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辽宁核酸检测医疗机構名单公布】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
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资质的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沈阳市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03号155号 |
中国醫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 |
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36号 |
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3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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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迪安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 |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南大街18-2号 |
沈阳艾迪康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 |
沈阳市大东区联合路252-9号 |
沈阳金域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 |
沈阳市沈北新区辉山大街123-22A |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222号 |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
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467号 |
大连市中山区解放街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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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甘井子区陆港桧柏路26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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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晶泰医学檢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先进装备制造业园区金七路9-2号 |
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锦州市古塔区人民街五段二号 |
葫芦岛市連山区连山大街15号 |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近日,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联合下发的《关于临时设立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价格項目的通知》中明确属于我省各地指定的允许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的公立医疗机构临时设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和“血清噺型冠状病毒抗体检测”医疗服务项目,并确定了价格标准
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单项最高限价为60元(相关检测试剂除外),血清噺型冠状病毒抗体检测项目单项最高限价为30元(相关检测试剂除外)上述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是此次疫情防控的临时项目和价格,自通知發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疫情结束。
来源: 辽宁省卫健委、辽宁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