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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控车床电气控制原理解析及维修实例.pdf 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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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控车床电气控制原理解析及维修实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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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维修与改造
Maintenance & rebuilding
数控车床电气控制原理解析及维修实例
■ 华北机电学校 (山西长治
046000 ) 焦连岷■
■ 山西澳瑞特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长治
046000 ) 毕长平■
摘要:详细阐述了沈阳华中数控CAK36S型数控车床主要电路的电气控制原理,包括整机框图控制原理、系统启动控制电
路、急停控制电路、伺服驱动控制电路、输入输出端口控制电路和系统整机上电过程等;列举了“急停”和“伺服驱动器不
能上电”两种故障实例,详尽论述了故障排除的思路与过程。
随着制造业的发展,数控
控机床维修和教学的实际经验,
统, 、 及主轴驱动模块与其反
机床日益普及,然而,维修人员
以沈阳“华中”数控车床为例,
馈检测装置,PLC控制模块,输
的紧缺成为制约数控技术发展的
对其控制原理做一些剖析与讲
入输出(I/O )信号接口模块,相
“瓶颈”,特别是数控机床的维
解,并列举两例维修实例加以说
关的键盘、显示与通信控制等电
修涉及机械、电气、液压、气动
明,以便维修初学者快速入门。
及计算机等多门学科知识,令初
数控机床电气控制组成
工作过程:用户首先通过手
学者“望而却步”。数控机床故
框图及工作原理
工或自动编程的方式,将工件的
障发生率较高的还是“电气故
数控机床电气控制组成框图
几何、工艺信息编制成机床所能
障”,笔者结合自己多年从事数
如图1所示,主要由C N C数控系
识别的加工程序,然后由输入装
电压正常,那么问题可能出现在
从端子排到电动刀架之间的线路
中,再次用万用表测量这两根线
并没有断路。正当笔者百思不得
其解时,发现24V端子排上红色
的短接片松动,重新安装后,故
参考文献:
[1] 广州数控设备有限公司 .
电动刀架控制线路
GSK980TDb车床CNC使用手册
GSK980TDb ,采用四工位电动刀
由于C N C 系统和发信盘都
(第2版)[E]. 广州:广州数控
架,出现“转不停”故障。
是由直流电源模块供电的,现在
设备有限公司,2010.
(2 )故障分析与排除:首
CNC系统能正常开使用,说明电
[2] 张光跃.
数控设备故障诊断与维
先用万用表直流挡测量发信盘
源模块正常,故障出现在控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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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深科技:2015年年度报告
公告日期:
西安博深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836552
证券简称:博深科技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NEEQ :836552
西安博深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Xi`anBossunSecurityTechnologiesCo.,Ltd.)
第1页,共122页
致投资者的信
尊敬的投资人:
2015年,西安博深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行业下滑趋势中顺利度过了比
较困难的一年,这既有博深人的努力,更有全体投资者的厚爱、信任与支持。在此,我代表博深科技向全体投资人表示衷心感谢与深深祝福。
博深科技是一家主营矿井紧急避险系统(救生舱、避难硐室)、瓦斯抑爆阻
爆装置、矿用钢丝绳输送带检测系统、矿井降温系统等矿用安全设备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和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目前,国家愈加重视安全生产和民生公众安全管理,博深科技自成立以来,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不断加强经营管理,技术积累和产品门类逐步丰富,客户遍及全国各地,为国家矿用安全装备行业发展做了不少实事和好事。
2014年以来,博深科技获评“德勤高科技、高成长中国50强企业”,获“西
安市小巨人企业”称号,得到了广大投资者和各级政府的持续关注和支持。2016年,博深科技成功登陆新三板。
2015年,在国家调整产业结构去煤炭产能的行业背景下,博深科技沉着应
对、积极思变,在国家政策倡导和矿用安全管理经验基础上,确定了向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公共安全管理转型的新方向。
我相信,在博深人和全体投资人以及社会各界的信任和支持下,博深科技必
将迎来全新的发展机遇,努力实现跨越式增长,从而为社会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
真诚感谢广大投资人的一路信任与陪伴。过去,我们一起见证了博深科技的
一步步跋涉与发展,今天,让我们一起见证博深科技在社会公共安全管理领域的辉煌发展。
董事长王学立
第2页,共122页
第一节声明与提示......5
第二节公司概况......8
第三节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10
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2
第五节重要事项......20
第六节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31
第七节融资及分配情况......33
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33
第九节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38
第十节财务报告......42
第3页,共122页
公司、母公司、博深科技、股份公司
指西安博深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博深科技有限
指西安博深煤矿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指西安博深矿用设备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指山西博深矿山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指西安博深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指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第4页,共122页
第一节 声明与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监事会及其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是否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内容存在异议或无法保证否
其真实、准确、完整
是否存在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
是否存在豁免披露事项
【重要风险提示表】
重要风险事项名称
重要风险事项简要描述
近年来,随着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煤炭开
采行业出现波动,自2012年初以来,煤炭需求低
迷,价格大幅下跌,目前我国煤炭价格仍在周期
底部运行,煤炭行业短期内复苏的可能性较小。
由于国家对煤炭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日益
受下游煤炭行业影响的风险
提高,煤矿安全设备行业近年来一直处于快速发
展期,但是,若未来煤炭开采行业的经营业绩进
一步下降,其在安全设备方面的更换速度、采购
金额、付款及时性等均将可能受到较大影响,从
而给公司未来业绩带来不确定性。
公司所处的煤矿安全设备制造行业,是集资
本、技术和劳动力要素于一体的行业,技术壁垒
市场竞争风险
高,专业性强。
第5页,共122页
随着煤矿安全设备制造行业日趋成熟,国内竞争
对手实力不断提高,以及潜在竞争对手进入,行
业中的标准也势必不断地提高。如果不能继续提
高技术水平、加快产品结构调整及更新换代的步
伐,公司将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煤矿安全设备研发人员的培养需要耗费较长的
时间和较高的成本。随着行业竞争的日趋激烈,
行业内竞争对手对核心技术人才的争夺也将加
人才流失风险
剧。一旦核心技术人员离开公司,将可能削弱公
司的竞争优势,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造成不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博深科技将针对新的业
务领域进行技术研发和储备工作,但如果公司对
技术、产品创新失败的风险
新领域、新市场的技术创新失败或产品创新不能
满足市场需求、新产品市场暂时不成熟或销售策
略滞后,将对发行人未来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当前,煤矿安全监控行业受益于国家出台的强制
性政策,得到了快速发展,但若监管部门对煤矿
安全生产的监管政策发生变化或煤炭采掘企业
行业政策变化风险
在具体执行相关政策时不严格执行,势必影响煤
矿安全设备生产行业的发展,公司也会因此受到
一定程度影响。
受宏观经济放缓、经济结构调整、环保力度不断
加强的影响,煤炭价格出现大幅下滑,煤炭行业
营运能力、盈利能力、偿债能力以及发展能力整
行业整体利润率下滑的风险
体减弱,由于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煤炭开采行
业,由于行业不景气,企业间竞争激烈,产品价
格一路走低,煤矿安全设备生产行业利润率将面
临下滑风险。
公司日、日和
日的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9767.67万元、11,202.29万元和7,524.43万元,
应收账款无法回收的风险
应收账款余额逐年增加。同时,下游煤炭行业不
景气,容易产生坏账,若发生应收账款无法收回
的情形将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王学立先生持有本公司58.83%股份,王学立
先生的妻子范宇洪女士持有本公司15.97%股份,
两人合计持有本公司74.80%股份,为公司的共同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实际控制人,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实施控
制。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
规定,制定了《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议事
第6页,共122页
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
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法人治理制度,
从制度上保障公司规范运作,防范实际控制人利
用控制权损害中小股东利益。但是实际控制人可
以通过行使表决权、管理权等方式影响本公司的
生产经营和重大决策,从而可能影响公司及公司
其他股东的利益。
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否
第7页,共122页
第二节公司概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中文全称
西安博深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及缩写
Xi`anBossunSecurityTechnologiesCo.,Ltd.
法定代表人
西安市草堂科技产业基地南北九号路科技企业加速器园15号楼
西安市草堂科技产业基地南北九号路科技企业加速器园15号楼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办券商办公地
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会计师事务所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签字注册会计师
潘要文、张洪忠
会计师事务所办
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8号院7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5-11层
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或信息披露负责人
www.bossun.cn
西安市草堂科技产业基地南北九号路科技企业加速器园
联系地址及邮政编码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的网址
http://www.neeq.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企业信息
股票公开转让场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行业(证监会规定的行业大
大类“C制造业”的子类“C35专用设备制造业”
专业从事矿井紧急避险系统(救生舱、避难硐室)、瓦斯抑
爆阻爆装置、矿用钢丝绳输送带检测系统、矿井降温系统
主要产品与服务项目
等矿用安全设备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和服务。2016年
起向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监控领域发展。
普通股股票转让方式
普通股总股本
36,000,000
第8页,共122页
实际控制人
王学立、范宇洪
四、注册情况
报告期内是否变更
企业法人营业执
税务登记证号码
组织机构代码
第9页,共122页
第三节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一、盈利能力
40,715,706.02
69,655,654.35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
-16,278,389.10
9,526,809.48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18,342,416.16
6,510,961.8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依据归属于挂牌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依据归属于挂牌公
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
基本每股收益
二、偿债能力
153,046,233.09
185,002,636.25
44,032,781.46
60,528,411.90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
109,013,451.63
124,474,224.35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
资产负债率%
利息保障倍数
三、营运情况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5,528,598.03
-7,183,210.65
第10页,共122页
应收账款周转率
存货周转率
四、成长情况
总资产增长率%
营业收入增长率%
净利润增长率%
五、股本情况
普通股总股本
36,000,000
35,063,114
计入权益的优先股数量
计入负债的优先股数量
带有转股条款的债券
六、非经常性损益
长期资产处置损益
-70,812.5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统一政策定额定量补助除外)
2,631,646.15
-132,566.45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2,428,267.13
所得税影响数
364,240.0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2,064,027.06
第11页,共122页
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分析
(一)商业模式
公司专业从事矿井紧急避险系统(救生舱、避难硐室)、瓦斯抑爆阻爆装置、矿用钢丝绳输送带检测系统、矿井降温系统等矿用安全设备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和服务。本年度主营业务无变化。公司产品采取直销模式,客户主要为国内主要产煤区的煤矿。目前,煤炭行业处于去产能下滑趋势中,销售同比出现下滑,产品毛利率明显下降,公司应收款账期相对拉长。本年度,公司采取了依法裁员、压缩资本性支出、加强费用管理等成本控制措施,使经营成本得到较大降低。
此外,公司在传统产品升级换代和新产品研发方面持续投入,确保产品转型能尽快形成造血功能。
年度内变化统计:
所处行业是否发生变化
主营业务是否发生变化
主要产品或服务是否发生变化
客户类型是否发生变化
关键资源是否发生变化
销售渠道是否发生变化
收入来源是否发生变化
商业模式是否发生变化
(二)报告期内经营情况回顾
本年度公司业务下游煤炭行业持续不景气,公司签订合同金额及实现销售收入同比下降幅度
较大,同时受行业竞争加剧影响而导致毛利率水平明显下降,应收账款账期相对拉长导致资产减值损失明显加大,这些因素是本年度经营亏损的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实现收入40,715,706.02元,较去年同期下降41.55%,年度亏损-16,278,389.10元。
40,715,706.02
-22,454,655.62 -19,887,345.71
-16,278,389.10 -0.4522
29,827,300.37
-16,837,856.02 -15,146,965.46
-12,251,625.82
10,888,405.65
-5,616,799.60
-4,740,380.25
-4,026,763.28
1.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构成
40,715,706.02
69,655,654.35
32,720,290.70
40,302,117.43
19,183,758.66
14,905,691.67
3,622,335.51
3,024,403.42
345,878.31
第12页,共122页
-22,454,655.62
7,245,003.93
营业外收入
2,866,973.17
3,311,066.84
营业外支出
299,663.26
-16,278,389.10
9,526,809.48
项目重大变动原因:
1、营业收入同比下降41.55%,主要原因是煤炭行业持续下滑所致;
2、财务费用下降主要因本年度借款年中归还和政府贷款贴息到账所致;
3、营业利润大幅下滑出现亏损主要因营业收入和毛利率锐减、同时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
应收账款有关的资产减值损失均出现增长。其中,本年度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的增长是因为本期合并了子公司博深矿用的损益表,上年度未合并子公司损益表。
4、营业利润大幅降低导致净利润大幅度降低。
5、营业外支出增加主要是本期处置车辆和一些富余生产设备所产生的处置损失。
(2)收入构成
本期收入金额
本期成本金额
上期收入金额
上期成本金额
主营业务收入
39,987,884.61
32,646,780.74
68,137,008.26
40,153,883.72
其他业务收入
727,821.41
1,518,646.09
148,233.71
40,715,706.02
32,720,290.70
69,655,654.35
40,302,117.43
按产品分类分析:
占营业收入
占营业收入
本期收入金额
上期收入金额
矿用避难硐室
15,452,556.40
34,511,196.37
矿用可移动式救生舱
14,249,572.61
瓦斯抑爆、阻爆、泄爆、
11,529,989.79
15,358,803.39
隔爆等防爆装置
矿用照明及个人防护装
7,581,706.35
矿用井下预警系统
2,256,666.67
3,166,965.40
4,017,435.89
39,987,884.61
68,137,008.26
收入构成变动的原因
1、矿用照明及个人防护装备系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2014年末全资收购的子公司博
深矿用收入未进入2014年度合并收入,但应合并2015年博深矿用收入;
2、矿用井下预警系统系2015年新产品销售;
3、受下游煤炭行业萎缩影响,价格较高的矿用紧急避险系统产品(包括避难硐室和救生
舱)销售下降较为明显,矿用可移动式救生舱本期无生产销售。
第13页,共122页
(3)现金流量状况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528,598.03
-7,183,210.6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9,678.30
1,162,232.3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27,859.99
6,224,857.42
现金流量分析: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较多,主要因本年度支付的税费同比下降800多万,
以及现金支付的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同比下降600多万;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因上年度收购博深矿用产生了1,775,642.98元的投资类
现金流量净额;
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因本年度归还了900万元银行借款且上年度筹资活动现
金流入中有6,567,047.42元的到期应付票据保证金;
4、本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出现较大差异的原因主要为本年度销售回款金额
远远大于本年度销售收入、现金支付的管理和销售费用比例本期降低较为明显。
(4)主要客户情况
是否存在关
年度销售占比
陕西陕煤铜川矿业有限公司
4,328,205.15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阳城大西煤业有限公司
2,393,162.39
山西汇丰兴业焦煤集团有限公司
1,948,717.95
淄博矿业集团物资供应有限公司
1,752,136.75
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670,940.17
12,093,162.41
(5)主要供应商情况
是否存在关
供应商名称
年度采购占比
陕西远大实业有限公司
1,694,042.00
北京博韵达商贸有限公司
950,280.00
西安东川电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950,092.00
北京富华互成科技有限公司
862,000.00
石家庄宇飞电子有限公司
647,513.00
5,103,927.00
(6)研发支出
研发投入金额
9,006,908.67
9,105,285.63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注:2015年度公司研发支出总额为9,006,908.67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22.12%,公司研发支出的构成主要为研发人员工资及福利、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研发设备折旧费、材料及第14页,共122页
测试费用等。公司能够将发生的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支出按照项目与费用性质归类,并由此确保研发费用准确核算,本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准确、合理。
2.资产负债结构分析
占总资产比重的
9,206,037.84
7,284,978.10
97,676,690.94
101,213,137.63
15,679,704.20
29,190,436.54
长期股权投资
4,689,365.67
5,803,091.90
9,000,000.00
153,046,233.09
185,002,636.25
资产负债项目重大变动原因:
1、存货变动较大的原因一是上年度未完工在产品项目本年度完工结转销售成本,二是本年
度末库存商品同比有较大幅度下降。
2、短期借款900万元本期到期后全部偿还,无新发生短期借款。
3.投资状况分析
(1)主要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2014年末完成了对子公司西安博深矿用设备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博深矿用”)的
收购,控股比例100%。博深矿用(辖一家全资子公司“山西博深”)主营矿用井下探测、照
明及个人防护装备、矿用工程技术服务。2015年,博深矿用实现收入10,888,405.65
损4,026,763.28元。
(2)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三)外部环境的分析
2015年,宏观经济持续下行,煤炭行业产能过剩,行业处于去产能调结构大趋势中,国家
接连发布有关去煤炭产能的政策,市场竞争更加激烈,对公司经营影响较大。本年度销售合同签订量明显下滑。
(四)竞争优势分析
(1)自主研发优势
煤矿安全设备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产业,既融合了现代地质、电子、传感器、通讯网络、计
算机、工程、人工智能等多学科的应用技术,也结合了防隔爆设计技术、安全火花电路设计技术等专业技术,以适用于极其恶劣的作业环境。
第15页,共122页
公司专注于矿用安全产品和技术的研发,2009年公司研发的国内第一套矿井全方位探测仪
取得了安标证书,2012年国内第一个矿井紧急避险系统生命保障工程实验室建成,2013年公司承担了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科技“四个一批”科技攻关项目,2014年国内首创矿井火灾预警参数监测系统取得了安标证书。
公司在长时间的研发、生产中掌握了大量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能深入理解煤矿对安全设备的需求。
(2)管理和人才优势
公司专注于主营业务的发展,坚定走专业化道路,制定了清晰的发展战略,明确了战略目标、
发展路径。公司拥有专业、稳定的管理团队,高级管理人员均长期从事煤矿行业,公司成立以来的高速发展历程充分体现了整个管理团队的开拓精神和管理能力。公司总结了多年的产品质量管理、现场管理、安全管理等经验,并借鉴国外先进的管理方式,形成了一套规范化、标准化的成熟高效生产管理制度。
(3)产品和服务优势
公司产品和服务覆盖矿井紧急避险、矿井瓦斯抽采、矿井火灾预警与防治、矿井水害防治、
矿用钢丝绳及钢绳芯输送带在线监测、矿井降温、矿用照明及个人防护、水文物探工程等专业领域。可全面满足客户安全生产技术服务的需要。
(4)品牌优势
公司是进入煤矿安全设备行业较早的公司之一。公司是陕西省高新技术企业、陕西省着名商
标企业、陕西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2013年成为安监总局“四个一批”科技攻关项目承担单位、科技部创新基金支持企业,2014年相继成为西安市中小企业20强和德勤中国高科技、高成长50强企业。
(五)持续经营评价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治理机制,拥有持续经营所需的资源。
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稳定,随着研发的持续投入、技术的不断创新、新市场的开拓,公司经
营业绩将会逐步好转,研发团队及管理团队人员稳定,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发展前景良好。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等完全独立,保持有良好的公司独立自主经
营的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会计核算、财务管理、风险控制等各项重大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良好;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等各项指标正常,经营管理层,核心业务人员队伍稳定;公司无违法、
违规行为发生。
第16页,共122页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具有良好的持续经营能力。
二、风险因素
(一)持续到本年度的风险因素
1、受下游煤炭行业影响的风险
公司的产品主要应用于煤炭开采行业,煤炭开采行业的发展状况对公司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
响。自2012年初以来,煤炭需求低迷,价格大幅下跌,目前我国煤炭价格仍在周期底部运行,煤炭行业短期内复苏的可能性较小。
由于国家对煤炭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日益提高,煤矿安全设备行业近年来一直处于快速发展
期,但是,若未来煤炭开采行业的经营业绩进一步下降,其在安全设备方面的更换速度、采购金额、付款及时性等均将可能受到较大影响,从而给公司未来业绩带来不确定性。
公司采取的主要对策:对瓦斯治理系列矿用安全基础产品继续丰富和投入,继续开发一些价
格适中的矿用安全基础新产品,另外积极调整产品转型。
2、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所处的煤矿安全设备制造行业,是集资本、技术和劳动力要素于一体的行业,技术壁垒
高,专业性强。
随着煤矿安全设备制造行业日趋成熟,国内竞争对手实力不断提高,以及潜在竞争对手进入,
行业中的标准也势必不断地提高。如果不能继续提高技术水平、加快产品结构调整及更新换代的步伐,公司将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公司采取的主要对策:继续加大研发技术投入、加快产品升级换代。
3、人才流失风险
煤矿安全设备行业技术进步快、产品更新率高,研发技术人员的实力对公司的持续发展至关
重要。煤矿安全设备研发人员的培养需要耗费较长的时间和较高的成本。随着行业竞争的日趋激烈,行业内竞争对手对核心技术人才的争夺也将加剧。一旦核心技术人员离开公司,将可能削弱公司的竞争优势,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采取的主要对策:在人才政策方面,推行事业留人、待遇留人、文化留人的人事机制。
4、技术、产品创新失败的风险
近年来,公司不断加大研发投入,积极推动相关核心技术的进一步研发和产品创新,并取得
了多项发明专利。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博深科技将针对新的业务领域进行技术研发和储备工作,但如果公司对新领域、新市场的技术创新失败或产品创新不能满足市场需求、新产品市场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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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不成熟或销售策略滞后,将对发行人未来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采取的主要对策:继续加大研发资金、人力投入,同时与国内有关高校深度合作,紧盯市场
需求和动态,确保技术创新能尽快形成产品满足市场需求。
5、行业政策变化风险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
国家监管部门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2013年10月,为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99号),文件要求严格煤矿安全准入、深化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全面普查煤矿隐蔽致灾因素、大力推进煤矿“四化”建设、强化煤矿矿长责任和劳动用工管理、提升煤矿安全监管和应急救援科学化水平,严格煤矿生产工艺和技术设备准入,加强瓦斯管理,严格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大力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和自动化、信息化建设,加快煤矿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加强煤矿应急救援装备建设。2011年10月,国家安监总局等印发《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规定“按照本规定应当进行瓦斯抽采的煤层必须先抽采瓦斯;抽采效果达到标准要求后方可安排采掘作业”。国家煤监局于2015年2月印发的《2015年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要点》中提出2015年要强化瓦斯综合治理,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狠抓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监测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煤矿一律停产整顿;开展监测监控系统运行情况调研,推动监测监控系统升级,推广使用监控系统检查分析工具;另外,督促指导煤矿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按标准和范围提取安全费用并专款专用。
上述行业强制性监管政策的出台,显示出国家监管部门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当
前,煤矿安全监控行业受益于国家出台的强制性政策,得到了快速发展,但若监管部门对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管政策发生变化或煤炭采掘企业在具体执行相关政策时不严格执行,势必影响煤矿安全设备生产行业的发展,公司也会因此受到一定程度影响。
采取的主要对策:对国内煤炭行业政策保持高度关注和专业分析,确保提前反应、相机而动,
尽量减少损失和被动。
6、行业整体利润率下滑的风险
受宏观经济放缓、经济结构调整、环保力度不断加强的影响,煤炭价格出现大幅下滑,煤炭
行业营运能力、盈利能力、偿债能力以及发展能力整体减弱,由于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煤炭开采行业,由于行业不景气,企业间竞争激烈,产品价格一路走低,煤矿安全设备生产行业利润率将面临下滑风险。
采取的主要对策: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实现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形成独特的竞争优势,给客
户提供独特价值,形成核心竞争力。
7、应收账款无法回收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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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日、日和日的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9767.67万元、11,202.29万元和7,524.43万元,应收账款余额逐年增加。同时,下游煤炭行业
不景气,容易产生坏账,若发生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情形将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采取的主要对策:组建收款部门,突出收款重要性,收款部门人员包含法务人员,以利于信
息共享、证据保存,对客户资信进行研究以保全公司利益,根据情况提起诉讼。
8、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王学立先生持有本公司58.83%股份,王学立先生的妻子范宇洪女士持有本公司15.97%股份,
两人合计持有本公司74.80%股份,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实施控制。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规定,制定了《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法人治理制度,从制度上保障公司规范运作,防范实际控制人利用控制权损害中小股东利益。但是实际控制人可以通过行使表决权、管理权等方式影响本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重大决策,从而可能影响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
采取的主要对策: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科学、规范地运行,所有重大决策均依
据法规和章程做出,三会运行规范、透明、公开,最大程度保证了公司及大股东外的其他股东的利益。
(二)报告期内新增的风险因素
企业成长能力和盈利能力下降所带来的流动资金可能稍显不足的财务风险。针对此情况,公
司已经采取了行之有效的措施,降低了人工、房租、交通费用等多项经营成本。
三、对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是否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
标准无保留
审计意见类型:
董事会就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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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重要事项
一、重要事项索引
是否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一)
是否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是否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的
是否存在日常性关联交易或偶发性关联交易事项
是否存在经股东大会审议过的收购、出售资产事项
是否存在经股东大会审议过的对外投资事项
是否存在经股东大会审议过的企业合并事项
是否存在股权激励事项
是否存在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二、(二)
是否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
是否存在被调查处罚的事项
是否存在重大资产重组的事项
是否存在媒体普遍质疑的事项
是否存在自愿披露的重要事项
二、重要事项详情
(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临时公告披露时间
起诉山西华润联盛能源
挂牌前单项诉讼金额
2,978,704.00
投资有限公司
非重大事项未公告
起诉山西宏盛能源开发
2,300,000.00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起诉山西煤炭运销集团
2,010,000.00
和尚嘴煤业有限公司
起诉山西煤炭运销集团
1,320,000.00
金达煤业有限公司
起诉山西朔州平鲁区龙
1,274,028.00
矿大恒煤业有限公司
起诉山西吕梁离石永宁
2,796,000.00
煤业有限公司
起诉浙江绿洲节能科技
956,000.00
起诉内蒙古荣达煤业(集
820,000.00
团)有限公司
起诉陕西蒲白南桥煤业
64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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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贵州久益矿业股份
525,000.00
起诉山西吕梁离石贾家
980,000.00
沟煤业有限公司
起诉山西吕梁中阳桃园
450,000.00
鑫隆煤业有限公司
起诉山西吕梁中阳桃园
鑫隆煤业有限公司
起诉兴仁县天龙煤矿
430,128.00
起诉盘县响水镇永响煤
419,999.00
起诉安龙县广隆煤矿有
392,000.00
起诉安龙县黑金煤矿
370,000.00
起诉鑫川矿业旬邑煤业
343,000.00
起诉贵州鑫盛源能源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金
294,000.00
沙县茶园乡杉树堡煤矿)
起诉贵州晴隆长兴煤矿
200,000.00
起诉子长县双富煤矿
180,000.00
起诉山西大土河矿业投
164,000.00
资有限公司
19,938,119.00
案件进展情况、涉及金额、是否形成预计负债,以及对公司未来的影响:
所有诉讼事项均是公司起诉逾期未付清款项的客户,所以不会形成预计负债。可能存在部
分案件涉及金额难以足额收回而形成坏账损失的不确定性。
西安博深诉讼案件进展情况说明
1、西安博深煤矿安全科技有限公司诉浙江绿洲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
日,博深公司(原告)与浙江绿洲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被告)签订《项目销
售协议》,协议约定主要由原告向被告提供KJYF96/12移动式救生舱2台,KJYF96/12移动式救生舱体一套及人体代谢模拟实验装置一套,原告公司承担技术支持、货物运输、安装调试等生产相关费用,合同价款为3956000元整。被告只向原告支付了300万元货款,剩余956000元货款未支付,博深公司于日向户县法院提起诉讼,日户县人民法院做出的(2014)户民初字第196号民事判决,确定浙江绿洲于判决生效十日内向博深公司给付下欠货款950000元,并从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计付违约金至给付之日止;承担已由博深公司预交的受理费人民币13000元。该判决已生效,浙江绿洲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博深公司申请户县法院执行,户县法院将本案委托给浙江常山县法院执行。常山县法院对本案被执行人浙江绿洲的资产进行了三次拍卖均流拍,现需等待常山县法院下一步执行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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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西安博深煤矿安全科技有限公司诉贵州久益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
日,博深公司与久益公司签订《供货合同》一份。合同约定:博深公司向久
益公司销售KBDY96/80永久避难硐室一个,总价款为人民币750000元;《合同》生效后,博深公司依照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义务,但久益公司仅支付博深公司人民币225000元货款,剩余货款525000元至今没有支付。博深公司于日向户县法院提起诉讼,日户县人民法院做出的(2014)户民初字第02244号民事判决,确定久益公司于判决生效十日内向博深公司给付下欠货款525000元,博深公司承担已由博深公司预交的受理费人民币1800元,久益公司承担已由博深公司预交的受理费人民币8000元。久益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二审审理后做出(2015)西中民三终字第00116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撤销原判将本案发回户县法院重审。户县法院追加“水城县玉舍大坪煤矿”为本案共同被告。日法院对本案予以宣判,1,判决水城县玉舍大坪煤矿向博深公司给付货款525000元;2,驳回博深公司要求久益公司给付货款的诉讼请求;3,诉讼费用由博深公司承担1800元,大坪煤矿承担8000元。本公司已于日向户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西安博深煤矿安全科技有限公司诉贵州晴隆长兴煤矿合同纠纷案
日,博深公司与长兴煤矿签订了《供货合同》一份。合同约定:博深公司向
长兴煤矿销售KBDY96/60永久避难硐室一个,总价款为人民币500000元;《合同》生效后,博深公司依照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义务,但长兴煤矿仅支付博深公司人民币300000元货款,剩余货款200000元至今没有支付。博深公司于日向户县法院提起诉讼,日户县人民法院做出的(2014)户民初字第02245号民事判决,确定长兴煤矿于判决生效十日内向博深公司给付下欠货款200000元,博深公司承担已由博深公司预交的受理费人民币1140元,长兴煤矿承担已由博深公司预交的受理费人民币4000元。长兴煤矿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二审审理后做出(2015)西中民三终字第00116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撤销原判将本案发回户县法院重审。重审开庭时间未定。
4、西安博深煤矿安全科技有限公司诉山西宏盛能源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
日博深公司与山西宏盛安泰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盛安泰)签订《矿用
永久避难硐室项目技术协议》一份,日,博深公司与山西宏盛能源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盛集团)签订《工矿物资购销合同》一份,依照《协议》、《合同》约定:博深公司向二公司销售KBDY96/100永久避难硐室一个,总价款为人民币3550000元;《技术协议》、《购销合同》生效后,博深公司依照两份合同的条款约定于日向宏盛安泰发货,日该永久避难硐室通过宏盛安泰组织的验收,所有验收项目均合格,且该永久避难硐室已满1年的质保期,博深公司已按合同约定履行了所有的义务;依据《工矿物资购销合同》第十二条,二公司需预付合同金额的30%,货到验收合格后付60%,其中10%为质保金,质保期过后并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但二公司仅支付原告人民币1250000元货款,剩余货款2300000元至今没有支付。博深公司依法于日向山西省吕梁市中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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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提取诉讼,一审法院于日做出(2014)吕民一初字第19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二被告需向博深公司连带支付货款230万元。二被告均未提出上诉,且二被告在履行期内均未依法履行还款义务,博深公司已于日向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5、西安博深煤矿安全科技有限公司诉内蒙古荣达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
博深公司于日与内蒙古荣达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紧急避险避难
硐室设备及安装供货合同》两份。合同分别约定:博深公司向荣达煤业公司销售60人永久避难硐室一套,安装于荣达煤矿,总价款为人民币1030000元(大写:壹佰零叁万元整);博深公司向荣达煤业销售40人永久避难硐室一套,安装于石湾子三井煤矿,总价款为人民币940000元(大写:玖拾肆万元整);两份供货合同总金额共计197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佰玖拾柒万元整)。
合同签订后,博深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义务,且质保期已满,但荣达煤业仅于2013
年8月向博深公司支付货款人民币500000元,于2013年9月向博深公司支付货款人民币650000元,荣达煤业共计向原告支付货款1150000元人民币,尚余货款人民币820000元至今仍未向博深公司支付。博深公司于日向内蒙古准格尔旗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被告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准格尔旗法院依法作出(2015)准民初字第1259号民事调解书,现调解书已发生效力,荣达煤业至今未履行其相应义务,博深公司已于日向准格尔旗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6、西安博深煤矿安全科技有限公司诉贵州鑫盛源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贵州鑫盛源
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沙县茶园乡杉树堡煤矿合同纠纷案
博深公司于日与金沙县茶园乡杉树堡煤矿签订《供货合同》一份。合同约定:
博深公司向杉树堡煤矿销售KBDY96/80永久避难硐室一个,总价款为人民币420000元。协议签订后,博深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义务,杉树堡煤矿仅于2013年6月向博深公司支付货款人民币126000元,尚余货款人民币294000元至今仍未支付。日,杉树堡煤矿进行工商变更登记,由个人独资企业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分公司,即贵州鑫盛源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分公司,贵州鑫盛源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应依法对杉树堡煤矿的违约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博深公司于日向户县法院提起诉讼,二公司向户县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户
县法院做出(2015)户民初字第1087号民事裁定书将本案移送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法院管辖。
博深公司不服该裁定已向西安市中院提起上诉,西安中院于日作出(2015)西中立民终字第00293号裁定,撤销户县法院(2015)户民初字第1087号裁定,并裁定本案由户县法院管辖。日户县法院依法对本案进行了开庭审理,原被、告双方均出庭进行答辩。法院于日作出(2015)户民初字第01087号判决:1、被告贵州鑫盛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给付西安博深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94000元.2、驳回西安博深安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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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3案件诉讼费为6660元,由西安博深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660元,贵州鑫盛源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担6000元。公司于日向户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7、西安博深煤矿安全科技有限公司诉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金达煤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
博深公司于日与金达煤业签订《供货合同》一份,合同约定:博深公司向金
达煤业销售KBDY100永久避难硐室,总价款为人民币3350000元;于日与金达煤业签订《供货合同》一份,合同约定:博深公司向被告销售KJYF96/12矿用可移动式救生舱2台,总价款为人民币3520000元;两份合同总价款为6870000元;《合同》签订后,博深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义务,金达煤业仅向向原告支付货款共计人民币5550000元,尚余货款人民币1320000元(大写:壹佰叁拾贰万元整)至今仍未支付。博深公司于日向户县法院提起诉讼。户县法院于日开庭审理。双方在法庭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并由户县法院依法作出(2015)户民初字第17777号民事调解书,现调解书已生效,被告现需依生效协议履行还款义务。调解书附后。
8、西安博深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安龙县广隆煤矿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
博深公司于日与安龙县广隆煤矿有限公司签订《供货合同》一份。合同约定:
博深公司于向安龙县广隆煤矿有限公司销售KBDY96/50永久避难硐室一个,总价款为人民币720000元(大写:柒拾贰万元整);协议签订后,博深公司于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相关义务,广隆煤矿仅向原告支付货款人民币328000元(大写:叁拾贰万捌仟元整),尚余货款人民币392000元(大写:叁拾玖万贰仟元整)至今仍未支付。博深公司于依法向户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已被受理。法院于9月30日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通知其开庭事宜。日法院进行了缺席审理,日作出(2015)户民初字第02389号民事判决书:1,被告于判决生效后30日内向原告支付392000元货款及预期损失31725元;诉讼费7660元,公告费560元由被告负担。现法院通过公告送达的形式向被告发送判决书。
9、西安博深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安龙县黑金煤矿合同纠纷案
博深公司于日与安龙县黑金煤矿签订《供货合同》一份。合同约定:博深
公司向安龙县黑金煤矿销售KBDY96/50永久避难硐室一个,总价款为人民币620000元(大写:陆拾贰万元整);协议签订后,博深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相关义务,黑金煤矿仅于2012年12月向博深公司支付货款人民币250000元(大写:贰拾伍万元整),尚余货款人民币370000元(大写:叁拾柒万元整)至今仍未支付。博深公司于依法向户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已被受理。法院于9月30日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通知其开庭事宜。日法院进行了缺席审理,日作出(2015)户民初字第02388号民事判决书:1,被告于判决生效后30日内向原告支付370000元货款及违约金55500元;诉讼费8250元,公告费560元由被告负担。现法院通过公告送达的形式向被告发送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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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西安博深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和尚嘴煤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
博深公司于日与和尚嘴煤业签订《合同》一份。合同约定:博深公司向和
尚嘴煤业销售100人永久避难硐室一个,总价款为人民币2860000元(大写:贰佰捌拾陆万元整);合同签订后,博深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义务,和尚嘴煤业仅向博深公司支付货款人民币850000元(大写:捌拾伍万元整),尚余货款人民币2010000元(大写:贰佰零壹万元整)至今仍未支付。博深公司于依法向大同市南郊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已被受理。被告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和尚嘴煤业有限公司向南郊区人民法院提起管辖权异议,日,南郊区法院做出裁定:驳回和尚嘴煤业提出的对本案管辖权的异议。日,和尚嘴煤业向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现等待大同中院终审裁定。
11、西安博深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山西朔州平鲁区龙矿大恒煤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
博深公司于日与龙矿大恒签订《工业品买卖合同》一份。合同约定:博深
公司向龙矿大恒销售KBDY96/100永久避难硐室一套,总价款为人民币1380000元(大写:壹佰叁拾捌万元整);合同签订后,博深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义务,但龙矿大恒仅向原告支付货款人民币414000元(大写:肆拾壹万肆仟元整),尚余货款人民币966000元(大写:玖拾陆万陆仟元整)至今仍未支付。博深公司于日与龙矿大恒签订《工业品买卖合同》一份。合同约定:博深公司向龙矿大恒销售避难硐室设备配件,总价款为人民币440040元(大写:肆拾肆万零肆拾元整)。合同签订后,博深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义务,但龙矿大恒仅向博深公司支付货款人民币132012元(大写:拾叁万贰仟零壹拾贰元整),尚余货款人民币281988元(大写:贰拾捌万壹仟玖佰捌拾捌元整)至今未支付。
以上货款合计人民币1820040元(大写:壹佰捌拾贰万零肆拾元整),龙矿大恒仅向博深
公司支付人民币546012元(大写:伍拾肆万陆仟零壹拾贰元整),尚余货款人民币1274028元(大写:壹佰贰拾柒万肆仟零贰拾捌元整)至今仍未支付。博深公司于依法向朔州市平鲁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已被受理。朔州市平鲁区法院于日开庭审理本案。双方在法庭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并由平鲁区法院依法作出(2015)平民初字第494号民事调解书。现调解书已生效,被告现需依生效协议履行还款义务。调解书附后。
12、西安博深矿用设备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诉山西华润联盛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
华润联盛自日至日期间,先后向博深公司采购了总金额为人
民币柒佰柒拾肆万玖仟叁佰柒拾捌元(¥7,749,378.00元)的货物。博深公司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但华润联盛仅向博深公司支付货款人民币肆佰柒拾叁万壹仟柒佰贰拾玖元整(¥4,731,729.00元),至今共欠博深公司货款人民币叁佰零壹万柒仟陆佰肆拾玖元整(¥3,017,649.00元),虽经博深公司多次催要,华润联盛仍然拖欠至今不予支付。博深公司于日向太原仲裁委员会依法提起仲裁,该案已被受理。本案于12月9日开庭。日作出仲裁裁决:1,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794097元货款;2,被申请人向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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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欠款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5.3%自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计算;3,仲裁费53163元,由申请人承担2127元;被申请人承担51036元。
13、西安博深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山西吕梁离石永宁煤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
日,永宁煤业与博深公司签订永久避难硐室制作及安装合同。按合同约定,
博深公司向永宁煤业卖出:1套100人永久避难硐室配套设备,价值150万元;1套60人永久避难硐室配套设备,价值110万元;4套60人永久避难硐室配套设备,每套价值29.9万元,共计119.6万元;三项合计为379.6万元;合同签订后,永宁煤业仅向博深公司支付了100万元,至今仍有2796000元货款未支付。博深公司依合同约定向被告讨要货款,永宁煤业一直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还款义务。博深公司于日向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已被受理。本案于12月24日开庭,法院未判决。
14、西安博深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山西吕梁离石贾家沟煤业有限公司、西藏中河贸易
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
山西吕梁离石贾家沟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贾家沟煤业公司)与西藏中河贸易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河公司)为山西大土河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的两个子公司。贾家沟煤业公司与中河公司因贾家沟煤业公司生产需要,向博深公司购买两套可移动救生舱。贾家沟煤业公司和中河公司分别与博深公司签订了技术协议,确定了两套可移动救生舱的货物及质量要求,并约定该两套可移动式救生舱安装于贾家沟煤业公司供其使用。日,贾家沟煤业公司和中河公司以中河公司的名义与博深公司补签《工业品买卖合同》一份,合同约定由中河公司出面购买博深公司的可移动救生舱2套,规格型号为KJYF96/12,价值140万元;博深公司按照与中河公司、贾家沟煤业公司的约定,将两套可移动救生舱交付贾家沟煤业公司,并经贾家沟煤业公司验收合格。博深公司已经履行了相关的合同义务,但贾家沟煤业及西藏中河仅向博深公司支付首付款42万元,剩余货款98万元至今未予支付,博深公司多次向二公司讨要货款,二公司均拒绝履行还款义务。博深公司于日向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已被受理。本案于日开庭。法院于日作出(2015)离民一初字第1406号民事调解书:以被告贾家沟煤业生产的10#原煤抵顶原告货款,每吨价格为160元(含税价)。日,博深公司与吕梁市浩珈煤业有限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博深公司所拥有的价值980000元的抵煤款转让与浩珈煤业,转让价为686000,浩珈煤业已将该笔款项支付于博深公司,该案已结。
15、西安博深矿用设备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诉山西大土河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
2011年8月至2014年6月间,大土河矿业为满足自己的生产安全,多次与博深公司签订合
同,购买矿用甲烷锂电报警矿灯。博深公司按合同的约定,保质保量按规定的时间向大土河矿业交货,这些货物均经大土河矿业验收合格并正常使用;大土河矿业收到货物后,陆续向博深公司支付货款;截止2014年6月,经双方对账,大土河矿业承认仍欠博深公司164600元。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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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博深公司多次向大土河矿业讨要货款,但大土河矿业一直拒绝履行还款义务。博深公司于日向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已被受理。本案于日开庭,法院于2016年元月28日作出(2015)离民初字第1410号民事调解书:以被告所有的贾家沟煤业生产的10#原煤抵顶原告货款,每吨价格为160元(含税价)。日,博深公司与吕梁市浩珈煤业有限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博深公司所拥有的价值164600元的抵煤款转让与浩珈煤业,转让价为115220,浩珈煤业已将该笔款项支付于博深公司,该案已结。
16、西安博深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兴仁县铁龙煤矿
博深公司于日与兴仁县铁龙煤矿签订《供货合同》一份。合同约定:博深
公司向兴仁县铁龙煤矿销售KBDY96/50型永久避难硐室一个,总价款为人民币687000元(大写:陆拾捌万柒仟元整);协议签订后,博深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相关义务,铁龙煤矿仅向博深公司支付了一部分货款,尚余货款人民币430128元(大写:肆拾叁万零壹佰贰拾捌元整)至今仍未支付。日,博深公司依法向户县法院提起诉讼,该案已被受理。日,户县法院秦渡法庭依法对本案进行了审理。被告被告无法定理由未出庭,该案进行了缺席审理。
现法院于日依法作出了判决(2015)户民初字第03132号,一、判决被告
兴仁县铁龙煤矿给付原告西安博深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货款430128元。二、被告兴仁县铁龙煤矿给付原告西安博深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违约金64519.20元。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诉讼费为9130元,减半收取4565元,由被告负担,被告应将所负担之诉讼费连同给判决的给付支款一并给付原告。公司已于日向户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7、西安博深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盘县响水镇永响煤矿
博深公司于日与盘县响水镇永响煤矿(以下简称“永响煤矿”)签订《供
货合同》。合同约定:博深公司向永响煤矿出售KBDY96/30永久避难硐室一套,总价款为人民币719999元(大写:柒拾壹万玖仟玖佰玖拾玖元),博深公司依约履行了全部义务,但永响煤矿截止日仅向博深公司支付了200000元货款,经双方协商后,永响煤矿于日向博深公司出具《还款承诺书》一份。在该承诺书中永响煤矿对其与博深公司之间的欠款情况予以确认,即截至日,永响煤矿欠博深公司货款519999元(大写:伍拾壹万玖仟玖佰玖拾玖元整);并承诺自2014年7月起每月向博深公司支付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欠款,截止2015年5月底前向博深公司支付完所有欠款。永响煤矿在签订该承诺书后仅向博深公司支付欠款人民币1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尚余欠款人民币419999元(大写:肆拾壹万玖仟玖佰玖拾玖元整)至今仍未支付。日,博深公司依法向户县法院提起诉讼,该案已被受理。被告在收到法院传票后,于日向博深公司支付了20万元货款,现尚余货款219999元未支付。日,户县法院秦渡法庭对本案进行开庭审理,被告无法定理由未出庭,该案进行了缺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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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法院于日依法作出了判决(2015)户民初字第03133号,判决:一、被告
盘县响水镇永响煤矿给付原告货款219999元。二、被告盘县响水镇永响煤矿给付原告419999元欠款的利息损失。三、被告聂炳清、唐美琴对上述一、二项应付支款承担连带给付责任。四、驳回原告的其余诉讼请求。本案诉讼费为7950元,减半收取3975元,由被告盘县响水镇永响煤矿负担。日,博深公司与永响煤矿签订《供货合同》补充协议,将原合同总价由719999元调整为660000元(即免除债务本金59999元)并口头免除判决中419999元欠款的利息损失。故在该案判决后,依据双方补签的补充协议约定,永响煤矿需向博深公司支付160000元尾款。永响煤矿于2015年12月底前将160000元已完全支付于博深公司,该案了结。
18、西安博深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山西吕梁中阳桃园鑫隆煤业有限公司
博深公司于日与桃园鑫隆签订《工矿产品购销合同》,约定桃园鑫隆向博
深公司购买可移动式救生舱2套,货款共计1500000元,合同签订后博深公司履行完所有义务,桃园鑫隆仅向博深公司支付1050000元,剩余450000元未支付。日博深公司向户县法院提起诉讼。经开庭审理,原被告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日户县法院做出(2016)陕0125民初213号民事调解书:被告所欠450000元货款自2016年5月起每月20日前付50000元至日前付清;2,诉讼费减半收取由被告负担。
19、西安博深矿用设备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诉山西吕梁中阳桃园鑫隆煤业有限公司
博深公司于日与桃园鑫隆签订《工矿产品购销合同》,约定桃园鑫隆向博深
公司购买压缩氧自救器、瓦斯检查报警仪、矿灯开关、矿灯镜片、自救器保护套等设备,货款共计95260元,桃园鑫隆收货后从未支付任何款项给博深公司,日博深公司向户县法院提起诉讼。经开庭审理,原被告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日户县法院做出(2016)陕0125民初217号民事调解书:被告所欠95260元货款于日前付50000元,至日前付清余款45260元;2,诉讼费减半收取由被告负担。
20、西安博深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陕西蒲白南桥煤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
日,博深公司与蒲白南桥煤业签订了《供货合同》一份。合同约定:博深公
司向长兴煤矿销售KBDY96/100永久避难硐室一个,总价款为人民币1150000元;(大写:壹佰壹拾伍万元),《合同》生效后,博深公司依照合同约定履行了相关义务,但蒲白南桥煤业仅支付博深公司人民币510000元(大写:伍拾壹万元)货款,剩余货款640000元(大写:陆拾肆万元)至今没有支付。博深公司于日向户县法院提起诉讼,户县人民法院受理该案。
户县人民法院于日开庭审理了此案,被告缺席,合议庭缺席判决,现等待判
21、西安博深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子长县双富煤矿合同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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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博深公司与子长县双富煤矿签订《供货合同》一份,合同约定博深公司向
对方销售KBDY96/60避难硐室一套,货款共计38000元(叁拾捌万元),合同签订后,博深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相关义务,子长县双富煤矿仅向原告支付了200000元(大写:贰拾万元),尚余货款180000元(大写:壹拾捌万元)未支付给博深公司。博深公司于日向户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户县人民法院受理该案。
户县法院于日开庭审理。双方在法庭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并由户县法院依法
作出(2016)陕0125民初216号民事调解书,现调解书已生效,被告现需依生效协议履行还款义务。调解书附后。
22、西安博深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鑫川矿业旬邑煤业分公司合同纠纷案
博深公司于日与鑫川矿业旬邑煤业分公司签订了《供货合同》一份。合同
约定:博深公司向鑫川矿业旬邑煤业分公司销售KBDY96/75永久避难硐室一套,总价款为人民币490000元(大写:肆拾玖万整);合同签订后,博深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相关义务,被告金向博深公司支付147000元(壹拾肆万柒仟元),尚余343000(叁拾肆万叁仟元)未支付给博深公司。博深公司于日向户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户县人民法院受理该案。
户县法院于日开庭审理。双方在法庭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并由户县法院依法
作出(2016)陕0125民初214号民事调解书,现调解书已生效,被告现需依生效协议履行还款义务。调解书附后。
(二)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1、经营租赁期限承诺
本公司于2012年和2015年与西安高新产业技术开发区创业园研发中心签订了《房屋租赁
合同》,租赁了西安市高新区草堂科技产业基地秦岭大道2号科技企业加速器园区15号楼共计6012.43平方米厂房(含办公和生产用房),租赁期限为3年和5年,即日至日和日至日。
本公司子公司博深矿用公司于2015年与西安高新产业技术开发区创业园研发中心签订了
《房屋租赁合同》,租赁了西安市高新区草堂科技产业基地秦岭大道2号科技企业加速器园区15号楼共计3439.98平方米的厂房(含办公和生产用房),租赁期限为5年,即日至日
目前,该租赁合同正常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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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事项
公司在申请挂牌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皆出具了避
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公司申请挂牌至今,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有违背承诺事项。
3、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履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公司在申请挂牌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皆出具了规
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公司申请挂牌至今,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有违背承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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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普通股股本情况
(一)普通股股本结构
无限售股份
35,063,114
-35,063,114
其中:控股
股东、实际
26,227,508
-26,227,508
董事、监事、
-1,262,272
有限售股份
36,000,000
36,000,000
其中:控股
股东、实际
26,928,000
26,928,000
董事、监事、
普通股总股本
35,063,114
36,000,000
普通股股东人数
(二)普通股前十名股东情况
期末持有限售股份数
期末持有无限售股
期初持股数
期末持股数
20,627,508
21,178,800
21,178,800
35,063,114
36,000,000
36,000,000
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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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王学立先生与范宇洪女士为夫妻关系。
2、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西安红土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是出资人与被投资者(非
全资)的关系。
3、其他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
二、优先股股本基本情况
计入权益的优先
计入负债的优先
优先股总计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情况
公司股东王学立持有公司58.83%的股份,所持股份对应的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
议产生重大影响,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六条的规定,王学立为公司控股股东。
王学立,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11月出生,高级工程师职称。1984
年毕业于天津科技大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获学士学位,2003年-2006年就读西安交通大学获工商管理硕士。1984年-1998年在西安东风仪表厂工作,历任技术员、车间主任、分厂厂长职务,2005年创办西安博深矿用设备技术发展有限公司,2010年创办西安博深煤矿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本年度控股股东无变化。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公司股东王学立先生、范宇洪女士系夫妻,总计持有公司74.80%的股份,对公司股东大会
决议具有决定性影响。股份公司成立至今,王学立先生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范宇洪女士为公司董事。王学立范宇洪夫妇对公司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因此,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王学立范宇洪夫妇。本年度实际控制人无变化。
王学立简历,请参见(一)控股股东情况;
范宇洪,女,1963年5月出生,1985年毕业于镇江船舶学院船舶工程系船舶焊接专业,
工学学士。1985年8月至2005年4月在东风仪表厂工艺所任工艺师,主任工艺师员;2005年4月至2011年5月在东风仪表厂技术开发中心任主任设计师;2011年5月内退,2010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四、股份代持情况
公司不存在股份代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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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融资及分配情况
一、挂牌以来普通股股票发行情况
单位:元或股
募集资金用途
(具体用途)
二、债券融资情况
注:债券类型为公司债券(大公募、小公募、非公开)、企业债券、银行间非金融企业融资工具、其他等。
三、间接融资情况
招商银行西安朱雀大
4,000,000.00
浦发银行西安分行
5,000,000.00
陕西金融控股集团有
政府低息贷款
6,000,000.00
15,000,000.00
四、利润分配情况
15年分配预案
股利分配日期
每10股派现数(含税)
每10股送股数
每10股转增数
14年利润分配情况:不分配利润。
股利分配日期
每10股派现数(含税)
每10股送股数
每10股转增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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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基本情况
董事长兼总
2010年7月-2018年5月
2010年7月-2018年5月
2014年12月-2018年5月
2015年5月-2018年5月
2014年12月-2018年5月
2012年5月-2018年5月
2015年5月-2018年5月
2015年5月-2018年5月
2010年7月-2018年12月
2011年7月-2017年6月
2010年7月-2017年6月
2011年10月-2018年6月
财务总监兼
2014年2月-2017年2月
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人数:
监事会人数:
高级管理人员人数: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互间关系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间关系:
公司董事长王学立先生与公司董事范宇洪女士系夫妻关系。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之间无关联关系。
(二)持股情况
年初持普通股股
年末持普通股股
期末持有股票期
20,627,508
21,178,800
27,489,780
28,224,000
(三)变动情况
董事长是否发生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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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理是否发生变动
董事会秘书是否发生变动
财务总监是否发生变动
变动类型(新
简要变动原因
任、换届、离任)
股东深创投委派董事更
股东深创投委派董事更
监事会主席
股东深创投委派监事更
本年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要职业经历:
1、张有新,男,1976年3月出生,无境外居留权。2000年9月-2002年4月,农业部新疆
兵团勘测设计研究院任工程师;2002年6月-2003年8月,平安保险公司西安分公司任业务经理;2007年5月-2008年5月,西安经发集团农业总公司任投资经理;2008年6月-至今,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任投资经理;日起至今任公司董事。
2、王海隅,男,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出生,硕士学历,工商管理专业。
年就读于上海复旦大学历史系历史学专业;年历任上海火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线营销咨询部咨询顾问,咨询业务小组组长;年就读于英国斯旺西大学工商管理学专业,期间于年兼任上海睿狮博斐广告有限公司高级客户执行;2012年至今任深圳创新投资集团投资经理。2015年5月开始任公司监事。
3、马涛,男,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1999年-2003年西安理
工大学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年,任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结构设计工程师;年任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有限公司(新会)结构工程师;年在西安博深矿用设备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担任结构工程师;2010年至今在西安博深煤矿安全科技有限公司担任研发部经理。2015年5月开始任公司监事。
二、员工情况
(一)在职员工(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基本情况
按工作性质分类
按教育程度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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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变动、人才引进、培训、招聘、薪酬政策、需公司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等情况:
公司培训工作有效的展开,也在培训中取得了良好的收效。
人力部门拓宽招聘渠道,优化招聘流程,为人才引进的保质保量的完成做好了基础工作。
3、薪酬政策
公司实施全员劳动合同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与所有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书》,
向员工支付的薪酬包括薪金、津贴及奖金,公司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地方相关社会保险政策,为员工办理五险一金,为员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4、公司暂无需要承担费用的离退休人员。
(二)核心员工
期初员工数量
期末员工数量
期末普通股持股
期末股票期权数
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及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认定核心员工。
报告期内,公司有以下3名核心技术人员:
1、闫瑞海,男,1980年5月出生。2003年7月毕业于太原科技大学工业设计专业,获学士
学位,2003年7月至2005年7月在国营262厂任机械工程师,2005年7加入西安博深矿用设备发展技术有限公司,任结构设计工程师和技术部经理,现任公司总工程师兼副总经理。
2、刘胜利,男,副总工程师,1968年出生。2000年,西北工业大学水声工程专业毕业,获
硕士学位。2000年~2001年,西北工业大学三系任教。2001年~2006年,陕西西铁电子有限公司公司任技术副总经理,年作为主研发工程师研发了GYJ-1型轨道车专用信号显示监控装置,取得国家实用新型专利,为专利持有人之一。该装置现已在全国铁路内两千余台机车上安装使用。2004年,研制发明了轨道车监控装置常用制动阀并取得国家实用新型专利,已在全国铁路轨道车上推广使用。2007年~2009年,西北工业大学三系,期间研发了全双工多对多无线对讲装置,工作于2.4GHz蓝牙频段,可实现多对多全双工集群对讲,现在长庆油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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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至今,在西安博深公司担任技术副总工,负责YTD400(A)矿井全方位探测仪的电路设计。
3、马涛,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2003年毕业于西安理工大学材料成型及
控制工程专业。2003年7月至2006年1月,在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结构设计工程师;2006年1月至2008年7月在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有限公司(新会)担任结构工程师;2008年7月至2010年7月,在西安博深矿用设备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担任结构工程师;2010年7月至今,在西安博深煤矿安全科技有限公司担任研发部经理,现任副总工程师。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未持有公司股份。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及业务团队稳定,未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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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年度内是否建立新的公司治理制度
董事会是否设置专业委员会
董事会是否设置独立董事
投资机构是否派驻董事
监事会对本年监督事项是否存在异议
管理层是否引入职业经理人
会计核算体系、财务管理、风险控制及其他重大内部管理制度本年是否
发现重大缺陷
是否建立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一、公司治理
(一)制度与评估
1、公司治理基本状况
有限公司阶段,引入风投之后就已经建立了三会,有限公司股东会对有限公司的设立、历次
出资转让、增加注册资本、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以及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均做出了决议;但未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定期召开股东会,执行董事、董事会和监事未定期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并决定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后,能够严格依照《公
司法》、《公司章程》和三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报告期内,股份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2次董事会、1次监事会。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开程序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三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未发生损害股东、债权人或第三人合法权益的情况。
公司管理层注重加强三会的规范运作意识及公司制度执行的有效性,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事会规范运行。
2、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的评估意见
目前,公司治理机制按照上市公司规范管理的要求而建立,从法律制度层面确保了股东权利
平等,给所有股东提供了合适保护。另外,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除一名监事为员工监事外,其余都由股东担任或由法人股东推荐选举产生,这种三会人员结构,代表了各位股东的意志,从日常决策层面起到了股东权利的平衡保障作用。
3、公司重大决策是否履行规定程序的评估意见
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的决议由公司董事会通过,再经公司股东会决议。
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马涛为职工代表监事。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并通过决议,共同制定并通过《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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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章程》;选举王学立、范宇洪、杨南辉、王隆健、张有新为董事,组成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选举蒋建文、王海隅为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马涛共同组成股份公司第一届监事会;通过《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制度文件。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王学立为董事长兼总经理,并聘任闫瑞海、张祖银、李勤、景建坤为副总经理,聘任凤云为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马涛为监事会主席。
公司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
董事会秘书制度。
除上述重大事项外,报告期内,无其他重大交易事项。
4、公司章程的修改情况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并通过决议,共同制定并通过《公
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该章程是参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要求制定,详见《公司章程》。
(二)三会运作情况
1、三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会
议召开的次
经审议的重大事项(简要描述)
创立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章程》及三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管理
股东(大)
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
担保管理制度》等制度文件,选举了董事会、监事会人选;审议通
过公司股票在新三板挂牌并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的议案。
创立大会时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公司
股票以协议转让方式挂牌新三板的议案;审议通过年度报告。
选举马涛为监事会主席
2、三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评估意见
三会的召集均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有关责任人发出并提前在限期内发出通知并征集议案;
三会的召开公开透明有序,出席人员登记签名,会议记录和决议均由参会人员签名或盖章;三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有限公司阶段三会表决均采取公开举手表决并签章的方式,股份公司成立后采取记名投票表决并签章的方式。
(三)公司治理改进情况
报告期内三会召开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三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召集,提前限期内发出会议通知
并广泛征集议案。报告期内三会出席人员占全部的百分之百,表决方式从有限公司阶段举手表决方式变更为记名投票方式。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所有人员签名存档。会议过程中各位参会人员均
第39页,共122页
能充分表达自己意见。股份公司成立后,管理层重视三会建设及规范运行,专门设立董事会秘书。
所有需公开披露事项均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充分披露,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遗漏和误导性陈述,公司及董监高人员均公开声明、郑重承诺。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全体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
权益,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做好投资者管理工作,报告期内公司也受到了数家国内知名证券公司和投资机构的关注。
公司通过全国股转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及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
实、准确、完整的进行信息披露,保护投资者权益。
(五)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本年度内履行职责时所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报告期内,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正在筹备当中。
二、内部控制
(一)监事会就年度内监督事项的意见
监事会对本年度监督事项无异议。
(二)公司保持独立性、自主经营能力的说明
公司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人员、业务、资产、机构、财务五方面完全独立,不存在与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人之间的人员兼职、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资产占用、机构混同、财务混乱等影响公司独立性和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形。
(三)对重大内部管理制度的评价
报告期内,股份公司成立,重新修改建立了《公司章程》及三会议事规则和各项重大管理制
度,包括《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制度文件。这些制度文件均是按照上市公司规范管理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完善。各项风险控制机制广泛而具体的融入各项制度文件之中。尚未发现重大内控风险。
(四)年度报告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相关情况
《西安博深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有关年度报告差错责任追究的条款
有:第五条公司披露信息之前,应当经主办券商审查,公司不得披露未经主办券商审查的信息。
第五十条由于有关人员的失职,导致信息披露违规,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时,应对该责任
第40页,共122页
人给予批评、警告,直至解除其职务的处分,并且可以向其提出适当的赔偿要求。
目前,公司尚未建立年度报告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但公司在年报工作中能始终保持与会计师、
律师及券商的及时充分准确的沟通,以保证年报不存在重大遗漏和错误披露或虚假记载。
第41页,共122页
第十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编号
瑞华审字[2号
审计机构名称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2号楼4层邮政编码(PostCode):100039
电话(Tel):+86(10)
传真(Fax):+86(10)
审计报告日期
注册会计师姓名
潘要文、张洪忠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变更
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服务年限
审计报告正文:
瑞华审字[2号
西安博深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西安博深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深科技公司”)财务报表,包括日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15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博深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
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上述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西安博深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15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潘要文
中国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张洪忠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第42页,共122页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流动资产:
9,206,037.84
7,284,978.1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233,995.20
19,009,781.00
97,676,690.94
101,213,137.63
6,738,880.21
7,780,092.88
其他应收款
2,739,525.39
6,247,106.73
15,679,704.20
29,190,436.54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721,452.50
382,292.41
流动资产合计
137,996,286.28
171,107,825.29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4,689,365.67
5,803,091.90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4,539,145.73
5,450,395.79
长期待摊费用
236,550.00
665,394.47
递延所得税资产
5,584,885.41
1,975,928.8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15,049,946.81
13,894,810.96
153,046,233.09
185,002,636.25
流动负债:
9,0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应付短期融资款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第43页,共122页
衍生金融负债
29,570,431.78
38,927,019.71
1,530,958.00
4,123,211.0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675,893.58
2,461,416.11
400,542.49
709,399.07
其他应付款
7,436,801.76
2,703,366.01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39,614,627.61
57,924,411.90
非流动负债:
其中:优先股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4,418,153.85
2,604,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4,418,153.85
2,604,000.00
44,032,781.46
60,528,411.90
所有者权益:
36,000,000.00
35,063,113.6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80,496,224.32
30,256,886.4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3,140,867.82
2,323,251.45
5,507,097.99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10,623,640.51
51,323,874.9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09,013,451.63
124,474,224.35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109,013,451.63
124,474,224.3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53,046,233.09
185,002,636.25
法定代表人:王学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凤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惠英
第44页,共122页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流动资产:
8,541,595.02
3,590,058.1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211,707.40
17,659,781.00
74,432,639.65
74,978,608.99
5,608,738.35
6,148,644.81
其他应收款
3,433,523.55
4,022,723.16
12,704,524.14
26,019,672.01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488,023.35
382,292.41
流动资产合计
110,420,751.46
132,801,780.50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18,000,000.00
18,00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
2,205,841.50
2,897,625.27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3,141,666.59
3,791,666.63
长期待摊费用
236,550.00
385,95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4,062,650.80
1,167,311.16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27,646,708.89
26,242,553.06
138,067,460.35
159,044,333.56
流动负债:
5,0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14,112,334.61
19,954,761.78
1,128,000.00
3,384,108.00
应付职工薪酬
374,324.50
1,508,279.78
398,689.02
783,620.78
第45页,共122页
其他应付款
7,291,736.42
3,767,331.83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23,305,084.55
34,398,102.17
非流动负债:
其中:优先股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3,482,153.85
1,932,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3,482,153.85
1,932,000.00
26,787,238.40
36,330,102.17
所有者权益:
36,000,000.00
35,063,113.6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80,496,224.32
30,256,886.4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3,140,867.82
2,323,251.45
5,507,097.99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8,356,870.19
49,563,881.95
所有者权益合计
111,280,221.95
122,714,231.3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38,067,460.35
159,044,333.56
(三)合并利润表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其中:营业收入
40,715,706.02
69,655,654.35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其中:营业成本
32,720,290.70
40,302,117.43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第46页,共122页
营业税金及附加
445,361.16
796,080.35
3,622,335.51
3,024,403.42
19,183,758.66
14,905,691.67
345,878.31
资产减值损失
7,122,762.25
3,036,479.24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
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
-22,454,655.62
7,245,003.93
加:营业外收入
2,866,973.17
3,311,066.84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299,663.26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19,887,345.71
10,493,228.92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3,608,956.61
966,419.44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
-16,278,389.10
9,526,809.48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
现的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16,278,389.10
9,526,809.48
少数股东损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
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
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
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
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
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
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归属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
益的税后净额
第47页,共122页
七、综合收益总额
-16,278,389.10
9,526,809.4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
-16,278,389.10
9,526,809.48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法定代表人:王学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凤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惠英
(四)母公司利润表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29,827,300.37
69,655,654.35
减:营业成本
26,772,402.77
40,302,117.43
营业税金及附加
345,320.56
796,080.35
2,158,593.06
3,024,403.42
12,514,311.16
14,903,337.50
-44,769.91
345,878.31
资产减值损失
4,919,298.75
3,110,955.49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
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
-16,837,856.02
7,172,881.85
加:营业外收入
1,870,839.48
1,612,024.5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179,948.9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15,146,965.46
8,722,064.52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2,895,339.64
955,248.00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12,251,625.82
7,766,816.52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
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
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
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
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
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
第48页,共122页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12,251,625.82
7,766,816.52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55,187,517.22
55,210,707.43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139,042.7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107,314.64
5,513,730.0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0,433,874.64
60,724,437.4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8,040,837.90
29,891,918.41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4,599,442.48
11,015,500.13
支付的各项税费
4,536,315.61
12,849,308.8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728,680.62
14,150,920.7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4,905,276.61
67,907,648.0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528,598.03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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