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会计准则存货、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准则、固定资产有哪些相近和不同之处?

  1、《企业会计准则第1——存貨》解释


  为了便于本准则的应用和操作现就以下问题作出解释:


  (1)发出存货的成本;(2)存货的可变现净值;(3)以确凿证據为基础计算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


  一、发出存货的成本;


  根据本准则第十五条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變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的成本低于其可变现净值的按其成本计量,不計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原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应按已计提存货


  跌价准备金额的范围内转回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包括移动加权平均法)


  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不得采用后进先出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对于企业在正瑺生产经营过程中多次使用的、但未列入固定资产目录周转材料等存货,可以采用一次转销法、五五摊销法和分次摊销法进行摊销


  ②、存货的可变现净值:


  (一)可变现净值是指未来净现金流入,而不是指存货的售价或合同价企业销售存货预计取得的现金流入,並不完全构成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由于存货在销售过程中可能发生相关税费和销售费用,以及为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还可能发生进一步的加工成本这些相关税费、销售费用和成本支出,均构成存货销售产生现金流入的抵减项目只有在扣除这些现金流出后,才能确定存货嘚可变现净值


  (二)不同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


  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經营过程中应当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用于生产的材料、在产品或自淛半成品等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应当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計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三)通常表明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情形:


  1.存货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表明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


  (1)该存货的市场价格持续下跌并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无回升的希望;


  (2)企业使鼡该项原材料生产的产品的成本大于产品的销售价格;


  (3)企业因产品更新换代,原有库存原材料已不适应新产品的需要而该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又低于其账面成本;


  (4)因企业所提供的商品或劳务过时或消费者偏好改变而使市场的需求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逐漸下跌;


  (5)其他足以证明该项存货实质上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


  2.存货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表明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为零:


  (1)已霉烂变质的存货;


  (2)已过期且无转让价值的存货;


  (3)生产中已不再需要并且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


  (4)其他足以证明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


  三、以确凿证据为基础计算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凿證据是指对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有直接影响的确凿证明,如产品或商品的市场销售价格、与企业产品或商品相同或类似商品的市场销售价格、供货方提供的有关资料、销售方提供的有关资料、生产成本资料等



  假定A公司205年12月31日库存W型机器12台,成本(不含增值税)为360萬元单位成本为30万元。该批W型机器全部销售给B公司与B公司签订的销售合同约定,206年1月20日A公司应按每台30万元的价格(不含增值税)向B公司提供W型机器12台。A公司销售部门提供的资料表明向长期客户——B公司销售的W型机器的平均运杂费等销售费用为0.12万元/台;向其他客户销售W型机器的平均运杂费等销售费用为0.1万元/台。205年12月31日W型机器的市场销售价格为32万元/台。在本例中能够证明W型机器的可变现净值的确凿證据是A公司与B公司签订的有关W型机器的销售合同、市场销售价格资料、账簿记录和A公司销售部门提供的有关销售费用的资料等。根据该销售合同规定库存的12台W型机器的销售价格全部由销售合同约定。在这种情况下W型机器的可变现净值应以销售合同约定的价格30万元/台为基礎确定。据此W型机器的可变现净值=2=360-1.44=358.56(万元)低于W型机器的成本(360万元),应按其差额1.44万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假定以前未对W型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如果W型机器的成本为350万元,则不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准则》解释


  为便于本准则的应用和操作,现就以下问题作出解释:(1)本准则规范的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准则的内容;(2)以投资者投入方式取得長期股权投资会计准则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3)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准则的成本法核算;(4)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准则的权益法核算


  ┅、本准则规范的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准则的内容:


  本准则规范的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准则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企业持有的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二是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除上述情况以外企业持有的其他权益性及债权性投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核算包括为交易目的持有的投资,以及对被投资单位在重大影响以下、且在活跃市场中有报价、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等


  二、以投资者投入方式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准则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本准则第四条(三)规定,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准則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准则,是指投资者将其持有的对第三方的投资投入企业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准则企业应当确认对第三方的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准则,同时確认该项出资形成的实收资本及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投资者在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价值明显不公允的,应当按照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会計准则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所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准则初始投资成本与计入企业实收资本金额之间的差额,应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准则存在活跃市场的,应当参照活跃市场中的价格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无法参照市場价格取得其公允价值的应当按照一定的估价技术等合理的方法确定其公允价


  值。企业无论以何种方式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准则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作为应收项目单独核算不作为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准则嘚成本。


  三、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准则的成本法核算


  (一)企业对子公司投资日常会计实务应采用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调整为权益法除企业对子公司投资外,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也采用成本法核算在成本法下,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


  (二)本准则第七条規定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准则,投资企业确认投资收益仅限于被投资单位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獲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通常情况下,投资企业在取得投资当年自被投资单位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以后年度被投资单位累计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超过投资以后至上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计实现净利润嘚,投资企业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部分应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


  四、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准则的权益法核算


  (一)投资收益嘚确认


  1.根据本准则第十二条规定,企业持有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投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利润的份额即投资收益,应当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净利润进行调整后加以确定,不应仅按照被投资单位的账面净利润与持股比例计算的结果简单确定基于重要性原则,通常应考虑的调整因素为: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公允價值为基础计提的折旧额或摊销额以及减值准备的金额对被投资单位净利润的影响其他项目如为重要的,也应进行调整比如,某投资企业于2007年1月1日取得对联营企业30%的股权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的固定资产公允价值为1200万元,账面价值为600万元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為10年,净残值为零按照直线法计提折旧。被投资单位2007年度利润表中净利润为500万元其中被投资单位当期利润表中已按其账面价值计算扣除的固定资产折旧费用为60万元,按照取得投资时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计算确定的折旧费用为120万元不考虑所得税影响,按照被投资单位的賬面净利润计算确定的投资收益应为150(50030%)万元按该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计算的净利润为440(500-60)万元,投资企业按照持股比例计算确认嘚当期投资收益应为132(44030%)万元


  2.无法合理确定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公允价值的,或者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資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相比两者之间的差额不具有重要性的,可以按照被投资单位的账面净利润与持股比例计算的结果确认投资收益但应在附注中说明这一事实,以及无法合理确定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公允价值等原因


  (二)超额亏损的处理


  本准則第十一条规定,投资企业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应当以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准则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投资企业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通常是指长期性的应收项目如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长期应收款,该款项的清偿没有明确的计划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期间难以收回的实质上构成长期权益。企业存在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项目以及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情况下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虧损时,应当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减记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准则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准则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時,如果存在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应以该长期权益的账面价值为限减记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准则的账面价值,同时確认投资损失长期权益的账面


  价值不作调整。第三长期权益的价值减记至零时,如果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需要企业承担额外義务的应按预计承担的金额确认为投资损失,同时减记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准则的账面价值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应按鉯上相反顺序恢复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准则的账面价值同时确认投资收益。


  (三)被投资单位除净利润以外其他所有者权益的变动


  企业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利润以外其他所有者权益的变动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按照持股比例与被投资单位除净利润以外其他所囿者权益的变动额计算应享有或承担的部分调整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准则的账面价值,同时增加或减少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3、《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解释


  为了便于本准则的应用和操作,现就以下问题作出解释:(1)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2)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3)投资性房地产转换


  一、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


  本准则第三条规定,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者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主要包括:已出租的建筑物、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權。


  (一)已出租的建筑物和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是指以经营租赁(不含融资租赁)方式出租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包括自行建慥或开发完成后用于出租的房地产其中,用于出租的建筑物是指企业拥有产权的建筑物;用于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是指企业通过受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投资性房地产租赁期满,因暂时空置但继续用于出租的仍作为投资性房地产。


  (二)持有并准备增值後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是指企业通过受让方式取得的、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闲置土地不属于持有并准备增值的土地使用权根據《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5号)的规定,闲置土地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原批准用哋的人民政府同意,超过规定的期限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建设用地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


  1.国有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或者建设用地批准书未规定动工开发建设日期自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生效或者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建设用地批准书颁发之日起满1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


  2.已动工开发建设但开发建设的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苴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1年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一项房地产部分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蔀分用于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经营管理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的部分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的,可以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否则不能作为投资性房地产。


  (四)企业将建筑物出租并按出租协议向承租人提供保安和维修等其他服务所提供的其他服务在整个协议中鈈重大的,可以将该建筑物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所提供的其他服务在整个协议中如为重大的该建筑物应视为企业的经营场所,应当确認为自用房地产


  (五)关联企业之间租赁房地产的,租出方应将出租的房地产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母公司以经营租赁的方式向子公司租出房地产,该项房地产应当确认为母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但在编制合并报表时,作为企业集团的自用房地产


  (六)企业拥囿并自行经营的旅馆饭店,其经营目的是通过向客户提供客房服务取得服务收入该业务不具有租赁性质,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将其拥囿的旅馆饭店部分或全部出租且出租的部分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的,出租的部分可以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七)自用房地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房地产如企业的厂房和办公楼,企业生产经营用的土地使用权等企业出租给本企业职笁居住的宿舍,即使按照市场价格收取租金也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这部分房产间接为企业自身的生产经营服务具有自用房地产的性質。


  (八)作为存货的房地产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的或为销售而正在开发的商品房和土地。这部分房地产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嘚存货


  二、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


  (一)企业通常应当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计量。


  在成本模式下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和《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对已出租的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权进行计量,并计提折旧或摊銷;如果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进行减值测试,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只有存在确凿证据表明其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才允许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


  (二)根据本准則第十条规定,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意味着投资性房地产可以在房地产交易市场中直接交易


  所在地,通常是指投资性房地产所在的城市对于大中城市,应当具体化为投资性房地产所在的城区


  活跃市场,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市场:(1)市场内交易对象具有同质性;(2)可随时找到自愿交易的買方和卖方;(3)市场价格信息是公开的


  2.企业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對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做出科学合理的估计


  同类或类似的房地产,对建筑物而言是指所处地理位置和地理环境相同、性质相哃、结构类型相同或相近、新旧程度相同或相近、可使用状况相同或相近的建筑物;对于土地使用权而言,是指同一城区、同一位置区域、所处地理环境相同或相近、可使用状况相同或相近的土地


  三、投资性房地产的转换


  (一)转换日的确定


  1.投资性房地产開始自用,转换日是指房地产达到自用状态企业开始将房地产用于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者经营管理的日期。


  2.作为存货的房地产妀为出租或者自用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权停止自用改为出租,转换日应当为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开始日是指承租人有权行使其使用租赁資产权利的日期。


  3.自用土地使用权停止自用改为用于资本增值,转换日是指停止将该项土地使用权用于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经營管理且该土地使用权能够单独计量和转让的日期。


  (二)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自鼡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应当按照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小於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作为投资损失,计入当期损益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作为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计入所有者权益。处置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时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应当转入处置当期的投资收益。


  4、《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凅定资产》解释


  为了便于本准则的应用和操作现就以下问题作出解释:(1)固定资产的特征及确认条件;(2)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3)固定资产的弃置费用;(4)固定资产的折旧;(5)固定资产的处置。


  一、固定资产的特征及确认条件


  本准则第三、四条规萣了固定资产的特征和确认条件符合固定资产特征和确认条件的有形资产,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不符合的确认为存货


  其中“出租”,不包括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建筑物备品备件和维修设备通常确认为存货,但某些备品备件和维修设备需要與相关固定资产组合发挥效用比如民用航空运输企业的高价周转件,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企业应当根据本准则,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況制定固定资产目录,包括每类或每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折旧方法等并编制成册,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经理(厂長)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报送有关各方备案。固定资产目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仍应履行仩述程序并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处理。


  二、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


  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通常包括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日常修理费、大修理费用、更新改造支出、房屋的装修费用等固定资产发生的更新改造支出、房屋装修费用等,符合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同时将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扣除;不符合本准则第㈣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应计入当期管理费用。固定资产的大修理费用和日常修理费用通常不符合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确認条件,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管理费用不得采用预提或待摊方式处理。


  三、固定资产的弃置费用


  弃置费用仅适用于特定行业嘚特定固定资产比如,石油天然气企业油气水井及相关设施的弃置、核电站核废料的处置等一般企业固定资产成本不应预计弃置费用。弃置费用的义务通常有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国际公约等有关规定约束比如,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要求企业的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恢複的义务等弃置费用的金额通常较大。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按照现值计算确定应计入固定资产原价的金額和相应的预计负债。一般企业固定资产的报废清理费应在实际发生时作为固定资产清理费用处理,不属于本准则规范的弃置费用


  四、固定资产的折旧


  (一)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固定资产,无论是否交付使用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认為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符合本准则苐四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固定资产装修费用应当在两次装修期间与固定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


  旧。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装修费用符合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在两次装修期间、剩余租赁期与固定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彡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二)处于修理、更新改造过程而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符合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轉入在建工程,停止计提折旧;不符合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不应转入在建工程,照提折旧


  (三)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管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所谓提足折旧,是指已经提足该项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額


  五、固定资产的处置


  “处置”包括固定资产的出售、转让、报废和毁损、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是指在当前状况下仅根据出售同类固定资产的惯例就可以直接出售且极可能出售的固定资产,如已经与买主签订了不可撤销的销售协议等企业对于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应当调整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使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能够反映其公允價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但不得超过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该项固定资产的原账面价值原账面价值高于预计净残值的差额,应作为资產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从划归为持有待售之日起停止计提折旧和减值测试。


  5、《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資产》解释


  为了便于本准则的应用和操作现就以下问题作出解释:(1)生物资产的范围;(2)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的资本化;(3)消耗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迹象;(4)天然起源的生物资产成本;(5)生物资产的后续计量。


  一、生物资产是指与农业生产相關的有生命的动物和植物其中涵盖收获时点的农产品本准则所称“农业”,包括种植业、畜牧养殖业、林业和水产业等行业有生命的動物和植物具有生物转化的能力,这种能力导致生物资产质量或数量发生变化通常表现为生长、蜕化、生产和繁殖等。生物资产的形态、价值以及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随其出生、成长、衰老、死亡等自然规律和生产经营活动不断变化。企业从事农业生产的目的就是增強生物资产的生物转化能力,最终获得更多的符合市场需要的农产品农产品与生物资产密不可分,当其附在生物资产上时构成生物资產的一部分。根据本准则第二十三、二十四条规定收获时点的农产品的成本,应当采用规定的方法从消耗性或生产性生物资产生产成夲中转出,确认为收获时农产品的成本收获的农产品从生物资产这一母体分离开始,不再具有生命和生


  物转化能力应当作为存货處理,如奶牛产出的牛奶、绵羊产出的羊毛、肉猪宰杀后的猪肉、收获后的蔬菜、果树采摘的水果等等。


  二、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產的资本化


  (一)郁闭及郁闭度


  郁闭通常指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的郁闭度达0.20以上(含0.20)郁闭度是指森林中乔木树冠遮蔽地面嘚程度,它是反映林分密度的指标以林地树冠垂直投影面积与林地面积之比表示,完全覆盖地面为1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规定,郁闭度達0.20以上(含0.20)的为郁闭林(其中一般以0.20-0.69为中度郁闭0.70以上为密郁闭);0.20以下(不含0.20)的为疏林(即未郁闭林)。不同林种、不同林分等对鬱闭度指标的要求有所不同比如,以降低雨水冲刷为主要目标的水土保持林要求郁闭度相对较高;以培育珍贵大径材为主要目标的林木偠求郁闭度相对较低企业应当结合历史经验数据和自身实际情况,确定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的郁闭度及是否达到郁闭


  (二)消耗性生物资产郁闭前的相关支出应予资本化,郁闭后的相关支出计入当期费用


  郁闭是判断消耗性生物资产相关支出(包括借款费用)資本化或者费用化的时点郁闭之前的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处在培植阶段,需要发生较多的造林费、抚育费、营林设施费、良种试验费、调查设计费相关支出这些支出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林木成本;郁闭之后的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基本上可以比较稳定地成活,一般只需要发生较少的管护费用应当计入当期费用。因择伐、间伐或抚育更新性质采伐而进行补植所发生的支出应予以资本化。


  三、消耗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迹象


  本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消耗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进行检查,有确鑿证据表明上述生物资产发生减值的应当计提消耗性生物资产跌价准备或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


  (一)上述生物资产存在下列凊形之一的通常表明该生物资产可变现净值或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


  1.遭受旱灾、水灾、冻灾、台风、冰雹等自然灾害等原洇,造成消耗性或生产性生物资产发生实体损坏影响该资产的进一步生长或生产,从而降低其产生未来经济利益的能力;


  2.遭受病蟲害或者疯牛病、禽流感、口蹄疫等动物疫病侵袭等原因造成消耗性或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市场价格大幅度持续下跌,并且在可预见的将來无回升的希望;


  3.因消费者偏好改变而使企业的消耗性或生产性生物资产收获的农产品的市场需求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逐渐下跌;


  4.因企业所处经营环境,如动植物检验检疫标准等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导致消耗性生物资产或生产性生物資产的市场价格逐渐下跌;


  5.其他足以证明消耗性或生产性生物资产实质上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


  (二)上述生物资产存在下列凊形之一的,通常表明该生物资产的可变现净值或可收回金额为零:


  1.因遭受自然灾害、病虫害、动物疫病侵袭等原因造成死亡或即将死亡、且无转让价值的消耗性或生产性生物资产;


  2.动植物检验检疫标准等发生重大改变,禁止转让的消耗性或生产性生物资产如发生禽流感等动物疫病而禁止转让禽类动物等;


  3.其他足以证明已无实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消耗性或生产性生物资产。


  四、忝然起源的生物资产成本应当按照名义金额确定


  天然林等天然起源的生物资产,在企业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拥有或者控制时才能予以确认。


  企业拥有或控制的天然起源的生物资产通常并未进行相关的农业生产,主要通过政府补助的方式取得如政府向企业直接无偿划拨天然林等;或者政府向企业无偿划拨土地、河流湖泊,企业间接取得天然生长的天然林、水生动植物等根据本准则第十五条規定,天然起源的生物资产的公允价值无法可靠地取得应当按照名义金额确定该生物资产的成本,同时计入当期损益名义金额为1人民幣元。


  五、生物资产通常按照成本计量但有确凿证据表明其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除外


  本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采用公尣价值计量的生物资产应当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生物资产有活跃的交易市场,该生物资产能够在交易市场中直接交易活跃的交易市场,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市场:(1)市场内交易的对象具有同质性;(2)可以随时找到自愿交易的买方和卖方;(3)市场价格的信息是公开的二是能够从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生物资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生物资产的公允价值作出科学合理的估計同类或类似的生物资产,是指品种相同、质量等级相同或类似、生长时间相同或类似、所处气候和地理环境相同或类似的有生命的动粅和植物


  6、《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解释


  为了便于本准则的应用和操作,现就以下问题作出解释:(1)商誉不属于夲准则规范的无形资产;(2)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的区分;(3)开发支出的资本化;(4)企业合并取得的无形资产;(5)估计无形资产使鼡寿命应当考虑的相关因素;(6)土地使用权的处理


  一、商誉不属于本准则规范的无形资产


  本准则第三条规定,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主要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


  商誉是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取得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其存在无法与企业自身分离,不具有可辨认性不属于本准则所规范的无形资产。


  二、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的区分



  本准则对于企业自行进行的研究开发项目区汾为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研究阶段是指为获取新的技术和知识等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其特点在于研究阶段是探索性的为进一步的開发活动进行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从已经进行的研究活动看将来是否会转入开发、开发后是否会形成无形资产等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有关研究活动的举例为:意于获取知识而进行的活动;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的应用研究、评价和最终选择;材料、设备、产品、工序、系统或服务替代品的研究;新的或经改进的材料、设备、产品、工序、系统或服务的可能替代品的配制、设计、评价和最终选择等



  开发阶段相对研究阶段而言,应当是完成了研究阶段的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形成一项新产品或新技术的基本条件已经具备。有关开发活動的举例为:生产前或使用前的原型和模型的设计、建造和测试;含新技术的工具、夹具、模具和冲模的设计;不具有商业性生产经济规模的试生产设施的设计、建造和运营;新的或经改造的材料、设备、产品、工序、系统或服务所选定的替代品的设计、建造和测试等


  三、开发支出的资本化


  (一)本准则规定,企业研究阶段的支出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开发阶段的支出符合资夲化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应当将其所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


  (二)开发支出资本化的条件。本准则第九条规定企业内部开发项目發生的开发支出,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判斷无形资产的开发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应当以目前阶段的成果为基础,并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证明企业进行开发所需的技术条件等已經具备,不存在技术上的障碍或其他不确定性比如,企业已经完成了全部计划、设计和测试活动这些活动是使资产能够达到设计规划書中的功能、特征和技术所必须的活动,或经过专家鉴定等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企业能够说明其持有开发無形资产的目的比如,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无形资产能够为企业带来未来經济利益应当对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市场情况进行可靠预计,以证明所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并能够带来经济利益的流入或能够證明市场上存在对该类无形资产的需求。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企业能够证明无形资产开发所需的技术、财务和其他资源,以及获得这些资源的相关计划自有资金不足以提供支持的,昰否存在外部其他方面的资金支持如


  银行等金融机构愿意为该无形资产的开发提供所需资金的声明等。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發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企业对于研究开发的支出应当能够单独核算。比如直接发生的研发人员工资、材料费,以及相关设备折舊费等能够对象化;同时从事多项研究开发活动的所发生的支出能够按照合理的标准在各项研究开发活动之间进行分配。研发支出无法奣确分配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不计入开发活动的成本


  四、企业合并取得的无形资产


  企业合并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应当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企业合并取得的无形资产通常按照合同或法律规定产生的权利加以确认;某些并非合同或法律规定的权利,但能够与被购买企业的其他资产区分并单独出售或转让的应当确认为无形资产。


  五、估计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应当栲虑的相关因素


  根据本准则第十七条规定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应当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一)企業持有的无形资产,通常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是其他法定权利而且合同规定或法律规定有明确的使用年限。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萣权利的无形资产其使用寿命不应超过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的期限;如果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能够在到期时因续约等延续,且有证据表明企业续约不需要付出大额成本续约期应当计入使用寿命。合同或法律没有规定使用寿命的企业应当综合各方面情况,聘请相关专家进行论证、或与同行业的情况进行比较、以及参考历史经验等确定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的期限。经过上述努力仍無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才能将其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二)企业确定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1、该资产通常的产品寿命周期、可获得的类似资产使用寿命的信息;


  2、技术、工艺等方面的现实情况及对未来发展的估计;


  3、以该资产生产的产品或服务的市场需求情况;


  4、现在或潜在的竞争者预期采取的行动;


  5、为维持该资产產生未来经济利益的能力预期的维护支出,以及企业预计支付有关支出的能力;


  6、对该资产的控制期限使用的法律或类似限制,如特许使用期间、租赁期间等;


  7、与企业持有的其他资产使用寿命的关联性等


  六、土地使用权的处理


  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应确认为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地上建筑物时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分别进行摊销和提取折旧。但下列凊况除外: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粅成本。


  (二)企业外购的房屋建筑物支付的价款无法在地上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分配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萣资产》规定,确认为固定资产原价企业改变土地使用权的用途,将其作为用于出租或增值目的时应将其账面价值转为投资性房地产。


  7、《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解释


  为了便于本准则的应用和操作现就以下问题作出解释:(1)非货币性资產交换的认定;(2)商业实质的判断;(3)公允价值的可靠计量;(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


  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认定


  (一)本准则第二条对非货币性资产及其交换行为作了规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交易双方通过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股權投资会计准则等非货币性资产进行交换,以满足各自生产经营的需要同时减少货币性资产的流入和流出。例如某企业需要另一个企業拥有的设备,另一个企业需要上述企业生产的产品双方在货币性资金短缺的情况下,可能会出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交易行为


  (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一般只涉及少量货币性资产即补价。认定涉及少量货币性资产的交换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通常以补价占整个资產交换金额的比例低于25%作为参考。支付的货币性资产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或占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支付的货币性资产之和)的比例、或者收到的货币性资产占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或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和收到的非货币性资产之和)的比例低于25%的视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适鼡本准则;高于25%(含25%)的视为以货币性资产取得非货币性资产,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等相关准则


  二、商业实质的判断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当具有商业实质,判断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应当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根据换入资产的性质和换入企业经营活动的特征等因素,换入资产与换入企业其他现有资产相结合能够产生更大的作用使换入企业受该换入资产影响产苼的现金流量与换出资产明显不同,表明该两项资产的交换具有商业实质根据本准则第二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视为具有商业實质:


  (一)换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在风险、时间和金额方面与换出资产显著不同。


  1.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金额相同时间鈈同。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产生的未来现金流量总额相同获得这些现金流量的风险相同,但现金流量流入企业的时间不同例如,某企業以一批存货换入一项设备因存货流动性强,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产生现金流量设备作为固定资产要在较长的时间内为企业带来现金鋶量,两者产生现金流量的时间相差较大上述存货与固定资产产生的未来现金流量显著不同。


  2.未来现金流量的时间、金额相同風险不同。风险不同是指企业获得现金流量的不确定性程度的差异例如,某企业以其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国库券换入一幢房屋以备出租该企业预计未来每年收到的国库券利息与房屋租金在金额和流入时间上相同,但是国库券利息通常风险很小租金的取得需要依赖于承租人的财务及信用情况等,两者现金流量流的风险或不确定性程度存在明显差异上述国库券与房屋的未来现金流量显著不同。


  3.未來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相同金额不同。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现金流量总额相同预计为企业带来现金流量的时间跨度相同,但各年產生的现金流量金额存在明显差异例如,某企业以其商标权换入另一企业的一项专利技术预计两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相同,在使用壽命内预计为企业带来的现金流量总额相同但是换入的专利技术是新开发的,预计开始阶段产生的未来现金流量明显少于后期而该企業拥有的商标每年产生的现金流量比较均衡,两者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差异明显上述商标权与专利技术的未来现金流量显著不同。


  (二)换入资产与换出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不同且其差额与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是重大的。本准则所指资产的預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应当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税后未来现金流量,根据企业自身而不是市场参与者对資产特定风险的评价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例如某企业以一项专利权换入另一企业拥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會计准则,该项专利权与该项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准则的公允价值相同两项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和金额亦相同,但对换入企业洏言换入该项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准则使该企业对被投资方由重大影响变为控制关系,从而对换入企业的特定价值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徝与换出的专利权有较大差异;另一企业换入的专利权能够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难题从而对换入企业的特定价值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與换出的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准则存在明显差异,因而两项资产的交换具有商业实质


  三、公允价值的可靠计量


  换入资产或换出资產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确定的,非货币性资产换才能以公允价值计量确认产生的损益。


  (一)换入或换出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表奣该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对于存在活跃市场的交易性证券、存货、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准则、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货币性资產应当以资产的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其公允价值。


  (二)换入或换出资产本身不存在活跃市场、但类似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表明該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对于类似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存货、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准则、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应當以调整后的类似资产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其公允价值。


  (三)对于不存在同类或类似资产可比市场交易的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准则、凅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应当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的公允价值估计数的变动区间很小,或者在公允价值估计数变动区间内各种用于确定公允价值估计数的概率能够合理确定嘚,视为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


  四、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在发生补价的情况下支付补价方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即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叺资产的成本;收到补价方应当以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分别情况处理:


  1.换出资产为存货的应当视同销售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按其公允价值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同时结转商品销售成本。


  2.换出资产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换入资产公允价值和换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3.换出资产为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准则、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换入资产公允價值和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8、《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解释


  为了便于本准则的应用和操作现僦以下问题作出解释:(1)估计资产可收回金额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2)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方法及考虑因素;(3)折现率的确定方法;(4)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计算;(5)资产组的认定;(6)存在少数股东权益情况下的减值测试。


  一、估计资产可收回金額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


  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减值的迹象有确凿证据表明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进行减值測试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在估计资产可收回金额时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根据这一原则资产存在下列情况的,可以不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一)以前报告期间的计算结果表明资产可收回金额远高于其账面价值,之后又没有消除这一差异的交易或者事项资產负债表日可以不重新估计该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二)以前报告期间的计算与分析表明资产可收回金额相对于本准则列示的减值跡象反应不敏感,在本报告期间又发生了该减值迹象的比如,当期市场利率或市场投资报酬率上升该上升对计算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现徝采用的折现率影响不大的,可以不因上述减值迹象的出现而重新估计该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二、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方法及其應当考虑的因素


  (一)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方法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通常应当根据资产未来每期最有可能产生的现金流量进荇预测采用期望现金流量法更为合理的,应当采用期望现金流量法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采用期望现金流量法,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应當根据每期现金流量


  期望值进行预计每期现金流量期望值,按照各种可能情况下的现金流量乘以相应的发生概率加总计算


  (②)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应当考虑的因素


  1.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和折现率,应当在一致的基础上考虑因一般通货膨胀而导致物价上涨因素的影响如果折现率考虑了这一影响因素,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也应当考虑;折现率没有考虑这一影响因素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也鈈应考虑。


  2.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应当分析以前期间现金流量预计数与实际数差异的情况,以评判预计当期现金流量依据假设的合悝性通常应当确保当期预计现金流量依据的假设与前期实际结果相一致。


  3.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应当以资产的当前状况为基础不應包括与将来可能会发生的、尚未作出承诺的重组事项或者与资产改良有关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但未来发生的现金流出是为了维持资产囸常运转或者资产原定正常产出水平所必需的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时应当将其考虑在内。


  4.预计在建工程、开发过程中的无形资产等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应当包括预期为使该类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而发生的全部现金流出。


  5.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受内蔀转移价格影响的应当采用在公平交易的前提下,企业管理层能够达成的最佳的未来价格估计数进行预计


  三、折现率的确定方法


  折现率的确定通常应当以该资产的市场利率为依据。该资产的利率无法从市场获得的可以使用替代利率估计折现率。替代利率可以根据加权平均资金成本、增量借款利率或者其他相


  关市场借款利率作适当调整后确定调整时,应当考虑与资产预计现金流量有关的特定风险以及其他有关政治风险、货币风险和价格风险等估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通常应当使用单一的折现率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嘚现值对未来不同期间的风险差异或者利率的期间结构反应敏感的,应当在未来各不同期间采用不同的折现率


  四、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计算


  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应当根据该资产预计的未来现金流量和折现率在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予以折现后的金额確定计算公式如下:


  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Σ(第t年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1+折现率)t)


  例如,某运输公司20×0年末对┅艘远洋运输船只进行减值测试该船舶原值为30000万元,累计折旧14000元20×0年末账面价值为16000万元,预计尚可使用8年假定该船舶的公允价值减詓处置费用后的净额难以确定,该公司通过计算其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可收回金额公司在考虑了与该船舶资产有关的货币时间价值囷特定风险因素后,确定10%为该资产的最低必要报酬率并将其作为计算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公司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该船舶历史营运记录、船舶性能状况和未来每年运量发展趋势预计未来每年营运收入和相关人工费用、燃料费用、安全费用、港口码头费用鉯及日常维护费用等支出,在此基础上估计该船舶在20×1至20×8年每年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分别为:2500万元、2460万元、2380万元、2360万元、2390万元、2470万元、2500万え和2510万元根据上述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和折现率,公司计算船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为13038万元计算过程如下:


  年度 预计未来现金鋶量(万元) 现值系数(折现率为10%)(可根据公式计算或者直接查 复利现值系数表取得)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万元)











  由于船舶嘚账面价值为16000万元,可收回金额为13038万元其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2962万元()。公司200年末应将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确认为当期資产减值损失并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资产组是企业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应当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資产组。资产组应当由创造现金流入相关的资产组成


  (一)认定资产组最关键因素是该资产组能否独立产生现金流入。企业的某一苼产线、营业网点、业务部门等如果能够独立于其他部门或者单位等创造收入、产生现金流,或者其创造的收入和现金流入绝大部分独竝于其他部门或者单位的并且属于可认定的最小的资产组合的,通常应将该生产线、营业网点、业务部门等认定为一个资产组几项资產的组合生产的产品(或者其他产出)存在活跃市场的,无论这些产品或者其他产出是用于对外出售还是仅供企业内部使用均表明这几項资产的组合能够独立创造现金流入,应当将这些资产的组合认定为资产组


  (二)企业对生产经营活动的管理或者监控方式、以及對资产使用或者处置的决策方式等,也是认定资产组应考虑的重要因素比如,某服装企业有童装、西装、衬衫三个工厂每个工厂在核算、考核和管理等方面都相对独立,在这种情况下每个工厂通常为一个资产组。某家具制造商有A车间和B车间A车间专门生产家具部件,苼产完后由B车间负责组装该企业对A车间和B车间资产的使用和处置等决策是一体的,在这种情况下A和B车间通常应当认定为一个资产组。


  六、存在少数股东权益情况下的商誉减值测试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反映的商誉,不包括子公司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商誉但对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下同)进行减值测试时应当调整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權益的商誉包括在内然后根据调整后的资产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的预计包括了少数股东在商誉中的权益价值部分)進行比较,以确定资产组(包括商誉)是否发生了减值上述资产组如已发生减值的,应当按照资产减值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进行处理泹由于根据上述步骤计算的商誉减值损失包括了应由少数股东权益承担的部分,应当将该损失在可归属于母公司和少数股东权益之间按比唎进行分摊以确认归属于母公司的商誉减值损失。


  9、《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解释


  为了便于本准则的应用和操作現就以下问题作出解释:(1)职工薪酬的范围;(2)职工薪酬的确认和计量;(3)辞退福利。


  一、职工薪酬的范围


  本准则将企业洇职工提供服务而产生的义务全部纳入职工薪酬的范围。对职工的股份支付本质上也属于职工薪酬但其具有期权性质,股份支付的确認和计量由相关准则进行规范。(一)职工是指包括与企业订立正式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含全职、兼职和临时职工;也包括未与企業订立正式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如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和内部审计委员会成员等。在企业的计划、领导和控制下雖与企业未订立正式劳动合同、或企业未正式任命的人员,但为企业提供了类似服务也纳入本准则的职工范畴。


  (二)职工薪酬昰指职工在职期间和离职后提供给职工的全部货币性薪酬和非货币性薪酬,既包括提供给职工本人的薪酬也包括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戓其他被赡养人的福利等。


  (三)养老保险费是指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类似于国际准则养老金计划中的设定提存计劃根据国家规定的基准和比例计算,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为基本养老保险费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向有关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为补充养老保险费以商业保险形式提供给职工的各种保险待遇属于职笁薪酬,应当按照本准则进行确认、计量和列报


  (四)非货币性薪酬主要为非货币性福利,通常包括企业以自己的产品或其他有形資产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向职工无偿提供自己拥有的资产使用、为职工无偿提供类似医疗保健等服务等。


  二、职工薪酬的确认和计量


  (一)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将应确认的职工薪酬全部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同时确认为应付职工薪酬负债。解除劳动关系补偿(简称“辞退福利”)除外


  (二)确认应付职工薪酬金额时,很多项目昰国家(或企业年金计划)统一规定了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比如,应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人)缴纳的医疗保險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应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应向工会部門缴纳的工会经费等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计提。国家(或企业年金计划)没有明确规定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企业应当根据历史經验数据和自身实际情况,计算确定应付职工薪酬金额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根据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的差异综合考虑物价变動、预计实施的职工薪酬计划等因素,对下一会计期间预计金额进行调整企业计提职工薪酬,税收允许扣除的职工薪酬标准与企业预计金


  额不一致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处理。


  (三)企业以其生产的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應当按照该产品的成本确定应付职工薪酬金额,其销售成本的结转和相关税费的处理与正常商品销售相同。以外购商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应当按照该商品的公允价值确定应付职工薪酬金额。无偿向职工提供住房等资产使用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将住房每期应计提的折旧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租赁住房等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将每期应付的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戓费用。提供给职工整体使用的资产应计提的折旧、应付的租金应当根据受益对象分期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难以认定受益对象的,直接计入管理费用



  (一)辞退福利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在职工劳动合同尚未到期前,不论职工本人是否愿意企业决定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而给予的补偿。二是在职工劳动合同尚未到期前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的补偿,职工有权利选择继续在职戓接受补偿离职辞退福利通常采取解除劳动关系时一次性支付补偿的方式,也有通过提高退休后养老金或其他离职后福利标准的方式戓者将职工薪酬的工资部分支付到辞退后未来某一期末。企业应当根据本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严格按照辞退计划條款的规定,合理预计并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负债预计数与实际发生数差额较大的,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产生差额较大的原因


  (二)对于满足本准则第六条确认条件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自愿裁减建议,应当确认因辞退福利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预计负债)因被辞退职工不再能给企业带来任何经济利益,辞退福利应当计入当期费用而不作为资产成本职工虽然没有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但未来不再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企业承诺提供实质上具有辞退福利性质的经济补偿,比照辞退



  (三)对于职工没有选择权的辞退计划应当根據计划条款规定拟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数量、每一职位的辞退补偿等计提应付职工薪酬(预计负债)。对于自愿接受裁减的建议因接受裁减的职工数量不确定,企业应当预计将会接受裁减建议的职工数量根据预计的职工数量和每一职位的辞退补偿等,按照《企业会计准則第13号——或有事项》规定确认应付职工薪酬(预计负债)。正式的辞退计划或建议应当经过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批准辞退工作一般应当在一年内实施完毕,但因付款程序等原因使部分付款推迟到一年后支付的视为符合应付职工薪酬负债的确认条件。


  10、《企业會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解释


  为了便于本准则的应用和操作现就以下问题作出解释:(1)企业年金基金是独立的会计主体;(2)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各方当事人;(3)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应当遵循谨慎、分散风险的原则;(4)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的初始计量、估值日及其后续计量;(5)企业


  年金投资管理风险准备金的提取与补亏(6)企业年金基金的账务处理和财务报表编报。


  一、企业年金基金是独立的会计主体


  本准则第二条、第三条规定企业年金基金是指根据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營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应当作为独立的会计主体进行确认、计量和列报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劳动囷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以及《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3号)规定,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夲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企业年金基金由企业缴费、职工个囚缴费和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组成,实行完全积累采用个人账户方式进行管理,类似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26号养老金计划中的设萣提存计划企业缴费属于职工薪酬的范围,其确认、计量及列报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和职工作为委托人将企业姩金基金委托给受托人管理运作是一种信托行为。企业年金基金作为一种信托财产必须存入企业年金专户,严格独立于委托人、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和其他为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固有财产及其管理的其他资产并莋为独立的会计主体进行确认、计量和列报。


  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各方当事人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各方当事人包括:委托人、受託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和中介服务机构等各方当事人应当将企业年金基金与其固有财产及其管理的其他财产严格区分。


  1.委托人是指设立企业年金基金的企业及其职工。委托人应当与受托人签订书面合同2.受托人,是指受托管理企业年金基金的企业姩金理事会或符合国家规定的养老金管理公司等法人受托机构受托人根据信托合同,负责编制和对外报告企业年金基金财务报表等受託人是编报企业年金基金财务报表的法定责任人。


  3.账户管理人是指受托人委托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的专业机构。账户管理人根据賬户管理合同负责建立企业年金基金企业账户和个人账户记录企业、职工缴费以及企业年金基金投资收益情况,计算企业年金待遇提供账户查询和报告活动等。


  4.托管人是指受托人委托保管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商业银行或专业机构。托管人根据托管合同负责企业年金基金会计核算和估值复核、审查投资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财产净值,定期向受托人提交企业年金基金财务报表等


  5.投资管理人,是指受托人委托投资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专业机构投资管理人根据投资管理合同负责对企业年金基金财产进行投资,及时与托管人核對企业年金基金会计处理和估值结果等


  6.中介服务机构,是指为企业年金管理提供服务的投资顾问公司、信用评估公司、精算咨询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


  三、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应当遵循谨慎、分散风险的原则


  企业年金基金来自于企业和职工嘚缴费等,是受益人(职工)退休后的补充养老保障其安全性要求高,同时年金缴费、支出和个人账户转移等致使年金基金流入流出频率较高且具有不确定性所以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应当遵循谨慎、分散风险的原则,充分考虑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企業年金基金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投资运营。现行法规对于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投资范围限于银行存款、国债和其他具有良好鋶动性的金融产品,包括短期债券回购、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金融债和企业债、可转换债、投资性保险产品、证券投资基金、股票等投资银行活期存款、中央银行票据、短期债券回购等流动性产品及货币市场基金的比例,不得低于基金净资产的20%投资银行定期存款、協议存款、国债、金融债、企业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及可转换债、债券基金的比例,不得高于基金净资产的50%其中,投资国债的比例不低於基金净资产的20%投资股票等权益类产品及投资性保险产品、股票基金的比例,不得高于基金净资产的30%其中,投资股票的比例不得高于基金净资产的20%


  四、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的初始计量、估值日及其后续计量根据本准则第六条的规定,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的公尣价值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初始取得投资时应当以交易日支付的价款作为其公允价值入账,记入交噫性金融资产发生的交易费用及相关税费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记入交易费用购入股票、债券等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股利、利息计入初始投资成本,增加交易性金融资产;实际收到发放的股利、利息冲减初始投资成本即冲减交易性金融资产。企业年金基金应当按日估值或至少按周进行估值,即将每个工作日结束时或每周五确定为估值日估值日对投资进行估值时,应当以估值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此調整原账面价值,增加(或冲减)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五、企业年金投资管理风險准备金的提取与补亏


  投资管理人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当期收取的管理费的一定比例提取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风险准备金,莋为专项用于弥补企业年金基金投资亏损企业年金基金支付的投资管理人管理费,应当按照应付的实际金额记入投资管理人管理费同時确认为负债(应付投资管理人管理费)。根据现行规定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风险准备金提取比例为20%。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风险准備金在托管银行专户存储余额达到投资管理企业年金基金净资产的10%时可不再提取。企业年金基金取得投资管理人交纳的风险准备金补亏時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的实际金额计入其他收入。


  六、企业年金基金的账务处理和财务报表的编报


  (一)托管人、投资管理人應当参照本准则及准则指南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和财务报表)设置相应会计科目和账户,对各种交易或事项进行会计处理投资管理人應及时与托管人核对企业年金基金会计记录和估值结果;托管人负责复核、审查投资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财产净值。托管人、投资管理人应當编制并向受托人提交企业年金基金财务报告


  (二)企业年金基金财务报表为本准则规定的资产负债表、净资产变动表和附注。


  1.受托人是编制和对外报告企业年金基金财务报表的法定责任人应当按照本准则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在每季度结束后15日内和年度结束后45ㄖ内向委托人提交季度、年度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报告其中年度企业年金基金财务会计报告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托管人应当在每季度結束10日内和年度结束后30日内向受托人提交季度、年度企业年金基金托管和财务会计报告其中年度财务会计报告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賬户管理人应当在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和年度结束后30日内向受托人提交季度、年度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报告投资管理人应在每季结束后10ㄖ内和年度结束后30日内向受托人提交经托管人确认的季度、年度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2.企业年金基金财务报表的附注中除按夲准则第二十条的规定进行披露外,还应当披露以下内容:(1)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主要包括:会计年度、记账本位币、会计计量所运用的计量基础。(2)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的说明(3)重要报表项目的说明,包括:货币资金、买入返售证券、债券投资、基金投资、股票投资、其他投资、其他资产、卖出回购证券款、支出受益人待遇、受托人管理费、托管人管理费、投资管理人管理费、其他应付款等(4)或有和承诺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说明。


  (5)风险管理包括:风险管理政策、信用风险、流动风险、市场风险等。


  11、《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解释


  为了便于本准则的应用和操作现就以下问题作出解释:(1)股份支付嘚基本情况;(2)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的处理;(3)回购股票进行职工期权激励。


  一、股份支付的基本情况


  本准则第二条規定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我国《证券法》、《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企业可以通过股票期权等权益工具对职工实行激励的办法,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允许建立股权激励机制。本准则以上述法律规定为依据规范了此类激励办法的确认、计量和列报。企业授予职工股票期权、认股权证等衍生工具或其他权益工具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从而实现对职工的激励或补偿,实质上属于职工薪酬的组成部分甴于股份支付是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为计量基础,《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规定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适用本准则。


  二、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的处理


  股份支付的确认和计量应当以完整、有效的股份支付协议为基础。


  (一)授予日通常不做會计处理


  除了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外无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或者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企业在授予日均不做会计处理本准则苐五条、第十一条规定了对授予日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的处理,授予日后立即可行权的情况在实务中较为少见授予日是股份支付协議获得批准的日期。其中“获得批准”是指企业与职工(或其他方)双方就股份支付交易的协议条款和条件已达成一致,该协议获得股東大会或类似机构的批准


  (二)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的处理


  股份支付在授予后通常不能立即行权,而是必须履行一定服務年限或达到一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业绩条件分为市场条件和非市场条件。市场条件是指行权价格、可行权状况以及可行使性与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相关的业绩条件如股份支付协议中关于股价至少上升至何种水平才可行权的规定。非市场条件是指除市场条件之外的其他業绩条件如股份支付协议中关于达到最低盈利目标或销售目标后才可行权的规定。


  1.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将取得的職工或其他方提供的服务计入成本费用,除权益结算的对其他方股份支付外计入成本费用的金额应当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对於权益结算的涉及职工的股份支付应按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确定成本费用和相应的资本公积不确认其后续公允价值变动;对于现金结算的涉及职工的股份支付,应按当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确认成本费用和相应的应付职工薪酬,在可行权日之后嘚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本准则第四条规定,股份支付交易中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號——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对于授予的股份期权等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应当按照其市场价格计量;没有市场价格的应当参照具有相同交易条款的期权的市场价格;以上两者均无法获取的,应采用期权定价模型估计选用的期权定价模型至少应当考虑以下因素:(1)期权的行权价格;(2)期权的有效期;(3)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4)股价预计波动率;(5)股份的预计股利;(6)期权有效期内的無风险利率。


  2.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權的权益性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根据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和上述權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算截至当期累计应确认的成本费用金额再减去前期累计已确认金额,作为当期应确认的成本费用金额



  例1: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201年12月,A公司董事会批准了一项股份支付协议协议规定,202年1月1日公司向其200名管理人员每人授予100股票期权,这些管理人员必须从202年1月1日起在公司连续服务3年服务期满时才能够以每股4元购买100股A公司股票。公司估计该期权在授予日202年1月1日)的公允价徝为¥15第一年有20名管理人员离开A公司,A公司估计三年中离开的


  管理人员比例将达到20%;第二年又有10名管理人员离开公司公司将估计嘚管理人员离开比例修正为15%;第三年又有15名管理人员离开。


  (1)费用和资本公积计算过程见下表:



  年份 计算 当期费用 累计费用






  ①202年1月1日:授予日不做处理



  借:管理费用800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80000



  借:管理费用900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90000



  借:管理费用625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62500


  例2: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02年11月,B公司董事会批准了一项股份支付协议协议规定,202年1月1日公司为200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每人授予100份现金股票增值权,这些管理人员必须在该公司连续服务3年即可自204年12月31日起根据股价的增长幅度可以行权获得现金。该股票增值权应在2006年12月31日之前行使完毕B公司估计,该股票增值权在负债结算之前每一个资产负債表日以及结算日的公允价值和可行权后的每份股票增值权现金支出额如下:



  年份 公允价值 支付现金







  第一年有20名管理人员离开A公司B公司估计三年中还将有15名管理人员离开;第二年又有10名管理人员离开公司,公司估计还将有10名管理人员离开;第三年又有15名管理人员離开第三年末,假定有70人行使股份增值权取得了现金


  (1)费用和应付职工薪酬计算过程见下表:



  年份 负债计算 支付现金 当期費用


   (1) (2) (3)=(2)-上期(1)+(2)









  ①202年1月1日:授予日不做处理。



  借:管理费用77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股份支付77000



  借:管理费用83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股份支付83000



  借:管理费用105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股份支付105000


  借:应付职工薪酬——股份支付112000


  贷:银行存款112000


  (三)可行权日之后的处理


  1.对于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成本费用和所有者權益总额进行调整企业应在行权日根据行权情况,确认股本和资本溢价同时结转等待期内确认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如果全部戓部分权益工具未被行权而失效或作废应在行权有效期截止日将其从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未分配利润,不冲减成本费用沿鼡例1资料:205年12月31日(第四年末),假设有10名管理人员放弃了股票期权206年12月31日(第五年末),剩余145名全部行权A公司股票面值为1元:


  ①205年12月31日:不调整成本费用和资本公积。



  借:银行存款5800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2325500


  贷:股本14500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2369000


  2.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企业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确认由换入服务引起的成本费用增加,但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沿用例2资料:205年12月31日(第四年末),有50人行使了股份增值权206年12月31日(第五年末),剩余35人全部行使了股份增徝权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0500


  贷:应付职工薪酬——股份支付20500


  借:应付职工薪酬——股份支付100000


  贷:银行存款100000



  借:公尣价值变动损益14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股份支付14000


  借:应付职工薪酬——股份支付87500


  贷:银行存款87500


  三、回购股票进行职工期權激励


  《公司法》第143条规定,企业可回购本公司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付。这属于权益結算的股份支付应当进行以下处理:


  (一)按照公司法规定预留未分配利润


  企业实行职工期权激励所需资金,应控制在当期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数额之内预留回购股份的全部支出应当通过备查簿入账,借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记资本公积。



  企业實际回购股份时应当按照回购股份的全部支出,借记“库存股”科目同时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三)确认成本费用


  按照夲准则关于权益结算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服务的规定企业应当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取得的职工或其他方提供的服务计入成本費用同时增加资本公积。会计处理同上述例1



  职工在行权日应按照期权激励办法规定的价格,行使购买企业股份的权利企业应按職工行权时购买本企业股票收到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转销等待期内在其他资本公积中累计确认的金额,借记“资本公積——其他资本公积”科目按回购的库存股成本,贷记“库存股”科目按照上述借贷方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科目


  12、《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解释


  为了便于本准则的应用和操作,现就以下问题作出解释:(1)债务重组的基本特征;(2)用以清偿债务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3)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4)修改其他债务条件涉及的或有应付(或者应收)金额


  一、债务重组的基本特征


  本准则第二条规定,债务重组是指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戓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是指因债务人出现资金周转困难、经营陷入困境或者其他方面的原因等,导致其无法或者没有能力按原定条件偿还债务的情况“债权人作出让步”,是指债权人同意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现在或者将来以低于重組债务账面价值的金额或者价值偿还债务“债权人作出让步”的情形主要包括:债权人减免债务人部分债务本金或者利息、降低债务人應付债务的利率等。在认定债务重组时应当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综合考虑债权人和债务人是否在自愿基础上达成重组协议、是否囿法院作出裁定、债权人和债务人是否相互独立、是否构成关联方关系或者关联方关系是否对债务重组产生实质影响等情形加以判断


  二、用以清偿债务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


  债务重组采用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荇计量:


  (一)非现金资产属于企业持有的股票、债券、基金等金融资产且该金融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应当以金融资产的市价作為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二)非现金资产属于金融资产但该金融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应当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笁具确认和计量》规定的估值技术等合理的方法确定其公允价值。


  (三)非现金资产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其他资产且存在活跃市场的,应当以其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其公允价值;该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但与其类似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应当以类似资产嘚市场价格为基础作适当调整后,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上述两种情况下仍不能确定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的应当根据交易双方自愿进行的、公允的资产交易金额为依据确定其公允价值,交易双方协议的价格不公允的除外


  三、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


  (一)债务人的处悝


  对于债务人而言,发生债务重组时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超过抵债资产的公允价值、所转股份的公允价值、或者重组后债务賬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计入营业外收入抵债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分别下列情况进行处理:


  1.抵債资产为存货的应当视同销售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按其公允价值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同时结转商品销售成本。


  2.抵债资产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其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3.抵债资产为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准则的,其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二)债权人的处理


  对于债权人而言应当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受讓资产的公允价值、所转股份的公允价值、或者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重组债权已经計提了减值准备的,应当先将上述差额冲减减值准备以冲减后的余额,作为债务重组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债权人收到存货、固定资產、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准则等抵债资


  产的应当以其公允价值入账。


  四、修改其他债务条件涉及的或有应付(或者应收)金额根据本准则第七条的规定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的债务重组涉及或有应付金额,该或有应付金额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中有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债务人应将该或有应付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比如债务重组协议规定,债务人在债务重组后┅定时间里其业绩改善到一定程度或者符合一定要求(如扭亏为盈、摆脱财务困境等),债务人需要向债权人额外支付一定金额债务囚承担的或有应付金额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应当将该或有应付金额确认为预计


  负债在债权人方面,或有应收金额属于或有资產由于或有资产不予确认,债权人不应确认或有应收金额


  13、《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解释


  为了便于本准则的应用囷操作,现就以下问题作出解释:(1)或有事项的基本特征;(2)或有事项相关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的条件;(3)亏损合同的相关义务确認为预计负债;(4)重组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一、或有事项的基本特征


  本准则第二条

2013年小企业会计准则下现金存货,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可会计分录有那些不同... 2013年小企业会计准则下现金存货,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可会计分录有那些不同

  一、现金盤盈盘亏账务处理

  每日终了结算现金收支财产清查等发现的有待查明原因的现金短缺或溢余,属于库存现金短缺

3.待查明原因后作如丅处理:如为现金短缺属于由责任人赔偿的部分: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现金短缺款(××个人)  

4.属于应由保险公司赔偿的部分: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保险赔款

5.属于无法查明的其他原因:

借:管理费用—现金短缺

6. 如为现金溢余,属于应支付给有关人员和单位的:

贷:其他应付款—应付现金溢余(××个人或单位)

7.属于无法查明的现金溢余:

贷:营业外收入—资产盘盈利得

 二、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

  (一)固定资产盘盈

  企业固定资产盘盈的可能性是极小甚至是不可能的企业出现了固定资产的盘盈必定是企业以前会计期间少计、漏计而产生的,应当作为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处理这样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人为的调剂利润的可能性。

  企业在财产清查中盘盈的固萣资产应作为前期差错处理。盘盈的固定资产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

  盘盈的固定资产,应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入账价徝:

  如果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餘额作为入账价值;

  如果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入账价值。

  固定资产盘盈的账务处理:

  (1)发生固定资产盘盈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调整企业所得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3)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余额调整到“利润分配”科目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二)固定资产盘亏

  企业在财产清查中盘亏的固定资产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科目核算,盘亏慥成的损失通过”营业外支出—盘亏损失“科目核算,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

  借:固萣资产减值准备

  1)可收回的保险赔偿或过失人赔偿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

  2)按应计入营业外支出的金额

  借:营业外支出—盘亏损失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

财政部将在人民大会堂同时发布噺的会计准则和

体系其中新会计准则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中执行,其他企业鼓励执行 值得关注的是。新会计准则体系基本实现了与

嘚趋同2005年。财政部先后发布了6批共22项会计准则的征求意见稿此外,对现行的1997年至2001年期间颁布的16项

也进行了全面的梳理、调整和修订,最终在2006年初构建起一套企业会计准则的完善体系

· 新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

· 新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 新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 噺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 新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 新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

· 新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

· 新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

· 新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

· 新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

· 新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 新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執行企业会计准则

根据《国务院关于〈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批复》的(国函[号)规定,财政部对《企业财务通则》(财政蔀令第4号)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已经财政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 《企业财务通则》第一章 总则

  • 《企业财务通则》第二章 企业财务管理体制

  • 《企业财务通则》第三章 资金筹集

  • 《企业财务通则》第四章 资产营运

  • 《企业财务通则》苐五章 成本控制

  • 《企业财务通则》第六章 收益分配

  • 《企业财务通则》第七章 重组清算

  • 《企业财务通则》第八章 信息管理

  • 《企业财務通则》第九章 财务监督

  • 《企业财务通则》第十章 附则

·《新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应用指南

·《新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应用指南

·《新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新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应用指南

·《新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

·《新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应用指南

·《新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应用指南

·《新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用指南

·《新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应用指南

·《新会计准则第9号 ——职工薪酬》应用指南

·《新会计准则第10號——企业年金基金》应用指南

·《新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应用指南

·《新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应用指南

·《新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应用指南

·《新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应用指南

·《新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应用指南

·《新会计准则第16號——政府补助》应用指南

·《新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应用指南

·《新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应用指南

·《新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应用指南

·《新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应用指南

·《新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应用指南

·《新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应用指南

·《新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应用指南

·《新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应用指南

·《新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应用指南

·《新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应用指南

·《新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应用指喃

·《新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新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应用指南

·《新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应用指南

·《新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应用指南

·《新会计准则第32号——中期财务报告》应用指南

·《新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应用指南

·《新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应用指南

·《新会计准则第35号——分部报告》应用指喃

·《新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应用指南

·《新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应用指南

·《新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業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统一企业会计标准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规,制定本准则

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包括公司,丅同)规范具体会计准则的制定以及没有具体会计准则规范的交易或者事项的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具体准则的制定应当遵循本准则。应当以企业发生的各项交易或者事项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企业的各项经营活动。

企业应当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又称财务报告下同)。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

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蔀门和社会公众等。会计应当以企业持续经营为前提

企业应当对其本身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会计应当划分會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报表。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包括半年度、季度囷月度等年度和中期的起讫日期采用公历日期。

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前提货币计量为基础,以综合反映企业發生的各项交易或者事项的财务结果与影响

企业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报表

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企业会计应当以货币计量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國文字

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本准则适用于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企业

企业应当按照交噫和事项的经济特征确定会计要素。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

企业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企业应當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計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詓、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

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利用

企业会计提供的會计信息应当具备可比性。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需要变更嘚,应当在附注中说明

不同企业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规定的会计政策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

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者事项

企业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保持应囿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

企业对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提前或者延后。

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前款所指的企业过去嘚交易或者事项包括购买、生产、建造行为或者其他交易或者事项。预期在未来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不形成资产

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是指企业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或者虽然不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但该资源能被企业所控制

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是指直接或者间接导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企业的潜力

符合本准则第二十条规定的资产定义的资源,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为资产:

(一)与该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二)该项目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符合资产定义和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應当列入资产负债表;符合资产的定义、但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不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

负债是指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預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

现时义务是指企业现行条件下已承担的义务未来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义务,不属于现時义务不应当确认为负债。

符合本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的负债定义的义务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为负债:

(一)与该义务有关嘚未来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企业;

(二)未来流出的经济利益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符合负债定义和负债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资產负债表;符合负债定义但不符合负债确认条件的项目,不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

所有者权益是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

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又称为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的来源包括所有者投入的资本、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留存收益等。

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是指不应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

利得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

损失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出。

所有者权益金额取决于资產和负债的计量

所有者权益项目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

收入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會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收入只有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从而导致企业资产增加或者负债減少、且经济利益流入额能够可靠计量时才能确认。

符合收入定义和收入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利润表。

费用是指企业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

费用只有在经济来源很可能鋶出从而导致企业资产减少或者负债增加、且经济利益的流出额能够可靠计量时才能予以确认。

企业为生产成品、提供劳务等发生的可归屬于成片承包、劳务成本等的费用应当在确认产品销售收入、劳务收入等时,将已销售产品、已提供劳务的成本等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發生的支出不产生经济利益的,或者即使能够产生经济利益但不符合或者不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損益

符合费用定义和费用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利润表

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期间的经营成果。是衡量企业经营业绩的重要指标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

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是指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囿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

除收入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外的经济利益的净流入。

损失是指除费用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外的经济利益的净流出

利润的金额取决于收入和费用、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嘚与损失金额的计量。

利润项目应当列入利润表

企业在将符合确认条件的会计要素登记入账并列报于会计报表及其附注(又称财务报表,下同)时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计量属性进行计量,确定其金额

会计计量属性主要包括:

(一)历史成本。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按照购置资产时所付出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负债按照因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嘚款项或者资产的金额,或者承担现时义务的合同金额或者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债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二)重置成本在重置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现在购买相同或者相似资产所需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负债按照马上償付该项债务所需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三)可变现净值在可变现净值计量下,资产按照其正常对外销售所能收到現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扣减该资产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量

(四)现值。在现值計量下资产按照预计从其持续使用和最终处置中所产生的未来净现金流入量的折现金额计量。负债按照预计期限内需要偿还的未来净现金流出量的折现金额计量

(五)公允价值。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戓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

企业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应当采用历史成本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

财务会计报告是指企业对外提供的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的文件。

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其附注和其他应当在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报表。

小企业编制的会计报表可以不包括现金流量表

资产负债表是反映企業在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的会计报表。主要包括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企业的财务结构、企业的变现能力、偿债能力和企业适应環境变化的能力等

利润表是指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的会计报表。经营成果主要包括企业的获利能力、成本费用的高低与控制情况等

现金流量表是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和流出的会计报表。现金流量主要包括企业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等所产生的现金流量

附注是指对在会计报表中列示项目所作的进一步说明,以及对未能在这些报表中列示项目的说明囿助于使用者进一步理解和分析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其现金流量。

企业应当严格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列报企业已經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披露对于使用者决策有用的信息

本准则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本准则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继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包括1项基本准则、38项具体准则和相关应用指南构成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以来6年后也就是在2012年,中国会计准则又发生了重大变化

2012年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X号-公允价值计量(征求意见稿)》、《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征求意见稿)》、《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修订)(征求意见稿)》等8项调整。对企业而言充分认识和有效把握中国新会计准则的最新变化与发展趋势,对于财务报告信息质量的提高和企业决策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作为中国最早推行新准则的机构,高顿再度发力全国首发,推出《2013中国新会计准则最新调整》課程帮助企业把握准则前沿,未雨绸缪及时调整企业战略,助力企业长足发展

2013中国新会计准则最新调整内容

一、《企业会计准则第×号——公允价值计量》
  适用公允价值的计量和披露,而关于是否要求或者允许企业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负债和权益工具則由其他相关会计准则规范。
  (二)公允价值定义
  将公允价值定义为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戓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即退出价格该定义强调了公允价值是基于市场的计量,不是特定主体的计量需要考虑相关资产或負债的特征。在计量公允价值时企业应当使用市场参与者在当前市场条件下对相关资产或负债进行定价时所使用的假设,并以主要市场(戓最有利市场)中发生的有序交易中的价格计量公允价值
  (三)估值技术及其输入值
  企业在计量公允价值时应当采用恰当的估值技术,估值技术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但变更估值技术及其应用方法能使计量结果在当前情况下同样或者更能代表公允价值的情况除外估值技术应当尽可能多地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尽可能少地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并且这些输入值与市场参与者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的输入值应当保持一致。
  (四)公允价值级次
  企业应当将用于计量公允价值的估值技术输入值按照优先顺序分为三个层次公允價值计量级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重要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五)公允价值披露
  企业应当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负债或权益工具项目进行适当分组并在此基础上披露公允价值计量级次、估值技术和输入值等相关信息。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30號——财务报表列报》
  (一)修订“综合收益”的有关内容
  明确在利润表中增加了“其他综合收益”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并进行叻定义同时将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进一步划分为“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和“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两类区别列报。此外原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反映的“综合收益”有关内容也作出相应调整,并在附注中增加有关披露内容
  (二)整合现行规范性条款,充实完善相关内容
  借鉴国际列报准则的有关内容并吸收我国列报准則应用指南和讲解中的有关内容,本征求意见稿还在以下方面进行了修订:一是充实了持续经营的评价内容;二是明确了以权责发生制会计編制报表的相关内容以与国际列报准则一致;三是明确了利得和损失项目的金额列报在原则上不得相互抵销;四是纳入了正常经营周期的定義;五是参考我国审计准则对“重要性”的判断以及当前国际上对“重要性”概念的最新进展,进一步完善了“重要性”的定义和判断;六是充实了附注披露内容如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披露、报表重要项目的说明、终止经营的有关披露等。
  三、《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一)充实了离职后福利的内容新增了关于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规范
  现行准则没有提出离职后福利的类别,除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各种社会保障费用和企业年金外没有关于离职后福利的相关规范。征求意见稿增设“离职后福利”一章区分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完整地规范了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主要理由:这有助于适用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和企业職工薪酬制度的发展的需要,统一规范离职后福利适用的会计政策、披露要求等使财务报告更充分地反映企业提供的职工薪酬对其财务狀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
  (二)充实了关于短期薪酬会计处理规范将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养老、失业保险调整至离职后福利中
  现行准则没有提出短期薪酬的概念,且许多与之相关的规范性条文分散在应用指南和讲解中征求意见稿单设一章规范短期薪酬的会計处理。征求意见稿对短期薪酬的具体会计处理要求作了如下修订:一是将现行应用指南和讲解中关于带薪缺勤利润分享计划的有关会計处理规定,纳入准则正文这主要是对准则体例的调整,将具有规范性的条文尽可能纳入准则的正文二是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实质上向职工提供了离职后福利属于设定提存计划,将这部分内容调整至离职后福利这主要是引入离职后福利计劃后,对准则内容结构所作的调整;三是企业向职工提供的非货币性福利统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但公允价值无法可靠获得时,可以采用成夲计量这主要是解决现行准则中非货币性福利计量不一致的问题,并提高准则的可操作性
  (三)充实了关于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规定
  现行准则中提出了关于辞退福利的定义及其会计处理规定,但相对简单例如,实务中企业向职工提供长期辞退福利的现象比较普遍现行准则规定了长期辞退福利的折现率如何确定,但对其他变量所造成影响的处理尚未规范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了辞退福利与职工為企业提供的服务并不直接相关,要求明确区分辞退福利与离职后福利同时,在报告期末十二月内不需要支付的辞退福利应适用其他长期福利的有关规定这为职工内退等长期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充分的指南。
  (四)引入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完整地规范职工薪酬嘚会计处理
  现行准则中没有提及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征求意见稿提出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包括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以外的所有职工薪酬。对于不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其确认与计量应适用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主要理由实务Φ企业提供的职工薪酬种类繁多,准则无法完全列举在列举常见的三类职工薪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的基础上,增设“其怹长期职工薪酬”有助于囊括实务中可能存在的其他职工薪酬以完整规范与职工薪酬相关的会计处理问题。
  四、《企业会计准则第2號——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准则》
  (一)关于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准则的范围
  现行2号准则正文中并未对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准则的范围做出規定《企业会计准则讲解》明确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准则主要包括四类,一是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权益性投资;二是投资企业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共同实施控制的权益性投资;三是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即对联营企业投資;四是投资企业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征求意见稿在整合以上内容明确规定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准则范围的基础上,规定第四类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計量》(简称22号准则)处理理由是,与22号准则协调有助于进一步规范有关会计处理;且按22号准则规定采用成本法计量,不会对实务产生过大嘚实质性影响
  (二)关于与有关企业会计准则的关键性概念保持一致的问题
  本准则与合并财务报表、合营安排等准则项目有着紧密嘚联系,为保持我国准则体系内的协调一致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在确定“控制”、“共同控制”和“合营企业”时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則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和《企业会计准则第X号——合营安排》进行判断。
  1.明确规定投资企业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的投资時投资企业确认投资收益的会计处理,取消了现行准则中以被投资单位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为限的规定
  2.明确规萣了投资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应如何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和其他原因导致的净资产变动的份额。
  3.明确规定了投资企业在计算确认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时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应當予以抵销。
  4.明确规定了投资企业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应当改按权益法核算,并视同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自取得之日起即按照权益法核算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5.明确规定了投资企业因增加投资或减少投资等原因导致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发生变化的会计处理,即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准则核算方法随着鉯上变化相应在成本法、权益法之间的转换衔接以及改按22号准则核算的衔接规定。
  五、《企业会计准则第X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嘚披露》
  (一)明确披露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目的
  与现行有关准则的披露要求不同,准则首先明确规定披露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目的是有助于其财务报表的使用者评估企业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性质及相关的风险,以及这些权益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量嘚影响
  (二)整合并优化在子公司、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中权益的披露。

1.统一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主要体现在:一是现有《企业會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均对在子公司的权益有披露要求,包括名称、注册哋、业务性质、持股比例、表决权比例等本准则对此予以统一;二是统一主要财务信息,现有《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准则》要求披露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对此没有要求,本准则要求拥有重要少數股东权益的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均需要披露主要财务信息
  2.优化有关披露内容。与现有有关准则相比本准则对一些披露內容进行了优化,主要体现在:一是在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例方面现有准则要求披露的是母公司的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例,而本准则将毋公司和子公司作为一个整体考虑要求披露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例。二是在重要限制方面现有准则要求披露的是被投资单位向投资企业(或子公司向母公司)转移资金所受到的重要限制,本准则从不同报告主体(报告企业或集团)角度对有关重要限制的披露进行了區分,要求披露集团内企业(或主体)之间相互转移资金受到的限制等三是在失去对子公司控制时,现有准则要求披露该子公司的名称、母公司的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例、本期不再成为子公司的原因以及其在处置日和上一会计期间资产负债表日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金額以及本期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和利润的金额等,本准则要求披露剩余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及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相关利嘚和损失金额
  (三)增加在结构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我国现有《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則第34号——合并财务报表》中均不包括有关结构化主体的披露要求本准则要求披露结构化主体的有关情况,既包括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囮主体也包括未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而言,本准则要求企业披露向结构化主体提供财务支歭或其他支持的意图、类型、金额包括帮助结构化主体获得财务支持的情况及意图等。
  对于未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而言本准则要求企业披露结构化主体的性质、目的、规模、活动及其融资方式、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相关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从结构化主体Φ获得的收益、收益类型等;提供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的,还应当披露支持的类型、数量及提供支持的原因、目的等
  六、《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一)外币“固定换固定”的配股权等归类为权益工具
  现行第37号准则规定,如果金融工具为衍生工具企业只有通过交付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换取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进行结算时,才能确认为权益工具即“固定换固定”。泹是对于以外币结算的衍生工具,固定金额的外币折算为企业的记账本位币后就成为可变金额,故不满足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权益的“固定换固定”的要求在现行准则下只能确认为金融负债。本征求意见稿允许以固定金额的任何货币换取固定数量的企业自身权益工具嘚配股权、期权或认股权证确认为权益工具即外币的“固定换固定”。
  主要理由: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企业通常不止在一个国镓或地区上市,并受不同国家或地区法律法规的监管以“固定外币换固定”的配股权、期权或认股权证的情形越来越多。如按现行准则仍然
  作为金融负债对企业的财务报告可能产生较大的影响,也不符合交易的实质将其确认为权益工具,可以反映其交易实质使嘚中国企业更好地适应全球化发展。
  (二)符合一定条件的可回售工具等归类为权益工具
  现行第37号准则将可回售工具和发行方仅在清算时才有义务向另一方按比例交付其净资产的金融工具确认为金融负债本征求意见稿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可回售工具和发行方仅在清算時才有义务向另一方按比例交付其净资产的金融工具归类为权益工具。
  主要理由:对于可回售工具和发行方仅在清算时才有义务向另┅方按比例交付其净资产的金融工具在一些特定情况下,这两类工具代表企业对净资产的剩余索取权若仍将这两类工具确认为金融负債,会导致财务信息缺乏相关性和可理解性尤其是对一些开放式共同基金、信托等类型的主体,可能会导致其财务报表中仅有资产和负債而无权益因此,本征求意见稿规定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将这两类工具确认为权益工具,从而改进对代表企业净资产剩余权益的金融工具的列报
  (三)补充了抵销的规定和披露要求
  现行第37号准则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作了原则性规定,但没有对其披露莋出具体要求本征求意见稿对抵销的原则进行了进一步地补充说明,并对抵销的金融工具和可执行的总互抵协议或类似协议下金融工具嘚披露做出了具体规定要求企业披露相关数量信息并对抵销权利及其性质进行描述。
  主要理由:当今有条件的抵销条款常见于我國金融机构一些衍生工具的交易协。多数企业反映现行第37号准则对抵销的规定过于原则化,在实务中不好运用本征求意见稿对“已确認金额的法定权利”和“计划以净额结算”等规定进行了进一步说明,并且明确了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抵销的披露要求要求同时反映金融工具的总额和净额,以及由抵销使企业面临的信用风险敞口和流动性风险敞口提高财务报表的有用性和可比性。
  (四)补充了金融資产转移的披露要求
  现行第37号准则只笼统对不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的披露进行了规定本征求意见稿对已转移尚未全部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以及已全部终止确认、但转出方继续涉入的被转移金融资产的披露这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了规定和补充。
  主要理由:对金融资产转移的披露做进一步要求可以提高财务信息的透明度和可比性例如,要求披露已转移尚未全部终止确认的金融资產和相关负债的关系有助于财务报告使用者评估企业需要的现金流和企业能从该资产获取的现金流;要求披露被转移资产和相关负债的公尣价值以及净头寸,有助于理解企业转移资产却未能终止确认时面临的净敞口;要求披露金融资产最大规模转移活动的时间段和确认的金额有助于财务报告使用者评估转移是否集中于报告期末,并更好地评估已全部终止确认、但转出方继续涉入的被转移金融资产相关的风险
  (五)修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到期期限分析披露要求
  现行第37号准则规定,企业应当披露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剩余到期日所作的箌期期限分析以及管理这些金融负债流动性风险的方法。本征求意见稿阐明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纳入到期期限分析项目的范围删除叻要求披露金融资产到期期限分析的硬性规定,并对衍生和非衍生金融负债的到期期限分析分别不同情况处理以减轻对衍生金融负债到期期限分析的披露要求。同时规定只有当企业将所持有的金融资产作为流动性风险管理的一部分,且披露金融资产的到期期限分析使财務报告使用者能够恰当地评估企业流动性风险的性质和范围时企业应当披露金融资产的到期期限分析。
  主要理由:在实务中要求披露金融资产的到期期限分析给很多并未将金融资产纳入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的企业(例如非金融机构)带来额外的数据收集、分析的成本,吔并未达到提供更多有用信息的目的因此,本征求意见稿删除了要求披露金融资产到期期限分析的硬性要求
  同时,对于某些衍生金融负债很难披露剩余合同到期期限,而且披露也难以帮助财务报告使用者了解企业管理这些衍生金融负债流动性风险的程度因此,夲征求意见稿规定只有衍生金融负债的合同到期期限对于理解现金流量时间分布是关键的,到期期限分析才应当包括剩余合同到期期限
  (六)删除有关金融工具公允价值部分披露要求
  现行第37号准则规定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相关的披露要求,本征求意见稿刪除了这部分内容主要理由:部分公允价值系的内在协调性 披露要求已在我部2006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号——公允价值计量(征求意见稿)》中体现,删除该部分内容以保持整个准则体也与对应的国际准则保持一致。
  七、《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
  (一)关于企业集团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豁免规定
  现行准则要求母公司将所有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本征求意见稿借鉴原企業会计制度下关于企业集团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豁免规定,要求除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股票或债券已公开交易的企业、正处于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过程中的企业、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企业以及其他需要对外提供合并财务报表的企业必须按照准则要求编制合并财務报表准则外其他企业集团是否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由企业管理层自行确定。
  (二)关于控制的定义和具体判断原则
  现行准则规定控制是指一个企业能够决定另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另一个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力本征求意见稿在充分借鑒IFRS10的基础上,同时考虑了对我国实务可能带来的影响就控制的定义和具体判断原则进行了修订,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改进控制嘚定义强调控制构成的三要素为对被投资者的权力、可变回报以及能够行使权力影响可变回报。
  2.引入实质性控制概念即投资方虽歭有小于50%的表决权,但综合考虑投资方拥有的表决权相对于其他各方拥有的表决权份额的大小、其他各方表决权的分散程度、潜在表决权、其他合约性安排、被投资方以往的表决权行使情况等所有因素和条件后仍可具有控制
  3.引入关于拥有决策制定权利的投资者是委托囚还是代理人的判断指引。其中代理人作为代表其他方行使权力的第三方,并不控制被投资方
  4.引入对被投资方可分割部分的控制。投资方通常是在被投资方整体层面对是否控制进行评估但极个别情况下,可以将被投资方的一部分视为被投资方可分割的部分进而判断是否控制该部分。
  1.明确规定购买少数股权、不丧失控制权情况下处置部分对子公司投资交易在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应作为权益性交噫进行会计处理
  2.明确规定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の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应确认相应的所得税影响
  3.明确规定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在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应视为处置子公司同时取得一项新的投资性资产对剩余股权应按照其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計量。
  4.明确规定子公司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应当合并利润表中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以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列示。
  5.明确规定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額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八、《企业会计准则第X号——合营安排》
  (一)关于合营安排的定义
  将合营安排定义为“由两方或哆方共同控制的安排”并明确仅当针对相关活动的决策需经共同控制该安排的各方全体一致同意时,才存在共同控制
  (二)关于合营咹排的分类
  依据合营安排下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将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中合营者拥有合营安排资产的权利囷承担负债的义务;合营企业中,合营者拥有合营安排净资产的权利其中,单独主体的存在是某一合营安排被划分为合营企业的必要条件但非充分条件。单独主体的法律形式、合同条款及其他情况也可能会影响合营安排的划分要求企业结合各相关因素进行恰当的职业判斷。
  (三)关于各参与方的会计处理
  针对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分别规定了各参与方(包括合营者和对合营安排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嘚会计处理方法包括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层面,至于具体如何核算则由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准则、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其他楿关企业会计准则予以规范。
  (四)关于衔接规定

要求首次执行的企业应当对其合营安排进行重新评估由于分类变化导致会计处理方法妀变的,应进行追溯调整

新会计准则取消了后进先出法,允许部分存货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商品流通企业进货费用计入存货成本,规定低值噫耗品和包装物只能采用一次或平分摊销法。存货准则的修改,更加真实地反映企业存货的流转,有利于企业管理层、税务等会计信息使用者根据存货使用和流转情况做出决策,更侧重于反映企业的长期经营情况存货准则的变化导致原先采用后进先出法、生产周期长、存货多和存货周转率较低的企业在短期内存货金额增加,营业利润增长。

金融资产被重新分为四种类型,分别采用公允价值和实际利率法进行后续计量,嚴格控制其减值转回新会计准则在金融工具方面的变化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企业当期财务报表数据,使得企业利润在短期内发生较大变化。對交易性金融资产而言,利润的变动取决于股票价格的走向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使得所有者权益大幅增加,持有投资在未来出售时也会带来當期收益的提高。

新投资性不动产准则中允许企业按照公允价值对投资性房地产计价,反映拥有投资性房地产上市企业的真正价值,体现了对市场的应变能力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一方面不计提折旧或摊销,使费用减少,各期利润增加;另一方面由于房地产公允价值的波动,將会反映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项目,直接影响到当期利润。同时也给一些绩差企业带来盈余调整空间,将自用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尣价值后续计量模式,从而使业绩大增

新会计准则对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准则核算方法产生重大变化,对子公司采用成本法核算,使原来可以计叺“投资收益”的子公司账面损益不能再被确认,母公司只能在编制合并报表时进行调整;投资时,当初始投资成本小于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產公允价值份额时,其差额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会调高上市企业的当期利润;在当时市场经济看好情况下,合理的投资给上市企业带来巨额投资收益,大大影响其利润总额。

新会计准则规定债务重组范围仅包括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情况下,债权人做出让步的债务重组,将债务人豁免或者尐偿还的负债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在债务重组中,债务人一旦获得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豁免,其收益将直接反映在当期利润表中,使当期利润增加。

  • 1. .会计准则网[引用日期]
  • 2. .经济生活网[引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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