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单机斗地主主需要向文化部门申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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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描述 李奎,京城《法制晚报》记者、编辑,欢迎提供新闻线索。微博:/likui8在南方某市担任挂职女副市长的王芳(化名)遇到自称设计总监、要开画廊的 艺术男 张某,不惜以身相许,并慷慨送出286万余元支持对方干事业,结果发现对方竟然已有家室。记者上午获悉,张某被北京市海淀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4万元。40岁的张某是甘肃人,没有稳定职业,虽然身材不高、相貌平平,他却通过一单装修生意认识了王芳。王芳比张某小4岁,是某国家科研机构部门负责人,曾在2008年被派到外省市挂职担任副市长,虽然仕途一帆风顺,但感情上并不顺利。据王芳说,当时她有一处房屋需要装修,于是请来张某做设计。张某自称毕业于中央工艺美院,是北京东易日盛装饰公司的设计总监。为了博得王芳的同情,张某大谈自己的奋斗史,说自己是单亲爸爸,前妻跟别人跑了,他带着孩子孤身一人在北京打拼,生活非常困难。这些话让王芳产生了同情之心,认为张某是一个吃苦耐劳、努力上进的人,值得托付。她放心地把家里的钥匙给了张某,双方进而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2008年1月,张某跟王芳提出先要一些装修款,王芳给了他30万,之后张某失踪了几个月。但此后他又突然回来找到王芳,说现在有一个商机是在宋庄开画廊,建议王芳出钱投资,并描绘了两个人结婚共同开画廊的幸福前景。王芳被他的甜言蜜语打动,向朋友借了60万元给了张某。此后张某又以 需要后续资金 为由,向她要了70多万元。但王芳并未等来张某的婚约,却在2008年下半年发现,她账户上的152万元被张某用她的护照和银行卡全部取走。王芳发现后打电话质问,张某却威胁要宣扬她的隐私。2009年8月,王芳提出分手,张某却狮子大张口向她索要500万元 感情损失费 ,扣除已经拿走的近300万元,还欠他200万元。王芳经过调查,发现张某根本不是设计总监,宋庄的画廊也子虚乌有,而且张某在与她交往的同时已经结婚。2009年10月,王芳向海淀警方报案,张某被抓获归案。此案在审理时,张某坚称自己跟王芳有真感情,而王芳给他的钱也全部用来共同发展事业,但他又同时表示自己的妻子才是真正过日子的人。而东易日盛公司也出具证明称,该公司并无张某此人,甚至根本没有设计总监这样一个职位。法院判决认为,张某所开的画廊注册资金仅为10万元,他注册这家画廊的真正目的就是为了不断从王芳处骗取钱财。最终,法院认定张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而且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据此作出上述判决。关于该案更详细报道,请点击我此前刊发的博客:http://likui./.html个人描述 李奎,京城《法制晚报》记者、编辑,欢迎提供新闻线索。微博:/likui8 北京市丰台区苇子坑居民老谢的家,一年前遭遇强拆,而强拆前南苑乡政府并未与他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强拆一年来老谢一家仍未获得拆迁款,遂一纸讼状将南苑乡政府告上法院。 记者上午获悉,北京市丰台法院一审判决认定,南苑乡政府并不具有强制拆除的职权,其组织的此次房屋强制拆除行为构成违法。 今年59岁的老谢是北京市地铁运营公司车辆厂的退休工人,原本一家5口居住在丰台区苇子坑199号,房屋建筑面积为145.13平米。 2009年4月,丰台区建委应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的申请,向其颁发了《房屋拆迁许可证》,准许其进行地铁亦庄线宋家庄停车场项目拆迁。拆迁实施单位为北京鑫鸿运拆迁服务有限公司,老谢的家正好在拆迁范围之内。 老谢说,拆迁公司多次跟他家谈拆迁补偿一事,但没谈拢,没想到房子在日遭遇强拆。当天上午,由南苑乡政府组织的不明人员将其家人强行拖出,而且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公然强制拆除。 由于拆迁补偿问题一直没得到解决,老谢在几个月后一纸讼状将南苑乡政府告上法院,认为南苑乡政府的行为严重超越了法律授予的行政权限,是滥用行政权力侵害老百姓利益的违法行为,故请求法院判令南苑乡政府的强拆行为违法。 在庭审中,被推上被告席的南苑乡政府辨称,对谢家房屋实施强拆的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公司。事发当天,乡政府只是对谢家房屋拆除工作进行协助,负责维护治安和秩序,没有实施具体的拆除行为,因此不同意老谢的诉讼请求。 经法院查明,强拆当天,丰台警方接到谢家报警后,曾对南苑乡政府武装部部长王先生进行过调查询问,王先生称他是南苑乡政府在地铁亦庄线、亦庄线车辆段 帮拆 工作的总指挥,而 帮拆 方案及具体安排是在南苑乡政府组织的协调会上确定的。 拆迁公司工作人员代某向警方表示,当天对拆除谢家房屋,是由南苑乡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的 帮拆 。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后认为,综合现有证据,可以认定谢家被强拆当天,南苑乡政府在谢家没有与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也未就该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进行裁决的情况下,组织相关部门实施强拆。 根据当时适用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南苑乡政府并不具有强制拆迁的职权,因此其组织相关部门实施的拆除行为超越了其职权范围,属违法行政行为。 据此,法院判决确认南苑乡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将谢家房屋予以强制拆除的行为违法。 ■上午追访: 被强拆居民:盼望早日有个新家 记者上午电话联系上老谢的儿子谢先生,提起状告南苑乡政府行政诉讼案,虽然胜诉了,但从他的语气里却感受不到喜悦。 当天拆迁人员进屋后逼着我们签协议,我们没签就把我们强行拖出房屋。 谢先生说,看着自己的家一下子被拆光,心里又气又急,但却无能为力。 我们一家至今还借助在舅舅家,别说拆迁款,就连周转费一分钱也没给我们。 谢先生说,现在一家人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尽快拿到合理的拆迁款,然后早日有个新家。 据谢家的代理律师李顺华告诉记者,法院在判决南苑乡政府强拆违法之后,谢家依法可以申请国家赔偿,不过由于国家赔偿标准偏低,依靠国家赔偿款来买房不太现实,因此谢家希望乡政府能主动就拆迁补偿问题进行协调,申请国家赔偿只能是 最后一步棋 。 ■法律链接: 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日废止)第十七条规定,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文/ 法制晚报记者 李奎,此页面是否是列表页或首页?未找到合适正文内容。个人描述 李奎,京城《法制晚报》记者、编辑,欢迎提供新闻线索。微博:/likui8
一名26岁的女孩,因在物美超市(京城最大的连锁超市之一)偷喝了饮料拒交300元 罚款 ,结果被保安队长强迫脱衣进行搜身检查,而且还遭到警棍殴打。 昨日上午,涉案的保安队长周某因涉嫌非法搜查罪被带至海淀法院受审。据悉,这是本市司法机关近年来办理的首起非法搜查案。 因涉及个人隐私,法院昨日上午对此案进行了不公开审理。 ■案情:女孩偷喝饮料 遭强制脱衣检查 2010年10月,26岁的袁小姐来到海淀区北洼路物美超市内购物时,偷喝了一瓶果汁饮料,然后又悄悄放回货架,结果被超市保安刘某发现。 刘某随后将袁小姐带到该超市保卫部办公室,并将此事报告给保安队长周某。 周某用橡胶棍击打袁小姐腿部,并翻看袁小姐随身携带的钱包,声称要对其罚款300元。 在得知袁小姐并没有带那么多现金后,周某便让刘某拿着从袁小姐钱包中搜出的银行卡去取钱,谁知袁小姐连续两次谎报银行卡密码,致使刘某没能取到钱。 这一下惹怒了周某,他认为袁小姐是在故意戏弄他,于是对袁小姐强行搜身。 周某让袁小姐在其面前撩起上衣、褪下裤子。在检查过程中,周某还用橡胶棍击打袁小姐的胸部、腿部等部位,并伴随言语侮辱、恐吓。 之后,周某见从袁小姐处要不到罚款,便只得将其放走。从保卫部脱身后,袁小姐随即报警,周某很快被警方抓获。 ■女顾客:看完我身子说我不是处女 开庭前,女顾客袁小姐一早来到法庭,此前一直不愿面对媒体的她,在记者的追问下终于眼泪汪汪地道出了自己曾受到的屈辱。 袁小姐说,保安将她带到地下室去 解决问题 ,进去之后又将门反锁上,她心里很害怕,而保安队长周某又拿警棍殴打她。 袁小姐回忆:周某问她结婚没有,她说没有。周某就让她把衣服脱掉,并转身子给他看。周某看完后,说你结过婚,不是处女,用语言侮辱袁小姐,还用警棍在她的乳房和隐私处,杵了好几下。周某说 你嘴怎么这么硬,这么牛呢?
我不说他也打,说了他也打,说错了他也打。 袁小姐说,周某一直折磨她到天黑才放她走,她一路着哭着回家,并报了警。 昨天庭审时,袁小姐一早就出现在了法庭外。她称,她已向周某提出25000元赔偿要求,等待法院调解。 因惊吓过度,袁小姐事发后一直害怕见人,好几天不敢睡觉, 经常梦到好多人打我。从那次以后便开始月经不调,都半年多了。
袁小姐说,其实她已经结婚,孩子都好几岁了,但当时谎称自己是处女就是不想让周某搜身检查,但没想到周某如此恶劣。对于周某袁小姐 对于周某,袁小姐希望法院能从重判刑,同时还向周某提出了2.5万元的赔偿。 ■保安:脱衣检查是处于报复心理 据海淀检察院办理此案的白磊检察官介绍说,周某到案后,认罪态度一直比较好。周某说他当时觉得袁小姐拒不缴纳罚款,又两次谎报银行卡密码,是在和他作对,所以采取强行搜身进行报复。 周某还跟检察官说,在他担任保安队长期间,曾查出过上百名小偷将超市物品藏在自己内衣裤内,所以他也怀疑袁小姐的内衣裤也藏了物品。 之所以强迫袁小姐交罚款,周某说这对保安来说是一种 业绩 ,按照超市的规定,保安抓住小偷,并对其进行罚款,可以获得一定比例的 奖金 。 我当时有点失去理智了。 庭审完毕后,周某接受采访时说,在袁小姐这件事情上,他确实做得有点过。他解释说,袁小姐当时态度非常不好,挺不耐烦的样子,讲道理也不听,他就火了,但抬手给了袁小姐一巴掌。他让保安送袁小姐去派出所,她也不愿意。他就拿橡胶棒打她腿、胳膊, 她一躲就打到胸部了 。 周某称,他当保安队长已经一年多了,很专业,是不是小偷一眼就能看出来,抓住小偷后,一般都会让小偷自己检查。是否将小偷扭送派出所、罚款多少都由他一人说了算。 不过,周某承认,在袁小姐这件事情上,他做得有点过。 ■检察官:案件定性曾有过争议 可能是考虑到袁小姐当着几名保安的面被强迫脱衣检查,据白磊检察官向记者介绍,此案在警方向检方移送审查起诉时,罪名为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但检方经过审查后,认为将案件定性为非法搜查更准确。 白磊解释说,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往往是嫌疑人的作案动机存在着一种不正当的性心理,而在本案中,周某强迫袁小姐脱衣的目的主要搜查,因此正式的公诉意见确定为非法搜查罪。 此外,周某逼迫袁小姐交纳300元罚款,其行为还涉嫌敲诈勒索,但因数额未能达到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因此无法以敲诈勒索罪起诉。 白磊还表示,在此案审查期间,超市方以及袁小姐,均未就如何处理周某提出过相关意见。 ■超市:这是周某的个人行为 记者与涉案超市取得了联系,一位负责人向记者表示,超市方面没有搜查顾客的权力,此案属于周某的个人行为,不能代表超市的态度。 对于周某所称的 罚款算业绩 的规定,物美方面表示其实这是一个行规,很多超市都是这么规定的,但这并不鼓励保安乱罚款。 物美公司还表示,实际上超市是没有罚款权的,所谓的 罚款 是有一些小偷被抓住后为了私了,自愿交给超市的 赔偿款 。 对于说法,周某的妻子向记者表示,超市很明显是想把这件往外推,她和丈夫一样,现在感觉很无助, 丈夫被抓了,一家三口也没了生活来源,拿什么钱去赔呢?! 。 文/ 法制晚报记者 李奎此页面是否是列表页或首页?未找到合适正文内容。个人描述 李奎,京城《法制晚报》记者、编辑,欢迎提供新闻线索。微博:/likui8 曾一度在网上炒得沸沸扬扬的360董事长周鸿祎微博炮轰金山案,双方在历时一年多的诉讼拉锯战之后,目前已有了终审判决。 针对这起 国内微博第一案 ,北京市一中院对一审判决进行了部分改判,判定周鸿祎构成侵权,判令其向金山公司赔偿5万元(比原审判决少赔3万),并须连续7天在新浪、搜狐、网易三大网站的微博首页刊发致歉声明。 值得一提的是,一中院还在判决书明确指出微博为实现宪法所保障的公民言论自由提供了一个平台。 ■周鸿祎连发微博 惹怒金山 金山公司和360是存在竞争关系的两家电脑安全厂商,两家公司在2010年5月打起了 口水战 。 造成这场口水风波起源于5月21日,金山公司称:当天有大量金山网盾的用户向金山软件客服控诉360安全卫士恶意卸载金山网盾。 针对此事,双方连发声明,你来我往, 口水战 愈演愈烈。 5月25日下午,360董事长周鸿祎相继在新浪、搜狐、网易、腾讯等网站,通过微博发表 揭开金山公司面皮 的系列文章,在短短4个小时内,共发布微博42条,对金山网盾进行了点名批评,用辞激烈。
3小时后,金山公司方面也开始在新浪微博上对此进行回应。次日下午,就在周鸿祎在微博继续对金山进行炮轰之时,金山安全CEO王欣在其个人新浪微博予以回应。 ■金山提起诉讼 索赔千万 日,周鸿祎在互联网行业颇为关注的站长年会上,借演讲之机再次攻击对手金山,称其在腾讯微博上向金山开炮后,导致第二天金山股价大跌12%,市值掉了6个亿。 因不满周鸿祎频频在个人微博中对金山进行发难,金山公司在2010年5月底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周鸿祎停止侵权,公开致歉,索赔1200万,并要求周在搜狐、网易、腾讯的微博首页连续7天发表致歉声明。 此案立案后立即在网络上引起轩然大波,因这是首例因微博言论引发的诉讼案,且该诉讼案原被告双方知名度之高,索赔数额之巨,成为名符其实的 国内微博第一案 。 一审法院在对周鸿祎的微博言论是否构成侵权进行了详细的论述之后,判决要求周鸿祎停止侵权,并删除其中的20条内容侵权的微博,法院将这20条微博具体内容一一在判决书附件中列出。同时,法院判令周鸿祎在新浪、搜狐、网易的微博首页发表致歉声明,并赔偿8万元。 ■两审判决 均对微博进行定性 在一审判决书中,法院在认定周鸿祎的微博言论是否侵权前,法院对于微博的特点首次进行了司法意义上的定性:个人微博的特点是分享自我的感性平台而非追求理性公正的官方媒体,因此相比正式场合的言论,微博上的言论随意性更强,主观色彩更加浓厚,相应对其言论自由的把握尺度也更宽。 而终审判决中,一中院认为微博作为一个自由发表言论的空间,可以以个人视角通过廖言片语,表达对人和事的所感所想,为实现我国宪法所保障的言论自由提供了一个平台。 同时,由于微博上的言论具有随意性,主观色彩浓厚,甚至一些语惊四座的表达方式,都成为吸引 粉丝 关注的要素,特别是涉及批评的内容,还往往起到舆论监督的积极作用。 ■改判原因 部分微博与原告无关 一审判决后,原告金山安全公司与被告周鸿祎均提起上诉。 一中院终审判决认为,金山安全公司成立于2009年,而周鸿祎炮轰金山的许多微博所涉及的事件发生在2005年,与金山安全公司没有任何关系。 法院认为,通观周鸿祎微博的前后文,确实读不出周主观上的善意,不排队其借助对金山公司技术上的指责而获得自己利益的可能性,而且部分微博中使用了明确带有侮辱性质的用语,应当予以删除。 而其他博文内容虽然尚未达成构成侵犯名誉权的程度,法院提醒周鸿祎应以此为警戒,审慎自己的言行。 据此法院对原审部分判决进行改判,删除微博数量由一审的20条改为2条,而赔偿数额也由8万元酌减为5万元。 据记者了解,由于金山公司索赔数额太高,两审期间的诉讼费就上交了11万元,如果再加上律师费等其它成本,此案对金山公司来说,只是挽回了面子,但赔了金钱。 今天上午,金山公司代理律师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杨大民表示,终审判决结果他个人可以接受,并称金山公司打官司的主要目的并非在于索赔,而是在于维护企业的名誉,这个目的已经达到了。 记者随后联系上周鸿祎的代理律师,他表示认定的侵权微博数量从20条减少至2条,应该说已改判90%,但对于一中院所要求删除的2条微博,他认为仍不构成名誉权侵权,远没有达侮辱或诽谤的程度。 ■周鸿祎被判令删除的微博
而金山之所以哭着喊着要 兼容 ,无非就是想先同居,进来以后就有机会搞小动作了,慢慢地一点一点搞破坏,占360的便宜,让用户觉得360不稳定、不管用。反正黑灯瞎火地大家也看不明白,谁也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是非说不清。真要打起来了,先扯着嗓子喊 非礼啦! ,这次果不其然。
我们这次吃亏就吃亏在没先喊,另外360多年来一直被做木马的、做流氓软件的、做收费杀毒的围攻,天天被泼粪,而金山一直扛着民族软件的大旗,俨然一副正人君子的模样,所以一打赶来,先得了不少同情分。事实上,金山真是道德君子吗? 文/ 法制晚报记者李奎个人描述 李奎,京城《法制晚报》记者、编辑,欢迎提供新闻线索。微博:/likui8 对古代墓葬有着 特殊兴趣 的黑司机杜某,跑活时在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附近一菜地里发现一处 风水宝地 之后,伙同几名老乡一举挖掘出三座古墓葬,挖出的6件瓷器出售后获利6500元。 经鉴定,该盗墓团伙的行为,使得这三座古墓的科研价值和艺术价值惨遭破坏。 日前,该盗墓贼团伙已被海淀法院以盗掘古墓葬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8个月至2年6个月,同时还分别被处高额罚金,真是 赔了夫人又折兵 。 ■黑车司机看 风水
发现菜地藏 宝
今年34岁的杜某是河南汝阳人,绰号 有乾 ,虽然他只有初中毕业,但他看风水的功夫却 非常了得 。 2010年11月,在北京靠拉黑活儿养家糊口的杜某,在接送客人经过海淀安河桥北一个居民小区时,无意中发现该小区西边的一块菜地,这让杜某眼前一亮:菜地正好在村子的西侧,且南边有一条河。 熟悉葬墓习俗的杜某,越看越觉得这个地方的风水很好,于是便判断出这块菜地很可能有古墓,于是他就把这块菜地在脑子里记了下来。 为证实自己的判断,杜某趁客人去厕所的机会,扒墙往里看,看到有人正在挖东西。杜某大喝一声吓跑了这些挖掘者,当他看到墓地还完好无损时,心中暗算窃喜。 杜某料定这个菜地肯定有古墓,而且他知道,过去京城的一些有钱人在下葬时,通常都会在墓穴边陪葬一些 镇物 。 据杜某被抓住后交代说,这些 镇物 一般在棺材正前方,放在一个砖砌的格子里,用探针扎周边是软的,突然中间有一块硬,很有可能就是 镇物 。
杜某每天在石景山苹果园一带 趴 黑活儿,生意并算好,收入也不固定,有时起早贪黑一整天却赚不到钱。杜某虽然绰号叫 有乾 ,但他经常很缺钱,家里有三个未成年的孩子等着他养。 为了赚笔 意外之财 ,杜某开始伺机下手,准备将菜地里 镇物 挖走。 ■纠集同乡三探墓地 确定墓穴位置 杜某发现 藏宝地 后,并没有急于动手,而是找到了朱某、袁某等三位 志同道合 的老乡商量。 这4人即是老乡,也都在苹果园一带开黑车,而且都有一个共同爱好 喜欢研究古墓葬,只要有空4个人就会凑到一起,四处打探古墓葬的消息。 杜某向大家公布了他的发现: 我最近发现一块风水特好的地方,我感觉应该有 宝 ,哪天咱们去看看?
三位同乡听完杜某对菜地周围环境的描述,感觉比较靠谱,于是便各自会回去准备。 2010年12初,杜某4人商定,由杜某和朱某先去,然而两人带着探针和洛阳铲到菜地查了两次,并没有发现古墓的位置。 几天后,这伙人带着探针等工具再次来到菜地,终于找到了墓穴真正的位置,然而他们当天没有动手。 又隔了几天,杜某等人携带着事先准备好的铁锹、探针、强光手电等盗墓工具,经过约两小时的轮番 奋战 ,终于掘开了第一座古墓。 朱某随后跳入墓穴后,经过一番摸索,找到一件青花瓷罐,罐底还有一个兔子的图案。 看到挖到 宝 后,这伙人挖得更起劲,继续在这块菜地探测,很快他们在附近又发现了另外一个墓穴,这次很顺利,几人仅用了40多分钟,就挖到了 镇物 所在位置,朱某很快又掏出5个小一些的青花瓷罐,以及近30枚铜钱和一面铜镜。 见这么容易就能挖出 宝 ,几天后,杜某等4人再次来到该处,虽找到一处新的墓穴,但只是挖到几件玉佩和几枚铜钱,四人失落而归。 ■报国寺销赃 货廉价出手
据杜某交代,在每次挖到宝物后,都由杜某拿回家,并把把所盗来的瓷罐藏在他所租住的地下室。 为了尽快把盗来的物品变成现钱,他们在盗墓得手之后,但一直催着让袁某寻找买主。 在第二次行窃后,袁某在报国寺趴活儿,看到有一个旧货市场,于是他打听到一个买家。 为安全起见,袁某将摊主约到苹果园附近的一家小饭馆谈价格,而袁某也没直接拿着挖来的瓷罐去见买主,而是用手机拍下来,让买主先看照片。 令杜某4人没有想到的是,买主却称该瓷罐年代近,并不值钱,最后两人以6500的价格成交。 在袁某和买主谈好价格的第二天,杜某用一个箱子将6个瓷瓶包好把东西用车给袁某送了过去,由袁某前往交易。青花瓷罐等 宝物 最终只卖了6000元,杜某等人均分了这笔钱。 直到四人被抓时,胡某的手机中还保留着被盗文物的照片。不过文物鉴定机构表示,由于没有起获赃物,无法对文物的具体价值进行鉴定。 ■再次挖宝 遇上巡警被抓 虽然没挣到大钱,但见这次来钱如此容易,这个盗墓团伙便再次去荒菜地盗窃,不过,让他们没想到的是,他们还没开始 挖宝 时,就被巡逻民警逮了个正着。 今年1月17日凌晨2时许,杜某几人在菜地旁形迹很可疑,海淀巡逻民警目前盘查时,当场起获了探针、强光手电等盗墓工具。 杜某落网后,一开始还抱着侥幸心理,称他只是和老乡喝醉酒了到清河一带 找小姐 ,而对于警方从他身上所起获的自制钢棍,杜某在民警面前故意装傻,称只是拿着好玩而已。 在警方进一步侦查之下,杜某等人终于承认自己结伙盗墓的事实。 警方之后一直在追查这6件文物瓷器的下落,只可惜该团伙无法提供收赃者的详细情况,导致所盗文物至今无法追回。同时这对古墓年代鉴定也造成很大的困难。 经文物局工作人员现场勘探、鉴定,该古墓至少是清代以前的,有可能是辽或者金以前的,但具体年代无法考证。文物局还表示,该盗墓团伙的私自挖掘行为对古墓葬造成了很大的毁坏,破坏了它的科研价值和艺术价值。 海淀法院审理后认为,杜某、朱某等4人盗掘具有历史价值的古墓葬,其行为均已构成盗掘古墓葬罪。鉴于杜某4人在庭审过程中能如实供述其罪行,故对其均依法从轻处罚。 ■专家说法:盗墓贼最高量刑不再判死刑 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市蓝鹏律师事务所主任张起淮律师表示,盗墓是一种古老的犯罪类型,虽然对于犯罪分子来说,他们所追逐的是经济利益,但对于古墓文物本身来说,却往往会造成文物价值和研究价值毁灭性的破坏,因此我国刑法中对该类犯罪有明确的条文进行制约。 根据刑法规定,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但如果盗掘古墓葬,并盗窃珍贵文物或者造成珍贵文物严重破坏的,盗墓贼可能会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不过,在今年5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中,正式取消了 13个经济性非暴力死刑罪名 ,而 盗掘古墓葬罪 就是被列为取消的13个死刑罪名之一 ■北京市场近年来查获的盗墓案 1: 老山盗墓案 : 1998年下半年,董某将其了解到的石景山区老山东南山坡上有古墓的情况告诉张某,并带张到现场查看。 1999年5月至12月间,张某伙同刘某等人在老山东南山坡上,使用铁锹、铁镐等作案工具盗掘古墓。经文物部门鉴定,被盗掘的系一座大型汉代墓葬。 2: 周口店盗墓案 :日凌晨,宋某3人伙同李某驾车到房山区周口店清康熙时期直隶总督那苏图墓前,将两件墓座装车,正要盗走时,被巡逻的联防队员发现。 经文物部门鉴定,被盗的墓座为国家三级珍贵文物。 3: 昌平南口盗墓案 :2002年5月,杜某在昌平南口镇一处山坡挖水渠时,忽然发现内侧土壁上有一块白斑,当他小心抠除白土后,一块金牌掉了下来。 杜某随后伙同李某多次在山头探墓盗掘,窃得玻璃朝珠、金戒指、手镯等大量清代文物,销赃后杜胜国获赃款3.8万元。 4: 良乡盗墓案 :2005年2月,卢某无意中得知良乡工业开发区内有座 望诸君墓 ,该墓为战国时期燕国名将乐毅的墓葬,系房山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卢某发现墓上有旧存的盗洞,就动了盗掘之心。1个月后,卢某伙同同乡蒋某挖洞盗墓时被巡逻民警查获。 5: 法海寺盗墓案 :2008年4月间,李某等人携带镐、探针等工具来到法海寺附近,用一晚时间定位了一处古墓,并挖开墓室,盗走多件随葬物品。 经查,这个团伙先后3次光顾古墓,盗走20个玉腰带片、铜镜等物。据文物部门鉴定,此处墓葬为 明代太监景聪墓 ,对研究明代中期的宦官制度有重要价值。 6: 大兴长子营盗墓案 :2009年4月初到8月初,陈某一伙先后十几次在大兴区长子营镇三处农田内盗掘清朝古墓葬,盗得鼻烟壶、红色珠子、铜钱、黄金垫背圈、银镯子等物。 上述三处被盗古墓经文物研究所鉴定均为清朝古墓,且具有科学研究和文物研究价值。 文/ 法制晚报记者李奎 实习生 张杰,个人描述 李奎,京城《法制晚报》记者、编辑,欢迎提供新闻线索。微博:/likui8
(社会需要像史凤霞这样的 英雄 ,但英雄也需要全社会的保护) 为保护一对母女不被高楼坠下的窗户砸中,刚刚走出人民医院的史凤霞挺身而出,将母女俩推开,自己却身负重伤落下残疾。 这次见义勇为之举,与杭州 最美妈妈 吴菊萍一样,身为单亲妈妈的史凤霞同样出于本能。然而史凤霞并没有吴菊萍那么幸运,巨额医疗费让她不堪重负,双手残疾的她失去劳动能力,无法再继续打工,告赢 肇事 窗户房主却迟迟拿不到赔偿款。 让这位母亲更为揪心的是,尚未成年的儿子突然患上眼疾,有失明危险,家庭顿时陷入困境。 ■听闻异响 挺身保护母女俩 今年50岁的史凤霞是内蒙古锡林浩特人。近日,史凤霞带着儿子亮亮从内蒙古来京看病,记者在母子俩所住的地下小旅馆内对史凤霞进行了采访。 地下小旅馆又潮又闷,史凤霞看起来又黑又瘦,胳膊上的受伤疤痕清晰可见,房间内的小桌子上摆放着5、6个小药瓶。 这次想好好给儿子的眼睛检查一下。 史凤霞说,这次她费了很大劲儿只借到5000元,只能尽可能省着儿点花, 这个地下小旅馆虽然条件差,但房费很便宜,离人民医院又很近,方便她起早给儿子挂号。 讲起一年前的救人义举时,史凤霞双手吃力地从包内掏出一个红皮本和一个绿皮本,红皮本是北京市西城区民政局为她颁发的《北京市见义勇为人员证书》,绿皮本是《残疾人证》。 见义勇为人员证书 中 简要事迹 所记载的短短不到100字的文字,却是史凤霞人生的转折点。 日,史凤霞因在老家不明原因休克过两次,特地到北京人民医院检查病因,而就在当天中午刚出医院东门经过一个居民楼时,史凤霞突然听到头顶 砰 的一场异响。 我当时还以为是瓦斯爆炸,声音很响,抬头一看,好象是玻璃掉了下来。 史凤霞回忆说,她迅速上前护住了身旁一位抱着小孩的年轻母亲,并大喊一场 孩子 将二人推开,而17层楼坠落的塑钢窗户,坠地后反弹将史凤霞砸伤,伤势严重,被救小孩只受点小擦伤,躲过此劫。 ■获救小孩 家长提水果看望恩人 明知玻璃坠落有生命危险,为何还要挺身而出救人。史凤霞提到了 本能 一词: 这可能就是做母亲的本能吧,我当时脑子一片空白,只希望这孩子别出事 。 对于获救的母女俩,史凤霞已没什么印象, 那名小孩看样子只有一岁多,她妈妈看起来很年轻 。 史凤霞从事发现场被送往医院后,这对母女俩一直守在手术室外,直至手术结束。之后,史凤霞再也没见过这对母女俩。 在事发第二天,获救小孩的父亲刘先生提着两袋水果来医院看望 救命恩人 。 史凤霞说,刘先生不是很会表达,感激的话并没有多说,但看得出来很实在。 二人聊了一会儿,史凤霞得知刘先生小两口在北京打工,生活也很艰难,事发当天也正好是带孩子到医院看病。 此后,史凤霞跟刘先生一家再未见过面,她也没留刘先生的手机号。在后来到处借债看病时,史凤霞也从未想过去找刘先生。 我当时救她们母女俩,并不是要图什么回报。谁会在见义勇为时,先问对方有没有钱。 史凤霞说,如果在当初救人时,她还考虑自己会不会受伤、被救者能不能给些回报,窗户早就砸下来了。 史凤霞说,至少两条人命没有在她眼前消失,否则她肯定会经常做恶梦。 ■三次手术 仍疼痛缠身 事发当天,家住廊坊的姐姐陪着史凤霞一起到医院看病。在亲眼目睹了史凤霞因救人被窗户 砸倒 在地之后,姐姐吓得瘫坐在地上。 史凤霞的姐姐回过神来之后,立即打电话报警,并把史凤霞送往人民医院救治,并让子女火速筹了6万元来医院交押金。 因史凤霞右胳膊开放性骨折,当晚医院就为她实施了第一次手术。 在伤情稳定之后,躺在病床上的史凤霞开始为高昂的手术费发愁,一位病友提醒她 你这属于见义勇为呀,可以找民政局解决困难 。 出院后,史凤霞找到西城区民政局,顺利地办下了 见义勇为 证书,后来还通过残联办下了《残疾人证》,证书上注明史凤霞的肢体残疾等级为三级。 史凤霞在首次手术之后,右胳膊和左胳膊陆续出现持续性疼痛,经医院检查,发现是 肌腱断裂 ,还需要动手术。 2010年8月,在西城区民政局的捐助下,史凤霞到人民医院进行了第二次手术。 今年春节前,史凤霞在人民医院准备接受第三次手术,原定在今年1月21日进行的手术,却发生了变故。西城区民政局优抚科的工作人员给史凤霞打来电话,告知由于费用还未申请下来,已经通知医院暂缓手术。 民政部门要是不帮我掏手术费,我个人根本掏不起。 长期饱受病痛折磨的史凤霞,在病房里大哭起来,惊动了病房的护士和医生,赶紧过来劝她。 无助的史凤霞给市长热线打电话寻求帮助,终于在几天之后,史凤霞盼来了好消息,民政局通知医院为她实施了手术。 然而经过三次手术之后,史凤霞身上年疼痛仍未解除,医生说她是 局部复杂疼痛 ,建议她去做康复训练。 今年5月,史凤霞曾到一家医院进行康复训练治疗,但每天上千元的医疗费让史凤霞觉得费用太高,效果也不明显,十几天后她便出了院。 史凤霞说,虽然民政这次仍然帮她垫付了治疗费,但工作人员已给她下了 最后通牒 ,意思是不能再找民政局了。 ■救人之后 母亲反而要让儿子照顾 史凤霞的家庭原本就非常困难,是内蒙古锡林浩特的低保户。1993年,儿子亮亮出生才两个月,史凤霞的丈夫便因病去世,她独自抚养儿子至今,母子俩相依为命。 见义勇为受伤,这让史凤霞的生活 雪上加霜 ,一年来她已经借下外债近20万。 除了经济上的重压之外,史凤霞由于上肢的伤病,让她失去了劳动能力,生活上反而需要17岁的儿子来照顾他。 在配合记者拍照时,小小的一本《见义勇为证书》,史凤霞需要用左手托着左才能举到胸前,显得很吃力。 现在我连豆腐都切不了,跟个废人似的,那个单位会用呢。 史凤霞说,以前她还能出去找零工挣些钱,现如今根本无法出去找工作,给儿子也做不了饭,只能让儿子住校天天吃食堂。 史凤霞一个人在家时,就吃最简单的饭菜,一天基本只吃一顿,亲朋好友知道她做饭不方便,隔三差五请她到家里 改善生活 ,但吃的次数多了,她越来越觉得不好意思, 这样显得太落魄了 。 我自己有手有脚,却做不了饭,这实在太痛苦了。 史凤霞说,不光做饭,洗衣服也得等到儿子周六放假回来洗。 提到儿子洗衣服,史凤霞落下了泪水,她说,儿子快上高三了,每周就半天假,却要回家洗衣服做饭,这让她心里非常愧疚, 这么大的孩子正是享受母爱的时候,我却没法儿给他 。 穿脱衣服对史凤霞来说,也已经变成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史凤霞说,她现在已经习惯了穿着衣服睡觉。 记者问如何看待母亲的见义勇为行为时,亮亮说: 见义勇为本身没错,但当时那种情况太危险了。
史凤霞说,儿子亮亮有一次很严肃地跟她说 妈妈我要跟你谈一下,我就您这么一个亲人,这次救人你考虑过后果吗?如果您没了我怎么办?
儿子的这个问题让史凤霞一时无言以对,最后她对儿子说: 如果你面临危险的时候,是不是特别希望有人来救你 。 ■儿子病倒 让家庭陷入困境 不久前,在一位热心律师的帮助下,史凤霞将 肇事窗户 的房主和住户告上法院,法院一审判令房主和住户向她赔偿残疾赔偿金等12万余元,但想拿到这笔赔偿款还需要漫长的等待。 此案主审法官李霞告诉记者,这个案子判决之后,住户没有上诉,但户主因为在国外而且联系不上,法院只能进行公告,公告期为6个月,如果6个月之后房主仍未上诉,判决就自动生效,史凤霞可以向法院申请强执。 史凤霞说,就在她打官司期间,儿子亮亮突然病倒了,因为眼压太高导致视力模糊,医生说有失明危险。 儿子是我的全部希望,能借来的钱只能先给儿子看病,我的病不敢看了。 史凤霞说,她其实是个很要强的女人,如果不是为了儿子,她并不愿跟记者 张扬 讲述自己的窘境。 上周史凤霞带儿子来北京检查,又查亮亮患有肾结石,史凤霞忧虑地说: 一年来我已经借下外债近20万,今后的生活不知该怎么办?
采访最后,记者问如果今后遇到类似情形,是否还能挺身救人,史凤霞露出尴尬了一笑: 救不救人是本能反应,但你看我现在的身手,还救得了别人吗?
■民政部门:一直在救助她 就史凤霞面临的困境,西城区民政局优抚科的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史凤霞在因见义勇为受伤后,民政局已经尽可能帮助她支付了医疗费,对史凤霞的困难也一直在救助。 关于医院对史凤霞做第三次手术时发生的 插曲 ,工作人员表示是由于史凤霞此次手术事先没跟民政局打招呼,直接去医院,等要做手术才通知民政局,而民政局的见义勇为救助奖金的申请需要一定程序。 对于史凤霞孩子的治疗费,该工作人员表示史凤霞应在当地向有关部门申请救助。 ■律师说法:社会需要 保护 英雄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唐红新律师表示,根据《北京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对见义勇为者在医疗救助、经济补偿、就业创业等各个方面做出了相应的规定。 像史凤霞这样没有工作单位的,因见义勇为负伤的费用从见义勇为基金中中暂付。等史凤霞恢复了一定劳动能力之后,可通过残联、民政等部门帮助解决就业问题。此外,史凤霞也可向慈善机构申请救助。 唐律师说,社会需要英雄,但见义勇为之后的风险和责任不能由英雄一人来承担,如何更好地保护英雄需要我们全社会的努力。
■链接:杭州 最美妈妈 吴菊萍 日下午1点半左右,杭州一处住宅小区内,一名两岁女孩突然从10楼高空坠落,刚好路过的吴菊萍毫不犹豫冲过去,徒手抱接了一下女孩,小女孩得救。 31岁的吴菊萍因这次见义勇为在网上被迅速传播,被网友称为 最美妈妈 。 对于此次救人,她说, 这是本能,是一个母亲应该做的事情。
之后,杭州市授予其 见义勇为积极分子 ,并在全城掀起学习 最美妈妈 的热潮。7月26日,吴菊萍被全国妇联授予 全国三八红旗手 荣誉称号。 吴菊萍所在的阿里巴巴公司向她奖励了20万元 感动阿里奖 ,在吴菊萍看病和身体恢复期间,公司给予带薪假期。 吴菊萍目前仍在住院治疗,能下床活动,医院已决定免除其治疗费。 文/ 记者李奎 实习生 张杰此页面是否是列表页或首页?未找到合适正文内容。,个人描述 李奎,京城《法制晚报》记者、编辑,欢迎提供新闻线索。微博:/likui8
1998年《羊城体育》一篇《 首尾 之战场外音》的报道,曝出当时的金哨陆俊受贿20万的内幕,陆俊为此提起名誉权诉讼并获得胜诉。 2010年,当年的金哨果然因涉嫌受贿而摇身变成 黑哨 ,那么13年前的这桩名誉权旧案能否翻案。 记者为此采访了知名法学专家,专家分析认为, 这桩媒体 冤案 不仅可翻案,而且还可反过来起诉陆俊当年提起的名誉权诉讼属于 恶意诉讼 。 ■旧案 揭露金哨吹 黑哨 媒体被判赔十余万 日,当时的甲A联赛第一轮,广州松日主场迎战大连万达,双方踢了85分钟,比分依然是0比0。 比赛最后阶段,当值主裁判陆俊判给万达一粒点球,万达球员小王涛罚进,帮助球队在客场全取3分。 日,《羊城体育》刊登了署名 肖晓 的文章《 首尾 之战场外音》,称该场比赛那粒决定胜负的点球是误判,松日俱乐部副总经理利彪更是将矛头指向三届金哨奖陆俊,揭露陆俊收了万达20万元。 随后,陆俊将《羊城体育》告上法庭,索要的精神损失费为100万元。后经北京市海淀法院审理,判决《羊城体育》报社刊登致歉声明,赔偿陆俊精神损失费、经济损失十余万元。《羊城体育》上诉后,北京一中院维持原判。 ■新案 陆俊被控受贿81万 没有当年那笔账 今年12月21日,作为足坛打黑案中的一个举足轻重的人物,陆俊在辽宁丹东中院出庭受审。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陆俊的涉案场次一共有7场,涉及到4家俱乐部,分别是辽足、沈阳华晨金客、山东鲁能和上海申花。 而涉及的比赛分别是1999年到2003年的联赛和足协杯,其中包括山东鲁能对阵四川冠城、山东鲁能对阵八一振邦、沈阳华晨金客对阵深圳、天津泰达对阵广州松日、上海申花对阵上海国际及足协杯大连万达对阵上海申花。 据检方查明,陆俊涉嫌收受贿赂81万元,但是在这其中,并不包括广州松日与大连万达那场比赛。 ■专家分析 黑哨属实 媒体翻盘官司有的打 对于媒体与陆俊的这场侵权战,国内知名侵权责任法专家、中国人民大学杨立新教授认为,《羊城体育》13年前被认定构成名誉侵权,如今可以 翻盘 。 虽然,当年《羊城体育》所写的广州松日与大连万达的比赛黑幕,并没有进入到如今公诉机关对陆俊的指控内容中,但媒体称 陆俊是黑哨 的事实,并没有冤枉他。 法院认定名誉侵权,一般依据三个要素:一是捏造事实,二是将捏造的事实公开传播,三是对当事人造成了损害后果,导致其社会评价降低。 杨教授认为,虽然广州松日的那场比赛并不在指控的事实中,但是,从目前的情况看,陆俊吹黑哨的事实是存在的,而且有确切的消息来源(即记者对广州松日队副总经理的电话采访录音),并非凭空捏造,因此不能认定《羊城体育》构成名誉侵权。 ■翻案途径 媒体可提请抗诉或者申诉 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13年前的名誉权案已由法院审理终结,而且也已生效。《羊城体育》该如何翻案?杨教授向记者表示,有两个途径可以走。 第一个途径就是 申诉 。 杨教授表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案件终审宣判后,如果一方当事人发现有新的证据,可以向法院申诉,由法院院长提交所在法院的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是否再审。 另一个途径就是 抗诉 ,即当事人可以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请,要求检察机关对法院已作出的判决提出抗诉。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无论是 申诉 或是 抗诉 ,均没有时效限制。因此该案虽然过去13年,《羊城体育》仍有权启动翻案程序。 ■反算旧账 媒体可起诉陆俊 恶意诉讼讨赔偿 杨立新教授还表示,一旦当初《羊城体育》被认定侵害陆俊名誉权的判决被推翻,《羊城体育》还可以反过来起诉陆俊,状告陆俊当年所提起的侵权官司属于恶意诉讼,要求陆俊赔偿相关的损失。 不过,从目前情况看,根据我国 先刑后民 的原则,涉嫌巨额受贿的陆俊需要先依据我国刑法规定接受刑事审理和宣判,然后才能参与到民事方面的案件审理。 文/记者 王巍 编辑 李奎个人描述 李奎,京城《法制晚报》记者、编辑,欢迎提供新闻线索。微博:/likui8
黑幼儿园校车超速撞上工地围挡,支撑围挡钢管当场刺死幼儿园园长刘某,5岁男童史浩博受伤后也抢救无效死亡。史浩博后将校车车主以及所挂靠的公司告上法院,索赔70余元。 今天上午,北京市门头沟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校车车主王某赔偿史浩博父母63万余元,王某所挂靠的某汽车租赁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宣判现场:死亡儿童父亲法庭上发呆 幼儿园校车怎么能能请一个有吸毒史的人开车呢! 宣判前,小浩博的父亲史先生有些气愤地对记者说,如果校车车主或所挂靠的汽车租赁公司对雇佣的司机严格一些,细致一些,也许就能避免这起悲剧。 在此前的庭审中,车主王某和汽车租赁公司相互推责,都认为自己不应赔偿死者父母的损失。汽车租赁公司称表示,涉案车辆的实际车主为王某,王某只是将车挂靠在公司而已,肇事司机尤某也是王某自己招聘的,尤某的工资和业务管理都是王某来安排,因此根据法律规定,租车公司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而王某则表示,尤某虽然是王某从网上招聘的,但王某是汽车租赁公司的业务经理,这种招聘属于职务行为,事故赔偿责任应当由公司来承担,王某不应承担连带责任。 小浩博的父母于上午9时来到法庭,作为被告的王某并未出庭,法院随后进行了缺席判决。 在法官宣读判决书时,史先生一直呆呆地望着被告席,他的妻子则在一旁抽泣。 法官认为,根据相关法律,雇员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尤某为王某的雇员,其驾车从事雇佣活动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史浩博死亡,王某应当承担此次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 而被告汽车租赁公司作为事故车辆的登记车主,与王某是挂靠关系,现王某雇佣的人员驾驶该车发生交通事故,汽车租赁公司应对受害人家属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据此,法院判决王某赔偿小浩博父母死亡赔偿金、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等共计63.68万元,其中精神损失费5万元。 判决后,当法官询问小浩博的父母是否上诉时,史先生沉默了许久,最后从原告席上站了起来,坚定地说出两个字: 上诉!
■案件回放:司机超速行驶致两死三伤 日,一辆从丰台青塔开往门头沟永定镇的幼儿园校车上,司机尤某运送了81人(超载31人),其中包括腾龙双语幼儿园园长1人、老师4人及76名儿童。 客车行驶至门头沟区108国道时,尤某无视限速60公里/小时的警示,将车提速至98公里/小时。 看到前面有红绿灯,尤某踩了刹车,然而客车突然失控撞向马路右侧的施工围挡。支撑围挡的钢管刺穿园长身体,再穿过座椅靠背,插进后座5岁男童史浩博的下巴。史浩博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另有三名儿童受伤。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尤某负事故全部责任,肇事司机尤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幼儿园被查封。 据悉,在案发前,原本在青塔西里5号院1号楼办公的腾龙双语幼儿园因被查封,为了继续营业,园方安排校车每天超载运送200多名幼童到门头沟园区上课,从此埋下了安全隐患。 今年7月13日,门头沟法院对尤某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尤某在法庭上对自己的行为进行了忏悔,他回忆说: 当时我就想早点到校 方向盘掰大了,撵上了一块石头,车就失控了,撞在了围栏上。
最终,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6个月。除了本案中死亡儿童小浩博的父母提出了索赔诉讼外,死亡幼儿园园长刘某的家属也向法院提出诉讼。不久前,门头沟法院作出判决王某赔偿刘某家属各项损失64万余元,汽车租赁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延伸采访: 政协委员:应提高校车驾驶员准入制度 根据尤某案起诉书显示,现年34岁的他竟然有近10年的吸毒史,曾在2002年、2004年、2007年和2010年因吸毒和贩毒4次被治安拘留、劳教和判刑。 尤毅在受审时曾表示,他是2011年春节之后,通过网上招聘,去给北京腾龙双语幼儿园开校车的,上岗之前他没有经过任何培训。 校车应该交给最放心的司机来开,应从立法的角度提高校车驾驶员的准入制度。 一直对幼儿园校车问题非常关注的北京市政协委员赵小鲁向记者表示,本案中,肇事司机尤某有着长达10年的吸毒史,长期吸毒会使得人的神经系统受损,而且使人的控制力和注意力下降,校车根本不能交给这样的司机来开。 赵小鲁委员认为,应当从驾驶员的驾龄、驾驶记录是否良好、有无前科等方面考核校车司机。当然也需要提高校车司机的待遇,以吸引优秀的人才原意加入到校车驾驶员队伍中。 真正让校车变得安全起来,需要有立法保障。 赵小鲁表示,目前全国校车事故屡屡发生,说明我们对孩子的关爱远远不够,我们应当尽快加快立法,如统一校车安全标准;加大对校车的专项财政投入力度,以及加大对校车交通安全的综合保障措施。 ■立法背景: 把校车安全问题真正纳入法制的轨道。这样才能引起人们的重视,并且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温家宝总理在11月27日召开的第五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上针对校车安全问题表示, 我要求法制办在一个月内制订出《校车安全条例》 。
12月11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很快公布《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向全社会征求民意,公众如有修改意见,可在明年1月11日前进行反馈。
该《征求意见稿》第22条特别对校车司机作出如下规定: 申请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资格3年以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二)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 (三)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责任事故; (四)无饮酒或者醉酒后驾驶记录,最近1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五)无犯罪记录,无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受到拘留处罚的记录; (六)身体健康,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病史。 文/ 法制晚报记者李奎 实习生 王晓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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