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狐妖小红娘涂山苏苏一抹红"这个名字加些标点让他变得好看些,要拿来做游戏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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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妖小红娘》同人文 月之初一抹红
来源:百度贴吧
作者:初音MIKU爱大葱
编辑:室见立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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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之快点了,时间可是很宝贵的,那个……下一个“超巨无霸胆战心惊霹雳过山车”,就决定是你了”
  “等一下,不是刚看过“宇宙第一恐怖,令人欲罢不能的鬼屋”吗,饶了我吧,话说为什么这家游乐园的名字都这么古怪,究竟是哪个蠢家伙想出的这么蠢的名字”
  “快点了”
  “好好!”
  不给我任何吐槽的时间,红红便拉着我的手向着过山车走去,要说我为何会落到这种地步,还要从几个小时前说起……
  “结婚纪念日?为什么我一点印象也没有啊”
  红红似乎不高兴似的鼓起了嘴,我见情况似乎有点不妙,便决定找个理由糊弄过去
  “呐,人都有健忘的时候不是吗,比如说人到了老年就容易患上老年痴呆症不是吗?”
  然而红红似乎不买账的样子,把头撇向一边不再理我,不要说红红不相信,连我自己都觉得自己的理由有够烂的,然而在事态严重前我必须想点补救的办法才行啊
  “红红是我不好了,作为谢罪,今天一天想去哪里玩我都奉陪到底”
  “真的吗?真的吗?真的吗?”
  红红听了我说的话后,两眼冒着闪光,和刚才不高兴的样子简直判若两人
  “真的啊,话说为什么要问三遍?”
  “因为重要的事要说三遍,那去哪了玩呢?”
  “话说这到底是再哪里学的梗啊?”
  就在红红思索准备去哪里玩时,电视节目突然插播了一条新闻“米娜,现在播报一条好消息,你还在为惹女朋友不高兴想不到办法而发愁吗?还在为节假日无聊而郁闷吗?“宇宙豪华超级游乐园”就在今天开业了,这里能满足你的一切愿望哦,唉,MIKU酱自己也好想去耶,导演,节目能不能等下再录……”
  “决定了,就去这里”
  红红指着电视节目上说的地方一脸兴奋的说着
  “哈?你是小孩子吗?”
  “不是你说什么地方都愿意陪我的吗?”
  红红露出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那样子简直就像乞求主人喂食的小狗一样,这是何等的萌物,若是不答应她,我的良心似乎过意不去啊
  “好好,我答应你就是了,真是的……”
  “我就知道道士哥哥最好了”
  就这样我被红红拖着在游乐园里已经整整逛了将近5个小时,而她还像个小孩子一样一点都不感觉到累
  “游乐园差不多快要关闭喽”
  “对了,最后还有一个地方想去”
  “今天已经玩了不少地方了吧,下次再去好了”我有些不耐烦的说道。
  “不行,下次可能就没有机会了”
  红红眼里闪过一丝阴霾,在我应有的记忆中,那是我不曾见她流露出过的神情。
  “红红?你怎么了?”我好奇的向她问道
  “什么都没有,道士哥哥我们回去吧”
  “哦!”
  红红在前面缓慢的走着,我看着她的背影,心里总有种说不出的失落,终于,我再也忍受不了了
  “离游乐园关闭还有一段时间,我们就去玩一下吧,到你想去的地方……”
  “嗯”
  苏苏转过身来开心的笑着,那是份即使让我失去全世界,我也想尽力守护的笑容……
  “啊,终于到家了,今天一天终于结束了”
  一回到家,我便像个泄气的气球一样瘫软在沙发上,本来自以为体力不错的我感觉整个人已经体力不支了,红红紧跟着我身后走入屋内,而她看上去却丝毫没有疲惫的样子,白天的游乐园之旅似乎让她玩的很开心
  “道士哥哥,我先帮你放好洗澡水,等一下你去泡一下,今天走了不少路,不然明天肌肉会痛的”
  “拜托了!”我在沙发上有气无力的回答道
  几分钟后……
  “啊,果然疲惫的时候还是泡一下热水澡舒服啊”我发出一声似乎中年大叔经常会说的话,不知道是我的幻听,还是怎么,感觉好像浴室门口传来几声脚步声
  “我进来了”
  “请进!”
  等一下,刚才那个声音是……刚才听见有人发话,自己习惯性的回了一句,现在想想这里可是浴室,而且自己还是一丝不挂的状态,就在我思考时,浴室的们“吱”的一声打开了,随后出现在我面前的红红一丝不挂的站在那里,她那原本婀娜多姿的身体由于浴室雾气的缘故而若隐若现,反而增添了几分遐想,顿时我感觉脑子好像短路了一样,体温也开始慢慢上升,说话也变得结巴起来
  “红……红……你……你在……干……什……么……”
  红红也害羞的满脸通红,声音也比平时小了不少
  “别看这里,我会害羞的”
  我连忙把脸撇向一边,开口向红红问道“这里可是浴室,你来这里干什么”
  红红顿了一下说道“我只是想为道士哥哥搓搓背而已,况且我们本来就是夫妻啊……”
  也许是因为太害羞的缘故,后面的字我怎么也没听到
  “我自己会洗了,红红你还是先出去吧”
  “不行,前面就算了,至少后面让我帮你……”
  本以为红红会出去,没想到她的态度会这么坚决,我见这样僵持着也不是办法便答应了她的请求
  我背过身去,红红则小心的为我搓着后背,与其说是搓,不如说是抚摸更为贴切,每一个动作都是那么小心翼翼,每一寸肌肤的接触都让我的心跳加快,浴室里的气氛也是尴尬的不行,我心想着这样下去不行,必须要找一个话题打破这个尴尬才行……
  “对了,红红,我是什么时候向你求婚的呢”
  红红似乎被我突如其来的问题吓了一跳,停下了手中的动作,紧紧的从后背抱着我,胸部也紧紧的贴在我的背上……
  “呐,道士哥哥,你爱我吗”
  “当然爱了”
  “那和我kiss吧!”
  “k……k……kiss?红红你到底怎么了?”
  “呐,道士哥哥,你不是爱我吗,那来kiss吧!”
  红红没有回答我的问题,一下子把我扑倒在地,那突如其来的举动让我措手不及,一下子摔倒在地,而红红则眼神空洞的望着我,嘴里不停的说着“来kiss吧”的话并慢慢向我靠近,我突然觉得之间异样的感觉更加明显,脑子里不断有其他的记忆进入,我感觉头部传来好像快要炸裂一般的痛苦,剧烈的疼痛让我不由得用手捂着自己的脑袋
  “这些记忆是怎么回事?七夕?中毒?忘年峰?忆梦湖?”
  “看来还是不行吗?”
  红红忽然停了下来,浴室里雾气让我看不清她到底是什么表情
  “红红?”
  我满怀疑惑向她望去,而下一秒,我眼前的景象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原本的浴室忽然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则是深不见底的湖水,就在好奇自己为何在水底也能呼吸的时候,忽然发现不远处一层透明的薄膜把水流阻挡在了外面,那应该是利用法术而形成的,多亏了它,我才不至于溺水
  “为什么?为什么不愿意一直这样子沉睡下去?”
  面前的“红红”突然大吼起来,那声音里似乎透露着一丝伤感和抽泣
  “这样完美的梦境不就是你想要的吗?没有任何人受伤,人人都幸福的生活着,为什么要打破它?”
  说着说着,“红红”忽然啜泣起来,我忽然一下子明白了事情的真相,原来我在刚进入这里的时候便陷入了梦境,难怪连欧阳一恭都对这里有所畏惧,原来之前的一切只不过是一场美妙的梦罢了,忽然我感到一阵失落感,一切都只不过是梦而已,然而它却是如此美好,面前的“红红”已经泣不成声,我一把把她搂入怀里
  “谢谢你了,让我做了一个如此美妙的梦”
  “红红”似乎没想到我会抱着她,原本哭泣的眼睛泪水流的更加汹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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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标点符号一样
摘 要:  1
  这么说吧,王霞第一次出现在眼前时,不过是个寻常的符号罢了,就像他谭诚的文章之中的某个标点,比如一粒逗号,或者一颗分号,要不就是一串省略号什么的,反正他没怎么在意.写作的时候,他看重的是思想、情趣、感觉、气韵、味道、语言、句子什么的,至于标点符号这类小东西嘛,点着谁就是谁了,即便是有点不太准确,也大多就随它去了的.……
就像标点符号一样
作者:汪 淏
  这么说吧,王霞第一次出现在眼前时,不过是个寻常的符号罢了,就像他谭诚的文章之中的某个标点,比如一粒逗号,或者一颗分号,要不就是一串省略号什么的,反正他没怎么在意。写作的时候,他看重的是思想、情趣、感觉、气韵、味道、语言、句子什么的,至于标点符号这类小东西嘛,点着谁就是谁了,即便是有点不太准确,也大多就随它去了的。
  那是一封看上去就很普通的读者来信,它夹在一撂款式和颜色都很相近的信件里,只需轻轻剪开它,扫上几眼,便可以把它们打发掉了,或随手扔进废纸篓,或塞到文件柜里去,让其暂时与那些被枪毙了的稿件之类为伍,等它们实在拥挤不下了,唤来某个走街串巷收废品的,把它们弄走就是了。事实上,通常他也就是这么做的。说实话,如此冷处理那些热气腾腾的读者来信,谭诚自己也觉得有点不够厚道。可是,他也有他的难处啊。作为《都市晚报》主管文艺副刊的副总编辑,又兼该报随笔版面《风声·雨声·读书声》的专栏作家,这几年,他接到的读者来信之多,说是车载斗量也不为过。若是都把它们当回事儿,那你就什么事儿也甭想做了。当然啦,有些读者来信他还是会尽可能回复一下的,但也大致限于如下的范围之内:某位离退休老人的(他把对方想象成了自己那每日都要坚持读报的父亲);某位中学生的(他把对方看作自己那个作文写得很像回事儿的孩子);某位字写得很好看的(他自己的字写得很一般化);某位批评得很尖锐的,或一下子就敲到了他麻骨上的(对于那些表扬或赞美的信件,他一向是置之不理的);某位名姓很特别的(他不喜欢那些太庸常了的名字);某位信里夹了照片的(当然得是女性的照片,并且是那种年轻漂亮的,至少看上去就觉得很顺眼的),等等。不过这一切也还是有前提的,那就是他当时的心情比较阳光,手头也恰好没有很要紧的活儿。而王霞的这封信,显然不在他的回复之列,一看这名字他就没有兴致了。在这座几百万人的城市里,名叫王霞的至少有成百上千个吧。而王霞的这封信,与大量的读者来信都是一个路子,也是赞赏他刊登在《都市早报》上那些随笔文章的,不过她的好听话显得含蓄些,分寸感也拿捏得不错,让他感觉很有些受用。另外,她字写得也还算娟秀,谭诚甚至由此想象了一下她应该是个什么样子的女人,当然是朝比较乐观的方面去想的。即便如此,他也不打算回上一封哪怕是很简短的信,而是给了它一个普通的微笑,就把它丢在了一旁。若非大约一周之后她又来了第二封信,对收信者谭诚而言,王霞这个人几乎就等于从未出现过,更不必说跟她会有后来的故事了。
  瞧!这下子来了一个叹号!谭诚心里掂量道,若是把她上封信看成一粒貌不惊人的小逗号,这封信就算是一枚分量重得多的叹号了。至于是应该把它理解成一个惊叹号,还是一个感叹号呢,他一时还有些把握不准,反正他把这个硕大的叹号一连看了好几遍,觉得再不回复人家一下就很有些不礼貌了。不,这已经不是礼貌不礼貌的问题,而是你太不够意思了。不是吗,这个王霞显然是一位很有些意思的女子,至少她的这封信很有意思。如果再装聋作哑,那你就是个太没意思的男人了。
  其实,也就是一个小小的细节。而这个小细节,恰好击中了谭诚某个隐秘的部位,或者说他正是被这个细节所打动了,才决定要回复王霞的。此时他显然没有意识到,一个微妙的细节,就可能生成或演绎出一个故事来,犹如你漫步在林中小路上时,无意间碰落了一粒并不饱满的种籽,它居然就入了土,萌了芽,开了花,结了果。而这果实的大小或成色怎么样,那就是另外一回事儿了。
  昨天午后到黄昏,我一直呆在图书大厦那边,一口气读完了你的随笔集《风里来,雨里走》(巧合的是此时外面正落着潇潇春雨),有如聆听一汪溪流的潺潺流淌,一种别样的爽快滋润着心田,眼角竟有些潮湿了,当时就觉得有满腹的话儿想说,很想能找个人倾诉一番,然而却不知说些什么,更不知该与何人诉说……
  她,这个叫做王霞的女子在来信中这样写道。她的字迹还是那么娟秀,那么可人。
  哦。读信人谭诚的心头颤动了一下,暗自感叹了两声,把个中滋味咀嚼了好几遍。唔,我,在以往的阅读经验中,曾经有过像她这样的时刻吗?应该有吧,当然有哇!那是在我比现在年轻得多的时候。如此看来,这个女人也一定是相当年轻的了,至少她心理上是很年轻的。或者说,她至少比现在的我要年轻上好几岁吧?他猛然感觉或猜度道,她大约是一位三十岁上下的女人,上和下可能都不超过两三岁。王霞,王霞,你信写得真不错啊,可你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女人呢?他想。他想象着,一个看上去很秀气的年轻女子,端坐在图书大厦那氛围和情调都颇有些“小资”味道的休息区(或可称为咖啡吧、水吧,反正你坐在那里可以一边喝着咖啡,或者是饮料,一边免费翻阅你从架上取来的图书),她手托腮帮儿,胳膊支在红色卡通式的小桌上,杯中的咖啡犹如一个摆设,她半晌也不呷上一口,而只顾品味那本散发着墨香的随笔集了。阅读之中的她表情很丰富,时而蹙下眉头,若有所思的样子;时而微微一笑,心领神会的样子;时而一声叹息,感慨良多的样子;终于想起抿上一口咖啡了,可是由于目光还在书页上停留着,就有几滴液汁洒到了她的衣裙上,她这才赶紧站起身,从坤包里取出了那种心相印牌的纸巾擦了擦,然后走了几步,活动了一下有些发麻了的腿脚。她看了看摊在桌子上的书,又望了望门外边的那绵绵细雨,这时候她的眼神有些迷离,又有些惆怅,甚至还有些忧郁。过了一会儿,她又回到了座位上,再次进入一直诱惑着她的文字世界里。默默阅读着的这位女人,她的神情还是那么丰富。阅读之中的那位叫做王霞的女人应该很美丽(在他看来,阅读中的女人总是美丽的),他想象着那位阅读之中的女人,也不妨说他甚至看见了她。是啊,她信里所说的那个图书大厦,他也曾多次走进去过,在那里消磨掉许多个的午后时光,除了喜欢在那里翻书,抚摸书,购买书,坐在那个休息区里看看书,同时他也喜欢看某些看书的人们,也就是观察某个看书者的形象和神态,想象着她或他的生活。他想,她们,或者他们,也是一本本生动的书啊。眼前这本书的故事情节和段落大意,又会是怎样的呢?在一个个书店里,面对某位活生生的看书人,谭诚时常会陷入如此这般的思绪。看别人看书,也是一种看书,连人带书一起看,悄悄地看,边看边想,边想边看,这是他逛书店时的一种乐趣,也可以说是一个嗜好。他在图书大厦里看见过的那么多的女读者里,说不定就会有给他写信的这位王霞呢。
  从漫无边际的想象中拔出脚来,谭诚决定给这位名叫王霞的女读者回复一封信。而写信,就像写文章一样,从来都是他谭诚的拿手好戏。似乎根本用不着思想,刷,刷,刷,一张稿纸仿佛一方池塘,那支派克笔跳下去扎了个猛子,几串漂亮的划水动作过后,若干行笔走龙蛇,就成了一封措辞讲究的书信了,甚至像一篇精致的短文。
  封上这件简短而得体的书信之后,他把王霞的第二封来信又打量了一番。至于他的那本书,她到底是买下了,还是没买呢?她的信里并没有提及。他想了想,想了又想,还是从抽屉里取出一本新崭崭的《风里来,雨里走》,写上他的名字,盖上了自己那枚请人刻制的篆字印章,然后又亲自跑到邮局把它们寄了出去。通常他邮寄什么东西时,都是往收发室那里一放就了事的。现在他这样做,觉得从礼尚往来的意义上说,自己算是很够意思了。当然,他也就只打算做到这儿,算是划了个句号吧。
  有些事情,当你觉得已经结束了的时候,其实它才刚则开始。换句话说,本以为划上一个就此终结了的句号呢,不料它却成了一只像蝌蚪那样缓缓向远处游去的逗号。对于王霞来说,她最近的一桩心事就是这样。  这几日,她时常一副咬着食指发呆的形象,像个不懂事的孩子,又像位少女怀春了的那样,尽管她早已是人们所说的少妇了。她咬着指头发呆的时候,似乎是在思考着某个难题,又像是一种习惯性动作。处于此种情状的她,诸如心不在焉啦,目光迷离啦,丢三落四啦,该打狗时却去撵鸡啦,也就在所难免了,在家里她是这样,在单位时也一样的;独处时这样,在人前也同样的。她的这种样子,自己是不知不觉的,但显然引起了别人的注意(至少引起了三个人的注意)。而注意到她这个样子的,并不是别人,他们是她的朋友、女儿和丈夫。
  亲爱的,你是不是有了意中人?或者说想有意中人了?她的好朋友、又是同事的袁方审问道。
  她脸一红说,谁能像你呀,整天意上这个和那个的。
  袁方不依不饶地追问道,看你这些天神不守舍的样子,肯定是有情况了,快老实交待吧,他是谁?做什么的?你们进展到哪一步了?说出来咱们切磋切磋。
  她苦笑着摇了摇头,没有的事儿,我交待什么?什么都没有,我跟你切磋个鬼呀!
  袁方撒了个小娇儿,嘴一噘说,我不高兴了呀,小霞,你有事儿总想瞒着我,可我的事儿哪一桩没告诉你?
  她赶紧拍了拍袁方的脸颊安慰道,宝贝,你是常有事儿啊,我是没有事儿的,真的呀。
  袁方俏眼狐疑地看着她说,那你,要是有了那方面的情况,一定得跟我通通气呀。
  她迟疑了一下,点了点头。
  妈妈,你不是总批评我不要咬指头吗?
  是啊,怎么了,你是不是又咬指头了?
  没有,我没有,但我发现有人这几天总是咬指头。
  这个人的名字呀,我管她叫——妈妈!
  我,咬指头?不可能的,瞎说吧你?
  妈妈说过的,犯了错误不承认就不是好孩子。
  好吧,你可以监督妈妈,要是你再看到妈妈那样,你就告诉我。
  妈妈,我咬指头的习惯都是跟你学的。
  哼,你怎么就不学好的呢?
  学了呀,妈妈,告诉你个小秘密吧,我看你咬指头想心事的样子,更漂亮呢。
  瞎说什么呀,你?哎,以后咱俩都别咬指头了,我们来个互相监督好不好?
  经过了如上一番对话之后,年轻的母亲王霞,跟她那机灵得像个小大人儿、其实才是幼儿园大班的女儿杨洋拉了钩,用她们那根不经意时就会放在嘴里咬着的食指。
  哎老婆,我发现你这些天情绪似乎有些不大对头呀,是不是单位里有什么烦心事了?杨健关切地问道。若是她单位里有事儿的话,他是完全有能力摆平的,甚至根本就用不上这么严重的词儿,给他们单位的头儿打个招呼也就行了。丈夫是省政府一个握有实权的处长,妻子是气象局的会计,单位里没有谁愿意难为她的。
  面对丈夫如此的询问,她怔了一下,连忙否认道,没有,没有。
  很会心疼人的丈夫接着问道,那,是不是你身体哪儿不舒服了,要不要去医院检查检查?
  她摇了摇头,很肯定地说,没有什么不舒服,我挺好的。
  那就好,那我就放心了,知冷知热的丈夫说。的确,这些年来,她一直是各方面都让丈夫很放心的妻子。现在,既然妻子的单位里和身体上没什么问题,丈夫也就不再多虑了。至于其它的,就用不着多操心了。他知道,她是个让他很省心也很称心的好老婆。
  王霞当然不是那种迟钝的女人,恰恰相反。不少时候,她心细得像根绣花针,敏感得像片树叶呢。亲人及好友这么关注她,她感受着丝丝暖意,内心里溢满了一层层的感激,与此同时,也顿生出一种警觉,对自己近日的行为举止反省了一番之后,她暗暗地咬着牙警告自己:注意了,你!在人前,决不能再咬指头发呆了,至少你应该做到这一点。
  我没事儿,我没有问题,我没有不舒服,我没有什么情况。她是这么跟他们说的。她这么说,他们也就信了。真的没有吗,真的什么事情或问题都没有吗?那就只有你自己才知道了。是啊,你瞒过了他们,却瞒不过自己。本来,她是想连自己也成功地瞒过的,而且尽了极大的心力,但现在她发现已经不能够了。她得承认,是有点事情发生了,那是一桩心事。她当然清楚,其实那都是自己的信给闹腾的,是她的心在闹腾。
  眼下,她又不自觉地咬着指头想心事了。近些年来,她是很少给人动笔写信的,也几乎不曾收到过别人的书信。电话、手机、电子邮件,诸如此类,朝嘴里填块口香糖一样便捷而舒适的交流工具,早就把那靠一笔一划写作的书信抛到十多年以前去了。现在还有多少人愿意写信呢?反正她王霞是不愿意的。那天午后,她终于用钢笔和稿纸给一个人写了信,而且是致一位陌生男人的,差不多算是打破了一个她至少保持有十年的记录。
  当时,她似乎并不是太清楚自己写那封信的动机,仿佛是一只看不见的手驱使着她,不写手就直发痒,心里头就憋闷得难受,那就一口气写个痛快吧,管它那么多呢。那封信仿佛不是她手写就的,倒像是从她心田里一泻而出。那洁白的稿纸,像一片干涸的河床等待着滋润,那一行行文字像一泓活水,欢快而又顺当地漫上来。
  回过头看了一遍这封写满三页稿纸的信,她竟有点不相信是自己的手笔,它那么流畅,又那么优美,甚至还有点淡淡的忧伤,这样的文字,真的是我写出来的吗?再检阅一遍时,她又轻轻地摇了摇头,觉得它们表达出的东西其实很有限,自己想说的许多话都还没有露面呢。好啦,不必自我欣赏了,也不要再挑剔它了,你得赶快封上它,贴上一枚邮票,寄到它该去的地方,再迟疑一会儿,就有可能把它撕碎扔到废纸篓里去的,那就白白地浪费了一番心思和功夫。没准儿会那样的,她了解自己是个什么样的女人。
  好在邮局并不远,就在斜对过的十字路口那边。但她还是犹豫了一杯速溶咖啡的功夫,最后命令自己走出办公室,来到大街上,张望了一圈儿,才竞走一般撞入邮局。
  站在那个墨绿色的信箱前,她思量了片刻,从坤包里掏出那封信,嗵嗵乱跳的心一横,犹如扔一颗手雷那样快速投了进去,旋即转身离开,像是做下什么不体面的事儿,心虚地逃离了现场。
  还没走多远呢,她就又想拐回邮局,请求人家把那封信给取出来,站在大街上怔了会儿神,轻轻敲了一下脑袋,自嘲地笑了笑,若说你刚才像是做了案一样逃了出来,现在你再拐过去,岂不是等于投案自首了吗?算了吧,豁出去了我,不就是一封普普通通的书信嘛,有什么大不了的呀!你想得太多了,或许人家根本就收不到它呢。
  可是,你为什么要写那样一封信呢?回到自己的那间办公室,王霞还在想着刚才发出去的那封信。
  追溯起来,这事儿怪就怪那个局办公室副主任袁方,怪就怪那张《都市早报》,怪就怪报上的那篇文章,是袁方咋咋呼呼非得推荐她看那篇文章的。其实,她并不怎么喜欢读报,公费订的那几份报纸,她只是随便翻翻,从未正眼瞅过它们。闲暇时间,她宁愿读那些与眼前生活距离遥远了的外国经典文学书籍(她觉得它们离她很近),尤其喜欢勃朗特姐妹、茨威格和毛姆的小说。至于中国书,这几年她只读《红楼梦》和张爱玲,一遍又一遍地读,读了一遍又一遍的。有一阵子,她还迷上那个生于捷克,生活在法国的米兰·昆德拉(她觉得这个作家的名字很好听,这个外国老头的形象也很有男性魅力),一套典雅非常的米兰·昆德拉十四本作品集,她简直是爱不释手了,把它们摆放在办公桌上,看上去比她那些账本们还显眼,当然也美妙得多。不过说实话,她读不太懂那个思想深奥得像个哲学家的外国男人,可她喜欢,就是喜欢,她觉得他笔下那些复杂而微妙的男女之间的故事挺有意思,很值得猜想和回味。在她的眼睛里,这些文学大师们的书像浩瀚的大海,而她,只是一个光着脚丫在海滩上拾贝壳的小姑娘。捧读这些经典书籍,在她是一种不可多得的享受,而决不是打发时光什么的。她工作轻松,忙时不多,有大把大把的闲暇时间,这些年也就读了一本又一本好书。好书读得多了,也就不想看什么报纸了,报纸上那些八卦新闻,那些知不知道都没大关系的信息,她一点也不感兴趣。但是,好朋友袁方推荐的东西还是要看一眼的,即便它是报纸上的文章(袁方总是喜欢给她推荐这个和那个的,那些好书也有不少是袁方给她推荐的)。哪知这一看就不妙了,这是因为那篇随笔写得太妙了。推荐人袁方问她,它究竟怎么个妙呢?她只说是妙不可言。反正她一下子就喜欢上了它。《墙里的人,墙外的人》,这题目就有点意思,虽说话题也属老生常谈,是说婚姻与爱情之关系的,但人家的文字漂亮啊,幽默、冷峻,思想也挺深刻的,而且别致,比她也曾经读过的那个以哲学家名义弄散文随笔的周国平要有味得多。这篇一千多字的文章,她一连看了两遍。谭诚,谭诚,她记住了这个作者的名字,并由此开始浏览上了《都市早报》,想看看谭诚这个名字,还会不会再次出现在她的视线里。谭诚没有让她失望,每逢周五,这个名字都在该报副刊《风声·雨声·读书声》上露一次面。她想,这个谭诚,或许就是人们所说的那种专栏作家吧?谭诚的文章也没有让她失望,虽说算不上篇篇精彩,但大多都很合她的胃口。然而,有点不妙了,有点麻烦了,每周一篇谭诚的语言文字,居然就此成了她王霞的一个念想,甚至是一种盼头了。读谭诚的文章,她上瘾了,就像她过几天就得去纬四路那家陕西凉皮店吃上一碗那样,不吃就想得慌。她还模仿起喜欢剪报的父亲,将谭诚的文章剪下来,贴到一本杂志上,像品味一块块精制而成的牛肉干那样,她打算慢慢地咀嚼它们。那个男人的文字啊,犹如一只灵巧的小手,它轻轻地挠着你的痒痒,挠得她很好受,越挠越痒呀,越痒就越想被它挠一挠,她感觉到自己的每一寸肌肤,每一根神经,整个心里头全都舒坦得不得了。你一个整日价跟数字打交道的会计,为何对语言文字这么着迷?更具体一点,你究竟为什么如此着迷于谭诚这个人的文字呢?她自己也说不清楚,想了又想,还是想不太明白。那就什么也别再想了,干脆就写封信吧,当然是写给那个名叫谭诚的男人的。  一只无线的风筝撒手放了出去,你也就不必再等着它飞回来了。这个道理,王霞当然是懂得的。那封信发出之后,她并没有想要得到对方的回复。是啊,你想给人家写信,而且你真的写了,这全是你自己的事情,而人家回不回复,那就是人家的事情了,你是不能要求对方的。她也没有这么要求,无论在信上,还是在心里头。
  数着指头过了一周,那可是整整七天啊,望来望去,也没有那只想象中的鸿雁飞过来。这几日,她一天两趟,无事一样,怀揣着希冀,亲自去收发室取回了报纸和失落(此前,都是收发室李大伯把报刊书信送过来)。可能是人家没有收到我的信吧?她先是这么想。但是不可能呀,我发的可是挂号信啊,他怎么会收不到呢?转而又这么想。我是没多想让他回信,可他真的就不给我回封信吗?难道我王霞费那么多心思写就的信,连回复几句的价值也没有?最后她这么想。再想一想她的大学时代,那时候只有她收到情书或其它信件而不回,而从未发生过她的信得不到回音的事情,这时候她真的很有些伤心了,伤了她的自尊了,心有不甘了,犟劲儿上来了,就像上学时完不成作业坚决不睡觉一样,就像现在不干完工作一定要加班加点一样,她又给那个谭诚写了第二封信。
  这一回,她显然坚定得多,也决绝得多了,信一写好,就快步走到邮局,旁若无人一样把它投入信箱,头也不回地就走了。她的意思是,反正我又写了一封信,这也是最后一封了,你回不回都无所谓了。
  等她觉得这件事情已经过去的时候,回信却一阵风似地飘了过来。实话说,当她用小剪刀轻轻剪开信封的那一瞬间,脸上似乎是飞过了一抹红晕的,那颗欣喜的心狂跳了好几下。但随之而来的,却是一层掂量不出轻重的失落,它远不是她想象之中的那种回音。那么,你等待的,或者想象中的信,应该是怎样的呢?其实,她自己也不知道,至少她说不清楚。更说不清楚的是,看过这封信后,心里头是欣喜多,还是失望更多。
  收到谭诚这封回信的第二天下午,她又接到了一个厚厚的大信封,还是谭诚寄来的,一捏就知道是本书。可能是因为它属于印刷品,未能和那封信同时到达吧。
  打开一看,是她曾经在图书大厦读过的那本《风里来,雨里走》,不仅仅是读过,而且还让那本她捧读半晌的书攫为己有了,当然是在她交了十八元钱之后。现在,有作者亲笔签名赠送的同一本书到了她手中,眼前还是倏地一亮,似乎不曾见过它,至少觉得这一本和自家书房里的那一本很有些不一样。是不太一样的,感觉不一样了。她把作者谭诚的签名和书上的照片仔细看了又看,然后才像放存折一样把它锁进了抽屉里,免得到她这里就乱翻一气的袁方看见了。但没过两分钟,却又把它取了出来,先是在桌子放了一会儿,再捧起来端详了一番,最后还是把它放进了抽屉里。
  那个叫王霞的女子又来了第三封信,这是谭诚所没有想到的。其实,说没有想到这个,那是不太真实的。当初,第一次回复她的第二封信时,就隐约预感到对方可能会再给他来信的,至于他是否愿意再次看到她的信件,当时他并未去多想。现在,人家又把第三封信发送过来了,你该如何面对它呢?唔,来而不往非礼也,他想起了这句老话儿。不,不!他摇了摇头,似乎仅仅是礼貌就有些不够了。从她那依然娟秀的字迹里,除掉表示了感谢他给她寄的那本书,他感觉到了某种淡淡的哀怨,或者说是轻微的抱怨,尽管她掩饰得还算巧妙,以那种略带自嘲或自责的口吻(语气),但他还是相当精准地捕捉到了。哦,看来对方显然不太满意我那封仅是礼貌而得体的回信。那么好吧,我就再给你写封信好啦。他想,这封信我应该多一点热情,多一点友好。但也不能显得太过热情,太过友好了。这就牵涉到了一个分寸的问题,他相信自己能够把握好这种分寸。就像写文章一样,他总是能够做到游刃有余,又控制得恰到好处。这是他多年来所追求的一种写作艺术,这种写作的艺术他早就追求到手了。而写信,给一个陌生女人写信,也需要这样的艺术吗?这个问题他没有去想,似乎也用不着去多想的。
  能够再次收获谭诚的回信,这是王霞所没有想到的。她清楚地记得,当时之所以给谭诚写了第三封信,主要是出于感谢之情,或者说应该对他表示一下谢意,毕竟人家给你寄来了亲笔签名的书,尽管他的那封由礼貌支撑的回信不能令人满意,甚至让她有些灰心丧气(说实话,谭诚那封回信写得还是相当漂亮的,一如他的那些随笔文章),但她还是决定再给他写封信。同时,她也决定了,这将是给他的最后一封信,不管他会不会再回复。当时,她就是这样想的。
  说没有想到能再次收获谭诚的回信,那等于是她自己欺骗自己,或者说是自己安慰自己。反正我这是最后一次给你写信了,你回不回信都无所谓的,我不会太在乎了。她跟自己这样说,也像是在跟那个看不见的谭诚说。
  事实上,她是相当在乎的。至少,她在等待着,等待着对方的信件,或者等着那个让人不待见的成语:杳无音信。而且,她给自己定下了一个日期:我只准备等上五天时间,最多是一周,决不会超过十天,若是再不见回音,我就不会再想什么信不信的事情了。退一步,或进一步说,即使他有信寄过来,到时候我要不要再回还难说呢。
  真正没想到的是,她的第三封信发出去的第四天下午,李大伯把谭诚的第二封信给她送来了。谢谢,她给李大伯说。同时也好像是给来信人谭诚说的。但这一回,她脸上没有绯红,心也没有狂跳,而是比较平静地拆开了信封,微笑着读起这封似乎她已不再抱有希望,又似乎在期待之中的来信。
  信不算长,两页纸未写满,但她却读了足够长的时间,因为她一连读了三遍。在显得有些漫长了的读信过程中,她脸上一直书写着这样两个字:微笑。这跟她身上某种内在的节律是合拍的。她心里头充满了喜悦。与前些天收到的那封信相比,这封信让她相当地满意。但也说不上十分满意。而那种十分的满意,又该是什么样子的呢?她自己也说不清楚。好啦,就到此为止吧。我不想要更多了。而所谓更多的,又能是什么呢?她也不知道。她只知道,更多的,她就可能承担不起了。她跟自己商量道,这封信你就不必再回了吧?你总不能跟人家没完没了吧?至少,你不必急着回信,至少,你今天不要。她想,必要的矜持还是应该有的,而且她从来就不缺乏这个。
  到底要不要回他的回信呢?当天晚上,这个问题一直纠缠着她。即使是杨健在她身上努力活动时,她还在想着这个问题呢。她微闭着双目,看似在配合着,或者享受着。当丈夫像头怪兽那样喊叫着要她抱紧他时,她照他的要求做了,紧紧抱住了她那个就要瘫软了的男人,像是抱紧了一个十分激动的思想。
  第二天一上班,夜晚的那个思想便转化为行动了,她的工作就成了写信。
  一来二去的,接二连三的,再三再四的,王霞和谭诚,两个人竟形成了那种真正的通信关系。这是他和她一开始都没有想到的,甚至在相互收发了好几封信之后,谁也没有意识自己就这样有了一个很难得的笔友了。一步又一步的,一步又一步地走过来,走过去,他们好像一下子就走回到那风华正茂的大学时代了,甚至走回到了那更遥远的中学时代。那时候,那时候谁不想有个可以交流思想感情的笔友呢?现在,他和她,已不再像是作者和读者的那种关系了,很有些朋友的味道了,成为某种意义上的朋友了。
  有一段时间,很长一段时间,具体是多长时间谁也没有去准确地统计过,但两个人都一样的,你一来,我一往,来来往往,给对方写信,读对方的信,成了他和她日常生活中的一桩可持续的、必须做又很想做的事情了,而且它还相当重要呢。她喜欢读他的信,觉得他的信写得很好,每封信都像一篇很有味道的散文篇章。他也一样喜欢读她的信,觉得她的字写得很漂亮(字如其人吗?他时常这样想),她的信也很细腻,很优美,也有些淡淡的忧伤(他在给她的一封信中曾经这么说:你文笔很漂亮,情感十分细腻,给我们的栏目写点散文吧。她在回信中这样回复道:谢谢表扬,但我不想班门弄斧了。你的文章写得那么好,我就不必写什么散文了吧。我只想更多地读到你的文章)。他喜欢读这样的文字。两个人那么多的信里头都写了些什么?哦,那是什么话都能说的,什么话都想说的,想到了什么便说些什么,说到哪儿算哪儿。话就越说越多,越说就越想说。话题越扯越远了,距离越来越近了,感觉如此,感觉如此美妙。有一天,谭诚和王霞似乎都恍然意识到,对方竟是自己近年来惟一的持续通信联络的朋友!他们共同感叹道,这样的朋友关系,在如今,真的是很难得了!如此的感觉,真的是很美妙啊。那就这样保持下去吧!两个人都是这么说的,也都是这么想的。真的!
  静下来,往深处想一想,在这个世界上,在很远或者很近的地方,有一个人,时常写信给你,你很乐意读到它,同时也愿意时常写信给他(她),你的感觉一定很美妙,会觉得这种关系是很有意思的。有时候,你不免会这样想,若是能够一直保持着这种关系,差不多可说是日常生活之中一桩小小的奇迹了,至少是一个应该珍藏的好故事。
  他和她,对于这种通信关系都很满意,至于是不是满足于此,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若不是后来的事情发生了些变化,还真不知道他们两个人的这种通信关系会保持到何时呢。
  变化来自谭诚。在记不清那是第多少封了的信件里,他向王霞提出了一个小小的要求,他就是这么说的:多少有一点点不公平啊,我是说,你早就看到我了(我书上的照片),可是我还一直都不曾看见过你的大致模样呢。如果你觉得我的要求不算过分的话,就给我寄一张你的照片吧。我等待着,等待着……
  其实,这个想法在他心里头憋了好些天,或者说已经构思好几遍了。之所以现在才把它说出来,他是觉得水到渠成了,火候到了。他想,她应该能够满足我的这个要求的。假如连这点小要求都得不到满足的话,我就很可能会暂时中断一下和她的通信联系了。至于要中断多长时间,何时再续上,还要不要再续下去,那就得看情况而定了。他就是这样想的。
  王霞并不以为他的这个要求过分,甚至可说是合情合理的。她暗自替他着想道,是啊,你能天天看人家书上的照片,当然也应该让人家看一看你的照片嘛。实话说,他能提出这样的要求,她心里是很欢喜的。只是这让她有点为难,也很有些犹豫。她好像还不曾把自己的照片给过哪个男人,即使在读大学时,几位追求者写给她的情书上,或者是面对面时,一个个苦苦缠着要她的照片,她也只是微笑着,或者脸红着,摇了摇头。她不想,她不想把证据一样的照片送给他们。现在,回过头来想一想,你不曾经历的事情,或许是你应该经历一下的吧?那些追求者,你的照片可以不给他们,可谭诚他并不是你的追求者啊(倒是你,先给他写信的呀),他只是你的一个频繁通信联系着的朋友,不妨说是个十分难得的朋友,眼下人家明确提出来想要一张你的照片,你似乎没有太多的理由拒绝人家吧?可是,可是……
  像是面对着某种重大的问题一样(其实,不过是件很微妙的事儿),她差不多思虑了一天一夜,在历经了说服自己、鼓励自己、自我辩护、自我否定、否定之否定等等一连串的心理过程之后,还是随信把自己的照片寄了出去。
  此前,她还是很犯了会儿难的。就像出门之前时常要为究竟穿哪件(套)衣裳,而折腾来折腾去那样,到底要把哪张照片寄给他呢,这就也成了一种很麻烦的问题,这种问题费了她好一番功夫。她把自己那几册影集全都翻出来,一一摆放在写字台上,她挑过来,选过去,竟一时不知该把哪种类型的照片打发过去了。她颠来倒去问自己,到底是寄张近照好,还是寄过去一张老照片好呢?春夏秋冬,哪个季节里的照片更好看一点?工作照生活照艺术照,哪种照片更合适一些?翻来覆去的,她拿不定主意。照片上的王霞,一个个的王霞,就那么大眼瞪小眼地望着她。这个说让我去吧,那个说我可不能去。她对她们横挑鼻子竖挑眼的,她们全都不让她称心如意,而是分别给了她这样和那样的遗憾,或者是失望,那么多的王霞居然没有一个真正入她眼的。有一阵,她甚至想到了一个小小的恶作剧,干脆找张漂亮的女影星照抵挡一下算了,不就是让他看着悦目吗?反正你又不会跟他面对面验明正身什么的。天哪,这未免太荒唐了吧?连小幽默也算不上的,简直是跟人开天大的玩笑!她咬着指头,被自己这么一个怪诞的念头给吓住了。说到家,她不是那种喜欢玩笑的女人,也从未给谁开过类似的玩笑,连想也没有想过的。她苦笑着摇了摇头,严肃地批评了自己,你呀,太过分了吧,太认真了吧,人家不就是想要你的照片吗,给他寄过去就是了,你想那么多干什么呢?
  于是,她终于长叹了一口气,像是做完了一份重要的财务报表一样。
  拆开王霞的这封信,谭诚一下子就看见了两层惊喜,也可以说是双重欣喜。
  第一,她寄来了两张照片(照片夹在折叠得很有型的信纸里)。本来他只提出来要一张的,当时只是觉得她可能不会拒绝他的这一要求,但又不是很有把握。眼下,她不仅仅答应了,还超乎他的想象,或者说超过了他的要求呢。
  第二,一眼看上去,这王霞就是个很好看的女人,虽说不上多么漂亮,但你也不能说她不漂亮。反正看上去她是很顺眼的。哦,王霞啊王霞,今天我终于看到你了。当然啦,只是照片上的。
  快速地看完那包着照片的信笺,他又回过头仔细打量起两张照片上的王霞。一个是站相,她站在一条鲜花盛开的公园小径上,披肩长发,身着一套淡青色裙子,微笑着,很甜蜜的样子;一张是坐相,她长发披肩(哦,又是长发,他喜欢女人长发披肩的样子,当然更喜欢好看的女人长发披肩的样子),左腿压着右腿,坐在合欢树下的一条长凳上,上身米色长袖体恤,下身有点发白的蓝色牛仔裤,还抱着一件白色外套,双眸明亮而幽深,有点忧伤,有点沉思,有点惆怅的样子。眼前的这个女人,在他看来的确是站有站相,坐有坐相,站着坐着都很好看的。他抽着烟,看着她,看着她,看着照片上这位约有三十二、三岁的少妇,一个词语从远处打着旋转飘浮过来:清秀。清秀?放到这个女人身上相宜吗?此前,他似乎没有仔细辨析过这个词语,但在他的理解之中,所谓清秀,是用在某个姑娘身上的,至于用到一位少妇身上是否合适,他从未考究过,也没有在哪位已是少妇了的女人身上使用过这个词语。可眼下,她就是让他想起了清秀,他就是觉得她很清秀的样子。哦,如果说清秀用在少妇身上似有不妥的话,那就置换些另外的词语吧,比如,说她清爽,说她秀气,说她秀逸,说她秀雅,可以吗?他一一掂量着由她的照片联想到的这几个词语,看哪个放到她身上才最相称。掂量了好几遭,他也没有把握准斤两,但还是得到了一个约数:随便把如上哪个词语放到她身上,都不会有太大偏差的。
  这时候,他在心里头锚下了一个准星:我愿意跟这样一个的女人,保持着一种很好的联系,甚至有必要发展下去,如果有可能的话。
  当他回过头来再次端详那两张照片时,又一种类似三角形的问题突地跳了出来:有的人,比其照片还要好看些;有的人,远没有她(他)的照片那么好看;有的人,看上去跟相片上差不多。那么,她属于哪一种呢?照片上的这个王霞,跟那个活生生的那个王霞,哪个更好看呢?说实话,他不知道。实话说,他想知道。
  又看了一会儿照片上的王霞,他开始给那个生活之中的女人王霞写信。
  这封信写得很长,至少比他此前给她的信要长些,而且一改他以往书信里那种朴素而很有味道的文风,多了些浪漫主义气息的抒情格调。其中,当然少不了对她(照片的王霞)的赞美之词。检点一下,觉得都还不算太夸张,基本上还是得体的,他决定把这封信尽快寄到她那边去。
  这件信封上口之前,他把自己的一张名片顺便放在了里面。说来有趣,两个人书信联系这么多了,直到现在他才想起了给她寄过去一张名片。
  很显然,这张印有办公室电话和手机的名片,为两个人以后的故事埋下了一种伏笔。明白地说,是他这位故事的合作者,想让他们的故事,朝着纵深处行进。  5
  收件人王霞当然是心领神会了的。
  看到信里夹着那张联系方式更多、更具体了的名片,她会意地微微一笑,像读书与读信一样默念起名片上的汉字,还有那两行阿拉伯数字(电话和手机号码)。唔,名片印得很精致,很讲究,名片上的这个男人很精心,做事很艺术,很有策略的。她想,现在他已经发出了一种新的信号,我配不配合他呢?她想了想,咬着指头,想了又想。
  还用得着多想吗?其实,这正是她想要的。她在想她想要的。她想要的是,听一听这个男人的声音。我只是想听一听他的声音,而不是要跟他通电话呀。她自我辩解道。可是,要想听到他的声音,除了面对面说话(这个她可没有想过),那只有通过电话这种方式了。是啊,她是很想听一听那个男人的声音的。他的那本书读了一遍又一遍了;他那些刊登在报上的随笔读了一篇又一篇了;跟他的通信也一封又一封了;他那张印在书上的照片更是看了一回又一回了(这个名叫谭诚的男人啊,一张棱角分明的脸型,剑眉、直鼻梁,嘴唇紧绷,似有一层厚厚的坚毅附在上头,双目炯炯的,看上去有点冷,说不出是冷静,还是冷峻,但似乎又说不上是冷漠,更不能说是冷酷,很显然的,整体上看,他一副很男人的样子),当然也就想听一下他的声音了,如果可能的话。
  而这种可能性,现在就在她手里捏着呢,她不打算放过它。
  说得远一点儿,她想听听他的声音,这跟她普通话说得好,在财经学院读书时就曾是校广播站的播音员有关,跟她平时就注意或者说在乎人的声音有关。在她看来,一个人的声音,往往蕴藏着或传达出某些东西,至于它所蕴藏或传达出的究竟是哪些东西,她能够感觉到的,但又说不太清楚。能够说出来的是,她对声音有一种洁癖。比如,她忍受不了男人的公鸭嗓(那个公鸭嗓的香港影视明星兼节目主持人,只要在电视上一开腔,她骤然就头蒙,立时就反胃,马上就得关电视,或者赶快换频道);她受不了男人的娘娘腔;也受不了那种大嗓门儿;还受不了那些大舌头和卷舌头;她受不了影视剧上那些港台味儿的普通话;她受不了电视小品上那些成心逗乐子或糟蹋人的地方口音,等等,等等。她这种对声音的洁癖,时常把自己的听觉弄得很不好受,心里头也不舒服。现在,她很想知道那个文章写得很好,信写得也很妙,形象看上去还不错的男人谭诚的声音怎么样。莫名的,她有一种不太妙的预感:他的声音不一定是我所想听到的。紧接着,就袭来一个令她提前就感觉到了烦恼而害怕的问题:若是他的声音,不是她想听见的那种,会不会影响到以后自己和他的关系呢?一个交流了许多,截止到目前给她感觉很好,分明是越走越近了的朋友,会因为你自己也无法治愈的声音洁癖而失去,或者开始疏远吗?有没有这种可能性呢?她说不好,她没有把握。如果真的是那样,她想,那该是多么地遗憾啊。
  忽然地,一个很有些奇怪的念头冒了出来:最好是他不说普通话,其声音也并非是我想听到的,甚至很难听。这样,我就可以释然了。可是,你又有什么释然不释然的呢?通一下电话,不就是生活之中一件芝麻大的小事吗?我看你呀,她自我责怪道,也太小题大做了吧?
  要想知道梨子的味道,你就得亲口尝一尝。她想起了一个大人物的这句话,决定做一个不大不小的试验。
  就在刚才,谭诚在办公室里接到一个莫名其妙的电话,跟他提了些莫名其妙的问题,然后就莫名其妙地挂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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