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骑士进化为什么解除队伍张进化还在队伍里

Breaking news:《体育画报》消息,詹姆斯宣布回归骑士。
来自比尔西蒙斯,因为同是凯密,所以我们都曾是詹黑,因为同是詹黑,所以我欣赏他,他在詹姆斯宣布离开热火之后的文章一改詹黑的口吻,娓娓道来,却让我更加地欣赏他,喜爱他,同是也有一些尊重这个时代最强大的篮球运动员勒布朗詹姆斯!来自比尔西蒙斯,因为同是凯密,所以我们都曾是詹黑,因为同是詹黑,所以我欣赏他,他在詹姆斯宣布离开热火之后的文章一改詹黑的口吻,娓娓道来,却让我更加地欣赏他,喜爱他,同是也有一些尊重这个时代最强大的篮球运动员勒布朗詹姆斯!
天佑克利夫兰
为什么勒布朗-詹姆斯——一位无可匹敌的NBA天才,乔丹、伯德和魔术师的继承人——会选择回家。
嗯哼,我当然拜读了詹姆斯在《体育画报》的网站上刊登的。我相信他说的话,觉得他的确是想要回家。我觉得他一直都是想回归故里的。
在2010年夏天,勒布朗每件事的处理都是错误的,他现在也明白了这一切。决定之后,他的家乡开始反对他,他的前老板把他拉进了黑名单,每个人都厌恶他的所作所为。我们的行为让他进退两难,把他推向了黑暗的反面,影响了他的想法,在他的心中种下了怀疑的种子,而那种子在2011年的总决赛里最终爆发。勒布朗花了将近15个月才全身心的从那次的伤害中走了出来。然后,他就拿下了又一次的二连MVP和他的前两个总冠军。
但是他永远不会忘记已经发生的事,在他的内心深处,他一直希望能弥补过去的过错。当时间来到了这个夏天,他反转了整个剧本。这次不是像2010年那样过分的全天候真人秀。他什么都没说,什么都没做。在7月的第一周,他的经纪人完成了所有会面;在第二周,勒布朗待在了拉斯维加斯,请每个人都过来进行了一次谈话。他在网上用一条短报公布了,然后他就飞往巴西看世界杯去了。这次可没有男孩女孩俱乐部和吉姆-格雷了。
他在热火的这四个赛季让我确定了一件事:他是历史上最伟大的NBA球员之一。他现在将要面临一个更大的挑战:给克利夫兰带来50年以来的第一个职业体育冠军。加上之前的一切,这可能是最好的剧本:他是一位回乡的大帝,希望能再一次,征服一切。
不过这么说可能不是那么精确。我以为勒布朗会留在迈阿密——至少一到两个赛季——当然前提是他真的相信在那里还能有机会夺冠。
如果你把他当成一个天才,那么事情就更加容易理解了。他对篮球的理解比你我和其他人都要透彻,他能看到我们所不能看到的事情。在热火的上个赛季,我觉得他并不喜欢身边的队友所发生的一切。勒布朗-詹姆斯的确希望回家,但他同时也希望能离开迈阿密。不仅是他的心要这么做,他的思维也让他这么做。而且他的思维——只有很少人能接近,不仅仅是现在,更是过去和将来。
“你觉得迈克尔-乔丹是个天才吗?”
在2014年总决赛第三场之前的那个下午,我是这么问道格-科林斯的。几个小时之后,我们就将要目睹马刺突然变身成为拉塞尔的凯尔特人、沃顿的开拓者和比尔-布拉德利的尼克斯的超级合体。当时我们在我们酒店的游泳池边上吃饭,欣赏着Brickell Key之外的蔚蓝的大海,讨论着篮球——当你和道格在一起的时候,你就会这么做。他比我见过的所有的人都热爱篮球,他知道的故事至少能写三本书,但是出于对比赛的敬畏和他多年以来经营的人脉,他只会写下一本书的内容。
当科林斯还在伊利诺伊州大为Will Robinson教练打球的时候,他被Robinson教练逼着去练习拳击。Robinson教练不希望有对手来针对他——那时候的科林斯是队内少数几个白人之一,瘦的和麻杆一样。Robinson教练对他说:“如果有人摧毁了你的信念,那么你的所有技巧都是个0。”科林斯就这么学到了如何真正的为了自己而和他人对抗。在1972年奥运会的男篮决赛上,科林斯在最后还剩3秒想完成一个绝杀上篮,然后他被一个俄罗斯球员极度粗野的从空中打了下来。他失去了平衡,脑袋重重的摔在了地板上昏了过去。当他醒过来的时候,脑中想起的第一句话就是Robinson教练告诉他的那句话,然后他听到了主教练Hank Iba对裁判说:“如果道格-科林斯能站起来,那他就会自己完成那两次罚球。”科林斯清了清脑袋,在他所经历的压力最大的时刻,完成了那两次罚球。哪怕最后的冠军被抢走了,他也失去了成为篮球史上的Mike Eruzione译者注4的机会,但是那短短的几分钟还是改变了他的人生。从此没有人能摧毁道格-科林斯的信念。
14年之后,他成为了迈克尔-乔丹的教练——那个人摧毁的信念的数量远超任何一个人。
你觉得迈克尔-乔丹是个天才吗?我想都没想就说出了这句话。
“哦,毫无疑问。肯定是的啊。”科林斯说。
科林斯随后解释道,这不仅和乔丹在他的对手面前无视地心引力和人体规律的超凡能力有关,还和他如何事先预测局势发展的能力有关。乔丹花在识人上的时间比Phil Ivey还多。他会研究别人的表情,评估他们的身体语言,分析他们的对话,他的本能驱使着他快速的完成这一切。如果某个对手看上去很弱,那么乔丹就会不断的攻击他直到他崩溃。如果他感觉到某个队友会不称职,那么乔丹就会对科林斯做个手势让他把那个人换下场。这么多年过去了,科林斯还是能细致的描绘出乔丹的动作:和教练用眼神交流一下,瞥向那个不称职的队友,然后摆出一个发狠的表情:“他妈的把这货给我弄下场。”几乎每一次,他的本能都是对的。
David Halberstam曾经说过,社会学家Harry Edwards把乔丹“视作人类所能达到的成就的最高水平,能和甘地,爱因斯坦和米开朗琪罗并列。”如果这是真的话——虽然我觉得这句话并不是那么离谱——那么乔丹的案例是十分有趣的,因为他没法在没有教练和队友的帮助下成功。乔丹会筛选掉一切懦弱的个性,然后永不休止的推动那个可能帮助他的人进步。他的队友BJ-阿姆斯特朗曾经因为乔丹那种霸道的个性而差点精神崩溃,他不得不去图书馆借书了解其他天才的经历,希望能更好的理解这个人。不过,结果就没有那么复杂。乔丹的队友需要能熬过这一切……要不就被淘汰。
不过,乔丹生涯中最伟大的那一刻完完全全的和队友无关。1998年总决赛第六场,公牛落后3分,比赛还剩下41.9秒,皮蓬在半场把界外球传给了乔丹——在此之后,就没有一个公牛队员再摸过这个球——乔丹撕裂了爵士的防守,完成了一记漂移上篮;然后像偷走一个钱包一样轻巧的断掉了卡尔-马龙手上的皮球;最后在拜伦-拉塞尔的盯防下,晃倒了他完成了那记终极的跳投。这个片段是不朽的,不仅是因为这是故事最辉煌的终章,也不仅是乔丹完成了无可比拟的完美演出,更是因为这件事似乎在发生之前就已经注定了。在乔丹拿到球的那一刹那,每个人都能彻身感觉到命运的脉络。
我在乔丹职业生涯的不同阶段看过他许多次的演出,我最喜欢的版本是在第一次复出之后的那个乔丹:不再那么高傲,更加聪明,但依旧逼迫着每个人都做到最好。那时候公牛偶尔会来波士顿打一场客场比赛,夺走凯尔特人在80年代留下的最后的那点荣耀。在某个晚上,我们这些本地球迷突然开始倒戈,为我们所看到的东西而欢呼。我们这么做不是因为我们背叛了主队,而是因为我们在伯德时期曾经看到过那种特殊的伟大。我们知道它的意义,我们也知道保护它有多么的不容易,我们很想再见证一次那种伟大。看着那支公牛打球,就像和我们的一个老朋友叙旧一般。
在那段时间里,至少对我来说乔丹的天才的完美展示就是他如何塑造出了斯科蒂-皮蓬。你看着他们并肩作战,想齿轮一般完美契合,就像乔丹给自己造了一个克隆人一样。如果硬是要找个例子,那就是邪恶博士和Mini-Me吧,不过皮蓬比乔丹高了2英寸而已。在场上,皮蓬像乔丹一样行动,像乔丹一样观察局势,像乔丹一样断球,像同卵双胞胎一样把自己融入到乔丹的比赛中。这非常非常的神奇,我永远不会忘记我目睹过这一切。伯德和魔术师也都是天才,但是他妈的他们不知道如何复制他们自己。
出于这个和其他的一些原因,我将永远不会见到有篮球运动员能超越迈克尔-乔丹。我已经44岁了,我知道这肯定是对的。超人的运动天赋,顶尖的智商,变态的训练狂,残暴的好胜心,以及,无匹的天才。当你在科林斯的面前提起乔丹的继承人这个问题的时候,你会发现他每次都像自己老婆被别人勾搭了一样,他认为这是一个非常非常严肃的事情,而你在触碰他的底线。就是这样。
道格-科林斯会这么和你说:“我当时就在那,别再拿别人和乔丹比了。我们永远不会再看到同样的一幕了。”
他相信自己是对的,他这么相信是因为这本来就是对的。迈克尔-乔丹是个天才,他甚至有可能不 止是个天才。从1990年的12月开始,到1998年的总决赛结束,不算上他给自己放的棒球假期——那么公牛在有乔丹的比赛中从来没有过3连败。考虑到NBA拙计的赛程安排、无休止的旅行和长期以来身体上的磨损,这几乎是不可想象的。但事实就是这样,那个男人,是如此的憎恨失败。他要么让队友达到自己的极限,要么像编剧写死一个破角色一样直接把队友干掉。要么是1,要么是0。然而,乔丹的天赋是极其排外的—他不能将这份天赋转化给其他人,他唯独对皮彭还有所期望。相比于队友,你更像是乔丹的一位同事。乔丹觉得,对他个人最好的局面一定是对球队最好的局面,后来的科比师承这一点。他给每个队友抛出了怎么和他一起打球这个难题,如果没法交出一份好的答卷,你就只能离开了。
伯德和魔术师用的是另外一种办法——如果他们能让队友变得更好,那么他们赢的机会也就更大。和乔丹一样,他们也是篮球专家,拥有着超自然的感觉,能在每一回合预期到接下来要发生的事情,就像他们事先研究过了比赛的蓝图,带着一整套计划来赛场一样。不过不像乔丹,他们的比赛方式是有包容性的:只要日复一日的和他们一起打球,他们的队友就会和他们一样看待整个比赛。伯德在凯尔特人的第一任教练Bill Fitch特别喜欢喊伯德叫“柯达”。他曾和一位作者这么解释伯德的外号:“他的脑子无时无刻不在观察整个球场的情况,同时还记录下来。”你也可以这么描述魔术师,这个特质让他们成为了最顶尖的传球手,他们永远知道每个队友的位置。
伯德和魔术师之后又花了几年功夫,把这项天赋升级的更加实用。伯德在1984-85赛季学到了如何完全掌握这项技能;而魔术师在两个赛季之后也明白了。这项技能的描述是:在一场比赛的任何时刻瞬间决定他的队伍真正需要的是什么。
听上去很简单?怎么可能。
你需要的是了解你队友们的每一个长处和弱点。
你需要了解的是你没法统治每场比赛,你需要你的队友偶尔的高光表现——这仅仅是因为这能提升他们的能力,能让你在之后依靠他们行动。你做出这种让步的原因是你完全了解自己,知道你能随时的搞定你想搞定的一切。
你需要够强,够有天赋,够具有统治力,直到手中无剑,心中无剑。你所做的一切就像呼吸一样自然。
你还需要坦然接受你所表现出来的一切。
你再也不是仅仅的在打篮球了,因为你是一名艺术家。你在创造希望能名垂青史的东西。每个球馆都会爆满,观众中有熟悉你的,也有未曾见过你表演的人。在客场的时候,你喜欢死寂的环境,这是你最喜欢的声音;你希望听到口哨和嘘声,希望听到敌人的惊慌,之后,你就别无所求;你希望听到主场的球迷们被失望与沮丧所笼罩,表情就像他们刚被一把撞锤砸过一样;你希望他们极不情愿的承认你是他们见过的最好的球员,完全不知道有什么办法能够阻止你。这是你在客场的目标。
主场则简单多了,只要让你的球迷们high起来,再给他们加一把劲,让他们把你们抬升到更高的一个层面。魔术师偏爱主场比赛,他喜欢看着球迷们的欢庆,喜欢用华丽的showtime时刻骗过对手,喜欢让全队都在场上飞奔,喜欢成为洛杉矶这座明星之城的星中之星。他会在西部论坛球场结束那个夜晚,让派对尽可能的长。伯德则喜欢客场,特别是那些他一年只会去一次的西部客场。他会慢慢的走到场边,问工作人员这个球馆里客场最高得分记录是多少,然后会威胁他们我今天晚上就要打破这个纪录。有一场在洛杉矶快船的客场比赛,在最后还剩0.2秒的时候伯德被犯规,他需要两罚全中才能终结比赛,他却不相信球迷只制造了这么一点噪声。于是他离开了罚球线,让观众嘘得更响一点。然后,他罚中了两球,微笑的走向了替补席。
科林斯曾经告诉过我一个关于伯德的极好的故事。有一次在芝加哥,因为公牛队的工作人员没有为他保留几张球票,伯德很生气。他在场边和科林斯提起了此事,抱怨了球票的问题,然后问他客场纪录是多少。然后他宣称要打破他。更糟的是,科林斯让Ben Poquette首发——一位蹩脚的白人替补前锋——来防守伯德。这无异于火上浇油,因为伯德对防守球员是否是黑人非常介意。随后,伯德用一种非常嘲讽的语气和他说了类似于“Ben Poquette,你特么不是在逗我?”这种话。接着,伯德在开场之后连进5球。Ben Poquette的出场也就到此为止了。半场结束,伯德得到了33分,然后他对科林斯说下半场你就不用这么紧张了,终场的时候伯德得了41分。这件事,连同这场比赛的每个细节,科林斯在27年之后还记得清清楚楚。因为无聊,我们在包罗万象YouTube上找到了这场比赛。下面就是了:伯德打爆了Poquette,伯德向芝加哥的替补席嘲讽,以及整场比赛。
你不会因为总是在总决赛第七场表现出色而获得“传奇拉里”的绰号,只有当你能在某个平常的晚上因为没准备好你的球票而把芝加哥按在地上打才配得上它。这是一种非常特殊的艺术,一位天才在愤怒和斗心的驱使下打造出的完美作品。这是篮球的最高境界,当你参透它的时候,冠军于你就如浮云。
所以,如果勒布朗-詹姆斯不仅是想要在俄亥俄弥补这一切,还想要保护自己作为艺术家所能到达的上限呢?他已经没法在热火创造出自己想要的作品了。事情似乎回溯到了2009和10年,勒布朗被困在一支错误的队伍里,有着不合适的队友,一如往常的被要求做太多的事情——很明显,他们没有引出最好的勒布朗。
2014年总决赛第五场的时候,马刺打得实在太好,以至于没几个人发现一些事情正在发生。半场热火落后7分,但是第三节勒布朗上场的时候却没有选择自己进攻。每一次传球的时候他都在传递一句潜台词,似乎他正在告诉帕特-莱利和迈克-阿里森:这就是你们为我打造的用来困住我的球队。你如果从个人角度来看,你会发现他又累又怒,但是你不知道这是因为赛季即将结束……还是因为更深层次的一些东西。他并没有公开显露出自己的不满,但是他也没有尝试去激励任何一个人,包括自己。他似乎孤立在了团队之外,这就像2010年他和波士顿的第5第6场重演一样。
马刺很快的把领先优势扩大到了20分,整个过程中热火进攻了14次,勒布朗投了1球。如果他想证明什么,那么他的确做到了。在第四节中段,热火落后18分,他投丢了一记3分,甚至都没去退防。这个人已经彻底的被掏空了——无论是身体上还是精神上——他已经做了自己能做的一切。热火上个赛季对勒布朗做的一切并不是那么不公平的。他们特赦了迈克-米勒,然后签下了比斯利和奥登这两个在季后赛完全没用的自由球员;他们为了保护韦德的膝盖(休息了28场),让他能在季后赛“发挥”,给勒布朗增加了额外的负担……结果却被韦德在总决赛里糟糕透顶的表现给反噬了;波什在一年前就开始排斥身体对抗;其他的角色球员要么是老兵,要么天赋不够。在总决赛的最后三场,热火看上去比10年的骑士还弱——勒布朗因为许多相同的原因而抛弃了它。
当他在2010年和热火签约的时候,我认为他是在逃避,他加入了韦德的球队,而不是打出更杰出的表现来击败他。但是随着我对他观察的越多,对他的故事了解的越深,我越奇怪是不是有些更根本的原因让他做出了决定。
是为了赢得冠军……还是为了寻找正确的队友?
如果勒布朗是一个像伯德和魔术师一样的天才呢?
如果他知道自己是个天才呢?
如果他是在寻找篮球的圣杯,是在寻找更高层次的篮球,那个他在克利夫兰打不出来的篮球呢?
如果他所追求的是他们第一个赛季的那些表演呢——黄金期的勒布朗和尚在巅峰的韦德在拿下篮板之后会发动我们所能见到的最无法阻挡的两人快攻。如果他真正追求的是这个,和一个与自己能在同一个认知层面上打球的人并肩作战呢?
我们从没有仔细讨论过他的想法。出于某些原因,我们讨论过其他所有事情,但是却从没有想到这个。
我们已经看着他打了11年球,对他感到好奇,为他感到惊讶,分析他的每一个动作,接受他,讨厌他,再接受他,再讨厌他……这是一个无止境的循环,他是自从威尔特-张伯伦以来最受责难的球员。他怪物级别的身体,既是天赋也是诅咒,在那270磅的血肉之躯里,他融合了魔术师,邮差和皮蓬的精华,而且这个人还拥有着无尽的动力和伯德的篮球DNA。
在随便一个夜晚,他都可以拿下一个三双,或者砍下40分,打出5-6个十佳球,从帕克防到安东尼。他可以打组织前锋,也可以去打低位……只要你想,他就能做。勒布朗能做到他想做到的一切,但是你知道他做不到的是什么吗?和一群合适的队友,在华山之巅打球。
在现在,他的资历已经够可怕了:哪怕他明天就退役,他也是历史最强的7人之一。在整个NBA历史中,五个勒布朗可能能击败任何一个五重分身(是的,甚至包括了五个乔丹)。我们一直都说他身体上的天赋,但不是别人,正是保罗-乔治才在最近称他为联盟里最聪明的球员。让我们想想吧。这也就是勒布朗-詹姆斯的天赋和诅咒,他知道如何平衡自己的天纵奇才和场上表现。他现在站在这里,所追求的东西事实上已经和冠军无关,他所渴求的,无论如何,已经超过了冠军本身。
他的确是在《体育画报》上写了篇东西,解释了自己的决定……但是实际上,下面才是他想说又不能说的。
我是个天才,但是天才也不是长盛不衰的,我已经感觉到我自己的身体开始出现了磨损和退化。过去11年里包括季后赛的话,我在1044场比赛里已经打了1000场,每场得出场接近40分钟,总共打了39993分钟了。只有张伯伦和拉塞尔比我更快的累积到40000分钟。我希望成为一个更加伟大的团体中的一员。我不想在9个月里经常性的1带4,这太累了。我过去觉得韦德和波什能帮助我,他们的确做到了一会,但现在韦德的身体逐渐崩溃了,而波什也已经过了巅峰。
我对这个考虑的越多,我越喜欢自己这个与一个更年轻,更有运动力,角色球员可塑性更强的阵容一起打球的主意。我喜欢自己的角色能再度游走在4个位置之间,我喜欢偶尔被4带1,而不是总是得1带4。我想打组织前锋,我想打背身,我想再次从翼侧快下——而这我在热火已经做不到了。我想展示我所有的技巧,我是魔术师、伯德、巴克利和马龙在同一个身体中的融合。我是一个艺术家。这就是我。
如果他是这么想的……你还能责备他吗?
我可能曾经在现场看他打球50次了,但我最喜欢的夜晚发生在今年和步行者的东部决赛的第四场,也就是兰斯-史蒂芬森愚蠢的挑逗他的那晚。勒布朗说他自己并没有理会兰斯的逗比行为,他也没有像乔丹或者科比一样,用一场50分的比赛作为回应。
而事实上他却把自已融入到了球场中,找到了热火真正需要的东西,然后带着他们打出了三节不可思议的篮球。而且,这并不只是一个回合的事情,它持续了整整两个小时,打破了所有人对步行者赢球机会的幻想。他的数据看上去也不是那么绚丽:三节只有29分和9个篮板。但是他用每种可能可行的方式统治了比赛的过程。你永远不会在球场上忽视他,一秒也不会。他在场上每次都做出了正确的抉择,哪怕简单如“我现在需要推快节奏”和“哪怕我看不见诺里斯-科尔的人,我也猜得到他会在左底角,所以我要从头上给那个位置扔出一记50英尺的长传,希望他能接到”他都没有遗漏。他没有浪费一丝丝能量。更重要的是,他的效率是如此的可怕。
第三节比赛的时候,我给我的一个朋友发了条短信:“这大概是史上最没有个人色彩的个人英雄主义比赛了,他已经打出了大概13个这样的瞬间。”信息发出之后,这个男人又完成了两次,包括一次引爆观众的全场突进接反身扣篮。就像之前的魔术师,勒布朗喜欢在主场比赛——喜欢看到球馆一片白衣,喜欢在精彩表演之后看着观众们的表现,喜欢一边走着大步,一边用呼啸回应着观众们的欢呼。他在篮球层面上的伟大已经持续了好几年,但是现在他正在追寻体育本身的意义,他达到了华山之巅。体育就是艺术,天才的伟大表现。
威尔-史密斯演过一部被低估的电影《六度分离》,他在里面饰演了一个骗子,以艺术家的身份混入了4个曼哈顿富豪家庭的生活中。他坚持要为其中的一家做出一顿绝顶的晚餐。后来,当那个富豪妻子(史达克-钱宁饰)想要让史密斯的角色向警方自首的时候,他想起了这顿晚餐,说这是他人生中最伟大的一个夜晚。
“你们让我施展了自己全部的才华。”他这么和钱宁说。
这也是我对东部决赛第四场的勒布朗的感觉。他不可思议的天赋被束缚的太久太久了,他在克利夫兰因为没有足够好的队友而无法施展,他在热火的第一年因为和韦德的指挥权问题也无法施展。下面两个赛季发生了巨大的转变,韦德习惯了自己副手的位置,让勒布朗执掌这支球队,然后他们在里达到了巅峰,三个月后他们拿到了自己的第二个冠军。在第四个赛季,他们已经开始和时间作斗争,而且似乎已经掌握了如何自如应对那些千钧一发的时刻。
我们以为,只要勒布朗能像威尔-史密斯一样一直施展全部的才华,那么热火就不会有问题。看上去事情也就是这样的,他的第四场是一场完美的演出,他展示了自己的所有才华,包括了乔丹的,魔术师的,皮蓬的,甚至还有一点巴克利和皮蓬的,然后把他们调配到了完美的比例。他打爆了步行者,就像弗洛伊德-梅威瑟译者注8干翻那些弱小的对手一样。当保罗-乔治在赛后批评裁判的那一刻起,我就知道步行者完蛋了——如果他们最好的球员都不能意识到发生了什么的话,那么他们就没有机会了。这不是勒布朗拿出最佳状态打败了他们,而是他用一种自觉稀松平常的方式击败了他们,这之间有着巨大的区别。
那时候谁能猜到勒布朗在热火只剩下7场比赛了呢。那时候,我虽然永远不会同意以勒布朗为代价让韦德获得更好的休息,但我当时觉得这个赌博的确收到了回报。我觉得他们正迈向三连,勒布朗也不会离开迈阿密。我看不见他所看见的。
东部决赛第四场的时候我在NBA官方的场边评论席上,坐在金属梯子上看完了比赛,在某个时刻,我给一位NBA媒体部的朋友发了封邮件,请他找一个摄影师帮我拍张照。我觉得那一瞬间会很很美:我穿着一件蓝色的西服,周围全是穿着白色球衣的欢乐的热火球迷,一个凯尔特人的球迷就这么被对方的球迷给包围了。但是所有的我们都在聚精会神的看着一个人用自己的巅峰能力在表演。我希望能把这张照片保留30年,我知道这听上去很玛丽苏,但是这就是我当时的感受。
事实是,我当时不知道这什么时候会再一次发生,我现在也不知道。
魔术师和伯德在我大学毕业之前就退役了,乔丹在我30岁之前也完成了他全部的巅峰表演。邓肯,科比,奥拉朱旺和奥尼尔都很伟大,但是他们都没有真正达到过那个高度,没有那么伟大。杜兰特也许会成为一位无敌的得分手,一位更好的队友,但是很难想象他触摸到华山之巅。在他之后,你会看着安东尼-戴维斯成长,但是这个人成为下一个邓肯的机会比他成为下一个篮球天才的机会大的多得多。而在我们的预测范围之内,还没有人能看到这个境界。而且这会持续一段时间。
所以当时我要了那张照片,给我拍一张吧。我曾经这样欣赏过伯德,曾经这样欣赏过魔术师,曾经 这样欣赏过乔丹,而现在,我又在这样欣赏勒布朗。他现在把他的天才带回了克利夫兰,正确的时间,正确的地点,正确的人,一切序幕以待。
谢邀。回骑士的理由,依照勒布朗给《SI》的文案,故乡,是第一关键词。他从一开始就说,他小时候生在俄亥俄东北。那是他的家乡。他说四年前他一心想追求冠军才离开骑士,四年来他成长了。他觉得家乡还是没有冠军,所以他要回来拿一个戒指。非常感人,非常真诚。而且我完全相信他对家乡的感情是真实的。远在1997年,达姆布罗特,俄亥俄一个教练,就帮着勒布朗练右手。当时勒布朗和一堆小毛孩子组了个“东北俄亥俄之星”的队伍。1999年,他和德鲁-乔伊斯,加上科顿和麦基,搞了个四人组,发誓同进同退,就差桃园结义,相约一起加入了圣文森特-圣玛丽高中,然后顺理成章地全伙加入了高中篮球代表队。圣文森特圣玛丽很解风情:他们立刻把达姆布罗特雇来当了篮球队主教练,然后“战斗的爱尔兰人”27战全胜,拿到了州冠军。你看:勒布朗从小就明白篮球是团队的运动。他也确实重视兄弟情谊。他从高中时就习惯“一群哥们组队,然后一路狂胜”。俄亥俄也确实是他的家。2011年总决赛输掉后,他回俄亥俄的家里,闷了两星期。之后的夏天,除了跟大梦练习外,他一直在跟俄亥俄的那群小伙伴打球。家乡是独一无二的。就像乔丹一定要回到北卡州买夏洛特,伯德把33号挂上波士顿花园回去印第安纳似的。但是:为什么在2014年听到这些时,我没感动到热泪盈眶呢?因为,随你信不信,2009年夏天,这些话,“我爱故乡”、“我要为克里夫兰赢一个戒指”、“我为了胜利而打球”,我听过了,而且是亲耳听的。就在北京798一个新闻发布会上,勒布朗宣传他的“兄弟篮球”时。后来发生了什么不用多说了。所以,我相信勒布朗爱家乡,但可能并不如他试图让我们相信的,爱到那么深沉。至于他回骑士,这么说吧:克里夫兰骑士并不如热强大。无论怎么强调韦德的老去和热整体的老化,你都得承认,热有体系,有他们的默契和套路,而骑士暂时只有天分,却无规章;大卫-布拉特教练纵横欧洲无敌手,但在NBA尚待考验。哪怕勒夫换了维金斯,勒布朗+勒夫+欧文+瓦莱乔+维特斯+特里斯坦们,化学反应、防守和板凳都还需要磨练,尤其是防守。所以说,勒布朗回骑士,并不算是如当年一样,选择了一条更容易的路。他需要在骑士重新建构起一些什么来,而在热,他只要每场开动机器看热闹就行。从篮球角度出发,最多只能说,回骑士,他选择了潜力。但你可以想象,到他这个境界,自己已经成了一个独立武装,可以跟全联盟任何球队要这要那,他要追求的,也已经不只是胜利和阵容了。你可以想象,他可以借此扳回多少情感分——四年前所失去的情感分。我很相信,2014年,勒布朗对故乡的热爱是真诚的;就像2010年,他跟韦德的兄弟情也是真诚的。但到最后,当他做决定时,这些情感因素,都不会轻易成为首要缘由。勒布朗太聪明了,太懂得从大视野去衡量一切,而且从他的职业生涯一开始,就非关体育,而是生意。就像我们回首2010,会承认去纽约他收获金钱、去公牛他收获荣耀、留骑士他收获忠诚,但去热,的确是他离冠军最近的一个选择。直接而准确,他总能选择最好的方式。总体而言,这一次,勒布朗归乡,回去克里夫兰骑士,再一次扛起俄亥俄的重担,乃是个完美的、极其适合商业包装的动人故事。如果要挑剔,那就是细节执行:他先前跳出合同,思谋着,放话说只考虑热与骑士,让全联盟悬着气,等了他十一天。如果跟德克对比,看德克干脆利落的薪水打对折三年3000万留守小牛,哪一种模式更容易让人感动,不言自明。当然你得说,勒布朗和德克不同,他更年轻,牵涉的商业利益更广,需要更仔细的斟酌,但那就是勒布朗自己的事了。在理智与情感打架时,他经常会倾向理智。这本来可以是一次感人的回归,一次衣锦还乡为家乡谋福利的大好事,但结合前因后果,都能给人他在商言商的印象。这就是勒布朗职业生涯的宿命。他对自己的职业生涯规划得太好,他经常显得理智压倒情感,于是终于聪明到,可能他回骑士,就是一次感情用事,但最后都显得像深谋远虑了。
刚看到张公子的回答,很认同其中的观点,在这里补充一些题外话:LBJ做的一切都是最理智的行为,因为他本身就是这样一个人,并且背负的东西也比其他球员更多,但即使是最理智的行为,也其实是一种赌博,只是他总是选择赌赢之后收益最大的那一种模式而已。在商言商,将利益最大化是他的基本认知,但作为个人情感,亦不可怀疑其彼时的真心。 听说在知乎黑勒布朗是一种政治正确。其实黑全是勒布朗自己招来的,怪不得别人,我其实不太相信因为决定由蜜转黑这个群体真的数量很大,据我所知,大部分LBJ蜜这么多年一直跟着他走了过来,而在决定之后比较活跃的黑大部分之前对这个人就无甚好感,只是早期除了无冠之外没有太多黑点而已,决定之后这种讨厌的情绪得到了大面积的爆发。对一个人的价值观不认同进而讨厌这个人其实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可如果是我,我会对这个人敬而言之,而不会对他进行言语上的讨伐。后来又想了想,如果没有这些观点上的交锋,休赛期岂不是很冷清,竞技体育岂不是少了很多乐趣。所以,只要不进行人身攻击,一切都OK。曹阿瞒说:譬如朝露,去日苦多。人的一生很短,职业生涯更短,运动员的职业生涯更加弥足珍贵,而那些有机会窥探最高荣誉的人所要面临的选择相对我们普通人就显得愈加复杂,我听过太多因一次选择失误抱憾终生的故事,这也是我为什么能理解詹姆斯的原因。当一个人降薪所损失的薪水都是我几辈子挣不来的数目的时候,我想他考虑的要比我充分。LBJ理性的选择被人们诟病的最大原因就是,他已经站在了可以与那个完美的英雄做参照物的位置。————————————————————————————1.在离开骑士之前,LBJ的为人所诟病的是没有总冠军,如果留在骑士,LBJ可能就是第二个马龙。而在来到热火之后,LBJ就背负了无冠与背叛的双重压力,看似有了强援,但实际是一场豪赌,他必须要在拥有总冠军奖杯同时拥有fmvp才能证明自己是一个成功的叛徒,稍有闪失,LBJ就将成为一个一无所获的可笑叛徒,这样的结果还不如留在骑士年复一年经历亥下之围,成就悲情英雄美名。但是他押对了筹码,在迈阿密获得了足够的成功,这时对家乡的背叛就成了其心中最大的一根刺。人所欲者,分为五品。五品曰命,唯求苟活于世;四品曰定,苟活既有,复求安定;三品曰和,安定无碍,复求和睦;二品曰敬,四邻和睦,乃求礼敬;一品曰志,天下礼敬,方有抱负极望。这五品由简入奢,循次递增。马亲王在《三国机密》中有此论述,可以看出人的追求是随着时间推移在变化的,不同于以上所述,勒布朗作为天选之子,同时还是一个注重团队的球员,五品、四品、三品几乎对他没有造成任何困扰,而在拥有过二品的礼敬后(单核获得MVP、常规赛联盟最佳战绩、东部决赛冠军),LBJ开始背负极望(对总冠军的渴望),因为总冠军的诱惑力只对那些有资格一窥究竟的人有着致命诱惑力。在离开克利夫兰后,他的极望依然在,却在礼敬方面出现了缺口,但是当时的极望掩盖了所有一切,其他任何事情都被放在了次要位置。最后,终极目标实现了,就像所有文艺作品中枭雄一样,LBJ开始回顾通往顶点的路上所留下的缺憾。于是,那块代表背叛的微小缺口在此时显得如此碍眼,救赎之旅似乎势在必行。2.回归是一次救赎,但却也代表着另一次的离开,风卷残云之后,最落寞的似乎是韦德。LBJ在近几天和韦德有过数次交流,不知道双方所能达成的理解程度究竟有多深,但兄弟情谊似乎并没有被生意所影响。NBA终究是一个生意场,LBJ是在权衡各种利弊之后做出的决定,他应该清醒的知道即使此次救赎之旅之上为骑士带来了总冠军,以前那个缺口也不会完全消失,只会不断地缩小直到几近于无,人不可能在做过所有事情之后都不留任何痕迹,总有一些东西你要负责到底。但即使如此,对LBJ来说,在剩余的职业生涯回到家乡球队的意义还是大于对热火保持忠诚的意义,因为热火永远不像家,更像一群志同道合的朋友为了最高目标放弃门户之见坦诚相对所组成的团体,提前退场的球迷、被特赦的老米勒都似乎在印证这个事实。在韦德老化之后,原本阵容畸形的热火所倚重的外线高强度轮转式防守必将不复存在,如果三巨头全部留队,热火如果依然没有去签一名防守能力上佳的内线,而外线防守水平在此时也已经下滑至谷底,想想看,下赛季会是怎样一副光景。即使LBJ在下赛季继续留在热火,之前那些对他的批评还会原模原样的摆回他面前,既然如此,那就做一些有利于自己的改变,回家,就是他能想到的引起批评声音最少的改变,当然,这种话题性事件也是他的主要赞助商NIKE所喜闻乐见的。莱利在之前的运作方面并没有表现出要补强内线的意愿,他压榨球员天赋的传闻基本都是可以坐实的,波什和詹姆斯为了弥补热火内线的弱点近年来不断增重,在经常承担起四号位防守的同时,詹姆斯在进攻端也更多的出现在了低位,这也导致他今年已经在赛场上出现过数次体力不支以及抽筋的状况。如果莱利继续打小球,这也可能继续透支詹姆斯的职业生涯。而骑士在连续抽得状元签之后,阵容已经天赋十足,只缺一名有统治力的球员来做基石,并且维金斯与本内特均为新秀合同,这也为骑士带来更大的操作空间,还有传闻说骑士可能用维金斯来交换乐福,即使这个交易没有成功,如果瓦莱乔可以在新赛季可以恢复健康,在保证篮板的同时,他与LBJ的默契配合也将为新赛季的磨合省去不少时间成本,同时,适当的减重也将为LBJ未来职业生涯带来很大的裨益。3.詹姆斯的家人与伙伴想回到家乡。其实此次LBJ吸取了上次的经验,除了莱利与吉尔伯特之外没有亲自与其他任何人会面,也基本没有接受任何媒体的采访,闹这么大阵势完全是媒体关注度过高的原因。詹姆斯休赛期可以说一直和家人与朋友在一起,这个决定肯定是充分听取身边人意见后的决定。4.商业联盟与职业球员,这本身应该只是一个生意场,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而努力,旁人按理来说没有资格说什么。但同时竞技体育中那些让人血脉喷张与黯然神伤的部分又与其产生了矛盾,于是生意中又有了当事人与我们观众的喜怒哀乐。从自己生活多年的地方离开,远赴重洋去另一个地方重新开始,为了理想动辄千万美金的牺牲,在我们观众眼中都只是一段文字描述而已,其实,球员们要经历多少辗转反侧与内心挣扎才能做出一个决定我们不得而知。我们可以对他们所犯的种种错误不满或者不开心,但是也应该在人格上有最起码的尊重,毕竟他们没有做过伤害任何人的事,更和我们没有杀父之仇、夺妻之恨。不做下一个谁,只做第一个我,詹姆斯也许永远也无法超越乔丹,永远不可能像科比那样说出“只要心够绝”,可是他也将拥有我们普通人无法企及的只属于他的充满传奇的精彩一生。
公务狗/金融/单身狗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七骑士挑战进化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