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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这些临时聘用人员所领取的劳務费(我们是按月支付)上了多少金额才应该交个人所得税?(我知道应税工资标准是1600元可是我们是支付劳务费) 最新的税法属于劳務报酬所得,4000元以下的扣除800元的费用超过4000元的扣除20%的费用,税率是20% 2、为减少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把这些临时聘用的人所领劳务费作為工资处理行吗需要哪些必要的手续或条件? 可以这样处理的,但要将人员纳入自己的员工处理,如养老金的缴纳,到劳动部门备案等等 3、为攬人才我们公司想尽量减少所聘人员的个人所得税,怎样做呢 平时发一部分在工资表中反映,年底补发部分用大红包形式,不从账上走,也僦不要交税了.或者单位自己承担聘用人员的个人所得税了,员工取得的收入是税后收入也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