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沉默在cf一个13局的房间里,一动都不动,知道结束,那样的话有经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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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雅,你那里还能……”罗永超有些担心美人儿的身体,因为刚才实在太疯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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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松看着这从天而降的蒙面人,欲火早吓没了。他还真弄不明白眼前这蒙面人是怎么进来的,他所住的这片别墅区,可是有着世界上最先进的一流监控设备,有着一流的退伍军人组成的精英保安队伍24小时值勤,可他为什么却能够悄声无息的溜了进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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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看清楚了,那就是自己和陈凤雅曾经戏弄过的家伙,可怎么会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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赢了钱,当然那性趣也来了,现在,他唯一想做的就是找个地方好好疼爱身边的俩小美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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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女子由于帽檐压得很低,根本就不能看清楚她们的模样,只知道她们的身材挺不错的。前凸后翘,苗条而不瘦削。俩女子没去服务总台,直接去了电梯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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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永超,好舒服!我喜欢……”美人儿嘴里发出了阵阵欢畅淋漓的呻吟声。这无疑更加刺激男人了,嘴巴和手是更加卖力了。陈美女双手抱着男人,使劲按向了自己胸脯,仿佛想让男人将自己整个胸脯都完全覆盖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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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是一个这样的人
各位,首先向大家问好,感谢各位百忙之中抽出时间解决我的困惑,无论你的回答如何,请先接受我最诚挚的感谢与祝福。其次,我必须事先声明:我绝不是吃不了没事干上网来哗众取宠,而是真的十分需要帮助,如果您误以为我是来“装”的,那么,恭请您绕道而行。我今天是想问一问:外貌,对于一个男人,有多重要?我小时候长得不太好看,为了拟补我外貌的缺陷,这些年不断自我提高,20个春秋过去了,不说十项全能,总算有几项拿得出手的技艺。在敝校也算小有名气,也许是上帝关上了一个人的门,总要为他打开一扇窗,于是乎,我身高一米八,身材还是比较匀称的,父母在当地政界也算小有地位。也许是这些年日日夜夜求神拜佛起了点作用,总算长得可以见人了,只是依然算不上出众。对于一个男人来说,最重要的是才华。可是毫无疑问,只有才貌双全的人,才称得上这个世界的主角,毕竟今时今日,“帅哥经济”已不是一个新鲜名词。才貌双全才是王道,这对男女都一样,缺了其中一种都只能做配角,杯具的是:只有貌没有才的人可以自我修炼,可是只有才没有貌,除了整容却别无他法。等我上到了高中,我遇上了一个真正称得上才貌双全的男人---我们的校草,他长得不算倾国倾城,但至少一表人才,锋利的五官,白皙的皮肤。高挺的鼻梁,以及那不可一世的“王子般的微笑”立刻迷倒了学校里无数少女,甚至是男生,再加上几项技艺可以上得台面,迅速的窜红,升级为校园偶像....我本以为,只要我有才,我便可以与他平起平坐,毕竟他除了长着一张“小白脸”,其它不比我强,甚至在某些方面,远不及我,可他的人缘总是比我好,即使有时候我们做了同样的事,评价也不同就说我和他面对面站在走廊对望,就有人觉得他的气质很忧郁,而我是东施效颦.....只是我以后的人生之路还很长,我会遇到无数像他这样的人,即使远远比他优秀,也未必不如他的“貌”和仅有一点的“才”,毕竟古今中外因为外貌不够出众而怀才不遇的人太多,就以“卧龙与凤雏”为例,刘备三顾茅庐,终感动诸葛亮,成就了“隆中对三分天下”的千古佳话,而庞统却只留下“壮志未酬身先死”的遗憾,就连《史记》里也有孔老二“以貌取人,失之宰羽”的故事,还有更多的,早已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中,尸骨无存。整容嘛,我也是想过的,只是这么做风险太大,且不论失败的后果,便是成功,还要考虑社会的接受程度。可如果没有一张帅脸,便是再优秀也会受“体貌效应”影响。才貌是相辅相成关系,有点才会因为有好外貌而让人感觉很有才,有点帅会因为有才华而让人感觉非常帅,只是如果一点也不帅,那便是再有才,也只是才子...永远无法才貌双全,也无法成为这个世界的主角再次非常感谢您读完我的故事,其实我今年是高三生,本来以我的成绩可以考个不错的大学,只是我不知道还要不要高考,便是考上了又怎样?我上了大学,进了社会不也还是会重复我高中的命运吗?在此,我向各位请教几个问题一,是不是真的是“三分长相,七分打扮”,是不是只要长得五官端正就可以“改造”为帅哥,哪怕只是小帅哥。二,弗洛伊德的“心理,生理趋同效应”是不是真有此事,有没有相关的资料文献证明这一心理学理论的合理性。或者,其它用潜意识改变外貌的办法。三,到底气质能否改变外貌,常言道:腹有诗书气自华。那么方文山作为周杰伦御用词人,可谓才华横溢,满腹经纶了,必然也很有气质。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嫌他难看。四,我们看人是只看脸,还是包括整体一起看?五,是不是只有才没有貌的人在才貌双全的人面前永远都只是配角。六。你们会不会歧视整过容的人有一点需要非常注意:不要提起女人!我宁可另一半很丑自己很帅,甚至孑然一身也要变好看点。
提问者采纳
关于高考:我对大学评价就是不进入大学你会后悔,进入大学你同样还会后悔,还是进去吧~~要想不后悔就要提前规划好大学生活自己今后打算要不然就会白白浪费时间很金钱,这是我个人总结的我的大学第一条:有一定道理,如果一个人长的一般打扮很邋遢他还是很丑,世界上没有丑女人只有懒女人这句话同样适合男人,你长的可以,只要稍稍注重衣着,不是让你很潮或是穿戴名牌,而是要大方得体,注重气质~平时注意下时尚类的~~初次见面给别人留下好印象,例子:韩国帅哥大都是打扮出来的,不信你去看看第二条:相由心生就是最好证明,如果你内心快乐自然凶相少了,笑起来自然会吸引别人~~会传染的~~第三条:气质不能改变你的外貌但是会改变你的行为举止,会改变别人对你的外貌感觉,如果你饱读诗书,自然身上会散发:书香气吸引别人对你的好感,这就是为什么方文山还是那么丑,因为他改变不了自己样貌,但是还是会有人喜欢他正是因为他的书香气第四条:看人通常先看整体后然后是脸,这就是身材过胖或过瘦的人人首先被T出漂亮的界限外第五条:不能说全部吧 是金子总会,方文山到底还是出名了第六条:这个视人而定,视整容程度看吧,我个人认为整容的人都是对原本的自己不自信或是厌恶,也不缺乏追求美整容就像改变成另一个人,如果是我,我对着镜子估计会发疯~~因为不认识,还有总感觉也是对父母的,感觉嫌弃关于你的有一点:让我想到帅哥往往和丑女在一起,那是帅哥觉得自己完美不缺什么了应该帮别人填补什么之类的,还有爱美之心人人有之嫁帅哥娶美女都是高风险的事情,情敌太多诱惑太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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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帅哥的标准不同,不过精心装扮是有一定的效果,至少可以“改造”出个性,如果没有自信做为基础,打造成&东施&的效果也不是没有可能..2,有!只是在你本质的基础上可以达到最佳,但不可能猫变老虎.3,气质能使人增加魅力,使一个人难看的面孔成为个性的面孔,使别人从漠视变成关注,如同有些玩具很丑,但很特别,就有许多人喜欢.4,正常的人是整体一起看,脸是人身体的一部分,如果有一个人的脸很好看,而身材发胖,又是罗圈腿,那么,我是无法欣赏的,甚至厌恶!5,不如此!才貌双全的人其实在社会中成功的难度要比一般人大,他激发了所有人的嫉妒心,这难道不可怕吗?你可以在各行各业中看那些成功的人,并不是才貌双全.况且,配角有什么不好?看是给谁当配角!诸葛亮是刘备的配角,你说呢?6,整容也是一种途径,那是自己的事情,别人是否歧视对自己又有何相干呢?我觉得你现在有心理问题!太在意自己的相貌,太在意别人的眼光,反而忽略了自己优势的东西,不拿自己的长处去对比别人的短处,就没有自信!当然,人应该正确的认识自己,活出真正的自己,去改变自己能改变的,忽略自己不能改变的,这难道不是一种人生的智慧吗?
你的文采很好我觉得整容这事好像跟你们男生没什么关系的 女生才会很重视外貌,男生嘛,其实无所谓的 反正我不会太在意一个男生的外貌的 只要过得去就行 虚荣心你关心每个人都有,你想才貌双全我也能理解,不过我觉得你也心思太细腻了点吧我不知道社会会不会其实中荣的人,但是我整容绝对不会告诉别人再说了,整容也得等到20岁之后最好 你还是先安心读书吧 小弟弟
我真得说、我是来凑热闹的、你真是太厥了?哈哈、诶?你真是男的吗?嘿、就当我吃饱了撑的的吧 也真不敢要你那雷人的悬赏分我也真被各种各样的回答雷到了真的得跟你说 外表很重要都不说别的 要是不重要 你能在乎、我能减肥吗?废话一样介绍自己要名片 你外型就是你活名片看你第一眼就是你长什么样 长的都萎缩到看不清五官 还内在个屁啊!?别嫌我什么浮华 我只是说实话 我就不信没人不在乎自己外表就算有 也是少数想要有绝对自信 外形还是要的天生的底子 加后天塑形 再要点独到的品位话说到这步 自己悟吧、?除了外表之外 内在也重要这么说吧 你光有外表 别人叫你花瓶(PS,你光有内在别人也会说你:可惜就长成那样了)内在是需要外人第二认知的 越有内涵和涵养 越有才 才能越被各种各样不同的人尊敬 认可方文山 已经被很多人认可了 没认可的人也就是没认可他的长相吧?要是他长的也好看了不就皆大欢喜了吗?同样、那些完美光鲜的女明星 要是能更有才点 我们也能多看她们一眼至于整容··大哥、你问谁呢啊?每个人观点不一样没准我就不反对再说了 你也不是什么公众人物也没谁谈论你啊!?再再再说、凭什么啊!?最后说你老跟别人比什么啊?你觉得他潇洒?因为他没一天天就合计怎么和你媲美了!?累不?最后给你自己的风格都弄丢了你就消停了、回答完毕!OVER!(一边听歌 一边打的 有错别字就凑合看吧)
回答你的问题:一、是二、每天对着镜子说:“我很帅。”貌似是有让人变帅的效果的三、气质是气质,外貌是外貌四、整体一起看五、自己的世界里自己就是主角。六、不会。(外貌是会随时间改变的,有些人年轻的时候外貌一般,等到中年时反而很有味道。还有大学四年后你的外貌也会有变化的,我很多男同学都是这样的。)
对不起 没有毅力看完,但是看了一半,感觉你攀比心理很严重,无论是才或者是外貌都是和别人比其实我认为自身修养才是最主要的
关于高考:我对大学评价就是不进入大学你会后悔,进入大学你同样还会后悔,还是进去吧~~要想不后悔就要提前规划好大学生活自己今后打算要不然就会白白浪费时间很金钱,这是我个人总结的我的大学第一条:有一定道理,如果一个人长的一般打扮很邋遢他还是很丑,世界上没有丑女人只有懒女人这句话同样适合男人,你长的可以,只要稍稍注重衣着,不是让你很潮或是穿戴名牌,而是要大方得体,注重气质~平时注意下时尚类的~~初次见面给别人留下好印象,例子:韩国帅哥大都是打扮出来的,不信你去看看第二条:相由心生就是最好证明,如果你内心快乐自然凶相少了,笑起来自然会吸引别人~~会传染的~~第三条:气质不能改变你的外貌但是会改变你的行为举止,会改变别人对你的外貌感觉,如果你饱读诗书,自然身上会散发:书香气吸引别人对你的好感,这就是为什么方文山还是那么丑,因为他改变不了自己样貌,但是还是会有人喜欢他正是因为他的书香气第四条:看人通常先看整体后然后是脸,这就是身材过胖或过瘦的人人首先被T出漂亮的界限外第五条:不能说全部吧 是金子总会,方文山到底还是出名了第六条:这个视人而定,视整容程度看吧,我个人认为整容的人都是对原本的自己不自信或是厌恶,也不缺乏追求美整容就像改变成另一个人,如果是我,我对着镜子估计会发疯~~因为不认识,还有总感觉也是对父母的,感觉嫌弃关于你的有一点:让我想到帅哥往往和丑女在一起,那是帅哥觉得自己完美不缺什么了应该帮别人填补什么之类的,还有爱美之心人人有之嫁帅哥娶美女都是高风险的事情,情敌太多诱惑太多啊
楼主的文才可以。
长的怎么样只是表面现象。我见过很多帅的,但他们并不是很受欢迎,
周杰伦是一本耐读的书 到底是什么时候喜欢上周杰伦的歌,什么时候开始阅读“周杰伦”这本书的,自己也不太清楚,只是依稀记得在中考气氛浓的化不开的日子里, “哼哼哈嘿双节棍”的声音一直萦绕在耳际。后来,每次听到周杰伦的歌就倍感亲切。或许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就不知不觉地被他自成一派的音乐风格打动了吧。 有人曾说听到朴树的歌,就会想到北方恢弘的天空。我想JAY的歌应该更适合那种忧郁的气氛吧。听他唱出那些字音模糊、曲调怪异的句子是,我总联想到这样一副画面:北方阴郁的天空下,一个孤寂的大男孩静静地站在被风掀动,摇曳不定的荒草中间,忧伤的涂画着属于自己的音乐。整个画面都是冷色调,一种能与美丽的颜色。 莫名其妙地喜欢上了JAY的歌,不经意翻开了“周杰伦”这本人生大书。尽管我对乐理一窍不通,甚至听不清歌词的内容,但我所喜欢的是在曲调中捕捉到的那抹情感,在韵律中留下的那缕清香,在聆听中得到的那份心情。这才是我喜欢的音乐,因为我在那些跳动的音符中找到了属于自己的感觉。 以前一直以为JAY的那份自信与孤傲是与生俱来的,后来在杂志上看到他的传记我才发现我错了。 小时候的JAY是个自卑的孩子,成绩很遭,老师也不太喜欢他。但是他一直都钟爱音乐,梦想有一天能踏入梦中的音乐殿堂。也许那个时候音乐是他唯一的慰藉吧。长大之后的他干着很不起眼的工作,可是他从没放弃过对音乐的追求。知道有一次他用音乐伴奏,偶然得到著名音乐制片人吴宗宪的赏识。从那以后,他开始专职写歌。这个习惯戴一顶鸭舌帽的沉默腼腆的大男孩总能出人意料地写出一些怪异个歌词,谱出另人惊讶的曲子。渐渐地,他的音乐才华显露了出来,吴宗宪终于决定给JAY一个机会,让他出一张专辑。虽然他不像其他明星一样拥有迷人的外表,但他以惊人的毅力和勇气走出了一条自己的音乐道路。第一张专辑《杰伦》问世后,不少人为他自成一派的音乐风格所倾倒。是的,他成功了。 《范特西》《叶惠美》《七里香》接二连三地上市,“周杰伦”这样一格响亮的名字很快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他的成功成就了音乐的奇迹。 有人说,现在这个音乐时代唯一看得见希望的就是周杰伦,尽管他的颓废势不可挡。我想是吧,周杰伦的音乐是不会淹没在时代长河里的他是音乐的永恒,是永不褪色的星星 最后我也帮您附上一些参考资料,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jay的成长 周杰伦是在台湾台北市一个单亲家庭长大的。他母亲是个中学老师,父亲在他年幼的时候和母亲离了婚。正因为如此,母亲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了他的身上。 周杰伦3岁的时候,母亲见他在音乐方面很有天赋,就毫不犹豫地取出家里所有的积蓄,给他买了一架钢琴。于是,童年的周杰伦被剥夺了玩的权利。可每次练琴的时候,一听到窗外同伴的嬉闹声,他就总是弹得心不在焉。于是,他母亲就拿着一跟棍子,站在他后面,一直盯着他练完琴。 母亲的&棍棒教育&使周杰伦弹得一手好琴,但也使得他从小就不爱讲话,性格孤僻,学习成绩也一直不好。 1996年6月,高中毕业后的周杰伦一时找不到工作,便只好应聘到一家餐馆当了名服务生。他每天的工作就是把厨师做好的菜送到餐厅,再由女服务员传到客人面前。这份工作看似简单,可真正做起来却并不容易。因为客人多了,就容易把菜传错。而一旦出了错,服务生不仅要受顾客的气,而且老板还要扣发薪水。 尽管工作上的烦心事不少,但周杰伦对音乐的爱好却有增无减。每次发了工资,他就往音乐超市里跑,几乎把所有的钱都花在了买磁带上。平时他喜欢把单放机带在身边,没事就听音乐。 有一次,心情不错的周杰伦双手托着一盘菜,边走边听歌。不想,他一不小心竟与一位女服务生撞了个满怀,一盘热菜全部洒在了那位女服务员的身上。餐厅经理狠狠地批评了周杰伦一通,并毫不客气地罚了周杰伦2000元台币 不善言语的周杰伦一句话也没说,泪水直往肚子里咽。要知道,他那时的月薪才4000元台币呀!而现在,一下子就被经理扣掉了一半,他哪还有钱买磁带啊! 这事过后不久,餐厅的老板为提高餐厅的品位,在餐厅里配备了一架钢琴,想趁客人吃饭的时候奏乐助兴。可请来的好几名钢琴师,都因不合老板的口味而被炒了鱿鱼。 一天下班后,手痒的周杰伦趁老板不在,用那架崭新的钢琴演奏了一首他自己刚刚创作的歌曲,让员工们大吃一惊:这个从来不爱讲话的大男孩,竟然还会弹钢琴! 很快,这事就传到了老板的耳朵里。老板当即叫来周杰伦,让他担任琴师在大厅里弹奏自己创作的乐曲。几天后,他又通知当地的电视台,说他那里的服务员不仅会弹钢琴,而且还能写歌曲。这样一来,老板借电视台的炒作,一箭双雕,不仅提高了餐厅的知名度,而且还节省了一大笔请琴师的开销。 从此,周杰伦再也不用当服务员了,而是每天坐在钢琴自己创作的曲子,可时间长了,有些客人就要求点歌。这样,他就不得不顺着客人的情绪弹奏乐曲。 有一次,餐厅里有位客人过生日,希望周杰伦弹奏一曲轻快的音乐。可偏偏这时,另一位喝多了的酒的老板却甩出一大沓钞票,说要听刺激一点的。见此场面,过生日的客人也不甘示弱,从提包里掏出一大沓钞票,&啪&地一声甩在周杰伦的面前说:&谁怕谁呀,我要听《月光下的夜晚》!&双方争执不下,谁也不肯让步,差点大打出手。周杰伦灵机一动,他说:&你们都是这里的客人,这些钱我不能要。现在,我来弹奏一首乐曲,你们猜,谁猜对了,谁就跟着我的伴奏唱。& 两位见这是一个不错的主意,便欣然同意了。 就这样,聪明的周杰伦先是弹了一首轻音乐,让过生日的客人猜中,之后又弹了一首怪异的交响乐,让喝醉酒的客人猜中。几曲下来后,双方都十分满意,不但没有打架,反而还相互对唱起来。这样,餐厅的气氛一下子就缓和了下来。老板十分高兴,当即给周杰伦涨了工资月薪7000元台币。 1997年9月,周杰伦的表妹替他在当地一家电视台的一个娱乐节目-----《超猛新人王》报了名。当时,该节目主持人吴宗宪也是台湾阿尔发音乐公司的老板,他安排周杰伦表演钢琴伴奏,并允许他带一位歌手演唱。 参加表演那天,周杰伦穿着一身休闲装,戴着一顶鸭舌帽,帽檐压得低低的,打扮成一副酷相。不想,演出一开始,他伴奏的音乐,让他的歌手唱起来非常难听。顿时,场下嘘声四起...... 周杰伦演砸了。这时,刚好站在评审旁边的吴宗宪顺手拿过歌谱看了看,不禁大吃一惊-----这个看似漫不经心,甚至放荡不羁的年轻人写起歌来,不仅歌谱得十分复杂,还抄写得工工整整。出于好奇,节目做完后,他便邀请周杰伦辞职后到他的音乐公司写歌。 虽然,周杰伦当时并不明白为什么自己演砸了还会受到主持人的青眯,但一听说可以专职写歌,便欣然同意了。 刚进音乐公司时,周杰伦的职务是音乐制作助理。这个工作可以说是什么杂事都得做,其中,帮同事买盒饭就是他每天的&保留节目&。他知道自己是新来的,要想在音乐公司混口饭吃,就要帮同事多&跑腿&,所以他总是很勤快。 有一次,公司为一位香港大牌歌星制作唱片。由于录音棚的人多,又比较分散,周杰伦议 事没办法数清一共有多少人要吃盒饭。为了不落下一个人,那天他从中午12点钟,来来回回跑了四五趟。最后,他自己竟连口水都喝不上,而录音棚里居然没有一个人帮他。 吴宗宪把这些看在了眼里,心想:这个年轻人做事踏实,不怕吃苦,但他老是这样忙,哪有时间写歌......于是,他给周杰伦配备了一间办公室,并起名为阿尔发音乐工作室,让他专心创作歌曲。 从此,这个狭小的地方就成了周杰伦放飞梦想的平台。尽管他的薪水只有5000,但他对音乐充满了前所未有的兴趣。哪怕是在录音棚外,他也能感受到音乐的快乐。因而,他工作起来如鱼得水。 由于周杰伦从小就打下了扎实的音乐功底,他很快就创作出了大量的歌曲。但让吴宗宪感到不可理解的是,他创作的歌词总是怪怪的,音乐圈内几乎没有人喜欢,因而,他总是失望地将周杰伦的手稿放到一边。 一次,周杰伦又拿着自己的得意之作,送给吴宗宪审读。这次,吴宗宪见他得意的样子,便想激他一下。拿到手稿后,他连看都不看,便将那首歌曲揉成一团,随后丢进身边的垃圾筒里去了。 看到这种情景,周杰伦什么话也没有说,转身离开了老板的办公室。他的眼泪禁不住流了出来...... 但这位不服输的年轻人知道,放弃就意味着自己炒了自己的鱿鱼。于是,他继续创作,第二天,第三天......他以每天一首歌的速度进行创作。一连七天,吴宗宪每天早上八点钟上班时,总能准时见到周杰伦的作品。终于,他被这位小伙子的天赋和勤奋深深地感动了,答应找歌手演唱他创作的歌曲。 1998年2月,周杰伦又创作了一首名为《眼泪知道》的歌曲。这次,吴宗宪决定将这首歌推荐给当时的天王级歌星刘德华演唱。不想,歌词转到了刘德华的手上时,他只轻轻瞟了一眼,便连连摇头说:&眼泪怎么会知道,眼泪要知道什么呢?&就这样,不欣赏这些歌词的刘德华当即拒绝了演唱这首歌曲。 之后,周杰伦又为当时火爆华语歌坛的张惠妹写了一首歌——《双截棍》。他想,张惠妹比较前卫,应该比较容易接受他创作的歌曲。然而,没料想,他精心创作的《双截棍》竟被张惠妹毫不犹豫地拒绝了。 一次次失败后,一直渴望在歌曲创作方面有所成就的周杰伦迷茫了,他甚至怀疑自己的音乐之路到底还能走多远...... 未成名前,他买不起缎质床单、Ducati摩托车,也没有追星族尖叫陶醉在他的演唱会上,更没有少女们像朝圣般,只为了摸一摸他坐过的钢琴座椅;有的只是这一小片间距从皮沙发到蓝绿色墙壁间的金黄色地板,坐落在东台北这一栋灰色大楼上,阿尔发唱片公司的录音室内。这是周杰伦当年仅有的小天地。一个可以让他蜷身小睡的狭小缝隙,他在这里反复梦到旋律和歌词,当曲子的片段像梦游的声带般泉涌而来,他就会起身,踉跄地走向键盘,把如夜景般的旋律写成乐谱或录成示范带……有两年之久,周杰伦依约作曲,每首歌可领酬劳2万元,他极少离开这七楼的隔音间,专心写歌给才华平平、脸蛋卖座的歌手演唱。 在这个重包装的偶像速成音乐圈中,24岁的周杰伦的成功是个奇迹。其他男性的港台地区歌手,大多出身有钱的演艺世家。到底这个上下门牙过度咬合、带有鹰钩鼻、下巴内缩的小子,是如何取代谢霆锋、刘德华或张学友,而成为亚洲最受欢迎的流行歌手?答案要从那间拥挤的录音间说起,要从以音乐取胜的原则和革命性的创意说起。周杰伦说:“我大部分的女歌迷都不会对我说,我很帅;相反地,她们会告诉我,她们喜欢我的音乐,被我的音乐吸引。” 音乐制作的吴宗宪看到了周杰伦对音乐独特的理解力。于是,他决定给这个才华横溢的小伙子另一次机会——让他自己走上舞台,演唱自己创作的歌曲。 1999年12月的一天,吴宗宪将周杰伦叫到办公室,十分郑重地说:&阿伦,给你10天的时间,如果你能写出50首歌,而我可以从中挑出10首,那么我就帮你出唱片。& 周杰伦一听老板要帮自己出唱片,激动地说不出话来,只是&嗯&了一声,便低着头走了出去。 回到阿尔发音乐室,周杰伦兴奋不已,但他并没有急于动手写歌,而是跑到大街上买回一大箱方便面。他想,就是拼了命,也要做最后的挣扎。因为他知道,老板给他的机会也许就这一次了。接下来,周杰伦就呆在音乐室里开始创作。那段时间,他几乎是一首接一首地创作,每写完一首,就像生下一个孩子一样,高兴得不得了。而每当他疲惫的时候,就在房间的某个角落里打个盹儿,醒来之后继续下一首歌曲的创作。 周杰伦的母亲见儿子几天不回家,特意赶到公司来看望他。她见儿子通宵达旦地工作,每天就吃点方便面,心疼不已。于是,她拉着儿子到公司附近的一家餐馆,点了满满一桌菜,直到看着儿子吃光后,才放心地离开。之后,周杰伦又一头钻进了阿尔发音乐室...... 就这样,仅仅10天时间,周杰伦真的拿出了50首歌曲,而且每一首写得漂漂亮亮,谱得工工整整。面对这种惊人的创作速度,吴宗宪无话可说了。接着,他从周杰伦创作的歌曲中挑选出了10首,准备制成唱片发行。 经过大半年时间的精心制作,周杰伦的第一张专辑——《杰伦》制作出来了。直到那是,他才真正地松了一口气。因为他追求了近20年的音乐终于有了眉目,而且还是由自己亲自演绎的,这实在是出乎他意料的事。尽管他还不知道他的唱片在市场上是否卖得动,但他还是为之兴奋不已,这毕竟是他的第一张专辑,也是他用血汗换来的啊! 2001年初,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这个一天说不上两句话的小伙子居然一鸣惊人。他的第一张专辑刚一上市,就被歌迷抢购一空。在当年的台湾流行音乐大评选过程中,《杰伦》一举夺得台湾流行音乐金曲奖的最佳流行音乐演唱专辑、最佳制作人和最佳作曲人三项大奖。 2001年12月,周杰伦第二张专辑《范特西》横空出世,并再次风靡了整个华语歌坛。2002年初,在第八届全球华语音乐榜中榜评选过程中,周杰伦又一举获得2001年度&最受欢迎男歌手&奖。 仿佛一夜之间,华语流行歌坛几乎被周杰伦一个人的声音统治了。他纯正的音乐曲风,桀骜不逊的外表和他&莫须有&的绯闻都成为年轻一代歌迷热烈追捧的焦点。在他的每次演唱会结束后,就连十几岁的小女孩都会怀着朝圣一般的心情,触摸他刚刚坐过的钢琴椅......这位出道不到一年的年轻人俨然成了台湾乃至整个华语歌坛超重量级的小天王。 从一名餐厅服务员成长为家喻户晓的当红小天王,周杰伦在接受美国《时代》杂志专访时说:&明星梦并不是遥不可及的,其实,任何人都可以做,只要你肯努力。我之所以能有今天,就是我不服输的结果。&是呀,一个人不想做退却的懦夫,就应该像蜗牛一样,一步一步地往上爬。如果你一直追求下去,那么,天下还有什么事...... 年轻时的周杰伦,说来有点自闭、笨笨的。高中英文老师以为周杰伦有学习障碍:“他脸上表情很木讷,我以为他笨笨的。”这小子无法专心上数学、科学课,就连英文作业也荒废。但周妈妈叶惠美却注意到这个安静又害羞的小孩,从小就对西洋流行乐或古典音乐特别敏感。“他在学会走路前,就对音乐很敏锐。”她回想。周妈妈在他四岁的时候,就送他进钢琴班学琴,而且他弹得不错,像个钢琴狂。高中钢琴老师说,周杰伦十几岁时,就可以即兴表演。出了琴房,周杰伦是个再普通不过的青少年,当其他同学都在附近打篮球时,他却一再重复地看功夫电影和打游戏。其他人都忙着准备大学联考,他却是逃课、加倍练琴,人生漫无目标。 周杰伦在参加《超猛新人王》时,吴宗宪说:“我一点都不觉得好听,那个歌手唱得真烂。”不过,他看了看乐谱:“我从裁判的肩膀后头,看了一眼乐谱,结果惊为天人。非常地复杂、做得很棒。”录完影后,吴宗宪走到后台找周杰伦,他当时头戴棒球帽,几乎盖住整个眼部。吴宗宪回想:“我对他的第一印象,就是他很安静、很害羞。我以为他自闭。”吴宗宪签下他,专职写歌,一年半后,吴宗宪决定把阿尔发唱片的经营权交到他的朋友、同时也是歌手的杨峻荣手上,周杰伦才从幕后走向幕前,成为偶像歌手。3个月内,周杰伦完成了自己的第一张专辑。 如今,周杰伦平心静气地坐在那张皮沙发上,头戴灰白色的毛织帽,盖住他略带沉思的棕色眼睛,身穿一件黑色绒质的田径服。一夜之间,他从录音室的怪人,摇身一变成为流行歌手,几乎太快了,快得让他心神不定地背负着成名和成功的身心压力。他说话简洁,回话也简短,经常逃避别人的眼神。那个赋予歌曲深度和情感的成熟男性魅力哪里去了? 接着他开始谈音乐,你才想起,是的,就是音乐。没有了音乐,你眼前的这一个男孩,看似只想爬回沙发后方,蹲在他自己筑起的老窝内。他说,我的音乐应该像魔术,各式各样的魔术,有短短的、变化的、发展中的。他接着谈乐理、萧邦、谈大提琴和小提琴有何不同、谈中国的五音和西洋的十二音阶:“这是我的魔术。” 接着,他说,他很想交个女朋友;他害羞时,常留长发盖住眼睛,以免被歌迷盯得分了神。他说只有两个地方让他觉得自在,录音室和篮球场。看他打球,就知道,他喜欢掌控。这就是为什么他不喜欢接受采访、为什么在歌迷群中,显得害羞又笨拙的原因,因为他无法控制这些场面。不过,不管是在球场上,或是在录音室,他都是主角……
我看完了你这一大堆的攀比词语,最有魅力的男人并不是很帅的男人,女人可以靠外表吃饭,男人就不行了,你以后上了社会就知道并不要帅才会让女孩动心的,真正有品位的女人不会在意男人一定要有多帅的。你是个妒忌心很强的人这样不好,对你以后的人生会有一定的负面影响。老天给你的就是最完美的,我相信你是完美的,好好读书,成为了国之栋梁你才会真的知道什么叫帅。
想成为世界的主角,你就得做出主角应该做的事情。看看伟人的自传吧!顺便说一句,这和帅无关!
一天,正走在路上,手机响了,话筒里是个稚嫩的小女孩的声音:“爸爸,你快回来吧,我好想你啊!”凭直觉,我知道又是个打错的电话,因为我女儿的声音我太熟悉了.。这年头发生此类事情也实在是不足为奇。我没好气的说了声:“打错了!”便挂断了电话。 接下来几天里,这个电话竟时不时地打过来,搅得我心烦,有时态度粗暴的回绝,有时干脆不接。 那天,这个电话又一次次打来,与往常不同的是,在我始终未接的情况下,那边一直在坚持不懈的拨打着。我终于耐住性子开始接听,还是那个女孩有气无力的声音:“爸爸,你快回来吧,我好想你啊!妈妈说这个电话没打错,是你的手机号码,爸爸我好疼啊!妈妈说你工作忙,天天都是她一个人在照顾我,都累坏了,爸爸我知道你很辛苦,如果来不了,你就在电话里再亲妞妞一次好吗?”孩子天真的要求不容我拒绝,我对着话筒响响地吻了几下,就听到孩子那边断断续续的声音:“谢谢……爸爸,我好……高兴,好……幸福……” 就在我逐渐对这个打错的电话发生兴趣时,接电话的不是女孩而是一个低沉的女声:“对不起,先生,这段日子一定给您添了不少麻烦,实在对不起!我本想处理完事情就给您打电话道歉的。这孩子的命很苦,生下来就得了骨癌,她爸爸不久前又……被一场车祸夺去了生命,我实在不敢把这个消息告诉她,每天的化疗,时时的疼痛,已经把孩子折磨得够可怜的了。当疼痛最让她难以忍受的时候,她嘴里总是呼喊着以前经常鼓励她要坚强的爸爸,我实在不忍心看孩子这样,那天就随便编了个手机号码……” “那孩子现在怎么样了?”我迫不及待地追问。 “妞妞已经走了,您当时一定是在电话里吻了她,因为她是微笑着走的,临走时小手里还紧紧攥着那个能听到‘爸爸’声音的手机……” 的人
看完了,我只能说你心里已经被帅这个字扭曲了,建议去看心里医生吧,相信到!时候就不会这样了。比尔盖兹他也不特别帅,可照样很多人崇拜他哦
任何事情都有两面性,有帅没才不完美,有才不帅亦不完美,有才有帅就是完美吗?任何事情都是相对的,你能坚定的说长得帅一定是好的吗?不吹牛我是公认的很帅,我老爸和爷爷也是当年村里村外公认的美男子,而且都有自己不同一般的技艺,那又能怎么样呢?我爷爷还不是老死在一个不为人知的小村落里?虚荣都是暂时的,帅能帅多久?10年20年?人一生的追求帅不帅只是一个附加剂,就象菜里没盐会少了点咸,但你的可以加其他的调味料一样的美味可口,你说的那个人比爱因斯坦帅吧?比邓小平爷爷帅不?能有可比性?我爷爷比你帅,跟你能比吗?
人都是有自己的生活圈子,你现在只是为入世的学生,你接触的只是没多少社会概念的学生,你有必要这样在乎这些没多少见识的孩子吗?这个社会求才若渴,你不觉得你说的这些都很片面吗?在这个社会中有才没样的比有才有样混得好的不知道要多多少,每个人虚荣心都是有的,但你一旦太在乎虚荣,不说你走火入魔,心理绝对出了问题,不要太在意别人在怎么把你跟你自认为可以比的人比,而且你注重他们想的,其实你是在担心你自己想的被他们这么认为,能理解吗?其实你没看见很多人也欣赏你胜于他,你的心已经被你自己害怕的事情蒙蔽了,在他们那里你只看见你自己不服的,却看不见他们说你好的,退一万步说,真的没人欣赏你的优点胜过他,那也只是暂时的,而且对象只是一群没多少见识的学生,进了社会就不是这个概念了,人的成长中是要经理很多挫折,这也是你成长过程中的一部分,学会去克服你自己,努力自己改努力的,我不相信你就一个长相不入别人,你还有很多不如别人的地方,只是你自己不在乎,所以你没去和别人比,魔有心生,能理解吗?好好学习,你的人生价值不只是帅不帅,是不是主角,也许你还没有发现你现在的自身价值,人活着能实现自己的自身价值是很重要的,有才不帅不是阻止你追求的障碍,有才不帅,有才又帅这两个从人生活的很多角度来说没什么可比性,这都是你自己的问题,看的太重拉!人要学会谦让和包容,学会谦卑和忍耐,你容许别人比你好,这是不现实的,很多人都不帅不才,那他们是不是都要自杀了?不用生活了?你别太极端了!
整容你要去问谁?人的观念都不一样的?有些人自负就说别人整容什么什么不好,什么什么都是整出来的,都是心理问题,有些人很善良说了实话,恩,整比不整好看多了,还是整了好,其实真的整好看了,大家都是知道的,只是有些人明知是不错,但嘴上硬说不个不好,也有的打心眼里就觉得整容对不起父母,不服上天,都有,心态很重要,小伙子,你还小,人生可以比做很多东西,是要慢慢学习的,别那么点大就那么象和尚看破红尘,自认为聪明,总认为自己哪方面多少多少好,就算真的有本事,又会有多少人欣赏他?希望你能理解,真够累的,天生我才必有用
掌握更多的财富,包括物质和精神女人善于制造问题,男人要学会解决问题
一天女孩过生日,男孩子在她生日的聚会上送了她一只可爱的毛毛熊,在各种生日礼物中,这根本算不上是礼物.
女孩有些生气,也许更多的是愤怒,没想到自己男朋友这么小气,今天是她的生日,还来了这么多朋友.
去年男孩在她生日的时候送了她一把很名贵的藏刀,男孩发誓说,如果有一天他背叛了女孩,女孩可以用刀划破他的胸膛.
今年,两个人一直在讨论两个人的未来,这么多朋友都来为女孩庆祝生日,是男孩说在生日哪天会给女孩一个终生难忘的礼物.结果似乎一切都出乎大家的以外,当然主要是女孩!
面对女孩愤怒的眼神,男孩只是坏坏的笑,这份礼物真的让女孩终生难忘.
女孩在聚会中喝了很多酒,而男孩只是在旁边静静的喝着可乐
聚会结束,他们要回到自己的小家,上了三环,女生一直很愤怒,一直在埋怨,车的后排座放了很多名贵的礼物,当然还有那只毛毛熊.女生开始抱怨男孩不爱她,不珍惜他们的爱,男孩只是静静的开着车,什么也没有说,偶尔会有一丝笑在脸上.
酒精在冲动的驱使下发作了.女孩吐了,男孩靠边停了车,女孩大发脾气,指责男孩给了她这样一个不愉快的生日,说了一些很伤感情的事情,男孩一直无语,只是一只手拿着纸巾,一只手拿着矿泉水.女孩突然跑到了三环主路,男孩没有拉住她,两个人就这样在公路上拉扯着,突然,一辆飞驰的快车直奔两个人行驶过来,男孩想都没想的扔掉了手中的东西.推开了女孩,女孩的头重重的摔到了地上,等她苏醒的时候,她已经躺在了医院,头上绑着绷带
那辆飞速行驶汽车的司机,证明是酒后驾车
男孩被撞出了15米,当120到的时候,他嘴里一边涌着血一直说着〃别管我,看我女朋友怎么样?〃
到了医院,男孩已经去了另一个世界,他最后的一话是毛毛熊,毛毛熊在他的要求下,被医护人员带上了救护车,他在这个世界上最后的一段路,就是这只小熊一直陪着他.
女孩得知男孩离去的消息,一直在哭,哭的昏过去了好几次.
一个有心的护士把小熊送到了她的枕边
女孩再一次从昏厥中醒来,看着小熊,上边有着男孩的血,似乎有着男孩的体温,她紧紧的把它抱在了胸前,轻轻的抚摩着它,突然摸一件很硬的东西,女孩从小熊的口袋里摸出了一件东西,一个戒指盒,里面有一枚漂亮的钻石戒指,女孩看到这一切,彻底崩溃了,她拼命的哭,用力的撕着自己的头发和头上的绷带,但是一切似乎都没有意义了
女孩去了太平间,那是的男孩身上的血迹已经被擦干,他干干净净的,安详的躺在那里,嘴角还是有着一丝坏坏的笑,女孩用手抚摩着男孩的头,泪水从眼角划落,她不想哭出声,因为男孩不喜欢她哭.
女孩第二天就出院了,回到了他们曾经爱的港湾
打开房门,她被眼前的一切惊呆了,房间里满是玫瑰,桌子上有一个大大的蛋糕,旁边的一个保温餐盒和一张卡片.
打开餐盒里面是她最爱喝的汤.
打开卡片里面写着:
嫁给我,你一辈子都不会后悔,你一辈子都会感觉温暖,我会一辈子让你幸福,我会一直守侯在你的身边,我会每天叫你起床,为你做你喜欢的早餐,送你上班,时刻惦记你,随时给你电话和信息,不让孤独的感觉伴随你一时一刻,晚上我会接你下班,为你做晚饭,晚上让你在我的怀中睡去后再静静睡去.家里事情你做主,但是家务还是我来吧,我身体比较好点.如果应酬,我会在11点前回家,如果出差我会把你这几天食物准备好,当然还有你爱吃的零食.其实爱情就是简简单单两个人的幸福,我们的幸福才刚刚开始,希望……
女孩再也看不下去了,她看到了房间里仿佛满使他们的欢声笑语,满是他们的蜜语甜言,
往日的情景一下子,涌入了她的心头,她在自责,在懊悔,在埋怨……
想着到底是谁背叛了那曾经美好的东西
曾经的幸福这个时候变的尖锐,曾经的欢笑这个时候变的灰色
男孩火化的那天女孩没有去
女孩一个人静静的呆在他们爱的港湾,躺在他们经常****的床上,看着他们出去旅游时的录象,轻轻的用去年生日哪天男孩送他那把藏刀割开了自己的手腕……
窗头放着一张卡片:
亲爱的我来了,没有你的日子我好难过
是我错了,你走的这几天,我一直在回味我们在一起的日子,你的体温你的气味你的坏笑和你做的饭,你是个骗子你说过一生守护我的,没有你,一个人睡觉好冷的,没有你做饭我肚子好饿,没有你在身边我好孤单,你慢点走,我来了,虽然你没有实现你的承诺,但是我还是真的爱你,坏蛋我来了,慢点走,在前面等我,我来了……
小狗被浇汽油活活烧死 母狗蹲守凶手门口
转载自 校友用户
转载于日 18:06 阅读(11) 评论(0) 分类: 个人日记 举报 &昨天下午约5时,南京一小区几名男女用汽油浇在小狗身上,点燃打火机焚烧。母狗冲进火中救出一只小狗,另外一只被活活烧死。愤怒的母狗蹲在凶手家门口一动不动。小区里的几名小孩被吓得哭起来不敢睁开眼。
现代快报4月26日报道 昨天下午约5时,南京下关和燕园小区。几名男女手持装满汽油的雪碧瓶,来到第11幢楼后的小花园———一只母狗和两只小狗的家。他们将汽油浇在小狗身上,点燃打火机。刹那间,小狗惨叫声、刺鼻焦糊味和滚滚浓烟四处弥漫,打破了小区的平静。100多位居民走出家门,当面谴责烧狗行径。一40岁男子则狡辩:狗半夜叫得人睡不好觉,一把火烧死拉倒。
忠实护院犬生下三只小狗
去年冬,一只流浪黄毛狗来到和燕园,在11幢楼后的小花园找个小洞,安了新家。它十分温顺,相貌可爱,经常懒洋洋地躺在草地上晒太阳。居民们十分喜欢它,送来吃的喝的,还用不穿的旧衣服给它铺个温暖的小床。说来奇怪,这狗很通人性,看见送东西来的小区居民就十分顺从,也不乱叫。可见到外面来的生人就不客气了,老远的,伸长脖子,汪汪大叫。住在11幢楼上的张大妈特别高兴,“自从来了这只狗,小偷也不敢来了。真是我们的忠实护院犬。”
今年2月,居民们惊喜地发现,这只狗生下了3只小狗。太可爱了,3个毛绒绒的小动物,雪白的毛夹杂着几个黑点,温顺地躺在妈妈的怀抱中,几位老头老太十分热心,每天拿来家中吃剩的饭菜,有时还送来牛奶。在长到一个月大时,一只小狗被人领养抱走了。剩下的2个小生灵还在哺乳阶段。没想到,厄运昨天降临了。
母狗奋不顾身
火中勇救小狗
昨天下午约5时,10幢的几个住户拎着汽油,拿着棉纱团,扛着铁锹来到小狗的家。他们把棉纱团蘸上汽油,堵住狗窝的出口,“哗哗”地将汽油直接从石板缝淋到了狗身上。母狗汪汪大叫,试图带领两只小狗冲出来,但出口已经被封死。
一名中年男子点了一把火扔进去,立刻火势熊熊浓烟直冒。三只狗发出凄厉的惨叫。路过的一位小伙子看到,立即冲过去阻止,却被这几个人骂了一顿。“吱吱吱吱,汪汪汪汪,哇哇哇哇”惨叫声不绝于耳,小伙子不顾危险,使劲扒开被封的洞口,浑身冒火的母狗先将靠外面的一只小狗叼了出来,自己也跳了上来,带着小狗滚灭身上的火,还没来得及去救另一只小狗,烧狗男子又将洞封上了。随即,小伙子也被四个人打了一顿。围观的居民看到小伙子被打,也都不敢上去救了,洞里面的小狗惨叫声十分刺耳。人们只看到一个火团在洞里面滚来滚去。母狗冲过去咬人,被拿着铁锹的男子重重地打了回去,母狗随即像疯了一样往10幢楼跑。救出来的小狗奄奄一息趴在草地上,口吐白沫。
没过几分钟,洞里已经听不见小狗的叫声了,只有噗嗤噗嗤的火苗在跳动。
母狗蹲守凶手家门口
记者6点多赶到和燕园,刚进小区大门,就看到居民聚在一起议论烧狗一事。几位老大妈领记者来到烧狗处,远远的,一股焦臭味就扑鼻而来,洞口还在冒烟。没死的小狗已经趴回到了洞里,但看不出是只什么颜色的狗,在它旁边,被烧死的小狗蜷缩着,黑乎乎的,眼睛还睁着。一个居民拿来一根棍子,想把小狗弄出来,但是小狗已经跟地面粘在一起了,怎么扒都扒不出来。
一居民打开电筒,见有亮光照过来,小狗发出叫声,断断续续,听得出来,这只小狗也已经没有多大力气了。
“就在那幢,现在母狗就蹲在他家门口守着,一动不动,两只眼睛就盯着楼梯口看,它是认得人的。那个人现在连家都不敢进去了,他们报了110,想让警察把狗弄走。看,那个瘦瘦的,拿着铁锹的人就是放火的,跟他老婆一起,被母狗堵住家门,回不了家,在等警察”。王老太小声告诉记者。
凶残行为吓哭小孩子
几分钟后,警车过来了。居民们听到声音也都走过来,聚在10幢楼前面,纷纷谴责烧狗的人。
“我们家孩子刚好放学回家看到了这一幕,我马上捂住他的双眼,但是狗的惨叫声给他带来的伤害太大了,还没到家,他就开始哭。妈妈,他们怎么这样对待小狗啊。儿子不断地问我。”李女士无奈地告诉记者。狗被烧时,几个小孩站在一旁吓得哭起来,不敢睁开眼,直往大人怀里躲。
“多少人掉了眼泪啊。我们这些老太太到现在都没吃饭,吃不下,那个场面历历在目。”小区的江老太紧锁眉头告诉记者。
PS: 人神共愤的畜生!!!
&&&现在狗妈妈和剩下的小狗已经被南京的小动物保护协会收养了,那个畜生不如的东西地址如下:
那人家住南京 下关区 安怀村 和燕圆 10栋 1单元 301 好像叫小朱
是在 南京铁路系统上班的。
&&我们要做的,就是要广泛的转这个帖子,让他的亲戚,朋友,领导都知道他曾经对这些无辜的小生命做了什么 &
1 四面楚歌公元前202年,项羽和刘邦原来约定以鸿沟(在今河南荣县境贾鲁河)东西边作为界限,互不侵犯。后来刘邦听从张良和陈平的规劝,觉得应该趁项羽衰弱的时候消灭他,就又和韩信、彭越、刘贾会合兵力追击正在向东开往彭城(即今江苏徐州) 的项羽部队。终于布置了几层兵力,把项羽紧紧围在垓下(在今安徽灵璧县东南)。这时,项羽手下的兵士已经很少,粮食又没有了。夜间听见四面围住他的军队都唱起楚地的民歌,不禁非常吃惊地说:“刘邦已经得到了楚地了吗? 为什么他的部队里面楚人这么多呢?”说着,心里已丧失了斗志,便从床上爬起来,在营帐里面喝酒,以酒解忧,自己吟了一首诗,诗曰:“力量能搬动大山啊气势超压当世,时势对我不利啊骏马不能奔驰。骏马不能奔驰啊如何是好,虞姬虞姬啊我怎样安排你!”,并和他最宠爱的妃子虞姬一同唱歌。唱完,直掉眼泪,在一旁的人也非常难过,都觉得抬不起头来。虞姬自刎于项羽的马前,项羽英雄末路,带了800余名骑士突围,最终只余下28人。他感到无颜面对江东父老,最终自刎于江边,刘邦独揽天下。
因为这个故事里面有项羽听见四周唱起楚歌,感觉吃惊,接着又失败自杀的情节,所以以后的人就用“四面楚歌”这句话,形容人们遭受各方面攻击或逼迫的人事环境,而致陷于孤立窘迫的境地。 凡是陷于此种境地者,其命运往往是很悲惨的,例如某人因经常与坏人为伍,不事生产,游手好闲;但后来却破那些坏人逼迫的无以为生,求助于别人时,别人也应他平日行为太坏,绝不同情更不理睬,这人所处的境地便是“四面楚歌”。又如学校里讨论学术问题,其学生不学无术(成语,意即没有学术) 、信口雌黄、颠倒是非,同学们群起而攻之,这学生便完全处于孤立地位,这也可叫做 “四面楚歌”。在我们的人生历程上,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好好的做人,脚踏实地的做事,若是行差踏错,就未免要遭受“四面楚歌”的厄运了。《史记 项羽本纪》2 背水一战韩信,淮阴(今江苏清江西南)人。他是汉王刘邦手下的大将。为了打败项羽,夺取天下,他为刘邦定计,先攻取了关中,然后东渡黄河,打败并俘虏了背叛刘邦、听命于项羽的魏王豹,接着往东攻打赵王歇。
韩信的部队要通过一道极狭的山口,叫井径口。赵王手下的谋士李左军主张一面堵住井陉口,一面派兵抄小路切断汉军的辎重粮草,韩信的远征部队没有后援,就一定会败走;但大将陈余不听,仗着兵力优势,坚持要与汉军正面作战。 韩信了解到这一情况,非常高兴。他命令部队在离井陉三十里的地方安营,到了半夜,让将士们吃些点心,告诉他们打了胜仗再吃饱饭。随后,他派出两千轻骑从小路隐蔽前进,要他们在赵军离开营地后迅速冲入赵军营地,换上汉军旗号;又派一万军队故意背靠河水排列阵势来引诱赵军。
到了天明,韩信率军发动进攻,双方展开激战。不一会,汉军假意败回水边阵地,赵军全部离开营地,前来追击。这时,韩信命令主力部队出击,背水结阵的士兵因为没有退路,也回身猛扑敌军。赵军无法取胜,正要回营,忽然营中已插遍了汉军旗帜,于是四散奔逃。汉军乘胜追击,打了一个大胜仗。 在庆祝胜利的时候,将领们问韩信:“兵法上说,列阵可以背靠山,前面可以临水泽,现在您让我们背靠水排阵,还说打败赵军再饱饱地吃一顿,我们当时不相信,然而竟然取胜了,这是一种什么策略呢?”
韩信笑着说:“这也是兵法上有的,只是你们没有注意到罢了。兵法上不是说‘陷之死地而后生,置之亡地而后存’吗?如果是有退路的地方,士兵都逃散了,怎么能让他们拼命呢!”
这个故事演化出成语“背水一战”,多用于军事行动,也可用于比哺有“决战”性质的行动。 《史记 淮阴侯列传》3 破釜沉舟陈胜、吴广在大泽乡起义的时候,在吴中(今江苏省苏州市)的项梁、项羽起而响应。项梁的父亲,也就是项羽的祖父,是楚国名将项燕。项羽从小死了父亲,是在叔叔项梁的照顾下长大的。他小小年纪便立志为国家报仇雪耻,叔父教他书法,他不用功;让他去学习剑术,他也不肯努力。项梁很生气就骂他没有出息。但项羽却说:“念书写字,顶多记记姓名罢了;剑术学好了也只能和几个人对打,我要学那种一人敌万人的本领。”项梁听项羽这么一说,认为侄子胸有大志,就教项羽学习兵法。项梁本人因善于结交朋友,碰到人家有什么大事,他都赶去帮忙,当地的百姓都很喜欢他,他也就成了吴中豪杰的领袖,连地方官也要敬他几分。
秦始皇最后一次巡游时,经过吴中,许多人前来观看。站在两旁的百姓,一见这威风凛凛(lǐn)、豪华壮丽的皇帝车驾奔驰而来,都呆呆地站着,大气也不敢喘(chuǎn)。只有站在人群里比别人高出一头的项羽,瞪着浓眉下一双有神的大眼,脱口说道:“这有什么了不起,谁都可以取代他!”项梁吓得赶快捂住项羽的嘴悄悄地警告道:“你在这儿胡说八道,让别人告发了可是要灭九族的呀。”回到家里,项羽埋怨叔父说:“平日您总是让我练习武艺,学习兵法,让我念念不忘家国之恨,今天您怎么这样胆小怕事呢?”项梁说:“我们是要干一番大事业,不能心急气躁。要想报仇,就必须学会等待时机。”
就在这一年,秦始皇在回咸阳的路上病死。第二年,二世继位,陈胜、吴广在大泽乡起义。消息传来以后,项梁和项羽万分高兴和激奋,他们感到为楚国报仇的时机已经到来了,就杀掉了当地的郡守,召集起8000子弟兵,起兵反秦。
过了不久,有消息传来,陈胜被秦将章邯打败,项梁赶快率领江东8000子弟兵,渡过长江,向西面前线挺进。一些零散的反秦队伍,如陈婴、英布、吕臣等率领的武装,都纷纷投奔到项梁的队伍中来,使这支部队一下子增长到六七万人。但是这时陈王已经被叛徒庄贾杀死,张楚政权已经四分五裂。在这个紧要关头,项梁在薛县(今山东省滕州市南)召开各路起义军首领会议,商量要公推一个起义军的首领。这时候,有个叫范增的70多岁的老头子赶来献计,他对项梁说:“秦灭六国,楚最不幸。楚怀王被骗到秦国,死在秦国,楚国人至今怀念着他。您从江东起兵,有很多人前来投奔您,这是因为您家世世代代是楚国的大将,人们希望您恢复楚国。您如果拥立楚怀王的后代为王,就一定能够号召更多的老百姓。”
项梁觉得范增的话很有道理,就派人四处寻访楚怀王的后代。没过多久,大家找到一个楚怀王的孙子熊心,这时他才13岁,正替人家当放羊娃。于是项梁带领大家把熊心立为楚王,为了顺应楚人怀念故国的心情,仍称他做“楚怀王”。这个消息传开以后,果然又有很多人赶来参加项梁的队伍。
项梁把楚怀王安置在盱眙(今山东省盱眙县东北),自己带兵继续西进。他在东阿(今山东省阳谷县东北)打败章邯,又在濮阳(今河南省滑县东北)东面大破秦军,接着又攻下了定陶(今山东省菏泽市南)。这时候,原先齐、赵、燕、魏等国的旧贵族,也都在自己的土地上立了王,恢复了自己国家的名称,秦朝的天下眼看就要完蛋了。项梁命令项羽和不久前来投奔他的刘邦带兵急速西进。项羽和刘邦杀死了秦朝的大将李由。章邯见形势危急,赶快请秦朝政府派援军,乘着项梁得胜后骄傲自满,没有防备的机会,偷袭定陶,杀死了项梁。项梁一死,起义军的队伍受到很大损失,项羽、刘邦、吕臣等只好撤退到彭城(今江苏省徐州市)一带,采取守势。
再说秦将章邯击破了项梁率领的楚军主力之后,认为楚军元气大伤,用不着担心了,于是把项羽他们撇开不管,带领大军北渡黄河,攻打当时自称赵王的赵歇。赵王和他的谋臣张耳、陈余没有防备秦军的进攻,一战就败,只好退到巨鹿(今河北省平乡县)固守。章邯派大将王离和涉间把巨鹿城围困得如铁桶一般,秦军在城外布成了铁墙般的防线,章邯自己则率领主力运输粮草,供应王离的围城大军。
赵军被围困得顶不住了,赶紧派人四处求救,燕齐两国授赵大军早就赶到了,但一见秦军势力强大,谁也不肯充当那碰石头的鸡蛋,都缩头缩脑地远离秦军驻扎。
再说楚怀王接到赵王求援的书信,赶紧准备援军,派宋义为上将军,叫他带着次将项羽、末将范增北上救赵。
宋义率领大军由彭城出发,将士们休整了几个月,现在听说要去和秦军的主力拼杀,一个个摩拳擦掌,斗志很旺。但是宋义却是一个胆小怕事、自私自利的小人,他用甜言蜜语取得怀王的信任,骗取了兵权,但他根本就不想到城下和秦军拼命。当他走到安阳(今山东省曹县东)的时候,便号令全军原地休息,这一住就是40多天,他自己每天在大帐中饮酒作乐,从不提出兵援赵的事。
项羽实在忍耐不住,便来见宋义:“救兵如救火,现在赵王危险,我们应该立即率兵渡过黄河,与赵王来个里应外合,就一定能够大败秦军!”宋义斜着眼看了项羽一下,慢吞吞地说:“你哪里懂得兵法的妙用!我们的目标是消灭秦军,我的主意是先让秦赵拼个你死我活,我们可以坐收渔翁之利。在战场上冲锋打仗,我比不上你,要说出谋划策,你可就比我差远了。”项羽遭到一场抢白,强压着火儿没发作,怒哼哼地走出了军帐。
宋义冲着他的背影冷笑着,随即起草了一道命令,公布于全军说:“将士们打起仗来应该像虎狼那样凶猛,可谁要是不服从命令,一概都得砍头。”这显然是冲着项羽来的,叫他乖乖地服从命令。
项羽本是个火暴脾气,怎么会咽下这口气?一天早晨,他全副武装,大步跨进宋义军帐,再次要求立即出兵救赵。宋义大发脾气,喊:“我的军令已下,难道你要以头试令吗?”项羽大吼一声:“我要借头发令!”宋义本是个草包,顿时吓得软成一团,项羽一剑斩下他的脑袋。将士们听说杀了宋义,都立刻表示愿意服从项羽的指挥,并拥立项羽代理上将军一职。
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项羽担任了援赵大军的主帅,下令士兵每人带足三天的口粮,然后又下令砸碎全部行军做饭的锅。将士们都愣了,项羽说:“没有锅,我们可以轻装前去,立即挽救危在旦夕的赵国!至于吃饭嘛,让我们到章邯军营中取锅做饭吧!”大军渡过了漳(zhāng)河,项羽又命令士兵把渡船全都砸沉,同时烧掉所有的行军帐篷。战士们一看退路没了,这场仗如果打不赢,就谁也活不成了。
项羽指挥楚军很快包围了王离的军队,同秦军展开了9次激烈的战斗,渡河的楚军无不以一当十,以十当百,个个如下山猛虎,个个都奋勇拼杀。沙场之上,烟尘蔽日,杀声震天。楚军将士越斗越猛,直杀得山摇地动,血流成河。经过多次交锋,楚军终于以少胜多,把秦军打得大败,杀死了秦将苏角,俘虏了王离,涉间被打得走投无路,放火自焚(fén)而死,章邯带着残兵败将急忙后退。那些旧贵族派来的援军,看到项羽大获全胜,又是佩服,又是害怕。从此项羽就做了上将军,诸侯的军队都归他统率。
章邯带领残兵败将后退了几十里,派人到咸阳去求援兵。但赵高正忙着夺位,一个援兵也没派,章邯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就率领剩下的秦军投降了项羽。
巨鹿这一场恶战,项羽的楚军击败了秦军的主力,强大的秦王朝已经无力抵挡农民起义军的进攻了。不久,刘邦的队打进咸阳,推翻了秦朝的统治。项羽立即带兵西进,项羽被称为“西楚霸王”范曾却对他说:“如果你想永远称为大王,就必须杀死刘邦。”但是项羽心想:“曾经是朋友,为是么一定要成为敌人?”
在鸿门宴上你一再推延不愿意杀死刘邦,还把刘邦封为汉王,可谁又有知道英雄相惜的情意呢?
你败了,败得一塌糊涂。尽管你“力拔山兮气盖世”,但你也只能突围而逃,留下虞姬,香消玉损。
对面,就是你日夜思念的家乡——江东。乌江江心有一条船,度过去你便可以重整旗鼓。
但你不愿意度过乌江,认为无颜见江东父老,认为大势已去,难有回天之力了。
你倒下了,带着遗恨,也留给后世许多思考。《史记 项羽本纪》4 春秋末期,吴、越争霸,越国被吴国打败,屈服求和。越王勾践卧薪尝胆,任用大夫文种、范蠡整顿国政,十年生聚,十年教训,使国家转弱为强,终于击败吴国,洗雪国耻。吴王夫差兵败出逃,连续七次向越国求和,文种、范蠡坚持不允。夫差无奈,把一封信系在箭上射入范蠡营中,信上写道:“兔子捉光了,捉兔的猎狗没有用处了,就被杀了煮肉吃;敌国灭掉了,为战胜敌人出谋献策的谋臣没有用处了,就被抛弃或铲除。两位大夫为什么不让吴国保存下来,替自己留点余地呢?” 文种、范蠡还是拒绝议和,夫差只好拔剑自刎。越王勾践灭了吴国,在吴宫欢宴群臣时,发觉范蠡不知去向,第二天在太湖边找到了范蠡的外衣,大家都以为范蠡投湖自杀了。可是过了不久,有人给文种送来一封信,上面写着:“飞鸟打尽了,弹弓就被收藏起来;野兔捉光了,猎狗就被杀了煮来吃;敌国灭掉了,谋臣就被废弃或遭害。越王为人,只可和他共患难,不宜与他同安乐。大夫至今不离他而去,不久难免有杀身之祸。” 文种此时方知范蠡并未死去,而是隐居了起来。他虽然不尽相信信中所说的话,但从此常告病不去上朝,日久引起勾践疑忌。一天勾践登门探望文种,临别留下佩剑一把。文种见剑鞘上有“属镂”二字,正是当年吴王夫差逼忠良伍子胥自杀的那把剑。他明白勾践的用意,悔不该不听范蠡的劝告,只得引剑自尽。 《史记·越王勾践世家》5 怒发冲冠“怒发冲冠”这则成语的冠是帽子。愤怒得头发直竖,顶起帽子。比喻极度愤怒。
这个成语来源于《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王授璧,相如因持璧却立,倚柱,怒发上冲冠......
赵惠文王得到一块稀世的璧玉。这块璧是春秋时楚人卞和发现的,所以称为和氏璧。不料,这件事被秦昭王知道了,便企图仗势把和氏璧据为己有。于是他假意写信给赵王,表示愿用15座城来换这块璧。
赵王怕秦王有诈,不想把和氏璧送去,但又怕他派兵来犯。同大臣们商量了半天,也没有个结果。再说,也找不到一个能随机应变的使者,到秦国去交涉这件事。 正在这时,有人向赵王推荐了蔺相如,说他有勇有谋,可以出使。赵王立即召见,并首先问他是否可以同意秦王要求,用和氏璧交换15座城池。蔺相如说:“秦国强,我们赵国弱,这件事不能不答应。”
“秦王得到了和氏璧,却又不肯把15座城给我,那怎么办?”
“秦王已经许了愿,如赵国不答应,就理亏了;而赵国如果把璧送给秦王,他却不肯交城,那就是秦王无理。两方面比较一下,宁可答应秦王的要求,让他承担不讲道理的责任。”
就这样,蔺相如带了和氏璧出使秦国。秦王得知他来后,没有按照正式的礼仪在朝廷上接见他,而是非常傲慢地在三个临时居住的宫室里召见蔺相如。他接过璧后,非常高兴,看了又看,又递给左右大臣和姬妾们传看。 蔺相如见秦王如此轻蔑无礼,早已非常愤怒,现在又见他只管传看和氏璧,根本没有交付城池的意思,便上前道:“这璧上还有点小的毛病,请让我指给大王看。”
蔺相如把璧拿到手后,马上退后几步,靠近柱子站住。他极度愤怒,头发直竖,顶起帽子,激昂地说:“赵王和大臣们商量后,都认为秦国贪得无厌,想用空话骗取和氏璧,因而本不打算把璧送给秦国;听了我的意见,斋戒了五天,才派我送来。今天我到这里,大王没有在朝廷上接见我,拿到璧后竟又递给姬妾们传观,当面戏弄我,所以我把璧取了回来。大王如要威逼我,我情愿把自己的头与璧一起在柱子上撞个粉碎!” 在这种情况下,秦王只得道歉,并答应斋戒五天后受璧。但蔺相如预料秦王不会交城,私下让人把璧送归赵国。秦王得知后,无可奈何,只好按照礼仪送蔺相如回国。6 胯下之辱韩信一天在路上走着,遇见一个小混混,他拿起一个匕首,对韩信说:“你韩信不是厉害吗?有种你拿匕首杀我,如果你不想,那么马上从我两条腿之间爬过去。”韩信忍耐了这个耻辱,从那个人的胯下爬了过去。之后,韩信找到刘邦,把张良给他的推荐信呈上去,最后当上了大将军;而如果韩信当初杀死那个小混混,杀人偿命,韩信也不会当上大将军,更不会帮助刘邦攻打项羽,统一天下。《史记·淮阴侯列传》
作为一个男人 你只需要满足亮点一是能力 二是财力
楼主写的太多了 麻烦概括一下再来问我
我实在看不完、、
没有毅力看完~对不起啊·
太长了,问题写的简略一点。。。
长相太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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