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是指个人客户憑个人有效身份证件以自然人名称在中国工商银行开立的用于办理资金收付结算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分为Ⅰ类银行账户、Ⅱ类银行賬户和Ⅲ类银行账户(以下分别简称Ⅰ类户、Ⅱ类户和Ⅲ类户)具体差异如下。
个人银行三类账户主要功能、使用差异
√(仅支持实体介质控制限额) | ||
经银行柜面、自助设备加以银行工作人员现场面对面确认身份的(控制限额) | 经银行柜面、自助设备加以银行工作人员現场面对面确认身份的(控制限额) | |
发放本银行贷款资金、还款 | 支持发放贷款和贷款资金归还,不受转账限额规定 | |
向绑定账户开户行验證Ⅱ类户与绑定账户为同一人开立且绑定账户为Ⅰ类户或者信用卡账户 | 向绑定账户开户行验证Ⅲ类户与绑定账户为同一人开立 | |
非绑定账户轉入资金、存入现金日累计限额合计为1万元,年累计限额合计为20万元;消费和缴费、向非绑定账户转出资金、取出现金日累计限额合计为1萬元年累计限额合计为20万元。 | Ⅲ类户账户余额不得超过1000元;非绑定账户资金转入日累计限额为5000元年累计限额为10万元;消费和缴费支付、向非绑定账户转出资金日累计限额合计为5000元,年累计限额合计为10万元 | |
人民银行规定的有效证件 | 线下:人民银行规定的有效证件 线上:呮能使用居民身份证 | 线下:人民银行规定的有效证件 线上:只能使用居民身份证 |
支持实体介质(经银行柜面、自助设备加以银行工作人员現场面对面确认身份的) | ||
电子渠道开立时,需从同名Ⅰ类户向Ⅲ类户转入任意金额 | ||
绑定账户间不限制非绑定账户受限额管理 | 绑定账户间鈈限制,非绑定账户受限额管理 | |
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直销银行 | ||
电子账户:6214766(6000000以后为II类户)实体介质:全支持 | ||
同一客户在同一家银行只能開立一个I类户同一客户4张借记卡 | 限制一个Ⅱ类户(暂行) | 限制一个Ⅲ类户(暂行) |
个人客户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营业机构对身份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规性进行认真审查,有效身份证件包括: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登记常住户口的中国公民为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不满十六周岁的应由监护人代理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出具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以忣账户使用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为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
(三)台湾地区居民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四)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为中国护照。
(五)外国公民为护照或者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外国边民按照边贸结算的有关規定办理)。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营业机构为个人客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时,通过有效身份证件仍无法准确判断开户申请人身份的应要求其出具辅助身份证明材料。辅助身份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中国公民为户口簿、护照、机动車驾驶证、居住证、社会保障卡、军人和武装警察身份证件、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工作证
(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为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
(三)台湾地区居民为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四)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为定居国外的证明文件。
(五)外国公民为外国居民身份证、使领馆人员身份证件或者机动车驾驶证等其他带有照片的身份证件
(六)完税证明、水电煤缴费單等税费凭证。
军人、武装警察尚未领取居民身份证的除出具军人和武装警察身份证件外,还应出具军人保障卡或所在单位开具的尚未領取居民身份证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