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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冶金街道办事处 青山区红钢城中心人民法庭装修改造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 18:05|发布单位:武汉天河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项目监管地:青山区|阅读次数:
青山区红钢城中心人民法庭装修改造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1276号锐创中心18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0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2、采购计划备案号:J7
3、项目名称:青山区红钢城中心人民法庭装修改造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万元)
6、最高限价:(万元)
本项目拟将武汉市青山区冶金街火炬大厦的一至三层改造后作为青山区红钢城中心人民法庭,建筑面积约1560.1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法庭功能用房、楼梯间及走道等地面、墙面、顶面装修改造,室外大门门头改造,配套建设给排水、电气、通风及空调等室内安装工程。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提供项目经理资格证、注册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劳务合同、在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以及未兼任其他在建工程的承诺书;
(3)供应商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资质,具有上岗证(安全员除外)、劳务合同,安全员需提供安全生产考核C证,上述人员必须为供应商在职员工,提供劳务合同及在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2、地点: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1276号锐创中心1801
1、开始时间:2022年09月09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2年09月0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1276号锐创中心1801
1、时间:2022年09月0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1276号锐创中心1801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冶金街道办事处
项目联系人:刘智坤、吴博、杜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