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访可以和媒体曝光同时进行吗?

哪个肿瘤患者不想活下来?哪个医生不想救人?但再好的药,都救不了人们坏掉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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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岁患者身患3种癌症,家属苦苦哀求帮忙购药

74岁的患者王合禹生前患膀胱癌,小细胞肺癌,以及尚未明确原发部位的腺癌。在王合禹去聊城市肿瘤医院就诊之前已经就诊过多家医院,经历过多线治疗,病情一直进展,去年4月转到山东省聊城市肿瘤医院。

患者病情处于晚期,现有治疗手段均出现耐药及疾病进展。

山东省聊城市肿瘤医院肿瘤二区科主任陈宗祥,鉴于30多年的临床经验,对肿瘤国际学术进展的熟悉,为王合禹精心治疗3个多月。他告诉王合禹的女儿王玉青卡博替尼可能对他父亲病情有效,但这药国内没有上市。

王玉青请陈主任帮忙提供购买渠道,陈主任说我没渠道你自己去想办法吧。一周后,王玉青又找到陈主任苦苦哀求。陈主任想起一个患者好像买到了这药,就将患者家属王清伟的联系方式给了王玉青。

王清伟在王玉青的苦苦哀求下,将原本打算给胃癌父亲用的药转让给了她。药购买价一万两千六,王清伟想原价转让,王玉青感恩戴德非要凑个整,给了一万三。服药后患者王合禹的病情有所控制,症状减轻,并对陈宗祥主任感激涕零,表示要送锦旗。

第一瓶药吃完后,王玉青又找王清伟,王清伟把代购段某的联系方式给了她。因为代购拒绝和不熟悉的王玉青联系,王清伟又帮她买了一瓶。

2、家属联合媒体曝光肿瘤医生开抗癌假药,对医生做停职处罚

2018年11月,王合禹去世。肿瘤晚期患者,使用靶向药物可能有一定的疗效,但患者最终因疾病进展死亡,王玉青对住院治疗效果不满,与医院发生纠纷。王玉青在患者死亡十多天后向医院交涉索赔400万,后索赔未果,并多次到病房,谩骂、侮辱、威胁陈宗祥主任。

公安机关介入经详细调查认为情节轻微,对陈宗祥主任不予处理,王玉清不满,并上访,后找到山东电视台,期间做了“假药”鉴定。

2019年2月25日,山东电视台,山东新闻联播“今日聚焦”节目,播出了一则名为《肿瘤医院主治医生开出高价抗癌假药?聊城市民投诉无门》的新闻。

2019年2月26日,聊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作出“关于陈宗祥医师建议患者使用'卡博替尼'药品的情况通报”,对陈宗祥医生给予责令暂停一年执业活动的处罚。

聊城“假药”案,山东卫视的报道出台后,聊城警方连夜紧急开会,推翻了此前对案情的定性,开始雷厉风行的重拳出击。

3、帮癌症患者家属购药的3人,全部被捕

警方在媒体压力下,对这些人采取了措施。所有在王玉青为父亲购药过程中为她提供了帮助的人,全部都被拘留。王清伟被王玉青一口咬定销售假药,王玉青自己录制的电话录音里显示,她怒斥王清伟“为何这药不给他自己爹吃?害了我爹等等”,王清伟被此事折磨的痛苦不堪,因为涉嫌销售假药,王清伟被警方刑事拘留,他女儿刚满月。

现在,陈宗祥被撤销主任职务,停止执业资格一年。在警局接受了4天的调查,警方竭尽全力最终也没有发现他收钱的证据,才让他回家。现在陈医生精神状况差到极点,极度抑郁,天天在家里自言自语“我错了”。

图为看望陈医生的同事拍摄

图片来源:一个有点理想的记者

王玉青购药环节的最后一个人,是代购药物的段某真,一个生活在济南的临沂人。

据了解,段某真的父亲2018年初确诊多发性骨转移瘤,因分型适合靶向治疗,最终选用了一种叫“万珂”的化疗药物(万珂的化学名就是硼替佐米)。该药国内正规渠道一支,段某真家境一般,长期使用承受困难,她借助去印度公出的机会打听到了印度仿药价格仅为国内十分之一,于是便购买了仿药硼替佐米给父亲服用,用后效果良好。

段某真熟悉了印度的渠道后,开始给病友带药,王清伟是通过同事接触到段某真,请他帮忙带了一瓶卡博替尼。

段某真的卡博替尼是多少钱从印度买来的呢?段的丈夫王某回忆称不算附加成本大约11000多不到12000的样子,而王清伟支付了12600,王玉青将王清伟手里的药主动凑整13000取得。(具体以警方通报为准)

段某真因担心法律风险只给熟人带药,因王玉青觉得第一瓶用的不错,第二瓶药直接找段某真时被拒绝,后来王玉青请带过药的王清伟帮助沟通,王清伟帮了,段才同意帮买,第二瓶卡博替尼直接邮寄到王玉青家中,这也成为了本是病友互助的王清伟被死咬销售假药罪的重大罪证。

山东卫视今日聚焦题为“主任医师开假药”报道播出后,段某真被聊城警方带走并刑拘。

4、癌症患者王合禹使用的“卡博替尼”是假药吗?

但从科学角度讲,不是!

卡博替尼是多靶点酪氨酸激酶抑制药,可抑制多种肿瘤相关的激酶受体,抑制肿瘤细胞生长和肿瘤血管新生。其对多种癌症广泛有效,具有广谱抗癌能力。

因其具有“广谱”抗癌能力,卡博替尼被称为靶向药中的“万金油”,也被戏称为“混世魔王”。在甲状腺髓样癌、肾癌、非小细胞肺癌、肝癌、软组织肉瘤、前列腺癌、乳腺癌、卵巢癌、肠癌等多种实体瘤中,证实了较好的治疗效果。

事实上,卡博替尼早在临床实验阶段,就已经因其出色的抗癌效果引起了国内医生和癌症患者的注意。但遗憾的是,由于种种原因,该药在中国至今没有上市。

按照规定,没有在中国上市销售的药物,就是法律意义上的假药。所以,这起“假药案”中的卡博替尼,被认定为假药的原因,就是尚未在中国上市,“等同于假药”。

作为癌症患者及家属,我们应该要懂得分辨何为假药,何为真药。这一点非常重要!

5、警察为“药贩”写求情信:人要讲良心,知恩图报

令人意外的是,前两天,一位曾经通过段某真带药的患者家属,专门为“药贩”段某真写了一封情真意切的求情信。

写这封信的,是一名警察,同时是一名癌症患者家属。

聊城假药案,在山东卫视今日聚焦播出后,领导亲自批示,省厅亲自督办,聊城公安部门更是连夜紧急开会推翻此前“情节显著轻微”定性,雷厉风行的办案抓人。

在这种背景下,一个体制内的警官,实名发出这样一封求情信,其压力可想而知。

对此,他回答说:我觉得我必须说话,人要讲良心,知恩图报。

以下是张警官求情信,原文照发,是是非非,置诸公论。

一位济南警察病友实名给段某真写的求情信

我是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章丘大队的,张峻岭(男,身份证153019),我媳妇(刘婧,女,身份证143368)于2014年确诊浆液性卵巢腺癌。2014年6月手术以后,用紫杉醇、卡铂方案在济南市章丘区人民医院做了六期化疗,于2016年12月复发,又在章丘区人民医院做了8期化疗,然后又复发,2017年转入山东省肿瘤医院化疗。在这期间,通过新闻媒体了解到美国有一种新药,叫奥拉帕尼,对浆液性卵巢腺癌有治疗效果,但是国内并无此类药品的生产,经朋友介绍认识了段某真(段某真,女,汉族,身份证号:xxxxxxxxx,山东省郯城县人)。

由她从印度给我买来印度出产的奥拉帕尼,并我媳妇的病进行靶向药物治疗,病情稳定了六个月,现在奥拉帕尼也已经产生抗药性,在省肿瘤医院进行白蛋白紫杉醇方案化疗。

虽然现在段某真买的药已经对我媳妇的病不起作用了,但是作为一个病人家属,我想说几句。得了癌症,家属非常绝望,因为这病就意味着烧钱,最终结局就是人亡钱没,但是作为家人,不救那是不可能的。我媳妇找我的时候,我是一穷二白,给我生了孩子,给了我一个家,我虽然知道最终结局,但是我也得努力挽救。

我的父亲,在2001年肺癌去世,那时候对于进口药封锁更厉害,有钱也没买不到国外的药。

幸亏2018年认识了段某真,能让病情延缓半年,这样对于化疗药物的抗药性,也能延缓一段时间,再做化疗的时候,效果就有可能好一些。

奥拉帕尼这个药,美国原产的每瓶1万多美金,折合人民币60000多元,每个月要吃四瓶,每月24万元对于一般家庭来说,绝对是不能承受之重,而印度出产的,不超过3000人民币,并且药效,能达到美国原产的95%左右,在所有药物已经不能维持的情况下,吃这个印度出产的奥拉帕尼,我媳妇才能有六个多月的缓解,所以,我非常感谢段某真,做人,得讲良心,何况人家并无盈利,没有赚取差价,因为我了解过,从网上找倒药的买这种药,需要每瓶6500---9000人民币左右,人家给我买的2900元。这样每月12000元就差不多,我能承受。顺便说一句,国产的奥拉帕尼也开始生产了,但是每月需要50000多人民币,我还是吃不起,虽然我的工资10000左右。这药真假,从病情就能看出来。

对于这名逝去的患者,我能体会家属的心情,但是我想说,这就是现实版的农夫和蛇的故事。能想到买这种仿制版药品的,都是拿着死马当活马医的心态来买药的。这些药都有副作用,别的我不知道,奥拉帕尼副作用很多,在我媳妇身上,主要是贫血。开始我们并不知道,后来贫血,我们输了一次血,再后来我就查贫血三项,补充叶酸、维生素B12,就再也没有发生贫血的现象。买了靶向药就认为是灵丹妙药,吃起来不做实时监测,出了后果就怪在买药的身上,这不是农夫和蛇是什么呢?医生推荐了,你完全可以不买不吃。难道医生给一个失眠患者推荐了失眠药,患者吃了安眠药出现后果就得追究卖药的责任吗?

大家都看过《我不是药神》这部电影,我没想到现实版的例子会出现在段某真的身上,缺乏感恩,是这个社会最大悲哀。

段某真卖药,是为患者家属帮忙,即便偶有微利,也不至于身陷囹圄,那样就没有公道可言了。这种行为不是社会危害性很小,是没有社会危害性。希望法庭考虑事实情况。能够给与段某真一个公正的结果。

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章丘大队

这个故事让我们看到觅友们用药不易,治疗不易。从去年《我不是药神》这部电影播出后,国家政策对抗癌药物大幅度的调整,从加快抗癌药物中国上市的审批,到抗癌药物大降价并纳入全国医保,不纳入药占比。就2018年来说,上市了许多抗癌新药,期间也有许多民族新药不断发出好消息,大家一直都在努力。

我们知道药物从研发到真正能上市惠及患者,需要科学家、医生、试验患者、国家相关部门,付出很大的代价,花很长的时间,投入很多金钱和精力。尽管如此,我们也不会放弃和肿瘤继续抗争,希望能再快一点,再便宜一点,让更多的肿瘤患者都能用得上药,用的起药。

再啰嗦一句,能用上真药的患者一定要用真药,不是所有的患者都能有幸遇到像段某真这样的良心“代购”,有许多不法分子利用患者的需求从中牟利,贩卖假药,吃了反而有害身体!

我们不知道最后段某真、王清伟、陈宗祥主任到最后会得到什么样的结果,法律和真情都各自有理。但还是祝福,善良的人会有一个好的结局。

这是一个现实版的农夫救蛇反被蛇咬的故事,培养一个优秀的医师需要几十年,医者仁心,一次善良却蒙受冤屈,毁了一生的名誉。试问,以后还会有哪个医生敢抱有同情心,又有多少满腔热忱的医务工作者寒了心,最终的受害者远比这个事件的受害人要多的多。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正版图库

文章来源:烧伤超人阿宝、一个有点理想的记者、肺癌康复圈

    从1956年只有32头奶牛和170只奶羊的幸福乳业合作社,发展到品牌价值近150亿元的大型企业集团,三鹿用了整整50年时间。

    然而,从一个年销售收入亿元的企业走向破产,三鹿却只用了不到一年时间。

    其实,从2008年5月17日三鹿高层接到产品出了问题的报告算起,到9月12日三鹿被封,这100多天才是三鹿真正的生死抉择期。

    “中国搞市场经济的时间短,企业生存、发展环境复杂多变,决策稍有不慎,就可能影响企业的发展,甚至生存。”2006年,三鹿集团成立50周年之际,企业的长期掌舵者、董事长田文华如是说。没想到两年后,企业竟然真的遭遇生与死的挑战。

    更让她没有想到的是,正是她及相关部门的决策失误,竟让她苦心孤诣经营了整整40年的乳业王国如泥腿巨人般轰然倒地。

    2008年的最后一天,田文华和三鹿集团原副总经理王玉良、杭志奇,原奶事业部部长吴聚生一起站在了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被告席前,经历了长达14个小时的庭审(详见《中国青年报》1月1日《“三鹿事件”真相大曝光》等)。

    再次回顾这次庭审,记者却发现,被告人的陈述、公诉机关的起诉书和出具的证人证言,以及辩护方的辩护意见,勾画出了三鹿集团由出现问题到走向崩塌的全过程。其代价之沉重,其教训之惨痛,令中国企业界乃至政府部门反思。

    法庭上,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7年12月以来,三鹿集团陆续收到消费者投诉,反映有部分婴幼儿食用该集团生产的婴幼儿系列奶粉后尿液中出现红色沉淀物等症状。

    三鹿集团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刘承德2008年9月21日在接受公安机关的调查时称,早在2008年年初开会时,就曾听到王玉良说,接到投诉,说有小孩喝了我们的奶粉出现尿红、结石等现象,当时还开会决定看原料是否出了问题,或者案发地是不是结石高发地,并要求对发病人员详细跟进,掌握情况。

    但直到2008年5月17日,三鹿集团客户服务部才书面向田文华、王玉良等集团领导班子成员通报了此类投诉的有关情况。随后,田文华组织成立了问题奶粉处理小组,她自己担任组长,并在5月20日成立了由被告人王玉良负责的技术攻关小组。同时还成立了奶源管理小组,由杭志奇担任组长,负责生产过程管理和奶源质量问题。一向重视公关工作的三鹿在此期间还成立了市场信息处理小组,由副总蔡树维和张振岭负责,针对消费者的投诉开展应对工作。

    技术攻关小组在6月份初步发现了问题。田文华说:“我记得是在6月,领导小组开会听取汇报时,王玉良进行了汇报,他说,咱们的奶粉与国内外其他的奶粉相比,‘非乳蛋白态氮’含量高,但根据国家标准来看,这个方面并没有相关标准。”

    田文华说,在技术小组查出问题后,她指示技术组要查“非乳蛋白态氮”高到底是出了什么问题,同时还建议技术小组组织专家进行研究,看小孩出现肾结石、尿结石是否真的是因为喝三鹿奶粉引起的。

    2008年6月,三鹿又派人直接与出现婴幼儿结石病患的医院联系,试图找出原因。

    与此同时,三鹿集团还与消费者共同委托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测所、长沙市食品质量监督检查中心、徐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进行抽查。三鹿集团则自行委托了国家乳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国家环保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农业部乳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对市场相应的产品进行了送检。

    但田文华说,非常可惜的是,不论是在事故发生地进行检测,还是国家权威部门进行检测,这些送检的产品,不仅未能检测出已被“三聚氰胺”污染的情况,而且检测的结果都被认定为合格产品。

    然而,大量的案例显示,这些婴幼儿出现问题,与三鹿的产品直接相关。法庭上,公诉机关出具的一份三鹿原副总经理张振岭(现董事长)的证言也显示,此时他们“尽管不知道出了怎样的问题,但知道肯定出了问题”。

    公诉方称,三鹿集团在2008年7月召开了多次会议,其中的7月17日会议和18日会议,所讨论的问题可以证实,企业高层当时已经意识到是奶粉出了问题。

    公诉方提供的证言显示,三鹿集团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刘承德曾谈及7月17日会议的情况。“我们在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参加人员有田文华等人,会议通报了兰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发生了十几例婴儿患肾结石的情况,说大部分都食用过三鹿婴幼儿配方奶粉。同时,我们也了解到,江西、湖南、湖北、河北等地也出现了类似情况。”

    田文华也说:“在2008年6月,我们就把2007年12月之前生产的产品全部收回来了,因为发现出现问题的产品是2007年10月份的产品。”

    然而,即使意识到是自己的产品出了问题,三鹿集团首先想到的却不是及时上报,而是考虑怎么应付舆论的压力。

    因此,在这次会议上企业高管们作出的一个决策:封锁媒体。为此,三鹿集团安排了副总经理张振岭和蔡树维来负责这方面事务。其中,张振岭负责处理媒体事务,蔡树维负责处理消费者事务。

    两人在此方面早有经验,2004年阜阳毒奶粉事件中,三鹿品牌就曾被列入媒体公布的不合格奶粉和伪劣奶粉的黑名单中,当时负责灭火的正是张振岭和蔡树维,他们成功地让三鹿避过了声誉之灾,并成就一个企业危机公关的著名案例。

    这次也不例外。公诉方出具的证言显示,张振岭承认:“在7月的一次会上,田文华让我负责做面对媒体的工作,当时已经有传言食用三鹿奶粉后出现问题,不断有记者要采访我,我们怕问题曝光,所以田文华让我负责(这方面)工作。”

    张振岭说:“当时主要是湖北、湖南地区(反映问题较多)……通过给媒体广告费用,让他们不报道,封锁消息,控制媒体。(我们)做消费者工作,防止消费者向媒体反映问题和情况,怕媒体曝光后影响公司利益。”

    公诉机关出具的另一份证言也显示,三鹿奶粉事业部经理付新杰说,在2008年7月他参加的一次经营班子会上,会议要求,要为消费者换货、退货,让消费者情绪稳定,“不要让媒体知道消费者投诉三鹿奶粉情况,不能影响公司的利益”。

    在三鹿集团开展危机公关的同时,技术攻关小组仍然在努力查找问题。7月下旬,他们终于找对了方向。

    公诉方出具的证言显示,三鹿集团技术中心应用研究部一位姓王的副部长称,大约在7月20日,他们开始怀疑奶粉中含有三聚氰胺,“是我和张志国在网上查的资料,发现2007年年初在美国发生的宠物死亡事件中,宠物饲料中含有三聚氰胺,我们怀疑婴幼儿奶粉中可能也掺有三聚氰胺”。

    公诉方出具的三鹿集团技术保障部部长李朝旭的证言也称:“7月24日上午10点多,我去王总(王玉良)办公室,王总正在说要派人去北京检测三聚氰胺,因为我知道河北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可以检测三聚氰胺,所以我就跟他说了。”

    李朝旭称,王玉良吩咐,送检时一定不要说是我们的产品。“下午6点多,我和张志国将16批样品送到检疫局,登记时,我们说是市场打假收回的奶粉,以及山东来的原料。26日上午,我打电话(给检疫局)问检测情况,对方告诉我说其中有样品含三聚氰胺,我跟王总汇报情况,王总让我配合检疫局做好保密工作。”

    三鹿集团技术中心副部长张志国则证实:“7月24日,我和李朝旭将16批产品送到检疫局检测,送检产品上没有三鹿的标志,因为王总吩咐过,这事一定要保密。”

    8月1日下午5时,王玉良向田文华汇报了河北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的检测结果,说16批次奶粉样品中,15批次检出了三聚氰胺。田文华说,“听到这个以后,我决定立即召开经营班子扩大会”。

    会议由8月1日傍晚一直开到第二天凌晨4点。田文华说,会议最终还形成了几项决议:一是对已有奶粉立即进行封存,暂时停止产品出库;二是收回市场上的产品并购置检测三聚氰胺的设备,由王玉良负责对库存产品、留存样品及原奶、原辅料进行三聚氰胺含量的检测;三是由杭志奇加强日常生产工作的管理,特别是对原奶收购环节的管理,并决定派出400多名检测人员到各收奶站,以“人盯奶站”的方式监督各奶站,确保原奶的质量;四是召开董事会,公布已经出现的问题,制定收回的方案,对通过检测的和没通过检测的产品进行抽查。

    但这次会议做出的决定中,没有包含向社会坦诚问题的内容,反而做出了保密的决定。公诉方出具的证言显示,杭志奇2008年9月22日供述称,在这次会议上,“田文华要求严格保密,说这是为了控制事情的局面……田文华就是害怕奶粉中含有三聚氰胺的事情泄露出去。”

    杭志奇同时称,为了保密,田文华甚至要求部分内容不进入会议记录。

    同年8月2日上午,三鹿集团的高层又与新西兰恒天然公司派驻三鹿公司的董事一起召开了董事会,田文华等人将产品被污染等情况告知了外方董事,外方董事表示愿意接受经营班子扩大会的决议。

    8月1日,还在杭州出差的张志国,接到了王玉良的电话。王玉良告诉他检测结果,并让他在上海购买到检测三聚氰胺的试剂盒后,赶紧回来研制检测三聚氰胺的方法。

    “8月3日,我在做这项工作时被告知,不能让任何人知道这些试剂是用来检测三聚氰胺的。”张志国说。

    8月4日凌晨,张志国经查阅农业部关于饲料中含三聚氰胺的检测方法后,成功研制了原奶中含三聚氰胺的检测方法。

    8月4日上午,王玉良组织开会,“会议同样要求保密,不要写三聚氰胺。如果检测出有三聚氰胺,就用‘A物质’或者‘B物质’上报。8月5日,我检出16个产品中都含有三聚氰胺。”

    杭志奇则表示,只说“非乳蛋白态氮”或者只说“A物质”、“B物质”,不说三聚氰胺,是由田文华决定的。

    田文华说,8月2日,三鹿集团将奶粉被“三聚氰胺”污染的情况书面报告给了石家庄市政府,并恳求市政府出面,迅速查办投放“三聚氰胺”的不法奶户和奶站经营者。

    石家庄市政府在收到三鹿的报告后,当即派了主管安全生产的副市长赵新朝和市政府秘书长赵文峰来到三鹿集团。但他们并没有要求企业停产。

    据《财经》杂志报道,他们是8月2日下午5时许来到三鹿的。同行的还有石家庄市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促局、农业局等部门的官员。他们随即开会商讨应急措施。田文华没有参加会议,王玉良代表三鹿集团向市政府请示提出实行产品召回,但王的提议遭到与会政府官员的明确反对。他们还提出,要以人盯人的方法,安抚家属,“拿钱堵嘴”,并专门强调注意保密,防止出现消费者上访的情况,同时要尽力避免“媒体炒作”。

    8月29日,第二次以书面形式向石家庄市政府进行了汇报。在书面报告中,不仅将企业收到的有关婴幼儿患病的情况作了如实反映,而且还恳请石家庄市政府考虑可否逐级上报。但9月13日河北省副省长杨崇勇在国新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称,河北省政府是9月8日得到这样一个报告的。由此可见,直到此时,石家庄市政府才向河北省政府报告了情况。

    三鹿集团原奶事业部部长吴聚生说,2008年8月3日,他接到副总杭志奇的电话,让他到办公室去一趟。下午3点多,他来到杭志奇办公室,杭志奇让他将生产奶粉的加工三厂拒收的问题奶,调配到生产液态奶的厂子去。

    杭志奇说,当时集团内部都知道,“非乳蛋白态氮”是人工添加的对人体有害的物质,既非原奶中正常含有的物质,也不是原奶中允许添加的物质。但既然知道这是有害物质,为什么还要往其他奶厂调配呢?这是因为当时接到的报告,造成婴幼儿结石主要是奶粉的问题,“我想,对这种奶,不能加入到奶粉中,可以调剂到生产液态奶的企业当中”。

    他还说,三鹿集团以生产奶粉为重,对液态奶的要求没有奶粉的高,当时生产液态奶的厂子没有检测三聚氰胺的设备,为了不让其他企业抢走奶源,保证原奶的供应,他们决定内部调配。

    于是,他提醒吴聚生在收购鲜奶时要保证质量,但同时也要保证数量。“对部分工厂拒收的原奶,要想办法调剂到液态奶企业,以保证鲜奶的供应,防治奶源的流失”。

    杭志奇说,当时中秋节、国庆节将至,这段时间是奶制品销售的高峰期,“蒙牛、伊利等乳品企业也在争取我们集团的奶源,为了持续的奶源供应,防止退奶后奶农卖给其他乳品企业,所以我们想办法在内部搞定。吴聚生具体怎么做我不知道,我只告诉这是领导的指示,我没有告诉吴聚生奶粉中含有三聚氰胺,这是我们集团内部的绝密,不能让集团领导以外的人知道。”

    杭志奇说,此事田文华也是心知肚明的。田文华则承认,在一次会议上,“我印象中是杭志奇大概说了说,别人没有反对,我也就同意了”。

    对于同意的理由,田文华的理由与杭志奇的一样,她说,当时只是觉得问题奶生产奶粉有问题,而生产液态奶没有问题,“主要考虑的还是不能让企业受到太大的损失”。

    这些原奶与其他原奶混合后进入了加工程序,分别生产了原味酸奶、益生菌酸奶、草莓酸酸乳等含有三聚氰胺的液态奶。经对其中12个批次液态奶检测,均含有三聚氰胺(含量最高为199毫克/公斤,最低为24毫克/公斤),共269.44吨,并已经全部销售,销售金额合计181万元。

    2008年8月1日到2日的经营班子扩大会上,三鹿集团作出了召回产品的决定。根据国际惯例,召回产品应当采取公开召回的形式,然而,三鹿集团最终采取的却是悄悄换回的方式。

    这一决策是在8月2日上午的董事会上通过的。田文华回忆决策过程时说:“会上,外方董事提出来要公开召回,但当时有董事提出来说,公开召回产品会对公司声誉造成重大打击,因此建议通过以合格产品换回不合格产品的方式解决问题。”

    田文华说,这一建议提出后,新西兰方面的董事没有反对,所以该决议就这样通过了。

    发现三聚氰胺后,三鹿集团曾短暂中断奶粉封包,也曾暂停销售,但液态奶的生产并没有停止。在8月3日下午5时三聚氰胺检测方法研制出来并配备到三厂后,三鹿又开始生产奶粉,并将生产出来的奶粉进行检测,检测出没有三聚氰胺的进入市场销售,含有三聚氰胺的则存入仓库。

    但到了8月中旬,由于市场销售的压力,再加上换奶返货所需量大,三鹿集团高管们再次面临难题:到底该怎样减轻市场压力。

    王玉良说,恰在这时候,三鹿集团中一个来自新西兰恒天然公司的郭姓董事拿出一份欧盟关于食品中含三聚氰胺的标准,该标准称根据体重来衡量,每公斤体重每天耐受三聚氰胺的量是0.5毫克。经过推算后,他们认为,奶粉中每公斤三聚氰胺含量不超过20毫克,婴幼儿食用后不会出现问题。

    8月13日,三鹿集团再次召开了经营班子扩大会。会议决定,将三聚氰胺含量不高于15毫克/公斤的奶粉,换回三聚氰胺含量高的奶粉。

    在8月13日之前,王玉良等人带领的检测小组就已经对2008年7月31日之前生产的产品检测完毕。他们发现,三聚氰胺含量在20毫克/公斤以下的产品很多。13日的会议结束后,他召集有关人员开会,宣布对经检测三聚氰胺含量在每公斤10毫克以下的产品准予检测部门出具放行通知单,即准许销售出厂。

    公诉方提供的数据显示,2008年8月2日至9月12日,三鹿集团共生产含有三聚氰胺婴幼儿奶粉72个批次,总量904.24吨;销售含有三聚氰胺婴幼儿奶粉69个批次,总量813.737吨,销售金额4756万元。

    田文华认为外方作为公司集团董事会成员,在奶粉事件中全程参与问题奶粉的生产、检测过程,他们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她说,“8月1日后,外方进驻公司,帮助进行含有三聚氰胺的检测,协助我公司进行沟通联系。8月15日,我们集团召开扩大会,外方当时没有要求公开曝光问题产品,同时认为问题奶粉影响不大,我方认为奶粉含氮量高,国内没有检测标准,我记得他们认为这个理由好,同时决定9月20日之前,不要把问题婴幼儿奶粉的事放大。”

    9月11日,就在《东方早报》率先点出“三鹿奶粉”问题的同一天,三鹿集团传媒部长崔彦锋仍在接受《兰州晨报》的采访表示,“我们可以肯定地说,我们所有的产品都是没有问题的。”但当天晚上,三鹿终于承认奶粉被三聚氰胺污染的事实,说经公司自检发现2008年8月7日前出厂的部分批次三鹿婴幼儿奶粉受到三聚氰胺的污染,市场上大约有700吨。

    2008年12月31日的庭审中,公诉人问:“被告人田文华,你知道三鹿现在的经营状况吗?”

    “三鹿的经营状况?”田文华停顿了一下说,“我因为在二看(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那住着,我不清楚。”

    她不清楚的是,就在一个星期前,石家庄中院已经向三鹿集团送达了破产清算《民事裁定书》,三鹿已经进入法定破产程序。

信访工作7个“怎么看?怎么办”?

——全国部分省(区、市)来访接待工作座谈会议题

★文·图/本刊记者 齐云

    2010年9月19日,在古城西安最美丽的季节,陕西信访迎来了新世纪全国来访接待工作的首次聚会。

秦岭北麓,丈八湖畔,来自17省(区、市)、6副省级市、6部(委)的接访工作分管领导、一线干部汇聚一堂,叙信访战线战友之情、谈接访工作切身体会,话信访工作崭新未来。在这次期盼已久的大聚会中,与会代表将多年积累的信访工作经验精挑细选、发酵过滤,酿制成醇香美酒,呈奉于信访工作大聚会的台面。他们各抒己见谈感想,言无不尽说困惑,不回避矛盾,也不惧怕困难。他们从信访工作的各个层面、各个角度出发,就信访热点难点问题提建议、送经验,毫无保留地奉献出了各地的“信访宝典”。

    本文按信访热点、难点问题分类,将各地好经验、好做法整理归纳如下:

    抓源头治理,将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从而控制信访增量的发生。“源头治理”是信访工作的第一道关口,只有把好这个关口,信访工作才能实现总量逐步下降的目标。近年来,各地因地制宜,在基层网络建设上和体制机制建设上下工夫,建立起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大信访格局,并在此基础上不断推陈出新,形成了地方特色鲜明的工作机制和方法。

陕西以全省乡镇机构改革为契机,整合基层综治、维稳、信访、公安、司法等工作力量,统一机构设置,规范运行机制,搭建“大调解”工作平台。石泉县在各乡镇建立“便民服务中心”,整合各服务站力量,实行一个窗口办公,实行职能复合互助,化解基层矛盾纠纷。西安市用公益性岗位聘用470名信访信息员,充实到街办(乡镇)和社区(村),在一线排查矛盾、化解纠纷。镇安县建立县、乡、村三级联动机制,形成“金字塔”式预防化解调处模式,使“家庭琐事不出户、邻里纠纷不出组、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

2006年以来,浙江省连续三年开展“信访工作基层基础建设活动”,实施基层信访“五个一”工程三年规划:在乡镇(街道)、村组(社区)建立一个完善的信访组织网络、一支健全的信访员队伍、一套完整的信访工作机制、一个固定的办公场所,提供一笔相应的信访工作经费。目前,浙江正着力推进“五个一”建设,力争在2011年使覆盖面由当前的60%提升至100%。通过“五个一”建设,浙江省筑起了基层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为夯实基层领导责任,成都市明确规定了区县级领导、部门领导和干部、乡镇街道班子成员、村社区干部下访的天数和走访农户的户数,要求做好走访《民情日记》,把基层的问题带上来,把工作做下去,积极搭建基层调处平台,逐级明确责任,规定该村组解决的问题不到乡镇,该乡镇解决的问题不到县区,该县区解决的问题不到地市,对基层职权范围内不能解决的信访事项,在认真落实基层信访代理制的基础上,由属地主动协调上级或相关职能部门下访,会商疏导解决。

    《国家信访局关于减少重复访的工作办法(征求意见稿)》对重复访进行了定义:重复访,是指群众就同一信访事项到同一信访机构两次或两次以上的来访。

重复访一直是困扰信访工作的一个难题。国家信访局统计数据显示,近两年,赴国家信访局重复访量及其占来访总量的比例都有所上升,有些省份甚至超过50%。重复访的大量存在,说明地方对初访解决不到位、不彻底,究其原因就是缺乏有效的解决重复访的工作方法和长效机制。而以治理重复访为切入点,通过量化责任、制订目标、规范程序、追责考核到位,促使基层严把初访关口,提高调处质量,才能从根本上降低信访总量。为此,国家信访局历时半年,在多方调研的基础上修改完善了《国家信访局关于减少重复访的工作办法(征求意见稿)》,并组织召开全国部分省(市、区)来访接待工作座谈会,以探寻更为科学、完善的减少重复访长效机制。

    面对重复访这块“顽疾”,各地从未停止探索的脚步,他们不断尝试,试图找出卓有成效的治理良策。

    沈阳市:增设机构、调救结合、公开评议、专业调处、依法追责

    沈阳市委群工部副部长、信访局副局长张雅书

    2008年6月,沈阳市为解决疑难重复访问题“创新了一个平台”(注:国家信访局局长王学军语),成立了占地面积达33000平方米的“信访稳定分流调处中心”,并抽调15名区县信访后备干部,由一名副局长、一名副巡视员牵头负责,组成“疑难复杂信访事项调处办公室”,专门调处重复访。

    机构创新后的沈阳并未止步,而是大胆革新,通过“四结合”策略,走专业化调处之路,实现了重复访量的大幅下降。

    调救结合:调,即对重复访本着重新调查、重新研究、重新定性、重新处理的原则,限期调处解决信访问题。救,即在调处的同时,对法律之外、情理之中的信访事项,通过帮扶救助解决群众生产生活问题。

    三级终结与公开评议结合:制订《终结信访事项公开评议办法》,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专家等对已终结信访事项进行公开评议,通过评议,监察信访事项责任主体的办案质量,检查监督办案过程中是否存在瑕疵和缺失,同时,给信访人提供再申诉的机会,为群众增加一个表达诉求的机会。

    维护权益与追究责任结合:针对房地产商违规操作给购房群众造成的权益损害等特定信访事项,沈阳市成立了由公安、规划、房产、税务、纪检等16个部门组成的“追责组”,采取“一边办证,一边追责”的办法,在按政策为群众办理房产证的同时,依法追究房地产商的责任,保护群众权益,减少国家损失。

    解决问题与依法处置结合:合理诉求一定解决,不合理诉求绝不乱开口子。对缠访闹访行为坚决说“不”。

    在解决重复访的过程中,沈阳市深刻体会到“专业”的力量,他们认为,重复访问题复杂、人员特殊,只有设立专业机构、开辟专门场所、集中专业人员、走专业化路子,才能科学调处、合理解决群众重复访。

    面对重大复杂疑难信访案件,浙江省改变“政府说了算”的传统模式,由信访部门牵头,政府职能部门主办,纪监、法制部门参与,采用4+X+Y(4指政府办、法制办、监察局、信访局4家单位,X指政府相关部门,Y指相关专家)工作模式,在提供法律帮助、组织会商的基础上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政协、离退休老干部等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参与听证评议,提出调处方案,实现案结事了。

    陕西:“三百”工程化积案,“三无”创建降重访

    陕西省在全省开展“集中百天时间、组织百名领导、终结百个积案”的“三百”工程,先后5次组织25个由厅、局领导带队的督办督查组,深入涉访单位,进行跟踪督办,充分发挥信访专项资金的功用,使411件信访案件成功息诉罢访。

    2009年,陕西省在全省广泛开展“无进京非正常访、无重复来省集体访、无中省交办信访积案”县(市、区)创建活动,从 “三无”创建入手,以责任落实促进工作落实,不仅遏制了重复访的发生,也为信访问题的源头治理提供了组织保障。

    张家口市:“三见面双承诺”强化重访治理责任制

张家口市将重访治理责任“四纳入”(纳入各级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纳入各级一把手日常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和任期内政绩考核),对每一个重访案件和重点人员,由党政领导牵头负责“四包”(包调查考核、包沟通反馈、包教育转化、包息诉罢访),并实行“三见面双承诺”(与信访人见面、与单位负责人见面、与第三方证人见面;承办人承诺限期解决、信访人承诺办理期限内不重复上访),使所有案件做到了快查、快处、快结,息诉罢访率达85%以上。

    所谓缠访、闹访,是指信访人反映的信访事项已经解决或者有关部门已经受理或正在办理,但仍继续上访或者无理上访,采取静坐、拉横幅、围堵各级国家机关大门,或用暴力、威胁等方式,危害公共安全、扰乱公共秩序、妨害社会管理、不听劝诫等行为。

    有学者将上访人缠访闹访表现形式归纳为四类:1.要求领导每次亲自接待;2.出气寻求心理平衡;3.态度过激,言语要挟;4.多方反映,群体施压。

 为解决无理缠访、闹访难界定,不好管、都怕管的难题,沈阳市委市政府进一步“确权、压责”,规定信访秩序、处置缠访、闹访由公安机关负责,并将市维稳办从市委政法委整建制平移整合到市公安局合署办公,由副市级干部、市公安局局长兼任市维稳办主任,各区县也将维稳办平移整合到公安机关。沈阳市公安局还成立了维稳支队,市内五区成立了维稳大队,组建了500人的职业化、专业化维稳队伍。

    在信访事项办理过程中,沈阳市注重树立“缠访、闹访无助于解决问题”的正确导向,出台了《关于处理缠访、闹访违法犯罪行为适用法律的意见》,对缠访、闹访行为依法坚决处置。

    浙江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作用,不仅在媒体上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引导群众合理合法反映诉求,还通过主流媒体,对部分重访人员的违法行为进行专题报道,以案说法,通过对案件的报道,引导舆论,形成“违法信访不仅不利于解决问题,还要受到法律制裁”的导向,从而教育、引导群众依法信访。

2009年,河南省出台专门规定,对非正常访实行“三位一体、同步进行”的方法予以处理。即: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警告处罚;信访部门根据《信访条例》进行训诫;非访人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村委会(或其上访责任单位)负责人劝导教育。训诫、警告和劝导教育要在指定地点进行,时间不少于24小时。对警告、训诫和劝导教育的上访人,公安机关、信访部门逐人建立档案,客观记载相关内容,存档备查。对警告、训诫、劝导无效,仍缠访、闹访的,依据其违法、违规程度,依法实施行政拘留或劳动教养,同时,信访部门和公安政法机关不再受理其以此为由提出的信访事项。

    《信访条例》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信访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国家信访局关于减少重复访的工作办法(征求意见稿)》第四条,规定对涉法涉诉信访事项不在系统中登记,第五条规定:对反映的问题属于人大、法院、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以及应通过诉讼、仲裁、复议等法定渠道解决的来访事项,告知不予受理,请来访人依法向有关机关提出。

    《办法》对涉法涉诉信访事项“不予登记、不予受理”的规定,不仅是对信访事项的规范,更是对信访工作责与权的规范。

    但是,如果信访人仍就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到信访机构上访呢?

    浙江省:出台《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甄别暂行办法》

为切实解决涉法涉诉信访事项,浙江省委政法委在全国范围率先出台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甄别暂行办法》,明确政法部门在处理涉法涉诉信访事项中,对上访人合法诉求已得到依法处理、合理要求已得到妥善解决,但仍不听劝阻就同一事项继续上访的,认定为无理访。经认定的案件,全省各级政法部门均不受理、不登记、不交办、不考核。对应走法律程序但又打不起官司的重访人员,各级政府部门不能越俎代庖,由法律援助中心提供司法救助。对特殊困难的重访人员,使用信访专项资金进行帮扶救助。

    为治理涉法涉诉重复访,亳州市专门设立了政法委、公、检、法四部门涉法涉诉专项接访日,确定每月15日、28日专门接待涉法涉诉信访问题,采取集体会诊、确定办案人员等办法,提高案件的办理质量和效率。市委政法委对所有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实行挂账办结制度,对不能办结息访的案件,政法委书记亲自召开案件分析会,查找原因,追究责任。

    辽宁省沈阳市打破中转、督办等单一功能的信访体制,从创新体制机制入手,以直接解决问题为核心,构建起各级党委负总责、两级信访大厅为支撑、基层信访网络为载体的信访稳定工作新模式。沈阳模式有三个特点:一是推动实现“一站式接待”到位,确保群众诉求有回应;二是推动实现“一条龙办理”到位,确保群众诉求有人受理;三是推动实现“一揽子解决”到位,确保群众诉求有着落。

    2010年,“沈阳模式”在各地信访接待大厅建设中被广泛移植、改良,各地纷纷挂牌成立“信访接待中心”,实施“一站式接访、一条龙办理、一揽子解决”新机制,以期将信访“中转站”打造为信访“终结站”。

    沈阳会议后,陕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信访接待大厅建设,在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宋洪武亲自指导下,全省10个地级市信访接待大厅已全部挂牌使用,56个县级联合接待大厅也已建成使用,占全省所辖县区的52%。

    各级大厅充分发挥入驻部门职能优势,形成工作合力、实行综合调处,提高了初访化解率。省联合接待大厅实行部门接谈处理、大厅会商研究、一次协调到位、现场答复群众的运行模式,提高了大厅处理意见的权威性。

“信访考核”与“责任追究”?

,成都市对区县到市越级访按次数给予逐级“施压、追责”:第一次,当天立案交办,责任单位一把手、包案领导、承办人员在交办单上签字,三日内反馈办理情况。对市域内“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实行“一案双交”,把解决问题的部门责任和教育稳控的属地责任捆绑起来,防止“挂空档”和推诿扯皮。第二次,立即发放“问责警示卡”,适当扣减目标分值,并送区县党政“一把手”,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等。第三次,市联席办和市纪委联合赴当地调查,约谈主要领导。第四次,全市通报批评。第五次,由追责小组启动责任倒查程序,进行责任追究。

北京市昌平区:“一单式”规范办案程序、考核办案质量

北京市昌平区推行“一单式”工作法,从群众上访填写《信访诉求单》开始,到案件调处结束,填写、转交、研判、调处、存档等5个环节均在《信访诉求单》上得到体现。《信访诉求单》不仅客观反映了群众诉求,还反映了信访机构和职能部门受理、办理、审结的全过程。“一单式”工作法,不仅规范了办案程序,也成为考核部门和干部的依据。“一单式”工作法以化解多少问题作为奖惩尺度,将填单情况与村(社区)干部的奖惩挂钩,对没填诉求单、没有信访问题的村(社区)领导给予奖励;对应予处理而不作处理,简单将矛盾上交的村(社区)领导予以处罚。昌平区还通过《诉求单》考核信访事项办理质量,凡答复意见在区级复查程序中被要求重新答复、撤销或变更的,按规定予以扣分。

    虽然《信访条例》明确规定了“三级终结”制,但各地仍被大量信访事项终而不结所困扰。如何真正实现信访事项“三级终结”?

浙江省:“三堂会审”终结重复访

2009年,浙江对全省2005—2008年已经复查、复核三级终结的3000余件信访事项进行了集体会审,经省会审组审核通过的三级终结案件近2000件,息访罢诉率达95%。目前,浙江已在市、县全面推行“三堂会审”制度,由党政主要领导“坐堂”主审、政府职能部门参与会审、司法部门专家陪审,对已处理但信访人仍不满意的重复访案件,全部重新调查、重新甄别、重新鉴定。

    为实现信访事项全面终结,浙江省还积极开展心理学介入信访工作课题研究,在杭州市江干区、台州市等地试点运用心理学干预化解信访积案,选派心理医生对信访人进行心理疏导,建立接访人员心理疏导培训制度,目前,浙江省已有40名信访干部取得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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