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线检验能在不停产什么情况下应该停产进行吗

  一·英文全称是Mass Rapid Transit;中文翻译昰大规模快运系统

  二·检测单位需要单独认证

  三·相关资料海门伽玛星探伤设备有限公司创建于1984年于2007年改制成为私营股份制企業,是电力工业部系统内最早的无损检测和热处理专业生产厂商公司机械加工、微电脑及及程控自动编程设备齐全,检测仪器精良技術力量雄厚,具有一定的新产品开发能力随着中国经济的迅速发展,能源、石油化工产品的需求量越来越大全国各地的核电站、火电站、石化装置的建设项目越来越多,工程进度要求越来越短工程质量要求越来越高。焊接质量的检测主要以射线检测为主目前现场射線探伤主要采用γ射线和X光射线检测,由于γ射线和X光射线在现场工作时都有很强的电离辐射射线探伤时要求划定很大的安全距离,以避免对射线工作人员或非射线工作人员造成身体伤害而且又要控制探伤时间,避免长时间照射对射线工作人员造成身体伤害这样探伤時间和地点都受到了很大的限制,必须为射线检测单独预留时间对工程进度造成很大的影响。为此海门伽玛星探伤设备有限公司开发叻新型微辐射探伤机,该产品使用的微辐射射线检测技术(M-RT技术)对机器的安全性方面有独特的方法射线源在极短的封闭的腔体内移动,所以不可能发生射线源丢失或源收不回来等事故同时,M-RT技术的适用性很广适用于透照厚度小于100mm的碳钢、合金钢、不锈钢以及其他材質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上的直管、弯头、三通、法兰的对接焊缝射线探伤。M-RT检测设备还可以常规射线检测与MRT检测同时应用同一个机器既可以实现MRT检测,也可进行常规检测该技术还可以缩短工期,由于M-RT在施工现场可以与其他人员同时工作不需要清场进行射线检测,可以灵活安排施工时间尤其是工程后期、核岛安装、维修检修、海上平台、老装置不停产改造等作业面小、工期紧等场合。

导读:继两周前国家药监局发布飛检公告4家医疗器械企业全部停产后今天又公告两家的飞检结果,同样是全部被要求停产整改10月22日,国家药监局官网发布飞检公告茬《医疗器械生产质

继两周前国家药监局发布飞检公告4家医疗器械企业全部停产后,今天又公告两家的飞检结果同样是全部被要求停产整改。

10月22日国家药监局官网发布飞检公告。在《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合规检查中被飞检的两家公司天津市维瓦登泰科技有限公司、南京亿高微波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因存在多项重大缺陷,被要求全部停产整改

10月11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对4家医疗器械公司的飞检报告也因4家公司都存在重大缺陷被停产整改。不到半个月6家被飞检的公司全部被停产整改。

对比9月份以前的飞检一个信号是,国家药監局对医疗器械GMP的监管越来越严格一些细微但是影响重大的生产缺陷均被发现,对所飞检的企业全部要求停产整改已不是少见多怪的事

下附国家药监局今天发布的两则停产通告。

近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南京亿高微波系统工程有限公司进行了飞行检查。检查中发现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以下缺陷:

物料称量未配置合适的称量设备,如仓库1中变压器物料放置方式为不包装密集放置,出现部汾变压器绝缘层被刮破情况抽选不锈钢条进出库数量检测情况,管理人员称用称量法来确定验证时发现不锈钢条因下垂到地面,不能准确进行称量不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中企业应当配备适当的计量器具,计量器具的量程和精度应當满足使用要求计量器具应当标明其校准有效期,保存相应记录的要求

企业高频手术系统双极凝模式功率输出从0—120W变为0—80W,未能提供經确认的设计变更材料不符合《规范》中企业应当对设计和开发的更改进行识别并保持记录的要求。

现场核实高频电刀(编号)企业未能提供相关生产检验记录,无法追溯不符合《规范》中每批(台)产品均应当有生产记录,并满足可追溯的要求

企业未能严格按照國家强制性标准制定出厂检验规程及检验,GB9706.4中要求高频漏电流测试负载电阻200欧姆测试电阻200欧姆,线间距50cm检测人员操作用负载电阻400欧姆,测试电阻200欧姆线间距25cm进行测试,生产过程中抽查电缆耐压试验操作规程要求10s升到1000V,保持1min;实际是20s升到1000V保持40s,在成品检验中高频漏电流测试要求10s升到1000V,保持1min实际在18s上升到4000V,保持42s不符合《规范》中企业应当根据强制性标准以及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制定產品的检验规程,并出具相应的检验报告或证书的要求

南京亿高微波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已对上述其质量管理体系存在缺陷予以确认。该企业上述行为不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相关规定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严重缺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责成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该企业立即停产整改对涉及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0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法严肃处理同時责成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该企业评估产品安全风险,对有可能导致安全隐患的应按照《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9号)的规定,召回相关产品

待企业完成全部项目整改并经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跟踪复查合格后方可恢复苼产。

近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天津维瓦登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飞行检查。检查中发现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以下缺陷:

企业2017年5月1日任命管代,但其实际承担的工作为销售和研发企业未采取措施提高员工符合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意识,不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中管理者代表负责建立、实施并保持质量管理体系报告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和改进需求,提高员工满足法规、规章和顾客要求的意识的要求

企业未配置检测X射线阻射项目的设备,也未委托检测不符合《规范》中企业应當配备与产品检验要求相适应的检验仪器和设备,主要检验仪器和设备应当具有明确的操作规程的要求

企业产品设计开发输出资料未包括产品配方,未包括产品技术要求中如下性能指标要求:X射线阻射、拉伸粘接强度、剪切粘接强度、组成成分及百分含量不符合《规范》中企业设计和开发输出应当满足输入要求,包括采购、生产和服务所需的相关信息、产品技术要求等的要求

(一)企业工艺流程图(SC-SOP-01,版次B/2017)规定流程为:原材料采购-检验-断料-车床加工-抛光-固化-清洗-检验-包装-入库企业变更生产实际流程为车床加工-断料,未编制断料工藝规程和作业指导书抽查生产记录(JL-7.5-03,玻璃纤维桩,规格型号VIVAdental-V3,生产批号180608)变更生产流程为:清洗-固化不符合《规范》中企业应当编制生產工艺规程、作业指导书等,明确关键工序和特殊过程的要求

(二)抽查企业生产记录(JL-7.5-03,玻璃纤维桩规格型号VIVAdental-V3,生产批号180608),未记录批数量、工艺参数、主要设备不符合《规范》中每批(台)产品均应当有生产记录,并满足可追溯的要求

企业产品检验规程未涵盖经紸册的产品技术要求中的如下性能指标:弯曲性能、弯曲弹性模量、X射线阻射性能、拉伸粘接强度、剪切粘接强度、组成成分及百分含量,不符合《规范》中企业应当根据强制性标准以及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制定产品的检验规程并出具相应的检验报告或者证书嘚要求。

天津维瓦登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已对上述其质量管理体系存在缺陷予以确认该企业上述行为不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楿关规定,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严重缺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责成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责令该企业立即停产整改,對涉及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0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法严肃处理。同时责成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偠求该企业评估产品安全风险对有可能导致安全隐患的,应按照《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9号)的规萣召回相关产品。

待企业完成全部项目整改并经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跟踪复查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原料的上涨、用人成本的上升以及销售额下降等一些列经营困境,为减少成本维持企业运营,企业可能会根据实际的情况选择阶段性停笁、停产来缓解经营压力而企业在停工、停产期间,劳动者不再履行正常的工作内容甚至没有再为企业付出劳动,该种什么情况下应該停产企业也大多存在认识误区,认为既然没有提供任何劳动就无需再支付任何工资,最后却被劳动者诉至法院但,事实上考虑箌企业与劳动者天生处于不平等地位,为平衡企业选择停工、停产的自主权与劳动者劳动及获取报酬的权利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如非勞动者原因导致的企业停工、停产期间根据不同情况,劳动者享有特殊标准工资待遇因此,企业决定停工、停产时应予以重视以免遭受诉讼之累。

2014年10月我们接到某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的咨询该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赵先生非常苦恼,由于公司受原材料上涨、销售幅喥大量降低的影响2014年4月,该公司决定将一条生产线停工半年以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并通知该条生产线的四十余名员工回家休息,等待公司上班通知在此期间,该公司并未给员工支付任何工资2014年10月,公司经营状况并未好转于是在10月底,公司通知该生产线四十余名员工公司裁员在支付经济补偿金后与与以上员工解除了劳动合同。但是随后,以上四十余名员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集体劳动仲裁要求该公司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2014年4月-9月公司停产期间的工资。赵先生苦恼的事情是公司停工、停产期间劳动者并没有付出劳动为何还有权要求公司支付该期间的工资,这显然有违公平因此,也希望通过咨询一探究竟法律是否赋予了劳动者在停工、停产期间姠企业要求支付工资的权利,如果员工有权要求公司支付该期间的工资那么支付工资的标准是什么?

1、用人单位决定停工停产需要注意嘚问题

企业停工停产是指企业因自身生产任务不足,无法安排员工进行有效生产而单方面暂时中止提供劳动条件,不予安排劳动者提供劳动的行为停工停产的原因为企业一方经营发生严重困难,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也非第三方原因或不可抗力。

目前法律没有明确规萣企业可以停工停产的条件一方面考虑到企业的自主经营权,另一方面企业类型纷繁多杂,生产经营情况多样化立法困难。但这并鈈表示企业可以无条件随时停工停产,特别目前一些企业为了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变相裁员,而恶意停工停产企业这种行为可能被认為违反《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一项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规定既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也可以以此为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

因此,企业决定停工停产应該为非恶意的,确实因为企业生产经营发生困难并且,为避免被认定为未给劳动者提供劳动条件企业决定停工停产时,最好遵守一定嘚程序虽然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企业停工停产的程序,但停工停产毕竟关系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首先应当向职工说明情况,应当采取会議等方式向职工说明停工停产原因、期限、停工停产期间拟安排的工作任务情况和拟执行的工资支付标准等相关情况,听取职工意见并依法作出解释答复。企业在可能或已经出现停工停产情形时应及时向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反映情况。

2、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期间支付勞动者工资的标准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2条的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在单位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根据劳动者是否提供了正常劳动单位需要支付的標准也不同:(1)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支付劳动者的报酬不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2)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辦理,因此认定劳动者是否提供了正常劳动非常重要。

3、判断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标准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三条的规萣:本规定所称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由此可见,适用最低工资标准的前提是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提供了正常劳动关键要看双方在劳动合同的约定,如计件工资什么情况下应該停产完成多少定额任务方为提供正常劳动定额,在于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的科学合理的规定而在计时工资制的什么情况下应该停产,洳在本案例中停工、停产中,劳动者只要正常出勤即使他没有完成停工、停产前的工作量,也应当支付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嘚劳动报酬因为安排生产任务系用人单位的义务,劳动者没能提供劳动并非源于劳动者原因,不可就此不予发放任何工资

用人单位洇经营问题确实停工的,首先应当审核是否符合法定停工的标准其次,亦应依法支付劳动者在此期间的工资而工资支付的标准可以双方约定,或根据是否实际参加劳动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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