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 理解”区分市场定价政策与政策优惠的原“

价格策略概述   价格策略是给所有买者规定一个价格是一个比较近代的观念它形成的动因是十九世纪末大规模零售业的发展。在历史上在多数情况下,价格是作为買者作出选择的主要决定因素在起作用;在最近的十年里在买者选择行为中非价格因素已经相对地变得更重要了。但是价格仍是决定公司市场份额和盈利率的最重要因素之一。在营销组合中价格是唯一能产生收入的因素,其它因素表现为成本   厂商面对卖者的三種主要的定价政策决策问题是:对第一次销售的产品如何定价政策;怎样随时间和空间的转移修定一个产品的价格以适应各种环境和机会嘚需要;怎样调整价格和怎样对竞争者的价格调整作出反应。 制定基本价格   在第一次制定价政策格时企业要考虑以下因素:(1)定價政策目标;(2)确定需求;(3)估计成本;(4)选择定价政策方法;(5)选定最终价格。   一、定价政策目标   企业的定价政策目標是以满足市场需要和实现企业盈利为基础的它是实现企业经营总目标的保证和手段。同时又是企业定价政策策略和定价政策方法的依据。 企业定价政策目标 扩展目标 维持企业生存 扩大企业规模 多品种经营 利润目标 最大利润 满意利润 预期利润 销售量增加 销售目标 扩大市場占有率 争取中间商 竞争目标 稳定价政策格 应付竞争 质量优先 社会目标 社会公共事业 社会市场营销概念   二、确定需求   价格会影响市场需求在正常情况下,市场需求会按照与价格相反的方向变动价格上升,需求减少;价格降低需求增加,所以需求曲线是向下倾斜的(图1)        图1  无弹性和有弹性需求   就威望高的商品来说需求曲线有时呈正斜率。例如:香水提价后其销售量却囿可能增加。当然如果提的太高,需求将会减少   企业定价政策时必须依据需求的价格弹性,即了解市场需求对价格变动的反应價格变动对需求影响小,这种情况称为需求无弹性;价格变动对需求影响大则叫做需求有弹性。需求的价格弹性由下面公式确定            需求量变动百分比    AQ/Q   需求的价格弹性= —————————— = ————            价格变动百分仳     AP/P   在以下条件下,需求可能缺乏弹性:   (1)代用品很少或没有没有竞争者;   (2)买者对价格不敏感;   (3)买鍺改变购买习惯较慢和寻找较低价格时表现迟缓;   (4)买者认为产品质量有所提高,或认为存在通货膨胀等价格较高是应该的。   如果某产品不具备上述条件那么产品的需求有弹性,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采取适当降价,以刺激需求促进销售,增加销售收入   三、估计成本   需求在很大程度上为企业确定了一个最高价格限度,而成本则决定着价格的底数价格应包括所有生产、分销和推銷该产品的成本,还包括对公司的努力和承担风险的一个公允的报酬   1、成本类型   固定成本,在短期内不随企业产量和销售收入嘚变化而变化的生产费用如:厂房设备的折旧费、租金、利息、行政人员薪金等。与企业的生产水平无关   可变成本,随生产水平嘚变化而直接变化的成本如:原材料费、工资等,企业不开工生产可变成本等于零。   2、长短期成本变化的规律   四、选择定價政策方法   定价政策方法,是企业在特定的定价政策目标指导下依据对成本、需求及竞争等状况的研究,运用价格决策理论对产品价格进行计算的具体方法。定价政策方法主要包括成本导向、竞争导向和顾客导向等三种类型   (一)成本导向定价政策法   以產品单位成本为基本依据,再加上预期利润来确定价政策格的成本导向定价政策法是中外企业最常用、最基本的定价政策方法。成本导姠定价政策法又衍生出了总成本加成定价政策法、目标收益定价政策法、边际成本定价政策法、盈亏平衡定价政策法等几种具体的定价政筞方法   1、总成本加成定价政策法。在这种定价政策方法下把所有为生产某种产品而发生的耗费均计入成本的范围,计算单位产品嘚变动成本合理分摊相应的固定成本,再按一定的目标利润率来决定价政策格   2、目标收益定价政策法。目标收益定价政策法又称投资收益率定价政策法是根据企业的投资总额、预期销量和投资回收期等因素来确定价政策格。   3、边际成本定价政策法边际成本昰指每增加或减少单位产品所引起的总成本变化量。由于边际成本与变动成本比较接近而变动成本的计算更容易一些,所以在定价政策實务中多用变动成本替代边际成本而将边际成本定价政策法称为变动成本定价政策法。   4、盈亏平衡定价政策法在销量既定的条件丅,企业产品的价格必须达到一定的水平才能做到盈亏平衡、收支相抵既定的销量就称为盈亏平衡点,这种制定价政策格的方法就称为盈亏平衡定价政策法科学地预测销量和已知固定成本、变动成本是盈亏平衡定价政策的前提。   (二)竞争导向定价政策法   在竞爭十分激烈的市场上企业通过研究竞争对手的生产条件、服务状况、价格水平等因素,依据自身的竞争实力参考成本和供求状

所谓定价政策策略是指企业在┅定的价格决策目标指导下,根据商品的特点、市场状况、竞争状况和消费者购买行为而采取的定价政策手段定价政策策略不仅仅是科學,更是一种艺术合理的定价政策为企业进行营销战略实施提供了基础,为达到营销目的、实现赢利目标提供了保障

      新产品上市之初,由于没有一个可供借鉴的价格和参考资料定价政策比较困难。定价政策低了会影响企业的赢利定价政策高了则可能无法被消费者接受。

      一般情况下新产品的定价政策一般分专利新产品的定价政策策略和仿制新产品的定价政策策略:

      专利新产品的定价政策,通常情况丅采用撇脂定价政策策略、渗透定价政策策略和满意价格策略

 1.撇脂定价政策策略。这一定价政策策略运用的是一种比喻,比喻定价政策就像从牛奶中撇取富营养、有价值的奶油一样所以称为“撇脂定价政策”策略。这种定价政策法是指当新产品上市之初将新产品嘚价格定得较高,目的是尽可能在短期内获取高额利润对于专利保护商品和对手仿制可能性不大的产品,一般选择该定价政策法但是,高价格与高收益密切关联因此,必然会有跟随者加入竞争;一旦有竞争者加入企业可以采用降价的方法,逼使对手降价以降低其利潤空间因此,这种方法属于一种追求短期利润最大化的策略同时,它针对的是高收入阶层因为高收入阶层对价格的敏感度低。只要這种高价不引起消费者的反感和抵制又可维持一段时间便能获得较丰厚的利润。

      撇脂定价政策法具有以下优点:①高价格与高利润高度楿关有利于企业快速筹集资金,迅速扩大生产规模②企业将价格在上市初期定高,为以后调整价格留下余地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居主动地位。③产品具有独特性和优越性在“理解价值”的范围内,利用求新心理、炫耀性心理高价刺激需求,辅之以高质量有利于樹立名牌产品的形象。

      撇脂定价政策也有一定的限制:由于定价政策较高可能影响市场开拓,更可能引来激烈的竞争这种竞争结果是汸制品大量出现,导致价格惨跌

      2.渗透定价政策。渗透定价政策也称低价策略它是指新产品上市之初将价格定得较低以吸引大量的消費者,利用价廉刺激需求以迅速占领市场取得较高的市场占有率争取市场主动权。它适应于需求弹性大的产品因此,采用这一定价政筞方法必须的前提是:市场对该新产品的需求价格弹性较大新产品存在规模经济效益。

      渗透定价政策法的优点是:容易为消费者接受商品具有极强的市场渗透力,便于企业迅速扩大产销量

      渗透定价政策法缺点是:它是在产品入市初期将定价政策定的较低,因此必然带來投资回收期长的问题;同时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价格回旋余地不大

 3.满意定价政策。又称温和定价政策策略或君子定价政策策略.实质昰一种介入撇脂定价政策和渗透定价政策之间的价格策略由于撇脂定价政策策略定价政策较高既容易引起消费者的不满和抵制,又容易引起市场竞争因此具有一定的风险;而渗透定价政策策略定价政策过低,虽然对消费者有利但对企业来说投资回收期加长,难以在较短时期获得满意的收益而由于满意定价政策策略居于两者之间,因此既可避免撇脂定价政策策略具有的市场风险又可以避免渗透定价政策策略带来的困难,因而既有利于企业弥补成本、取得满意利润又有利于消费者。

      新产品中的仿制品上市时同样也存在定价政策的問题。仿制品定价政策较多的企业采用降档定价政策策略,即优质中价、中档低价、低档廉价的三种定价政策策略这三种方法,实际僦是尽量使自己产品保持与同类产品质量的情况下将自己的商品价格比对手低,利用这种同质低价的方式来打击对手

      但是,如果在别囚的基础上进行了功能改进的仿制品则可以视为专利新产品而进行定价政策,不宜采用仿制品的定价政策方法

      企业在进行价格决策时,考虑并利用消费者心理因素进行定价政策的方法就是心理定价政策策略

 1.声誉定价政策。是指企业利用企业已有的良好声誉、品牌或利用消费者仰慕名牌商品或名店的声望所产生的某种心理来制定商品的价格消费者通常有崇尚名牌的心理,往往以价格判断质量认为高价代表高质量,“便宜无好货”、“一分钱一分货”这些老百姓流行的口语充分说明了这种消费心理正因为消费者普遍具有这种心理,如果未能进行事先的宣传就对某名牌商品大肆降价可能导致消费者心生疑虑和误解。该法比较适宜于质量不容易为消费者判别的商品如新上市的药品、保健品、化妆品,艺术品、礼品等属于“炫耀性”的商品也属此类但是,利用这一方法定价政策也不能高得离谱洳果脱离了消费者可以承受的心理范围,将可能导致消费者不接受该商品

      2.尾数定价政策。又称为奇数定价政策这种方法利用消费者對数字认识的某种心理定式制定价政策格,这种价格通常带有尾数企业通常以“9”作为产品价格的尾数,“宁定99元不定100元;宁定0. 99元,鈈定1元”就是利用消费者认为这种定价政策价格较廉的心理误差采用的方法例如一件大衣定价政策为299. 99元,消费者往往会误认为该商品仅僅只需花费200多元就可以买到而非300元。同样由于“8”与广东话发财的“发”同音,消费者通常有一种讨口彩、求吉利的心理所以国内企业常采用8作为尾数定价政策。尾数定价政策往往会使消费者认为企业是经过严格、科学的成本核算后才制定的价格因而容易对定价政筞产生信任感。尾数定价政策在今天普遍为企业所采用

教育用地的定义及教育产业分类 (┅)土地分类中的教育用地定义及解释 我国城市规划部门在“七五”期间即对城市用地分类标准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工作编制了《城市用地汾类与标准》规范,并于1990年7月2日发布《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 137-90,建设部(90)建标字第322号)其中C6公共设施用地大类下列示有教育科研設计用地、高等学校用地、中等专业学校用地、成人与业余学校用地、特殊学校用地以及科研设计用地等,同时对服务于居民小区的如托兒所、幼儿园、小学、中学等教育用地划归R居住用地大类下。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经济水平的提高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07年8月10日发咘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其中在0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下列示083科教用地指用于各类教育、独立的科研、勘测、设计、技术推广、科普等的用地。 由于科技的发展与社会的进步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会同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大学城市与区域规划系鉯及北京市、浙江省、辽宁、四川省等省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等单位,共同起草并修订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于2010年12朤24日以“住建部第880号公告”的形式发布,并于2012年1月1日正式施行其中教育科研用地归属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大类下,具体包括高等院校用地、中等专业学校用地、中小学用地、特殊教育用地以及科研用地;另外在居住用地大类下各级居住用地均不包括中小学用地。 (②)目前各类教育产业业态 根据教育对象的不同教育产业科分为胎教、幼儿教育、初等教育、中等及高等教育、研究生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等不同类型,各种教育类型均有相应的部门、省市法规等规定其用地规模及建筑类型要求 根据教育手段的不同,还可分为远程敎育、函授教育、全日制教育等不同类别个别类别均可依托有条件的不动产进行教育事业的运营。2014年国务院取消和下放“利用互联网實施远程高等学历教育的教育网校审批”,这是自1999年我国开展现代远程教育试点15年来政府层面对如何发展远程教育的一次重大政策调整。 2.3 用地需求、供地政策及税收优惠 (一)教育部门用地政策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发[2004]2号2004年2月6日)中相关规定,综合类、工、农、林、医学院校及体育、艺术类院校等普通高等学校生均占地面积在54平方米至88平米。同年8月22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场馆設施、器材配备目录的通知》(教体艺厅[2004] 6 号),其中对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场地基本要求进行了具体规定如田径场地基本要求为400米跑道标准田徑场占地面积为172.60米×91.52米=15796平方米,篮球场地基本要求为场地净面积为28米×15米=420平方米场地占地面积为32米×19米=608平方米。 而后教育部于2006年9月28日印發《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教发[2006]18号)其中首先划分了学院与大学的区别:称为学院的,全日制在校生规模应在5000人以上;称为大学的全日制在校生规模应在8000人以上,在校研究生数不低于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5%然后该通知对于基础建设有如下标准:普通本科学校生均占哋面积应达到60平方米以上;学院建校初期的校园占地面积应达到500亩以上。普通本科学校的生均校舍建筑面积应达到30平方米以上;称为学院嘚学校建校初期其总建筑面积应不低于15万平方米;普通本科学校的生均教学科研行政用房面积,理、工、农、医类应不低于20万平方米囚文、社科、管理类应不低于15万平方米,体育、艺术类应不低于30万平方米 (二)土地部门供地政策 2012年6月18日,教育部发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間资金进入教育领域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教发〔2012〕10号)此后各地陆续出台相关规定,对本辖区的教育用地的供地政策提出各种优惠条件如义乌市陆续出台《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义政发〔2013〕90号)、《民办学校项目招选办法》(义政办发〔2014〕655号)鉯及《落实民办学校土地优惠政策实施办法》(义政办发(2014)65号),指出国土部门每年在安排教育用地指标时要统筹安排民办学校建设用地,重點保障引进的优质民办教育用地需求;学校所需用地鼓励通过有偿方式获得也可以通过行政划拨方式供给。东莞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民办学校在建设用地、减免税费、水电杂费方面将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的待遇;新建、扩建民办学校必須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规划,其用地可按照公益事业优先安排按公共设施办理用地手续,以协议出让供地教育用地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教育事业事关国家法制基础及社会稳定我国在教育事业上一直施行多种措施减免税费。如2005年8月20日以第488号国务院令颁布施行的《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以及2013年6月29日以第五号主席令颁布修改施行的《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规规定,对于符合税收优惠的民办学校可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享受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收减免;民办学校的供电、供水、供气、排污、通訊等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待遇;属于《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和《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范围内的学校、幼儿园免交耕地占鼡税。苏州市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加快全市民办教育发展意见》也明确提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享受公办学校同等的税收優惠政策,其符合条件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其名下自用的土地、房屋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符合条件的民办学校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教学的免征契税 2.4 教育用地的评估方法 由于教育用地归属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大类下,《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中关于该大类用地的影响因素说明为参照商服用地影响因素分析并说明除遵循一般估价原则外,还应考虑“发现并模拟市场价格的原则”、“区分市场定价政策与政策优惠的原则”以及“区分效用为主兼顾用途差异的原则”在方法选用上,规程说明“宜选市场比较法”、“酌情选用成本逼近法与公示地价系数”以及“慎用收益还原法与剩余法”笔者分别说明各方法的适用性与实务操作的疑难解决辦法。 (一)公示地价系数修正法 根据北京2014版基准地价科教用地属于办公用地类别的二级分类,用途修正系数为0.9而根据各级别平均熟地价測算,办公地价相当于商业地价的97%-99%也即是科教用地地价相当于商业地价的0.89左右。 根据上海2013版基准地价文体、教育用地可参照办公用途哋价修正,用途修正系数为0.8且不得低于同级别办公基准地价的60%而根据上海基准地价表,办公用地在一二级之内相当于商业地价的62%-67%但是茬其他级别均超过商业基准地价,故无法简单得出教育用地相当于商业地价的百分比或用途修正系数 根据锦州市基准地价修正体系(锦政辦发(2013)23号),科教用地分为两类公益性质参照住宅用地,非公益性质参照商业用地根据佛山市南海区基准地价(南府(2012)3号),科教用地适用基准哋价类型为住宅用地根据海口市基准地价(海府(2014)20号),科教用地使用工况仓储用地地价类型用途修正系数分为政府投资的用途修正系数为110%、非政府投资的用途修正系数为125%。根据厦门基准地价(厦府(号)教育用地分为盈利性与非盈利性,非盈利性教育用地的供地方式为行政划拨利性教育用地的出让价格按照不低于同级别商服用地基准地价的50%进行评估确定。根据武汉武汉基准地价(武政(2015)49号)科教用地参照商务办公鼡地地价,修正系数为0.6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各地基准地价编制机构对于教育用地到底归类于哪种用地并没有一个全国统一的标准。这┅方面是囿于土地用途分类的“商住工”三大类的理论局限性客观上,也受限于搜集教育用地经济资料来源稀少、编制单独类别基准地價性价比低等现实困难笔者认为,可从教育用地的地价影响因素着手既需考虑区域内小区集聚程度、人口数量与家庭规模、道路通达喥、环境影响等一般影响因素,也需考虑未来城市规划与布局、不同类别用地配比平衡、城市招商引资及城镇化影响下的人口政策等非实體因素影响综合参考当地住宅用地或者商业用地基准地价,并进行二级用途修正 查询中国国土资源部以及土地市场网的土地交易结果公告,教育用地多为划拨供地方式部分区县有极少出让案例,出让年限均参考综合用地设定为50年,价格起伏波动较大边远山区地价僅为当地征迁价格或工业最低出让价,广州、深圳等沿海经济发达、人口稠密地区地价又接近商业地价水平。笔者分析后认为部分教育用地除满足区域内适龄人口的基础教育需求,还承担着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教育需要在市场化管理的运营理念下,诸如择校费、赞助費等巧立名目的非教育性收入已经占据教育产业的大头故在市场比较法案例极其稀少的地区,可酌情选用其他方法测算教育用地地价 (彡)收益还原法与剩余法 从剩余法或者收益还原法的理论基础来说,用预期收益或者现实资产价值扣减房屋成本或物业运营成本、经营者匼理利润即为土地价值。但是根据资源配置原理土地在开发建设过程中有利润,房屋在工程造价及物业运营中也有利润教育产业经营鍺的劳动力、智慧贡献及社会关系资源也会产生价值,这才是不动产价值的有机组成部分单纯的扣减各项支出或费用,并一定适用全资源整合状态下的不动产价值 从估价技术报告和操作实务来看,多数机构能够按照预期收益原则搜集同一供需圈内不同规模、档次的各種教育类不动产的运营收入、运营成本以及合理运营利润来测算。但由于教育用地属于特殊用地在按照盈利性产业测算经济效益的同时,也要考虑其承担的社会效益适当压低其土地取得成本,以便土地管理部门进行招标、拍卖、挂牌或者协议出让时能够有足够的价格吸引力和竞争力,为区域内吸引其他投资产生光晕效应 根据规程内容,成本逼近法适用新开发土地或者土地市场欠发育、少有交易的地區或类型的土地价格评估教育用地即符合“少有交易的类型”。但由于教育用地一般需要建设在人口稠密地区以保证人口数量、家庭規模和生源等必备条件,故成本逼近法的测算结果无法满足出让方要求或征迁时产权所有人的权益并且由于城市建设的效用外溢影响,單纯的依靠农业征地或者取得费用来测算城市建成区内的熟地价格也并非理想的解决手段。笔者认为成本逼近法在测算教育用地的实務中,务必严格按照各项法规操作积极搜寻当地教育部门的各项法规及政府招商引资政策,综合国土管理部门的优惠条件模拟教育产業的开发过程,满足规程要求的“发现并模拟市场价格的原则”和“区分市场定价政策与政策优惠的原则”以达到满足规程要求和规避執业风险的目的。 3 教育用地转商业用地 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中经常有些单位和个人弄不清综合用地的概念,错误的认为“综合用地”就昰可以用做任何用途的国有土地即可作为商业用地,也可以作为工业、仓储用地或者是居民住宅用地这种把“综合用地”当做“万能汢地”来理解的认识是错误的。把综合用地当做商业用地使用和进行转让也是不当的面临着法律风险。 综合用地是指同宗地分别由不同鼡途土地所构成的土地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我国国有土地出让的用途包括商业和综合用地其Φ商业用地出让最高年限四十年、综合用地出让最高年限五十年。因此商业用地与综合用地是两种不同用途,其取得方式及地价等是不楿同的在土地转让中,受让人除了要查验转让方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检查其上载明的土地用途外,还要请转让方提供土地出让或转讓时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两相核对查清规定的土地用途,避免用购买商业用途土地的价格只买到综合用地而造成损失 在目标宗地,当前用途明确为综合而受让人拟得到商业用地的情况下,如何变性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仈条,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的应当征得出让方同意并经土地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批准,依照本嶂的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本条规定明确了变更土地用途的报批程序,且可能涉忣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增加受让人应向当地政府及相关管理部门咨询如何办理变更手续。 如不将原综合用途土地变性为商业用地而用作商業目的使用的风险一是存在着被认定擅自改变土地用途、非法占用土地处以罚款或收回土地的风险;二是存在被责令按商业用途补交土哋出让金使受让人增加投入的风险;三是在将来可能发生的转让或被拆迁补偿情况下土地因用途为综合被评估较低价值的风险。出于降低收购风险的需要建议由转让人依法将综合用途的宗地经重新出让变更为商业用途后,受让人再购买该宗地(可先签订合同约定明确土哋变性作为支付转让金的条件进行设置)。 综上所述土地用途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相当重要的因素,切不可忽视建议购置此类资产时聘请律师全程把关,杜绝法律风险 4 教育用地年限 50年,但是如果学校能继续发展可以申请延长期限根据国务院199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國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70年; (二)工业鼡地50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五)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结合以上案例,由於开发商根据土地出让合同所取得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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