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现行刑法当中对12种犯罪规萣有死刑,它们分别是:(1)内乱罪(第77条第1款)(2)引致外患罪(第81条),(3)援助外患罪(第82条)(4)对有人居住建筑物等放火罪(第108条),(5)爆炸罪(第117条)(6)水淹有人居住建筑物等罪(第119条),(7)颠覆列车致人死亡罪(第126条第3款)(8)威胁交通罪的結果加重犯(第127条),(9)水道投毒致人死亡罪(第146条后段)(10)杀人罪(第199条),(11)抢劫致死罪(第240条后段)(12)抢劫强奸致死罪(第241条后段)。另外在特别刑法中,也对5种犯罪规定有死刑它们分别是:(1)使用爆炸物罪(《取缔爆炸物罚则》第1条),(2)决鬥致死罪(《决斗法》第3条)(3)劫持航空器等致人死亡罪(《劫持航空器罪等的法律》第2条),(4)使航空器坠落致人死亡罪(《处罰威胁航空器行为的法律》第2条第3款)(5)杀害人质罪(《处罚劫持人质等行为的法律》第4条)。
但是在死刑的适用上,战后日本法院采取了极为慎重的态度首先,在适用标准上极为慎重在社会相对稳定,经济进入高速发展时期之后法院对于死刑适用采取了极为克制的态度,死刑判决大为减少现在,可以说杀死一人是不可能判处死刑的。即便有的话也是非常非常恶劣的场合。在犯罪情节一般的场合即便杀死了两个人,通常也不会被判处死刑而是判处无期徒刑。因此从日本的实际情况来看,当今的死刑标准尽管根据個案的具体情况,多少有些不同但是,大体来说维持在被害人没有过错的场合,“杀害数个人的话原则上会被判处死刑”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