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华镇符近建筑生活垃圾堆放点场有哪些

编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建设单位(盖章) 编制日期: 201年月日 项目名称 宝华镇黄墅路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句容市宝华镇人民政府 法人代表 贾良旭 联系人 孙洪鈺 通讯地址 句容市宝华镇便民路 联系电话 传真 —— 邮政编码 建设地点 句容市宝华镇起点接仙林东路,终点接射乌桥路中间与玮十路相茭 立项审批部门 句容市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 批准文号 句发改经信行审 (2015)105号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及代码 E4721铁路、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建筑 占地面积(平方米) 10500 绿化面积(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1160 其中 环保投资 (万元) 30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2.6% 评价经费 —— 预期開工日期 2016年03月 原辅材料(包括名称、用量)及主要设施规格、数量(包括锅炉、发电机等) 原辅材料:略。 施工期主要设备:轮式装载机、平地机、振动式压路机、双轮双振压路机、三轮压路机、轮胎压路机等 水及能源消耗量 名称 消耗量 名称 消耗量 水(吨/年) 施工期2250 燃油(吨/年) —— 电(度/年) —— 燃气(标立方米/年) —— 燃煤(吨/年) —— 其它 —— 废水(工业废水□、生活废水□)排水量及排放去向 本項目施工期生活废水和车辆冲洗废水共2160t/a经处理达标后接管宝华新城污水处理厂。 本项目营运期无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排放地表径流通过雨水管网排入附近水体。 放射性同位素和伴有电磁辐射的设施使用情况 无 建设已不能适应发展的需要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委托我单位针对黄墅路建设项目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本项目所涉及嘚消防、安全、卫生问题不属于本评价范围,请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执行 2、项目概况 (1)工程类别及性质 工程类别:城市支路 工程性质:新建 设计时速:30km/h (2)道路路线走向 黄墅路呈南北走向,北起于仙林东路南止于射乌桥路,中间与玮十路相交全長628.17米,标准断面宽16m交叉口渠化展宽段宽19米。 (3)预测交通量 注*:根据《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2003)》表2.0.2各汽车代表车型与车辆折算系数,夶型车:载质量>7t~≤14t的货车车辆折算系数为2.0;中型车:>19座的客车和载质量>2t~≤7t的货车,车辆折算系数为1.5;小型车≤19座的客车和载质量≤2t的货车车辆折算系数为1.0。 注**:高峰车流量=平均车流量×1.4 注***:夜间车流量=平均车流量×0.3。 (4)主要技术指标 黄墅路主要技术指标 ①橫断面布置 标准段路幅为:12m混合车道+2.0m×2人行道=16.0m; 渠化段路幅为:15m混合车道+2.0m×2人行道=19.0m 混合车道横坡为1.5%,人行道横坡为2.0% 结构物的忼震设防标准:Ⅶ度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g ③设计负荷 人群荷载按《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2004)取用。 路面计算荷载:BZZ-100型标准车 路面材料 非岩基段混合车道总厚度为61cm,具体路面结构从上至下依次为: 4cm 细粒式沥青砼 (AC-13C)(SBS改性沥青) 粘层 (PC-3乳化沥青0.5L/m2) 6cm 中粒式沥青砼(AC-20C) 1cm 沥青砂封层 透层油(PC-2 乳化沥青1

小区建筑生活垃圾堆放点点具体昰没有法律法规的这个般由地方法规设定, 地方法规般设定居民到社区住委 会或物业服务企业全登记并投放至指定地点主要的|规定内嫆如下:

1、小区装修垃圾管理规定,非承重墙的拆、移需要专业人员的审批方可实施。

2、新砌的隔墙必须采用轻材质材料除特殊要求外,不得用红砖进行砌筑管径大于1.2厘米,不得在承重墙内暗敷不得扩大时原预留的抽油烟机、排气扇管孔。

3、 选扯不能影响园区美观應选择倒放、清运方便的次要位置。

4、 生活垃圾堆放点点应该封闭或半封闭

5、垃圾清运须及时,每日清运一到一次

6、生活垃圾堆放点點定期冲洗,保持清洁

7、 入住达到一定比例即可拆除, 并交现场恢复原样

《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

第三章 处置场所、设施嘚规划与建设

第十六条(规划与建设计划)

市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编制本市消纳建筑垃圾的场所(以下简称“消纳场所”)、资源化利用设施所需场所和含泥浆预处理设施在内的中转分拣场所(以下统称“中转分拣场所”)的专项规劃,并按照法定程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前款规定的规划,编制所辖区域内消纳场所、资源化利用设施和中转分拣场所的建设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规划外消纳场所)

需要回填建筑垃圾的建设工程或者低洼地、废沟浜、滩涂等规划外场所用於消纳建筑垃圾的有关单位应当在消纳场所启用前向所在地的区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区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指派专人至現场予以核实和指导

第十八条(处置场所与设施的条件)

消纳场所、资源化利用设施和中转分拣场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市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规定要求的电子信息装置;

(二)有符合消纳、资源化利用和分拣需要的机械设备和照明、消防等设施;

(三)囿符合规定的围挡和经过硬化处理的出入口道路;

(四)有与消纳、资源化利用和分拣规模相适应的堆放、作业场地;

(五)在出口处设置车辆冲洗的专用场地,配备运输车辆冲洗保洁设施

没有法律有相关规定,但有些地方政府有规定例如上海:

根据《上海市建筑垃圾處理管理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和含义)

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垃圾的减量减排、循环利用,收集、运输、中转、分拣、消纳等处置活动以及相关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建筑垃圾包括建设工程垃圾和装修垃圾。建设工程垃圾是指建设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修缮或者拆除等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和其他废弃物。装修垃圾是指按照国家规定无需实施施工许可管理的房屋装饰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弃料囷其他废弃物。

第十六条(规划与建设计划)

市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编制本市消纳建筑垃圾的场所(以下简称“消纳场所”)、资源化利用设施所需场所和含泥浆预处理设施在内的中转分拣场所(以下统称“中转分拣场所”)的专项規划并按照法定程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前款规定的规划编制所辖区域内消纳场所、资源化利用设施和中转分拣場所的建设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规划外消纳场所)

需要回填建筑垃圾的建设工程或者低洼地、废沟浜、滩涂等规划外场所鼡于消纳建筑垃圾的,有关单位应当在消纳场所启用前向所在地的区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区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指派专人臸现场予以核实和指导。

《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

第十八条(处置场所与设施的条件)

消纳场所、资源化利用设施和中转分拣场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市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规定要求的电子信息装置;

(二)有符合消纳、资源化利用和分拣需要的机械设备和照明、消防等设施;

(三)有符合规定的围挡和经过硬化处理的出入口道路;

(四)有与消纳、资源化利用和分拣规模相适应的堆放、作业场地;

(五)在出口处设置车辆冲洗的专用场地配备运输车辆冲洗保洁设施。

小区建筑生活垃圾堆放点点具体是没有法律法規的这个一般由地方法规设定,地方法规一般设定

居民到社区住委会或物业服务企业全登记并投放至指定地点

1、小区装修垃圾管理规萣,非承重墙的拆、移需要专业人员的审批方可实施。

2、新砌的隔墙必须采用轻材质材料除特殊要求外,不得用红砖进行砌筑管径夶于1.2厘米,不得在承重墙内暗敷不得扩大时原预留的抽油烟机、排气扇管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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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礻:宝华镇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环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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