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导游阿布事件的思考以及更好的问题解决与数学思考方式

谁是导游阿布悲情的终极制造者?
香格里拉旅游很火。
只不过在刚刚过去的国庆黄金周里,香格里拉被大家记住的并不是它的民族风情,或者是它世外桃源一样的美景。大家记住的是这里的导游强逼着游客参加自费项目,不参加的话,就将你强行推下车,当着你的面撕毁合同。
在世外桃源旅游,一点也不“世外桃源”。
新闻总有她的另一面。央视10月14日的一期《面对面》节目,面对面采访当事导游阿布。阿布接受采访时称,自己很老实,只因低价团费让导游没有利益,为100块钱都想下跪。100元中25元是门票,剩下的分给司机和导游,这就是他的“工资”。在这次采访当中,已经被吊销导游证、基本上宣布告别了这一行业的阿布之外,一个背景更为广大的“畸形旅游市场”,在我们面前渐次展开。
你相信,只要三四百元,就可以让你去华东五市玩七天吗?你相信,只要五六百元就可以让你“双飞”海南住五六天海景房、赏五六天美丽海景吗?别的不用算,恐怕光是来回的路费和几天的住宿费这点钱都不够看的。但是现在的旅游市场,就是这样走向了一个畸形的竞争之路。没有旅行社去贴钱让你旅游,零团费、负团费之外,就只能去密集的自费项目和购物点去找补。游客一次性交钱,然后被旅行社一个景点一个景点这样地层层转包分账,到了被处理的导游阿布这里,基本上就没有什么钱分给他。他要挣钱,或者是不贴钱,给游客推介自费项目和购物点,就成了他不得不去面对的选择。
导游阿布,只是这个畸形发展的旅游市场,最后的一节罢了。如果把游客推下车是一种“恶”,那么这种“恶”之源并不是导游阿布,而是旅游市场的畸形低价竞争,在这种竞争之下,这个市场早已经长成了一棵根茎茁壮的有花植物,而很多阿布这样的导游,只是我们可以看得见的这棵植株结出的一朵妖艳的“恶之花”而已。
新出台和实施的《旅游法》,明令叫停零团费和负团费,同时对旅游过程中的强迫购物也明令叫停。有业内人士,这会带来旅游市场的一种重新洗牌。洗牌不洗牌的,旅行社自会应对;我们的希望是,这次《旅游法》的实施,可以倒逼旅游市场去做出一种竞争方式的改革,把旅游市场从畸形的价格竞争深坑里头拉出来。在这个深坑的方向里走下去,旅行社、导游、景点,甚至包括了游客,大家都难过,都没前途,即便是“钱途”,意思也不是很大,而且一激动,就会闹出来无数损害消费者利益、自己也不愉快的事情。
阿布,也是个小导游。阿布应该记住,砸掉自己旅游饭碗的并不是偷拍的人,不是投诉的游客,也不是记者,而恰恰是这种畸形的旅游市场。关注这次事件背后的畸形旅游市场,才是我们的应有之义。
否则,必定还会有下一个“阿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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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8:08 发布者:l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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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格里拉旅游事件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中央电视台朝闻天下栏目报道香格里拉旅游怪象事件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2013年10月6日中央电视台朝闻天下栏目播出了8月6日和8月14日发生在香格里拉导游强迫游客消费的两起事件后,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秦光荣,省长李纪恒,省政府刘平资政立即作出批示,要求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和迪庆州委、州政府要迅速开展调查,依法依规对涉案企业和当事人进行处理,并要以此事为鉴,举一反三,对全省旅游市场存在的问题进行排查整治。同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促进全省旅游市场的规范和服务质量的提升。根据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批示,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立即组成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行业管理、执法质监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组,在第一时间赶赴香格里拉,与迪庆州委、州政府共同开展案件调查处理工作,并同时组织相关州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事件涉及到的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结果及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件经过  (一)2013年7月31日,昆明康辉永升旅行社有限公司与游客梁某某一行二人签订旅游合同,昆明康辉永升旅行社有限公司将该两名游客委托迪庆香格里拉招商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负责香格里拉段的旅游接待。迪庆香格里拉招商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委派段元周(自称“扎西土匪”)提供导游服务。2013年8月6日,在旅游团队行至松园桥附近时,段元周在旅游车上收取游客的藏民家访费用时,对游客进行言语威胁,口出“香格里拉的导游很恐怖”、“把刀架在脖子上”等言语。之后团队进入丽江虎跳峡,于12时左右在香格里拉虎跳峡镇彝香楼餐厅用餐,当晚参加郎卡藏民家访,结束后入住酒店。2013年8月7日游览香格里拉吉达姆草原、独克宗古城,梁某某二人自愿放弃之后的行程。段元周的行为发生后,当时游客未向当地旅游部门投诉。
  (二)2013年8月12日,丽江古城国际旅行社与游客梁某某等6人签订了旅游合同,丽江古城国际旅行社将该行游客委托迪庆香格里拉中青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负责香格里拉段的旅游接待。迪庆香格里拉中青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委派张涛(自称“阿布”)提供导游服务。2013年8月14日,旅游团队行至离虎跳峡10公里左右路段,张涛强行向游客收取藏民家访费用,每人100元。因梁某某等6人不愿参加自费项目,被该导游强行赶下旅游车,同时该导游在现场退还该6人每人480元的参团费用,并撕毁了游客所持的旅游合同。随后游客梁某某等6人自己乘车回到丽江,前往丽江市旅游局投诉。经丽江市旅游局调解,由丽江古城国际旅行社按合同约定向游客赔偿合同总金额40%的违约金,每人赔付192元。之后迪庆香格里拉中青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对张涛作出罚款5000元并停团的内部处理。梁某某等人又到迪庆州旅游局投诉,要求处理当事导游,在此过程中与迪庆州旅游局质监所所长、州旅游执法支队负责人李四春发生争执,李四春态度恶劣、语言粗暴并威胁游客。8月22日迪庆州旅游执法支队找到张涛,并暂扣其导游上岗从业资格证书。
二、调查结果  (一)经查明,张涛在导游服务过程中存在强迫游客消费的行为,违反了《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六条的规定。
  (二)经查明,段元周在导游服务过程中存在强迫游客消费的行为,违反了《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
  (三)经查明,迪庆香格里拉中青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委派的导游人员存在强迫游客消费的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款。
  (四)经查明,迪庆香格里拉招商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委派的导游人员存在强迫游客消费的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款。
  (五)经查明,昆明康辉永升旅行社有限公司在向旅游者介绍旅游产品时,存在要求旅游者必须参加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六)经查明,迪庆州旅游局原质监所所长、州旅游执法支队负责人李四春为便于在旅游旺季开展执法工作,于8月21日(当事人投诉当天)私自向迪庆州公安局一名民警借警服开展旅游执法。
三、处理结果  (一)由迪庆州旅游局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吊销张涛迪庆州导游人员上岗从业资格证书及迪庆州导游上岗证。由省旅游执法总队将张涛列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在云南省范围内从事导游服务工作。
  (二)由迪庆州旅游局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吊销段元周迪庆州导游人员上岗从业资格证书及迪庆州导游上岗证。由省旅游执法总队将段元周列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在云南省范围内从事导游服务工作。
  (三)由迪庆州旅游局依据《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对迪庆香格里拉中青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处以十万元人民币的罚款,并处停业整顿1个月。
  (四)由迪庆州旅游局依据《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对迪庆香格里拉招商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处以十万元人民币的罚款,并处停业整顿1个月。
  (五)由昆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依据《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对昆明康辉永升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人民币的罚款。
  (六)鉴于丽江古城国际旅行社作为组团旅行社,对地接社的服务质量监督不到位,由丽江市旅游局对丽江古城国际旅行社给予责令改正,并在全行业内通报批评。
  (七)对该事件涉及到的旅游执法人员迪庆州旅游局质监所所长、州旅游执法支队负责人李四春作出撤职待岗的处理。对私借警服的州公安局民警,由迪庆州公安机关对其作出处理后在全州公安系统内进行通报。
  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认为,虽然此次曝光的案件发生在10月1日《旅游法》正式实施和生效之前,但是反映出了我省旅游市场监管工作和旅游企业的经营、旅游从业人员服务行为等方面还存在不少突出问题,与《旅游法》的规定和将旅游业培育成为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为此,我们将根据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指示,一是将此次事件在全省范围内作通报,使全行业得到警示,引以为戒;二是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和整治,对各地、各旅游要素行业进行拉网式地排查,重点排查非法违法经营行为和侵害游客合法权益的行为,并做到发现一个问题就处理一个问题,全面整治旅游市场,净化旅游经营及消费环境;三是完善监管机制,强化对旅游市场的监管,按照标本兼治的方针,在整治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的同时,根据《旅游法》的要求,结合云南实际,进一步完善加强市场监管,维护游客权益的一系列机制和措施,特别是要积极推动形成游客、媒体、社会及旅游监管部门“四位一体”的监管和管理格局,更好地规范云南旅游市场秩序,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使广大游客到云南旅游能够安心、放心和舒心。
&&&&&&&&&&&&&&&&&&&&&&&&&&&&&&&&&&&&&&&&&&&&&&&&&&&&&&&&&&&&&&&& 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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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产业部TCP/IP备案序号:-1最先起火的如意客栈
有379年历史的阿布老屋
  昨天凌晨,香格里拉县的“月光城”独克宗古城被火光淹没,大片房屋烧成废墟,很多人记忆里的古城,不再是原来的模样。
  一位到过古城的网友说:“这么一个天堂般的地方,这么一个比丽江更加纯粹古朴、更加原生态的古城,就因为一场突如其来的大火,一切全都化为灰烬,剩下的只有心痛&&”
  “整个古城三分之一都烧了,而且烧毁的部分是最繁华的地方。”当地人小丹经营的酒店也在火灾中烧毁,只剩下几堵墙壁。她现在最担忧的是,怎么把酒店重建起来,继续新的生活。
  商铺被烧 文物损毁
  “独克宗”在藏语中包含两层意思,一是“建在石头上的城堡”,二是“月光城”。去过独克宗古城的人,也许还会记得那里窄窄的小巷,还有“石板路上每晚都有的歌声、舞蹈和美丽的微笑”。
  独克宗古城坐落于香格里拉县建塘镇,始建于唐朝,已有1300多年历史。它曾是滇藏茶马古道的枢纽及滇、川、藏物资中转、文化、经济交流中心,后来成为香格里拉县的精品旅游景点,有数百间商铺和旅馆。最近这段时间正值旅游淡季,游客很少。
  这次火灾除了造成房屋、商铺、基础设施等受灾外,还造成大量文物、唐卡等佛教文化艺术品被烧毁,损失无法估量。“@央视新闻”报道说,被烧毁的房屋中有两栋是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最长的是明朝崇祯年间的阿布老屋。
  当地的红军长征纪念馆和世界上最大的转经筒,都没有遭受火灾。
  客栈无偿为受灾群众提供住宿
  火灾发生后,当地及丽江的多家客栈通过微博、微信朋友圈公布自己的联络方式,愿意无偿为受灾群众提供住宿及临时安置点。
  瑜飞经营的自由生活驿站,离起火现场不到一公里,在这次火灾中幸免。他的客栈可以容纳100多人,由于当地晚上气温较低,在零下10摄氏度左右,他希望能给受灾群众提供一个温暖的场所渡过难关。客栈工作人员成立了临时救援队,帮助其他人。
  香格里拉五彩雪域藏餐馆负责人梅艳雪,决定为受灾乡亲无偿提供饮食服务。由户外运动爱好者发起的民间组织蓝天救援队,除了赶赴现场帮助灭火,还携带150套棉衣进入受灾区域。
  当地设置了后勤保障点,向救灾和受灾人员发放盒饭、水等急需物资。受灾的3个社区共转移群众2600多人,当地安排了3个酒店280个标间,用于受灾群众安置。昨晚6点,云南省财政厅已下拨火灾应急补助资金500万元,将用于灾区应急抢险、受灾群众生活安置、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
  根据天气预报,今天当地可能会下雪,早晚温度低。官方消息说,民政部门已做好棉帐篷、棉大衣、棉被等救灾物资发放工作。
  接下来要如何重建古城,现在还没有消息。有网友说:“有种无力感,历史的东西,烧没了就没了,再重新修复就不是原来的样子了。”
  导致古建筑起火的可能原因
  一位在当地经营客栈的网友说:“古城好多人都彻夜未眠,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产业梦想被烧成灰烬,他们哭泣了,他们抱怨了,为什么消火栓没水?为什么消防车半小时后才到?”
  当地媒体报道,这次火灾报警人唐先生的亲属说,报火警半小时后,消防人员才赶到现场,“但还是只能用消防车上的水灭火,古城里的消防水管是去年刚换的,不知道为什么会不出水”。
  目前,火灾发生原因还不清楚。“@北京消防”在微博上说,古建筑火灾常见原因包括:炊煮、取暖用火、照明灯火等生活用火不慎引起火灾;电气线路和电器设备安装、使用不当引起火灾;烟头引起火灾;小孩玩火引起火灾;宗教活动中烧香焚纸、点烛燃灯引起火灾;雷击引起火灾;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违反安全规定引起火灾。
  有这么多原因会导致古建筑起火,更显出安全防范的重要性。网友“@梅雪flyingmood”说,“七条原因里六条是人为,需要反思了”。一位丽江网友建议,制定重建规划时,要总结经验教训,重建时就可以针对传统木结构民居和高寒地区管道冰冻等,重新规划和设计消防安全设施。
  记者黄庆明 综合报道谁是导游阿布悲情的终极制造者? 四川新闻网 - 太阳鸟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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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是导游阿布悲情的终极制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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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
  张军瑜
  香格里拉旅游很火。
  只不过在刚刚过去的国庆黄金周里,香格里拉被大家记住的并不是它的民族风情,或者是它世外桃源一样的美景。大家记住的是这里的导游强逼着游客参加自费项目,不参加的话,就将你强行推下车,当着你的面撕毁合同。
  在世外桃源旅游,一点也不“世外桃源”。
  新闻总有她的另一面。央视10月14日的一期《面对面》节目,面对面采访当事导游阿布。阿布接受采访时称,自己很老实,只因低价团费让导游没有利益,为100块钱都想下跪。100元中25元是门票,剩下的分给司机和导游,这就是他的“工资”。在这次采访当中,已经被吊销导游证、基本上宣布告别了这一行业的阿布之外,一个背景更为广大的“畸形旅游市场”,在我们面前渐次展开。
  你相信,只要三四百元,就可以让你去华东五市玩七天吗?你相信,只要五六百元就可以让你“双飞”海南住五六天海景房、赏五六天美丽海景吗?别的不用算,恐怕光是来回的路费和几天的住宿费这点钱都不够看的。但是现在的旅游市场,就是这样走向了一个畸形的竞争之路。没有旅行社去贴钱让你旅游,零团费、负团费之外,就只能去密集的自费项目和购物点去找补。游客一次性交钱,然后被旅行社一个景点一个景点这样地层层转包分账,到了被处理的导游阿布这里,基本上就没有什么钱分给他。他要挣钱,或者是不贴钱,给游客推介自费项目和购物点,就成了他不得不去面对的选择。
  导游阿布,只是这个畸形发展的旅游市场,最后的一节罢了。如果把游客推下车是一种“恶”,那么这种“恶”之源并不是导游阿布,而是旅游市场的畸形低价竞争,在这种竞争之下,这个市场早已经长成了一棵根茎茁壮的有花植物,而很多阿布这样的导游,只是我们可以看得见的这棵植株结出的一朵妖艳的“恶之花”而已。
  新出台和实施的《旅游法》,明令叫停零团费和负团费,同时对旅游过程中的强迫购物也明令叫停。有业内人士,这会带来旅游市场的一种重新洗牌。洗牌不洗牌的,旅行社自会应对;我们的希望是,这次《旅游法》的实施,可以倒逼旅游市场去做出一种竞争方式的改革,把旅游市场从畸形的价格竞争深坑里头拉出来。在这个深坑的方向里走下去,旅行社、导游、景点,甚至包括了游客,大家都难过,都没前途,即便是“钱途”,意思也不是很大,而且一激动,就会闹出来无数损害消费者利益、自己也不愉快的事情。
  阿布,也是个小导游。阿布应该记住,砸掉自己旅游饭碗的并不是偷拍的人,不是投诉的游客,也不是记者,而恰恰是这种畸形的旅游市场。关注这次事件背后的畸形旅游市场,才是我们的应有之义。
  否则,必定还会有下一个“阿布”。(四川新闻网太阳鸟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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