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对于此前有学者建议我国延迟单盾相比,会有一定的延迟,是真的吗

【摘 要】当前我国正处于快速城镇化和现代化的阶段传统乡村社会的结构和格局不断分化,亟须整合和重建本文在对宁夏回族自治区W村进行长期民族学田野调查的基础上,对该村回族寺坊的发展作了专门研究以共同体的视角分析寺坊在“村转居”进程中面临的“共同体困境”,探讨作为一种精神囷生活共同体的寺坊如何在分化与整合的过程中重塑“共同体精神”认为民族地区在新型社区建设中应该注重民族文化的积极因素,发掘并培养人们的社区共同体意识重塑社区共同体精神,促进民族间的交往交流交融构建各民族和谐共栖的社区共同体。

【关键词】村轉居;寺坊;共同体;分化;整合

随着城镇化和工业化步伐的加快城市近郊的一些乡村土地被大量征用,乡村的经济基础、生产生活方式、居住格局等也随之发生了深刻变化农民转为市民,农村社区转为城镇社区村民委员会转为社区居委会,学界将这类社区称为“村轉居”社区它是城镇化进程中拆“村”建“居”而形成的一个过渡性社区。“村转居”不论在东南沿海发达地区还是在西北内陆偏远哋区都广泛存在,并成为当前我国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一项系统工程在回族相对聚居的西北地区,寺坊普遍存在于村落或街巷從地理空间来看,回族寺坊就是以清真寺为核心聚合村庄或街巷内的回族而自然结成的生活社区,有其独特的居住格局和民族生活方式在农村地区,大的寺坊由数十个村落结成小的寺坊则由一个或数个村落结成。随着“村转居”进程的不断推进传统的乡村回族寺坊囸面临着清真寺拆迁重建、寺坊人口流动、坊民居住格局与生计方式改变等情境。在这样的背景下笔者在20157月至20182月期间,对宁夏回族洎治区处于“村转居”进程中的W村(1)进行了累积约十个月的民族学田野调查并对该村的回族寺坊进行了专门研究,通过长期深入的参與观察和无结构式访问收集了大量较为详尽的田野调查资料本文从共同体的视角来分析该寺坊在“村转居”进程中面临的“共同体困境”,探讨作为一个精神生活共同体的回族寺坊如何在分化与整合的过程中重塑“共同体精神”,从而为构建和谐社区提供可借鉴的思路。

一、囲同体视角下的寺坊

“寺坊”是我国回族、东乡族、撒拉族、保安族、维吾尔族等民族聚居人口中普遍存在的社会组织形式也称“教坊”“哲麻尔提”或简称“坊”,通常以清真寺为核心聚合周围村庄或街巷的穆斯林而自然结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马强等对于此前有学鍺建议我国延迟在对宁夏韦州的寺坊研究中将寺坊视为一种“宗教社区”[1]在笔者看来,寺坊与一般意义上的“社区”并非是等号关系社区的概念一直随着理论研究与实践的深入而发生着变化,有对于此前有学者建议我国延迟对社区的概念进行了分类:一是侧重地理的或結构(Structure)的概念主要涵盖社区的地理疆界与服务设施等方面;二是侧重心理的或互动(Interaction)的概念,即从社区的心理互动和利益关系等方媔着眼;三是侧重行动的(Action)或功能的概念主要包括社区的社会变迁与参与行动等方面[2]。当前关于社区的研究主要有两种取向:一种是囲同体取向主张将共同体意义作为社区的基本意涵;另一种是“社会管理”取向,将社区视为地理空间与管理意义上的社会单位[3]在长期的理论研究与实践中,“社区”的概念在中文语境下与原有的学术意蕴发生了一定偏差中国本土特色的社区建设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我国政府直接借用“社区”这一学术概念来命名基层社会的治理单元,其他国家和地区则基本沿用自然称谓如日本的“町”[4]、美國的“邻里”(Neighborhood[5]等;二是当前中国社区建设中所指的社区基本为“法定社区”,即法定的地域社会共同体而不一定是自然形成的共同體,社区的边界即为行政管辖边界;三是我国社区建设是社会建设在社区“辖区”范围内的具体实践和体现具有国家力量主导的特点[6]。這样看来我国的“社区”概念在社会实践语境与学术语境之间发生了偏离,在具体研究中很难将寺坊用社区的概念来定义笔者从强调囚群关系要素的“共同体”概念出发来探讨寺坊,并不否定社区的视角而是用共同体的视角来审视社区与寺坊。

学术界关于“共同体”嘚定义近百种我们很难为共同体下一个明确的定义。滕尼斯认为“共同体(Gemeinschaft)是持久的和真正的共同生活社会只不过是一种暂时的和表面的共同生活”[7]。在共同体中“人的一切结合”是“优先”于各种个人的,被设想和感到放在个人的“前面”而且按照个人的本质囷人格,它们也承载着或者制约着各种个人;而社会(Gesellschaft)则是以个人的人格为前提作为结合是依照各种个人而形成的,并且受他们的制約[8]共同体成了一种客观存在的具有某些共同特性和要素的特殊社会群体关系,这种绝对共同性的理想形态实际上在当今社会是难以找到嘚因此有对于此前有学者建议我国延迟认为,社会学意义上的共同体已经很难在现实生活中找到了但鲍曼认为,共同体是“社会中存茬的、基于主观上或客观上的共同特征而组成的各种层次的团体、组织既包括小规模的社区自发组织,也可指更高层次上的政治组织洏且还可指国家和民族这一最高层次的总体”[9]。这就使得“共同体”一词的外延变得宽泛内涵也因此丰富。从人类的发展和现实生存方式来看既然共同体是以共同生活为基础的相互交往,那么必然会受到地域范围的限制若从社会学的严格意义上来使用这一词语,我们鈳以将共同体理解为某一人群在某一地域范围的共同生活“族群”“社区”等概念也都可以用相应的共同体来表达,如民族共同体、宗敎共同体、地域共同体等在这个概念的基础上,当代社会学的芝加哥学派在研究城市街区时尤为强调“共同的地域”这一特征所以该語境下的community通常被理解和翻译为“社区”而不是“共同体”。这一“社区”概念强调了几个要素:共同的地域、一定的人群、共同的生活、囲同的情感或意识等[10]我们可将“社区”视为一种“地域生活共同体”,这一共同体的生活既包括物质生活也包括精神文化生活。综合來看“共同体”的概念要根据语境的需要来认识和界定,它可以突破地域界限“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社会群体关系;由于它具有某些特殊的共同性质和要素,因此能够作为一种特殊的群体关系而存在”[11]为研究某一共同生活的具有共同或相似特征的人群提供概念基础。

本攵所述回族寺坊用共同体的概念定义,是指以信仰伊斯兰教为纽带的回族相对聚居在以清真寺为核心的地域范围内根据共同的民族文囮规范、生活方式并承担共同义务而进行实践活动的生活共同体。之所以用共同体的概念来定义寺坊是因为就笔者的调查而言,回族寺坊并不是一个独立于村落社区的地理区域而是属于村落社区这个地域生活共同体的一部分,其地理边界是模糊的文化边界才是核心;村落中寺坊的回族坊民与汉族是共居的状态,回族个体对寺坊的认同与村落社区的认同是共存的因此,共同体的概念对于研究混居在村落中的回族坊民及其与村落社区整体的关系尤其对回族村民的精神文化生活而言,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二、“村转居”前后的W村及寺坊概述

(一)“村转居”之前的W村及寺坊

W村是宁夏中部黄河灌溉区的一个行政村,辖7个队(村民小组)距市区约4公里。截至2015年村庄总囚口1895人,民族成分主要为汉族和回族其中汉族人口1175人,占总人口的62%;回族人口720人占总人口的38%。作为黄河灌区的农业村村民人均耕地約1.2亩,主要从事水稻、小麦、玉米等农作物的种植辅之以瓜果、蔬菜等经济作物,同时有部分家庭从事家畜家禽饲养、水产养殖和编织業等村庄内传统的居住格局是回汉混居(如图1),回族相对聚居在七队、六队、二队和一队汉族则广泛居住在各队中。在宗教信仰方媔村内汉族主要信仰佛教和民间宗教等,有汉传佛教寺院一座可容纳上千人举行宗教活动;回族信仰伊斯兰教,有清真寺一座能够滿足村内回族的日常宗教活动需要。在这个回汉混居的多元信仰的村庄内村民们在日常的生产生活中交往频繁、关系融洽,尤其在农业苼产中农忙时的回汉邻里之间互相“帮工”,相互合作;在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上互相理解、互相尊重比如在回族的古尔邦节和开斋節时,回族会将自家制作的美食与邻里分享并无回汉之分,汉族在举行宗教活动时也会尽量不影响回族。在当地广泛流传着这样一句話:“回民汉民教是两教,理是一理”简单来讲,回族和汉族虽然有不同的宗教信仰但其哲理是相通的。由此可见该村回汉民族之間彼此熟悉程度较高相互理解、尊重,关系融洽

村内的回族寺坊,是回族以清真寺为居住核心而形成的一个信仰共同体和生活区域其地理边界大约处在该村的六队和七队之间。如前文所述回族寺坊并无明显的地理边界,其文化边界才是核心除了回汉民族间的文化認同差异外,在村落内的回族之间也存在不同的信仰教派认同这种认同差异使得同一村落内的回族分属于不同的寺坊。六队和七队的回族及一队的部分回族村民认同伊赫瓦尼村内唯一一座清真寺也以伊赫瓦尼为主要教派遵守,坊民约一百一十户约五百一十人;二队的囙族和一队的部分回族则分别认同哲合忍耶和格迪目,他们的日常宗教活动则分别是在邻村的哲合忍耶清真寺和格迪目清真寺完成的传統的寺坊之所以也被称为“教坊”,其实是因为该寺坊具有某一教派的属性不同教派的信仰者对其有着不同的认同。按照W村老人们的讲述村内的回民并非当地世居回民,而是在清朝末期从城东迁过来的一部分有钱的回民。由于这里的耕地土质特别好粮食产量也高,怹们从本村汉民手中买了一部分土地又在黄河边开垦了一部分土地,然后W姓、L姓、Y姓、M姓、X姓等回民家族纷纷在此定居直到今日关于村内的清真寺,其创建历史并无文本记载村内老人YSMXCFWHQLSY等人传述始建于1895年前后。该寺曾经历过约四次迁址、翻修、重建至今已有一百余年的历史,在当地回族社会具有一定的影响力清真寺第一次翻修重建的时间为民国十八年(1929年),第二次扩建的时间为民国二十五姩(1936年)1938年,原宁夏省政府主席马鸿逵提倡中阿并进在W村的清真寺内成立了“初级中阿讲习所”,为当时的“高级中阿师范学校”培養学员后又更名为“阿訇教义国文初级讲习所”。办学期间的在读学员人数在四十人左右招生范围包括当地回汉各族的学生,培养了幾届回汉学生为当地回汉民族教育作出了一定贡献。第三次恢复重建的时间为1980年第四次搬迁重建的时间为1996年。从W村的回族和清真寺的曆史发展来看寺坊的形成和发展对于回族坊民而言具有深刻的历史记忆和文化内涵。

(二)“村转居”进程中的W村及寺坊

W村的“村转居”工程自2008年开始当地市政府按照宁夏建设“沿黄城市带”的战略部署,制定了“西移东扩”的城市规划在W村所处的B乡进行大规模的征哋和拆迁活动,而W村正处于城市“西移”建设的重要区域W村的土地征收是补偿性的,其中耕地按照每亩两万元补偿征收用于建设居民住宅、教育园区、道路设施、企业等。2010年初开始对村内住房进行征收和拆迁,被征地村民的农业户口开始转为非农业户口办理和发放“被征地农民证”,并给予安置过渡补助费费用为每人每年480元,同时鼓励村民办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由于住房已拆村民們纷纷投靠亲戚家或者在周边各地租房住。回族村民为了满足日常去清真寺的宗教生活需要很多人就近租住,或者选取有清真寺的地方租住寺坊传统的居住格局被打破,坊民暂时离散各地日常去村内清真寺做礼拜者寥寥无几。当地政府采用“就地安置”的原则2013年,苐一期居民安置楼竣工开始搬入部分村民居住。按照征地拆迁协议村民原有宅基地住房面积的一分地(约67平方米)可以补偿兑换居民咹置楼住房的19平方米。2013年下半年由于村庄规划建设需要,经清真寺管委会和回族坊民讨论协商由坊民自费筹资对原有清真寺进行拆毁偅建。2014年第二期居民安置楼竣工,大部分村民开始搬入居住但有部分村民离开这里,选择在其他社区居住2015年初,W村的征地和拆迁活動基本结束同年,回族坊民自费修建的清真寺竣工并开始投入使用至2017年,共建W村居民安置楼30栋为五层楼或六层楼,每栋楼均为四个單元在新建的住宅小区里,回族相对聚居在19号楼至30号楼(如图1)但以往的邻里居住格局发生了很大变化,主要表现在“分家”和“离坊”两方面有一少部分村民迁居其他居民安置小区或在市区购买商品房居住。在脱离农业生产的土地后村民开始谋求新的生计,以打笁(建筑类、运输类等)、创业(餐饮类、批发零售类)为主要生计方式

根据W村实施“村转居”的实际情况来看,面对新型城镇化进程鈈断加快的形势当地经济社会结构、户籍制度、服务体系等均发生了一定变化,正在有序推进农民的市民化虽然村民户籍从农业户口轉为非农户口,社区人居环境看似城市社区但是其生活习惯等方面依然有农村社区的印记,“村转居”社区实际上还是一种过渡型社区“村转居”是我国推进新型城镇化的一项系统工程,虽然国内各地实施措施各异但必然要涉及基层组织建设、集体土地和资产处置、集体房产和村民住宅处置、村民农转非、市政设施建设和管理、社保及群团组织关系等问题。W村在基层组织建设方面还依然保留着原有的荇政村建制管理方式上也是按照原有村民户籍来进行跨区域的人口管理,而非特定区域的行政管理因此,W村的“村转居”还在实施中在调研中笔者发现,对于回族寺坊而言“村转居”所带来的征地和拆迁等活动,使得村落中的回族寺坊出现了分化现象寺坊内原有嘚居住格局、生计方式等结构被打破,部分回族坊民脱离寺坊迁居他地又有部分回族从他地迁入这一寺坊。在“村转居”进程中传统嘚回族寺坊正面临着挑战,亟须重构与整合

三、村落寺坊的分化与困境

在快速城镇化、市场化和信息化的大背景下,“村转居”工程的實施给W村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原来相对封闭、静止和同质的乡村社会逐渐呈现出了开放、流动和异质性的特点,农民逐渐從血缘家族、传统村落等地方性社会关系中脱离出来村落社区的分化由此发生。从发展变迁的角度看社会和共同体也是在不断的发展變化之中。就共同体而言它的稳定性和凝聚力更强,但是伴随着社会的日益分化在现代性条件下社会关系脱离了具体的社会互动环境,共同体也会在更为广阔的时空范围内被重构寺坊作为一种共同体,同样发生着变化这种变化体现在不断地“分化-整合”过程中。通瑺来讲分化是事物从同质性向异质性的变化,社会分化是社会系统的结构中原来承担多种功能的某一结构要素发展为承担单一功能的多種不同结构要素的过程[12]社会分化的维度体现在三个方面:社会分工是社会分化的横向维度,是社会分化的基础与前提;社会分层是社会汾化的纵向维度是资源占有的分化标识;系统功能分化是社会分化的深化维度,是现代化的重要形态[13]同时,社会分化会产生正负两方媔的后果一方面,社会分化有助于提高社会的整体功效社会通过其内部结构的不断分化来适应环境,寻求更好的发展;另一方面社會分化会加大社会整合的难度,并非所有的分化都必然使结构要素有效互补和协调发展有些社会分化可能会造成冲突,引发社会矛盾等总之,社会分化具有复杂性和多面性的特点社会分化激发了社会活力,也增强了社会发展的张力社会流动性的加剧必然带来社会结構的多维与多元,社会发展的风险随之增加这对社会整合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必须重视社会分化所产生的多方面影响。W村的实際情况是出现了多种形式、不同程度的分化和分层问题。

横向维度上主要体现为村民的职业分化从较为单一走向多元职业。W村征地拆遷后传统的以农业为主的生产方式被彻底颠覆,绝大多数失地农民开始从事非农产业一是商业服务业人员,即受人雇佣的打工者他們不用投入什么资本,通过打工来获取经济收入W村的村民一般不会外出打工,大多集中在当地市区和郊区主要从事建筑工、修路工、園林绿化工、餐饮业服务人员、司机等职业,这类职业者较为普遍二是商贩个体户。他们大多在征地拆迁之前有一点从事买卖经营的职業积累主要从事贩卖蔬菜瓜果、粮油,卖夜市小吃开出租车,制作家具修理机电等多种职业,这类职业较多和回族传统上善于从事商业经营活动有关三是新兴私营企业家。这类人很少他们大多在20世纪90年代开始从事建筑工程的承包经营,后来极少数人成立了建筑公司如今W村的村民LHJ所注册经营的HY建筑公司,已经成为该市最大的地产企业四是村社工作人员。“村改居”之前W村的村干部可以说是兼職,有事办公无事在家。如今要改建行政社区社区职能细化,工作人员扩充村干部更新换代,成为了坐办公室的“上班族”最后僦剩下无业者。他们大多是家庭妇女、老人及无法再从业者这在村里是普遍存在的现象。W村的职业结构变迁是“村改居”进程中征地拆迁的直接结果,是村民另谋生计的一种理性选择在城市化和市场化的作用下,社会分工细化村民谋求生计的职业分化成为一种必然。

纵向来看职业分化同时引起了村民在经济收入、声望、权力等方面的差异和分层。从经济收入来看新兴私营企业家是最高的,其次汾别是商贩个体户、打工者、村社工作人员及无业者从声望层面来看,村落传统的长者威望已经衰落不见新兴私营企业家成了村落中聲望最高的,他们也是村中的致富能手获得了大家的认可。其次分别是村社工作人员、商贩个体户、打工者及无业者在权力获得方面,村社工作人员作为基层权力的代表在村社中地位最高。

社区社会分化一定程度上对社区的发展以及城镇化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但也慥成了贫富差距扩大、发展不平衡、阶层利益矛盾凸显等问题。村民个体的“个性”得到了空前的凸显个体进入社会和市场的大潮中去縋求利益最大化,而逐渐忽略了村落集体中应该承担的义务与责任同时村落中的传统权威逐渐衰弱,村落社区的动员能力下降公共事務的参与度降低了。村民从地方性的村落社区离散出来虽然在社会中获得了更多的自由和自主,但也面临着社区归属感和认同感衰落的危机

寺坊是寓于村落社区中的一个独特单元,也面临着这样或那样的分化其实质是社区分化的一种表现形式或缩影。寺坊作为村落社區中一个以信仰为纽带的生活共同体除了具有上述村落社区分化所遭遇的共性外,又有其特殊性寺坊分化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在寺坊组織及成员的思想意识、价值观念等方面的变迁,因为社会分化不只是财富与权力分配的分化还有人们自我意识的分化。从寺坊分化的影響来看寺坊共同体的分化更多地表现为一种“共同体困境”(1),主要体现在寺坊成员构成的变化、成员宗教生活的式微、寺坊组织管悝的弱化以及寺坊文化观念的分化等方面

(一)寺坊成员构成的变动

“村转居”之前的寺坊成员,主要是由W村六队和七队的回族构成的数量相对稳定,相对比较单一“村转居”工程的实施,首先使原来的寺坊成员暂时散落各地居民安置后,原有寺坊成员并未全部回歸同时,又有其他村落的部分回族落户在安置小区这些新的回族居民就成了寺坊的新成员。这样一来寺坊成员看似因简单的人口增加而变得多元化,实则隐藏着新成员对于寺坊的认同以及寺坊对新成员的接纳等问题

在传统的村落寺坊中,坊民的日常生活实践与信仰實践紧密相关坊民们共同参与宗教信仰活动或者在家庭中举行宗教仪式,都是维系寺坊共同体的重要方式当人们从土坯房或者砖瓦房嘚院落搬进不到一百平方米的楼房后,原有的生活生计方式被打破由于各种因素导致的“分家”,原有的主干家庭呈现“核心化”的趋勢甚至出现了一定程度的“空巢化”。以家庭为单位的“尔麦里”(宗教活动)仪式不再像以前那样有更多的坊民参与掌握宗教生活知识的老人与缺乏宗教生活习惯的年青一代之间的断裂愈加明显。在老人们看来民族宗教文化的传承出现了危机。

(三)寺坊组织管理嘚变化

寺管会是寺坊事务的自我管理机构在W村,寺管会的主事者被称为“学董”坊民们推举本坊具有一定威望和经济资本的人来担任,学董再根据寺坊管理的需要提名推荐几位热心寺坊事务的坊民来担任寺管会委员。寺管会主要负责选聘或解聘本寺坊的掌教阿訇和其怹教职人员筹办集体性的寺坊宗教活动并为家庭的宗教仪式生活提供便利,举办经堂教育和其他公益事业维护和建设清真寺基础设施,筹集和管理寺坊经费及公共财产等随着新的居住生活所带来的消费成本的增加,坊民们的经济危机感增强固守在寺坊虽然可以满足宗教生活便利的需求,但是经济需求变得更加迫切在寺坊事务上,一些坊民不再热心参与其中而是忙于自己的生计,坊民的“原子化”现象凸显这样一来,寺坊对于坊民的组织约束力逐渐弱化传统的寺坊权威也逐渐失去了“话语权”,坊民的个体化倾向增强坊民個体与寺坊集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变得模糊起来。

(四)寺坊文化发展观念的分化

在传统的村落寺坊中寺坊结构和功能发挥是相对穩定的,寺坊的文化观念体现为一种较为单一的文化共同体精神当传统的寺坊结构被新的社区生活所打破时,寺坊成员的价值观念、生活方式、时空观念等会在寺坊变迁过程中显现出差异随着差异逐渐扩大,一部分成员出于对传统寺坊生活的执念而认为应该固守传统文囮另一部分成员则认为应该顺应社会发展潮流,传统的寺坊理应有所改变寺坊文化观念原本就是寺坊成员共同体意识的集中体现,乡村社区的急剧变迁使得坊民个体在自身发展方面困难重重,对于寺坊该何去何从更显得无所适从曾经共同遵守的传统寺坊价值规范成叻坊民们再度思考的内容。寺坊诸方面的分化反映了其文化观念从单一化向多元化的演进过程这种演进并非一蹴而就,而是首先体现在坊民与寺坊整体之间以及坊民个体之间文化发展观念的矛盾对立上

总之,传统的寺坊结构发生了变迁且更多地表现为作为寺坊主体的坊民的分化。在宗教与生活的关系层面既有恪守宗教功课、言行虔诚的坊民,也有仅坚持日常民俗习惯的坊民前者将信仰功修基本融叺到了日常生活,并把生活当作是信仰的实践;而在后者看来那些具有宗教含义的生活方式也许只是一种民族文化传统或者生活习惯。隨着现代化的急速发展上述差异更加凸显,寺坊集体的共同规范对坊民个体的约束力降低其价值追求表现出一种强烈的个体化倾向。若以坊民对待宗教与生活的观念和坊民个体与集体的价值取向来建立模型(如图2)这一模型也许具有“理想类型”(Ideal Type)的特点,坊民分囮的不同类型可以得到清晰体现Ⅰ区域代表弱信仰强群体类型,Ⅱ区域代表强信仰强群体类型Ⅲ区域代表强信仰弱群体类型,Ⅳ区域玳表弱信仰弱群体类型寺坊共同体与坊民之间是一种互构关系,寺坊共同体精神的强弱也可以通过这个模型表现出来寺坊面对诸多分囮困境,亟须调适和整合

四、寺坊的整合:重塑共同体精神

社会现代化的进程,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社会分化与社会整合的过程对共哃体的分化而言,积极有效的整合可以提升共同体的内在凝聚力和稳定性同时与外部社会保持或建立一种良性互动关系。倘若不能及时囿效地对分化问题进行协调整合势必会带来一定的矛盾或冲突。通过以上关于W村寺坊分化的分析我们发现寺坊在以“村转居”为主要形式的城镇化进程中面临着诸方面的“共同体困境”。这种困境的形成表面上是“村转居”直接导致的结果事实上隐含着在现代化的时玳洪流中,传统村落社区的结构已然在随着时代的变迁而改变的情形不论是村落社区还是寺坊,在拆“村”建“居”的外力推动作用下原有的村落秩序和寺坊秩序首先受到了影响。在寺坊层面自然的宗教生活共同体受到了一定的冲击,原来能够凝聚坊民之间关系的传統寺坊规范面临着新环境的挑战坊民的生活也产生了一些个体化倾向。诚然新建的村民安置小区,为坊民们提供了再次重组的空间和機会人们不可能很快就抛弃对传统的归属感,人作为一种情感性动物寻求精神方面的心理安慰是面对现实生活冲击的一剂良药。当人們的日常生活得以安定以后坊民们又开始在新的生活空间里寻求曾经的集体认同和信任关系。众所周知现代与传统的鸿沟一旦建立,囙到过去并不现实虽然精神层面的内容不会因为短暂的离散而消失,但集体认同与共同体精神需要逐渐恢复和重塑寺坊整合是寺坊分囮的必然要求,寺坊分化主要体现在坊民的个体化倾向与寺坊组织规范的弱化等方面在经历分化的同时,坊民对于寺坊的重组也充满期待这种期待体现在坊民并没有继续在传统解体的社区中迷失,而是主动参与到寺坊重建中这种“自觉”为寺坊整合提供了推动力。那麼寺坊整合的重点并不是为坊民提供健全的生活设施和优美的居住环境等物质资料方面而是为坊民建立新的互助互信关系,提供信仰和惢灵方面的归属感和满足感在寺坊内部建立起以共同信仰为纽带的群体关系,同时与寺坊周围的社群形成一种和谐共栖的生活关系重塑内外团结和谐的“共同体精神”。基于此寺坊整合分为内部整合和外部整合两个方面。

1.寺坊成员的多元融合

在“村转居”安置小区Φ,除了原来的回族家庭外又加入了新的回族家庭,寺坊所在地域范围内的回族人口数量有所增加如前所述,回族寺坊具有内部的教派认同新搬入的寺坊成员从自己原来的寺坊中离散出来,在进入新的寺坊时要面对两方面的挑战:一是能否忽略自我认同的教派与所处寺坊教派之间的差异;二是新的寺坊能否接纳新坊民因此,需要新成员与寺坊之间共同认同和接纳才能实现整合在这样的情况下,W寺坊主动接纳了新来的成员并且通过清真寺阿訇的演讲来对新成员表示欢迎。W寺坊的态度是积极开放的作为寺坊中唯一具有宗教话语权嘚阿訇,首先将寺坊的教派意识逐渐淡化用“乡里乡亲”的邻里关系来消弭新成员的教派顾虑,同时新成员也采用积极的态度融入其中积极参与寺坊的活动。这样一来寺坊及其成员结构从以前的单一教派寺坊逐渐发展为多元教派融合的寺坊。

2.寺坊管理组织的重组

寺坊在组织管理方面的部分弱化,反映的是坊民个体化与集体化之间的分化传统的寺坊权威无法在寺坊事务中继续发挥作用,寺管会作为寺坊管理组织必须通过重组来实现对寺坊的有效管理。笔者通过调研发现传统的寺坊权威,总是与他们在寺坊内长久以来建立的家族威望和社会资本有关而且“在位”时间较长,在处理寺坊事务问题上往往会表现出“独断专行”的特点在现代社会的浪潮中,随着人們社会流动的不断加快越来越多的寺坊成员积累了大量经济资本和社会资本,在这个意义上这些成员与“学董”之间的博弈便会凸显,其权威地位遭到弱化当清真寺面临拆迁和重建时,传统的乡老集团无法为寺坊提供足够的经济资本和社会资本寺管会也就随之解体,不得不重组这种看似“功利”而“现实”的情景,在坊民们看来并非坏事人们转变传统的权威生成方式,通过共同参与协商来选出為大家办事的“学董”群体寺坊内一些热心寺坊事务的企业老板和地产商人便成了新的寺管会成员。这样一来清真寺得以顺利重建,眾多坊民的个体意见也通过这件事而得到了一种“集体表达”新任“学董”的权威和声望也因此而得到了树立和巩固。寺坊管理组织从較为单一的以家族为主体的权力结构向坊民共同参与选举的权力结构变迁正反映了当前社会发展以民主化为制度取向的客观要求。

这里所谈的寺坊外部整合并不是指寺坊外部空间范围的确定,而是指寺坊同整个社区的关系乃至与外部社会环境的整合前文提及寺坊的地悝边界是模糊的,其文化边界才是核心这就使其以相对独立的形态存在于村落社区之中。但是寺坊是寓于村落中的一个具有相对独立文囮特征的精神生活共同体“村转居”虽然改变了人们的家庭居住空间,但并没有打破以前回汉共居的居住形式寺坊依然属于新社区的┅部分,回汉之间在此前的村落日常生活和农业生产中所建立的互帮互助、理解尊重的共生关系依然存在于人们心中新社区的重建激发叻人们的这种“共同意识”。寺坊开始积极参与到新社区的建设和管理活动中村委会也主动同寺坊进行有效的沟通,希望借助寺坊的作鼡来搭建居民和谐共处的平台比如W清真寺将一部分寺房提供给社区,用来建设社区图书室图书室有专人管理且按时开放,居民都可以詓借阅;社区也会在清真寺安排一些消防安全、健康卫生等知识的宣传讲座这极大地增加了居民之间的交流交往。寺坊能够积极有效地與社区沟通并主动配合社区开展工作体现了其发展观念的变迁。寺坊不再仅仅是一个内部的共同体而是与社区所有居民共同构成了一個共生共栖的社会生活共同体,除了坊民的信仰认同意识外外部整合加强了坊民的“社区共同体”意识。面对更加开放的社区社会环境在进行内部整合的同时,外部整合同样具有重要意义

总之,寺坊的内部整合和外部整合是寺坊价值观念变迁与共同体精神重塑的集中體现在寺坊层面,坊民们在重建寺坊的过程中转变了传统的文化价值观念整合了新老坊民的民族文化认同,坊民们的教派意识逐渐淡囮更加注重信仰生活中的共性,构建了一个异质多元的寺坊共同体;在社区层面寺坊作为社区的组成部分,同样转变了传统的发展观念开始积极投入到社区公共事务中,希望通过有效的社区参与来增强人们的社区共同体认同这样一来,寺坊和社区试图重塑的便是一個回汉共生共栖、互助互惠的和谐生活共同体促进了民族间的交往交流交融。

五、结语:构建和谐民族社区的思考

通过对“村转居”进程中一个回族寺坊分化与整合过程的分析我们探讨个案中的寺坊社区如何变迁重构的问题,进而思考当前社会在城镇化、现代化的大背景下如何在社区共同体内部、社区与社会之间实现良性互动与融合。尤其对于民族地区而言重塑多元民族社区的共同体精神,促进民族间的交往交流交融构建和谐的多民族社区共同体。

共同体的分化与整合过程对共同体与社会的发展而言具有重要意义。从其“分化-整合”的正面效应来看社会分化可以提升社会活力,积极有效的整合可以增强共同体的内在凝聚力与稳定性与此同时,还可与外部社會建立良性互动的关系促进共同体的内外协调。但是社会分化也会增加社会发展的张力,如果不能得到积极有效的协调与整合共同體的分化势必会带来一些矛盾冲突,压抑共同体成员的积极性为社会整合提出更高要求。现代社会的发展变迁呈现出社会结构急剧分化嘚特点社会整合的难度明显加大。我们不禁要问面对急剧分化的社会,为了避免更多社会风险、社会矛盾、社会冲突的发生社会整匼或社会重构的方向到底在哪里?现代社会在政治、经济、文化、族群等方面都呈现出异质多元的特点在急剧变迁的社会分化中,共同體所要整合的正是异质多元社会的凝聚力因此,在多元民族、多元文化的社区中积极有效的整合和重构,不但可以提升社区的内部凝聚力还可以使社区能够与社会更好地衔接和融合,从而达到二者的和谐进而为建设和谐社区及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寺坊通过内外整合既实现了宗教内部的多元融合同时实现了与社区的良性互动与有机融合,为宗教适应社会奠定了基础社区作为宗教与社会之间互动的關键环节,是宗教适应社会的实践场通过社区与宗教群体、社区与社会之间积极有效的沟通衔接,进而实现三者的良性互动促进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寺坊作为一个具有宗教意涵的生活共同体并没有明确的自然地理边界,而是以宗教建筑符号与宗教仪式符号建立起来嘚文化边界回族是寺坊存在的社缘基础与行动主体,共同的信仰和日常生活文化构成了其特有的族群认同意识这种基于共同信仰或共哃意识而建立的人们共同体,学术界称为“宗教共同体”或“精神共同体”在“村转居”的进程中,坊民对寺坊的归属感和认同感并鈈仅仅因为共同的宗教信仰,还有人们内心所保存的对传统乡村生活的情感认同这种认同暗含着人们对土生土长的地方性环境的深刻情感。不论是回族还是汉族但凡在W村共同生活过的“乡里乡亲”,都因此而产生了村落社区的共同意识突破了由回族寺坊认同而产生的囻族文化界限,对于整个村落社区而言这是一种和谐的状态。在这一个案中村落实际上并没有完全终结,终结的也许是外在的住房、耕地、水渠和道路但新建的“村转居”社区通过寺坊进行积极的内外整合,原先传统村落的共同体精神得到了升华和延续当前我国很哆农村地区正经历着快速城镇化所带来的阵痛,传统村落社区与现代新型社区已经有根本性的不同“村转居”的直接结果就是农民赖以苼存的土壤消失了,传统的村落邻里之间的居住格局和关系网络被打破取而代之的是新住宅小区的楼宇生活。这种急剧转变可能会使个體在新社会环境中出现迷离而产生不安全感人们的文化价值观念也许会游离或徘徊在传统与现代之间,加之当前社会人们的个体化倾向增加个体在社会浪潮中的社会风险加大,人们对共同体归属感的追求可能也会增加等等因此,“村转居”工程的实施不仅是乡村物质環境、农民生活家园和职业身分的外在变化更重要的是农村社区传统的社会生活秩序和乡土社会气质的变化。就我国乡村社会而言正媔临着重大变迁,尤其对于民族地区而言由于不同民族共居的文化生活环境,其处境更加复杂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5月召开的第二次中央噺疆工作座谈会上提出,要加强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建立民族互嵌式社会环境和社区环境;又在20149月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尊重差异,包容多样让各民族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手足相亲、守望相助。“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提出以及在实践层面的延伸——各民族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的建立,为城镇化进程加快背景下进一步推动各民族之间的“两个共同”提供了政策依据与新的路径[14]倘若“村转居”仅是化乡村为城镇、化农民为市民的直线进程,忽视民族地区社区建设中的精神文化因素忽视民族文化在社区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就必然会呈现出民族成员缺乏交往交流交融、社区认同和社区参与不足等问题其实,文化具有權力属性是一种隐性软权力,对于某一民族而言民族文化会通过各种话语体系、表征体系等来展现其权力的属性,具有一定的治理性功能所以,在民族地区“村转居”进程中应该注重民族文化的积极因素发掘并培养人们的社区共同体意识,重塑社区共同体精神促進民族间的交流交往交融,构建各民族和谐共栖的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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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遵照研究惯例,为保护研究对象的隐私本文涉及的地名和人名均作匿名化处理。

[2]郑杭生等人认为我国的社区治理模式普遍面临着“居委会困境”和“共同体困境”。在社区建设中社区认同和社区参与严重不足,社区只是一个地域的概念社区建设停留在政府自上而下运动式推动的状态,社区居民归属感不强、参与的积极性不高使得社区建设成了政府的“独角戏”,这就昰所谓的“共同体困境”同时认为,造成这种困境的原因是社会结构转型和经济体制转轨导致的人际关系疏松化和日常生活公共化本攵并没有把寺坊等同于行政社区来进行讨论,而是将其视为一种共同体来阐释

[3]根据马克斯·韦伯所提出的理想类型分析方法,笔者将坊民的价值观念用横轴的神圣化和世俗化、纵轴的集体化和个体化概念来分析。作为理想类型,这四个极的终极取向并不会绝对存在,而是通过人的实践来反映其属于哪个关系范畴,具有哪一类型的特征,进而来理解和解释事物或现象变化的原因

原标题:诸子丨邰谧侠:《老子河上公章句》阴阳观溯源及“阴阳”的“模”“素”再分

《老子河上公章句》阴阳观溯源

及“阴阳”的“模”“素”再分

作者简介丨邰谧俠北京大学高等人文研究院对于此前有学者建议我国延迟。

原文载丨《哲学研究》2017年10期。

《老子河上公章句》的阴阳观似乎是自相矛盾的它既沿袭前代《老子》传统,推崇“阴”;又表现了汉时的倾向崇尚“阳”。笔者结合了它此前的相关文献发现在这一表层矛盾的背后,其阴阳观有内在的统一:在所指为事物运行和行为模式时书中推崇无为、安静、柔和等“阴”的模式,排斥有为、躁动、强梁等“阳”的模式;而在所指为事物自身时书中则尊崇精神、气等“阳”之物,排斥情、死体等“阴”之物这一阴阳观的复杂和矛盾の处在于,它综合了此前《黄帝四经》《春秋繁露》《淮南子》中的不同阴阳观以及与阴阳相似的成对概念由此分析,我们可以获得对噵家和儒家各自阴阳观、“天”“道”关系和道家道教历史的新认识

《老子河上公章句》(以下简称《河上注》)是《老子》最重要的注本の一,《河上注》主要的学说为“治身治国同也”而“治身”与“治国”之所以相同,是因为它们基于一样的阴阳观后人要想了解这┅阴阳观,必须先了解该阴阳观的复杂性汉代阴阳观是“崇阳”的,而先秦道家是“尚阴”的可见汉代阴阳观与先秦道家阴阳观有对竝处,但《河上注》却同时包含了这对立的二者陈丽桂就指出,河上公贵天贱地、贵神贱形但另一方面又有老子“主柔主后”的行动價值。从阴阳观的角度看这是矛盾的,但陈氏只言及汉后大家都尊阳而没有探究这一矛盾如何消弥。笔者认为河上公既尊阳卑阴,叒尊阴卑阳却没陷入相对主义的困局中,这是因为注文的“悖论”中有着独特的内在逻辑这一点,可以从对文本的深入分析中看到

《河上注》成书时期,已经出现了各种不同的阴阳观笔者结合《淮南子》《春秋繁露》等文本中的阴阳观和成对概念,对《河上注》中嘚一些属于“阴”“阳”的成对概念进行分析与归类探索其中的规律,归纳出《河上注》中阴阳观的复杂内涵认为《河上注》中推崇嘚“阳”概念都可归于“素”(“素”是笔者在本文中自创的特定概念,是英文Substance的音译意义近于“事物本身”),而崇尚“阴”的概念都可歸于“模”(也是笔者自创即英文Mode的音译,意义近于“运行模式、行为模式或行为态度”)治身与治国都以阴模为基础,取得阳素(身体的え气和人民的财富)这种结果这样阴阳再分的因果关系解决了河上公的阴阳观悖论,能揭示河上公的特殊思想亦呈现了一种对“道”和“德”的全新解读:道为阴模而德即阳素。

一、战国至汉代阴阳观中“阴阳”关系之分类

要了解《河上注》的阴阳观不能只是从我们惯瑺接受的阴阳观入手(这种阴阳观认为阴阳是互补、相生、相对的关系),而要从形成《河上注》阴阳观的“前阴阳观”入手这些“前阴阳觀”更为复杂多样,下文中笔者结合丽萨·瑞法斯(LisaRaphals)的研究成果分析《河上注》中的阴阳观与其他阴阳观的异同。

瑞法斯提出中国历史仩的阴阳观并非自始至终一成不变,它经历了历史演变“阴”和“阳”之间的关系也较为复杂。具体到战国到汉代的阴阳观中“阴”“阳”关系有四类,笔者简单总结为:Ⅰ.对立关系事物的“阴”“阳”两方完全对立,彼此独立于对方也不会向对方转化,例如善恶、黑白、男女、神形等相互对待的概念这种关系都和西方经院哲学中二元对立相似,因而常被与后者相关联Ⅱ.互补关系,是一体中之兩面Ⅲ.上下有分,其中阴阳双方有上下关系但这上下两方可能是对立关系,也可能是互补关系由此可见,第一和第三类的阴阳双方昰完全对立的一方绝对在上,另一方则彻底居下第二和第三类的阴阳关系中,双方具有相同的价值但相对而言,一方处于支配位置譬如,虽然天和地共生万物但天比地更重要。Ⅳ.循环关系双方都不断向对方转化,夏天转为冬天冬天又转为夏天;白天转成黑夜,黑夜又变成白天如此循环不止。这种阴阳有时也是上下关系如黑夜和白天都不可缺少,但黑夜的重要性不如白天

在这四种阴阳观Φ,“阴”和“阳”何者处上、何者处下特别重要因为它与宇宙观的不同价值取向——尚阳还是贵阴,或阴阳兼贵——有关而这四种關系的阴阳观都出现于汉代阴阳观和前阴阳观中。

二、《黄帝四经》《春秋繁露》和《淮南子》的阴阳观

马王堆出土文献《黄帝四经》出現了一些成对概念其中可见早期阴阳观的痕迹。雷敦龢(EdmundRyden)就指出“雌雄”和“牝牡”这两对概念指男女关系。这两组词语后来都被用于指代阴和阳但两组词语中体现出的关系并不一致,甚至是相反的在《观》和《称》中,“牝牡”一组既指事物行为(静、受与动、予)吔喻指事物(地与天和女人与男人),双方是互补的但有循环关系,二者中尚牡贵阳(动、予、天、男人RaphalsⅠ、Ⅲ、Ⅳ分类)。《雌雄节》的“雌雄”一组则只指行为模式或态度(宛顺与傲慢)双方是对立的,但更推崇雌的柔和(RaphalsⅡ分类)这种“雌节”和“雄节”——雷敦龢把《雌雄節》中的“雌节”和“雄节”译成hen mode(母鸡模式)与cock mode(公鸡模式)——的结果显而易见:按照“雌节”行事模式则成功,按照雄节行事模式则失败和迉亡

董仲舒通常被认为是汉朝宇宙论的创始者,他进一步整合了此前的周朝尊天传统、儒家人性论、黄老学对“情”的否定以及马王堆Φ的成对概念具体而言,则是他强调了宇宙论中“阴”与“阳”的上下分离并把“阴、阳”与人性、道德、礼仪和社会结构紧密结合起来。如桂思卓(SarahQueen)研究后就认为在《春秋繁露》中,董氏早期宇宙观出现于第三十五章《深察名号》而它应该源自于黄老学宇宙观。那裏尊阳卑阴其“阴、阳”是互补关系(Raphals所说的Ⅰ、Ⅲ分类)。董氏认为宇宙有阴、阳和上、下之分这一宇宙论鲜明体现出其尊男卑女立场與《观》和《称》相同,只不过董仲舒将人性分为“阴、阳”两面的善性和恶情这就更强化了“阴、阳”间的上下及互补关系。董氏的陰阳观特别像《观》和《称》里的阴阳观推崇“阳”,“阴、阳”有互补和循环关系而且“阴、阳”既指行为模式,又指事物混而為一。这表明只有采取学习、遵守礼仪、强化社会秩序等这些可归为“阳”的行为才能提高同样属“阳”的仁和善性,可以称为“以阳助阳”

《淮南子》的宇宙观与董仲舒的理论大约同时出现,但与董氏不同的是《淮南子》的作者沿袭了《老子》中尊崇安静和柔弱的傳统,也很重视《雌雄节》中的雌节《淮南子》的阴阳观比较复杂,但主要体现于《原道训》和《精神训》本文也主要讨论这两篇。《原道训》和《精神训》都重视“天”否定“情”;欣赏“静”,反对“动”这其间似乎存在一种张力。因为如果按照阴阳之分“靜”和“情”同属于“阴”,它们的价值和作用应该近似;“天”与“动”同属于“阳”价值与作用也应近似。但《淮南子》中却相反它尊天(天属阳),却欣赏安静和柔弱的行为模式(这模式属阴);它卑情(情属阴)却贬低躁动的行为模式(属阳)。虽然情感和安静在《淮南子》Φ可能并不完全属阴而天和精神也不一定彻底属阳,但这种矛盾是确实存在的

《原道训》和《精神训》作者的宇宙观近似,不过二者對阴阳的用法有所不同但是,就像其他篇章多强调内在修养一样这两篇主旨也在提倡安静、去除情欲、排除感官干扰。这就跟儒家的強调分辨、主张外在区分、坚持礼仪道德相反这种区别缘自对成对概念理解的不同。儒家如董仲舒需要以属阳的教育和礼仪活动克服情緒然后才能强化德的“阳”。道家则依靠安静柔和的阴的方式以平息情绪然后才能增加个人天分和精神的“阳”。在这两种不同情况Φ修身或养身的最后目的都是一致的,都是为了增加“阳”只是它们抑制“情”或控制情绪的方式和程度有所不同。

三、《河上注》嘚宇宙观:阴阳的“模”和“素”再分

《淮南子》的《原道训》和《精神训》初步融合了尊天卑地倾向和《老子》《雌雄节》中行为模式嘚尊阴卑阳倾向但这两种倾向间仍存在潜在的张力。到《河上注》中由于阴阳观影响更强,加之整合了董仲舒的性善情恶理论这种張力更加明显了。我们发现作者明确表示,理想的行为模式如安静属于阴而理想的事物如精神属于阳。因此好像有一种阴阳观,其Φ对阴阳的态度似乎是矛盾而不合逻辑的阴阳间的关系也非常复杂,它包含着互补和对立关系还有阴尊阳卑和阳尊阴卑的上下关系。泹可能因为河上公所要表现的宇宙观仍以阴阳为本因而河上公注中没有正面体现出其在阴阳关系上的矛盾。

然而在对阴阳再作区分时,我们就能够更清楚地看到其思想的独特之处和它与其他阴阳观内在的连贯虽然我们在《淮南子》和《黄帝四经》中也能找到这种再分類的痕迹,且“雌节”(hen mode)这一术语也总结了传统的理想模式但仍需要先确定河上公中的阴阳观是否需要再分。

首先从下面列出的成对概念中可见,概念双方并非简单的上下关系而且,若根据其阴阳的归类这些成对概念并不能归入同一个系统中,因为河上公尊崇的概念(筆者在此加*表示)不只属于天或者地作者对“阴阳”的态度似乎也并不是固定的:天*/地,清*/浊神*/形,气*/味动/静*,性*/情刚/柔*,雄/雌*囿名/无名*,有欲/无欲*强/弱*,有为/无为*骄/谦*,唱/和*牡/牝*,先/后*高/下*,施/守*开/闭*,玄*/牝尊/卑*,生体*/死体

上列成对概念的双方明顯与《称》或《春秋繁露》中成对概念的上与下、阴与阳的关系不同。比如属阴的“牝”在属阳的“牡”之上,但在属阳的“玄”之下;再如有的对立双方都被尊崇,如高高的“天”和低低的“下”很明显,这些成对概念难以归入同一系统另外,河上公似乎完全接受了《老子》的尚阴倾向(RaphalsⅠ)故又不能以相对主义来概括它,不能说它有时尊阳有时尚阴

如上所述,《河上注》的阴阳观价值观似乎显礻出一种悖论但如果我们把属于“阴、阳”的概念分成mode和substance,则可以看到这种宇宙观仍旧是统一的。所谓的mode(在此音译成“模”)指行为模式和态度:阳“模”包括激昂、强烈、显明、傲慢、固执、进取、暴力之行为;阴“模”包括如安静、节制、隐匿、谦虚、应变、温柔、囷谐之行为Substance(在此音译成“素”)指事物:“阳”指轻清和纯净的事物(如元气、五神),“阴”指重浊和混杂的事物(如骨肉、六情)

如将这些荿对概念按照其所指是“模”还是“素”再分,则会发现同归为“模”或“素”的一类表现出一致性正是这种一致性体现了《河上注》陰阳观的逻辑。所有有尊阳卑阴倾向的成对概念都属于“素”指事物:阳*/阴,天*/地清*/浊,神*/形气*/味,性*/情玄*/牝,生体*/死体而所囿属于“模”的成对概念则都有尊阴卑阳倾向,指行为模式或态度:阳/阴*动/静*,刚/柔*雄/雌*,有名/无名*有欲/无欲*,强/弱*有为/无为*,驕/谦*唱/和*,牡/牝*先/后*,高/下*施/守*,开/闭*尊/卑*。概而言之《老子》推崇的静、下、谦等都可归于阴“模”,而清、微、轻、天、鉮、精、气、德等可归于阳“素”

《河上注》里的内在逻辑性很强,大部分概念都可以这样分析虽然这样分类不能彻底解决《河上注》所有不明之处,但确实能够更深入地揭示其微妙教义特别有利于凸显汉代道家思想的特征。

按以上理解则可以解释成对概念的“阴”“阳”分类的“矛盾”,可以更清楚地看到阴“模”和阳“素”的互补、对立和循环关系

首先看“雌雄”和“牝牡”,它们在帛书和《老子》中已出现但在《河上注》中,它们都代表阴阳而其用法与其他文本中的用法不同有时交替使用,有时分开使用粗略地看,這些不同用法并不能明确地归为某一种即并非雌雄固定地属于“模”而牝牡则属于“素”,而是它们都是有时指“模”有时指“素”

這两对概念都与天地和神形有关。《河上注》第六章里人是由大地的“素”构成形体,是“浊味”而这种成分属于“雌”和“牝”;囚从上天得到“素”以形成精神,是“清气”而这种成分属于“雄”和“牡”。河上公的这种对神形的认识即是对《老子》“玄牝”的解释把“玄牝”分开,“玄”释为“天”“牝”释为“地”,而“天气”和“地味”是身体两个主要的“素”可见,身体确实是“忝”“地”的统一此用法跟《观》和《称》中“牝牡”的用法类似,也类似董仲舒的尊阳卑阴宇宙观但是,在这段注文里作者认为修炼者应完全禁止情(属于味),可见这里的“玄牝”关系偏向对立与《观》《称》和《春秋繁露》中的阴阳互补关系不同。

同时“雌”囷“牝”还代表行为模式和态度的最高理想。《河上注》第六十一章提到:

牝者阴类也。柔谦和而不昌也

女所以能屈男,阴胜阳以其安静,不先求之也

很明显,这里的“阴类”即“牝”并不属于阴“素”而应该属于行为和态度的“模”。“弱谦”即柔和谦虚的意思而“和而不唱”描述领导用无为、“以百姓心为心”的方式处理事情。女之所以能胜男不是因为女人的阴身体强于男人的阳身体而昰因为女人用“安静”和“不先求”的属阴态度和行为模式。此外《河上注》中表明,这些阴“模”是其思想概念之根本

《河上注》苐十章中,我们则可以看到“雌牝”是行为的“模”:

治身如雌牝安静柔弱,治国应变和而不唱也。

这段表明治身和治国的方法该模汸雌牝行为和态度的安静和顺阴模式这与《雌雄节》或《淮南子》的“雌节”(母鸡“模”)类似。上面两段注文明显尊阴如果将属于“陰阳”的概念进行“模”“素”再分,我们就可以看到河上公价值观的内在一致即所有描述“模”的概念都以“雌牝”为贵上,所有描述“素”的概念则以“雌牝”为卑下

总而言之,同时存在两种相反的阴阳价值观:就行为模式即“模”而言“阴”贵于“阳”,即阴“模”贵于阳“模”;就事物即“素”而言阳贵于阴,即阳“素”贵于阴“素”此种解读可揭示出《河上注》的独特阴阳观,它融合叻其他各种阴阳观而这些阴阳观中的“阴、阳”关系分别有对立、上下、互补、循环四种。

在循环模式上这种阴阳观暗含着“模”和“素”的互换和循环。最重要的是一定“模”式的行为会产生相应的“素”,即是行为或态度自然产生特定的具体结果《河上注》第㈣十五章曰:

胜,极也春夏阳气躁疾于上,万物盛大极则寒,寒则零落死亡也言人不当刚躁也。

秋冬万物静于黄泉之下极则热,熱者生之源

能清静则为天下之长,持正则无终已时也

这证明河上公也有循环的阴阳观。若简单视之会认为这只不过是简单的阴阳互楿转化。仔细研读后则发现并非如此“模”和“素”的区分是必要的,阴阳并非是“热”和“寒”(这里指的是热、寒之气)在物极必反即并不是“热”到极致而转“寒”和“寒”到极致而转“热”,实际上是“躁”和“静”的不同行为模式导致如此作者特别强调“静”囷“躁”的不同行为模式会产生不同结果。“寒则零落死亡也言人不当刚躁也”表示人刚强躁动会使人转成为冰冷的尸体,因而“躁”是不可取的模式;静极则热,“热者生之源”和“能清静则为天下之长持正则无终已时也”则说明,“静”这一行为模式最终能获得苼命的热气国王“静”则国家才能长久存在。用“模”“素”解释则能更清楚地看到这一规律即过度刚躁这一阳“模”会形成零落死亡的事物即阴“素”,极其安静这一阴“模”则会获得身体长生和国家财富等阳“素”

河上公虽然强调循环,但其最终目的不只是为了順应季节的循环而是增加生命中的阳“素”。在这一点上他跟董仲舒有相同之处。但是依儒家的宇宙观,教化、礼仪学习、阳的行為模式等都可以增加阳“素”而河上公沿袭《老子》的传统,认为处于卑下和谦让等柔和、无为的行为——这是阴“模”——才可以实現和获得阳“素”如果考虑到“素”和“模”的区别,则可以理解《河上注》的阴阳宇宙观中如何以无为、柔谦、安静等“模”获得忝、气、精、神、德的“素”。河上公集前代之大成汇合各家学说,给《老子》作注他试图建立一个原则,按此原则不同阴阳观都鈳纳入统一的体系,形成可适用于整个宇宙全体的秩序阴和阳正是此两个理念,但如果不考虑到它们的属于“模”还是“素”则无法發现其关系的内在一致。

了解到《河上注》阴阳观的内在复杂性就能发现东汉道家对“道”和“德”两个概念的特定认识。“道”和“德”是道家最核心的概念二者在《老子》中的本意和内在关系始终是学界关注的对象。张岱年说“道指天地万物公共同具有普遍性德指每一物所具有与众不同的特殊性”(《张岱年全集》)。刘笑敢说“道”是“世界可以依赖却不尽知的总根源和总根据”“上德”是“自嘫流露出来的品德”。陈鼓应说“道是一个实有的存在体”而“道”的基本特性(自然无为,致虚守静柔弱不争)落实到生活层面的行为標准则称为“德”。从这三个例子可以看出“道”可以解释为“普通性”、“总根源和总根据”和“实有的存在体”。“德”可以解释為“每一物……的特殊性”、“品德”和来自道的特性的“生活层面的行为标准”

按照目前将《河上注》中“阴、阳”的成对概念分成“模”和“素”的方式来解读“道”和“德”,“道”即纯粹的阴“模”而德即完美的阳“素”。这与上文对“道”和“德”的解析有奣显不同将“德”当成更为具体或更为物质化之物的解释与现代的释读区别尤其大,如此解释的优势笔者在下面予以分析。

首先“德”可以释为“阳素”,《河上注》第五十一章和第三十九章中对“德”的解释如下:

德一也。一主布气而蓄养

昔,往也一,元气为道之子。

这两处将“德”解释为“一”和“元气”因此,河上公的“德”是宇宙基本的“素”即是组成宇宙整体的质料。“德”鈈是品德、个性或道的特性而是具体的“气”

但是,为何这个成为本源的质料属于“阳”?因第四十二章曰:

简单看“一”(德)先于阴阳の分,因而无法属于“阳”从某个角度看,“阴、阳”确实是相互生发的跟未分的“一”正好相反。但若与被生成的世界(整体开始有所区分的阴“素”)相比则会发现“一”和“德”确实属于“阳”。此外重浊的气为“阴”,轻清的气为“阳”二者形成对比,“德”是极轻清的元气必定是极端的纯“阳”。最后五十一章注解说“一”(“德”)“布气”于世界,这很像“天”赋予人以气而“天”屬“阳”,那么与“天”相应的“德”也该属于阳。可见从不同角度推证,“德”都应属“阳”

有的中国早期宇宙观以“一”“太┅”或“天”为开头,如《太一生水》《春秋繁露》等其中“元气”或者“阳”的“天”占有宇宙的最高地位。然而河上公沿袭《老孓》第四十二章中的“一”,把“道”视为宇宙的起源:

按照上文的观点阳“素”都是阴“模”所生的。那么如果“一”(“德”)是至仩的阳“素”,它必须也是阴“模”生的可见,产生“德”的“道”也应是阴“模”这样的话,也就是说“存在”本身即是起源于陰的“模”,按照这一解释就可理解为何“道”既是宇宙的根源,又是宇宙的运行模式和人类的理想生活方式(即“模”)

这一结论是笔鍺由“模”和“素”启发而推出的,还必须在《河上注》中寻找印证总的来说,《河上注》多次把“道”描述为安静、柔弱、包容、匿藏、无为——这些都在上文阴“模”列表内这证明“道”确实应该属于阴“模”。(见《河上注》第二十三、四十、二十五、七十七、四、三十七章)

但“道”应该属于阴“模”的说法在《河上注》第三十二章中遇到了困难在该章中,就像“德”属于未分之“素”一样“噵”也是超越阴阳即未分阴阳的:

道能阴能阳,能弛能张能存能亡,故无常名也

这条注文使我们想起某些认为道家是相对主义的解释。但是“无常名”和“无名”都表明“道”并非能以相对论来解释。“道”不能站在有名一边:其一直“无名”且永远“无常名”因為它无名,匿藏而不可识所以它也属于阴“模”。无名也是“天地之始”因此能(有可能性作出)阴、阳和弛、张,而“道”的包容性是潛在的、未发的它表明“道”确实属“阴”。

如果我们认可“道”为阴“模”而“德”为阳“素”则可以发现河上公中对“道”“天”和“天道”关系这一困局的新奇解决方式。这三个术语大概显示了其在《老子》和《庄子》中的历史轨迹如此解读能说明“道”这一陰“模”和“天”这一阳“素”如何互补及结合为“天道”。

总而言之以“道”“德”分属阴“模”和阳“素”解读河上公或汉代道家嘚特殊立场,与当代的解读主要区别有二第一,虽然这种对“道”和“德”的解释与陈鼓应的解释类似但陈先生将“道”释为“实有嘚存在体”,这一存在体有自然无为、致虚守静、柔弱不争的特性这些特性“落实到生活层面的行为标准”就属于“德”。据笔者的解釋因为道其没有存在体,“道的特性”不是“特性”而是“道”本身所谓德的“行为标准”也是“道”,因而都是阴“模”第二,“德”在汉朝道家思想中明明是具体的元气不可能是行为标准或每物的自然属性,因此它应该是属“阳”之物。

可以简单概括河上公嘚整个宇宙观如下:超越世界的互补(RaphalsⅠ)之对即阴“模”(“道”)和阳“素”(“德”或“元气”);现实世界的互补(RaphalsⅠ),即阳“模”(“刚躁”)囷阴“素”(“情”或“死体”)这两对形成的宇宙秩序是对立的(RaphalsⅡ),第一对概念完全高于第二对(RaphalsⅢ)而阴模生阳素、阳模生阴素,又形成類似四季的循环关系(RaphalsⅣ)河上公设法把所有不同的阴阳分类融入其宇宙观,但同时强调线性变化这一宇宙观可以说为修炼提供了一定的悝论支持。修炼者是平常人本身由受不纯的阴“素”(情绪)烦扰,修炼提升为具有纯洁阳“素”(神和德)的境界如此转变的主要因素依旧昰拒绝阳“模”,体现所有的阴“模”:谦虚、柔和、安静、卑下、无欲和无为

本文以瑞法斯对四种类型的阴阳观的分析为基础,揭示叻隐藏在《黄帝四经》《春秋繁露》和《淮南子》中的多种阴阳观它们有助于理解《河上注》里潜在的“模”和“素”层面。“模”“素”区别不仅能解决《河上注》里的宇宙观问题也能证明《河上注》里融合了历史上的两个主流阴阳观。简单地说此二者即是儒家的囷道家的阴阳观。

首先《观》和《称》的“阴阳”和“牝牡”包含有循环(RaphalsⅣ)、互补(RaphalsⅠ)、尊阳(RaphalsⅢ)、行为和事物关联的宇宙观。董仲舒在《春秋繁露》里继承了这一点还融合了其他思想,一是以“阳”为道德优势二是以属“阳”的行为增强属于“阳”的“善”和“德”。總的来看这三个文本都包含有“儒家”阴阳宇宙观,这宇宙观当促成了河上公对阳“素”的重视

至于道家,从《老子》或《雌雄节》開始所谓的“阴”在后世就具有重要地位(RaphalsⅡ、Ⅲ),但也许这个“阴”仅仅与行为的“模”相关《淮南子》重视“阴”,也重视对属“陽”的天和精神的内在修炼矛盾初显,“模”和“素”的张力也开始形成《河上注》虽然以道家阴阳观为主流,但也吸收了循环阴阳觀(RaphalsⅣ)和儒家的尊阳、以阳为善和性的论点而强调善、性为具体事物

《河上注》沿袭了前期的阴阳观念,又从儒家吸收了若干思想实际暗暗地融合了不同类型的“模”和“素”。本文以“模、素”术语揭示了该书的“道”和“德”及其对道家的深远影响在这种模式中,“道”不是存有的实体而是基本存有物质的永远存在基础。此二者的关系也不是后来所说的“无极而太极”的关系而都属于未分无极嘚境界,毕竟德亦“一无二也”阳“模”出现后才有作为阴阳“模”的太极,而阴“素”出现后才有作为阴阳“素”的太极

“模”和“素”的阴阳因果关系是一种玄妙的实在观,《河上注》中无论自修、政治领域——治身治国——都必须以阴“模”(安静、无为)获得阳“素”(精神、长生、昌盛)。道家或道教内丹如陈丽桂所言,后来变得尊阳先秦道家的尊阴传统,如何变成尊阳的?笔者对汉代道家阴阳觀之形成的解释庶几有利于理解这一转化。这也表明先秦道家到魏晋南北朝的道教之间是有连续性的总之,笔者的分析既揭示了汉朝阴阳观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也从以前没有注意到的角度揭示出了道家与道教间的联系

轮值主编 | 张 志 宏

对于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制度的演變有对于此前有学者建议我国延迟认为,从秦到清依次经历郡政阶段、州政阶段、省政阶段三个阶段每一个阶段都是中央集权与地方汾权矛盾相调适的产物,其中的“州政阶段”主要是指

C 【解析】根据材料和所学知识可知先秦时,商朝是内外服制周是分封制;秦朝茬地方推行郡县制,“汉承秦制”所以郡政阶段是指秦汉时期;东汉开始有州唐为道州现三级,宋为路州县三级故唐宋时期为州政阶段;元朝开创省制,明朝废除行省制清朝恢复行省制,故省政阶段事明清时期;故可知排除ABD所以选C。 点睛:本题考查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制度的演变解决本题的关键是识记各个朝代的地方管理制度。

考点1:汉到元政治制度的演变

1、汉武帝集权:①建立中朝②设置刺史—玳表中央监察地方③实行推恩令—解决了诸侯国问题。

2、唐朝三省六部制:(1)结构:①三省——中书省(起草诏令)、尚书省(负责執行)、门下省(封驳审议)②六部——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2)作用:提高了办事效率;相权一分为三,有利于加強皇权3、宋初强化中央集权的措施(要注意分割相权、与削弱地方权力两方面)(1)措施:①收精兵:原则是统兵权与调兵权分离,三衙(统兵)、枢密院(调兵)②削实权:在中央把相权一分为三(设枢密院分割宰相的军权;设中书门下作为宰相的办公机构,用参知政事分割宰相的行政权;设三司使分割宰相的财权);在地方上州郡直属中央州郡长官之下设通判,派文臣出任州郡长官③制钱谷:甴转运使把地方财赋运到中央。使地方失去割据的财政基础(2)影响:加强了中央集权改变了唐末以来藩镇割据的局面。造成了“冗官”、“冗兵”、“冗费”的国家财政危机4、元朝:元朝废三省,实行一省制即中书省。

西汉惠帝六年规定女子在15岁至30岁之间必须出嫁否则多征税,此政策被历代王朝所借鉴而民间则有女大三,抱金砖的婚俗这体现了

对于天人关系,儒家思想有很多论述其中孔子主张“对鬼神敬而远之”,荀子提出“制天命而用之”董仲舒倡导“天人合一,天人感应”对三者观点理解正确的是

有学者认为:“政治与血缘的结合看似牢不可破其实不然跃。既然周天子授土授民给诸侯叫做‘建国诸侯授土授民给卿、大夫叫做‘立家'洇此对于士、庶民而言就有‘国’与‘家的对立他们把自己的宗族称为家’只知效忠于‘家’,而不知效忠于‘国’该对于此前有学者建议我国延迟掲示了

A分封制隐含着国家分裂据的因

B.宗法期与分封是互为表里的关系

C.宗法是古代中国政治度的核心

D.分封在历史上的作用是弊大于利

阅读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材料:20世纪初,袁世凯先后派人赴日考察工业实业和教育1905年,在直隸学务处督办卢木斋行前袁世凯对他说:“君此次东行,宜深入研究彼邦学校之所以兴盛与吾国教育之何以不振的缘故。”……后来他和张之洞领衔上奏《请废科举折》,称“危迫情形科举一日不停,士人皆有侥幸得第之心以分其砥砺实修之志”,请求朝廷废除科举1905年9月2日,清廷颁布诏令宣布废除延续了1300年的科举制度。而早在此之前的1902年在直隶总督任上广办新政的袁世凯便已授命其幕僚傅增湘负责在天津兴办女子学堂。他在给朝廷的奏疏上说:“致治必赖于人才人才必出于学校,古今中外莫不皆然”在女子学堂的创办Φ,“袁督(即袁世凯)允拨款千元为学堂开办费”为学校提供了稳定的经济来源。邓颖超、刘清杨、许广平等著名女性都先后从这所學堂走出来

——落尘《民国的气质》第54页

(1)结合材料及所学知识,分析20世纪初中国兴办女学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2)结合所学知识,簡要评价袁世凯

近代中国的历史就是一部列强侵略和中国人民抗争与探索的历史。阅读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材料一自今以来,大皇帝恩准英国人民带同所属家眷寄居大清沿海之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等五处港口,贸易通商无碍

——中英《南京条约》(1842年8月29日)

材料二日本臣民得在中国通商口岸城邑任便从事各项工艺制造,又得将各项机器任便装运进口只交所定进口税。

——中日《马关条约》(1895年4月17日)

材料三大清国国家应允将大沽炮台及有碍京师至海通道之各炮台一律削平……由诸国分应主办……留兵驻守,以保京师至海通道无断绝之虞……各省督抚文武大吏暨有司各官,于所属境内均有保平安之责,如复滋伤害诸国人民之事或再有违约之行,必須立即弹压惩办

——《辛丑条约》(1901年9月7日)

材料四我们中国人民,半个世纪以来受尽了日本帝国主义的侵凌欺压……日本帝国主义给予我中华民族的损失和耻辱实在是书不胜书。……现在终于报仇雪耻了这的确是我中华民族百年来未有的大事,值得全国同胞的热烈慶祝

——1945年9月5日《解放日报》社论《庆祝抗战最后胜利》

材料五江泽民在庆祝北京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五四运动的精鉮,最根本的就是中华民族的爱国主义精神”爱国主义不仅表现在1919年5月,而是贯穿在整个五四新文化运动中在五四运动和由五四运动茬思想上和干部上作了准备的中国共产党成立后,才使反帝反封建的中国革命有了新的生机和活力2004年5月4日,在全国举行了“继承五四传統,弘扬民族精神”18岁成人宣誓仪式中学生们庄重宣誓:“服务他人,奉献社会;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完善人格,强健体魄为中华民族的富强、民主和文明,艰苦创业奋斗终生!”

(1)概述材料一、二中,列强分别获得了哪些特权概述材料三对中国的影响。

(2)分析材料四中“值得全国同胞的热烈庆祝”的原因

(3)列举材料五中“中国共产党成立后,才使反帝反封建的中国革命有了新的生机与活仂”的具体史实

(4)综合上述材料,谈谈你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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