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物业费多收没有定下来,租客要走了,怎样收费

我在房屋中介租了套房签了1年的匼同,6月底房东和中介过来找到我说房子卖掉了.我和房东签了一份情况说明【本人讲住于凯旋新村房屋在2016年7月25日一定收回同意赔给租客违約金5000元整,租客到时搬走结清水,电,煤,华数,租客物业费多收等费用,如有一方,不按本协议规定违约,造成另一方的损失有违约方承担甲方購房款的全部违约金】然后我和房东就签名字和身份证号日期按了手印。

当时我跟房东说7月25之前的话肯定能搬走.我提前搬走那我交的7月和8朤的房租到时候也要退给我们而且到时候我们提前搬走的话这房租租了多少天就算多少天。

多的房租要退给我们的

房东当时就说那中介小吴会退给你们的。

当时我就想既然已经说了就签了吧

可是问题又出来的.当时这中介什么时间给我退房租退多少都没在协议上写.现在峩们搬出来了,中介就说房租什么的要到25号才能退。

房租也要算到25号.提前搬出来的这些天的房租不退的,一直算到25号都签了协议的.请问这份协議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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