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办居住證延期手续和所有办证人员一样被派出所内被统一采集了血样和指纹,手机号码三面照等信。提取后回家电话咨询该所分管分局说昰按照内部文件正常提取,是为了完善和补充流动人口信息不会对自己产生什么影响。如在本人没有任何犯罪前科的前提下是否可以請了解相关政策和法律的专业律师解惑如下几个问题: 1、这些信息是以什么釆集原因被录入,同时录入的是公安内部系统的哪个部分呢? 2、信息录入后是否会默认为犯罪嫌嫌人系统是会被排查的第一类人选? 3、信息备案后对自己以后出行、出国、工作、政审等有无实际影響?(担心因信息记录被视为重点管控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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