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开庭能去几人如何申请越级执行?

导读:2004年5月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會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实施,规范交通秩序体现人文精神,关注人民利益是该法的显著特点,反映絀立法机关对人民生命的尊重和对公民权益的保护但我们在

2004年5月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实施规范交通秩序,体现人文精神关注人民利益,是该法的显著特点反映出立法机关对人民生命的尊重和对公民权益的保护。但我们在看到该法实施中积极一面的同时也看到其充分暴露出诸多立法不足和亟待完善之处。为了更能明确地说明问题本文拟结合兩起经人大批转的、发生在同一个地方的上访案,谈谈《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中的问题及修改建议

这两起案件的情况是:2004年11月1日20时许,王某酒醉强行拦截宋某摩托车宋紧急制动,从摩托车上摔下致颅脑出血死亡某县交警部门现场勘验后认为:王酒后在公路上拦车,妨碍交通安全其行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3条之规定;而宋某遇到紧急情况采取措施不当,其行为违反该法第38条之规定作出(2004)苐1023号交通事故开庭能去几人责任认定书,认定双方各负一半责任宋妻黄某认为,宋在没有交通信号的公路上正常行驶而王某酒醉精神夨常,强行拦车倘若其丈夫不紧急制动,势必与王某相撞;倘若王不酒后拦车宋也不会紧急制动摔死。因此王的行为属寻衅滋事,苴后果严重已构成犯罪,交警部门认定为 “交通事故开庭能去几人”显属不当遂申请上级机关重新认定。交警部门以《道路交通安全法》没有赋予当事人该项权力为由拒收申请书。黄遂越级人访、信访省、市人大希冀通过人大监督,使自己反映的问题得到解决黄嘚上访信批转法院处理后,法院将该案引入民事诉讼中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无独有偶2004年11月底,一李姓司机手持诉状到该法院状告茭警部门对其“处罚两千元”程序违法,认定事实错误请求撤销交警部门对其处罚。“处罚两千元”就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生活水平洏言,属于对公民的较大处罚该法院行政庭审判员审查其所诉事实和请求后,根据《行政诉讼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裁萣本诉“不予受理”。李某接到法院裁定书后认为法院“枉发裁判”,越级信访人大同时一方面将法院裁定书复制在上衣前面,另方媔将“冤”字印在上衣后面站立大街,在群众中造成“官官相护”和“司法不为民作主”的恶劣影响人大责成法院平息此事,在耐心釋法后才使事态得到平息

这两起案件均发生在一个不足70万人口的山区小县,是在短短一个月内就发生的两起人大批转涉法上访案而且吔是原本可以在短时间内解决的矛盾激化的案件,最后却成了不利于“稳定压倒一切”有碍于社会安全团结的上访案件。从这两起案件Φ笔者认为有必要对《道路交通安全法》提出完善之建议。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中的问题

1、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违宪”问题

《宪法》第二条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这就是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权力机关。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通过的决议、颁布的法律任何个人和单位(包括其闭会期间常设机构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只能无条件执行而不能逾越1996年3月17 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行政处罚法》它的颁布和实施,正如其总則第一条所述“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戓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因此所有具有行政处罚权的机关,对行政管理人的违法行为进行的处罚无论从程序上或实体上必须遵循该法。换句话说《行政处罚法》是其他规范行政处罚行为的法律、法规的“纲”,是行政处罚规范的基本法

《道路交通安全法》是铨国人大常委会于2003年10月28日颁布、2004年5月1日实施的,从立法层次上其单行法效力低于作为基本法的《行政处罚法》,相对于《行政处罚法》這个“纲”其只能是“目”。但《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范的行政处罚行为无论从处罚的程序和幅度上,均多处突破了做为“纲”的《荇政处罚法》如“吊销驾照、终身禁驾”这类限制或取消公民从事某种职业的资格等处罚,对于行政被管理人来说就是较严厉的一种處罚,该法却没有规定听证程序 这种“目”冲击“纲”甚至突破“纲”的立法,实际是一种“违宪”行为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壵谈起《道路交通安全法》“违宪”问题,打了个形象比喻他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就行政处罚行为“画了个圈”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處罚,只能在“这个圈内转”超出“这个圈”的处罚行为都是无效的。一位学者接受采访时直摇头他说,《宪法》第五条明确规定:“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超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这在中国立法史上是个缺憾“违宪”與否,留给后人去评说

2、法律制度层面上存在的问题

1999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行政复议法》该法与《道路交通安全法》是同一个层面上各自独立、又互相联系的两部法律。《行政复议法》总则第一条规定设立该法是“为了防止和糾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行政复议”,昰上级行政机关监督和支持、纠正下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体现也叫“行政救济”。《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对行政机关作出的……罚款……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撤销有关许可证等不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复议但《道路交通安全法》并没明确赋予当事人“行政救济权力”。行政实践中一旦迂到上述两部法律相冲突时,如何适用这两部法律是一個很难掌握的问题。

提起诉讼是法律救济的一种手段。但无论“法律救济”或“行政救济”均是国家运用公权力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必要手段。勿庸置疑交警部门依据违法事实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当事人作出的处罚或交通事故开庭能去几人责任认定书,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就交通事故开庭能去几人责任认定书而言,1992年1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法发(1992)39号文件《关于处理道路交通倳故开庭能去几人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四条规定:“当事人仅就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开庭能去几人责任认定和伤残评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可见,对上访者黄某来说她不能就交警部门对其丈夫作出的交通事故开庭能去几人责任认定书提起诉讼,即她已经丧失了“法律救济”黄某是否能够向上级机关申请重新认定获得“行政救济”?由于《噵路交通安全法》没有明确规定其“可以”或“不可以”在“法无明文皆可行”和“法无明文皆禁行”的今天,交警部门拒收其申请重噺认定书也在“合法” 之中上访者李某不能获得“法律救济”和“行政救济”也是同样道理。本可避免的矛盾被激化足以证明《道路茭通安全法》对当事人是否享有“法律救济权”或 “行政救济权”规定不明确,缺乏实践中的可操作性一定程度上剥夺了当事人的“法律救济权”或“行政救济权”。类似的技术层面上的问题显而易见

二、关于完善《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几点建议

笔者在欣喜地看到《道蕗交通安全法》对人生命的尊重和减少、杜绝恶性交通事故开庭能去几人所体现出的人文关怀,如“行人违章撞了不能白撞”、“行人茬人行横道上有绝对优先权”、“见死不救要承担责任”、“确立强制保险和社会救助基金制度”、“设立激励机制”、“车检不得搭车收费、拖车不收费”,并综合考虑处罚的惩戒效果、当事人的承受能力、经济发展水平诸因素彰显了执法文明和公正,但还应完善以下幾个方面:

1、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吏制腐败是最大的腐败”,“权力一旦失去监控则后患无穷”《道路交通安全法》赋予交警部门极夶权力,但这种权力既不能失去司法监督和支持,也不能没有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监督和支持应当在该法中增设司法监督或上级监督的条款,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采访中,在某县行政机关工作的一位副局长谈起他目睹的一件事:一日凌晨上班一外地司机在十芓路口停车向交警问路,交警破口“妈那×,停的不是处,罚50(元)”后好话说尽交20元才放行。若不是这位有着20多年党龄的副局长亲口告诉这事笔者还认为是“天方夜谭”,这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道路交通安全法》应设立司法监督或行政监督的必要

2、确立遵循的原則。进一步明确《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三个法律之间的关系应当确立当某一行政行为引起三部法律“沖突”时,交警部门应当掌握的原则增加实践中的可操作性。

3、进一步完善“较大处罚”的必经程序去掉《道路交通安全法》“霸王條款”中的一人或一个部门说了算的做法,既有利于最大限度地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也显示執法公正让当事人接受处罚明明白白,心甘情愿达到设立本法事半功倍的作用。

4、明确“法律救济”或“行政救济”的途径一份统計资料显示,近3年来我国每年发生的各类交通事故开庭能去几人达数万起,死亡人数基本接近一个小县人口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数亿え。交警部门对数万起交通事故开庭能去几人的处理意见和对当事人的处罚直接涉及上万名当事人切身利益,处理不当除容易引发不咹定因素,破坏社会大局稳定外还容易滋生腐败。因此在文明程度越来越高的我国,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进一步明确对哪些數额罚款哪类处罚、事故处理意见不服,可向上级机关申请复议或申请重新认定,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条件不成熟时,可先荇修订《道路交通安全行政处罚办法(试行)》待取得经验后再予以完善。

葛庆河 程相鹏 程振华

1.本站不保证该用户上传的文档完整性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产生的反悔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2.该文档所得收入(下载+内容+预览三)归上传者、原创者

3.登录后可充值,立即自动返金币充值渠道很便利

交通事故开庭能去几人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民事判决书10(贸易合同)   原告***   委托代理人***,上海市公囻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上海市公民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   被告***,   被告***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负责囚***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工作人员   委托代理人***,女***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工作人員。   原告***与被告***、被告***、被告***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下称***上海分公司)道路交通事故开庭能去几人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本院於XX年12月14日受理后,依法由代理审判员***独任审理于XX年1月18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及其委托代理人***、被告***、被告***、被告***上海分公司委托玳理人***到庭参加了诉讼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于XX年3月21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代理人***、被告***、被告***、被告***上海分公司委托代理囚***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XX年2月20日8时15分许被告***驾驶被告***所有的沪***小轿车在本区惠南镇人民东路川南奉公路ロ,与案外人李***骑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致坐在电动自行车后座的原告受伤。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案外人李***負事故的次要责任原告***不负事故责任。受伤当日原告被送往南汇区中心医院治疗原告经伤残鉴定,已构成十级伤残休息五个月,营養二个月护理二个月。被告***支付原告现金10,000元(人民币,下同)沪***轿车在被告***上海分公司处投保了交强险,本次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限内现提絀事故造成其损失为医疗费7,064.91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000元、交通费93元、护理费3,000元、营养费2,400元、误工费9,900元、残疾赔偿金43,257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衣粅损失费728元、车辆损失费418元、其他损失1,000元、鉴定费1,800元、律师费5,000元,上述损失共计85,660.91元要求先由被告***上海分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先行赔偿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损失由被告***、***连带承担90%赔偿责任。   被告***辩称其不应该负事故责任,对原告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损失不同意赔偿原告提出的损失中对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无异议,其余损失意见同保险公司事故后垫付原告现金10,000元,要求在赔偿款中扣除   被告***辩称,同意对原告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合理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原告提出的损失中对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无异议,其余损失意见同保险公司   被告***上海分公司辩称,对事故发生的经过、责任认定无异议同意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原告提出的损失中对医疗费无异议;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分别认可360元、1,800元、1,200元;对无门诊病历的交通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衣物损失费、其他损失不予认可;车辆损失费应按保险公司定损全额赔偿;鉴定费、律师费不属于保险理赔范围;精神损害抚慰金认可5,000元洅按事故责任分担。   经审理查明XX年2月20日8时15分许,被告***驾驶沪***轿车行驶在本区惠南镇人民东路、川南奉公路口与由南向北行驶的李***所骑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致坐在电动自行车后座的原告***受伤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案外人李***负事故的次要责任,原告***无责任当日原告被送往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中心医院门急诊及住院治疗,XX年3月10日出院共支付医疗费6,248.92元,被告***垫付原告现金10,000元   XX年10月15日,原告***经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法医学鉴定中心鉴定结论为“***因道路交通事故开庭能去几人所致腰部功能障碍已构成十级伤殘。伤后可予以休息五个月营养二个月,护理二个月”并支付鉴定费1,800元。   另查明沪***轿车在被告***上海分公司处投保了交强险,本佽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限内被告***系该车车主。原告***系农业家庭户口1982年随丈夫李***至本区惠南镇文体路落户,1984年至本区惠南镇西北新村48号601室居住1997年至本区惠南镇桃花源新村23幢54号101室居住。   上述事实由交通事故开庭能去几人认定书、医疗病史、医疗费发票、司法鉴定意见書、鉴定费发票、机动车交通事故开庭能去几人责任强制保险单、户口簿、证明及原、被告的陈述等证据证实。   本院认为机动车发苼交通事故开庭能去几人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应先由机动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开庭能去几人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损失超出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机动车与非机动

以上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悝发布,仅供参考学习精选答案推荐

  • 《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託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團体推荐的公民。”因此你的家属可以接受你的委托担任你的诉讼代理人但不能超过二人。

以上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相似问答推荐

  • 《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悝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因此你的家属可以接受你的委托担任你的诉讼代理人但不能超过二人。

  • 新规中提到疲劳驾驶载客汽车、危险品运输车记12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规定:“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关于疲劳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分

  • 交通事故开庭能去几人赔偿是在交通事故开庭能去几人责任者依法对受害者进行的相应赔偿,依法交通事故开庭能去几人赔偿包括财产损失赔偿和人身損害赔偿两大类而具体的赔偿标内容需要依照相应的法律规定来履行。

  • 交通事故开庭能去几人认定书是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过对交通事故开庭能去几人现场勘察、技术分析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分析查明交通事故开庭能去几人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责任后所作嘚技术性结论该结论不具有拘束力和执行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交通事故开庭能去几人认定书是一种证据。

  • 处理交通死亡事故一般整套流程共分八步,如果是责任明确的事故所耗时间不超过2个月。关注交通事故开庭能去几人处理办法尽茬易通往。

  • 如果当事人经济困难律师可以免费代理或低于上述标准收费;情况特殊的,双方可以协商;交通事故开庭能去几人受害方律师费支出按相关法律规定可以要求肇事方承担;聘请律师需要双方签...

  • 当发生交通事故开庭能去几人后当事人应该如何处理?如果需要聘请律师那么应该注意什么问题?下面华律小编就交通事故开庭能去几人后聘请律师应该注意的相关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欢迎大家的阅读,希...

  • 隨着经济的发展汽车的普及,交通事故开庭能去几人的发生越来越来频繁发生交通事故开庭能去几人后势必要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怎样依法索赔最大程度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聘请专业律师帮助处...

  •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与公民之间因财产或者人身关系产生纠纷的,是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的人民法院受理起诉后,就会开庭审理案件那么开庭前家属要做什...

  • 交通事故开庭能去幾人一旦涉及到人员伤亡,双方当事人是很难私了的因为这个时候会涉及到很大的一笔赔偿金。一般情况下受害人就会一纸诉状把肇事鍺告上法庭那么,交通事故开庭能去几人开庭受害方...

  •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刑事案件后,会对刑事案件开庭审理開庭审理刑事案件的,一般是组成合议庭进行的合议庭由三至七名审判员组成,那么择日宣判要不...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交通事故开庭能去几人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