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获县级以上主要lol荣誉奖励和奖励”包括县级吗

“曾获县级以上主要荣誉和奖励”包括县级吗_百度知道
“曾获县级以上主要荣誉和奖励”包括县级吗
提问者采纳
应该是包括的。
其他类似问题
为您推荐: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                                          
Copyright&2012&Yangzhong ezhong &All&Rights&reserved&&
备案序号:
您是本站第当前位置: >
&关于转发《关于做好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发布时间: 10:45:08&&阅读次数:45&&作者:丹徒高级中学&&
关于转发《关于做好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教育各单位:
现将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苏教人函﹝2016﹞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通知精神执行,准确界定颁发对象,认真按规定程序操作。请于6月3日前将《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登记表》(一式1份 正反打印6页)和《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登记人员信息汇总表》一式1份报区教育局人事科,同时通过网络办公系统上报信息汇总表电子文档。联系电话:。对于不履行相关程序、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 附:《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
附件1: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登记表
附件2: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登记人员信息汇总表
备注1:丹徒新城管委会成立于2007年7月,其辖区范围内的学校为大港中学、宜城中学、丹徒实验学校、西麓中小学、驸马幼儿园。
备注2:填写前请认真阅读两份表格的填写说明,同时可参照表格示例。
&&&&&&&&&&&&&&&&&&&&&&&&&&&&&&&&&&&&&&&&&&&&&&&&&&&&&&&&&&&&& &&&&&&&&&&&&&&&&&&&&&&&&&&&&&&&&&&&&&&&&&&&&&&&&&&&&&&&&&&&&&&&&&&&&&&&&&&&&&&&&&&&&&&&&&&&
镇江市丹徒区教育局&&&&&&&&&& &&&
&&&&&&&&&&&&&&&&&& &&&&2016年5月24日
苏教人函〔2016〕7号
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
荣誉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提升乡村教师职业荣誉感,宣传乡村教师坚守岗位、默默奉献的崇高精神,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乡村教师的浓厚氛围,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自2016年起,组织开展“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以下简称荣誉证书)颁发工作。根据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16〕4号)要求,现就我省乡村教师登记和证书颁发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颁发对象
颁发对象为曾经或现仍在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外的乡镇、涉农街道和村庄学校(含幼儿园、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乡村学校)任教年满30年的正式在编教师。在岗和离退休教师(离退休前为正式在编教师)均纳入颁发范围,2015年12月31日前已去世的不再颁发。
1.在乡村学校教学一线任教满30年的学校管理干部,符合条件的纳入颁发范围。
2.县级人民政府驻地搬迁的,自搬迁后下月起,迁入地乡(镇)及以下学校教师不再纳入乡村教师范围。
3.划入城区且不再涉农的原乡(镇),自划入后下月起,原乡(镇)及以下学校教师不再纳入乡村教师范围。
4.各级农场、渔场或盐场所在地学校,按教育统计口径确定其是否为乡村学校。
5.不唯编制所在学校确定乡村教师身份和任教时间,各级学校中的在编教师,以实际在乡村学校任教或支教(承担一门及以上教学计划内课程)年限计算乡村任教年限(如当时编制未在乡村学校的,应提供相关材料予以证明);编制在乡村学校的教师或管理(含教辅等)人员,但实际未从事乡村学校教学工作的(如病事假、外借等一年及以上),不得计算入乡村学校任教年限(离退休人员已计入教龄的除外)。经学校或主管部门批准,带薪到各级各类学校和培训机构学习的教师,学习结束后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其学习的时间可计算为任教年限。
6.任教年限指在乡村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累计周年数,起算年限为正式计算教龄的年月。其中,间断后继续从事乡村教育教学工作,前后任教时间合并计算。退休教师任教年限计算截止至离退休年月。
颁发对象应理想信念坚定,在思想、政治、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本职工作,师德高尚、勤勤恳恳、忠于职守;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颁发程序
1.填报。各级各类学校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含本校和合并过来学校的离退休教师)申报,离退休教师原学校撤销的,由当地教育局指定申报学校。教师所在学校将符合条件的教师名单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组织教师填写《乡村学校从教30 年教师荣誉证书登记表》(附件1),报送县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2.审核。县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通过后,在县级主要媒体(网站或报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逐级报送省辖市教育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省管县直接报送省教育厅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省级部门审核通过并经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核通过后,发文公布乡村从教30年教师名单。
3.颁发。截至2015年12月31日,任教年限满30年的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纳入首次登记颁发范围。荣誉证书由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以两部名义联合颁发。获得荣誉证书的教师,其《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登记表》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纳入首次登记颁发范围的乡村教师荣誉证书分批次颁发,颁发顺序根据乡村教师任教年限的长短确定,具体办法由教育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各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认真做好材料报送、审核把关等各项工作,对报送材枓的真实性切实负起责任,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2.严肃工作纪律。教师如有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的,一经发现收回其荣誉证书,从个人档案中撤出《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登记表》,并追究相应责任。有关工作人员如有徇私舞弊、借机牟利等违规问题的,按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处理。
四、材料报送
请各市教育局于2016年6月16日前,将《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登记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2)和《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登记表》(一式1份)报送省教育厅人事处, 同时将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邮箱jytrsc@ec.。
相关表格可在省教育厅官网(www.ec.)“通知公告”栏下载。联系人:朱少明,联系电话:025-。
附件:1.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登记表
2.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登记人员信息汇总表
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016年5月6 日
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
登& 记& 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
学校行政区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一、本表采用A4纸规格,正反打印或用碳素墨水填写。
二、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中间用“.”隔开,如1977.09。“照片”一律用近期二寸半身免冠照片。
三、 学校行政区划填写*市*县(区)*乡(镇);籍贯填写*省(自治区、直辖市)*县(市、区)。
四、任教年限指在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外的乡镇、涉农街道和村庄学校工作的累计周年数,起算年限为正式计算教龄的年月,在职人员截止为2015年12月31日。其中,间断后继续从事乡村教育教学工作,前后任教时间合并计算。离退休教师任教年限计算截至离退休年月。
五、以实际在乡村学校任教或支教(承担一门及以上教学计划内课程)年限计算乡村任教年限(如当时编制未在乡村学校的,应提供相关材料予以证明);编制在乡村学校的教师或管理(含教辅等)人员,但实际未从事乡村学校教学工作的(如病事假、外借等一年及以上),不得计算入乡村学校任教年限(离退休人员中已计入教龄的除外)。经学校或主管部门批准,带薪到各级各类学校和培训机构学习的教师,学习结束后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其学习的时间可计算为任教年限。
六、工作单位名称与公章一致(离退休人员写离退休前所在学校,原所在学校现已更名或合并的写现学校;原学校撤销的写现上报学校)。
七、从业状态填写“在职”或“退休”、“离休”。专业技术职务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填写。
八、学习简历从初中阶段填起,工作经历从参加工作填起,不得断档。
九、奖励填写样式:*优秀教师(*县教育局,1997)。
十、没有的情况填“无”,不能留空白。
十一、本表不得自行调整,普通A4纸正反共6页,如填写不下请缩小字体或行间距。
十二、此表一式1份,符合乡村学校从教30年发证条件的,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身份证件号码
专业技术职务
院校及系专业
单位及职务
曾获县级以上主要荣誉和奖励
何时何地何原因受过何种处分
所在单位意见
该同志相关情况已在我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同意上报。
(盖章)&&&&&&&&
年&& 月&& 日&&&&&&&&
县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意见
该同志相关情况已在我县(市、区)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同意上报。
(盖章 )&&&&&&&&&&&&&&&&&&&&&&& &(盖章 )&&&&&&&&&&&&&&&&&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地(市)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意见
(盖章 )&&&&&&&&&&
& 年&& 月&&& 日&&&&&&&&
(盖章 )&&&&&&&&&&
& 年&& 月&&& 日&&&&&&&&
省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意见
此栏以省教育厅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公布文件为准,不再盖章。
注:如所在单位或县级公示有异议的,所在单位或县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作出说明,并在调查核实后明确继续推荐或不推荐及理由。可另行附页502-云盾高防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 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
提交人:党政办 | 时间: 8:50:40 | 访问量: | 位于: |
苏教人函〔2016〕7号
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
荣誉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提升乡村教师职业荣誉感,宣传乡村教师坚守岗位、默默奉献的崇高精神,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乡村教师的浓厚氛围,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自2016年起,组织开展“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以下简称荣誉证书)颁发工作。根据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16〕4号)要求,现就我省乡村教师登记和证书颁发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颁发对象
颁发对象为曾经或现仍在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外的乡镇、涉农街道和村庄学校(含幼儿园、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乡村学校)任教年满30年的正式在编教师。在岗和离退休教师(离退休前为正式在编教师)均纳入颁发范围,日前已去世的不再颁发。
1.在乡村学校教学一线任教满30年的学校管理干部,符合条件的纳入颁发范围。
2.县级人民政府驻地搬迁的,自搬迁后下月起,迁入地乡(镇)及以下学校教师不再纳入乡村教师范围。
3.划入城区且不再涉农的原乡(镇),自划入后下月起,原乡(镇)及以下学校教师不再纳入乡村教师范围。
4.各级农场、渔场或盐场所在地学校,按教育统计口径确定其是否为乡村学校。
5.不唯编制所在学校确定乡村教师身份和任教时间,各级学校中的在编教师,以实际在乡村学校任教或支教(承担一门及以上教学计划内课程)年限计算乡村任教年限(如当时编制未在乡村学校的,应提供相关材料予以证明);编制在乡村学校的教师或管理(含教辅等)人员,但实际未从事乡村学校教学工作的(如病事假、外借等一年及以上),不得计算入乡村学校任教年限(离退休人员已计入教龄的除外)。经学校或主管部门批准,带薪到各级各类学校和培训机构学习的教师,学习结束后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其学习的时间可计算为任教年限。
6.任教年限指在乡村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累计周年数,起算年限为正式计算教龄的年月。其中,间断后继续从事乡村教育教学工作,前后任教时间合并计算。退休教师任教年限计算截止至离退休年月。
颁发对象应理想信念坚定,在思想、政治、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本职工作,师德高尚、勤勤恳恳、忠于职守;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颁发程序
1.填报。各级各类学校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含本校和合并过来学校的离退休教师)申报,离退休教师原学校撤销的,由当地教育局指定申报学校。教师所在学校将符合条件的教师名单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组织教师填写《乡村学校从教30 年教师荣誉证书登记表》(附件1),报送县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2.审核。县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通过后,在县级主要媒体(网站或报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逐级报送省辖市教育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省管县直接报送省教育厅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省级部门审核通过并经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核通过后,发文公布乡村从教30年教师名单。
3.颁发。截至日,任教年限满30年的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纳入首次登记颁发范围。荣誉证书由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以两部名义联合颁发。获得荣誉证书的教师,其《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登记表》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纳入首次登记颁发范围的乡村教师荣誉证书分批次颁发,颁发顺序根据乡村教师任教年限的长短确定,具体办法由教育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各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认真做好材料报送、审核把关等各项工作,对报送材的真实性切实负起责任,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2.严肃工作纪律。教师如有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的,一经发现收回其荣誉证书,从个人档案中撤出《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登记表》,并追究相应责任。有关工作人员如有徇私舞弊、借机牟利等违规问题的,按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处理。
四、材料报送
请各市教育局于日前,将《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登记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2)和《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登记表》(一式1份)报送省教育厅人事处, 同时将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邮箱jytrsc@ec.。
相关表格可在省教育厅官网(www.ec.)“通知公告”栏下载。联系人:朱少明,联系电话:025-。
附件:1.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登记表
2.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登记人员信息汇总表
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
省、自治区、直辖市
学校行政区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一、本表采用A4纸规格,正反打印或用碳素墨水填写。
二、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中间用“.”隔开,如1977.09。“照片”一律用近期二寸半身免冠照片。
三、 学校行政区划填写*市*县(区)*乡(镇);籍贯填写*省(自治区、直辖市)*县(市、区)。
四、任教年限指在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外的乡镇、涉农街道和村庄学校工作的累计周年数,起算年限为正式计算教龄的年月,在职人员截止为日。其中,间断后继续从事乡村教育教学工作,前后任教时间合并计算。离退休教师任教年限计算截至离退休年月。
五、以实际在乡村学校任教或支教(承担一门及以上教学计划内课程)年限计算乡村任教年限(如当时编制未在乡村学校的,应提供相关材料予以证明);编制在乡村学校的教师或管理(含教辅等)人员,但实际未从事乡村学校教学工作的(如病事假、外借等一年及以上),不得计算入乡村学校任教年限(离退休人员中已计入教龄的除外)。经学校或主管部门批准,带薪到各级各类学校和培训机构学习的教师,学习结束后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其学习的时间可计算为任教年限。
六、工作单位名称与公章一致(离退休人员写离退休前所在学校,原所在学校现已更名或合并的写现学校;原学校撤销的写现上报学校)。
七、从业状态填写“在职”或“退休”、“离休”。专业技术职务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填写。
八、学习简历从初中阶段填起,工作经历从参加工作填起,不得断档。
九、奖励填写样式:*优秀教师(*县教育局,1997)。
十、没有的情况填“无”,不能留空白。
十一、本表不得自行调整,普通A4纸正反共6页,如填写不下请缩小字体或行间距。
十二、此表一式1份,符合乡村学校从教30年发证条件的,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身份证件号码
专业技术职务
院校及系专业
单位及职务
曾获县级以上主要荣誉和奖励
何时何地何原因受过何种处分
所在单位意见
该同志相关情况已在我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同意上报。
县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意见
该同志相关情况已在我县(市、区)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同意上报。
(盖章 ) (盖章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地(市)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意见
省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意见
此栏以省教育厅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公布文件为准,不再盖章。
注:如所在单位或县级公示有异议的,所在单位或县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作出说明,并在调查核实后明确继续推荐或不推荐及理由。可另行附页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荣誉奖励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