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经济与经济信息化委员会上级是地址

各县(区)民爆行业主管部门:

为扎实做好全市民用爆炸物品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工作,市经信委决定,对《六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六安市民用爆炸物品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六经信〔2014〕33号)进行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六安市民用爆炸物品行业

六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编制

   (一)编制目的 ……………………………………………...5

   (二)县(区)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应急管理机构及职责……13

附件一:六安市民爆行业事故应急通讯录

附件二:省国防科工办应急专家组通讯录

附件三:各县(区)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应急通讯录

附件四:民爆企业应急通讯录

六安市民用爆炸物品行业

规范全市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以下简称: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相应程序;提高对突发事故的综合应急处置能力;及时、科学、有效地响应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以下简称:民爆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影响和社会影响,保护职工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十三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主席令第六十九号);

3、《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

4、《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

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6、《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

7、《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8、《关于印发〈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编制导则〉的通知》(工信部安〔2010〕493号);

9、《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

10、《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

11、《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1号);

12、《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2号);

13、《安徽省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办法》(安徽省政府令第217号);

 14、《安徽省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皖政〔2004〕80号);

15、《安徽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皖政办秘〔2010〕160号);

16、《六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通知》(六政办〔2013〕22号);

17、《六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中小企业发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六政办〔2015〕31号);

本预案适用于六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六安市经信委)对全市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指导县(区)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和民爆企业编制相应预案。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六安市皖西民爆器材有限责任公司,六安市皖西民爆器材有限责任公司霍邱县民爆分公司、金寨县民爆分公司、霍山县民爆分公司、舒城县民爆分公司、六安市民爆分公司适用于本预案;六安市皖西民爆器材有限责任公司肥东县民爆分公司(合肥市)、桐城市民爆分公司(安庆市)、岳西县民爆分公司(安庆市)不适用于本预案。

六安市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分为三级三类。三级是:市民爆行业主管部门级、县(区)民爆行业主管部门级和民爆企业级;三类是: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1、地方主体原则。充分利用国家和当地事故应急救援各种资源,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发挥各地民爆行业主管部门、相关单位及民爆企业应急机构的作用,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分级响应原则。全市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管理和实施,实行责任制。各县(区)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和民爆企业按照各自职责,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民爆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按事故大小、危害程度及快捷、有效控制和救援的要求,实施分级响应,开展应急救援。

3、科学规范原则。各县(区)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和各民爆企业应急预案的制定,要紧密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体现民爆行业的特点,通过危险源评估、危险因素辨识、事故类型与危害分析、应急救援措施制定和专家评审等过程,力求形成科学、规范、实用、有效的应急预案。

4、平战结合原则。应急预案实施后,各县(区)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对应急预案的宣传贯彻力度,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各民爆企业要结合本预案有针对性的开展演练,有目的的开展培训,确保应急预案逐一落到实处。同时,民爆企业应急管理机构及人员、装备处于备防状态,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快速、有效地投入应急相关工作。

(一)全市民爆行业危险源名称及位置

六安市皖西民爆器材有限责任公司是全市唯一一家从事民用爆炸物品销售的企业,在全市范围内下辖5个分公司,分布在5个县(区),主要危险源点为工业炸药、工业雷管和索类火工品储存库。具体名称和位置,见表1。

六安市皖西民爆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表1:六安市民爆企业危险源名称及位置图

民用爆炸器材在储存及运输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为:工业炸药、工业雷管因受热、撞击摩擦、冲击波、爆轰波、激光、火焰、雷电、静电、射频感应等都有可能引发燃烧、爆炸。以及民用爆炸物品在销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其他安全事故。

三、应急管理机构和职责

六安市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体系,由市经信委、各县(区)民爆行业主管部门、民爆企业的事故应急管理机构组成。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依照法定职责和相关责任分级负责,并于省国防科工办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市政府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各县(区)政府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相衔接,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一)市经信委应急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市经信委设立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并作为民爆行业应急管理机构,对全市民爆行业事故应急工作实施领导。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市经信委主任担任,副组长分别由市经信委分管副主任、协管副调研员担任。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协管该项工作的副调研员担任,成员由市经信委产业发展科、投资规划科及六安市皖西民爆器材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负责同志组成。

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是项技术性强、专业性强的工作,需要相关领域专家组成专家组参与并指导应急管理工作。鉴于目前全市民爆行业领域专家的稀缺,无法单独成立一支覆盖面完整、专业技术全面的应急专家组。因此,市应急专家组以省国防科工办公布的应急专家组为依托。市应急办公室建立与省国防科工办及其应急专家组常态化联系,搭建沟通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在应急救援中,市经信委及时、主动的向省国防科工办报告情况,请求派出应急专家组现场技术支援等。

应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为:

1、贯彻国家、省市有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负责市经信委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管理和实施;

3、监督指导各县(区)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和民爆企业的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培训、演练工作,检查应急准备工作的落实情况;

4、及时将民爆生产安全事故和应急救援等重要信息上报市政府和省国防科工办,并及时将上级领导指令下达到各县(区)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和民爆企业的应急机构;

5、配合地方政府开展民爆企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根据需要协调有关事故应急机构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参与救援工作;

应急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为:

1、制定、修订应急预案及配套文件,组织开展预案演练;

2、负责落实应急领导小组议定的相关事项;

3、指导县(区)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应急管理工作;

4、监督检查民爆企业开展应急管理工作;

5、协调相关专业人员参与事故调查工作;

6、保证事故信息和上级领导指令信息及时准确上报、下达;

7、负责对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跟踪,并及时报送应急救援工作情况;

8、承担其它交办事项。

(二)县(区)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应急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县(区)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设立事故应急管理机构,对辖区内民爆企业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进行协调和指导,将辖区内各民爆企业的事故应急预案纳入当地政府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形成“条块结合”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主要职责为:

1、贯彻国家、省市有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制定本行政区域民爆行业应急预案,建立与省市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及其应急专家组常态化联系;

3、监督检查辖区内民爆企业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培训、演练和应急准备工作的落实;

4、接到事故报告后,在迅速组织救援的同时,负责报告本级政府,并按照规定及时上报事故和应急信息;

5、依据当地政府应急管理工作分工,开展相应的事故应急工作;

6、积极与当地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为及时开展应急工作创造条件;

7、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三)民爆企业事故应急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民爆企业事故应急管理机构是本单位应急工作的组织和执行机构,包括指挥机构及警戒、疏散、救援、救护、通讯、后勤保障等。主要职责为:

1、贯彻落实国家、地方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针对本企业的重大危险源,制定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3、根据本企业事故应急救援的需要,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应急救援装备和器材、开展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

4、发生事故时,按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灾、人员疏散、现场控制与保护、医疗救护等应急救援工作,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5、在规定的时限内,如实向市经信委、当地政府以及民爆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6、与当地的社会救援、救助网络体系建立稳定、有效的联系,本企业救援力量不足以控制事态时,及时向社会救援机构求助。

各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应按照民爆行业有关规范、标准和生产技术条件要求,督促民爆企业抓好危险源监控管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断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民爆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现状,及时开展风险评估、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切实强化危险源管理。

遭遇地震、洪水、极端气候等自然灾害,以及发现某类工艺技术或设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时,应予以事故预警。

六安市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四个等级。

一级:特别重大事故。发生造成30人及以上死亡,或者100人及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及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级:重大事故。发生造成10人及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及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及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级:较大事故。发生造成3人及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及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级:一般事故。发生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1)一级事故、二级事故报告程序

发生事故的民爆企业必须于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报告所在县(区)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市经信委、省国防科工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市经信委接到事故报告1小时内书面向省国防科工办、市政府应急办和市安委办报告。所在县区民爆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事故信息。

(2)三级事故、四级事故报告程序

发生事故的民爆企业必须于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报告所在县(区)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市经信委、省国防科工办及相关部门。市经信委接到事故报告1小时内书面向省国防科工办、市政府应急办和市安委办报告。

(3)发生造成人员轻伤的燃爆事故报告程序

发生事故的民爆企业应在48小时内报告所在县(区)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市经信委、省国防科工办民爆处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

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时间、地点、事故单位、事故简述(事故类别、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发展趋势)、原因初步判断、现场处置和救援情况等。

3、信息接报、传递与处置

(1)市经信委接到一级、二级事故报告后,接报人应对事故基本情况进行记录,立即逐级上报,紧急情况下可越级报告。

(2)市经信委接到三级、四级事故报告后,接报人应对事故基本情况进行记录,随即向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人报告,并上报市政府应急办、市安委办、省国防科工办民爆处。

(3)市经信委接到造成人员轻伤的燃爆事故报告后,接报人应对事故基本情况进行记录,随即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人报告,并上报省国防科工办民爆处。

六安市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级别分为Ⅰ级、Ⅱ级、Ⅲ级三个级别。

Ⅰ级响应——对应于一级、二级事故

Ⅱ级响应——对应于三级事故

Ⅲ级响应——对应于四级事故

市经信委接到一级、二级事故报告,立即启动Ⅰ级响应;接到三级事故报告,立即启动Ⅱ级响应;接到四级事故报告,立即启动Ⅲ级响应。

各县(区)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和发生事故的民爆企业根据事故等级,启动相应应急响应。

2、现场应急指挥与调度

市经信委接到一级、二级事故报告后,立即向省国防科工办、市政府应急办和市安委办上报,启动I级响应。市经信委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立即赶赴现场,配合当地地方政府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协调现场有关事项,核实事故情况并上报事故信息。

I级应急响应启动后,前12小时实行1小时间隔应急信息续报制,遇有重大情况变化随时上报;12小时以后的续报时间间隔,由应急领导小组视应急态势予以指令明确;应急信息续报直至现场应急结束。

市经信委接到三级事故报告后,立即向省国防科工办、市政府应急办和市安委办上报事故,启动Ⅱ级响应。市经信委应急领导小组派员立即赶赴现场,配合当地政府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协调现场有关事项,核实事故情况并上报事故信息。

市经信委接到四级事故报告后,按规定向省国防科工办以及市有关部门上报事故,启动Ⅲ级响应。

在启动应急响应后,立即开展应急督导。应急督导主要包括:

(1)进一步了解事故现场和应急救援实际情况及进展情况;

(2)结合事发企业实际情况,提出应急指导意见。

(1)协调派出技术专家赶赴现场;

(2)应急领导小组协调有关单位提供物资、器材、设备、人力以及技术支援。

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完成后,按照“谁启动,谁结束”的要求,事故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宣布事故应急程序结束,相应的应急响应状态解除。

应急预案启动后应依据相关规定发布信息。

(一)现场应急结束后,事发企业应实施现场保护,为事故调查做好准备。

(二)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完成后,应总结事故应急经验,修订应急预案,补充事故处理中消耗的应急设备、器材,使之恢复至备防状态。

(三)根据有关规定,事故调查组正式进驻事发企业后,应急机构应向事故调查组提供和移交必要的事故情况材料。

各县(区)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和民爆企业应建立事故应急救援信息体系,编制民爆行业应急通讯录,明确各级应急联系人及应急联络专用电话。现场应急通讯方式由各单位在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明确。

根据平战结合和事故应急的需要,各民爆企业要合理设置事故应急抢险救灾队伍、医疗救护队伍和其它应急队伍。应急队员应选择身体好、业务素质高的人员,以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市经信委建立与省国防科工办及其应急专家组常态化联系,搭建沟通平台、实现信息共享,以保证应急救援工作需要。

(三)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各县(区)民爆行业主管部门、民爆企业及其应急机构应当根据各自应急预案和相关救援工作的需要,配备应急救援所需的自防自救、抢险救灾、医疗救护、通讯器材、交通工具等事故应急器材装备,确保应急救援的需要。

民爆企业应落实应急装备与物资、应急预案培训及演练等年度资金预算,保障必要的应急能力。

民爆企业相关人员应定期参加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应急预案培训。

民爆企业要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每年至少应开展1次应急预案演练,以提高应急指挥、现场处置、各种应急救援力量的协同配合能力。综合性演练,应邀请当地政府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市经信委和省国防科工办应急机构现场观摩指导。

在事故应急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对处置及时、正确、果断,有效制止险情扩大,或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的,或在应急救援中有突出立功表现的,予以重奖;

2.完成事故应急任务成绩显著,有效防止重大损失发生的;

3.抢险、救灾、排险工作中有突出立功表现的;

4.对事故应急准备与响应提出重要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对于事故应急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责任追究。

(一)本应急预案由市经信委制定,报省国防科工办、市政府有关部门备案。各县(区)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和民爆企业按本预案的规定,落实相关工作。按照工信部《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编制导则》的规定,制定符合本地区、本企业的应急预案。

(二)遇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修改或新的相关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或者民爆行业行政管理体制变化或职能调整,应急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发生较大变动时,市经信委结合事故应急工作的需要对本预案体系及其职能做相应的修改、调整和完善,并报省国防科工办、市政府有关部门备案。

(三)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四)本预案由六安市经信委负责解释。

六安市民爆行业事故应急通讯录

1、工业和信息化部应急电话:010-

2、省国防科工办应急电话:1

3、市政府应急办值班电话:,3379929

4、市经信委应急领导小组

副组长:李才录  ,

5、市经信委应急办公室

省国防科工办应急专家组通讯录

中煤科工集团淮北爆破技术研究所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淮南舜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红星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安联国科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安全生产淮北民爆产品质检中心

安徽恒源技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各县(区)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应急通讯录

霍邱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金寨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舒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裕安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六安市皖西民爆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六安市皖西民爆器材有限责任公司霍邱县民爆分公司

六安市皖西民爆器材有限责任公司金寨县民爆分公司

六安市皖西民爆器材有限责任公司霍山县民爆分公司

六安市皖西民爆器材有限责任公司舒城县民爆分公司

六安市皖西民爆器材有限责任公司六安市民爆分公司

抄送: 省国防科工办,市政府应急办,市政府安委办,市安监局,各民爆企业

六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52号委员提案答复的函

您在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促进我市外出创业企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积极推动六安在外人才协会建设

2007年,由六安市委组织部牵头成立六安在外在外人才协会,旨在将分散于全国各地的六安籍在外优秀人才积聚起来,加强沟通交流,促进合作共赢。目前,已在福州、厦门、广州、南京、武汉、上海、天津、杭州、无锡、苏州、常州、深圳、长春等地设立16个分会,吸纳会员7000多人。近年来,六安市在外人才协会和各分会,以服务会员、服务家乡、服务当地为目标,以发展协会桥梁纽带作用为抓手,大力实施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等工作,不断强化自身建设,协会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11年来16个人才协会共为家乡经济建设累计投资约500亿元,引进亿元以上项目20多个。

二、加强民营企业家培训

我市一直高度重视民营企业家培训工作,并选择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近五年来,通过“引进来”“走出去”相结合,全市开展创业培训近3万人,组织了380多名企业管理人员参加“国家银河培训”、200多名企业家参加“名师大讲堂”,组织企业家赴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武汉大学、厦门大学等名校参加企业管理培训班10多批次,进一步拓宽企业家发展思路。目前,我委牵头起草了《六安市企业家培训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并初步规划了首期“六安市新生代企业家(创二代)培训方案”,正在积极与安徽省职业经理人协会对接,在六安成立分会,并规划由市经信委、市委党校、市企业家联合会、职业经理人六安分会联合成立培训教育工作部,实施对全市企业家分期、分班进行轮训和重点企业家能力素质提升培训。

三、强力推进返乡创业工程

当前,六安正在强力推进返乡创业工程,召开了高规格的全市返乡创业工作会议,出台了《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六安市返乡创业工程的实施意见》,整合推动各类资源、平台、要素向创新创业集聚,大力兴办和依托标准化厂房、小微企业创业园、科技孵化器等平台,降低创业门槛,加强创业培训,规范创业管理,强化精准服务。通过投资引导支持、融资支持、创业担保支持和税费优惠,引导更多在外务工、经商、创业人员返乡投资兴业。截至2017年底,全市已建成农民工返乡创业园28个,农业产业化园区22个,小微企业创业基地21个,获批国家级创业平台9家、省级22家,金寨县入选全国第一批返乡创业试点县,返乡人员创办各类企业16079户,带动28万多人就业。

感谢您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单位:市经信委办公室  吴军涛

六安市政协提案办复意见征询表

关于异地商协会的发展与带动家乡经济

对办复件的意见在您认为适合的栏目中打“√”

对提案办理回复非常满意!感谢六安市经信委的重视与支持!

温州市鹿城区温金公路820号2楼依婷公主运营中心

注:此表请在10日内填写后寄六安市政协提案委员会。不反馈意见视作满意处理。

六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52号委员提案答复的函
六经信函〔2018〕85号

  举报六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对下属单位六安市市直国有工业企业改制善后工作办公室乱作为、不作为的行为不作为,侵犯任育桂、吴雪梅、赵文志、吴启新财产权利的行为
  六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简称六安经信委)下属单位六安市市直国有工业企业改制善后工作办公室(简称六安善改办)乱作为,导致举报人已拆迁房屋及订立的拆迁协议迟迟不能得到履行,严重侵害了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举报人居住的原六安市化肥厂宿舍区在2013年的危房改造中,于2013年11月份拆迁,2013年8月份拆迁办工作人员通过摸排核查,确定宿舍A1、A6、A7、A9为任育桂、吴雪梅、吴启新、赵文志等人所有,并与2013年10月份进行了公示后进行了选房,4人分别在2013年10月下旬进行了选房,11月份拆迁部门对房屋所有权进行了公示并签订了拆迁协议。
  2014年2月24日,举报人分别接到化肥厂拆迁办的电话,说六安善改办盖章出具了证明(见附件一),原六安市化肥厂王辉对我们的宿舍拥有产权。我们立即到拆迁办进行了沟通,发现此证明完全是王辉伙同2008年已退休的原六安市化肥厂改制小组组长汪建荣一手炮制的虚假资料,原因有以下几点:1、上面落款2002年11月25日,事实上六安市化肥厂破产清算在2003年下半年,怎么会有2002年11月25日落款,但没盖市化清算组的公章,而且化肥厂清算组现早已撤销不存在;2、我们选房在2013年10月已经完成,退休的汪建荣却在清算组已不存在的2013年12月2日以清算组名义出具了宿舍分给王辉的证明;3、六安市化肥厂宿舍很多,涂改前的证明未指定就是把我们4人宿舍划给王辉,再说我们的宿舍为6间共计63平方米,远远大于证明上所说30多平方米,这说明王辉的证明材料完全是虚假、毫无事实依据的假材料;最可气的是2014年8月份王辉竟然对证明进行了更改,把30多平方米改为60多平方米等内容,汪建荣又签字六安善改办又盖章。
  此后,我们多次到六安善改办及六安经信委进行说明陈述,要求六安善改办撤回其出具的证明,但直到今天六安善改办及六安经信委一直拖延不予办理。
  六安善改办对早已不存在的清算组中的某一个成员出具的,多次涂改的证明竟然可以不加审查盖章认定,而对于举报人的多次说明、对于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拆迁协议却置之不理。难道在他们的眼中生效的拆迁协议就是废纸?法定的程序、多次的公示不抵某人的一张纸、一句话?
  我们请求上级政府对于六安经信委的这种不作为进行查处,保护法律的尊严,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楼主发言:1次 发图:0张 | 更多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经济信息化委员会上级是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