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立交通大学 理学硕士
這是符號萣義本質的問題 1. 首先提一點: 與 是不一樣的不該混為一談 前者是函數名稱, 後者為函數值 (at )
3. 將 記做 的精神在於定義了一個新的函數 的函數值 (at )
記號強調的是: 是由 所導出來的;
我認為 或 都是符號的濫用 其意義不明
問題在於: 的定義為何? 還是 ?
且無論是哪一個,將極限值記做 的意義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