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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描述 李奎,京城《法制晚报》记者、编辑,欢迎提供新闻线索。微博:/likui8在南方某市担任挂职女副市长的王芳(化名)遇到自称设计总监、要开画廊的 艺术男 张某,不惜以身相许,并慷慨送出286万余元支持对方干事业,结果发现对方竟然已有家室。记者上午获悉,张某被北京市海淀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4万元。40岁的张某是甘肃人,没有稳定职业,虽然身材不高、相貌平平,他却通过一单装修生意认识了王芳。王芳比张某小4岁,是某国家科研机构部门负责人,曾在2008年被派到外省市挂职担任副市长,虽然仕途一帆风顺,但感情上并不顺利。据王芳说,当时她有一处房屋需要装修,于是请来张某做设计。张某自称毕业于中央工艺美院,是北京东易日盛装饰公司的设计总监。为了博得王芳的同情,张某大谈自己的奋斗史,说自己是单亲爸爸,前妻跟别人跑了,他带着孩子孤身一人在北京打拼,生活非常困难。这些话让王芳产生了同情之心,认为张某是一个吃苦耐劳、努力上进的人,值得托付。她放心地把家里的钥匙给了张某,双方进而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2008年1月,张某跟王芳提出先要一些装修款,王芳给了他30万,之后张某失踪了几个月。但此后他又突然回来找到王芳,说现在有一个商机是在宋庄开画廊,建议王芳出钱投资,并描绘了两个人结婚共同开画廊的幸福前景。王芳被他的甜言蜜语打动,向朋友借了60万元给了张某。此后张某又以 需要后续资金 为由,向她要了70多万元。但王芳并未等来张某的婚约,却在2008年下半年发现,她账户上的152万元被张某用她的护照和银行卡全部取走。王芳发现后打电话质问,张某却威胁要宣扬她的隐私。2009年8月,王芳提出分手,张某却狮子大张口向她索要500万元 感情损失费 ,扣除已经拿走的近300万元,还欠他200万元。王芳经过调查,发现张某根本不是设计总监,宋庄的画廊也子虚乌有,而且张某在与她交往的同时已经结婚。2009年10月,王芳向海淀警方报案,张某被抓获归案。此案在审理时,张某坚称自己跟王芳有真感情,而王芳给他的钱也全部用来共同发展事业,但他又同时表示自己的妻子才是真正过日子的人。而东易日盛公司也出具证明称,该公司并无张某此人,甚至根本没有设计总监这样一个职位。法院判决认为,张某所开的画廊注册资金仅为10万元,他注册这家画廊的真正目的就是为了不断从王芳处骗取钱财。最终,法院认定张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而且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据此作出上述判决。关于该案更详细报道,请点击我此前刊发的博客:http://likui./.html,个人描述 李奎,京城《法制晚报》记者、编辑,欢迎提供新闻线索。微博:/likui8
前央视主持人方宏进离婚案,目前终于有了一审判决结果。海淀法院准予双方离婚。 于红伟的律师说,法院认定方宏进在婚姻中有过错,确认了方宏进与他人有不正当性关系。法院未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判决女儿由母亲于红伟抚养。 对于离婚判决,方宏进和妻子于红伟均表示上诉,于红伟认为女儿抚养费过低,方宏进要求法院澄清 婚外情 事实。 今天上午,记者分别采访当事双方,并请知名婚姻案律师杨晓林对该判决进行了法律解读。 ■对话 方宏进 法院判决比较客观 FW:对一审判决,你怎么看? 方宏进(以下简称 方 ):我认为判决应当是比较客观的。 FW:你打算上诉吗? 方:我肯定要上诉。我上诉是要说清楚两件事,一是关于一审中我写 保证书 的事,二是关于于红伟说我有个5岁私生子的事。 FW:对于方贞的未来你有什么打算?想要回女儿的抚养权吗? 方:这个恐怕没希望了,方贞这些年一直跟她母亲生活在一起。但我希望她能出国留学,到时肯定还要靠我帮她联系国外的关系并照顾她。我不希望于红伟总拿女儿说事,因为这对孩子的心灵影响很不好。 FW:你认为于红伟会上诉吗? 方:会的,但她上诉如果只为多分财产,估计可能性不大。 她说我 开房 的时间我正在直播 FW:法院认定你在婚姻中存在过错,你怎么看? 方:法院判决主要依据于红伟提供的我曾经给她写的那份 保证书 。因为开庭前于红伟的律师曾和我谈过想协商,所以我也没准备太多证据。于红伟在法庭上突然拿出这些证据,我肯定一时拿不出证据来反驳。 FW:你写的是什么 保证书 ? 方:于红伟说我和别的女人有不正当关系,不让我上班。我当时为了安抚她,哄她让我上班,就按她的意思写了一份保证书,承认和某女性有关系。 我当时根本没想离婚,也没想到她日后会拿这个当证据。再有就是于红伟说我在饭店和某女性开房间,但她根本就没看见。还说对她家暴,拿我和李阳比较,事实上我和她发生肢体冲突只有一次,也根本没掐她的脖子,孩子也不在场。 FW:你说于红伟说的不是事实,有证据吗? 方:当然有。 保证书 所说我与其他女性开房的时间正是我在电视台直播的时间,这一点电视台肯定能证明。 FW:你想挽回公众形象吗? 方:我不想做道德完美的人,也不在意公众形象,我说清楚事实是为了方贞(女儿),她因为这两件事恨我,认为我不爱她,但她总有一天会长大。她已经17岁了,我想让她看到法院判决,证明她父亲没做这些事。 ■对话 于红伟 女儿看到判决说 我爸太无情无义了
记者上午致电于红伟时,她告诉记者目前已回到上海。 FW:听说你打算上诉? 于红伟(以下简称 于 ):对,主要是要求分割财产。现在在北京海淀区的那处房产是我和女儿唯一的住处了,我希望法院能从保护妇女儿童的利益出发,把房产判决给我和女儿。 FW:方宏进每月支付1800元的抚养费,你认可吗? 于:不认可,这个我们肯定在上诉中也会提出来的。我们已经得知方宏进在北京目前经营着公司,收入是不错的,根本不像他自己说的那样。而且方宏进说要把孩子转入公立学校,现在方贞的学校都是英语教学,转入公立学校就把女儿毁了。我认为这只是他的借口,他不想尽父亲的责任。 FW:女儿看到判决了吗? 于:判决书刚下来那两天我没告诉女儿,怕她耽误太多学业,也不想影响她的心情,她已经受到太多伤害了。后来女儿看到判决书,当时就说: 我爸太无情无义了,居然想把我转到公立学校。 当时就哭得不行了。 法律看点 ■看点1:法院为何没有分割夫妻财产? 北京律协婚姻家庭委员会秘书长、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杨晓林律师表示,按一般情形,法院会在离婚纠纷判决中,将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一并处理。 如果双方在离婚诉讼中,均表示自行处理财产分割问题,法院不再予以处理。如果夫妻财产中涉及比较复杂的股权问题,法院会建议双方通过另行诉讼的方式解决这部分财产争议。此外,按照法律规定,对于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房产,法院一般暂不处理。 本案中,方宏进夫妇两人在海淀的房产因没有取得产权证,而且已被查封,所以法院对此未作处理。等该房产解除查封,取得房产证之后,方宏进夫妇可另行起诉解决分配问题。 ■看点2:方宏进 外遇 妻子能否得赔偿? 杨晓林表示,按照《婚姻法》规定,婚姻一方如果存在重婚、婚外情、家庭暴力等,属于存在过错行为,无过错方可以主张赔偿。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如果男方有外遇,在分割财产时,法官也可以判决让男方少分财产。 本案中,方宏进被确认有 外遇 ,显然具有婚姻过错行为,于红伟依法可获一定数额的赔偿。但于红伟并没有就此向法院提出赔偿要求,因此 过错赔偿 未在判决中体现。 法院认定方宏进有婚外情,对于红伟非常有利,一旦将来找到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于红伟在争议中将处于有利地位。 杨晓林说。 ■看点3:1800元抚养费是否偏低? 杨晓林指出,法院对于子女抚养费的确定,一般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按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由于方宏进目前并没有稳定工作,法院确定的1800元子女抚养费标准在正常的范围之内。 杨律师说,法院支持的抚养费是抚养子女过程中最基本的生活费、医疗费、教育费等,而对于择校费、上贵族学校等费用,则很难获得法院的支持。 ■看点4:200万为何被认定为个人债务? 方宏进婚姻存续期间留下的200万的债务,此番被法院认定为方宏进的个人债务。 杨晓林分析,这200万元可能是方宏进在婚姻存续期间单方的举债,比如用于公司的经营、朋友间经济债务往来等。如果方宏进借来这笔钱自行支配并未经过妻子于红伟的同意,也没有用于家庭支出或理财,则法院一般认定为个人债务。 ■相关背景 2010年年底,于红伟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方宏进离婚,并请求法院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因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很大一部分还没有完全查清,无法确定财产的具体数额。 日,此离婚案再次开庭,方宏进要求获得女儿的抚养权,并分割财产。 近日,更有网名 萌杀之 微博网友,以方宏进之女的名义,发微博指责方抛妻弃女、拒付抚养费。这些微博很快被大量转发,引起争论。 文/法制晚报记者汪红 李奎个人描述 李奎,京城《法制晚报》记者、编辑,欢迎提供新闻线索。微博:/likui8
(社会需要像史凤霞这样的 英雄 ,但英雄也需要全社会的保护) 为保护一对母女不被高楼坠下的窗户砸中,刚刚走出人民医院的史凤霞挺身而出,将母女俩推开,自己却身负重伤落下残疾。 这次见义勇为之举,与杭州 最美妈妈 吴菊萍一样,身为单亲妈妈的史凤霞同样出于本能。然而史凤霞并没有吴菊萍那么幸运,巨额医疗费让她不堪重负,双手残疾的她失去劳动能力,无法再继续打工,告赢 肇事 窗户房主却迟迟拿不到赔偿款。 让这位母亲更为揪心的是,尚未成年的儿子突然患上眼疾,有失明危险,家庭顿时陷入困境。 ■听闻异响 挺身保护母女俩 今年50岁的史凤霞是内蒙古锡林浩特人。近日,史凤霞带着儿子亮亮从内蒙古来京看病,记者在母子俩所住的地下小旅馆内对史凤霞进行了采访。 地下小旅馆又潮又闷,史凤霞看起来又黑又瘦,胳膊上的受伤疤痕清晰可见,房间内的小桌子上摆放着5、6个小药瓶。 这次想好好给儿子的眼睛检查一下。 史凤霞说,这次她费了很大劲儿只借到5000元,只能尽可能省着儿点花, 这个地下小旅馆虽然条件差,但房费很便宜,离人民医院又很近,方便她起早给儿子挂号。 讲起一年前的救人义举时,史凤霞双手吃力地从包内掏出一个红皮本和一个绿皮本,红皮本是北京市西城区民政局为她颁发的《北京市见义勇为人员证书》,绿皮本是《残疾人证》。 见义勇为人员证书 中 简要事迹 所记载的短短不到100字的文字,却是史凤霞人生的转折点。 日,史凤霞因在老家不明原因休克过两次,特地到北京人民医院检查病因,而就在当天中午刚出医院东门经过一个居民楼时,史凤霞突然听到头顶 砰 的一场异响。 我当时还以为是瓦斯爆炸,声音很响,抬头一看,好象是玻璃掉了下来。 史凤霞回忆说,她迅速上前护住了身旁一位抱着小孩的年轻母亲,并大喊一场 孩子 将二人推开,而17层楼坠落的塑钢窗户,坠地后反弹将史凤霞砸伤,伤势严重,被救小孩只受点小擦伤,躲过此劫。 ■获救小孩 家长提水果看望恩人 明知玻璃坠落有生命危险,为何还要挺身而出救人。史凤霞提到了 本能 一词: 这可能就是做母亲的本能吧,我当时脑子一片空白,只希望这孩子别出事 。 对于获救的母女俩,史凤霞已没什么印象, 那名小孩看样子只有一岁多,她妈妈看起来很年轻 。 史凤霞从事发现场被送往医院后,这对母女俩一直守在手术室外,直至手术结束。之后,史凤霞再也没见过这对母女俩。 在事发第二天,获救小孩的父亲刘先生提着两袋水果来医院看望 救命恩人 。 史凤霞说,刘先生不是很会表达,感激的话并没有多说,但看得出来很实在。 二人聊了一会儿,史凤霞得知刘先生小两口在北京打工,生活也很艰难,事发当天也正好是带孩子到医院看病。 此后,史凤霞跟刘先生一家再未见过面,她也没留刘先生的手机号。在后来到处借债看病时,史凤霞也从未想过去找刘先生。 我当时救她们母女俩,并不是要图什么回报。谁会在见义勇为时,先问对方有没有钱。 史凤霞说,如果在当初救人时,她还考虑自己会不会受伤、被救者能不能给些回报,窗户早就砸下来了。 史凤霞说,至少两条人命没有在她眼前消失,否则她肯定会经常做恶梦。 ■三次手术 仍疼痛缠身 事发当天,家住廊坊的姐姐陪着史凤霞一起到医院看病。在亲眼目睹了史凤霞因救人被窗户 砸倒 在地之后,姐姐吓得瘫坐在地上。 史凤霞的姐姐回过神来之后,立即打电话报警,并把史凤霞送往人民医院救治,并让子女火速筹了6万元来医院交押金。 因史凤霞右胳膊开放性骨折,当晚医院就为她实施了第一次手术。 在伤情稳定之后,躺在病床上的史凤霞开始为高昂的手术费发愁,一位病友提醒她 你这属于见义勇为呀,可以找民政局解决困难 。 出院后,史凤霞找到西城区民政局,顺利地办下了 见义勇为 证书,后来还通过残联办下了《残疾人证》,证书上注明史凤霞的肢体残疾等级为三级。 史凤霞在首次手术之后,右胳膊和左胳膊陆续出现持续性疼痛,经医院检查,发现是 肌腱断裂 ,还需要动手术。 2010年8月,在西城区民政局的捐助下,史凤霞到人民医院进行了第二次手术。 今年春节前,史凤霞在人民医院准备接受第三次手术,原定在今年1月21日进行的手术,却发生了变故。西城区民政局优抚科的工作人员给史凤霞打来电话,告知由于费用还未申请下来,已经通知医院暂缓手术。 民政部门要是不帮我掏手术费,我个人根本掏不起。 长期饱受病痛折磨的史凤霞,在病房里大哭起来,惊动了病房的护士和医生,赶紧过来劝她。 无助的史凤霞给市长热线打电话寻求帮助,终于在几天之后,史凤霞盼来了好消息,民政局通知医院为她实施了手术。 然而经过三次手术之后,史凤霞身上年疼痛仍未解除,医生说她是 局部复杂疼痛 ,建议她去做康复训练。 今年5月,史凤霞曾到一家医院进行康复训练治疗,但每天上千元的医疗费让史凤霞觉得费用太高,效果也不明显,十几天后她便出了院。 史凤霞说,虽然民政这次仍然帮她垫付了治疗费,但工作人员已给她下了 最后通牒 ,意思是不能再找民政局了。 ■救人之后 母亲反而要让儿子照顾 史凤霞的家庭原本就非常困难,是内蒙古锡林浩特的低保户。1993年,儿子亮亮出生才两个月,史凤霞的丈夫便因病去世,她独自抚养儿子至今,母子俩相依为命。 见义勇为受伤,这让史凤霞的生活 雪上加霜 ,一年来她已经借下外债近20万。 除了经济上的重压之外,史凤霞由于上肢的伤病,让她失去了劳动能力,生活上反而需要17岁的儿子来照顾他。 在配合记者拍照时,小小的一本《见义勇为证书》,史凤霞需要用左手托着左才能举到胸前,显得很吃力。 现在我连豆腐都切不了,跟个废人似的,那个单位会用呢。 史凤霞说,以前她还能出去找零工挣些钱,现如今根本无法出去找工作,给儿子也做不了饭,只能让儿子住校天天吃食堂。 史凤霞一个人在家时,就吃最简单的饭菜,一天基本只吃一顿,亲朋好友知道她做饭不方便,隔三差五请她到家里 改善生活 ,但吃的次数多了,她越来越觉得不好意思, 这样显得太落魄了 。 我自己有手有脚,却做不了饭,这实在太痛苦了。 史凤霞说,不光做饭,洗衣服也得等到儿子周六放假回来洗。 提到儿子洗衣服,史凤霞落下了泪水,她说,儿子快上高三了,每周就半天假,却要回家洗衣服做饭,这让她心里非常愧疚, 这么大的孩子正是享受母爱的时候,我却没法儿给他 。 穿脱衣服对史凤霞来说,也已经变成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史凤霞说,她现在已经习惯了穿着衣服睡觉。 记者问如何看待母亲的见义勇为行为时,亮亮说: 见义勇为本身没错,但当时那种情况太危险了。
史凤霞说,儿子亮亮有一次很严肃地跟她说 妈妈我要跟你谈一下,我就您这么一个亲人,这次救人你考虑过后果吗?如果您没了我怎么办?
儿子的这个问题让史凤霞一时无言以对,最后她对儿子说: 如果你面临危险的时候,是不是特别希望有人来救你 。 ■儿子病倒 让家庭陷入困境 不久前,在一位热心律师的帮助下,史凤霞将 肇事窗户 的房主和住户告上法院,法院一审判令房主和住户向她赔偿残疾赔偿金等12万余元,但想拿到这笔赔偿款还需要漫长的等待。 此案主审法官李霞告诉记者,这个案子判决之后,住户没有上诉,但户主因为在国外而且联系不上,法院只能进行公告,公告期为6个月,如果6个月之后房主仍未上诉,判决就自动生效,史凤霞可以向法院申请强执。 史凤霞说,就在她打官司期间,儿子亮亮突然病倒了,因为眼压太高导致视力模糊,医生说有失明危险。 儿子是我的全部希望,能借来的钱只能先给儿子看病,我的病不敢看了。 史凤霞说,她其实是个很要强的女人,如果不是为了儿子,她并不愿跟记者 张扬 讲述自己的窘境。 上周史凤霞带儿子来北京检查,又查亮亮患有肾结石,史凤霞忧虑地说: 一年来我已经借下外债近20万,今后的生活不知该怎么办?
采访最后,记者问如果今后遇到类似情形,是否还能挺身救人,史凤霞露出尴尬了一笑: 救不救人是本能反应,但你看我现在的身手,还救得了别人吗?
■民政部门:一直在救助她 就史凤霞面临的困境,西城区民政局优抚科的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史凤霞在因见义勇为受伤后,民政局已经尽可能帮助她支付了医疗费,对史凤霞的困难也一直在救助。 关于医院对史凤霞做第三次手术时发生的 插曲 ,工作人员表示是由于史凤霞此次手术事先没跟民政局打招呼,直接去医院,等要做手术才通知民政局,而民政局的见义勇为救助奖金的申请需要一定程序。 对于史凤霞孩子的治疗费,该工作人员表示史凤霞应在当地向有关部门申请救助。 ■律师说法:社会需要 保护 英雄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唐红新律师表示,根据《北京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对见义勇为者在医疗救助、经济补偿、就业创业等各个方面做出了相应的规定。 像史凤霞这样没有工作单位的,因见义勇为负伤的费用从见义勇为基金中中暂付。等史凤霞恢复了一定劳动能力之后,可通过残联、民政等部门帮助解决就业问题。此外,史凤霞也可向慈善机构申请救助。 唐律师说,社会需要英雄,但见义勇为之后的风险和责任不能由英雄一人来承担,如何更好地保护英雄需要我们全社会的努力。
■链接:杭州 最美妈妈 吴菊萍 日下午1点半左右,杭州一处住宅小区内,一名两岁女孩突然从10楼高空坠落,刚好路过的吴菊萍毫不犹豫冲过去,徒手抱接了一下女孩,小女孩得救。 31岁的吴菊萍因这次见义勇为在网上被迅速传播,被网友称为 最美妈妈 。 对于此次救人,她说, 这是本能,是一个母亲应该做的事情。
之后,杭州市授予其 见义勇为积极分子 ,并在全城掀起学习 最美妈妈 的热潮。7月26日,吴菊萍被全国妇联授予 全国三八红旗手 荣誉称号。 吴菊萍所在的阿里巴巴公司向她奖励了20万元 感动阿里奖 ,在吴菊萍看病和身体恢复期间,公司给予带薪假期。 吴菊萍目前仍在住院治疗,能下床活动,医院已决定免除其治疗费。 文/ 记者李奎 实习生 张杰个人描述 李奎,京城《法制晚报》记者、编辑,欢迎提供新闻线索。微博:/likui8
去年 天上人间 夜总会被查封后,年轻女演员战一意外走红,原因却是其一张自拍照片被巨量网站误传为 天上人间的头牌陪侍小姐瑶瑶 。 在通过博客发表律师 澄清 声明未能奏效后,战一以名誉权和肖像权受侵犯为由,将搜狐、猫扑、酷我三大网站分别告上法院,要求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 今天上午,海淀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庭审现场: 原告:只需在法庭上道歉就行 上午10时许,此案在海淀法院开庭。原告战一本人未到庭参加诉讼,她委托的两名律师出现在原告席上。 战一代理律师开庭后说: 被告只需在法庭上道歉就行了,不需要公开道歉。
战一代理律师向法官表示,战一发现自己照片被盗用了,立即发表了公开声明,并公开发表律师函,但三被告却 无动于衷 。战一出于无奈,同时也出于对自己名誉权和肖像权的珍惜、爱护,只能通过诉讼的途径来解决。 被告:原告并非知名演员很难识别 对此,搜狐公司代理辩称,涉案文章是由网友上传到搜狐社区频道。搜狐只是信息存储的网络服务商,接到原告律师函之后已删除了涉案文章,因此不构成侵权。 原告并非知名演员,我们无法在海量论坛文章中识别出来。 搜狐公司表示,不同意作出赔偿。 猫扑网和酷我网的答辩意见与搜狐基本相似,均不认可构成侵权。 由于原被告双方分岐较大,法庭调解失败,该案将择日宣判。 ■案情回放: 日晚,北京警方突查 天上人间 、 名门夜宴 、 花都 、 凯富国际 等4家顶级豪华夜总会。 之后,网络上迅速开始流传一篇题为 揭秘北京天上人间真正陪侍小姐照片 的文章,列在第一位的 天上人间头牌 照片名为 瑶瑶 ,文章注明其具体信息为:年龄19岁,身高173cm,籍贯湖北恩施。 日,女演员战一在上网时发现搜狐、猫扑、酷我三家网站,均刊载了这篇文章,点击进入后发现 天上人间头牌瑶瑶 照片,居然是战一在摄影棚的一张自拍照片。 日,战一在个人新浪博客上刊发 声明 :在此我严正声明,本人绝非天上人间陪侍小姐,该照片系被盗用,本人将保留对所有涉及网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日,在个人声明未能取得效果后,战一再次在博客中发布律师函,要求刊登上述文章的各大网站、论坛、博客等立即向她道歉,并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2011年2月,战一将搜狐等多家网站分别告上法院,要求公开道歉并分别赔偿精神损害和直接经济损失共计4万元。称她家境良好,留学归国后从事演艺事业,上述文章的照片系盗用,对应文字介绍纯属捏造。 ■对话战一 家人非常支持我起诉 今天上午10时许,记者联系上正在家中休息的战一,对她进行了电话采访。 《法制晚报》(简称FW):上午的诉讼就是为了洗清网络上的谣传,为何没有亲自参加? 战一:我想低调处理此事,所以让律师全权处理了。 FW:当你的照片在网上被误传后,家人是什么态度? 战一:不相信,绝对不相信我会是 天上人间小姐 。 FW:打官司会使影响越炒越大,家人支持你起诉吗? 战一:家人非常支持我通过法律来保护自己,而且态度很坚决。 FW:现在网上仍有大量的误传帖子,你是否会把他们全部告上法院? 战一:现在好多诉讼还未进行完。我想时间一长,这些帖子就会被大家淡忘了。 已经告赢了三家网站 FW:网上有些人说你是在炒作自己? 战一:如果真是 天上人间 的陪侍小姐,这对我来说就是人生的污点,我怎么会用这样的方式炒作呢? FW:近一年来亲友见面还会聊到这个话题吗? 战一:不会,我自己也不会主动说起 谁会在自己家着火后,见谁就说着火的事儿呢! FW:你的事业是不是受到了 头牌门 事件的影响? 战一:是啊。刚传出来的时候确实有影响,一些广告全都被推了。现在还好吧,基本没有什么影响了。 FW:听说你向很多家网站提起了诉讼,有胜诉的吗? 战一:是的,总共起诉了几十家网站,已经告赢了三家网站。但时间拖得太长了,我觉得很累,所以都交给了律师处理。 ■战一:为 头牌门 事件创作诗歌 记者通过战一的博客看到,从日之后未再更新,在日,身陷 头牌门 事件的战一在承受着巨大身心压力情况下,特意为自己写了一首诗《静静的等着那一束光》 我不知道用什么样的语言,来说我看到的这个世界, 所以,我选择沉默。 如果有人能够理解,那是万幸。 如果没人愿意理解,我知足矣。 风雨过后,我会好好的继续走。 真正懂我的朋友,我们都要一样。 很多注定要走的路, 哪怕会有很多弯路,哪怕我们碰到面青鼻肿。 越来越能够忍受所谓的 沉默 。 无奈,低落。都不会再搅乱我的生活。 有那么些人真正了解真实的我。还能要求什么。 忙碌时候让自己像陀螺,充实满足。 悠闲时候让自己像株小草,晒着太阳,安静成长。 ■战一:只是想证明自己的真身 头牌门 中 瑶瑶 的照片到底从何而来? 头牌门 事件发生后,战一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曾表示,那张照片是她去摄影棚拍照片时,抽空自拍的一张,而照片里的背景就是化妆间内的墙壁。后来她把这张照片传到博客和开心网上,却不料被人盗用。 谈到事件对自己的影响,战一表示,这种 一夜走红 的方式留给她的只有伤心, 能不出门就不出门 , 虽然不会有那么多的人认识我,但是我自己总觉得大家都在看我!我很害怕! 。 而在事业方面,战一表示之前接下的广告因 头牌门 事件全部泡汤,不过经济损失并不是她最在乎的, 关键是我觉得给家里丢脸了,让爸爸在外面也觉得尴尬 。 据战一的经纪人当时向记者透露,战一的父亲是某知名饮料集团的董事长, 头牌门 事件后,他打电话回来鼓励战一,并支持女儿将官司打到底。 对于是否借机炒作,战一表示很无奈: 不管别人怎么看,我只是想证明自己的真身。
■人物链接: 战一:曾留学美国德克萨斯州立大学,毕业于中央戏剧学院表演系,是中国大陆的演员,身高168cm。自称擅长国语、粤语、英语、法语。曾出演电影作品:《顶针》和《六月里好阳光》。曾为德国意风家具等拍过广告。 ■专家说法: 如果普通公民发现自己的照片,未经许可出现在网络中,该如何替自己维权?记者就此采访了资深网络侵权专家、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罗春利律师。 维权步骤一:首次判断网站是否构成侵权。如果公民发现自己的照片无端出现在网络中,如果网站并非基于营利使用,则不构成侵权。如果网站在使用照片时以营利为目的,或者虽未以营利为目的,但对照片进行丑化、错误使用在负面报道中,同样构成侵权。 维权步骤二:很多网站都设有争议内容处理办法,网民发现上述侵权行为后,应及时向网站投诉,要求其迅速删除侵权照片,并配合网站进行身份核实。 维权步骤三:如果网站仍不删除侵权照片,照片本人可向网站发送律师函,正式表明态度,一些网站为避免诉讼会主动 息事宁人 。 维权步骤四:如果网站始终拒不删除侵权内容,网民可优先选择影响力较大的网站,进行侵权网页的公证,之后向法院提起诉讼。 维权步骤五:如果发现网络文章具有严重侮辱、诽谤行为,而传播又极其广泛,个人无法应对时,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进行求助。 文/ 法制晚报记者 李奎 兰艺云此页面是否是列表页或首页?未找到合适正文内容。,个人描述 李奎,京城《法制晚报》记者、编辑,欢迎提供新闻线索。微博:/likui8
25岁的北京延庆县青年闫某,用仿真枪逼一名的哥绑上炸药欲抢劫银行,作为人质的的哥伺机跑掉后,方阵大乱的闫某畏罪逃走,但当日下午即被警方抓获归案。 近日,上演这起惊险抢银行计划的闫某,被延庆法院认定属于犯罪预备,以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6000元。 ■微博爆料 农行网点遭 抢劫
今年7月15日中午,某实名微博发布消息, 上午10时许,延庆县康庄镇商业街一农业银行网点遭抢劫,嫌疑人逃走。
随后,该微博再发信息: 12时50分许,农行延庆支行康庄分理处大门周边被警戒线封锁,十几名警察正在现场做记录。
不过,该农行网点并未遭到实际抢劫。案发后,警方接到一名出租车司机报警,曾有人持枪和炸药欲抢劫银行。大批警察和持枪特警赶到延庆康庄镇农行网点,拉上警戒线,并现场勘察。 最终,该银行网点未受影响,一直正常营业。当日17时10分,警方在京藏高速公路康庄收费站将嫌疑人闫某控制。 据检方指控称,2011年初,闫某产生了抢劫银行的想法,先后购买了仿真手枪、钢珠、面具、假发套、胶带等作案工具,还自制了假爆炸装置。 7月15日早晨,闫某携带上述物品驾车来到延庆县一条商业街南口,9时许,闫某租乘罗先生的出租车。闫某将罗先生骗到一个路口处,用手枪威逼罗先生将炸药用胶带绑在腰上,迫使他驾车来到农行网点内,准备抢劫银行。 罗先生趁闫某不注意,拽掉爆炸装置弃车逃离并报警,闫某见状也下车逃跑。 ■被抢的哥:被劫持后一路规劝劫匪 该案被劫持的的哥罗先生,事后回想起来也是心有余悸,当时闫某曾威胁他说炸药是遥控的,不听话就炸死他。 他先是从包里拿出枪指着我,说只有一条路选择,不要我的钱不要我的命,只要我听他话。 罗先生说,闫某把炸药从包里拿出来绑在他腰上,用胶带缠了两圈,之后告诉他去银行。 得知劫匪闫某的 抢银行 计划后,罗先生说他一路上都在劝闫某 收手 :咱俩岁数差不多,你别干这个,太危险,现在银行防备这么严,你肯定干不了,再说离派出所也特别近,两三分钟警察就能来。 当出租车停在农行门口后,的哥罗先生再次规劝闫某:你看这儿有好多摄像头,而且里边工作人员一直看着,已经注意到咱们了,你还是别干了。 不过,闫某并没有收手。罗先生被劫持到银行大厅门口时,他趁机跑掉,并将身上的炸药解开扔掉。 ■劫匪家长:不相信儿子会 抢银行
儿子闫某出事后,让他的母亲很意外,她说: 谁都不相信,别说我自己不相信,一个相信的人都没有 。 闫某的母亲说,在她的眼里,儿子一直都比较孝顺,也很懂事,从小就是个乖孩子,特老实,性格很内向。但有点自卑,不爱照相,小时候由于大人没看好,闫某曾掉在火上,脸上留下了疤痕。 闫某的母亲还说,在儿子作案之前,她已经发现了儿子心理上出现了问题,儿子总在家玩打枪的电脑游戏,跟家人很少交流。 在开庭当天,闫某的父亲和姐姐出现在旁听席上,而闫某的母亲因担心承受不了刺激没有旁听儿子的庭审过程。。 在法庭上,闫某对检方抢劫罪的指控,没有提出异议,表示认罪。而公诉人也将案发现场搜查到的 炸药包 (已解体)作为证物出法庭出示。 法院审理后认为,闫某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但属于犯罪预备,可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同时鉴于闫某一直认罪态度较好,法官当庭从轻对其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罚金6000元。 ■对话被告人:我比 人质 更害怕 父母眼中的乖孩子,为何会作出 抢银行 这样疯狂的事情,在此次庭审结束后,记者对被告人闫某进行了面对面专访。 法制晚报(以下简称FW):父母一直觉得你是个懂事的孩子,从未跟人打过架,你为什么有 抢银行 这样疯狂的想法? 闫某:我很羡慕身边那些工作好、收入又高的人。村里像我这个年龄段的年青人,结婚的结婚,买房的买房,而我是要什么没什么。 我一直过得很压抑,今年年初一闪念之间就有了这个想法,因为一直没找到稳定的工作,就想抢笔钱然而买车买房。 FW:很多比你还穷的人都结婚了,这能算理由吗? 闫某:你看,就是我脸上这块疤闹的,这块疤是小时候被火烧伤后留下的。母亲曾帮我安排过好几次相亲,但女孩们见过我一次后就不再与我联系。这挺伤我自尊心的,后来母亲又安排相亲,我再也没去见面了。 老找不着对象,其实我内心也很急,但没有办法。 FW:你一个人劫持的哥,又要去抢银行,你动手前不害怕吗? 闫某:害怕,其实刚上车时心里就挺害怕的,但就像赶鸭子上架似的,不去不行。 FW:谁在赶你? 闫某:自己赶自己,其实当时我感觉司机倒是挺放松的,他一直看我的枪是真还的假的 FW:被劫持的的哥,一直在劝你收手,你为何没听? 闫某:我内心其实斗争得很激烈,谁也不是天生都干这个的,放谁的身上都害怕。但都走到这一步了,没回头路了。 FW:当时司机跑掉了,你为什么也跟着跑? 闫某:其实我比他更害怕,当时我看他一跑,脑子里就一片空白,什么都不想,就拼命跑。 FW:你的 计划 还未实现就跑掉了,心情不失落吗? 闫某:一点也不失落,反而心里一下子觉得特别轻松,再也不用那么紧张害怕了。所以跑掉之后,心里还挺高兴。 FW:你既然开车跑掉了,为何当天下午又驾车返回延庆? 闫某:我当时从银行门口跑掉之后,把作案时用的工具都扔掉之后,以为自己就可以跟这件事再也没关系了,所以后来警察抓我的时候我还有点儿意外。 FW:听说你在被抓当天还接到面试通知? 闫某:是啊。在案发前我已经很久没工作了,被抓之前接到朋友的电话,通知我第二天去面试,我也准备去参加这个面试,但却被警察抓了。 我想这是命运给我开的玩笑的吧,如果能回到案发之前。我一定会好好上班,还是上班挣钱花得踏实。 ■检察官:闫某的人生观发生扭曲 承办该案的延庆检察院赵春雨检察官告诉记者,闫某持枪胁迫的哥欲抢劫银行,该行为应以抢劫罪追究刑事责任,由于闫某并未着手实施抢劫,因此属于犯罪预备。闫某虽然已劫持了的哥,但只是将的哥作为人质使用,仍属于为实施 抢银行 计划做准备。 检察官表示,抢劫罪本身就是严重的暴力刑事犯罪,刑法的处罚也很严厉,在对抢劫罪的量刑中,持枪抢劫以及抢劫金融机构都是两个加重量刑的情节(依法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而闫某恰恰都具备了这两个条件,闫某所自制的炸药包虽然是虚假的,但性质仍然是很恶劣的。 提审过闫某多次的赵春雨表示,闫某之前也做过汽车维修和售后服务,原本可以依靠自己的劳动来养活自己,但他总嫌自己待遇低,在好几个单位工作时间都不长。闫某的人生观、价值观显然发生扭曲,攀比思想太重,一心想拥有更多的钱,但却想不劳而获,从而走上犯罪道路,这个教训是值得当下很多年青人所吸取的。 文/ 本报记者 李奎个人描述 李奎,京城《法制晚报》记者、编辑,欢迎提供新闻线索。微博:/likui8 (电梯上的一次意外,让小浩浩的左手永远失去了无名指)(事发当天的现场照片,消防人员和电梯维保人员正在积极寻找浩浩的断指)(浩浩手术后的照片,这么小的指头插入钢钉固定,这得多疼啊) 北京市石景山区的3岁男童浩浩(化名)在大中电器鲁谷店乘扶梯摔倒,结果3根手指被缺齿扶梯切断,由于其中一根手指已被碾碎,剩下两根手指被找到后接上。 今天上午,由这起意外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在石景山法院开庭审理,浩浩向大中电器及肇事电梯的管理方及维护方一并告上法院,索赔95万余元。 ■案情回放: 三根手指被碾断 只保住两根 日晚,家住石景山远洋山水小区的李先生带着儿子浩浩,来到小区附近的大中电器逛。 就在乘坐商场内的自动扶梯时,浩浩突然摔倒,因自动扶梯缺齿形成缝隙,浩浩左手的食指、中指和无名指卡在自动扶梯的缝隙中,随着电梯的滚动,三根手指生生被碾断。 李先生立即将浩浩送往医院救治,半小时后李先生经医生提醒,赶回事发现场寻找断指。 在消防人员及扶梯维修人员的帮助下,对扶梯进行破拆,3小时后终于将3根断根找到,由于无名指的断指被碾碎,医生只能对食指、中指进行了再植。 因赔偿问题迟迟未能解决,李先生夫妇以浩浩名义将大中电器、肇事电梯的管理方及维护方告上法院,索赔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失费等共计95万余元。 ■庭审情况: 在昨天上午的庭审中,浩浩的妈妈张女士跟律师一起来到法院。我问她为何不把浩浩一起带到法院参加庭审,张女士说浩浩因为这件事已经受到很严重的心理创伤,所以不想再让浩浩受刺激。 开庭后,双方主要在三个问题上出现较多争议: 争议一:大中电器是否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 张女士:肇事电梯旁边即没有工作人员专门看管,也没有提示牌,只有在事故发生大中电器才设置了一块告示牌,而且电梯存在安全隐患,自动扶梯上存在缺齿,导致浩浩手指被碾断。 大中电器:在事故发生前,就已经设置了安全告示牌,明确注明;幼儿、老人乘坐电梯需要有人陪同。而且事发后,大中电器也积极参与了救助,已经收到了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义务。 争议二:浩浩是否因逆行乘坐电梯导致摔倒? 大中电器:提供了一份电视台的采访视频,事发当天浩浩的爸爸跟记者说: 浩浩看到电梯就跑上去,那个电梯是下行的 。大中电器认为据此可以认定当时浩浩是逆行乘坐电梯,这样极易导致摔倒受伤。 张女士:丈夫这句话并没有明确说浩是逆行,而真实情况是浩浩和父亲当时从二层坐扶梯往一层走,当然得乘坐下层电梯。 争议三:大中电器是否应对此次事故负责? 大中电器:事发电梯所在的大厦一层有三层,大中电器只是租用了其中不到二层,事发电梯属于公用电梯,管理方和维修保养方均不是大中电器,就此对浩浩受伤一事不应承担责任。 张女士:即使大中电器不是肇事电梯的管理方,但该电梯就设在大中电器的经营场所内,而且是顾客从一层前往二层的必经之路,因此按照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大中电器必须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在庭审最后,看到三家被告均不愿承担责任,浩浩的母亲张女士当庭痛哭,情绪失控,质问对方代理人: 十指连心,如果是你们的孩子断了三根手指,你们还会这样推诿责任吗?因为离我家近,我家的电器几乎全在大中电器买的,原以为你们是一家优秀的企业,通过这件事才认清你们太冷血了,太让人失望了,至今一句道歉都没有。
我们也很同情浩浩,我们也不是铁石心肠,但我们的安全保障义务是在合理限度之内的。 大中电器的代理人赶紧说道。 法院将择日对此案作出判决。 ■庭前采访: 今天上午7点50分,记者在远洋山水小区见到受伤的男童浩浩。 见到记者跟妈妈打招呼,浩浩立即把左手伸出来亮给记者看:无名指没了,电梯挤的。 看着如此天真活泼的孩子,今后一生将不得不面对手指残缺的事实,记者心中突然一酸。 而再植成功的食指和中指,也几乎就是个摆设,根本不能弯曲,不能做任何动作。 浩浩的妈妈张女士轻声对他:我们一起来做一下训练好不好,让叔叔看看,用力把这两根手指弯一下。 小浩浩很乖,立即照做,但扭动着身子费了很大劲,食指和中指根本无法弯曲。小家伙越来越急,小脸都憋红了,一边手上使劲,一边嘴里不停大声嚷道 使劲!使劲! ,妈妈连忙制止:行了,明天再练。 背着浩浩,张女士悄悄跟记者说: 请别跟他提在电梯受伤的事儿,否则他又会在精神上受刺激。
在共同前往法院的路上,张女士接受了记者的采访,提起儿子遭受的不幸以及对涉案被告的不满,身为母亲的张女士伤心不已。 ■对话张女士: FW:事发当天,你是怎么知道儿子受伤的? 张女士:我下班坐地铁到复兴门时,我接到父亲的电话,他泣不成声地说浩浩出事了,手被绞了。父亲是个警察,从来没见他哭过。当父亲说已经找到了两根断指,我一下子就蒙了,赶紧冲出地铁打车去了商场。 FW:你因为孩子受伤的事责怪过丈夫吗? 张女士:他已经很自责了,哪敢去埋怨他。事发后,他抑郁了三个月,整个人都跟傻了一样。 FW:这么小就做断指再植手术,浩浩怎么挺过来的? 张女士:儿子住院的那十天,对我来说就像噩梦一样。 儿子在手术第二天醒来后,说自己的小手没了,一直哭闹着要回家,但医生特别嘱咐绝对不能让孩子哭闹,否则会造成手术失败,我就从纱布缝隙里拍了一张照片给孩子看,跟他说刚接上,还不结实,需要继续在医院治疗,孩子才相信了。 FW:听说在浩浩住院时,你买了很多玩具哄他? 张女士:是啊。当时孩子左手打着绷带和石膏托,右臂插了留置针,左边腋下是麻醉泵,这么小的孩子身上接满了管子,不能活动,不能哭闹,孩子受的罪我现在想起来还心如刀绞。 在床上生生硬躺了10天,这对大人来说,都是很痛苦的事情。为了让孩子不哭闹,我几乎把附近超市里能给孩子单手能玩的玩具全买了,每天变着花样哄他开心。 FW:毕竟有两根手指接上了,浩浩有没有高兴过? 张女士:因为医生帮他接上了手指,这让儿子在住院时很崇拜医生,跟我说:妈妈,我以后也要当医生,给小朋友治小手。 我一听眼泪哗哗地流了下来:我可怜的孩子,他并不知道,他的手以后永远也不可能做类似手术这种精细复杂的工作了。 FW:突然少了一根手指,浩浩重新回到幼儿园能适应吗? 张女士:孩子伤后上幼儿园第一天回家后,跟我说,小朋友问他的手怎么了,我问他怎么回答的,他很不高兴地说:电梯挤掉了呗。 以后再出门碰到人,儿子都会主动把手拿出来给别人看,说,看我得小手被电梯挤掉了。 FW:作为妈妈,你感觉浩浩是不是在精神上受了很大的刺激? 张女士:肯定是这样的,儿子其实从内心里很害怕别人问他,虽然他年纪小,但很有自尊。前几天我说要带他去医院戴个假肢,儿子特别高兴。 ■上午追访: 事发扶梯仍无人看管 今天上午十点,记者来到被告商场的事发电梯处,看到该电梯处于正常运行状态,但现场并没有工作人员看管。记者在现场仔细观察,没有看到该电梯标明品牌。 采访过程中,记者看到一名约七岁的儿童独自乘坐上行电梯上楼。 在电梯的两端正前方,分别立了一块一米多高的 乘客须知 ,其中注明 幼儿、老人上电梯须有人陪同 。 据商场内的一名营业员介绍,虽然电梯旁立有告示牌,但平时仍有一些儿童、老人乘坐电梯。 电梯管理方被通报批评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今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前一天,石景山区质检局下发了一份 关于2010年度特种设备安全情况的通报 ,通报的三个安全事件中有两起电梯事故,其中就包括浩浩手指被电梯 咬断 一事。 根据这份通报文件,石景山区质检局经现场勘察发现,该事故电梯的下基站梳齿板有2枚断齿,侧面有血迹。石景山质检局对电梯的使用单位北京中立全州科贸公司,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北京佰健势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进行了全区通报批评。 石景山质检局分析认为,这三起事故反映出事故单位及维护保养单位未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维护保养不到位,监督管理不到位,发生突发事件没有及时向质检部门汇报。 此外,通报称,2010年石景山质检局经监察、检验发现特种设备严重安全隐患50余起。在分析后主要有四种情况:特种设备本身不安全状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不安全行为;特种设备恶劣的环境条件;严重的管理缺失。 ■小贴士:乘自动扶梯的五个安全秘诀 商场内自动扶梯伤人事故时有发生,我们在乘坐扶梯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一:在乘坐电动扶梯时要注意系紧鞋带,留心松散拖曳的服饰(例如长裙、礼服等),以防被扶梯挂拽。 二:要按顺序依次搭乘,勿相互推挤。踏上梯级水平运行段时,应注意双脚离开梯级边缘,站在梯级踏板黄色安全警示边框内。 三:搭乘时应面向梯级运动方向站立,一手扶握扶手带。 四:在电动扶梯出口处,乘客应顺梯级运动之势抬脚迅速迈出,落脚于前沿板上。 五:不要让儿童单独乘电动扶梯,禁止他们在梯级上蹦跳、嬉戏、奔跑。 文/ 记者 李奎 实习生 张杰,个人描述 李奎,京城《法制晚报》记者、编辑,欢迎提供新闻线索。微博:/likui8 北京市丰台区苇子坑居民老谢的家,一年前遭遇强拆,而强拆前南苑乡政府并未与他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强拆一年来老谢一家仍未获得拆迁款,遂一纸讼状将南苑乡政府告上法院。 记者上午获悉,北京市丰台法院一审判决认定,南苑乡政府并不具有强制拆除的职权,其组织的此次房屋强制拆除行为构成违法。 今年59岁的老谢是北京市地铁运营公司车辆厂的退休工人,原本一家5口居住在丰台区苇子坑199号,房屋建筑面积为145.13平米。 2009年4月,丰台区建委应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的申请,向其颁发了《房屋拆迁许可证》,准许其进行地铁亦庄线宋家庄停车场项目拆迁。拆迁实施单位为北京鑫鸿运拆迁服务有限公司,老谢的家正好在拆迁范围之内。 老谢说,拆迁公司多次跟他家谈拆迁补偿一事,但没谈拢,没想到房子在日遭遇强拆。当天上午,由南苑乡政府组织的不明人员将其家人强行拖出,而且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公然强制拆除。 由于拆迁补偿问题一直没得到解决,老谢在几个月后一纸讼状将南苑乡政府告上法院,认为南苑乡政府的行为严重超越了法律授予的行政权限,是滥用行政权力侵害老百姓利益的违法行为,故请求法院判令南苑乡政府的强拆行为违法。 在庭审中,被推上被告席的南苑乡政府辨称,对谢家房屋实施强拆的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公司。事发当天,乡政府只是对谢家房屋拆除工作进行协助,负责维护治安和秩序,没有实施具体的拆除行为,因此不同意老谢的诉讼请求。 经法院查明,强拆当天,丰台警方接到谢家报警后,曾对南苑乡政府武装部部长王先生进行过调查询问,王先生称他是南苑乡政府在地铁亦庄线、亦庄线车辆段 帮拆 工作的总指挥,而 帮拆 方案及具体安排是在南苑乡政府组织的协调会上确定的。 拆迁公司工作人员代某向警方表示,当天对拆除谢家房屋,是由南苑乡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的 帮拆 。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后认为,综合现有证据,可以认定谢家被强拆当天,南苑乡政府在谢家没有与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也未就该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进行裁决的情况下,组织相关部门实施强拆。 根据当时适用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南苑乡政府并不具有强制拆迁的职权,因此其组织相关部门实施的拆除行为超越了其职权范围,属违法行政行为。 据此,法院判决确认南苑乡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将谢家房屋予以强制拆除的行为违法。 ■上午追访: 被强拆居民:盼望早日有个新家 记者上午电话联系上老谢的儿子谢先生,提起状告南苑乡政府行政诉讼案,虽然胜诉了,但从他的语气里却感受不到喜悦。 当天拆迁人员进屋后逼着我们签协议,我们没签就把我们强行拖出房屋。 谢先生说,看着自己的家一下子被拆光,心里又气又急,但却无能为力。 我们一家至今还借助在舅舅家,别说拆迁款,就连周转费一分钱也没给我们。 谢先生说,现在一家人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尽快拿到合理的拆迁款,然后早日有个新家。 据谢家的代理律师李顺华告诉记者,法院在判决南苑乡政府强拆违法之后,谢家依法可以申请国家赔偿,不过由于国家赔偿标准偏低,依靠国家赔偿款来买房不太现实,因此谢家希望乡政府能主动就拆迁补偿问题进行协调,申请国家赔偿只能是 最后一步棋 。 ■法律链接: 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日废止)第十七条规定,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文/ 法制晚报记者 李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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