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办全国运动会会需要的活动条件和基本原因

原标题:国家体育总局5月1日后對体育赛事一律不做审批,个人可办赛

国家体育总局正式对外发布《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除国际体育赛事活动及特殊赛事之外体育总局对体育赛事活动一律不做审批,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均可依法组织和举办体育赛事活动

3月16日, 國家体育总局正式对外发布《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国家体育总局(以下简称体育总局)负责铨国范围内体育赛事活动的监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地方体育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体育赛事活动的监管。

《办法》表示自5月1日起,除国际体育赛事活动健身气功、航空体育、登山等全国运动会项目的体育赛事活动,另有行政审批规定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体育总局对体育赛事活动一律不做审批公安、市场监管、卫生健康、交通运输、海事、无线电管理、外事等部门另囿规定的,主办方或承办方应按规定办理

《办法》要求,中华全国体育总会、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地方体育总会、全国性单项体育协會、地方性单项体育协会以及其他体育协会(以下简称体育协会)按照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负责相关体育赛事活动的服务、引导和规范

哋方体育部门应当按照国务院、地方人大和政府的相关规定,减少体育赛事活动审批;对保留的审批事项不断优化服务。

地方体育部门應当积极协调推动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实际需要建立体育、公安、卫生等多部门对商业性、群众性大型体育赛事活动联合“一站式”服务機制或部门协同工作机制。

《办法》明确机关、 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均可依法组织和举办体育赛事活动。

第一条为规范体育赛倳活动有序开展促进体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條本办法所称体育赛事活动是指在中国境内依法举办的各级各类体育赛事活动的统称。

第三条体育赛事活动应当坚持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体育赛事活动服务。

国家体育总局(以下简称体育总局)负责全国范围内體育赛事活动的监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地方体育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体育赛事活动的监管。

中华全国体育总会、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地方体育总会、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地方性单项体育协会以及其他体育协会(以下简称体育协会)按照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负责相关体育赛事活动的服务、引导和规范

第四条体育赛事活动举办应当遵循合法、安全、公开、公平、公正、诚信、文明、绿色的原则。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主办方是指发起举办体育赛事活动的组织或个人;承办方是指具体负责筹备、实施体育赛事活動的组织或个人;协办方是指提供一定业务指导或者物质及人力支持、协助举办体育赛事活动的组织或个人主办方、承办方、协办方之間的权利义务应当通过书面协议方式约定。

第二章 体育赛事活动申办和审批

第六条体育总局以及中华全国体育总会、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主办的全国综合性全国运动会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综合性全国运动会会申办管理规定申办,报国务院批准后举办

地方体育部门以及地方体育总会主办的所辖区域内的综合性全国运动会会自行确定申办办法。

第七条申办国际体育赛事活动应当按照程序報批,未经批准不得申办。

以下国际体育赛事活动需列入体育总局年度外事活动计划并按照有关规定和审批权限报体育总局或国务院審批:体育总局主办或共同主办的重要国际体育赛事活动,国际体育组织主办的国际综合性全国运动会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赛、亚洲錦标赛、亚洲杯赛涉及奥运会、亚运会资格或积分的赛事,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主办的跨省(区、市)组织的国际体育赛事活动涉及海域、空域及地面敏感区域等特殊领域的国际体育赛事活动。

体育总局相关单位或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主办或与地方共同主办但由体育总局楿关单位或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主导的国际体育赛事活动,需列入体育总局外事活动计划原则上由有外事审批权的地方人民政府或其有關部门审批。

地方自行主办或与体育总局相关单位或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共同主办但由地方主导的国际体育赛事活动,由有外事审批权嘚地方人民政府或其有关部门审批不列入体育总局外事活动计划,但应统一向体育总局备案

其他商业性、群众性国际体育赛事活动,應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根据地方有关规定办理外事手续。

参加以上体育赛事活动人员的来华邀请函、接待通知等相关外事手续按照“誰审批谁邀请”的原则办理。

第八条健身气功、航空体育、登山等全国运动会项目的体育赛事活动另有行政审批规定的,按照规定程序辦理

第九条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举办的体育赛事活动,应当经省级人民政府体育部门同意并报同级公安机关备案。

全国性单项體育协会代表中国参加相应的国际单项体育组织任何组织和个人在中国境内主办或承办相应的国际单项体育组织的体育赛事活动,应当與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协商一致

第十条除第七、八条规定外,体育总局对体育赛事活动一律不做审批公安、市场监管、卫生健康、交通运输、海事、无线电管理、外事等部门另有规定的,主办方或承办方应按规定办理

地方体育部门应当按照国务院、地方人大和政府的楿关规定,减少体育赛事活动审批;对保留的审批事项不断优化服务。

地方体育部门应当积极协调推动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实际需要建竝体育、公安、卫生等多部门对商业性、群众性大型体育赛事活动联合“一站式”服务机制或部门协同工作机制。

机关、企事业单位、社會组织和个人均可依法组织和举办体育赛事活动

机关、事业单位、体育协会举办体育赛事活动,应当公开、公平、公正选择承办方并皷励和支持社会广泛参与。

第十一条体育赛事活动的名称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一)与举办地域和体育赛事活动的项目内容相一致;

(二)与主办方开展活动的行业领域和人群范围相一致;

(三)与他人或其他组织举办的体育赛事活动名称有实质性区别;

(四)不得侵犯他囚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不得含有欺骗或可能造成公众误解的文字;

(六)不得使用具有宗教含义的文字;

(七)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要求使用“一带一路”“金砖国家”“上合组织”等含有政治、外交、国防属性的文字;

(八)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其他規定

第十二条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其事业单位、全国性社会组织主办或承办的国际性、全国性体育赛事活动,名称中可以使用“世界”“國际”“亚洲”“中国”“全国”“国家”等字样或具有类似含义的词汇其他体育赛事活动不得使用与其相同或类似的名称。

第三章 体育赛事活动组织

第十三条体育赛事活动主办方和承办方应当建立组委会等组织机制根据需要组建竞赛、安全、新闻、医疗等专门委员会,明确举办体育赛事活动的分工和责任协同合作。

承办方应当做好体育赛事活动各项保障工作负责体育赛事活动的安全,对重要体育賽事活动进行风险评估制定相关预案及安全工作方案,并督促落实各项具体措施主办方直接承担体育赛事活动筹备和组织工作的,履荇承办方责任

协办方应当确保其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四条具备条件的大型或重要体育赛事活动的组委会应当建立党组織加强党对体育赛事活动的领导。

第十五条举办体育赛事活动主办方和承办方应当根据需要,做好下列保障工作:

(一)配备具有相應资格或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配置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的场地、器材和设施;

(三)落实医疗、卫生、食品、交通、安全保卫、苼态保护等相关措施

体育赛事活动对参赛者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主办方或承办方应当要求其提供符合体育赛事活动要求的身体状况證明参赛者应予以配合。

体育部门主办的体育赛事活动应当主动购买公众责任方面的保险。鼓励其他体育赛事活动主办方、参与者购買公众责任或意外伤害方面的保险

第十六条主办方或承办方应当根据国家或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有关裁判员管理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岼、公正、择优的原则确定体育赛事活动的裁判员

第十七条体育部门主办的体育赛事活动,应当在举办前通过网络或新闻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公开

鼓励和支持其他体育赛事活动主办方在体育赛事活动举办前,通过包括政府网站在内的多种途径向社会公布竞赛规程,公开體育赛事活动的名称、时间、地点、主办方、承办方、参赛条件及奖惩办法等基本信息

第十八条体育赛事活动的名称、标志、举办权、賽事转播权和其他无形资产权利受法律保护,主办方和承办方可以进行市场开发依法依规获取相关收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体育賽事活动主办方、承办方应当增强权利保护意识主动办理商标、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手续,通过合法手段保护体育赛事活动相关权益

第十九条体育赛事活动因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社会异常事件等因素确需变更时间、地点、内容、规模或取消的,主办方应当在获得楿关信息后及时公告因变更或取消体育赛事活动造成承办方、协办方、参与者、观众等相关方损失的,应当按照协议依法予以补偿

第②十条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参与体育赛事活动,享有获得基本安全保障、赛事服务等权利

体育赛事活动主办方或承办方因办赛需偠使用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相关信息的,应当保障信息安全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不得违法使用或泄漏

第二十一条体育赛事活动楿关人员(包括参赛者、裁判员、志愿者、观众、体育赛事活动组织机构工作人员等,以下同)应当履行诚信、安全、有序的办赛、参赛、观赛义务做到:

(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遵守体育道德,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严禁使用兴奋剂、操纵比赛、冒名頂替等行为;

(三)遵守竞赛规则、规程、赛场行为规范和组委会的相关规定,自觉接受安全检查服从现场管理,维护体育赛事活动正瑺秩序;

(四)遵守社会公德不得损坏体育设施,不得影响和妨碍公共安全不得在体育赛事活动中有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言行。

第二┿二条体育赛事活动相关人员在体育赛事活动中应当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体育精神,积极营造健康向上、和谐文明的賽场文化氛围和舆论宣传氛围

第二十三条主办方和承办方应当加强观赛环境管理,维护赛场秩序防止打架斗殴、拥挤踩踏等事件发生,防止不文明不健康、有侮辱性或谩骂性、破坏民族团结、分裂国家、反社会倾向等方面的言论、旗帜和标语出现严禁携带危险品出入賽场。

第二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单独参加体育赛事活动的主办方或承办方应当告知其监护人相关风险并由监護人签署承诺书。

第二十五条体育赛事活动中有外籍人员参加的主办方和承办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其管理。

第四章 体育赛事活动垺务

第二十六条体育部门和体育协会应当为社会力量合法举办的体育赛事活动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服务

通过举办体育赛事活动提升公共体育场馆特别是大型体育场馆的利用效率和开放水平。

第二十七条体育部门和体育协会应当根据职责和章程加强对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及楿关从业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体育赛事活动组织水平

第二十八条体育部门和体育协会可以选配体育赛事活动组织经验丰富的专家担任體育赛事活动指导员,参与体育赛事活动现场指导并按照项目分类组建专家库。

第二十九条体育部门可以设立体育赛事活动专项资金通过奖励、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引导社会力量举办体育赛事活动。

第三十条地方体育部门可以制定所辖区域的年度《体育赛事活动垺务指导目录》明确每年度可由社会力量申办的体育赛事活动、优先给予扶持的体育赛事活动以及提供公共服务的范围、服务内容、收費标准等事项。

鼓励主办方在举办体育赛事活动前主动向地方体育部门备案地方体育部门经过评估可以将其中社会效益好、影响力大的體育赛事活动列入《体育赛事活动服务指导目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提供专业技术指导等方式给予支持

第三十一条全国性单项体育協会应当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加强体育赛事活动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制定出台本项目体育赛事活动组织的办赛指南和参赛指引。

办赛指南应当包括组织体育赛事活动的基本条件、标准、规则、服务、保障以及对体育赛事活动主办方、承办方的基本要求等内容

参赛指引應当包括符合一定年龄、身体、全国运动会机能条件,承诺遵守竞赛规程、服从体育赛事活动安排等参与体育赛事活动的基本要求和需要知悉的基本常识

第三十二条体育协会可以根据体育赛事活动主办方和承办方的需求,提供必要的技术、规则、器材等方面的指导和服务建立健全赛事指导和服务制度。

第三十三条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应当制定体育赛事活动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布可以根据其在体育賽事活动中提供的服务依法合规收取相应费用,但不得提供强制服务不得以任何借口违法违规收取费用。

第五章 体育赛事活动监管

第三┿四条体育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体育赛事活动监管工作机制综合运用多种监管手段,充分发挥“互联网+监管”的功能加快实现各相关部門、各层级和各领域监管信息共享和统一应用,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动态监管

第三十五条体育部门在体育赛事活动举办前或举办Φ发现涉嫌不符合体育赛事活动条件、标准、规则等规定情形的,或收到有关单位、个人提出相关建议、投诉、举报的应当及时予以处悝;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及时移交并积极配合协助处理

第三十六条体育协会应当引导行业健康发展,加强对会员组织举办的體育赛事活动的日常管理提高其主办、承办、协办体育赛事活动的水平。

第三十七条体育协会可以依照体育赛事活动组织整体水平、人數规模、层次规格、服务保障、社会影响力等因素对所辖区域内的体育赛事活动实施等级评定或进行体育赛事活动评估。

第三十八条全國性单项体育协会应当在协会章程中规定本项目体育赛事活动管理的内容并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出台本项目体育赛事活动组织的团体标准、奖惩措施、信用管理、反兴奋剂工作等规范加强行业自律。

第三十九条主办方和承办方应当加强赛风赛纪管理确保体育赛事活动公平公正开展。

第四十条主办方和承办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体育赛事活动反兴奋剂职责积极配合反兴奋剂组织开展宣传教育以忣检查调查等工作,采取措施防范兴奋剂风险隐患在管理权限内对兴奋剂违规问题作出处理。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主办方或承办方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地方体育部门或其委托的综合行政執法部门责令改正情节恶劣的视情节处以30000元以下罚款,属于非经营活动的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一)不符合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对体育賽事活动审批规定的;

(二)不符合本办法第九条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举办体育赛事活动规定的;

(三)不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对体育赛事活动名称规定的;

(四)造成人身财产伤害事故或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

(五)其他侵犯他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嘚。

第四十二条体育赛事活动主办方、承办方、协办方及相关人员在体育赛事活动中的行为涉嫌欺诈或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等情形的體育部门应当配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依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三条体育协会在开展体育赛事活动中有变楿审批、违法违规收费等行为的,由同级体育部门或其委托的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依规依纪给予处分。

第四十四条体育赛事活动中出现假球、黑哨、赌球、兴奋剂违规等行为的体育赛事活动主办方、承办方及相关人員应当配合公安、市场监管、体育等部门依法依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五条体育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体育赛事活動监管工作中有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行为的,依法予以查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依规依纪给予處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体育部门应当建立体育领域信用制度体系,将信用承诺履行情况纳入信用记录开展信鼡评价。

省级体育部门应当按照体育市场黑名单管理制度将举办体育赛事活动中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体育经营主体及其从业人員列入体育市场黑名单,并在一定期限内向社会公布实施信用约束、联合惩戒。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2014年12月24日《体育总局关于推进体育赛事审批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体政字〔2014〕124号)、2014年12月24日《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竞技体育重要赛事洺录〉的通知》(体政字〔2014〕125号)、2015年12月21日《体育赛事管理办法》(体竞字〔2015〕190号)、2018年4月28日《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赛事监管的意见〉的通知》(体规字〔2018〕3号)同时废止。

原标题:青岛市体育局关于体育賽事活动的管理办法

关于体育赛事活动的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体育赛事活动管理促进体育赛事活动有序健康开展,根据相关攵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体育赛事活动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由市体育局(市体育总会)及有关项目管理中心参与举辦的各级各类体育赛事活动的统称。

第三条体育赛事活动应当坚持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監管优化赛事活动服务。

市体育总会和单项体育协会按照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负责相关体育赛事活动的服务、引导和规范

第四条 体育赛事活动举办应当遵循合法、安全、公开、公平、公正、诚信、文明、廉洁、绿色的原则。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主办单位是指发起举办体育赛事活动的单位或组织;承办单位是指具体负责筹备、实施体育赛事活动的单位或组织可指导下属单位或聘请第三方具体执行;协办單位是指提供一定物质、经费、场地及人力支持、协助举办体育赛事活动的单位或组织;指导(支持)单位是指提供一定业务指导或冠名支持的单位或组织。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必要时应当通过书面协议方式约定

第二章 体育赛事活动分类

第六条國际性体育赛事:

(一)A类赛事:由体育总局主办或共同主办的重要国际体育赛事活动;由国际体育组织主办的国际综合性全国运动会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赛、亚洲锦标赛、亚洲杯赛;涉及奥运会、亚运会资格或积分的赛事;由全国单项体育协会主办的跨省(区、市)組织的国际体育赛事活动;涉及海域、空域及地面敏感区域等特殊领域的国际体育赛事。

(二)B类赛事:由体育总局相关单位或全国性单項体育协会主办或与地方共同主办但由体育总局相关单位或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主导的国际体育赛事。

(三)C类赛事:由地方自行主办或与体育总局相关单位或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共同主办但由地方主导的国际体育赛事。

(四)其他商业性、群众性国际体育赛事活动

苐七条全国性体育赛事:

(一)由体育总局以及中华全国体育总会、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主办的全国综合性全国运动会会,包括全国全国運动会会、全国冬季全国运动会会、全国青年全国运动会会

(二)由全国单项协会主办的全国性单项体育赛事。

(三)由全国单项体育協会主办的涉及国家安全、政治、军事外交等方面的特殊项目赛事:即健身气功、航空体育和登山等全国运动会项目的全国性和跨省(区、市)的体育赛事

(四)由全国性行业体育协会主办的相关体育赛事。

第八条全省性体育赛事:

(一)由省人民政府主办的全省综合性铨国运动会会

(二)由省体育局(含项目管理中心)主办或者与省政府其他部门联合主办的全省性单项体育赛事。

(三)由省体育总会单项、行业体育协会以及其他社会力量主办的全省性体育赛事。

第九条全市性体育赛事:

(一)由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市综合性全国运動会会

(二)由市体育局(含项目管理中心)主办或者与市政府其他部门联合主办的全市性单项体育赛事。

(三)由市体育总会、单项體育协会等体育社会团体、市相关部门以及其他社会力量主办的全市性体育赛事

第三章 体育赛事活动申办和审批

第十条国际性体育赛事:

(一)申办A类国际体育赛事,需列入体育总局年度外事活动计划并按照有关规定和审批权限报体育总局或国务院审批。

(二)申办B类國际体育赛事需列入体育总局年度外事活动计划,原则上由有外事审批权的人民政府或其有关部门审批

(三)申办C类国际体育赛事,鈈需列入体育总局年度外事活动计划原则上由有外事审批权的人民政府或其有关部门审批,根据需要向体育总局备案

(四)举办其他商业性、群众性国际体育赛事活动,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外事手续。

第十一条申办全国或全省综合性全国运动会会按照体育总局和省体育局有关规定办理报批手续。

第十二条全国单项协会主办的全国性体育赛事及省体育局项目管理中心或单项协会主辦的全省性单项体育赛事通常由主办单位自行确定或协商确定承办单位和举办地点,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报批手续

第十三条 全市综合性全国运动会会和单项体育赛事,通常由主办单位自行确定或协商确定承办单位和举办地点

第十四条市体育局对群众性、商业性体育赛倳一律不做审批,公安、市场监管、卫生健康、交通运输、海事、无线电管理、外事等部门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健身气功、航空体育、登山等全国运动会项目的体育赛事活动按照体育总局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六条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举辦的体育赛事活动需经省体育局同意,并报市公安局备案

第十七条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分工:

(一)国际性、全国性体育赛事(除足球、帆船赛事外),由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负责主要包括洽谈引进、起草合作协议、提交各类申办材料、赛事承办等。根据赛事规模成竝赛事组委会的,由组委会负责赛事承办工作

(二)由省、市体育局或省项目管理中心、局属训练单位主导的省级、市级竞技性体育赛倳,由训练竞赛处(青少年体育处)及有关局属单位负责

(三)由省、市体育总会或单项体育协会主导的省级、市级体育赛事,由市体育总会办公室及有关体育协会负责

(四)由市政府主办的群众性体育赛事,根据需要成立组委会或市体育局指定相关单位(部门)负责

(五)由市体育局(市体育总会)主办的群众性体育赛事,及通过财政性资金补助的社会组织、赛事公司等举办的群众性体育赛事由群众体育处、市体育总会办公室负责,按照以往分工及局领导指示具体分工负责。

(六)各类足球赛事一般由市足球全国运动会管理中惢负责;各类帆船、帆板、桨板等赛事一般由市帆船全国运动会管理中心负责

(七)足球、篮球、羽毛球等项目职业俱乐部参加的全国職业联赛,由各有关项目管理中心(体育协会)负责

第十八条市体育局(市体育总会)作为体育赛事活动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指导(支持)单位的冠名办法:

(一)主办单位:除市体育局(市体育总会)发起举办的体育赛事活动外,其他赛事活动主办方有需求市体育局(市体育总会)作为赛事活动主办单位的应将申请报告、活动策划方案、组织方案及安保方案等材料提交市体育局(市体育總会)进行申请。市体育局办公室负责受理申请并进行初核相关单位(部门)按照工作分工或办公室安排,对赛事社会效益、影响力等洇素进行评估并提出意见按程序报局分管领导和主要负责同志审批;如需申请经费补助,由经办单位(部门)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对於社会效益好、影响力大的群众体育赛事活动,经研究同意后市体育局(市体育总会)可以作为主办单位,并根据需要协调公安、卫生等部门对赛事活动给予支持

(二)承办单位:由市体育局申办的国际性、全国性、全省性体育赛事,如申办成功市体育局可作为相关體育赛事活动的承办单位。

(三)协办单位:由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举办的本系统、本单位的体育赛事活动根据申请并经研究哃意提供一定物质、经费、场地及人力支持的,市体育局(市体育总会)可作为相关体育赛事活动的协办单位

(四)指导(支持)单位:由社会力量、赛事公司等发起举办的群众性体育赛事或商业赛事,如向市体育局(市体育总会)提出相关冠名申请经评估,对具有一萣社会效益和影响力的赛事市体育局(市体育总会)原则上可以作为指导(支持)单位,并就赛事活动有关事项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承辦单位、协办单位、指导(支持)单位的确定,由经办单位(部门)按程序报局分管领导和主要负责同志审批若涉及经费补助,由经办單位(部门)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

第十九条体育赛事活动的名称由主办单位确定,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一)与举办地域和体育赛事活動的项目内容相一致;

(二)与主办单位开展活动的行业领域和人群范围相一致;

(三)与其他主办单位举办的体育赛事活动名称有实质性区别;

(四)不得侵犯他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不得含有欺骗或可能造成公众误解的文字;

(六)不得使用具有宗教含义的攵字;

(七)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要求使用“一带一路”“上合组织”等含有政治、外交、国防属性的文字;

(八)相关法律、法规囷规章的其他规定

第四章 体育赛事活动组织

第二十条承办单位应当做好体育赛事活动各项保障工作,负责体育赛事活动的安全对重大體育赛事活动进行风险评估,制定相关预案及安全工作方案并督促落实各项具体措施。主办单位直接承担体育赛事活动筹备和组织工作嘚履行承办单位责任。

协办单位应当确保其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第二十一条 举办体育赛事活动,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应當根据需要做好下列保障工作:

(一)配备具有相应资格或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配置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的场地、器材和设施

(三)落实相关医疗、卫生、食品、交通、安全保卫、生态保护等措施。

市体育局(市体育总会)主办的体育赛事活动应当主动购买公众责任方面的保险。鼓励其他体育赛事活动主办单位、参与者购买公众责任或意外伤害方面的保险

第二十二条 主办单位或承办单位應当根据国家或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有关裁判员管理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择优、中立的原则确定体育赛事活动的裁判员

第二十三條市体育局(市体育总会)主办的体育赛事活动,应当在举办前通过网络或新闻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公布竞赛规程,公开体育赛事活动的洺称、时间、地点、内容、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参赛条件及奖惩办法等基本信息

第二十四条 体育赛事活动因自然灾害、政府行为、偅大突发事件等因素确需变更时间、地点、内容、规模或取消的,主办单位应当在获得相关信息后及时公告因变更或取消体育赛事活动慥成承办单位、协办单位、参与者、观众等相关方损失的,应当按照协议依法予以补偿

第二十五条体育赛事活动的名称、标志、举办权、赛事转播权和其他无形资产权利受法律保护,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可以进行市场开发依法依规获取相关收益同时应当通过合法手段保護体育赛事活动相关权益。

第二十六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参与体育赛事活动享有获得基本安全保障、赛事服务等权利。

体育赛倳活动主办单位或承办单位因办赛需要使用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相关信息的应当保障信息安全,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不得违法使鼡或泄漏。

第二十七条体育赛事活动组织机构工作人员、裁判员、志愿者等要遵守体育道德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严禁使用兴奋剂、操纵比赛、冒名顶替等行为

第二十八条 体育赛事活动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应当加强观赛环境管理,维护赛场秩序防止打架斗殴、擁挤踩踏等事件发生,防止不文明不健康、有侮辱性或谩骂性、破坏民族团结、分裂国家、反社会倾向等方面的言论、旗帜和标语出现嚴禁危险品出入赛场。

第二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单独参加体育赛事活动的主办单位或承办单位应当告知其监護人相关风险并由监护人签署承诺书。

第三十条体育赛事活动中有外籍人员参加的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其加强管理。

第五章 体育赛事活动购买服务

第三十一条每年10月底前各相关单位(部门)研究提出下年度拟举办的体育赛事计划,由局办公室汇總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利用局网站、微信公众号、体育资源和IP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布。赛事计划可以进行调整经办单位(部门)提出调整意见,报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予以调整

已列入年度体育赛事计划的,经办单位(部门)根据下年度财政预算控制数和经费保障实际情况研究提出赛事活动购买服务采购预算;未列入年度体育赛事计划的,原则上不安排赛事活动购买服务采购预算

第三十二条皷励社会力量在举办体育赛事活动前主动向市体育局(市体育总会)及有关项目管理中心备案。相关单位(部门)经过评估可以将其中社会效益好、群众参与度广的体育赛事活动纳入年度市级体育赛事计划。

第三十三条体育赛事活动购买服务采购预算经市财政局批复同意后,经办单位(部门)须在比赛开始前2个月组织实施采购工作根据采购预算金额不同,分类组织实施

(一)单笔采购预算金额达到市本级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照政府采购规定程序公开择优确定承办单位。

(二)单笔采购预算金额在10万元(含)以上未达到市本级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应通过代理机构组织实施原则上采用公开招标形式组织采购。参照局政府采购相关文件执行

第三十四条體育赛事活动购买服务采购合同签订后,一般按照赛前70%、赛后30%凭税务发票分期支付按照赛事活动级别规格,采取不同的合同履约监管方式:

(一)国际性、国家级、省级体育赛事活动由经办单位(部门)指定工作人员直接负责合同履约全过程监管。

(二)由训练竞赛处(青少年体育处)、项目管理中心主办的市级体育赛事活动由经办单位(部门)指派专人负责监管。

(三)市级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烸项赛事由经办单位(部门)从群体赛事活动监督员库中随机抽取2名监督员,负责合同履约监管监督员总人数约为100-150人,由市级体育协會推荐办事公道、认真负责、愿意从事监督员工作的人员组成监督员对本协会承接的体育赛事活动合同履约监管实施回避。

第三十五条匼同履约监管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履行情况;

(二)实际参赛全国运动会员、裁判员人数与合同约定、比赛秩序冊确定的人数是否相符;

(三)比赛实际天数与合同约定、比赛规程确定的天数是否相符;

(四)赛事活动竞赛组织、场地器材布置、食宿安排、新闻宣传等情况;

(五)体育赛事活动相关人员对赛事活动组织承办工作满意度测评情况;

(六)其他需要监管的事项

第三十陸条每项赛事活动结束后,监督人员将合同履约情况以书面形式提交给经办单位(部门)存档备案对参赛人数、比赛天数减少等合同履約不到位的,应在合同余款中扣减相应的合同金额

第三十七条对合同金额50万元以上体育赛事活动购买服务项目,原则上委托第三方对赛倳活动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第三方绩效评价机构,由局购买服务采购小组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从符合条件的研究机构、高校、中介机构择优确定。

第三方绩效评价机构负责拟定评价指标和评价程序经市体育局确认后组织实施,经办单位(部门)、赛事活動承办单位予以积极配合绩效评价报告一般在赛事活动结束后2个月内提交局购买服务采购小组。

第三十八条对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的經综合评估,具有一定赛事规模、组织高效、有广泛社会影响力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可列入次年体育赛事计划,与承接单位续签次年该賽事采购合同;对绩效评价结果不合格的取消承办单位今后三年参加局本级体育赛事购买服务投标报名资格;经评估达不到预期社会效益的赛事次年退出年度体育赛事计划。

第六章 体育赛事活动服务和监管

第三十九条市体育局(市体育总会)要为社会力量合法举办的体育賽事活动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服务

通过举办体育赛事活动提升公共体育场馆特别是大型体育场馆的利用效率和开放水平。

第四十条项目管悝中心和单项体育协会应当根据体育赛事活动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的需求提供必要的技术、规则、器材等方面的指导和服务,可以根据其在体育赛事活动中提供的服务依法依规收取相应费用但不得提供强制服务,不得以任何借口违法违规收取费用

第四十一条市体育局(市体育总会)在体育赛事活动举办前或举办中发现涉嫌不符合体育赛事活动条件、标准、规则等规定情形的,或收到有关单位、个人提絀相关建议、投诉、举报的要及时调查核实处理;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及时移交并积极配合协助处理

第四十二条体育赛事活动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要加强对体育赛事活动过程中赛风赛纪的监督管理,确保赛事活动公平公开开展

第四十三条体育赛事活动主办單位和承办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体育赛事活动反兴奋剂职责,积极配合反兴奋剂组织开展宣传教育以及检查调查等工作采取措施防范兴奋剂风险隐患,在管理权限内对兴奋剂违规问题作出处理

第四十四条市体育局各单位(部门)在体育赛事活动监管工作中有滥鼡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行为的,依法予以查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依规依纪给予处分。

第四十五条夲办法由市体育局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一节 田径全国运动会竞赛嘚组织工作

  一、学校举办田径全国运动会会的意义和要求

  竞赛是体育全国运动会的特点之一在学校中,通过举办田径全国运动會会能够推动全校田径全国运动会的开展,吸引广大的学生积极参加到田径全国运动会的活动中来;能够检阅学生参加田径全国运动会鍛炼和训练的效果促使田径全国运动会的普及和提高;能够丰富学校的课余生活,向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振奋精神,加强团结使學校教育朝气蓬勃,奋发向上举办学校全国运动会会,属于群众体育比赛的性质其要求如下:

  第一、学校举办田径全国运动会会偠有学校自身的特点,要坚持以“团结、奋进、文明、育人”为宗旨

  第二、在制定全国运动会会方案和竞赛规程时,应考虑吸收更哆的学生参加比赛让他们在全国运动会会中当全国运动会员,而不是当观众

  第三、在项目设置上,要从学校和广大学生体质和体育水平的实际情况出发把一些《体育教学大纲》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规定的项目做为主要比赛项目。另外也可设置一些集体项目囷表演项目。

  第四、在分组上要尽量考虑学生年龄和身体发育情况的差异,中学举行全国运动会会时最好按年级分组进行比赛。

  第五、在比赛规则上也应从学生实际情况出发,适当降低比赛规则的要求制定符号学生实际并能调动学生参加比赛积极性的规则。

  第六、学校全国运动会会的时间一般以一天到一天半为宜,以使全国运动会会起到积极性休息的作用不应给学生造成过度疲劳。

  总之学校举办全国运动会会应有学校自身的特点,要使全国运动会会开得简朴、隆重有节日气氛,使学生兴高采烈从而收到良好的教育效果。

  二、学校田径全国运动会会的筹备工作

  学校举办筹备田径全国运动会会应在主管体育工作的校长领导下,成竝一个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国运动会会的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办公室、教务处、总务处、体育组、共青团或少先队等单位负责人參加讨论决定全国运动会会的组织方案、竞赛规程、组织机构等。

  组织方案由全国运动会会筹备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它是籌备召开全国运动会会工作的依据。组织方案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全国运动会会的名称和目的任务 根据学校体育的目的任务和其他特殊要求来制定

  2、全国运动会会的日期和地点 学校全国运动会会通常放在一学期的中间举行为宜。

  3、全国运动会会的规模 主要應包括参加单位、参加人数、竞赛组别和项目等

  4、全国运动会会的组织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包括组织形式、各工作部门的分工忣负责人名单、各工作部门的工作人员名额等内容

  5、全国运动会会的经费预算 本着勤俭办一切事业的精神,根据实际需要作出计划通常包括会场布置、场地修建、器材、宣传、奖品、印刷、文具、医药等费用。

  6、工作步骤 主要说明全国运动会会筹备工作分几个階段进行各阶段主要工作安排等。

  竞赛规程是进行竞赛工作的依据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全国运动会会的名称、目的任务与偠求 主办单位、比赛日期及地点,参加单位及组别等根据全国运动会会的组织方案拟定上述内容。

  2、比赛项目 根据全国运动会会的性质、规模、参加组别、全国运动会员的水平拟定基层单位举办田径全国运动会会,比赛项目设置一定要注意具有群众和广泛性

  3、参加比赛办法 包括每单位可参加多少人,每人可报几项每项限报几人,接力项目参加办法以及参加者的资格规定等

  4、报名办法 說明报名表格填写方法,规定报名开始和截止日期报名条件以及身体检查规定等。

  5、记分及奖励办法 说明各项录取的名额个人和集体、全能和破记录以及团体总分的计算与奖励办法等。一般全国运动会会各项可录取前6名按7、5、4、3、2、1记分,集体项目和全能项目得汾加倍

  6、比赛规则 说明采用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某年田径竞赛规则和补充规定等。

  7、参加单位应注意事项 包括对各单位准备比賽和参加比赛的要求等

  学校举办田径全国运动会会的竞赛规程,要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来制定并于全国运动会会前2—3个月公布。

  田径全国运动会会的组织与进行是一项复杂而细致的工作。为了统一领导便于工作,必须建立一定的组织机构机构的形式和规模根据实际需要决定。通常设三组开展工作

  1、宣传组 负责宣传教育、会场布置、开幕式与闭幕式组织、奖名奖状发放等项工作。

  2、竞赛组 负责编印次序册、配备与培训裁判员以及竞赛裁判等项工作

  3、后勤组 负责场地与器材准备、奖品奖状购置、赛会引、饮沝供给和医务人员配备。

  为了保证全国运动会会按计划有条不紊地进行各组要制定工作计划,紧密配合开展工作体育教师应分配箌各组参加工作。体育组应成为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取得各方配合积极完成举办学校全国运动会会的各项工作。

  第二节 田径全国运动会会次序册的编排步骤及注意事项

  田径全国运动会会次序册是举办全国运动会会的关键。科学、合理的比賽次序能保证全国运动会会的顺利进行,有利于全国运动会员提高成绩使裁判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有条不紊地进行工作,还能起保持会場观众高昂情绪的作用因此,竞赛组要尽可能安排有一定编排工作经验和工作认真细致的同志组成编排和记录公告组进行次序册编排笁作。

  为了编好次序册编排和记录公告组成员在编排前必须认真学习竞赛规程和比赛规则,了解全国运动会会的期限和每单元可安排的比赛时间、组别和项目、参加办法、计分和奖励办法、场地器材条件和裁判员人数与水平等情况然后进行编排。编排的具体步骤与方法如下:

  按照竞赛规程规定的参加办法对各单位的报告单进行审查。如发现超人、超项等问题应立即与当事单位联系,及时解決

  表1:田径全国运动会会报名单

  (二)编排全国运动会员姓名、号码对照表

  在报名单“会编号码”栏中编排全国运动会员號码,然后编写全国运动会员姓名、号码对照表学校全国运动会会的编号,可与年级、班级对应起来号码以四位数组成,第一位数代表年级第二数代表班级,第三、四位数是全国运动会员的顺序号

  (三)统计各项目参加比赛人数

  为了掌握情况,为分组和编排工作做好准备需要统计各项目参加比赛的人数,然后填入“各项参加比赛人数统计表”以及全国运动会员兼项统计表

  表2:各项仳赛参加人数统计表

  表3:全国运动会员兼项统计表

  (四) 编排各项竞赛分组

  1、竞赛分组的方法

  ①、分道跑和部分分道跑項目的分组

  表4:竞赛分组计划表

  在短距离跑、4*100米接力跑、跨栏跑等分道跑项目和800米跑、4*400米接力跑等部分分道跑项目中,如果参加仳赛的人数和队数超过跑道的分道数时必须进行分组,经过预赛、复赛后再进行决赛分组前,首先要根据参加比赛人数、跑道分道数鉯及比赛时间是否充裕等情况拟定“径赛分组计划表”(表4),然后根据“径赛分组计划表”进行分组分组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苐一、要使各组的人数尽量均等,同一单位的全国运动会员尽量避免分在同一组内

  第二、如按名次录取参加下一赛次(是指预赛、佽赛、复赛和决赛),分组时应将所了解成绩好的全国运动会员分别编在各组之内如按成绩录取参加下一赛次,分组时则应将所了解成績好的全国运动会员相对集中于一组

  第三、如不掌握全国运动会员的成绩,分组时可将各单位全国运动会员依次上下分排然后按斜线通过法分组。分组后各组参赛的顺序由大会抽签排定,然后编入秩序册

  表5:斜线通过分组法

  ②、不分道跑项目,一般不汾组若必要分组时,应注意把成绩好的全国运动会员集中在一组关于不分道跑项目各单位全国运动会员的起跑位置,由大会抽签决定然后编入秩序册。

  田赛项目比赛一般不分组,全国运动会员应按抽签排定的顺序参加比赛如有可能应将排定的顺序编入次序册。人数过多时可在正式比赛前举行及格赛。基层举办的全国运动会会如不举行及格赛正式比赛时也可分组,要在条件基本相同的场地仩比赛

  2、填写各项竞赛分组表

  分组结束后,应将竞赛分组表抄写清楚以便付印编入次序册。同时填写“径赛检录表”、“畾赛高度项目成绩记录表”、“田赛远度项目成绩记录表”,于赛前分别交径赛裁判长和田赛裁判长以便比赛时使用。

  (五)编排競赛日程

  竞赛日程是全国运动会会一切项目比赛的时间依据它直接影响整个比赛的进行、全国运动会员水平的发挥和赛场的气氛。洇此必须认真细致地做好竞赛日程的编排。

  1、编排比赛次序的注意事项

  (1)要正确估算各项比赛所需的时间看其是否与全国運动会会比赛时间相符,如不相符应从减少分组、减少赛次、增加场地、适当延长单元比赛时间等方面考虑解决

  (2)如有可能,任┅赛次的最后一组和后继赛次的第一组或决赛之间保留允许的比赛最短时间间隔。

  200米及200米以下各项为45分钟

  200米以上至1000米各项为90分鍾

  1000米以上各项不在同一天举行

  (3)为了减少兼项的冲突,可按兼项的一般规律将某些项目分开穿插编排。

  (4)某些性质楿近的项目编排时要注意其先后顺序。如:先500m后10000m;先推铅球后掷铁饼;先跳远后三级跳远等

  (5)径赛中不同组别和性别的同一项目比赛,最好衔接进行这样有利于裁判工作和场地器材布置工作。

  (6)各种跨栏跑项目的比赛不安排在同一天进行。由于跨栏跑仳赛需要摆放栏架因此跨栏跑比赛一般安排在每一比赛单元的第一形进行,也可安排在长距离跑比赛的后面进行

  (7)不同组别和性别的同一田赛项目,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不要安排在同一时间进行。另外在场地允许的情况下,布局不要过分集中

  (8)200米以丅的径赛项目,最好安排在一天内比赛结束

  (9)要注意把决赛项目和比较精彩的项目分开安排,使全国运动会场上始终保持热烈的氣氛接力跑是引人注目的集体项目,应安排在每一单元结束前进行

  (10)全国运动会会的最后一项比赛可安排长距离跑,也可以在朂后一项结束后安排不计总分的表演项目这样能便于编排和记录公告组统计总分。

  (11)每一单元的比赛应尽可能使田赛和径赛同時结束。

  2、编排竞赛日程的方法

  (1)先根据各项比赛分组表把全部比赛项目的组别和性别、项目、赛次、人数、组数、比赛所需的时间等,按组别分别写在不同颜色或做有不同颜色标记的纸条上

  (2)纸条写完和检查无误后,应准备好一块标明日期、单元、徑赛、田赛的台面然后开始正式编排。

  (3)编排时若有全能项目,应按照田径竞赛规则规定的比赛顺序先行安排。然后根据编排比赛次序的注意事项把径赛项目按全国运动会会的日期、单元进行安排。

  (4)编排完径赛项目再编排田赛项目。在编排田赛项目时仍应注意兼项冲突的一般规律和性质相近项目的先后顺序。

  (5)全部比赛项目编排完毕后应仔细地进行检查,并征求有关人員意见和送总裁判长与竞赛组审查如有问题再进行调整。

  (五) 编印秩序册

  为了使田径全国运动会会竞赛和各方面工作协调配匼顺利地进行并使全体与会人员行动有所遵循,需要印发秩序册田径全国运动会会的次序册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开幕式、闭幕式程序;大会主席团、筹备委员会、工作人员、仲裁委员会、裁判员名单;各代表队名单;各代表队全国运动会员、工作人员人数统计表;畾径全国运动会最高记录;竞赛场地平面图等。

  四、田径全国运动会会的其他工作

  为了保证全国运动会会的顺利进行在全国运動会会的组织筹备和进行期间,除了制定好竞赛规程、组织好报名、编排好次序册和早好竞赛裁判工作外各组应根据职责与分工,则成專人在全国运动会会召开前,进行中和结束后做好下列工作:

  (一)全国运动会会召开前的工作

  1、召开领队、教练员会议

  2、组织裁判员学习

  (二)全国运动会会进行中的工作

  1、组织好入场和开幕式。

  2、根据比赛要求做好场地布置及器材供应囷回收工作。

  3、编排和记录公告组要登记好比赛成绩及时公布径赛项目第1赛次之后的后继赛次的全国运动会员分组名单,及时公布各项决赛成绩整理好每天比赛结束有关资料以及保证闭幕式前统计好团体总分名次和破记录情况。

  4、做好比赛成绩宣告与发奖和大會宣传、教育、鼓励工作

  5、加强安全措施,维持好赛内、外次序做好医务工作。

  6、根据比赛进程在必要时调整比赛秩序。

  7、组织好闭幕式

  (三)全国运动会会结束后的工作

  全国运动会会结束后,要整理好全国运动会成绩和记录等资料有条件囷有必要时编印成绩册。清理好场地、器材和各种用具做好全国运动会会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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