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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史辨派与辨伪学:梁启超、钱穆、罗根泽、张心奈南卓急
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项目号00BZS018)
吴少珉& 赵金昭&&& 主编
张京华& 张& 利& 沈颂金& 李廷勇& 撰著
学苑出版社2003年7月出版
第三章& 古史辨派与20世纪学术史:几种视角的考察
第五节& 古史辨派与辨伪学:梁启超、钱穆、罗根泽、张心奈南卓急&
0世纪初,特别是五四运动以后,带有浓烈反封建色彩的疑古辨伪风潮几乎席卷了整个学界。以顾颉刚、胡适、钱玄同为代表的古史辨派,在古史考辨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此外,2
0世纪初的其他一些学者,如梁启超、罗根泽、钱穆、张心龋湮南卓急娴某删鸵膊豢尚∈印A浩舫⒄判郧跋捅嫖背晒淖芙嵋约岸员嫖崩砺鄣牟停薷蟆⑶露灾钭诱嫖奔澳甏目急妫2
0世纪疑古辨伪思潮中占有不可替代的地位。
(一)总结与奠基――梁启超辨伪理论成就
(1)考辨古籍,融会贯通前贤成就
早在戊戌维新之前,梁启超就协助康有为撰述《新学伪经考》和《孔子改制考》两书,在19世纪后期的中国社会掀起巨大波澜。正如他自己所说,两书的出版使当时的思想界“发生激烈的摇动”,“打倒历代相传神圣不可侵犯的古经,尤其使人心不能不激变”。20世纪20年代起,在梁氏生命的最后10年,他把主要精力放在学术活动中。随着古史辨运动的兴起,梁启超积极地参与其中,发表了不少古籍考辨的研究成果。单收入《古史辨》的专门文章就有《墨子年代考》、《读墨经余记》、《论老子书作于战国之末》、《阴阳五行说的来历》等8篇。它们比较集中地反映了梁启超古籍考辨的专门成果,从中我们可以分明看出梁氏对中国传统文化和西方学理的融会运用。例如,关于墨子生卒年代以及《墨经》内容的考辨,最能显示其对乾嘉学术方法的继承和对西学科学精神的吸取。梁启超不同意孙诒让、胡适二人对墨子生卒年的结论,而选取墨子曾经交接过的六个人的材料作为依据,参照这些人的活动年代来进行推求。他引证《国语》《左传》《史记》《吕氏春秋》等九种文献资料,指出“孙氏据汉人之注以改先秦古书,甚非当也。”经他考订,得出结论:墨子生于周定王初年,约当孔子卒后十余年;墨子卒于周安王中叶,约当孟子生前十余年。文中既有大胆的假设求证,又有严密的逻辑推理,可谓条分缕析,细致人微。时贤方授楚给予很高的评价,认为“其方法固甚善”。关于《墨经》流传,最早有晋惠帝时鲁胜作注,然原著早佚,赖《晋书?隐逸传》存其“叙”。治墨大家孙诒让和胡适,把《墨经》里《经上》、《经下》、《经说上》、《经说下》、《大取》、《小取》六篇文章看作一体,以此断定《墨经》非墨子所作。梁启超引《庄子?天下篇》证说《墨经》乃墨子所著并无可疑,还说“古书椠于竹简,传写甚难,故凡著述者文皆极简。老子仅五千言,墨经不逾六千言,孔子作《春秋》亦义丰而文约,而微言大义皆口说,盖以此也。”说明了“经”“说”简繁不同风格的原由。而且诸篇性质各异,不容并为一谈。大取、小取既不名经,自是后世墨者所记,断不能因彼篇中有墨者之文而牵及经之真伪。至于《经说》与《经》的关系,则相当于《公羊传》之于《春秋》,“今因《说》之年代以疑经之年代,是犹因公羊传有孔子以后语而谓春秋非孔子作,大不可也。”在这里,他把“经”与“经说’’的关系作了严格的区分,“经说”乃后代解经之作,自然比“经”晚出,不能因此而怀疑。《经》的文体与他篇不同,胡适据此认为《墨经》为惠施、公孙龙之徒所著。梁启超则认为这正是《经》为墨子自著的确证。他说:“以文体论,《墨经》决非施、龙时代之产物,而实为《墨子》时代的产物。”他将《老子》与《庄子》、《论语》与《孟子》相比较,说明当时两百余年间文体的巨大变迁,“前此文约而旨微,后此文敷而旨畅”。梁启超进而对《墨经》与惠施、公孙龙一派学术的关系进行了详明的考辨,认为施龙辈的确属于“别墨”一派,其学术的确是从《墨经》衍出,“然断不能谓《墨经》为施龙辈所作,盖施龙辈所祖述者,不过《墨经》中一小部分,而其说之内容,又颇与《经》异”,此种论说反映出梁启超关于古籍的形成有一个发展过程的认识,具有相当的说服力。最后,梁启超对《经》与《经说》的排列方式进行了细密的考订,从中得出一条公例:“凡《经说》每条之首一字,必牒举所说《经》文此条之首一字以为标题。此字在《经》文中可以与下文连读成句,在《经说》文中决不许与下文连读成句。”并据此公例以考证《墨经》旧注,共厘定了84条错误,这既反映了梁氏细密的考据功夫,又对于澄清《墨经》的真面目有重大意义。
不仅如此,梁启超针对当时学生们阅读古书时“苦于引不起兴趣来”,“苦于没有许多时间向浩浩如烟海的书丛中埋头钻研”,特在清华大学给学生开《要籍解题及其读法》、《古书真伪及其年代》两课,课程讲义后经整理成书。又应《清华周刊》之邀写出《国学入门书要目及其读法》一书。书中将前贤对《论语》、《孟子》、《史记》、《周易》、《春秋》等重要典籍的真伪情况的考辨结合自己的见解以融会贯通,对各部典籍作者生平、思想内容特点、主要价值,以及典籍的流传和影响直到读法、参考书等等,举重若轻地作了相当细致的论说,居高临下提挈典籍的要旨精华,各地学生“纷纷函索传抄”,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对读者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书中内容虽不全是梁氏创获,但经梁氏消化整理熔为一炉,再向学生传授,故此无疑能代表梁氏对这些古籍的认识,从中不难看出梁氏的辨伪思想。特别是在总结前贤成果的基础上每每提出自己的创见,如认为刘向校订《七略》时有《孙卿子》、《孙卿赋》两书并行于世,后人将二书合而为一致有紊乱。他吸取胡元仪关于《汉志》所谓的《孙卿赋》十篇,就是今本《荀子》中《成相篇》、《赋篇》之各五首的成果,作进一步的申论。认为《荀子》书应当单《成相篇》、《赋篇》外别有32篇,但今本合此两篇才计32篇,这与旧记相较显然缺两篇。梁启超考订,《儒效篇》末“人论”、《王制篇》中“序官”两词实乃两篇名,因经再三传抄,致使将《儒效》、《王制》、《人论(伦)》、《序官》合四为二,因此,“《仲尼篇》第七之下,宜次以《儒效篇》第八,《人论篇》第九,《王制篇》第十,《序官篇》第十一。其《富国》、《王霸》至《尧问》、《君子》诸篇次以从第12递推至32。而《成相》、《赋》两篇则别为‘孙卿赋’而不以入《荀子》。”认为如此则差不多能恢复《荀子》古本旧貌。梁氏还专门说“此问题前此绝未尝有人提起”,虽“别无旁证”,然此当为梁启超的创获实无疑异。此处例证,不过是梁氏诸多创获之一端,足以显现梁启超在古籍考辨上特具见识。此外,如果我们将梁氏上述诸书合而观之,还可以时时窥见梁氏学术观点的变化,更能证明梁启超在古籍考辨问题上的创造性工作。例如,关于《左传》、《国语》的关系,《要籍解题及其读法》全依今文经一家之说,认为“今本《国语》与今本《左传》,若析而为二,则两书皆可谓自乱其例,不足以列于著作之林;若合而为一,则西周末东周初三百余年间一良史也。”因此他得出结论:《国语》即《左氏春秋》,二者并非二书。之所以造成混乱,全因刘歆伪窜抽分。而后来在《古书真伪及其年代》一书中,他改变了原来的看法,认为《左传》与《国语》的题材和文章都各不相同,并无割裂的痕迹。从战国到西汉末称引《左氏》的不止一书,“可见《左氏》不是刘歆伪造或从《国语》分出来的”,明确提出“不承认刘歆伪造《左传》之说,而断定《左氏》是战国初年人作的”。若没有躬行实际的研考,仅参照前人成果,要得出有创意的看法,那是不可想像的。
(2)辨伪学理论的总结与开拓
梁启超接传统遗脉,采西学精理,在文献辨伪领域实现了新的突破。如上文所述,梁启超在古籍考辨上作了许多具体实践工作,且创意迪出,在古籍考辨方面取得了很多感性成果。尤为可贵的是,他在此基础上又作系统的理性思考,对古籍辨伪总结归纳出规律性的认识,既集前贤古籍辨伪理论之大成,又为新时期文献考辨建立了理论规模,为后人进一步考辨文献真伪提出了系统的理论指导,具有很高的科学价值。这也是他在辨伪学领域做出的最大的贡献。
20世纪20年代,梁启超先后撰写了《中国历史研究法》(1921)、《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1924)、《古书真伪及其年代》(1927)等著作,一方面反映了他辨伪思想的发展过程。更为重要的是这些著作还以近代科学演绎、归纳等方法,以实事求是的科学眼光构建起了他科学的辨伪学理论体系:在这几部书中,他在前人理论总结的基础上对辨伪的必要性、伪书种类、作伪原因、辨伪的方法、伪书的价值等等,都作了更进一步的系统阐述:
1、古籍辨伪思想的发展及辨伪理论体系的构建
从《中国历史研究法》到《古书真伪及其年代》,显示出粱氏辨伪思想的发展变化。在《中国历史研究法》中,梁氏谈到了“伪书”的概念,指出辨伪的必要性:“苟无鉴别伪书的识力,不惟不能忠实于史迹,必至令自己之思想途径大起混乱”。也叙说了伪书出现比较集中的几个时期并简要说明其原因。此期最重要的是提出了辨伪的十二条公例。这十二条分为“据具体的反证”与“据抽象的反证”两类,显得简洁实用。到《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论清代古籍辨伪部分,关于辨伪的必要性,进一步提出,无论做哪门学问,总须以别伪求真为基本工作。因为所凭借的资料若属虚伪,则研究出来的结果当然也随而虚伪。求真为学者的责任。把古书真伪及年代辨析清楚,尤为历史学之第一级根据,显然提高了对其重要性的认识。他认为“好古”是中国人的特性之一,什么事都觉得今不如昔,凡出口动笔,都喜欢借古人以自重,因此,“好古”便成为中国伪书发达的总原因。他进一步把伪书泛滥分为六个时期,并初步分析了各个时期的特点,其中指出“大抵宋元间,伪书较少:因为他们喜欢自出见解,不甚借古人为重”,尤具新义。所述检查古书真伪的方法与前书相比,作了一定的概括抽象,显示出更强的理论色彩。本书还将伪书归为十个大类,在伪书的类别问题上,取得了比较深刻的认识。到1927年出版的《古书真伪及其年代》,梁氏的认识达到了全面的深化和系统。他以专书的形式论述古籍真伪问题,其容纳量、系统性、全面性均大大超越前两书。全书分三卷:卷一为总论,作为全书的总纲,专门讨论辨伪学的重要理论问题。涉及辨伪的意义,伪书的种类、来历,辨伪学的发展历程,辨伪的方法,以及伪书的价值等理论问题,使以前的认识更加精密化、体系化。如第一章,梁氏从史迹、思想、文学三个方面分析了伪书所造成的严重危害,认为伪书会使人类进化系统、时代思想紊乱,使社会背景、学术源流混淆,还使学者枉费精神。以此说明考辨古书真伪的必要性。因此,“研究中国学问,尤其是研究历史,先要考订资料,后再辨别时代”,“随后研究本国书籍才不会走错,不会上当。”再如第四章讲辨伪的方法,他以胡应麟《四部正讹》为基点,将其归纳出两个系统,即就“传授统绪上”和“文义内容上”进行辨别,“详略重轻,却各不同”,远非胡氏原著所能容纳。卷二卷三是分论,以卷一的理论来具体分析《易》、《书》、《诗》、《礼》、《春秋》等十一部重要典籍的真伪,从而使全书既有理论又有实践,二者相得益彰。该书既是梁启超辨伪理论的最高成就,同时又由于所论贯穿古今,阶段分明,脉络清晰,较前人远更全面系统,故此书被视为我国近现代文献辨伪的第一部理论专著,成功地构建起了辨伪学的理论体系。
&2、辨伪理论的主要内容及其与《四部正讹》的关系
梁启超的辨伪学理论体系是在吸取晚明胡应麟的成果加上自己的理性总结并创造性的发展而建立起来的。胡应麟在《四部正讹》一书的前后部分,比较简要地提出了一系列的辨伪理论原则,主要涉及伪书产生的原因、伪书的种类、辨伪的方法以及伪书的范围和伪的程度。这些内容都为梁启超所吸取,而梁氏的论证比起胡应麟来则更显系统和缜密,且不乏创见。胡应麟在所著书的前部将伪书的原因、动机及种类笼统地提出21条,其理论具有笼统和模糊的性质。梁启超在书中则将伪书种类和出伪原因分别详论,特别是将伪书出现的原因归结为客观和主观两个方面的原因尤具特色。所说客观原因,是指无意作伪,其动机本不坏。具体包括好古、含有秘密性、因秘本偶然发现而附会、因篇中有某人名而误题、因书中多述某人行事或言论而得名、不得主名而臆推妄题、本有主名因不察而妄题、类书误作专书、注解与正文同列而混入正文、献书时求增篇幅、后人续作、编辑之人无识贪多等;主观上带有肮脏动机的有意作伪,包括:托古、邀赏、争胜、炫名、诬善、掠美六项。两相比较,不难看出梁氏在《四部正讹》基础上的创造性发展。
在辨伪方法上,梁启超在书中将胡氏的意见列于卷首,并说他发明了辨伪的几个大原则,大概都很对。然后将胡氏的方法按“注重书的来历”和按“注重书的本身”两种因素归纳为两个系统,即甲、就传授统绪上辨别,乙、就文义内容上辨别。胡氏提出的方法实际只是一些原则上的条款,并没有展开作充分的论说。梁启超则列举出翔实的材料做出了深入细致的解读,如甲类第一条,相当于胡氏的第一条,他列举出《子夏易传》、《子贡诗传》、《连山》、《归藏》、《伪古文尚书孔安国传》等文献进行说明,详细而具体。特别是他对乙类方法的论述,认为最须用很麻烦的科学方法,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一)从字句缺漏处辨别,(二)从抄袭旧文处辨别,(三)从佚文上辨别,(四)从文章上辨别,(五)从思想上辨别。这些条款虽在胡应麟书中已经提出,但胡氏的语言仅此而已。梁启超则对这五类方法作了非常有价值的详尽的论说,他在每一类下都分出子、丑、寅、卯等小目,其下又分出A、B、C、D子目,有的条款还分a、b、c、d第三级子目。如第一类中“用后代的事实或法制”条,下分二种:(A)用后代的事实,(B)用后代的法制。“用后代事实”下又分三种:(a)事实显然在后的(b)预言将来的事显露伪迹的(c)伪造事实的。如此条分缕析,步步深入,就把问题分析得非常透彻。
除以上明显与胡应麟辨伪理论有关系的内容外,梁启超辨伪理论体系中还包括胡氏著作中所没有的东西。如关于辨伪的必要性,中国辨伪学的历史发展过程,对伪古籍价值的认识三方面:梁启超指出,几千年来,许多学问都在模糊影响之中,不能得忠实的科学根据,伪书所误,实为最大原因,因而从史迹、思想、文学三方面所受的影响来说明辨伪工作的重大意义。此论虽嫌绝对,但对于提高人们的认识,作用非小。他在“辨伪学的发达”一章中,系统概述了自古及今的辨伪历史,总结出了不同时期辨伪发展的不同特点,系统评述了自司马迁至刘知几、柳宗元、欧阳修、朱熹、宋濂、胡应麟、姚际恒、胡渭、崔述、康有为等人的辨伪成就,其分析阶段分明、脉络清晰,给人以自古及今的整体清楚的认识,对于全面清理总结中华传统文化具有重要作用。&&&
(3)论定古籍年代,辩证地分析伪籍的史料价值
在梁启超辨伪思想中,特别应当提出来作专门讨论的是他对考订古籍年代、确定伪籍真价值的论述。在古籍的考订过程中,考定年代与辨别真伪往往是紧密相连的,然二者在性质上却有不同,各有重心。正如罗根泽所说“辨真伪,追求伪迹,摈斥不使厕于学术界,义主破坏。考年代,嵇考作书时间,以还学术史上之时代价值,义主建设。”梁启超在古籍考辨中,既辨真伪又考年代,单从《古书真伪及其年代》书名上就很能反映出来。然他对二者有所区别对待又是很明显的。从他的论述来看,确定古籍的价值须经过确定古籍的真假、考订具体时代两个步骤。只有把古籍的时代考定,才最终谈得上对历史的准确叙述。有些古籍,在真伪上不存在问题,但形成古籍的历史年代确需考订,所谓“书虽非伪而其著者之年代有问题者,亦详论之。”如关于《诗》,梁启超认为:“《诗经》是古书中最可信的,我们可以不必考究它的真伪,单辨清它的年代便够了。”再看所著《要籍解题及其读法》,在介绍许多典籍时,专门有论定年代的篇幅,如“《论语》编辑者及其年代”,“《史记》作者之略历及其年代”,“《礼记》之原料及其时代”等等。有些年代的确定,还能成为论定古籍真伪的重要根据,如在《中国历史研究法》论古籍辨伪部分,他列举了几种证明某书必真的方法,其中有三条与考订年代有关:其一,《诗经》中有“十月之交,朔日辛卯,日有食之,亦孔之丑”句,经六朝、唐、元、清诸儒推算,得知周幽王六年(公园前七七六年)十月辛卯朔确有日食。欧洲学者亦考订其年阳历八月二十九日中国北部确见日食。因此,“可证《诗经》必为真书,其全部史料皆可信”。其二,《春秋》所记“桓公三年秋七月壬辰朔日食”,“宣公八年秋七月甲子日食”。据欧洲学者推算,此两时辰在今山东兖州府确见日食。“因此可证当时鲁史官记事甚正确,而《春秋》一书除孔子寓意褒贬所用笔法外,其所依鲁史原文皆极可信。”其三,《尚书?尧典》记“仲春日中星昂,仲夏日中星火”,据日本天文学者研究,公元前二千四五百年时确实如此。“因此可证《尧典》最少应有一部分为尧、舜时代之真书。”可见考订年代对于确定古籍的史料价值其意义非同小可。
凡此种种,无疑会给人们这样的认识,即:古籍为数不少,不可不辨。而伪书也并非无用,只要人们找准了古籍的具体作者及其年代,就可以把它当作相应的真材料来使用。基于此,梁启超在《古书真伪及其年代》的卷一第五章“伪书的分别评价”中专门论述了伪书的价值,“因为书断不能凭空造出,必须参考无数书籍,假中常有真宝贝,我们可把它当作类书看待”,“其功用全在存古书”;伪书的功用还在于保存古代的神话。把神话当历史看固然不可,但神话在表现古代民众的心理方面具有其独特的优势,只要我们善于运用,就“可以知道些古代的文化和古民族的心理”;伪书还保存了古代制度,如《周礼》一书,虽然是伪托周公所作,但“那种精密的政制,伟大的计划,是春秋以前的人所梦想不到的。可知必曾参考战国时多数的政制,取长去短而后成书,而战国政制赖以保存的一定不少。”因此他说把《周礼》当作周公时代的政制看,那《周礼》毫无用处,若据《周礼》去研究战国至汉初的政制,那《周礼》就成了宝贝;伪书还有保存古代思想的功用。如《列子》一书,人们不能拿来当作记录列御寇思想的材料,但若拿来当作张湛的思想资料,则是再好不过的东西。最后,梁启超总结说:“造伪的人虽然假托别时别人,我们却不和他这样说,单要给他脱下假面具,还它的真面目。一面指出他伪造的证据,宣布他的罪状;一面还他那些卖出的家私,给他一个确定的批评。这么一来,许多伪书都有用处了。”可以说,这才是梁启超主张辨伪的最终目的,反映出梁氏在对待民族传统文化上既不否定一切,也不作情绪化的盲目固守的带有一定辩证因素的眼光。这对于纠正当时学界非理性化的盲目破旧的偏向,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梁启超的思想并非空谷足音,后来,陈寅恪在《冯友兰〈中国哲学史〉上册审查报告》中针对当时疑古学术说:“真伪者,不过相对问题,而最要在能审定伪材料之时代及作者而利用之。盖伪材料亦有时与真材料同一可贵。如某种伪材料,若径认为其所依托之时代及作者之真产物,固不可也;但能考出其作伪时代及作者,即据以说明此时代及作者之思想,则变为一真材料矣。”可见梁启超的见识与当时时贤的见识是相通的。1944年,郭沫若在其《古代研究的自我批判》(《十批判书》)一文中曾说:“关于文献上的辨伪工作,目前清乾嘉学派以至最近古史辨派,做得相当透彻,也不能说已经做到了毫无问题的止境,而时代性的研究更差不多是近十五年来才开始的。”由此也可推断出梁启超在当时古籍时代性研究中所占有的开创性地位。
总之,梁启超对古籍真伪的具体考订,对前贤成果的总结与宣传,对辨伪学理论的创造性构建,在20世纪学术史上都占有重要的地位。特别是关于考订年代、确定古籍真价值的论述,具有相当高的学术价值和指导意义。疑古辨伪固然对于打破传统封建思想对人们的控制、树立科学的治学方法有重要意义。此种怀疑的精神,梁启超是认同的。他在《中国历史研究法》中指出,“思想批评必须建设于实事的基础之上”,否则,思想将为枉用,批评将为虚发。认为近百年欧美史学的进步,全靠他们能用科学的方法去审查史料,而“我国治史者,惟未尝以科学方法驭史料,故不知而作非愚则诬之弊,往往而有”,因此才“筚路蓝缕以开此途,务求得正确之史料以作自己思想批评之基础”。他还在《古书真伪及其年代》中,总结当时学界风气,认为以胡适和钱玄同为代表的疑古派其辨伪手段“一步比一步厉害”,他们的怀疑精神已“遍入学术界”。但这种疑古思潮走向极端又有滑向民族文化虚无主义之嫌,这对于新时期重振华夏文化、重拾国人信心很不利。梁氏在对待古籍问题上,虽自己也认为“勇于疑古”,但比起胡、钱辈来自认是“瞠乎其后”,所谓“一面尽管疑古,一面仍带保守性”,认为当年助康有为作《新学伪经考》时,虽然得其启发帮助不少,但同时也“疑心他不免有些武断的地方,想修正其一部分”,认为当时流行的疑古思潮“不免有些辨得太过、疑得太过的地方”。这种思想与他主张考订古籍年代、确认古籍真价值以维护民族文化尊严的观点是一脉相通的。反映出粱氏对古籍认识方面的更加客观理性,这是值得后学认真总结的。
同时,我们也要认识到,随着时代的推进,特别是近代考古学的迅猛发展,人们对古籍又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得出许多不同于当时结论的新看法。因此,在今天看来,梁氏书中若干具体说法很值得商榷,甚至不能成立。例如,关于《老子》一书的年代,他写有“论《老子》书作于战国之末”一文,在当时产生了很大的社会反响,形成所谓“一呼百诺,群起蜂从”的境况。事实上,梁氏所说过于草率,自郭店楚简中《老子》简公布后,人们已经形成了《老子》一书成于战国初期的共识,这是后人获得了新出的材料作进一步考辨而修正了梁氏的不当之处。其他如《孙子》出于孙膑之手说,对《i冠子》一书的怀疑也因新材料的发现而得到纠正。而且梁启超还由于对某些古籍形成的通则认识不够彻底而导致持论不够通达,如对《老子》的评判等,就属于此种情况。实际上,周秦西汉之时,学问有专门传受,“承其学者,聚而编之,又以其所见闻,及后师之所讲习,相与发明其义者,附入其中,以成一家之学。故而汉以前无文集,而诸子即其文集”。因此,周秦时代从师学者甚众,其书往往出于后人追述。我们只可以把它看成某一学派集体智慧的结晶,若看作某一个人之作,则往往杆格难通。虽然梁启超在一些地方也注意到这一点,如认为《管子》是“一部类书,倒还可以,若认为一种专书,那就错了”。惜梁氏未能将之推而广之,作更多的运用。治学如积薪,后来居上。即便从今日来看,梁氏辨伪论著中的其些看法有应修正之处,但从大的方面来说,梁启超对古籍辨伪学作了现代形式的系统构设,是有深远意义的。对此我们应当予以足够的重视。
(二)钱穆与古籍考辨
钱穆是在时代大变局的环境中成长起来的著名学者,虽然他并不以考据为最终治学目的,但在30年代,他是以擅长考证见称于世的,在20世纪史学考据方面作出过成绩,因而在20世纪实证史学领域占有一席之地。
钱穆一生苦读,既有良好的国学根底,又受过西方新学的熏陶。早年在无锡第三师范、苏州中学任教即开始著述。1930年起,因顾颉刚的举荐开始在燕京大学、北京大学等高校任教,以后又辗转到云南、四川等地。在此期间,他著成不少考据文章,单收入《古史辨》的就有《论十翼非孔子作》(第3册),《孔子年表》及附考、《荀卿考》、《墨子的生卒年代》、《许行为墨子再传弟子考》、《关于老子成书年代之一种考察》、《魏牟考》、《接子考》、《慎到考》(第4册),《刘向歆父子年谱》、《评顾颉刚〈五德终始说下的政治和历史〉》、《〈周官著作时代考〉“论秦祠白帝有三”节》(第5册),《先秦诸子系年考辨自序》、《诸子生卒年世先后一览表》、《惠施传略》、《惠施年》、《公孙龙传略》、《公孙龙年表》附跋、《再论〈老子〉成书年代》(第6册),顾颉刚童书业《夏史三论》附录《钱宾四先生来函》、《唐虞禅让说释疑》(第7册),共计22篇。其中,有的选自《先秦诸子系年》,有的选自商务版国学小丛书《惠施公孙龙》。其他刊发于《禹贡》半月刊的《西周戎祸考》、《黄帝故事地望考》等文章也多属此类性质。其古史考辨涉及问题相当广泛,举凡历史、地理、经济、民族、政治等都有反映。总起来看,钱穆的考据主要集中于古史至周秦两汉一段,《刘向歆父子年谱》、《〈周官〉著作时代考》、《先秦诸子系年》是其集中代表。
(1)《刘向歆父子年谱》对学术界的震动
《刘向歆父子年谱》是钱穆成名之作,它是针对康有为《新学伪经考》而发的。自戊戌维新以来,今文经学大行于世。梁启超在《清代学术概论》中把《新学伪经考》内容概括为以下几点:“一、西汉经学,并无所谓古文者,凡古文皆刘歆伪作。二、秦焚书,并未厄及六经,汉十四博士所传,皆孔门足本,并无残缺。三、孔子时所用字,即秦汉间篆书,即以‘文’论,亦绝无今古之目。四、刘歆欲弥逢其作伪之迹,故校中秘书时,于一切古书多所羼乱。五、刘歆所以作伪经之故,因欲佐莽篡汉,先谋湮乱孔子之微言大义。”康氏所说,目的是想托孔子之教以求变法图强。但此言一出,却从根本上动摇了清学正统派的立脚点,也说明一切古书须重新检查估价,启迪人们从盲目信古中解放出来。直到民国初期,以康有为为代表的今文经学仍高居学界主流,不少高校经学讲坛仍主康说,可见其影响之大。钱穆早年读康有为《新学伪经考》,就对康氏所主刘歆遍伪群经以助莽篡汉之说“深病其龟酰柰ㄖっ鳌。后来写成《刘向歆父子年谱》,发表于1930年6月《燕京学报》第7期上。意欲追根溯源,以匡正“新学伪经”之谬误。由于该文考证细密、证据确凿,所持论断与时贤所论截然相异,因而此文一出,立即引起了当时北方学界的震动。人们将它视作“学术界上大快事”,认为刘歆并未遍伪群经之事实得此文刊布而大白于世。钱穆即因此文发表而知名于学界。原先北平各大学都开设经学史及经学通论课,且都持康说。但此类课程“即在秋后停开,开大学教学史之先例”。
《刘向歆父子年谱》主要以《汉书?儒林传》的资料为中心,略参当时前后典籍及后代注文,用以史证史的本证方法,列述从汉昭帝元凤二年(前79)刘向生到新莽地皇四年(23年)刘歆、王莽死,计122年间学术发展史实,缕举刘向歆父子和王莽事迹,以及西汉末及新朝间儒林人物行事,错综排比、融会贯通,求得一可信之说,从而下断语一一指明康有为曲解中文、抹煞反正的事实,归结出康说不通处计28条,对康有为关于刘歆遍伪群经助莽篡汉的结论提出大胆的怀疑。纵观全书,参照此28条不通之文,不难看出,钱氏是从刘歆伪造经书是否可能和有无必要两个方面来考论问题的。
从可能性上看,钱穆认为,一方面,刘歆没有作伪的时间。刘向死于汉成帝绥和元年(前8年),刘歆复领校五经在绥和二年(前7年),争立古文经博士在哀帝建平元年(前6年),此离刘向死不到两年,离刘歆领校五经才数月。若说在刘向死前刘歆已遍伪群经,但经钱氏爬梳从刘向生到死的言论及行事,知作为父亲的刘向并不知晓。钱穆按语说:“歆窥中秘,其父犹在,古人竹简繁重,岂有积年作伪而其父不知之理?”于是刘歆造伪只可能在刘向死后,但此时刘歆领校五经才几个月,刘歆“何得遍伪群经”?“在数月之间,欲伪撰《左氏传》、《毛诗》、《古文尚书》、《逸礼》诸经,固为不可能。”另一方面,从刘歆个人的精力及同时代人的言论上判断,古代的书籍由繁重的竹简制成,以刘歆一人之力难以伪造出群经。若说是众人所为,那么与刘歆同时代的学者,有的还与刘歆共同参加整理五经的工作,为什么没有一人泄露其秘密说刘歆伪造诸经?钱穆于“哀帝建平元年”条下录“歆请建立《左氏春秋》及《毛诗》、《逸礼》、《古文尚书》,移书让太常博士”,引《刘歆传》、《儒林传》中有关刘歆同时代学林中人物的行事,针对康氏指刘歆伪经的所谓证据论证说:“歆承父典校书不逾一年,无从遍伪诸经……至歆为莽国师,其时扬雄校书天禄阁,必谓歆恣私妄窜,雄何得勿知?然今雄书多言古文,则知雄亦亲见中秘古籍矣。且当莽时,与歆同校书者,有苏竟,其人正士,亦通儒,至光武中兴,出仕于朝,何忌何嫌?歆苟有伪,竟何绝不知?何绝不言?且歆之作伪,为欲欺当时耶?为欲欺后世耶?谓欲欺当时,一手之伪岂能尽掩天下之目,尽惑天下之智?谓欲欺后世耶,莽歆皆未克尽其天年,事业及身而败。汉之中兴,学者生于西汉晚世及是尚存者不少,其仕于朝而显明后世者亦多矣。歆既不能欺其当世,则歆卒之后,骗局且暴露无遗矣。然伪古文诸经转日益见信于学者,则又何说解之?……诸儒之不对,正缘其不诵。师丹谓非毁先帝所立,与公孙禄所谓颠倒五经者,其意皆指朝廷政制,本不谓书乃刘歆所伪。若当时诸儒必谓歆所主古经皆系伪物,则何不一请校验,其事可立决。歆亦自言之,曰‘古文诸经皆今上所考视’,则明非不可验矣。恣意妄窜,伪迹易白。何以其后如杨子云及东汉诸儒,凡校书中秘者,率信古经不疑。”此段考论,层层深入,步步推理,先说刘歆没有造伪的时间,再说与刘歆同时代的学人如扬雄、苏竟等不见其作伪之迹,论证了刘歆不可能一手掩天以欺当时之人。接着,论说歆、莽都没能尽享天年,而生于西汉后期又在东汉朝廷为官的不在少数,若刘歆当时之人畏惧歆莽的权势而不敢揭露,那么在刘歆已经作古的东汉初期,人们当别无顾忌,却仍不见有人暴露其伪迹,此于理难通。然后,举曾参核刘歆“非毁先帝所立”、“颠倒五经”的师丹、公孙禄两人的奏议,从另一方面证说刘歆未曾伪造经书。最后论证当时的经书是可以作真伪检验的,但却没人作过,故只能说明这样一个事实,“刘歆屡云古文旧籍,则古文即旧书也。汉武立五经博士,罢黜百家,正以五经皆前代王官旧书”。即所谓古文经乃当时确已存在的古籍,非刘歆所能伪造。康有为辈“妄以后世今文古文之见说之,故谓刘歆争立古文经欲以篡今文圣统”,这无异于以今人之心度古人之腹,显然难以成立。凡此种种,钱氏列举大量的实例进行贯通考证,说明了刘歆造伪是不可能的。从这里我们能清楚的看出钱穆考据古史善于贯通诸说层层推论的特点。
再看刘歆有没有必要伪造群经以助莽篡汉。钱穆考证,刘歆为古文诸经争立博士时,“时莽已失职,汉廷亦绝无倾覆之象,岂莽之与歆已预定篡汉之谋,乃举歆校书,遍伪群经,以为莽将来谋篡之地耶?”王莽刚刚退职,刘歆没有必要为一个失势的外戚大臣造假献媚。钱氏不厌其烦地举证当时流行着阴阳五行学说,人们喜言阴阳灾异,“汉运将终”的观念久已传播,刘歆凭何能耐逆转风气?如钱穆于“神爵二年九月”下,列“司隶校尉盖宽饶自刭北阙下”,引《汉书?宽饶传》事,下按语说:“元凤三年,眭弘以论禅议诛,宽饶之死,去弘不20年。当时学者敢于依古以违时政之风如此。又深信阴阳五德转移之说,本非效后世报万世帝王一姓之见。莽之篡汉,硕学通儒颂功劝进者多矣,虽亦觊宠竟媚,亦曾一时学风之趋向,不独刘歆一人为然。歆何为不惮劳,必遍伪群经,先篡今文圣统,乃得助莽为逆哉?”又如“建始三年”下,录“十二月朔日食,夜地震,诏举直言极谏之士,谷永以待诏对策。”钱穆下按语,引谷永言,“白气起东方,贱人将兴之表也;黄浊冒京师,王道微绝之应也。”进而说:“盖永此言,亦隐寓汉家运数将终之意。当时据灾异言占应,多持此说,宜乎莽之乘机而起也。下至窦融兴河西,彼中智者犹谓‘自前世博物道术之士,谷子云、夏贺良等,建明汉有再受命之符,言之久矣。’可见当时汉运中衰之说入人之深。”上述两条材料都清楚地说明,阴阳轮换、五行转移、汉运将终的观念早已流行于世间,此中风气绝非某一个人的言论所能改变。刘歆没有必要,也不可能为王莽篡汉制造“符命”。康氏所论是没有根据的。
总的来讲,钱穆的《刘向歆父子年谱》针对康有为《新学伪经考》,以本证的考据方法,考证康说是否与史实相符、在逻辑上能否贯通,最后得出了比较令人信服的结论。钱穆“摧陷廓清道咸以降常州学派今文学家散布的某些学术迷雾”,“不但结束了清代经学上的今古文之争,平息了经学家的门户之见,同时也洗清了刘歆伪造《左传》、《毛诗》、《古文尚书》、《逸礼》诸经的不白之冤。自从此书问世以后,古文经学家如章太炎和今文经学家如康有为之间的鸿沟已不复存在,学术界已不再固执今古文谁是谁非的观念。”可见,钱穆《刘向歆父子年谱》在中国学术史上具有不可忽视的地位。
(2)《周官》的作者及其时代
还需要论及的是,康氏所说刘歆造伪献媚主要是指《周官》一书,因而《周官》一书的时代考订对于纠正康有为谬说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在《年谱》中,钱氏就认为《周官》属晚出之书,刘歆争立诸经时,《周官》并不包括在内。后来是王莽依据《周官》立政,不是刘歆据王莽的意图来伪造《周官》。再者,《周官》的内容如井田、分州、爵位等早见前朝典籍记载,其他如郊祀、天地、改易钱布之类莽朝新政,西汉元、成、哀、平帝以下多已有人言之,刘歆没有必要另造一书使天下人怀疑自己。不仅如此,在《年谱》刊出两年后,钱穆又专著《〈周官〉著作时代考》长文,论定《周官》一书既非周公所作,也非刘氏所能伪造,还随处说明个中缘由。该文从祀典、刑法、田制以及《周官》里的封建、军制、外族、丧葬、音乐几方面进行了精细的考证,得出《周官》成于战国晚期,且当在汉代以前的结论。其结论由于建立在严密的逻辑与确凿的材料的基础上,因而得到多数学者的认同。如他论证五帝祀的来历,针对《周官》书中有关祭祀“五色之帝”问题,他说:“《诗》《书》只言‘天’‘帝’,而无五帝。五帝乃战国晚起之说,祀五帝其事兴于秦。”然后引《史记?封禅书》证五帝祀乃秦人特创,且秦人亦只祀白青黄赤四帝,还没有黑帝。直至汉高祖入关,始足成五帝。此前本无所谓五帝祀。又考《国语?晋语》虢公所梦、《墨子?
明鬼》秦穆公当昼见神、《左传》昭公二十九年晋太史蔡墨之言“五行之官”,认为诸书所言,已有五行神,而无五方帝。《墨子?贵义》也说“帝以甲乙杀青龙于东方,以丙丁杀赤龙于南方,以庚辛杀白龙于西方,以壬癸杀黑龙于北方。”据此仍见那时先有五行神,而还无五方帝。故只说帝杀青龙赤龙,而不称青帝赤帝。所以钱氏说“既无五帝,决不能有五帝祀,其理甚显”。钱氏再进一步论说:春秋时鲁国曾僭行郊天之礼,然而鲁国当时似乎只是郊祀上帝,并不曾祀五帝,也并非在五帝里祀了任何一帝。鲁国如此,秦国亦然。所以《史记》说“太史公读《秦记》,以为秦杂戌翟之俗,作西,用事上帝,僭端见矣。”明白说他是用事上帝,可见秦襄公西所祀,也只是当时唯一的上帝。最后,钱氏得出结论:大抵五方色帝之说,起于战国晚世,及秦帝而燕齐之方士奏其说,始皇采用之,遂祀五帝。五帝祀直到秦始皇统一后遂正式采用,“何尝是春秋前所有?又何尝是周公所定?”其他如“五帝分祀”、“帝昊天上帝和五帝的分异”、“郊祀丘祀之异同”、“朝日夕月”、“救日食月食”以及“阴阳男女”等方面,文章都以坚强的历史事实为根据,说明《周官》出战国晚世,在道家思想转成阴阳学派以后,或者尚在吕不韦著书以前。所以《周官》书中并未采及五帝四时分祀之说。及秦帝而齐人奏邹子之徒所为五德终始,《周官》的著者大概亦不及见,故受命帝等等书中亦未有。从全篇文章来看,钱穆站在经今古文壁垒之外,以一个史家的眼光,循治史的基本原则,作客观的考证。特别是他遵人类思维由简而繁、由粗而密的规律,抓住《周官》书中内容所反映的时代特征,旁证以其他相关文献,从而使其立论有理有据。当时疑古派代表人物钱玄同本来坚信康说,但在读了本文后其信心发生动摇。顾颉刚也说《〈周官〉著作时代考》“论秦祠白帝有三,首证古无五方帝”,说明了钱穆首揭之功。后来在《周公制礼的传说和〈周官〉一书的出现》中,顾颉刚也改变了态度,断定《周礼》出于齐国和别的法家之手,与钱穆所定年世相一致。总之,虽然关于《周官》成书年代的论证仍有反复,但学界普遍接受了成于战国晚期的论断。1991年,金春峰写成《〈周官〉之成书及其反映的文化与时代新考》一书,把钱穆的论断又向前推进一步,认为该书成于秦统一前秦地学者的作品。进一步证明了钱论的学术价值。
(3)《先秦诸子系年》对古代学术的考证纠谬
《先秦诸子系年》是钱穆在考据方面的另一代表性成果。作者不少收入《古史辨》的文章就源于此书。是书的撰写,始于1923年,后又加以整理修改,于1935年冬出版。“一篇之成,或历旬月,或经寒暑。少者三四易,多者十余易”,可见其用力之勤。自清代以来,考论先秦诸子年世的学者不少。清末章炳麟、梁启超提倡先秦诸子之学,一时成风靡之势。风气所及,影响到胡适在美国写成《先秦名学史》。由于资料的缺乏以及现有材料未得很好利用,使得很多问题无法得到解决,诸如先秦诸子的先后渊源与系统,以及战国史的发展环节等,都仍处于不清楚状态之中。据钱穆看来,前人所作存在三种弊端:“各治一家,未能贯通,一也。详其著显,略其晦沉,二也。依据史籍,不加细勘,三也。”正基于此等缺略,钱穆才专著一书以详加考订,从而大大提高了先秦诸子在年代学上的史料价值。
《先秦诸子系年》全书包括考辨专文四卷,计160余篇,通表四篇,附表三张。考辨与通表及先秦学术发展阶段一一对应,第一卷考订孔子行谊及孔门相关人物,所谓“相宰之禄,悬为士志,故史之记,流为儒业,则先秦学术之萌茁期也”。第二卷考墨子、子思、子夏、吴起以及老子等,此期“儒墨已分,九流未判,养士之风初开,游谈之习日起,魏文一朝主其枢纽,此先秦学术之酝酿期也”。第三卷考晋、楚、魏、齐列国诸子,此时诸子“风发云涌,得时而驾,乃先秦学术之磅礴期也”。第四卷考春申、平原二君和荀子、韩非、吕不韦,是“先秦学术的归宿期”。简而言之,该书在以下三方面有重要价值,从中我们可见作者考据成绩之一斑。
其一,运用所能见到的材料,对先秦诸子年世作纵横贯通的考论。钱穆认为,前人治诸子“各治一家,未能贯通”,正因为如此,“治墨者不能通于孟,治孟者不能通于荀,自为起迄,差若可据,比而观之,乖戾自见”。而钱氏则上自孔子下至吕不韦,排比联络各家,一以贯之,“以诸子之年证成一子”,对先秦诸子的生平事迹、学术渊源、各家思想流变轨迹详细加以考订,资料翔实,持论有据。先秦古籍流传下来的不多,以《史记》最为详备。然而《史记》记载多有缺略,其中尤以缺略诸子为甚。在如此条件下,何以考订诸子年世?钱穆举树木之年轮和地层之化石作比喻,认为就现有的材料中“有可以得其生卒之年寿者,有可以推其交游出处之情节者”,因而“片言只字,冥心眇虑,曲证旁推,即地层之化石也,即树木之年轮也”。只要达到“四达而无牾,一贯而可通”,就可以达到目的。这种曲证旁推、纵横通贯的逻辑考据方法贯穿于《先秦诸子系年》一书始终。钱穆认为,要考定诸子的年世,必须得助于辑佚与辨伪二法,三者“相待以成”,不可偏废。辑佚之法在考定诸子年世行谊中大有用武之地,从《史记》来看,只有孔子有世家,孔门弟子及老、庄、申、韩、孙、武、孟、荀诸子有列传,其余诸子则阙。有的如许行、陈仲、惠施、魏牟等连名字都没有。“然而其旁见于他书者,虽片鳞一爪,可以推寻而得其大体者至多也。”诸子之书多托古以言事,且多寓言,因而前代史家大多不信。但是诸子“述当世之事,记近古之变,目所睹,身所历,无意于托古,无取于寓言。率口而出,随心而道,片言只语,转多可珍”。正是运用这种参五错综“以诸子之书还考诸子之事”的方法,钱穆钩稽出战国时期向来比较隐晦的史实,如魏文诸贤,稷下学士的名姓生平、师友渊源、学术流变等情况。诸子所载,多有误伪,伪迹不辨则不足以考年代。钱穆认为:有关诸子材料出伪的情况涉及人、世、年、事、地、书、说等,而且这几种因素是相互关联的,所谓“凡伪其人者,必伪其事焉,伪其时焉,伪其书焉,伪其说焉”,如此方能掩盖其人作伪之迹。这是钱穆关于辨伪方面的贯通认识。同时,诸子辑佚、辨伪之功得以成立还必须靠年代考据之准确,三者相辅相成。例如:钱穆认为,“夫必《易系》决非孔子作,而后孔子无系《易》之年之辨可定。夫必孔子无系《易》之年,而后无商瞿传《易》之人之辨可定。夫必无商瞿传《易》之人,而后孔门无六经传统之说之辨可定。”一旦确证了孔子无系《易》之年,则商瞿梁@年长无子之逸记可以灭,《系辞》《十传》之为伪书可以定。因此三者相互配合,最为考辨之良法。钱穆在全书中运用贯通之法打破了过去学者治学中局限于某一流派的门户之见,使他能够取得超过前人的成绩。
其二,破除陈说,融会以求,钩稽发覆,清理出有关魏文诸贤、稷下学士的史实。正如钱穆所说:“若魏文之诸贤,稷下之学士,一时风会之所聚与夫隐沦假托,其名姓在若存若亡之间者,无不为之辑逸证坠,辨伪发覆。参伍错综,曲畅旁达,而后其生平出处师友渊源学术流辨之迹,无不粲然条贯,秩然就绪。”《先秦诸子系年》全书以卷二卷三两卷的篇幅考论魏文和稷下时期的学术。作为先秦学术发展之枢纽的魏文王时期,全书考订了从墨子到老子共41个问题。这些问题,在《史记》中最为疏略,而且有很多错误。钱穆对此41个问题一一作了精细的考订,补上了不少《史记》中阙略的内容,也纠正了《史记》记载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虽然由于资料所限,不可能详备所有,但借此工作,人们对自周敬王四十二年到周烈王五年计一百零八年中诸子学术的发展初步有了一个系统的认识。对作为先秦学术繁荣期的稷下诸子等,全书在第三卷以五十四考的篇幅进行反映。书中详人所略,略人所详,其对稷下学宫兴衰的考订尤有贡献。在这篇文字中,钱氏首先录《史记?田敬仲完世家》集解引刘向《别录》“齐有稷门,城门也。谈说之士,期会于稷下也”一语,下引《太平寰宇记?益都下》另引《别录》证说齐稷下之学的存在,及稷门之具体地点――城西门。而《史记索引》解释稷下得名或因城门“侧系水”,或因立馆于“稷山”下而得名。《系年》据鲁也有稷门作旁证,又引《左传定公八年》记定公与阳氏“战于棘下”,证明“棘下”即是“稷下”。其真正得名源于“社祭”西门,“谈说之士,期会于此门附近,故称稷下”,从而纠正了《史记》索引的失误。然后《系年》引徐干《中论?亡国篇》证“稷下始于田午”,引《新序》证“威王时已有稷下先生之称”,引《史记?田齐世家》证“至宣王时而稷下大兴”,引《盐铁论》证“稷下先生散于⊥踔┦馈保妒芳恰っ宪髁写分ぁ爸料逋跏倍⑾赂葱恕币灾镣踅ㄖ馈捌渲朴却妗薄=幼牛断的辍酚忠缎滦颉贰妒芳恰ぬ锲胧兰摇贰妒芳恰っ宪髁写贰⒘跸颉盾髯幽柯肌仿壑ち损⑾碌难Х纭⑿幸辍⒆橹⑸钜约笆乱怠H绱耍嗣嵌栽匆薏幌缘酿⑾卵Ч友傻妹窖醯男怂シ⒄梗俚金⑾轮钭拥难跎疃加辛艘桓銮逦牧私猓允境銮细檬椴豢珊鍪拥闹匾壑怠
其三,以《竹书纪年》、诸子之书补证《史记》的矛盾疏脱。钱氏著《先秦诸子系年》首先必须参考司马迁《史记?六国年表》,而《六国年表》的主要依据是秦焚书以后留下的《秦记》。《秦记》本来极简略,加上秦孝公以前极少与东方各诸侯国交往,中原诸侯大多以夷狄视之,因而其时《秦记》记载诸侯史实尤其疏忽。《六国年表》所反映的自秦孝公以前诸侯史实最疏漏不具,其原因就在于此。所幸晋太康年间从魏冢中发现了记载战国时期魏国历史的《竹书纪年》,唐司马贞撰《史记索隐》,即对《纪年》有所引用。但由于《纪年》原书早已逸于两宋之际,今本为后人嵬辑,且多经改篡,因而面目全非;再者其书言三代事,如益为启诛、太甲杀伊尹之类,多与相传儒家旧说违异,被儒者斥为荒诞;第三因为其书记春秋时事多仿往例而为之,与身为国史承告据实而书的体例不同。所以《纪年》的史料价值历来受到怀疑。自清以来学者治其书者不下十数家,最后到海宁王国维出,以嘉定朱右曾书为底本,著成《古本竹书纪年辑校》,又为《今本竹书纪年疏证》,最终使《竹书纪年》的价值得以确认。
钱穆对《竹书纪年》作进一步的考证、阐发,证明《纪年》所载秦孝公以前东方各国史事有远胜于《史记》的价值。《史记》记载的阙误,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钱穆把《竹书纪年》《史记》本文及诸家索引注文融为一体作贯通的考证,从不同层面进行了反映。
首先,是《史记》本文的疏误。钱穆以类相从,以例说之,总结了十个方面的类例,即:误以一王改元之年为后王之元年;有一王两谥而误分为两人;有一君之年误移至他君之上;有一君之事移至他君之上;有误一君之年而未误其并世之时者;有其事本不误,以误于彼而遂若其误于此者;有似又据而实无据者;有史自有据而轻率致误之例;有史本无据而勉强为说以致误者;有史公博采,所据异本,未能论定以归一是从而自造矛盾者。此外还有史本非误,由后人误读妄说及率改妄窜致误的。
其次,是《史记索引》诸家所引《纪年》正文多误。由于读史之人爱其文,往往疏忽其事,致使史虽多误而莫辨,甚至有传抄失真而致误者的。在这里,钱穆列举了不下九条材料来作论证,内容涉及:因文字形近致误,如“魏文侯初立在晋敬公六年,而《晋世家索隐》引《纪年》误为十八年,十八实六字之伪”;文字脱落致误,如“齐宣公四十五年田庄子卒,而《田齐世家索隐》引《纪年》误为十五年,脱一四字;文字增衍致误,如《秦本纪集解》引徐广“汲冢《纪年》云:魏哀王二十四年,改宜阳曰河雍,改向曰高平。”钱穆考《纪年》有“今王二十年”,今王即哀王,“乌得有哀王之二十四年?按之《赵世家》徐广所引,知系四年之误”。此“四”字即衍文;文字颠倒而误,如《周本纪集解》语“裴S按汲冢《纪年》,自武王灭殷,以至幽王,凡二百五十七年”。钱穆通过考证,知“五十七”当是“七十五”之误。其他窜易妄改之处不少,还有因不明《史记索隐》引《纪年》的成例而之误的,形成《史记》疏误的第二类别。
第三,是《史记》诸家注文的疏误。《系年》说《史记》注文计秦自立国到二世灭亡的年世多有歧异,梁玉绳《史记志疑》认为之所以各注本所计年世不同,原因在于“篆隶递变,简素屡更,传写乖伪”。钱穆则认为原因不仅如此,其中所用以计年的方式不一也会形成差异,如是否以“逾年改元”作为计年的原则就是其中之一。在关于“逾年改元”这个原则问题的认识上,钱穆以秦献公夺得政权为例作了进一步的分析说明。他说:“不逾年而改元,古人自有其事。然大率前君被杀,后君以篡逆得国,不自居于承前君之统绪,则往往即以前君见杀之年,改称篡立者之元年,不复逾年而改元。”这种情况在春秋时尚不多见,在战国则屡屡有之。如秦献公就是靠杀前君出子及其母而夺得政权,所以他“未逾年而改元”。诸如此类的例子不胜枚举,后来注家往往未能发明其本质,加上几多传抄之误,致使古籍纷乱不可清理。钱穆带有规律性的结论,无疑对后世诸生近一步开展研究具有莫大的启发,其价值不容低估。
上述内容,不过仅就钱穆主要代表作而言,远不是对钱穆全部考据成果的总结。但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已可看出钱氏考据成就及其方法的大端。虽然钱氏的许多考据带有过分的理证倾向,使得所考订者并不一定都能作为定论,有的甚至经地下发掘材料所纠正,如关于《老子》成书及孙武孙膑为一人等等论断之类。但钱穆的考据学仞当在20世纪的新考据学领域中占据一席之地,其中诸多经验值得后人多多借取。
(三)罗根泽、张心谋嫖背删
张心⒙薷笠不渭拥焦攀繁嬖硕校直鹪谙惹刂钭涌急妗⒆芙崆跋捅嫖背删头矫嫒〉昧酥匾难醭杉ā
(1)罗根泽对诸子的考辨
对诸子的真伪及其年代的考辨,是当时古史辨学术潮流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上文所述钱穆对诸子的考辨就取得了很好的成绩。罗根泽是古史辨学术群体中在诸子考辨方面取得重要成绩的另一个重要人物。
从1926年至1940年十五年间,共出版《古史辨》七册,其中第四册和第六册由罗根泽编著。分别写有长篇自序,论说其研究诸子及整个学问的志趣。罗根泽曾于30年代初编有《诸子丛考》、《诸子续考》两书,顾颉刚将前者列为《古史辨》第四册,主要收印了诸子通考及考辨儒、墨、道、法四家的文字。顾颉刚又建议以《诸子续考》为基础,将第四册出版以后的诸子通考及考据儒、墨、道、法四家的文字为上编,考据名家以下的文字为下编,成《古史辨》第六册。后来由于考辨诸子的文章、尤其是考据老子年代的文章不断增加,于是罗氏改变计划,以诸子通考及考据诸子者为上编,以考据老子者为下编,构成所见之《古史辨》第六册。
除两篇序言以外,收入《古史辨》四、六册的罗氏自著论文有:《战国前无私家著作说》、《荀卿游历考》(附案语)、《孔丛子探源》、《陆贾新语考证》、《新序、说苑、列女传不作始于刘向考》(附《战国策作于蒯通考》)、《由墨子引经推测儒墨两家与经书之关系》、《跋张季同“关于老子年代的一假定”》、《老子及老子书的问题》、《管子探原叙目》、《慎懋赏本〈慎子〉辨伪》、《慎懋赏〈慎子传〉疏证》、《战国册作于蒯通考补证》(以上见第四册)、《晚周诸子反古考》、《孟子传论自序》、《邓析子探源》、《尹文子探源》、《商君书探源》、《燕丹子真伪年代之旧说与新考》、《子莫考》、《跋金德建先生战国策作者的推测》、《再论老子及老子书的问题》(以上见第六册)。有的综论诸子,有的专门考论某一学者及其著作的真伪和年代。具体来讲,他的诸子考证工作主要集中在以下数种书上:即辨《孔丛子》、《连丛子》之伪;辨《管子》非出一人之手,也非一时之书;辨《商君书》成书之年代及作者;辨《慎子》之伪;辨《邓析子》之伪;辨《尹文子》之伪;辨《燕丹子》之伪及成书年代,以及考论老子其人与《老子》的成书年代。其所据材料详实,具有很强的说服力。从他对《慎子》一书的考证,我们可知其考证的严密。他在《慎懋赏本慎子辨伪》一文中列八条证据以辨《慎子》之伪:
(1)来历不明。《慎子》自郑渔仲时就只有五篇,但世传慎氏本却多出十数倍,“授之何人,著之何书,无征不信,伪证一也”。(2)与慎子思想矛盾。《庄子?天下篇》、《荀子?解蔽篇》等记慎子“以尚贤使能为非”,而明代慎氏本兼有非尚贤之言与尚贤之言,一人而有此矛盾之言,是伪证之二。(3)抄袭他书。慎本《慎子》“钞录他家者不一而足”,有的通章抄袭,有的通章抄袭而略加修饰,有的摘抄而加以附益,是伪证之三。(4)据《意林》及他书所载《慎子》逸文而略有附益。全书采《意林》九事,采自《艺文类聚》、《太平御览》、《文选注》、《初学记》、《困学纪闻》、《淮南子》七事,是伪证之四。(5)与古本不合。《史记》说慎到著《十二论》,《汉志》则言四十二篇,今传慎氏本《内篇》三十六事,《外篇》五十三事,与《史记》《汉书》皆不合。严可均等从《群书治要》辑出《知忠》《君臣》二残篇,而慎氏本无,是为伪证之五。(6)混慎子为禽滑厘,伪证六。(7)有孟轲字。孟子之字,《史》、《汉》不书,赵岐未闻,至王肃始言字子居,又说字子车,《傅子》始谓字子舆。今本一再曰孟子舆,“若果为慎到之真,迁固博及群书,不能阙焉不著”,是为伪证之七。(8)尚有逸文。完整之书,必无逸文,他家所引概见篇中。慎氏本虽采录不少《慎子》逸文,但“据严可均钱熙祚所辑,轶出慎氏本者无虑数十则,知非《慎子》旧观,伪证八也”。此八条证据,除第六条为梁启超在《汉书艺文志诸子略考释》中指出外,其余均发前人之所未发,确证了时下所传慎懋赏本《慎子》绝不是原本。
他在论及对伪书的态度时说:“周秦诸子,靡不托古改制,苟其言之成理,持之有故,皆宜保存;惟疏通明辨,使还作主,而不赝伪古人,以乱学术之系统已耳。如《列子》出晋人,非列御寇作,近已渐成定谳。晋人之书,传者绝鲜,据此以究战国学术固妄,据此以究晋人学术则绝好材料,不得以其非列御寇作卑弃不一顾。”所以他认为“与其辨真伪,无宁考年代,始有功于古人,有裨于今后之学术界”。说明只要考定了古籍的确切年代,古籍的真伪问题也就不再成为问题。这是作者对伪书的“根本观念”,也是他勘订伪书、推考著作年代的根本原因。这无疑指明了古籍辨伪工作中解决问题的最根本性环节。
罗根泽对诸子的研究,在对各诸子具体考证研究的基础之上,还进行了理论性的探讨,得出许多带规律性的认识。如“战国前无私家著作论”、“晚周诸子反古说”、“治诸子学方法论”、“老学发展史”等。
他在《战国前无私家著作说》一文中说:虽然章实斋有“古人未尝离事而言理”之说,但于古人无离事言理著作之说,“未能详尽而足以折服泥古之口”。因此,直到当今,仍有人相信托名黄帝以至春秋时人离事言理之书为真品。罗氏认为“此于中国古代史实,古代学术思想,关系綦重,不可以不辩”。于是“遍考周秦古书,参以后人议论,知离事言理之私家著作始于战国,前此无有”。为此,他依据详实的文献材料,列举四个方面的证据来进行证明,即:(1)战国著录书无战国前私家著作;(2)《汉志》所载战国前私家著作皆属伪托;(3)《左》、《国》、《公》、《谷》及他战国初年书不引战国前私家著作;(4)春秋时所用以教学者无私家著作。又找出造成此种情况的三个方面的原因:(1)孔子以前书在官府;(2)战国前无产生各家学说之必要;(3)伪托古人以坚人之信。这使得他的“战国前无私家著作论”具有很强的说服力。
罗根泽另著《晚周诸子反古考》,阐述其“晚周诸子反古说”。他说:康有为作《孔子改制考》,倡“诸子托古改制”之说,虽因其带有显明的政治目的而受世人非议,但“谰赝荒谬之伪史,由此而失其凭依;周秦诸子著书之方、与立言之意,亦由此而大明于世。开古史学与诸子学之新纪元,示治古史与诸子者以新途经,其考辩历史之功,固不因其用为变法根据与用以摧毁古文家说,而少损其价值。”正是受康氏的启发,罗根泽认为:“惟既有托古,则必激起反古,始合于历史之辩证法则。”于是,他广收晚周诸子反古的言论材料,写成《晚周诸子反古考》一文,涉及《墨子》、《荀子》、《商君书》、《韩非子》、《吕氏春秋》诸书。他认为,确切地说,孔子的“托古改制”应该是“复古改制”,而墨子才堪称“托古改制”之第一人。因为孔子“以前不惟无人托古改制,亦无人复古改制,故止提倡‘信而好古’,不必别为反古之说。至墨子以已有孔子之复古制在先,欲改孔子之制而代以新制,不能不托古以建自己之制,反古以破孔子之制。故墨子为托古改制之第一人,同时亦为反古之第一人。”也正因为墨子的托古,“所以非真正反古者”。认为真正反古者,“实自荀子始”。荀子之所以提出反先王、法后王之论,关键在于他认定“先王无传世之政,而诸子所言者皆妄也。”因为“文久而息,节族久而绝,守法数之有司极礼而p”,所以“五帝之外无传人,非无贤人也,久故也;五帝之中无传政,非无善政也,久故也;禹汤有传政而不若周之察也,非无善政也,久故也。”在罗根泽看来,荀子并非谓先王无可法之政,而是说先王之政已亡,已经无从取法。因此诸子任意伪造先王之政以欺愚世人,“此种伪政,在荀子视之,毫无可取,所以谓‘道过三代谓之荡,法二后王谓之不雅’。”总之,荀子的反古,“非谓上古榛莽荒秽,根本无灿然之政,乃谓有灿然之政而因久散失;非反历史之真古,乃反诸子依托之伪古”。但荀子也只知伪古之非,其所谓真古之谬只有“至《商君书》、《韩非子》,始进而从历史进化阶段,揭出真古之僻w无可法矣”。《商君书》及《韩非子》不仅“非远古,亦非近古”,因而主张反古变法。仅就历史学而言,则“荀子之功在辨伪,商、韩之功在建立历史哲学”。最终,罗根泽说:“战国初期以至中期,皆托古改制;战国末期则反古变法。”不仅《商君书》如此,传世的战国末期书,如《韩非子》、《吕氏春秋》莫不如此。
特别有意义的是,罗根泽在《古史辨》第四册自序中比较系统地提出自己对治诸子学的主张,很具启发意义。其具体计划包括五种研究:(一)人的研究,企图以此为基础写成一部《诸子评传》。在他看来,要表彰诸子的精神,年表远不如评传。“年表只是供人看的,评传于供人看以外,还可以供人读,看远不如读之可以得到具体的印象与深切的感动。”(二)书的研究,内分校注、通释、标点、索引等文字内容的研究,和诸子著作的年代研究。(三)学说的研究,包括侧重人者、侧重学术者两项内容。(四)佚子的研究,即诸子书的辑佚及其辨伪。(五)历代人研究诸子的总成绩,通过此种研究,既可以帮助了解本书,又可以藉历代学术的升降。
总之,罗根泽对先秦诸子,既有通论性的整体考察,更有大量专著的考论。尽管其考辨中尚有值得商讨的地方,但由于他自认为自己“没有偏见,最适于做忠实的客观整理的工作”,故其大部分论证都言之有据,审慎而严密,解决了许多前人没能解决的问题,在诸子考辨研究领域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
(2)张心搿段笔橥肌
《伪书通考》是张心嘧募沤窨急嫖笔橹蟪傻拇泄ぞ咝陨实谋嫖毖е鳌K允霰嘧霸凇豆攀繁妗返谝徊岢霭嫖淳檬保叶亮怂芯醯奖嫖倍杂谘芯垦鹾涂疾旄魇贝枷牒颓榭龅闹匾浴N以亩亮艘a的《古今伪书考》,引起我对于伪书的辨别很感兴趣,又得着宋濂的《诸子辨》和胡应麟的《四部正讹》,于是把这三部书拼合起来,以书名为纲,对于某一部书辨伪之说,集合在一起,以便于自己阅读,初无意于编著。以后在他书得有辨伪资料,也随时加入,逐渐发展,所集渐多,遂立意编著一部《伪书通考》,以供读者参考。”在此,张心檬榈男灾屎吞氐愣冀淮煤芮宄W芷鹄纯矗樗逑值难跛枷耄饕硐衷谝韵铝椒矫妫阂皇乔謇砹写д呖急嬷担悦鞴偶嫖痹戳鳎欢峭黄魄跋椭郏芙岜嫖惫媛伞
《伪书通考》对每一部在历史上被考辨的古书,都按照时代的顺序清理罗列历代学者的考辨之说,说明了古籍辨伪的源流,使读者能清晰地了解历代学者对该书的考辨情况,从古至今的贯通性考察,使之俨然成为一部辨伪学史。
如考辨《慎子》,作者先辑录《史记?孟荀列传》中司马迁语:“慎到,赵人,学黄老道德之术,故著十二论。”说明了该书最早见于著录的情况。接着录《汉书?艺文志》所载,说明慎子与申、韩之间的先后关系。后录陈振孙、王应麟语,说明《慎子》在宋代的流传及篇目情况。再录清代姚际恒、沈钦韩、严可均之见,说明到清代,《慎子》的真本只有“五篇”和“七篇”两种残篇。最后详录20世纪初罗根泽对明代慎懋赏本《慎子》的考辨。如此,就把《慎子》一书的本来面目及其版本流传的情况、篇目的多寡和明代以后传世本的真假变化清理的非常清楚。
特别是,编著者不仅客观地辑录有关辨伪的资料,而且时时加上作者的案语,以示自己的识见。如对《西京杂记》的考辨,他罗列了黄伯思《东观余论》、晁公武《郡斋读书志》、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以及胡应麟、孙志祖、谭献、李慈铭等的论述后,附以长长一段按语,提出了七条证据论说《西京杂记》的内容是刘歆未成的《汉书》底本的一部分。他还列举七条证据说明该书不是葛洪所撰。
《伪书通考》计分《总论》、《经部》、《子部》、《集部》、《道藏部》、《佛藏部》七个部分。其中总论部分实际是对前人辨伪学理论的总结,主要论述了“辨伪之缘由”、“伪之程度”、“伪书之来历”、“作伪之原因”、“伪书之发现”、“辨伪律”、“辨伪方法”、“辨伪手续”、“辨伪事之发生”九个方面的问题。其中不乏编著者本人的见解。比如他总结出前人尚未论及的六条辨伪规律,即:不可别有目的,不可存成见,不可以一斑概全体,不可和书的价值问题相混淆,不可和书中所说的真伪问题相混淆,不可因其伪而遽削之。此外,他还总结了辨伪的手续:须有丰富之书籍,须有学问之修养,须知前人之成说,用锐利之眼光,用公平之态度,用科学之方法等以及总结古人著书之通例,如:古人不自著书,古人著书不自出名,古书世传非成于一手,书名非著者之名等等,均在相当程度上代表了编著者的见解。而且他指出,以上种种原因不明,“致辨伪之事益多”。最后总结说:“大抵战国及战国以后之伪书,由于后人之伪造者居多,其过多在作伪者;战国及战国以前之伪书,有由于读书者之误会,其过或在于读者,此又辨伪者所宜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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