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正常情况下1天才送冰冻尸检时间怎么算!还是七天死亡游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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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叔侄奸杀案是怎么炼成的?
本文章为萨沙原创,如果转载请务必注明这是老萨疑案系列最后几篇了,其实这个疑案本身并不能算什么疑案,只是被有些人搞成了疑案,下面就听老萨来说。 叔侄奸杀案十年前,38岁的张高平和27岁的张辉叔侄两人合伙做运输生意。张高平已经快40岁了,之前接过一次婚,因为感情不合离婚,1年前刚刚再婚。他以卡车运输为生,在当地也是小有名气。由于长途运输的司机都需要帮手,他找到了自己的大哥的儿子张辉。张辉27岁,性格比较强硬,倔强。安徽歙县当地民风剽悍,村民之间经常有打架斗殴事件发生。年轻时候,张辉曾经因为跟同村一个村民打架,导致村民受伤,张辉因此被法院判刑1年6个月。刑满释放以后,张辉发誓好好过日子,跟着叔叔张高平一起跑运输,并且跟一个女孩订了婚,准备马上就结婚。2003年5月18日的晚上,他们驾驶一辆皖J-11260解放牌货车(价值20万)从老家安徽歙县出发去上海送货。由于当地交通不算发达,很多农民大多搭老乡的车去大城市。有时候搭车的农民给包烟钱作为感谢,大部分则都是乡里乡亲的,一分钱不收。当时歙县跑个体运输的人并不多,张高平叔侄所在村子周围6个村,只有他们一辆崭新的解放牌卡车。张家叔侄因此在当地颇有些名气,搭车的人也自然就越来越多了。当天,经过一个熟人的介绍,同县的一名17岁小姑娘王冬搭乘他们的车去。由于都是老乡,又是一个没有收入的小姑娘,张家叔侄没好意思收她钱,无偿的把她带到杭州。张叔平事后回忆:王冬本来是到杭州西站,让她姐夫来接她,我们一般到上海,都走绕城高速,是不会到西站的。但看她就是一个小女孩,我不放心,我就叫我侄子把她送到杭州西站,结果到了杭州西站,他姐夫有事没来接她,又叫她自己再打车到前家三桥一个某某地方,再与他联系。我们看都是老乡,为了给女孩节省的士费,好心把她送到了离钱江三桥更近的艮秋立交桥。当时我们急着送货,只好带着她吃了一个饭,然后开车到那个艮秋立交桥让她下车了,我们随后就到上海运货去了。 不放心的叔侄给小女孩王东留下了三个电话号码,随后二人沿沪杭高速继续前行,于凌晨5时许到达上海的送货地点。 卸货之后,又满载货物回到歙县。张高平最后看见的王冬,是一个站在路边等出租车的身影。她搭上了谁的车,没人知道。张高平叔侄后来10年内,都对当时的行为表示出一定程度内疚。他们如果不是因为怕送货迟到被罚款,应该看到王冬上了出租车,再记下车号再走。但这一切,最终都无法挽回了。 让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的是,王冬的尸体却在次日上午10点被人发现。一个路过的老人在杭州市西湖区留泗路边的水的一个水沟里,发现全身赤裸且仰卧着的女孩尸体。杭州警方立即赶到现场,对女孩进行尸检。法医鉴定发现,死者头颈部反套黑色无袖背心,下身赤裸,仰卧在水沟内。死者的处女膜有新鲜破裂的情况,怀疑被强奸致死。根据王冬当晚一点半拨出的最后一个电话,以及张高平叔侄开车送女孩的事实,叔侄两人瞬间被锁定为最大的犯罪嫌疑人。5月23日,叔侄两人当时刚刚运完货回到老家,立即被警方抓捕,随后经过7天7夜的突袭审讯,两人交代在卡车上合谋强奸王冬,并且导致其死亡,随后就地抛尸的事实。没有证据的定罪 当时警方认为张高平叔侄强奸杀人抛尸,并没有任何直接的证据。受害人留下的衣物,行李,尸体上,没有张家叔侄的指纹,受害人阴道中甚至没有检查到精斑存在(可能是因为尸体被仍在水沟里面)。案发以后,张家叔侄的卡车被仔细的检查了数遍,但没有发现任何强奸搏斗的痕迹。没有精液,没有体液,没有毛发,甚至连任何搏斗痕迹也没有。当时警方之所以认定张家叔侄杀人,主要依靠以下三个证据:1.张家叔侄有作案时间。张家叔侄被捕以后,一再表明自己没有作案时间。王冬最后打过的一个电话是凌晨1点30,张家叔侄表示1点50王冬下车,他们随后上了沪杭高速赶往上海,在5点到达上海的时候有很多人作证。张家叔侄表示,他们王冬凌晨1点30还活着,随后几小时后才遇害。警察可以根据他们当时的车速计算出来事实真相,也就是王冬遇害时,他们当时开车在上海附近,根本没有作案的时间。对于这一点,警方认为张家叔侄到达上海时间较晚,还是有作案时间的。据说警方还用卡车从案发地点开往上海做了测试,以证明张家叔侄到达上海较迟。但张家叔侄的律师在庭审当场表示,张的卡车因为为了多赚钱,严重超载,这也是运输行业的惯例。超载的卡车,相当于普通人挑200斤的重担,所以车速很慢。警方计算卡车到达上海时间,显然不能以空车来算,应该以超载车来计算。遗憾的是,警方对此不予考虑。当时张家叔侄和他们的律师一再要求调去杭州到上海的沿途监控,尤其是离开杭州,进出收费站的监控,来证明张高平他们的清白。这是因为虽然车子严重超载,但从案发地点到离开杭州收费站的距离很近,所以他们到收费站是很早的,这足可以证明他们没有行凶时间。不过,最终这个要求居然没有被采纳。9年后,为他们翻案的李华律师才知道当年警方曾去调阅监控录像,但因为部分监控损坏和夜晚光线问题未能明确卡车离开杭州前往上海的准确时间。李华律师认为,警方在收集这一关键性证据时“没有穷尽所有的手段”,因为杭州到上海一线监控众多,如果有心想查证,也不过是多费一些时间,技术完全可以做到。而且律师后来前往沪杭高速路出口调阅沿途的监控录像时,由于超出保留期限,录像早已被销毁。 2.同张高平关在一起的一个犯人袁连芳表示,他在牢里面听到张辉和张高平承认杀人,并且还主动写下了认罪书,认罪书里面有案件很多细节。 这份认罪书,足可以证明张高平承认自己有罪,而且并不是警方刑讯逼供的,从而从侧面证明张家叔侄奸杀王冬的事实。 让所有人没有想到的是,2008年3月,被控犯下灭门血案的河南农民马廷新被无罪释放。马廷新被释放后表示,他之所以被定罪,是因为同监舍的牢头袁连芳对其殴打强迫所致。而这个袁连芳,就是张高平案件里面,所谓帮助张写认罪书的那个袁连芳。 张高平回忆当时的情况:刚入狱时,袁连芳就可以从头到尾复述自己的“案情”,并且写下了一份态度书,吓唬叔侄俩抄写。现在回忆起袁连芳让他抄的东西,张高平仍然感叹:当时我关在袁连芳那个号里的时候,我去的时候它里面有三个人,我去是第四个,我一进去我就跟袁连芳说了,我这个案子我没有做,然后他就跟我说,这个事情你不用跟我说,从头到尾我都知道你是怎么个作案的经过,抛尸抛在哪里他都知道,从头到尾给我讲了,讲过以后嘛,他要我,他说我到时候帮你写一份,你抄 一下,叫我抄,我不抄他就要打我,蹲到厕所里去,蹲马步,打我。袁连芳这个已经在牢狱之中的犯人,却绘声绘色地教导叔侄两名当事人,忏悔他们在驾驶室里“一个强奸,一个帮忙按腿”的“犯罪事实”。对于为什么要写这份东西,张高平回忆:一进去牢头袁连芳就打我,嫌我破坏了他吃饭的心情,还给我立规矩,说老大上厕所,我都要面壁跪下,每天早上让我朝东南方向拜菩萨。张辉的回忆也是这样,他也被袁连芳毒打!当时采访他的主持人问:为什么你不寻求帮助?张辉:没人帮助我啊那时候,跟看守所民警反映过,他们都不理我,没人帮我,因为我只关在一个笼子里,包括他们在内就四个人,一直被他们打得,喊都没人知道那种。主持人:那时候你有可能不去写这个认罪书吗?张辉:我也想过不写啊,但我那种情况下,我没办法。主持人:怎么就没办法?张辉:因为他们这种人根本就是不讲道理啊,直接打你。你不同意,能活活打死你! 张高平说:袁连芳肯定不是一般牢头,我进看守所第一天,他就知道我的案情,知道的比我还清楚。在被提审六七次之后,牢头袁连芳逼迫张高平抄写了一份认罪材料,材料竟包括张氏叔侄强奸致人死亡的过程和细节。到底叔叔张高平社会经验比较丰富,为了留下被逼认罪的证据,张高平把牢头写好的稿子撕下了一页藏了起来,不想后来被“公安厅来的大官”骗走后,又遭牢头一顿毒打。张高平回忆,袁连芳指挥两个下属犯人把他拖到厕所,用力踢他下身,险些将他踢死。 那一次被打得遍体鳞伤、血流满地后,牢头并未罢手,命令他在没有蚊子的监房里打死50只蚊子才能睡觉,而当时看守所里面连一只蚊子都难找,到哪里去找50只蚊子呢。 最终就是,张家叔侄再被袁连芳和他的两个下属犯人多次殴打后,被迫抄写了这份认罪书。
3.张家叔侄的认罪口供张家叔侄被捕七天后,先后作出杀人强奸的认罪。张高平说是侄子张辉强奸,自己按着腿帮忙,最后是侄子掐死了那个女孩,他帮忙抛尸。 张辉承认是自己强奸杀人,叔叔在傍边协助强奸杀人,并且参与抛尸,然后两人一起开车逃走。事后,主持人采访张高平的时候问:你承认强奸杀人,是要被枪毙的啊!你为什么承认? 张高平说:他们搞了我七天七夜,我实在受不了啦,只好认罪。但是七天七夜还不是像我跟你,坐在这里跟你谈,我要站在这里站七天七夜,也不给我吃,七天一共吃了有半盒盒饭吧大概。主要是怕我饿死,给我吃警察吃剩的饭。那七天七夜,不是像这样光站在那里,他还要搞你啊,他还折磨你啊,不是说光不给你睡觉,他还要叫你蹲马步啊,手像这样子,背后铐起来,我实在受不了了嘛,我就说我杀人了嘛,他就问我,你怎么样把她搞死的,我就乱说嘛,我说用榔头,用扳手把她砸死的,他问我尸体运到哪里去了,我被他搞糊涂了。 张高平又说:在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分局刑侦大队,警察在我的鼻孔和嘴里插满万宝路香烟,命令我不许用手,要让香烟自己灭掉,如果烟灰不一样齐都要打我,我受不了不抽了,他们干脆把我按在地上,脚朝天,把嘴巴封住,把矿泉水灌到鼻子里去。  侄子张辉比较年轻,虽然有过一次入狱经历,却不耐打。相比叔叔坚持了七天才“认罪”,他仅仅坚持了五天。他说:五天五夜都是把手铐起来,这样站着,(还)跪皮鞋底。在不让吃和睡的情况下,警方让我们猜“作案”的细节,“穿什么衣服,猜不对,打,打巴掌”。他们太狠了,打的我大小便失禁,都不给我换衣服,就这样穿了五天。到看守所的时候,狱警都看不下去了,给我打了一桶水,松了我的铐子,让我到看守所的院子里面自己洗一洗。张辉补充说:这种打法,就是江姐来也受不了,也得老老实实的“认罪”。 显然,除了口供以外,此案根本没有任何证据,唯一可以算作证据的,就是牢头袁连芳的证词和他让张家叔侄“自愿”写的认罪书。--------------------------十年牢狱生涯让张高平从一个30多岁的壮年人成为一个40多岁的秃顶老年人。疑点重重 这个案子,即使在当时,也有很多疑点。除了没有直接的证据以外,一些疑点是显而易见的。首先,叔侄两人所谓“认罪口供”差别非常大!他们的律师阮方民指出:两人关于前往作案现场的行车路线说法不一;关于作案现场的车辆行驶停放情况不一。如张辉供称到达现场是先将卡车掉头,然后实施了强奸行为;张高平却说是在作案后将车掉头再抛尸;抛尸的细节叙述也不一致。侄子说是叔叔从车上递下来的尸体,他一人扛着扔进了水沟;叔叔却说,是侄子抬上身,他抬脚,一起将尸体抛至水沟。甚至连强奸到底发生在货车座位的前排还是后排都对不上!律师阮方民认为,两人既然已经认罪,供述出来的基本事实上,不可能在有着如此重大的偏差。 其次,作案时间及作案路线上也存在疑点。按照超载货车的行驶速度,张家叔侄根本没有作案时间。而王冬根据死后验尸的胃内消化物程度可以判定,她的死亡时间可能是凌晨2点到3点。但由于尸体被水长期侵泡,也可能死亡时间是在3点以后,甚至5点。而5点张家叔侄已经到达了上海,并且开始卸货。至于张家叔侄供认的逃跑路线上,也不符合基本常识。如果张辉当晚要预谋强奸这个女孩,为什么要往他从未走过的留泗路这条小路上开?这么窄的路,普通小车都不容易调头,更不要说严重超载的大卡车。万一大车掉不过头来,他如何逃跑?难道弃车逃走?犯罪分子一旦作案以后,都会选择一个自己最熟悉的路线逃走,绝对不可能选一条自己从没有走过的路。 再次,王冬是熟人介绍搭车,晚上又用张高平的手机打电话,如果奸杀他岂不是摆明了是自己干的。公路附近的搭车奸杀案,多是受害女性搭陌生人的车,然后被强奸或者劫财杀死后抛尸。因为陌生人跟搭车女性素不相识,所以很难破案,凶手不怕被追查。但这个案件,王冬是熟人介绍搭车,又用张高平的手机打给姐夫,显然,如果此时王冬遇害,张高平叔侄就是第一被怀疑的对象。有人会这么蠢,冒着这么大的风险杀人强奸吗?而且如果说张辉是年轻人,因为一时冲动而强奸。车上叔叔张高平已经年近四十岁,有老婆孩子,年轻的老婆还刚刚怀孕4个月(老婆当时24岁),还刚刚买了20万的卡车跑运输生意。张有可能冒着被枪毙的重罪,帮助侄子按住女孩的腿,而协助强奸杀人吗?这显然是说不通的! 最后,最关键的在于DNA证据张家叔侄本来对律师说,让警方提供DNA证据。既然是强奸,肯定是有DNA证据的。张家叔侄对此非常有信心,张高平直接说:手都没碰过王冬一下,绝对不会有他们叔侄的DNA物证。死者阴道中,并没有DNA证据,这也许是水沟中长期侵泡导致。不过,这并不是说死者身上没有DNA证据。被害人王冬的指甲末端鉴定出了一名男性的DNA。警方立即进行对比,却发现这份DNA与张高平叔侄两人无关,而是另外一个男人。大家都知道,强奸案件中的女性一般都会抵抗。女性抵抗时候,不可避免会用指甲抓挠凶手,指甲里面就会留下凶手的皮屑和部分组织,这是水也冲不掉的。也就是说,强奸王冬致死的可能还有第三个犯罪嫌疑人。 但奇怪的事情来了,张氏叔侄是两人开车搭载王冬去杭州,哪里来的第三个人呢?这个人又怎么会同张氏叔侄一起奸杀,并且只有他的DNA证据留下来呢?如果是四人一同乘车,沿途无数录像都可以看到这个人,至少能看到是四个人。如果这个人是路途中上车,那么张氏叔侄能够同一个陌生人联手杀死同乡女孩吗?没有这种道理!显然,这说明,就算确定张家叔侄就是凶手,要定案,至少也要找到这第三个人才行。因为这第三个人很重要,即使就是张家叔侄强奸杀人,这个人至少也是一个从犯或者帮凶,也是应该抓捕的。没想到的是,这个DNA证据,被警方“忽视”了,同时他被被二审法院莫名其妙地认定“与案件并无关联”,被尘封在档案中。这个神秘的第三人,根本没有被重视过。这显然是违反常规的!
2004年4月21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2003年5月19日凌晨1时许,张辉将卡车开至杭州汽车西站后,见无人来接女孩,遂起歹念,与张高平合谋在驾驶室内对女孩实施强奸,张高平帮助按住了女孩的腿,最终,女孩因张辉用手掐住其脖颈,导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最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主犯张辉死刑,从犯张高平无期徒刑。张家叔侄当庭表示上诉,并且亮出身上累累伤痕,表示受到残酷的刑讯逼供,但法院没有予以采信。 主持人:当你拿到一审判决书的时候,那时候你绝望了吗?张高平:一审判决书我没有绝望,我不是跟你说我生气。主持人:你气什么?张高平:我气这个判决不公正嘛,这么简单的案子,你还这样子判我们。一个DNA不是我们,再我们没有作案时间,有罪供述这个东西是牢头写出来逼我抄的。而且为什么没派人去查高速上的监控录像,你只要回答出来一项,判我死刑我不喊冤枉,我认了! 主持人:但是当你看到一审判决书,你是死刑的时候,你是什么感觉?张辉:那时候我脑子里一片空白啊,我想他们都没有什么证据,他就判我死刑,我想这就是口供,人家逼我的,刑讯逼供的,我在庭上喊冤枉嘛,哭着喊冤嘛,但是他们没有理我。主持人:那时候你心里在想什么?张辉:我那时候心里在想,法律这么不公正!最起码要有直接的证据嘛,能定我们罪嘛。说我强奸杀人,别说强奸,我就是有强奸的念头,就可以立即枪毙我。
半年后,2004年10月19日,浙江省高院认为此案缺乏证据,仅仅依靠犯罪嫌疑人的口供定案,是比较草率的。最终,高院收回死刑判决,终审改判张辉死缓、张高平有期徒刑15年。当时判决书一笔带过:鉴于本案的具体情况,张辉尚不属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罪犯。 张辉没有被处以极刑,也为后来的翻案留下了一丝机会。如果当年高院坚持要枪毙,到了今天张高平被无罪释放的时候,张辉已经被枪决10年时间了。 主持人:当二审你看到,你的这个刑期改成死缓的时候,你怎么想?张辉:最起码我保了一条命,我还有机会去申诉,如果真正把我打掉了,把我枪毙了,可能我这一辈子也就是冤死了。相比张辉侥幸逃脱一死的兴奋不同,年纪更大一些张高平当晚痛哭流涕:人家(一般死刑犯)死刑改为死缓,无期改为十五年,高兴得来不及了,我哭得爬不起来了。连隔壁号房的犯人都说,这个人恐怕真的是冤枉的,哭得这么伤心。主持人:那时候你心里在想什么?张高平:我就知道我要坐牢了,想要翻案没这么简单了。 二审判决之后,张高平叔侄两人进入了浙江省属地的监狱服刑,2005年,张高平从浙江调到新疆石河子监狱服刑,三年后,张辉从浙江调到新疆库尔勒监狱服刑。在狱中,两人始终没有放弃对案件的申诉。 他的家人们也没有放弃为亲人伸冤,张高平的兄长、张辉的父亲张高发也一直奔走在申诉路上,他每次去北京上访。由于经济拮据,他们只能睡5块钱一晚的床铺,而这些人基本也都是来上访的。张高发回忆当时的情况,尴尬的说:男的女的都睡在一个房间里,我都不好意思。张高发这一跑,就是整整10年时间。--------------------如果不是吴晶晶在短短1年后,同一个地方以同样的方式遇害,恐怕张家叔侄刺客还在坐牢。勾海峰杀人案 就在张高平叔侄服刑期间,几乎就在王冬遇害同一个地方,又一起恶性强奸杀人案发生了。1月8日晚上7时许,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大学生吴晶晶刚刚参加完学校的英语6级考试后,从位于城北舟山东路上的学校打电话给母亲,问夜班车始发的时间。她打算到欧尚超市前坐151路电车到杭州火车站,然后转乘其他公交车回远郊滨江区水电新村的家。  从城北到城南要一个多小时,途中还要过钱江三桥。母亲心疼女儿,让她打车回家。  “再说吧。”晶晶搁了电话。这是她与母亲说的最后一句话,自此失踪。  晚8时,晶晶未归,她的母亲有些不安,拨通了女儿的手机,却无人接听。  晚9时,还是没有女儿的消息,她的父母由烦躁变成了焦急。给在市区的外公外婆家打电话,听到否定的回答后,吴家上下坐不住了。家人连夜寻找,坐遍了每一辆晶晶可能坐过的公交车,还是没有消息。次日凌晨1点,又联系上了吴晶晶的班主任和同学一起寻找……  接下来,校园里、媒体上到处可见寻找晶晶的启事,邻居们帮忙在吴晶晶可能去的地方张贴寻人告示数千份。吴晶晶失踪的事情也惊动了媒体,杭州很多媒体发动市民帮助找人,一时间杭州到处都传的沸沸扬扬!在这期间,杭州警方在城市大学门口的一个垃圾箱中发现了,吴晶晶的红色背包、身份证、学生证等物品,由此警方怀疑吴已经遇害。根据市民提供的线索,当晚8点多,曾有一辆出租车在晶晶家小区门口停过。这个市民还回忆起部分车牌号码。经过排查,杭州警方在八天后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出租车司机勾海峰,并且在他的弟弟家搜出了吴晶晶的部分遗物。勾海峰也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8天后,杭州市公安局向媒体公布: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女生吴晶晶遇害,嫌凶是出租车司机,吉林人,35岁,勾海峰,已被警方抓获。  获知女儿遇害后,晶晶的爸爸再也撑不住了,顿时昏倒在地……吴晶晶爸爸刚从医院里回来,她妈妈又被送到附近的武警医院抢救。邻居们说,晶晶从小是由外公外婆带大的,两老都伤心得吐出了血。  警方公布的消息中没有提到勾海峰的职业,但在当晚的浙江电视台教育频道《走进今天》栏目和次日的《都市快报》、《青年时报》等平面媒体报道中,都出现了勾海峰是出租车司机这一细节,以及晶晶被抛尸的现场——下沙5号路延伸段边的一口灌满水的窨井中。  吴晶晶被发现是,全身赤裸,没有穿衣服,她在3米深的窨井里已整整躺了8天。她的衣服就扔在冰冷的身体上面,身体则泡在水里。显然,身上没有衣服,就很有可能被强奸。而一个年轻女孩被杀死,身上又没有什么很值钱的财物,显然被劫色的可能性很大。奇怪的是,杭州警方第一时间通过媒体宣布,吴晶晶没有被强奸,被杀只是因为乘车时候同司机有矛盾。出租车司机勾海峰这个畜生被抓以后,说出了他所谓的故事。8日那晚,晶晶搁下电话,乘上151路电车,坐到杭州火车站边佑圣观路花中城酒店门口,等606路到滨江的公交车,后来迟迟不见车来,晶晶即坐上了勾海峰的出租车。  而据勾海峰向警方交代:他载着晶晶开到滨江区水电新村小区门口,这里离晶晶家只有一步之遥。按计价牌,晶晶应付14元钱。晶晶说不可能,她每次从杭州火车站打车到滨江,都只花10元钱。  晶晶骂勾海峰绕路,两人起了争执。那天白天,勾海峰因春节回老家过年的事刚和老婆吵过架,心情恶劣。于是,他下车,一脚将坐在后座正欲拉门下车的晶晶踢回车内,晶晶负痛大骂,勾海峰遂掐住了晶晶的脖子,将其掐死。  惊慌的勾海峰将车开回晶晶学校附近,抛下她的背包,以迷惑警方,造出吴晶晶是在学校附近遇害的假象。接着,他又开到下沙一窨井旁抛尸。  为造成晶晶被强暴后杀害的假象,他脱光了晶晶衣服,将晶晶和衣服一起扔进约3米深的窨井。之后,他把晶晶的手提电脑及MP3送给了在杭打工的亲戚。 & &勾海峰在供述中,一再说明自己并不是预谋杀人,也不是劫色,就是因为一时冲动杀人。显然,勾海峰知道,冲动杀人一般不会被判处死刑,可能是死缓或者无期。尤其,媒体对此进行炒作,还出现了一些人同情勾海峰,认为吴晶晶对社会底层司机不尊重,导致被杀。但很快,有些人看出来蹊跷之处。首先,吴晶晶全身赤裸,虽然阴道也没有被验出有精斑,但不代表没有被强奸。因为她被扔进的窑洞也有水,经过8天浸泡,所有证据已经不存在了。吴晶晶随身只有一个皮包,一个MP3,一个笔记本电脑,一个廉价的三星手机。显然如果为了劫财,这点财物不足以杀人。至于说是一时冲动杀人。勾海峰作为一个身高一米八几的东北大汉,之前没有任何前科,年纪也不小了,有丰富的社会经验。如果仅仅是因为几句口角,完全可以把吴晶晶暴打一顿出气,难道身体瘦弱的吴晶晶有还手的余地。暴打一顿吴晶晶,勾海峰顶多也就是赔钱,最多拘留15天而已,为什么要杀人呢?而且,就算根据勾海峰自己的供述,吴晶晶也没有动手,而是他先动手,一脚将吴晶晶踢倒在车内。此时吴晶晶也没有还手,只是大骂。勾海峰上去就掐住吴晶晶的脖子,将其活活掐死。显然,作为一个走南闯北的出租车司机,就因为几句话杀人,不太可能。而劫财也不可能,那么最有可能的就是劫色,然后杀人灭口。 其次,勾海峰的杀人行为老练,不像是冲动犯罪。勾海峰杀完人以后,居然能够从容处理尸体,并且将她的部分行李丢弃在城市大学附近,制造假象,说明此人心理素质很好,而且有一定的经验。作为一个第一次杀人的人,在大路上杀完人以后,肯定早就吓得六神无主,第一时间逃走。但勾海峰并不是这样,他做的很从容,所有事情都是有条不紊,完全是预谋杀人的样子。最后,很奇怪的是,几乎在同一个地方,也就一年多前,女孩王冬被奸杀,而凶手很可能是一个出租车司机(王冬当时要打车)。这一点,为什么没有人怀疑。作为警方来说,他们的职业病就是怀疑,并案。这么明显的事情,连老百姓都有所猜测,警方为什么不考虑?而且,后来发现,王冬奸杀案和吴晶晶被杀案的办案民警都是同一批人,大队长都是所谓的女神探聂海芬。 而且警方还第一时间说明不是强奸杀人。 报纸中写道:这位办案民警说,因晶晶长得漂亮,再加上衣服被脱光这一细节,不少人怀疑嫌凶见色起杀心,现在,基本可以排除晶晶被强暴、毁容这一情节。从警20余年的杭州市公安局刑警张军说,因一点小事断送了生命的惨案,生活中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从杭州近几年所破的凶杀案情况来看,60%的凶案因纠纷所起,而其中又有60%,是因为一点点的小事而引发的。安全环境、安全系数某种程度上是由自己掌控的。 其实,勾海峰的结果也很奇怪。作为冲动杀人,理论上来说,如果不是后果特别严重,一般不会被判处死刑,但基本也是死缓之内。而且勾海峰的供述不可谓不用心,似乎自己就是一个倒霉蛋,因为吴晶晶对其辱骂,一时控制不住而杀人。勾海峰说道:我是夜班司机,工作压力本来就大,老上夜班,平时很少有机会照顾家庭。这段时间,我和我女朋友老吵架,家庭又不和。前段时间,又出了车祸,损失了2万多块钱,情绪很不好。勾海峰又说:当晚,我开车带着这个女孩,大概是7点30分左右,通过钱江三桥时,当时,桥上车子很多。在我的前方有一辆大车,当与这辆车平行时,这辆车突然打左转向我的车子撞过来。我本能地打了左转向。当时,我吓了一跳,哦!不,我和乘客都吓了一跳。她说我这样开车迟早要被撞死的。她嫌我服务态度不好。到了水电新村,我的计价器显示是14元,她说,平时她坐车是不需要这么多的。从清泰街到水电新村之间只有一个红绿灯,我的计价器是经过物价局核准的,不可能误差这么大。后来,她打不开车门,我下车替她拉开车门,站在车门旁边等她下车,她还在罗嗦。 但所谓冲动犯罪的勾海峰声泪俱下的表演,不但没有为他争取到被轻判,而反一反常态的被从重从严处决了。在案发3个月后,勾海峰,走完了一、二审及死刑复核程序,被执行枪决。显然,这个速度快的惊人。根据正常流程,至少应该需要半年以上到一年的时间。 似乎这两个案例单独来看,都没有什么太奇怪,奇怪的事情很快发生了。------------------------这个勾海峰不简单,他一口咬定自己是激情杀人,甚至在枪决前,他仍然说他之前没有犯过罪。而现在证明,他很可能就是杀死王冬的凶手,也就是说勾海峰谎话连篇。老萨估计,这个家伙身上肯定还有别的案子。两个案件的串联 当时在新疆服刑的张高平和张辉都在不停的申诉中。两人被判刑以后,张高平的妻子和他离了婚,打掉了已经怀孕五个多月的孩子,张辉已经订婚的女朋友和他分了手,张高平的哥哥张高发,也一直奔走在申诉上访的路上。张家背负了强奸杀人犯家庭的恶名,这在保守的农村是极为可怕的。张高平的两个女儿由此被小朋友整天讥笑,被迫提前辍学,只有初中文化程度。而她们去打工的时候,又被同事背后议论,被迫辞职,连续换了多个工作。由于父亲是强奸杀人犯,姐妹的恋爱婚姻都受到严重的影响。而张辉的奶奶也因此被气死!不过,这些都是后话了。就算在监狱中,花案(也就是强奸,猥亵案件)是最被犯人们瞧不起的,张家叔侄也在监狱中饱受同监犯人的排挤,欺辱,处境艰难。张辉比较年轻,他认为斗不过政府,被迫认命了。他做了所谓的两手准备,一是在监狱里面积极改造,希望早日减刑,但他也在不断申诉,争取洗去冤屈。至于年纪较大的张高平却无法咽下这口气,他说:我坚持伏法,但不认罪,也拒不减刑(监狱犯人的唯一目的就是争取减刑)。我没犯罪,我咋减刑,你要叫我写犯罪事实,不是说减刑就减了,还要叫你写犯罪事实,认罪悔过书,时不时地叫你写,发个东西要你写出作案的目的,作案的动机,时间地点。在众多罪犯中,张高平显得突兀,他不像其他人老实劳动改造,而是整天喊冤,不服管教,见到狱警和驻监检察官,也从不喊自己的囚号。他成了一个令监狱管理者头疼的对象。狱情通报会上,监狱方经常要研究他的问题。监狱管理者劝他遵守纪律,他仍然近乎偏执地坚持“伏法但不认罪,劳动拒不减刑”,他抛给监狱管理干部的一句话是:我不是犯人,我没犯罪,减什么刑?那些东西你咋写。
张高平在监狱中的日子不好过,一次,他无意中看到了吴晶晶遇害人的新闻。他立即发现吴也是在钱江三桥附近失踪,而凶手勾海峰是个出租车司机,顿时感到巨大的疑惑。张高平认为,当时他们跟王冬就是在钱江三桥附近分手,而王冬分手前正在打车。那么随后王冬遇害,期间并没有跟约好在某一个地点等待的姐夫联系。显然,最有可能的凶手,就是搭载王冬的出租车司机。而勾海峰就是一个司机,他虽然自称没有强奸吴晶晶,却因为事后证据缺失,并不能证明这一点。那么,显然勾海峰就是一个重大的嫌疑人。张高平在狱中看电视知悉此事,立即找狱警反映:该案凶手与王冬案的凶手很可能就是同一个人,自己是被冤枉的。当时张高平已经知道王冬指甲中,有另外一个人的DNA,他要求进行检测,但他的要求无人理睬,石沉大海。而凶手勾海峰则在案发后短短3个月,就被从速从严枪决了。由于张高平叔侄案件疑点众多,不仅让一些律师忍不住挺身而出,甚至感动了新疆监狱和司法系统的一些正义人士,他们利用内部渠道,在这10年内不断帮助张高平叔侄申诉。但是,这些申诉都没有回应,据说新疆司法界的法官们,为了张的问题还曾经跟杭州这边的同僚发生过激烈争吵。 就在这期间,又一件重大的事情发生了。2002年5月,河南鹤壁市发生一起灭门血案,河南省鹤壁市浚县黎阳镇东马庄村发生一起灭门血案,一村民及其两个幼年子女在家中被害,震惊全国。公安部派出专家组赴河南直接指导侦办,要求限期破案。 很快,公安机关依据所谓“国内权威测谎专家”的结论,将与死者同村的马廷新抓捕。在5年多的时间里,马廷新案经过多次无罪判决、抗诉和裁定,最终于2008年定案,马廷新无罪释放。  出狱之后的马廷新接受了《民主与法制》杂志的采访,他说出了在看守所逼迫自己写下认罪材料的牢头的名字——袁连芳,称自己是在警方的刑讯逼供和袁连芳的逼迫下,作了有罪供述,而且,其自首材料中的内容实际也是出自袁连芳的手笔。   张高平在报纸上读到这个消息,看到一个熟悉的名字:袁连芳。袁连芳因为此案中强迫马廷新写认罪书,臭名昭著。这件事,彻底震惊了监狱方面和律师,既然袁连芳已经被确认强迫犯人写认罪书,那么让张氏叔侄定罪的侧面唯一证据,袁连芳的口供和张氏叔侄的认罪书,就很有可能是假的。 2010年底,二张家属辗转找到成功作无罪辩护的马廷新的律师朱明勇,请其代理。朱明勇对此案也非常震惊,决定接下免费这个案件。朱律师认为,此案疑点太多:一、全案定罪仅有口供,而无任何物证,而两人供述的作案细节多处不同;二、两人若有歹意,何必等到被害人到了杭州联系其朋友后再强奸杀人?三、在中国的伦理道德规范中,亲叔侄一起作案强奸一名女性,不合情理;四、最为关键的是,受害人指甲里检出的DNA混合谱带根本就没有张辉、张高平的。朱律师接手这个案子,第一次去了浙江高院时就发现,张氏叔侄本人和家人之前长达七年的申诉,从未被登记过。朱律师认为阻力太大,将案件的内幕向舆论界公布。 2011年11月,北京著名律师张凯等人曾专程飞往新疆会见张高平,张高平也表达了自己的怀疑,并准确地提到了勾海峰的名字。他说自己还打电话给张高发,要他找律师看勾海峰有没有做DNA鉴定,这样可以比对王冬命案中提取的DNA成分。张凯和朱明勇都认为勾海峰确实有极大的嫌疑,希望警方能够检测DNA。同时,这两个律师也惊奇的发现,这两起案件的侦办单位,都是杭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六大队,甚至有两个警察,还同时参与了两起案件的侦办,他们是“女神探”聂海芬和骨干警员金浩东。2011年11月21日,上海的著名媒体《东方早报》以“一桩没有物证和人证的奸杀案”为题(浙江省没有能力管上海市的媒体),报道了张氏叔侄“奸杀”王冬案。同日,该报还刊出了“跨省作证的神秘囚犯”一文,质疑袁连芳的身份。鉴于舆论的巨大压力,在报道刊发翌日,杭州市公安局将受害人王冬8个指甲末端擦拭滤纸上分离出来的一名男性DNA分型,与犯罪分子的数据库进行比对。这也是王某遇害8年,吴晶晶遇害6年,勾海峰被枪决6年以后的事情了。结果让所有人震惊,王冬指甲里的DNA,与6年前已被执行死刑的勾海峰的DNA完全吻合。为确定该比对的准确性,杭州市公安局又立即将这一结果送到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再次鉴定,鉴定结果相同。  浙江省高院认为,上述鉴定意见具有科学依据,符合客观性的要求。结合此案现有的相关事实证据,不能排除勾海峰杀害王某的可能。 其实如果勾海峰没有被枪决,这个案件就很容易解决。勾海峰如何解释被害者王冬身上有他的DNA。但勾海峰一死,用老百姓的话来说,就是死无对证,一切也就无从查起了。 2013年3月26日,对于张氏叔侄强奸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再次宣判。法院认为:公安机关审讯张辉、张高平的笔录及相关证据证明,侦查人员在审讯过程 中存在对犯罪嫌疑人不在规定的羁押场所关押、审讯的情形。公安机关提供的张辉首次有罪供述的审讯录像不完整(被刑讯逼供部分录像被剪掉);张辉、张高平指认现场的录像镜头切换频繁,从 同监犯获取及印证原审被告人有罪供述等侦察成果和行为不规范、不合法。而原判决据以定案的主要证据即原告张辉、张高平的有罪供述、指认现场笔录等,不能作 为定案依据。本院认为,原一、二审判决认定被告人张辉张高平强奸并至被害人死亡的证据经查证不实,原判定罪、适用法律错误,以法应予改判纠正。原审被告人 张辉无罪,原审被告人张高平无罪。这个结果,似乎是宣布张家叔侄无罪,但其实只是说明他们犯罪的证据不足,不能证明他们就是凶手,却没有彻底认定他们不是杀人犯。而如果可以确认勾海峰就是杀害王冬的凶手,那么张家叔侄才算真的洗清罪名。-----------------------袁连芳,这个家伙一脸凶相,一看就不是好人。并不是疑案的疑案这两个案件的关键指出,其实并不在张氏叔侄,而是在另外的三个人。1.袁连芳到底是什么人可以看到,给叔侄定罪的唯一直接证据,就是袁连芳说他听到两人承认杀人,还帮助张家叔侄写了认罪书。事后张家叔侄都表示,这个认罪书是被袁连芳多次殴打,实在受不了的情况下被迫写成的。那么,这里就有个很奇怪的事情。袁连芳如果是一个普通的犯人,他听到了张家叔侄承认杀人,随后去举报,试图减刑,这倒也符合逻辑。但,袁连芳本人服刑记录很有问题,根据法律,他应该是在服刑。事实上,后来,根据杭州市检察院出具的材料,袁连芳于2001年5月因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判刑6年。但耐人寻味的是,任何稍有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宣判以后,刑期(只扣除在看守所关押时间以后)2年以上罪犯依法必须移送监狱服刑,不可能有任何例外。但被判刑6年,理应从看守所被送到监狱继续服刑的袁连芳,在实际服刑的3年零8个月里,并无监狱服刑的记录,而在看守所的出入记录也前后不一,甚至无法查证,这显然是极不可思议的事情。其实并非不可思议!杭州市中级法院2004年8月25 日作出的一份刑事裁定指出,袁连芳曾多次调派“外地”协助公安机关“工作”,完成任务成绩显著,准予减刑10个月,2010年就已经出狱。 实际上,袁连芳就是警方的所谓犯人卧底,专门在看守所内对付犯人的,协助破案。 张高平叔侄事后表示,袁连芳不是自己这么做的,肯定是警察让他这么做的。袁连芳清楚知道我们案情,并且强迫我们照着他说的案情写认罪书。一般牢头,绝对不可能知道这些东西,也没有必要这么去做。因为袁连芳汇报张家叔侄供认杀人,就可以立功,得到减刑,写不写这份认罪书对袁连芳的减刑立功来说,实际是没有意义的。最终,这份认罪书成为铁证。在袁连芳的证词中,说张辉层神态自若地向他描述强奸杀人的经过。但一审开庭记录上显示,张辉曾要求法庭传唤袁连芳出庭作证,被拒绝。尽管张辉在庭上一再抗辩,袁连芳的这份证词仍旧成了一审判处张辉死刑的关键证据之一。《南方周末》2011年12月9日《狱侦耳目》报道,搅动两起命案审理的袁连芳,于2001年1月13日因贩卖淫秽物品被警方拘留,后获刑6年,但本该移送监狱服刑的袁连芳最终留在了看守所,成为一名“狱侦耳目”。2002年5月30日,河南鹤壁浚县发生灭门惨案近半年之后,袁被调派到鹤壁第一看守所,成为“拒不认罪”的马廷新同监室的号长,逼诱马廷新抄写“自首书”。袁连芳完成任务,于2003年4月8日离开鹤壁,押回杭州。1个月后,袁又成为杭州市拱墅区看守所张辉的同监室的号长,以同样的手法让张辉抄写了认罪材料。 一个记者曾经在2010年联系上袁连芳,发现他一个人独自住在几平米的房子里,墙上挂着他年青时的大幅照片。前两年他中过风,经常靠别人喂 食。问及他做狱侦耳目的事,他拒绝做出任何回答,也不愿流露歉意,只回答说“我生了病,过去的事情不记得了,也不愿意想,因为不开心”。得知袁连芳的近况,张辉表示,这是他的报应。目前知道害了我跟马庭新,还不知道害了多少人。那么,显然问题就来了。作为一个所谓的狱侦耳目,袁连芳只应该去偷听,诱使张家叔侄认罪。现在则干脆用武力殴打,强迫张家叔侄照着他的说法写认罪书,显然,这同警方刑讯逼供又有什么区别,只是换了一个场所,换了一票人而已。所以这份所谓的认罪书,根本没有任何效力。 2.勾海峰是什么人,王冬是不是死于他的毒手? 显然,根据现在的证据,最可能就是。王冬当天晚上,乘坐的就是勾海峰的出租车。因为勾海峰本来就是一个夜班出租车司机,行车的范围也就是在那一带附近。 2002年,33岁的勾海峰从老家吉林省汪清县来到杭州,当年12月4日,勾海峰取得由杭州市客运出租车管理处核发的《杭州市客运出租车驾驶员服务资格证》(有效期3年),成为一名出租车司机。而在短短半年后的2003年5月,勾海峰就犯罪了,说明此人绝对不是善类,很可能之前身上就有案子。一般来说,出租车司机新到一个地方,没有1年时间,不可能彻底搞清楚这个地方的道路。而勾海峰在到杭州这个新地方仅仅半年时间,就敢于强奸杀人,说明此人不简单。如果之前没有强奸,抢劫,杀人前科的人,绝对没有这种胆量,也不可能在一个相当陌生的环境里面作案。老萨认为,33岁的勾海峰之所以离开老家,又不在东北的沈阳,大连,吉林,长春这些大城市开车,而是不远上千公里来杭州开车,显然是有所图。有人说是因为杭州收入高,可是杭州的消费也高,但是租个房子就要多少钱?而在沈阳,大连等地还出租车,收入不会比杭州少多少!那么,很可能是他身上就背着案子,来杭州是为了躲一下风头。换句话说,勾海峰可能是个惯犯。即使没有杀人,很可能有过强奸的经历。至于相关的案件情况,老萨就不得而知了。此时已经是深夜,周围没有人,勾海峰发现王冬是一个单身女性,年纪幼小,又有几分姿色,更没有社会经验,随即下了毒手。显然,王冬身上没有什么钱,勾海峰的目的就是劫色。由于年仅19岁的王冬是处女,肯定拼死反抗,搏斗中,王冬的指甲中留下了勾海峰的DNA。大家注意,王冬并不是一个指甲中有勾海峰的DNA,而是8个指甲里面都有,这可以说明两人做过激烈搏斗。但一个19岁女孩,如何能够斗得过1米8几的东北大汉。勾海峰随后将王冬强奸后杀死,并且慌张的仓促将尸体仍在在路边的水沟里。为什么一定要将王冬杀死,这主要是勾海峰在出租车内作案。王冬如果被强奸后报案,警方很容易抓到他,所以干脆杀人灭口。 为什么认为勾海峰杀死王冬有极大的嫌疑,除了他以同样手段杀死后来的吴晶晶以外,王冬指甲内的DNA证据,几乎可以确认勾就是凶手。因为张家叔侄一路开车带着王冬,期间王冬没有接触任何人。到了杭州张家叔侄同王冬分手后,王冬被杀,指甲里面却没有留下张家叔侄的DNA,却留下了勾海峰的。显然,在张家叔侄同王冬分手之前,勾海峰不可能跟王冬接触,即使有短暂接触,也绝对不可能让王冬的八个指甲里面全部有他的DNA证据。那么,一个极为明显的结论是,张家叔侄不是凶手,因为他们不是王冬生前见到的最后一个人,勾海峰才是。那么退一万步说,就算勾海峰不是杀人凶手,却也至少可以证明张家叔侄不是凶手。其实根据一般常识,抓住勾海峰以后,看他作案如此老练,应该查他之间有没有类似的案子。但是,警方的做法正好相反,他们一再引用勾海峰的话向媒体公布,勾海峰之间没有杀过人,也没有犯过罪。----------------高兴的张家叔侄。其实老萨实事求是说一句,杭州高院做的还是不错的,如果放在其他地方,恐怕张家叔侄现在还被关着。就比如呼格吉勒图,聂树彬! 3.勾海峰杀死吴晶晶是为什么?而勾海峰在1年多以后,又用同样手段杀死吴晶晶,也侧面就不是他说的一时冲动,而很可能是继续劫色!吴晶晶甚至根本没有跟他争吵过,而是因为仅仅是一个年轻瘦弱的单身女性,又是夜晚乘车,勾海峰故伎重演。显然,勾海峰的主要目的也不是劫财,更不可能是什么因为被骂一时冲动,而就是为了劫色,因为吴晶晶年轻美丽,颇有些姿色。最终,将吴强奸后杀死,并且故伎重演的抛尸,还制作假的现场。由于1年多前的案件并没有被破获,可能让勾海峰认为再杀一个人也没什么了不起,况且自己还做了假现场,搞了反侦察手段。只是这次他运气不好,被一个目击者看到他的车子,并且记住了车牌,所以他迅速被抓住。 4.为什么开始忽视王冬指甲里面的DNA证据,勾海峰被捕以后,又不去联想当时既然王冬指甲里面有DNA证据,至少证明很有可能这个人就是凶手,就算不是凶手,也肯定是同案件有着极大关系的人。为什么在这个人身份尚且不能确定的情况下,就认定张家叔侄强奸杀人,并且一审判处死刑。如果不是杭州高级人民法院比较慎重,没有执行死刑,现在张辉也被枪毙,而从犯张高平也不能说明什么,岂不又是死无对证? 那么,这个两个案件最关键之处在于什么呢?在于张高平叔侄的案件,到底是浙江警方一个所谓的技术失误,还是明知道不是他们故意抓人顶罪。如果说之前都是失误,那么1年多后,几乎在同一个地方抓住勾海峰以后,为什么不联想?显然,在同一个地方,仅仅1年以前,有一个女孩由同样的方式被杀,还被抛尸。显然就连没有常识的普通网友也会去联想。作为有高度职业敏感的警察,为什么不在那时候把勾海峰的DNA和受害人王冬身上DNA进行比对。这难道不是同一个警察局,同一批办案民警,同一个法院的案件吗?进行一个简单的DNA比对,难道很费事吗?现在就连中国边缘地区,也拥有DNA检测技术了。 5.吴晶晶遇害以后,警方为什么如此奇怪? 更关键的是,为什么在吴晶晶遇害以后,警方第一时间跳出来表示是勾海峰是冲动杀人,不是劫色。有人说,这是怕威胁到出租车司机这个群体,所以才这么做。但显然,对于普通市民来说,出租车司机因为一点口角杀人,显然比为了劫色杀人更严重。因为顾客同出租车司机的口角是很多的,而敢于劫色的司机自然是极少又极少的,更况且很多打车的还是男性。所以说,这种说法根本不成立。这难道不是故意转移视线,不让老百姓联想王冬和吴晶晶案件的关联性吗? 另外,为什么将勾海峰如此快的枪毙,不留活口呢。勾海峰虽然是确认的杀人犯,但他并没有遇上严打。根据正常司法流程,从被捕到执行死刑,最少也要半年时间,正常都是一年左右。而勾海峰作为一个“冲动杀人”,有可能被判处死缓或者无期的人,却意外的在短短三个多月内,被从快枪决了?这岂不是很奇怪的事情吗?而且,勾海峰既然已经终审被判死刑,已经死定了,他理论上非常可能将自己还杀过人的事情讲出来,以换取一丝可能的立功,争取活命。要知道,如果在枪毙前,哪怕被押送到刑场之前,犯人只要有立功表现,就一定会被暂时取消枪决,甚至有可能被改判。勾海峰既然还有命案,在生死关头,他显然应该坦白。反正左右也是死,一旦坦白,为了搞清楚这个案件,他至少还可以多活几个月。就比如背负11条人命的赵志红因为呼格吉勒图案件没有搞清楚,已经被关押了7年时间,没有在2005年被枪决。勾海峰虽然老练,毕竟他不过30多岁,是个年轻人。正常来说他还是想活命的,哪怕多活几个月也好。现在勾海峰短短3个月后被枪决,人一死,所有证据只剩下王冬指甲里面的DNA证据。那么,死无对证,恐怕案件的真相永远不得而知。显然,这些才是真正的疑案所在。 6.为什么一个没有明显证据的案件,张家叔侄会被认定为凶手 一些网友认为,张高平叔侄之所以会被定为杀人犯,而没有任何证据。主要是因为当地对于命案要求百分之百的侦破。而且对于杀人大案,一般上面都会限期破案,负责的警察受到很大压力。如果案件告破,他们会与哦很多奖励。但如果案件没有侦破,则可能被处分。其实案件审理期间众多疑点是非常显著的,照常理来说,警方和法院不可能不知道,张高平叔侄很有可能是无辜的。但他们所做的确实隐藏DNA证据,采信牢头袁连芳的证词,已经被殴打写成的两份认罪书。好在高院还是有些明白人的,他们认为这件案件太可疑,收回了对于张辉的死刑判决。那么,之前如果说,因为不知道可能的凶手,而无法侦破,只好抓张高平叔侄先去顶罪,并且一审将张辉判处死刑。张辉如果被枪决,又是一个死无对证,跟呼格吉勒图一样。就算知道是冤案,真正凶手赵志红甚至主动要求偿命,但冤死的人已死,相关证据又被销毁,最终不了了之。但勾海峰在1年后杀死吴晶晶,完全使用同样的手段,那么又是同一个警察局办案,显然应该高度怀疑勾海峰。最低程度将勾海峰的DNA和王冬指甲DNA比较一下!结果却是没有,反而在短短3个月内将因为所谓“冲动杀人”的勾海峰枪决。勾海峰一死,也就死无对证。现在已经无法确认勾海峰究竟是不是凶手。 老萨可以这样说,如果是因为判断失误,导致出现一些错案和冤案,这个还是可以理解。毕竟每个国家都有这样的事情,任何一个监狱肯定有被冤枉的犯人。这种警方或者法官叫做能力不足,渎职罪,应该赶出这个岗位。比如著名的肖申克的救赎里面,主角杜弗雷曾经买枪,开车到出轨的妻子住所附近试图杀她,随后因为自己醒悟,放弃杀人的年头,还丢掉了手枪,回家睡觉。没想到,他的妻子和情人在当晚没杀,而所有的证据都认为是杜弗雷干的,由此他被判处终生监禁。这样的失误,仅仅是技术上的失误,还是可以理解的。但如果仅仅是因为破案率,上级的压力,甚至维护自己的名声,在明知道对付不是凶手,或者很有可能不是凶手的情况下,仍然通过刑讯逼供让他们定罪。在发现可能的真凶后,却又想方设法掩盖真相,不惜从速从快杀人灭口,毁灭证据。这就不属于技术失误,属于故意杀人。-------------------------曾经被造为神的女神探。
案件总负责人,女神探聂海芬2006年4月13日,中央电视台法治频道某栏目播出了“浙江神探”系列报道的第三集《无懈可击——聂海芬》。 该节目详细叙述了当年侦办此案的杭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预审大队大队长聂海芬,如何在没有找到任何强奸物证的情况下,通过“突审”,让“惊魂未定”的张氏叔侄交代犯罪事实的过程。  节目中,“神探”聂海芬称,不仅在死者身上找不到张辉的“精斑”等痕迹,而且技侦人员“几乎把整个车厢都翻遍了”,同样没有查到任何痕迹、物证。 但聂海芬等人通过调取案发当日的水文资料,以印证二张的口供中“在抛尸地点听到水声”的说法,又通过邀请人大代表见证张辉及张高平分别指认现场的方法(后来人大代表表示,他当时根本没有下车,只是坐在车上走了个过场),最终获得了两人犯罪“无懈可击”的证据。 不过,浙江省高院后来的调查显示,张辉曾在警方耳目的画图提示下,先后三次指认现场,最后一次才被录像,而参与见证的人大代表坐在指认现场的后一辆车上,并未起到见证的作用。 奇特的是,另一篇有关聂海芬的文章——《一个与死囚对话的现代女“提刑官”》则称,聂海芬运用自己的专业特长,使得该案最终在没有完整口供的情况下,运用证据认定作出终审判决。“该案成为杭州市第一起零口供判决的经典案例。” 张辉案后,这位号称“杭州政法界三大女杀手”之一的明星警察,陆续获得“全省刑侦行家”和全国“三八”红旗手等殊荣,风光无限。  2006年,杭州警方对外宣传称,聂海芬从警20余年,一直战斗在预审办案第一线,因工作表现出色,多次立功受奖。“近五年来牵头主办的重特大案件 达350余起,准确率达到100%……各项办案指标年年在省、市名列前茅,经她审核把关的重特大恶性案件,移送起诉后无一起冤假错案。”  当时宣传报道这“女神探”的文字曾这样描写聂海芬:对面的她,穿着格子衬衫、鸡心领毛衣,咸菜绿的外套,白皮肤,破案以后,月牙眼笑成一道弯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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