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银理财7天滚动持有产品怎么赎回?

银行的理财产品往往很复杂,普通人难以理解,因此买入之后,经常有人觉得不合适,想要中途退出。那么可以中途退出吗?下面希财君就来简单聊一聊,请看下文。

在银行买理财,可以中途退出吗?

银行理财可不可以退出主要看两点,一是产品协议,二是产品性质。

有的产品允许中途退出,但是处理方式有一定差异。比如银保理财,在15天犹豫期内可以全额退出,超过犹豫期,将按违约退保处理,会损失30%左右的违约金。

如果你买的是公募定期理财,超过募集期之后往往无法退出。大部分定期理财的协议都约定投资期间不能提前收回本金,投资者无法中途退出,这个和银行定期存款还是不同的。

如果你买的是滚动类产品,比如7天滚动、30天滚动,在协议中有退出的条款,一般第二天就可以退出,如果到期不退出,到期会自动将本息滚入下一期。

如果买的是基金类产品,要区分属于封闭式基金还是开放式基金。开放式基金每天放开申赎,所以随时可以退出(持有短于7天收1.5%的赎回费)。

至于封闭式基金,在封闭期内是不支持赎回的,如果它在证券交易所可以交易,你可以把它转让给它人,就和卖出股票一样。

好了,关于银行理财可不可以中途退出就分析到这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温馨提示,理财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我个人投资风格是稳健中偏进取,空闲之余会分享个人理财整理出来的小经验!本帖700字左右,适合有考虑参与“封闭期产品”的投资者,欢迎指出不对的地方共同探讨!

滚动持有期产品你了解吗?与持有期或是封闭期产品有什么区别呢?不知道小伙伴们有没有发现,近期市场上多了一个概念产品,它叫做滚动持有期产品,是一种完成持有时限后不做操作则自动进入下一个持有期的产品。那么,这种产品与目前市面上普通持有期的产品和封闭期产品有什么共同点或区别呢?接下来我们一起探讨一下。

顾名思义,持有期产品是为了防止部分投资者喜欢追涨杀跌的“失误性”操作,稳住时刻想进行频繁操作的心态而诞生的产品,而滚动持有期也与之一样的“宏愿”,当然,差异还是有的,那就是当持有份额滚动持有期结束后,假设投资者在一定时间内没有进行操作,那么该份额将自动进入下一个持有期,而普通持有期产品持有期限一到,则可以进行无限制的赎回操作。表面上看,似乎普通持有期更方便,因为自己在持有期结束之后可以择时赎回,而不用面对持有期结束时产品是盈利还是亏损的尴尬。老实说,在这方面来看,滚动持有期产品没有打动到我。而且,这个概念与封闭期产品基本相同,封闭期产品也是在一定时间内进行封闭管理,到期后只要你不做操作也是会自动进入下一个封闭期。

目前来看,市面上滚动持有期的产品是固定收益类的居多,所以说到底上述的尴尬大概率是不会出现的。比如我个人尝试了一款产品(仅仅尝试,仓位少),尝试结果是可以放着不动,反正是固收类,一般情况下不会遇到什么风险。

当然,目前也不仅仅只是固收类有相关的产品,一些基金公司也开始发行一些权益类的滚动持有期产品,这方面我个人就暂未涉猎,因为我个人鲜少会参与封闭期产品的投资,去年尝试了几只新产品,虽然刚开始收益回报有的超过30个点的收益,但是又无法赎回,所以眼睁睁看着收益从年底到开年慢慢变成个位数收益。等发现新概念有什么更多的好处再考虑是否涉猎吧!

写在最后,或许是我个人的理解浅显,所以暂时未发现新概念的其他好处,所以我个人暂时还不是很喜欢这个新概念的!

有什么疑问都可以留言,知无不答!如果觉得我的分享还行,但求您点个关注,留个赞!

(以上属个人领会,不做投资参考,投资均有风险,请自己注意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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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银行金芙蓉长盈9个月周期滚动式净值型理财产品

销售起止日:至到期日:长期申购频率:每九个月预期收益率:--

长沙银行金芙蓉长盈9个月周期滚动式净值型理财产品
(长沙银行金芙蓉长盈9个月周期滚动式净值型理财产品)产品基本信息
柜面;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微信银行
认购撤单:在认购期2021年9月21日15:00之前允许撤单。
业绩比较基准上限(%)
业绩比较基准下限(%)
在本产品投资运作期间,客户无权要求提前终止该理财产品。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产品:1.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理财产品无法继续运作;2.遇有市场出现剧烈波动、异常风险事件等情形导致理财产品收益出现大幅波动或严重影响理财产品的资金安全;3.因客户理财资金被有权机关扣划等原因导致理财产品剩余资产无法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所投资产市场要求或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约定,或者继续存续无法实现投资目标;4.因相关投资管理机构解散、破产撤销、被取消业务资格等原因无法继续履行相应职责导致产品无法继续运作;5.相关投资管理机构或运用理财资金的第三方主体实施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协议等相关文件约定的行为导致理财产品被动提前终止;6.因法律法规变化或国家金融政策调整、紧急措施出台影响产品继续正常运作;7.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如果长沙银行终止提前终止本产品,长沙银行将提前2个工作日通过长沙银行各营业网点或长沙银行网站公布提前终止日并指定资金到帐日。提前终止日至资金实际到帐日之间,客户资金不计息。
产品开放日后的下一工作日(T+1日)为申购,赎回确认日.
1.开放日:开放日指为投资者办理本理财产品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交易日;包括申购开放日和赎回开放日。本产品成立后每月21日为申购开放日(T日),如遇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申购开放日的下一工作日申购确认日。对于每份理财产品份额,每个投资周期到期日的前一工作日为赎回开放日。开放日的00:00至15:00为开放时间。2.投资周期:对于每份理财产品份额,每9个月为一个投资周期。第一个投资周期的起始日为该理财产品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或理财产品成立日(对认购份额而言),结束日(即到期日)为自第一个投资周期起始日起满9个月时所在月份的申购确认日。第二个投资周期及后续投资周期,该投资周期的起始日为上一投资周期的到期日,该投资周期的到期日为自该投资周期起始日起满9个月时所在月份的申购确认日。3.申购:申购以申购开放日的净值为基准计算投资者的申购份额,申购申请在申购开放日15:00前允许撤单,长沙银行有权拒绝受理超过开放日15:00的申请。4.赎回:对于投资者的赎回申请,将在赎回确认日以赎回开放日的净值计算投资本金和收益(若有),赎回资金将于赎回确认日后下一工作日(T+2日)内到账。赎回份额按先进先出原则。产品对未接收到赎回指令的产品份额执行自动再投资。即单一投资周期到期日前一工作日15点前,投资者未赎回的产品份额默认再投资,该份额自动进入下一投资周期。5.预约申购:本产品支持预约申购,在产品存续期间,每个申购开放日前7个工作日至申购开放日前一个自然日期间,客户可以提交预约申购申请,预约申购申请可以撤销,预约申购申请至申购开放日未撤销则转为正式申购申请。6.预约赎回:本产品支持预约赎回,在产品存续期间,每笔投资认/申购确认日后的非赎回开放日,客户可以提交预约赎回申请,预约赎回申请可以撤销,预约赎回申请至赎回开放日未撤销则转为正式赎回申请。7.申购、赎回确认日:产品开放日后的下一工作日即(T+1日)为申购、赎回确认日。8.申购、赎回申请在开放日15:00前允许撤单,长沙银行有权拒绝受理超过开放日15:00的申请。即单一投资周期到期日前一工作日15点前,投资者未赎回的产品份额默认再投资,该份额自动进入下一投资周期,赎回资金将于赎回交易确认成功后下一工作日(T+2日)内到账。9.长沙银行有权调整开放日,如有变更的,将提前2个工作日在长沙银行网站公告。(三)理财产品申购/赎回原则1.“未知价”原则,份额确认日确认的申购赎回申请以开放日的产品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3.长沙银行受理申购、赎回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赎回成功的确认,而仅代表长沙银行收到了申购、赎回申请,申请是否有效应以长沙银行的确认为准。投资者应在本理财产品的开放日后及时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份额。4.长沙银行按照先到先得原则受理投资者申请,如申购或赎回达到产品规模上限,或发生以下“(六)、拒绝或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的情形”时,长沙银行有权拒绝投资者的申请。5.投资者的未赎回份额自动进入下一个投资周期,赎回资金将于赎回份额确认日下一个工作日(T+2)转入投资者账户。6.长沙银行有权更改上述规则,但最迟于新规则开始实施日前2个工作日在其网站及营业网点公告。投资者若对此有异议,可申请赎回,长沙银行将按照赎回日上一工作日净值确认,赎回资金将于赎回交易确认成功后的2个工作日内到账。投资者在公告后2个工作日内未提出赎回申请的视同无异议,继续持有本理财产品。(四)申购、赎回的确认和金额要求1.长沙银行在申购、赎回份额确认日对投资者的申购、赎回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并登记或扣除份额。2.投资者应在开放日之后及时到提出申请的网点或通过长沙银行网站进行成交查询。3.投资者为首次参与申购的,申购资金起点为1万元人民币,以100.00元人民币的整数倍递增。4.投资者为已持有理财产品份额的,最低赎回份额100份,以100份整数倍递增;每期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万元人民币,以100.00元整数倍递增,最高持有份额不得高于10000.00万份。5.投资者可选择全额或部分赎回,部分赎回后投资者持有本理财产品的实时余额不得低于等值1万份的份额。若低于1万份额,剩余份额将自动全部赎回。(五)申购份额、赎回金额、份额净值计算1.申购份额的计算本理财产品采用“金额申购”的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折算为份额进行登记。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申购份额=(申购金额-申购费)/开放日的产品份额净值本产品申购费为0,申购份额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四舍五入。份额确认日为产品开放日后的下一工作日。2.赎回金额的计算本理财产品采用“份额赎回”的原则,即赎回以份额申请,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赎回金额=赎回份额×开放日的产品份额净值-赎回费用本产品赎回费为0,赎回金额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四舍五入。理财产品赎回资金将于赎回交易确认日后下一工作日到账。3.理财产品份额净值的计算理财产品资产净值=本期理财产品财产总值–本期理财产品财产负债(包含理财产品各项费用)理财产品份额净值=理财产品资产净值÷本期理财产品总份额本理财产品份额净值的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本理财产品财产承担。(六)拒绝或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的情形产品存续期内,在如下情况下,长沙银行有权拒绝或暂停接受客户的申购、赎回申请:1.因不可抗力导致理财产品无法正常运作;2.发生本产品约定的暂停产品申购、赎回的情况;3.其他可能对本产品业绩或流动性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产品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况;4.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产品不收取认/申购、赎回费销售服务费本产品银行收取销售服务费,销售服务费率为0.3%(年化)。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本产品自产品成立后第一年的销售服务费实行费率优惠,优惠后的销售服务费率为0%;优惠期结束以后,将恢复原费率。固定管理费本产品管理人收取固定管理费,固定管理费率为0.3000%(年化)。浮动管理费本产品不收取浮动管理费。托管费本产品托管人收取托管费,托管费率为0.0100%(年化)。其他费用除产品认/申购费(若有)、赎回费(若有)、销售服务费、固定管理费、浮动管理费(若有)、托管费费用之外的产品费用,包括不限于产品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银行划款费用、交易相关费用、产品相关的会计师费用、律师费用和诉讼费用等,由产品管理人或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产品费用。 本产品赎回费为0 本产品申购费为0
本产品为净值型产品,其业绩表现将随市场波动,具有不确定性。本产品业绩比较基准为年化%(除销售手续费、固定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后),本产品业绩比较基准不代表本产品的未来表现和实际收益,不构成我行对该理财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仅作为计算我行浮动管理费(若有)的依据。长沙银行有权根据市场情况、产品运作情况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调整,并至少于新的业绩比较基准启用前2个工作日公布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
杠杆水平杠杆水平是指理财产品总资产/理财产品净资产。本产品杠杆水平不超过140%。(四)投资范围本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如下:1.固定收益类资产:本产品主要投资于以下符合监管要求的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银行间和证券交易所发行的债券、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质押式及买断式回购、资产支持证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符合上述投向的资产管理计划、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债权类资产等。2.其他类资产:包括权益类资产、商品及衍生品。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为:固定收益类资产80%-100%,其中现金或到期日在1年以内的国债、央行票据和政策性金融债持有比例不低于5%;其他类资产0%-20%。如遇市场变化导致各类投资品种投资比例超出以上范围,为保护投资者利益,长沙银行将在流动性受限资产可出售、可转让或者恢复交易的15个工作日内调整至上述比例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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