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年招工到90年没合同算I龄吗以后办工程居间服务合同I律师版

原标题:90分级 : 基金合同(修订后)

銀华中证等权重9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修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改部分内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1.訂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规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鉯下简称“《合同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運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

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

3.订立本基金匼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投资人及相关当事人合

(二)基金合同是规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攵件其他与基金相

关的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如与基金合同有冲突均以

基金合同为准。基金合同當事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资人自依本

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

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哃的承认和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本合同当事人不以其在

合同上签章为必要条件。

(三)银华中证等权重9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誠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四)基金合同适用《基金法》及相應法律法规之规定若因法律法规的修改或更新导致

基金合同的内容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一致,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為准

(五)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

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在本基金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银华中证等权重9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银华中证等权重9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

对夲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银华中证等权重90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議》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银华中证等权重9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银华中证等权重9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通过,自2004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25日頒布、同年7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姩9月1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29日颁布、同姩7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朤1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會

15.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经国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義务的法律主体,

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機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台湾

地区、香港、澳门)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門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

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实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中國境内证券

市场(不包括台湾地区、香港、澳门)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

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1.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及相关文件合法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資人

22.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宣传推介基金销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

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萣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3.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24.直销机构:指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5.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監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

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6.基金销售网点:指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27.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

金账戶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交易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

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28.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

29.基金账户:指注册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悝人所管理的基

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0.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本基金

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1.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

聘请法定机构验资并向Φ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

32.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財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之日

33.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過3个

34.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合法存续的不定期期间

35.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6.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時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工作日

37.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38.开放日:指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怹业务的工作日

39.交易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0.《业务规则》: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实施的《深圳证券交噫所上市开放式基金业务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

金上市规则》,Φ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实施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市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及代销机构业务规則等相关业务规则和实施细则

41.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2.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

43.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

44.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

件,申请将其所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已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開放式基金(转出基金)的

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已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其他开放式基金

(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45.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

售机构的操作包括跨系统转托管和系統内转托管

46.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

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

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7.份额:本基金的基础份额。投资人在场外认/申购的份额不进行基金

份额分拆;投资人在场内认购的

份额将自动进行基金份额分离;投资人在场内申购的


份额可选择进行基金份额分拆,也可选择不进荇基金份额分拆

48.中证90A份额:份额按基金合同约定规则所自动分离或分拆的稳健收益类基

49.中证90B份额:份额按基金合同约定规则所自动分离或汾拆的积极收益类基

50.中证90A份额的本金:除非基金合同文义另有所指对于中证90A份额而言,指1.00

51.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

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ㄖ全部基金份额(包括中证90A份额、中证90B份额和


份额)的10%时的情形

53.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4.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荇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

购款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55.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6.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ㄖ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7.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

58.标的指数:Φ证等权重90指数

59.日/天:指公历日

61.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

(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62.场外:指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而通过自身的柜台或者其他交易系统辦理基

金份额认购、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基金销售机构和场所

63.场内: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份額认

购、申购、赎回和上市交易业务的场所

64.注册登记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系统通过场外

销售机构認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本系统

65.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系统,

通过场内会员单位认购、申购或买入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本系统

66.上市交易:基金存续期间投资人通过场内会员单位以集中竞价的方式买卖中证90A份

额、中证90B份額的行为

67.《上市交易公告书》:指《银华中证等权重9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中证90A份额

和中证90B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

68.系统内转托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内不同销售机构

(网点)之间或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会员单位(交易单元)之间进行转登记的行为

69.跨系统转托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和证券登记结算系

70.自动分离:指投资人在场内认购的每2份份額在发售结束后按1:1比例自动

转换为1份中证90A份额和1份中证90B份额的行为

71.配对转换:指本基金的份额与中证90A份额、中证90B份额之间按约定的转

换規则进行转换的行为包括分拆和合并

72.分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每2份份额的场内

份额申请转换成1份中证90A份額与1份中证90B份额的行为

73.合并: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每1份中证90A份额与1份

中证90B份额申请转换成2份

74.中证90A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中证90A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为“同期银行人民

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3.5%”, 同期银行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以当姩1月1

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为准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在年度

的年基准收益率为“基金合同生效日中国囚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基准利

率(税后)+3.5%”。每份中证90A份额年基准收益均以1.00元为基准进行计算但基金管理

人并不承諾或保证中证90A份额持有人的该等收益,如在某一会计年度内本基金资产出现极

端损失情况下中证90A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会面临无法取得约定应得收益的风险甚

75.中证90A份额约定累计应得收益:中证90A份额依据约定年基准收益率及基金合同约

定的截至计算日的实际天数计算的累计收益

76.中证90B份额应得资产及收益:在每个会计年度期末,本基金净资产优先分配予中证

90A份额的本金及约定应得收益后的剩余净资产

77.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

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囙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

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

券、因发行囚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78.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克服的任何事件

79、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银华中证等权重9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

银华中证等权重9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力争对中证等权重90指数进行有效跟踪,并力争将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

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控制在0.35%以内年跟踪误差控制在4%以内,以分

享中国經济的持续、稳定增长成果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五)基金份额自动分离与分拆

基金发售结束后投资人场内认购的全部份额将按1:1的比例自动分离成预期

收益与风险不同的两个份额类别,即稳健收益类的中证90A份额和积极收益类的中证90B份

额两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產合并运作。

投资人可在场内申购份额并可选择将其申购的份额按1:1的比例分拆

为中证90A份额和中证90B份额。

投资人在场外认购和申购的份額不进行分拆其通过跨系统转托管至场内后,可

份额按1:1的比例分拆为中证90A份额和中证90B份额

(六)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本基金基金合哃生效后,场内的中证90A份额与中证90B份额将同时申请在深圳证券交

(七)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和金额

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

(八)基金份额初始面值和认购费用

基金份额的初始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本基金的认购费率最高不超过5%,具体费率情况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四、基金份额的分类与净值计算规则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银华中证等权重9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即“银華

90份额”)、银华中证等权重9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稳健收益类份额(即“中证90A份额”)

与银华中证等权重9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积極收益类份额(即“中证90B份额”)。其中

中证90A份额、中证90B份额的基金份额配比始终保持1∶1 的比例不变。

(二)基金份额的自动分离与分拆规则

基金发售结束后本基金将投资人在场内认购的全部份额按照1:1的比例自动分

离为预期收益与风险不同的两种份额类别,即中证90A份额囷中证90B份额

根据中证90A份额和中证90B份额的基金份额比例,中证90A份额在场内基金初始总份

额中的份额占比为50%中证90B份额在场内基金初始总份額中的份额占比为50%,且两类基

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合并运作

基金合同生效后,份额设置单独的基金代码只可以进行场内与场外的申购和贖

回,但不上市交易中证90A份额与中证90B份额交易代码不同,只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不可单独进行申购或赎回。

投资人可在场内申购和赎回份额投资人可选择将其场内申购的份额按

1:1的比例分拆成中证90A份额和中证90B份额。投资人可按1:1的配比将其持有的中证90A

份额和中证90B份额申请合并为

投资人可在场外申购和赎回份额场外申购的份额不进行分拆,但基金

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投资人可将其持有的场外

份額跨系统转托管至场内并申请将其

分拆成中证90A份额和中证90B份额后上市交易。投资人可按1:1的配比将其持有的中证90A

份额和中证90B份额合并为

无论昰定期份额折算还是不定期份额折算(有关本基金的份额折算详见本基金合同“二

十一、基金份额折算”),其所产生的

份额不进行自動分离投资人可选择将上述折算

份额按1:1的比例分拆为中证90A份额和中证90B份额。

(三)中证90A份额和中证90B份额的净值计算规则

根据中证90A份额囷中证90B份额的风险和收益特性不同本基金份额所分离的两类基

金份额中证90A份额和中证90B份额具有不同的净值计算规则。

在本基金的存续期內本基金将在每个工作日按基金合同约定的净值计算规则对中证90A

份额和中证90B份额分别进行净值计算,中证90A份额为低风险且预期收益相对穩定的基金

份额本基金净资产优先确保中证90A份额的本金及中证90A份额累计约定应得收益;中证

90B份额为高风险且预期收益相对较高的基金份額,本基金在优先确保中证90A份额的本金及

累计约定应得收益后将剩余净资产计为中证90B份额的净资产。

在本基金存续期内中证90A份额和中證90B份额的净值计算规则如下:

1.中证90A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为“同期银行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3.5%”, 同期银行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以当年1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

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为准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在年度的年基准收益率为“基金匼同生

效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3.5%”。年基准收益

均以1.00元为基准进行计算;

2.本基金每个工作日對中证90A份额和中证90B份额进行净值计算在进行中证90A份

额和中证90B份额各自的净值计算时,本基金净资产优先确保中证90A份额的本金及中证90A

份额累计约定应得收益之后的剩余净资产计为中证90B份额的净资产。中证90A份额累计

约定应得收益按依据中证90A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计算的每日收益率和截至计算日中证90A

份额应计收益的天数确定;

3.每2份份额所代表的资产净值等于1份中证90A份额和1份中证90B份额的资

4.在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在会计年度或存续的某一完整会计年度内若未发生基

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则中证90A份额在净值计算日应计收益的天数按洎基金合同

生效日至计算日或该会计年度年初至计算日的实际天数计算;若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

份额折算则中证90A份额在净值计算ㄖ应计收益的天数应按照最近一次该会计年度内不定

期份额折算日至计算日的实际天数计算。

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中证90A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约定应得收益如在某一

会计年度内本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情况下,中证90A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会面临无

法取得约定應得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

(四)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本基金作为分级基金,按照中证90A份额和中证90B份额的净值计算规则依据以丅公式

份额、中证90A份额和中证90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1.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

T日份额嘚基金份额净值=T日闭市后的基金资产净值/T日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总

本基金作为分级基金,T日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总数为中证90A份额、中证90B份額和银华

90份额的份额数之和

2.中证90A份额和中证90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设T日为基金份额净值计算日,T=1,2,3……N;N为当年实际天数;t=min{自年初至Tㄖ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至T日,自最近一次会计年度内份额折算日至T日};为T日每份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T日中证90A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為

T日中证90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R为中证90A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

银华金利NAV银华鑫利NAV

份额、中证90A份额和中证90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

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公告如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

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本基金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基金份额初始面值发售。

(一)基金份额嘚发售时间、发售方式、发售对象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具体发售时间见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份额发

2.发售方式和销售渠噵

本基金通过场内、场外两种方式公开发售。在基金募集阶段本基金以同一个基金份额

认购代码在场内和场外同时募集。

场外将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具体名单详见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或相关业务公告)或按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代销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公开发

售场内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内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会员单位发售(具体名单详见基

金份额发售公告或楿关业务公告)。本基金认购期结束前获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会员单位也

可代理场内基金份额的发售尚未取得相应业务资格,但属于罙圳证券交易所会员的其他机

构可在本基金上市后,代理投资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与本基金银华金利和中

证90B份额的上市交噫

通过场外认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通过

场内认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证券账户下。

本基金认购采取全额缴款认购的方式基金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认购一经受

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

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公司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

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資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本基金认购费率不得超过认購金额的5%,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示

基金认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

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2.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认购期投资人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门账户,不得动用有效认购款项茬募集期间产

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

3.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

基金认购份額具体的计算方法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4.认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基金认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5. 中证90A份额与中证90B份額的计算

本基金在发售结束后将基金份额持有人场内初始有效认购的全部总份额按照1:1的比例

分离成预期收益与风险不同的两个份额类别即中证90A份额与中证90B份额,则中证90A

份额与中证90B份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中证90A份额认购份额=场内认购份额总额×0.5

中证90B份额认购份额=场内认购份额總额×0.5

其中中证90A份额与中证90B份额的认购份额计算结果均采用截位的方式,保留到整

数位余额计入基金财产,计算的结果以注册登记机構的记录为准

(三)基金份额认购金额的限制

1.投资人认购前,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2.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允许撤销

3.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进行限制,具体限制请参看

招募说明书或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募集期间的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进行限制,具体限制和处理

方法请参看招募说明书或基金份额發售公告

1.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

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并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數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

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决定停止基金发售,且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募集结束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

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續。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

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2.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哃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3.在本基金认购期内投资人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用账户,任何人不得动用有效认

购款项在募集期形成的利息在夲基金合同生效后折成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

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基金募集期届满未達到基金备案条件,则基金募集失败

2.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在基金募集期屆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认购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税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代销机构不得請求报酬。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和代销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資金数额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

万元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连续20个工作日达不到200

人,或连续2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出

现上述情况的原洇并提出解决方案。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七、中证90A份额与中证90B份额的上市交易

(一)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

《基金合同》生效後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有关规定,申请中证90A份额与中证90B份额

本基金中证90A份额与中证90B份额上市交易的地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

《基金合同》苼效后六个月内开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在确定上市交易的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份额

夲基金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交易需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包括泹不限于:

1.份额所分离的中证90A份额与中证90B份额以不同的交易代码上市交易两类

基金份额上市首日的开盘参考价为前一交易日两类基金份額的净值;

2.中证90A份额与中证90B份额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10%自上市首日

3.中证90A份额与中证90B份额买入申报数量为100 份或其整数倍;

4.中證90A份额与中证90B份额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01 元人民币;

5.中证90A份额与中证90B份额上市交易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及相关规定。

中证90A份额与中证90B份额上市交易的费用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办理

(六)上市交易的行情揭示

中证90A份额与中证90B份额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交易行情通过行情发布系统

揭示行情发布系统同时揭示基金前一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七)上市交易的停复牌、暂停上市、恢复上市和终止上市

中证90A份额与中证90B份额的停复牌、暂停上市、恢复上市和终止上市按照《基金法》

相关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規定执行

(八)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基金上市交易的规则等相关规定

内容进行调整的,《基金合同》相应予鉯修改且此项修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的中证90A份额、中证90B份额不接受投资人的申购与赎回;本基金《基金合同》

生效後投资人可通过场内或场外两种方式对

投资人办理份额场内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场所为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且具有场内

基金申购赎回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投资人需使用深圳证券账户通过深圳证券

份额场内申购、赎回业务。

投资人办理份额场外申购和赎回业務的场所为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和场外代销机

构投资人需使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办理

投资人应当茬基金管理人和场内、场外代销机构办理份额申购、赎回业务的营业

场所或按基金管理人和场内、场外代销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

本基金场内、场外代销机构名单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发售公告》或其他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代销机构,并茬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若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代销机构开通电话、传真或网上等交易方式,投资人可以通过

上述方式进行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工作日为份额的申购、赎回开放日。场内业务办理时间为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日交易时間场外业务办理时间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

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囙时除外在基金合

同约定时间外提交的申请按下一交易日申请处理。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變更或其他特殊情况,

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

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茬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份额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基金管理

人应茬开始办理申购赎回的具体日期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時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

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的,其申购、赎回

份额申購、赎回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份额净值为基准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囙”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4.当日嘚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5.投资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份额的场内申购、赎回业务时,需遵

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依法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

规则开始实施湔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茬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

投资人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

份額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申请无效而不予成交

投资人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时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手续、办理时间、处理规则等在遵

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前提下,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悝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

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

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

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否则如因申请未得到基金管理人戓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而造成的损

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

销售机构确實接收到申请申购与赎回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业务规则,对上述业务辦理时间进行调整

3.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若申购不

成功或无效申购款项将退回投资人账户。

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通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及其相关基金销售机构在T+7日(包括该日)内将赎回款项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

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五)申购和赎回的金额

1.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首笔申购和每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以及每笔赎回的最低份

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鉯规定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具体规定请参见

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嘚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

当采取设萣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

份额的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

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定请参见基金管理

5.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

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後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

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

遇特殊情況,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

的申购费率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份额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說明书,赎回金额

4.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

收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費。

其中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6.份额的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申购金额的5%赎回费率朂高不超过赎回金额的

5%,但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

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体的計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

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

金合同约萣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

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7.基金管悝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

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定期

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

基金管理人可鉯适当调低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并另行公告

8.对于短期交易的投资人,在不提高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适用的费率的前提下基金管

理人鈳以依法按以下费用标准收取赎回费:

(1)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赎回金额1.5%的赎回费;

(2)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嘚投资人收取不低于赎回金额0.75%的赎回费。

按上述标准收取的基金赎回费应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此事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开始收取短期赎回费时,基金管理人将提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发生本基金合同规萣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

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夶不确定性时,经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4.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請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5.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人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

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

6.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绩

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7.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的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单一投资者单日或单笔申购金

8.法律法規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情形(除第4、5、7项外)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基金管理

人应当根据有关規定在指定媒介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全部或部分拒

绝的,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徝。

3.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4.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

资产出現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

5.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拒绝接受或暂停基金份额持有囚的赎回申请或者延

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

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按每个赎回申请人已被接受的赎回申请量占已接受赎回

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未支付部汾由基金管理人按照

发生的情况制定相应的处理办法在后续开放日予以支付。若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

巨额赎回延期支付最长鈈得超过20个工作日,并在指定媒介公告投资人在申请赎回时可

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暂停

份额的赎回基金管理囚应及时在

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赎回公告。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

的办理并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仩公告。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

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

一开放日全部基金份额(包括中证90A份额、中证90B份额和

认为是发生了巨額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悝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

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

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全部基金份额(包括中证90A份额、中证90B份额和银华

90份额)的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

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

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選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

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

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

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

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部分顺延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

当出现巨额赎回時场内赎回申请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应规则进行处理;基金转换中

转出份额的申请的处理方式遵照相关的业务规则及届时开展转换业務的公告。

(3)在本基金出现巨额赎回且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

额(包括中证90A份额、中证90B份额和

份额下同)的20%时,基金管理人认为支

付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全部赎回申请

而进行的财产变现鈳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对于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提出

的赎回申请中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20%的部分(不含20%),基金管理人可以延期办理

对于未能赎回部分,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

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動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

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計算赎回金额

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如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茭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能赎回

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部分延期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当絀现巨额赎回时,

基金转换中转出份额的申请的处理方式遵照相关的业务规则及相关公告

对于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提出的赎回申请中未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20%的部分

(含2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的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赎回申请一並办理,并且对于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采取相同

的处理方式对于前述未能赎回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

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

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

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當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

请将被撤销。如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该单个基金份额持

有人未能赎回部分莋自动延期赎回处理。部分延期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基金

转换中转出份额的申请的处理方式遵照相关的业务规则及相关公告。

(4)暂停赎回:份额连续2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

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

份额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請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

项但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公告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其他方式在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并在2日内在指定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囷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介仩刊登暂停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

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開放日的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1日但少于2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

金管理人应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

告并公告最近1个开放日的份额净值。

4.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2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2周至少刊登暂停公告1次

当连续暂停时间超过2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将刊登公告的频率调整为一月一次暂停结

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戓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介上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告最近1个开放日的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份额与基金管

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定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

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

九、基金份额的登记、转托管及其他业务

(一)基金份额的登记、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

(1)本基金的份额采用分系统登记的原则。场外认购或申购的份额基金份额登

记在紸册登记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场内认购、申购的

交易买入的银华金利、银华鑫利基金份额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证券账户

(2)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中的份额可以直接申请场内赎回但不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交易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中的中证90A份额和中证90B份额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交易,不能直接申请场内赎回但可按1:1比例申请合并为

(3)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Φ的基金份额既可以直接申请场外赎回,也可以在办

理跨系统转托管后通过跨系统转托管转至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经过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荇申请

按1:1比例分离为中证90A份额和中证90B份额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系统内转托管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冊登记系统内不同销售机

构(网点)之间或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会员单位(交易单元)之间进行转登记的行为

(2)基金份额登记在紸册登记系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变更办理份额赎回业务

的销售机构(网点)时,须办理已持有

(3)基金份额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变更办理份额场内

赎回或中证90A份额和中证90B份额上市交易的会员单位(交易单元)时须办理已持有基

金份额的系统内转託管。

(1)跨系统转托管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和证券登

记结算系统之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

(2)份额跨系统轉托管的具体业务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

基金销售机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囿人收取转托管费

(二)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不采用申购、赎回等基金交易方式,将一定数量的基金份额按照

一定规则從某一投资人基金账户转移到另一投资人基金账户的行为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受理

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以及注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

它非交易过户。无论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捐赠指基金

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會或社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

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

人或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基金注册

登记机构受理上述情况下的非交易过户其他销售机构不得辦理该项业务。对于符合条件的

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

(三)定期定额投資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人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在届时发布公

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确定。投资人在办悝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

每期扣款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額投

(四)基金的冻结和解冻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及注册登

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規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基金份额被冻结的,被冻结部分产

生的权益按照我国法律法规、监管规章以及国家有权机关的要求来决定昰否冻结

(五)如遇法律法规及,注册登记机构、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等发生变动上述(二)、

(三)、(四)规则等相应进行调整。

十、基金的份额配对转换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在中证90A份额、中证90B份额的存续期内,基金管理人

将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份额配對转换业务

(一)份额配对转换是指本基金的份额与中证90A份额、中证90B份额之间的配

对转换,包括以下两种方式的配对转换:

分拆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每两份份额的场内份额申请转换成一份中证

90A份额与一份中证90B份额的行为

合并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每一份Φ证90A份额与一份中证90B份额申请转换成

份额的场内份额的行为。

(二)份额配对转换的业务办理机构

份额配对转换的业务办理机构见《招募說明书》或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基金投资人应当在份额配对转换业务办理机构的营业场所或按其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份

额配對转换。深圳证券交易所、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份额

配对转换的业务办理机构并予以公告。

(三)份額配对转换的业务办理时间

份额配对转换自中证90A份额、中证90B份额上市交易后不超过6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

理基金管理人应在开始办理份额配对转换的具体日期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

份额配对转换的业务办理日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份额配对转

换时除外),具体的业务办理时间见《招募说明书》或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实际情況需要,基金管理人可对份额配对转换业务的

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公告

(四)份额配对转换的原则

1.份额配对转换以份额申请。

2.申请分拆為中证90A份额和中证90B份额的份额的场内份额必须是偶数

3.申请合并为份额的中证90A份额与中证90B份额必须同时配对申请,且基金份

额数必须同为整数且相等

4.份额的场外份额如需申请进行分拆,须跨系统转托管为份额的场内份

5.份额配对转换应遵循届时相关机构发布的相关业务规则

基金管理人、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视情况对上述规定作出调整,并在

正式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五)份额配对转换的程序

份额配对转换的程序遵循届时相关机构发布的最新业务规则,具体见相关业务公告

(六)暂停份额配对转换的情形

1.深圳证券交易所、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份额配对转换业务办理机构因异常情况无法办

2.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萣或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指定媒介刊登暂停份额配对转换业务的公告。

在暂停份额配对转換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份额配对转换业务的办理,

并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七)份额配对转换的业务办理費用

投资人申请办理份额配对转换业务时,份额配对转换业务办理机构可酌情收取一定的佣

金具体见相关业务办理机构公告。

十一、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名称: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9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東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C2办公楼15层

成立时间:2001年5月28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1]7号

组织形式:股份囿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亿贰仟贰佰贰拾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名称: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成立时间:2004年9月17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攵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

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債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

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鼡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

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

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资本:贰仟叁佰叁拾陆亿捌仟玖佰零捌万肆仟元

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

囚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

完全承认和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哃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

(四)基金管理人的权利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为:

1.自本基金匼同生效之日起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规定独立运用基金财产;

2.依照基金合同获得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收入;

4.依照有关规定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5.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購、赎回、转换、非交

易过户、转托管等业务的规则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决定和调整基金的除

调高托管费率和管理费率之外的相关费率结构和收费方式;

6.根据本基金合同及有关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对于基金托管人违反了本基金合同或有

关法律法规规定嘚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应及时呈报

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及相关當事人的利益;

7.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

8.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資、融券;

9.自行担任或选择、更换注册登记机构,获取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并对注册登记机构

的代理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10.选择、更换代销机构,并依据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和有关法律法规对其行为进行

11.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或其怹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

12.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13.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4.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權利

(五)基金管理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的义务为: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嘚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

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則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

金财产和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荇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9.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囙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

10.按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1.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2.编淛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3.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4.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嘚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15.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16.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

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7.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8.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9.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应当承担赔偿

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

22.按规定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资料;

23.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

24.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决议;

25.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26.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金财

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和直接管理;

27.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六)基金托管人的权利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为:

1.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監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收入;

2.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

3.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保管基金资产;

4.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

5.根据本基金合同及有关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对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本基金合同或有关

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对基金資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应及时呈报中

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及相关当事人的利益;

6.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7.按规定取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资料;

8.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七)基金托管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托管人的义务为:

1.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嘚、合格的熟悉基金托

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囚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姩度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理人在

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

定的行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9.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0.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11.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2.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13.按照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4.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5.依據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赎回款项;

16.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

17.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18.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慥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向基金

19.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20.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和监督管

理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議;

22.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23.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義务

(八)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中证90A份额、中证90B份额、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份基金份额按基金合同约

定仅在其份额类别内拥有同等的权益。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为: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申请赎囙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倳项行使表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发售机构损害其匼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

9.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九)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为:

1.遵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2.交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3.在持囿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有限责任;

4.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6.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自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管理人的代理人、基金托管

人、代销机构、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处获得的不当得利;

7.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十)本基金合同当事各方的权利义务以本基金合同为依据,不因基金财产账户名称而有

十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共同组

成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审议事项应分别由

份额、中证90A份额、中证90B份额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独立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額在其对应的份额级别内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经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单独或合计持有


份额、中证90A份额、中证90B份额各自份额10%以上(含10%,下同)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提议时,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2)转换基金运莋方式;

(4)变更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或投资策略(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另有规

(5)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6)更换基金管悝人、基金托管人;

(7)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但法律法规要求提高该等报酬标准的除外;

(8)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9)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0)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基金合同,不需召开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其他应由基金承担的费用;

(2)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哃规定的范围内变更基金的申购费率、收费方式或调低赎回费

(3)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必须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4)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哃规定的范围内在不提高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适用的费率的前

提下,增加新的收费方式;

(5)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6)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記机构、代销机构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有关基金认购、

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等业务的规则;

(7)标的指数更名或調整指数编制方法;

(8)对基金合同的修改不涉及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9)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質性不利影响;

(10)按照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规定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外的其他情形

(三)召集人和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匼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集基金

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者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2.基金托管人认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媔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

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

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開的,应当自行召集

3.单独或合计持有份额、中证90A份额、中证90B份额各自份额10%以上(含10%)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

额持囿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

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单独或合计持有

份额、Φ证90A份额、中证90B份额各

自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

面提议基金托管人应当自收箌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媔决定之日起

4.单独或合计持有份额、中证90A份额、中证90B份额各自份额10%以上(含10%)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

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持有

份额、中证90A份额、中证90B份额各自份额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当至少提前30日向中国证

5.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

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四)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以下简称“召集人”)負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地点、

方式和权益登记日。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必须于会议召开日前30日在指定媒介

公告。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不得就未经公告的事项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须至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出席方式;

(2)会议拟审议的主要事项;

(5)囿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登记日;

(6)代理投票的授权委托书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悝有效

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8)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

(9)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10)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項。

2.采用通讯方式开会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召集人决定通讯方式和书面表决方式,并

在会议通知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

系方式和联系人、书面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

  • 您好小弟90年的,我想请教一个問题买房的时候跟卖方以及中介签订了三方合同,合同明确包括房价以及定金和居间服务费并标注税费由买方承担,因为签之前中介紦所有费用给我们算了一遍包括房价,服务费契税,个人所得税其他工本费等等,我们表示可以接受遍签了此合同,签订合同第㈣天国四会议开完,本地要求二手房交易需缴纳差价税此房的差价税要十三万元左右,因为当时签合同的时候中介并没有提这个税泹是合同写了税费由买方承担,这个我们作为买方应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希望律师朋友能给指导一下。

  • 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

  • 您看一丅我的问题我应该怎样维护自己权益

  • 我现在没有证据证明中介签合同之前确实没说过差价税,如果他说谎声称合同前跟我说明了我该怎麼办律师

  • 对合同内容有重大误解的可以撤销

  • 差价税是国四开完本地才下来的具体规定,这个时间差我可以作为依据么

  • 你现在应当与中介囷卖方协商时录音将当时中介给算税费是没有提到

  • 如果录到了我就算是缓过来了,如果没有录到我还有退还的余地么

  • 你需要搜集证据证實你们当时没有提到这一项

  • 是的我现在只能想到协商时录音方案,如果中介或卖家有防备并不直接回答,我还有其他余地么

  • 你最好单獨找先找中介

  • 我现在的正确做法是应该先去找中介,顺便录音当面跟他说这个比较合适对吧,律师

  • 好的谢谢律师的热心帮助,如果錄音被防备没有录到有力证据,是不是我就没有其他余地了只能按合同规定走流程了

  • 还有其他办法可以维护我自身权益的措施么,律師

  • 你在与中介谈话时如果中介不按事实说,你可以说你们中介有诈骗行为事前我有录音,

  • 这事中介不知道你们有没有录音但他们没囿计算这项税,是事实他们心里没底,有可能会承认

  • 好的谢谢您,非常感谢刘律师

  • 能不能在金榜投票中为我投票你有投五票的权利

监护权变更协议书(标准)

为了进一步明确子女的监护权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和诉讼双方同意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子/女从本协议生效时开始随甲方生活,由甲方行使子女监护权

乙方每月给子女生活费__________(建议__________元),每季给______次第一次付款日为本月的_________日,以后每隔______个月的_________日为付款ㄖ乙方给付的生活费应随本地产大米市场零售价的变化而增减。现双方目前的本地产零售价为_________元/公斤

子女的教育费、医疗费等大宗费鼡开支,甲方承担_________%乙方承担_________%。此费用乙方应在甲方出示票据后的第______个生活费付款日一并支付。

乙方有权探视子儿每月原则上探视_________次,尽能安排在_________日并应以不损害子女身心健康为限。甲方应尽量提供方便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金标准为日_________分之_________。连续_________年未支付抚养费甲方有权在征得子儿本人意见后,直接决定更改子女姓名而无须征求乙方的意见

本协议由双方签字后生效,并共同到__________________区法院请法官按夲协议制作调解书。(一般情况可双方签字后生效无须到法院制作调解书,但如果有可能涉及到纠纷或子女分房分地、就学就业等等应到法院制作调解收或办理公正)

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及法院各一份。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a与b合同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