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三国无双4秦布怎么得? 桃源村有个货币交换的地方,秦布这种货币怎么得? 很难得到吗? 求回答~谢

第二章&幻灭的帝国
 第二章 幻灭的帝国
  (秦汉与古罗马)
  秦始皇统一了货币吗
  秦王政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嬴政灭齐,战国的狼烟渐次散去,自此秦统一六国,并自称“始皇帝”。
  “始皇帝”的意思是我是第一个皇帝,我儿子、孙子都将是皇帝,我家将永远是中国第一家庭。
  中国从此开始了“秦朝”历史,中国形成了一个以汉族为主体的庞大国家,此后2000多年来无论豪强割据还是外族入侵,最后总是归于汉族为主体的统一国家。
  这是秦始皇的最伟大的功绩,我觉得。
  终于统一六国了,嬴政宣布:只有黄金和秦国“秦半两”是货币(重12铢,约10克左右),其他的全不算数(黄金以溢名,为上币;铜钱识曰半两,重之如其文,为下币,而珠玉龟贝、银锡之属为器饰宝藏,不为币),大概黄金属于大额支付手段,而秦半两属于零钱。
  我猜想,嬴政统一货币应该不是出于繁荣贸易的考虑。
  当时肯定没有城际列车、高速公路,商品交换的范围还不是很广,产于秦国的粮食也没有端上六国的餐桌。先秦货币争辉显示了不同的地区文化,嬴政无非是想借统一货币向世人昭示:现在是秦国的一统天下,六国早已玩完了。
  货币统一本是拓展商业流通必经之路,但若将政治意志强加于货币之上就未必有好的效果了。
  六国灭亡,突然出现一种新货币,而且六国的人被告知,以前的钱就不能用了,从现在开始你要用秦国的钱。六国臣子们大概不会热烈拥护,并情绪稳定。
  很多人认为,嬴政统一货币“压制了商人私欲,促进了经济与社会发展”。在我看来,压制商人与经济发展之间的联系应该正好相反,压制商人必然会损害经济发展。
  秦始皇推行的秦半两从未得到执行,现代考古发现,秦半两和六国货币同时出土。世俗权力想断绝原有货币关系,嬴政和他当时的行政框架不可能有这个能力。
  嬴胡亥(秦二世)继位后两次颁布“复行钱”,意思是说“我老爹说要统一六国货币,这个命令必须执行”,这分明说明是说他老爹的命令没有执行,当然他的再次强调也不会管用。
  原因如下:
  首先,当时六国货币经过数百年流通,在当地显然比秦半两更有信誉,秦半两不被接受也就在意料之中;
  其次,但更重要,胡亥任皇帝后三年,陈胜、吴广扯旗造反,公元前207年嬴胡亥灭国亡身,统一的秦朝仅仅存在了14年。
  六国货币并未随着秦国的兵甲消失,兵戈可以消灭人的生命,但不能消灭本就与人类进步息息相关的货币,更不能消灭思想。只要人类还存在,经济进程就不可能由权力决定。要改变货币制度,必须改变当地经济结构,甚至改变当地风俗,这些都不是兵甲可以做到的。
  人们往往指责嬴政执行重农抑商政策,这个政策在后来的数千年中限制了中国经济发展,大家太小看嬴政了。
  要是秦始皇真的限制所有商业,黄金就不可能成为货币,指望小农把铜钱换为黄金是不靠谱的。秦始皇确实将“上农除末”作为基本政策之一,而且征发商人及其子孙做苦役,从表面上看这确实抑制了商人。
  不过,商人前面还要加个“小”字,即抑制了“小商人”。
  在《战国策》中我们看到的秦国的黄金支付,动辄以百斤计算,绝少在一斤以下;云梦秦简中不仅提到“复行钱”,而且规定了物资价格,尤其是战争物资和享用物资,不过物价按车计算,我觉得当时的民间交易不可能都用“车”去批发。
  这些交易的背后,则是秦国的大商人,他们与范蠡不同,往往是官、农、商三栖明星,比如最会发财的吕不韦。
  秦代以黄金和铜作为主要币材,本身就是一种非正常方式,作为货币的材料是由低到高演进的,正常的顺序应该是:铜、银、金。为上层统治者服务的商业,与为平民的交换迥然相异,金铜并行的背后却是金已经从贸易媒介改头换面成政治运行工具,成为官商之间的媒介。
  在云梦秦简中,我们看到这样一种演进模式:
  与其说,金铜并行并非中国货币本位递进,毋宁说这是为世俗权力构建的经济体系,这种体系压抑了经济自然演进,因为自然经济是无法挑战具备绝对优势的世俗权力。
  秦始皇统一货币、“重农抑商”与焚书坑儒并无区别,只不过后者更为残酷,更加血腥。这一切,都是试图建立唯我独尊的权威,是消灭对权力的挑战,可惜这条路还很长,嬴政、嬴胡亥都没有做到。
  秦始皇不可能真正统一货币,当然更不可能统一异己,人类只要存在就必然存在竞争。
  因为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有竞争,有竞争就是江湖。
  三铢、四铢还是八铢
  当货币与权力结合,货币铸造的背后便是权力的斗争,无论是秦始皇统一货币,还是汉初频繁更替的货币制度,莫不如是。货币背后的故事不再单纯是史籍中的币制更替,而是争夺财富,是专制君权与竞争势力之间的权力消长。
  《史记》上说,某天刘邦斩杀了一条白蛇,忽然东南方向忽然起了大风,刘邦据此断言自己有帝王之份,便拉杆子造反,最后创立了汉朝,史称西汉。
  实际上,刘邦可没那么神奇,他不过是秦朝的一个派出所长(里长),一次,他没有按时把犯人押送到指定地点,论罪当死。
  刘邦当然没死,而是带着押送的犯人去革秦朝的命,顺便革掉了他的前辈——项羽。所谓楚汗争霸,不过是刘邦把项羽顶到与秦作战的前线,自己从近道摸进咸阳城。
  我们不去论道楚汉争霸的是是非非,而是从西汉说起。
  建立西汉后,刘邦似乎觉得“秦半两”太重,将重量由12铢减为3铢,允许民间私铸货币(更令民铸钱)。不过,很快秦半两和六国铸币就变成了不足半铢的“荚钱”,荚本是一种豆科植物,荚钱的意思是“这钱也太轻了吧”。市面上物价开始飞涨,刘邦引起了中国第一次通货膨胀,于是“米至石万钱,马一匹则百金”。
  西汉初年私人铸币,获益最多的不会是小农,而是诸侯新贵。刚建立汉朝时,刘邦实际只对全国15郡有治理权,而其他30郡均在豪强手中。就是刘邦不让他们铸钱,估计这些人也不会听。
  汉初,刘邦还要剪除韩信这些功臣,对自己的嫡系部队“丰沛功臣”,也就是他的老乡还是颇为照顾,只有依着他们铸钱,看来中国老乡关系还真是源远流长啊。
  允许私人铸币,并非由于刘邦比较大度,不想垄断铸币权力,说秦半两太重更不是理由,实在是心有余力不足啊。据说,刘邦登基大典的时候连纯色的四匹马都凑不齐,可见汉高祖此时确实很穷。
  高祖八年,大概刘邦对通货膨胀已经忍无可忍,也就无需再忍了。
  不过这个时候,他并没有中央银行行长之类的手下,不能提高准备金率啥的,于是就颁布了《盗钱铸令》,最多相当于央行窗口指导。
  结果令刘邦失望,因为这个法令在他统治的15郡内也未能执行,何况在诸侯的地盘,4年后刘邦在平定叛乱中中流矢死掉了,《盗钱铸令》也就变成了一纸空文。
  刘邦在统治期间不停的削减异性诸侯权力,甚至以不光彩的手段干掉了韩信,萧何也曾一度进了班房。到汉惠帝在位,同性王终于替代了异性王,朝廷和地方势力的斗争由此演变为汉室宗亲窝里反。
  那就继续斗吧,货币当然是工具之一。
  斗争一方的主角是吕后,吕后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位主持朝政的女性(其余两位重量级女强人要等到唐朝和清末才会出场),当政15年,是一个名副其实的猛人,曾废掉了惠帝之后的少帝刘恭。
  不过,她却没有拿出有效方法对付诸侯和权贵。
  惠帝三年(公元前192年),吕后颁布《大唐六典籍》,禁止“铸伪钱”;惠帝五年再次重申不准私铸,朝廷统一铸重八铢铜钱。
  这个时候,诸侯在国内连军队都可以操练,不准私铸货币,你说给自己听听好了。
  你颁你的令,我铸我的钱。
  为什么吕后会如此看重货币铸造权呢。
  当时诸侯要以货币向朝廷纳贡,都铸成荚钱来忽悠吕后,吕后自己又铸八铢钱,你让她指望什么给士兵发工资。你铸荚钱摆明了会降低朝廷收入,降低官员工资,那还不得跟你急眼。
  由此,朝廷和诸侯分别站在反私铸和私铸的立场。
  两次政令对诸侯的影响不大,该干啥干啥。最可气的是,朝廷八铢钱被重铸,荚钱仍然充斥市坊。吴王刘鼻就声称“寡人金钱在天下者,有当赐者,寡人且往遗之”,意思是老子钱多的是,只要跟着我干,包你有钱花。
  吕后花了大价钱仍然没有收回铸币权。
  又四年,吕后不得不自己铸“荚钱”,承认了现实。
  毕竟是老爹的原配夫人掌权,看在老爹的份上,当然更看在吕后比他们更牛的份上,诸位王子还算消停。等换了汉文帝,各位王爷就开始叛乱了,因为文帝不但铸四铢钱,而且规定在诸侯国如果再铸三铢钱,就要到都城受罚。
  诸王觉得文帝很不厚道,不让铸钱就算了,还要把我弄到你的地面上受罚,那是不可能的。
  我的地盘,我做主。
  个别胆子大的拉杆子就反了,斗争终于超出了铸币之争,也就是所谓的“七王之乱”。
  缘起是晁错上书景帝《削藩策》,晁错建议景帝用军队讨伐私铸货币的诸王,诸王当然很不满。
  第一个扯旗的就是自称很有钱的刘鼻,不过他想清的不是晁错,而是取代中央集权。因为,刘鼻听说景帝杀了晁错后并没有停止军事行动,而且说“朕已称孤”。
  七王之乱持续了三个月,这是一场没有正义的战争,是争夺集权的斗争,无论谁胜谁负最终都会向中央集权演进,斗争双方从争夺铸币权,最终演变成为武力征讨。
  不过,我要提到的是,中国人民的智慧是无穷的,汉朝币值更替对民间交易影响不是很大。因为,无论是三铢、四铢还是八铢,民间交易始终按实际重量交易,无论面值、无论谁铸的,多少拿来秤,先。私铸与否,损益最终都体现在王室。
  白鹿白金归五铢
  平定七国之乱,诸侯的势力就算被朝廷灭掉了,铸币权之争终于落下帷幕。此时,又一个猛人登场了,他的名字叫刘彻,俗称汉武帝(公元前156年~公元前87年)。
  刘彻登基后废除了郡国,再也没有势力可以直接挑战集权权威,刘彻从此开始幸福的皇帝生活。
  在史书中汉武帝被描述成一个英雄,作为专制者,他确实是雄才大略、文治武功。不过他确实太猛了,连年征伐,花销很大,他登基后四年,不但花光了文、景朝以来40多年的皇室积蓄(藏钱经耗,赋税既竭),而且让一半中国人到战场上把命送掉了(海内虚耗,户口减半)。
  没钱啊,刘彻又开始在货币上动脑筋了。
  首先,刘彻宣布,凡是铜都收归他所有,各地的异钱和铜材一律运到京城由他安排用途(上收铜,勿令布)。如果谁敢再私铸,办法也很简单,直接砍头(盗铸金钱,罪皆死),从肉体上消灭你。虽然可以私藏铜材,虽然可以偷偷铸币,但风险实在很大,私铸货币确实减少了许多。
  然后,他把荚钱定为法定货币,推行三铢钱,把铸币的好处全都搂到自己腰包里了。
  三铢钱本来就是一种不值钱的“钱”,但刘彻的行为充分说明,没有最不值钱,只有更不值钱。
  他又发明了更不值钱的钱-“白金币”。
  白金是银锡合金,我估算了一下,它的面值是实际价值的9倍。皮币就更离谱了,所谓皮币就是一张一尺见方的白鹿皮,值40万钱。
  马克思他老人家教导我们,如果利润有100%,资本家就会冒上绞架的危险。
  您把铜都收起来了,又铸最不值钱的荚币,还砍私铸者的头,大家也就消停了,毕竟,犯不上为了几个荚钱调脑袋。不过,白金币与实际价值差9倍,利润达到900%,中国的富商们当然不会比西方资本家差,如果不铸点实在是说不过去。
  富豪盗铸白金币成风,好像刘彻没收的只是铜,没有没收银。
  由此,刘彻来自铸币的收入迅速减少,虽然刑罚很严厉(坐死者数万人),900%的利润率确实太高了,甚至高过了我们年的牛市。看到股市里前仆后继的散户,大家就应该深刻理解到当时的人们为什么敢冒着生命危险私铸白金币了。
  终于,刘彻自己也感觉到这种办法行不通,在货币面前,伟大的中国汉武帝终于低下了高贵的头颅,开始铸行“五铢钱”。之前,刘彻多是在三铢和四铢之间选择货币重量。
  推行五铢钱是一个重大的突破,更重要的是朝廷垄断了铜的生产及存量,基本上五铢钱在刘彻当政后期能够作为一种稳定的货币。
  无论是三铢、四铢、五铢还是白金币、白鹿皮币,在刘彻的脑子里恐怕没有什么价值的概念,这些货币的实质是试图以国家信用替代商业信用,以世俗权力作为后盾推行货币,目的是依靠货币改制打击异己势力。
  虽然此时刘彻已经没有诸侯的竞争,但他并没有“一心一意搞建设,全心全意谋发展”,甚至没有把全部精力放在对外开疆拓土,而是把矛头对准了国内商贾。七王之乱历历在目,刘彻对财富怀有深刻的恐惧,作为集权统治者,他绝不会允许有力量挑战权威。
  刘彻大概只有一个想法:货币不过是为自己统治生财的一个工具,至于什么货币理论,首先我不懂,其次就是懂也要先满足自己再说(更造货币以赡用)。
  在不存在竞争的前提下,刘彻不仅要求政令统一,而且要求全国经济为他服务,货币源生于专业化、源于商品流通,这必然会产生竞争,因此也就成为打击目标。
  盐铁论战
  自战国时代起,生产盐和铁就是赚钱的买卖,各家各户就算自给自足,也不可能自己从地里弄点盐、铁出来,还是需要买的(非编户齐民所能家作,比卯于市)。嬴政统一中国后将盐、铁商人弄到咸阳附近,好歹算是给了个京城户口,并且没禁止私营。
  这一切到了刘彻手里就走样了。
  西汉有很多富人,比如齐地的刀间。齐地有个不好的风俗,就是鄙夷奴仆,刀间没有这个习惯,一律收于门下,利用他们制造和贩卖生活必需品——盐。显然刀间属于先富起来的一部分人,《史记》记载他“上争王者之利,下锢齐民之业”。
  盐商只是先富起来,但铁商就更具挑战性了,因为铁商既然可以铸铁,当然可以铸钱,而且还可以铸刀枪,象邓通,他居然富裕到“邓通钱亦尽天下”。
  此时,刘彻却不象他自己想象的富裕,主要是刘彻比较猛,摆平匈奴后又出使西域,虽然留下很多传说,但自己的钱确实不够花了。刘彻终于想到盐铁生意,但他做生意的方法比较特殊:
  我做,就不准你再做。
  刘彻首先宣布,山海是天地赐给皇帝我的(山海,天地之藏也,皆宜属少府),这个盐铁生意以后只有我才能做。
  对刘彻来说,铁比盐更重要,因此刘彻允许民间生产盐,但一律卖给他的下属企业,铁则由他产、供、销一条龙服务(另外最初被刘彻看上的还有酿酒业,后被废止)。
  刘彻派东郭咸阳、孔仅和桑弘羊主持盐铁专营,提出改革方案。这个方案我实在没找到,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刀间、邓通这类盐铁商从此在史书中消失了,换之出现了一批盐铁官,据说刘彻有50个铁官,36个盐官。
  盐铁专营,刘彻并没有关心国计民生的意思,他很直白的表示,这是为了缓解自己的财务困境(边用度不足,故兴盐铁)。盐铁专营残酷打击了工商业,失去了最挣钱的行业,从此汉代工商业走向没落。刘彻可以说缔造了第一批垄断型皇帝私有企业,弊端很多啊:
  盐铁官生产的铁器很多不能使用,甚至连割草都嫌钝(割草不痛),于是就硬性配给,强迫购买(或颇赋于民),盐铁官不再是生意,而是一个衙门;
  盐铁集中在一个地方生产,却要转移到全国使用,由此,桑弘羊又主持了“均输平准”,说白了就是由皇帝指派人倒腾盐铁;
  不过,刘彻还有一个伟大的理想,希望依靠“均输平准”流通天下货物。但是,他所谓的流通不是商业流通,照样是为了“专奉兵师”,或者“以赈困乏”。
  总之,是他自己用,只能他一个人发财。
  如果说盐铁专营是与民争利,那刘彻的“算缗”和“告缗”就是赤裸裸的抢劫了。所谓“算缗”就是平民车上路要交钱,商人、手工业者做生意要交钱,交钱也无所谓,关键是税额太高,大家不缴不好意思,缴的话这生意也不用做了。
  而“告缗”就更缺德,大概意思是揭发不缴纳“算缗”者,奖励罚没收入的一半。算缗、告缗的结果是刘彻通过“罚没”手段集中了大量财富和土地,商贾遭到了洗劫。
  诸子百家归儒家
  先秦的任何一个君主,包括秦始皇都是从祖先那里继承君位。然而,刘邦不是,刘邦的汉朝是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结果。现在天下一统了,他的子孙开始为自己成为汉代第一家庭找理论依据。
  这个事儿,从刘彻开始。
  刘彻需要佐证自己的汉家坐天下是有道理的,是正确的;坐天下后,打击商贾也是正确的,消灭竞争也是正确的。总之,皇帝的一切行为都是正确的,大家执行就可以了。
  儒家由此进入了视线,也就出现了“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不过,此时儒家不再是孔丘、孟柯、荀况,也不再是百家中的翘楚,而是按照刘彻要求改造过的学说。
  被刘彻看中人叫董仲舒,董仲舒所创的儒家叫做今文经学,以前的儒家叫做朴学。
  董仲舒(公元前179~前104年)被誉为哲学家、今文经学大师、汉代思想家、政治家。不过我觉得,董仲舒是一个儒家的叛逆。
  董仲舒确实有能耐,分跟谁比。
  董仲舒毕生都在诠释另外一位儒家学者的著作,他的名字叫胡毋生,我相信但很多人没有听说过这个人。董氏所以能成为儒学新代表,并非是他造诣很牛,不过是他的思想符合刘彻需要。
  刘彻当政时期,汉家天下的思想还是比较活跃,或者说混乱的(师异道,人异伦)。这显然与刘彻的想法是不一致的,他首先要说明汉王朝的合理性,然后大家要统一到这个合理性中来。
  刘彻一定认为董仲舒是个好同志,因为他说“王者受命于天”。既然这样汉家没有必要从祖宗那里继承基业,是基业是老天爷赐给我刘家的,您就甭说什么了。没有天哪有人,当然就更没货币,所以无论是人还是货币都要服从天的旨意。总之,听刘彻一个人的就可以了,别的都不对,是违反天意的,“道源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
  为实现这一目标,董仲舒从儒家伦常关系中选出君臣、父子、夫妻作为三纲。董仲舒大概觉得自己地位还不够,他说自己是直接继承了孔子,不过他继承的确实不是孔子。
  秦朝焚书坑儒,要求大家把竹简都献给皇帝,于是很多人就把竹简藏到墙壁、地下。儒生之间靠口头背诵传承著作,很多儒生开始按照自己的想法注解儒家著作,等到汉朝儒生把藏起来的竹简刨出来,一看跟原著已经迥然相宜。刨出来的竹简叫做“古文经学”,而儒生口传的那一套叫做“今文经学”,而董仲舒就是属于今文经学。
  他所谓的那一套“三纲五常”,基本上是汉朝以来为帝王服务的那一套东西,他属于原创。孔子讲究“述而不著”,在论语里只能看到对长辈、对王室的尊敬,那里有什么纲常。难怪2000年后康有为在《今学伪经考》里指责董仲舒篡改儒家经典,我看本来就是这么回事。
  中国先秦文化演进至此,被董仲舒篡改了。
  早期儒家提倡礼仪,是把外在的“天”内化为自觉的“仁”,直指道德本心,把外在天命威慑转为内在道德律令,好歹还是内在超越的人文精神。董氏却把“天”直接归于世俗权力,提倡三纲,以此把天的权力赋予了人,朴学从此成为经学。
  不过,刘彻到底还是比秦始皇文明多了,他没有将其他各家统统从肉体上消灭,但规定只有符合董氏“今文经学”的“士”才有资格入仕。
  这就不太厚道了,士晋身阶梯是“学成好武艺,卖给帝王家”,那时候除了你刘彻,又不能卖给别人,就只有搞今文经学了。
  交相辉映的是,在货币流通层面,铜质五铢钱统一了货币,再没有先秦的货币争辉。
  黄牛白腹,五铢当复
  王莽(前45年—23年),史书对他的评价确实不怎么高,他是第一个篡位得天下得皇帝,大家看看京剧里的大白脸,就是历史对他的评价了。不过,按照董仲舒的今文经学,王莽似乎不应该是逆臣贼子,既然你祖宗刘邦可以代秦以汉,老子当然可以代汉以新。
  王莽幼年时比较贫困(莽独孤贫),但聪敏好学,在当地名声也很好,后来通过姑母(皇后)裙带关系进入朝廷中枢。掌握实权后,鸩杀汉平帝刘衎。
  两年后(公元8年),接受哀帝刘子婴禅位,国号新。
  王莽期间,对朝廷最大的挑战来自于刘氏豪强,《史记》记载当时刘氏宗族已经“赊贷郡国,人莫敢负”。集权者王莽当然不希望自己权力受到挑战,推行了一系列政策抑制地方豪强。
  最有特色的是土地政策,王莽把全国土地收归己有,不准买卖。如果这个政策能推行下去,当然王莽就是全国最牛的人,可以牛到没人敢跟他叫板。
  可是,全国土地都是你的,你灭了刘氏宗族,那全国的人民也都彻底没指望了。用经济学语言来描述就是说,这严重破坏了资源流动,经济必然会陷于萧条。
  当然,经济没有陷入萧条。
  理由只有一个,王莽的命令没有得到执行。
  权力不可能真正控制资源流动,也许会在一定程度限制资源流动,但绝不可能改变经济进程。
  王莽只好假手货币了,他推出了中国历史上最浪漫货币政策。刘彻更改币制是为了解决财政困难,王莽却没有这个想法。
  王莽太有才了,最离谱的是居然同时搞出了28种货币,大家如果学过排列组合可以自己算一算,这需要多少种换算才能回答“钱到底值多少钱”这个问题。我估算了一下,如果把新莽期间的货币换算完,大概需要几页纸才能说清楚,因此对此粗略带过,大家只要知道王莽发明了很多种货币就可以了。
  不过,王莽为什么要这样呢,莫非古书看多了,成了书呆子。答案当然是否定的,王莽绝对不是书呆子。
  28种货币说穿了也简单,以不足值货币代替五铢钱,洗劫财富,除了花样太多,跟刘彻造三铢钱的意图没啥两样。虽然史书讲王莽托古改制,将龟壳、珠宝当钱用,而且每次总用古书作为依据,但币改目的却只有一个:强化政权,打击对集权的挑战(输御府受值,齐众庶)。
  因为,无论是三铢、四铢、五铢还是八铢,大部分钱仍然在刘氏宗族手里,只有废掉他们手里的货币,才能集中财富,才能从根本上断绝了刘氏宗族的根基。
  推行新币,是一个绝妙的方法。
  可惜,王莽生错了时候。
  文景之治之后的西汉消灭了同性诸侯,中央政府正处于权威巅峰,匈奴与汉朝征战历来已久,外患可以转移内部矛盾。即使如此,刘彻也不得不废止三铢、四铢钱,取而代之使用五铢钱。
  王莽篡汉之前,汉元帝刘奭仁弱、汉成帝刘骜昏聩,朝廷处于弱势,刘氏宗族势力已经形成。王莽接掌的本就是一个弱势集权,刘氏集团肯定不会顺从他的新朝。
  再者,王莽的28种货币实在太离谱了,你指望那时候的人记住28种货币互相换算,确实不太靠谱。据我所知,28种货币同时流通,这在中外货币史上是绝无仅有的。
  我估计就是现在,如果推出28种货币来,那基本上也是不可能的。
  实际上,无论刘邦、刘彻的三铢,王莽币制,目的只有一个:巩固自身权力,消灭挑战。在封建统治者的眼中,不能允许与自己竞争的势力存在,正是为此权力的争斗被引到货币层面。
  在王莽跟刘氏宗族的斗争中,人们怀念汉朝的稳定局面啊,据说在王莽新朝流传一句童谣:“黄牛白腹,五铢当复”,意思是说:王莽啊,你快完蛋吧,大家还是想用五铢钱啊。
  伤心秦汉经行处,宫阙万间都做了土。
  铜臭的由来
  汉室终于灭掉了王莽,刘邦的九世孙刘秀当上了皇帝。
  然而,刘秀并没有颁行五铢钱。道理比较简单,因为王莽时的大泉、小泉虽然十分繁复,确实是搂钱的一个好办法。
  好办法当然不能废弃,先凑合着用吧。
  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史书中没有刘秀之后的铸币记录,直到中平三年(186年),这个时候已经轮到汉灵帝刘宏当家了。
  刘宏是个生意人,就是买卖比较特殊:倒卖官位。
  要说刘宏祖上就曾干过卖官的营生,不过那时也就是小打小闹,卖个把爵位啥的,最多与官吏平起平坐,混个脸熟(六百石,爵上造;稍增至四千石,为五大夫)。刘宏却发展到卖司徒,也就是宰相。
  他曾把司徒的职位以500万钱卖给晋州望族崔烈,收钱交货的时候却后悔了。在册封典礼上说“悔不少靳,可至千万”,意思是“我怎么半价就卖给你了”。崔烈的儿子没有领会父亲大人的深意,却赋予老爹官职一个流传千古的名字:
  “铜臭”!
  卖来卖去,刘宏的天下被搞的很不太平。
  终于有一天,一个叫张角的人爆发了,他可不是一个简单人物啊。陈胜吴广拉杆子造反,目的很直接:你富我穷,用暴力弄你点粮食吃,抢你不需要理由。
  张角就不同了,首先张角为自己造反做了充分的思想动员。因为,张角创立了太平道,自称大贤良师,声称自己可以去祸消灾。
  等到信徒过几十万的时候,张角在京城散发传单“苍天已死,黄天当立,岁在甲子,天下大吉”。意思其实很简单,跟董仲舒也差不多:现在该老子做皇帝了。
  张角最鼎盛的时候有30万军队,正规军只敢以游击战的方式对他搞夜袭、偷袭,不敢正面作战。
  我们不评论张角起义的先进性和他到底代表谁,张角创立太平道确实开了一个的先河:将神与现世融汇一体,以神的力量号召民众,神的意思是只求当世,不问来生。这与汉灵帝刘宏的区别实在是很小:刘宏一定不怎么拜祖宗,否则也不敢如此买卖官位。
  我不知道张角是否真见过太一之神仙,我估计他是没见过,否则也不能以神自居。至于张角是否能替代神灵向人类赐福,那还得看你的造化。刚出道的时候张角靠卖野药为生,他只做法不开药,如果你死掉了,那证明你就是魔鬼,死了活该。如果侥幸活了下来,当然是张大仙的法术高强。
  向神性求得生之欢,人性会替代神性,如果神性便是人性,那神性又有什么意义。太平道教,便是中国道教的起源。
  汉代的借贷
  汉代最早的信贷记录是开国皇帝刘邦留下的,严格说起来那时还是秦末。
  当年刘邦混的很不怎么样,常常在当地酒馆赊账,至于最后是不是还了,我实在不太清楚,但这也算是一种商业信贷吧。
  第二个信贷记录,刘邦的角色同样也不怎么光彩。
  高祖十一年秋(公元前189年),刘邦率军征讨黥布叛乱,留下萧何看家,突然一天刘邦嘀咕,“萧何不会把我取而代之,在家把我老窝端了吧”(彼可取而代之),于是派人回汉中看看萧何在干什么。
  萧何见到来使,立时明白了刘邦的用意。于是他在汉中故意赊买土地,说白了就是不给钱抢人家土地,很霸道。
  萧何大概是第一个以贪财向君王说明没有异志的人,虽然后来很多人用着不是很灵光。是啊,有异志的话就不用贪财了,直接把天下贪了。
  在刘邦赊酒,萧何赊土地的两个事情里,我们看到汉初应该就有商业信用存在了。
  不是我歌颂王侯将相,总拿帝王将相做例子,实在是中国史书中记载的都是王侯将相,汉简的作者显然没有毛主席的觉悟,没有意识到“人民群众才是真正的英雄”。
  对了,民间信贷记也有记载,不过是高利贷,而且是皇帝去借高利贷。
  汉代高利贷的规模应该已经很大,景帝三年(公元前154年)爆发了七王之乱。动刀动枪需要钱啊,景帝当时很穷,皇帝家也没余粮啊。
  随行的贵族和将领只有向长安高利贷资本借款,高利贷者被成为“子钱家”,本金被成为“子钱”。人家吴王号称“金钱在天下者”,你却要借钱打仗,胜败未分,子钱家不肯借钱出来。
  本来吗,你要是输了我不仅要损失本金,搞不好还要把命搭进去。
  此时,长安无盐氏显示了自己的魄力,向出征军队借出千金。七国之乱平定后,无盐氏获得了十倍利息(一岁之中,则无盐氏之息什倍),从此发家(用此富爵关中)。
  当皇帝首先得有子民啊,要是子民都死掉了,这皇帝当着也没啥威风得。其实并不怕你死掉,死掉反而简单了;就怕不死的话拉杆子造反,这才是最糟糕的。
  皇帝还得在小民受灾时施恩,以表示自己眷顾民生,向小民借款就是其中方法之一。在《汉书》中“振”和“振贷”是两个意思,“振”是指直接赈济,“振贷”则指放贷款赈济。
  汉武帝元狩三年(公元前120年),山东(今华山以东)发生水灾,总不能看着灾民饿死之前拉杆子造反吧。刘彻没有鼓励灾民“众志成城,重建家园”,反正水灾之后恢复地力总要有几年,于是刘彻把70万灾民迁徙到会稽,迁徙中衣食由朝廷供给,迁徙后生产工具由朝廷赊贷。
  这是汉代文字记载最大规模的借贷。
  看到典籍中记载的赈贷措施,不过大家不要由此以为“皇帝爱民”。今文经学理论中皇帝受命于天,但在诏令中永远只能看到他们对小农虚伪的爱,在史籍中对皇帝连篇累牍的歌颂中,我们也看到了小农对皇帝恐惧的爱。
  皇帝最爱自己的权位。
  启蒙的幻灭
  汉帝国终于在黄巾军的军旗中湮没了,在上下五千年的中国历史中不过是500年的历史,却终结了一个时代。
  如果说春秋战国孔子的祖先崇拜是人对自然的敬畏,在这个时代就转换为董仲舒人对人的恐惧。在货币层面(因为这个时代还没有完整意义的金融),先秦时代是生产与交换的完美结合,世俗权力既没有达到高度统一,便不可能以权力意志约束民间货币流通。
  齐刀、楚贝、秦布,在先秦货币交相辉映的背后是中华先民对财富的渴望与追求。这种追求虽然会公然诉诸于武力,然而我觉得这种争夺并不可耻,春秋五霸之间的征伐,同样也是自身经济进程的竞争。
  在那个时代我们不可能指望有文明的战争,走出茹毛饮血时代,将战俘作为奴隶总比直接杀掉祭司鬼神更好。征伐中,竞争双方虽然依靠白刃宝刀,但锋利箭簇的背后是双方经济进程的竞争,这一过程对世俗权力和当地居民都存在公平性。
  世俗权力为了获得经济实力必须减轻掠夺,因为居民也可以选择迁徙,惹不起,我躲的起。
  可耻的是以世俗权力牟取财富,孔子云“君子耻言利”即指此。嬴政征服了六国,建立了没有竞争的世俗权力,并试图以权力意志取代经济中自由流通的货币。由此,货币变为权力牟取财富的手段,货币争辉的图景也变为毫无生气的方孔圆钱。
  在这里,没有竞争。
  你不服从,我就杀掉你。
  无论是秦半两、三铢还是大小泉,其实目的只有一个:通过铸币聚揽财,杜绝与权力竞争。
  在以生存为主要目的的秦汉时代,缺乏经济竞争制约,必然使世俗权力转换为掠夺。当小农接近灭亡,就会演化成为武力竞争。武力竞争以破坏为手段,摧残世俗权力,同时也摧残经济进程。从此,我们进入了一个权力演进的圆环,直到清朝也没有走出这个怪圈。
  当货币寄托了世俗权力幻想,无法承载民族经济时,货币最终也将在经济进程中幻灭。
  不过这个进程比较慢,一千多年后再说吧。
  债务奴隶:我们曾经是战士
  在罗马博物馆里陈列着一尊母狼铜像,据说古罗马人的祖先是由一头母狼喂养大的。
  古代罗马一直以铁骑著称,军事力量的目的是保卫氏族财产不被别人掠夺。公元前6世纪,古罗马地区形成了城市,城市按个人财产将公民划分为5个等级,公民需要服兵役,随着等公民等级下降,服兵役的人数也逐渐减少。
  这并非古罗马公民有多先进的社会责任意识,实在是古罗马公民的财富来源就是战争掠夺,只有战士才能发财,而发财的手段就是抢劫。
  在战士的脑子里,战争就是发财,没仗打,就没财发。
  罗马共和国成立以后(约公元前450年),全国最高官职是执政官,执政官为了显示自己的最高权力,外出时有12名侍卫,每人扛着一个棍子,棍子中间插着一把斧头,这个插着斧头的棍子有一个臭名昭著的名字,叫做“法西斯”(Fascists)。但执政官的权力却比他后代法西斯差十万八千里,真不知道希特勒怎么看上这个名字,因为真正的权力归属于“元老院”。
  并非每个古罗马战士都骁勇善战。
  理由很简单,古罗马战士需要自带装备,出身于平民的农夫,扛着变卖家当才换来的长枪,就算不死掉,也肯定比不上身穿护甲、胯下骏马的贵族骑兵更有战功。
  没有战功就意味着没抢到钱、土地和奴隶,只好回家继续种地。
  当初变卖家当才凑齐买长枪的钱,又没抢到钱,只有向贵族借债度日了。很多平民背负着发财的梦想走向战场,回来的时候却背了一屁股债。罗马债主显然不够厚道,完全没有意识到平民战士除了没发财外,最起码给罗马军队捧了个人场,他们将债务平民,当然也是曾经的战士变卖为奴隶,甚至卖到外邦。
  平民很愤怒,比愤怒更骇人的是这些平民都是真刀真枪在战场上拼过命的,结果是很多平民选择了与债主同归于尽。
  这很不利于社会稳定,我断定。
  公元前494年,当时古罗马的头——执政官,叫做塞维利乌斯,颁布了一个法令:禁止债主扣押平民战士为奴隶,也不准占有他们的土地。虽然塞维利乌斯没有废除平民战士债务,但这个命令真执行下来,估计没什么人会还债了。
  到了公元前4世纪中期,罗马共和国正开始迦太基死磕(不是后来的布匿战争),但就在战时,新任执政官克(劳狄乌斯)居然拒绝执行这个平民债务法令。公民战士愤怒了,我拼命来打仗,你却在家收我的地,抢我的老婆,不干了。
  大家集体辞职,准备离开罗马。
  后果很严重,要是个别平民战士跟债主单挑,最多债主和平民一起挂掉。但这次,迦太基人的马队就在罗马城边上。
  古罗马贵族低下高贵的头颅,向平民低头。之后,详情不太清楚,但主要内容应该是讨价还价,结果是创设了平民大会和保民官,执行塞维利乌斯的债务法令。
  公元前451年,保民官创立了“十二铜表法”,这部被奉为罗马法始祖的法律其实仍然非常野蛮,而且仍然没有废除平民战士的债务,大部分是原始社会流传下来的习惯,如对债权人可以瓜分债务人躯体和土地(平民战士除外)。
  由此,古罗马形成了一种内聚传统,如同古罗马铁骑的军规,在罗马今后的领土扩张中统治者必须按照法律统治各行省,而不是自己的主观意愿。
  战士债务最终得到解决,起因却是债务导致的色情案件,最终改变了十二铜表法。
  公元前326年,一个叫做帕疲利乌斯的人有一笔债权,债务人是一个少年,叫做普布里乌斯,可以断言这两个人都是男性。普布里乌斯长相应该非常清秀,债主大概有些同性恋倾向,不断以污言秽语骚扰债务人,情节大概类似于国产电视剧里恶霸对贫民女子的态度。
  可惜,这次的主角是两个男性。
  债务少年还是很看重自身荣誉的,大概在古罗马共和国同性恋还没有公开,更不能宣扬(我没有研究过,纯属猜测)。债主恼羞成怒,到没有直接动手抢人,但行为仍然很恶劣,将债务少年痛殴了一顿。
  债务少年估计没当过兵,也就没在暗中埋伏把债主干掉。他采取了另外一种更为极端的方式:
  裸奔,在大街上。
  大家应该知道:群众的力量是无穷的。
  以身体的伤痕控诉债主,群众看到少年伤痕累累,联想到自己也一屁股债,没准那天也被痛打一顿,于是群情激奋了,大家拥到元老院门口示威。
  元老院终于在当天公布了一项法律:
  “除犯有罪行等待交付罚款者外,不得拘留任何人或施以镣铐枷锁;债务人应以物品而不是以人参作为借款之抵押品”。
  至此,债务把公民变为奴隶的债务奴隶制终于在古罗马被废除。
  古罗马共和国:货币不重要
  由于临海的原因,古罗马共和国很多地方都是盐碱滩,种不出什么粮食来。根本不是欧洲历史里吹嘘的“自然环境优越”。自然环境使然,罗马共和国当时存在着地域生产分工:希腊城邦生产葡萄酒和橄榄油,迦太基地区(现西西里和非洲)生产粮食,东部地区则生产手工业品。
  罗马共和国时期疆域扩大,随之扩大的是商品贸易。
  没有限制贸易,主要原因是因为罗马贵族其实就是一帮子强盗,全靠外出抢别人的地盘发财。罗马帝国的财政基本上是一本军事帐簿,收支完全围绕军队征伐,直接抢劫还是比铸币方便很多。
  公元前4世纪,罗马人使用铜块作为货币,征服的过程中,主要财政收入则靠直接抢劫,把被征服地区的居民直接划为奴隶。至于有的罗马平民到被征服的地区做贸易,关我啥事。
  当时,很多被征服的地区已经演进到银本位制,银子这个东西很好,毕竟疆域扩大了,每次贸易背着几大块铜确实很不方便。公元前269年,罗马共和国开始铸造银币,公元前91年,罗马立法宣布银为本位币。
  罗马共和国领导者之所以没有铸造不足值银币,到不是他们有多高尚,主要是这帮家伙是靠抢劫起家,直接抢就可以了,铸造不足值货币对他们来说实在麻烦。
  统治者本身就是一堆人(请注意,不是一个,这点很关键),又不能把铸币收入搂到自己腰包里,很多城市都有铸币权,铸不足值货币到外邦是不能交易的。
  货币在古罗马这种逻辑中逐步演变为金银本位制,罗马共和国末期,由于疆域逐步辽阔,贸易也逐步增加,银币逐渐被金币取代。凯撒时代,金币被正式立法。
  奇怪的是,罗马人似乎喜欢把征服的地域作为抢劫对象。
  罗马共和国把征服地域划定为行省,只向行省派一个总督。总督的责任是向共和国缴一定数量的税收。而总督收税的方法叫做:包税制。跟包税制比,铸币带来的收入实在是可以忽略不计。
  说起来也简单,总督每年向上缴纳定额税负,其他的税收由总督自己看着收,其实就是派兵去直接抢。至于抢多少中央政府概不过问,把我要来的拿来就可以了。中央政府唯一的职责,就是行省暴动的时候会派兵镇压。在古罗马共和国人眼中,行省是被征服的土地,他们必须向罗马人缴纳战争赔款,包税制便源于此。
  因此,总督当时在罗马共和国可是肥缺啊,大家花大价钱贿赂元老院贵族谋取这个职务,有些甚至借债行贿。但只要竞争成功,那后半生的荣华富贵就指望他了。
  罗马帝国前期:税收也不重要
  公元前45年,凯撒被任命为终身执政官,罗马共和国此时已经名存实亡了,元老院、公民大会基本上都是一种摆设,虽然凯撒这个终身执政官只干了一年,但这一年确是翻天覆地的一年。
  因为,凯撒是个明白人。
  罗马铁骑横扫半岛已经300多年了,凯撒终于意识到行省应该属于罗马帝国的版图,而不仅是一个被抢劫的地盘。他在任期间干的最不地道的一件事情就是授予了行省居民公民权,公民在行省可以拥有土地的全部权力,总督从此再不能为所欲为,包税制改为由国家直接征收。
  说凯撒不厚道是对元老院而言,元老院的诸位元老始终认为行省是大伙拼了命弄来的地盘,就应该在上面胡作非为,反正是抢来的。
  终于,元老院爆发了,在公元前44年派人干掉了凯撒。
  英雄虽然殒命,但他的继任者屋大维继续了他的政策,行省终于成为罗马帝国的一部分。
  不过,权力集中后,帝国商业仍然非常繁荣。
  原因很简单,罗马国王更关心的是军队外出抢劫的收获。对于贸易,只要你交税,其他愿意怎么干都成,即便是罗马城赖以生存的粮食,也交给了商人。反正你要挣钱,我要收税,各得其所。
  秦汉帝国与罗马帝国可以说是当时两个超级大国,很高兴,我们找到了两国往来记录,但只有一次。桓帝九年(公元155年),罗马帝国统治者马库斯的使者拜见刘宏。罗马帝国比较主动,但也未必安这什么好心,中间要不是隔着好大一块地方(波斯帝国),没准直接就打过来了,抢多方便啊,为啥还做生意。
  咱们中国人就比较厚道了,跟罗马人做生意,完全没想赚钱,主要就是让“威德遍于四海”、“知朕德”。
  罗马帝国初期的货币是在贸易中发展的,由于“贸易量不断增长”,因而“需要更轻巧的货币”。金币比银币更轻巧,屋大维立法批准的金币与银币同时作为帝国法定货币,可以用来交税,但屋大维并没有垄断铸币权,很多城市都在自己铸币。帝国前期,金币铸币质量应该很高,不同行省铸币含量基本一致,大概罗马皇帝干的最多的,就是要求在铸币上印上自己的战功和头像。
  公元后一百多年来,罗马帝国疆域中繁荣的经济实际是在一个宽松的体制下形成的,宽松到地方几乎没有什么行政管理。但宽松的管理体制并非统治者有意为之,对罗马城来说行省始终是外邦人,行省的主要任务就是跟罗马城做生意,税收只是皇帝的副业。
  因为罗马皇帝很忙,平时他要忙着出去抢劫,回来还要享乐,哪有时间在国内收税。
  古罗马是一个真正用铁和血铸造的帝国,整个征服过程靠的是罗马气势磅礴的英雄主义,至于文化根源,古罗马大概从来就没有过。
  征服古希腊后,罗马人曾试图模仿古希腊的优雅,但他们却抛弃了奥林匹斯诸神的简洁明快,只留下无耻的庸俗。
  1世纪初期,随着罗马帝国疆域的扩大,军事掠夺带来了大量财富,罗马铁骑渐渐失去了耀眼的光泽,不再具有雄浑悲壮,蜕化为蝇苟猥琐。后来,罗马帝国公民将征战的责任交给雇佣兵,便失去了战士的责任,剩余的就只有享乐。
  据说这种享乐很离谱,晚宴从下午4点开始,能一直持续到第二天,吃饱了怎么办?
  别怕,有办法,虽然这个办法很恶心:吐出来,接着吃。
  1世纪初期,古罗马已经开始痉挛,一个陌生的声音此时响起,她继承了古希腊的思辨,开始从“救赎”考虑人类价值,在罗马世界的声色犬马中终于诞生了高级宗教——基督教,在随后的历史中这种柔弱的虔诚终于使不可一世的古罗马帝国拜皈依上帝,也终于在信与爱的阴柔中终结了罗马帝国的辉煌。
  铸币、税收都很重要
  罗马繁荣依靠对外征服和掠夺,由于作战半径过长,最终罗马公元160年后不得不放弃对外扩张,这就意味着必须增加对行省的掠夺。
  而此时,罗马人的锐气在骄奢淫逸中逐渐消磨,更重要的是罗马核心区域意大利半岛长期靠掠夺为生,根本没有建立自己的生产体系,而且唯一成体系的农业生产还是以奴隶制为基础的。
  在罗马史中康茂德(公元180-192年)大概跟中国明朝的天启皇帝朱由校差不多,一个喜欢亲自下场与角斗士搏斗,一个喜欢木匠活,都是不务正业的主。
  但其中有一个区别,就是康茂德16岁就成为罗马军队统帅,20岁继位的时候正在前线砍人。因为一次被刺,康茂德失去了当皇帝的兴趣,专心干起老本行-砍人,不过现在是在角斗场里。《古罗马帝国史》给康茂德的评价是“残忍、好色、自负”,反正不怎么好听,最终康茂德被自己的侍卫长刺杀了。
  这个“残忍、好色、自负”的昏君死后,192年后同时出现了三个皇帝,更离谱的是这三个皇帝称号居然是通过拍卖得到的。三位皇帝从此开始了互相征伐,罗马帝国陷入了混乱。康茂德在后期确实昏庸,但他是在战争中成长起来的军队统帅,是名副其实的军事权威,虽然是一个坏权威。
  推翻一个军事坏权威不是坏事,如果树立不起更好的权威那就未必是好事了。
  如果根本没有权威,那就肯定是坏事了。
  不能指望拍卖这样的手段造就军事权威,没一起砍过人,我怎么知道你是不是比我更能砍,没准我比你还能砍,那我就可以砍你,我就该是老大。
  在一个军事权威倒下后,如果新权威不能服众,那结果必定是群雄争霸,一场混战。
  罗马帝国就是在这场混战中走向衰亡。
  替代康茂德的是一个叫做塞维鲁(193-221年)的人,也是当年拿钱买皇帝称号的人之一,不过最后他干掉了其他两位。塞维鲁的办法是给士兵多发钱,他手下,无论士兵还是军官收入都比其他两位皇帝多一倍。他最著名的一句话是:
  “要多给士兵发钱,其余的人可以不管”
  在此之前,罗马皇帝是不能控制国库的,到了塞维鲁这里就改了,国库花销由皇帝说了算。然而,塞维鲁没有能靠士兵完全消灭元老势力,罗马统治者由此分为“士兵派”和“元老派”,士兵派并非效忠于皇帝,他们看重的只是皇帝发给的薪水。到了塞维鲁儿子卡拉卡拉执政期间罗马军队数量超过了300万,同时卡拉卡拉的军费支出也大幅上升。
  罗马帝国皇帝终于上道了,卡拉卡拉开始将铸币重量减少了1/3,以不足值货币来忽悠为他服务的士兵。此后,塞维鲁王朝诸皇帝在发不出士兵薪水时,总是不断减少铸币金银含量来忽悠士兵。
  由于皇帝长期给士兵发不足值货币,到3世纪晚期含银居然量居然下降了2%,银币改铜币了。
  但此时,罗马士兵不再是罗马公民,显然没有士兵的光荣感,他们是雇佣兵,用一句电影台词来说明,雇佣兵的目的是“I want to
the fucking money”(《勇闯夺命岛》)。
  问题的关键是,这种贬值货币是由皇帝铸造的,公民必须接受,“劣币驱逐良币”的事实终于发生了。世俗权力破坏了自己的信用,以武力作为后盾推行贬值货币,结果必然是良币成为窖藏,或者被重铸。由此,在2-3世纪罗马爆发了一次大规模通货膨胀。罗马的经济开始向自然经济蜕化,塞维鲁王朝后期罗马王朝开始用实物支付官员薪水,从食品、衣着到车马。
  除了制造通货膨胀,罗马皇帝还认为收税是一条发财的捷径。不过,罗马皇帝显然没太开窍,他又把老祖宗抢劫的经历翻了出来,这次直接把行省土地收归皇帝所有,土地上的农民直接向他服务。另外一个政策就更缺德,塞维鲁王朝时期,授予所有自由人公民义务,请注意我说的是公民义务,不是权利。塞维鲁王朝开始对所有公民收税。
  这下抢大发了。
  不过,罗马帝国经济进程也彻底被世俗权力毁掉了,经济已经在世俗权力的掠夺下奄奄一息。
  物价可以控制吗
  塞维鲁王朝灭亡后,罗马史是一段比较离谱的历史,235年至284年这短短49时间,罗马帝国走马灯似的接连更换了25位皇帝。
  这一切在戴克里先这里结束了。
  戴克里先登上帝位后,干了一件非常离谱的事,他觉得罗马帝国内部已经纷争了50年,与其如此,还不如多弄出几个皇帝来,大家都过过瘾,只要其他几个皇帝能听我的就行。他把罗马帝国分为东西两部分,每个部分有正副两个皇帝,这就是罗马史上的“四帝共治”。
  其他三位皇帝确实听他的话,问题是他退休之后三位皇帝就互不服气了。四个皇帝的日子不好过啊,理论上四个皇帝各有封地,该各司其职。实际上,其他三位皇帝各自为政,都想取而代之。“四帝共治”并没有结束罗马帝国内部的纷争,大家仍旧互相PK,该打仗打仗,该收税收税,该乱发货币乱发货币。
  无论几位皇帝,这个税还是要收的,钱也是要花的,没钱拿什么养军队,怎么跟人PK啊。
  说到底,所谓暴君实际上就是多抢了点儿,多玩了会儿,不过这多抢的一点把居民逼入死境,多玩这一会儿,权力就落入了他人手中,意味着大家都可以抢,他人再多抢点,点点积累世俗权力便将居民压榨到惨不忍睹的地步。“四帝共治”并没有挽回罗马濒于崩溃的经济,物价仍然飞涨,民生仍然凋敝。
  戴克里先很生气,他重铸了货币,把金币的含金量提高到1/60罗马镑,大约是罗马帝国早期(按屋大维标准计算)的60%,希望能以此抑制物价,使罗马商品流通再度繁荣。即使这个含量,戴克里先也吐血了,因为他根本就没有这么多金子重整货币,而且他也不是唯一的货币铸造者,其他几个皇帝不想跟着他发疯,铸币原始商业信用已经丧失,这么干的唯一结果就是耗尽黄金,成为民间窖藏。镀铜的银币仍然是交易的主要货币,物价该涨照涨。
  戴克里先又想出了一个很不怎么样的法子,命令价格不准上涨!他发布了一道敕令,对粮食、饲料、教师工资等等若干商品公布了官方价格,不准市价高于官方公布价格。而且他恐吓人们,“谁若敢违抗这个命令,就有掉脑袋的危险”。
  居民很害怕,但是还是没有服从。
  理由很简单,服从是肯定要死,因为按皇帝的价格大家都得饿死;不服从还能多活几天,只要不被抓住,大家还能多活几天。
  所以,大家照样抬高价格,没法子啊,按皇帝大人的价格大家都得喝西北风去了。
  皇帝大人没有物资储备,不能象现在政府一样在地价高涨的时候抛出储备土地,就指望一张敕令控制价格,基本是不靠谱的。
  帝王与上帝
  帝王也是人啊,人对人的控制好像必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镇之以威。
  要是神就不一样了,人应该朝拜神,对神旨绝对服从。
  戴克里先是一个比较有理想的人,既然你们不听人类帝王的命令,我就扮作神,神的旨意总该听吧。
  神不让你涨价,你就不能涨价。
  在戴克里先之前罗马皇帝的所有命令是需要元老院批准的,即使是形式也要走。戴克里先继位后,剥夺了元老院的所有权力,所有问题由皇帝本人决定。以往所有与共和制有联系的行政官职如执政官、监察官、保民官等,由皇帝亲自任命,不再经过元老院。
  最重要的一点,戴克里先明确宣称他的君主权利是“无上绝对”的,他本人就是“神”,是太阳神之子。因此太阳神之子当然也是神,当然不受任何人的限制,对芸芸众生有生杀大权。
  从此,他身穿绛红色披风,走向本属于神的祭坛。为配合神的庄重和威严,侍从和宫廷官吏开始必须对他跪拜,“臣民”、“陛下”之类的词汇出现在罗马帝国。
  不过我有一个问题始终没有明白,《罗马帝国史》记载戴克里先的老爹是个奴隶,奴隶咋能成为太阳神?更为奇怪的是罗马史居然没有修改戴克里先的出身,就算皇帝不是太阳神之子,咋也不能是奴隶之子吧,跟东方皇室一比多没面子。
  帝王毕竟不是真正的“神”,也得睡觉吃饭,贯彻神旨的也不是天使,而是帝王手下的官吏。为贯彻“神”的旨意,这个“天使”当然是很多,因为神旨不是自然形态中演进的规律,而是个人意志,违背自然演进的“神旨”当然要很多很多天使贯彻。
  于是,戴克里先时期,罗马帝国出现了有史以来最多的官僚,也造成了罗马财政不可遏抑的开支增长。
  戴克里不明白,即使他废除了元老院,他照样不可能成为东方专制君主,东方君主专制依靠的不仅仅是手下的一堆官僚,而且是思想体系中牢牢的“忠君”观念,这玩意在罗马是从来没有过的。
  早期,罗马公民忠于国家荣誉,靠作战积累个人财富,后期罗马公民堕落了,但士兵忠于的是皇帝发给的薪水,而不是皇帝本人。
  至于基督教,教徒只信仰上帝,皇帝靠边站,基督徒拒绝向皇帝跪拜。
  不过,戴克里先当然希望上帝靠边站。
  当时基督教已经在罗马帝国形成势力,教徒希望“因信得救”,超脱罗马贵族那种醉生梦死。
  在基督徒的内心深处只信上帝,人只应崇拜当受崇拜的上帝,而不能把本与你一样的人当作上帝。
  上帝是怎样炼成的
  在罗马帝国早期,基督教还处于襁褓阶段,基督徒的行为不为人们所理解人们甚至想象基督圣餐就是在吃人肉。尼禄不过将基督教自己荒唐行为的替罪羊(尼禄皇帝为修建新的宫殿,亲自烧毁罗马城,把罪过推到基督徒身上),尽管早期基督教义中非暴力就是主要原则之一,但基督徒从未向暴力低头。在罗马城奢靡的淫荡中,基督徒从自身的苦难看到了人类理想中的彼岸光明,在道德沦丧的罗马世界里显得卓尔不群。
  基督徒不放弃信仰的唯一方式就是以身殉道,为信仰而死是一种光荣,因为耶稣给他们做出了榜样。基督徒相信,罗马帝国充满了邪恶和罪孽,只有基督徒才是卓尔不群的人,才是上帝的“选民”,才有资格登上诺亚方舟。现实世界中,权势、肉欲把罗马帝王至于上帝之上,狡猾的撒旦幻化为人世的各种迷人的形象,基督徒的神圣使命就是在虚幻的世界中坚持信仰和德行,并引导更多的皈依者共同走向上帝。
  戴克里先希望上帝靠边站,基督徒避无可避,再次遭到大规模迫害。
  公元303年,戴克里先公布敕令,宣布没收基督教会财产、剥夺基督教徒公民权、禁止基督徒举行宗教仪式。
  迫害没有继续多久,因为皇帝确实不是神,既然可以得到权力当然也会失去权力。就算你真心呼喊万岁、万岁、万万岁,万岁也不过是一种心愿,又有那个人真的可以不死,又有那个人真的可以万岁,又有那个朝代(包括骁勇的秦汉王朝和罗马帝国)能真的做到万古常青。
  但是,神可以不死,因为人类信仰永远存在。
  戴克里先可以打倒所有反对他的人,但不能把所有支持他的人也打倒。
  很遗憾,支持他的人里很多人是基督徒,比如他的公主,比如他的皇后,总不能把老婆孩子也抓起来。
  在敕令执行过程中,很多事情就因此走样。
  其实,与中世纪教会法庭相比,罗马帝王对基督徒的惩罚并不严厉,只是要求基督徒向罗马诸神献祭,不肯献祭的才会被干掉。但基督徒的基本信仰之一是:反对任何偶像崇拜,在这个堕落的罗马世界里基督徒怀着偏执的理想希望能达到彼岸。
  戴克里先对基督徒的种种惩罚,并没有能真正执行,基督徒深信殉道是走向彼岸捷径,因此根本就不怕戴克里先的惩处,很多主教并没有被判死刑却仍自杀了,对他们来说殉道是一种荣誉。
  随着戴克里先退位,对基督徒的迫害就此停止。
  305年,新帝王君士坦丁宣布了《米兰敕令》,“它宣布绝对的信仰自由,将基督教与罗马其他宗教至于完全等同的法律保护之下”;公元337年君士坦丁在临死前洗礼,成为基督徒;392年基督教成为罗马国教。
  即使你在庄严肃穆的宫殿中高高在上,即使你高挥手臂指明方向,即使你的仪式多么庄重典雅,你仍然不是神。因为真正的神旨是规律,最大的神旨是人不能被人剥夺。神的旨意当然高过人的旨意,但如果人扮作神就另当别论了。
  另外一个问题是,就算你把自己高高供奉在庙堂上,忽悠忽悠平民还行。那些早年跟你出生入死的战友是肯定忽悠不了,小时候一起玩的伙伴没准还你的你拉裤子的表情,咋也能把你当成神。
  就算是神,你也不能让我没吃没喝。
  戴克里先并不明白,在潜意识里他自己也不相信自己是神,他执政20年后退位归隐,都是他自我意识的一种体现。
  实际上,在整个古罗马时代,只有到了戴克里先才可以真正称为罗马帝国,凯撒、屋大维、尼禄,无数古罗马帝王都没能取消元老院的权威,只有戴克里先才是一位真正的帝王,即使如此他的权威仍然无法跟东方君主相比,因为戴克里先时代,元老院也依然存在。
  千年历史传承,不是戴克里先这一代统治者可以泯灭的。反之,这个结论也成立。
  任何人,即使是拥有强大军事权力的帝王,终究不能主宰人类命运,甚至连帝国和他自己的命运都把握不了。
  从此,上帝最终真正占据了欧洲。
  古罗马灭亡的时间,大家争议很大。无论怎么确定罗马帝国存亡,一个显而易见的史实是罗马帝王在公元5世纪失去了对广大帝国的统治能力,古罗马帝国,这个曾经与秦汉帝国一同辉煌的名字从此被抹去。但古罗马传承千年,历经沧桑,对后世欧洲的影响却不可磨灭。
  除基督教外,罗马对世界贡献最大的是罗马法。不过你千万不要误会,这并非古罗马人有多先进的法制精神。
  主要是整个民族是砍人出身,男人都是战士,必须在战场上服从军纪,也就是“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如果战士都“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那罗马皇帝干脆改行算了。
  即使在罗马帝国时期,皇帝和整个罗马民族仍然以抢劫为主业,对行省基本没怎么派官僚,就是派出去的人,到时候还是要回来接着打仗。为了能把大部分时间腾出来砍人,节约人力资本,还是定点规矩好,于是模仿军规的成文法律出现了。
  从罗马公民的市民法到罗马国家的万民法,总之不要麻烦皇帝就行,有什么事按规矩办。
  为避免耽误皇帝和官僚出去抢劫,罗马法非常完备,内容涉及对所有权、债权、婚姻等各个方面,法律条款措辞简洁、严格、确切。尤其是针对自由民的私法,自由民在契约形式上平等、以当事人同意为契约生效条件等等,这些都被现代民法奉为祖先。这些法律已经制定的很完备,后世对罗马私法的修改一直等到罗马亡国1000年后的拿破仑时代。
  这实在是因为没有办法,总督手底下没人,还时不时要回去抢劫,行省管理说到底也不过是几个民事纠纷,都定好规矩,稍微留几个人自己照着办就可以了。
  实际上,从罗马共和国到帝国,统统是以奴隶生产为基础的社会,法令所保护私有财产,保护的是奴隶主财产,法律规定的人格权(自由权、市民权、家属权)也只针对奴隶主。
  无论从那个角度,罗马法律对后世金融体制形成都是至关重要的,重要到没有罗马法系,可能就没有欧洲后世的经济繁荣,更不会出现银行、股票、有限责任等一系列经济进程中的决定性事件,因为在罗马法系中确定了两个经济进程最关键的概念:
  “财产私有”和“权责对等”。
  没有这两个概念就没有当代金融。
  无论如何,罗马帝国远去了,说罗马帝国在欧洲历史图景中是个强盗也好,是强大的帝国也好,古代罗马都给欧洲历史涂上了一笔永远无法抹去的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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