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天大圣里面孙悟空失去法力被金箍棒打 失去法力 被打哪一集是第几集第几部

《西游记》中如意金箍棒的来历,斩妖降魔无可匹敌!
《西游记》中如意金箍棒的来历,斩妖降魔无可匹敌!
潮汕人胶己人
《西游记》中呈现了许多兵器,但只要孙悟空的金箍棒给人们留下了深入的印象。孙悟空正是依仗着这条铁棒,大闹天宫,降妖伏魔,既打出了一个令上界天仙惊心胆寒的“齐天大圣”的名头,同时,也确保了一路坎坷危机重重的取经大业顺利完成。应该说,金箍棒在孙悟空的人生履历中占领着极端重要的位置。首先,我们来看看金箍棒的出身。《西游记》第3回,孙悟空跑到东海龙王那里去寻宝,龙王先后拿出大扞刀、九股叉、画杆方天戟等兵器,但孙悟空总嫌太轻,不中意。当龙王表示再没有什么兵器时,龙婆龙女的适时提示让孙悟空的寻宝活动“柳暗花明”。金箍棒这时闪亮退场了。原来它是大禹治水之时,“定江海浅深的一个定子,是一块神铁”、此一神奇处。神奇处二是,平常它静静地躺在海底,默默无闻,这几日却“霞光艳艳,瑞气腾腾”。神奇处三是,金箍棒上镌刻有一行字,唤“如意金箍棒”,重一万三千五百斤。神奇处四是,刚开端它“约百斗来粗,二丈余长”,当悟空希望它更短些更细些时,它能“如意”地变化,最后竟能变成一根绣花针,塞在耳朵里面藏下。在此,作者赋予金箍棒种种神奇可谓煞费苦心,人们常说“宝剑赠英雄”,对雕虫小技的、机智英勇的大英雄孙悟空来说,也只要如此神奇的金箍棒堪为匹配,正是珠联璧合,相辅相成。但是这还不够,小说第88回,作者特地用一段韵文对金箍棒停止全方位的“报道”:鸿蒙初判陶铁,大禹神人亲所设。湖海江河浅共深,曾将此棒知之切。开山治水安定时,流落东洋镇海阙。日久年深放彩霞,能消能长能光亮。老孙有分取未来,变化无方随口诀。要小却似针儿节。棒名如意号金箍,天上人世称一绝。重该一万三千五百斤,或粗或细能生灭。也曾助我闹天宫,也曾随我攻地阙。伏虎降龙处处通,炼魔荡怪方方彻。举头一指太阳昏,在地鬼神皆害怕。混沌仙传到至今,原来不是凡间铁。由这段韵文,我们至少能够取得如下信息:其一,金箍棒是大禹治水时的定海神珍,是曾经解救四海苍生,匡扶社稷的废物。读者或许还记得《红楼梦》中贾宝玉的那块“通灵宝玉”,其来历也自是特殊:原来它是女娲当年补天时剩下的一块“顽石”。“通灵宝玉”原本被寄予厚望,补天拯世,无法竞没有派上用场,其结局暗含着贾宝玉最终难堪挽贾府这座大厦于“将”的命运。但金箍棒不一样,它也曾为济世救民出了力,甚而可说是劳而无功,将这样的废物给悟空作兵器不,不正寄予着作者希望孙悟空可以依托这条铁棒“伏虎降龙”、“炼魔荡怪”,从而救万民于水火,泽被苍生吗?其二,为什么这样特殊的废物居然寂静于深海许多年,没有被人注重呢?作者在此给读者设置了这样的悬念。抛开索引派的繁琐考证与假定不谈,我们至少能够感遭到这一点:“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金箍棒是“千里马”,这一点无需置疑,可惜的是东海龙王不是“伯乐”,不只不是,而且还是一个萎缩怯懦爱打“小报告”的“小人”,金箍棒在他手里的命运自是不可思议。作者应用这一细节,一方面标明悟空是真正的“伯乐”,真正的英雄,另一方面,也暗含他对黑暗不平的社会理想的某种挖苦。其三,金箍棒名唤“如意”,自是与普通兵器不同,它变幻多端,能大能小,大的时分能“弥于宇宙”,小的时分只要一根绣花针长短。金箍棒完整随悟空的爱好“如意”变化,因此悟空能使得得心应手,给他西天途中伏魔荡怪凭添无量的力气。金箍棒对孙悟空的重要性自是不用待言。小说第4回,悟空因嫌纱帽小,反下天庭自封“齐天大圣”,玉帝派天兵天将下界捕捉悟空。在悟空与天将先锋巨灵神的交手中,金箍棒第一次显现出它的能力。面对“名满天下”的巨灵神,悟空只“悄悄轮铁棒,着头一下满身麻”,悟空还未使力,巨灵神已是全身发麻,悟空“劈头一棒”,宣花斧便断做两截。一松一紧,一强一弱之间,人们对金箍棒有了一个初步认识。在与哪吒交手的过程中,金箍棒显现其能力的另一面:哪吒变成三头六臂,恶狠狠地手持六般兵器,向悟空“扑面来打”。而悟空毫不示弱,也变做三头六臂,把金箍棒幌一幌,也变作三条,六只手拿着三条棒迎面架住。后来,金箍棒更是变作万万千千,“半空中似雨点流星”。当碰上强敌或者说对手人多势众时,悟空的金箍棒能变成千条万条,在万千妖怪中如入无人之境。至于那些毛贼匪徒则更不在话下,只需悄悄地一压,马上便成了肉饼。悟空使的一套棒法,可谓娴熟精练,天衣无缝,有时以至博得妖精的赞誉。第五十四回,独角兕大王与悟空交兵时便连声喝彩道:“好猴儿!好猴儿!真个是那闹天宫的本领。”能从对手口中得到称誉,金箍棒的神通由此可见。金箍棒的另外一项功用是能变成各种器物工具,在危殆关头助孙悟空脱险。如第65回,悟空被黄眉怪罩在金铙里,悟空先是将铁棒变做幡竿一样,撑住金铙。失败之后,又将金箍棒变作一把钢钻儿,从亢金龙的角尖上钻了一个孔窍,得以脱身。耐人寻味的是,金箍棒在看待普通的匪徒和小妖时,它的能力很大,所到之处望风披靡,但碰到那种法力强大的妖魔时,金箍棒的能力便大打折扣。小说中有多处写到孙悟空与妊怪斗得难分难解,不分胜负的局面。是金箍棒失灵了吗?显然不是。而是由于妖怪大多修炼经年,又常常有天上的神仙菩萨作靠山,正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妖魔法力的强大正反映出西天取经的坎坷与困难。由于金箍棒是孙悟空降怪伏魔的工具,因此一旦它丧失了的话,其损失可谓大矣。小说中两次写到悟空失去金箍棒。两次丧失都不同,一是被套,一是被盗。且看第50回、第51回,悟空与独角兕大王交手,金箍棒被“亮灼灼白森森的金钢琢套去,“弄得孙大圣手无寸铁,翻筋斗逃了性命。”当妖怪得胜回洞后,悟空魂不守舍,“朦胧失主张”。从这一细节我们可看出,一旦悟空失去金箍棒,其往常的机智英勇便马上无影无踪。无法之下他跑到灵霄宝殿求援,先是“唱个大喏”,然后“又打个深躬”,当葛仙翁取笑他“猴子是何前倨然后恭?”悟空答复道:“不敢!不敢!不是前倨后恭,老孙于今是没棒弄了。”此时的孙悟空,哪里还有半点当年大闹天宫、傲视万物的影子?而促使他如此转变的,正是那须臾不离左右的金箍棒。再看第89回,悟空兄弟三人的兵器放在天竺国玉华县厂院时,被黄狮精掳去。当悟空探听到豹头山虎口洞有妖怪时,马上“唿哨一声,形影不见”,急迫之情可见一斑。悟空在路上碰到两个狼精,想要打杀,却手中又无兵器,只好用个定身法将他们定住。当金箍棒失而复得时,悟空的喜悦之情难以言表,以至忘了“更容变像”,现原身丢开解数,一路棒打进来。总之,西天取经路上,有了金箍棒,悟空便能呼风唤雨,除妖荡魔,而一旦失去,便惊惶失措,没了主张。金箍棒,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孙悟空患难与共的生死兄弟。或许有人会问,为什么孙悟空使的是金箍棒,而不是其他兵器呢?其实这恰恰表现出作者的匠心独在。缘由有三:其一是金箍棒契合孙悟空本是猴子的性格特征。在中国古典小说中,兵器的描写常常成为人物性格刻划的有机组成局部,如张飞的丈八蛇矛,李逵的板斧,鲁智深的禅杖等等。它们有个共同之处,都是外型奇特,坚强骁勇。由于外型奇特,所以能威慑敌人;由于坚强骁勇,才表现出勇力的虎虎生气。金箍棒便契合以上的特性,而猴子喜欢舞枪耍棒的天性则更是为此作了一个圆满的脚注。其二是金箍棒反映出的文化心理。金箍棒是“定海神珍”,也曾济世安邦,从某种意义上说,它是国泰民安的“擎天之柱”。作者在小说中屡次暗示这一点,其目的是希望孙悟空成为定国安邦的“擎天之柱”。作者生活的明代后期,朝政糜烂,生灵涂炭,作者放眼寰宇,却找不到一个能够救万民于水火的英雄,因此寄理想于笔端是再自然不过的事了。其三,相关于刀枪剑戟而言,金箍棒是比拟“温顺”的。冷兵器时期,刀枪剑戟常常极具攻击性,刀砍剑刺,其结果都是致敌人于死地。常言道:“刀剑无眼”,刀光剑影之间,只见血肉含糊,残肢断腿,其血腥气必然洋溢纸端,与小说崇佛戒杀的基调格格不入。小说中悟空用金箍棒打杀匪徒妖精,常常只是压成个肉饼,虽也有时脑浆迸裂,但可怖水平较之血肉横飞削弱了许多,更重要的是不致于尸无完尸。由此,我们有理由置信小说中所涵蕴的人道主义思想。孙悟空是《西游记》中塑造得最胜利的人物,其热爱自在、嫉恶如仇的天性使他千百年来博得读者的喜欢。而神奇特殊的金箍棒的呈现,为孙悟空这个人物形象的塑造起到了烘云托月、如虎添翼,甚而画龙点睛的作用,大大强化了人物的性格特征,使孙悟空这个光芒形象数百年来栩栩如生地闪烁在读者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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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汕人胶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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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潮汕人在深圳,在中国,在世界各地。
作者最新文章  行者道:“我今日略节说说,你们听着:我也曾花果山伏虎降龙,我也曾上天堂大闹天宫。饥时把老君的丹,略略咬了两三颗;渴时把玉帝的酒,轻轻呼了六七钟。睁着一双不白不黑的金睛眼,天惨淡,月朦胧;拿着一条不短不长的金箍棒,来无影,去无踪。说甚么大精小怪,那怕他惫懒溃脓!一赶赶上去,跑的跑,颤的颤,躲的躲,慌的慌;一捉捉将来,锉的锉,烧的烧,磨的磨,舂的舂。正是八仙同过海,独自显神通!众和尚,我拿这妖精与你看看,你才认得我老孙!”(第八十一回)  孙悟空这段话,激情飞扬,豪气冲霄!是《西游记》中最精彩的片断之一。  镇海寺那些和尚,全无男子汉血气。他们既盼着有人来为他们灭除妖怪,让自己过上舒心日子,又各人只管自己念经,坐在蒲团上闭关入定,连“莺啼鸟语闲争斗”之类事情,也是任之由之,更不敢去惹妖怪,说自己百十人只够妖怪一饱。这种坐享其成,想着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在现实中怎么可能实现?这个故事里,是有一个孙悟空替他们出头除妖,现实中又哪里去寻孙悟空的影子?除了自己奋斗,不可能再有神仙为你帮忙。但他们的话,又代表旧时许多人的想法——跟坏人斗,自己只有一条命,怎么斗得过呢?还是不斗吧。不斗,还可苟全性命。大家都这样想,坏人也就更加肆无忌惮、为所欲为了。怪不得孙悟空听了这话就生气。  “八仙同过海”一语,是作者在借孙悟空之口,寄托对大众团结对敌的希望。这段话,结合前面描写,意思是说,世上的大精小怪,确实坏蛋透顶,但其实也没什么了不得的。只要大家团结一致,同仇敌忾,拿出那种大闹天宫的勇气,就能将他们吓个半死。到时候,把他们全捉住,要锉就锉,要烧就烧,想把他磨成粉,舂成末,全由自己决定!但如果像你们现在这种情形,一个个成了缩头乌龟,总想着别人来给自己出头,那还能有什么指望呢?  《西游记》作者的意思,是说要战胜妖怪,摧毁封建黑暗世界,创造幸福美好的明天,大众就必须团结起来,拿出孙悟空这种“饥咬老君丹,渴呼玉帝酒”,上天入地,降龙伏虎的大无畏精神。  从风格上看,这明显是一段戏剧语言。前面“我今日略节说说,你们听着”,及后面“众和尚,我拿这妖精与你看看,你才认得我老孙”,均是对白。中间一段为唱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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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人都说自己读懂了《西游记》。但你们能告诉我:金箍棒到底是什么宝贝?观音菩萨指点唐僧们过流沙河的九个白骷髅与一个红葫芦是什么宝贝?大鹏怪的阴阳二气瓶是什么宝贝?黄眉怪的狼牙棒、白布袋、金铙是什么宝贝?你们又能不能告诉我,黄风怪、黄眉怪、九头怪各是什么妖?朱紫国、比丘国、车迟国、乌鸡国等等,各有什么特别意义?对具体的妖怪都搞不清楚,完全没有基础研究,就在那里大谈《西游记》如何如何,那不是空中楼阁,又是什么呢!  哎!我只能叹气,为中国的西学研究担忧。现在中国人都在夸夸其谈,云里雾里不知所至。哪一天外国人——其中包括日本人、韩国人等,猛然搞出一部《西游记》正解,不知现在这些中国人的脸将往哪里放?还是踏实一点吧,先做基础研究,再谈综合研究才行啊!
  时间一长,贴子没人读了。这么好的贴子,就这样沉了下去,实在不甘心。我把它翻一篇出来,重新张挂。写了几十万字,挂了三篇在上面,为的是测试读者的关注度。其余正汇集成册,准备出版。读者现在不看,以后可要用钱买了才能看。这是我对三打白骨精故事解读的第一部分。其余在“天涯杂谈”上,点击我的网名就可看到。  三打白骨精故事的新解读  白骨精的作案动机,是想要吃唐僧肉;她所采取的手段,全是围绕这一动机。但是,她的行动是通过伪装隐蔽进行的。除了具备火眼金睛的孙悟空之外,无论唐僧、猪八戒还是沙和尚,都无法识破这种伪装。  白骨精一见到唐僧,就起了贪念。在没有伪装的情况下,企图直接出手。书中描写孙悟空受唐僧之命化斋,去南山上摘取毛桃时,惊动了妖怪:  果然这山上有一个妖精,孙大圣去时,惊动那怪。他在云端里,踏着阴风,看见长老坐在地下,就不胜欢喜道:“造化,造化!几年家人都讲东土的唐和尚取大乘,他本是金蝉子化身,十世修行的原体。有人吃他一块肉,长寿长生。真个今日到了。”那妖精上前就要拿他,只见长老左右手下有两员大将护持,不敢拢身。他说两员大将是谁?说是八戒、沙僧。八戒、沙僧虽没什么大本事,然八戒是天蓬元帅,沙僧是卷帘大将,他的威气尚不曾泄,故不敢拢身。(第二十七回)  此处对妖怪的描写,是隐藏在云端,“踏着阴风”。《西游记》中,凡是“阴风”相随的,都是擅长于耍阴谋诡计,惯用欺骗手段哄人的妖怪。如第六十四回中荆棘岭上的木怪,就是如此 。但直接出手,她的手段不够高。别说大闹天宫的孙悟空,就连八戒与沙僧,她都不敢拢身。  硬的既然不行,就来软的。于是妖怪拿出自己的杀手锏,摇身一变,化成一个花容月貌妙龄女子,前来斋僧。唐僧倒还有分寸,闻都没闻她送来的斋饭。却把个猪八戒馋急了,一嘴把罐子拱倒,张口要吃。此时,孙悟空摘桃归来,一见是个妖精,不顾唐僧劝阻,一棍子就将其打死。 不过,她并未真死,而是采用解尸法,留下一个躯壳,化作阴风预先跑了。  白骨精给人的印象,是容貌姣好,心地善良,又是还愿斋僧,又是“修路补桥”,“爱老怜贫”。从她口中得知,似乎她的全家,都是天下第一好人。更重要的,是她以弱者的姿态出现,并未给唐僧造成半点事实上的伤害。她没有任何不足,更别说可以让人信服的打杀理由。可就是这样一个“无故(辜)平人”,被孙悟空一棍子打死了,叫唐僧如何不恼。于是念动诀咒,让孙悟空头痛难耐。  在这种情况下,孙悟空被动地想到了证据。  行者道:“师父莫怪,你且来看看这罐子里是甚东西。”沙僧搀着长老,近前看时,那里是甚香米饭,却是一罐子拖尾巴的长蛆;也不是面筋,却是几个青蛙、癞虾蟆,满地乱跳。(第二十七回)  可惜的是,他所提供的证据,被猪八戒一句话给推翻了。  长老才有三分儿信了,怎禁猪八戒气不忿,在旁漏八分儿唆嘴道:“师父,说起这个女子,他是此间农妇,因为送饭下田,路遇我等,却怎么栽他是个妖怪?哥哥的棍重,走将来试手打他一下,不期就打杀了!怕你念什么《紧箍儿咒》,故意的使个障眼法儿,变做这等样东西,演幌你眼,使不念咒哩。”  于是唐僧再念动咒语,让孙悟空大吃了一通苦头,还扬言要将他赶走。  (唐僧)手中捻诀,口里念咒,行者就叫:“头疼,头疼,莫念,莫念!有话便说。”唐僧道:“有甚话说!出家人时时常要方便,念念不离善心,扫地恐伤蝼蚁命,爱惜飞蛾纱罩灯。你怎么步步行凶,打死这个无故平人,取将经来何用?你回去罢!”(第二十七回)  猪八戒一个“栽”字,份量确实重。孙悟空杀了人,反而栽赃受害者。此话一出,能不让唐僧三思!此时的人证与物证,都在将“受害人”指向白骨精,“作恶人”指向孙悟空。第一,人证。孙悟空有火眼金睛,但只有他自己知道谁是人是妖,没有第二人能为其作证。孙悟空说那女人是个妖怪,想要吃人。有谁是她的受害者?没有。此时的白骨精,没有造成有谁被害的事实,而其想捉拿唐僧的犯罪意图,只有她自己知道。孙悟空虽然清楚这一点,却没有任何相关的证据。人家的尸体躺在地上,在唐僧与猪八戒看来都是确切的事实。现在这二人都在指控孙悟空打杀无辜好人,因此人证有利于白骨精。第二,物证。孙悟空所提供的白骨精实施犯罪时留下的物证,即那些长蛆、青蛙之类,确是白骨精所留,但有多种解释的可能。第一种如孙悟空所说,第二种即如猪八戒解释。孙悟空会使障眼法,怕紧箍咒,猪八戒知道,唐僧也知道。他要存心害人,诬人为妖,不过是一念间的事。从事理推断,他有使用障眼法,为推卸责任而提供伪证的可能。唐僧亲眼见孙悟空打死了人,物证也存在多种解释,不能算作确切证据,故他宁可相信猪八戒。因此,就算孙悟空一片赤诚,满身是嘴,也无法在唐僧面前为自己开脱打死人的重大责任。
  猪八戒为白骨精辩护,从情理上说有点讨嫌,从法理上说是应该的。因为正常处置犯人,必经审理。其中辩护人必不可少。不过,为什么是他而不是沙和尚出面来说这话,小说中有一处描写可对此作出解答。  书中描写那怪脱身之后,停在云端,把孙悟空恨个要死:  “几年只闻得讲他手段,今日果然话不虚传。那唐僧已此不认得我,将要吃饭。若低头闻一闻儿,我就一把捞住,却不是我的人了?不期被他走来,弄破我这勾当,又几乎被他打了一棒。若饶了这个和尚,诚然是劳而无功也,我还下去戏他一戏。”(第二十七回)  白骨精这一自述,有两层意思。第一层意思,是她送的饭,闻都不能闻,一闻就要着魔手。唐僧没闻,还算保有几分清醒。但猪八戒因用嘴拱倒那饭,已是中了魔法。加上他本来就贪嘴,又喜欢挑唆是非,所以在此一直与孙悟空过不去,无意间成了白骨精的辩护人。第二层意思,孙悟空是她捉拿唐僧的最大障碍。要想阴谋得逞,必须先搞定孙悟空。所以,她的第二变与第三变,都是针对孙悟空而来。  白骨精的第一变,所留犯罪证据少之又少,因而让孙悟空吃了不少苦头。她的第二变,犯罪证据更是微不足道。她是有意让孙悟空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将自己打死,用悲情牌、苦肉计离间唐僧师徒,使之发生内讧,达到惩治孙悟空的目的。  请看描写:  好妖精,按落阴云,在那前山坡下,摇身一变,变作个老妇人,年满八旬,手拄着一根弯头竹杖,一步一声的哭着走来。  八戒见了,大惊道:“师父,不好了!那妈妈儿来寻人了!”唐僧道:“寻甚人?”八戒道:“师兄打杀的,定是他女儿。这个定是他娘寻将来了。”行者道:“兄弟莫要胡说!那女子十八岁,这老妇有八十岁,怎么六十多岁还生产?断乎是个假的,等老孙去看来。”  好行者,拽开步,走近前观看,那怪物——  假变一婆婆,两鬓如冰雪。走路慢腾腾,行步虚怯怯。弱体瘦伶仃,脸如枯菜叶。颧骨望上翘,嘴唇往下别。老年不比少年时,满脸都是荷叶摺。  行者认得他是妖精,更不理论,举棒照头便打。那怪见棍子起时,依然抖擞,又出化了元神,脱真儿去了,把个假尸首又打死在山路之下。唐僧一见,惊下马来,睡在路旁,更无二话,只是把《紧箍儿咒》颠倒足足念了二十遍。(第二十七回)  那怪变作老妪,“一步一声”哭着走来。这老远就哭天喊地,为的是给唐僧师徒一个明确的信号,特别是要让唐僧知道,因为只有唐僧能惩治孙悟空。她哭什么,小说没写明,我们也不知道。猪八戒说是“他娘寻将来了”,只是一种推测之辞,是心虚的表现。她姑娘去给女婿送饭,还没有多大功夫,“女婿”也还没有收工回家,她怎么就知道其送了性命?这从事理上是说不过去的。孙悟空呢,他只知道那是个妖精,所以随口一句:“怎么六十多岁还生产?断乎是个假的。”不过,他对妖精为什么采取这种方式出现,没有过多的考虑,在处置时显得有些急躁。不仅抢着过去要看个究竟,而且是“更不理论,举棒照头便打”。这正中白骨精下怀。那白骨精,是毫无抵抗,顺顺利利接受被打死这一事实。因为她知道本来就不是孙悟空的对手,如果反抗,就暴露了妖精的真面目——能和孙悟空对峙的,决非等闲之辈,何况一个八十岁的老太婆。不过,不是真的死,而是再次化成阴风溜走,在现场留下一具假尸。余下的事,就让孙悟空自己去面对唐僧。  果然,唐僧一见那具尸体,二话没说,就把紧箍咒反复念了二十遍,把那“行者头,勒得似个亚腰儿葫芦,十分疼痛难忍”,还要孙悟空走人。你想,孙悟空对猪八戒的反驳,从表面看有力,不过都是言语上的争执,在法理上是不能作为证据的。那“老婆婆”没有做出任何实质性危害,甚至连唐僧的面、她女儿的尸体也没见到,只是哭了几声,就被打死,真的存在冤案的可能。她到底是那少妇的母亲,还是另外的邻居家的太婆,没人能够说清。八十岁年纪,“满脸都是荷叶摺”,面目丑陋,乃至哭几声,都不是犯罪。孙悟空虽然认得她是个妖怪,却是无凭无据,又没有经过任何人——包括其师父唐僧在内的允许,擅自作主,一棍子又将其打死,在法理上明显说不过去。道理还和前面一样,孙悟空说是“妖怪”,她就真的是妖怪吗?唐僧不信,每一个有常识的肉体凡胎之人,都不会相信。白骨精要的就是这种效果。孙悟空不动脑筋,只凭一腔热血,自己往白骨精的圈套里钻,是没有法制观念而生的一个悲剧。  孙悟空一打二打白骨精,脑中的“证据”观念非常薄弱,吃了大亏。第三打时,白骨精的设计仍然是针对孙悟空,而孙悟空也有了一些关于证据的初步概念,但找的却不是能说服唐僧的证据,故吃的亏更大。这次,白骨精变成老公公的模样,迎上去见唐僧时还口念佛经,显得非常虔诚,更有修养。  请看描写:  行者掣出棒来,自忖思道:“若要不打他,显得他倒弄个风儿;若要打他,又怕师父念那话儿咒语。”又思量道:“不打杀他,他一时间抄空儿把师父捞了去,却不又费心劳力去救他?还打的是!就一棍子打杀他,师父念起那咒,常言道,虎毒不吃儿。凭着我巧言花语,嘴伶舌便,哄他一哄,好道也罢了。”好大圣,念动咒语叫当坊土地、本处山神道:“这妖精三番来戏弄我师父,这一番却要打杀他。你与我在半空中作证,不许走了。”众神听令,谁敢不从?都在云端里照应。那大圣棍起处,打倒妖魔,才断绝了灵光。(第二十七回)  孙悟空面对妖怪,在打还是不打上做了一番权衡,最后决定还是打。因为不打的话,既长了那怪的威风,还会让师父遭难;若打,又怕师父念紧箍咒。无奈之下,他找来当坊土地、本处山神,给他“在半空中作证”。然后奋起一棍,断了妖怪的灵光。让其显出原形,化成了一堆粉骷髅,并且脊梁上还有“白骨夫人”字样。  从法理上说,犯罪证据有存在的客观形式。关键之处,在于其可以为人的认识所感知。如果不具有能为人们在现有条件下所感知的形式,它就不能被人们认识并被用作证据证明案情。并且,它是不以当事人主观意志为转移的。一切主观想象都不可以作为证据。土地与山神,都属于神。他们与孙悟空,是可以互相沟通的。但是与肉体凡胎的唐僧,却无法沟通。他们可以协助孙悟空把妖怪降住,不让它再次逃走,却无法在唐僧面前显示真身为孙悟空作证,只能远远地在“云端里照应”,那唐僧又如何知晓?唐僧只有到西天见到如来后,才能与神沟通。因此,一堆粉骷髅与脊梁上的“白骨夫人”字样,尽管都是真相,都是“神证”,但在猪八戒的“辩护”下,却成了主观想象而无人相信。此番证明只能给神看,也就是孙悟空自己看。作为肉体凡胎的唐僧,不可能相信孙悟空给他说的神话。  唐僧认为孙悟空无端杀人,并一再动用“障眼法”一类“伪证”手段为自己开脱,罪不可赦,于是一气之下,将其驱逐出了取经队伍。其矛盾的核心,即在于有无法理证据。小说中唐僧对孙悟空说的一番话,最能表现这一核心。  唐僧道:“猴头!还有甚说话!出家人行善,如春园之草,不见其长,日有所增;行恶之人,如磨刀之石,不见其损,日有所亏。你在这荒郊野外,一连打死三人,还是无人检举,没有对头。倘到城市之中,人烟凑集之所,你拿了那哭丧棒,一时不知好歹,乱打起人来,撞出大祸,教我怎的脱身?你回去罢!”(第二十七回)  此中的“检举”二字,尤为关键。做事,要经得起“检举”。也就是要讲证据。没有证据,就经不起检举;经不起检举,就是犯罪,就脱不了干系。唐僧行事,虽不知变通,却也中规中矩,从法理上说,并无过错。他要讲证据,孙悟空却拿不出证据。因为孙悟空提供的所谓证据,都被猪八戒的“谗言”一一驳回。
  人治还是法治的一种反思  这一回的故事中,白骨精是一个“犯罪分子”,孙悟空则与缉拿犯罪分子的警察相当。此时的孙悟空,刚随唐僧不久。这一路,他保护唐僧,收了白龙马,大闹黑风山收伏熊怪,在高老庄收了猪八戒,黄风岭降伏风魔,流沙河与猪八戒一起收伏沙和尚,积累了不少降妖伏怪的经验。但在五庄观,偷吃人参果,断了镇元大仙家的仙根,表现较为幼稚。其三打白骨精,勇义可佳,忠心可鉴,却没有提取任何有效的证据。这和一个刚加入警察队伍的年轻人一样,血气方刚,疾恶如仇,却少了斗争的策略与方法,同样是一种不成熟的表现。他虽然杀死了“犯罪分子”,却因没有掌握其确切的犯罪证据而遭到严重非议,受尽紧箍咒带来的痛苦之后,被清除出了“警察”队伍。  一个好警察,处死了一个罪大恶极的坏人,结果因没有证据,不仅未得到奖赏,还被上级部门视为罪犯通缉,犯罪集团也要追杀他,从而使之四处逃命。这在电影、电视、文学作品乃至现实生活中经常可见。要洗刷不白之冤,警察必须拿出对方犯罪的确切证据,否则难逃法律的惩罚。这与孙悟空的经历何其相似。小说对孙悟空的处理其实还是一种特例。因为唐僧无法处死他,也无法去把观音菩萨与如来佛祖请来,把他重新压到五行山下受难。如果换作肉体凡胎的警察,因“一连打死三人”,虽然冤屈,其所受的一定会是极刑。  如何处理犯罪者,在法治社会中,是大有讲究的。孙悟空只管除妖而不讲“妖证”,唐僧只认证据而不认人,这两种对待“罪犯”的态度,从小的方面说是个人行事方式有别,从大的方面看,则涉及人治还是法治的大问题。  孙悟空一身正气剿除妖魔,不因唐僧念紧箍咒而稍有后退,无私无畏的勇气与信念让人钦佩。但是在具体方法上,是存在很大问题的。他不讲策略,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就实施剥夺生命式的惩处,表现的是“人治”的一种极端例证。这不仅害了他自己,也害了整个取经大业。  所谓“人治”,是指权力者一切凭自己的意志行事。他要别人怎样就怎样。权力者为了让别人信服,在通常情况下,会首先标榜自己的正确性,把自己打造成神。“火眼金睛”能识别一切妖邪,就是孙悟空的最好标榜。如果唐僧相信孙悟空,那白骨精确是死有余辜。但是,历史告诉我们,拥有火眼金睛的孙悟空并不总是正确的。他从太上老君的八卦炉中出来,已经具备了火眼金睛。其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一脚把八卦炉踢翻,拿出金箍棒打上灵霄宝殿。当时他要打的,不是妖怪,而是满天的神仙。甚至于碰上如来佛祖,他也要比个高下,以致于被压在五行山下五百年。观音菩萨收伏孙悟空,为唐僧取经保驾,就是为了整治他身上那种顽固不化的恶习。可见,即使是有火眼金睛,也不能保证其所作所为完全正确。孙悟空对观音菩萨与唐僧的承诺,也不能足以保证他不再做恶。君不见,妖也吃人,妖也吃妖,人也打人,人也打妖。因此,唐僧要孙悟空拿出白骨精作恶的证据,并不是不相信孙悟空具有火眼金睛,可以确切地辨别人妖,而是它说明不了什么问题。能辨别人妖,与打的究竟是人还是妖,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毕竟,指挥人行事的中枢系统,是大脑而不是眼睛。  世界上的事情,十分复杂。有好人惩处坏人,也有坏人惩处好人。坏人惩处好人,一般只凭意志而不讲证据。他不需要理由。即使要理由,他也可以如狼吃小羊一样,编造出无数理由。要证明自己是好人,惩处的是坏人,唯一办法是拿出确凿的证据,并按一定的法律程序去惩处。孙悟空打死白骨精,是好人处死坏人,但用的是坏人处死好人的方法与手段,从而导致了师父的怀疑,因而是不明智的。犯罪证据的重要性,在于杜绝冤、假、错案所带来的危害。如果一个警察,认为谁是坏人,就可以随意加以处决,那势必引起天下大乱。因为他所认为的“坏人”,也许真是坏人,也有可能不是坏人,而是由误会引起。如果警察本人有不良动机,恣意杀人,别人又如何对他加以控制。所以在法理上,定罪需要确凿的证据。具有火眼金睛的孙悟空,拿出“神证”而无人证、物证,同样是不行的。  唐僧要讲证据,要经得起“检举”,从本质上说,是讲“法治”的一个典型案例。所谓“法治”,是按法律条文,按一定程序惩处坏人。这是尽可能的避免冤、假、错案的一条有效途径,是人类文明进步的一种表现。是人是妖,证据说话;没有证据,一切免谈。这是唐僧对孙悟空的一个基本态度。不过,在具体处理上,他不是以审判者即法官的面貌出现,而是站在一个师父——管理者的角度,劝化教育与惩罚并用 。  孙悟空没有证据打死白骨精,唐僧追求证据将孙悟空赶出取经队伍,二人都有一定的道理。到底谁更正确些?我说这有可能是一种两难的选择。这是一个深层次的“人治”与“法治”孰优孰劣的问题。“人治”就是“威权政治”,“法治”代表“民主政治”。“人治”的优点,是当权力者站在大众的立场上时,对坏人坏事处置果断,没有后患,就如孙悟空处置白骨精那样。弱点是权力者可以为所欲为,不利于大众的监督,当其不站在大众立场上时,会形成专制独裁、草菅人命的局面。唐僧关注的正是孙悟空是否在草菅人命。“法治”与“人治”恰恰相反。优点是可以弥补“人治”的弱点,对权力者具有很强的制约作用,可避免专制独裁的局面出现。弱点则是对坏人坏事处置不果断,容易导致一定后患。《西游记》中的后患,则是孙悟空所认为的,“若要不打他,显得他倒弄个风儿”,“不打杀他,他一时间抄空儿把师父捞了去,却不又费心劳力去救他?”在《西游记》后续章回的描写中,孙悟空汲取了这一次的深刻教训,在打杀妖怪时,就比较注重证据了。如火云洞的红孩儿化成小孩挂在树上求唐僧解救(第四十回),无底洞白毛老鼠精化装成女人哄骗唐僧(第八十回)时,孙悟空尽管知其本性,却先是不动声色,待其暴露后再想法出手制服。不过,每一次的“证据”,都是用唐僧被妖怪捉住吃尽苦头、孙悟空等出生入死历尽劫难等换来。所以,“人治”与“法治”,或“威权”与“民主”之间,我认为不存在优劣问题,关键要看具体的社会环境。“人治”一般适用于战乱之世、紧急之时,“法治”则适用于和平环境、事情较缓时。战乱之世,事情多有紧急。当敌人进攻时,你还在考虑召开民主大会,让大家充分发表意见,研究如何迎敌,等你把会开完,形成决议,脑袋可能已不属于自己了。故战乱之世,统治者多实行专制政治,军事化管理。和平时期,事情远不如战时紧急,有时间让大家讨论决定。俗话说,“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一人不如二人计,三人出个好主意”。有事让大家发表意见,是完全应该的。此时还是坚持一个人说了算,独断专行,就有点独裁的意味了。  客观地说,对权力者而言,采用“人治”或“威权统治”,方法简单,更有效率,但个人承担的责任更大,受到非议的可能性更大;采用“法治”或“民主政治”,效率低些,但个人责任小些,受非议的可能性小些。从天下是大众的天下,事情是大众的事情这一点出发,如果不是火烧眉毛的特殊事项,我认为领导者采用“法治”、“民主”方式,不是明哲保身,而是讲究策略、方法的明智之举。毕竟,十人有十种主张,千人有千条选择。对威权者而言,个人的意志与主张,无论如何正确,如何接近真理,并不能符合所有人的胃口,总会有人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利益点出发,提出与之不同的意志与主张。即使百分之九十的人赞成你的观点,因没有合法的程序来使之表现,最后还是你一个人的观点,所有责任该你一个人承担。如果是好事也就罢了,一遇不好的结果,那责任的重大,即使你十分的伟大,恐怕也难以承受。更何况,什么是“好”,什么是“坏”,本来就是一种相对的抽象概念,其间差异也许只是隔着薄薄的一层纸,没有一个严格的客观标准可以准确地作出衡量。“人治”或“威权统治”在现代社会不太受人欢迎,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如果你运用了有效的法理程序让大众承担决策责任,也就从所谓的“人治者”、“威权者”,转化成了“民主者”、“法治者”。从《西游记》此回故事人物表情看,唐僧师徒四人,孙悟空选择“人治”,唐僧与猪八戒貌似“法治”。也许暗示的,是赞成“法治”的,较赞成“人治”的社会人数要多。沙和尚一态不表,一言未发,选择沉默,则暗示社会上有相当部分人不明就里,对此在持观望的态度。当然,这仅是就人数而言的一种推测。决不是说,赞成“人治”的,就是本领通天的孙悟空,坚持“法治”的,就是本领平庸的唐僧、猪八戒,更不表明我赞成“人治”,反对“法治”。
  人治还是法治的一种反思  这一回的故事中,白骨精是一个“犯罪分子”,孙悟空则与缉拿犯罪分子的警察相当。此时的孙悟空,刚随唐僧不久。这一路,他保护唐僧,收了白龙马,大闹黑风山收伏熊怪,在高老庄收了猪八戒,黄风岭降伏风魔,流沙河与猪八戒一起收伏沙和尚,积累了不少降妖伏怪的经验。但在五庄观,偷吃人参果,断了镇元大仙家的仙根,表现较为幼稚。其三打白骨精,勇义可佳,忠心可鉴,却没有提取任何有效的证据。这和一个刚加入警察队伍的年轻人一样,血气方刚,疾恶如仇,却少了斗争的策略与方法,同样是一种不成熟的表现。他虽然杀死了“犯罪分子”,却因没有掌握其确切的犯罪证据而遭到严重非议,受尽紧箍咒带来的痛苦之后,被清除出了“警察”队伍。  一个好警察,处死了一个罪大恶极的坏人,结果因没有证据,不仅未得到奖赏,还被上级部门视为罪犯通缉,犯罪集团也要追杀他,从而使之四处逃命。这在电影、电视、文学作品乃至现实生活中经常可见。要洗刷不白之冤,警察必须拿出对方犯罪的确切证据,否则难逃法律的惩罚。这与孙悟空的经历何其相似。小说对孙悟空的处理其实还是一种特例。因为唐僧无法处死他,也无法去把观音菩萨与如来佛祖请来,把他重新压到五行山下受难。如果换作肉体凡胎的警察,因“一连打死三人”,虽然冤屈,其所受的一定会是极刑。  如何处理犯罪者,在法治社会中,是大有讲究的。孙悟空只管除妖而不讲“妖证”,唐僧只认证据而不认人,这两种对待“罪犯”的态度,从小的方面说是个人行事方式有别,从大的方面看,则涉及人治还是法治的大问题。  孙悟空一身正气剿除妖魔,不因唐僧念紧箍咒而稍有后退,无私无畏的勇气与信念让人钦佩。但是在具体方法上,是存在很大问题的。他不讲策略,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就实施剥夺生命式的惩处,表现的是“人治”的一种极端例证。这不仅害了他自己,也害了整个取经大业。  所谓“人治”,是指权力者一切凭自己的意志行事。他要别人怎样就怎样。权力者为了让别人信服,在通常情况下,会首先标榜自己的正确性,把自己打造成神。“火眼金睛”能识别一切妖邪,就是孙悟空的最好标榜。如果唐僧相信孙悟空,那白骨精确是死有余辜。但是,历史告诉我们,拥有火眼金睛的孙悟空并不总是正确的。他从太上老君的八卦炉中出来,已经具备了火眼金睛。其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一脚把八卦炉踢翻,拿出金箍棒打上灵霄宝殿。当时他要打的,不是妖怪,而是满天的神仙。甚至于碰上如来佛祖,他也要比个高下,以致于被压在五行山下五百年。观音菩萨收伏孙悟空,为唐僧取经保驾,就是为了整治他身上那种顽固不化的恶习。可见,即使是有火眼金睛,也不能保证其所作所为完全正确。孙悟空对观音菩萨与唐僧的承诺,也不能足以保证他不再做恶。君不见,妖也吃人,妖也吃妖,人也打人,人也打妖。因此,唐僧要孙悟空拿出白骨精作恶的证据,并不是不相信孙悟空具有火眼金睛,可以确切地辨别人妖,而是它说明不了什么问题。能辨别人妖,与打的究竟是人还是妖,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毕竟,指挥人行事的中枢系统,是大脑而不是眼睛。  世界上的事情,十分复杂。有好人惩处坏人,也有坏人惩处好人。坏人惩处好人,一般只凭意志而不讲证据。他不需要理由。即使要理由,他也可以如狼吃小羊一样,编造出无数理由。要证明自己是好人,惩处的是坏人,唯一办法是拿出确凿的证据,并按一定的法律程序去惩处。孙悟空打死白骨精,是好人处死坏人,但用的是坏人处死好人的方法与手段,从而导致了师父的怀疑,因而是不明智的。犯罪证据的重要性,在于杜绝冤、假、错案所带来的危害。如果一个警察,认为谁是坏人,就可以随意加以处决,那势必引起天下大乱。因为他所认为的“坏人”,也许真是坏人,也有可能不是坏人,而是由误会引起。如果警察本人有不良动机,恣意杀人,别人又如何对他加以控制。所以在法理上,定罪需要确凿的证据。具有火眼金睛的孙悟空,拿出“神证”而无人证、物证,同样是不行的。  唐僧要讲证据,要经得起“检举”,从本质上说,是讲“法治”的一个典型案例。所谓“法治”,是按法律条文,按一定程序惩处坏人。这是尽可能的避免冤、假、错案的一条有效途径,是人类文明进步的一种表现。是人是妖,证据说话;没有证据,一切免谈。这是唐僧对孙悟空的一个基本态度。不过,在具体处理上,他不是以审判者即法官的面貌出现,而是站在一个师父——管理者的角度,劝化教育与惩罚并用 。  孙悟空没有证据打死白骨精,唐僧追求证据将孙悟空赶出取经队伍,二人都有一定的道理。到底谁更正确些?我说这有可能是一种两难的选择。这是一个深层次的“人治”与“法治”孰优孰劣的问题。“人治”就是“威权政治”,“法治”代表“民主政治”。“人治”的优点,是当权力者站在大众的立场上时,对坏人坏事处置果断,没有后患,就如孙悟空处置白骨精那样。弱点是权力者可以为所欲为,不利于大众的监督,当其不站在大众立场上时,会形成专制独裁、草菅人命的局面。唐僧关注的正是孙悟空是否在草菅人命。“法治”与“人治”恰恰相反。优点是可以弥补“人治”的弱点,对权力者具有很强的制约作用,可避免专制独裁的局面出现。弱点则是对坏人坏事处置不果断,容易导致一定后患。《西游记》中的后患,则是孙悟空所认为的,“若要不打他,显得他倒弄个风儿”,“不打杀他,他一时间抄空儿把师父捞了去,却不又费心劳力去救他?”在《西游记》后续章回的描写中,孙悟空汲取了这一次的深刻教训,在打杀妖怪时,就比较注重证据了。如火云洞的红孩儿化成小孩挂在树上求唐僧解救(第四十回),无底洞白毛老鼠精化装成女人哄骗唐僧(第八十回)时,孙悟空尽管知其本性,却先是不动声色,待其暴露后再想法出手制服。不过,每一次的“证据”,都是用唐僧被妖怪捉住吃尽苦头、孙悟空等出生入死历尽劫难等换来。所以,“人治”与“法治”,或“威权”与“民主”之间,我认为不存在优劣问题,关键要看具体的社会环境。“人治”一般适用于战乱之世、紧急之时,“法治”则适用于和平环境、事情较缓时。战乱之世,事情多有紧急。当敌人进攻时,你还在考虑召开民主大会,让大家充分发表意见,研究如何迎敌,等你把会开完,形成决议,脑袋可能已不属于自己了。故战乱之世,统治者多实行专制政治,军事化管理。和平时期,事情远不如战时紧急,有时间让大家讨论决定。俗话说,“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一人不如二人计,三人出个好主意”。有事让大家发表意见,是完全应该的。此时还是坚持一个人说了算,独断专行,就有点独裁的意味了。  客观地说,对权力者而言,采用“人治”或“威权统治”,方法简单,更有效率,但个人承担的责任更大,受到非议的可能性更大;采用“法治”或“民主政治”,效率低些,但个人责任小些,受非议的可能性小些。从天下是大众的天下,事情是大众的事情这一点出发,如果不是火烧眉毛的特殊事项,我认为领导者采用“法治”、“民主”方式,不是明哲保身,而是讲究策略、方法的明智之举。毕竟,十人有十种主张,千人有千条选择。对威权者而言,个人的意志与主张,无论如何正确,如何接近真理,并不能符合所有人的胃口,总会有人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利益点出发,提出与之不同的意志与主张。即使百分之九十的人赞成你的观点,因没有合法的程序来使之表现,最后还是你一个人的观点,所有责任该你一个人承担。如果是好事也就罢了,一遇不好的结果,那责任的重大,即使你十分的伟大,恐怕也难以承受。更何况,什么是“好”,什么是“坏”,本来就是一种相对的抽象概念,其间差异也许只是隔着薄薄的一层纸,没有一个严格的客观标准可以准确地作出衡量。“人治”或“威权统治”在现代社会不太受人欢迎,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如果你运用了有效的法理程序让大众承担决策责任,也就从所谓的“人治者”、“威权者”,转化成了“民主者”、“法治者”。从《西游记》此回故事人物表情看,唐僧师徒四人,孙悟空选择“人治”,唐僧与猪八戒貌似“法治”。也许暗示的,是赞成“法治”的,较赞成“人治”的社会人数要多。沙和尚一态不表,一言未发,选择沉默,则暗示社会上有相当部分人不明就里,对此在持观望的态度。当然,这仅是就人数而言的一种推测。决不是说,赞成“人治”的,就是本领通天的孙悟空,坚持“法治”的,就是本领平庸的唐僧、猪八戒,更不表明我赞成“人治”,反对“法治”。
  《西游记》“三打白骨精”,提出了要尊重法理证据的问题,但也不完全赞成“唯证据论”,而是强调要根据具体形势,选择合适手段打击犯罪分子。从三打白骨精的斗争形势看,此时处于紧要关头。孙悟空对白骨精当机立断实施处置,事出有因;唐僧不明形势,认不清白骨精的真实面目,一味以“法治”观念处事,表现较为古板。其将孙悟空赶出取经队伍,正中白骨精的计谋。取经之路艰险无限,唐僧没有了孙悟空的保护,就如盲人失去拐杖。后来在宝象国,唐僧受黄袍怪之难,被化成昏昏然的笼中老虎。寓意是失去了威猛,没有了利爪,便是老虎也是白搭。还有孙悟空重建花果山,干得有声有色。多嘴多舌的猪八戒来请孙悟空,被百般捉弄。孙悟空不计前嫌,奋勇出山救师父。这些,都表明了该书作者对孙悟空的同情与对唐僧及猪八戒的谴责。不过,同情和谴责只是一种道义之心,并不能解决策略与法律上的困惑。现实社会中,犯罪分子往往十分狡猾,在隐蔽作案过程中,刻意不留任何犯罪证据,使执法者陷入迷惑乃至圈套。这种情况下,如果采用“唯证据论”,只会让犯罪分子逍遥法外,而置执法者于险恶之地。这一困惑,在法制国家中是一个普遍现象,并引发了大家对法制的反思。目前,没有任何一个法制国家能拿出好的解决办法。毕竟,如果容忍了一例类似孙悟空没有证据打死白骨精的事,就意味鱼龙混杂的千例万例即将发生,法制体系也将不复存在。究竟如何才能化解这一难题,《西游记》作者没有解答,本人也无力作出解答,它是全世界法制工作者须长期努力的方向。但有一点可以预测,即要将人们不能感知的“神证”,转化为可以感知的真实客观证据,有赖于现代科学技术在将来的飞速发展。但即使如此,旧的“神证”得到证明,还会有新的“神证”问题发生,法律本身也需要不断完善。可能直至人类社会发展的最后一刻,还会有类似问题等待解决。
  继续  
  三、白骨精的作案特点及法律权力  故事中的白骨精,是一个害人妖魔。她想方设法,要吃唐僧肉。所采用的手段,归纳起来不外两种。一种是公开方式,即在条件可能的情况下实施公开犯罪。一种为隐蔽方式,即通过种种伪装,以假的面目欺骗别人,从而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  公开方式的特点是直接简单。白骨精一见唐僧出现,喜不自禁,以为机会就在眼前,在云端中就想出手捉拿唐僧。这时,她拟采用的就是公开手段。不过,公开手段需要强大的硬实力作后盾。白骨精在《西游记》诸妖中,属于硬实力最弱的一个,连孙悟空的一棒都吃不消,唯一的招架之功就是化成阴风逃跑。摄于唐僧周边猪八戒与沙和尚两位护卫人员的威力,自知在硬实力上不如对手,便打消了这种公开劫掠的念头。  隐蔽方式的特点是曲折迂回,不知不觉中叫人上当。它需要较高的智力支撑。白骨精有三变。三者,多也。它暗示的是采用隐蔽方式实施攻击的犯罪分子,会以人们意想不到的各种面目出现,变化是无穷无尽的。白骨精变化的人形,一是善良美貌女子,一是弱不禁风老妪老叟。他们的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善而弱。善者易使人丧失警惕,弱者易让人产生同情。猪八戒与唐僧,如果面对的是强健魁梧、言语粗暴的壮汉,也许警惕性会有所提高,但是在柔弱女子与风烛残年的老人面前,他们更多的是怜悯。也正是这种怜悯心,蒙蔽了他们的双眼,使之失去了正常的思维,把作恶的妖魔当成了一心向善的“无故平人”。  不过,无论犯罪者如何变化,如何绞尽脑汁,使出何种手段,最后的结果都是害了他们自己。白骨精虽然给取经队伍与孙悟空制造了不小的麻烦,让他们吃了不少苦头,但毕竟在孙悟空的火眼金睛前难以遁形,被如意金箍棒横空一扫,立时丧了性命。这表明,所有犯罪分子都与白骨精一样,不会有什么好结果。白骨精几次说“戏他一戏”。以戏人开始,以害己告终。害人终害己,是颠扑不破的真理。  白骨精的目的是唐僧,让唐僧赶走孙悟空是手段。她的阴谋之所以能够部分得逞,是因为她知道唐僧是一个懂法、讲法的人,但是不知道妖怪的真面目;从交手中,她知道孙悟空虽然有火眼金睛,认知妖怪真面,却是一个“法盲”。从这两个人的性格权衡,她选择了利用双方弱点、钻法律空子的特殊方法。白骨精武功不高,心计特强,让唐僧赶走孙悟空,给取经事业带来了极大的危害。
  白骨精欲作恶是一回事,但法律审判是另一回事。从现代法律角度看,因为她恰当地利用了法律的弱点,如果没有被孙悟空处死,很可能在法庭审理上被认定“无罪”,并且是无辜受害者。法庭也许会认定,白骨精确是“妖精”,即犯有前科。这一认定对孙悟空大有好处。但是,法庭同样会认定,此妖在本案中没有侵犯法律的尊严,有其生存的权力。孙悟空无证据将其打死,剥夺了她的生存权,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与唐僧的认识与处置结果没有多大区别。  白骨精该不该拥有生存权?这一问题很尖锐,具有极大的法律及道德伦理上的争议性,并在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不可回避。对此,可从民间认识、法理规定、佛教哲学三方面求证。  中国民间认识中,部分妖怪是可以有生存权的。著名的《白蛇传》中的白娘子与小青,都是所谓的“妖怪”。她们因为做了许多好事,并为追求人世间的恩爱不计个人得失,而得到大众的认可。同样,《西游记》中孙悟空,在踏上取经道路之前,是一个世所公认的大魔头。他受七十二洞妖王崇敬,与牛魔王等七大魔头称兄道弟,为一己或小团体之私闹龙宫、下地狱、闹天宫,闯下的都是弥天大祸,危及天下生灵,让好端端一座花果山饱受战火之祸。他自己为妖时,不仅要求生存权,还千方百计寻求长生不死。遇有阻碍他的,无论人妖神仙,均欲金箍棒诛之而后快。就是这个人,不仅被大众认为应当享有生存权,还被认为是打遍天下无对手的大英雄,深受人们喜爱。可见,妖怪寻求生存权,自认为天经地义。在民间认识上,也并不是完全不可接受的问题。  不过民间认识,带有一定的局限性。白骨精是妖,人人都说该诛;白娘子是妖,大家都说该活。同样,三打白骨精中的孙悟空,怕唐僧被妖怪危害而奋起千钧棒,与法海为许仙着想而设法除妖,有很大的相似性。但人们同情孙悟空,对一心除“妖”的法海和尚却无比憎恨。其中原由,一是看妖怪的最初动机是好还是坏,二是看妖怪们最后是成还是败。动机好的白娘子,无论水漫金山,淹死杭州城多少百姓,责任却在欲捉她的法海身上;动机坏的白骨精,哪怕一件坏事没做成,也是死有余辜。最后成佛的孙悟空,原来做的坏事也被认为是好事;成不了佛的法海,做的都是好事,也就成了坏事。这又完全是在凭自己的好恶,凭主观的想像,以成败论英雄,来决定妖怪是否该死。可见,民间对于妖怪,既怕又爱,心态非常复杂。大部分场合,是在凭感情用事。  与民间的感情用事不同,法律讲求的是理性。法理规定上,没有妖怪的概念,类似的名词就是“犯罪者”,或者称作“罪犯”。白骨精有犯罪动机之说只是言语推测,没有确切证据,也没有做出实质性的危害。这在法理上,连“犯罪未遂”也谈不上。在遥远的古代,法律出自统治者之口,不过是其个人好恶的一块遮羞布,不仅常有犯罪未遂者被处以极刑的案例,还多有“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冤、假、错案发生。中国的办案,从唐宋时代开始比较注重刑侦证据,至明代已积累有较充分的经验,办案定罪时有一定的案例可循。因此,《西游记》写作的明代晚期,对法理已有较为深刻的认识。应该说,作者也有白骨精罪不至死的感受,才会选取这一特定的场景来表现自己的有关认识,从而引起人们的关注。你说她有作案动机,证明何在?人证何在,物证何在?都没有。只因她犯有前科,就轻易判定其出现在某一场合时必干坏事,明显不合于事理逻辑,并且是一种身份歧视。犯有前科者,只要洗心革面,同样天经地义拥有生存的权力。  从佛教哲学角度思考,白骨精也不至于须以死而谢天下。不说别的,仅从《西游记》表现的佛道理念,即可予以较为充分的认识。《西游记》着力描写的绝大部分人物,均有正中带邪、邪中带正的两面特征。佛家、道家及天庭神仙、唐僧师徒等诸多“神”界人物,身上往往带有“魔”性;众山妖水魔,于穷凶极恶之外,身上往往又带有几分人性。其“佛”中有“魔”,“魔”中有“佛”,或暗或明,变化无穷。以致于神与魔、佛与妖之间,差别十分细微。用《西游记》的话说,是“妖精菩萨,菩萨妖精”(第十七回)。白骨精有其吃人的魔性,但她也知道尊老爱幼、家庭和睦、行善布施、修桥补路一类,是所谓的善行。尽管这是她编出来哄人的假话,却表明其心中至少还有一丝关于“善”的概念。如果没有这种概念,是编不出此类谎话的。能了解人性,是她还存有些许人性的最后证据。当然,这不是她不该死的充分理由。关键在于,《西游记》中,善与恶是一组相对的概念。其善中有恶,恶中有善,互为因果,相辅相成。如果世上没有了恶,就不存在善;没有了妖,就不存在神。这也是佛教经典中的名理。禅宗、天台宗、华严宗、密乘等,都认为“恶”为人类本性之一,不可能完全断除。断了“恶”,也就断了“佛种”,“善”也就不存在了。所谓去“恶”,也只能是有选择、有条件的。它不是完全灭除,而是以智慧照破,以智慧转化[
以智慧照破,以智慧转化:用无比的智慧,洞悉邪恶的本质,指明其正确出路,使之转化为善。]。根据这一哲理,可以作出这样的推断,即做小恶者,可以小智慧照破与转化,做大恶者,可以大智慧照破与转化,而无须从根本上灭除。因此,对白骨精这类疑有犯罪动机但未酿成重大恶果的小妖,以小智慧照破与转化即可,没有必要根除。《西游记》中的唐僧,无论人妖,都以“我佛慈悲,善哉善哉”开道,粗看愚蠢可笑,实则为佛家以智慧照破与转化哲理的形象体现。故孙悟空打死白骨精,是不符合佛教哲理的。  民间认识,妖可杀,也可不杀;法律以证定罪,按罪量刑,白骨精本案无罪;佛教认为,对妖魔可采用照破与转化措施,不必根除。综合起来,白骨精可杀可不杀。一般情况下,可杀可不杀者,不杀。故白骨精虽然是个妖怪,孙悟空在无犯罪证据的情况下实施打杀,存在滥杀的嫌疑。法庭关于白骨精拥有合法“生存权” 的判决,有理有据,无可辩驳。  下面要说的,是关于法律隐私权的问题。前面说过,将人们不能感知的“神证”,转化为可以感知的真实客观证据,有赖于现代科学技术在将来的飞速发展。《西游记》孙悟空三打白骨精时,已经使用了超现代的独家秘门高科技手段,那就是他的火眼金睛与跟天地神仙交流的本领。赖火眼金睛,他认清了妖怪真面;靠天地交流,他调动了神仙,与其合力完成了剿灭白骨精的艰巨使命。遗憾的是,只他一个人有此秘器,且不能与人分赏共用。设想唐僧或猪八戒也有此本领,孙悟空就不至于吃紧箍咒与被赶走的暗亏了。因此,发展高科技手段,让一般人、至少是圈内人士可以共同掌握,是防止重点办案人员遭受冤屈的一条重要途径。不过,我们不能过度依赖高科技手段,它也是有局限性的。在法律上设定这个所谓的“隐私权”,其实就是针对滥用高科技手段而设的一道“紧箍咒”。众所周知,窃听器与影像监控是现代科技手段。其对于侦破案件,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可是现实生活中,因窃听与影像监控引发的侵犯隐私权的法律诉讼不在少数。并且败诉的,往往是不当使用设备的那一方。将来还会有新的更多的高科技手段用于刑侦过程,也会有限制其滥用的法律条文不断出现,而犯罪分子,也会不断研究对策而巧妙利用其弱点。  孙悟空超现代的独家秘门高科技火眼金睛,长在他的脸上,就是别人想把它取下来,也不可能做到。如果真能做到取放自如,那也不见得是什么好事。至少,白骨精会提出严厉控告。就她而言,也是有隐私权的。她变这变那,花言巧语迷人耳目,无非是不想让别人知道自己是妖怪这一隐私。如果孙悟空对别人不用火眼金睛,却对她使用,她一定会说:“你首先就怀疑我是妖怪,是在实施‘有罪推定’。就算我真是妖怪,但我做了什么坏事吗?我是不是妖怪,是个人‘隐私’,关你什么事!”孙悟空的火眼金睛随身而就,使白骨精失去了控告的机会。但现代高科技手段,并未随人而生,随人而长,是可以取放自如的。孙悟空未曾遇到的难题,现代案件侦查人员却有遭遇的可能。因此,侦查人员在使用高科技手段的过程中,必须慎之又慎,讲究必要的策略与方法。不然,实施“有罪推定”与侵犯“隐私权”的指控,将落在他的头上。  总而言之,孙悟空三打白骨精,从故事本身看,是一个法制观念的问题,但放在全书来看,则是一个要讲斗争方法的策略问题。斗争形势错综复杂,因而相关的策略与方式方法也相当之多,这决非一个简单的白骨精故事可以概括的。作者的用意,是要通过白骨精精心策划而让孙悟空上当这一事例,提醒人们在斗争的进程中,务必注意斗争策略,做到“有理、有利、有节”,最大限度地依据可能的条件来保护自己。毛泽东同志曾经告诫我们:“只有党的政策和策略全部走上正轨,中国革命才有胜利的可能。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各级领导同志务必充分注意,万万不可粗心大意。[
毛泽东:《关于情况的通报》(日),载《毛泽东选集》四卷本1193页。]”这是千真万确的真理。不讲策略,不注意方式方法,不仅危及当事者本人,也会给大众事业带来相当大的危害。孙悟空被逐出取经队伍,就是前车之鉴。对此,读者宜细心揣摩,本文不做过多的阐述。(三打白骨精解读一文,至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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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游记》写作的几个特点  《西游记》写作特点,我粗略归纳了几条,供大家阅读参考。  第一,以神、魔寓社会人事。四十多个故事,无一例外,讲的全是国家、社会、人世间的事情。  第二,以神、魔做掩护。作者用佛教、道教作外衣,裹上一层又一层神秘的伪装,而将矛头直指封建帝王及其腐朽制度。他这样做,为的是保护自己的安全,以免祸灭九族。  第三,每个故事一个小主题,所有小主题服从大主题。其逻辑性特别强。  第四,双管齐下或多管齐下。每个小主题,同时从多个角度阐述。如真假猴王,是真悟空与假悟空对应,真唐僧与假唐僧对应,真八戒与猪八戒对应,乃至真取经与假取经对应等。说的是人对于事业,不可有二心的道理。又如乱石山碧波潭的万圣老龙与国王对应,九头虫与锦衣卫对应,说的是封建帝王将亡国之祸(金光寺血雨)的责任,转嫁到大众头上的事情。又如天竺玉兔故事,将国王无道,唐僧堕落,玉兔为祸,三管齐下,说的是防微杜绝的道理。  第五,东北“二人转”的写作特点。即台上一个人物,同时表演几个角色。男的是既当儿子又当爹,又当女婿又当岳父;女的是又当女儿又当娘,又当媳妇又当婆。表现是无论神仙或妖怪,变化成什么模样,基本上代表什么人物。如黎山老母变成妇人哭夫,为仙时表仙,为妇人时表妇人。又如孙悟空变成小妖到压龙山压龙洞请金、银二魔的母亲时,站在门外“脱脱地哭”,表现的是一个人没有钱,就算你有通天本事,也只能在人前低三下四做人的道理。  第六,现代电子游戏“闯关”的特点。有的关可闯,有的不能闯。不能去的,进去就是一个死关。如乌鸡国,这个关唐僧是不该去的,去了就是一个死——得不到大众拥护。这个故事,是唐僧、孙悟空变成了别人复辟封建帝制的工具,变成了“小人立帝货”,因此遭到宝林寺僧众及猪八戒的激烈反对。  第七,前后颠簸的写作手法。具体故事中,前因后果,理想与现实,大多前后颠倒。这表现最明显的是白毛老鼠精在黑松林的那一段中。此故事分四回。后两回讲李天王成了她这个妓女的保护伞,比较好懂;但前两回,特别难懂。原因即在前后颠倒上。读者不把这种关系理顺,就无法得其真相。又如朱紫国,必须从后面如来说的那段话看起,不然,你连那国王的风都摸不着。其实,朱紫国讲的是帝王后宫制度的危害问题,你能从原著中理出一个头绪吗?  这次只讲这此。下次再谈。
  《西游记》写作的几个特点  (前面发的这篇小文有几个错误,现改正重发)  《西游记》写作特点,我粗略归纳了几条,供大家阅读参考。  第一,以神、魔寓社会人事。四十多个故事,无一例外,讲的全是国家、社会、人世间的事情。  第二,以神、魔做掩护。作者用佛教、道教作外衣,裹上一层又一层神秘的伪装,而将矛头直指封建帝王及其腐朽制度。他这样做,为的是保护自己的安全,以免祸灭九族。  第三,每个故事一个小主题,所有小主题服从大主题。其逻辑性特别强。  第四,双管齐下或多管齐下。每个小主题,同时从多个角度阐述。如真假猴王,是真悟空与假悟空对应,真唐僧与假唐僧对应,真八戒与假八戒对应,乃至真取经与假取经对应等。说的是人对于事业,不可有二心的道理。又如乱石山碧波潭的万圣老龙与国王对应,九头虫与锦衣卫对应,说的是封建帝王将亡国(金光寺血雨)的责任,转嫁到大众头上,从而制造出通天冤案。又如天竺玉兔故事,将国王无道,唐僧堕落,玉兔为祸,三管齐下,说的是防微杜绝的道理。  第五,东北“二人转”的写作特点。即台上一个人物,同时表演几个角色。男的是既当儿子又当爹,又当女婿又当岳父;女的是又当女儿又当娘,又当媳妇又当婆。表现是无论神仙或妖怪,变化成什么模样,基本上代表什么人物。如黎山老母变成妇人哭夫,为仙时表仙,为妇人时表妇人。又如孙悟空变成小妖到压龙山压龙洞请金、银二魔的母亲时,站在门外“脱脱地哭”,表现的是一个人没有钱,就算你有通天本事,也只能在人前低三下四做人的道理。从“二人转”式的表达中,可知其戏剧特点相当浓。  第六,现代电子游戏“闯关”的特点。有的关可闯,有的不能闯。不能去的,进去就是一个死关。如乌鸡国,这个关唐僧是不该去的,去了就是一个死——得不到大众拥护。这个故事,是唐僧、孙悟空变成了别人复辟封建帝制的工具,变成了“小人立帝货”,因此遭到宝林寺僧众及猪八戒的激烈反对。  第七,前后颠簸的写作手法。具体故事中,前因后果,理想与现实,大多前后颠倒。这表现最明显的是白毛老鼠精在黑松林的那一段中。此故事分四回。后两回讲李天王成了她这个妓女的保护伞,比较好懂;但前两回,特别难懂。原因即在前后颠倒上。读者不把这种关系理顺,就无法得其真相。又如朱紫国,必须从后面观音菩萨说的那段话看起,不然,你连那国王的风都摸不着。其实,朱紫国讲的是帝王后宫制度的危害问题,你能从原著中理出一个头绪吗?  第八,漫画式特点。如五庄观观音菩萨救活人参果树的场景,表现众人共同浇灌“理解”之花;又如她收伏红孩儿时,甘露为海,苦救人类积满干柴,一点就着火的干枯心灵,都只能用漫画来加以表现。  这次只讲这些。下次再详细谈。
  我来顶楼主,我想看你的大作,除了天涯,还能在哪里看?
  我还马克  
  写的真好,看得入迷了,楼主大才。望继续。。。。。。
  植浩然正气 挺民族脊梁  ——女儿国故事寓意分析  阳刚之气,或者称作朝气、生气、正气。它是支撑一个人、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昂首挺胸,阔步向前的精神脊梁,是关乎国家民族命运前途的头等大事!《西游记》第五十三至五十五回西梁女国故事,情节幽默奇特,给人的感受却尽是悲伤——整个国度,居然连个做种的男人也没有,没有一丝半缕的阳刚气。这样的国家,还算是国家吗?这样的民族,还成其为民族吗?这不是自然的缺失,抑或魔鬼的作祟,而是人为的孽障。也难怪满国满城之人受尽欺凌,放着好生生的事情不能做,只能给妖怪当侍婢!多亏昴日星官那只双冠雄鸡,昂首一唱,带来日升,才使天下充满阳刚之气。  一、“女儿国”——没有阳刚正气的可怜国度  圣僧拜佛到西梁,国内衠[    衠:音zhūn,“纯粹”之意。]阴世少阳。  农士工商皆女辈,渔樵耕牧尽红妆。  娇娥满路呼人种,幼妇盈街接粉郎。  不是悟能施丑相,烟花围困苦难当!(第五十四回)  《西游记》中的西梁女国,是一个十分奇特的国度。这个国家,只有女人,没有男人。从事农士工商、渔樵耕牧、各行各业的,都是女人。甚至执掌国家权力的国王与各级官吏,也是女人。女人苦盼男人作种,却很难见到。不过,其国中有几样秘密宝物——据说,喝了“子母河”水可怀孕;验证是否真的怀了胎,则靠迎阳驿外的“照胎泉”;想要堕胎,则须喝解阳山破儿洞前“落胎泉”之水。有此三样宝贝,其传种接代,倒也不成问题。只是满国满城都是女人,而少了男子汉的阳刚正气。  如果仅仅是由女人做主,站在社会民俗学的角度观察,原始社会的母系氏族就是这样。到了国家发展阶段,由女人做国王,也并不少见。即使现代,还经常可见“某某女王”之类的报道。但是,人类生育繁殖,离不开男女的结合。因此,从生理科学上说,没有男人,或者没有男人做种,女人就可自行生育的国度,是不可能存在的。  以前研究《西游记》的学者,在解释这一故事时,把它扯到修真练道之上,虽然理由不是很充分,但有一点却是对的,即它和男女生育的关系不大,而是在讲其它的道理。据我的理解,所谓“我们这一国尽是女人,更无男子”(第五十三回),“我国中自混沌开辟之时,累代帝王,更不曾见个男人至此”,“国中自来没个男子”(第五十四回)一类,带有浓重的暗喻之意,是在讽刺其举国之人,都像娘们而非男子汉,没有一个有骨气、有阳刚正气的。  这样说,有如下理由:  第一,满国之人,都没有一丝正气,且均有点怕硬欺软。如唐僧怀孕后碰见的那些老太婆,先是只管自己高兴,不顾唐僧等死活。及孙悟空一发怒,则立马改变态度,百依百顺。同样,那占据落胎泉为己有的如意真仙,想的只是自己的“花红酒礼”,全然不顾别人的死活。开始对孙悟空不知有多凶,死活不肯给予其水解救唐僧,后来被孙悟空打败,而显得灰头土脸——想要多少水,全凭他自己取。  第二,满国之人,都因没有阳气,而奈何不了一个母蝎精。给其当侍婢,听候其使唤。即使国王,也不如母蝎精手段高。她得不到的唐僧,却被母蝎精抢跑了。这表明,没有阳刚之气的国家与民族,只有被人欺侮的份。  第三,对付母蝎精,靠的是昴日星官那只大公鸡。昴日星官对着妖怪昂首一鸣,母蝎精顿时筋麻酥软,死在坡前。公鸡的鸣叫,带来了阳光日出。这象征的,正是“雄鸡一叫天下白”,天下从此充满正气阳刚。  这些只是举例,下面还要谈到多条理由,且每一条的指向大致相同。以此为主线,再来看这一故事,就比较好理解了。  二、唐僧与八戒怀孕——人祸而非天意  唐僧师徒来到西梁国地界。唐僧与八戒因为口渴,误饮了子母河中之水,而怀上了鬼胎。这段故事,说起来有点“色”,道理却很明白。  唐僧师徒四人之中,孙悟空与沙僧向来不近女色,适合做人种的,只有唐长老与猪八戒二人。想那唐僧,年富力强,体格健壮,相貌堂堂。虽然出家当了和尚,但功能毫无缺陷,只要他愿意,是很适合做人种的。后来女王相中他,也是这方面的原因。至于八戒,虽然长得是丑了点,但身体实落。照他自己的话说,是个“销猪”。(第五十四回)所谓“销猪”,即农村人对“种猪”的俗称。凡是见过“销猪”配种的都知道,那牲畜,只要饮食营养跟上,平均一天配一次或两次种,也是吃得消的。看他当初“四圣试禅心”时,说什么学有“熬战”之法,想把人家三个女儿全部弄到手中,就知其功力不同寻常。俗话说,女不嫌男丑。猪八戒自己也说:“粗柳簸箕细柳斗,世上谁见男儿丑。”(第五十四回)让他做人种,真的差不到哪里去。  西梁女国之人,如果真是需要男人,想要他们做人种,就当对其倍加关照,不能让二人出半点事。但瞧子母河边及落胎泉旁那些人,她们不仅不关照,反而瞅着空子叫二位上当,想把仅有的“种子选手”,也弄成夹生不熟、不男不女之人。  师徒们借女梢公摆渡之力,渡过了子母河。你看那个女梢公,明明知道这河中之水不可乱饮,却不曾对师徒们提半句醒。一拢岸,就“将缆拴在傍水的桩上,笑嘻嘻径入庄屋里去了”。(第五十三回)她那“笑嘻嘻”的表情,分明是在等着看师徒们的笑话。唐僧与八戒嚷着口渴,要舀河水喝,她只装作没听见。果不其然,那二位一饮河水,不上半个时辰,就有了感觉。“他两个疼痛难禁,渐渐肚子大了。用手摸时,似有血团肉块,不住的骨冗骨冗乱动。”(第五十三回)  两个男人莫明其妙怀了孕,真是痛苦难禁。来到一处村落,想求解救之法。想不到,出来的那些老婆姨,还与河边妇人一样,都跑出来看笑话。其描写:  那婆婆喜哈哈的道:“你们在那边河里吃水来?”行者道:“是在此东边清水河吃的。”那婆婆欣欣的笑道:“好耍子!好耍子!你都进来,我与你说。”行者即搀唐僧,沙僧即扶八戒,两人声声唤唤,腆着肚子,一个个只疼得面黄眉皱,入草舍坐下,行者只叫:“婆婆,是必烧些热汤与我师父,我们谢你。”那婆婆且不烧汤,笑唏唏跑走后边叫道:“你们来看!你们来看!”那里面,蹼踢蹼踏的,又走出两三个半老不老的妇人,都来望着唐僧洒笑。(第五十三回)  那两个腆着肚子,“疼得面黄眉皱”;旁边两个一搀一扶,心焦得不行。悟空一心指望当地那些人能来帮忙,烧点热汤,帮师父暖暖身子,减轻一下痛苦;那婆婆把他们叫进屋子,悟空还以为她们真是要帮忙。想不到她们是手也不动,水也不烧,除了“好耍子”,“欣欣”的笑,“唏唏”的笑,还有更难理解的“洒笑”。原来,她们不是要帮忙,而是在图自己高兴——从来没见过男人的几个老女人,如今见了男人,当然不缺兴奋。  孙悟空看到这些人缺乏起码的同情之心,把别人的痛苦当成自己的乐子,顿时勃然大怒。一发脾气,就把她们吓得面如土色,跌跌撞撞站立不住,马上变得孙悟空说什么,就依着干什么,并一古脑儿说出子母河水不能喝,落胎泉水可解困的秘密来。  女儿国之所以是女儿国,全在于这“子母河”与“落胎泉”等。也就是说,这些是西梁女国的最大秘密,涉及整个国家的尊严与命运,轻易不能对人说的。当初河边女梢公不说此事,可能就与遵守这种秘密相关——作为女人,因何怀孕,当是其最大秘密,又岂能轻易对人说的!作为国家,更不能说给别人听。因为这是国家命脉之所在。如果别人知道这秘密而起了坏心,将子母河水路截断,则这个国家必然只剩亡国绝种一条路!可见,这些人虽然不是什么坏人,心地却不算那么善良,轻易不肯帮助人,管的只是自己开不开心,而且欺软怕硬,胆小如鼠。一碰到较硬的拳头,就把整个“国家秘密”一古脑儿告诉别人,国家的尊严与前途又从何谈起?一个国家的老百姓,都变成了这个样子,要心肝没心肝,要胆子没胆子,那么,这个国家就算想要“雄起”,想要阳刚之气,又能到哪里去寻觅呢!  尽管这样,这几个老太婆,还不算什么。从她们嘴里得知,还有更为过份的。其描写:  老婆子笑道:“爷爷呀,还是你们有造化,来到我家!若到第二家,你们也不得囫囵了!”八戒哼哼的道:“不得囫囵,是怎么的?”婆婆道:“我一家儿四五口,都是有几岁年纪的,把那风月事尽皆休了,故此不肯伤你。若还到第二家,老小众大,那年小之人,那个肯放过你去!就要与你交合。假如不从,就要害你性命,把你们身上肉,都割了去做香袋儿哩。”(第五十三回)  国家本来没有男人做种,则男人在女儿国,不知比我们现在的国宝大熊猫不知要珍贵多少倍!但这个国家的人却丝毫不知珍惜,只是一心想着满足自己私欲;一旦满足不了,就要“害你性命,把你们身上肉,都割了去做香袋儿”。如此残忍的事,她们居然做得出来。也难怪后来唐僧在琵琶洞中,那些替妖怪使唤的小婢子,敢于做人肉馅的馍馍了。(待续)
  三、如意真仙与医德的缺失  西梁国人没有正气,如意真仙算是一个很典型的例子。  唐僧与猪八戒误饮了子母河水而不幸怀孕,疼痛难禁。孙悟空听那几个老太婆说及如意真仙与落胎泉的事,即忙起身,前往解阳山寻找如意真仙讨要泉水,给师父等治此无妄灾症。那解阳山,风景倒也优美,是个好去处。只见那:  小桥通活水,茅舍倚青山。  村犬汪篱落,幽人自往还。(第五十三回)  从这幽雅的景色看,当有高人在此隐居。可不,孙悟空一到门首,便见一个道人正在盘腿打坐。道人问他此来何干,孙悟空表明了来意。其描写:  行者道:“贫僧乃东土大唐钦差西天取经者。因我师父误饮了子母河之水,如今腹疼肿胀难禁。问及土人,说是结成胎气,无方可治。访得解阳山破儿洞有落胎泉可以消得胎气,故此特来拜见如意真仙,求些泉水,搭救师父,累烦老道指引指引。”那道人笑道:“此间就是破儿洞,今改为聚仙庵了。我却不是别人,即是如意真仙老爷的大徒弟。你叫做甚么名字?待我好与你通报。”行者道:“我是唐三藏法师的大徒弟,贱名孙悟空。”那道人问曰:“你的花红酒礼,都在那里?”行者道:“我是个过路的挂搭僧,不曾办得来。”道人笑道:“你好痴呀!我老师父护住山泉,并不曾白送与人。你回去办将礼来,我好通报,不然请回,莫想莫想!”(第五十三回)  你看那孙悟空,居然说自己“贱名孙悟空”,那可是开天辟地头一回。当初他唤玉帝作“玉帝老儿”,骂观音是“一世无夫”,何时肯放下身段,如此礼貌待人?这一切,都是为了要解救师父的病痛,不得已而在人前屈尊低首。谁知道,别人并不在乎这天大的面子,首先却问“你的花红酒礼,都在那里”?说没有那花红酒礼,想到这里来取泉水,不过是痴心妄想。后来那如意真仙也说:“泉水乃吾家之井,凭是帝王宰相,也须表礼羊酒来求,方才仅与些须。况你又是我的仇人,擅敢白手来取?”可见这些人,表面上道貌岸然,似乎很有修养,但一心想的只是自己的好处,只是那“花红酒礼”、“表礼羊酒”。至于别人的病痛,与他们是不相干的。尽管那泉水由地而涌,不须他们举手之劳,只要点个头即可办到的事,却不肯给人去办。后来孙悟空强行要取,他们则百般阻挠,硬是让一个曾经大闹天宫的孙悟空落个空手而归。这些人的良心,全不知到哪里去了?  从故事情节看,这段描写所反映的,主要是一种医患关系。此时的唐僧与猪八戒,无疑是身患重症的病人;如意真仙,则为手段高强的医师——小说中把其称作“先生”,即是古代直至民国时民间对医生的另一称呼;那泉水,则表从她那里而来的药剂。只需两小盅药剂,二人的病患即可立即痊愈。但作为“医生”,为了那些“表礼羊酒”,也即物质上的好处,却刻意不给病人治病。  别人没钱而不给人治病,还是问题的一个方面。这里,还有另一方面,即因二者之间存在个人恩怨,而不给人治病。故事中的个人恩怨,即如意真仙因侄子红孩儿被孙悟空与观音菩萨征服而丧失了做妖的“自在”,意欲寻仇而刻意不给泉水。从人道主义而言,即使是敌人受了伤,只要他不再继续为敌,也是应给予其必要治疗的。此处孙悟空没有丝毫敌意,只是一心一意,低声下气寻求药物;更何况,患病的并非孙悟空,而是与其毫无瓜葛的唐僧与猪八戒。对于这种情况,做为“先生”的如意真仙,却根本不予理会。这表明,她们是虽有高超医术,却无救死扶伤为医者天职的概念,已完全丧失了最基本的医德。看来,医德的缺失,是很早以来就一直存在的历史问题。一切计恩怨,一切向钱看,使多少人丧失了自己起码的良心。  《西游记》作者,在此写的虽然只有一个如意真仙,举的只是医患方面的一个例子,其涵盖的内容,却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看大千世界,那些昧着良心,贩卖假食品、假药品的人,那些不经处理便将有毒物质往河里排、把大量死猪往江里丢、严重污染环境的人,为的只是自己赚钱,却完全不管别人死活。这样的事,实在不是少数。他们都和这故事中的如意真仙一样,为了钱,什么缺德事都可以干出来!良心能值多少钱,道德又值多少钱?应是他们的普遍观念。一个全被铜臭腐蚀的社会,又哪里有正气可言!这些是一个有正气的男人所应做的事情吗?说女儿国没有一个男人做种,实际指的就是这个社会完全丧失了正气。这样的国度,又怎么能够凝聚人心,形成强大的力量?她们不俯首贴耳给妖怪为奴为婢,又能有什么其它的出路呢!  四、阴毒母蝎精——惯于吸人“元阳”的顶尖高手  为祸西梁女国的妖怪,是住在毒敌山琵琶洞的母蝎精。  蝎子习性,昼伏夜出,多在日落后至半夜间出来活动,故常被人视为至阴之物;又其尾带毒针,性情凶悍,故又被人视为至毒之物。因此在文艺作品中,常将那些心肠歹毒、惯使阴谋诡计、背后捅刀之人,喻之为“蛇蝎”。  故事中,这个蝎子精在明里主要做了两件事:一是把西梁国的许多女人捉进琵琶洞充当奴婢,一是把唐僧摄入洞中,欲与之交配而取其元阳。至于她暗中犯下的罪行,暂时按下不表。  有关捉人为奴婢的描写,见于故事末尾,字数不多。其云:  三人谢毕(昴日星官),却才收拾行李马匹,都进(琵琶)洞里。见那大小丫环,两边跪下拜道:“爷爷,我们不是妖邪,都是西梁国女人,前者被这妖精摄来的。你师父在后边香房里坐着哭哩。”行者闻言,仔细观看,果然不见妖气。……唐僧谢之不尽。又寻些素米、素面,安排了饮食,吃了一顿,把那些摄将来的女子赶下山,指与回家之路。(第五十五回)  原来住在琵琶洞中的,除了一只母蝎子精之外,其余都是来自西梁国的女人。据她们自己说,“我们不是妖邪”;孙悟空睁开火眼金睛仔细观看,不见妖气,果然是人。因为她们确实是人,孙悟空等只好给其生路,放其回家。  但是,这些曾经充当妖怪侍婢的西梁国女人,在此前的描写中,却看不到半点为“人”的味道。  行者自门瑕处钻将进去,飞过二层门里,只见正当中花亭子上端坐着一个女怪,左右列几个彩衣绣服、丫髻两揫的女童,都欢天喜地,正不知讲论甚么。这行者轻轻的飞上去,钉在那花亭格子上,侧耳才听,又见两个总角蓬头女子,捧两盘热腾腾的面食,上亭来道:“奶奶,一盘是人肉馅的荤馍馍,一盘是邓沙馅的素馍馍。”那女怪笑道:“小的们,搀出唐御弟来。”几个彩衣绣服的女童,走向后房,把唐僧扶出。(第五十五回)  此为唐僧刚被捉进洞中,孙悟空追风赶来时的情形。如果没有后面关于其“不是妖邪”的描写,很难看出这些女婢不是小妖。你看,她们服侍女妖时,莫不尽心尽责,唯妖怪之言是听。妖怪捉了唐僧,心中自然欢喜,她们也跟着“欢天喜地”。妖怪叫她们做人肉馅馍馍,她们就做人肉馅馍馍——那做馅之人,到底是妖怪杀的,还是她们杀的,尽管作者没有明确交待,但可想像:既然她们敢将人肉做馅,则杀个把人又算什么!后来孙悟空现身。妖怪吩咐:“小的们,收了御弟!”她们立马按着做。可知,她们已被妖怪驯服,完全丧失了人性,成了妖怪忠实的帮凶与走狗。而这与她们已经完全没有阳刚正气相关。她们的阳刚正气到底哪里去了?回答非常简单——已被那至阴至毒的母蝎,吸取得干干净净。  那母蝎,确是吸取人类“元阳”的顶尖高手。你看那唐长老,是公认的得道高僧,号称善于守护自己至珍至贵的元阳,及至洞中,与妖怪还没搭上三句话,就差点乱了真性。其描写:  那怪走下花亭,露春葱十指纤纤,扯住长老道:“御弟宽心。我这里虽不是西梁女国的宫殿,不比富贵奢华,其实却也清闲自在,正好念佛看经。我与你做个道伴儿,真个是百岁和谐也。”三藏不语。那怪道:“且休烦恼。我知你在女国中赴宴之时,不曾进得饮食。这里荤素面饭两盘,凭你受用些儿压惊。”三藏沉思默想道:“我待不说话,不吃东西,此怪比那女王不同。女王还是人身,行动以礼;此怪乃是妖神,恐为加害。奈何我三个徒弟,不知我困陷在于这里,倘或加害,却不枉丢性命?”以心问心,无计所奈,只得强打精神,开口道:“荤的何如?素的何如?”女怪道:“荤的是人肉馅馍馍,素的是邓沙馅[ 邓沙馅:即澄沙。纯净的豆沙。邓,用同“澄”]馍馍。”三藏道:“贫僧吃素。”那怪笑道:“女童,看热茶来,与你家长爷爷吃素馍馍。”一女童果捧着香茶一盏,放在长老面前。那怪将一个素馍馍劈破,递与三藏。三藏将个荤馍馍囫囵递与女怪。女怪笑道:“御弟,你怎么不劈破与我?”三藏合掌道:“我出家人,不敢破荤。”那女怪道:“你出家人不敢破荤,怎么前日在子母河边吃水高,今日又好吃邓沙馅?”三藏道:“水高船去急,沙陷马行迟。”(第五十五回)
  那怪容貌姣好,妩媚迷人。她在唐僧面前,一口一个“御弟”,说的比唱的还好听,尽显蜜意柔情。她要破坏西天取经大业,把唐僧据为己有,却美其名曰“做个道伴”。她要毁掉唐僧信仰,想让其吃人肉馍馍破荤,却说是怕饿了你,让你“受用些儿压惊”。当唐僧出于自身安全考虑,不得不与之搭腔,说自己吃素时,她马上吩咐小童“看热茶来,与你家长爷爷吃素馍馍”。还主动把素馍馍劈破,递与唐僧,以显亲密之情。其见唐僧接了素馍,又将荤馍馍递过来,知道其心已有所动,事情有了重大进展,便抓住机会,来个立马追击,说“怎么不劈破与我?”唐僧说“不敢破荤”,她马上说,有什么敢不敢?在子母河边喝水,与今天在我面前吃邓沙馅包子,不都是破荤吗?她的话,滴水不漏,说得唐僧无言以对,只得跑题乱扯,说什么“水高船去急,沙陷马行迟”,替自己开脱。  此处,妖怪所言“子母河边吃水高,今日又好吃邓沙馅”,有点不太好懂,现试为析之。“子母河边吃水高”,是说无论谁,只要喝了子母河水,都会怀孕。这里,你既然怀了孕,不管是主动还是被动,都会存在某种别人不知的“交构”过程,都是为佛家经典所不容的“破荤”行为。“今日又好吃邓沙馅”,意思是说,你吃素,我吃荤,这是一对矛盾。其中,“破素”与“破荤”,是一个问题的两种不同表述方式而已。也就是说,“破素”即“吃荤”,“吃荤”即“破荤”,则“破素”等于“破荤”。我把邓沙馅劈开给你,是破了你的素。同理,我是女人,你是男人。你说自己不沾女人,现在我这个女人却破了你的“素”, 你还接受了。隐意是说你现在已失身于我,再也不是那种不沾女人的人了。对我们男女二人而言,说我把自己交给了你,或者说你把自己交给了我,难道不是同一个意思吗?其用意非常明显,就是要做通唐僧的“思想工作”,让他心甘情愿献出那宝贵的“元阳”。  唐僧此处说,“水高船去急,沙陷马行迟”,则带有逃避现实,寻找客观原因来为自己的主动失误开脱责任的嫌疑。喝子母河水,是他自己“口渴”要喝的;吃邓沙包子,虽是妖怪劈破递来,却是他自己亲手接的。妖怪说的头头是道,处处在理,搞得唐僧无言以对,只能以“水高船去急,沙陷马行迟”来搪塞。“水高船去急”的意思是说,当时口渴难耐,情况紧急,犹如洪水之中的小船,只能顺浪漂流而不得不喝。“沙陷马行迟”则是说,我就像一匹马,陷在你这堆沙子里,想跑也跑不了。你说我吃邓沙包子是被你破了素,这也是万不得已,被你逼的呀!这里,唐僧没有从自己意志不坚定之类主观上寻找原因,却处处强调客观原因,表明他已丧失主见,被妖怪牵着鼻子,在跟着妖怪的思路,慢慢往那事先布好的圈套里面钻。幸亏此时孙悟空及时出现,打断了这种发展进程,从而使妖怪的阴谋未能得逞。  已经把西梁国人搞得没有半点阳刚正气,全部俯首贴耳听命于自己;现在又来打唐僧的主意,要吸干其身上的“元阳”。这母蝎精的阴毒,确是名不虚传!她的目的,是要把世上所有的阳气全部吸干,从而让她的阴毒独步天下。(待续)
  五、性质截然不同的照胎泉与解阳山破儿洞落胎泉  《西游记》的故事,确实与孙悟空一样,善变得很。其中的意思,是一层接着一层。这照胎泉与解阳山破儿洞落胎泉,是两处性质截然不同的地方,其内就涵盖着另外的意思。  迎阳驿与照胎泉,其功用是为迎接男人阳刚之气及新生命的到来。那迎阳驿,设在西梁国都城的东门之外,属于该国官方设置。驿馆旁边,便有所谓的照胎泉。据说,西梁国年满二十的女子,喝了子母河水之后,便有机会怀孕。其是否真的怀孕,只要到照胎泉边一照,便知分晓:怀孕之女,到得泉边,泉中就有两个人影。国王为表迎阳与繁殖人口的决心,在此专设一个迎阳驿丞,管理迎接男子进城之事。那唐僧师徒进城时,就要先经迎阳驿丞通报国王,获得特别的允许之后,方可入城。但那照胎泉是否也归迎阳驿臣管理,小说中没有写明——其可能是,也可能不是。究竟如何,只能由读者自己去猜。  前面讲到的如意真仙所在的解阳山、破儿洞与落胎泉。其功用是破解阳气,破人生育,提前结束新的生命。  从表面上看,落胎泉水只是女儿国人不想生产时才用得着的堕胎之水。但实际上,却没有这么简单。  唐僧与猪八戒都是男身,他们喝了子母河水,也可怀孕。这就表明,这子母河水的功效之强,无可比拟。其既然神奇到可以令男子怀孕生育,则女子一喝此水,必生无疑。也就是说,不需要那照胎泉,那些喝了河水的女人必然便会怀孕分娩,生下孩儿来。此外,既然人家有意要去喝那子母河水,必是有意生育后代,因此没有必要去喝那落胎泉水,把孩子做掉的。这个国家又没有男性,类似唐僧、猪八戒这样喝水的事,千年也难得一遇。故从常规上说,这照胎泉与落胎泉,对女儿国的女人们来说,其实都是多余的东西。但奇怪的是,那落胎泉水的生意居然还好得不得了。如意真仙把守住那眼泉水,居然可得不少的“花红酒礼”;孙悟空与沙僧在与真仙拼搏一场之后,取回一罐泉水,那村妇居然说:“这罐水,够我的棺材本也!”在本来不需要堕胎的地方,堕胎之水却如此值钱,实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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