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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喜欢,叫做你不在我身边...
Ps:这里不是专门讨论书法的地方,关于字写的好不好完全凭自己的感觉。你若专业,就表现的专业一点,我们正好也学习学习。与其留下一句“这种字也叫好?”就扬长而去,还请高抬贵手让投稿的人更有动力地走下去。
&&来自&&的投稿
我妈不让我看电视
小时候我妈不让我看电视。&
那时候她的策略是把插头拔下来然后上班走人。然后教育我说那个东西有电,不能碰,碰一下就死。等她上班走了,我总是一声冷笑插上插头,各种欢乐。&
后来我妈把遥控器藏在装袜子的抽屉里。切!果断掏出来。等她回来的时候赶紧塞回去。&
后来我妈发现遥控器的位置不对,又换了地方,依然阻止不了我找遥控器的心。后来我妈发现音量的数字不对,果断把遥控器塞包里背到单位,晚上再背回来。&
估计是几次想掏手机都掏出了遥控器自觉丢人,于是每次都假装塞到了包里,等我不注意的时候再塞到我家一个大花瓶里。&
再后来我妈回家第一件事就是去摸电视屏幕。我知道电视屏幕是会带静电的,于是每次听见我妈开门我都会手舞足蹈去擦电视屏幕,时常把我电得无比雀跃。&
再后来我妈上班之前把有电视的房间都锁起来。&
一个很意外的机会,我在洗衣机里找到了钥匙。&
再后来,我妈去电视局彻底断掉了我家的有线。&
再后来我就上大学了。&
每次假期在家我妈总念叨:别总窝在书房上网了,赶紧出来陪我们看会电视吧&&
BY : 许知远&
这好像是80年代的故事,那时候最流行的求爱方式是,路上拦住一个姑娘说:&你喜欢文学吗?&你要装得一脸惆怅,似乎充满了对祖国前途的忧虑,还有对整个人类精神世界的关怀。然后你特别深沉地和她谈起那些文学,谈那些文学大师的追求。这时候的姑娘肯定会被你的滔滔不绝的天才迷惑,满眼都是虔诚的钦佩,然后特别心甘情愿地跟你走。那时候文学青年是个抢手的称号,对于异性具有特别的诱惑力。这些东西现在看起来像传说或者像出滑稽剧。&&
自从王朔出道以来,文学什么时候开始沦为贬义词了,好像张口谈文学的人都是些大尾巴狼。我记得一天晚上散步遇见一对,他们好像刚刚认识,男子还处于求爱阶段,于是我就听到了一句特别具有戏剧效果的话:&我喜欢文学。&这句话在闹哄哄的大街上如此地动人心弦,我差点儿就被感动了。这时候,他们身边路过一个骑车的哥们,他在那个娇羞的女子尚未反应之前,大声说:&我也喜欢文学。&然后匆忙地骑车过去,留下一片放肆的笑声。这时候那种纯情的场面一下子就被糟蹋了,一下子就打破了文学在心目中的崇高形象&&&&
我有时候也犯这种傻,我跟一个新认识的姑娘在谈米兰&昆德拉的时候,她就向她周围的人介绍我是一个文学青年。你可以想像那些家伙的表情吗,&文学青年,文学青年&,他们不断的摇头,就像阿Q说的&女人,妈妈的,女人&。而且我发都无法逃脱掉年龄的束缚,因为无穷的欲望本身就是青年的特权。只是,我们的哲学、我们的生命意义都是由那些年长的人来制定的,而他们已经太多地丧失了生理上的欲望。现大家都特别喜欢用这个词来嘲笑人,要是骂一个人傻,比如看到我,他们准会说:&呦,文学青年又来了。&&&
我从此就接受了这个教训,再见姑娘的时候就大谈时尚问题,闭口不说任何和文学有关的话题,即使提到也是装出一脸特不屑的样子,然后把那些东西嘲讽一番。这种方法真的很有效,因为姑娘们都露出了亲切的目光。但是当我一个人的时候,还是喜欢读一读文学,还是喜欢让自己被那些大师们熏陶一下,而且我猛地发现那些满脸特别不在乎文学的人也和我一样,而且读书读得越多的人越装得庸俗,越喜欢嘲笑文学青年。我差不多明白他们的意思了,文学是自己体会的,不用老是拿出来炫耀,而且越是那些半瓶子醋越喜欢拿出来晃荡。所以,我也开始喜欢拿文学青年骂人了。&&
《那些忧伤的年轻人》
回归生活的细节,不管际遇和心情如何,我们有责任先吃好一顿饭,睡好一个觉,打点自己,收拾自己。活好每一天,每一刻。每天对着镜子,对自己微笑三次,睡前感谢自己今天的一切。无论发生什么,先善待自己。
世界,不同于想象
有时候我们总爱幻想一切美好的东西,但现实却告诉我们生活不是想象出来的。
&&来自&&的投稿
昆明,我的私人电影
【城市系列 3 】 BY : 于坚 _
我在昆明出生、长大。后来上学,工作、结婚、生子都在这里。昆明仿佛是我的一部私人电影,胶片永远存放在我的记忆深处。我写过许多关于它的文章,但再次写,总是有新的细节出现,它是一口记忆的深井。&
我家最早是住在武成路上的福寿巷。这条巷子不长,里面藏着四五个四合院。我家住的这个四合院古老得发霉,墙根爬着青苔,画栋雕梁上结着蜘蛛网,也不知道是何年何月建造的了。院子里有口水井,盛着一轮月亮,这是我睁开眼睛最初看见的世界。&
武成路鳞次栉比,街道两边都是铺面,所有的房子都坐北朝南,所以街道是东西向的。光辉的街道,朝阳、落日、月光,总是把街心照得闪闪发光。雨天,仿佛有一个看不见的人在天空指挥着,分贝强度不同的雨滴声使整条街像个交响乐队&&&
后来我到世界上去走,见过无数的大街,但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光辉之路。太阳升起时,武成路的铺面和二楼的玻璃窗子将亮未亮。街道两边已经摆着一只只木桶,那是农民自动摆的,住户每天早晨到大街上来倒马桶,这是农民的黄金,他们把它挑回地里,就是最好的肥料。&
将近中午,街道上的铺子开门的声音就响起来。铺面的门是一块块可以拆卸的门板,开门的时间一到,店员卸下门板,将它一摞摞地捆好,放在一旁。这些门板都标着号码,每一块都有自己特定的位置。我很喜欢看店员卸门板,他卸下一块,铺面就亮起来一块,直到铺面最深的地方都亮起来。然后他扫地、洒水,第一个顾客已经在一旁等着了。武成路上有布店、土杂店、五金店、拍卖行、文具店、裁缝店,中药铺、教堂、餐馆、茶馆、电影院、大人书店、小人书店、理发店、浴室、照相馆、卖烧饵块的&&这是为过日子,为人们一生而存在的街道,各种设施足够你流连一辈子,不必再远走高飞。&
五一电影院那一带最热闹,那里是武成路的中心,货郎都集中在那里。五一电影院的售票窗是个比我的头稍微大些的小洞,售票员有时候坐在里面打盹。我就知道这时候看电影的人不多,可以混进去了。我偷偷地钻过门口挂着的黑帘子往里拱,查票员抱着手电筒坐在椅子上打呼噜。电影已经放了一半,我找个空位子坐下,贪婪地看起来。正在放《地道战》,这部电影我已经看过一百次,几乎背得出每一句台词,演员演到哪里,还没有开口说话,我就把台词模仿着他的声音说出来了。我最激动的是捏着票,在黑暗里跟着查票员去我的座位。我挨着那些正在黑暗中张着嘴巴的人们膝盖,一个个磨过去,查票员的电筒射出一道光,指着我的位子。然后他的光熄灭了,银幕上,另一个世界的光亮起来。&
每年春节要到的时候,父亲就带着我们三兄妹去裁缝铺做新衣服。裁缝是个戴眼镜的伯伯,量裤子的时候,他总是捏捏我的腰说,娃娃,站直了。这句话影响我的一生。我的裤子一年比一年长,站直了,才量得准。后来在世界人生中,我经常默默对自己说,站直了。类似的话也来自我母亲,这句话她对我说了一千遍,于坚,走路,要抬头挺胸。她从来没有对我说过&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之类的话。她说,走路,要抬头挺胸。她每天步行到盘龙区的明德中学去给学生上数学课,拎着一个花布包包,里面装着教案和钢笔,从武成路走到顺城街。我家搬到西仓坡后,她就穿过翠湖。她一直走路去学校一直走到退休,从来没有迟到过,她最后被评为高级数学教师。那时候我父亲英俊年轻,戴着一副金丝眼镜,他总是吩咐裁缝用最好的布料和最新的样式给我们做衣服,他并没有多少钱,那时候这个国家谁都没有钱。他像个现象学的
哲学家,体面就是本质。这使我从小就对高贵的事物,现代的事物怀着向往。我父亲是四川人,见过大世面。他在沱江边的一所深宅中长大,后来毕业于民国时代最后的南京大学,跟着刘邓大军来到云南,就此爱上五华区,终老于此。&
翠湖是我的天堂。武成路几乎每条小巷都通着翠湖。我小时候在里面学会钓鱼,学会游泳,后来考大学的时候在里面背习题,恋爱的时候在里面找座位。现在经常去里面听民间音乐会,翠湖每天都有数十个自发的小型音乐会在举行。闹市里藏着这样一个林木幽深,湖光潋滟、庙宇林立的地方,真是福气。世界上湖多的是,但像翠湖这样的位置还真是不多。车水马龙的地区,没出现购物中心,忽然,连天乔木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对于本地居民,翠湖是一个教堂那样的地方,里面供奉的不是上帝,而是原生态,原生态是什么,就是天地之大德曰生,就是那种载我以生,载我以死的大块。李白&大块假我以文章的&大块。这个教堂教你道法自然,顺其自然,自然而然,天然、安然、怡然、悠然、淡然、浑然、阒然、释然、飘然、幡然&&&
翠湖中间有个图书馆,是个《红楼梦》里面潇湘馆那样的地方,玻璃窗,外面是湖影波光,周围是长廊柳树。我青年时代经常在里面读书。
西南联大时代,许多作家诗人都在这里看书,图书馆里面的座位是藤椅、条凳,什么椅子都有,还有草墩。桌子是长桌,桌子边被各种袖子抹得发亮。我有时候闻见沈从文的长衫的气味,有时候瞥见汪曾祺躺在藤椅里打鼾,他们都是我心仪的作家,我多年研习他们的杰作,深有所得。我相信这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图书馆,书藏在二楼,你查到要看的书,写在卡片上,楼上的图书管理员就把书装在一个吊着绳子的藤编篮子里放下来。&
我家在上世纪80年代搬到翠湖西面的西仓坡。我家在四楼,楼下就是诗人闻一多被枪杀的地点,从我家的窗口可以看到后人为他立的殉难碑。我把这个看成我与诗歌的一种缘分。有一天我带着一大群诗人来到这里,点上红烛。&
五华区因为五华山而得名。1966年,我家搬到五华山上,住在一个机关大院里。五华山上立着钢架巨塔,是民国时期模仿巴黎埃菲尔铁塔建的。它是昆明最高的建筑。昆明的少年们要比谁的胆子大,就去爬那个铁塔,爬到顶上的是好汉。铁塔在高原吹来的大风中摇晃,随时要散掉似的,我在塔下面听着它哗啦响动,双腿发软。我一直想爬上去成为好汉,但是我始终不敢。我的同学中有人爬到了顶,他成了我们班的老大,男生都听他的。多年后,我登上巴黎的埃菲尔铁塔,我坐着电梯上去又顺着梯子走下来,仿佛我终于成了好汉。圆通山是翠湖天堂的保护屏,林木幽深。云南大学建在与圆通山相连的另一座山上,山前的树林里住着古老的松鼠,我相信它们是昆明城里最后的原住民。我在云南大学读书的时候,经常站在会泽院的楼顶,看着它们玩。&
在五华区,我结识了许多相处一生的朋友。他们有诗人、艺术家、画家、音乐家&&我经常感觉这地方正在发生着&文艺复兴&。我们在尚义街六号谈过这个话题。我记得那些遥远的夜晚,我们这些将要成为诗人、作家、艺术家的人在武成路与翠湖之间的街道小巷闲逛,彻夜长谈。有一回我正在翠湖边上发呆,忽然有人用一叠纸在我头上敲一下,啊,是诗人杜宁,他刚刚写了一组诗,正在到处找读者呢;立即展开,当场朗诵。从春到秋,总是有人在某栋小楼的二楼吹笛子,有人在用老唱机放肖邦或者贝多芬的某一乐章,有人在一棵老树下讲故事,周围竖着一群麋鹿般的耳朵;有人在弹吉他,有人在拉手风琴&&谁家玉笛暗飞声,散入春风满洛城,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闻,并非古代的传说。&
有一次在火车上,大家说起自己的家乡,这个世纪的流行的风气是&生活在别处&。八个人,七个都以在外面奋斗为荣,在深圳、在纽约、在北京、在巴黎&&只有我说,哦,我是昆明人,我在那里住了一辈子。&
大家很惊讶,我接着告诉他们,我是个诗人。
我们都是半杯水
BY : 丛非从
我想谈谈自我价值。关于一个人如何看待自己,如何定义自己的价值。&
在这个城市,总有那么一些人,习惯否定自己。充满了挫败,抑郁。看不到自己的价值,这也不好,那也不好。然后羡慕着别人的好或者幻想着一种理想的状态发呆。&
我曾经是其中一个。在北京挣扎,找不到方向,找不到出路,更找不到价值。每月领着两千块的薪水,不敢随便请人吃饭甚至不敢轻易吃肉,更不敢去谈朋友。在理想面前,所有的现实生活都很奢侈。更可怕的是,没有阅历没有能力没有任何积累,而最让自己难以接受的,则是性格懒散不思进取不够努力,许久来却没有一丝改变的迹象。要财没有要才也没有,甚至连长相都没有,几年下来,依然在挣扎。然后就觉得自己一无是处,不知道活着这么痛苦有什么意义,然后用沉沦来安慰自己。只有在偶尔回到家的时候,和朋友谈论起,在哪工作,北京。不知道是一股自豪还是自卑感从心底升起。只有听朋友谈论起,你这不错那不错的时候,才开始半信半疑。只有当朋友用羡慕的眼神列举出一大串优点的时候,才开始反思,为什么,我要这么否定自己。
当我开始注意的时候,就发现很多人跟我一样,不断去否定自己。&
他们否定自己的理由跟我大径相同:年纪大了依然被剩,自己找不到对象觉得要孤独终老;无才无貌平凡到不被人注意到,觉得这就是生活的悲剧;领着微薄的薪水,痛恨着自己没有能力;拼命坚持着却找不到方向弄丢了理想,觉得再无出头之日;性格懒散拖延成性,能力不济毫不上进,觉得自己活该生活凄惨。总之结局都一样,觉得自己毫无价值一无是处,没有未来没有伴侣,找不到活着的感觉也找不到生活的意义。
可是我又很好奇,既然自己这么差,一直都这么差,又是什么让你坚持活到了现在,还活得好好的。是不是真的因为自己太差,就这么否定了自己。很显然不是。和比尔盖茨比,我们都太穷。和姚明比,我们都太矮。和玛丽梦露比,我们身材真的太差。和周润发比,我们又有些丑。我们总能发现有人有地方比我们好,那是不是我们就要否定自己。
你说,他们都是名人,你并奢望达到那个地步,你只是想有个正常的能力。可是你告诉我,界限在哪里。和吃不上饭的孩子比,你又太优越,和重病在床时的人比,你又太健康,和被大火毁容的女孩比,你又太美丽。和在工地上挥汗的伯伯比,你在办公室又太舒适。那么这个正常或者比较的标准在哪里。
这个世界上,总有些人的有些方面比我们优秀,让我们惭愧难当。我们想成为那样,却没有做到,然后挫败,然后否定自己。可是你又是否知道他的痛苦。我们羡慕那些年轻有为的咨询师,却看不到他成长的历程中父母早年离异自己饱受沧桑,他只想象我们一样有个正常的家。我们羡慕那个有钱的孩子继承了父亲遗产,可是他只想用所有的钱换回父亲的一年,羡慕我们父母虽穷但是依然健康。我们羡慕那个在单位叱咤风云的女领导,可是他年近四十依然跨不上红地毯,她羡慕我们活得平凡但家庭和睦。我们羡慕某个女孩有着魔鬼的身材,她却只想像我们一样平凡些不再被单位领导骚扰。我们羡慕的很多人都在羡慕着我们。
听起来像是每个人都有优缺点,每个人都有好的一面和不好的一面。我们要做的仅仅是不要比较而已。我们不可能成为那个完美的人,在所有方面都是最优秀。有些人有些方面会比我们优秀,但是这些人同样羡慕我们的一些其他方面。羡慕我们习以为常不以为然他们却拥有不起的东西。
既然没有完美的人,那我们只要多看看自己优点和拥有的地方就好了,就容易感觉到价值了。我们都是半杯水,看你看到空的部分,还是看到有的部分。&
我们拥有太多资源被我们所忽略,以至于我们常常挖掘自己的优点或价值的时候,也难以找到。&
我们能工作在北京,却感觉不到价值。我们享受着办公室的空调,感觉不到价值。我们健健康康着,却感觉不到价值。我们父母曾好好爱我们,我们感觉不到价值。我们还能够在年轻的时候奋斗着,我们感觉不到价值。我们在北京租得起房子,我们感觉不到价值。我们能吃饱饭,我们感觉不到价值。
可是当我们换一个环境的时候,又感觉两样。当我们回到家,带着北京的特产给亲戚朋友,我们享受着那些羡慕在北京工作的眼光;当我们到孤儿院去救济献爱心的时候,我们又感恩着父母给的幸福;当我们和给家里装修的工人一起用餐的时候,又怀念起单位的空调温度;当我们去医院探视的时候,又庆幸着自己的健康;当我们和刚失业的朋友聊天的时候,又觉得自己能领到两千块而沾沾自喜。
同样是那些让你感觉不好的东西,又会让你感觉很好。价值感是个很奇怪的东西,同样是我们拥有的特质,有时候会让我们感觉很好有时候又让我们感觉很差,可是我们自己本身却没有变。那是不是环境变了,我们的价值感就变了。也就是环境控制了我们的价值感。
我们的价值到底建立在哪里之上。&
很多年前,当我还没有开始研习心理学的时候,我听说,幸福是由你的邻居决定的。当你拥有了你的邻居没有的东西的时候,你就会感觉到价值,感觉到幸福。好可悲的思想,我们自己的价值感,居然要被环境所控制。我们把价值建立在环境之上。
有时候,别人夸我们,说了我们很多好,我们就觉得得意,喜笑颜开。别人说我们不好,说了我们很多缺点,我们就觉得难过,自己哪都不好。又常常把价值建立在别人的评判之上。如果从事的是公务员,有的人羡慕我们的工作有的人则说我们安于现状。如果我们吃饭吃两盘肉,有的人说我们浪费有的人则说我们爱自己。如果我们赚到很多钱,有的人说我们能干有的人说我们精神匮乏有什么用。如果我们考试考了高分,有的人说我们学习好有的人则说我们书呆子。我们听到不同话的时候,感受就不一样。
我们是否要将自己的价值建立在环境之上,那么当我们失去环境独处的时候,我们的价值感要从何而来。我们是不是要将价值感建立在他人之上,那当不同的人说我们不同的时候我们该怎么办。
我们身上每样东西都是资源,只是看到的角度却不一样。有的人会因为胖而自卑,有的人则会称自己&唐朝美人&,后者更容易招人喜欢。有的人会阻抗自己不善言辞不善交际,有的人则欣赏自己的文静和羞涩,后者就懂得欣赏自己。有的人会痛恨自己太固执失去了太多机会,有的人则欣赏自己的坚持。
没有一样特质是好或者是坏,只是我们身上的一样特质,只是我们用了褒贬的形容词来形容。但当我们把他还原,他依然只是我们拥有的特质。倔强其实就是坚持,讨好其实就是爱心,指责其实是力量。年近三旬是成熟美,长得太平凡则是安全。防御是因为保护自己。如果我们退去了比较和评判,那只是我们身上的特质而已。无所谓好坏。
我们都是半杯水,没有人会一满杯。有空的部分,也有有的部分。看到什么,则就有什么。&
生命中不能拥有的
&BY : 林夕&情歌,总喜欢用失去了他来表示分了手。我写过,罪过罪过。&一个人是如何以为凭爱情或婚姻而有能力拥有另外一个人?&爱一个人,可以拥有很多爱不释手的礼物,因为是他,在市场上人人包括你自己都买得到的东西,因为爱而升华成艺术品,甚至再买一个路易维顿的行李箱来珍藏它们。&爱一个人,可以和他共同拥有一间房子,一张床,甚至拥有一只史纳沙,最后拥有一个孩子。啊,对不起,一只狗,一个孩子,付出了价钱和心血,但他们有自己的生命,最高的成就只是从他们身上得到快乐,凡是有生命的,你用尽千手千眼去拿捏着凝望着,他们都有权利成长和改变,你的大脑可以随你指示而让你双手拥抱,却不能指令他们跟你做必然的动作。他们也不是股票,最大的股息,只是和他们共处或长或短的美丽时代,并没有持有的能力。&爱一个人,连他名字中某一个字在书中在报上出现都动魄惊心,甚至造作到在冒汗的玻璃上用手指写下那名字。但他的名字来自仓颉,组合成十几亿人的虚名,甚至连他自己都没有专利权,你又拥有什么? 爱他的眼耳口鼻,爱他的声线气味,爱到尽头,也不能拥有他童年逃学打麻将的往事,前度情人上床后的厮磨,和好兄弟踢足球受伤留下的疤痕。不能拥有他的身份证他的职业他不断成长中的转变。各自的生涯只能用爱来交换,分享过后化成回忆,而回忆如此抽象,凡是抽象的,都不能放进保险箱。&爱一个人,别轻言拥有。美化如歌词的甜言蜜语过后,可以拥有一碗他手忙脚乱煮给你难喝而温馨的老火汤,可以吞进肚里。我想把你吞进肚里,在枕头上不失为泡沫化的浪漫,到脚踏实地硬着陆,谁又愿意给谁吞下。&恋爱大不过天,谁也不属于谁。即使贪色爱上美似会行会走的大卫像,可以摸可以抱可以跟他同行,他的分子构成却是与万物同在而凑巧与你发生过关系的生物。&相爱很难,吓走一颗心却很易。你试着处处想拥有他的一切,他自会忽然害怕失去一切,向往自己自在的天地,因为他是个独立的生物。为着想有太多的爱而失去爱,真是讽刺的爱情现象,却又每日发生,沦为不够资格见报的真人真事。&说到底,什么叫有,什么叫无?港大有一座大楼,命名为任白楼,上课的学生却不属于任白。我们捐出了爱,本该不求回报,一期求都有了负担,还敢奢言拥有?最大理想的结局也不过是得来幸福。幸福却不是实物,再紧的拥抱都是虚的。最实在的反而是我们更虚的心。唯心可以搜集回忆,享有幸福。 万法唯心造。&爱若难以放进手里,何不将它放进心里。
我是为你好--张小娴
&我是为你好。&是我们常常用的借口。
我们不会为不相识的人好,不会为邻居好,也不会为一位泛泛之交好,我们只为我们所爱的人好。
因为出发点是如此崇高,于是我们可以理直气壮地说:
&你不要再跟那个人来往了,他讨厌。&
&你不要穿这种衣服,难看死了。&
&你不该上这个课程,只有傻瓜才会认为有用。&
&你不可以看些比较有深度的书吗?这些全都是垃圾。&
我们总是喜欢把自己的价值和喜好强加于喜欢的人身上。
既然我喜欢他,他也喜欢我,那么,我喜欢的东西,他也该喜欢。我讨厌的,他也应该讨厌。
一旦这个做法不得逞,对方&教而不善&,我们不禁满肚委屈,觉得自己的好意被辜负了。假使我不在乎你,我才不管呢!
一场吵架由此开始了。
&我是为你好,如果你是别人,我才不理你!&我们回嘴。
问题是:我们自己的价值和喜好又是否真的高出一点呢?
我们也许忘了,当我们怀念一个人的时候,怀念的并不是他的价值和喜好,而是他让我成为我自己。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张小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关于“媚雅”
BY : 王小波&
前不久在报纸上看到一篇文章,谈到有关&媚俗&与&媚雅&的问题。作者认为,米兰&昆德拉用出来一个词儿,叫做&媚俗&,是指艺术家为了取悦大众,放弃了艺术的格调。他还说,我们国内有些小玩闹造出个新词&媚雅&,简直不知是什么意思。这个词的意思我倒知道,是指大众受到某些人的蛊惑或者误导,一味追求艺术的格调,也不问问自己是不是消受得了。在这方面我有些经验,都与欣赏音乐有关。高雅音乐格调很高,大概没有疑问。我自己在音乐方面品味很低,乡村音乐还能听得住,再高就受不了。 &
大约十年前,我在美国,有一次到波士顿去看个朋友。当时正是盛夏,为了躲塞车,我天不亮就驾车出发,天傍黑时到,找到了朋友,此时他正要出门。他说,离他家不远有个教堂,每晚里面都有免费的高雅音乐会,让我陪他去听。说实在的,我不想去,就推托道:听高雅音乐要西装革履、正襟危坐。我开了一天的车,疲惫不堪,就算了吧。但是他说,这个音乐会比较随便,属大学音乐系师生排演的性质。你进去以后只要不打瞌睡、不中途退场就可。我就去了、到了门口才知道是演奏布鲁克纳的两首交响曲。我的朋友还拉我在第一排正中就座,听这两首曲子&&在这里坐着,连打呵欠的机会都没有了。我觉得这两首曲子没成没谈、没油没盐,演奏员在胡吹、胡拉,指挥先生在胡比画,整个感觉和晕船相仿。天可怜见,我开了十几个小时的车,坐在又热又问的教堂里,只要头沾着点东西,马上就能睡着;但还强撑着,把眼睛瞪得滚圆,从七点撑到了九点半!中间有一段我真恨不能一头碰死算了&&布鲁克纳那厮这两首鸟曲,真是没劲透了! &
如前所述,我在古典音乐方面没有修养,所以没有发言权。可能人家布鲁克纳音乐的春风是好的,不入我这俗人的驴耳。但我总觉得,就算是高雅的艺术,也有功力、水平之分,不可以一概而论。总不能一入了高雅的门槛就是无条件的好&&如此立论,就是媚雅了。人可以抱定了媚雅的态度,但你的感官马上就有不同意见,给你些罪受&& &
下一个例子我比较有把握&&不是我俗,而是表演高雅音乐的人水平低所致。这回是听巴赫的合唱曲,对曲子我没有意见,这可不是崇拜巴赫的大名,是我自己听出来的。这回我对合唱队有点意见。此事的起因是我老婆教了个中文班,班上有个学生是匹兹堡市业余乐团的圆号手,邀我们去听彩排,我们就去了。虽不是正式演出,作为观众却不能马虎,因为根本就没有几个观众。所以我认真打扮起来&&穿上三件套的西服。那件衣服的马甲有点瘦,但我老婆说,瘦衣服穿起来精神;所以我把吃牛肉吃胀的肚腩强箍了下去,导致自己的横膈膜上升了一寸,有点透不过气来。就这样来到音乐学院的小礼堂,在前排正中入座。等到幕启,见到合唱队,我就觉得出了误会:合唱队正中站了一位极熟的老太太。我在好几个课里和她同学&&此人没有八十,也有七十五&&我记得她是受了美国政府一项&老年人重返课堂&项目的资助,书念得不好,但教授总让她及格,我对此倒也没有什么意见。看来她又在音乐系混了一门课,和同学一起来演唱。很不幸的是,人老了,念书的器官会退化,歌唱的器官更会退化,这歌大概也唱不好。但既然来了,就冲这位熟识的老人,也得把这个音乐会听好&&我们是有这种媚雅的决心的。说句良心话,业余乐团的水平是可以的,起码没走调;合唱队里领唱的先生水平也很高。及至轮到女声部开唱,那位熟识的老太太按西洋唱法的要求把嘴张圆,放声高歌&亚美路亚&,才半声,眼见得她的假牙就从口中飞了出来,在空中一张一合,做要咬人状,飞过了乐池,飞过我们头顶,落向脑后第三排;耳听得&亚美路亚&变成了一声&噗&!在此庄重的场合,唱着颂圣的歌曲,虽然没假牙口不关风,老太太也不便立即退场,瘪着嘴假作歌唱,其状十分古怪&&请相信,我坐在那里很严肃地把这一幕听完了,才微笑着鼓掌。所有狂野粗俗的笑都被我咽到肚子里,结果把内脏都震成了碎片。此后三个月,经常咳出一片肺或是一片肝。但因为当时年轻,身体好,居然也没死。笔者行文至此,就拟结束。我的结论是:媚雅这件事是有的,而且对俗人来说,有更大的害处。
BY : 简桢&
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
黄鹤一去不复返,白云千载空悠悠。
晴川历历汉阳树,芳草萋萋鹦鹉洲。
日暮相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
时光,重叠在一棵树上。&
旧枝叶团团如盖,新条从其上引申。时光在树上写史,上古的颜色才读毕,忽然看到当代。总奇怪,嶙峋的老枝怎会抽出嫩条,而又相安无事。&
我们隔了一段距离,观赏树的新旧问题,即承认旧枝叶盘出的姿态之美,又欢喜新条带来生机与绿意。则在观赏者眼里,旧与新,往昔与现在,并不是敌对状态时,它们在时光行程中互相辨认,以美为最后依归。&
欣赏之所以可能,因为有了适当的距离,以及主、客体分明。距离太近,失其全 貌;过远,流于肌理模糊。而主、客不能分,则容易泛滥私情,陷于自伤。我们能清楚明白地鉴赏一棵树,一座高峰,体贴其旧史、新页;我们能否以同等清楚明白鉴赏自己呢?&
能在自身之外拉出另一个自身,以此为主,以彼为客,隔一段距离,白发人看白 发,眼中人说眼中事?&
在时间的推移中,过去的永远过去,无法倒提回到人面桃花初相逢之时;可是在人的记忆中,过去的风韵或余伤,却常常回澜拍岸,使现在成为过去风韵或余伤的延长,更行更远还生。
如果,生命是一册事先装帧、编好页码的空白书,过往情事对人的打扰,好比撰写某页时笔力太重,墨痕渗透到后几页,无法磨灭了。当然不必自毁旧页而后快,如同黄鹤既然已去,何必去毁黄鹤楼;然而,灯下摊开旧史,行于所当行,止于所当止,却是必要的。
对生命有一完整的拥抱后,看旧事或新物,都能宽容大量,给它们应得的位置与意义,它若是美事,看得出从这事儿的芽眼又抽出什么样的枝子;它若是伤心事,也看到有一条嫩枝从阴天出发伸到晴天里来了。&
时光,重叠在一个人身上。&
他即站在鹤背,俯视亭楼、烟江、茂树与沙洲,为未来的空楼而喟叹。&
他也站在日暮的空楼,为前尘往事而叹。
心间最美的风景
当你平躺在床上,脑海中浮想出最美风景画,这会是怎样一幅呢?是你慕名而去的风景还是偶然邂逅的无名小地亦或是曾无数次踏过现在却不再回去的那个地方?对于我来说,心间的那副风景画是家乡的小河。
这些年,走过不少地方。两度留学,足迹踏过东南亚和欧洲。大学坐落于庐山之麓,鄱阳之畔,长江之滨的九江。山明水秀,人杰地灵。自己也走过&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的西湖,去过&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秦淮河,到过&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的瘦西湖,去看了沈从文笔下的凤凰古城,停留过巴黎塞纳河畔,微看过金三角的&湄公河&&&可是,这些却不是我心间最美的风景。他们都大名鼎鼎,引的无数名人佳士所诵咏。可是,我们交集太少,我执拗的认为家乡小河有着一种别有一番风味的亲切的美,是他们所无法比的,是专属于个人意义上最美的。
还记得《小王子》中的那支玫瑰花吗?小王子以为他的小花是独一无二的,可是来地球却发现它不过是很普通的。但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它的重要性体现与我们的相关性上。这正如我的小河。出生在一个很小的江南小山村&门楼下&,在那里度过了我人生的前年,蹒跚学步的时候就在小河边嬉戏。那是一条人工开凿的小河,名字我已记不得了。只记得河水清澈,波光粼粼,小河水位很浅,上边有一座小桥,桥上没有扶手,只是单单的平直桥面。小时候,天很蓝,云很白,水很清。后来去城里读小学、读中学了,越来越少回到乡下了,回去的时候总会看看小河。小时候的小伙伴都各自有着自己的生活轨迹,但小河见证了我们无拘无束的童年。
今后,还计划着去很多地方,尤其喜欢河边、湖边,也许将来会去到亚马逊、莱茵河、多瑙河、静静的顿河、泰晤士河。世界上还有很多精彩的风景等着我们去寻觅,那些有名的没名的,被颂赞或被遗忘的。那些被推荐的全球最美的地方。如果你问我最美的风景在哪里?是人间天堂的苏杭吗?是流动的盛宴巴黎吗?是海天交接的巴厘岛吗?我会回答,不是,是在我家乡&门楼下&的小河,那才是我停留在心间最美的风景。那些大大有名的风景与我不曾有过密切的交集,我向往却不归属,我慕名而去,领略一二而回。小河,平凡无奇,却承载着孩童之时的记忆,牵动着我深深的眷恋。
&&来自&&的投稿
心间最美的风景
当你平躺在床上,脑海中浮想出最美风景画,这会是怎样一幅呢?是你慕名而去的风景还是偶然邂逅的无名小地亦或是曾无数次踏过现在却不再回去的那个地方?对于我来说,心间的那副风景画是家乡的小河。
这些年,走过不少地方。两度留学,足迹踏过东南亚和欧洲。大学坐落于庐山之麓,鄱阳之畔,长江之滨的九江。山明水秀,人杰地灵。自己也走过&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的西湖,去过&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秦淮河,到过&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的瘦西湖,去看了沈从文笔下的凤凰古城,停留过巴黎塞纳河畔,微看过金三角的&湄公河&&&可是,这些却不是我心间最美的风景。他们都大名鼎鼎,引的无数名人佳士所诵咏。可是,我们交集太少,我执拗的认为家乡小河有着一种别有一番风味的亲切的美,是他们所无法比的,是专属于个人意义上最美的。
还记得《小王子》中的那支玫瑰花吗?小王子以为他的小花是独一无二的,可是来地球却发现它不过是很普通的。但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它的重要性体现与我们的相关性上。这正如我的小河。出生在一个很小的江南小山村&门楼下&,在那里度过了我人生的前年,蹒跚学步的时候就在小河边嬉戏。那是一条人工开凿的小河,名字我已记不得了。只记得河水清澈,波光粼粼,小河水位很浅,上边有一座小桥,桥上没有扶手,只是单单的平直桥面。小时候,天很蓝,云很白,水很清。后来去城里读小学、读中学了,越来越少回到乡下了,回去的时候总会看看小河。小时候的小伙伴都各自有着自己的生活轨迹,但小河见证了我们无拘无束的童年。
今后,还计划着去很多地方,尤其喜欢河边、湖边,也许将来会去到亚马逊、莱茵河、多瑙河、静静的顿河、泰晤士河。世界上还有很多精彩的风景等着我们去寻觅,那些有名的没名的,被颂赞或被遗忘的。那些被推荐的全球最美的地方。如果你问我最美的风景在哪里?是人间天堂的苏杭吗?是流动的盛宴巴黎吗?是海天交接的巴厘岛吗?我会回答,不是,是在我家乡&门楼下&的小河,那才是我停留在心间最美的风景。那些大大有名的风景与我不曾有过密切的交集,我向往却不归属,我慕名而去,领略一二而回。小河,平凡无奇,却承载着孩童之时的记忆,牵动着我深深的眷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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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人有心风花雪月。
无言无文,晚安。&&
笑,需要什么理由。
但我也爱你。
为维护世界和平。
人生得知己,斯世当同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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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 张晓风 &|《读者》_
小时候过年,大人总要我们说吉祥话,但碌碌半生,竟有一天我也要教自己的孩子说吉祥话了,才蓦然警觉这世间好话是真有的,令人思之不尽,但却不是"升官""发财""添丁"这一类的,好话是什么呢?冬夜的晚上,从爆白果的馨香里,我有一句没一句的想起来了。
你们爱吃肥肉?还是瘦肉?
讲故事的是个年轻的女佣人名叫阿密,那一年我八岁,听善忘的她一遍遍重复讲这个她自己觉得非常好听的故事,不免烦腻,故事是这样的:
有个人啦,欠人家钱,一直欠,欠到过年都没有还哩,因为没有钱还嘛。后来那个债主不高兴了,他不甘心,所以到了吃年夜饭的时候,就偷偷跑到欠钱的家里,躲在门口偷听,想知道他是真没有钱还是假没有钱,听到开饭了,那欠钱的说:"今年过年,我们来大吃一顿,你们小孩子爱吃肥肉?还是瘦肉?"(顺便插一句嘴,这是个老故事,那年头的肥肉瘦肉都是无上美味。)
那债主站在门外,听得清清楚楚,气得要死,心里想,你欠我钱,害我过年不方便,你们自己原来还有肥肉瘦肉拣着吃哩!他一气,就冲进屋里,要当面给他好看,等到跑到桌上一看,哪里有肉,只有一碗萝卜一碗蕃薯,欠钱的人站起来说,"没有办法,过年嘛,萝卜就算是肥肉,蕃薯就算是瘦肉,小孩子嘛!"
原来他们的肥肉就是白白的萝卜,瘦肉就是红红的蕃薯。他们是真穷啊,债主心软了,钱也不要了,跑回家去过年了。
许多年过去了,这个故事每到吃年夜饭时总会自动回到我的耳畔,分明已是一个不合时宜的老故事,但那个穷父亲的话多么好啊,难关要过,礼仪要守,钱却没有,但只要相恤相存,菜根也自有肥腴厚味吧!
在生命宴席极寒俭的时候,在关隘极窄极难过的时候,我仍要打起精神自己说:
"喂,你爱吃肥肉?还是瘦肉?"
我喜欢跟你用同一个时间。
他去欧洲开会,然后转美国,前后两个月才回家,我去机场接他,提醒他说:"把你的表拔回来吧,现在要用台湾时间了。"
他愣了一下,说:
"我的表一直是台湾时间啊!我根本没有拨过去!"
"那多不方便!"
"也没什么,留着台湾的时间我才知道你和小孩在干什么,我才能想象,现在你在吃饭,现在你在睡觉,现在你起来了&&我喜欢跟你用同一个时间。"
他说那句话,算来已有十年了,却像一幅挂在门额的绣锦,鲜色的底子历经岁月,却仍然认得出是强旺的火。我和他,只不过是凡世中,平凡又平凡的男子和女子,注定是没有情节可述的人,但久别乍逢的淡淡一句话话里,却也有我一生惊动不已,感念不尽的恩情。
好咖啡总是放在热杯子里的!
经过罗马的时候,一位新识不久的朋友执意要带我们去喝咖啡。
"很好喝的,喝了一辈子难忘!"
我们跟着他东抹西拐大街小巷的走,石块拼成的街道美丽繁复,走久了,让人会忘记目的地,竟以为自己是出来踏石块的。
忽然,一阵咖啡浓香侵袭过来,不用主人指引,自然知道咖啡店到了。
咖啡放在小白瓷杯里,白瓷很厚,和中国人爱用的薄瓷相比另有一番稳重笃实的感觉。店里的人都专心品咖啡,心无旁鹬。
侍者从一个特殊的保暖器里为我们拿出杯子,我捧在手里,忍不住讶道。
"咦,这杯子本身就是热的哩!"
侍者转身,微微一躬,说:"女士,好咖啡总是放在热杯子里的!"
他的表情既不兴奋,也不骄矜,甚至连广告意味的夸大也没有,只是淡淡的在说一句天经地义的事而已。
是的,好咖啡总是应该斟在热杯子里的,凉杯子会把咖啡带凉了,香气想来就会蚀掉一些,其实好茶好酒不也都如此吗?
原来连"物"也是如此自矜自重的,庄子中的好鸟择枝而栖,西洋故事里的宝剑深契石中,等待大英雄来抽拔,都是一番万物的清贵,不肯轻易亵慢了自己。古代的禅师每从喝茶喂粥去感悟众生,不知道罗马街头那端咖啡的侍者也有什么要告诉我的,我多愿自己也是一份千研万磨后的香醇,并且慎重的斟在一只洁白温暖的厚瓷杯里,带动一个美丽的清晨。
将来我们一起老。
其实,那天的会议倒是很正经的,仿佛是有关学校的研究和发展之类的。
有位老师,站了起来,说:
"我们是个新学校,老师进来的时候都一样年轻,将来要老,我们就一起老了&&"
我听了,简直是急痛攻心,赶紧别过头去,免得让别人看见的眼泪--从来没想到原来同事之间的萍水因缘也可以是这样的一生一世啊!学院里平日大家都忙,有的分析草药,有的解剖小狗,有的带学生做手术,有的正埋首典籍&&研究范围相差既远,大家都不暇顾及别人,然而在一度一度的后山蝉鸣里,在一阵阵的上课钟声间,在满山台湾相思芬芳的韵律中,我们终将垂垂老去,一起交出我们的青春而老去。
你长大了,要做人了!
汪老师的家是我读大学的时候就常去的,他们没有子女,我在那里从他读"花间词",跟着他的笛子唱昆曲,并且还留下来吃温暖的羊肉涮锅&&
大学毕业,我做了助教,依旧常去。有一次,为了买不起一本昂价的书便去找老师给我写张名片,想得到一点折扣优待。等名片写好了,我拿来一看,忍不住叫了起来:
"老师,你写错了,你怎么写'慈介绍同事张晓风',应该写'学生张晓风'的呀!"
老师把名片接过来,看看我,缓缓地说:
"我没有写错,你不懂,就是要这样写的,你以前是我的学生,以后私底下也是,但现在我们在一所学校里,你是助教,我是教授,阶级虽不同却都是教员,我们不是同事是什么!你不要小孩子脾气不改,你现在长大了,要做人了,我把你写成同事是给你做脸,不然老是'同学''同学'的,你哪一天才成人?要记得,你长大了,要做人了!"
那天,我拿着老师的名片去买书,得到了满意的折扣,至于省掉了多少钱我早已忘记,但不能忘记的却是名片背后的那番话。直到那一刻,我才在老师的爱纵推重里知道自己是与学者同其尊与长者同其荣的,我也许看来不"像"老师的同事,却已的确"是"老师的同事了。
竟有一句话使我一夕成长。
那么一点儿沉醉--柴静
87岁的法国人李丹妮,60年前在中国与小她一岁的袁迪宝相恋,1956年分离。文革中通信中断,两人间唯一的联系是按照当年约定共同注视天边金星,她终身未嫁,一直到两年前重逢,85岁时李丹妮披上嫁衣,成为袁迪宝的新娘。
这个故事在两年前很多媒体报过,映瞳当时也做过一期,后来还是念念不忘,她正是青春年纪,相信传奇,又害怕生活不是童话,屡屡跟我说起,我说那就去看看他们吧,不算采访,只是一场探望。
袁迪宝已经是胡子留在胸前,头发掉光,耳朵几乎失聪的老人,丹妮说起当年相恋时唱的歌,他立刻喜洋洋唱起来,嗓门粗豪又跑调,孩子们都笑不可抑。采访中他说自己这十几年常常背个破布袋到处跑,别人以为他是乞丐,给他一两人块钱,他也收下,怕别人难为情。一边说,一边镜头面前大喇喇脱下布鞋,给我看他脚底拿粗针横七竖八自己补的破洞。
丹妮握着他手看着我笑,带着女人间那种&你看他&的爱悦。
我问丹妮:&你有时候会不会想说等了这么多年,等了一个,吃饭的时候胡子上会沾着米粒的老家伙,会不会这么想?&
她说,&我从来没有,我想我没有这个权力,我没有跟他生活过,生活过的是谁,是秀雪跟他生活,我一点都没有做什么,我只是爱过他,就是说。&
袁迪宝听不清她说什么,也不管我们在场,笑嘻嘻捧着她脸大力拍,拍得我都心疼。他额头顶她额头&不要说啦,辛苦啦&。
老爷子不喜欢睡大床,按照老习惯在阳台上搭铺睡,每天早饭后都会跑掉,不记得打招呼,也总忘记要亲吻一下丹妮,留下她怅然倚门,对儿媳说&刚结婚的时候他对我有说不完的话&&&丹妮想让他跟自己回趟法国,老爷子赖得象稀泥:&老啦,不能出动啦,认不得路啦,听不得话啦&,什么都来了。
丹妮说:&我希望你陪我。&
&对呀,你是希望,但是我&&&
&没心了&&?&丹妮嘴很快。
&心有余力不足&&&他自己也知道心虚,&我去游泳,游一个小时都没问题,但是奇怪,如果慢吞吞的走来走去,那就很累了。&
丹妮撒娇&她们都要看你&
&你原谅我吧,丹妮,原谅我。&
丹妮扯着他&你会不会想我?我到法国去,你会不会想我呀?
然后我就知道了袁老爷子的法宝是什么了,&想你,我想了五十多年了,想了半个多世纪(命运)把我们越拉越远,欧亚洲大陆,这样远,我算了一下,55年时间,一万多个日日夜夜,在想念她。 &
小甜嘴儿立刻摆平此事。
每天晚饭袁老先生都去拉丹妮看看金星,&一看觉得好像很熟悉,很亲密的样子。&
丹妮连连招呼我:&你看他这个表情。
袁迪宝得意地仰头向天,:&真的,一下看到这个就回想到很早看着天空的心情一样,感到很舒服。&
丹妮沉吟着想:&他这个表情就是那个时候的表情,年轻时候的表情,特别的&&&
&特别沉&&沉醉在里面。&我说。
&沉醉,这个话对了,我正在找这个字,就沉醉在里面,好像喝了一杯酒。&她说。
袁先生脸上可见二十多岁时陶然忘我的欢喜,李丹妮脸上可见当年注视他的满腹柔情,这样的爱情和信念,很多人的青年时代都曾有过,只不过后来遇到命运或时代的风波,随之而去。李丹妮是一个上课时下大雪会让学生去雪地疯跑的老师,在众人穿黄布军装的时代一直穿旗袍的女人,当女工的饥饿中也去接济昔日恋人的妻儿,宁可在修道院终老也不会为了孤独接受男人爱慕,所以她才有这样的人生,没有怨恨,也不认为牺牲,只是任何横逆中都忠于自己内心。她说&这是我的脾气,一个人为什么不自由?&。
她选林风眠画送她的画作自传封面,一只逆风的大雁,说这是她一生的命运,向着抵抗力最大的方向去了。
这期节目做了不短时间了,一直放着,也不急,就这么酿着,每每想起来,也象是喝了杯酒,那么一点儿沉醉。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柴静
BY &: &魏巍
最使我难忘的,是我小学时候的女教师蔡芸芝先生。&
现在回想起来,她那时有十八九岁。右嘴角边有榆钱大小一块黑痣。在我的记忆里,她是一个温柔和美丽的人。&
她从来不打骂我们。仅仅有一次,她的教鞭好像要落下来,我用石板一迎,教鞭轻轻地敲在石板边上,大伙笑了,她也笑了。我用儿童的狡猾的眼光察觉,她爱我们,并没有存心要打的意思。孩子们是多么善于观察这一点啊。&
在课外的时候,她教我们跳舞,我现在还记得她把我扮成女孩子表演跳舞的情景。&
在假日里,她把我们带到她的家里和女朋友的家里,在她的女朋友的园子里,她还让我们观察蜜蜂;也是在那时候,我认识了蜂王,并且平生第一次吃了蜂蜜。&
她爱诗,并且爱用歌唱的音调教我们读诗。直到现在我还记得她读诗的音调,还能背诵她教我们的诗:&
圆天盖着大海,
黑水托着孤舟,
远看不见山,
那天边只有云头,
也看不见树,
那水上只有海鸥&&&
今天想来,她对我的接近文学和爱好文学,是有多么有益的影响!&
像这样的教师,我们怎么会不喜欢她,怎么会不愿意和她亲近呢?我们见了她不由得就围上去。即使她写字的时候,我们也默默地看她,连她握铅笔的姿势都急于模仿。&
有一件小事,我不知道还值不值得提它,但回想起来,在那时却占据过我的心灵。我父亲那时候在军阀部队里。好几年没有回来,我跟母亲非常牵挂他,不知道他的死活。我的母亲常常站在一张褪了色的神像面前焚起香来,把两个有象征记号的字条卷埋在香炉里,然后磕了头,抽出一个来卜问吉凶。我虽不像母亲那样,也略略懂了些事。可是在孩子中,我的那些小&反对派&们,常常在我的耳边猛喊:&哎哟哟,你爹回不来了哟,他吃了炮子儿罗!&那时的我,真好像死了父亲似的那么悲伤。这时候蔡老师援助了我,批评了我的&反对派&们,还写了一封信劝慰我,说我是&心清如水的学生&。一个老师排除孩子世界里的一件小小的纠纷,是多么平常;可是回想起来,那时候我却觉得是给了我莫大的支持!在一个孩子的眼睛里,他的老师是多么慈爱,多么公平,多么伟大的人啊。&
每逢放假的时候,我们就更不愿离开她。我还记得,放假前我默默地站在她的身边,看她收拾这样那样东西的情景。蔡老师!我不知道你当时是不是察觉,一个孩子站在那里,对你是多么的依恋!至于暑假,对于一个喜欢他的老师的孩子来说,又是多么漫长!记得在一个夏季的夜里,席子铺在当屋,旁边燃蚊香,我睡熟了。不知道睡了多久,也不知道是夜里的什么时辰,我忽然爬起来,迷迷糊糊地往外就走。母亲喊住我:
&你要去干什么?&
&找蔡老师&&&我模模糊糊地回答。
&不是放暑假了么?&&
哦,我才醒了。看看那块席子,我已经走出六七尺远。母亲把我拉回来,劝说了一回,我才睡熟了。我是多么想念我的蔡老师啊!至今回想起来,我还觉得这是我记忆中的珍宝之一。一个孩子的纯真的心,就是那些在热恋中的人们也难比啊!什么时候,我能再见一见我的蔡老师呢?&
可惜我没上初小,转到县立五小上学去了,从此,我就和蔡老师分别了。
安妮宝贝《少年樱花》
&&&&&&&&&&&&&&&&&&&&&& &&&&&&&她是他爱过的第一个女孩,在17岁的少年时。
  放学后穿越大半个城市,等在她的校门口送她回家。   周末的时候,一起去看场电影,黑暗中把她柔软的手指,轻轻地放在自己的手心里面。这种清澈而甜蜜的心情,是生命成长的时候,最初的体验。
  那是春天的夜晚,他记得。   送她回家的路上,两个人走在淡淡的月光下,一路都能听到樱花在风中飘落的声音。小路两旁的樱花树,开出粉白浓密的花朵,簇拥在一起,每当风吹过,就好象落下一树的雨水。
  在她家的楼梯下面,她站在阴影中微笑地看他,漆黑的眼睛,明亮得让他无法直视。伸出手,轻轻地把她的眼睛合上,然后俯下头亲吻她的嘴唇。她的头发上都是细碎的柔软花瓣,散发着刺鼻的清香。   他突然觉得自己的眼睛里有温暖的眼泪。   那一瞬间的幸福。
  他们在一起很长时间。高中毕业,他去了北方读大学,她依然留在南方的城市里。   很多的信,偶尔的电话,很少的见面。每次假期一到,他就急忙着买火车票往家里赶。有时候买不到座位票,就挤在闷热肮脏的车厢里站上20多个小时。   累得发困的时候,在朦胧中看到的都是夜风中的粉白樱花,一片一片,无声地飘落下来。   他觉得自己是这样的爱她。也许用一生的时间都不足够。
  快毕业的时候,她有过一个孩子。因为年少无心的疏忽,她对他没有任何埋怨。   为了不惊动父母,他们借口旅行去了外地的城市。只是在去医院动手术的时候,她出了事故差点死掉。在廉价的小旅馆里,他整天整夜地守在她的身边。   那个夏天很炎热,但是她脸上流下来的汗水和眼泪,却很凉。她勉强地微笑着对他说,没有事的,会没有事的。他只是轻轻地说,我会对你好的。
  我会对你好的。这句诺言他一直放在心里,但情缘错落,他们的路还是走到了尽头。   分手的时候,明知道彼此有很多误解,但年轻气盛的他,还是固执地一去就不再回头。他离开了南方自己的家乡,到了另一个阳光充沛的城市。   他有了工作,然后有了新的生活,直到在那里遇到一个美丽的女孩,买了一枚戒指和她订下了誓盟。
  生活很知足平静。每天早晨,他开着车先送孩子上学,送妻子上班,然后再独自开车去自己的公司。春天的异乡城市,马路两旁也有缠绵的樱花树。一串串粉白的花朵簇拥在一起,当风吹过,就有无数柔软细碎的花瓣旋转着飘落,粘在他的车窗玻璃上。   像很多行残缺的雨滴。   突然地,就想起一张10多年前的脸。她的脸。在南方潮湿的夜色中,在楼梯寂静的阴影里。漆黑的眼睛,明亮得无法直视。还有黑暗中她的嘴唇,他亲吻过的纯洁的伤口。这样的深,再也抚摸不出痕迹。
  不知道她是否依然在那个南方城市里。也许仍会有男人对她说,我会对你好的。但她的幸福已经和他无关。   每个男人的最初,都会有一个樱花般的女子,飘落在生命里,注定颓败。
BY : 张晓风 &|《读者》_
小时候过年,大人总要我们说吉祥话,但碌碌半生,竟有一天我也要教自己的孩子说吉祥话了,才蓦然警觉这世间好话是真有的,令人思之不尽,但却不是"升官""发财""添丁"这一类的,好话是什么呢?冬夜的晚上,从爆白果的馨香里,我有一句没一句的想起来了。
你们爱吃肥肉?还是瘦肉?
讲故事的是个年轻的女佣人名叫阿密,那一年我八岁,听善忘的她一遍遍重复讲这个她自己觉得非常好听的故事,不免烦腻,故事是这样的:
有个人啦,欠人家钱,一直欠,欠到过年都没有还哩,因为没有钱还嘛。后来那个债主不高兴了,他不甘心,所以到了吃年夜饭的时候,就偷偷跑到欠钱的家里,躲在门口偷听,想知道他是真没有钱还是假没有钱,听到开饭了,那欠钱的说:"今年过年,我们来大吃一顿,你们小孩子爱吃肥肉?还是瘦肉?"(顺便插一句嘴,这是个老故事,那年头的肥肉瘦肉都是无上美味。)
那债主站在门外,听得清清楚楚,气得要死,心里想,你欠我钱,害我过年不方便,你们自己原来还有肥肉瘦肉拣着吃哩!他一气,就冲进屋里,要当面给他好看,等到跑到桌上一看,哪里有肉,只有一碗萝卜一碗蕃薯,欠钱的人站起来说,"没有办法,过年嘛,萝卜就算是肥肉,蕃薯就算是瘦肉,小孩子嘛!"
原来他们的肥肉就是白白的萝卜,瘦肉就是红红的蕃薯。他们是真穷啊,债主心软了,钱也不要了,跑回家去过年了。
许多年过去了,这个故事每到吃年夜饭时总会自动回到我的耳畔,分明已是一个不合时宜的老故事,但那个穷父亲的话多么好啊,难关要过,礼仪要守,钱却没有,但只要相恤相存,菜根也自有肥腴厚味吧!
在生命宴席极寒俭的时候,在关隘极窄极难过的时候,我仍要打起精神自己说:
"喂,你爱吃肥肉?还是瘦肉?"
我喜欢跟你用同一个时间。
他去欧洲开会,然后转美国,前后两个月才回家,我去机场接他,提醒他说:"把你的表拔回来吧,现在要用台湾时间了。"
他愣了一下,说:
"我的表一直是台湾时间啊!我根本没有拨过去!"
"那多不方便!"
"也没什么,留着台湾的时间我才知道你和小孩在干什么,我才能想象,现在你在吃饭,现在你在睡觉,现在你起来了&&我喜欢跟你用同一个时间。"
他说那句话,算来已有十年了,却像一幅挂在门额的绣锦,鲜色的底子历经岁月,却仍然认得出是强旺的火。我和他,只不过是凡世中,平凡又平凡的男子和女子,注定是没有情节可述的人,但久别乍逢的淡淡一句话话里,却也有我一生惊动不已,感念不尽的恩情。
好咖啡总是放在热杯子里的!
经过罗马的时候,一位新识不久的朋友执意要带我们去喝咖啡。
"很好喝的,喝了一辈子难忘!"
我们跟着他东抹西拐大街小巷的走,石块拼成的街道美丽繁复,走久了,让人会忘记目的地,竟以为自己是出来踏石块的。
忽然,一阵咖啡浓香侵袭过来,不用主人指引,自然知道咖啡店到了。
咖啡放在小白瓷杯里,白瓷很厚,和中国人爱用的薄瓷相比另有一番稳重笃实的感觉。店里的人都专心品咖啡,心无旁鹬。
侍者从一个特殊的保暖器里为我们拿出杯子,我捧在手里,忍不住讶道。
"咦,这杯子本身就是热的哩!"
侍者转身,微微一躬,说:"女士,好咖啡总是放在热杯子里的!"
他的表情既不兴奋,也不骄矜,甚至连广告意味的夸大也没有,只是淡淡的在说一句天经地义的事而已。
是的,好咖啡总是应该斟在热杯子里的,凉杯子会把咖啡带凉了,香气想来就会蚀掉一些,其实好茶好酒不也都如此吗?
原来连"物"也是如此自矜自重的,庄子中的好鸟择枝而栖,西洋故事里的宝剑深契石中,等待大英雄来抽拔,都是一番万物的清贵,不肯轻易亵慢了自己。古代的禅师每从喝茶喂粥去感悟众生,不知道罗马街头那端咖啡的侍者也有什么要告诉我的,我多愿自己也是一份千研万磨后的香醇,并且慎重的斟在一只洁白温暖的厚瓷杯里,带动一个美丽的清晨。
将来我们一起老。
其实,那天的会议倒是很正经的,仿佛是有关学校的研究和发展之类的。
有位老师,站了起来,说:
"我们是个新学校,老师进来的时候都一样年轻,将来要老,我们就一起老了&&"
我听了,简直是急痛攻心,赶紧别过头去,免得让别人看见的眼泪--从来没想到原来同事之间的萍水因缘也可以是这样的一生一世啊!学院里平日大家都忙,有的分析草药,有的解剖小狗,有的带学生做手术,有的正埋首典籍&&研究范围相差既远,大家都不暇顾及别人,然而在一度一度的后山蝉鸣里,在一阵阵的上课钟声间,在满山台湾相思芬芳的韵律中,我们终将垂垂老去,一起交出我们的青春而老去。
你长大了,要做人了!
汪老师的家是我读大学的时候就常去的,他们没有子女,我在那里从他读"花间词",跟着他的笛子唱昆曲,并且还留下来吃温暖的羊肉涮锅&&
大学毕业,我做了助教,依旧常去。有一次,为了买不起一本昂价的书便去找老师给我写张名片,想得到一点折扣优待。等名片写好了,我拿来一看,忍不住叫了起来:
"老师,你写错了,你怎么写'慈介绍同事张晓风',应该写'学生张晓风'的呀!"
老师把名片接过来,看看我,缓缓地说:
"我没有写错,你不懂,就是要这样写的,你以前是我的学生,以后私底下也是,但现在我们在一所学校里,你是助教,我是教授,阶级虽不同却都是教员,我们不是同事是什么!你不要小孩子脾气不改,你现在长大了,要做人了,我把你写成同事是给你做脸,不然老是'同学''同学'的,你哪一天才成人?要记得,你长大了,要做人了!"
那天,我拿着老师的名片去买书,得到了满意的折扣,至于省掉了多少钱我早已忘记,但不能忘记的却是名片背后的那番话。直到那一刻,我才在老师的爱纵推重里知道自己是与学者同其尊与长者同其荣的,我也许看来不"像"老师的同事,却已的确"是"老师的同事了。
竟有一句话使我一夕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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