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可不使用建行公务卡卡结算

湖北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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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cument.write("&
当财国库发[2007]86号&&&&&&&&&& &&&&&&签发人:张进、刘艮&&
当阳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当阳市支行
关于印发《当阳市行政事业单位实行
公务卡结算方式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各商业银行、市直行政事业单位:
&&& 为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规范财政财务管理,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根据《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实施方案》(鄂财库发[2006]15号)的通知精神,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当阳市支行制定了《当阳市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附:当阳市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实施方案
&&&&&&&&&&&&&&&&&&& &二00七年六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公务卡&&&&& &&&&&&&&& && &&&实施方案&&&&&&&&&&&&&&&&&&&&&&
当阳市财政局办公室&&&&&&&&&& &&&&&&&&& &&&&&&&&&日印发&
打印:熊丽&&&&& &&& &&&&校对:王维权&&&& & &&&&&共印:150份
当阳市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公务卡
结算方式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规范财政财务管理,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控制行政事业单位现金流量与现金风险,简化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结算与报销流程,根据湖北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关于印发《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实施方案》的通知(鄂财库发[2006]15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公务卡结算方式的内容
  (一)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发放,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贷记卡。
  (二)公务卡结算方式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报销还款的结算方式。
  (三)公务卡分为个人公务卡(以下简称“个人卡”)与单位公务卡(以下简称“单位卡”)。个人卡是以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个人名义开立的贷记卡,职工个人作为持卡人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单位卡是以行政事业单位名义开立的贷记卡,行政事业单位作为持卡人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公务卡结算方式的适用范围
  (一)行政事业单位中原使用现金结算方式的零星商品服务支出,包括差旅费、招待费、培训费、手续费等费用;
  (二)行政事业单位中原使用转账结算方式、单笔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小额商品服务采购支出,包括设备购置费、办公费、会议费、咨询费、租赁费、邮电费、水费、电费、维修费等费用。
    (三)在公务卡结算方式的适用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原则上只在具有刷卡条件的商户进行公务消费。
  三、公务卡的开立与使用
  (一)公务卡的开立
  个人卡的开立,按照“职工申请并签订领用合约、单位财务部门确认、银行办理”的流程办理。个人卡实行实名制,由开卡的职工自行妥善保管。
  行政事业单位可开立一张单位卡。单位卡按照行政事业单位专用存款账户进行管理,实行财政部门与人民银行开户审批与备案制度,并纳入财政国库动态监控系统实行动态监控。单位卡的开立,按照“单位申请、财政部门审批、人民银行审定、单位与代理银行签订服务协议、银行办理”的流程办理。市财政部门在审批行政事业单位开立单位卡时,要根据单位部门预算情况确定单位卡的透支额度。
  (二)公务卡的使用
  个人卡主要用于公务活动中原使用现金结算方式的零星商品服务支出,也可以用于个人消费。对个人卡用于公务消费的,行政事业单位要建立事前报批制度。
  单位卡用于公务活动中原使用转账结算方式的小额商品服务支出,包括实行政府采购的小额商品服务采购支出,不得用于个人消费。单位财务部门可通过单位卡进行水费、电费、电话费等代扣代缴业务操作,具体事宜由行政事业单位、发卡银行与收款单位三方协商确定。行政事业单位要按照内部财务控制规范的要求,严格单位卡的使用管理。
  公务卡持卡人要建立良好的信用意识,在免息期内按时还款。对于公务卡未按时还款而产生的罚息,个人卡由职工本人承担,单位卡由单位或相关责任人承担。
  四、公务卡的标准
  (一)为了保障金融信息安全,加强对公务卡监控和管理,公务卡将使用统一的公务卡字段编码,并由市财政局和人民银行当阳市支行备案。
  (二)公务卡实行免费开卡、免收年费、免担保、免开存款账户、到期免费换卡。
  (三)具有一定的透支额度。原则上,个人卡透支额度上限不能突破3万元人民币,单位卡透支额度上限不能突破20万元人民币。
  (四)具有20-56天的透支免息期。具体透支免息期按照各发卡银行贷记卡相关规定办理。
  (五)失卡零风险。
  (六)具有多种还款方式。
  (七)具有一般银行贷记卡的其他功能。
  (八)享受发卡银行与银联的各项优惠活动。
  五、公务卡结算的程序
  (一)行政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因公务活动的需要,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并取得相应报销凭证和经持卡人消费签名的消费交易凭条。
  (二)在公务卡透支免息期内,职工凭合规的报销凭证和消费交易凭条,按照现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申请报销。
  (三)单位财务部门按规定对报销凭证进行审核,对符合公务卡结算范围和财务制度规定的支出予以报销。报销资金已经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的,单位财务部门登录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录入消费交易凭条的相关信息,从与集中支付系统联网的银联信息系统中提取相应的公务消费信息,核实后确定可报销金额,生成《财政授权支付凭证》或《财政直接支付用款申请》,通过国库集中支付资金清算系统向公务卡账户或其他个人账户转账结算,完成报销程序;报销资金没有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的,则登陆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以下简称“银联湖北分公司”)或开卡银行提供的公务卡信息系统,录入消费交易凭条的相关信息核实相应公务消费信息,确定可报销金额,通过相关账户向公务卡账户或其他个人账户转账结算,完成报销程序。
  六、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后的财务管理
  (一)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不改变行政事业单位现行财务管理制度与报销基本流程。
  (二)个人卡刷卡消费行为,在单位财务部门审核报销前属于个人消费行为。在报销环节,单位财务部门按照现行管理制度对个人卡公务消费行为进行合规性审核,对符合报销条件的予以报销;对不符合报销条件的,有权全部或部分不予报销。对不予报销的部分,由持卡人自行偿还。
  (三)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后,工资、津补贴、奖金等工资性支出通过个人工资卡结算,商品服务支出通过公务卡结算,现金结算的适用范围仅限于个别零星支出及特殊事项。
  (四)在公务消费中一律不得使用公务卡提取现金。对个人卡提现行为,视同个人消费行为,单位财务部门不予报销;对单位卡提现行为,视同违规行为处理。
  七、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后的会计核算
  (一)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不改变财政部门与行政事业单位现行会计核算办法。
  (二)经持卡人签名的消费交易凭条,行政事业单位应作为会计原始凭证进行管理。
  八、代理银行的选择
  (一)为保障国库集中支付的顺利清算和公务卡的有序运作,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行政事业单位必须选择本单位所在的零余额账户开户银行作为公务卡代理银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可在本单位代理银行范围内自行选择一家银行作为公务卡代理银行。
  (二)行政事业单位与公务卡代理银行要按照“持卡人员承担用卡经济责任、开卡银行承担挂失经济风险、行政事业单位承担公务还款责任、财政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的原则签订规范的代理服务协议,并报市财政局备案。
  附:当阳市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管理办法
当阳市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公务卡
结算方式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规范财政财务管理,控制行政事业单位现金流量与现金风险,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根据《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管理 办法》和《当阳市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实施方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含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以下简称“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卡的管理。
  第三条 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部门负责本单位公务卡的管理与推广工作。
  第四条 公务卡结算方式的适用范围:
  (一)行政事业单位中原使用现金结算方式的零星商品服务支出,包括差旅费、招待费、培训费、手续费等费用;
  (二)行政事业单位中原使用转账结算方式、单笔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小额商品服务采购支出,包括设备购置费、办公费、会议费、咨询费、租赁费、邮电费、水费、电费、维修费等费用。
  第五条 在公务卡结算方式的适用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原则上只在具有刷卡条件的商户进行公务消费。
第二章  代理银行的选择
  第六条 为保障国库集中支付的顺利清算和公务卡的有序运作,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行政事业单位必须选择本单位所在的零余额账户开户银行作为公务卡代理银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可在本单位开户银行自行选择一家银行作为公务卡代理银行。
  第七条 行政事业单位与公务卡代理银行要按照“持卡人员承担用卡经济责任、开卡银行承担挂失经济风险、行政事业单位承担公务还款责任、财政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的原则签订规范的代理服务协议,并报市财政局备案。
第三章  公务卡的开立与管理
  第八条 行政事业单位的在职职工在本单位确定的代理银行范围内,每人可开设一张个人公务卡(以下简称“个人卡”),个人卡开立的基本程序:
  1、单位职工选择开卡银行后,向单位提出公务卡开立申请,签订领用合约,连同相关证明资料一起交单位财务部门;
  2、单位财务部门对职工申请开卡的相关资料进行确认,将申请资料送代理银行;
  3、代理银行按本行规定程序审核职工开卡申请资料和办理个人卡;
  4、代理银行将办妥的个人卡连同必要的相关资料一并发给职工或委托单位财务部门发给职工。
  第九条 独立核算的行政事业单位可在本单位的零余额账户开户银行开立一张单位公务卡(以下简称“单位卡”)。一张单位卡可办理一至三张附属卡。单位卡以单位名义开设,按照行政事业单位专用存款账户进行管理。单位卡开立的基本程序:
  1、单位财务部门向市财政局提出开立单位卡的书面申请,市财政局按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核;
  2、行政事业单位向人民银行出具市财政局的批文以及开立专用存款账户所需的其他开户资料申请开户,人民银行按规定审定后颁发“开户许可证”;
  3、单位财务部门将市财政局、人民银行的审批文件及其他证明资料送代理银行;
  4、代理银行按本行规定程序审核单位卡开卡资料和办理单位卡,并与代理银行签订代理服务协议;
  5、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部门将单位卡账号报送市财政局备案。
  第十条 个人卡的透支额度为1至3万元(含3万元),具体额度由单位财务部门与代理银行商定。单位卡的透支额度为3至20万元(含20万元),具体额度由市财政局根据单位的申请并结合其部门预算确定。代理银行根据公务卡持卡人的信用考核情况,视具体情况给予提高或降低透支额度的决定,但透支额度不得突破个人卡和单位卡的上限。
  第十一条 各单位要按照财务内部控制规范的要求,严格公务卡的管理,并建立事前报批制度。
  单位财务部门要分别指定一名单位卡的持卡人与一名单位卡的保管人,持卡人负责掌握单位卡的密码,负责在刷卡消费时签名;保管人负责单位卡的日常保管,将其存放于指定的保险柜中。单位财务部门要建立健全单位卡使用审批和管理制度,对需要使用单位卡进行结算的支出业务,应填写“单位公务卡使用申请表”,由业务部门经办人、负责人签字并报财务部门审批后,方可使用单位卡。使用单位卡时必须有两人以上经办人员在场,原则上由持卡人进行刷卡消费,特殊情况可由持卡人授权其他人员进行刷卡消费。
  第十二条 持卡人应妥善保管公务卡,遗失应及时挂失。因公务卡遗失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按照持卡人与发卡银行的领用合约或服务协议中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四章  公务卡结算的程序
  第十三条 公务人员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后,在公务卡透支免息期内,持合规的报销凭证和经本人签名的消费交易凭条,按照现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申请报销。
  第十四条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部门按规定对报销凭证进行审核后,对符合公务卡结算范围和财务制度规定的支出予以报销。
  (一)报销资金已经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的,单位财务部门登录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的“公务卡”菜单,根据消费交易凭条录入“交易日期”、“卡号”和“系统跟踪号”,从银联提供的交易信息中提取相应的公务消费信息,核实后确定可报销金额,录入“金额”、“目级科目”、“支付摘要”等业务要素,在支付系统中确定对应的用款计划,生成《财政授权支付凭证》或《财政直接支付用款申请》,通过国库集中支付资金清算系统向公务卡账户或其他个人账户转账结算,完成报销程序。
  (二)报销资金没有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的,则登陆开卡银行提供的公务卡信息系统,根据消费交易凭条录入“交易日期”、“卡号”和“系统跟踪号”核实相应的公务消费信息,确定可报销金额,通过相关账户向公务卡账户或其他个人账户转账结算,完成报销程序。
  第十五条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部门在收到支付凭证回单后,将报销凭证、消费交易凭条及支付凭证回单等原始凭证按照现行会计核算办法登记入账。
第五章  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后的现金管理
  第十六条 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后,工资、津补贴、奖金等工资性支出通过个人工资卡结算,商品服务支出通过公务卡结算,职工在公务活动中垫付的现金通过个人工资卡报销还款,一般情况下单位不再使用现金结算。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经单位领导与财务部门审核同意后,可以继续使用现金结算:
  (一)确需用现金发放的慰问费或其他抚恤救济性支出;
  (二)确需用现金发放给非本单位职工、单笔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一次性费用;
  (三)确需用现金支付给单位临时聘用人员(不含长期聘用人员)的费用;
  (四)在个别确实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商业服务网点发生的、金额在3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单笔金额在300元以下的职工差旅补助费;
  (六)其他特殊情况经市财政局批准的支出项目。
  第十七条 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后,对行政事业单位大额现金提取实行财政审批制度。单位单笔或当日累计取现金额超过5万元(含5万元)的,需提供市财政局审核同意的“提取大额现金审批单”,代理银行方可办理提现。
  第十八条 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后,原则上不再向职工个人办理借款。特殊情况需向职工个人借款的,经单位领导及单位财务部门同意后,财务部门将借款支付至借款人的工资卡,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职工退还借款时,单位财务部门要填制银行进账单或现金缴款单,将款项退还单位原支付资金的账户。
第六章 各方的职责
  第十九条 市财政局要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卡结算的管理与监督,督促行政事业单位全面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实现公务支出的无现金支付和支付信息的电子化;对违规提现、违规开设和使用单位卡的行政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积极与人民银行、发卡银行等部门协作,实现国库支付系统与银联、银行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不断改进和完善财政国库支付系统;加强公务卡结算方式的制度和机制创新,不断优化业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将刷卡消费的公务支出信息纳入国库支付系统与财政总账系统,实施动态监控,提高财政管理与监督水平;做好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的业务指导与政策解释工作。
  第二十条 人民银行当阳市支行要切实做好对单位卡专用存款账户的管理工作,对未经市财政局审批以及开户资料不全的行政事业单位,不予颁发开户许可证;对代理银行违规为单位开设单位卡账户、违规提取现金的,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罚;建立有效的银行清算汇划系统;建立和完善银行卡收费定价机制。
  第二十一条 行政事业单位要积极推行公务卡结算方式,以逐步取代现行的现金结算方式;进一步加强单位预算管理与财务内控机制,规范财务报销与会计核算程序,确保资金安全;加大对本单位职工的宣传培训力度,促进单位职工树立良好的信用意识。
  第二十二条 发卡银行要将公务卡作为银行卡推广工作的重点来抓,加大对公务卡的宣传、培训力度;积极支持银联标准卡业务,在网络和技术上保证刷卡畅通,提供完整的公务卡消费信息;按照代理服务协议和领用合约规定的义务,维护持卡人合法权益;按照约定的方式及时向持卡人提供消费及还款信息;不断完善本行银行卡业务系统,提供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对公务卡刷卡消费行为给予多种优惠。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各部门应根据本办法的要求,制定本部门内部公务卡结算财务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当阳市支行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当阳市财政公开热线:&&&联系人:范安定&&
&&当阳市编制公开热线:&&&联系人:史艳玲&&
当阳市公开技术热线:&&&联系人:王新元&&
&&当阳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版权所有&&&邮&&箱:dy_&&河南大学公务卡知识问答
录入日期:日 &&&&已访问:1209次
( 第& &一&& &稿 )
一、基础知识篇
、什么是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它包含哪些支付方式?
国库集中收付是指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将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交入国库和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的一项国库管理制度。财政性资金的支付方式实行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和公务卡支付。
财政直接支付是指由预算单位按批准的部门预算和用款计划,向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审核无误后,向中国人民银行和代理银行签发支付指令,代理银行根据指令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即商品或劳务的供应商等)或用款单位(即具体申请和使用财政资金的预算单位)账户。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支出主要包括:工资支出、购买支出以及中央对地方的专项转移支付,大型工程项目或大型设备采购等。(需将报账材料复印件报送财政厅,由财政厅直接支付给供应商)
财政授权支付是指财政部门批准授权额度后,由预算单位按照财政部门的授权,自行向代理银行签发支付指令,代理银行根据支付指令,在财政部门批准的预算单位的用款额度内,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转账支付到收款人账户。实行财政授权支付的支出包括未纳入财政直接支付的工资支出、购买支出和零星支出。
公务卡支付是财政授权支付方式的新形式,指预算单位工作人员持公务卡直接在销货方POS机刷卡结算,用于日常零星(银行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原用现金结算的)公务支出,并由预算单位还款的一种支付方式。推行公务卡是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规范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业务,减少现金支付结算,提高政府支付透明度,加强公共财政管理与监督及防腐体系建设的重要制度创新。实行公务卡支付的支出主要包括银行转账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原来用现金支付的零星支出。
<span style="color: #、什么是公务卡?
答: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学校在职工作人员发放,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贷记卡,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公务卡是将财政财务管理的有关要求与银行卡的独特优势相结合而形成的一种新型财政财务管理的工具和手段。
公务卡具有透支功能,即在透支额度内不需要预先存款即可刷卡消费,持卡人只需要在透支免息期内按时还款即可。
公务卡实行实名制,卡片及密码由开卡职工自行妥善保管,现阶段公务卡暂只使用人民币信用消费功能,待条件成熟后再逐步开放外币支付功能。
<span style="color: #、公务卡报销的资金范畴?
答:公务卡报销的资金范畴是学校财政性资金,包括教育经费拨款、学费住宿费收入、学院创收收入,科研项目收入等,换句话说,学校预算安排的所有经费项目(包括日常运行和上级部门安排的专项经费)均纳入公务卡实施的资金范畴。
<span style="color: #、公务卡与普通信用卡有什么区别,有哪些优惠措施?
答:公务卡除了普通信用卡所具有的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功能外,公务卡与普通信用卡的主要区别:一是公务卡的持卡人为行政事业单位的在职职工,开卡时必须由单位确认其身份;二是公务卡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三是我省推行的公务卡是银联标准卡。
发卡行对我校公务卡提供如下优惠政策(具体优惠政策以开卡行解释为准):
(1)公务卡免收年费;
(2)公务卡消费可以先透支消费后还款,享受免息还款期;
(3)在本、异地开卡行向公务卡存款免收手续费;
(4)公务卡内的存款在开卡行本地取现免收手续费;
(5)卡片挂失、补办、更换新卡免收手续费;
(6)免费为您发送公务卡账户余额变动短信;
(7)免费为您发送使用信用额度透支消费到期还款提醒短信;
(8)有效期5年,到期自动换卡;
<span style="color: #、为什么要办理公务卡?
答:第一,推行公务卡制度,在学校公务支出领域引入银行卡管理,利用银行卡结算方便快捷、支付透明度高、便于监控管理等优势,通过制度、机制和管理工具的融合创新,减少现金使用,提高学校支出的透明度,强化财政财务监督。
第二,解决了当前学校财务管理中现金支付和报销方式效率低、审核难、个人用款不方便等问题。使用公务卡结算,有利于方便单位用款,既不需要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和保管大量现金,也不需要工作人员提前借款;同时,财务部门还可以通过监控支付的真实性和规范性,杜绝利用虚假发票报账等漏洞,对于提升学校财务管理水平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第三,现行管理制度对流通中的现金支付缺乏有效的事前事中监管手段,透明度差,容易诱发腐败。在公务支出领域引进具有&雁过留声、消费留痕&特点的公务卡,替代现金结算,对于提高支出透明度,加强惩防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span style="color: #、为什么说公务卡结算能够提高公务支出的透明度?
答: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后,一般情况下学校不再使用现金结算。作为一种电子化的支付结算手段,公务卡刷卡消费的所有信息,包括消费商户名称、消费日期、消费金额、消费地点等均会被真实、全面地记录下来。学校财务部门及上级财政部门在报销时通过集中支付系统的公务卡报销流程自动提取上述信息,对公务消费进行更全面、有效的审核,提高公务支出的透明度,堵塞管理漏洞。
<span style="color: #、为什么说公务卡结算方式不改变现行财务管理制度?
答:可概括为两句话:第一句话是&两个基本不变&,即现行财务管理制度和报销流程基本不变,现行会计核算办法基本不变;第二句话是&一个严格管理&,即对现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管理。
公务卡是以职工个人名义开设的,在没有经过批准的公务消费情况下,职工刷卡消费行为完全属于个人行为,与单位财务部门及财政部门无关。进入报销环节后,学校财务部门要按照现行的财务管理制度与程序对公务卡刷卡消费行为进行合规性审核,确定属于公务消费行为后才能报销;对审核认定不属于公务消费行为的,由持卡人负责还款,单位财务部门与财政部门不承担还款责任。因此,公务卡只是一种新型的结算方式,并不改变现行的财务管理制度。
<span style="color: #、公务卡可以用作储蓄卡吗?
答:不可以。公务卡作为一种贷记卡,主要功能是透支,持卡人可以在公务卡账户中存放资金,但银行不会对这部分资金支付利息。
二、日常管理篇
<span style="color: #、什么样的人员可以办理公务卡?
答:公务卡的持卡人为我校在职正式教职工,实行&一人一卡&实名制,不能开设多张公务卡。教职工办理公务卡实行自愿原则,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办理。豫财办库[2007]14号文件规定,离退休人员不属于在职职工,因此不再开设公务卡。
、如果学校职工已经持有普通信用卡,还需要开设个人公务卡吗?
答:需要。原因有二:一是为了保障金融信息安全,加强对公务卡监控和管理,我省规定公务卡统一使用银联标准卡,而目前的普通信用卡多数不是银联标准卡。二是财政部门与银联部门要登记所有公务卡的相关信息,并将公务卡的公务消费信息从银联业务系统中提取到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上,以便与学校在报销时提取和查询。如果使用普通信用卡,学校就无法通过财政国库支付系统提取和查询公务消费信息,不能完成公务卡报销业务。
、学校怎样为职工开设个人公务卡?
答:(1)学校在本级财政部门确定的公务卡代理银行范围内,选择一家或多家银行作为本单位的公务卡代理银行,按照&持卡人员承担用卡经济责任、开卡银行承担挂失经济风险、行政事业单位承担公务还款责任、财政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的原则与代理银行签订服务协议,并将服务协议报财政部门备案。
(2)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制定本单位公务卡使用及报销管理制度。
(3)学校财务部门组织本校职工申请开卡,并将开卡人员有关信息及核定的透支额度一并提交代理银行。
(4)银行按照本行规程为学校职工开卡。
<span style="color: #、为什么有的职工会因为&不良信用行为&而无法开设公务卡?
答:在开设个人公务卡时,如果职工有&不良信用行为&,就无法开设公务卡。&不良信用行为&由个人征信系统管理。个人征信系统记录的&不良信用行为&主要有:消费贷款逾期不还、还款不充足、信用卡取现或者消费后超过免息期还没有还款等。
、公务卡可以用于个人消费吗?
答:公务卡在满足公务支出的前提下,可以用于个人消费支出,但个人消费部分由自己承担,个人自行还款,不得作为公务报销。
<span style="color: #、公务卡透支额度怎样确定?
答:各预算单位可结合实际与代理银行协商自行调整公务卡信用额度,原则上按照2万-5万元(含5万元)掌握。
<span style="color: #、公务卡结算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公务卡的适用范围主要是行政事业单位原使用现金结算方式的零星商品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span style="color: #、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包括哪些内容?
答:列入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公务支出事项包括: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等16款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科目核算内容(详见附件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凡目录规定的公务支出项目,应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原则上不再使用现金结算。原使用转账方式结算的,可继续使用转账方式。
<span style="color: #、持卡人调动、辞职、退休后公务卡如何处理?
答:持卡人工作调动、辞职或办理退休后,人事部门应及时通知学校财务部门,由学校财务部门及时通知本单位公务卡代理银行,并要求持卡人及时还清债务,结清余额,注销公务卡。
<span style="color: #、怎样启用公务卡?
答:在拿到新卡(包括毁损补卡、挂失补卡、自动换卡、提前换卡)后,首先,应确认卡片正面的凸字拼音姓名与您填写在申请表上的是否相同,若发现两者有任何不同时,请立即联络发卡银行予以更换。其次,您应该在公务卡背面的签名条上签上自己的名字,与申请表上的签名保持一致。最后,信息核对无误后,应及时在代理银行办理开卡手续,或依照指示通过电话或网络等完成开卡程序。完成后,您就可以启用公务卡,进行第一笔刷卡交易。
<span style="color: #、公务卡可以提取现金吗?
答:公务卡可以提取现金。但公务卡提现行为,视同个人消费行为,单位财务部门不予报销手续费。提现有两种:透支取现,不享受免息优惠,手续费由个人承担;公务卡内的存款(也叫溢缴款)在本行本地提现免收手续费。
20、使用公务卡进行刷卡支付后,需要提供什么样的特殊凭证?
答:使用公务卡进行公务刷卡消费后,除要取得相应报销发票、消费清单(消费1000元以上),还要取得经教职工签名的消费交易凭证(即银联POS机小票)。
、为什么要妥善保管公务卡刷卡消费的交易凭条?
答: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后,请您务必妥善保管刷卡消费的交易凭条。首先,交易凭条是您每月与银行账单进行核对的依据,如果发现账单错误,您应凭交易凭条及时与发卡行联系;其次,学校财务人员在报销时要根据您的交易凭条提取消费信息,如果没有交易凭条,将影响您的报销和财务人员的账务处理。最后,如果您将公务卡用于个人消费,交易凭条也不应随意丢弃,因为交易凭条上有卡号等重要信息,随意丢弃交易凭条可能会给银行卡犯罪份子有可乘之机。
<span style="color: #、如果遗失了公务卡刷卡消费凭证怎么办?
答: 方法一:拨打开卡行的客服电话查询此笔交易流水的确切信息,填写&公务卡消费凭条缺失说明&作为原始凭证报账。
方法二:向学校财务部门提供该笔交易的消费姓名、银行卡号、消费日期、消费金额等信息,学校财务部门根据这些信息核实消费的真实性,待核实此笔交易信息后,填写&公务卡消费凭条缺失说明&作为原始付凭证报账。
方法三:如果是网上支付,应将支付界面(需包含公务卡消费姓名、银行卡号、消费日期、消费金额)截屏并打印,报销时作为支付凭证,若支付界面信息不完整或者不准确(如淘宝网支付),应填写&公务卡消费凭条缺失说明&作为原始凭证报账。
<span style="color: #、当公务卡信用额度不能满足公务支付需要时怎么办?
答:如果持卡人的信用额度未达到5万元,当额度不能满足公务支付需要时,持卡人可提前通过学校财务部门向发卡行申请,由发卡行按相关规定审核后,在最高信用额度5万元以内进行调整。
<span style="color: #、遇到商户不具备刷卡条件怎么办?
答:我省规定,在公务卡结算方式的适用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应优先在具有刷卡条件的商户进行公务消费,其中省直单位原则上只能在具有刷卡条件的商户进行公务消费。遇到特殊情况,如消费地点无法提供刷卡系统,又必须在此地购买商品或服务的,且需要使用现金的,单位职工可先行垫付现金完成交易,报销时经办人需文字说明具体情况,经部门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字并报财务部门领导签字批准同意后,方可报销。
<span style="color: #、公务卡消费的四个重要日期是什么?
答:公务卡消费有四个时间概念,分别是交易日、对账单日、到期还款日、报销日。交易日,是指持卡人实际刷卡消费的日期;对账单日,是指银行对持卡人每月(按上一个月的账单日到本月的账单日计算)持卡消费交易&算总账&的日期;到期还款日是指持卡人最后还款日期;报销日,持卡人公务消费5个工作日后及时到财务部门报销的日期,以确保公务卡能够及时还款。
<span style="color: #、什么是公务卡的免息期?
答:公务卡的免息还款期是指实际刷卡消费交易日至到期还款日之间的时间。因为刷卡消费的时间有先有后,所以享有的免息还款期长短不同。
如果您在到期还款日前全额还款,则不用支付利息,享受免息还款期优惠。如果您未在到期还款日前全额还款,则以未还部分消费金额为本金,自该笔交易记账日起至该笔账款还清日为计算天数计收滞纳金。
以工行为例,某信用卡账单日为每月25日,还款日为每月15日。如果您在账单日之前,如3月24日刷卡交易1000元,银行将这笔消费于3月25日记至您的公务卡账户上,这1000元将在3月25日的账单上列出,您最迟可以在4月15日前还款,这笔消费的免息期就是22天(记账日3月25日至还款日4月15日);如果在账单日后,如3月26日刷卡交易1000元,银行将在4月25日的账单上列出,最迟可以在5月15日前还款,免息期就是50天(记账日3月27日至还款日5月15日)。
、如何查询公务卡报销还款是否已完成?
答:完成报销后,您可以通过电话银行、网上银行、银行对账单、手机短信息、ATM机查询、营业网点查询等多种方式查询报销是否已完成。
、因公务卡还款不及时而产生的循环利息和滞纳金,应由谁负担?
答:持卡人使用公务卡结算的各项公务支出,必须在规定的透支免息期内(交易日至发卡行规定的到期还款日之间的期限),持合规的报销凭证和本人签名的消费交易凭条,按照现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办理报销手续,因个人报销不及时造成的罚息由持卡人承担。
、怎样避免公务卡还款不及时的问题?
答:如果公务卡还款不及时,银行将向持卡人收取循环利息和滞纳金,并会影响持卡人信用。
<span style="color: #、如果遗失了公务卡怎么办?
答:如果您遗失了公务卡,请尽快拨打发卡银行服务电话进行挂失处理。有的银行还要求在电话挂失后进行正式挂失,正式挂失需要您本人或委托他人到发卡银行(或指定网点)办理,具体的事宜您可咨询发卡银行。持卡人收到补办好的公务卡后,通知本单位财务部门,以便工作人员在公务卡管理系统中进行维护与变更。因公务卡遗失造成的经济损失,按照持卡人与公务卡代理银行的领用合约或服务协议中的相关规定处理。
、如果使用公务卡进行个人消费,能够保证消费信息的私密性吗?
答:可以。我省规定个人公务卡主要用于公务消费,也可以用于个人消费。对于个人消费信息,只要不对外提供消费交易凭条,学校财务部门是无法取得相应消费信息的。同时,银行、银联等有关部门将按照现行规定为持卡人消费信息保密。
、学校职工持公务卡消费后的报销程序是什么?
答:公务卡报销和普通报销程序不同,其报销程序如下:
(1)持卡人在使用公务卡消费后,须取得公务卡消费交易凭条(POS机小票)和发票等财务报销凭证,若采购商品或服务(如书、办公用品、耗材等)1000元以上的还需取得消费清单。
(2)持卡人应单独填写报账单据和《河南大学公务卡报销还款登记单》,并粘贴公务卡消费交易凭条(POS机小票)和发票等报销凭据,若是差旅费报销,只有一张汇总单的,需要注明哪笔是公务卡,及公务支出金额。发票与刷卡凭证要配对粘贴(发票在前,pos小票在后),多张刷卡凭证对应一张发票的,以及多张发票对应一张刷卡凭证的,也应按顺序粘贴好,并在发票或刷卡凭证右上角注明。如有限报,需持卡人签字确定。财务人员只对限报金额进行还款,限报外金额属于个人消费部分,由持卡人个人进行还款。按学校规定的审批及报销程序办理。
(3)财务人员按财务制度规定对持卡人的报销凭证进行审核后,对符合公务卡结算范围和财务制度规定的支出予以报销,运用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对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的通过零余额账户支付,对未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的通过学校相关账户的网银转账支付;对不符合报销条件的,不予报销,由持卡人自行偿还。
(4)学校财务部门在收到《财政资金支付凭证》回单后,将购物发票、公务卡消费交易凭条及支付凭证回单等原始凭证按照现行会计核算办法登记入账。
、公务卡刷卡后应什么时候到财务部门报销?
答:持卡人刷卡后,刷卡信息需要3-5个工作日才能上传到河南省财政厅公务卡支持信息系统,因此,持卡人刷卡交易成功5个工作日后,请及时到财务部门报销,避免信用缺失。因个人报销不及时造成的罚息、滞纳金等相关费用,由持卡人承担。
<span style="color: #、为什么公务卡报销时需要单独粘贴报销单据?
答:公务卡报销不同于普通报销,需要通过河南省公务卡支付系统进行结算,因此,公务卡报销时需要单独粘贴河南大学报销单据标签或河南大学出差旅费报销表,并填写河南大学公务卡报销还款登记单。
<span style="color: #、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后,哪些项目还可以使用现金支付?
答:预算单位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后,一般情况下的商品服务支出不再使用现金结算。属于下列情况的,可仍实行现金结算,暂不使用公务卡结算:
(1)支付给单位临时聘用人员(不含长期聘用人员)的费用;
(2)按规定支付给个人的慰问金、抚恤救济金等支出;
(3)签证费、快递费、过桥过路费、火车票、汽车费、出租车费、异地出差燃油费等目前只能使用现金结算的支出;
(4)在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场所发生的零星支出;
(5)其他特殊情况确需使用现金结算的。
<span style="color: #. 寒暑假期间还可不可以使用公务卡?
答:可以。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寒暑假期间公务卡报销及还款业务同时暂停,但公务卡可以正常使用。为了保证持卡人的银行信用及正常使用,寒暑假期间公务卡消费的,需要持卡人先垫付还款,并保留发票及POS小票,待开学后报销,财务人员将统一进行还款,并把报销款打入持卡人的公务卡中,称之为&溢缴款&(溢缴款无利息),持卡人可以不取出直接持卡消费,也可以把溢缴款取出,本地ATM机取款,不收手续费。
<span style="color: #.寒暑假期间自己垫付还款金额过大怎么办?
答:持卡人假期刷卡消费后,若金额过大无法自己垫付时,可根据河南大学现行借款办法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款,将借款金额存入公务卡先行还款,以避免因假期不办理报销而造成的还款不及时出现罚息及滞纳金的问题;待开学正式报销后,由借款人凭发票及POS小票等到财务部门报销还款,此时持卡人公务卡会出现溢缴款,持卡人从银行取出溢缴款,可直接存入我校银行账户,凭银行存款回单到财务部门办理还借款手续。
<span style="color: #、原使用转账方式结算报销的能用公务卡报销吗?
答:原使用转账方式结算的,可继续使用转账方式。我校原使用现金结算(即财政部规定转账起点以下的结算)且强制目录规定的公务支出项目,应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不再使用现金结算。
<span style="color: #、完成报销还款手续后,发生退款业务怎么办?
答:报销后发生向供应商退货的,在货款退回公务卡后,持卡人应及时通过学校财务部门将资金退回零余额账户。持卡人退款的财务审核手续按学校内部财务制度规定执行。
40、公务卡消费的哪些情形,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所产生费用由持卡人个人承担,学校财务不予报销。
(1)使用公务卡用于个人消费的部分;
(2)报销发票与公务卡消费交易凭条(POS机小票)不符的;
(3)持卡人透支提取现金所产生的手续费、利息等;
(4)因持卡人个人原因,未能在公务卡免息期内报销还款,所造成的透支利息和滞纳金等;
(5)因持卡人个人保管不慎或遗失等原因,导致公务卡被盗刷所形成的支出或损失;
(6)其他不符合财务管理规定和要求或超出标准的消费。
、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保管公务卡很重要。如果您的公务卡丢失或被盗,将存在被他人冒用取款、消费或被恶意透支盗取钱财的风险。在使用公务卡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领取公务卡时应在卡背面的签名条上签名。
银行卡遗失或被盗,请立即通过发卡行的客服电话联系发卡行。
确认交易凭条上的金额及币别是否有误。
&&& 在交易凭条上签名时,签名应与卡片背面的签名一致。
任何的情况下,都不要在没有消费金额的交易凭条上签名。
认真核对公务卡对账单,发现账户被冒用,请立即联系发卡行。
、如何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答:您应妥善运用及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避免因个人信息泄露而让诈骗分子有机可乘。
不要轻易向陌生人泄露个人信息,也不要随意在网络留下个人信息。
警惕向您询问个人信息的电话及电子邮件,银行或公安机关是不会向您询问银行卡账户信息及密码的。
不要将您的身份证件、银行卡转借他人使用。
保管好记录着银行卡信息的对账单、消费凭证、取款凭条等单据,或及时处理、销毁。
定期查看对账单,发现不明支出,请立即联系发卡银行。
您的邮寄地址同样是重要的个人信息。因搬家、工作变更等因素需更改账单寄送地址时,或发现未能及时收到银行对账单时,请立即通过发卡行的客服电话通知发卡行。
、如何保障个人信用安全?
答:持卡人须按期核对公务卡消费和还款信息,及时归还信用卡透支款项,养成理性的消费和还款习惯。避免因延迟付款或付款不足而被列入银行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给个人信用带来负面影响。
不可以恶意透支为目的,更不能主动参与公务卡套现,以免对个人资信状况造成负面影响。
&&&&&&& 未尽事宜,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 附件: 河南省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公务卡结算项目
指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指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指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指单位支付的手续费支出。
指单位支付的水费支出。
指单位支付的电费支出。
指单位开支的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支出。
物业管理费
指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指单位工作人员因出差支付的住宿费、购买机票支出等。
维修(护)费
指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
指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指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房租费、伙食补助费以及文件资料的印刷费、会议场地租用费等。
指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
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材料费
指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
指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
指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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