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让人支配人,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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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不诚实的行为如此让人着迷
  文章摘自《不诚实的诚实真相》 作者:丹-艾瑞里 出版社:中信出版社
  内容简介:传统观念认为,欺骗跟我们所做的其他决策一样,都是基于理性的成本收益分析的。但作者用真人行为实验证明,非理性才是决定我们诚实或不诚实的根本力量,并深入剖析了在个人身上、职场中和政治世界里,不诚实行为是如何发生和产生影响的,即使我们一直自诩自己的道德水准很高。
  小谎言的蝴蝶效应不容忽视,华尔街金融危机、安然破产皆源自小谎言。但好在一切还不算太晚,作者帮我们找到了保持诚实和良好的道德水准的方法。
  有一种方法可以让你知道某人是否诚实―直接问他。如果他说“是的,我很诚实”,那他肯定是一个骗子。
  格罗克?马克思
  我对欺骗现象的关注始于2002年, 就在安然公司破产数月之后。当时我在参加一个为期一周的科技会议,在某天晚上喝酒的时候,我碰到了?佩里?巴洛。我知道约翰以前是“感恩而死”乐队的词作者,但通过交谈,我还发现他曾给几家公司当过顾问,其中就包括安然公司。
  也许你不曾关注发生在2001年的那些事,那我在此简略地提一下安然公司这个“华尔街宠儿”那一年的经历吧:通过企业顾问、信用评级机构、公司董事会以及现已不复存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安达信”瞒天过海,瞒报账目,积累大量财富,直至其欺诈行为昭然于世,才轰然倒塌。最后,安然公司的股东落得个血本无回,计划成为泡影,成千上万名员工丢了工作,公司也随之倒闭。
  跟约翰聊天时,他讲到自己曾对安然公司的状况一厢情愿地盲目乐观,我对他这番话很感兴趣。虽然约翰在担任安然公司的顾问时,该公司的财务情况已失去控制,他却说他从未发现公司有任何运作不当的地方。事实上,在各大新闻头条报道安然公司的丑闻之前,他本人完全认同安然公司是(,)的领军企业这一观点。更令人惊讶的是,他说在新闻刚报道此事时,他都不敢相信自己始终都没看出公司有任何诈骗的迹象。他的话让我很诧异。在与约翰聊天之前,我认为安然公司的破产基本上是由3个阴险的首席设计师(杰弗瑞?斯科林、肯尼斯?雷和?法斯托)造成的。这三个人共同谋划并实施了一场大范围的账目核算阴谋。但此时,与这个我既喜欢又崇拜的约翰坐在一起,他与安然公司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他只是盲目乐观,并非刻意欺骗。
  当然,约翰和其他被卷入安然事件的人都可能很腐败,但我想也许还有另一种欺骗形式的存在―由于单方面的盲目乐观所导致,而这一形式的践行者往往是约翰以及你我这样的人。我开始怀疑这种欺骗是否只有少数几个坏人所为,或者这种一厢情愿的盲目乐观在其他公司也存在。还有一点我很好奇,如果我和我的朋友当时也是安然公司顾问团成员,我们是否也会像约翰一样。
  我开始着迷于欺骗和不诚实这一话题。欺骗从何而来?人类具备了什么能力能使自己做到表面上不诚实,但内心却认为自己是诚实的呢?更重要的是,欺骗行为仅仅是少数坏人的行径,还是一个更为普遍的问题?我意识到,最后一个问题的答案可能会彻底改变我们应对欺骗的方法:如果世界上大多数的欺骗只由几个坏人来承担责任,我们可能会很容易地解决这个问题。公司的人力资源部可以在招聘过程中筛出骗子,该部门也能通过排除那些被证明是不诚实的人以使得招聘过程更合理。但如果不诚实的问题并不仅仅局限于少数几个坏人,可能意味着所有人在工作或生活中都会有不诚实的行为。如果我们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罪犯,那么当务之急就是要搞清楚不诚实的行为从何而起,然后再找出遏制和控制我们这方面本性的方法。
  我们对欺骗的原因有哪些了解呢?从理性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对欺骗原因较为盛行的观点来自芝加哥大学的经济学家、诺贝尔奖获得者加里?。他提出,人们基于对各种情况进行的理性分析来决定是否犯罪。正如蒂姆?哈福德在他的书《谁赚走了你的薪水》中提到的那样,这个理论的产生过程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某天,规定的停车场的车位满了,贝克尔决定冒一次收到交通罚款单的风险―违章停车。幸亏这样,他开会才没有迟到。而后,贝克尔对这种情况下的思考过程进行了反思,注意到他做出这种决定完全是在权衡违章停车可能会产生的代价(如被抓到、被罚款、车被拖走)和及时参加会议的好处。他还注意到在权衡代价和好处时,并没有考虑过这样做是对还是错,而只是对可能的积极结果和消极结果进行了比较。
  就这样,理性犯罪的简单模式(SMORC)这一概念诞生了。根据这个模式,我们的想法和行为与贝克尔如出一辙。就像一个普通的抢劫犯一样,我们在这个世界闯荡时,总会寻求自身的利益。从代价与收益的理性评估角度看,无论是通过抢银行还是写书来寻求利益都是无关紧要的。根据贝克尔的逻辑,如果我们的资金短缺,而又恰巧开车经过一家便利店,我们会马上估计店内的钱箱里有多少钱,会考虑被抓住的可能性,还会想象如果被抓到会有什么惩罚在等着我们(这样做显然降低了表现良好的可能)。基于这个成本收益分析,我们便可决定抢劫这家便利店是否值得。贝克尔理论的本质在于有关诚实的决策与多数其他决策一样,都是以成本收益分析作为根据的。
  理性犯罪的简单模式是非常直接的欺骗模式,但问题在于它是否准确地描述了人们在真实世界中的欺骗行为。如果是正确的,那么就有两种明显的方法可以用来应对欺骗。第一种方法是提高抓住骗子的概率(例如召集更多的警察,安装更多的监控摄像头等)。第二种方法是加大对骗子的惩罚力度(例如刑期更长、罚金更高等)。我的朋友,这就是理性犯罪的简单模式,它对执行、惩罚以及欺骗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
  但是,如果理性犯罪的简单模式对欺骗的简单阐释是不正确或是不完整的呢?若真是这样,那么抑制欺骗行为的标准方法就会是低效且不充分的。如果理性犯罪的简单模式并不能完美地解释欺骗的原因,那么,我们应该首先弄清楚造成人们欺骗的真正动力是什么,然后,再将这个更为深刻的认识运用到对欺骗行为的应对中去。这也是本书要讨论的问题。
  对那些影响我们诚实与不诚实的原因进行检验之前,让我们先做一个需要快速思考的实验。如果一味严格遵守理性犯罪的简单模式,只考虑自身行为的损失和利益,我们的生活会是怎样的?
  如果生活的世界单纯地按照理性犯罪的简单模式运行,我们就会对自己作过的所有决定进行成本收益分析,我们只会做看似最合理的事情。我们不会依据情感或信任程度来作决定,所以,就算只离开办公室1分钟,我们多半也会将钱包锁在抽屉里。我们会把现金藏在床垫下或锁入隐蔽的保险箱内。外出度假时,我们会因为害怕邻居顺手牵羊拿走家里的东西,而不愿意请他们代取信件。我们会像防贼那样防着我们的同事。以握手表示达成协议的形式不再使用;所有交易都需要有合同,这也意味着我们在打官司和诉讼案件上会花费大量的时间。我们可能会决定不要小孩,因为他们长大后,很可能会偷走我们拥有的一切,让孩子住在家里更是为他们提供了大量的可乘之机。
  大家都知道人无完人,我们都有很多的缺陷。如果你也认为理性犯罪的简单模式下的世界并不是我们的想法和行为的真实写照,也不是我们日常生活的准确描述,这个思考的实验就可以表明,如果我们真是完全理性的,并且只为自身利益而行动,那我们欺骗和偷盗的次数就不会那么多了。
  2011年4月,伊拉?格拉斯的《生活》秀讲述了年轻的大学生丹?韦斯的故事。丹?韦斯曾在位于华盛顿的美国约翰?肯尼迪表演艺术中心工作,其工作的主要内容是在艺术中心的礼品店盘点库存。礼品店的销售队伍是300名好心的志愿者,他们大多数都是热爱戏剧和音乐的退休人员。
  礼品店的运作方式与柠檬水站相似。店内没有收款机,只有钱箱。志愿者将现钞放入钱箱,并从钱箱中找零。礼品店的生意非常好,每年的销售额达40万美元。但志愿者发现了一个大问题:40万美元的年收入中总会有15万美元不翼而飞。
  于是,当丹被提升为经理时,他承担了抓小偷的任务,他怀疑小偷是一位负责将现金存入银行的工作人员。于是,丹联系了一家隶属于美国国家公园管理局的侦探所。侦探所的一位侦探帮丹制订了诱捕行动计划。2月的某个晚上,他们设下了圈套。丹在钱箱里放了带有标记的钱,然后离开现场,和侦探一起藏在附近的灌木丛里,等着人赃俱获。当这位嫌疑人要动身回家之时,他们将他扑倒在地,并在他的口袋里发现了一些做了标记的钱。案子算是告破了,对吗?
  然而,结果表明这个案子并未了结。这个年轻雇员那晚只偷了60美元,而且,就在他被解雇后,现金和商品仍然不断丢失。后来,丹建立了一套价格清单和销售记录在内的库存系统。他要求员工记录下他们售出的物品以及所收的金额。后来的情况你肯定猜到了:偷盗的现象再没有出现。失窃问题并非某个贼的一人所为,而是众多年至退休、满怀好意、热爱艺术的志愿者对商品和零钱不问自取的结果。
  这个故事并不鼓舞人心。丹说:“只要有机会,我们都会偷取东西……多数人都需要时刻控制自己才能不走歪路。”
  人们认为理性的成本收益因素会引起欺骗行为,但你会看到这些因素并不会引发欺骗行为;而我们认为并不重要的非理性因素常常会引发欺骗行为。也就是说,在一大笔钱消失时,我们通常会认为这是某个无情的罪犯所为。但正如我们在艺术爱好者这个故事中看到的那样,欺骗不一定是某个人在作了成本效益的分析后,偷取了一大笔钱。相反, 可能是许多人一次又一次心安理得地拿走一点儿钱或商品的结果。接下来,我们将探究那些促使我们行骗的原因,并看看什么能使得我们更加诚实。我们将讨论是什么促使不诚实行为的出现,以及我们如何能在为自身利益去欺骗的同时还能维护自身形象―正是我们自身行为的这一方面造成了我们多数时候的不诚实。
  当我们探究欺骗背后的基本趋势时,会借助一些实验来帮助我们发现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提高或降低欺骗概率的心理和环境原因,这些动因包括利益冲突、伪造品、抵押品、创新力或仅仅只是累了。我们还将研究不诚实的社会动因,包括他人如何影响我们的是非观念,以及当他人也能因我们的不诚实而获益时,我们所拥有的欺骗能力。最后,我们将试着理解不诚实的行为是怎样发生作用的,它是如何依赖于日常环境,以及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我们更有可能或更不可能去欺骗。
  除了探究造成不诚实行为的原因以外,行为经济学主要的实际效益之一就是向我们展示了内部和外部环境对我们行为的影响。一旦对影响自己行为的原因有了更为清楚的理解,我们就会发现在人类愚蠢(包括不诚实)的举动面前,我们不是孤独无助的。我们可以改善周围的环境,而且通过改善环境,我们能表现得更好,得到更好的结果。
  我希望我在后面章节中所描述的研究,能够帮助我们理解造成不诚实行为的原因,并找出一些有趣的方法来克制和限制这种行为。
  现在,开始我们的探索之旅吧……
  面对金钱的诱惑,我们究竟会有多不诚实?
  请恕我直言,别人会说谎,你会说谎,当然,时不时地我也会说谎。
  作为一名大学教授,为了使我的学生对课堂内容感兴趣,我会尝试在方式上加点花样,如偶尔邀请一些风趣的客座讲师到课堂上演讲。这样做减少了我备课的时间,对客座讲师、学生和我来说也是一个多赢的办法。
  一次,在这种“轻松教学”的行为经济学的课堂上,我请到了一位特别来宾。这位来宾英明睿智,名声显赫,系出名门:在成为知名银行和执行总裁的商业顾问以前,他在普林斯顿大学获得了学士学位,而后又获得了法学博士学位。我告诉学生们:“过去几年里,这位卓越的来宾帮助很多商业精英实现了他们的梦想。”
  随着我的介绍,这位来宾走上了讲台。从一开始他就表现得十分直率,像尊巴教练那样。他慷慨激昂地说:“今天,我要帮助你们达成梦想―你们想要赚钱的梦想!你们想赚钱吗?”
  每个学生都点头大笑,十分欣赏他这种热情洋溢、不刻板拘泥的授课方式。
  他问道:“在座的各位谁比较富有?我知道我很富有,而你们这些大学生并不富有。确切地说,你们都是些穷人。但是,通过欺骗就能改变这种现状!我们还在等什么?”
  随后,他列举了一些臭名昭著的骗子的名字,有10多位执行总裁,还有曾服用违禁药物的著名职业棒球运动员罗德里格斯、操纵过“庞氏骗局”的伯纳德?、卷入证券内幕交易丑闻的玛莎?斯图尔特等。他告诫学生:“你们肯定都想拥有他们那样的权力和财富!而实现的方法只是通过欺骗。注意了,我马上就会告诉你们这其中的秘密。”
  这样一番鼓舞人心的开场白之后,就到了小组练习时间。他让学生闭上双眼,深呼吸3次。然后说:“假设你欺骗了别人,骗到1 000万美元,第一次拥有这么多钱,你会用这笔钱做什么呢?穿蓝绿色衬衫的同学,你来回答。”
  被点到的这个学生腼腆地答道:“我会买幢房子。”
  “房子?我们有钱人称为豪宅。你呢?”他指向另一名学生。
  “去度假。”
  “是去你的私人岛屿吗?答得好!当你像那些大骗子那样赚钱的时候,就是你人生改变的时候。在座的各位有比较讲究饮食的吗?”
  有几位学生举起了手。
  “由雅克?贝潘亲自烹饪的食物,你觉得如何?品尝新教皇城堡红葡萄酒,怎么样?要是能赚到足够多的钱,你就永远都能过这样的生活。问问唐纳德?你就知道了!你看看现在,为了1 000万美元,你可能会驱车碾过你的男朋友或女朋友。我此行的目的就是告诉你这没什么,我就是来给你的车松手刹的人。”
  一开始,大多数学生都意识到他们并不十分赞同这个严肃的讲师。但是,在分享了10分钟第一次拿到1 000万美元后会做出哪些激动人心的事之后,这些学生开始在“想要变得富有”的欲望和“欺诈是不道德”的认知之间彷徨。
  这位讲师又说:“我能感受到你们的彷徨。你们一定不能让自己的情感支配你们的行为,必须通过成本收益分析来战胜自己的彷徨。”接着,他又问道:“支持通过欺骗变富有的理由有哪些?”
  “你会变得富有!”学生们回答道。
  “回答正确。反对的理由又有什么呢?”
  “你会被抓个正着!”
  讲师又说道:“对,你有可能会被抓个正着。但是,秘密就在于此。欺骗时被抓个正着与因为欺骗而被惩罚不是一回事。拿世通公司前总裁伯尼?艾伯斯的例子来说,他的律师说艾伯斯对所发生的事情毫不知情,这简直是胡说八道。又如安然公司的前总裁杰夫?斯基林的案例,他曾写过一封电子邮件,内容是:“销毁这些文件,它们对我们不利”。而斯基林在随后的证词中却说自己只是“嘲讽”而已!现在,即使这些狡辩都没有用,你还是可以逃到没有《引渡法》的国家。
  这位客座讲师在现实生活中其实是一名喜剧演员,名叫杰夫?克莱斯勒。他同时也是讽刺书刊《通过欺骗致富》的作者。他的演讲使学生在作金融决策时,难以判断纯粹以成本收益为基础而不考虑道德因素的做法是否正确。听杰夫的讲座,学生们意识到,从完全理性的观点来看,杰夫是完全正确的。但是,他们也不由得对欺骗是通往成功的最佳途径这一观点感到不安和反感。
  在这节课的最后时刻,我要求学生们就其自身行为与理性犯罪的简单模式的契合程度进行思考。我问道:“你们平常骗人却不被逮到的机会多吗?你们又利用过多少次这种机会?如果每个人都采纳杰夫那种成本收益的方法,我们的周围又会多出多少次欺骗呢?”
  如果可以,你会选择作弊吗?
  贝克尔与杰夫的欺骗方式都由3个基本要素构成:(1)从罪行中获得的利益;(2)被抓住的可能性;(3)被抓后受到的可预料到的惩罚。通过第一个要素(收益)和后两个要素(成本)相比较,理性的人们就能判断犯某项罪行是否值得。
  现在,理性犯罪的简单模式可能就是人们对诚实与欺骗所作的决策方法的确切描述,但从我的学生(和我自己)对理性犯罪的简单模式这一含义的担忧表明,这种方法的实际作用值得深究。(下面几页内容会引入整本书关于测评欺骗的方法的详细内容,所以,请加以注意。)
  我和我的同事妮娜?马萨(多伦多大学的教授)以及昂?埃米尔(加州大学圣迭戈分校教授)决定更深入地研究人们是如何行骗的。我们在麻省理工学院(当时我正在此任教)的校园里贴满了告示,上面说欢迎学生参与我们的实验,参与者只需拿出10分钟的时间就可以赚得10美元。指定时间一到,实验参与者走进某个房间,坐在带有小桌的椅子上(典型的考试用椅)。接着,每位参与者都会得到一张画有20个矩阵的纸(矩阵的结构与下一页所给出的例子相类似,并被告知其任务就是找出每个矩阵中相加得10的两个数字(我们称其为矩阵任务,这本书会常提到这个任务)。我们还告诉他们,他们有5分钟的时间来完成这20个矩阵任务,解决的数量越多越好。每得出一个正确的答案,就可获得50美分(钱数会根据实验的不同而有所调整)。当实验人员说“开始”时,参与者将纸翻开,尽可能快地解决这些简单的数学问题。
  下一页便是这张纸的一个模板,其中一个矩阵是放大了的。你能在多短的时间内找到加起来等于10的一对数字呢?
  所有参与者就是这样开始这个实验的,但是在最后5分钟发生的事会因某些特殊条件的出现而有所不同。
  设想你正处于控制条件组中,且正忙着尽可能多地解决这20个矩阵问题。一分钟过去后,你解决了1个。两分多钟后,你解决了3个。最后,时间到了,你完成了4个矩阵问题,赚到了2美元。你走到实验人员的桌子前,递交了答卷。检查了你的答案后,实验人员赞赏地笑了,说:“解决了4道题。”然后,数出你应得的钱,说道“来,这是你的奖励”。你拿了钱,便离开了。(在这个受控制的条件组中,分数代表此矩阵任务的实际完成情况。)
  现在,假设你处于另一个被称作粉碎机条件设置的实验中。在此条件下,你有机会作弊,且其条件与受控制条件相似,所不同的是,5分钟之后,实验人员会告诉你,“现在时间到了,请数出你的正确答案,并将你的答卷放入房间后面的碎纸机里进行粉碎,然后告诉我你正确地解决了多少个矩阵问题。”如果你处于这一条件组的话,你可能会乖乖地算答案,粉碎答卷,报告你的测试结果,然后拿钱离开。
  如果你参与的是粉碎机条件下的实验,你会怎样做?会作弊吗?如果会,会谎报自己算出了多少个正确答案呢?
  有了这两种条件下的结果,我们就可以比较参与者在无法作弊的控制条件下的表现以及在可以作弊的粉碎机条件下的表现。如果得分相同,我们就能得出参与者没有作弊的结论。但如果根据统计结果看出人们在粉碎机条件下做得“更好”,那么我们就能得出结论:一旦有机会销毁证据,参与者就会夸大自己的表现(欺骗)。而参与者声称自己正确解决了的矩阵数与其在控制条件下实际解决的矩阵数之差,就是他们的欺骗程度。
  结果也许并不令人意外,我们发现一旦有机会,许多人就会谎报他们的得分。在控制条件下,20个矩阵问题中参与者平均可以解决4个问题。而在粉碎机条件下,他们声称自己解决的平均问题数为6个―比控制条件下多了2个。总体表现的提高并不是几个人对自己解决的矩阵问题谎报得太多的结果,而是很多人各谎报了一点儿的结果。
  钱越多就越容易诱发欺骗行为吗?
  在掌握了诱发不诚实行为的基本因素后,我与妮娜还有昂开始调查影响人们的欺骗行为的原因。理性犯罪的简单模式告诉我们,当人们有机会得到更多的钱且不会被抓到或被惩罚时,就容易产生欺骗行为。这个说法听上去很简单,也很吸引人,所以我们决定接下来要对其进行验证。我们设计了另一个版本的矩阵实验,这个实验与上一个的不同之处在于,参与者正确解决矩阵问题后得到的报酬数将有所改变。某些参与者每解决一个矩阵问题就能得到25美分,还有的参与者会得到50美分、1美元、2美元或5美元。如果我们所承诺的最高报酬是每解决一个矩阵问题能得到10美元,你认为会发生什么呢?欺骗的数量会随着报酬的增加而增加吗?
  在揭晓答案之前,我想先给你讲一个相关的实验。这一次,参与者不用去完成矩阵任务,只需猜测那些在粉碎机条件下接受了不同额度报酬的参与者会说他们正确地解决了多少个矩阵。参与者们预测:随着报酬的增加,当事人声称其正确解决的矩阵问题数会增加。基本上,他们凭直觉得来的结论与理性犯罪的简单模式的假说是相同的。但是,他们的判断错了。结果证明,当我们查看欺骗的程度时,无论报酬是多少,参与者平均都只多报了2个问题。实际上,当我们承诺每解决一个矩阵能得到10美元的最高报酬时,欺骗程度甚至略微下降。
  为什么欺骗程度没有因为报酬的增加而上升呢?为什么报酬最高的时候,欺骗程度反而降低了呢?人们对报酬的不敏感表明,欺骗行为很有可能不是通过成本收益分析而得出的结果。如果是通过成本收益分析而得来的结果,利益的增加(报酬的增加)就应该引起更多的欺骗才对。为什么报酬最高的时候,欺骗程度却是最低的呢?我猜想,当参与者每解决一个矩阵问题就能获得10美元时,他们很难做到在欺骗的同时仍然认为自己是正直的(我们后面还会就此进行讨论)。当正确解决每个矩阵问题可得到10美元时,我们所说的欺骗程度并不像从办公室拿走一支铅笔那样轻松,这时的欺骗行为与从办公室取走几盒钢笔、一个订书机以及一令打印纸更为相似。这种行为难以让人忽视或将其理性化。
  不诚实的程度取决于我们自身的道德感
  我们下一个实验将要关注的是,如果参与者感到自己很可能会被抓住,会发生什么。在这个实验中,我们主要使用了一台局部安全监视器,其作用等同于人在监视。
  我们要求一个小组的参与者粉碎掉自己1/2的答卷,这就意味着,如果他们作弊的话,我们就有可能从中得到证据。我们又要求另一组参与者粉碎他们所有的答卷,这就意味着就算他们作弊也不会受到惩罚。最后,我们要求第三个小组粉碎其全部答卷,离开测试房间,并从一个装有超过100美元的零钱和硬币的大钱箱中自行取出报酬。在这个自取报酬的条件下,参与者不仅能在作弊后不受惩罚,还可能多拿报酬。
  这次我们换了另外一个小组,让他们预测在每个条件下参与者会说出自己解决了多少个问题。他们又一次认为欺骗行为的趋势会遵循理性犯罪的简单模式,预测参与者在被抓到的可能性降低时,会称自己解决了更多的矩阵问题。
  我们得到了什么结果呢?大多数人依然作弊,但谎报的数目并不大,这3种条件下(粉碎1/2的答卷,粉碎全部答卷,粉碎全部答卷并自取报酬)的欺骗程度是相同的。
  现在,你可能会怀疑参与者是否真的相信在我们的实验条件下,他们可以作弊且不被抓住。为了证明这一点,我、雷切利?巴肯(内盖夫本C古里安大学的教授)和安娜维?马哈巴尼(与雷切利一起工作的硕士研究生)做了另一项研究。研究中,安娜维或另一位助理研究员塔里负责监督实验。安娜维与塔里在许多地方都很相似,但值得注意的是,安娜维是位盲人。也就是说,当她负责监督时,参与者更容易作弊。当参与者在堆满钱的桌子上拿走自己的报酬时,他们想拿多少就拿多少,因为即使他们多拿了,安娜维也看不到。
  那么,在安娜维负责监督时,参与者的欺骗程度会更高吗?答案是,他们仍然会多拿一些钱,但无论是安娜维负责监督还是塔里负责监督,参与者们拿的钱数都是一样的。
  实验结果说明,被抓的可能性对欺骗程度并无太大影响。当然,我并没有说被抓的可能性对人们完全没有影响,毕竟不会有人在身旁站着警察时偷车。结果同时也表明了,被抓的可能性对我们的影响并没有预期的那样大,且其在实验中没有起作用。
  你可能还在怀疑是否我们实验的参与者在运用这样的逻辑:“如果我只在少数问题上作弊,就没有人会怀疑我。但如果我作弊的问题数量过多,就可能会引起怀疑或受到他人的质问。”
  我们在下面的实验中测试了这个可能性。这次,我们告诉1/2的参与者:一般的学生能在这个实验中解决大约4个矩阵问题(这是真实数据)。而告诉另外1/2的参与者:一般的学生能解决大约8个矩阵问题。我们为什么要这样做呢?如果决定作弊又不想表现得太明显,参与者在两种情况下都会说自己解决的矩阵数比自认为的平均数高(也就是说,当他们认为平均成绩是4时,会谎称自己解决了6个矩阵问题;认为平均成绩是8时,会谎称自己解决了10个矩阵问题)。
  如此一来,当这些参与者估测别人解决了更多的矩阵问题时,他们又会怎么做呢?结果是,他们丝毫没有受到这个想法的影响。无论他们认为其他人平均解决了4个问题还是8个问题,他们报告的矩阵问题解决数量比自己实际解决的矩阵问题多出2个(如果他们自己实际解决了4个矩阵问题,就会报告说解决了6个问题)。
  这个结果表明,决定欺骗程度的因素不是担心太突出。相反,我们作出的欺骗行为的程度是以自身道德感所能接受的程度为限。从本质上来说,我们欺骗的程度取决于不伤害自身的诚实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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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1:40:14作者:星座爱情001
【射手座癖好】没事喜欢胡思乱想;性格与脾气都比较极端;嗜睡;喜欢裸睡;泪腺发达,易被感动;喜欢跟喜欢的人身体接触,恨不得把身体揉进去那种;有些悲观;支配欲;有较强的依赖感;偏执,苛求完美;双重性格;抗拒有人走近,不喜欢听见周围有人不停交谈;经常对什么都不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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