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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脉——纵谈中华帝制,关于中华帝制一篇不错的剖析,转自天涯,启蒙贴 -诸子百家
龙脉——纵谈中华帝制,关于中华帝制一篇不错的剖析,转自天涯,启蒙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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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将对“中国帝制时代”构成政体的多条线索分别做简短叙述,总字数(2.6万字)很长,且无“历史小说家”们的文笔,仅供有兴趣的朋友参考。内容显然受钱黄二位的较大影响,但观点略有不同。    ——————————————    1.中国的大地理  大多数人常看到中国地图(比如CCTV的天气预报时),但很少仔细端详过“中国地形图”和“中国气候区划图”,总是用现代交通和通讯的速度观念去看待中国的面积,用城市化、全球化的观点去看待地域民情,这都把“理解”历史造成了心理误区。  中国是一个“大地理封闭,小地理复杂”的国家。  中国周边被戈壁、寒林、海洋、丛林、山地、沙漠等天堑所包围。古时候,中国人想出去,外国人想进来都颇不容易。中亚、欧洲兴起的强国,都难以直接的全面的攻占中国,中国军队只需守在沙漠/荒漠边缘,守着粮食和水等着人困马乏的他们来投降好了~~至于大洋对面,当时还是印第安人,他们就算万船齐发,漂洋过海后剩下的也都得沦为难民~~所以外来文化一直难以对华夏文化造成全面“冲击”,而是以“渗透”为先,“溶入”为主,给中华文明注入了持续的活力,还保持了中华文化的根基。新疆、内蒙、西藏虽然受到中亚、寒荒、印度文化影响,但都“背依天堑而朝向中原”,给“华夏文化圈”的形成提供了地理基础。  与此同时,中国内部虽然有“足够大的平原”来支撑统一的资源和心理,但内部地形复杂,三秦、华北、华南、云贵、川蜀、山西、两湖等等区域的地理、物产、民情、生产方式都有较大差异,这就给中国内部的自给自足的内需循环提供了地理基础。当然,这种内需循环会造成技术、经济发达地区/人群对落后地区/人群的“剥削”,但只要政策得当(《道德经》云,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那么“天子”/皇帝/朝廷就应支持分配,即整体上适当左倾之国策),理智些的皇朝就能维持个200来年的内需而不倒(两汉、明、清)。  如何维持国家整体意义的统一,又能客观对待和促进各地域的发展,同时避免“强制一刀切”的“暴政”和“离心离德”的“乱政昏政”,就是历代王朝永恒的课题。新的说法就是集体主义与个人主义,左倾与右倾,分配与创新,普及与发展之间的妥协制衡。  长江黄河自高原横贯入海,成为中原各地的血脉纽带,这与西欧中部高耸,河流成放射状入海是迥然不同的。有云,“水利兴国家兴”,水利一是灌溉农田,二是周转物资,前者维系国家基础,后者维系国家命脉,同样促进了流域地区生产力、道德观的统一,进而升级为国家统一诉求。  有了地理基础,还要经过长时期的艰辛的软件升级(生产力、文化、道德观、政体),才能维持如此辽阔国家的统一,放眼世界,无国能及,这确实值得为祖先们骄傲。同时,也就造成帝国过于庞大,组织和动员困难,政令难以直达基层等等困难,往往朝廷和地方各闭一支眼,互相给个面子,维持“形式上的”统一。  本帖要说的就是中国帝制时期各项“软件”的探索升级过程。    ————————————    2.臣民需要皇帝  所有接受过中国特色的义务教育的朋友,都会有这么个印象:皇帝及其“封建帝制”来到世间,就是罪恶和落后的玩意~~但“存在必有因”(存在自然有它的“道理”,但它不会“永远”“保持”那个“存在状态”。从“存在”的“历史”,究起存在之因,探其未来之变,才是应该的态度~~),更甭说一个存在了两千来年的人为的东西了。  先说一个著名的误区,中国自秦始皇之后,尤其是汉“七国之乱”之后,直到满清覆灭,是一个“大一统帝国”,而并非“封建”。  封建特指君王、诸侯/领主、平民分级达成妥协效忠契约关系,地方高度自治的政体模式。欧洲因为地理割裂的关系,漫长的中世纪始终是稳定的封建制,中国的封建制度就是“周朝”(更早的夏可认为是“世袭的部族联盟”模式(所谓“匈奴,夏之后裔”),商是一个“过渡阶段”,周进入“稳定的封建阶段”)。“大一统帝制”则意味着政权、教权、军权、乃至资本权的完全合一,是高度的中央集权,中国长期就是这样,而欧洲只有几个国家在近代时,从宗教改革到资本主义革命之间的“一刹那”。  从现实主义/存在主义的观点看,既然皇帝这个职务存在了两千来年,这个“漫长的存在”足以抵消掉各种“偶然因素”,它显然是“历史的必然”,那么俺们就应首先抛弃先入为主的褒贬而把它看做“中性的”。俺们也很清楚,武功盖世如项羽,终也稀里糊涂死在乱军之中,那么把“皇帝”视为“万民”的对立面也是“不够格的”,显然,一人一口唾沫绝对能淹死他~~按实际的“供求关系”,莫若说,“臣民“需要”皇帝”。  这个“需要”无疑是建立在生产力和地理、气候的作用关系上的。  温带沿海平原往往能够优先进步,是因为海洋的暖湿气流和内陆的冷干气流在此交汇,形成比较充沛的降雨;自内陆发源的河流搬运来泥沙,形成肥沃的沿海淤积平原;农业就会在此兴起,人类就会聚集定居生活,这就给技术的交流和延续提供了基础。  大平原大农耕就会造成生产力模式的统一,和上述作用就会产生思维观念、道德观念的统一(所谓民心所向),这就给政权的统一除了地理气候之外,又提供了两大社会基础(生产力和道德),就只待生产力达到某一阶段了。  历史书上有“春秋五霸,战国七雄”,而他们之前则有游牧民族迫周朝迁都,这就说明,中原人群已经难以保持领先地位,简直难以在中原立足了。周天子的地位实际相当于欧洲的教皇,直属地非常有限,难以直接调动太多的军队,他很大程度是宗教象征性的,在面临强大外敌时,就暴露出周这个封建制国家的致命缺陷——集中化、组织化严重虚弱——已经无法应付游牧部族狂飙般的侵袭。这就需要盟主霸主们“挺身而出”,先整顿(自家的诸侯)国内,再合诸侯抗外敌,尊天子号天下,恩威并施,成就霸业(欧洲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也是如此,修内政,夺威权,摄中亚,受加冕)。这时的盟主霸主的权力就比天子要“有效”得多:天子有召,诸侯们可以哼哼唧唧不来;霸主有令,不从就灭你国~~  众所周知,最终PK出一个秦始皇来,霸主的实际地盘大到不行了,干脆就把周天子拿下,把政教军权合一了~~  在现在人看来,秦朝的律法并不怎么“严厉”,但之前的民众可是“自由散漫”惯了的(要是先秦古人遭遇现代的“交通法规”就非造反不可,更别说其他法律了,哈哈),而且秦律法能够适用于三秦那较小的面积,并且也经过了很长的适应期,放到辽阔的中国,自然会出现很多问题。可以说,秦始皇要是真弄成了他心目中的大一统,那咱两千多年前就“跑步进入社会主义”了,呵呵~~  实际上,民众虽然反感秦政,但无疑更惧怕秦统一之前的战国乱世和之后的秦末战乱,意识到统一国家的安定和强大,而统治者也认识到急躁强迫之不“现实”,所以汉统治者和民众相互妥协,各退半步,成就了一个几百年的大一统帝国,成为中华帝制历史的开端。  由于生产力在上2000年的时间里没有达成质的飞跃,地理上更没有“翻天覆地”,所以皇帝政体一直持续;但由于气候的周期性变化和体制弊端,就造成了“改朝换代”;为了避免前朝弊政,延续皇权统治,就推动了政体的改革。    ————————————————    3.双龙际会  黄仁宇先生将中国帝制时代分为三个时期:  秦/汉——隋/唐/宋——明清。  俺则分为:  秦/汉——(三国两晋十六国南北朝)——隋/唐——(五代十国,宋辽金西夏)——明——清。  可能有人会问了,元朝你给分哪去了?呵呵,其实华夏大地的另一主力——游牧民族——有另一条政体线索:  匈奴——五胡十六国——辽金西夏——元——清。  后者长期处于对中原政体“学习”状态,始终“慢半拍”~~  以政体特点为纽带,就发发现:  夏——部族联盟——匈奴;  战国——封建末期——五胡乱华十六国;  汉——中华第一帝国——整合,中央集权——辽金西夏,以民族化为重点;  唐——中华第二帝国——扩张,地方分权——元,以国家拓张为重点;  明——中华第三帝国——内敛,稳定统一——清,以宪政建设为重点。  作为帝制终结的满清的统治虽然被俺冠以畸形殖民,却不得不承认其同样是“集华夏政体之大成者”,下个帖子会详谈。  某些“大汉/唐主义者”或者“大元主义者”往往会过于夸张自家的朝代,其实,这两条线索缺一不可,正是这两大生产力和意识不断撞击,互相取长补短,才能让中国获得持续的进步,否则俺们无非会和美洲印第安人或者澳洲土著一样停留在部族/部族联盟,最多是封建制前期阶段~~难道任何一方希望俺们的历史(也许只有流传的史诗罢了)会是那样吗?等待被白色殖民者驱赶到一个聚居区去?  用开阔而深邃的眼光,用现实承认的态度,用客观公正心态,来看待历史,才会发现这两条龙脉:一条是来自农耕平原的黄龙,一条是来自游牧草原的青龙,在华夏大地上风云际会,而西方文明(印度、中亚、欧洲)也假道海陆两路不断溶入,缔造成中国的“大历史”。4.纵谈中华帝制  不论是常见的断代史,还是黄仁宇先生的三大帝国时期的大历史,都是将帝制历史切成“若干段”研讨,除了一些经济和技术门类的研究,很少把历史分成“若干条”纵向剖析。其实,前者为阶段性的综合,后者为线索性的演变;驾驭前者(断代)是一种“学问”(最终体现为朝代体制和国策),分析前者(历史脉络)才是若干门“科学”。  受含糊粗暴的灌输式教育影响,很多人以为中国帝制历史就是一个个朝代的轮回,咱祖宗们要么是迷信的听天由命,要么是暴力的改朝换代,牌位上各个写着“愚昧”二字~~  研究表明,历史气候变化图和战争频率图是几乎相符的,即每次暖湿和冷干气候过渡期,就是战争连续爆发之时。暖湿期时,蓄积了战争储备的农耕军团开始远征,而游牧民族退往草原深处;冷干期时,游牧民族为了生存就拼命进攻中原,而中原此时也被内部农民暴动困扰,游牧民族入住中原的机会就很大。此可谓朝代演变的“天时”。虽然古人对其只有一些模糊的观念,但每次气候大转变,都会引爆前朝的体制积弊,后朝就试图加以完善改进,成为中国政治体制的改革动力。    4.1中央与地方的制权演变  帝制历史各个时期的“中央集权程度”是不同的,也即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分划是不同的,本章限于篇幅,以“中华”朝代为正体,分春秋战国、秦汉——中华第一帝国、隋唐——中华第二帝国、明——中华第三帝国三个阶段做简单叙述。    4.1.1春秋战国——封建时代   帝制之前是封建时期,“天子”并没有绝对的权力,更多的是作为国家/部族联盟的信仰象征存在的,权力经常旁落到盟主霸主们手里。  天子有很小的直接属地,各地诸侯名义上有供奉天子的职责,每年要进献各地粮食土产之类,贡献的数量并不多,天子“自留地”的物产就足够温饱的了,重点在于表示向天子表示效忠的“仪式”。如果天子威望不足,诸侯们或偷懒或装蒜,天子也无可奈何。  诸侯们也算同一国家信仰归属,国民们心目中的诸侯“国”多是“地区名称”或“贵族领地”的概念,只有“周”才是“国家信念”的寄托,所以名士们在各“国”行走并不算“叛变国家民族大义”,心理没什么负担。但属民们大多一辈子见不到周天子,诸侯却是时刻在体现权威的,国家信仰相对地方意识纽带浅得多,所以就形成“双重效忠”得心理特征,即“服从”天子/中央,而“听命”主人。   春秋战国时的中央权威是很弱的,象征意义居多;诸侯们拥有各地的军、政甚至教权,只不过不能和天子冲突罢了。   这种局面随着周边部族的竞争而逐渐被打破,就出现了盟主霸主们试图整合军力,一致对外,并结束内部纷乱的局面(霸业欲成,尊天子得名正,合诸侯得言顺,攻不服克外敌夺威势)。秦始皇之“伟大”在于他不仅勇于一口气兼并掉所有诸侯国,更在于从国家意识、科技标准、国家工程、文化基础等等根源抓起,试图构建一个崭新的稳固的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国家模式。    4.1.2秦汉——第一中华帝国时期   嬴政气魄很大,想一股脑全统一掉,所有权力都收归中央,但很快灭亡了,汉初为了稳定功臣的情绪,封了些虚名王,但不久就找各种借口收回了授权,平定“七国之乱”后,汉代的中国正式成为中央集权的国家,中央可以直接任免地方官员,朝廷拥有绝对的权威。  统一初始,究竟应怎么统治,经验还很欠缺,在消灭了地方和贵族叛乱后,更多得是吸取秦灭亡得教训,采取休养生息得政策。  不过仅仅休养生息也是不行得,还要兴修水利,统一行政和技术,武装民众捍卫国界(上述这些都是让民众形成意识和利益共同诉求的方法,才能克服地方主义,形成民族国家凝聚力),起到保护民众安全得责任,并且用战争本身带动国家凝聚力的提高(以共同的威胁形成组织更为紧密),开始长期对匈奴用兵。  整个汉代体制都很草陋,没有跳出周代道学的政治思维模式——“小国寡民,清静无为”,故用秦之“标准化”思路,将各地的行政尽可能标准统一化,以能随意调换官员,加强朝廷统治,并抑制土地和其他资源的垄断趋势,把矛盾尽可能消除在萌芽之中,缓解巨大的空间造成的行政时效性低下的问题,但政策的简陋和僵化也就逐渐造成各地失去活力。汉代体制并没有达到足以使庞大的中国标准化管理的程度,维系其统治的更多是刚刚聚合而成的国家民族观本身,试看“汉”这个国号延续下来,成为中原地区生产力、文化的符号,成为中原地区强大的民族国家的符号,成为民族的名称,这足以证明它在民众心目中的地位。  汉朝的“官”和“吏”的制度分开,县级“官”(所谓“领导”)以上不得由本地人出任,由朝廷选派;“吏”(所谓“公务员”)则主要由本地人中推举出来。前一规定无疑是朝廷要避免形成“地方主义”,也同时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地方上血统性的徇私枉法;后一规定则是为了具体政令符合当地的民情民风。朝廷很清楚,虽然大帝国名义上政令一统,但各地民情不同,具体执行起来需妥善拿捏,地方“官”和“吏”、乡绅之间自然会有一定程度的妥协制衡,而又反馈至上。  中国古代名义上可以用很少的官吏管理辽阔的国土,一是因为行政级别少:最低是县,然后就是郡/州,对应朝廷的各职能部位;二是村、乡/镇级别的税收、保安、宣传等等“公务员”是不在“编”的,大多是由当地民众推举出来的,自治程度很高。拿到现在就是:省市级由中央任命而地方有弹劾权,村县级民选而不在编而财政由地方自筹,同时加强各部位的垂直管理。  汉代的中央军事权力随着自然灾害、内部战争的发生而分散,地方门阀氏族开始产生,并撕裂了政权,最终瓦解了汉朝。随后中国进入一个很长的分裂动乱时代,“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群雄纷争,“中央”长期实际已不存在。    4.1.3隋唐——第二中华帝国时期  隋重新统一后,很大程度上延续了五代那种“乱世体制”,虽然中央在名义上拥有绝对权力,但地方军政权力较高,实际相当于军区和政区重合,这种局面在唐也未能彻底打破,所以唐初也采用汉武帝的办法,用全国性对外战争的方法加强朝廷的统治权威,打破地方隔膜。  通观历史,历朝大多经历“开国动荡”,完成“划界战争”,然后就是“修养生息”,接着“鹰击为治”,扩到“地头”(大的地理屏障),威加四海,步入巅峰,竭民狂敛,“流通障碍”,灾年又至,灾民暴动~~  大唐帝国为了扩张,而不得不给地方高度授权,以避免古代时效性低下的缺陷,最终就演变为节度使(节,使节;度,自我决定,全权授权。节度使,皇帝派驻地方的全权代表)体制。本是为了加强皇帝的统治权威,表明中央对地方的绝对任免权的,但众所周知,节度使们纷纷坐大,实际成了“地方军政资承包主”,分裂的唐朝。本来皇帝派出的“节度使”都是“亲信”,但他们一旦拥有了军政大权,并形成家族继承,都成了一个个具有官方身份的土皇帝,朝廷也只好和他们达成某种妥协。但这同时促进了地区的差异性发展,给沉闷浮华的汉晋面目注入了活力。   唐代政治家们早已意识到制度本身的建设才是根本,才能最终打破高度的地方授权,消除可能的割据隐患,他们编纂了堪称中国帝制体制大成的《唐六典》。不能说他们缺乏想象力、创造力、思考力,他们编制了很完善的部门制约机制,甚至可以下笨功夫、苦功夫做大规模的人口普查,来维持均田防止出现高度垄断,防止造成朝廷统治力的下降和可能的地方分裂。不幸的是,中国的幅员和复杂程度最终再次抵消了这些努力,地方独立趋势越来越明显,但唐的体制建设无疑为近世(宋明清)体制打下了基础。  可以说,秦汉有了“理想”,隋唐有了“规划”,虽然多是名义上的,不能完全付诸实现,但须先有理想,也才能去现实努力。    4.1.4 宋明——第三中华帝国时期   宋很难称为一个“朝代”,而是“五代十国辽宋西夏时期”,与“十六国南北朝”相对应。  宋的中央集权远超汉唐,尤其是朝廷的军权非历代所比,地方仅剩有限的行政权和一些卫戍军队,而且文武还是分开的;在政治架构上,宋皇帝的权力也完全凌驾与政府机构之上。  为了避免唐代地方割据的发生,宋的军力和物质都集中于都城,地方贮备很少。宋采用了“雇佣军”制,貌似能职业化,但因兵力过于庞大,素质反而下降,很多地方军实际成了国家劳役。而庞大的禁军也让宋都只能窝在粮草调集方便却无地形屏障的汴梁,这成了北宋亡国的重要原因。  众所周知,游牧骑兵胜过农耕步兵,后者虽然技术较强,但在没有野战火器的时候,是难以和骑兵在辽阔地带交锋的,往往需要凭借地理和认为屏障进行防守反击,同时训练自己的骑兵,待游牧部族遇到气候灾害或内讧时再行反击。因为游牧生产方式的不稳定(无法定居管理),受气候影响远大于农耕(难以贮存),所以往往并不需要等待太长时间。但此时北方游牧民族也已进化到“半牧半耕”的生产状态,政治体制也仿效中原,既有了“根据地”又有了“好体制”,且控制着良马产地,军力便能较为持久的剽悍,还首次形成了民族性确认。  北宋初年的两次北伐,全都是初期获胜,被引入腹地,断粮草后击溃,兵力损失很大,待北方转入攻势,北宋的缺乏地理屏障的国防是禁不起一次重大失败的,北方骑兵很快就直逼都城,待退往江淮,才有地形可凭。北方不习水战,而南方马匹匮乏也难北伐成功,等北方水军习练,又绕过长江防线,南朝就只能灭亡了。   明的行政集权要超过宋,但也看到宋军制“头重脚轻”的弊端,并防止地方势力过强,就采用零散化的卫所制蓄兵。明的行政难度可算历代之最,它几乎把各种权力都集中到了中央,完全超越了当时的技术和经验能力,所以体制很快僵化。  宋明皇帝似乎很缺乏“进取心”,国策非常内敛,和汉唐形成鲜明对比。一是对唐代扩张政策引发割据内乱的反思,二是隐隐为中央高度集权后颇感能力不足就不愿再给自己“添麻烦”的后果。   明的制度完善度算是中华帝制时期的巅峰,但过于制衡泛化的体制反而僵持而虚无化,军力分散的后果更加严重,士兵和将领的素质都极大下降,被农民军、叛军和清军各个击破。  宋明体制的重点在于“集权内敛、消除割据”,这个目的可算达到了,但当面临外患时,都城一旦失陷,中央军一旦崩溃,正统皇帝一旦死亡,举国成为一盘散沙,再无反抗能力。  中华第一帝国时期是“小中央小地方”的模式,中华第二帝国时期是“小中央大地方”的模式,中华第三帝国时期是“大中央小地方”的模式,元清则是“大中央大地方”的(战时或殖民)模式。如何恰当的划分中央和地方权力,也即在保证国家统一的前提下又保持地区的活力,始终是摆在中国政治家们面前的一个难题。  就现今中国体制而言,中央、省、市、县甚至乡镇都有一套很齐全的“班子”(大中央大地方模式),而各级党委和政府又都能直接控制或影响各级职能部门,这其实是战争年代沿革的体制,但到了现在就造成了很多弊端:  一是层次过多,晋升时间过长,血液更新缓慢,就不得不依靠“制度外”的方式,就造成了体制本身的程序正义虚无化;  二是中央名义上有集权,但因各级实际上都有集权,中央的集权就被各级分散瓦解,很难运作自如;  三是地方虽然没有了军权,但仍在很大程度上左右着公检法,造成了对地方政府监管困难;  四是本有坚强的核心组织,但随着生产力的剧烈过度,信仰观也就处于动荡过渡阶段,组织的意识凝聚力就下降,趋于泛化、虚无化。    4.2 皇权vs相权的演变   皇权和相权都是中央集权的组成,中央集权不断扩张的同时,皇权也在不断的扩张。   “宰相”这个职务相当于“管家”。“宰”嘛,就是杀大牲口的,当然不仅仅是为了吃肉,春秋战国那阵,杀大牲畜是用来祭祀的。负责这种挺神圣的仪式的,就是“管家”了,后来成为诸侯们的内臣最高职,当某个诸侯成为这个国家的皇帝,这“杀大牲口的”就成为这个国家的“大管家”,前者是“国家的象征”,后者是“政府的领袖”。  如果从宗教上看,皇帝被直接神化了(天子),而宰相大半仍是“人”(但也属于“星宿下凡”那种沾了仙气的东西)的范畴,皇族的延续成为朝代存在的确认,宰相却是经常更换的;从政治意义而论,皇帝是“神圣的正义目的”的代表,宰相则是“人为的程序正义”的代表。  还有一种眼光在于,皇帝是无谬的神的化身,他虽然名义上的承担“绝对责任”,但除了他自己发个“罪己诏”,其实无法追究其现实责任,而为了平息、缓冲一些现实矛盾,就需要宰相这个角色来承担,所以激进改革派的宰相往往成为皇帝为了安抚旧势力的“牺牲品”,否则矛盾的焦点就会直接指向皇帝,造成政权信仰权威的大幅低落,很可能酿成旧势力的叛乱。  现代西方国家的总统和皇帝的根本区别是:世袭vs选举、终身vs定期选举/弹劾、绝对权/法制基础上的行政权。总统作为民选的国家代表,又区别于总理这个执行机构/政府的领袖,总统/皇帝才能发号和修改政令,“总理/政府”是“执行者而无权自我修正”。   中国皇帝的权力是个逐渐扩大的过程,同时宰相的权力缩小化、分裂化。本来皇帝是比较悠闲的,大事拍拍板,具体负责多是相。蜀国那小地方,就把诸葛亮给累得吐血死了(借用演义,呵呵);而到了末代帝国清,“过劳死”的就换成了雍正。就中国的政治规模而言,谁事必躬亲谁累死,同时也说明日常的、琐碎的事物,由相转向皇帝。  在中国帝国时代的大多数时候,皇帝名义上拥有名义上的无限绝对权,但他很少“发言”(直接的详尽的指令);“发言”(权衡判断)的多是宰相,但宰相的权力是受到制约的监督的,是可以更正、收回、弹劾的。这样可以维持皇帝的“无谬”性权威性,而又能推动制度运作。  在中国帝制时期,不论是宰相还是各省、部之类,不仅编制政令时有一个讨论过程,在拟发政令后,还有一些监察、执行等部门可以否决政令。汉唐的皇帝亲自拟定的政令,也可能遭否,虽然程序比较麻烦,但也算有了一个讨论、修正、完善的过程,皇帝还可以广为采纳大伙意见后,再行折衷确定,甚至可以先放出风去,看看民间反应再说(也是民众“心理准备期”,后来多通过“小道消息”甚至“网络流言”探风,民间反应过于强烈就出来“辟谣”~~)。但清朝皇帝密旨一出,就没有任何商量余地了,程序本身就遭到了破坏。罗伯特.A.达尔说过,“有时程序的民主就构成了民主本身”。皇帝肆意践踏程序而发号施令,就会让臣民们无所适从,失去判断的依据,国家就容易陷入混乱。西方法律界还有一句话,“法律不过是律师对法官裁决的可预期判断”,皇帝跳过各级政府而直接发号施令,就好比法官不依据法律而随心所欲,法制就蜕变成人治而已。  在古代,就算皇帝想任命亲信,也得经过政府部分盖章,执行程序方可。越到后来,皇帝直接任命的官僚就越多,直接任命的级别就越低,而高级官僚也就逐步跳过正常程序任命亲信,政府内部的“程序任命权”就越来越小了。唐代皇帝也有这么干的,但自知“理亏”,还要害臊,宋太祖任命时,也得召大伙商量看有没有前例可以参考,后来不管这套了。这就造成了正常的考核体系的崩溃,大家都是靠各种关系,靠各种靠山,而不是靠程序正义本身上来的,吏制就会混乱,所谓的“政绩”不来自下而来自上,民主的成分就被专制所取代,程序的“正义”就不存在了。   程序之所以在很大程序上需要维护,很大程度上在于“政权诚信”、“政治道德”和“程序正义”的需要,是为了给予民众一个可预见的、可筹划的、可为之努力的未来,这样才能实现国家政局的“稳定”,而且执行程序本身,可以消除很多已知的弊端(经验不会直接指向成功,但可以避免被同一块石头绊倒)。所以才有皇帝“金口玉言”一说,第一层意思是皇帝的绝对权威,第二层意思就是皇帝的绝对诚信和绝对负责。这对于人口众多、幅员辽阔的中国,是非常重要的。  皇帝主观上,他是不愿看到“大权旁落”的,尤其出现是几朝元老们左右朝政的局面,那样政治权威就不是皇帝而是宰相了。汉代是文官之中有谏臣,而唐代皇帝成立了直属他本人的监察班子,用于监察政府官员,当明代皇帝想要真正的“大权独揽”时,就发现废除宰相后,自己的时间和能力也不太够用,就用内臣(内阁)取高官的“拟定/起草权”而代之,政府官员就仅剩“执行权”了。由汉到明的架构演化就是这么个过程。  这样,不仅中央集权了,而且皇帝极权了,但现实有绝非这么能简单而论,法国大革命前的政治/哲学家很多还希望皇帝直接掌权,因为“皇帝(既然名义上拥有国家的一切,那么他)不会贪污,也不会卖国,众人监督他一人总也是容易些”。    4.3 皇帝极权vs帝制宪政   明代的皇帝终于在理论上获得了真正的极权,但为了保住这份权力,几个先帝不得不每天几次朝政,废寝忘食的工作才行(政令是权力的表达形式),后世皇帝的身体和意志都不能如此强健,索性闹罢工,玩园艺,干木匠之类,反正祖例成规并没规定皇帝不能这么干,貌似“无为之治”,政务就交给了某个信得过的重臣老师,或者让太监们专权去了。  实际上,某些“大太监”罪名是文官集团的丑化罢了。太监没有子孙,在中国传统宗教心理中,不仅没了太大的野心,也很难拉军队造反(军人,最纯爷们儿,岂能听从一个下面没了的家伙呢?),缺点是无非是太爱财(人总得有点爱好吧?)和目光短浅(没后代当然不用想太远),而且并非由文官程序内选拔出来(真选出来的谁肯当太监啊?)。历代太监专权都是好平灭的,历代文武官员做的坏事的也不比太监少哪去,平灭起来还很麻烦,这是太监可以专权的根本原因。(皇帝能让郑和这个太监率队下西洋(远征舰队总司令)无非也是这个原因,但郑和能做成如此大事,想来可能是因为他是个有信仰的太监,呵呵~~)   明代皇帝虽然有了极权,但却没法充分用起来,一是中国的政治规模实在是太大了,结果仍是旁落了,但毕竟再没有丢失皇位的危险了;二是历代先祖的金口玉言和圣人言太多了,给后世剩下的发挥余地实在太少了。看过黄仁宇先生的《万历十五年》朋友,知道明代的皇帝发号施令并非为所欲为的,有时不仅束手束脚,简直是挺郁闷,这就是因为中国明代政治实际进入了宪政模式。   宪政就是依法行政,而统领法律的是宪法,宪法就是国家机器和民众的强制契约。法律本身是需要国家强制的道德,而谁来强制国家机器遵守契约呢?就是靠民众的共同信仰,道德共识,也即西方“自然法”的概念,儒教典籍就是中国帝制时代的“自然法”。  儒学针对中国这种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政治状况,提出“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由人伦出发形成政体伦理”的政治理念,倡导“由基本人伦道德培养入手”,“形成全国统一政治伦理的核心指向”。同时,这种道德观念政体伦理能够推行,还需要现实中的生产力基本统一,文化教育基本统一,才能贯彻得起来,所以中国历代大多推行“标准化”的管理模式,防止某一地区过于突前或落后,以达成全国统一观念,防止意识和现实分裂的发生。   在科举入轨,三教合一趋势后,儒学成了在宋代成为官方主流“宗教”,上至皇帝,中有官员,下及私塾教师,都称为其“宗教体系”的成员。皇帝名义上是儒教的信仰指向,但当几乎全国人民都信仰儒教后,皇帝也就不得不接受儒教思想的制约。是的,也许皇帝心里无非是想利用儒教维持统治的稳定,但他也不得不主动给自己戴上这个紧箍咒——必须装得像个“天子明君”,否则就不配当这个信仰称号了~~  基督教“统一”了欧洲,结合社会实践达成了《自然法》共识,方才演变成宪政观念,中国同样。虽然皇帝的权力貌似没有严格的契约,但所有既成的祖例成规已经将他束缚住(甚至失去了婚姻自由),制度越健全,皇帝的活动空间就越小。作为儒教主力的大臣们,更是从小就给皇帝灌输儒家思想,即“从娃娃抓起,培养革命的接班人”,让皇帝难以产生什么匪夷所思的妄想~~  明代的体制建设都达到了当时的一个巅峰,不论现实执行有多少脱节,只要皇帝表示遵从,只要朝廷能以此行政,这个体制本身就成为宪章,以此体制运作就成为宪政。  既然儒教在宪政中起到如此大的作用,那它究竟是如何演变发展的呢?是不是象某些人认为的那样仅仅是个“统治工具+思想枷锁”呢?   4.4 帝制时期宗教简史  “道学”的形成可以看做是上古巫术和宗教的分水岭,但“道教”则是在汉代才形成的,其可以看做是道学为核,巫术为表,组织化为纲。春秋战国的各种“学说”则可以看做是是巫术和正式宗教(信仰、教义/仪式、组织化)之间的过度,为之后的宗教化打下哲学基础。帝制后,很多学说貌似消亡,实际溶入了各个宗教教派之中,俺常说,“墨家哪里寻?去道教里找吧~~”  佛教在汉代传入,其“类一神论”的“众生平等”教义本身可以认为是对“多神层次教”的印度教(著名的种姓问题)一种改革(基督教是对犹太教的改革,新教是对天主教的改革),但受地情影响,佛教后来只保留了哲学思辨内核,表相反被印度教同化。在佛教传入的同时,也是本土化的过程,虽然出现了大量谬误,但也加入了中国本土哲学思想的精华,尤其是道学的思辨深度。  道教在汉代就形成了两大流派,一是活动于上层的炼丹养生的丹鼎派,基本持政教分离观点,著名的大忽悠把秦始皇都给蒙了~~中国几乎所有“养生之道”都有他们的贡献;一是活动于下层的画符念咒的符箓派,经常政教合一的造反,汉末两大农民暴动——张角和张鲁就是两个代表,一个是太平道领袖,一个是五斗米道教主,前者的影响甚至远至太平天国。  宗教教义多有神秘主义因素,但“地区主流宗教教义无非是地域人群的意识凝聚”,否则何来“道理”可言?皇帝们表示对宗教的尊重,就是表示对教义的认可,也就是对民众信仰、向往的遵从。逢十六国南北朝乱世,各国都要用宗教拉拢民众,胡人皇帝就崇外来的佛,汉家皇帝就信本土的道,给予宗教役税豁免权,民众纷纷入教。佛道二教在此时展开大规模论辩,促进了佛道教义的共同提高。政权方看到民众纷纷入教逃避税役,又不好总是毁佛灭道搞得人心背离,并为了取天下才俊为俺所用,化解不稳定因素,在隋代就有了“人人平等(佛),修炼升级(道)”的科举。  此时,儒学还不能称之为儒教,它还仅仅是一门“学问”,它尚缺乏“信仰内核”和“现实组织”,即使在唐代,儒学也未称为官方统治学说。  佛道经过几百年的论辩,道教的“外丹”(丹药)演变成“内丹”(演化出“内功”),佛教也有了禅宗,这都是佛道相互影响相互融合的产物,信仰渐趋统一。儒学便将其内核拿来,借助科举体系,形成儒教,一个上到天子,中有百官,下至私塾教师、社会贤达的庞大的宗教组织。  儒教信仰实际维系的是大一统帝制能够得以稳定的支柱——科举体制:一种拣选官员的考试,一种沟通上下层次的渠道,一种定期更换新鲜血液的机制。  科举这种“游戏”几乎所有正当职业背景的男性公民均可参与,不仅体现出中奖者智商高明,而且获得“忠君爱国”的加冕,有严密的分级拿分标准,有明确的修炼方法,定时公布获奖名单,竞争力自然远远超过只能在虚拟想象中成仙成佛的佛道二教~~所以自宋代后,佛道论辩就少了,连造反的也少了,隋唐五代割据军阀都消失了~~确可谓“精神原子弹”。这是因为,儒教拥有三教精华哲理和现实有效的科举体制,不论从理论还是实践,其正当性、合理性、实践性都远远超过了各种造反/割据/宗教的信念。  皇帝自然不会放过任何当头的机会,他化身道教真人,冒充佛教现世佛,早就是本土多神教的天子,儒教更是把他当做信仰物,主流宗教们为了生存还不得不把他加以神化逢迎。这样一来,“农民革命家”们蓦然回首,发现自己简直没了造反的旗号,也难以吸引知识分子加入自己的队伍,不仅难以吸引大众(靠宗教旗号),也难以将部众组织化(靠知识分子),所以梁山好汉造反不过是变相谋个晋身渠道,老朱得先加入未被皇权收编的战斗力颇强的明教,李闯军终是乌合之众,清末净是一些佛道融合后的小宗教(比如白莲教)造反,洪杨干脆拿来了基督教~~  在宋代,中国民众在意识上逐渐分化成两派,一方是“知识分子”们儒教化的体制主义或国家主义的信仰,一方是“农民革命家”们道教符箓派化的阶级性的或民族性的信仰。不到国家体制和民族生存双重危亡的时候,他们是很难融合的,一次是在元末,一次是在清末;而明末,则是他们自家内讧,让满清拣了便宜。    4.5 参政范围的扩张   欧洲的“民主”来自“议政权”,而中国帝制时代的“民主”来自“参政权”。前者的基础是统一的基督教信仰和割裂的政权相制衡形成的“政教双轨制”,后者的基础则是大一统帝制下的“政教合一制”的体现。  中华帝国时期,参政范围始终是在逐步扩大的,与之对应,也伴随则几代贵族豪门的兴衰洗牌。当然,科举并非“选举”(下决定上),而是“选拔”(上决定下),和“推举”(平级推选)也不同,所以本质上仍是“专制”,而非“民主”,这点须要首先澄清。但中国之选拔制度的广度和规范程度,是远远超过欧洲的,可以说,科举就实现了西方学者所说的“护卫者机制”,一种“最好的专制”。就算民主选举,大家也得能基本统一认识——“应该”选“什么样”的领导呢?而科举就回答了这个问题——拣选德才兼备的官员,而且这个拣选过程尽可能不受上级官员摆布的。可以说,明朝仅剩皇帝还挂着专制的羊头,中国明代已经实现了中华帝制特色的参政权平等的宪政民主。  欧洲平民除非因战功和特殊机缘才能进入政府官僚阶层,欧洲官方晋身渠道从未正式打开,要到近代方才有了正式的普遍的考试选拔制度。而中国汉代有了“孝廉制”,由地方官员考核“孝子廉吏”,进朝廷学习兼实习一段时间,然后派出地方为官,再逐级选拔,但时间久了,孝廉制就演变为地方氏族大户间的政治游戏了,他们形成裙带关系勾结推荐。氏族高户们本身具有地方资源,又有了参政权力,势力愈发强大,就成为了“门阀”。有些名门望族几代出任高官,势力超越郡县范围,最终演变为汉末地方割据军阀,此为“中国第二贵族时代”。虽有上述弊端,但因门阀没有名义上的正式的、终身的、世袭的地方军政教权,总不是那么名正言顺,不能形成“国家级效忠观”,相比春秋战国的“第一贵族时代”而言,也算一个进步了。  十六国南北朝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黑暗时期,表现为连年的征战动荡,持久未能统一。纠其根源是全球范围的暖湿向冷干的过渡期,游牧民族纷纷内迁,而中原刚经历内乱,无力阻挡。其也可看作一个民族间相互学习融合的过程,结果就是游牧民族的统治者们纷纷采用了汉人体制,胡汉混血融合,如此,政权就开放向了多民族,甚至更多倾向于胡汉混血的家族,因为这种家族更了解各民族的意识风俗,合众家之长,本身也具有更好的协调、平衡的作用,同时也意味着第二贵族时代的结束。  隋代开始有科举的雏形,正式给予了平民阶层一条不被豪门氏族干涉的晋身渠道。这是因垄断政权的门阀氏族遭到战乱打击,无法阻止行政权开放给平民;俺更以为是当时佛教道教兴起,很大程度和政权本身开始争夺资源,皇帝通过了解其教义,故采取类似的方式夺回“人心所向”。此时的科举还是很不完善的,仅算有了一个不太正规的考试办法。  汉代“孝廉制”仍是“举荐制”,需要基层官员推荐,官官相举,才演变成了门阀氏族们近亲繁殖的游戏;三国时代,因政府机构全部残破,魏国就采用中央派员考察、地方公举的“九品中正制”,虽然考核标准相对统一,但仍不脱举荐的基础;而“科举”就大大不同了,它把渠道向几乎所有“正当职业”的男性开放,而无需地方官僚举荐,避免了前朝制度的弊病。虽然唐朝的官僚并非都是科举而来,“世家”子弟仍占很大比例,但科举已经制度化,和“继承制”、“举荐制”分庭抗礼并逐渐超越。唐代可算“中国第三贵族时代”或称为“贵族时代和平民时代的过渡时期”,此后,“世袭性质的”“非皇家贵族”在“中华帝国时期”几乎绝迹,很难称得上“时代特征”了。  宋代科举正式成为国家大计。根本原因无非是赵匡胤经历五代乱世,五代时握军权者经常篡位,皇帝本人仅算一个大军阀头子(组织必由意识和现实双重诉求而结成,仅有现实利益诉求就会经常动荡,并趋于“短视”,随时可能分裂),失去了“神圣”的味道,他本身就是“黄袍加身”登基,为了中断这个“风气”,就采取一系列的重文轻武政策,并极大的加强中央集权,科举就是这种思维下的核心政策之一。  从客观上看,科举就让宋代和明代的政权具有了“普遍民众基础”的,举子们来自五湖四海,又大都是平民出身,对基层民众生活并不陌生,没有沟通障碍;定期的考试可以经常的“更换国家机器的血液”,保持一定的活力。  明的科举更加规范化,但为了考试的“公正”起见,考试内容就朝着僵化固化的方向发展了。政府的官员绝大多数都从科举而来,很少受到世袭制的妨碍,参政权就扩大到几乎全体男性公民。民众既然有了现实有效的参政权,自然国家局势就更为安定。   不过,话再说回来,参政权的无限扩大虽然有很多优点,但物极必反,同时也就为非常时期缺乏核心领导/组织埋下了伏笔,易分散化、易相互制肘、易被“斩首”陷入乌合之众的境地,中央军瓦解则各地抵抗力量过弱。俺常感叹明末缺乏一个能武装割据对抗清兵并转入反攻的汉人领袖,这很大程度就是宋明两代执政观念造成的必然后果。    4.6 土地和相关制度改革  土地问题无疑是农业生产力为根基的中华帝制时期最重要的问题,其牵扯出的一系列制度更是帝制的核心体制。  现代人往往简单理解为“莫非王土”,也许,皇帝确实拥有“名义”上的土地所有权,但众所周知,皇帝就算勤勉,一个人也耕不了多大地盘,也不可能把整个国家盖成一个大宫殿换着住。实际上,皇帝/朝廷所拥有的名义上的土地绝对所有权,不过是为了处置此类问题时的“名正言顺”“处置便宜”罢了。亚当.斯密说过,税赋之源无非地租,而地租之源无非土地所有制/权。   时至今日,土地问题仍是摆在中国面前的一大难点,公有制和私有制一直争论得很厉害,似乎都有些道理,但同样都存在弊端。而俺们翻看历史,此类争论实际贯穿了帝制2000年,古人早已作出了多方面的探索,其中成败得失令人深思。  4.6.1井田制的演变   井田制大家应该比较熟悉,一块地分成横纵各三共九块,中间为公田,四周为私田,农民都要耕作,然后公田收获交给王公贵族,相当于“九税一”,而私田是由贵族按平民的年龄授收的,成年后授田,年老时收回,由贵族掌握“公平度”。可以看出,这其实是部落制的一个延续,在土地相对稳定,人口相对稳定时,也算一个可行的不错的办法。   随着土地的开垦、人口的增多,贵族们管不过来了,井田制就无法继续了,遂演变为租税制度,不管是谁在耕作,只针对耕地来征收租税,“相当于”“承认”了土地的私有化。   汉代的田赋比例很低,只有“三十税一”,甚至文景年间有17年不征农业税,那么政府的财政收入从何而来呢?而且文景年间给后世攻打匈奴攒下了很厚的“家底”,这当然不是靠大印钞票通货膨胀而来的了。   对欧洲史有所了解的朋友会知道,虽然欧洲贵族未必拥有辖地内所有耕地的“绝对处置权”,但贵族一直拥有山林地的“牧猎独享权”,拥有山林地和其他非农耕收入的“绝对征税权”,中国当时也是如此。即耕地实际私有制了,但山林湖泊等等的“公有资源”仍是属于皇室绝对所有的,皇室当然不能把这些资源白白撂荒,平民可以使用,但必须征税。这在“道理”上也完全说的过去,你既然用了公家的资源,当然就要向公家纳税嘛,然后公家用此收入来维持“公有的”国家机器。  不仅有此类收入,盐铁等生活必须品也是由国家垄断经营的。大家可能会觉得,这盐虽然人人都得吃,但才多大点利润?而当时得铁器又能用多少呢?呵呵,只要垄断,就可以任意加价嘛,所以利润可不低,而且汉代是“小中央小地方”,“在编”的公务员很少;常备军虽不少,但绝大部分是“全民义务兵役制”而来,国家提供的补给很有限;国家或地方公共工程很多由“全民义务劳役”而来。所以这钱足够养活皇家,而且还有很大富裕呢~~汉代前期,这部分的收入就已经超过了耕地税租(即垄断企业收入超过了农业税)。  农业税率是不能轻易改变的(农业税率在古代相当于朝廷和民众的最重要契约之一),而垄断经营收入归皇室(相当于“大汉帝国皇家盐铁总公司”,哈哈~~),并且是可以“灵活”控制价格的,皇室还可以把这部分收入拿出来贴补政府。这就好比农产品免税了,但化肥、农药、农机具、柴油的生产和买卖还是要征税的,而这些生产资料的税收最终肯定是由农民来承担的,实际上农民仍承担着“消费税”和“增值费”。可以说,当时的工业和“三产”收入就已经超越了农业收入。  帝国农民虽然名义税费一直很低(3~5%),但不仅有地方性加税、地主分成、项目性捐税还实际承担着“垄断企业”利润,当时生产力水平很低,农民也就不剩啥了……农民们格外重视农业税率,是因其他的“苛捐杂税”项目多是按基本农业税率附加的比例,这个基础变化一点,整个税赋就增加很多了。  不仅盐铁,实际上所有和全国所有人直接相关的产业,皇室都想捞一把。对于中国这种中央集权的国家来说,“名义税收”仅仅是“实际赋税”的一小部分,只要是“借助政权的垄断性资源控制而实行的公有的盈利性项目”的,实际都是赋税的范畴。这在很多人眼里是比较“阴险”的,但如果它确实能为民着想,能控制住自己的贪欲,在很多领域上(比如铁路和大宗国计民生产品)虽然有时貌似效率较低,但还是比纷乱的竞争更好一些。  也即,此事的关键反倒不是名义公有还是私有的问题,而是公有之所有权和监控权的“现实实现”的问题,即“公有”究竟是“谁”有?谁来监督授权其公有?大可不必在纠缠垄断企业的性质,而应着重于国家属性本身。     4.6.2王莽“新政”   时间到了王莽的年代,问题有了新的变化,即门阀氏族的地方性权力的扩张,造成政府税收和权威的下降。   “运动是绝对的”,随着自然灾害和战争,土地必然向少数人手里集中。中西方都是因为小自耕农自身的贮备有限,无法应付灾年的消耗,就只好向大户借高利贷,也时常被拉去从军即使不都战死,其家庭在一段时间也没了着落,一来二去,土地就变人家的了。  大户拥有了较多土地,也就拥有了较多的社会资源,地方政府管理起来的难度就会增加。首先,他们本身就是当地的名望,官吏很多就是由他们推荐或直接担任的,地方小官也无可奈何;第二,他们既然拥有了地方资源和一定的行政权,必然就会“损公肥私”,上下其手瞒报少报土地,而当时的制度还很简单粗糙,他们本身可能就负责统计工作,自己想报多少就报多少好了;第三,零散小户往往不敢抗税,他们无法抗拒“如狼似虎”的官差衙役们,但既然地方大户本身就是“吏”,他们当然不会和自己为难喽;第四,因为上述的原因,很多小自耕农往往“签假合同”,装作“卖身为奴”,靠大户庇护偷逃税收,很多“工人”们也如此处理,加入工商业主家中为“奴”。只要是汉人王朝,地方政府没法大开杀戒,此事多有发生~~  这样一来,朝廷的税收大受影响,加上官僚组织扩张、战争消耗、灾年赈济等等,中央财政就捉襟见肘,而地方望族势力大增,政府的权威极大下降,政权有被分散瓦解的趋势。  王莽的新政,主要就在“土地国有”和“标准货币”。前者是土地制度,即恢复井田制思维,国家拥有土地的绝对处置权,设单户的土地、奴丁上限,土地由国家授收;二是统一货币制度,设立统一的货币兑换标准,实际是以货币贮备增加物质贮备的不足(粮食无法贮备太长时间)。  此制度貌似不赖,但仅是在纸面上的理想主义,到了实际中,必然引起门阀望族的仇视,而官僚们往往本身就是门阀出身,当然也不会好好执行,而“理应”支持此制度的小自耕农们又是无组织的一盘散沙,无法与已经形成高度的意识和利益诉求的大户们对抗,并且很多人也因大户庇护而有所得利,也即王莽的制度既不能得到地方门阀的支持,也不能得到官僚们的支持,甚至还不能得到平民的完全拥护,所以等到王莽正式“篡位”,就造成全国大乱,这个制度当然也就废止了。  从此,汉代再没进行大的土地制度改革,待汉末的气候转变过渡期来临,农民暴动让门阀以资源权和行政权为基础又增加了军事权力,最终瓦解了汉朝。    4.6.3租庸调制   唐初采用“租庸调”制。   租是田租,官家授收耕地,但和井田制不同的是,此时是政府统一授收而不是地方贵族。此制度之所以在能执行一段时间,是因十六国南北朝来了次“阶级大洗牌”,传统门阀氏族已经被打破了,胡汉混血新贵崛起,朝廷权威极大,地方无法抗拒。此时田租为“四十税一”,才2.5%得税率,到了各户身上几乎可忽略不计了,由上面得汉代体制实质可知,其实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   庸是劳役,制度上是每年服劳役20天,比汉代得30天又减少了。“劳役”这个名词比较刺耳,其实前几年说是某些地方又采取了公摊劳役得的办法来修建道路和水利(实际上,建国后到70年代末,一直采取此办法嘛),是为了解决当地农民和政府手中货币不足(涉及劳动力变现得问题),而又要修建地方公共工程的矛盾。  调是“土特产”贡税,大多是织造物和指定的皇家贡品(比如俺老家就有所谓的“宫面”,据说是当年专向皇家贡献之物,熟悉陶瓷收藏的朋友们也知道“官窑”)。这好像类似于现在的“特产税”,但古代多采取“实物”,而非现金,由于直接贡献给皇家,也就无需太多,实际上往往成为了“金字招牌”,还有很大部门成了政府控制的商品。  租庸调制的实质就是一种“针对产业的差异赋税制度”,实际垄断了农业、劳动力资源、地方特产和很多手工业,再加上盐铁专营和大宗国际商品买卖,皇帝就实现了对资本权的把控,留给民间资本的余地少到可怜,所以中国大一统帝制时期,当然也就难以出现“资本主义萌芽”了。   如此广度和深度的垄断并非就可以用“剥削、奴役、掠夺”粗暴盖之的,其有益一面就是区分开了税赋的针对对象,充分利用了闲时人力,鼓励了手工了生产,男性成人后有官方授田,防止小户过贫,每年的劳役也不多,“调”则视地区而定,所以平民的生活虽不富裕但足以自足。实际上,这种制度本身具有“基本生活保障”性质。   此制度开始于“北魏均田制”,如果国家不大,地形平坦,气候一致,人口稳定,那就容易实现,但唐代是众所周知的疆域广阔,地情复杂,此制度的艰难就可知了,它必须建立在土地、人口、物产的精确统计的基础上,并有廉洁高效的地方政府来执行,这对于当时的通讯、交通条件,对于统计、计算方法的要求显然太高了,所以不久就难以维持了。    4.6.4两税制   唐中后期开始施行两税制,即分夏秋两次征税。这两季农民有收成,能负担得起,要是冬春青黄不接时大举征税,农民不是饿死就是造反。   两税制的要点在于统一税收,针对土地而非人头,无须进行频繁详细的人丁统计(人丁变化很快,土地则较为稳定),并把以前的租庸调各税统一成货币,减少运输损耗,理论上农民只需交钱就没有劳役兵役贡献等等的负担了,由官方再统一花钱雇佣民众或采购物质,完成各种国家和地方工程。   两税制执行起来更为简便,避免了大规模而繁琐的统计工作,但其执行起来的问题也是很多:   第一,以前是收获以后“结算”收税,而现在是先根据去年收成而定今年税收,演变为“量出为入”的财政“预算”,遇到灾年则显得税赋过重。   第二,以前为民置业以保障民生的社会福利性质丧失了,土地重新走向垄断。现代国家可采取货币保障,但就当时的经济程度而言,当然是土地保障更为实际有效而稳定了。   第三,以前以实物为主,虽然贮备和运输困难,但“损耗”在官不在农,农民负担起来也较为公平,而两税制涉及农产品“变现”,官私商人就可从中渔利,造成丰年不增收,灾年负担不起的恶性后果。这种制度的需建立在信息、货币和商业流通便捷顺畅的基础之上,并有一定的国家储备调剂平衡,才能去弊从利。   第四,两税制本身是为了统一税收,但后世逐渐故意淡忘了这个体制本源意图,增项强制摊派成为家常便饭,而一律在两税中体现,并把一些临时性摊派变为惯例,极大的加重了农民负担。(俺写过一篇痛斥“官办慈善、恶性摊派”的帖子,其中就引用了此制含义,中国传统税费用途虽然不透明、不公开,但其实已经“无所不包”,国民只看自身生活境遇而评价国家政权“好坏”,而不太关心“绝对政府”之具体运作方式,难道现在的政府税收用途中竟然不包括慈善费用了吗?那就要把税费用途给俺们说说清楚,若真是不够用,俺们当然可以集资,如果被浪费了还要摊派,那不就太卑劣了吗?!)   因租庸调制实在无法现实执行,两税制征收则很简便,所以此制实际一直持续到了中国帝国时代末期,而只在具体细节上加以修正。    4.6.5王安石“变法”   王安石是个颇有争议的人物,依黄仁宇先生言,他的政策其实接近现代国家制度,但无法适应当时的国情。   宋代的“经济”较前朝有了很大进展,虽然有向北方的朝贡,显得太过软弱,但其仅占国民生产总值极小比例,而且除了马匹需要“进口”,其他各领域都是出口顺差,每年给北方的钱完全可以通过边境口岸赚回来,甚至有些搞笑的说,给北方的贡献简直可以看作“正常”的“贸易补偿”,算是“变相借贷”给北方~~而观察北方居高不下连刷记录的通货膨胀,观察他们日益严重的两极分化君民背离,可以说,宋朝廷的“经济战争”也算部分得逞。  今人大多知道,国家财富在资本周转运作过程中可以极大增长,即使税赋比例不变,只要“经济规模”增加,国家财政收入自可持续增长。而想要财富“周转”得起来,国家就通过各种税赋使用民众的智力和劳力,中央将税收用于国家机器本身运行、国防、赈济、国家工程等等再部分得发还给民众本身,也即财富从下到上得吸纳,然后再通过一些形式散播下来。但在上述过程中,财富实际没有“增值”反而有“过程损耗”,往往到了上层以后,却无法再发付到下层,就只能眼巴巴得看着粮食布匹在库房里腐烂喂老鼠了,而民间资本都被中央“吸纳”去了,本身就没有充足得资金扩大经济规模,成了官民双亏。  俺称这种现象为“国家资本循环障碍”,在“平原性的、内循环式的、中央集权的社会主义国家”多有发生,苏联之解体,中国之“经济改革”,都是这个本因:资本在高层和高级产品(高技术重工产品,比如机床、飞机、坦克等等)端冗积,吸纳干了低层和低级产品(轻工消费品和农业产品)的基础和扩张所需的资本,上层不断空耗,下层不断缩减,国家资本萎缩,只能靠贱卖(否则民间无财,买不起)国有资本解决,重新给下层注入,这是“内循环式的”“社会主义的”“经济危机”。   王安石的办法实际就是“国家经商”,国家通过贷款和直接贸易,成为“国家财富的中枢”,相当于整个资本流程的“分配”和“加压”机器,强制促进国家财富运行。比如其“青苗钱”实际相当于向农民发放“小额贷款”,国家机构主持大宗商品批发业务等等。另一批制度则想更公平准确的确定田租,并用金钱赎买代替实物和人力征收。   王安石的制度貌似更为先进有效,但和王莽新政类似,他仍没有估计到中国国情的复杂性,也没有估计到官方垄断商业后的恶劣性。比如发放“小额贷款”成了强制摊派,甚至不发放也收利,成了官方谋利手段;比如官方垄断商品就可以肆意加价,官方卖啥啥贵;货币赎买劳役兵役和农产品变现过程仍让农民遭受沉重盘剥等等。   王安石变法很快就失败了,不仅因为他太“超前”,经济金融的条件远远不够,民众的心理准备也远远不够,还因为他试图让“官商一体”,把本“为公”的国家机器蜕变成了“公然”“为私”,与传统坚持的“执政道义”抵触,不得社会主流道德观支持。他的这种观念放在西方那种多国竞争制衡的、开放式经济、政教分离的环境中可以得到很好的效果,但在中国这种一级独大的、内循环式的、政教合一、中央集权的大一统帝国中则不可实现。  中国的中央政权的威权并非通过暴力镇压和精细管理,而是依靠“政治正义”来维持;不是达成政府和民众的妥协制衡,而是必须从民众中来而融于民众中去;让民众不是敌视而监督,而是拥护而参与;是依靠“最具普遍性的政权”来凝聚零散民众,来抗衡其他军事、经济、宗教组织的来达到制衡的效果。如此才能确保偌大帝国的统一和安定。  这是中国政权观和西方最大不同之处。所以西方人始终严防着“坏政府”,想方设法的组成各种组织去制衡它,他们早已“习惯”如此了;而中国人必须一个“好政权”,然后借这个“绝对权力”本身来维护“散户”利益,中国人也早已习惯这样了。    4.6.6“一条鞭”法   “一条鞭法”实际仍是统一税收制度,就是把各种赋税统一在田租里,全部用货币交纳。大家可能奇怪,不是早就改成这样了吗?怎么翻来覆去总是改?   实际上,虽然已经多次做如此努力,但每逢战争和自然灾害,需要调集大量粮食、物质的时候,都又转会实物征集的制度,货币税赋需依赖于政局和金融的相对稳定,所以每次都是前朝末世和本朝初年多用实物征收,待政局基本安定后,再“试图”转为货币征收。   一条鞭法先在南方施行,效果还算不错,但推广到了北方就遇到了很大困难,可见当时南方经济状况较好,货币和物质流通畅通,北方的货币量则不足。所以一条鞭法不久也就只好“变通”了,其以符合当时的国情,即用货币和实物的“双轨制”更为符合实际。可见中国的人口、土地和复杂性是不能靠一种极端化的制度来强制的。   “双轨制”可以调和两种极端体制的优缺点,但同样也可以让两种体制的缺点一起爆发。比如本来实物税赋里已经包含的款项,在货币税收里可能就要再次加征,而农民就不得不卖粮换取货币,地主富户和商人就可以从中渔利,结果就是土地大量兼并,小自耕农纷纷破产。而货币储备虽然比物质储备更为方便,但如遇到灾年,必然发生通货膨胀,货币大大贬值,如果粮食再调运不及时,地方赈济就无粮可发了,灾民肯定就会造反。这个问题在明末爆发,甚至可以说,剽悍一时的明朝就崩溃于此。   4.7 帝国都城的变迁  4.7.1长安  现在人多说西安是中国的地理中心,其实定都陕西是出于战略需要的,需作为前线战略重心,以对付西北方向的威胁。因为当时交通和通讯条件所限,大本营不可离前线太远,而再向前,就少有合适的地理条件了。西安的作战使命其实是和欧洲的君士坦丁堡类似的,都是农业性地区为了和游牧性的中亚势力对抗,而之后,它们就成了文明交融的地区。  西安可谓进可攻(祁连、河套),退可守(秦地雄关),逃可遁(川蜀),俯可扑(华北、华中、华南),地理优势明显,但西安地区经历千年消耗,到了后来已经很难供养庞大的朝廷,中央军的规模也受到限制,而其作为都城,实际处于帝国东部核心区的外缘,不仅地理而且心理都渐有隔阂,这成为唐朝逐渐分裂的重要原因。    4.7.2 东京汴梁  老赵定都汴梁据说是不得已,他想养庞大的中央军以削平可能的内乱,又想找个战略上的好风水。汴梁交通便利,但缺乏防御屏障,北宋成败均在于此。  定都汴梁也是由于气候变迁,战略前线转移之故。  自后汉至三国,由于冷干气候和人为破坏,本来水草丰美的西北的生态逐渐恶化,少数部族逐渐涌入中原,造成了两晋、五胡乱华十六国、南北朝乱世。欧洲同样如此,都引发了几百年的混乱,由于地理决定论的影响,中国经历“黑暗时代”后能重整河山,罗马却难以再创辉煌。  当然,这个黑暗时代也恰恰是两种生产力、文明、意识相互竞争、理解、融合的过程,否则以晋代之颓废,所谓华族汉人早该和古巴比伦人一样没落,被扫进历史的纸篓了~~  对于中原农业区来说,宋代和之后的威胁方向就由西北转为东北方,由于东北方向处于半耕半牧,进步较北方草原为早。  老赵之所以决定定都汴梁,估计也是因军头出身,胆壮心雄,试图屯练兵众,征南扫北,对辽政权处于战略攻势。但两次北伐失败后(辽军南下也不能成功),南北对峙,攻势瓦解,汴梁的缺陷就暴露出来,被人家一举灭国了。    4.7.3 南京   汉人退往南方后,江淮丘陵水网地区称为主战场,南京以长江为天堑,凭借水军的技术优势阻挡北方雄壮骑兵。  但长江天堑有点太长,如果放在地形割裂的欧洲,如此大水,劈山横贯,确是难以逾越,但长江自青藏直奔入海,长达数千公里,总不能处处设防~~同时,水军可以防御,但难以反攻北方平原,骑兵不仅冲击力强,奔袭速度也快,步兵一方追之不及,乏之被围,退之被溃,胜无大获,败将全没~~难以掌握战场主动权。  南方意志渐懈怠,北方技术渐追及,取道西南,两向夹攻,覆灭南宋。    4.7.4 北京  明代之前,北京一直是北方部族的“南京”,作为探入中原的战略要地存在。北宋初年,宋军北伐就是围燕京不下,被辽军援兵击溃追歼~~  老朱得了天下,就将北京作为威慑北方的军事堡垒。北京前有山海关(类似潼关的地位),护翼华北中原,退可往山西、陕西、承德方向据守,并有运河打通帝国南北血脉。  到了明末,后金/满清虽然频繁奔袭中原,甚至围困北京,但由于难以突破山海关防线,时刻有被前后夹击围歼的恐惧,所以不敢作停留,都是破坏和掠夺,若非李闯席卷而来,明军后方尽失,满清是否能入住中原很是难说。  按说,满清从“威胁”变成了“统治者”,又削平蒙古、西藏、朝鲜等地,应该真正坐镇中原才对,但它仍选北京定都,还是惧怕汉人反抗被“包了饺子”,但清末疲弱,被日俄占了龙兴宝地,退无可退,只得溶入“中华民族大家庭”~~    4.8 军事体制的改革   “军制”可分为:“(全体男性公民的)义务兵役制”和“(职业化)雇佣兵制”两大类,两者之间的过渡就是“特定的部族/地区兵役制”。  西方采用全民义务兵役制很晚,君主们不敢大面积武装平民,要到近代民族革命兴起时才算真正意义的全民义务兵役制,而中国可以一杆子杵到2000年前。  全民义务兵役制,就是男性只要到了兵役年龄,都有为参军的义务,这是平时的一贯制度,而不仅是战时应急体制。但也并非都必须马上去参军,国家可以随时征召,可以说,“义务兵役制”才是真正的“子弟兵”。中国古代很多时候应征入伍的时间都很短,甚至有时只有几天(路上恐怕就得几个月),也不是每年都要去当几天兵,后来还可以赎买雇佣代替,这都是为了蓄积民力,防止劳民过剧,同时也说明中国人口对周边来说足够多。  中国的职业化军队前身是春秋的贵族和门客/士,所谓享乐在前,责任也在前。中国实现大一统帝制之后,对于军队职业化、雇用化一直是很谨慎的,就是为了防止军队作乱,但不免也就造成缺乏训练,素质低下的后果,但幸好人数够多,就算对外战争损失多一些,但权衡内乱伤亡,也算可以接受。雇用化的职业化的服役年限较长的军队,一般是特殊兵种(比如骑兵和水军)、精锐部队和皇家卫戍部队,作为“尖刀”和“奇兵”与其他部队配合作战。  秦汉以义务兵役制为主,隋唐以雇佣兵役制为主。宋代整体是“募兵制”,即国家出钱雇佣军人而不是民众普遍轮役,也是雇佣兵,但属于“政府军”的范畴,而唐代是地方招募居多。  老赵看到唐代因没有强大的中央军团,结果难以平复地方拥兵独立,演变成了封建乱世的局面,就设立了强大的“禁军”。禁军都是精选的兵士,伙食、装备和训练也更好,人数也很多(林冲号称“80万禁军”教头),所以足以削平任何地方叛乱。宋代地方军队除了日常的守备任务,更多是充当了“劳役”,重点不在作战而是消化灾年的流民。  宋代军制一定程度一直保留到了现在,即常说的野战军/集团军vs守备部队/预备役/边防军/省军区的区别(当然,现在后者不是“劳役”了,呵呵~~)。宋军制的目的一是中央足以弹压地方,二是灾年召流民防止内乱,三是让国家机器代替平民的劳役。这似乎并非“坏事”,但逐渐尾大不掉,军队规模过大,而素质低下,把国库拖垮。  明代将军队全部分散配置,所谓“卫所制”,在作战时临时集成。因为实现了参政权平等的宪政,并有文官挂帅,官兵分离等体制,所以不太担心地方割据叛乱。  “特定的军事部族”就是元之蒙古族和清之满族,他们作为精锐部队、“宪兵部队”使用,服役率要高于其他民族,并且是“随时”和“终身”的服役。  “地区兵役制”大都在边疆地区,往往都是生活条件恶劣的民风剽悍地区,农业、手工业和教育基础薄弱,加入行伍成了唯一的晋身渠道。这些地区的民众不仅弓马娴熟者众多,而且不缺乏国家争端造成的杀敌勇气,自汉(不少将军出于边地)到唐(不是边防军和将领就是边疆甚至外来少数民族)到明(比如著名的宁远铁骑),边疆地区的服役率都很高,而后又演变出“农垦军团”。  军制按“给养来源”则分为完全国家供给、完全自备两大类,两者之间的过渡就是“军垦”制。  西方的职业化军队很长时间都是完全自备装备,甚至粮食在很长时间也是自备的,可谓以打仗为生,所以战争中的抢劫不仅“合法”甚至“正当”,不让大抢一把简直统领不了军队,大伙就是为了这个来的嘛~~中国官兵很早其就号令严明,擅取战利品可是杀头的重罪。  中国宋之后则是贵族和军人世家才会自备装备,普通士兵的装备大多数是国家提供,粮食就不用说了,“当兵吃粮”嘛~~但这造成一个兵器迷们很遗憾的事情,欧洲和倭国的兵器制造技术较中国古代显得更为“精湛”,因为他们的职业化军队造成了一个有市场竞争的职业化的兵器制造业,而中国的兵器制造则追求大批量低成本,而且往往由国家垄断。  中国南北朝就有了正式的军垦制度,即“府兵制”(其实还可以追溯的更早,比如三国时期),都是为了减少军队给养压力,节省民力,减少运输损耗考虑,多用于边疆卫戍地区明代则采取“卫所制”,即军队分散到各地供给,这样貌似节省了供给费用,但各军队素质就相差甚远,集中调配很困难,兵将统帅能力不足,风气也懈怠了,这些问题都将在抗倭战争和明清战争中集中爆发。   军制按将领和军队的领导关系,则可以分为:亲兵制和将兵分离制。   亲兵实际仍是由诸侯和公子们的“门客”演变而来的,由于其往往是对主人和天子的双重效忠(日本武士道这个特征非常明显),可能对皇帝统治构成威胁,所以在唐以后,私养死士就成为重罪。而唐、宋、明不断进行将兵分离,所谓“将不知兵,兵不知将”,并将兵分别管辖,战时临时组合,战后分别归属,还文官挂帅,防止将领拥兵造反(岳飞和袁崇焕都死于此处,也是明自废海军的重要原因之一),这也是从汉到唐、五代的历史经验教训。  这种体制虽然有效的预防了内部割据叛乱,但就造成一个严重的问题,将领的军事能力极大下降,并缺乏统帅大军所必须的“威望”,并在接战时失去亲兵们的严密保护,造成战略战役的一次次重大失误,和临阵将领的一次次重大损失。(满清当年能突入华北一日数胜,很大程度是因明军缺乏统一指挥,小部队逐次投入,结果纷纷被击破的结果;待明末之时,各地方部队仍忙于内部PK,而无一人威加海内能平息内讧重整河山。)  中国历代都是从节省民力、防止内乱、强军御侮的角度出发编制军制的,但并非有了这个想法就可以简单实现。  如果国家的军力过于集中在中央(宋),不仅平时补给困难,而且一旦溃败,整个国家都将丧失反抗能力;如果将军力分散在地方(明),则平时难以集中训练,将领的指挥能力下降,战时很容易被各个击破;或将兵力成区域集群部署(唐),则易形成地方割据叛乱。  对于任何一个大国来说,绝对的职业化、雇用化,都将造成军队和民众的分离,甚至失去军队必要的国家信念、人民信念,成为一架冷酷的战争机器;而短期义务兵役制,又无法应对迅猛发展的军事技术专业化的需要。  军制是根据需要和实际条件而产生的,一个国家的局面越为复杂,军制种类也就会较多;各种军制都有利弊,关键是如何用其优点,避免缺陷,让各种军制优势互补。       好了好了,这个帖子已经太长,上述每条线索其实都能独立成一本厚度能当枕头的书来,但本帖的长度已经实在不想再增加自己和读者的痛苦了,本贴的目的只是给大伙展现一个“多线索式的”中国帝制“演变简史”,并捋出其中的本质原因。  大家可能已经发现,中国近现代史的很多大事件都和古代呼应,中国现在的体制多来自古代的沿革,所以“中国历史”才能作为历代“皇家教材”。   当然,时代变迁,科技进步,文明撞击,并不能认为古之成败即是今之范本,应以“条件分析”的眼光,找出变化与不变之因素,去弊从利,维新图强。
豫ICP备号-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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