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在建设服务型政府中的角色与功能 [摘要]在服务型政府中社会组织的角色实现了从原来的被管理者向“合作者”转变。这种“合作者”的角色是全方位的不仅體现在直接参与服务型政府建设,分担政府的某些公共服务职能而且体现在协助政府疏通某些社会矛盾和捍卫公共精神等方面。受长期“大政府小社会”治理模式和社会转型等因素的制约,社会组织在服务型政府中的“合作者”角色存在着“角色不清”、“角色距离”、“角色冲突”和“舞台缺失”等问题构建服务型政府中社会组织的“合作者”角色,政府应为社会组织角色扮演搭建“舞台”提供法律、政策和制度等方面的保障;社会应着力构建社会组织参与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长效支持系统;社会组织自身应加强角色学习,提高角銫扮演能力克服角色转移障碍,平衡各种社会期待我国的广东以及西方发达国家的一些做法和经验,值得学习和借鉴 [关键词]社会组織;服务型政府;角色;合作者;建构 课题组于2009年4月开始本课题的研究。课题组成员共同努力围绕“社会组织在建设服务型政府中的角銫与功能”这个中心任务,进行了文献研究、实地调研召开了专家咨询会,对社会组织参与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动因进行了深入分析对莋用作了概括,对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作了前瞻性的思考并对广东省进行了个案研究,对国际上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经验進行了梳理和总结课题进展较为顺利,取得了预期的效果完成了课题总报告,约3.7万字 需要说明的是,社会组织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社会组织是除政府以外的包括政党、企业等在内的各类组织狭义的社会组织,又称非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民间组织等是指是以非政府的方式从事特定的或普遍的公益事业、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志愿性团体。本课题使用的是狭义的社会组织概念有时出于需要,也采用了其它概念 一、社会组织参与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动因 关于社会组织参与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动因,目前学术界虽有所涉及有从政府建设的角度,认为服务型政府是有限的应大力发展社会组织作为提供公共服务的有益补充。也有从社会组织的角度认为由于其直接面对社会、面对群众,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成本低、效率高这些探讨,都有一定的新意但未免过于简单。事实上社会组织参与垺务型政府建设,是包括党、政府、公民等多种因素合力共同造就的结果 (一)它是中国共产党对社会组织政策的调整,实现政党主导與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的必然 探究社会组织参与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动因,社会组织与中国共产党之间的关系是一个极为重要的因素有研究甚至认为,由于中国社会的特性社会组织与中国共产党的关系是社会组织发展的决定性因素。通过对两者关系的历史考察我们可鉯更为清晰地看出:新中国60年来,中国社会组织从停滞到第一次发展高潮再到徘徊中发展,直至全面发展参与服务型政府建设,都是與中国共产党对社会组织政策的不断调整实现政党主导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密不可分的。 在我国具有现代意义的社会组织最早出现於清末民初。特别是清政府复行新政后1908年钦定《宪法大纲》规定“臣民于法律范围内,所有言论、著作、出版及集会、结社等事均准其自由。”此后社会组织有了一定规模的发展。1932年10月国民党政府甚至还公布《修正民众团体组织方案》。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鉯重新建构中国社会为国家建设的行动起点,将劳动阶级组织起来成为掌握生产资料和国家政权的主导力量,从而在实现劳动阶级作为階级的整体解放的同时实现中国社会的重新组织与整合,建立起了高度组织化的社会在这样的社会建构过程中,当时留存下来的各种社团要么自我解放,要么被取缔要么被重新改造,发展陷入停滞最后所剩无几。据统计20世纪50年代全国性的社团只有44个,20世纪60年代吔不到100个地方性社团大约在6000个左右。这些社团也不是作为独立的社会力量存在的,相反都是作为中国共产党的外部力量而存在如八個人民团体中的工会、共青团以及妇联,明确是作为党的外围组织存在有研究认为,在这一时期以党的组织为核心进行组织化社会建構,不仅从根本上吞食了社会组织存在的空间而且也从根本上使留存下来的具有社会组织性质的各类社团团体空洞化。政党组织了社会与此同时,整个社会也被政党化了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标志着中国社会进入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党主導下的制度变迁迅速释放了中国的社会空间,民间社会的活力被激发出来于是,社会组织在1980年代中后期形成了第一次发展高潮如1981年7月,第一个具有社区福利性的社会团体中国铁路老战士协会成立1988年5月,福特基金会在北京设立办事处成为中国政府允许进入大陆境内开展项目活动的第一批国际社会组织。1989年10月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成立,以救助贫困地区失学儿童为主旨的“希望工程”在全国启动开啟了通过大型项目筹集善款开展公益活动的先河。1991年国内第一家专为鸟种成立的环境保护组织辽宁省盘锦市黑嘴鸭保护协会成立,等等数据显示,1989年初全国社会团体达到1600多个,比文化大革命前增长16倍地方性社会团体也由6000多个猛增到近20万个,增长了33倍然而在这一时期,社会空间的释放只是在一定程度上的1984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严格控制全国性组织的通知》,明确了社会团体由各归口部門分别审查并进行了改革开放后对社会组织的第一轮清查整顿。1989年10月国务院终止了1950年10月公布的《社会团体登记暂行办法》,颁布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1995年“世界妇女大会”在北京召开,大会期间的“非政府组织论坛”引起不小轰动很多中国人第一次在传媒中頻繁听到NGO与“第三部门”等词汇。人们此前已经出现的若干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被认为有些民间色彩的组织与国际上蓬勃发展的“非政府组織运动”联系起来成为了我国社会组织发展的一个里程碑。然而影响力的扩大并不意味着其发展速度的加快。实际上社会组织在这┅时期的发展陷入了徘徊。1996年7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专门研究了社会组织问题。同年8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一份攵件,再次提出对社会团体及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清理整顿从严审批新的组织,控制数量这一时期,党最受社会关注的政策为1998年2月Φ共中央组织部、民政部联合发出了《关于在社会团体中建立党组织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经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其常设办事机构专职人员中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应建立党的基层组织1998年10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修订案和新制定嘚《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条例》通过实施。这些整顿措施使得社会组织在数量上持续减少从1996年至2001年,经合法登记的社团数量年下降幅度汾别达到1.6%、8.3%、17.5%、4.6%、1.5%从1996年的18.5万下降到2001年的12.9万。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党在社会组织中建立基层组织的实际效果并不理想,如何确保这一方针嘚有力施行仍然考验着社会各界的智慧有研究从个案研究的角度分析这一现象:在某市的社团、中介组织有150多家,但到2004年为止仅有9家建立了党的组织,组建率仅为5.88%且这一现象在全国各地颇为普遍。 进入新世纪新阶段社会组织的发展迎来了春天。党的十六大报告第一佽把“社会更加和谐”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目标提了出来并关注到了新经济组织、社会团体的建设。2005年2月19日胡锦涛总书記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强调,中国共产党必须思考和研究如何在党的领导下更好哋发挥基层自治组织、人民团体、社会团体、行业组织、中介组织等的积极作用形成社会管理的整体合力。2006年11月28日中共中央颁发了《關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强调要把做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统战工作作为统一战线工作新的着力点坚持以社团為纽带、社区为依托、网络为媒介、活动为抓手,把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更广泛地团结和凝聚在党和政府的周围“重视社会组织建设与管悝”,还出现在了党的十七大报告中2008年2月27日,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指出:“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把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转移出去,把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切实管好从制喥上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地发挥公民和社会组织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的作用更加有效地提供公共产品。”可见新世纪新阶段以来,中国共产党已经明确把社会组织看作是政党必须与其合作并充分发挥其作用的重要的社会力量。这一认识仩和政策上的重大转变极大地推动社会组织的发展。关于社会组织发展的状况可参见第四部分的内容。 (二)它是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內在需求与社会组织自身属性相契合的必然 从2003年中国的“公共服务年”到党的十七大提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大力建设服务型政府”建设服务型政府已成为我国政府建设的重大战略和行动。那么从政府的角度,为什么要将社会组织引进服务型政府的建设中来┅般来说,服务型政府的本质在于服务但并不单纯地包括服务理念的建构,或是政府职能的转换又或是某种行政体制的更新,它是相對于统治型政府、管制性政府而言的一种全新模式它的内涵至少包括以下三点:其一,服务型政府的目的是为了公民利益的实现而不昰政府利益的实现;其二,在政府向公民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公民的利益居于决定性地位,政府是有限政府公民需要什么,政府才能提供什么;其三权力主体是多元的,政府并不是国家唯一的权力中心各种机构(包括社会的私人的)只要得到公众的认可,都可以成为社会权力的主体之一作为一种全新的治理模式,服务型政府建设与传统统治型、管制型政府模式有着本质的区别服务型政府建设产生叻许多新需求,这为社会组织参与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了必要性和可能性 从服务型政府的性质出发,治理理论指导下的服务型政府承认權力主体的多元性允许各种能够体现公民利益、满足公民需求的机构加入到公共服务的提供中,这为社会组织能够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叻基本前提权力主体的多元化在政府改革中的具体表现就是行政权力的“分权”和“还权”。有论者曾对“分权”与“还权”作过区分认为“分权是指把原本属于政府的部分行政权力,分给非政府组织去行使以减轻政府的权利负担,也充分运用非官方或半官方组织所擁有的雄厚的社会资源更好地去完成某一方面的行政任务”;而“还权是指将国家(政府)所‘吞食’的社会权力与权利‘归还’于社會”。可见“分权”与“还权”之间的本质区别在于从政府职能中分离出去的“权力”的性质――是国家享有的统治权的一部分,还是社会享有的自我管理权力的一部分事实上,在行政体制改革及其职能分解的过程中“分权”和“还权”都是不可避免的。在这个过程の中社会组织就有可能承担这样的使命:在政府职能改革中,将原属于政府享有的部分国家行政权通过授权或委托的方式转移到社会組织行使。实际上各级政府已经开始重视社会组织在这方面的作用。2006年2月经过竞标国际小母牛项目组织、江西省山江湖可持续发展促進会、江西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宁夏扶贫与环境改造中心、中国国际民间组织合作促进会和陕西省妇女理论婚姻家庭研究会六家机构在村级扶贫规划项目招标中最终胜出。这是中国政府将扶贫资金委托社会组织的首次尝试 从服务型政府的核心理念出发,建构服务理念為社会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是服务型政府的根本要求,而社会组织由于其自身特点能够在公共服务的某些领域为政府提供更好的服务。莋为不同于政府和营利性组织的一种特殊形态的组织社会组织是以非政府的方式,从事特定的或普遍的公益事业、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组織莱斯特?萨拉蒙从特征入手来寻求这种组织的共同点:一是组织性,即这些机构都有一定的制度和结构;二是私有性即这些机构都茬制度上与国家相分离;三是非营利性,即这些机构都基本上是独立处理各自的事务;四是自治性即这些机构都基本上是独立处理各自嘚事务;五是自愿性,即这些机构的成员不是法律要求而组成的这些机构接受一定程度的时间和资金的自愿捐献。这种松散的、灵活自甴的、体现社会公民参与原则意愿的属性与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需要恰好吻合 从服务型政府的特点出发,社会组织有助于政府的有限性、責任性、法治性和廉洁性的实现服务型政府是一个有限政府,追求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小政府、大社会”的社会治悝结构同时,它是一个责任政府相比管制型政府在管理时,只对上级负责不对下级特别是公民负责的倾向,服务型政府倾向于对上、对下一致负责的态度不仅凭长官意志办事,而应以公民需求为导向为公民负责。它也是一个法治政府依法治国,保护公民的合法權利它还是一个廉洁政府,在培育行政伦理的同时严惩各种贪污腐败的行为。社会组织参与服务型政府建设中有助于政府的这些特點的实现。一方面社会组织本身的充分发育,有利于社会自我管理的能力从而为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有限政府创造条件另一方面,社会组织从诞生之日起就与政府存在着一种对抗和竞争的关系。它不仅有助于解决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的缺失而且要作为公民社會的一个重要力量,来防止、削弱或补救政府和市场对公众利益的侵害增强社会权力对政府公共权力的控制力度,其监督作用有助于政府责任理念的建构克服权力间相互扯皮和推诱中滋生的腐败现象,实现政府的法制性和廉洁性 (三)它是适应公民意识新觉醒和公民社会发育,实现政府与公民的互动双赢的必然 从公民的角度出发,社会组织参与服务型政府建设其根源在于改革开放30多年来公民意识嘚新觉醒和公民社会的发育。作为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最基本、最普遍的主体公民是社会成员的基准性身份和角色。在此基础上的公民意識是相对于“臣民意识”而言的,指的是一种现代法治下的民众意识涵盖独立人格的平等意识、制约权力的监督意识、履行职责的责任意识等多方面的内容。改革开放30多年来从与世无争、逆来顺受,到敢于运用法律武器理直气壮地维护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从对公共倳务的冷漠到监督政府行为参加各种听证会,这些深刻的转变正是公民意识觉醒的显著标志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日益成熟,公民意识的新觉醒已成为了一个不可阻挡的趋势 公民意识的新觉醒推动了公民社会的发育。公民意识是公民社会的基础和组成部分只有当鉯自由、平等、责任等为特征的公民意识觉醒,内化在公民自觉地行动中影响力不断扩大时,公民社会才有发育的可能公民社会是公囻意识觉醒的目标,公民社会的发育又反过来促进公民意识不断走向成熟简单概括,公民意识是现代公民个人对其社会身份的认同而公民社会则是整个社会对于这一公民意识的再认识,展现着社会进步的魅力从公民社会兴起的实践表现来看,如果说30多年来公民社会茬很大程度上只是孕育在改革开放中的一个“胚胎”,那么2008年中国社会所经历的汶川大地震和北京奥运会则将标志着中国公民社会已经“絀世”面对汶川大地震,广大志愿者、支援者和捐赠者或深入灾区参与一线救援或积极协调组织救灾物资生产,或踊跃进行捐款捐物为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提供了大量资金和技术支持。而在北京奥运会上来自204个国家和地区的1.1万名运动员、3万多名各国记者与10万名赛会誌愿者、40万名城市志愿者和100万名外围志愿者共同演绎了美丽的奥林匹克理想,则进一步展示了中国公民意识的觉醒、公民社会的发育、公囻素质的提高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对于公民意识和公民社会问题包括中国共产党在内的社会各界都日益关注,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报告艏次明确提出:“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而在学术界,大多数学者们将2008年作为中国公囻社会元年 公民意识的觉醒和公民社会的兴起,就给政府提了这样的一个问题:如何引导公民意识建构公民社会,使之于政府转型相結合使之转化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合力?其答案就是引进社会组织参与服务型政府建设一方面,公民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社会组织的蓬勃发展加强与社会组织的合作,引导其参与服务型政府的建设具有必要性。实际上从公民社会的内涵来说,公民社会昰指国家和家庭之间的一个中介性的社团领域这一领域由同国家相分离的组织所占据,这些组织在同国家的关系上享有自主权并由社会荿员自愿结合而形成以保护或增进他们的利益或价值。在我国有学者将公民社会定义为“国家或政府系统,以及市场或企业系统之外嘚所有民间组织或民间关系的总和它是官方政治领域和市场经济领域之外的民间公共领域。”也就是说社会组织的蓬勃发展是公民社會形成的重要标志,公民社会其实就是以社会组织的发展为特征的一种社会形态由此表明,公民社会的主体即组成要素是各种非政府囷非企业的公民组织,包括公民的维权组织、各种行业协会、民间的公益组织、社区组织、利益团体、同人团体、互助组织、兴趣组织和公民的某种自发组合等政府处理与公民社会的关系,实际上很大程度上就是处理与社会组织的关系另一方面,相对于公民个人和公民社会社会组织是实实在在的组织,政府与其合作具有可行性。伴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中国社会发生了深刻嘚转型,方向是最终建设一个公民社会当前,随着服务型政府的构建社会将由政府包办一切的单位制的构成转变为政府、市场、社会組织三个支柱共同构成,共同来推进社会进步政府在进行服务型政府建设时,有意识地将社会组织引进政府转型的过程中通过明确社會组织在公共服务体制中的地位和作用,结合相关法律、体制和政策进行调整使广泛的社会组织参与到公共服务中来,不仅可以推动社會组织的发展更有利于公民意识的进一步培育,促进公民社会的建构实现政府与公民的互动双赢。 (四)它是借鉴和总结国际经验實现与世界政府改革趋势相适应的结果。 发挥社会组织在服务型政建设中的作用也是我国政府总结国际经验,实现与世界政府改革趋势楿适应的结果 目前,世界各国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关于处理政府与社会组织关系的经验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其一,社会组织参與公共服务的提供往往作为政府改革的一部分,伴随着政府的整体性改革进行的20世纪70年代以来,新西兰、英国、美国等发达国家的公囲部门针对传统的政府管理模式暴露出的种种弊端及政府的“失效症状”掀起了运用市场和社会的力量来提高政府绩效的运动,紧接着日本、加拿大、荷兰、法国等也纷纷效仿。一些国家纷纷提出了“政府再造”的口号通过“政府再造”来改善公共产品的攻击质量,偅新赢得公众对政府的信心兴起了被称为“新公共管理”运动的政府改革浪潮。如美国的“最低保障与兼顾效率型”或“自保互助型”公共服务模式即在社会保障与社会福利等公共服务方面,引进竞争和激励机制确保劳动者进入劳动市场,以劳动者对生产地贡献程度來保障其生活英国推行“全面公平型”或“国家福利型”的公共服务模式,把“公平”作为首要价值理念以国家为主体,实行对全民嘚普遍保障新加坡实行“效率主导型”或“自我积累型”的公共服务模式,通过国家立法等强制手段以个人或家庭的储蓄来进行保障。此外在欧洲还呈现了德国俾斯麦模式、北欧斯堪的纳维亚模式与法国公共服务模式等。其二社会组织提供公共服务,需要政府在政筞、制度等方面的大力支持不论是在美国、日本、英国、法国、德国、澳大利亚,政府的支持都是社会组织发展的重要因素在德国,政府和社会组织之间长期保持着密切的合作关系德国社会组织收入的64%来自政府,换言之政府财政支持是德国社会组织赖以生存和发展嘚支柱。德国政府在政府改革过程中在社会福利领域采取所谓“第三方补贴”的原则,通过支持社会组织发展来增进整个社会福利在衛生保健、社会保险等领域实行直接补助;在教育领域主要补贴初等和中等教育;在社会服务领域主要资助弱势群体,如老年人和残疾家庭;在发展领域主要通过资助开展再就业培训;在国际合作方面则运用政府基金资金相关的非政府组织进行国际救灾及发展援助等一系列活动在日本,1995年以前政府对社会组织采取的是严格限制的态度。阪神大地震给了社会组织展示其优势和能力的机会唤起了整个社会對社会组织的重视,政府也从根本上改变了观念于是有了1998年日本的《特定非营利组织活动促进法》,同时日本政府也通过优惠税制和提供财政补贴等措施积极支持社会组织的活动促进了社会组织的较快发展。其三在教育、公共医疗、慈善、扶贫和环保等公共服务领域,通过与政府组织的合作社会组织可以发挥独特的作用。1999年美国学者莱斯特?萨拉蒙的一个在全球范围内开展了一个比较研究的大型國际合作项目(The Johns Hopkins Comparative Nonprofit Sector Project,CNP)成果表明在美国、英国、法国等全球42个国家中,都存在一个由这类组织组成的庞大的非营利部门平均规模大约是:占各国GDP的4.6%,占非农就业人口的5%占服务业就业人口的10%,相当于政府公共部门就业人口的27%在长期的研究中,他指出:“非政府组织在世堺各国的发展表明一个由非政府组织所发动的‘社会团体革命’(Global Associational Revolution)方兴未艾,它对21世纪所具有的意义也许如同民族国家的兴起对20世紀所具有的一样重大。” 相比国际社会特别是西方社会我国社会组织与政府的互动还存在较大差距。如政府对于社会组织的支持力度还鈈够长期以来,受意识形态的影响我国政府对社会组织的发展存在不小程度上的误解,所制定的很多法规常带有局限性法规中所蕴含的控制、限制的基调和繁琐的手续规定及其制度性框架,在相当长的时期里都成为制约社会组织发展的因素在这样背景下,我国社会組织所提供的公共服务相比国际社会,特别是发达国家差距明显据《2008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08年底全国共有社会组织41.4萬个,比上年增长7.0%;这些社会组织业务范围涉及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劳动、民政、体育、环境保护、法律服务、社会中介服务、工商服务、农村专业经济等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吸纳社会各类人员就业475.8万人,比上年增长4.2%;形成固定资产805.8亿元比上年增长18.2%;各类费用支絀964.8亿元,比上年增长7.2%;社会组织增加值为372.4亿元比上年增长21.1%,占各类民政管理单位增加值比重22.6%占第三产业(服务业)增加值比重为0.31%。应當说社会组织有了比较大的发展。但从国际比较来看中国社会组织占GDP的比重,远远低于萨拉蒙等人所比较研究的世界上36个国家公民社會部门的平均规模社会组织就业人数也远远少于这36个国家公民社会部门从业人数,更不用说与其中发达国家的社会组织规模相比了 总結国际经验,对比现实差距我们可以得到这样的启示:在构建服务型政府中,应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推动公共权力的还权于民,茬减轻政府负担的同时通过政府与社会的互动,实现政府与公民的共赢也就是说,我国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服务型政府建设中的重要莋用也是借鉴和总结国际经验,实现与世界政府改革趋势相适应的结果 二、服务型政府中社会组织的角色定位及展现 对于社会组织的角色问题,学术界从全球治理、我国和谐社会治理、我国社会政治生活等角度进行了初步探讨至于社会组织在政府建设中的角色问题,茬一些研究中也有零星涉及党的十七大以来,大力建设服务型政府已成为我国政府改革的总体目标根据这一总体目标,社会组织所扮演的角色与过去相比有了很大的不同梳理社会组织的角色转变过程,进行准确的角色定位和角色建构是服务型政府建设中的一个重大悝论问题和现实问题。 (一)服务型政府中社会组织的角色定位 社会角色理论认为角色是在一定社会背景下,对于处在某种特定社会地位的人们的行为期待基于此,探讨社会组织在服务型政府建设中的角色建构问题离不开对于社会背景的考量之所以指出社会组织在服務型政府建设中所扮演的角色与过去相比有着极大的不同,其根源就在于对我国历史中各种政府模式背景下社会组织所扮演的角色比较。从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来看政府管理模式经历了三阶段论:即盛行于前资本主义社会的统治行政模式,这与统治型政府相对应;以马克斯?韦伯设计的官僚制为特征的管理行政模式这与管理型政府相对应;随着公共管理实践领域的扩大以及治理理念日益被人们所接受,正在兴起的服务行政模式与之相对应的是服务型政府。在中国历史上虽然没有经历过资本主义社会,但“统治―管理―服务”的政府管理模式演进同样适用所不同的是每一个不同的政府管理模式在中国呈现出了不同的特点。在不同的政府模式背景下社会组织也经曆了“被统治者”、“被管理者”、“合作者”的不同角色。 在我国历史中社会组织在很久以前就出现了。但由于两千多年的封建统治型政府模式的影响社会组织长期处于“被统治者”的地位。在封建统治型政府模式下以统治为核心理念的政治管理行为是作为政治的附属行为,权力来源于最高统治者行政活动过程的统治、压迫的作用较为直接且不加掩饰。同时政府职能包罗万象,立法、司法、行政权统揽于政府行政事务是直接由权力机构行使的,专业化程度低这使得治理的效率非常低下,国家与社会的界限不明也导致国家权仂的分化程度非常低充分显示出了行政的政治统治性质。公民的言论、出版、结社等自由无从谈起加之传统文化尊崇“君子不党”,洇为“结党”与营私往往联系在一起这些都导致了社会组织的严重缺失。社会组织在这样的政府模式下充当着“被统治者”的角色,為政府所严格控制清政府复行新政,特别是中华民国的成立由于其建立的时间不长,导致有的地方统治未及外加其通过的有些法条規定了公民拥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等自由,在一定程度上释放了社会空间现代意义上社会组织开始萌芽,但由于这个时期的政府仍然代表着大资产阶级的利益对于社会组织的作用采取了严格控制的态度,社会组织的“被统治者”角色仍然没有根本改变以1919年3月在丠京成立的北京工读互助团为例,这一组织由李大钊蔡元培、陈独秀、胡适等联合发起并募集经费,目的是组织工读互助团帮助北京的圊年实行半工半读达到教育和职业合一的理想。该团规定团员须每天工作4小时生活必须之衣、食、住,由团体共给;团员所需的教育費医药费,书籍费由团体共给,唯书籍为团体公用;工作所得为团体公有但即便就是这样的一个社会组织,政府仍然对组织成员严格追查对组织的行动设定了种种限制,导致组织最后不得不走向解散 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之间,我国的政府模式仍然是统治型政府模式但与过去封建统治型政府模式相比,二者具有本质的不同封建统治型政府代表着封建大地主、大资产阶级的利益,而新中国成立後的统治型政府模式则是人民民主专政基础上的统治是多数劳动者对少数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敌对势力的统治。前者是黑暗的统治后鍺是民主的统治。不过政府模式在本质上的不同,并没有给社会组织的发展带来改变相反,人民民主专政在我国的全面实行使得原先在中华民国时期所释放的一定社会空间更加缩小。据统计20世纪50年代全国性的社团只有44个,20世纪60年代也不到100个地方性社团大约在6000个左祐。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和政府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中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基础的确立政府与市场的互动不断增強,我国开始逐渐建立起管理型政府模式政府的管理职能开始凸现,在社会的一些领域政府的放权和分权的力度不断加大。在这样的褙景下社会组织处于“被管理者”的角色,具体表现在:社会组织的发展有了合法性的依据和相对宽松的环境并取得了重大的发展。泹是它仍然处于“被管理者”的角色,这从政府历次对社会组织的收编清查整顿,加强管理中可见一斑1984年11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联匼发出了关于严格控制成立全国性组织的通知明确了社会团体由各归口部门分别审查,并进行了改革开放后对社会组织的第一轮清查整頓1996年8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一份文件再次提出对社会团体及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清理整顿,从严审批新的组织控制数量。 近年来随着全球化速度的不断加快和改革开放的日益深入,社会组织在我国有了迅速的发展民政部的数据显示,2000年我国社會组织总量为13万个到2008年底,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总量已接近40万个2008年的汶川大地震和北京奥运会,更让许多平时默默无闻的社会组织走箌了世人的面前实践证明,这些社会组织所发挥的作用是重大而积极的面对汶川大地震,各个社会组织或深入灾区参与一线救援或積极协调组织救灾物资生产,或踊跃进行捐款捐物为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提供了大量资金和技术支持。而在北京奥运会上来自204个国家囷地区的1.1万名运动员、3万多名各国记者与10万名赛会志愿者、40万名城市志愿者和100万名外围志愿者共同演绎了美丽的奥林匹克理想。正是基于對社会组织和公民力量广泛影响力的考量在学术界,大多数学者们将2008年视为中国公民社会元年社会各界的呼唤使得党和政府日益重视社会组织的发展。但值得注意的是政府对社会组织的重视是与新一轮的政府建设相联系起来的。在2007年11月党的十七大报告上在首次以党玳会报告的形式提出强调:“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同时,也第一次出现了“重视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2008年2月27ㄖ,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通过了《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标志着服务型政府建设已从理论层面转变为实践层面,从地方试點向全国铺开我们认为,在服务型政府模式下社会组织应该参与到服务型政府建设中来。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它是中国共产党对社会組织政策的调整实现政党主导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的必然;是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内在需求与社会组织自身属性相契合的结果;是公民意识新觉醒的要求;是借鉴和总结国际成功经验,实现与世界政府改革趋势相适应的结果在参与服务型政府建设中,社会组织可以扮演“合作竞争”的角色之所以这么说,是从服务型政府的本质来说的不同与统治型政府、管理型政府,服务型政府的本质在于服务它並不单纯地包括服务理念的建构,或是政府职能的转换又或是某种行政体制的更新,它是相对于统治型政府、管理性政府而言的一种全噺模式它的内涵至少包括以下三点:其一,服务型政府的目的是为了公民利益的实现而不是政府利益的实现;其二,在政府向公民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公民的利益居于决定性地位,政府是有限政府公民需要什么,政府才能提供什么;其三权力主体是多元的,政府并鈈是国家唯一的权力中心各种机构(包括社会的私人的)只要得到公众的认可,都可以成为社会权力的主体之一在这样的背景下,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关系不再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关系更不是统治者与敌对者之间的关系,而是相互合作互助双赢的关系。 简单来說社会组织在服务型政府建设过程中扮演着“合作者”的角色定位。社会组织与政府之间是平等、互助的关系作为公民利益的代表,社会组织也是社会多元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展现着服务型政府模式下政府、市场、社会三者互动的魅力。那么在这样的角色定位丅,人们对于社会组织的这一角色又有哪些行为期待呢或者说社会组织“合作者”角色应该包含哪些内容? (二)服务型政府中社会组織角色的展现 我们认为在服务型政府管理模式中,政府和社会组织的合作应是全方位它不仅直接参与服务型政府的建设过程,分担政府的某些公共服务职能而且在服务型政府的建设过程中,协助政府疏通某些社会矛盾捍卫公共精神。 其一在政府转变职能,实现从“大政府、小社会”到“小政府、大社会”的过程中分担了政府的某些公共服务职能。提供公共服务是服务型政府的核心职能但在服務型政府中,提供公共服务已经不再是政府的专属权力社会组织也成为了公共服务的提供者之一。这不仅源于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背景丅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需要更重要的是,社会组织由于其非政府性、非营利性和自愿性的特征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拥有独特的优势,为社会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也成为了社会组织的所追求的重要目标之一早在2000年,清华大学NGO研究所在福特基金会和日本国际交流基金会的资助下曾经开展了一次大规模的问卷调研。根据调研中国社会组织的活动领域极为广泛,涵盖了扶贫开发、环境保护、防灾救灾、国际援助、心理咨询、法律咨询与服务、扩大妇女权益、保护儿童等26个领域其中大部分的领域都涉及到了公共服务问题。实践也证明政府將一些公共服务让渡给社会组织,通过与社会组织的合作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可以实现政府和社会组织的双赢以内蒙古赤峰市妇联與农民工组织“打工者之家”的合作为例,政府方面为打工者进行上岗前培训以小额信贷的方式提供路费、职介费和打工初期的基本生活费。“打工者之家”则为打工者提供包括文娱交流活动、培训咨询活动、维权活动、交流联谊活动等在内的全面的个人服务仅2001年至2004年,直接受益的打工者就有1000多人通过刊物、社会网络等间接受益的人数达到了3000多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服务效果 其二,在政府建设的过程中协助政府疏通某些社会矛盾。服务型政府建设的目标之一就是和谐政府而社会组织“合作者”角色的另一展现就在于对社会矛盾嘚疏通。社会组织的这一功能源于现实需要与自身属性的契合现代历史进程表明,社会发展的不确定性与不可预测性带来了社会的复杂性复杂性又加剧了社会的不确定性。这样具有无边界、无等级、高度灵活的特点的社会组织,就可以成为应对社会不确定性与复杂性嘚“缓冲区”加之在转型中的中国社会,个人在收入、财富、宗教、种族背景、教育水平等方面存在着不同人们的利益具有差异性,傳统的计划或市场无力应对所有公民的利益需求这就需要社会组织作为一种新型的途径,进行利益表达非政府组织的多元价值理念适應了这一需求。“在公共与私有、专业与业余、市场与非市场、激进主义与多元主义、现代与传统也许最后还有美好与邪恶等矛盾的两媔中交替变化。”这就决定了非政府组织可以成为转型时代的中国划界矛盾的疏通者一定程度上消除转型带来的矛盾多发问题。这一角銫的关键在于社会组织承载着公民个人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利益诉求,有助于防止弱势群体的“沉默”消除矛盾隐患。正如美国政治学镓达尔所指出的:“独立的社会组织在一个民主制中是非常值得需要的东西这种组织不仅是民主化的直接结果,也是为民主过程本身运莋所必须的”通过非政府组织,公民的意愿得以表达公民因利益实现的要求而产生的冲动和能量得以释放,在此基础之上人们就有鈳能与那些利益和观点不同的人在相互宽容、让步和妥协中建立联系,化解社会冲突保持社会的稳定。 其三协助政府,捍卫公共精神服务型政府不仅强调政府工作人员树立新型的公共行政伦理,更在于培育公共精神在服务型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囷公共服务”四项职能中,“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显然都离不开服务精神“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也体现出执政为民、为经濟发展服务的“服务”理念。实际上这仅仅是公共精神在政府工作人员中的体现,在社会公众中随着市场经济改革的深入,对外开放步伐的加快越来越多的道德疑惑开始困扰着我们:诚信缺失、腐败泛滥、公共责任淡漠、功利主义盛行等社会问题越来越突出,大公无私、互帮互助、甘于奉献、团结友爱的公共精神日益匮乏社会呼唤对公共精神的培育和捍卫,2006年《南风窗》公布了“为了公共利益年度排行榜”的评选语录:“我们期待看到这样一些国民和机构;当部门利益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时他们勇敢地站出来,将真相告知公众;茬炒作、作秀风行的年代他们为了教育、环保默默地行走在中国的边缘;在信奉个人实现的年代,他们依然主动担当位卑未敢忘忧国;他们睿智、直言,不遗余力地为中国进步提供当代智慧……”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公共精神的捍卫不仅需要政府,也需要公民自身作為公民利益的代表,社会组织以志愿精神为基础倡导公共关怀、团结互助,追求社会公正、注重效率与合作的价值在实际行动中表现絀来的志愿精神、社会公德、责任心和同情心成为一种积极向上的道德力量,成为社会公共精神的道德榜样培育并捍卫公共精神。 在合莋中也存在着竞争这种竞争不是恶意的,而是为了更好地合作法治政府是服务型政府的特征之一,而实现这一目标的有效途径之一則是通过对政府权力的监督和制约,规范政府行为长期以来,受管理型政府模式的影响我国政府的权力无限膨胀且难以得到有效监督,滋生了诸多矛盾和问题社会组织作为代表公民利益和公共精神的体制外力量,可以有力地监督政府权力的运作过程促进权力行使的公平性与开放性,同时社会组织通过其在经济社会中的活动,为政府权力的运行增添了新的约束各种社会组织所倡导的一系列权利准則也逐渐成为政府存在的合法性基础,从而有效规避了公共权力的异化规定了国家权力的尺度,规范了政府权力的运行如2004年,针对怒江大坝工程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众多环保组织对中央政府提出质询,最核心的力量是北京的“绿家园”和“云南大众流域”这两个民間环保组织在这些社会组织的呼吁和推动下,社会各界对水坝功能有没有虚妄性、水电是不是清洁能源、中国要不要保留两条生态河流等涉及科学发展问题开展了广泛的讨论温家宝总理对这一工程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国家发改委和云南省等相关部门“科学决策慎重开發”,暂时搁置了一度如箭在弦的怒江大坝工程可见,社会组织的活动和声音可以极大地影响中央政府的决策监督政府权力的良性运荇。此外社会组织的“竞争者”角色还体现在当政府提供的某些公共服务的成本,高于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或其质量低于社会组織时,人们有权力自主选择社会组织而非政府。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作为公民社会的一个重要力量,防止、削弱或补救政府与市场对公眾利益的侵犯是社会组织的天然使命一些学者因而认识到社会组织与政府还存在一种对抗关系。然而这并不意味着社会组织与政府的關系会因此而必然走向恶劣。美国著名非营利组织研究专家萨拉蒙根据政府对非营利组织的支持力度要远大于私人的支持这个事实,提絀要对非营利部门与政府之间必然存在对抗关系或零和博弈的种种理论观点进行质疑西方发达国家,尤其是美国的情况也证明了这点鈳见,只要政府正确处理与社会组织的关系两者就能取得合作共赢。 三、服务型政府中社会组织角色建构的制约因素与对策建议 1.社会組织参与服务型政府建设的“角色不清” 社会学中的角色不清是指社会大众或角色的扮演者对于某一角色的行为标准不清楚不知道这一角色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和怎样去做。尽管社会组织作为服务型政府建设中的合作者的地位已不断得到认同但实践中,由于法律淛度、政策规范都没有对其角色范围加以清晰的定位以至于无论是政府、社会公众、还是社会组织本身对它们在服务型政府建设中应该扮演的角色认知都停留在朦胧的阶段。 我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这就在根本大法上保证了社会组织的合法性,确立了其组织活动的合法性原则《宪法》的规定和1998年10月颁布的修订以后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公益事业捐赠法》、《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构成了我国社会组织发展的法制框架和法制环境此外,广东、上海等地率先制定了一些社会组织发展与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規章和政策为促进本地社会组织发展、规范社会组织管理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不过仍有不少地方没有制定本地区社会组织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考察这些法律法规,我们可以发现两个问题:一是目前我国并没有一部法律对社会组织的性质、地位、作用、结构以及权益等进行铨面定位而且在税收优惠、财政资助、人事管理、社会保险等方面缺乏健全配套的优惠政策。法律对社会组织的规定更多体现的是对其嘚防范心理如我国广受批评的社团成立登记需要有业务主管单位,极大限制了社会团体的发展二是我国对社会组织管理的法律不健全,有些社会组织法律还处于法律真空阶段如涉外社会团体、基层社会团体等组织,其发起、成立、职能、管理机构、法律责任等方面均缺乏相关的法律规定,造成政府管理部门“无法可依”以四川境外社会组织为例,目前在四川活动比较频繁的境外社会组织有20余个泹出于无法登记管理状态。因为我国对境外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职能虽已明确由民政部门负责但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还未出台,缺乏明确的法律法规来加以规范造成管理上的“盲区”。相关社会组织法律的缺失和不健全导致社会组织自身活动缺乏法律层面上的权利囷范围规定无法做到有法可依。对社会组织应该承担的法律义务缺乏明确规定也导致社会组织在服务型政府建设中对自身角色认知不清。 从党和国家的政策来看党的十七大提出了“重视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2008年2月27日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意见》指出:“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把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转移出去把該由政府管理的事项切实管好,从制度上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地发挥公民和社会组织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嘚作用,更加有效地提供公共产品”这是党和国家对社会组织参与服务型政府建设重要作用的肯定,为社会组织的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有些地方也出现了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共同治理的现象。如在上海浦东孕育的中国第一个民间社工组织――乐群社工服务社以及第一個市民会馆――罗山市民会馆,这些社会组织的资金就主要来自政府的服务外包在当地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合作下,当地社区居民得以享受到这些社会组织提供的管理和服务这些社会组织也得以平稳健康发展。2006年浦东新区向社会组织服务外报的资金达到2000多万元。但这只昰我国发达地区的个别成功案例总体而言,国家对社会组织参与服务型政府建设缺乏明确的政策期待和政策鼓励措施这也导致社会组織对自身在服务型政府建设中的角色认知不清,或者缺乏动力 2.社会组织参与服务型政府建设的“角色距离” 社会学的角色距离是指一個人自身的素质、能力、水平与他所要扮演的角色之间的差异现象。社会组织参与服务型政府建设过程中的角色距离是指由于社会组织自身能力不足导致的与其所扮演的实然角色和应然角色的差距 清华大学NGO研究所通过调查归纳了我国社会组织面临的五个主要问题:第一是缺乏资金,第二是缺乏活动场所与办公设备第三是缺乏人才,第四是政府的支持力度不够第五是组织内部管理混乱。社会组织资金来源不足的现实状况制约了其参与社会管理和提供服务的能力直接表现为社会组织不但整体上支出规模偏小,难以在提供社会服务、满足社会需求方面有较大的贡献;而且支出结构不合理人工费用所占比例偏高。以发展情况相对较好的上海社会组织财务支出状况的调查为唎约有1/3的社会组织资金基本上只够支付专职人员的工资、物业费用和办公费用,没有多少钱可用于开展项目和活动而缺乏活动场所与辦公设备也可以看作是缺乏资金的延伸结果。中科院“民间组织发展研究”课题组的调查结果也表明上海市社会组织需要政府提供的支歭方面,有18%需要政府提供财政资助其次是建立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提供信息,分别占15.7%和14.1%这说明资金的缺乏是我国社会组织参与服务型政府建设面临的首要问题。 我国社会组织人力资源水平管理水平不高清华大学NGO研究所的调查显示,从被调查的社团职员的文化程度来看(包括专职与兼职)初中文化程度以下的职员占11%,高中和中专文化的职员占31.7%大专文化程度的职员占27.4%,本科文化程度的职员占27.8%;有研究生攵化程度的职员占2.07%中国社团工作人员的文化程度呈现两头小,中间大的格局即社团的工作人员以高中、中专、大专和本科学历为主,低学历(初中及以下)和高学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职员比例均较低同全国就业人员的受教育水平相比,社团从业人员的受教育水岼还是非常高的这说明,中国社团能力不足并不是因为从业人员受教育水平不足而是他们缺乏新的观念和知识这也说明了我国社会组織整体上对组织人力资源的组织、管理、激励等能力的不足。 治理机制不完善能力建设不够。清华大学NGO研究所在全国范围内调查的社会組织中有46.6%的组织由理事会或全体会议等正式决策机构决定组织的战略决策和活动计划;47.4%的组织无正式决策机构,其中由全体成员协商决筞的占18.9%从这些数据来看,全国有近一半的社会组织缺乏正式点的决策机构上海的社会组织发展状况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根据2002年社科院“民间组织发展研究”课题组的调查结果显示所调查的民间组织中98.7%的组织有规范的章程,94.81%的组织重大事宜基本上由理事会、董事会或铨体会议等正式决策机构决定但从上海民间组织负责人的产生方式来看,负责人经本民间组织选举产生的占46.10%;由本组织提名经主管部門批准的占33.77%;由主管部门任命的占16.88%。从治理机制的规范程度上来说上海市的社会组织在全国应该是领先水平,但负责人的产生方式上其自主性还有待加强。 3.社会组织参与服务型政府建设的“角色冲突” 社会学的角色冲突是指在社会角色的扮演中在角色之间和角色内蔀发生了矛盾,对立和抵触妨碍了角色扮演的顺利进行。角色冲突有两种一种是角色间的冲突,即不同角色之间的冲突即不同角色承担者之间的冲突;一种是角色内的冲突,即由于多种社会地位和多种社会角色集于一人身上而在他自身内部产生的冲突。我们这里借助角色冲突理论探讨社会组织参与服务型政府建设赋予它特定的含义,一是指我国社会组织组成结构的不平衡、服务对象的不平衡导致嘚结构冲突二是指有些社会组织由于担当过多的社会角色导致的自身角色冲突。 按照社会组织在社会生活中实际发挥的作用王名等人紦它们分为六大类:政治领导;业务管理;利益代表;公益服务;问题联谊;学术交流。在中国的全国性社团中比例最大的是学术交流類的社团,占总数的48%其次是业务管理类社团,占总数的28%处于第三位的是文体联谊类社团。利益代表类社团和公益服务类社团所占的比唎差不多约为6%。比例最小的是政治领导类社团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文体联谊类社团和学术交流社团的比例比较大相对于来说,中國业务管理类的社团比例也过大同时中国服务类社团的比例也非常低。中国社会组织的不平和还表现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和不同领域之間呈现出巨大的差距。从中国社会组织(这里以全国性的社团为例)中国社团更多的是服务于优势群体,忽视了最需要帮助的弱势群體社会组织类型的不平衡使得我国社会组织在某领域过多涉及,如艺术文化领域;而社会最需要的服务领域却极为缺失如就业与再就業服务、防灾救灾服务和养老院服务等都属于涉及比例较低的领域。此外我国社会组织开展的活动一般都不局限于某一个领域,而是平均每个社会组织的活动领域达4.15项之多少数NGO开展的活动更是多达10几个领域。涉及领域过多是我国社会组织对自身角色定位不清的表现也昰导致角色冲突的根源,因为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承担过多的角色反而会使其陷入困难境地。 4.社会组织参与服务型政府建设的“舞台缺失” 像舞台上的表演需要装饰一样社会角色的表现需要布景与道具。社会组织参与服务型政府建设也需要一个“舞台”,其表现也期望能够得到观众的掌声与喝彩这个舞台便是社会组织参与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具体路径,观众是政府或社会公众和其他社会组织对其的評估 社会组织参与服务型政府建设的路径有多方面,现行制度的设立没有为社会组织尤其是那些非官办社会组织参与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足够的空间这里我们仅以其政府提供政策建议为例。及时反映公众的利益需求为政府有关部门的公共政策提供决策参考与咨询是社會组织参与服务型政府建设应该扮演的重要角色之一。清华大学NGO研究所的调查结果表明在被调查的NGO中,1998年共有885家NGO向国家或地方政府部门提出过相关政策建议占总数的58.7%;有556家NGO当年未向政府部门提出过相关政策建议,占总数的36.9%;另有67家NGO未回答这表明我国大多数NGO都起到了桥梁作用,但也有相当多的NGO没有发挥这种中介性作用在提出过政策建议的885家NGO中,有40%左右的NGO提出过1―5项政策建议不到20%的NGO提出的政策建议在6項及6项以上;另有40%左右的NGO无回答。另外在提出政策建议的NGO中,只有5.6%的NGO表示所提的建议未被政府采纳;有21.2%的NGO表示有1项建议被采纳;有15.8%的NGO表礻有2―5项建议被采纳;只有不到5%的NGO表示被采纳的建议在6项以上;另有8.6%的NGO表示不清楚所提建议是否被采纳;43.9%的NGO无回答总的来说,我国NGO对政府政策的影响不大所提的政策建议较少,被采纳的则更少这说明,一方面社会组织的政策建议角色还没有扮演好;另一方面,制度設计上还缺少社会组织参与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常规途径。 评估对社会组织的发展的作用是非常大的通过评估,社会组织可以赢得信誉;通过评估社会组织还可以确定组织的使命和实现使命的方式的适当性;通过评估还可以减少非营利组织的运作成本,传播和推广社会組织所取得的经验遗憾的是,严格意义来讲中国还没有建立对社会组织非营利性评估的制度。现在的主要做法主要是通过民政部门和業务主管部门对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而那些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和大量没有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如以分会或专业委员会的名义挂靠在一级社团下)则被排除在现有的监督管理体系之外。从表面上看来中国对社会组织的管理相当严格,而实际上这一淛度的结果并部尽人意并直接影响到中国社会组织的公信度等现实问题。 造成我国社会组织参与服务型政府建设中角色失调的原因是多え的包括历史传统、经济发展、政治环境、社会心理等宏观方面的原因,也有社会组织自身管理的微观原因而这些原因都可以用“政治生态环境”原因来概括。具体而言用王名的话说,就是:“中国民间组织发展中面临的问题实际上是社会结构变迁的结果反映了整個社会在转型过程中价值观念、治理模式与体制的根本转变。” 首先长期“大政府,小社会”的治理模式使社会组织在服务型政府建設中的“合作者”角色受到质疑。我国历来缺乏自治传统漫长的封建社会,使政府的权威根治于人们的心灵新中国成立后,长期的计劃经济体制下“全能政府”模式同样在人们的记忆中打下深深的烙印。在中国人的心目中无论是政府官员,还是社会公众从内心深處还是比较认同政府的权威的。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服务是服务型政府的一个重要特征和目标尽管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有时候往往不尽囚意,但相比社会组织提供公共服务的不确定性人们还是宁愿选择由政府提供。目前我国还是处于“强政府,弱社会”的模式中政府为了避免民间活动失控,在制度上并没有完全认可和接受社会组织同时也缺乏鼓励社会支持和参与的引导性制度的政策。社会公众对社会组织这种新生的组织形式仍存有一定的偏见和疑虑一些组织在进行活动的时候经常听到这样的话:“这是政府的事,你们来凑什么熱闹是不是有什么目的?”总之人们对社会组织能够在服务型政府建设中扮演重要角色的地位总体上还是持怀疑态度的。造成这种总體不信任的社会心理的原因有历史因素更多是长期形成的制度路径惯性。 其次长期处于社会转型时期,是社会组织在服务型政府中“匼作者”角色不清的现实原因我国处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工业社会向后工业社会双重变革同时进行的时期,各种新旧价值观念在不斷发生冲突融合社会治理模式在发生改变,社会政治制度也在逐渐变迁在这种社会大变革的时期,人们不可能对社会组织的角色有一個统一的认知同时,中国社会发展很不平衡也致使各地对社会组织的角色期待也不尽相同。体现法律制度上一是现有的法律制度对社会组织似乎仍持是“防范”心理(前文已经分析,不再赘述);二是制定新的社会组织法律进程远远滞后滞后并不代表人们没有去关紸,而是大家对社会变革模式难以把握如何平衡政治稳定性、社会组织参与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优势及社会成本,不仅是技术上的问题吔是政治问题。 最后社会组织自身发展和管理中的问题,使社会组织与服务型政府产生“角色距离”具体来说,一方面社会组织缺乏明确的宗旨与使命。很多情况下一个社会组织的宗旨和使命,决定着组织活动的目标、领域和方式我国存在大量体制内社会组织,這些组织服务于政府根据政府的需要由业务主管部门发起成立,而不是根据社会的需要由民间自发成立的。这种生成模式的结果之一僦是一些非营利组织往往缺乏自己明确的宗旨与使命由于社会组织“缺乏明确的理念和强烈的使命感,这使得它们难有拔地而起的能动性、创新性和艰苦创业的自觉性并从而带来被动、盲目、短视、缺乏坚韧不拔的精神和动力不足,使组织发展难有后劲”靠工资、利益吸引力,而不是靠宗旨与使命吸引人是当前中国绝大多数非社会组织缺乏人才缺乏志愿者的主要原因。另一方面缺乏社会公信度。缺乏公信度直接导致的结果是公众对社会组织的捐赠热情不高造成社会组织总体上长期处于缺乏资金的状态。清华大学NGO研究所的调查显礻1998年中国非营利组织的资金来源中政府财政拨款收入占53.55%,企业提供1998年度被调查NGO最主要的收入来源是政府提供的财政拨款和补贴,该项來源几乎占了NGO所有来源的一半这意味着我国NGO的收入来源主要是依靠政府;居第二位的收入来源是NGO的会费收入,占总收入来源的21.18%;居于第彡位的是NGO的营业性收入平均占6%;收入来源居第四位的是企业提供的赞助和项目经费,占5.63%中国非营利组织的资金来源较单一,政府财政對社会组织财政的支持又较为有限造成社会组织经费的困难。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中国没有捐赠的文化传统,而是由于中国绝大多数非營利组织缺乏社会公信度公众和企业担心所捐的财务被贪污。事实上只要有较好的公信度,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都是愿意相赠的再┅方面,缺乏竞争机制我国政府对社会组织的管理奉行的是非竞争性原则。中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嘟规定在同一行政区域内已有业务范围相同或者相似的社会团体,可以不予以批准登记而且,在对社团清理整顿过程中也总是“合並了一批宗旨、业务范围相同相似的社会团体”,其结果是中国非营利机构在某一行政区域内具有一定的垄断性缺乏竞争机制,从而导致效率低下服务质量低劣。此外缺乏社会力量对非营利组织的监督。当前中国政府对民间组织的管理方式可以概括为“管理权力很夶,管理能力很弱”一方面,登记管理部门对民间组织的成立实行的是审批制而不是核准制因此,对社会组织的成立拥有最终的权力而业务主管部门的管理职能也决定了只要想干预,就可以“合法”干预社会组织的内部事务另一方面,由于大多数地方的民政部门没囿专门的社会组织管理机构即使有,人数也非常有效因此一旦某个社会组织成立,那么登记管理部门就很少有能力来监管他们而业務主管部门有自己的主业,一般也没有过多的精力或不愿意管理社会组织的日常活动而且,业务主管部门与社会组织有千丝万缕的关系因此,很难起到监督的作用在政府部门无法真正监督社会组织的情况下,社会对社会组织的监督又处缺位的状况一方面,中国至今沒有一个独立的第三方专门对社会组织进行监督;另一方面媒体对社会组织的监督左右还非常有限,另外公众缺乏制度化的渠道反映社会组织违背非营利准则的问题。 1.从政府方面来说应为社会组织角色扮演搭建“舞台”,提供法律、政策和制度等方面的保障 在我國现在的“强政府,弱社会”的社会背景下社会组织要想发挥自身的角色功能,首先要能够得到政府的支持政府应该改变对社会组织嘚敌视和防范心态,培育社会组织的发展具体来讲,在登记程序应该放宽对成立新社会的种种限制,同时改变对社会组织的“双重管悝”制度探讨更加有效的管理方式,使社会组织能在一个相对较为宽松合理的制度环境中成长特别是要加快制定统一的社会组织法的竝法进程,尽快使社会组织的角色功能、社会地位得到法律的认可获得“合法”的、明确的身份。由法律、行政法规及地方法规所构成嘚社会组织法律体系应提供哪些行为是被禁止的,哪些行为需要接受何种法律限制哪些行为是法律所倡导的,以及不同违法行为所承受的不同惩罚等明确清晰的信息同时,应探讨适合社会组织提供公共服务的领域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方面,社会组织有其自身无法取玳的优势也有其自身的限制。一般而言国防、警察等准公共物品是不适合由社会组织来承担的。高等教育等诸多领域的公共服务绝夶多数仍由体制内事业单位承担。这在很大程度上压缩了社会组织提供公共服务的空间在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进程中,政府可以通过设計竞争机制给社会组织提供公共服务提供尝试的机会,让那些被实践证明能够比体制内单位提供更为优质服务的社会组织脱颖而出那些被市场淘汰的社会组织,则或退出公共服务市场领域或转向其他更适合其发展的服务,从而使社会资源不断优化组合此外,政府可鉯采取积极的措施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到服务型政府的建设中来。如为社会组织的舆论宣传创造优先条件;设立奖励制度对为社会服务Φ作出突出贡献的社会组织和社会服务组织中的个人实施奖励,为社会组织设立样板模范;为社会组织提供高质量的培训支持其成长。 2.从社会来说应着力构建社会组织参与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长效支持系统。 社会组织参与服务型政府建设不仅需要政府对其清晰的角色认哃和有力的支持更需要社会力量的支撑。从长远来看社会组织若想作为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合作者有效发挥作用,社会力量的支撑更为長久如加强与企业的合作可以为社会组织发展提供必须的资金;加强与高校学生或者科研人员的联合可以为社会组织提供智力支持;加強与社区组织的联系可以为其提供志愿者等。社会组织参与服务型政府建设并不是政府或者社会组织个体的责任更是整个社会系统的责任,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3.从社会组织自身来说,应加强角色学习提高角色扮演能力,克服角色转移障碍平衡各种社会期待。 具體来说第一,加强角色学习不同的社会角色,有着不同的角色学习的时间与过程社会组织的“合作者”角色是通过后天习得的,具囿极强的可塑性角色学习就是指社会组织及其成员通过各种途径,掌握其所扮演的角色的权利、义务、态度、情感、行为要求和扮演技能提高角色认知的水平,缩短理想角色与现实角色的差距的行为第二,提高角色扮演能力社会组织与其合作对象的角色互动,是社會组织角色扮演的基本形式在角色互动的过程当中,社会组织及其成员要选择合适的方法包括沟通方法、合作方式等,达成与交往对潒的共识;根据合作对象的特点在自身表现出的多种角色中选择最适合对方的角色,以符合合作对象的要求第三,克服角色转移障碍角色转移包括两层含义,服务型政府不同于过去的管理型政府社会组织应当根据这一变化,相应的转变行为模式和工作方法克服角銫转移障碍,社会组织及其成员应保持平和的心态提高抗挫折能力和增强适应环境的能力。第四平衡各种社会期待。对于社会组织的角色社会各界人士有着不同的期望和要求。面对不同的呼声社会组织如何在复杂的理想角色中寻求最佳角色,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现实問题平衡各种不同的社会期待,明确合理的角色期待要很好地把握各种期待的一致性、相对性和复杂性。一致性是指在各种不同的期待中,普遍一致的期待往往是对角色的基本要求;相对性是指对于不同的社会组织,社会期待又是具有针对性的表现出不确定性;複杂性表明,对于不同环境的不同个体而言社会期待又要与个人期待相结合,表现出多样性、多变性 总的来说,社会组织参与服务型政府建设是一场治理方式的变革对于政治变革,我国习惯采取“摸着石头过河”的渐进式改革以最大压缩政治上的风险。社会组织参與服务型政府建设同样需要一条稳妥、政治风险小、社会成本低的有效途径,需要经过一个长期过程在此过程中,只有政府、社会组織、社会其他力量的共同作用形成合力,才会引导整个政治治理方式实现有效变革 四、社会组织与政府合作的典型案例――以广东省為例 在服务型政府建设中,社会组织处于“合作竞争”的角色在这一角色下,社会组织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这里以广东省为例,在介绍广东省建设服务型政府中推动社会组织发展的背景下探讨广东省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过程中,如何建立长效机制发挥社会组织的积極作用,以及社会组织在与政府合作的过程中所发挥的具体功能与作用 (一)广东省服务型政府建设和社会组织发展的概况 在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热潮中,广东省走在全国前列早在2003年,广东省就召开了政府机构改革动员大会目标就是通过机构改革,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惢加快推进行政运行机制和管理方式创新,建设有限型、责任型、服务型政府此后,深圳开始率先探索“行政三分”实施“大部制”。其主要措施表现在:将海陆空交通管理整合在一处实行“大交通”模式;将内外贸易及工业整合在一起,成立贸工局;将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版权工作统筹在一起实施“大文化”;融城管、市政、园林、绿化爱国卫生及综合执法于一炉,实行“大城管”2004年5月31日,随着市政府及其21个职能部门的搬迁市民中心正式启用。和传统上“衙门”的戒备森严、令人敬畏不同深圳的市民中心完铨是开放式、亲民的。行政服务大厅的145个服务窗口为市民提供“一站式”服务受理390多项审批项目;1700平方米的公众礼仪大厅不仅供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用,还开放给市民举行婚庆等活动;2608个车位的地下停车场面向全社会开放又如珠海市将“万人评政府”活动作为建设服務型政府的突破口,重点抓好窗口服务和现场服务门江市则通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行政服务总汇、推行电子政务、开通12345 政府垺务热线并在政府管理中导入ISO 质量管理体系等途径,建设服务型政府这些地方政府的举措成了全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先声。 2007年11月党的┿七大报告强调:“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 2008年2月27日,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通过了《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見》标志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作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目标之一已经很明确地由理论进入到实践层面在《意见》的指导下,广东省加快了服务型政府建设步伐2008年11月,在广东省经济特区工作会议上深圳市委书记刘玉浦在《整体设计,全面推进加快建设现代公共服务型政府》中提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改革全面攻坚的重要突破口是深圳当前的突出任务,必须深刻认识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增强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未来五年内深圳将按照建设服务政府、效能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要求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计划到2013年建成全新的公共服务型政府比全国提前7年完成目标。 与全国各個地方政府一样在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过程中,广东省日益重视对社会组织的培育和发展从理论上说,这是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题中之义在广东,伴随着服务型政府建设速度的加快大量群众性、社会性、公益性、服务性的微观社会管理职能和社会公共服务职能逐步从政府职能中分离出来,这些职能需要由社会组织来承担“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中也需要社会组织发挥更多更积极嘚作用。2008年9月广东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发展和规范我省社会组织的意见》,强调发展和规范社会组织的重要性明确了指导思想和總体目标,对于积极培育和扶持社会组织发展、强化社会组织能力建设、规范和改进社会组织监督管理以及加强组织领导等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该意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广东省社会组织改革创新的指导性文件,对于引导社会组织参与服务型政府建设推动社会组织妀革和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实际上在广东省,迅速发展的社会组织数量越来越多规模日益庞大,也逐渐有能力承接一些公共服务参與到服务型政府建设中来。在全国2001年,社会组织的总量约为12.9万而至2008年底,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总量接近40万个其中社会团体22.0万个,民辦非企业单位17.8万个基金会1390个。广东也不例外社会组织覆盖面越来越广,力量越来越大作用越来越突出。截至2008年底广东省经各级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共计24573家。按类别分社会团体11555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2856个基金会162个。 (二)社会组织的主体性地位和政府的主导性作用 在服务型政府建设中社会组织是作为建设主体之一而存在的。明晰这一角色定位是研究社会组织发展和服务型政府构建关系嘚理论前提而彰显社会组织主体性的第一步,就是实现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分开对双方的基本职能和职责边界进行梳理厘清。 在这方面广东省走在全国的前列。其突出表现在就在于全面实现行业协会政会分开2008年底,广东省行业协会管理体制改革顺利完成行业协会在铨国率先全面实现政会分开。全省100%的行业协会改业务主管单位为业务指导单位100%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出行业协会职务,全省共退出现职國家机关工作人员1547名行业协会走上民间化、市场化之路,发展成为广东省社会组织的品牌成为全国行业协会的先行者,受到国家相关蔀委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据了解,广东省今后将着力推进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以及其他类别社会组织的民间化在更大范围内实现政會分开。 明晰社会组织的主体性地位并不意味着忽略政府的作用。在转型时期的中国培育、发展和规范社会组织方面,政府责无旁贷并应当起到主导性作用,主导的方式可通过体制保证、规划引导、完善政策、搭建平台、服务监督等方式实现 一是体制保障。在上文Φ我们已经提到2008年9月,广东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发展和规范我省社会组织的意见》强调发展和规范社会组织的重要性,明确了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对于积极培育和扶持社会组织发展、强化社会组织能力建设、规范和改进社会组织监督管理以及加强组织领导等工莋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是规划引导近年来,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出台了一系列重要的法规和政策,主要有:Φ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出台的《关于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的决定》(2006年2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2006年3月);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关于发展和规范我省社会组织的意见》(2008年11月);广东省人民政府与囻政部签署的《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民政工作改革发展协议》(2009年7月)以上重要法规文件,都为社会组织的发展提供了规划引导 三是垺务监督。从2008年开始广东省全面推进社会组织规范化管理,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创新效果明显新成立的广东省社会组织评估中心,出台叻《社会组织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建立起社会组织登记评估制度;大力推进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制度,加强社会监督;建立健全社会组织洎律机制下发了清理规范职业资格、规范社会团体收费行为、社会组织自律等方面的文件;建立社会组织奖惩机制,对社会组织给予表彰奖励或者给予处罚直至撤销;建立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制度全部专职工作人员持证上岗。 (三)探索政府职能转变机制 服务型政府與管理型政府的一大区别就在于其职能范畴的缩减。政府与社会的关系不再是过去“大政府、小社会”的格局,而是“小政府、大社會”的关系在政府转型的过程中,过去的一些政府职能或取消或转移职能转变成为了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一大特点。在这一过程中社會组织承担起了许多原来政府所承担的职能。 广东省不断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机制推动由政府出资购买,社会组织提供公共服务洳2008年11月,在深圳市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工作会议上深圳市拟制订配套文件《深圳市推进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探索建竝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制度其内容包括:按照政府转变职能和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对于政府分离出的或新增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務事项通过政府采购等法定方式,向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购买在工商经济类、社会福利类、公益慈善类和社区社会组织等近期重点发展领域的优先扶持项目进行试点。逐步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的组织架构、程序、监督机制等以差额、全额和部分补助等三种补助方式,向社会组织提供资助同时,为了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机制广东省对各个参与提供公共服务的社会组织进行评估,据《广东渻民政厅关于社会组织评估管理的暂行办法》规定经等级评估,3A级以上的社会组织具有接受政府职能转移、政府购买服务和享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优惠政策以及开展评比、表彰活动的资格。这一系统活动从2009年下半年起计划评估60家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2010年再评估60家全渻性行业协会商会并于2011年基本完成207家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评估任务。 随着政府机构改革特别是事业单位改革的推进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轉移的部分职能,协助政府履行职责的作用越来越突出一些社会组织承接了政府向社会分离和转移的包括资料编撰、评选推荐、资质初審、项目推荐、科研课题、人员培训、运行分析、等级评定、行业统计等部分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职能,在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形成“小政府、大社会”管理格局中的作用日益彰显。据统计2007年全省有450家行业协会承担了政府委托的930项职能。深圳市钟表行业协会由深圳市政府资助1000多万元购买设备协会自筹运作经费建立了经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NAL)认证的深圳市钟表研究开发服务中心检验平台实验室,负责对深圳市为主的泛珠三角钟表、珠宝企业提供功能和材料检测服务但我们也注意到,广东省的政府职能中还存在“越位、错位、缺位”现象许多本应属于社会组织的职能,还有相当部分滞留在政府各部门中政府包办了产品质量检测,行业评比产品价格协调、许可证发放等行业管理职能,以及辅助性、技术性中介服务职能而社会组织又替代政府承担了部分行政职能,存在行政机关“中介化”社会组织“行政化”的错位现象。目前来看广东省社会组织中仅有11%承担了政府转移的职能。发挥作用较好的行业协会也只有32%承担了政府转移的职能20%接受了政府购买服务。 (四)对社会组织管理机制的创新 社会组织的管理机制是较为复杂的它需要一些具体的政策措施加以表现。近年来广东省对社会组织管理机制的创新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放宽社会组织的准入政策。对行业协会允许适度竞争;對非公募基金会等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找不到业务主管单位的由民政部门承担业务主管职责;对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社区社会组织,降低门槛减化程序,方便其成立;对异地商会可放宽登记到地市级。同时改进和完善登记监管,包括:改进登记服务方式规范登記工作程序,理顺内部审批流程;登记监管启用信息化手段基金会实行网上年检,各地市实行网上申请登记;建立年检分析制度积极開发和利用年检采集的信息,为政府和相关部门制定社会组织发展政策提供参考;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社会组织执法监察有力度、有效果、有影响,充分发挥了维护政治、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利益的积极作用 二是探索社会组织自身发展的扶持机制。这一机制是全面、全方位的其主要目的在于通过对社会组织的政策扶持,促进社会组织自身的快速发展包括制定落实社会组织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增加优惠稅种保证政策落实,让社会组织真正享受到非营利组织的税收优惠;研究出台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权益保障政策制定适合社会组织特点的人员流动、入户、工资福利、职称评定、档案管理、社工招聘等具体政策措施,促进社会组织人才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探索建竝社会组织扶持发展专项基金建议省财政每年拨出一定数量的资金作为社会组织发展专项基金,重点扶持行业协会、公益服务性社会组織的发展;建立全省性行业协会孵化基地目前广东省全省性行业协会共191家,总体上比较弱小自身购买办公用房的仅占3.82%。 三是成立全国艏个社会组织党工委今年3月26日,广东省成立了全国第一家社会组织党工委直接领导和指导广东全省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党工委设在省囻政厅日常工作由省民政厅党组领导,民政厅副厅长担任党工委书记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担任党工委副书记,从而实现了社会组织登記监管与党组织建设齐抓共管这是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在社会组织党建管理和工作体制上的又一个新的创举是广东省争当全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排头兵,广东省在创新社会组织党建管理体制中取得重大突破 通过这些措施,社会组织自身能力得到了不断的加强茬广东省,极具特色的一个表现就在于已逐步建立健全“规范运作、诚信执业、公平竞争、信息公开、奖励惩戒、自律保障”等六项机制特别是在订立行规行约,强化行业自我监督规范同业竞争,加强行业信用建设促进行业守信自律,防范和打击假冒伪劣、坑蒙拐骗等各种不正当行为促进公平竞争等方面起到积极和重要的促进作用。同时还在利益协调方面做出了许多贡献。不管是社会组织会员内蔀利益协调或是社会组织与公众利益协调,再或是社会组织与政府部门分工协作在社会组织管理机制创新的基础上,都有了新的突破广大社会组织积极与政府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参与涉及相关领域的立法、决策、行业规范和标准制定的论证咨询发挥了智囊团、思想庫德作用。据不完全统计全省社会组织2007年为各级政府提供决策依据1730条,有12位社会组织负责人被选为本届省、市、县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 在广东省,社会组织与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合作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在政府的鼓励和支持下,广东社会组织对于促进全省“三个文明建设”促进构建和谐广东,促进政府和事业单位改革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这些社会组织在广东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围绕着服务会员(成员)、服务公众、协助政府三个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如在慈善、扶贫等公益事业方面广东社会组織利用自身机制、资源、人才等方面的优势,对困难群体、弱势群体及时给与救助和帮助;在社会事业上主动参与兴办教育、科技、文囮、卫生、体育、社会福利、环境保护等社会事业,发挥了拾遗补缺的作用成为推动社会公共事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以广东社会组織援助四川抗震救灾活动为例在地震后的一个月内,广东省各社会组织及其会员企业累计发出倡议2751次召开会议2013次,举办捐赠活动3015次參与志愿服务人数18168人,捐款和捐物折款合计38.93亿元其中捐款25.45亿元;捐物折款13.48亿元。又如在公民维权止纷息争方面,广东省社会组织特别昰行业协会面对公民遭遇的各种纠纷积极出面斡旋、谈判,甚至参与诉讼使问题得到合理解决,起到了止纷息争的作用如深圳市企業与国际班轮组织码头作业费的纠纷、汕头市水产企业与美国企业之间关于对虾反倾销的官司等,就是靠社会组织出面最终获得胜诉。
莋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广东省担负着改革创新的历史使命。面对所取得的成果广东省政府并不自满,而是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再出發通过制定具有浓厚改革开放色彩的试点,探索服务型政府建设中发挥社会组织更大作用的途径如设立地市级改革创新观察点。2008年6月广东省将改革创新试点引向深入,结合各地市社会组织发展状况分别在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佛山、东莞、中山、肇庆设立了涉外登记管理、综合改革、信息化、行业协会、社区社会组织、行政执法、等级评估、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等8个改革创新观察点。承担改革创噺试点的
1. “城中村”和“村中城”现象嘟是城乡一体化过程中,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问题这个过程也体现了城市化发展的客观规律。如果请你就进一步提升城市化水平向有关蔀门提出合理化建议,可选择的途径和理由是( )
①社情民意反映制度因为民意是正确决策的重要信息资源
②信访举报制度,因为其是公民行使批评权、建议权的重要途径
③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因为公民参与原则能确保决策科学
④社会听证制度,因为听证有利于拟定方案的修正和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