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街头错别字广告出现埋儿奉母的广告

安徽“埋儿奉母”公益广告被批愚孝&制作单位称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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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安徽“埋儿奉母”公益广告被批愚孝 制作单位称意外   孝道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最近安徽省六安街头的公益广告引用了“二十四孝”的典故,但其中一则“埋儿奉母”让人难以接受,甚至被批判为“愚孝”。   10月25日,六安市民束先生告诉记者,解放中路地下人防工程的路面部分设置了公益广告,其内容是“二十四孝”,但其中一条“埋儿奉母”让人心惊胆战。“侍奉母亲是应该的,但埋儿能宣扬吗?这是刑事犯罪啊。”束先生认为,这是一种愚孝,不值得赞美,更不应该作为公益广告。   记者随后来到解放中路邮政局路段,发现路边的隔离栏和广告栏刚安装不久。其中,公益广告栏设置的是“二十四孝”的故事,均配有插图,除了“百里负米”、“卖身葬父”、“卧冰求鲤”等大家较为熟悉的典故外,也包括“埋儿奉母”等生僻典故。   得知公益广告引发争议,制作单位负责人刘总表示很意外。他解释说,选用“二十四孝”是上级领导制定的。10月25日下午,公益广告安装单位的负责人致电记者表示,他们准备用其他内容替换“埋儿奉母”。   延伸阅读   典故“埋儿奉母”出自《二十四孝》,说的是晋朝郭巨的故事。话说郭巨原本家境殷实,父亲死后,他把家产留给了两个弟弟,自己独取母亲供养,对母亲极为孝顺。后来家境逐渐贫困,妻子生了一个儿子,郭巨担心为了养儿,不能很好地侍奉母亲,就和妻子商量:“儿子可以再有,母亲死了却不能复活。不如埋掉儿子,节省些粮食供养母亲。”   当郭巨挖坑时,地下二尺忽见一坛黄金,上书:“天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原来是上天感其孝道,奖励他的。夫妻带着黄金回家,老母幼儿都得到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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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民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by .cn. all rights reserved钱江晚报:}得慌的,不只是“埋儿奉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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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得慌的,不只是“埋儿奉母”
  一直以为,词语就跟刀、铲、锯、锥一样,用久了,是会被磨损的,会失去其表现力、穿透力。词语也要换着用,就像一个工匠,他的工具箱里,同一种工具,特别是使用频繁的工具,肯定不止一件。昨天一则新闻报道里的六安市民,就比较善于用词。
  据中国之声报道,最近,安徽省六安市以二十四孝故事为题材制作了一批街头公益广告,其中有“郭巨埋儿”的故事,不过在宣传牌上被改成了“埋儿奉母”,挂在路边的护栏上,一些市民说,看到“埋儿奉母”,觉得“}得慌”。
  “}”(shèn),即害怕,惊恐。是一种从感官如视觉、触觉深入内心的恐怖。“}”比”怕“更有描述能力,能够比较具体、生动地表达恐惧心理发生、发展的过程。六安市民之所以用 “}”字,应该是觉得“怕”不足以描述“埋儿奉母”对自己的刺激,不足以描述这个故事的阴森、恐怖。
  六安的主事者大概也觉得无缘无故“埋儿”不好,把“郭巨埋儿”改成“埋儿奉母”,强调了孝义,“埋儿”有了正确的目的,“弘扬传统文化”就师出有名了。但是,即使是 “埋儿奉母”,六安市民为什么还是觉得“}得慌”呢?对任何一个为人子、为人父者来说,“母”与“子”都是亲人、骨肉,都是不能割舍的,而 “埋儿奉母”的故事非要把亲情割裂开来,对立起来,把血脉相承的亲人变成你死我才能活的敌人。很难相信,一个人性健全的人,有“不忍”之心的人,会这么冷静地编织出这样的故事来。“埋儿奉母”的故事,浸透了这样的“冷静”,才叫人“}得慌”。
  确实,生活中人们常常会面临两难选择的困境。 “埋儿奉母”就是告诉你在两难时应该如何选择――这是所有寓言的特征。所谓寓言,就是有普遍价值的故事;“寓教于乐”里那个“教”,就是普遍意义、普遍价值;而“故事”,总是被群众所喜闻乐见的。寓言“先天”具有把某种价值普遍化、绝对化的功能,读者接受了这个普遍化、绝对化的价值理念后,是不会再去追问寓言背后的东西的。郭巨家境贫穷,生了儿子后,怕养不活母亲,才去埋儿子的。“贫穷”才是郭巨的困境。即使你不很情愿接受 “埋儿奉母”这个选择,但是,你纠结于此,视线被局限于此,寓言的教育功能就实现了一大半――这时,你不会去问郭巨为什么会陷于贫穷。而且故事也不提供这方面的具体内容,切断了往这个方向追问的可能。这也是传统寓言的一大特征:语境的封闭性,与普遍性、绝对性三位一体。不能追问的东西,就是天然合理的,命中注定的,你就在“埋儿”与“奉母”之间做决定吧。这样,“贫穷”这个社会问题,被改写成为家庭问题;社会资源的分配问题,被改写为家庭成员之间的生存资源分配问题。
  一般认为,孩子代表未来,无论是对国家还是对家庭来说,都是如此。在“埋儿”和“奉母”之间选择,也是在未来和过去之间选择。本来,“过去”和“未来”之间是有内在联系的,不能割断,也不能取舍。“郭巨埋儿”,倒是很能象征一种文化传统;对“未来”很随便。郭巨已经很贫穷了,不能同时养活母亲和孩子,但还要生孩子;生了又把他埋掉。如果他没有孩子,就是最大不孝;不埋掉孩子,也是不孝。生了又埋掉,他的孝道就无懈可击了。在这样的孝道里,其实是没有“未来”的位置的。这是故事最“}得慌”的地方。
  传统寓言的封闭性,把“未来”这一最重要、最人性的价值维度排斥在外;更不用说另一个思考维度了――在有人为奉养自己的母亲而埋自己儿子的时候,有没有人,让别人埋儿而奉他自己的母亲?
  六安市民见了“埋儿奉母”,觉得“}得慌”,说明他们无论身体还是心理,都很健康,对“埋儿奉母”这一外部刺激有灵敏而恰当的反应,这是自“五四”以来新的、人道的思想深入人心的结果。那么,六安的主事者为什么要宣传“埋儿奉母”呢?如果他们认真读、认真思考过这个故事,相信他们也会感到“}得慌”的,他们毕竟也是正常人,相信他们有正常的感觉和判断;最大的可能是,他们根本没有认真读过、思考过,没有任何感觉。鲁迅把这种心理和行为直接命名为“不认真”。一边对传统文化没有认真的态度,一边却在“大力弘扬”传统文化,这种“不认真”的普遍存在,是当前最叫人“}得慌”的地方。
  要认真弘扬传统文化,就要分清什么是传统文化的精华和糟粕,才能继承传统文化的精髓,满足当代社会文化对传统价值的渴求。
(责编:董晓伟、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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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公务员】2015深圳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埋儿奉母”式孝道教育勿走极端
签到天数: 154 天连续签到: 4 天[LV.7]同甘共苦
发表于 前天&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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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链接为了弘扬孝道,弘扬中国传统文化,2014年10月份,安徽省六安市以二十四孝故事为题材制作了一批街头公益广告。但其中一则“埋儿奉母”的古诗却让人难以接受,一些市民表示,如果真的按照这个典故说的去做,无疑就是犯罪。一些专家也表示,此类孝道弘扬,属于文化糟粕,不能倡导如此愚孝。2014年9月份媒体报道称广东东莞蒙正国学馆“女德学堂”中,“打不还手,骂不还口,逆来顺受,绝不离婚”被奉为“女德”四条基本原则。目前这类女德班正在全国遍地开花:从北京、山东、河北一直绵延到陕西、广东和海南。全国妇联机关报《中国妇女报》头版刊发评论员文章,直言“女德班”是一场封建糟粕沉渣泛起的闹剧。深度解析[权威论述]我们要对传统文化进行科学分析,对有益的东西、好的东西予以继承和发扬,对负面的、不好的东西加以抵御和克服,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而不能采取全盘接受或者全盘抛弃的绝对主义态度。——习近平[对待传统文化要辩证看待]作为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孝道”理应在每一个国人心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从这个角度看,无论是政府机构通过公益广告对孝道的宣扬,还是学校教育用身体力行的方式来普及孝道的基本理念,这种带有良善初衷的教育方式都是值得肯定和提倡的。可需要警惕的是,这并不等于一些机构为了达到预设的效果或形成表面上的文化盛况,就可以无视传统文化中的道德糟粕,将那些有悖于现代社会伦理的孝道故事广为宣扬。[广告令人反感的原因]一是这种道德行为,是以违法的姿态出现的。孩子不是父母的私产,更不是可以生杀予夺的财物。在法治理念愈发成为共识的今天,“埋儿奉母”的悲剧,难逃知法犯法的诘问。二是这种故事过于极端,近乎以变态的伦理取向来达成道德宣教的价值目的。以今天的眼光观之,它不仅不能传扬孝悌文化,反而令人心生怯意。[反映出政府行为公益广告发展存在弊端]很多政府行为的公益广告,仅停留在传播信息和教化层面,“公益指数”严重不达标,带有很强的功利性,文案和台词更是粗制滥造得可怕。毋庸讳言,一座城市的公益广告水平,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城市文化发展水平。如果城市居民只能接受最浅白、最生硬、最脸谱化的公益广告,说明这个城市的文明氛围和基础还很贫瘠。然而实际情况是,市民根本没有选择与评价的权利,官员的审美水准和文化态度——是滥竽充数地完成任务,还是将公益广告当作一种城市文化来做,才是决定城市公益广告水平的关键。[措施]在道德渐成奢侈品,孝道之义被误解的当下社会中,要弘扬和传承孝文化,也完全没必要重弹那些早该扔进垃圾桶的孝道故事。一是政府机构作为这个时代道德建设和孝道弘扬的重要责任人,其首要任务乃是将那些被涂抹上神圣意味的教化故事请下神坛,并通过自我责任的落实,给新时代的孝赋予特殊的意义。二是要摒弃“孝”即是服从的腐朽观念。尊重父母,并不是说对他们一味服从,从而衍生出众多的愚昧行为。真正的孝,应该转化成爱,这种爱,不但包括爱父母和爱自己,也应包含爱他人。否则,这种孝便不是孝,而是顺从文化下滋生出来的“愚”。三是要完成当下孝道存在根基的认知启蒙,其核心的一点便是要知晓孝道延续之条件,是建立在人格平等的价值观上,而不是构拟在对传统文化绝对服从的愚昧意识里。因为只有人格平等,家长与孩子之间才会有基本的人格尊严,也唯有人格平等,孝道才不会背离自由、独立、博爱的社会认知底线。
签到天数: 63 天连续签到: 1 天[LV.6]柔情蜜意
发表于 昨天&15:40
感谢楼主分享 谢谢啦&&
Powered by余明輝:理性看待街頭公益廣告“埋兒奉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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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余明輝:理性看待街頭公益廣告“埋兒奉母”  孝道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最近六安街頭的公益廣告引用了“二十四孝”的典故,但其中一則“埋兒奉母”讓人難以接受,甚至被批判為“愚孝”。 昨日,六安市民束先生告訴記者,解放中路地下人防工程的路面部分設置了公益廣告,其內容是“二十四孝”,但其中一條“埋兒奉母”讓人心驚膽戰。(10月27日《北京晨報》)   看看新聞后的跟帖,批這樣公益宣傳“腦殘”簡單套用的有之,批愚民教育“愚孝”宣傳的有之,甚至還有的上升一個高度,指斥這為教條主義、官僚主義等等,可謂公益廣告“埋兒奉母”實在是“罪大惡極”、一無是處。果真如此嗎?   不錯,5000年中華文化有精華也有糟粕,我們現代人應棄其糟粕揚其精華。比如“二十四孝”的典型故事。亦因此,街頭公益廣告孝道不加篩選的直接頭文並茂的選用 “埋兒奉母”的故事,的確有亟待商榷的地方。但問題是,凡事都要一分為二的看,分析一則公益廣告的妥否,也要放在這一宣傳的大背景下來考量,不應單一的選擇性看問題。   就說六安街頭放置宣傳孝道的“埋兒奉母”這則廣告,其只是“二十四孝”孝道公益宣傳廣告裡的一個組成部分,其中心目的在於告訴人們應該孝敬老人,而不是在教育現代的人們按古人的某一具體方式尤其是不合時宜、有違法治人倫的具體方法來孝敬老人。相信在現場能夠看到這一組宣傳圖片的人們,也會有這樣的認識。   退一步講,即便這樣的公益廣告在宣傳孝道時凸顯了“愚孝”這一封建社會的糟粕文化,但在現代法治社會的文明程度下,但凡知道“埋兒奉母”的意思,也肯定知道其出處和之於現代人的意義是要守孝道而非盲孝。這和所謂的“腦殘”宣傳、“愚孝”宣傳以及教條主義、官僚主義,應該沒有多少關系,也是不在一個層級上的事。如果簡單就這樣認為,隻能說這是一種看待問題太片面、極端和網絡浮躁思想的再現,或者說揣著明白裝糊涂的胡亂解讀。   而且,不能忽視的意義是,這則古代的盲孝故事,也是一個凸顯我國古代文明精華與糟粕的絕佳窗口——推崇孝道的高義與盲目行孝的愚蠢。我們常說對待古代文明要有批判的繼承,但到底那些該批判哪些該繼承,尤其是哪些可以部分的繼承,哪些可以部分的批判,很多時候並沒有生動的事例尤其是合適的、深入人心的時機。無疑,今次六安街頭“埋兒奉母”公益廣告的爭議,就為我們提供了這樣一個生動的事例和時機,為社會大眾更進一步深刻我國認識古代文化提供了契機。   說到這裡,筆者倒是認為,六安市有關方面在街頭設置“埋兒奉母”公益廣告而引起爭議,關鍵的倒不是這種廣告設置方式是否合適,以及是否要拆除的問題,而是這種設置方式是否能進一步完善的問題。   一方面,“埋兒奉母”宣揚的孝老精神是不過時、是我們時代亟需傳承的﹔另一方面,具體的“埋兒奉母”方式卻是與時代法制和人倫不容許的。如此,為了吸收這一故事的精華,棄其糟粕,六安有關方面完全可以在不拆除這一廣告的同時,對這一廣告的本意進行必要的解釋。比如用必要的文字告訴讀者這一故事之於現代人的涵義,哪些是需要繼承的,哪些是需要避免的,豈不一舉多得。既避免了浪費,又讓人學到了孝道,還讓人們更全面客觀深刻認識了我國古代文化的精華與糟粕。   稿源:荊楚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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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我们该如何宣传孝道?
  安徽省六安市市民慕女士上下班经常路过解放路,最近,她发现路边安装了不少公益广告的广告牌。牌子上讲的是“二十四孝”的故事,并且都配有插图,包含“百里负米”“卖身葬父”“卧冰求鲤”等大家熟悉的典故。但是“埋儿奉母”广告牌,让慕女士等不少市民看着不舒服。慕女士认为,“埋儿奉母”故事,属于传统文化中的糟粕。  (据10月26日中国广播网)  我国古代广为流传的“二十四孝”故事,是从不同角度,对我国传统美德的解读。六安出现“二十四孝”公益图文广告,并引起市民的争议,其实提出了一个如今我们如何宣传孝的话题。如今,我们讲求以法治国,那么也要以法治精神,审视我们的宣传。对古代典故或文化应该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而不能直接“拿来”,照搬使用。  “埋儿奉母”故事,讲的是汉代有个叫郭巨的人,在分家产的时候,把家产都分给了两个弟弟,自己守护着母亲。后来因为家境贫困,妻子又生了一个男孩。郭巨担心,他们把钱来供养自己的孩子,就会影响供奉自己的母亲,于是商议:不如亲手埋掉自己的儿子,节省些粮食供奉母亲。夫妻双方在挖坑时挖到了一坛黄金,上面写着:“天赐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得到黄金,他们既孝敬了母亲,也养活了孩子。  鲁迅先生曾经点评过二十四孝图,他说,有些故事可以勉强效仿,有些照着做,会有丢掉性命的危险,还有的,会让人非常反感。“埋儿奉母”故事的目的,并不是让人害子,而是告诉人们善有善报。但用现在的眼光看待“埋儿奉母”,其中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埋儿奉母”以害子的方式奉母,是违法的,很不人性,也有宣扬迷信之嫌。在现代法治社会,再借助这样的案例来宣传孝道,既不符合现代法治精神,也与我们日渐成熟的社会救济制度、法定的父母与子女关系现状等格格不入。  在我国,孝敬父母和老人,有着鲜明的民族特性和文化属性。自古至今,这一伦理美德所以代代相传,是家庭教育的结果,也有官方意志的因素。现在,有的地方在选拔官员时,把是否孝敬父母作为考核官员的一项内容,揭示了孝道的社会属性,寄予了公众对官员素质的期待。这说明,孝的内涵,既有传承,也有扩展和延伸,赋予了更多的时代意义。我们宣传孝,不能总是停留在过去的典故中,“埋儿奉母”等故事,不仅难有宣传效果,也会令人不爽。  以古喻今,是一种通用的宣传教育方式。不过,宣传孝道,须兼顾眼前现实,结合生活实际和社会氛围,对照现代的伦理观、价值观。没有“埋儿奉母”,“二十四孝”故事会不完整、不成立,可与其用不健康、不严肃、不合法、行不通的古代故事教育现代人,不如从现代生活中寻找更贴近现实、贴近生活的内容进行宣传。这可以让人耳目一新,身边的好人好事也更有说服力、感染力,更能被公众认可和效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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