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交警公众号报料有奖吗?

记者从广州市公安交警部门获悉,今年1月1日至9月22日,广州市查获涉酒违法行为超过1.7万宗。

其中,广州交警在上午6-11时通过巡逻发现、事故处理、群众举报等方式,查处涉酒违法行为200多宗。这部分往往都属于隔夜酒、宿醉的情况,部分驾驶人甚至都没意识到自己已经酒驾。

今年6月21日11时30分左右,广州交警在京港澳高速东侧2178公里处巡逻时发现一辆号牌为粤S9**TL的小型客车停在应急车道,司机在驾驶室呼呼大睡。

民警上前检查时发现司机江某神情躲闪,车内隐约飘出股酒气。民警遂对江某进行吹气测试,其体内酒精含量为150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

经了解,当天凌晨4时许,江某下夜班后从花都驾车到增城找朋友吃饭,其间喝了近2000毫升啤酒。10时许,江某独自驾车从增城返回花都,途经京港澳高速时感到乏困,便把车停在应急车道上呼呼大睡,约半个小时后被民警查获。

今年7月24日,广州交警在广澳高速也查获一宗类似的案例。

当天上午10时许,民警在广澳高速西侧22公里处发现一辆号牌为粤G7**5E的小型轿车停在应急车道。上前检查时,发现驾驶人正在睡觉,酒气熏人。经对其吹气检测,驾驶人吴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19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

根据吴某供述,他是7月23日晚上8时和朋友在南沙东涌镇吃饭,其间他喝了6瓶啤酒,在朋友那里睡到第二天上午才开车离开。结果开了一段路觉得很困,就在高速公路的应急车道上睡着了。

广州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

鉴定酒驾标准是血液中酒精含量20mg/100ml,醉驾标准是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100ml。

不管酒后是否隔夜或者休息了多长时间,只要达到标准就涉嫌酒、醉驾违法。前一天晚上喝酒的朋友,尤其是喝多或者喝得太晚的,第二天不要驾驶机动车,避免以身试险。

22时至次日凌晨6时重点查处

据了解,近日,公安部交管局部署全国公安交管部门开展酒驾醉驾集中整治行动,广州交警在全市范围内严查酒、醉驾等严重违法行为。据统计,今年1月1日至9月22日,广州市查获涉酒违法行为超过1.7万宗。

广州交警深入研究本地近期酒、醉驾及涉酒事故多发规律,通过数据分析排查重点隐患路段,科学分配执勤警力,以晚上22时至次日凌晨6时为重点时段,加强管控酒楼食肆、KTV、酒吧及夜宵集中区域,在重点路口、事故多发易发路段,在城市主干道、高速出入口、国省道设卡,严查机动车(含摩托车)涉酒驾驶违法行为,清除交通隐患,减少酒驾亡人事故发生。

很多人中午过量饮酒后,下午虽然没开车但夜间开车;或是晚上饮酒当晚没开车,次日早上开车,不能就此认为万事大吉。因为血液中仍然含有大量酒精,还是有可能酒驾或醉驾,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隔餐醉”或“隔夜醉”。

那究竟喝酒多久后能开车?

南方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教授马安德教授表示,现在社会上流传着一种“饮酒后6小时就不会查出酒精”的说法,其实并没有科学依据。血液中酒精含量与饮酒量多少、饮酒时间、饮酒后活动、个人体质、遗传因素等等多种因素有关。因此每个人体内的酒精分解能力不同。

所以,请广大机动车驾驶员在驾驶前一晚尽量做到少喝酒或者不喝酒。如果前一晚喝了酒,特别是喝得比较多,第二天请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切勿抱着侥幸心理触碰酒驾的“高压线”。

目前,广州市中心五区85%以上路口使用SCATS联网系统,系统能够实时监测信号灯运行情况,故障信息实时报警,由广州交警24小时运维值班台监视并处理。

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秩序设施大队黄警官介绍,如果市民发现交通信号灯故障或设置不合理,可以记录信号灯杆上挂设的报障牌载明的路口编号,通过广州交警微信公众号-报料台-设施报料-“交通灯、电子警察等公安设施”页面,提交路口信号灯设置以及相位和配时等交通设施报料,广州交警将安排专人跟进尽快处理。

进入“广州交警”微信公众号界面;

点击“报料台”,弹出的菜单选择“设施报料”;

进入“交通灯、电子警察等公安设施”反馈信息填报界面;

反馈的信息内容设有:设施所在地址(可地图定位)、设施位置(道路情况)、影响情况(影响通行、安全隐患)、希望如何处理(增设、维护)、拍照上传、反馈人姓名及电话。

9大类交通违法行为可举报

此外,记者9月24日从广州市公安交警部门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针对市民反映交通违法举报、交通设施报料渠道不畅的问题,广州交警优化现有渠道,即日起,市民可通过广州交警微信公众号,轻松实现线上报料。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及《非现场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操作规程(试行)》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接受单位或者个人实名提供的未经编辑修改的违法行为照片或者视频等原始资料。

“市民可举报9大类、涉及15种具体的交通违法行为。”广州交警表示,需要提醒的是,举报违法停车、故意遮挡号牌等其他违法行为的,可通过拨打110电话或到交警部门现场举报。

1. 机动车违反信号灯通行的。

2. 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

3. 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的。

4. 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5. 机动车违法变线的。

6. 高(快)速公路上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7. 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8. 非紧急情况在高速公路上下乘客的。

9. 高(快)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交通违法举报平台支持实时举报(实时图像、视频)和离线上传视频的形式举报违法行为。举报时应当如实填写举报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被举报车辆的违法时间、地点及违法行为等信息,确保举报信息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采用实时举报(随手拍)的,系统将自动获取拍摄时间和地点,通过平台拍摄后在不离开举报界面情况下,可于24小时内在有WIFI的环境下上传违法图片或视频。

采用离线上传视频形式举报的,可在违法行为发生后三日内通过“离线上传”上传违法视频。举报的视频证据线索应当采用AVI或MP4视频格式保存且不大于30M;视频应记录机动车发生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完整过程,且有视频拍摄时间的显示。

“举报人的相关信息及隐私,广州交警将严格保护。”交警提醒广大市民群众,举报人应仔细阅读举报范围说明,确保举报信息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禁止采用危险或违法方式(如驾驶人驾驶车辆时使用手机)收集交通违法证据。应当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不得影响车辆和行人的正常通行。因自身不注意交通安全造成损失的,由举报人承担相关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故意捏造违法事实或陷害他人,利用掌握的证据向违法行为人敲诈勒索,违者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举报人应按照举报范围、举报要求上传图像或视频,超出举报范围的,可通过拨打110电话或者其他途径进行举报。

转自:广州日报 综合信息时报

大洋网讯 记者4月20日从广州市公安交警部门获悉,广州交警违法处理中心(一号窗口)、环城大队交通违法处理窗口自2022年4月21日起有序恢复对外办公。疫情期间,广州交警建议广大市民尽量通过“交管12123”App、广州交警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方式办理交通违法业务。

警方提醒,需要前往违法处理窗口办理业务的群众,请登录“广州交警”微信公众号提前预约,未预约的原则上不予办理。预约前往违法处理窗口办理业务的群众,请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全程佩戴口罩并配合做好“测温扫码”、保持一米距离、隔位就坐等疫情防控工作。

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暂不受理“红码”“黄码”及隔离期间群众到窗口办理业务,健康码为绿码但行程码带“*”的群众前往窗口办理业务,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登录“广州交警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违法事故大厅-交通违法预约”。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张丹羊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邱伟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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