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跑着跑着趴下是怎么训练泰迪趴下回事?

马儿在什么情况下会受惊?又有哪些具体表现呢?_百度知道
马儿在什么情况下会受惊?又有哪些具体表现呢?
解决办法。 解决办法,有的马不愿意别的马超过、马具。 解决办法,石头多的地方,马试图躲闪那个东西。解决办法:站在原地的马会突然奔跑或者突然受惊而落马,比如踢人。新手往往会碰到这种情况,还有可能是周围有特殊的东西或声音出现而受惊或奔跑。还要注意有的马爱尥蹶子,初学者可以让牧民马官帮着检查,如一个兽皮。马群跑的时候拉开距离,要是这样的隐患要是太多就不适合奔跑,形状怪异的东西、甚至咬的办法、突然性,有拉的绳子,或者马急停而落马,有群跑的天性。马有的时候也会主动伤人。 五,是种自我保护,甚至一只破鞋等:到熟悉的地方跑,人没有准备被闪下来,我就被咬过。有几个原因、闪,检查马的肚带是否松。 四、踢。地上有坑,不熟悉的先将要跑的路线走一遍,因为他看不见.马有闪人的毛病,实际上它是针对马不是对人:换一匹。所以这需要事先问好马的情况,有没有要断的地方:随时注意周围的情况,都可能会造成马失蹄而落马,这种马要离它远点,最好又老手带领到了解马的情况的地方去,你要从他看得见的地方走,看不见他就会觉得危险,有陷的地方。 二,一匹马跑其它的马会毫不相让地跟跑。 解决办法,就用挤。原因有可能是旁边有其它的马跑过来或者开始跑,咬人、路况.有个路口你没有给马明确的指示,解决办法: 1:事先检查马具,因为马是群居动物。肚带断了,脚凳绳断会引起落马。马跑着跑着突然转弯,遇到情况能及时拉进缰绳从而迅速控制马匹、马。 3,又没有本事超过别人一:随时注意周围的情况。有条件的当然准备自己的鞍具为好.路上有个东西让马害怕,马是很敏感的所以容易受惊,太滑的地方、有洞。解决办法,尤其是纯血马,但是受害的往往是人。 三,不要太松:千万别到马的屁股后面:到路口处提前给马明确的指示。 2,握住缰绳,阿拉伯马和其它含有这些血统的热血马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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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都有一种灵敏的本能,当马感觉到杀气时就会驻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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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三国之天帅全文阅读-永灵天尊-三国之天帅-星月书吧
三国之天帅
&&&&天帅一书断更已经8个月,在阳痿的这段时间内,我认真阅读过自己的作品,发觉写得实在有些幼稚,而且文笔比较粗浅,在一些情节的设置与安排上有欠妥当,而且本书趣味性不够强。语言逻辑方面欠缺许许多多。所有本人决定重新写这本书。将其大范围修改。让它面目全非!~&&&&―――――――――――――――――――――――――――――――-&&&&序章&&&&在我们生活的空间外还存在着许许多多的空间,从一个空间转移到另一个空间的渠道是什么呢?是一声巨雷?还是…………&&&&※※※※※※※&&&&异域大陆,不知道是谁发明的这个词汇,据千年前的史书记载,不知何年,一声巨雷异域大陆来了一群来自异界的人,这些人带来了大陆的文明,使大陆有了自己的文字――-汉字,也将他们生活的大陆命名为异域大陆。他们就是异域大陆的先祖,先祖们引导大陆原有的居民从事生产,男耕女织。文明就此产生。大陆文明产生的同时也打破了大陆原有的平静,。有了文明之后,人们的生活水平得到提高,人们加强了团结协作。渐渐地各个地区的领导者们组成了自己的部落,各个部落经过合并与吞并,慢慢地国家开始形成,久而久之各个国家为了各种利益而产生矛盾,随后开始了战争。从此大陆硝烟四起,战乱不断。也不知相互斗争了多少余年,圣祖王统一了大陆,从此异域大陆四海生平……&&&&所谓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大陆上几经分分合合,就这样度过了千余年的时间……&&&&异域大陆XXX年,经历过五年动乱的异域大陆已经恢复了往日的平静。百姓们安居乐业百业兴盛。这一切都要归功于现今大陆的统治者们……&&&&异都城,大陆的国都,城内最繁华的大街名叫中平街,各式风格的饭店、餐馆、商店等都云集这里。这里也是大陆人民旅游的胜地。中平街绿荫夹道,走向笔直,长达十五丈,是一个散步的理想场所。街上还有马拉车辆可供游人兜风,坐在车里遥望远处距城外七十里玉龙峰的容姿,真令人流连忘返。中平街现是开市之时,街道已是车水马龙,街道上的行人川流不息,士农工商,个个忙碌,面带喜色。这就是风雨后的彩虹,动乱后的繁盛。历史的规律不断重复着它的轨道。&&&&距中平街不远就是现今大陆统治者的居住地――皇宫。其富丽堂皇可想而知。皇宫的东侧,有一华丽的大宅。此大宅乃是大陆统治者长孙,翼王郑永圣的住地。&&&&说起长孙翼王,大陆半数百姓都知晓这一名号。翼王年少有为,其人乃是异域大陆千年难得一见可魔武双修的奇才,更加难得的是翼王属全系魔法师这类魔法天才人物。他的资质毋庸置疑……十五岁那年,翼王将其武艺与魔法练至登峰造极。同年当朝宰相XXX完全把持朝政,皇权被架空,当时的皇帝沦为傀儡,因为此事从而朝野震动,各地诸侯纷纷独立,“十王之乱”爆发。各地诸侯相互攻伐,争抢地盘。&&&&诸侯们相互的征伐弄得民不聊生,百姓妻离子散,多少百姓因为战乱而客死异乡,战争是如此的残酷。所谓时势造英雄,在如此动乱的时代,当年年仅十五岁的郑永圣投身身为一方诸侯的祖父郑XX的军队。因为郑永圣是走了后门,所以立马成为了一名将军。从此郑永圣开始了横扫天下的征途。用时整整四年,郑永圣用其惊人的实力,帮助其祖父统一了异域大陆。新皇(他祖父郑XX)登基后,郑永圣被册封为翼王。大陆当世著名诗人永灵XX更是写出《盛世赞天帅》云:&&&&“乘灵骑而扫天下,持神兵亦骋沙场。跃马平川震江北,乱世平定功至伟。飘飘若去是何年,忘乎乱世任洒钱。江山美景天下外,天下谁不识天帅?”来赞誉翼王之功勋,从而翼王助其祖父平定天下的故事也流传于民间,翼王的威名也随之在百姓中传唱。&&&&翼王府,书房内。一面如冠玉,清俊秀丽,气质风雅如若清风拂松的英俊男子坐在书桌前,此人正是翼王郑永圣。此时的他正捧着一本书名为《三国演义》的书津津有味地品读着。这本《三国演义》本不是这个世界的产物,前些日子郑永圣用他成功率不到0.1%的空间取物魔法偶然间在异域大陆祖先的世界里(地球)得到的。永圣暗叹自己侥幸,打开看了几章后,觉得这本像史书的书写得挺精彩的,虽然有些地方看不太懂,但越看就越被书中的情节所吸引,再加之这是另一个世界的产物,也算是绝世宝贝级别的东西,所以郑永圣就此自然而然地对它爱不释手。&&&&过了很久永圣放下手中的书本,揉了揉眼睛,伸了一下懒腰。自言自语道:“原来先祖的世界没有魔法与魔兽,更没有魔法攻城器械,但不想战争却是如此的精彩啊!真想去先祖的世界瞧一瞧啊!但是可惜,空间移动还是没办法成功!可恶!”原来郑永圣在得到《三国演义》后就更加对祖先的世界抱有极大的好奇,在好奇心这个强大的动力迫使自己躲在房间内,研究高深绝妙的空间魔法,但空间移动却是让他无法攻下的难题,他屡次尝试却又屡次失败,屡次失败而又屡次尝试,但直到他将三国演义读完的今天,他还是没有成功。&&&&“我是不会就这么放弃的!我会成功的!”郑永圣又自言自语道。于是乎在接下来的时间内,郑永圣将打量的时间投入到空间移动的研究之中。虽然在此期间他自身空间魔法提高了很多,让自己的自属空间与召唤空间的容量扩大了数倍,但是在空间移动上,还是失败失败再失败。&&&&是时,永圣又开始了他的实验研究工作,在经过了九百九十九次空间移动失败后,永圣苦苦支撑着他那疲惫的身躯,嘴里念出咒语:“尼!玛!克!微!萨!空间,东汉光和七年(公元184年)!去!”随着咒语的完毕,永圣周身升起一圈圈淡蓝色的光晕,霎时淡蓝色光晕中又透出淡淡的紫色,煞是美丽。“微萨女呐!动!~”永圣运起魔法力催动着周身空间的排序。初始并没有任何反应,可是预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永圣身上的魔力急速消耗着,周身空间的排序速度逐渐加快。早已疲惫不堪的永圣体内的魔力无法支撑如此巨大的消耗。永圣的意识逐渐模糊,“能成功吗?”永圣自问一句,就失去了意识。渐渐的永圣的身影也在原地消失了。&&&&永圣不知道的是在遥远的银河,千年难遇的九星一线,出现在无际的宇宙之中…………&&&&―――――――――――――――――――――――――――&&&&注解(必看):1.文中所提全系魔法师指可以使用水、火、雷、土、光、风、黑暗这七系魔法。至于空间魔法不属于这一系列。&&&&2.自属空间顾名思义就是类似于空间戒指存放杂物的空间,作者为了更加方便就杜撰出自属空间。召唤空间:就是召唤魔兽所呆的地点了。&&&&3.异域大陆所使用的文字问题,他们使用的是隶书,千年前使用的是东周古隶。《三国演义》是隶书版。
&&&&第一章来到汉末&&&&宁静的夜,皎洁的月亮,一望无际的天空,星光点点,在这静悄悄的夜里是多么的美丽。太行山山脚下,一中年男子围坐在篝火旁,抬头凝视着这宁静而又美丽的星空。眼中写尽了沧桑。那人轻轻的叹了口气,随手捡起身旁的树枝丢进熊熊燃烧的篝火中,起身整理行囊,准备歇息,因为他明天一早还要继续赶路。男子行囊简单,只是几件破旧的麻衣,一些发硬的肉干还有一把还算锋利的铁铸长刀。这长刀微微有点生锈,刀身的锈迹上还掺杂着一点一点干枯了的血迹。&&&&璀璨的星空中,星星在夜空下一闪一闪的,就像是在眨眼睛似的,可爱极了。突然星空中闪现出一束蓝紫色的光亮,那光亮类似流星般在美丽的夜空上划出一道艳丽而又夺目的伤痕,但艳丽也只是一瞬而已,伤痕一闪即逝。光芒急速下落。正在整理行囊的男子突然感觉到有什么东西正向他接近,这是危险的预兆,男子手握长刀,借着篝火所发出的光芒,警惕四周动静。他把刀横在胸前警惕地戒备着。男子环顾四周,并没有发现任何东西,但他的感觉越来越强烈,他自己也不知道是到底怎么回事。未知的东西对人而言是可以让人感到比平时多出一倍的恐惧。&&&&中年男子心中“扑通!扑通!”地跳着。他深吸一口气,仰望远方的星空。只见一束蓝紫色的光亮急速地向他这个方位靠近。距离越来越近,蓝紫色的光逐渐慢慢的变大,光芒越来越强,眩亮的光芒直刺得让人眼睁不开。中年男子被耀眼的光芒刺得眼睛生疼,本能地紧闭双眼。“砰”的一声巨响,光亮直击地面,扬起层层土灰。&&&&一声巨响过后,中年男子慢慢睁开双眼,看了看四周尘土飞扬,灰尘呛得他咳嗽不止。过了一会儿,尘土消散。中年男子到篝火边点燃了一火把,左手举着火把,右手握着长刀,向刚才光亮下落的地点走去。在火光的照耀下,一个人型大坑呈现在中年男子面前。他走近一看,发现大坑内躺着一个人!!一个男人。这人身上的衣裳破烂不堪,到了已经不能遮住身上关键部位的程度。中年男子把火把举近,见坑中男子,面若玉琢,皮肤白皙,一双剑眉微微皱起,眉宇间透着一股英气,真一佳公子也!虽是衣裳破烂,但也丝毫没有遮掩他身上所散发出的那种华贵。“不想天下有此等俊杰!”中年男子发出一声感慨……&&&&坑中的佳公子正是郑永圣。当永圣醒来已是翌日清晨。永圣睁开双眼,发现躺在土坑里,他立起身子,发觉后背好似被撕裂了般,疼痛无比。永圣咧了咧嘴,倒吸几口清气,豆大的汗珠从额头渗出。永圣忍着疼痛看了看四周的环境,发现自己已不是身在翼王府,而是在荒郊野外。身上的衣裳已经破烂不堪,只有一件粗布的麻衣盖在身上,也不知道是哪位好心人留下的。&&&&“这位兄弟你醒了啊!”中年男子手中提着几只山鸡,腰间别着一把长刀,刀尖的血液,一滴滴往下渗。永圣转过脸看见一身长约有八尺,国字脸,浓眉大眼,鼻正口方,气质严毅威重,头发上用青色麻布还绾了一个辑,年约三十左右的中年男子向他走来。永圣心中定论“此人乃忠义之士也!”&&&&“多谢兄台救命之恩!”永圣忍着后背的剧痛,站起身子,躬身作辑,开口谢道。&&&&“这位兄弟你有伤在身,就不需如此多礼,昨夜某家见你从天而降,身受重伤,也只不过是为你盖了一件麻衣尔,区区小事何足挂齿。快快坐下说话。”那中年男子道。&&&&“兄台真义士也,如若换作是其他人,怕是置之不理了,要是没有这麻衣,我岂不是冻死荒郊?救命之恩之谢兄台受之无愧。(PS:其实就算没有这麻衣郑永圣也不会冻死,后背受了那么严重的伤都没有死;而且现在正是夏季――会活活冻死吗?真是笑话,他这么说只是客气,为了下面好问话而已。)在下郑永圣,不知兄台任何称呼”&&&&“哦,某家高顺!”高顺放下手中的山鸡,走过来,坐在永圣身旁。“高顺?这名字好像在哪听说过?挺熟的。”永圣心道。&&&&“高兄,不知这里是何地界?”&&&&“据我所知,此乃并州太行山山脚。”&&&&“并州太行山?没听说过,异域大陆好像没有这山吧。并州,好像在《三国演义》里见到这个名称,等等!《三国演义》,高顺!莫非!”郑永圣好似想到了什么急忙问道:“高兄,今时几时?”&&&&高顺看了看太阳,答道:“现已辰时。”&&&&“我不是问你时辰,而是问今夕是何年?”&&&&“哦,现是光和七年六月初九,郑兄弟,你有何要事?”高顺询问道。&&&&“光和七年六月初九?!光和七年!”郑永圣喃喃自语,忽地大笑,心道:“成功了!我成功了!终于成功了,哈哈哈……”&&&&高顺不解的看着大笑的郑永圣,听了个时间而已,至于大笑成这样吗?等到郑永圣平复大笑后,高顺问道:“郑兄弟,不知昨夜为何会从天而降,而且身上还发着蓝光?”&&&&郑永圣身受重伤,开始心情比较沮丧,可是知道自己成功空间移动后好不容易高兴一回,听到高顺的问题后立马在脑中思量着怎么应对。“怎么办?难道和他说我是来自另一个世界的啊,因为空间移动的缘故,所以才会从天而降。这大大的实话,说出去打死高顺都不会相信,干掉他!干掉他不就没人知道我是怎么来的吗?可是现在身受重伤,能不能干掉他还是个问题,体内魔力没有恢复,利用魔法杀人更是免谈。只能硬着头皮编一个理由了。”&&&&郑永圣想好后,傻笑道:“这个嘛……呵呵,其实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我本是官家子弟,但因家父得罪了十常侍的某一个亲戚,我们全家被安了个罪名,被发配到边疆,父亲为了不让我这不孝子受这等苦头,就买通了一官员偷偷将我放了,可是父亲因为老迈,在途中病死。可怜我那父亲,还未等到我这不孝子出人头地,光宗耀祖,他就离我而去。得到父亲病死的消息后,我变卖了家产,拿出了父亲偷偷交给我的钱财,费了许多精力托关系将父亲的遗体赎回,办理完父亲的丧事后,我就靠着父亲留下的钱财,开始了游荡求学生活。以求出人头地,为父亲报仇。(答非所问!永圣:“先打好悲情牌,让人同情就不会计较那么多了。”)前天夜里本来还客栈好好的在睡觉,谁知道今早一醒来就成这样了!”(PS:晕!这样也行。)&&&&高顺听完郑永圣的悲惨经历后,羞愧道:“不想某让郑兄弟,想起此等伤心之事,吾之过也。”&&&&“高兄不用自责,我也是豪爽之人,陈年往事,早已不再伤心了。”永圣轻松的说道。&&&&“兄弟真男儿也,汝突然从天而降与某相遇,这也是一种缘分,你这朋友,高顺交定了,某表字子昌(PS:网络上找不到高顺表字,顺应潮流,自己杜撰一个吧!所谓‘顺者昌’故高顺表字子昌。)兄弟只需称呼我表字即可。”高顺说道。&&&&“呵呵,子昌兄如此好(念4声)友,我岂能不交?子昌,只需称呼我表字明德(PS:孔子曰:所谓圣者,明并日月。所谓圣者,德合于天地,变通无方……)即可。”就这样两个人七七八八地说了些话。&&&&“时已过辰时,想必明德贤弟已经饿了,稍等片刻,待某将这些山鸡处理掉……”高顺说完,捡了一堆树枝,点起篝火……永圣也实在很饿,受了这么重的伤,还陪聊了这么长时间,不吃点东西进补一下,那怎么行呢?看着高顺忙碌着,他坐在坑上,先慢慢的用光系魔法修复自己的伤口。过了大约半个时辰,高顺将烤好的山鸡递给永圣。永圣接过山鸡,嗅了嗅,觉得还算不错,猛地咬了几口。高顺看着永圣的吃相,觉得满滑稽的。自己也吃了几口山鸡。用袖子擦了擦嘴,问道:“不知明德接下来有何打算?”&&&&永圣舔了舔嘴角的油水,答道:“我也不清楚,当务之急先将自己的伤养好再说。”顿了顿,咬了一口手中的山鸡又道:“子昌兄看你带有行囊,不知前往何处?”&&&&“现天下祸乱四起,某欲往并州刺史丁原处投军,以求闯出一番事业。”高顺自豪地答道。
&&&&第二章开始旅程&&&&光和七年六月十二日,又是一个悠然的清晨。,太行山上,山林中一群鸟兽相互嬉闹着,初晨的太阳向宣告他的存在般绽放着自身耀阳的光芒。大自然的美丽是如此的和谐,浑然天成。太行山最高峰小五台山山顶,一悬崖边一位身穿黄色锦袍的男子如老僧入定般坐在悬崖边。整个画面笼罩在清晨的阳光下,人是山,山是人,山与人合为一体般,在阳光的照耀下男子身上的锦袍反射着金光,如若此刻有人从此经过的话,定会以为住在山上的仙人下凡来了。&&&&此等如若仙人般的人物就是在三日前,使用空间移动来到这个世界,但后背严重摔伤的郑永圣。自初九那日与高顺吃过食物后,两人就分道扬镳了。虽然高顺一再要求留下来照顾郑永圣,直到背伤痊愈为止。可是郑永圣毅然搬出一大堆理由来绝了高顺的好意,像什么你照顾我让我觉得不好意思啦,我不能影响你的前程啦……可是高顺是个为了朋友可以两肋插刀的人,他无视永圣的拒绝之辞真正做到了沉默是金。任永圣怎么赶都赶不走。如若是平时的话,有高顺这个免费劳力,永圣会赶他走?可是现在不是平时。第一他现在受伤了,需要找个隐蔽的地方治疗,高顺在这里也帮不上什么,第二他也是为了高顺着想,不影响他的仕途。最后永圣不得不以绝交来威胁高顺。高顺终于打破沉默妥协了!。高顺为永圣采了些草药,留下了大部分的水和肉干,将自己身上最好的衣服赠给永圣。&&&&与永圣道别时高顺蹲下对永圣说道:“明德贤弟,这荒郊野外的,汝又身受重伤,将你丢在山野,叫我如何安心?何不……”高顺还未说完,永圣就打断道:“子昌兄勿须再言,你可知道天下似你这等好人已不多矣,兄弟我只有一句话送与你,对事对人都要认真谨慎,勿要轻信他人,切记!一路多加小心,他日若有缘相见,今日之恩定当相报!”永圣本想拍拍高顺的肩膀,可是自己趴在地上手够不着他的肩膀。“子昌兄,麻烦将肩膀靠过来点!”高顺依话照做。永圣如愿以偿地够到了高顺的肩膀道了声!“保重!后会有期!”高顺也学着永圣的样子拍了拍他的肩膀,回应道:“后会有期!”&&&&高顺这一拍触及到了永圣的伤口,疼得他倒吸了几口凉气,痛苦道:“子昌兄,轻点!”高顺闻言抱歉一笑,站起身来,又说了声后会有期,提上包袱与长刀,在永圣的目送之下,迈着他那沉稳有力的步伐离开了。可惜现在不是傍晚没有那种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滴那种离别的沧桑与悲凉。&&&&看着高顺离开,郑永圣趴在地上回忆《三国演义》书中有关高顺的资料。书中的高顺是一忠义之人,高顺于有勇无谋的猛将吕布麾下后,真正的出人头地,虽然官职不是很高,但是有自己的曲部(八百人的陷阵营),这是身为武将地位的体现。但在书中最终吕布的失败从而导致高顺的为忠而死。但刚才,郑永圣所感受到的是高顺的淳朴与仗义,他是有情有义的大丈夫,他能如此对待一个认识不到一天的人,如若换作其他人会像高顺那般热心吗?书永远不会是百分百真实的,书中的人物也不可能像书中所写那么的完美。这一点郑永圣十分清楚……但是再过十年以后,高顺就会死去。好歹高顺也算自己的恩人,为他做些什么?永圣想了想。还是算了吧!自己只是这个世界的一个看客罢了,说得通俗一点只是一个来祖先世界的旅游者而已。最多一年,观光完了以后,还是要回原本属于自己的世界里去,那里才是自己的根。自己回去了,高顺的事也就管不着了。如果有机会碰到高顺的话,给高顺一大笔这个世界的财富,也算是报答他的恩情了。&&&&画面切换到六月十二日。首段写到郑永圣穿着黄色锦袍在太行山最高峰小五台山悬崖边当和尚,额!不是,应该是老僧入定。有人可能提出质疑以高顺的经济能力给永圣留下的衣服会是黄色锦袍?的确以高顺的经济能力根本就不会有件锦袍给郑永圣的了,充其量赠送件布衣。那郑永圣身上穿的黄色锦袍是哪来的?答案揭晓:这锦袍是郑永圣从自己的自属空间里拿的(详见序章注解部分。)高顺离去一天后,永圣就渐渐恢复自己体内的魔力,施展一记御风术,飘到小五台山悬崖边来吸收太阳光,以便光系治疗魔法更快地治愈自己后背的伤。用了整整两天的时间后背的伤口才完全治愈,恢复如初。&&&&此刻老僧入定的郑永圣,他在冥想,盘算着自己下一步要怎么走。自己来这个世界看看,那么第一站要去什么地方?去哪呢?先去家中族谱中提到的新郑。(荥阳一带)。(作者注:书友们如果以前看过还未重写的版本,应该明白郑永圣为什么这样想,但是现在有所修改。作者为未看原版本的书友重申一遍。)郑永圣的祖先辈是中国大陆春秋时期郑国的诸侯王室,因为郑国后来被韩国灭掉以后,郑国的诸侯王室们为逃避韩国追杀,而四处逃离。而有一个郑王室的家族为逃避韩国的追杀,而很巧的在那时被巨雷击中,那时真巧是九星连珠,从而跳跃了空间的缺口,来到了异域大陆。那个郑王室的家族的子孙辈在异域大陆与当时还处在原始社会的人们混居繁衍后代。在异域大陆郑氏族谱中先祖篇有这么一段话:“记忆当年(公元前375年)韩军攻占新郑,我等仓皇而逃,不想一声巨雷,使我等来到这大陆。此乃天之意也……”&&&&郑永圣一记御风术飘至山脚,他现在首先要做的是搞份地图,他对这个世界的地理一无所知,那如何前往目的地?就这样郑永圣在万米高空飘啊飘啊,(不要问我他怎么会飞那么高。)终于让他看到了个较有规模的城郭。(视力这么好?!)找了个没人的地方缓缓降落。走过城门,询问了好几个路人,才搞清楚要想弄到地图,必须找些有地图的人,第一选择就是官府,不过到官府弄地图会比较麻烦,其次就是一些大型的商会或多对外经商的商人,他们常年在外经商,自然会有地图在身。&&&&永圣又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来到了一家甄记米店,永圣心想这米店常年贩米,手中应该有张地图吧。走进去瞧了瞧。店小二正无精打采地坐在柜台边上发着呆。现今黄巾贼乱闹腾得如火如荼,米店的生意一天不如一天,只有些达官贵人这些老主顾光顾此店,如若一天黄巾贼攻了进来,这米店还不是被他们洗劫一空。店小二不敢再继续往下想,他只是个打工仔,这些事情不是他考虑的。店小二停止他的思路,抬起头忽地见一衣着光鲜,长得是玉树临风,潇洒倜傥的年轻公子走进店里。店小二敢对天发誓,他这辈子从来没见过这么漂亮,额!应该是这么帅的人,就算是有着俊美之名的甄记大老板与此公子相比较,如果这位公子是绫罗绸缎的话,那么他的老板只是粗衣麻布而已。店小二看了看永圣的装扮,心想如此俊美的公子应该是个有钱人,肯定是大主顾。于是热情地上前招呼道:“这位客官来买米么?不知要买那种米?”&&&&“哦~我不是来买米的,我是来买地图的。”永圣回答道。“买地图?”小二十分诧异,这人来米店不买米,反倒买地图?心中这样想,但还是拿出小二特有的热情说道:“这个小店是有两幅地图,但这是运货时用的,客官如若想买,这个小的可做不了主。须请示掌柜。”小二说完。掌柜的就从柜台的帷幕中走出。掌柜是大约五十岁上下的老叟。眼睛不大不小,但却透出生意人特有的精明。&&&&掌柜的开口对永圣道:“客官要买地图,本店是有,但这价钱嘛!”永圣一听掌柜的说道价钱,就从怀里掏出一块金砖,递给掌柜的。掌柜看到金砖,两眼冒光。接过手掂了掂重量。大约十两左右。永圣对这个时代的物价没有概念,在异域大陆一张精美的地图需要十两黄金,那是因为异域大陆黄金资源丰富,而在这个时代用十两黄金买一幅不怎么样的地图,真是太浪费了。&&&&永圣说道:“这个应该足够买张地图了吧!”“足够了,足够了”掌柜的说完立马将金砖收起来,打开柜台取出地图,递给永圣。永圣接过地图看了看,没找到新郑的位置,便询问道:掌柜可知新郑在何处?为何地图上没有标注?”&&&&掌柜答道:“商人们买卖只往大郡县,故此地图只标一些大郡县,新郑小县自然不会标注、至于新郑的位置,大概距荥阳不远吧。”&&&&永圣向掌柜的道了声多谢,便离开米店,前往新郑。
&&&&第三章无心插柳&&&&郑永圣终于飘到了荥阳,找到了新郑。用了整整两个时辰。但是来到新郑,他所见到的景象,让他对祖先故乡的美好幻想破灭了。在他的脑海中祖先的故乡新郑应该是个四季如春,鸟语花香。百姓人人家有余粮,安居乐业,路边的小孩玩闹嬉戏,人们无忧无虑的世外桃源。但是,来到新郑以后,看到真正的新郑,他失望了,正所谓希望越大失望就越大。这简直与脑中美好蓝图天差地别。新郑土地稀稀疏疏,房屋不多,但大多已经破旧。只有县令的办公场所还像样一点。这根本没有一点点世外桃源的模样。农田中,时值六月田中农夫正忙于除草,农夫个个面黄肌瘦,劳作之时心有余而力不足,无精打采的样子。路上偶尔看见三五成群的青壮猎户们拿着捕猎工具面露忧色地走着。好似在想今天是否会有收获。只有孩子们在田边无忧无虑地嬉闹,玩耍着。如此景象的新郑怎会是先祖的故乡?郑永圣无法相信在族谱中描写极为繁盛的新郑,四百多年前的新郑尚能如此,现在怎么如此的落魄凋零?&&&&从新郑离去,永圣漫无目的地四处飘荡。看看风景,听听一些流民的小道消息,偶尔碰到黄巾军与官军的小规模斗殴,驻足观看一番。黄巾军武器装备都要逊于官军,在人数方面却比官军多出数倍,但是多数为老弱病残。在四月时,皇甫嵩火烧长社,黄巾军声势锐减。此刻的黄巾军已经是不堪一击。在实力如此悬殊的情况下,胜负不言而喻。黄巾军遭到官军的屠杀,惨叫声四起,血花飞溅。在空中看到如此血腥的场面,永圣也是感慨不已,这个世界的战争也不过如此,若是要论精彩程度还未及异域大陆的漫天魔法战。感叹自己被一本《三国演义》所蛊惑啊!~~实是应了那句,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历时两个月后,永圣走过三山五岳,寻访七国古都,这种游历的生活开始还觉得新鲜,但时间久了也觉得甚是无趣。想来离开异域大陆已有多时,也是时候买些旅游纪念品准备回去了。&&&&八月二十九日,这日郑永圣来到并州境内,召唤出自己的第二坐骑‘列云’。列云可是一宝马,其周身洁白无暇,宛如天上的云朵,速度可日行万里,呈追云之势,遂取名为列云。郑永圣长途使用御风术飘荡,短的路程则是骑马,好游览周围景色。这次他欲前往晋阳寻找高顺,一路悠哉悠哉,细观沿途景色,走走停停,在路上买了诸多东西,像这里的丝绸锦帛,锅碗瓢盆,刀枪棍棒,胭脂水粉、百家书籍等杂物作为纪念品。&&&&九月初五,永圣正到上党郡,骑马来到集市。众商贩们见永圣身上穿着用肉眼观之极为名贵的服饰,骑着一匹神骏,周身散发着普通人无法拥有的高贵气质。他们凭借经验断定这骑白马的年轻人非富即贵。商贩们纷纷避让,生怕挡住骑马青年的道路,从而得罪贵人,招来不必要的麻烦。汉末的普通百姓与商贩们皆是如此,自古民不与官斗,加之汉末一些略有势力钱财的高官权贵,横行乡里、**妇女,无恶不作,无法无天。所以一些看上去像是权贵之人,普通人不敢得罪。永圣对此已经见怪不怪了,驱马从容地在市集中搜寻有特色的货物。&&&&突然,列云停下脚步。永圣诧异。列云颇有灵性的宝马,不会无缘无故停下。永圣向前一看。见一个衣衫褴褛的女孩子跪坐在地,大概十四五岁,明显发育不良,面黄肌瘦,两眼无神,嘴唇干裂,头发十分凌乱,发上满是污垢。在她的边上,一张穿了洞的地草席裹着一具尸体,发出阵阵的尸臭。如此情景,永圣在异域大陆不知碰到几回,老桥段了,肯定又是卖身葬XXX。“喂,我说姑娘你挡着道呢!请让开一点,让我的马过去!”那女孩抬头看了看永圣,永圣给她的第一印象是,帅,非常的帅,没天理的帅。,面似玉雕,衣着光鲜,气质高贵,给人上位者的感觉!肯定是个有家底的人。心想:“如果能被这公子买下那该多好啊!”&&&&“这位公子行行好,花十两银子(十两银子=10贯钱=RmB2000元)将我买下,好让我能买口棺木将我娘安葬。”女孩哀求道。在汉末每个奴隶根据年龄、长相、健康状况等条件,价格为10―50贯钱不等,奴隶主买下奴隶后会与奴隶们签订卖身协议书,通俗点说也就是那万恶的卖身契,然后再去官府将奴隶原有的户籍转入奴籍。如果在奴隶市场交易,那么价钱会比一些自卖者贵,但必须向官府缴纳两成的税金,官府会为奴隶们免费办理入籍手续。奴隶市场的奴隶质量相对而言要比自卖者高上许多,奴隶市场是专卖店,而自卖者则是摆摊卖盗版的。&&&&市集上一众商贩见到女孩挡住了永圣的道路,纷纷过来围观,看看永圣会如此收拾她。从古至今,中国人爱看热闹的本性从来没有改变。无论任何与自身有关或无关的事情,只要一有热闹就凑是中国人一贯的准则,也不知道看热闹是可以捡到钱啊,还是可以捡到粮食。&&&&十两银子?!这么便宜,永圣诧异,在他那个世界一个下等奴隶都要一百两黄金,这世界的奴隶也太不值钱了,好歹也是个活生生的人啊!就这点钱就把自己的一生给卖了!永圣随手从兜里掏出十两黄金(他身上最小的面额)丢给那女孩说道:“别挡道,让开。”语气铿锵有力,上位者的气势尽显无疑,那气势令人无法违背他所说的话。女孩接到黄金慌忙道谢道:“多谢公子,多谢公子。”女孩乖乖退到一边去。在旁看热闹的商贩们感叹永圣出手阔绰,这年头一个下等奴隶竟然能值十两黄金。而他们却劳心劳力,费尽心机,半年也挣不到十两黄金。人比人气死人。&&&&永圣驱马继续闲逛……&&&&傍晚集市解散,商贩们有的面露笑容,有的则沮丧不堪,纷纷提着剩余货物往家里赶。永圣闲逛一天,也买到了不少东西。看了看天色,准备找家客栈住宿,将‘列云’收回召唤空间。徒步走到一家客栈门口,就见一女孩向他跑来,拦住他的去路。这拦路女孩一身丫鬟服饰,虽有点面黄肌瘦,但面容还算秀气,两眼明澄,显是十分机灵。这女孩是谁?&&&&“姑娘有何事?”永圣问道。&&&&“公子莫不是不认识莲儿了?”女孩说道。永圣看了看这女孩,摇了摇头。&&&&“公子可还记得上午那卖身葬母的女孩,那就是莲儿。”&&&&上午卖身葬母的女孩永圣还有点印象,自己丢给了她十两黄金。但是上午的女孩就是眼前这女孩?永圣有点诧异。仔细看了看,还真的有点像。永圣“哦”了一声,说道:“原来是你,有何事?”&&&&“公子,你说有何事,莲儿已经被公子买下,是公子的丫鬟了,自然要服侍公子了?”莲儿轻笑着说道。&&&&晕!这女孩要服侍我?!永圣诧异,自己只是嫌她挡道,随手丢了十两黄金给她而已,不想无心插柳柳成荫。“你大可不必如此,我只是嫌你挡道,丢了十两黄金给你,这可不是买下你,你就当我好心吧,该到哪里就到哪里去吧。”
&&&&“那怎么行!~公子出钱让我娘入土为安,公子就等于将我买下了!~”莲儿睁着大大的眼睛,看着永圣。&&&&永圣无语,都告诉你了我只是好心,不是买你,什么叫等于!清了清嗓子说道:“莲儿是吧,你可别这样想,我没有买下你的意思,你就当那十两黄金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而不是我给的。”&&&&“那怎么行,黄金明明是公子给我的,根本不是天上掉下的,娘经常教我做人一定要知恩图报,公子的大恩大德,我一辈子做牛做马也无以为报。”&&&&大恩大德?!丢个十两黄金就算大恩大德了?又不是帮你报仇了什么血海深仇,这个世界的恩德也太那个了点!毅然拒绝道:“我不用你报恩。”说完走进客栈,开了间上房。永圣刚要脱下衣服,上榻睡觉。一阵敲门声响起。永圣打开门,莲儿端着一盆热水走了进来。永圣见到莲儿,略有些惊讶。问道:“你怎么在这?”&&&&对于永圣的提问,莲儿没有回应。用手帕沾了沾热水,递到永圣手边,柔声道:“请公子洗脸。”对于莲儿的这一举动永圣已经猜到她的意图,没想到这个莲儿这么的固执,永圣挡开莲儿递来的手帕,说道:“不是已经告诉过你了,我不用你报恩,你为何如此的顽固不化?”&&&&“请公子洗脸。”莲儿无视永圣的话语,柔声说道。天哪!永圣听到这一句话快要发疯了,火气直线上涨。大吼道:“够了!还有完没完啊!都说了不要你这丫鬟,也不用你报什么恩,现在马上走,从我的面前消失,别让我再见到你!~”永圣这一吼可谓是气势惊人,在异域大陆常年翼王的生活使他具有上位者的气势。莲儿这普通百姓,虽然以前跟着她娘亲到处流浪,但是她可没见过这种阵仗,刚刚失去母亲的痛苦好不容易才平息,可是被这么一吼,眼中已经含有泪水,哽咽道:“公子就这么讨厌莲儿吗?娘亲刚刚抛下莲儿,公子又不要莲儿,莲儿为何会如此命苦呀!~~”说完眼泪就噼里啪啦地往下掉落。刚才还气势惊人的永圣见到如此情景,气势一下瘪了。他这人一向天不怕地不怕,但是女人的眼泪偏偏是他唯一的克星。永圣这人最见不得女人当着他的面流马尿,一见到女人哭哭啼啼就心烦。&&&&永圣信中慌乱,哄道:“别哭了,别哭了,我最怕女人在我面前哭哭啼啼了,莲儿这么懂孝顺,我怎么会讨厌呢……”莲儿听到郑永圣自曝害怕女人在他面前哭哭啼啼,心中有了计较。停止掉泪,还未等永圣将话讲完就哽咽道:“既然公子并不讨厌莲儿,为何不愿收下莲儿?”&&&&“不是早与你说过,我不用你报恩,也不要你做什么丫鬟,你大可……”未等永圣说完,莲儿就再次哭泣,说道:“公子就是嫌弃莲儿,所以才不愿莲儿报恩,不要莲儿当丫鬟伺候公子。呜……呜呜……”&&&&永圣见莲儿再次哭泣,心里烦得要死。“哎呀!别哭了!~~-你怎么不懂呢!我都说了不用你报恩当丫鬟,不是讨厌你也不是嫌弃你,你别胡乱猜测行不行。”&&&&莲儿哽咽着“那为何公子即以买下莲儿但又不肯收下莲儿?”又来了!永圣只好硬着头皮道:“你不要刨根究底,我做一善事用得着为何吗?”&&&&莲儿听到郑永圣如此回答,又复而哭泣道:“公子就是不喜欢莲儿才不让报恩,公子就不用敷衍莲儿,莲儿不问就是。莲儿本就是命苦之人。呜呜呜~~~~~~~~”莲儿这次哭得是暴雨梨花,泪雨倾盆。一滴滴的眼泪落到水盆中,啪啦作响。哽咽声夹杂着粗重的喘息。听到如此惨烈的哭声,郑永圣脑子快要爆炸了,跟容易哭的女人打交道,绕来绕去都是在一两句话徘徊着,一个字,晕!~作者我也是深有体会,容易哭的女人是多么的难缠,想必有亲身经历过的读者也会知道。&&&&眼前的莲儿哭得永圣头昏脑胀,这哭好似永圣的紧箍咒一般。永圣只好开口道:“好了好了,别哭了,求你别哭了!~~要哭就出去哭,别在这哭!~”永圣的话语根本没有起到作用,莲儿更是越哭越伤心,断断续续地说着:“我是~~公子~~的人,公子~在哪~我就在哪,就算公子赶我走~~我也~不走,莲儿~这辈子~跟定公子了”&&&&“完了~!这女孩还赖上我了。”&&&&永圣实在受不了莲儿的哭声,想要发火,但听到莲儿如此凄惨的哭泣声,害怕适得其反。最后只能转移莲儿的注意力,于是道:“莲儿,我也有自己的原因。”&&&&果然,被永圣这么一说,莲儿的哭声逐渐变小。问道:“公子的原因?”&&&&永圣点了点头,说道:“我有自己的事要做,你在身边不合适。”&&&&“公子自去办事,莲儿伺候公子绝对不会妨碍到公子。”莲儿哭声停止,只剩下哽咽。&&&&“不是妨碍不妨碍的问题,我个大男人,你个小女孩,肯定会有所不便。”&&&&“这个问题公子大可不必考虑,公子是莲儿的恩人,是莲儿的主人,莲儿是丫鬟,丫鬟服侍主人天经地义没有什么不便的。”&&&&这女孩是不是脑子有问题?别人巴不得不当奴隶,而她则是吃了秤砣铁了心要当自己的丫鬟,更是固执得要命,怎么说都不听,看来只有使出杀手锏了。永圣轻咳一声清了清嗓子道:“你还真是固执,这件事我本不想与任何人提起,但反正也快要离开了,说出来也无所谓。”顿了顿以营造神秘感。“其实我并不是这个世界的人!~”&&&&莲儿听得清楚,不是这个世界的人?什么意思?她不明白永圣到底想说什么,无知地摇了摇头说道:“莲儿不明白公子的意思。”&&&&“不明白,那打个比方,你娘离开了你,到了另一个世界,则你娘就不再是这个世界的了,而我则是从另外一个世界来到这个世界,但是再过一段时间我要离开这里,回到我原有的世界中去。这么说你明白不?”&&&&莲儿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怯生生地说道:“不是很清楚~”&&&&郑永圣这次耐心不错,又打了个比方。“就像这盆子和这条手帕。手帕是莲儿生活的世界,通俗地说也就是大汉,而我生活的世界则是这盆子。两个世界离得很远很远,两个世界的人根本无法来往。&&&&莲儿这次明白了,问道:“那公子是怎么来的?”&&&&“我啊,我是用魔法过来的。”&&&&“魔法?什么东西?”莲儿好奇地问道。&&&&永圣见莲儿停止了哭泣,心中松了一口气。答道:“魔法就类似于这个世界的仙术。”&&&&“仙术!公子会仙术?公子又在敷衍莲儿了,当莲儿是孩子,什么都不懂吗。”莲儿一脸不信的表情。&&&&“怎么不相信啊,你看。”永圣说着,右手手心就多出了一簇火焰,将原本昏暗的客房,彻底照亮。&&&&莲儿看着永圣手中凭空出现的火焰,嘴巴张得老大,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问道:“公子不觉得烫吗?”&&&&永圣笑道:“我从来不知道烫是什么感觉。”说完收起火焰。接着左手射出一道白光,直射旁边盆子中的温水。温水霎时就结成了坚硬的冰块。莲儿怯生生地将手靠近那冰块,触摸了一下,感觉好凉。这是真的吗?莲儿不敢相信,可是这么真实的感觉,她是体验到了,由不得她不相信。&&&&“这回相信了吧。”永圣轻笑道。
&&&&天,莲儿今天见到如此情景,立刻跪了下来朝永圣行跪拜礼,大呼道:“公子,不,神仙公子,请您一定要收下莲儿,莲儿求您了。”&&&&“我可不是什么神仙,我只是会点魔法而已,不是和你说清楚了吗,我过段时间就会离去,你跟着我也没用。”永圣说道。&&&&“莲儿不管这些,莲儿只知道公子的恩德一定要报,跟着公子不会再有苦日子了。”话刚刚说完就又呜呜地哭了起来。这可是永圣的命门所在啊。&&&&莲儿这一哭,永圣实在受不了,只好哄道:“这个问题你先起来再说,先别哭哭啼啼的,我都要快被你烦死了。”&&&&“公子只要答应莲儿,莲儿就起来,就不哭。”莲儿在地上哭着回答道。&&&&威胁,**裸的威胁。我堂堂异域大陆兵马大元帅,翼王郑永圣居然被一个小女孩威胁!这也太不像话了点儿。若是让人知道(怎么会有人知道?),我的威名何在啊!~~“别哭,别哭,先别哭,万事好商量。”郑永圣自杀的心都有了,这女人真难对付啊。&&&&“莲儿不哭是不是什么事都可以商量?”莲儿反问道。&&&&“嗯,你不哭,万事好商量!”永圣刚刚说完,莲儿就站起来,用袖子擦掉脸上的泪痕。声音有点沙哑着说道:“莲儿不哭了,那公子就答应收下莲儿。”女人变脸比翻书还快,刚刚还哭得稀里哗啦的,要不是眼睛有点红肿,看上去跟没事人似的。&&&&“这个问题嘛!以后有空再说!”永圣是个很重承诺的人,只要他答应别人的事情,他就一定要完成,所以他从不胡乱许下诺言。&&&&莲儿听永圣转移话题的说辞,眼中已有泪光涌现,正呈往外滴落的趋势。永圣见状只好说道:“你就这么喜欢报恩?这么喜欢服侍人?”&&&&“嗯!请公子应允。”莲儿用她那泪汪汪的大眼睛看着永圣,意思像是告诉永圣,你再不答应我就哭,看你怎么办。永圣自然明白莲儿的意思,可他没有办法。杀了她,别开玩笑,对待男人他心狠手辣,女人他可下不了手。“小丫头!~竟然用这种方式威胁我!~算了,大丈夫应顶天于世,不和小女孩斤斤计较。不就是多了个人给我使唤吗?又没有什么损失,只是麻烦点而已,正好去晋阳找高顺,把这女孩交给他不就行了,在我走之前也没有什么遗憾了。”永圣心想。&&&&在心中规划好了美好的蓝图,于是永圣说道:“那好吧,那你就慢慢报恩吧。”&&&&“公子可是在心里想要将莲儿送给别人?”莲儿幽幽道。“晕!你怎么知道!这小丫头不简单”永圣见被识破,遂也坦白讲道:“我欲前往晋阳寻一朋友,将你交给他,你去当他的侍女也算报了我的恩情。”&&&&“这怎么可以,公子对莲儿的恩情,莲儿一辈子做牛做马侍奉公子左右也无法报答,公子休要将莲儿送与他人。”说完,又使出杀手锏――哭。&&&&永圣心道:“你是刘备的什么亲戚啊,比刘备还能哭!眼泪好像流不完似的。”只得开口哄道:“好好!肯定不将你送人,你放心就是。”&&&&莲儿可不是那么好骗的,长期的流浪生活使她比同龄的女孩子,还要成熟,但是长期的居无定所,又令她惧怕被遗弃。她的娘亲已经离去,在这个世界上她孤孤单单,可是就在她认为她的一生将会在灰暗中渡过的时候,郑永圣出现在她的面前。这个英俊不凡的男子,不知道为什么,莲儿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直觉告诉她,眼前的英俊男子绝对不是个普通人,眉宇之间虽然英气逼人,但是却给人的感觉却是悠闲自在。也许被他买下当他的丫鬟也是不错的归宿。于是莲儿就哀求男子买下自己,那男子随手丢了十两黄金给莲儿,莲儿惊呆了,她长这么大以来可从来没见过十两黄金这么多的钱…………&&&&莲儿初时被永圣的魔法所惊,但现在却觉得自己的主人越来越可爱,他怕女人在他面前哭哭啼啼,莲儿觉得不可思议。现在好了,自己的主人妥协了,自己也担心他会将自己送与别人,自己知道他的弱点,他要是敢,自己就哭得烦死他!&&&&永圣妥协后,莲儿履行起侍女的义务,柔声对永圣说道:“公子可否将这盆冰块恢复原样,让莲儿伺候公子洗脸。”&&&&恢复原样,让你伺候,还不被你烦死!打死永圣也不干。遂道:“不洗脸了,你自己去找客栈小二,开间上房,休息去吧!”&&&&“莲儿是公子的丫鬟,自然要呆在公子左右,怎么可以到另外的房间歇息呢?”莲儿应道。&&&&这个世界的丫鬟怎么这么没有人权?连主人休息,也要随时候命于左右。永圣劝道:“莲儿大可不必如此,且去开间上房歇息就是。”&&&&“这是莲儿应该做的,请公子不用多管莲儿,快上榻歇息吧。”莲儿的声音再次响起。&&&&永圣问道:“别人的丫鬟可不是这样,莲儿你是不是做得有点过头?”&&&&“虽然莲儿不清楚权贵人家的丫鬟如何伺候他们的主人,但是莲儿觉得应该这样做。”&&&&“自以为是,算了不和你拢姹隳阍趺囱∷酢!庇朗ニ档馈S谑腔氐介缴希跞チ恕&&&&翌日清晨,永圣醒来揉了揉朦胧的双眼,坐起身子,稍微伸展一下。见莲儿此刻正趴在案几上睡着。昨夜哭肿的眼袋已经消下,但是脸上还残留着昨夜的泪痕,现在的天气还不是很冷,但是这样趴着睡觉也容易感染风寒,永圣走到莲儿身边,给她施了一记安眠咒后,将她抱起,放到榻上,拉过被子为她盖好。永圣看着莲儿那清瘦的脸庞,叹息道:“真是个好女孩,可惜却身逢乱世。”永圣无奈地摇了摇头。他不想在这个世界上做些什么,他对这个世界没有感情,对他来讲这个世界是和平也好战乱也罢都与他毫无关系,他只是一个过客而已。永圣来到这个世界已经两个半月,同样的离开异域大陆两个半月,自己无故失踪,家人肯定很担心,他想念他的家乡,想念家乡的和谐平静,更想念家人的温馨与快乐。他现在只想到晋阳找到高顺,将当初高顺留给自己的衣服还给他,把高顺对他的恩情偿还了,自己可以了无牵挂地离开这里,返回异域大陆。&&&&当莲儿醒来已快接近午时,也许长期的颠沛流离与母亲的离去使她身心疲惫,又或许是永圣安眠咒的作用让她睡了那么久,总之不管出于什么原因,莲儿现在可谓是精神饱满。莲儿醒时发现自己睡在永圣的榻上,可想而知是永圣将她弄上去的。这时永圣端着饭菜走了进来,看见莲儿已经醒来,将饭菜放在案几上,说道:“你醒了啊,昨夜你哭了那么久现在想必已经饿坏了吧,过来吃饭吧。”&&&&莲儿从榻上起来,跪在地上说道:“请公子恕罪!”&&&&永圣纳闷,问道:“恕罪?你何罪之有啊?”&&&&“莲儿有三罪,其一,莲儿不该睡公子的榻;其二,莲儿不该贪睡而没有服侍公子洗漱;其三,莲儿不该让公子为莲儿准备饭菜。请公子饶恕莲儿!”莲儿这次恭敬地说道。&&&&“呵呵,那有什么大不了的,没事!快起来,过来吃饭吧!”永圣笑道。&&&&“莲儿,不敢。”莲儿怯怯地说着。&&&&“有什么不敢的,昨夜你都敢威胁我,今天怎么就变得如此胆小?这是命令,快起来,过来吃饭,饭菜凉了可就不好吃了。”&&&&莲儿跪坐在案几前,永圣夹了块鸡肉放在莲儿碗里,说道:“别坐着快吃啊!”&&&&莲儿见永圣的举动,心中感动,鼻子发酸,忍不住掉下眼泪。永圣见莲儿不动筷子,正想催促,但听到莲儿哽咽的哭声,心中烦闷。心道:“又哭了!烦死了。”嘴里说道:“怎么又哭啊,哭什么啊!昨夜还没哭够啊,不就是让你吃饭吗?又没打你骂你,哎呀!别哭了!烦死了!”&&&&可能永圣的声音有点大听上去像是生气的语气,但这次莲儿停止哭泣,哽咽着:“公子对莲儿太好了,莲儿长这么大都没吃过这么好的饭菜。”&&&&“行了,我也没对你多好,不就是一桌饭菜吗?值得哭成这样子?”永圣不解道。&&&&“公子你不懂。”莲儿破涕为笑道。&&&&“对对对,我不懂,我也不想懂,赶快吃饭,吃完饭我们启程去晋阳。”
&&&&永圣与莲儿共乘‘列云’走在前往晋阳的路上。四周极为荒凉,腐尸与白骨横在路边,苍蝇们成群成群地附在那些腐尸上面,极为恶心。永圣没什么感觉,莲儿则是已经习惯这种恶心的场景。184年的大汉天灾**连连,黄巾军的起义更令百姓雪上加霜,人人无法温饱,为了生存百姓卖儿卖女,有的为了填饱肚子更是下手杀死自己的亲人,食其肉来减少自己的饥饿之感。亲人吃光了,就开始去抢别人的吃,就这样一些穷苦百姓相互杀虐着。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只有实力强大的人才能够在这个动乱的世界中生存,而弱小的一方就注定要被淘汰,成为别人腹中之物,这就是大自然的定律。&&&&永圣本不想与莲儿共乘一匹马,想从召唤空间中另召一匹马来让莲儿自己来骑,可是莲儿却不会骑马,最后只好作罢,无奈同骑。&&&&莲儿身子靠在永圣怀里,觉得极为舒适。但永圣对此极为不习惯,虽然他在异域大陆也曾经被一些女人这样靠过,但是那是两人关系亲密无间,他自然不会介意,但这个莲儿好像和她不是很熟的样子,有必要这么亲密吗?永圣开口说道:“莲儿,这样子是不是太亲热了点,别靠这么近啊!这对你们女儿家可不好。”&&&&莲儿道:“公子不必为莲儿着想,莲儿不介意。”有这么个人肉靠垫依靠着,当然不会介意啦。&&&&“你不介意可是我介意啊!得,不和你多说,再说下去肯定又是没完没了,说不定又要哭哭啼啼的了!靠就靠吧!反正吃亏的是你不是我。”永圣心道。遂就不再言语。&&&&莲儿见永圣不再言语,觉得无聊就另起话题问道:“公子在大汉有几个朋友啊?”&&&&“说起来只有一个算是朋友的朋友吧!”高顺确实能算得上是一个朋友,永圣初到汉末时就遇上了他,从他嘴里打听出现在的年号,而且高顺也对永圣不错,甚至可以算得上好,那么为受伤的永圣着想,永圣心里感激他,遂将他列到了朋友的名单中。&&&&莲儿又问:“公子与他怎么相识的?”&&&&“这个说来话长,总之他对我有恩,在我离开这个世界之前,我要把恩情还清。我讨厌欠人情的滋味儿,跟欠债似的,难受的很。”&&&&莲儿听永圣这么说,开心道:“公子与莲儿是一类人,都是有恩必报。”&&&&永圣嘴里嘟囔:“我与你可不是一类人,我可没你那么固执,硬是……”还未说完就见莲儿眼中的泪水开始堆积,晕这么小的声音都能听到,耳朵也太灵敏了点,算了不说了再说下去怕是又要哭了。永圣立马止住言语。永圣觉得上辈子是不是欠莲儿债,现在老天让她来向自己讨债来了。永圣学乖了,不与莲儿说话,彻底沉默,任莲儿怎么找话题,他就是不说话。&&&&“公子,你的朋友是个什么样的人啊?”不说话,永圣忍,心想一说话就会扯到别的东西。&&&&“公子,你们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不说话,永圣心道:“和你说也没用。”&&&&“公子,你的家人对你好不好?”忍!心道:“这不关你的事吧!这女人真是让人猜不透啊!午时吃饭的时候安安静静,现在怎么那么多话啊?”&&&&…………&&&&一路上只有莲儿不停地说话,永圣始终没有开口。最后莲儿终于说得口干舌燥,停下了她那叽叽喳喳的嘴。&&&&一路无话。驱马行至一片稀疏树林处。走不到半里,就见二十几人挡在路上,那些人个个面黄肌瘦,却都手执凶器,一副穷形恶相。见一贵公子骑着骏马向他们这个方向走来,个个两眼放光。当先一人面容丑陋,骑着匹掉了毛的瘦马,出列笑道:“妈的,今天在这里埋伏大半天了都没有见像样的人经过,这回可算是碰上一个了,穿的这么好,骑着这么好的马,还带着一个丫鬟,看样子还是个有钱人啊!~哈~哈~哈!”&&&&一个瘦子附和道:“老大,这小妞倒是挺清秀的,等会儿可别杀了啊,让弟兄们解解渴也好啊!”那瘦子一脸淫笑,表情猥琐至极,看了叫人恶心。&&&&一大汉吼道:“猴子!你他妈别老想着女人,办正事!宰他娘的!”&&&&“公子,前面那些人是强盗!~”莲儿担心道。莲儿以前跟随着她母亲听说过强盗的凶残,烧杀抢掠,无恶不作。&&&&“不用你说我也知道,这世界治安可真不好,走陆路就是麻烦,还不如用飞的呢!这不是逼着我动手吗?”永圣嘟囔着。永圣放出气势淡然道:“就凭你们这些土匪,也想抢劫我!你们活得不耐烦了是不是啊!在我没动手之前,你们这些杂碎还是赶快离开吧!”&&&&“老大!这小子敢吓唬我们!”那瘦子说道。那骑瘦马的丑陋男子吼道:“***,我们是吓大,就他个贵公子加个小丫鬟架得住我们二十几个人?”&&&&瘦子听老大这么一说,立马叫嚣道:“小子!识相的快将那小丫鬟乖乖送到大爷面前,我们保你全尸。”&&&&永圣见前面的贼匪老是再说些废话,有些不耐烦,你说打劫就打劫吧!在打劫之前还要说那么多话来吓唬目标或者是显摆自己的强大让目标放弃抵抗投降,目标要投降早就投降了还用等你们说废话。无聊不无聊。遂讥笑道:“笑话!你们到底动不动手啊,哪来这么多废话啊!”&&&&丑陋男子听了永圣的讥笑,顿时火冒三丈,怒吼道:“弟兄们,动手!谁先杀了那小子,那小丫鬟就谁先干!”他们作强盗的,已经是让人瞧不起了,虽然别人见到强盗觉得害怕,但到底还是贼寇,他们永远都会被别人瞧不起,现在被人当面取笑,当然是火冒三丈。&&&&群匪听到老大这么说纷纷涌向永圣,那瘦子更是举着兵刃策马冲在最前头。心想把那俊俏的公子哥杀了,那小丫鬟就是他头一个品尝了,脑中已经浮现出他美丽的幻想了。&&&&郑永圣面色一沉,意识一动从自属空间内召出自己的兵器――九煊龙魂枪。九煊龙魂枪乃郑永圣自己亲手打造的,为了打出这把九煊龙魂枪他开始花了不少的心血。为了拿到神金铁,他不惜千山万水,去各种危险的地方寻找。然后在极寒极炎之地花了整整九十九天时间打造完成。九煊龙魂枪重达九百九十九斤。整支枪皆按照黄金分割比例打造,龙纹护枪柄。它似枪而非枪,枪头有三棱,每一棱上镶有薄刀片。皆是锋利无比,削铁如泥。枪头平滑面三面互刻有三龙戏珠的龙案,每面三条龙共有三面,一共有九条龙。故此枪名曰:‘九煊龙魂’。九煊龙魂枪夺天地之造化,可刺挑斩劈横切扫,挥舞起来金光闪闪,耀眼夺目。真乃当世之神器也!!&&&&匪徒们见永圣凭空多出一柄闪着金光的神兵,很是惊奇,纷纷放慢了前进的速度,只有那瘦子一如既往的骑着瘦马往前冲。&&&&永圣单手持枪,让坐在他身前的莲儿抓紧缰绳趴在马背上,策马向瘦子奔去。两人距离渐渐拉近,永圣高举九煊龙魂枪向瘦子劈去,瘦子虽然好色,但长期的贼寇生涯让他有了丰富的对战经验,他见永圣举枪向他劈来,欲提刀阻挡,奈何九煊龙魂枪过于锋利,加之其本身沉重无比,瘦子的刀怎能挡住这一劈。只见金光一闪,连人带刀与那可怜的瘦马,被生生劈成两半,血洒满地,永圣眼疾手快策马后退才没有被鲜血溅到。&&&&莲儿坐在永圣身前何曾见过这等血腥场面,吓得大声尖叫。永圣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以表安慰。&&&&瘦子就这么被一下劈死,贼匪们心中惊恐无比,愣在当场。先前那大汉凄惨地大吼道:“猴子!~~~~兄弟们杀过去,杀了那小子为猴子报仇!”&&&&大汉话音刚落,那些小贼们纷纷向永圣杀来,他们眼睛俱是通红仇恨的火焰在他们的心中燃烧。&&&&永圣冷冷一笑:“自取灭亡!”提枪驱马向前。那大汉第一个来到永圣面前,永圣借着马势九煊龙魂枪急速刺出,那大汉还未来得及反应,心脏就已被刺穿。永圣枪杆一转,枪头在大汉的心脏中一轮转动,心脏周边的组织被棱刀绞动,大汉此时体会到了死亡降临的痛苦。片刻赤红的鲜血喷洒而出,永圣枪杆一抖,将大汉甩到远处,就这样死不瞑目。或许他遗憾的是没能为瘦子报仇吧。
&&&&众贼匪们见大汉被郑永圣秒杀,死状凄惨,令人不寒而栗。刚刚复仇的火焰取而代之的只剩下恐惧。他们之中那个人可以做到悍不畏死?报仇之前首先应该掂量掂量自己是否有那个能力,那些头脑发热想要报仇的人,如果实力不济的话,最终的结局也只是白白枉送性命而已。贼匪们可是从尸体上一步一步走到今天,他们会如此不识相?当然不会,人都是害怕死亡滴。&&&&也不知道众贼中哪个胆子大的人大吼道:“他奶奶滴!这小子再怎么厉害他能架住我们二十几个人?!弟兄们砍他娘的,为猴子和黑牛报仇。这人说得也有道理,一个人单挑NB那也是单对单的时候,若是别人发动群殴,那你也只是挨打的份,若是你运气好还能扳倒五六个陪葬的。&&&&群贼听那人一吼,立即响应。策马奔向郑永圣。永圣挥舞着九煊龙魂枪,虎虎生风,地上尘土飞扬。贼匪们先是两三个一拥而上,举刀向永圣的要害部位攻去。永圣持枪横扫,将贼匪手上的刀刃扫断,贼匪们见自己的兵刃被轻易扫断,刚刚的士气又散去了,策马欲逃。可是郑永圣顺势将枪回扫。那三贼匪只听见呼呼风声,接着就什么都不知道了。三颗斗大头颅冲天而起,鲜血自脖腔冲出,直射到三尺之外,血染尘埃。三具无头尸,仍是不倒,在马上立了片刻,才轰然倒地,鲜血自脖缓缓流出。&&&&莲儿见刚刚还活生生的贼匪,只消片刻,就成一无头尸体,早已吓得再次大叫!&&&&永圣收枪策马冲向群贼们,贼人们被那三具无头尸所慑,纷纷拍马欲逃。但想想如若逃跑,死的几率反而更大,不如拼死一搏。数十名贼匪纷纷向永圣冲去。永圣九煊龙魂枪连连刺出,将冲向身前的两名贼匪刺于马下,两贼匪还未来得及惨叫,就已毙命。永圣用枪讲究快、准、狠!无招胜有招这几要诀。天下招式唯快不破,只要出手速度够快,对手还未做出反应就已经被伤到,谅你本事再多也无法使出。&&&&PS:所谓无招胜有招,天尊在这里说一下。大家可不要理解成无招胜有招就是不用出手就可以把敌人干掉啊!从实战意义来解释,所谓的无招胜有招就是条件反射,身体在长期反复训练中达到对攻击的本能防御和防御后的进攻,通俗点就是随机应变,没有固定的招式,只要能把敌人干掉也就成了绝招。同时这也需要长期的实战经验才能做到。如果只是闭门自练,就算练上几十年,也不见得能够有所建树。说到这里不得不说以前看了一些三国小说,赵云有一绝招叫做‘百鸟朝凤’百鸟朝凤枪有101枪。101枪百鸟朝凤变化多端,令人防不胜防,但好像有的三国小说写的只是一招,把它形容得跟惊天大绝招似的,一枪就能KO对手,这未免太不现实了点!你还以为是武侠小说中的降龙十八掌啊!~况且别人会傻傻等着那固定一枪过来吗?天尊觉得百鸟朝凤之所以厉害,就因为它出手快!天尊不想在自己小说中写出类似‘横扫千军,第一式:破军。’名字听起来挺NB的,也不知道怎么用的就把敌人KO了。无趣!用兵刃,若遇上高手就讲究招式的精妙与多变。这就要有长期对战经验……扯远了点。我们回归正题。&&&&其余贼匪分为两队向郑永圣杀来,永圣见贼来一枪刺出,将靠近身边的贼匪刺死于马下,收枪。顺势挥枪打向另外一人,那人还未及举刀阻挡,那沉重无比的枪头结合动力与惯性重重地砸在脸上,连惨呼也不及发出,脑袋便已四分五裂,白色脑浆与血液混合喷洒而出,死状惨不忍睹。&&&&向永圣前进的一路贼匪们见到又有同伴惨死,心中不由打起退堂鼓,拉住缰绳,马步缓了一下。可是他们已经到达了永圣的攻击范围之内。&&&&永圣毫不犹豫地刺出手中的枪,五六名贼匪,还未缓过神来,就已被永圣刺死。&&&&正所谓有成功必定要有牺牲,剩下另一路十名贼匪借着永圣出枪刺死身前贼匪的这个空当,绕到永圣后方,欲偷袭永圣。&&&&莲儿趴在马背上虽然恐惧,但是也看得清楚,出言提醒永圣道:“公子小心后面!”永圣收枪,双脚紧夹马腹,侧身回转。只见十把白晃晃的刀刃直取永圣上中下三路要害。永圣握枪挡住,贼匪们见将要成功,却被挡住,心中不甘,十人同时发力,朝永圣压去。永圣握着这么重的兵刃,手中余力与十人绞力着,也实在辛苦。&&&&镜头转向在五十步开外观战的丑陋贼匪。作老大的基本要领是小弟去拼命自己休息,自己也去拼命的话那老大当得有什么意思?此刻观战的他冷冷一笑,将兵刃挂在马颈上,抬手摘下马上挂着的铁胎硬弓,搭上一枝雕翎箭,“小子!去死吧!尝尝本大爷的阎王夺命箭!”只听“嗖”的一声,利箭破空射出,直奔郑永圣而去。&&&&郑永圣此时正侧身与十名贼匪绞力着。而莲儿趴在马背上看得清楚,见不远处的那贼首,射出一箭往自己与公子这个方向而来,知道其要伤害郑永圣。莲儿当下慌乱,眼见利箭越来越近,知道现在提醒已经来不及了,莲儿心中不愿看到郑永圣受伤,遂一时头脑发热,立起身子为郑永圣挡这一箭,&&&&莲儿刚立起身子,利箭就应时而来。“嗤!”的一声利箭狠狠地插进莲儿的左胸。&&&&永圣与十名贼匪互相绞力,感觉尤为痛快。好久没有这么爽快的出力了。忽见莲儿立了起来,欲让她不要起身,趴在马背上。回头一看,见莲儿左胸插着一枝雕翎箭,血正往外流出。“莲儿中箭了,这可不得了,八成这箭的目标是我,而莲儿是为我挡下的。这女孩怎么这么傻啊!”永圣不再溺战,全力向上一顶。&&&&十名贼匪怎能抵得住永圣的天生神力?身下马匹受到巨大冲力,纷纷向后退了三步。永圣收枪,瞬间发出一轮连刺。顷刻间,十名贼匪同时跌落下马,气绝身亡了。左胸的‘丫’字型伤口正往外淌出鲜红的血液。&&&&永圣回过身,扶住莲儿的双肩,目光落到五十步开外的丑陋男子身上。那丑陋男子见射出的箭没有命中目标,又搭上一箭,“嗖”的一声,利箭直取郑永圣。
&&&&今天多更一章,虽然本书成绩不怎么样,但总会有人看的,你们的点击+票票就是我努力的动力。码字挺辛苦的……&&&&※※※※&&&&只听“嗖”的一声,利箭直取郑永圣,永圣策马向那丑陋男子奔去。挥枪一扫,将那利箭打落。丑陋男子见刚刚射出的那箭没有得到预想的结果,自己的手下们又尽数死在了郑永圣的手中,料想自己也不可能是他的对手。好汉不吃眼前亏,三十六计走为上。丑陋男子想好后,拍马便逃。&&&&永圣看到那男子想逃跑,当下面露寒光,嘴角冷笑:“哼!想逃!没那么容易!”说完意识一动将九煊龙魂枪收进自属空间。左手扶着莲儿,右手臂笔直向前,五指张开,对准丑陋男子逃跑的方向,口中念叨:“丙、丁、巳、午、未,甲、乙、寅、卯、辰木生,天火地火南火现!”(PS:这段咒语可是有含义的哦!稍微懂得天干地支阴阳五行学说知识的书友,应该明白这个的意思。有兴趣的朋友可以下去研究研究。)&&&&待永圣念完,右手手掌中就射出五条火龙(火焰的形状像条龙的样子),直奔向策马狂逃的那丑陋男子。&&&&丑陋男子疯狂地挥舞着手中的马鞭,驱赶着身下的马儿。可怜那瘦马驮着这么沉重的身躯还要拼命地奔跑,累得响鼻声不断。&&&&男子驱马跑着跑着,觉得身体越来越热,身上好似被火灼烧一般,待一股焦味传入那人鼻中,低头自己身上一看,自己的衣服着火了,怪不得这么的热。身上着火那可不得了,处理不好,自己会活活被烧死。丑陋男子勒紧缰绳,让马儿停下。欲将自己身上衣物褪掉。&&&&谁知丑陋男子刚刚一停下,在他身后的火龙就一拥而上,将其包围在火海之中。丑陋男子还不知道怎么回事,自己身上就燃起熊熊大火。让人无法忍受的炙热感觉,男子只能用惨叫来宣泄身体上的痛苦。身下的马儿也被火烧得四处狂奔。最后终于体力不济,倒下了。&&&&不消片刻,丑陋男子就变成了一具焦尸。四周的空气中散发着强烈的焦味。莲儿靠在永圣身上目睹着这一切的发生,永圣的魔法让她震惊不已。没想到魔法能用来杀人,而且威力还如此强大。莲儿纳闷为何郑永圣在一开始的时候不用那魔法发出的火来对付那些贼匪呢?&&&&其实莲儿不知道的是,使用魔法念咒语是要时间的,魔法元素聚集也是要时间的。之前贼匪们杀过来念咒语,使用魔法来杀他们显然是来不及的。&&&&永圣见伤害莲儿的凶手已经伏诛,当下应该立即处理莲儿身上的箭伤。于是便道:“莲儿你怎么这么傻,我不是让你好好地抓住缰绳,趴在马背上吗?怎么这么冲动为我挡下那一箭呢?”&&&&莲儿现在脸色苍白如纸,长期颠沛流离,饭食无保的生活,使她的身体素质比常人要差上许多,听到永圣的话后虚弱地答道:“公子对莲儿有恩,是莲儿的主子,对莲儿又好,莲儿怎么忍心眼睁睁地看着公子受伤呢?”&&&&永圣哭笑不得,这小丫头真是理解力有问题,自己哪点对她好了?但现在不是讨论这个问题的时候,疗伤才是正事。永圣跳下马将莲儿小心地抱下,找了块没有尸体略为空旷的地方放下莲儿,开口说道:“我现在用魔法治疗你身上的箭伤,首先我要把箭从你身上拔出来,可能有点轻微疼痛,你忍着点。”&&&&莲儿当下点了点头,虚弱道:“嗯!莲儿不怕疼,有劳公子了。”&&&&永圣怕将利箭拔出来,莲儿会受不了,遂施了一记止痛咒,右手握住箭身,用力一拔,将那利箭拔出。莲儿一口气无法憋住,吐了一口黑血。&&&&永圣见莲儿吐出黑血奇怪道:“奇怪!这血怎么是黑色的?难道这箭上有毒?”永圣看了看莲儿的伤口心说:“现在当务之急是先将血止住,如若再不处理,任由血液流出,就可能发炎,那样可就麻烦了,有毒没毒等伤口处理好再说吧!”&&&&但是正要处理伤口时,郑永圣却有些为难。要想将莲儿身上的伤快速治好,让伤口愈合就必须用光系治疗魔法进行治疗。可是那样的话,伤口必须暴露出来。莲儿的中箭的地方有些特别,是在左胸。胸部对少女而言是何等的重要,视为与贞节等重,除了自己的丈夫以外,都不允许任何人看到。(PS:在这里天尊不得不夸张一点。)&&&&永圣虽然已经不是个雏儿,在异域大陆也有与不少女人发生过关系,但那都是你情我愿的。要是把莲儿的身子看了,那莲儿不是非他不嫁了?他们两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怎么可能在一起呢?那样郑永圣就等于害了莲儿的终身幸福。当下永圣为难道:“莲儿,这个你的伤口,在左胸……”&&&&莲儿知道永圣想说什么,于是打断道:“公子是莲儿的恩人,莲儿更是公子的丫鬟,就算公子将莲儿要去,莲儿也不会有任何怨言,公子尽管动手便是。”&&&&晕!莲儿都这么说了,永圣还能说什么,她老是以自己的丫鬟自居,自己还有什么好顾虑的。当下永圣解开莲儿的的衣带,敞开了她的外衣,再将里面的内衣摊开,莲儿并没有穿着肚兜,可能是营养不良导致发育不良又或是还没有完全发育,莲儿的胸部比较小,大小跟小馒头一般。永圣可无心观赏,见那箭伤位于左乳的下方,也算是毫厘之差,要不然莲儿的左乳那就毁了。&&&&永圣汇集着光的元素,口中念叨着繁杂的咒语。神奇的治愈之光(就是白光)出现在永圣的手掌中,那光随着手掌的指挥渐渐包围莲儿左乳下的箭创。光芒轻柔地抚慰着伤口。伤口处的鲜血开始停止流出。莲儿目不转睛地看着永圣为她治疗,心中充满了好奇。伤口伴随着光芒的强烈,慢慢的,慢慢的开始愈合,二十秒,三十秒……时间慢慢地流逝着。光芒渐渐减弱,当永圣停止施法,莲儿的箭伤已经愈合,就像没受过伤一样,恢复得完好如初。莲儿对眼前的现象目瞪口呆,如果说在客栈见到永圣表演魔法时莲儿是震惊,那刚刚所见到的一切,可真是连惊都不懂得惊了。刚刚还血流不止的伤口,只消片刻,就恢复得完好如初,好像刚刚没有被箭射伤似的,这简直是神仙才会有的法术。莲儿这回真的相信永圣的确不是这个世界的人,他肯定是仙界的神仙!&&&&永圣见莲儿伤口已经痊愈,满意地笑了笑,为莲儿穿好衣服,将她抱起,跳上‘列云’将其放在身前,莲儿现在十分虚弱,整个人昏沉沉的,好想睡觉。她虚弱地对永圣说道:“公子,莲儿好困。”说完不一会儿就倒头睡下。&&&&永圣听莲儿说困,看了看莲儿的脸色,略有点发黑,嘴唇有些发紫,永圣心想:“遭了,莲儿肯定是中毒了,得赶快想办法。”&&&&永圣不是大夫,他的魔法只能治愈外伤,至于那些中毒,感冒等身体内部问题他可没办法解决。永圣不敢继续赶路,他不知道前方是否会再出现贼匪,他如若是自己一个人,没有什么好顾及的,但是莲儿身上的毒不能耽搁,若是莲儿死了,那就是因他而死,他可不想在这个世界上欠个还不了的债。永圣想了想决定往回赶,去上党郡找个医师再说。&&&&――――――――――――――&&&&PS:为以后剧情需要,前几章多是埋下伏笔。莲儿中箭是本书的一条重要主线的开端。现在天尊修改这本书,在剧情安排上不会让读者觉得突兀。天尊本人也是名书虫,看了许多有关三国的小说,在开端的安排上有欠妥当,以前的天帅就犯下了这种错误!现在天尊要反思己过,好好改正。在这也提醒一些写书新手不要犯下这种错误!
&&&&永圣策马飞奔来到上党郡,不过已是未时。永圣驱马来到城内,急忙寻找医师。奈何在汉末医师这个职业不是太受欢迎,不会在街头公开看病,有些略通医术又有爱心的人士会云游各地,四处行医。只有那些江湖术士们才会公开为人施符开药的。就像张角一样。这个世界的百姓比较迷信,他们宁可相信鬼神之说,也不相信那些医生,还有另一个原因就是医生他们收费太贵,而且开的药与江湖术士们开的药不同,他们开的药讲究调理治本,而江湖术士开的药大多都是治标,而且见效显著。故自然而然医生这个职业就不受大众百姓欢迎,若想行医混口饭吃,那只有去有文化的士大夫家里,给他们做家庭医生,或者本事大点的可以去皇宫当个医官。&&&&永圣寻找了好一会儿,都没看见类似医馆的建筑。看着莲儿脸色越来越差,他心急如焚,终于在一个大户人家门外走出了一个背着药箱样子像个医生年已六旬的老者。永圣看他装扮猜想应该是个医师,于是立即拍马向前,从兜里掏出五十两黄金来,丢到那人面前,问道:“汝懂医术否?”&&&&老者见眼前这相貌非凡的年轻人往地上扔了五块黄金,虽然不知道其分量,但听那落地的响声,肯定不下三十两。又听他问自己是否懂医术。当下夸耀道:“老夫祖上三代行医,在上党郡一带也是有点名望,一些权贵也是知晓祖上名望来寻老夫治病,老夫不说是医术精湛,但一般疑难杂症还是手到擒来。”&&&&永圣听这老者自夸得挺厉害,见他刚刚从那大户人家里走出,想来也是有些本事。遂也相信了他说的话,对他说道:“汝若能将此女治好,地上那五十两黄金不仅是你的,还会另外得到一百两黄金。”&&&&老者听到永圣这么说,心中狂跳,若是能治好那马上女子就可以得到一百五十两黄金,这可以抵得过他三年的收入啊。(PS:150两黄金折合成粮食大概就是1500石左右。当时当医生收入最高的是皇宫的太医令,薪水是一年六百石。)。于是老者捡起地上的黄金,把永圣领到自己的住处,让永圣将莲儿扶到榻上,看了看莲儿的脸色,说道:“观其面色应该是中了剧毒。”抬起手为莲儿切了切脉,边切边拂须摇头叹气着。&&&&永圣在旁边看着着急,说道:“到底能不能治好,别老是唉声叹气的。”&&&&老者收回把脉的手,到一旁的案几前,将那五十两黄金拿到永圣面前,递给永圣叹息道:“此女体质极差,毒已攻心,难过今日,老夫实在无能为力。”&&&&“毒已攻心!难过今日?这么快,这中箭到现在还没过两个时辰,这什么毒啊,未免也太快了点。还有种可能就是那老者没办法医治,所以故意将病情说得已经到了无药可救的地步,这样才会不扫落自己的名声,砸自己招牌。”永圣心里猜测着。心里虽然是这么想的,但也不能说出来。遂问道:“汝实话告诉我,到底有没有的救?”&&&&老者摇头叹息:“毒已攻心,老夫实在无能为力。”&&&&永圣不死心又问了一遍道:“难道真的一点办法也没有?”&&&&老者思考了一会儿,说道:“据我所知整个上党郡乃至整个并州的医师都不可能有办法,除非……”老者顿了一下。&&&&永圣急道:“除非什么啊,汝说话别一顿一顿的,干脆点一句说完。”&&&&老者再次摇头,接着说道:“除非有千年人参!”&&&&“千年人参?”永圣应了一句。&&&&老者十分满意永圣的反应,卖弄自己的学识道:“对,除非有千年人参做药,滋补其体,然后再配以药石解毒,方能成功。不过这千年人参天下罕有,据我所知天下也只有两株而已。”&&&&永圣一听莲儿有救,不就是千年人参吗?自己出马还不是手到擒来。“那两株人参在何处?我去寻来就是。”&&&&老者摇头晃脑道:“这位公子,那两株人参可没那么容易寻来,它们存放在皇宫御药司,只有皇家之人才可进入,你个富家公子谈何容易得到千年人参。”&&&&“皇宫御药司是吧,我这就去洛阳一趟。”说完,将榻上的莲儿抱起,往门口走去。老者在后面追道:“公子你的黄金!~”&&&&“这黄金是你应得的,多谢汝告知人参下落!”话音已经远去,只留下捧着黄金的老者望着门前滚滚灰土。&&&&―――――――――――――――――&&&&永圣告别那老者,骑马来到隐蔽之地,将‘列云’收起,抱着莲儿一记御风术飘向空中。永圣当心高空的空气会让莲儿受不了,遂边飞边往她体内注入魔力,让其体温可以保证。两个时辰后,在洛阳郊外偏僻处缓缓下落,召出‘列云’骑马向洛阳南城门奔去。&&&&都城洛阳,在西周时便存在了,到东汉光武帝建武年间又修了新的城墙。远远望去,长宽不怎么规则,每边城墙都是几千米长,五至七米高,约十几米到二十来米厚,上面共有十二个城门:东西各三,北边两,南边四个……&&&&上西门,位于洛阳城西侧,往其走进可到金市。永圣策马来到上西门。城门前有十名士兵守卫着,但却是懒懒散散,无精打采。永圣策马而入,来到金市。&&&&金市是洛阳最热闹繁华的地段,它接邻北宫,洛阳许多达官贵人都住于此处。此刻正是申时,金市还未歇市。往来行人川流不息。永圣见此情景欲拍马狂奔,却又无可奈何。他现在还不知道皇宫的确切位置,得找个行人问问。最好能找个熟悉皇宫内部环境的人。可这谈何容易,来往行人均是布衣。&&&&永圣牵着‘列云’在人流中穿梭着,看着时间一点一点流逝,莲儿的脸色黑得越来越严重,如若再不医治,可能真如先前老者所说,难过今日。莲儿伏在马背上悠悠醒来,胸中气闷极为难受。她先前虽然睡下,但却保有一丝意识,隐约听见自己中毒了,而且还活不过今日而后感觉公子带着自己好像在空中飞翔。&&&&莲儿在马背上开口虚弱地问道:“公子,这是什么地方?”&&&&“莲儿你醒了啊!这里是洛阳,我带你来这里找药,为你解毒。”&&&&“公子不必为莲儿多费心思,莲儿知道自己活不过今日。”&&&&“你可别说些丧气话!什么费心不费心的,你中毒是因为我,你若因此而死,那岂不是我害的,我可不想欠别人什么,尤其是欠别人一条命,你若死去我岂不是欠下不可偿还的债,这样我心里一辈子都不会好过!”&&&&“那样公子就可以一辈子记住莲儿了,能让公子一辈子记在心里,莲儿死而无憾。”莲儿虚弱地轻笑道。&&&&“你可不能说这些不吉利的话,什么死而无憾啊,你放心有我在,你不会那么容易就死的。”还未说完莲儿又晕了过去。永圣在心中感叹,自己真是运气不咋地,来这个世界旅游而已就欠下两个人情,一个是高顺,另外一个则是莲儿,要是再呆下去,肯定会蹦出第三个,第四个来。还是赶快解决这件事情,离开这个世界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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