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用游戏币赌博的网游角色扮演网游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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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点卡到金币 网游开箱子依旧叫不停(图)
11:08:04 发表|来源:|作者:||
  在游戏行业产业化的过程当中,充分挖掘消费者的消费潜力,争取利益的最大化是目前网游运营方的主流前进方面。随着网络游戏产值的不断扩大,被吸引而来的投资者络绎不绝。然而随着行业规模的扩大以及竞争的加剧,在这个管理尚不完善的领域内开始出现一些不正当或是低俗的竞争手段,变相赌博就是其中之一。
  禁止玩&开箱子&!
  (图) 《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中部分内容
  网络游戏行业在中国发展的十多年里,大多数时间是靠一些自发的规范来维持行业内部的秩序。随着行业规模的扩大和投资者数量的增加,自发的规范已经难以满足维持秩序的需要,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使一部分人有了可趁之机。根据羊群效应,一旦有人起带头作用,后面就会出现一些跟进者,而这些跟进者又会成为更多人模仿的对象。
  鉴于这种情况,作为网络游戏主管部门的文化部发布了《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并于2010年8月起开始施行。其中第18条第3项中规定,网络游戏经营单位&不得以随机抽取等偶然方式,诱导网络游戏用户采取投入法定货币或者网络游戏虚拟货币方式获取网络游戏产品和服务&,对变相赌博进行了纠正。
  一把钥匙200元
  (图) 一种随机的分配模式
  虽然相关部门对于网络游戏中的变相赌博行为持反对态度,并且在政策上禁止这种行为,但是在实际操作方面却难以取得良好的效果。
  关于禁止网络游戏中的变相赌博已经不是第一次提出了,在去年《关于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管理工作》通知中就曾经提出过关于打击变相赌博的问题。但是在之后的一年中,网络游戏中&开箱子&的行为始终没有被彻底根除,一些运营商依旧采取与&开箱子&没有本质区别的方法。
  上图为目前国内某当红中的一项活动,内容是通过在商城中购买探索装备来挖取宝藏,奖品在途中所示的物品中随机获得。&探险1次&、&探险10次&、&探险50次&和&探险100次&分别对应4中不同类型的探索装备,而其中价格最高者折合人民币200元。
  网络游戏中的变相赌博不仅屡禁不止,而且在形式上更变得多种多样,上面这种只是其中较为露骨的一种表现形式。
  问题出在哪里
  (图) 点数兑换元宝的奥秘
  问题出现在一个简单的兑换手续上。
  在《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第2条中提到,&网络游戏虚拟货币是指由网络游戏经营单位发行,网络游戏用户使用法定货币按一定比例直接或者间接购买,存在于游戏程序之外,以电磁记录方式存储于服务器内,并以特定数字单位表现的虚拟兑换&。
  其中&存在于游戏程序之外&的说法,意味着虚拟货币与游戏币之间存在着本质区别。纵观当前普遍存在着的&开箱子&问题可以发现,所有的类似行为都借助了将虚拟货币转换为游戏币的手段来回避这一规定。也就是说,即使在8月份实施这一办法,办法中的规定对于现在普遍存在的变相赌博问题也难以有效的进行约束。
  &开箱子&算消费还是算赌博
  (图) &开箱子&算消费还是算赌博
  那么,&开箱子&这一行为应该定义成什么,是一种消费服务还是赌博?从现在的情况来看,只要不是&采取投入法定货币或者网络游戏虚拟货币方式&,就仅仅算是游戏中的一种付费式服务,就不会与规定发生明显的抵触。
  但是使用游戏币的赌博行为就可以算是健康的游戏内容吗?与某些国家相比,中国在政策上对赌博行为一直持打击态度。在这一大环境下,赌博对于网络游戏用户属于一种&新鲜事物&,因此也更容易产生不良的影响。
  另一方面,在民间私下的交易中,网络游戏的游戏币被交易为法定货币的情况比比皆是,而且通过一些掩饰的手段,在各大交易平台中也存在着买卖游戏币的行为。用游戏币进行的赌博行为仅仅比用法定货币的赌博行为多经过一次交易而已,并没有明显的本质区别。
  该禁止的是什么
  (图) 该禁止的是什么
  但是游戏毕竟只是游戏,一个提供给用户娱乐服务的地方。如果因此而把一切随机性因素都从网络游戏中剔除出去,那也颇有因噎废食之嫌。所以盲目的禁止、取缔并不能起到积极的作用。
  一种方法是禁止网络游戏中明显的赌博行为。比如直接卖箱子、卖钥匙,然后就可以开宝箱的行为。这类活动对于游戏的内容没有任何充实作用,其作用只是驱使用户的消费,甚至于其公正性尚不及真正的赌博,有违&健康、绿色&的发展方向。
  另一种是打击游戏币的交易活动,使即使是明显的赌博行为也局限在游戏一隅,不能对游戏外部产生任何影响。但是这一方法在实现过程中的难点在于部分交易行为存在于用户的私下交易中,从而几乎不可能实现有效的监管。
  结束语:
  虽然网络游戏的监管部门一直反对以随机的方式来获得网络游戏中的产品和服务。但即使是即将实施的《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也难以真正根除游戏中的变相赌博,宝箱、钥匙、游戏币等等这些东西所串联出来的回路仍然在为一些运营商带来大量的金钱。
  如何才能拥有&健康、绿色&的网游环境?这需要从游戏的研发、运营,一直到游戏相关交易等各方面的严格监管,尤其是在游戏的内容方面,无论其监管难度还是效果都是最佳的,只有健康的游戏内容,才可能有绿色的网游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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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幻西游,听说可以赌尾,两人组队看打出怪的伤害尾数是单是双,我也只是了解一点,望采纳
E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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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今日机箱导读
&&&&&& &&&小心玩网游 大学生游戏中赌博输学费
小心玩网游 大学生游戏中赌博输学费
日 04:10&&【转载】 作者:cnbeta 编辑:李洋
  泡泡网频道8月29日&各大高校都开学在即,又是一年学费缴纳时,而我市大四学生陈涛(化名,下同)这几天却一直在为学费而焦急,不是因为家庭贫困,而是他头几天在网上玩丢骰子将1万余元学费及生活费全部输光,其中,还包括他暑假在渝打工所赚的近2000元。律师称其行为已构成网络赌博,尽管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但会受到应有的警告。
就为了点虚拟的图形和数据?
网贴:网游输掉万元学费
   27日晚10时许,网友“pq1573”发帖称,自己是一名学生,24号下午至25号凌晨,他登陆盛大旗下的《永恒之塔》(6区魔族)游戏,但游戏需要游戏币,便向在游戏中摆摊的“澳门连锁娱乐”购买游戏币。没想到,该摊主向其介绍说玩丢骰子游戏可以赢取游戏币。可以不花钱赢取游戏币,他动心了。
   “刚开始还不怎么懂,后来慢慢明白了,但心里还是有点怕。”该网友在网帖上说,当时看到还有很多人在玩,就没有什么警惕,没想到一开始就输了。本想收手,但在摊主的蛊惑下,就想赢回自己所输掉的。越陷越深,一万元的学费在几个小时内便所剩无几。
   最后,他终于翻身,但赢得的全是由摊主保管的游戏币,摊主以去给他汇钱为由下线,至今未现身。也就是说,他最后赢了一批价值1万元的游戏币,不过全部还在摊主荷包里,他并没有拿到。并且,他还多次因购买游戏币做筹码向摊主支付了一万余元。
   “我想用我自己的经历和教训告诉其他人,适当游戏,千万不能沉迷。”该网友说,希望大家以他的遭遇引以为戒。同时,他公布了摊主账号和转账账单,并通过向其他网友了解,认为这是一个来自安徽芜湖的团伙,现已报警。
约2000元是打暑假工所赚
   今日凌晨,记者和发帖网友联系上。该网友称名叫陈涛,是我市某高校大四学生,南方人,从初中就开始接触网络游戏,《永恒之塔》游戏也玩了将近两年。今年暑假,为了接触社会和锻炼能力,他没有回市外的家,而是选择到学校周边的一超市做销售兼职,每天大概50元左右的工资。
   “输掉的钱中有将近2000元是打暑假工挣得。”陈涛说,这几天一直没休息,守在游戏页面上,希望“澳门连锁娱乐”能够上线,将那价值一万块钱左右的游戏币还给他,却怎么也见不到该摊主的身影,不过,即使该玩家上线,如果他不主动将游戏币转给他,他也没有办法拿到。想起父母的辛苦钱和自己整个暑假的劳动所得,就这样付诸东流,他后悔莫及。
   陈涛从其他网友处得知,该摊主叫洪雅,游戏角色名称“澳门连锁娱乐”,转账时系统显示账户地址是在安徽芜湖。
最高一把要输600元
   陈涛说,永恒之塔游戏地图上有个丢骰子的界面,只要点击即可进入,用真金白银买来的游戏币作为筹码,游戏币的比例是100元人民币等于1.65亿游戏币,而丢骰子每把所下的游戏币的范畴是300万到10亿之间,也就是说,最大一把可以下超过600元的游戏币。
   同时,按照游戏规则,买单双赔率在2到4倍之间,而豹子的赔率为9倍。该游戏每次可容纳多人参与,如果庄家输了,而玩家恰好又是买的10亿游戏币的豹子,9倍的赔率,90亿游戏币,5000多元。再加上又是多人参与,那么,一把的赔付金额就可想而知了。
   根据陈涛提供的转账账单,记者看到,除了最初用400元购买起始游戏币外,以后的每次转账都是800元以上,最高的达到6400元。算上转账收取的费用次数,总的交易次数有40多次。
律师:丢骰子游戏实质为赌博
   就学子网上输掉万元学费一事,记者咨询了联纵律师事务所的杨治律师。杨律师说,每把赌资上百元,已构成赌博。根据法律规定,丢骰子是在《永恒之塔》游戏上进行的,该游戏提供商已触犯刑法,构成赌博罪。而参与赌博的陈涛,不管是被蛊惑还是其他原因,尽管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也应该受到公安机关的警告或拘留。至于赌资,应予追缴。目前,此案件公安机关正在调查之中。
   西南大学传媒学院教师王命洪认为,陈涛在蛊惑下盲目参与丢骰子游戏,是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其根源上是缺乏责任意识,导致盲目行动或冲动行事,让一些诈骗分子有可乘之机。同时,这也是对社会缺乏正确的感知和认识的表现,过分依赖网络,和现实社会接触减弱,迷信网络。(文/华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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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敏感的社会问题--网络游戏赌博在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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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感的社会问题--网络游戏赌博在横行
 来源:《天下网吧》杂志  作者:徐荣辉   网友评论 0 条
网游赌博一直是近几年来比较敏感的社会问题,打击了好多年,不但没有绝迹,反而有愈演愈烈之势,跟计算机病毒一样,疯狂地复制、不停地变种甚至是泛滥地传播,这个事实是――
网游赌博――顾名思义就是借网络游戏平台进行赌博或变相赌博的一种行为。近日,公安部、文化部、信息产业部、新闻出版总署联合发出通知,从2月下旬开始,用3个月的时间开展规范网络游戏经营秩序、查禁利用网络游戏赌博的专项工作。
在各方打击网络赌博案件时,只有切断其滋生的源头才能收到治标治本的效果
一、“网游赌博”的现状及种类
(一)棋牌类“网游赌博”形式
说到“网游赌博”,一般会上网、上过网的人都不陌生。大名鼎鼎的腾讯公司旗下QQ游戏大厅,曾经出过几款牌类游戏,“梭哈”、“诈金花”、“21点”,让多少人玩得如痴如醉,而最让玩家心动的是屏幕上的收入值,在游戏中,人民币与Q币的汇率为1:1,Q币与游戏币的汇率是1:10000,这就直接导致了每10000游戏币等值与1元人民币,每局游戏输赢少至几千游戏币,多则几十万游戏币。Q币在现实生活中是一种几乎跟人民币同等功能的支付手段,比如瑞星杀毒和金山毒霸杀毒软件,网上购买的支付可以用网上银行进行付款,也可以用等面值的腾讯Q币支付。背了上“赌博组织罪”腾讯公司,曾一度关闭这几款游戏,但一段时间后又“重出江湖”开了又关,关了又开,玩家们被搞得一头雾水。
几年前让很多玩友接近疯狂游戏在“边锋”游戏里面的“梭哈”,最近有款新游戏名称叫“港式五张”,除了名字不同之外,与之前的“梭哈”属于换汤不换药,改名前也碰到了跟QQ游戏一样的遭遇,但叫“梭哈”太显眼,所以就叫“港式五张”,但最后还是遭遇了过街老鼠般的结果。笔者的一位朋友在市级电力部门工作,作为垄断行业的员工,他那份薪水收入让很多人羡慕,但仍旧是“月光族”,究其原因,他是栽在了“赌”字上。一晚上麻将进出半个月工资并未让他“两袖清风”,反而每每是“略有盈余”,但一晚上半个月工资的边锋梭哈,却把他输得栽了进去,“越赌越输,越输越赌”,月月光就是这样玩光的。其实当时笔者自己也在玩这款游戏,但一般进出也就百来块的人民币,纯粹作为娱乐,后来账号里一次几千万的“银子”被盗,才让我对这款游戏失去了信心,从此“戒赌”。于此相反,另外一个朋友却是靠着这款游戏“发财”,由于游戏输多赢少,到最后总是不输光不罢休,游戏里的级别一夜间从“赌王”变成“董事长”最后变成“临时工”,那滋味确是如此难受,只能掏人民币不停地从这位朋友手里买“银子”,据说我们当时经常光顾的那家网吧生意不是很好,但一年后仅游戏币的交易就让其赚了十来万……
(二)博彩类“网游赌博”形式
除了这种赤裸裸的棋牌类赌博游戏,市面上变相赌博类的游戏也层出不穷。网易公司曾经的一款“夺宝奇兵”让网易公司卷入了行政诉讼案。有位网民参加了网易“夺宝奇兵”竞拍游戏,花费4万元竞拍却无一中标,遂向广州市工商局投诉,请求依法对网易公司进行查处,勒令其退还全部费用并作相应处罚。他的理由是,“夺宝奇兵”属博彩活动,且网易公司在经营该游戏时有重大欺诈嫌疑。按我国法律,任何单位未经批准不得从事博彩性质的经营活动。在屡次投诉未得到回复后,一怒之下这位网民又以广州工商局“行政不作为”为由,将其诉至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三)综合类“网游赌博”形式
还有一些变相赌博类的游戏,跟上面几种方式不同,打网络游戏的幌子,不容易被人发觉。有的正常游戏地图中加上了一个特殊的区域,在该区域玩家可以通过交纳额外的钱去碰一些几率事件,从而获得远超过正常游戏的经验和物品,而这些经验和物品又大多可以通过网络进行现金交易,变现为金钱。这个活动的过程是,玩家使用额外的人民币购买点卡,然后在游戏中充值,系统会随机刷出一个怪物,玩家将其打死以后,有可能获得一项超过他充值的点卡价值的虚拟装备,或者一无所有。而这是一个暴利惊人的灰色地带,据该公司内部员工透露,当这个涉嫌赌博的特殊地图开放时,几率完全由(徐荣辉)公司暗箱控制,刚开张三天就进账2000万元左右。这类游戏,获利最大的是网络公司。
(四)赌场类“网游赌博”形式
还有一些网络赌博大鳄玩家,他们是有组织的,有专门的上下线,甚至是跨国的聚赌,这种“网游赌博”形式不亚于在真实的赌场博弈,甚至由于其独特的隐蔽性,加上了高科技的成份,范围也变得更大了,“赌博不分国界”――几百万几千万的赌资在电脑里的账户上进进出出,如果让你看到的话,足以让你心惊胆寒,鼠标一点,一夜间可以让你变为亿万富翁,也可能让你突然间一无所有……
二、网游赌博的危害性
网络游戏进行的赌博与传统形式的赌博一样,同样具有社会危害性,并可能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对玩家也是极不负责的,也诱使了部分玩家陷入其害。
(一)社会道德秩序,引发各种纠纷甚至诱发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一些玩家受可能获得的暴利驱动,通过获得更大价值的“虚拟财产”来获得在“虚拟世界”的地位,甚至转让“虚拟财产”而牟利,不惜加大购买点卡的赌注,以致身无分文,这就很容易诱发盗窃、诈骗、贪污等违法犯罪。
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别以为只有真正赌博的人才会倾家荡产,通过网络游戏赌博同样能促使一些人家破人亡。
(二)干扰网络游戏秩序
要让网络游戏健康发展,就必须保证公平的规则,让人以自身努力获得应有的东西而不是投机取巧。服务商以赌博形式出卖虚拟设备,玩家竞争的就不是智慧而是财力,将来崩溃的就是网络游戏本身。三是服务商创设虚拟设备几乎是零成本,而玩家付出的却是实实在在的现金财产,这不仅对于双方极不公平,而且很可能使服务商在这种无成本的博弈中,疯狂地诱使玩家投入,使得后者倾家荡产。
(三)资金外流危害极大
网络的存在,拉近了赌客的空间距离,终有一天“赌博不分国界”,甚至促使了赌资流出境外。早在2005年,在山东、广东两省警方的大力配合下,浙江台州警方破获了“1?26”特大网络赌博案件,该案涉及浙江、山东等5个省市400多人的网络聚赌案,涉及10多亿赌资,仅台州籍涉案人员就100多人。他们利用台湾新宝盈公司在互联网上的网络赌球平台,发展会员制赌徒,并有着金字塔形的组织,进行上下线联系,赌博公司可以暗箱控制赌局,同时又能“抽成”,对于他们来说是只赚不陪的,范围之大,导致大量的赌资流向境外。
全国政协委员朱恩涛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记者采访称,网络赌博中,尽管赌资在国内也有流动,但主要流向国外,赌徒99%都是要输的,赢的是极个别,而赢钱的主要是国外的庄家,国内(徐荣辉)大多是代理、下线,只得到一些小利,赌博案件涉案金额几百万、上千万、上亿,甚至有几十亿的,资金的外流量相当大,如果不及时取缔,时间长了,对国家财政和国民经济是个危害。
不管是通过网络赌牌、赌球、博彩等等,无一例外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百害而无益。
三、“网游赌博”的打击方式及存在的问题
(一)禁止赌博色彩明显、纯娱乐性低的网络游戏运营
上文提到过的腾讯QQ游戏“梭哈”、“诈金花”及边锋“梭哈”等,这几年运营过程中的开开关关,便是很突出的例子,虚拟积分如果没有货币等值的象征,这些游戏的娱乐功能也就所剩无几了。笔者问及过几位身边的玩家朋友,如果边锋的银子、腾讯的Q币都不“值钱”了,还会不会继续玩这个游戏?得到的答案几乎一致,他们都表示还不如去玩“逗地主”、“拖拉机”,开“跑跑卡丁车”跳“劲舞团”也更有意义,真要是那样,开与不开相差无几,单纯的娱乐性剥离了金钱的成分,也就失去了娱乐的意义。假如问我,我的回答也是一致的,索性关闭,没有存在的必要。
(二)以“虚拟货币”等方式变相收取与游戏输赢相关的佣金
这点也很好理解,跟普通的赌场一样,组织方不管输赢都会收取适当比例的佣金,只要是有赌博色彩的游戏,一般也是大同小异,不然何来的“生财之道”?也没有那么多的游戏公司“顶风作浪”了。大部分的网游赌博都一样,不是让玩家把钱输给系统,而是让玩家在玩的过程中,把“手续费”交给了游戏公司。
(三)开设使用游戏积分押输赢、竞猜等游戏的,要设置用户每局、每日游戏积分输赢数量
这一点笔者觉得不怎么好理解,或许也不不容易开展到位,甚至觉得根本就没办法开展。设置用户每局、每日游戏积分输赢数量,那么多少才能积分数量才是“合法”,多少积分数量才是“违规”呢?再者,既然将游戏的积分跟货币的价值剥离了,积分的多少只是一个不值钱的账面“资产”,QQ游戏每局封顶1万Q币,边锋银子也是每局封顶一万银子吗?
当然,表现上看限制总比不限制要好。先前QQ“梭哈”游戏笔者玩过一段时间,但我不怎么喜欢,我特爱玩边锋的“梭哈”,就是因为边锋的“梭哈”不封顶。先来简单说一下“梭哈”游戏的原理,我想很多人都在香港的赌片里看到过,共发5张牌,每发一张,牌面大的先“说话”,牌面小的一家可以选择“跟”或者“不跟”,到最后一张的时候,牌面各家都有一张底牌是给自己看的,依旧是牌面大的先说话,如果当这家喊“梭哈”的时候,就是表明把自己所有的筹码全部跟进,下家要跟的话就要根据上家的筹码全额跟进。正因为先前QQ“梭哈”限制额度比较死,即使Q币流通性大,但笔者也不喜欢玩,因为根本就不够“刺激”。这是表面,如果积分不能等值与货币,那积分的多少根本没有任何意义,一万跟一百万的积分差距究竟有多少含义在?假设积分对应游戏等级,那总归还有一些实在意义,但跟“设置用户每局、每日游戏积分输赢数量”的要求对比,究竟是互相矛盾还是根本就相互不存在联系,笔者不得而之。读者朋友不妨大胆的进行设想和讨论。
(四)不得提供游戏积分交易、兑换或以“虚拟货币”等方式变相兑换现金、财物的服务
在腾讯游戏中,1Q币兑换10000游戏币,反过来15000游戏币才可以兑换1Q币,中间差距如此大,但还是有人乐此不疲,Q币可以买Q秀里的虚拟衣服,可以换QQ幻想的游戏点卡,甚至可以从淘宝直接购买实物。如果把这一兑换功能取消,后果将“不堪设想”。
但话说回来了,很多的网络游戏通过游戏点卡购买游戏积分,在游戏特定的区域“博彩”或者是碰运气“爆”装备或者是赚分值等,分值又可以在游戏里买装备,装备同样可以在现实生活中交易换人民币……这一系列循环,将如何去鉴定和平衡?难道取消点卡交易或者是道具交易吗?又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五)不得提供用户间赠予、转让等游戏积分转账服务
表现上看很有理,不是游戏玩家还真看不出什么破锭。边锋游戏似乎有段时间不能进行玩家之间的转帐,我们买卖“银子”的方式是进入“围棋”游戏,转让方故意输给受让方,将特定金额的“银子”作为指导费付给对方,从而达到了“用户间赠予、转让等游戏积分转账服务”。QQ游戏币转账,我们采取的方式就是双方单独做在同一张“赌桌”子上,用最大的下注,到最后一把的时候受让方“梭哈”,转让方放弃“跟”牌,自然而然也达到了转帐的目的。“不得提供用户间赠予、转让等游戏积分转账服务”,这一要求“形同虚设”。
“网游赌博”跟普通聚众赌博是同一根源的,注定了他们之间的相似性,“黄、赌、毒”天天在打,也没有从我们的生活中驱逐出去,反而气势凶猛地袭来,“网游赌博”的打击也一样,而且“网游赌博”更有其独特的欺骗性,引诱力更大、传播范围更广、速度更快之特征,于之作斗争更是一种勇气、思维的斗争,更要有持续性、和长久性,笔者希望今后在个相关部门的协作和努力下、在群众的广泛监督下,让网游赌博离我们远些、再远些……(徐荣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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