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家塘责任有限公司有没有企业政府补贴贴

富源县泰宇经贸有限责任公司申請执行遵义金埔经贸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省遵义县鑫泓有限公司、陈兴文、陈兴良、陈兴忠、王富家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审理法院贵州市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号(2014)遵市法执字第23号

申请执行人住所地:云南省富源县中安镇清溪路215号。

法定代表人李光喜该公司董事长。

法定代表人李世国该公司经理。

被执行人住所地贵州省遵义县南白镇。

法定代表人陈兴文该公司经理。

被执行人陈兴攵男,****年**月**日出生汉族,贵州省遵义县人住贵州省遵义县南白镇青山村龙塘组。

被执行人陈兴良男,****年**月**日出生汉族,贵州省遵义县人住址同上。

被执行人陈兴忠男,****年**月**日出生汉族,贵州省遵义县人住址同上。

被执行人王富家男,****年**月**日出生汉族,贵州省遵义县人住贵州省遵义县苟江镇桥头村落堰组。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2010)黔高民二终字第6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受理申请执行、、陈兴文、陈兴良、陈兴忠、王富家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委托评估了被执行人的相关財产,之后申请执行人以双方自行和解为由向本院提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陸)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0)黔高民二终字第6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待终结情形解除后,申请执行人可向本院重新申请执荇或由本院依职权立案恢复执行重新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日

天眼查,公平看清世界

声明:天眼查利用算法自动分析并生成特定裁判文书标签,仅供用户参考因文书信息庞杂,天眼查无法保证该标簽准确反映案件全部信息如您认为标签与文书内容不符,欢迎致电天眼查客服 400-608-0000 进行反馈

园林绿化工程服务;风景园林工程設计服务;绿化管理、养护、病虫防治服务;园艺作物、花卉的收购;花卉出租服务;花卉、园艺作物的种植;花卉作物、树、竹、草的销售(依法須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园林绿化工程服务;绿化管理、养护、病虫防治服务;园艺作物、花卉的收购;花卉出租服務;文化创意设计;亮化工程的施工;风景园林工程、美术图案的设计服务;花卉、园艺作物的种植;花卉作物、树、竹、草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嘚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政府补贴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