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判刑!茶水里放安眠药男子在酒店性侵搭讪女子
成都高新公安分局于2018年6月28日将涉嫌强奸的王海(化名)依法刑事拘留;同年7月12日,经高新检察院依法决定对其予以逮捕;2019年3月5日高新检察院指控王海犯强奸罪,向高新法院依法提起公诉
封面新闻记者了解到,该案一审判决后被告不服提出上訴,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8年4月27日,王海(化名)在成都高新区一酒店内通过搭讪结识了被害人张丽(化名),并邀请张丽进入其房间聊天
随后,王海将含有安眠类药物的茶水递予张丽饮用致张丽失去意识,陷入昏迷状态王海趁机对张丽进行性侵。
第二天清晨王海将仍处于不清醒状态的张丽,搀扶回张丽自己的房间并前往酒店前台续交张丽房间两日房费,同时交代前台不要去该房间清扫随后王海在酒店前台办理完自己的退房手续便离开。
张丽男友吴斌(化名)因无法联系到她便前来酒店寻找。4月30日精神状态恢复的張丽在家人的陪同下前往公安机关报案。经侦查终结高新公安分局于2018年6月28日将涉嫌强奸的王海依法刑事拘留;同年7月12日,经高新检察院依法决定对其予以逮捕;2019年3月5日高新检察院指控王海犯强奸罪,向高新法院依法提起公诉
男子一审被判有期徒刑四年
在庭审过程中,迋海始终否认公诉机关的指控辩解其没有对张丽使用安眠类药物,双方系自愿发生性关系
监控录像、药物鉴定意见以及被告人供述相互印证,虽然因未及时报案而无法有效地进行DNA提取与鉴定但在案证据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认定被害人张丽在非自愿服用药物的情況下失去反抗能力而被王海强奸的证据充分,王海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
法院综合考虑被告人王海(化名)的认罪态度、犯罪手法以及其之前劣迹等情节,高新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认定被告人王海(化名)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承办法官表示,该案是一起典型的利用社交手段犯罪案件被害人往往抱着尝试新鲜感的态度去和陌生人搭腔。尤其是年轻女駭往往意识不到危险性,独自一人会见陌生男子让犯罪分子有了可乘之机,希望通过这一起活生生的案例让年轻人有一些清醒的认识
来源:封面新闻 记者:宋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