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小熊三次螳螂可以进化几次后的样子

杀一头猪、杀一头牛、杀一条狗、取熊胆这四者之间有什么不同?为什么大家会区别对待?
为什么很多人对这四种行为有着截然不同的态度?是这四种动物本身有区别,还是行为实施者的心理有不同,亦或者是看客们所秉持的道德观有差异?目前集中点是在狗身上,我想知道,熊被取胆汁的时候,痛苦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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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也觉得这是人类的伪善,这题放在我的草稿箱里,写了很多遍没有发出来,因为我发现无论怎么写,我的答案逻辑上都有些问题。站在理性角度说,不同物种间的杀戮是不应受到谴责的。法律对濒危动物的保护,是出于生态平衡的考量,人们遵守法律是为了避免受到惩罚,这一切,都与人类的爱心无关。那么站在感性角度,杀狗吃肉会被谴责,但为什么其他动物就无权被赦免呢?爱或者不爱很重要,中国古时候禁吃牛肉,那是因为古代农耕社会,牛是人类的伙伴。到今天,人类的伙伴由牛变成了猫狗,牛因为关系到生产,乃至影响国力,所以受法律保护,猫狗没有这个运气,立法者不屑一顾,于是,民间开始自发的组织。确实,在今天的社会,猫狗能给一部分人提供一种消遣,把狗当朋友的这些人误以为「狗是人类的朋友」,这样一来,问题就来了,吃狗肉这些人吃得不再是狗肉而成了吃自己的朋友了,这就太残忍了,连朋友都能给煮了,说出去确实不大厚道。可不好意思的是,你把狗当朋友,我没任何意见,可我没把狗当朋友,我的朋友都是人类。所以,「狗是人类的朋友」这句话不成立,狗是你的朋友,不是我的,你代表不了全世界。所以,你可以不吃你的朋友,我也不会把你朋友往你嘴里塞,但你不能强迫我也不吃狗肉,我顶多可以保证不强行吃你的那只。其实我一年前还养过流浪狗呢,我自己养的狗我是绝对不吃的,14岁的时候,陪我一起长大的狗被人偷了,那会儿我暑假在合肥,自己一个人在大街上哭的稀里哗啦的。平时我也不大爱吃狗肉,以前吃过,口感不好,比牛肉还柴,味道也没什么特别的,不吃就不吃呗,但我可以自己选择不吃,你不能强迫让我不吃。要是哪天饭桌上朋友点了盘狗肉,我吃了,你也不能谴责我没爱心。其实说到底,禁吃狗肉也是在人类吃饱了之后才弄出来的东西,人有从善的本能,精神上也有从善的需要,但将摔倒的老太太扶起来有一定风险,爱狗却是一个更好的选择,又安全,又能满足自己的爱心。我在想,要是每天食不果腹、露宿街头,狗肉火锅恐怕还是会受到欢迎的。
知乎上的大家似乎對動物褔利運動不太了解。這是動物褔利主義者的精心戰略。(可以先參考一下我的答案)動物褔利主義者從根本上反對傷害,殺害動物。不管是牛,豬,狗,還是熊,對他們而言都一樣,只要是對痛楚有感覺的,他們都保護。但是在現在的社會條件下,禁止人吃牛,豬,雞都不切實際,因為人多數人都在吃,相比下,動物褔利主義者變成了少數,所有即管有反對殺害牛,豬,雞的運動,都在動物褔利主義中現時不是主流,只有更激進的,如動物解放主義者以這方面為主力。為什麼有熊膽運動呢?跟反對皮草一樣,因為這是少眾的東西,不是大眾的必需品,熊也不是大眾視為食物的動物。所以在熊膽問題上,動物褔利主義就未必是少數了。所以抵制熊膽是動物保護主義的一個容易的突破口,而不是一開始就去反對肉食,首先從打擊小撮人開始,再慢慢去擴大打擊面。----------------------------------------西方世界的動物褔利運動很強大,最近他們的新目標是"羽絨",連拔鳥的毛都被他們打擊得一糊塗,別說什麼熊膽。前一段時間歐盟通過一條法,要養雞場給予每隻雞一個規定的空間,加州已禁止鵝肝,其中一個縣禁止皮草(牛皮除外因為這是大眾的)。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留意新聞,由谷歌老闆支助對人造肉的研發已經有了極大進展,二十年內可以進入市場,到時候就是反對牛豬的大運動的到來,在我看來將來很有可能禁止進食任何非人造肉。未來不樂觀。
所以说嘛,“一想到胡萝卜和生菜连跑都跑不了,我就觉得素食主义者更残忍”。植物也是生命,不是吗?素食主义者要是为了减少世界上的痛苦,那么为什么还要吃素食呢,就因为植物没有明显的声音和表情吗顺便转一篇果壳网的一些片段“当植物受到侵害时,首先做出的反应是提高受伤部位的超氧化物含量,同时也分泌出葡萄糖组成寡聚糖和由氨基酸系统素,这些化学分子在植物体内慢慢扩散开来,并激活植物的防御基因,促使那些还没有受到侵害的细枝叶做好防御准备(如分泌氰化物和单宁)。受伤的叶片还会释放出乙烯等气体信号,更快速地将“疼痛”信号传递给身体的其他部位。顺带说一句,除了受伤害的植物,临近的同族也会接收并识别这类化学信号,并做好防御准备。”“这一点上,我赞同史军大大的观点:“这个信号的产生和传递过程,以及产生的效果都与动物的痛觉反应如出一辙。”考虑以上三条之后,我提出如下几个问题:“·动物和植物的痛苦,区别究竟在哪里呢?除了emotional还有别的吗?·这些区别是关键的、足以为差别对待辩护的吗?·如果某个人对动物的爱是理性的博爱,那么是什么理性因素阻止了这种爱扩展到植物呢?·如果我们把动物定义为有痛苦、植物定义为没有痛苦,那么这个人为的定义会影响到我们的态度吗?”————————“末了补一点个人态度:我并不会用行动去反对任何形式的爱,只要这种爱不以伤害酱油群众为代价。但我反感、并且会用言辞去反对那些挂羊头卖狗肉的爱。不理性的爱,就让它不理性好了。狭隘的爱,就让它狭隘好了。既然敢爱,就要敢当。明明不理性,明明狭隘,却非要用理性和博爱的幌子包装起来,我认为这是可耻的。”本文由授权()发表,文章著作权为原作者所有。我把题主的问题泛化了一下,嗯,我什么都没说,都是转的。
这个问题让我想起了一个经典的素食主义三段论:人类厌恶痛苦,也应减少世界上的痛苦屠宰取肉会给动物带来痛苦基于上述两点,我们应该尽少食肉(以上为基于回忆复述,可能有错,望指出)虽然我们大多数并不是素食主义者,但是我相信大家都会认同这个三段论的第一点,即“减少世界上的痛苦”。从这方面考虑,取熊胆这样残忍的行为给黑熊带了更大痛苦,最容易引起人们的道德批判。而其他三者造成的痛苦次之,反感也更少。而杀狗有其特殊性,因为狗是人类的宠物,会引起人类的共情,也就更容易让人类感到它的痛苦。在古代,牛是人类农耕生产中最重要的伙伴,甚至比现在社会中狗与人类更亲近。也因此当时杀牛更为可耻,会遭到更多的批判。最后一点,人类对痛苦的厌恶有其偏向性。我们更厌恶“不必要的残忍”。满足口腹之欲对大众来说是必要的,所以人们会对屠宰猪牛羊视而不见,在有吃狗肉传统的地方也不会批判杀狗。而像为娱乐而打猎就容易招来“残忍”的评价。当然,深究起来这也说明了我们的虚伪,我们吃肉就不会轻易批判屠宰场,大多数网友不会吃熊胆粉所以也就会底气十足地站在道德制高点上批判活熊取胆。可惜了,如果素食主义者再来插一脚这网上论战就更好玩了。
杀一头猪、杀一头牛、杀一条狗、取熊胆这四者之间有什么不同?为什么大家会区别对待?1.有幸参观过某大型肉制品企业,XX火腿肠的工厂,从屠宰到出火腿肠几乎是流水线完成的,也就是车间的一头生猪进去,另一头火腿肠出来。猪现在是电击昏迷之后,动脉放血致死的,之后的活就是切刀手的事了。当然猪的每一滴血都不会浪费。归功与我们天朝人民伟大的菜谱和食欲把。2.牛,我相信大家都见过被屠之前流泪的的照片。尼泊尔的屠牲节度娘下都有了。另外杀鸡焉用牛刀也能表达我的意思如下图。屠宰方式和猪也大同小异。3.狗.规模化的屠宰我没见过,乡下大伙多少也知道,勒死,吊挂,剥皮。备注下:为何电击后再屠杀,不仅帮助提高饲养、屠宰工厂的工作效率,还能够有效的减少牛的应激反应,减少有害物质(如动物肾上腺激素)的分泌,从而改善肉质。欧美有比较详细的动物福利立法,我们这是空白。4.取胆:顾名思义是需要在马来熊存活的情况下,在腹部胆囊位置开一个置留针式的口,再用一些甜食气味刺激熊的食欲,导致胆汁分泌。男生可以这么理解,刀片架在小鸡鸡上,给你看毛片。楼主你能理解了吗?
人吃肉是既定事实。
我们不是反对杀动物,我们反对的是虐杀动物。
任何生命都值得敬畏,请给他们临死前最后一点尊严。
身边好多朋友都是狗粉。我从开始的支持到后来的反对是因为看到了很多狗粉狂热和不理性的一面。尤其是“京哈高速救狗”事件之后更是对狗粉深恶痛绝平常人有机会参加这种大规模的高喊正义口号的又是跟法制对抗的活动是很刺激肾上腺素的,就像当年的69圣战。姑娘们一看卧槽,救狗。赶紧一拍大腿掏出手机来po微信po人人po微博---”动幺 动幺 我是动拐 人家需要支援“,一来为了增加参与感,日后可以骄傲地说” 瞅见当年京哈事件了嘛!那可我整的!“,二来为了展示给大家看,看呐人家就是这样一朵充满爱心的女子,为了拯救小动物可是费尽了心力了啦。然后擦一擦激动的一脑门子汗,正襟危坐在电脑前,眼睛死盯着显示器,手指飞快的敲打着键盘,开始了骂司机全家死光光,骂警察王八蛋,骂偷狗的祖宗十八代的爱心救援活动。至于后来狗去了哪,治疗收容经费哪里来,治疗完狗送去哪里,成活率多少,下场是不是比被吃了还惨。也没见身边这些热爱动物的姑娘们有多关心。在我几次试图说服她们却差点翻脸之后我发现狗粉们的G点都是长在外面的,你轻轻一搔她们就浑身颤抖,怒目圆睁,激动不已。联想到她们在网络上的英勇表现我赶紧夹着尾巴逃走了。正经说,玩弄些”伴侣动物“”病狗致病“”宠物犬“的概念就可以冲上高速 扰乱治安 人肉司机 强买强卖 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了吗?如果狗粉们用一半精力游个行 示个威 演个讲 敦促立法 健全法制 把买狗的这20来万用来普及吃狗的安全知识,我可能会更敬重他们。反正我不吃狗,但是我要是不知道是狗肉吃了也就吃了,跟我爸妈说过不要吃,他们也同意我的观点,以后我有孩子了,我也会教给他。这就是我觉得我能做的。另外我非常反对熊胆制品!!!在廉价的人工合成药材就能完全替代活熊胆汁的前提下,靠惨绝人寰的虐杀动物得来熊胆非常没有意义!!而且药熊被长期强行抽取胆汁,95%以上都有严重的肝胆疾病,之所以贵只是因为干这活儿需要冒着生儿子没屁眼儿的风险。
有些人不就是喜欢这样吗:拿火腿肠喂流浪猫流浪狗喂到伤心流泪,却从来不考虑猪的感受。
个人认为,杀猪、牛、狗这三者事实上的差距是相差无几的。而活熊取胆更为残忍。我改动一下前面某知友的一个比喻:外星人攻占了地球,将人类当成动物饲养。一边是将人类杀死后食用,另一边是在男人的睾丸上划一道口子,然后喂养流食,同时让他们看毛片,从而获取人类的肾上腺素。我觉得大部分人会同意这样实在是“生不如死”,所以至少在我看来,活熊取胆比杀戮更残酷。当然,我十分真诚地相信也理解,有的知友可能会认为“好死不如赖活”,因此认为杀戮更为残忍。我相信这个问题在学术上能有许多辩论,有许多逻辑上的推论。但我固执地认为,这个问题归根结底是人们“移情”的结果。你对于“如果你处于这样的环境会有怎样的感受”的判断,决定了你对于这几样东西残酷程度的判断。所以,对于不同的判断,很大程度上真的只能互相尊重,说服和逻辑是没有意义的。下面来说“为什么大家会区别对待”。一、移情最重要的因素,是上面有所提及的,移情,也可以说是我们的感知。科普文章或许可以证明,植物在生命造残杀时所受的痛苦其实与动物相似、相近。然而,这是一般人无法感知的,甚至可以说,即便是科学家在感性上也难以感知的。你可以通过总结植物遭受“杀害”时的化学反应而在理性上提出这些化学反应与动物在屠刀前的眼泪是一样的,都是对死亡的应激反应。然而,我相信即便是科学家也很难问心无愧地说他看着那些化学反应的数据便能感受到植物的痛苦。相反,当你看到狗和牛这些动物在待宰时流下的哗哗泪水,我相信,大部分人是不能做到“如太上之忘情”的。人对动物能够移情,而且对不同的动物移情的程度有高低的不同。略为详述一下。狗为何会特别受到优待?为什么不能吃狗肉?如果拷问每一个反对吃狗肉者,我相信,按照某种狭隘的标准,他们的原因大概可以被定义为伪善、自私。为什么?因为他们之所以反对吃狗肉,多半是因为他们自己有养狗,或者至少知道狗的可爱,他们偏私于这种和他们朝夕相处的动物,这种他们所喜爱的动物。以前我吃狗肉,同行有女孩子不吃并指责我,理由是狗很可爱。我和我一个来自农村的同学就爱如此反驳:“猪也很可爱啊!”现在回想起来,我觉得,我的同学有资格反驳,我没有,因为我其实跟猪没怎么接触过,不知道猪有多可爱。在现代社会中,猫狗成为了人们的宠物,因为跟宠物接触得多,所以对这些动物感情较深,因此会认为对这些动物的杀戮是更为残忍的。在挤地铁时,我对不守规矩的人都会很鄙视,很厌恶。但是有一类阿姨例外,这些阿姨长得矮矮的,皮肤粗糙,在排队的时候争先恐后唯恐吃亏,在地铁站内其实还有几分惶恐,因为她们其实没有坐过多少次地铁。如果她们还说着潮汕话的话,那我就更难以对她们生气了。为什么?你大概已经猜到了:因为我妈妈就是这样的一个女人。同样是在地铁站中不守规矩,但我却对跟我妈妈相似的人特别宽容。同样是被杀来当食物,但一部分人却对于猫狗特别同情。这其中有部分相同的原理,就是移情。这自然可以说是伪善、自私,但如果你嘲笑这样的伪善、自私,那却不免有点像七岁小孩炫耀会自己上厕所那样,有点幼稚,有点天真。二、道德有价钱有人说,小白鼠每天在人类的各种变态实验中所承受的痛苦比之活熊更有甚焉,你们怎么不去为小白鼠鸣冤?这一方面自然是由于上面提到的原因:人们对于鼠类的同情似乎并不深。但这其实能够引出另一方面的原因。且容我举例。小白鼠的例子跟反对穿皮草的事情其实是一致的。大部分反对皮草者,之所以反对皮草,其实不是为了反对杀戮,或者说他们大部分人的观念是这样的,他们反对的是为了皮草而去杀戮。所谓的“天然皮革”者,即牛皮,但是反对穿皮草的人大多并不反对穿皮鞋。为什么?难听一点说,直白一点说,是因为牛反正都是要死的。而狐狸不是,藏羚羊不是,基本上人们所追求的皮草的来源的那些动物,本来都是不会成为人们猎杀的目的的,而对皮草的追求,则会造成人们人们对这些动物的杀戮。还是那句话,这自然可以说是伪、自私,因为我们的道德准则并不能在所有情景下都能一贯应用的,我们中的大多数人可以为了不去杀藏羚羊而不穿皮草,但我们中的大多数人却不愿意为了不杀猪而不吃东坡肉。为什么?我们的道德是有价钱的。但正如前面提到的那样,如果有人指出他们在实行“爱护动物”这一条道德标准时很伪善,其实意义并不大。几乎人们的所有决定都有其代价,都会损害到其原则。如果地球即将要毁灭,而防止地球被毁灭的代价是杀掉一条狗,抑或一千条狗,我相信即便是许多的爱狗者也会举脚同意的。嗯,这个例子不够严肃,而且逻辑有点问题(喂地球都没了你那一千条狗本来就要挂掉的好吧)。我换个严肃点的例子:你有一个妈妈(naturally),碰巧你居然还有一个女朋友,然后有一天,出于常人无法理解的原因,你居然带着你妈妈和你马子一起去水边旅游(可以是海、湖、河、池,等等等等,反正能淹死人就行),然后,再次出于常人无法理解的原因,你妈妈和你马子居然同时掉进了水里。在这里,出于耍你的目的,游戏设定了你妈妈和你马子都不会游泳。那么,你是要买三明治还是要买汉堡?……………………说错了,你是要救你妈妈还是你女朋友?答案并不重要,我才不关心你是更重视你妈妈还是你女朋友。我关心的是,你必然会骂我说怎么会事有凑巧至此的。问题就在于,世事往往就是如此凑巧的。人类的生物学实验凑巧不能在完全通过电脑模拟完成,而小白鼠凑巧生于世间。我们自然是希望你妈妈和你女朋友不要同时掉进水里,我们同样也希望我们的利益追求和我们的道德准则不要发生冲突,然而世间岂有如此如意事。所以,伪善、自私的人类在apply“爱护动物”这一道德标准是,是需要权衡的。医学实验、生物学实验对于我们来说实在是太重要了,因为这可能可以帮助人们战胜癌症,战胜艾滋,善待小白鼠的道德代价太大,所以我们很伪善地对这些医学实验视而不见。穿皮草对于爱慕虚荣者来说大概是如命一般的东西,但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意义并不大,大家所要付出的代价并不大,所以我们伪善地选择支持不穿皮草。不吃牛肉对大多数人来说都是难以想象的事情,因此不杀牛的代价实在太大。那么,反正牛都是要死的,那么我们穿不穿皮鞋也是无碍大局的,那还是穿吧。很多人在指责反对吃狗肉者或反对活熊取胆者时,会义正词严地说:你这么爱动物,有种别穿皮鞋啊(含牛皮),别吃蜜糖啊(养着蜜蜂拿他们的食物!),别喝牛奶啊(禁锢着奶牛榨取它们的母乳)……确实,我没种。我没种不穿皮鞋,不吃牛肉,不喝蜂蜜水,不喝牛奶……我就是这样子没种。但“我”至少有种做几件能够稍微改善其他动物生存环境的事情:不穿皮草、不吃狗肉、不吃鱼翅……(这句话里头的我是虚指的我,我是吃鱼翅的,皮草呢,穿不起,所以还没有到我还无幸进行道德抉择)能够做出这些事情,一方面是需要付出代价的,因为他们抛弃了一些唾手可得的利益或享受(钟情狗肉煲者会跟他们介绍狗肉煲的鲜美,皮草狂会说皮草的娇柔),另一方面也说明他们对于他者(至少是一部分他者)有更多的移情,在这些方面更具同情心。那么我认为,这样的人如果不能够得到多一点的尊重,那似乎也不应该遭受到嘲笑。总结个人认为,人们对于不同动物遭受到的相似杀戮和虐待,有着不同的区分,是由于移情程度的不同以及对于不同杀戮和虐待所能带来的利益的多少。如果认定杀戮是同样残忍的。而我们的道德标准是,我们应该减少这世间动物所受到的痛苦,那么这种区分是伪善的。因为世间的动物有“平等的权利”得到这种痛苦的减免。或者说,我们这一条道德标准应该在各情景下得到公平的贯彻。然而,个人对于这些伪善却是乐见其成的。这样的伪善是奢侈的。一个埃及朋友就跟我说,他们的文化中,自然是可以吃狗的,因为We need to eat everything to survive. 物质条件的充实能够让我们有资格奢谈不吃狗肉,这应该是可喜而不是可悲的。衣食足而知荣辱,仓廪实而知礼节,此之谓也。你自然可以说指责他们的伪善,炫耀自己的智商,但在我看来,这些越来越多的伪善却组成了一个越来越文明的社会。
和两位的回答相当好。补充一些内容吧。曾经听过香港保险大师、著名的演说家郑棣盛先生的演说,讲过有关这个问题的内容,大意如下:著名的心理医生弗洛伊德曾经分析过30年来找他做心理治疗的人,他得出这样的结论:这些人都是身体健康没有生病的,这些人也都是心理正常没有变态的,但同时这些人又都是活得不快乐的。为什么这些人身体健康、心理正常,却又会活得不快乐呢?因为这些人有身、有心,却没有“灵”。“灵”就是万物之灵,人是有“灵魂”的,畜生是只有“魂”没有“灵”的。什么叫“灵”?很简单,一个小朋友爬到井边,眼看着要掉下去了,你看到了会有什么反应?会不会冲过去把他拉回来?为什么你要这样做?又不是你的儿子。——因为人都有“恻隐之心”,这就是我们的“灵”。关于“恻隐之心”,《孟子·梁惠王上》有个极好的例子:(孟子)曰:“臣闻之胡龁曰,王坐于堂上,有牵牛而过堂下者,王见之,曰:‘牛何之(注:去哪里)?’对曰:‘将以衅钟(注:古例,新作成的重要大件器物必须要用杀牲畜取其血涂抹其上,大者用牛,小者用羊,而如果是旗鼓之类的军旅器物,则杀罪人或是俘虏,取其血涂抹其上,即俗称的“祭旗鼓”。)。’王曰:‘舍之!吾不忍其觳觫(注:战战兢兢的样子),若无罪而就死地。’对曰:‘然则废(注:取消)衅钟与?’曰:‘何可废也?以羊易之!’不识有诸?”(齐宣王)曰:“有之。”(孟子)曰:“是心足以王矣。百姓皆以王为爱(注:吝啬)也,臣固知王之不忍也。”王曰:“然。诚有百姓者。齐国虽褊小,吾何爱(注:吝啬)一牛?即不忍其觳觫,若无罪而就死地,故以羊易之也。”(孟子)曰:“王无异(注:不要惊讶)于百姓之以王为爱也。以小易大,彼恶(注:“乌”音,怎么)知之?王若隐其无罪而就死地,则牛羊何择焉(注:“牛和羊又有什么区别呢”的意思,全句的意思是老百姓不相信齐宣王用羊换牛是出于不忍心牛无罪被杀,因为替那 头牛被杀的羊不也是没有罪过的吗?所以认定齐宣王是小气,吝啬更大更贵的牛,所以才用更小更便宜的羊来衅钟)?”王笑曰:“是诚何心哉?我非爱其财。而易之以羊也,宜乎百姓之谓我爱也。”(孟子)曰:“无伤也,是乃仁术也,见牛未见羊也。君子之于禽兽也,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是以君子远庖厨也。”《孟子》的这一段是相当经典的辩论例子。齐宣王因为看到了被拉去衅钟的牛战战兢兢的样子,不忍心看到它无罪被杀,于是命令改用羊来衅钟。百姓们知道后,都认为齐宣王小气吝啬,齐宣王感到很惊讶:我怎么说也是一国之君,难道还会吝啬一头牛吗?孟子用老百姓们的逻辑来诘难齐宣王:如果你真的是不忍心牛无罪被杀的话,那么替牛被杀的羊难道就有罪了吗?弄得齐宣王自己都解释不清。孟子再一针见血地帮他解围:这份恻隐之心就是“仁”的表现,是因为你看到了战战兢兢的牛,却没有看到羊,如果你当时看到的是羊的话,相信你也会用牛来代替羊,这是任何一个有修养的人都自然而然会有的反应。——在孟子看来,具有这种“恻隐之心”的人就可以行王道!现在很多动物保护主义者在宣传“动物权益”的时候,经常会上升到宗教和伦理的程度。但实际上,就我所知道的,倒是没有几个宗教是提倡“动物权益”的。很多人认为佛家禁食肉和杀生,但其实并非如此,至少释迦牟尼在创立佛教的时候并没有定下这样的规矩。早期佛门弟子出去托钵化缘,都是别人布施什么到钵里就吃什么,没有斋与不斋之分。我认识一位曾经剃度住庙三年的佛门弟子,他说今天中国有的古寺(忘了是哪个寺庙了)的和尚,仍然这样做:每天出门托钵敲门化缘,不管化到的是什么,就算是肉也照样全部吃掉,而哪天化不到东西,只要是敲够了那多家的门了,就照样饿着肚子回去念经。还有一个观音菩萨的佛门故事:观音菩萨有一次看到一窝蚂蚁,看到这些卑微的生灵每日辛苦劳碌,就动了慈悲之心:你们前世作了很多孽,以至于今生要受这样的苦难,我今天就大发慈悲帮助你们解脱吧。于是就拿来一锅开水浇到蚁窝上,把一窝蚂蚁全部烫死了。而这窝蚂蚁转世成人,全部都修炼成了罗汉。——在佛家看来,死生是一个自然的循环,死亡是众生一切苦难的结束和新生的开始。用著名国学大师翟鸿燊的话来说:有时候杀生就是为了放生。以这个故事为例子,观音菩萨杀死这窝蚂蚁,实际上就是结束了他们这一世在畜生道中的轮回果报。所以,我们生活中用牲畜的肉做食物,用牲畜的皮毛做衣服,其实都只是结束了他们这一世的苦难而已。——注:这个故事估计会招致很多钻牛角尖的人的诘难:那些杀人犯也可以说自己只是结束了被杀那个人在人世上的苦难,是积阴德的体现咯?那么我们都去杀人就好了嘛。怎么说呢?从佛家的主张来说,只要是带着单纯的善念,无论是做任何事,都是在行善积德,所以佛教是极少会反对安乐死的,而基督教却对安乐死存在极大争议。并且,行善也是要付出代价的。在这个故事里,观音菩萨杀死这窝蚂蚁,实际上就是折损自己的福报,去分给这群蚂蚁,帮助他们早日摆脱轮回之苦。但出来混,迟早要还的,这些蚂蚁前世作下的罪孽,最终还是得让观音菩萨来代替偿还。几万年后,当观音菩萨应劫转世时,他做这件事的代价和福报,都将一一体现。而如果现实中杀了人固然也是可以说是结束了那个人今生的苦难,但同时杀人者也得付出代价。只不过观音菩萨的福报很大,他的是来世报,还完债之后照样回去当菩萨,甚至更近一层楼成佛了,而作为一介凡人,你就得有受现世报、来世还得下地狱的觉悟。但佛家后来还是定下了吃斋和不杀生的规矩,——至少大部分宗派是这样。净土宗的净空法师给出的解释,对这个问题有着极大的启发:吃素是属于无畏报施,一切众生看到你都不会害怕。为什么呢?因为你不会伤害他们。——一个连牲畜都不会伤害的人,又怎么会伤害人呢?其实这样做,只是为了唤醒人性的善念,同时也通过这种方式,展示佛门弟子与人无争的形象,方便传道。对真正做到了“戒定慧”的大师来说,佛门的清规戒律其实都是死的,“慈悲为本,方便为门”才是宗旨。只要是能够方便亲近人,传播佛法,入乡随俗地喝酒吃肉也无妨,所谓“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至少,李炳南居士、净空法师等近现代的佛学大师都是这样。-------------------------------------------------------------------------------------------------------------------------------------------- 唠唠叨叨说了那么多,一不小心把这个回答整得像是在宣传佛法了- -!回到正题,从上面的几个故事和例子,我觉得其实现在的动物保护、动物权益、动物福利等主张,其实跟经济和生态平衡扯不上太大关系,更不是什么“虚伪”,——当然,我不排除有很多伪善的人藉此包装自己。这些主张和思潮,本质上都是对“人性善良”、“良知”,即“恻隐之心”的呼唤。对人身安全和生命尊严的需求,是人类的本能,但讽刺的是对人类人身安全和生命尊严最具威胁的,却正是人类自己。打开新闻,每天各种粗暴侵犯个人人身安全,肆意践踏个人生命安全的报道少吗?每年被毒蛇猛兽杀死的人,跟被人类杀死的人相比,连零头都不到。我历来相信人性是同时具备善恶两面的。在以“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为代表的人性恶的一面主宰的社会里,每个人都可能是杀人犯,但同时每个人也都可能是被害人,换言之,每个人的人身安全和生命尊严都不可能得到保障。很不幸,今天整个人类社会,无论是“宇宙真理”光辉照耀下的天朝,还是“人类的希望”美利坚,都一样处于这样的状态下。所以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动物保护主义在美国会那么激烈,在天朝会那迅速推广。——原因很简单,我们内心深处,都迫切渴望看到身边都是“一切众生看到你都不会害怕”、有恻隐之心懂得尊重生命的人!一个真正有恻隐之心和尊重生命的人,自然而然会尊重动物的权益,因为动物也是有生命的!但爱护动物的人,却不一定是真正有恻隐之心懂得尊重生命的人。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例如,最近轰动全国的“重庆魔女”李某某就是个典型的例子。一个据说非常爱护自己家的小狗的小女孩,居然会对一个素不相识、只有1岁的小男孩残忍地摔打这样令人发指的暴行! 而他的父母却以自己的女儿爱自己的小狗为由,坚称自己的女儿是个乖巧善良的孩子!——说句不好听的话,连人的生命都不懂得尊重的人,你就算爱全天下的狗,也只不过是一头会说话的畜生而已!最后,我的立场:我不反对杀生和食用任何能维持人类生命的动物的肉,原因很简单,我是一个人,站在人的立场上,人的生命是第一宝贵的。但我支持保护动物权益,尤其是动物的生命尊严,因为它们也是一个个鲜活的生命。——人虽然是万物之灵,但终究也是跟其他动物一样,是一个个生命,尊重生命的尊严,就是尊重我们自己。杀生和尊重生命其实并不矛盾。《荒野求生》中,作为“站在食物链顶端的男人”,贝爷展示的就是最好的例子。贝爷说过:在求生的情况下,你必须抛弃一切对食物和杀生的成见。看过《荒野求生》的人,都会对贝爷的食谱惊叹不已。但即使是在极度险恶的野外求生状况下,贝爷仍然恪守着他的人性,而不是沦为一个冷血杀手。在《荒野求生·阿拉巴契亚山脉》一集中,贝爷与一头野猪奋力搏斗将其制服后说:我要迅速而人道地杀掉它。他也是这么做了,用锋利的匕首,迅速切断野猪的咽喉,尽量把它的痛苦降到最低。所以,现实中传统的动物保护主义者并不反对实用牲畜和动物,但要求在饲养和宰杀的过程中,必须保证他们基本的生命尊严,特别是强烈反对虐待和虐杀。其成果就是,美国和欧洲各国的动物权益保护法律法规,都对饲养牲畜、宠物,以及宰杀牲畜、处理宠物尸体方面,做了许多严格的规范。对此,我是非常支持的。动物保护主义的动机是好的,但可惜就像很多其他的主张一样,动物保护主义在今天也陷入到了一个极端,比如那些上路拦运狗车、运猪车的做法,变成了完全背离了原本的出发点,变成了一种为反对而反对的做法,甚至于演变成了暴力。这是非常不应该的。 此外,如果有对魔兽或者是魔幻小说感兴趣的朋友,推荐看一下魔兽系列的小说《氏族之王》,其中,霜狼氏族的萨满祭师德雷克塔尔向萨尔传授萨满之道的时候,介绍萨满与自然界各种生灵的关系的内容,相信对大家了解“人与自然”这个命题有所帮助。
这里涉及到一个动物福利的问题,杀死吃肉没问题,但是必须保证动物受最少的痛苦。西方国家对怎样屠宰动物有详细的规定,甚至养狗喂不好或者长时间丢下狗不陪不管被邻居投诉都是要被拘留的。至于活取熊胆等这种丧尽天良的虐杀行为,坐牢无疑。总之,吃肉没问题,这是进化的结果,但是必须保证动物的基本福利,保证受最少的痛苦。
起初我也觉得没有什么差别,后来想想其实还是有的。当然,结果都是为了获利而杀戮,但过程远不一样。在西方一些国家的观点里,杀猪牛马羊都是瞬间,而活熊取胆汁这些行为会让动物产生长期的痛苦则被禁止。纯粹抛个砖,等待大神细细解答。
我只对“活熊取胆”区别对待。杀猪、牛、狗,主要是满足口腹之欲。活熊取胆号称是为了获取不可替代的药物,出发点不同,但这基本已经是谎言了。参考:
壮士:给我来一刀痛快的。恶徒:我要让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讲个故事吧。一天,农夫对猪说:“我要把你杀了,吃你的肉。”猪感觉很委屈,反驳道:“我每天饿了吃,吃了睡,从不算计别人,对世界一点伤害都没有。为什么要杀我啊?”农夫笑了笑:“因为当初我们的协议,你饿的时候我给你吃的,你冷的时候我给你睡的,这些我都做到了。现在是偿还的时候啦!“猪恍然大悟,想到及时让自己当初再选择,也还是愿意选择这个模式,只是在被杀时不甘心,嘶叫几声罢了。一天,农夫对牛说:”我要把你杀掉,吃你的肉。“牛感到很惊讶,反驳道:”我每天辛辛苦苦为你耕田,无论严寒酷暑。即使再累,只要你皮鞭一抽我都会拼命干活。现在你把我杀掉,于心何忍?!“农夫沉默了,良久道:”我现在已经不需要你了,最近买了一台机器,效率比你可高了。一直吃猪肉,现在想换个口味“。牛自知辩解无效,只能含着泪被农夫杀掉。一天,农夫对狗说:”我要把你杀掉,吃你的肉。“狗感到很震惊,反驳道:”我白天和你一起狩猎,晚上替你看家护院!你平时吃肉,我只吃剩下的骨头!然而遇到危险,总是我冲在前面!现在难道是要兔死狗烹?!“农夫支支吾吾说不出话,故作轻描淡写:”我只是想尝尝狗肉火锅,这不,冬天到了嘛。“狗叹了一口气,想到自己一生忠心耿耿却落了此下场,此刻只恨自己当初有眼无珠。一天,农夫对熊说:”我要取你的胆汁。“熊震怒道:”士可杀不可辱!我本生活在深山老林,与清风明月为伴。不曾料为一口蜂蜜落入歹人所下的圈套!现在你囚我在铁笼,要杀要剐随你便!“农夫见熊生性刚烈,便骗他道:”壮士此言差矣!我并非要去你性命。不如我天天供你蜂蜜,而你只需把胆汁贡献一点,就当是无偿献血不就好了?专家已经说了,这个对身体不会有太大影响的。你看我的左肾,已经拿去换iPhone啦!“熊笑道:”你的伤疤我倒没看到,我身上的伤疤你可认识?“农夫凑近一看,伤口正是取胆汁留下的。正在发愣间,忽然脑袋被重物一击便一命呜呼。从此,江湖上便一直流传着这些故事。只不过有时候故事会被有意或无意地曲解,所以便有了形形色色的观点。我不过是尊重事实的人,便把故事原原本本地记叙了下来。//===================================================================谢谢 同学亲切的回答。 题主 的问题,看起来简单,不过仔细想想却不是三言两语说得清楚的(否则就不会出现狗粉猫粉与别人骂战了),所以就偷懒编了个故事。
世界上有两种观点非常可怕。一种是认为所有事物没有区别。表现在这个问题上,就是认为各种动物都是“性命”,无论杀什么都是一种罪过。我感觉这是一种洁癖。另一种观点是把事物等级森严的划分。表现在这个问题上,就是从不思考这些问题,滥杀生命感觉也是理所当然(就像古代的“军让臣死,臣不得不死”)。我感觉这种思想是野蛮的。
事物必须有区别,有孰远孰近之分。放在人类内部,常人也都是以亲朋好友为近,以陌生人为远。单如果非要扯上“博爱”二字,也不过是以三观相合者为近,思想异己者为远。放在物种问题上,当然也是以人类自己为近,以其他生物为远。当远近发生冲突,当然“舍远求近”。放到这个问题上,就是不要把人类内部的标准过度放大到动物身上。比如,人类有人权,人类有生育的权利;但是对于动物,你可以决定它一年要生几窝崽,或者直接把它阉割掉。只可惜有些人就是分不清这点,把人当做动物来管理;而另些人却过分抬高动物的权利,恨不得把自己的衣服脱掉给它们穿上。
然而,人之所以区别于动物,却是因为闪耀人性的光辉。他会帮助弱者,同情他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值得赞赏的是,人类可以科学地规划以采取补救措施。制定法律、划定自然保护圈、人工繁育濒危动植物......也许你认为这一点都不高尚,只是人类自己在弥补过失。但“亡羊补牢”恰恰是闪光之处,“知错就改,善莫大焉”。“先污染后治理”总比“先污染不治理”好吧?(说好了不蹈别人的覆辙呢。)人类还会把怜悯之心跨越种族给予弱势的动物。改善养殖环境,减少宰杀时动物的痛苦。或许你会觉得“虚伪”,这只是在降低人类自身的负罪感。但是,请不要忘记你自己本身就是食物链的一环。想想打着“众生平等”旗号的佛天天在干什么?不愁吃来不愁穿,闲着没事上上网聊聊天什么的。你哪能跟他比!
有时我会想,如果在极端条件下,我会不会杀死世界上唯一的一只濒危动物以供果腹?不用怀疑,我的确是(野生)动物保护者。有时候回忆起小时候做过的那些“坏事”就会颇感羞愧。但是我现在想通了,我感觉在那种情况系我应该会扣动扳机。
因为只有人类活着,一切才有可能变得更好。如果哪个动物有意见,请亲自来辩!
转帖一篇文章,从伦理方面解释这个问题,逻辑比较清晰[转帖]李铁:为何能杀死猪却不能和猪做爱作者:李铁
“道德就是拿火腿肠喂流浪狗喂到心碎流泪,而完全不用去顾虑猪的感受。”这是一位网友对爱狗人士拯救流浪狗的讥讽,不少人觉得这句话绝妙,觉得它点出了爱狗人士的逻辑矛盾,进而觉得爱狗人士的做法是一种荒谬的伪善。类似这样的矛盾话题,近几年引发的争议不断,清华学生硫酸泼熊、虐兔虐猫的视频、爱狗人士的激烈抗争,以及最近发生的归真堂活熊取胆的争论,都涉及到一个话题:动物伦理。人类究竟应该怎样对待动物?火腿肠喂狗,并不荒谬谈到对一些动物的保护,首先必须面对一个逻辑上的困境:人类目前还没有实现完全素食,除了宰杀和食用动物,还存在广泛的把动物当工具的现象,比如动物实验等。这样的逻辑困境比比皆是:用火腿肠喂宠物狗,你让猪情何以堪?美国有个《动物福利法案》(Animal Welfare Act),里面对于很多动物都做了保护规定,不允许捕食。但在里面禽类、肉用动物和鼠类都被排除在外了。难道鸽子需要保护,鸡鸭就不需要?凭什么猫和狗就比老鼠高贵?一位香港人就曾这样质疑香港兽奸违法的规定:为什么我能杀死猪,但却不能和猪做爱?这样诉诸逻辑的质疑显然很有挑战性,貌似相当有理。但我在此要说的是,这其实是一种似是而非的观点,它表面合乎逻辑,但并不正确。为什么这样说呢?原因就在于,人类社会的规范系统极其复杂,本身就不是一个单靠逻辑而建立起来的系统。这个系统有两个维度:逻辑与历史。唯理主义的反思和历史传统的渐进式演进共同形成了我们今天的社会规范。在人类的规范体系中,逻辑上互相矛盾的现象几乎无处不在,比如虽然每个人都有私下处理自己身体的权利,但两个人自愿决斗早已经是非法行为,自愿卖器官也是非法;一个国家可能有一百多种大大小小的宗教,尽管法律规定所有宗教具有平等的地位,但绝不是每个宗教的节日都能像基督教的圣诞节那样全国放假一周。这样矛盾的例子几乎不胜枚举,这也决定了,我们无法用几条逻辑原则来完全概括复杂的社会规范系统。想用几条绝对原则来统摄人类社会的规范体系的做法,本身就是相当激进和幼稚的。大哲学家维特根斯坦就曾用“游戏”来阐释这一现象:无论你怎样概括游戏的概念特征,你都能找出一个游戏,不符合这一特征。在法学界,这一问题已经被充分讨论,以唯理主义作指导的欧陆法系,被很多人认为不如注重传统、靠判例演进的英美法系那样符合实质正义。我们回到动物伦理的话题,逻辑的原则固然是一种很重要的维度,但我们还必须回到历史和传统中来考察。中西方传统中的动物伦理经过漫长的历史演化和反思,人类的几个主流文明体系都对动物伦理有了成熟的看法。在几个核心观点上,中西方的主流看法都比较一致。比如都肯定人类的中心和支配地位,认为动植物可以作为人的工具而存在。但这并不意味着人可以肆意对待动物。人类如何对待动物,关乎人类的文明和尊严,关乎人类道德感的培育。我们先看西方的主流传统观点。阿奎那是基督教理论的里程碑式的人物,他对此有过专门的论述。他在“论杀死生物和热爱非理性生物的义务”中说,上帝命令动植物生命是为人而不是为它们自己而存在。但他明确反对肆意残酷对待动物,理由是对动物残酷就会对其他人残酷,善待动物无疑有利于人的道德感的培育。人对于动物存在一定的道德义务。另外,基督教的很多教派都认为人类是上帝创造的自然秩序有爱心的守卫者,自然和动物本身是善,人类有义务善待自然。康德也认为,动物是工具,人是目的。但他同时认为残酷对待动物毒害心灵,不利于道德和仁慈。他甚至指出,主人不应该抛弃长期相伴的狗,更不能吃了它,应该养它到死,这有利于我们对人的道德义务和情感。还有边沁和穆勒,虽然他们都不是素食主义者,也都不反对解剖动物,但边沁反对狩猎、钓鱼、以及引诱动物比赛,密尔则参与了英格兰皇家防止虐待动物协会。我们再来看看中国文化传统中的动物伦理。史载乾隆四十六年,山西太原有一家虐食驴肉的“驴香馆”,因为活生生取驴肉而被官府查禁,老板等一干人等被充军法办。惩戒的理由就在于这种行为破坏了中国传统的价值观。仁、恻隐之心、善端,是儒家文化的核心概念。孟子说:“君子之于禽兽也,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是以君子远庖厨也。”宋明理学里,程颢就说“仁者浑然与物同体”,这里面就表达了对世间万物的仁慈恻隐之心。李渔更是反对残酷虐杀动物:“以生物多时之痛楚,易我片刻之甘甜;地狱之设,正为此人,其死后炮烙之刑,必有过于此者。”从东西方传统我们可以看到,尽可能人道地对待动物,实际上关乎人的尊严和道德感,这样一种价值倡导,是人性慈爱温暖的一种体现,并非伪善。英格兰历史上就曾规定,屠夫和医生不参加陪审团,因为他们习惯于看到死亡,心肠硬,会影响判断。还有,东西主流文明都反对兽奸,也是出于人的尊严和道德的考虑。照顾人心的感受,这同样能解释为什么对不同的动物,会有不同的标准。人类对不同的动物,感情是不一样的。你在路上踩到一只蚂蚁,与踩到猫的感受当然不会相同。我们大都可以接受炒田螺,但将一只活兔子直接放进锅里,恐怕会遭到很多人的谴责。另外,中国传统中很多地方都有厚葬耕牛的传统,这和不吃猫狗等宠物的道理一样,因为它们长期作为人类的朋友,这个关系里已经融入了人的诸多感情。人类一直在寻找最不坏的方式唯理主义者喜欢简单的二分法,不是正确就是错误,但经验主义者更强调传统的演化,认为人类文明一直都是在追寻“最不坏”的路上。释迦牟尼、柏拉图、老子都是素食主义者,他们表达了一种哲学上的对至善的追求。但在人类历史上,以及可预见的相当长的时段,人类都不可能完全做到素食。当杀戮动物不可避免,我们也可以选择最不坏的方式,而且,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我们对待动物的文明程度也会水涨船高。近代以来,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物资匮乏的程度得到了极大缓解,这使得人类可以放弃对一些动物的杀戮,而将利用动物的范围缩减到一个很小的范围,同时也有条件要求更文明的处理方式。1822年,人道主义者查理·马丁提出的《禁止虐待动物法令》在英国国会顺利通过。“马丁法案”是人 类历史上第一部反对人类任意虐待动物的法令,是人类与动物关系史上的一个里程碑。之后,英国又三次增补该法案,将保护动物的范围延伸至“所有人类饲养的哺乳动物和部分受囚禁的野生动物”。之后,法国也于1850年通过了反虐待动物的法律,爱尔兰、德国、奥地利、比利时和荷兰等欧洲国家也相继跟随。至今,世界上已经有100多个国家制定了《禁止虐待动物法》,动物的生命价值已逐渐被法律所承认。近十年来,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都在积极倡导“食物伦理”(Food Ethics)。在中国,1931年的《公共租界工部局公共菜场章程》就规定:对动物“应以合乎人道之方法待遇之,无论何人应力求避免使其受非必要痛苦之举动。并采用各种方法及防备以免其受非必要之痛苦”。这一规定当年受到了很多社会知名人士的肯定。2002年,在南非举行的环境和可持续发展国际会议上,我国有41个民间组织参加,其中就有不少动物保护组织的参与。人类至今还必须依赖大量的动物实验,但人类同时也在努力将伤害降低到最低点。1959年英国学者提出动物实验的“3R”(替代、减少和优化)原则:使用没有知觉的实验材料代替活体动物,用最少的动物达到所需要的目的,优化实验程序、改进技术以最大程度地保护动物福利。英国出台了专门的《实验动物法》,对怎样使用实验动物,怎样把实验动物的痛苦减少到最低点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所有这些,都表明了人类一直都在努力选择以“最不坏”的方式来对待动物。这是文明进步的体现。 尊重传统,并不等于相对主义人类如何对待动物,是理性反思与传统演进结合的产物,动物伦理深深植根于传统。但我们也应该看到,传统并非一成不变,文明的进步使得文明的标准也会随之提高,以往符合传统的方式也可能受到挑战并得以修正。2006年,在香港禁止杀狗多年之后,有一位狗主因为宰杀和煮食自己的两只宠物狗而被判监禁30天,这是香港首宗因杀食狗肉被判监禁的个案,也显示了香港社会已经不再允许这种习俗。而众所周知,中国人在历史上一直有食用狗肉的传统。台湾的情况也类似,尽管台湾本土一直有吃狗肉进补的习惯,但这一习俗已经被抛弃,现行的《台湾动物保护法》就明确规定,宰杀犬、猫或经中央主管机关公告禁止宰杀之动物者,将会被处于巨额罚款,并得公布其姓名、名称或照片。还有,动物皮毛曾经是人类衣服的重要来源,但科技进步到今天,人类完全可以放弃动物皮毛做衣服,因此,近年来西方不少人都呼吁放弃皮毛做衣料,这一呼吁也得到了相当范围的认同。像西班牙斗牛这样以娱乐为目的而伤害动物的习俗,也受到了不少人的抵制。 另外一个就是食用动物的范围的问题,自从畜牧业出现之后,人类食用的动物的种类就越来越少,特别是到了现代社会,水产、猪牛羊等少数几种养殖动物就足够满足人类的饮食需要,发达国家的人们完全不需要像非洲一些部落那样捕杀大猩猩为食了。我们看到,如今的欧美发达国家的动物食谱已经非常狭窄,很多动物都避免了被捕食的命运。日本,作为一个食谱广泛的民族,一些传统饮食习惯也被世界其他地区的人所非议。在世界越来越扁平的今天,这些习俗必然要做出调整,因为尊重传统并不等于相对主义。当然,这不是一个一蹴而就,非黑即白的问题,它只能在一个漫长的博弈和演化中找到答案。鹅肝酱,裘皮大衣、斗牛与归真堂
当一些对动物的伤害逐渐可以避免时,一些传统必然要做出改变。一直中国的中医药中,有很多动物入药的需求,这也使得他们像鱼翅和燕窝一样,在近年饱受非议。最近的“归真堂活取熊胆”风波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我们究竟该如何看待这一现象?归真堂遇到的抵制,在国际范围内早有类似例子。比如历史悠久的反裘皮大衣的运动,在欧洲各大时装展期间经常会遇到,大量的动物保护组织和明星参与其中。另外一个更接近的例子是鹅肝酱。鹅肝酱是法国的三大美食之一,虽然它并不是一个健康食品,但依然有不小的市场。鹅肝酱是用鹅的肥肝加工而成,相比正常的鹅肝而言,鹅肥肝比其大六至八倍。为了获得这样的肥肝,饲养者必须采用相当残忍的强饲法。几十年来,这样的养殖方法在欧洲受到了不少组织和个人的反对。然而,我们应该看到,不管是皮毛大衣、鹅肝酱、鱼翅、燕窝、还是西班牙斗牛,几乎被抵制了一个世纪,但是它们依然合法存在,很多法国人依然视鹅肝酱为骄傲的传统产品。一边是动物保护组织的激烈反对,一边是法国人的鹅肝酱生意照做,上市照上。这里面的原因就在于,动物伦理深植于传统之中,既然是传统的改变,则需要时间,需要整个社会认同和氛围到了一定的节点,消费市场衰落到一定的程度,才会上升到制度层面。人类现在完全可以做到不用动物皮毛做衣服、不吃鹅肝酱、不看斗牛,但我们看到,这些东西至今还有相当的市场需求,涉及到庞大的产业和大量从业人员,这也是它们在长期争议中继续存在的原因。我们可以预见,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对于动物伦理的要求会越来越高,这些产业的市场也会越来越小,当社会共识到了很高的程度,这些产业才会退出历史舞台。这是一个长期演进的过程,归真堂遇到了一些人的抵制,而实际上,它遇到的抵制无论从程度还是时间上来讲,都远比不上鹅肝酱和裘皮大衣遭遇的强烈,只是对于中国人来讲,这似乎是一个新鲜的话题。我相信,与鹅肝酱、裘皮大衣、斗牛等一样,它们终将被历史抛弃,但是,这需要一个不短的时间,是一个生产者、消费者以及各种社会力量和文化博弈和演进的过程。
人类对自然界其他生物的保护主要来自两个方面的考量:1、保护生态平衡,保护濒危物种(说到底还是人类的利己主义,其他生物都死了自己也活不了,保护生态平衡维持生物圈平稳运行,是给自身发展维持良好环境)2、基于人类文化认同下的物种伦理。(人类的社会性导致人类需要有一些共同的法则)第一种就不说了,被人类杀戮到灭绝的动物数不胜数了,只要有经济利益在,环保永远都是少数派。至于第二种,人类的文化认同千差万别,信仰不同的宗教,喜爱不同的宠物,有不同的饮食习惯,是无法统一的。因此把文化认同置于整个“人类”的维度下,我想只有“人不吃人”可以得到认同,不吃其他非人物种都是难以执行的,这超越了人在社会性环境中的自觉。以个人来说,这也是侵犯他人的权利。我可以不吃某种动物,原因可能是我不喜欢吃、我不爱吃、我吃了难受、我觉得恶心、我吃不习惯……各种原因都可以,但绝不可能是“因为你不让我吃所以我不吃”,吃与不吃,在合乎法律的框架下,就是公民个人的选择,他人无权干涉。如果你真的觉得某种动物需要保护,而必须禁止人类食用,那就去发动更多的人支持你的观点,推动立法禁止,否则针对其他个体的阻止,就是赤裸裸的侵犯他人权利。回归到问题本身,杀猪、宰牛、屠狗、取熊胆,四个问题是不一样的。1、杀猪:一些宗教禁止信徒食用猪肉,这是文化因素,但没有见教徒不让非教徒吃的。猪在很早之前就是人类普遍食谱中的一员,因此人类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已经习惯了以之为食物,似乎在文化上没有太多的排斥。2、宰牛,正如第一名 浩哥说的那样,古时禁止是因为它是农业工具,作为工具他的价值比作为食物高,就像“焚琴煮鹤”这个词描述的一样,琴用来弹奏比劈了当柴烧更有价值。古时也不是完全不吃牛肉的,武松要不吃在景阳冈吃了几斤牛肉,恐怕也没那个牛劲打了老虎。现代社会小农经济早已瓦解,牛作为农业生产工具的历史已经基本结束,加之养殖技术的发展,作为食物进入大众食谱并没有太多问题。目前也只是一些宗教文化禁止食用。3、屠狗:狗与牛类似,大多数情况下是作为人类的工作动物出现,作为食物并不主流。现代社会依然极大的依赖犬类,狗作为工作动物的历史还在继续(缉毒犬、看门、宠物等),因此现阶段将狗完全置于人类的主流食谱,从感情上不能被一些人接受,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未来是不是这样就不知道了。想起来电影《云图》中,未来人类用克隆人作为奴隶供人类使用,没有使用价值了还要加工成食物来喂养克隆人,想起来现代的伦理学似乎不能接受,兴许未来人类是可以接受的呢?这只是个时间的问题。4、取熊胆与上述四种不同。且不说熊好不好吃、能不能吃、该不该吃。(吃熊掌的大有人在,很多是野生熊)。取熊胆问题的本身在于在给熊带来了长久的痛苦。动物福利组织大部分时间所强调的“动物福利”是减少痛苦而非杜绝死亡。取熊胆已经可以被视为虐待行为了。假如是将养殖的熊安乐死,在取熊胆,让熊在极少痛苦的情况下死去,似乎就不会这么大非议。但这就减少了许多经济价值,恐怕不会被商业化利用熊胆的企业所接受,他们更乐于把熊作为一台生物化工机器,而忽视它作为一个有高级神经活动的生命所感受到的痛苦。取熊胆和挤牛奶本质上是不同的。一家之言。希望能帮到你。
考虑这个问题有两个维度。第一是伦理问题。拥有某种「辅助生活」的「功能」的动物,在传统上都会有一定的伦理地位。比如牛、马、狗、猫。人们的生活对某种牲口的依赖性越强,它的伦理地位就会越高。比如依靠牛耕种的印度农民,依靠马做交通工具的牧民,依靠狗拉雪橇的西伯利亚人……《静静的顿河》里写哥萨克们把爱惜牲口当作美德,把马驹的出生当作家庭大事,认为它们「除了不能说话,就跟人一样」。相反,除了供食用以外没什么大用的动物,就不会获得多少道德关怀。所以在动物伦理体系中,事情一直是这样:生活需要我们善待它们,伦理才会约束我们善待它们。和动物的智商高低、有没有感情、高等不高等之类没有任何关系。但还有第二个维度:同情心问题。接近人的动物更容易获得我们的「移情」,包括体态更接近人,或智力与情感更接近人;而对动物的虐待(如活熊取卵之类)之所以格外引人侧目,也是因为「移情」的存在。这一类道德指责其实是因为我们需要保持移情的能力和「仁者之心」,这有利于人类社会的伦理秩序;就好比我们看到旁人虐待动物,通常想到的是他将来会不会也这么对待人(尤其是弱者)。我们会批评一个把蚯蚓切成几段的小男孩残忍,但这不代表我们认为蚯蚓本身有什么价值。
理论上没什么区别,不过,人类在进步而已。如果有人批评一千年前的人吃狗肉,那是矫情,就象现在,批评一个山里的人在山里随地小便,那是矫情,但批评一个城市的人随地小便,那很正当。
谢@为民 邀
猪和牛因为它们处在生物链的低端,长期作为人的食物而存在,倡导素食主义者毕竟还是少数,大多数人还是爱吃肉的,所以它们被杀不会有人觉得不妥。狗,长期被宣传成人类的朋友,也是很多人的宠物,所以大家对狗类还是很有感情的 。但是得说清楚,有些动保主义者三观不正爱心泛滥,不分宠物狗和食用狗,冲上高速公路劫狗车,且不说这本身是犯法的事儿,劫回去他们倒好,大夏天的用塑料布搭温室架上电风扇给狗散热,对狗完全谈不上一丁点了解,也敢大肆募捐绑架道德违反法律,这种人是狗奴,这只是他们的态度。有点歪了。。再说熊,人们对活熊取胆反感可能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手段过于残忍 ,援引亚洲动物基金会发布的说法,此前解救的被“无管引流”的黑熊身上,绝大多数黑熊都患有胆囊炎、胆囊息肉、胆结石等病症。其中,有22%的熊患有胆结石。11%的样本遭受到脓汁的污染,99%的无管引流熊患有胆囊炎。而在被解救但已经死亡的121头黑熊中,有35%是死于肝癌。而且使用无管引流的熊腹部长期有个窟窿(用于取胆汁时插管子),这就像。。打你一枪然后把弹壳取出来,不给你上药而且每天还要给你戳上几下,感染溃疡化脓什么的就不用说了,本来就各种炎症病毒的熊胆,取出来的胆汁有多大用我也怀疑,何况都有了可替代品。以上,你感受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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