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精灵毒品”哪里可以搞到?

原标题:“蓝精灵”听说过吗?不是卡通人物,是毒品!

你想到的可能是动画片里

其主要成分为“氟硝西泮”

属于国家规定管制的第二类精神药品

那是一个本令我感到无比舒服的晚上,我在布鲁克林的一家酒吧里和我的准男友约会。整个晚上我只喝了一杯半的金汤力,并且我似乎从未放下我的酒杯。

那杯酒很甜,令我很放松,我聊天聊得很开心。但我的记忆似乎停止于此了。当我试图回忆那晚时,我只能想起我的朋友在戏弄我、我在大笑,周围的人都显得无比高大。除此之外,我再也想不起任何事情。

——这是纽约《The Cut》杂志中,一段关于女性在酒吧被人在酒杯中暗中投入了氟硝西泮后的描写。

从今年5月开始,“蓝精灵”在国内多地出现。

今年5月22日,浙江奉化公安分局西坞派出所接到报警,有人在岳林街道梅里达附近一单身公寓吸毒。

民警现场突击检查,奇怪的是,两个90后的常规尿检结果为阴性,常规检测手段并未检测到吸毒情况。随后,警方根据对方手机内的内容进行分析,发现这些吸毒人员正在吸食一种叫做叫做“蓝精灵”新型毒品。

了解到这一情况后,警方一方面继续抓捕其余吸食毒品人员,在锦屏街道弥勒一苑一出租房内抓获涉嫌贩卖毒品的犯罪嫌疑人周某和张某,另一方面于当天晚上在鄞州区一酒店抓获贩卖毒品的江某,当场查获7颗“氟硝西泮”药丸,随后在其屋内又发现66颗药丸。

据三人交代,从今年5月开始,他们从网络上购买“蓝精灵”,通常会在KTV包厢内贩卖。

目前,这三人因涉嫌贩卖毒品,已被刑事拘留。

两三元钱成本价从日本海淘

仅仅不到一个月,“蓝精灵”又被民警在浙江浦江发现。

今年6月,浦江民警接到线索,有人在网络上代购“蓝精灵”。民警侦查发现,这些贩卖“蓝精灵”的犯罪嫌疑人,分布的地域很广,涉及浙江、江西、福建、上海和北京等地方。

犯罪嫌疑人小王落网后说,他以前是一名微商。今年年初,他意外发现一个发财捷径:从日本海淘一种处方药。

“这种叫氟硝西泮的处方药,一板药有十粒,从日本过来的成本价只要2到3元,在网上很受欢迎,不用多做介绍,只要拍张图片发在朋友圈,就有人主动来问来买。”

民警侦查发现,“蓝精灵”的差价很离谱,在金华KTV等娱乐场所兜售时,每一板最先是卖120元,后涨到200元,最后到300多元。

经过两个多月的努力,专案组锁定分布在全国10多个省市的犯罪嫌疑人,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4人,其中刑事拘留19人,行政拘留5人。在行动中,共查获涉案毒品“蓝精灵”1000余粒。

另外,8月初因在朋友圈贩卖新型毒品“蓝精灵”, 9人被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这些犯罪嫌疑人,大多是二十出头的年轻人。

对于这种新型毒品“蓝精灵”,各有各的说法,有的说配酒喝会使人兴奋,也有的说放在舌头下含化会很“嗨”。

吃完后,只要撑过两个小时的困乏期,就会让人处于一种兴奋状态,脑子一片空白,忘记一切烦恼,如果混上酒食用的话,会让人兴奋、迷乱、醉生梦死……

今年2月份,犯罪嫌疑人江某(杭州人,19岁)偶然一次接触到“蓝精灵”后,逐渐成瘾,多次通过代购购买并服用该“药”。

资料显示,氟硝西泮有安眠、镇静、遗忘、肌肉松弛等作用,其中遗忘和催眠的作用最为明显。当这种成分和酒精一起合用时,会令肌肉过度镇静和精神运动损害,有时甚至会出现兴奋、错乱等反应。

办案的奉化民警说,氟硝西泮到了不法分子手里,他们会教唆购买者混着酒喝、或含在嘴里,“这就和吸食毒品一样。”

“蓝精灵”到底是什么?

据警方介绍,“蓝精灵”为日本生产的一种药物,学名叫氟硝西泮,溶解于水中为无色,日本生产企业为防止该类药品被用于犯罪,故而在药中加入染色剂,该药又称速眠安或三唑仑,属于精神类药物,具有镇静、催眠、抗焦虑、抗惊厥等作用,起效快、维持时间短,临床应用广。因是蓝色片剂,经常被吸毒者滥用,所以被吸毒者称为“蓝精灵”。

“蓝精灵”属于国家规定管制的第二类精神药品,已被列入《精神药品品种名录(2013版)》二类药品目录。根据刑法第357条和相关司法解释,“蓝精灵”属于毒品范畴。

滥用这类药物,和吸食冰毒等毒品一样,都会产生强烈的依赖性。

“蓝精灵”溶于水后也不容易被人发现。如果是在酒吧等娱乐场所,如果有人把它放进饮料或酒里,不容易被察觉。在以往警方查获的案件里,发现有人故意把冰毒放进酒水里,让人在不知不觉中吸食,最后成瘾。

危害是第一代毒品1000倍

“蓝精灵”是属于新精神活性物质。新精神活性物质又称“策划药”或“实验室毒品”,是不法分子为逃避打击而对管制毒品进行化学结构修饰得到的毒品类似物,具有与管制毒品相似或更强的兴奋、致幻、麻醉等效果。

新精神活性物质在2013年《世界毒品报告》中首次被提出。联合国对其定义是,没有被联合国国际公约(包括《1961年麻醉品单一公约》和《1971年精神药物公约》)管制,但存在滥用,并会对公众健康造成危害的单一物质或混合物质。

新精神活性物质也被称为“第三代毒品”,包括之前警方发现的笑气、恰特草、小树枝、跳跳糖等。

据了解,许多新精神活性物质的毒理作用比海洛因、吗啡等传统毒品更加强烈,像我国列管的U-47700的药效约是吗啡的7.5倍。

少量吸食新精神活性物质,人会出现心动加速、血压升高、肝肾功能衰竭等急性中毒症状。大量吸食后会引起偏执、焦虑、恐慌、被害妄想症等反应,严重的会精神错乱,甚至抽搐、休克、脑中风死亡,危害是第一代毒品的1000倍。

新精神活性物质,主要以中枢兴奋和致幻作用为主,因此,滥用后急性中毒情况下主要表现为发生不可控制的兴奋、易激惹、冲动、性乱行为,并由此导致性病、艾滋病、肝炎等传染性疾病的感染传播。

现在,全球已发现的品种从2012年的7类251种增加到2017年的9类789种,报告发现的国家和地区由2012年的70个增加到2016年的107个。

从外观看,这些制品以香料、花瓣、烟草及电子烟油等形态出现,与海洛因、冰毒等常见毒品相比伪装性更强。从成分看,它们含有多种合成大麻素成分,具有较强的致幻作用。

13:54 | 浙江法制报 | 记者 黄素珍 通讯员 应伟健 王倩

看过动画片《蓝精灵》的人都会对那些活泼可爱的小家伙有一个很好的印象。但是还有一种“蓝精灵”却不可爱了,那是一种新型毒品。记者昨日从宁波市奉化区公安分局获悉,当地最近就破获了一起跟“蓝精灵”有关的涉毒案。

得到线索的是奉化分局西坞派出所。据警方介绍,根据线索,民警在岳林街道一单身公寓检查时,抓获2名吸毒人员。随后,警方对其手机内的内容进行分析,发现他们吸食的是一种叫“蓝精灵”的新型毒品,其主要成分为“氟硝西泮”,属于国家管制的第二类精神药品,具有催眠、遗忘、镇定、抗焦虑、肌肉松弛和抗惊厥作用。其中,催眠和遗忘的作用更为显著,与酒精合用时可出现过度镇静、错乱等反应,危害性较大,被列入毒品范围。有些不法分子就利用其催眠快的特点,实施“麻抢”(麻醉后实施抢劫)犯罪。

了解到这一情况后,警方一面继续抓捕其余吸毒人员,一面梳理线索,寻找毒品来源,并于当晚在鄞州区一酒店内抓获贩卖毒品的江某,查获73颗“蓝精灵”药丸。目前,江某和另外2名贩毒人员已被刑拘。据了解,这也是我省首起贩卖“氟硝西泮”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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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迎接十九大、全警保平安”1+8行动中,我局将打击涉毒违法犯罪、推进“飓风大扫毒”行动作为重点,组织专门警力深挖案件线索,积极与相关部门开展侦查协作,不断加大打击力度,全力净化社会治安环境。8月21日至22日,禁毒大队联合市局刑侦、禁毒支队,连续抓获5名吸食俗称“蓝精灵”的新型合成毒品人员,破获一起容留他人吸毒案件,刑事拘留1人,行政处罚4人。

8月21日12时许,分局禁毒大队根据情报线索,联合市局刑侦支队、禁毒支队在阳泉市城区化工厂环卫新村1单元一房间内抓获涉嫌吸毒人员郝某(男,44岁,阳泉城区人)、刘某(男,39岁,阳泉城区人)、王某某(男,33岁,阳泉城区人)。在对其进行常规的冰毒、吗啡吸毒检测中并未发现吸毒迹象。禁毒大队民警迅速与太原警方取得联系,取回了新型毒品的检测样本,通过对三人苯二氮卓(BZO)检测试剂、曲马多检测试剂、可替宁检测试剂检测,尿液均呈阳性反应。在证据面前,三人对其近期吸食俗称“蓝精灵”的新型合成毒品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郝某同时供述了容留刘某某、王某某吸毒的犯罪事实。

办案民警继续循线深挖,于8月21日、8月22日分别在市医院门口、华盛街出租房内将同样吸食“蓝精灵”的吸毒人员任某某(男,35岁,阳泉矿区人)、甄某某(男,32岁,阳泉平定人)擒获。

目前,郝某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被刑事拘留;刘某、任某某、甄某某被强制隔离戒毒;王某某被给予行政罚款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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