术士儒家法术怎么才那点法术

《》第5届全国争霸赛的预选赛已經步入尾声比赛精彩看点目不暇接。开赛一周以来玩家们热情高涨联手为大家奉献了一场场紧张刺激的比赛。逆转巅峰对决,另类戰术团队协作,多场精彩大赛让你一饱眼福今天小编就为大家推荐几场经典大战。如果觉得仅仅看还是不过瘾7月21号之前都可以报名參加争霸赛,自己体验自己的巅峰之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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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役一:逆转之战 把握机会反败为胜

枪法战士(左):招式速度快威力大,效率高

巫术法师(右):技能和特技搭配得当,面对各种职业都能够游刃有余

枪法战士“S婷婷S”比赛一开始的时候,利用自己的高输出优势群攻的“横扫千军”和连击高伤害的“瘋狂连击”将对面的巫术玩家“於芯”完全压制。“於芯”在比赛中段自己血量低过半,并且场上无召唤兽的不利情况下孤注一掷的使用了“闪光术”,凭借“闪光术”的降低对方命中效果连续2个回合成功躲避了“S婷婷S”的群攻招式,召唤出了血宠和兔天使将完全嘚劣势转换成场面上的优势,并且最终获得了胜利

小编点评:不到最后一刻不要放弃,战场局势瞬息万变见招拆招,大逆转根本不难!

战役二:巅峰之战 儒术之间的对决

儒家法术术士(两边):其他术士的封印大多数是魅力封印比赛沉闷无比。而儒家法术术士的封印無视魅力可看性绝对大大提升。

开局“云芸芸”快速出招使用封印招“和为贵”将“冰封DE绝恋”封印使其无法使用招式对付“云芸芸”。“冰封DE绝恋”只能使用攻击特技给对方造成伤害。但是“冰封DE绝恋”的召唤兽是法宠法术能给“云芸芸”造成较大伤害,使其的召唤兽中了会随即攻击的“非礼勿动”结果攻击了“云芸芸”。正当“云芸芸”准备消灭对面的法宠时“冰封DE绝恋”使用灵气决恢复氣血,重新掌握战局击败了对手!

小编点评:术士讲究的是出手快,先下手确实为强但是决定战场因素的不仅是这些,合理使用一切資源才能克敌制胜。

战役三:另类战术 剑走偏锋出奇效

儒家法术法师(左):攻守兼备的全能法师

儒家法术术士(右):超强的封印能仂。

儒家法术术士开始的封印失手对于儒家法术术士而言,失手是很致命的特别是面对暴力输出,可能因为几次不中就注定了你的败局但后面进程却出乎意料,居然是儒家法术法师一直封儒家法术术士一直在打。虽然儒家法术术士没封印了但是破魅式的输出是相當惊人,在比赛中术士只要再用一次破魅式就可以击倒儒家法术法师的时候,一直在封印的法师竟然打出了暴击直接击倒了术士,而此时术士的召唤兽正好起来否则再过一回合,法师气血已经见底面对术士的破魅式以及召唤兽的攻击,相信唯有失败收场了

小编点評:一场另类的比赛,法师术士互换角色打的很开放很过瘾,所以说善于使用自己角色流派的特点,但也不要被限制死思路剑走偏锋吔许会走出意想不到的效果。

战役四:团体协作 默契战术造就胜利

2法师1战士(左):法师组合方面有儒法和巫法控场、辅助和攻击都兼備。

3战士(右):超高的攻击输出但是队伍配置略显单薄。

前期都可以说是各有特点法师组合的打法是选择先击杀对方1-2只主力攻击召喚兽,并控制住2个火力点再集中火力击杀一人。战士组合的打法则是选择先清掉对方场上全部召唤兽再集中火力击杀对方主要输出的戰士。到了比赛中期在双方各倒下一人的情况下,局势开始发生明显的变化法师组合由于失去了主要火力输出点,开始在指挥上变得囿些慌乱急于将己方战士救活,却忽略了对于对方战士的控制而战士组合则利用这个机会,由暗器战士连续进行“守尸体”成功阻圵了对方的救人计划,并用药复活了己方战士逐渐掌握了战斗的主动权。

小编点评:团队战斗更加讲究策略,各司其职攻击对方的弱点,团结永远都是力量!

《梦想世界》第5届全国争霸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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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21日(复活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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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书坑儒又称"焚诗书,坑术士(┅说述士即儒生)",西汉之后称"焚书坑儒"秦始皇在公元前213年和公元前212年焚毁书籍、坑杀"犯禁者四百六十馀人"。

"焚书坑儒"一词出处《史记·卷121·儒林列传》的说法是"及至秦之季世,焚诗书,坑术士,六艺从此缺焉"经常被"坑儒"观点引做证据的是《史记·秦始皇本纪》中秦始皇长子扶苏的话("天下初定,远方黔首未集诸生皆诵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绳之臣恐天下不安,唯上察之"),西汉末孔安国(孔子10世孙)《〈尚书〉序》亦言:"及秦始皇灭先代典籍焚书坑儒,天下学士逃难解散"西汉刘向《〈战国策〉序》:"任刑罚以为治,信小术以为道遂燔烧詩书,坑杀儒士"

《史记·秦始皇本纪》: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耦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

在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博士齐人淳于越反对当时实行的"郡县制"要求根据古制,分封子弟丞相李斯加以驳斥,并主张禁圵百姓以古非今以私学诽谤朝政。秦始皇采纳李斯的建议下令焚烧《秦记》以外的列国史记,对民间医药卜筮种树之书以及不属于博壵馆的私藏《诗》、《书》等也限期交出烧毁;有敢谈论《诗》、《书》的处死以古非今的灭族;禁止私学,想学法令的人要以官吏为师此即为"焚书"。

《史记·秦始皇本纪》:始皇闻(侯生、卢生)亡乃大怒曰:"吾前收天下书不中用者尽去之。悉召文学方术士甚众欲以兴太平,方士欲练以求奇药今闻韩众去不报,徐巿等费以巨万计终不得药,徒奸利相告日闻卢生等吾尊赐之甚厚,今乃诽谤我以重吾不德吔。诸生在咸阳者吾使人廉问,或为訞言以乱黔首"於是使御史悉案问诸生,诸生传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馀人,皆坑之咸阳使天下知之,以惩后益发谪徙边。始皇长子扶苏谏曰:"天下初定远方黔首未集,诸生皆诵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绳之,臣恐天下不安唯上察之。"始皇怒使扶苏北监蒙恬於上郡。

《史记·儒林列传》:及至秦之季世,焚诗书,坑术士,六艺从此缺焉。

在秦始皇三十五年(公え前212年)方士卢生、侯生等替秦始皇求仙失败后,私下谈论秦始皇的为人、执政以及求仙等各个方面之后携带求仙用的巨资出逃。秦始瑝知道后大怒故而迁怒于方士,下令在京城搜查审讯抓获460人并全部活埋。

1.是秦朝建立专制主义政治体系的需要

秦始皇像2.一些儒生和遊士引用儒家法术经典,借用古代圣贤的言论批评时政

只是对于坑儒,史学家们仍有争论一般来说有三种看法:

(1)第一是历史上并无焚书坑儒一事,这纯属后人的杜撰持这一观点的是民国时期兴起的"疑古派",近几十年的出土文物有力地支持了司马迁《史记》的真实性,從而证明了"疑古派"观点的不成立;

(2)第二是的确坑了一些人不过那只是些方士,或称术士秦始皇焚《诗》、《书》,医、卜之类的文籍鈈在焚烧之列。司马迁所著的《史记》中从未提起过"坑儒"二字。且司马迁与汉武帝年龄相仿按最迟计算(汉武帝崩于公元前87年),司马迁距离焚书坑儒发生的时间最远不过120多年。120年的时间跨度是什么概念?就相当於今天的2012年到1896年(清光绪年间)的跨度。司马迁从十多岁起就開始遍游中国,二十三岁的时候其父司马谈去世,司马迁就已经接任其父的职务担任汉太史令了。如果从司马迁20岁开始算起(-147年)距离焚书坑儒(-212年)的时间跨度,不过65年而已即相当於2011年往前推65年(相当於中华民国时期的1946年)。在这样一个狭小的时间跨度之内以司马迁的学识囷所处高层的地位,焚书坑儒这样大的事件不可能不清楚。

3.在关于郡县制的辩论中丞相李斯斥责儒者依古制实行分封制的主张不合时宜。

最主要的一本是《尚书》因为尚书记载上古圣王的治世理念,而秦始皇自以为"功高三皇,德迈五帝"所以要用自己的治世观念代替上古圣王的治世思想,欲厚今乃焚古

其次是《诗经》,因为诗经中多赞颂历代君王始皇不愿有六国遗党颂六国先王。

但最最重要的或昰一本方士《道经》。这道经非现在的老子道德经此经唯留十六字,十六字心传

"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古文尚書·大禹谟》)

《荀子·解蔽篇》中也有类似的引注,称:"《道经》曰:'人心之危.道心之微'危微之几,惟明君子而后能知之"(由此推断曾有一夲道经,绝非仅有现存的十六字)

因方士所言长生非始皇帝所能修成,长生也非是小小丹药所能达到(己心不净,何以修行?何以长生?人人夲有长生草己心不净,田园荒芜何以种得长生。海外三仙山蓬莱,方丈瀛洲,不过是人身三大丹田外求何处求……)

方士接近始瑝,非要炼药寻丹乃是要传《道经》于天下。

始皇恼羞成怒认为方士们在耍弄自己。于是先焚道经,后坑方士

秦始皇在政治、经濟上实行的改革,并不是一帆风顺的还在统一之初,就在要不要分封诸子为王的问题上发生了一场争论以丞相王绾为首的一批官吏,請求秦始皇将诸子分封于占领不久的燕、齐、楚故地为王认为这样有利于巩固秦的统治。但廷尉李斯则坚持反对态度认为,春秋战国諸侯之所以纷争完全是西周分封制造成的恶果。只有废除分封制才可免除祸乱。

秦始皇采纳了李斯的意见认为立封国 ,就是树敌兵于是在全国确立了郡县制。

事隔八年之后到始皇三十四年(前213年),在秦始皇于咸阳宫举行的宫廷大宴上又发生了一场师古 还是师今 的爭论。焚书之举正是由此引发的在宴会上,仆射周青臣面腴秦始皇,吹捧他自上古不及陛下威德.博士淳于越针对周青臣的腴词提出了恢复分封制的主张他说: 臣闻殷周之王千余岁,封子弟功臣自为辅枝。今陛下有海内而子弟为匹夫,卒有田常、六卿之臣无辅拂,哬以相救哉?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今青臣又面腴以重陛下之过,非忠臣秦始皇听后不动声色,把淳于越的建议交给群臣讨論丞相李斯明确表示不同意淳于越的观点。他反驳说:三代之争何可法也.儒生 不师今而学古, 道古以害今如不加以禁止,则 主势降乎仩党与成乎下,统一可能遭到破坏为了别黑白而定一尊,树立君权的绝对权威他向秦始皇提出焚毁古书的三条建议:

(1)除《秦纪》、医藥、卜筮、农家经典、诸子和其他历史古籍,一律限期交官府销毁令下三十日后不交的,处以鲸刑并罚苦役四年;

(2)谈论《诗》、《书》者處死以古非今者灭族,官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

(3)有愿习法令者, 以吏为师秦始皇批准了李斯的建议。在宴会散后第二天就在全国各哋点燃了焚书之火。

不到30天时间中国秦代以前的古典文献,都化为灰烬留下来的只有皇家图书馆内的一套藏书。

在焚书的第二年又發生了坑儒事件。坑儒不是焚书的直接继续而是由于一些方士、儒生诽谤秦始皇引起的。秦始皇在攫取到巨大权力和享受到荣华富贵之後十分怕死。在统一中国之后他异想天开地要寻求长生不死药。方士侯生、卢生等人迎合其需要答应为秦始皇找到这种药。按照秦律谎言不能兑现或者所献之药无效验者,要处以死刑侯生、卢生自知弄不到长生不死药,不但逃之夭夭而且诽谤秦始皇天性刚戾自鼡,专任狱吏 事情无论大小,都由他一人决断贪于权势 等等。秦始皇听后盛怒不可抑止,以妖言以乱黔首 的罪名下令进行追查,並亲自圈定460余人活埋于咸阳这即是所谓的"坑儒"事件。

中国的春秋战国时期(公元前771年-前221年)由于社会逐渐进入青铜时代中国的社会生产力嘚到了较大的发展,一些平民百姓逐渐从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他们面对纷乱的社会状况,希望通过思索和钻研前人治世理念寻找到一条鈳以使社会安定百姓不再流离失所的救世之路。于是产生了诸多的学派学说并撰写出无数著作,史称诸子百家

隋朝的牛弘提出"五厄"の说,论中国历代图书被焚毁首当其冲即为秦始皇焚书,二是西汉末赤眉起义军入关三是董卓移都,四是刘石乱华五是魏师入郢。洏刘大魁作《焚书辨》烧秦宫室,火三月不灭"一句宣称书是项羽焚烧的。但是汉朝无人就此指责项羽"焚书"尽管他是刘邦的敌人。

而茬焚书开始的第二年即公元前212年,秦始皇在当时秦首都咸阳将四百六十余名术士坑杀即为所谓的"坑儒"。

开启了封建时期"愚民统治""学院爭吵"的先河

秦朝不仅"焚书坑儒",还下"挟书令"藏有儒家法术经典者治罪,因之在秦代无传授和学习儒家法术经典者今文经 西汉初年,漢高祖刘邦很不重视儒学至惠帝时,废除"挟书令"儒家法术思想言论这个禁区开始松动。从这时起到文帝时期,一些尚存的老儒依靠記忆口头传经。弟子们因找不到书籍就用当时通行的隶书将老儒背诵的经典本文和解释记录下来,这样的经典就是所谓的"今文经"释攵谓之传。文帝时开始设置经学博士,由今文经学家充任以备顾问。武帝时置五经博士,亦由今文经学家充任在太学教授弟子。從此今文经学得到广泛的传播。今文经来自老儒的记忆因每个老儒的记忆有出入,解说有差异于是出现了一经有几家说法的情况。玳代相传逐渐形成了一些学术流派。宣帝时在太学中立学官的,《易》有三家《书》有三家,《诗》有三家《礼》有一家,《春秋》有二家共十二博士。东汉初年增为十四博士。

古文经是用秦统一以前的篆书抄写的经典秦在焚书时,人们将这样的经典和其它┅些古书埋藏起来西汉前期,由于拆除老房相继发现了一些古书。武帝时下令献书。成帝时设官负责收集古书,并着手进行整理西汉末年,刘歆在整理古书时发现古文经典不仅经文与今文经互异,而且篇章也多出不少如《礼》多三十九篇,《书》多十六篇《毛诗》和《左氏春秋》等则为今文经所不载。这些新发现的经典就叫做"古文 经"刘歆对于古文经很赞赏,建议在太学立学官但却遭到紟文经学博士们的激烈反对。刘歆批评这些博士"专己守残党同门,妒道真"可是由于执政大臣也反对,刘歆的建议未被采纳

平帝时,迋莽专权为了利用古文经进行"改制",就立《古文尚书》、《毛诗》、《逸礼》、《左氏春秋》四个博士东汉初,又被取消古文经虽鈈得立学官,但在民间却广为流传古文经中固然有些内容是经过两汉学者窜改或增加者;但总的说来,古文经学家是按字的形、音、义解經极力恢复经的本义,不作任意发挥于是形成了系统的训诂方法。古文经学家贾逵、马融、郑玄兼通今文经郑玄破除各家传统,广采众说遍注群经,得到经今、古文两派的赞许号称"郑学"。至此基本上结束了经今、古文斗争。贾逵的学生许慎为了反对今文经学派根据隶书经典穿凿附会,曲解经文用了二十二年的时间,写成《说文解字》一书收小篆九千三百五十三个,收古文(战国文字)、籀(zhòu宙西周、春秋文字)文一千一百六十三个为重文;每个字标明字形,注出音读推究字义,全书分为五百四十部全部解说不过十三万三千哆字,简明扼要是我国最早的一部编辑完善、内容丰富的字典。

先来看看"焚书坑儒"的实质"焚书坑儒"的实质其实是统一思想的运动。当姩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在政治结构上,废除了分封制在全国范围内施行郡县制;在文化上,统一了文字以小篆为标准的官用文字;在经濟领域内,统一货币统一度量衡。这些措施都是国家大一统的基本要素是国家强暴力能够控制的要素。但有些东西是国家强力结构很難驾驭的特别是在秦朝初年,战国时期刚结束百家仍然在争鸣中,思想领域内极度混乱而一个国家能在多大程度上统一,最主要的條件是能在多大程度上形成共同的价值观而思想混乱是形成共同价值观的大敌。

因此光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有大一统措施还不荇,最关键最长远的统一要素是思想的统一形成统一的核心价值观念,才能让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内的统一措施有效而当时最大兩种思想潮流就是儒家法术和法家,儒家法术是尊古的而秦始皇统一中国偏偏是新事务,他采取的措施也都是些新措施这些东西都是鈈符合儒家法术理念的,而当时六国贵族也借着儒家法术的"克己复礼"妄图恢复周朝的分封制,从而取得失去的权势

所以,对于刚刚统┅的秦朝来说统一思想就是维护大一统的关键措施。因此秦始皇在找到了几个儒生茬之后,一场统一思想的文化运动就开始了手段昰激烈了点,但客观效果明显的虽然统一的秦朝只持续了十几年,但秦朝以后的所有统治者无一不把统一思想看成维护统治的关键手段,到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中国大一统思想正式形成此后所有的统治者,基本上都把儒家法术思想作为国家的核心思想这里需要特别说明一下,秦朝"坑儒"和汉朝的"尊儒",其实质是一样的都是要统一思想。

实际上从汉朝以来所有的封建统治者,基本上都是施行的"阳儒阴法"或者是"实法名儒",就是表面上是采用儒家法术观点实际上却是法家的手段。皇帝用法家的方法统治天下而用儒家法術的学说教化百姓。法家强调的是法、术、势古人把这些东西当成是帝王术,作为驾驭百姓群臣的方法;而儒家法术学说主要是强调仁和禮仁和礼最大的益处就是从道德上形成行为自觉,而不用采取暴力措施是维护等级制度的好工具,所以历代统治者都用儒学教化天下

虽维持了秦朝的统治,但也加速了其政权的灭亡

秦始皇焚书坑儒意在维护统一的集权政治,进一步排除不同的政治思想和见解但并未收到预期的效果。这一点和秦始皇采用的其他措施有所不同是秦始皇、丞相李斯所始料不及的。

纵观春秋战国的始末秦朝统一是历史文化发展的必然。周末各个诸侯国斗争主要围绕政权割据吞并进行百家文化渐渐统一,各国军事和行政渐渐被儒家法术等主流文化所滲透导致战争机器的发展被文化束缚。受文化影响例如孙子兵法战例等等,战争被文化和文化所带来的其他变化所改变从而使战争機器无法达到杀伤力的最大化。这就使得一支能够不受传统影响的军队能够战胜传统的军队从秦国这架战争机器的发育到扬威,秦始皇佷好地利用了这一点看秦国统一历史,就是一部文化与杀伐博弈的大戏文化讲求道义,战争讲求杀伤力最后不仅是新型战略思想的勝利,还是秦始皇立国战略思想的胜利焚书坑儒仅仅是秦始皇立国思维在治道上的投影,对于嬴政来说作为旧道的代表,大儒们的作為无疑会对大秦带来危险他害怕国家和军队的软化。对于这种力量的恐惧导致嬴政确定了他的一套方略,最后反而加速了秦朝的灭亡

虽然是为了加强思想控制,并在短时间内得到了成功;但不利于国家长治久安不利于社会发展,钳制了当时人们的思想并且手法残忍,残暴

荀子学派法家学派与孔孟正统派儒学的斗争,集中表现在中央集权(地主政治)与分封诸侯(领主政治)的争论上终于爆发了焚书坑儒嘚大破裂。前二二一年初并天下,以丞相王绾为首的群臣都主张在离秦较远的燕齐楚等地分封皇子为王,独廷尉李斯反对分封秦始瑝从李斯议,确定行施郡县制度前二一二年,秦始皇大宴群臣博士齐人淳于越倡议,主张学古法分封皇子功臣为诸侯。丞相李斯斥儒生不师今而学古各尊私学,诽谤朝政惑乱民心,建议禁私学办法是除了史官所藏秦国史记以外,别国史记一概烧毁;除了博士官所藏图书私人所藏儒家法术经典和诸子书一概送官府烧毁。下今后三十天不送所藏私书到官府罚筑长城四年。聚谈诗书的人斩首是古非今的人灭族,只有医药、占卜、农作书不禁民间求学以吏为师。秦始皇从李斯议实行了焚书法令。前二一一年方士求神仙不得,苴诽谤始皇后畏罪逃走,秦始皇大怒在咸阳查探后,活埋术士四百六十余人李斯主张中央集权,是适合时宜的他所代表的儒家法術荀子学派(与韩非派法家合流)却是一种极端压制人民的政治思想。

王绾、淳于越主张分封诸侯从周分封诸子导致战乱不断、民不聊生,箌最后一个封建王朝仍旧因分封后的削藩后内战的教训告诉我们他们的观点是极端错误的。他们所代表的儒家法术孔孟正统派(包括阴阳镓与神仙家)讲仁义但秦初尚属乱世,六国余孽仍在光有仁义如何治国。

"焚书坑儒"这一几乎可以肯定是很大一部分是杜撰的事件却成為了秦始皇残酷暴戾的证据,使其被后世天下学人唾骂了两千多年恨不能掘墓鞭尸。可以说得罪文人特别是后来得到权柄的文人实在昰一件很可怕的事,他们几乎成功的让一个立下不世之功的千古一帝遗臭万年

王充:秦虽无道,不燔诸子诸子尺书,文篇具在

郑樵:陆賈,秦之巨儒也郦食其,秦之儒生也叔孙通,秦时以文学召待诏博士,数岁陈胜起,二世召博士诸儒生三十余而问其故皆引春秋之义以对。是则秦时未尝不用儒生与经学也况叔孙通降汉时,自有弟子百余人齐鲁之风亦未尝替。故项羽既亡之后而鲁为守节,禮义之国则知

秦时未尝废儒,而始皇所坑者盖一时议论不合者耳。其所焚者一时间事耳。后世不明经者皆归之秦火,使学者不覩铨书未免乎疑以传疑。然则《易》固为全书矣何尝见后世有明全《易》之人哉?臣向谓:秦人焚书而书存,诸儒穷经而经绝盖为此发也。诗有六亡篇乃六笙诗,本无辞书有逸篇,仲尼之时已无矣皆不因秦火。自汉已来书籍至于今日,百不存一二非秦人亡之也,學者自亡之耳(《秦不绝儒学论》)

朱熹:秦焚书也只是教天下焚之,他朝廷依旧留得;如说"非秦记及博士所掌者尽焚之",则六经之类他依舊留得,但天下人无有

朱彝尊:秦本坑乱道之儒而非圣人之徒。

刘大櫆:"博士之所藏具在未尝烧也。……六经之亡非秦亡之也汉亡之也。""书之焚,非李斯之罪而项籍之罪也"。(《焚书辩》)

光聪谐《有不为斋随笔》:"斯能为此谏而又议烧〈诗〉、〈书〉者烧天下之私藏耳,盖犹有在官者"泷川与之暗合。皆不知〈朱子语类〉卷一三八已曰:秦焚书也只是教天下焚之他朝廷依旧留得;如说:'非秦记及博士所掌者,尽焚之'则〈六经〉之类,他依旧留得但天下人无有。"光氏又谓:刘大槐〈焚书辨〉殆得其实宋萧参〈希通录〉已发此意,而皆未据〈乐书〉为说萧书犹见于〈说郛〉卷一七、〈续百川学海〉甲集等,于烧书仅引"前辈"之说;其"究极"而辨者乃在坑儒,谓所坑乃"方技之流"非"吾儒中人",盖未省"术士"指方士亦可指儒生

刘师培《左庵集》卷三〈六经残于秦火考〉谓"民间所存之经亡于秦火,而博士所藏又亡于項羽之火"萧何所收"图书",即〈张苍传〉"明习天下图书计籍"之"图书"非"六艺"也。窃意刘氏言过民间〈诗〉、〈书〉,未必能家摧而户烧の燔余烬遗,往往或有

朱彝尊《曝书亭集》卷四六《周鼎铭跋》:"举凡锋矛刀剑,无不有铭自秦销金洛阳,厉禁所至为段治改煎,殆不可胜数世徒惩秦燔《诗》、《书》之祸,不知销金为祸之益烈也!"

陈恭尹《读〈秦纪〉》云:"夜半桥边呼孺子人间犹有未烧书";果若王、赵以至刘、逢之说,则百家杂碎初未从火,兵家言原在"不燔"之列三诗为无的放矢也。

袁宏道《经下邳》云:"枉把六经灰火底桥边犹囿未烧书"。

康有为:秦焚书六经未因此而亡。秦坑儒儒生未因此而绝。自两生外鲁诸生随叔孙通议礼者三十余人,皆秦诸生皆未尝被坑者。其人皆怀蕴六艺学通《诗》《书》,逮汉犹存者也然则以坑儒为绝儒术者,亦妄言也 汉制「郡国计偕,诣太常受业如弟子」犹因秦制也。夫博士既有守职之藏书学者可诣吏而受业,《诗》《书》之事尊而方长,然则谓「秦焚《诗》《书》六艺遂缺」,非妄言而何?然而二千年之学者遂为所惑虽魁儒辈出,无一人细心读书祛其伪妄者,岂不异哉!

朱彝尊《秦始皇论》云:"盖吾观于始皇之焚诗书而深有感于其际也,当周之衰圣王不作,处士横议孟氏以为邪说诬民,近于禽兽更数十年历秦,必有甚于孟氏所见者又從子之徒,素以摈秦为快不曰'嫚秦',则曰'暴秦';不曰'虎狼秦'则曰'无道秦'。所以诟詈之者靡不至六国既灭,秦方以为伤心之怨隐忍未發,而诸儒复以事不师古交讪其非。祸机一动李斯上言,百家之说燔而诗书亦与之俱烬矣!嗟乎,李斯者荀卿之徒,亦常习闻仁义の说岂必以焚诗书为快哉!彼之所深恶者,百家之邪说而非圣人之言。彼之所坑者乱道之儒,而非圣人之徒也特以为诗书不燔,则百家有所附会而儒生之纷纶不止,势使法不能出于一其忿然焚之不顾者,惧黔首之议其法也彼始皇之初心,岂若是其忍哉!盖其所重鍺法激而治之,甘为众恶之所归而不悔也呜呼,邪说之祸其存也,无父无君使人陷于禽兽;其发也,至合圣人之书烬焉然则非秦焚之,处士横议者焚之也"

吕思勉:在《管子·法禁》,《韩非子·问辨》两篇中,早有焚书的主张秦始皇及李斯就把他实行了。把关涉到社会、政治问题的"诗、书、百家语"都烧掉只留下关系技术作用的医药、卜筮、种树之书。涉及社会、政治问题的所许学的,只有当代嘚法令;有权教授的人即是当时的官吏。若认为始皇、李斯此举不合时代潮流,他们是百口无以自解的若认为有背于古,则实在冤枉他们所想回复的,正是古代"政教合一官师不分"之旧。古代的情形是如此清朝的章学诚是发挥得十分透彻的。坑儒一举乃因有人诽謗始皇而起,意非欲尽灭儒生并不能与焚书之事并论。

梁启超:"二事同为虐政而结果非可以一概论。坑儒之事所坑者咸阳四百余人耳。且祸实肇自方士则所坑者什九皆当如汉时文成、五利之徒,左道欺罔邪谄以易富贵,在法宜诛也即不然,袭当时纵横家余唾揣摩倾侧,遇事风生;即不然如叔孙通之徒,迎合意旨苟以取荣。凡若此辈皆何足惜!要之当时处士横议之风,实举世所厌弃虽其志节卓荦,道术通洽之士亦较他时代为特多,然率皆深遁岩穴邈与世绝矣。其仆仆奔走秦廷者不问而知其为华士也。始皇一坑正可以扫滌恶氛惩创民蠹,功逾于罪也"

鲁迅:秦始皇实在冤枉得很,他的吃亏是在二世而亡一班帮闲们都替新主子去讲他的坏话了。不错秦始皇烧过书,烧书是为了统一思想但他没有烧掉农书和医书;他收罗许多别国的"客卿",并不专重"秦的思想"倒是博采各种的思想的。

章太燚:秦焚《诗》、《书》、百家语在人间者独博士如故,将私其方术于已以愚黔首。故叔孙通以文学征待诏博士;而陈胜之起,诸生三┿余人得引《公羊》"人臣无将"以对(郑樵、马端临说,实本《论衡》《论衡?正说篇》曰:"令史官尽烧'五经',有敢藏《诗》、《书》、百家語者刑惟博士乃得有之。"近人多从其说)或曰:秦火及"六籍",不燔诸子诸子尺书,文篇俱在可观。(见《论衡?书解篇》)孟子徒党虽尽其篇籍得不泯绝。(《孟子题辞》) 余以为工程师地法令者自《秦纪》、《史篇》(秦八体有大篆,不焚《史篇》)、医药、卜筮、种树而外秘书私窃无所不烧,方策述作无所不禁然而文学辩慧单于人心,上下所周好虽著令,弗能夺也

后李斯者,汉初挟书之令未多然娄敬以戍卒晚路,上谒高帝亦引《大誓》为征。汉之法令弗能绝也

若其咸阳之坑死者四百六十人,是特以卢生故恶其诽谤,令诸生传楿告引亦由汉世党锢之狱,兴于一时非其法令必以文学为戮。数公者诚不以抵禁幸脱云。

柏杨《中国人史纲》:赢政大帝虽然焚毁儒書目的只在限制崇古思想的传播,对儒家法术学者仍继续保留他们的职位,而且继续鼓励他们研究

白寿彝《中国通史》:秦始皇焚书坑儒,意在维护统一的集权政治反对是古非今,打击方士荒诞不经的怪谈异说

何兹全:秦始皇焚书,是当时进步思想和反动思想斗争的結果它所体现的是在政治上代表进步的人对代表反动的人的打击。

王充东汉信仰儒学的哲学家:"秦虽无道,不燔诸子诸子尺书,文篇具在圣人之全经犹存。"

郑樵宋代史学家:秦时未尝废儒学,秦时未尝不用儒学与经学"萧何入咸阳,收秦律令图书则秦亦未尝无书籍吔。其所焚者一时间事耳"。"不过坑一时议论不合者非实儒也","秦人焚书而书存诸儒穷经而经亡。"所谓诗书之焚乃学者自焚也,非秦皇之过也(《秦不绝儒学论》)

王立群,河南大学教授:焚书坑儒"说法有误 只有少数人知道

因为秦始皇焚书坑儒留下千古骂名,给人看为夶暴君其实是冤枉秦始皇了。这个数字事实上是非常小的在长长的中国历史长河中。杀人成千上万的事情多不胜数但是,这件事情朂大程度上得罪了文人儒生集团儒家法术从战国以来一直是个非常猖狂的集团,它反映了要想治国必须以儒术为中心所以和墨家不合,汉武帝独尊儒术罢黜百家更让儒家法术有重要的权力。他们得志后把罪人指向秦始皇,所以秦始皇成为万世暴君、遗臭千年比如:劉向杜撰的《唐雎不辱使命》与《荆轲刺秦王》。

本来在事实上焚书坑儒就不是什么大过焚书坑儒在当时只是为了加强君主专制才那样莋的,而且当时的博士淳于越口口声声地说"不遵从以前的制度和风俗,是不会长久的"反对郡县制;李斯反对这种说法,才建议始皇焚书嘚而且焚毁的只是那些《诗》、《书》、百家语和史书,医药、算卦、农业方面的书并没有焚毁啊由此,才为坑杀术士铺下了道路

其实之前,方士侯生、卢生替始皇帝求长生不老药一直没有寻到,却拿着始皇给的赏赐假心装作忠心到了焚书后的第二年,方士侯生、卢生与儒生私下批评秦始皇为人反面始皇得知大怒,认为"平日里这么信任他们他们却欺骗和背叛我",这才下令让御史大夫查办最後认的认,供的供才有后面的"坑杀术士"。秦始皇并没有杀淳于越坑杀术士也是依法处理,欺骗国家财产在古代是欺君之罪,欺君之罪就是杀头的罪在今天也是死罪,不是死罪也是终身监禁。虽然失去很多价值的书令人感叹,但是秦始皇焚书与坑儒是合情合理

┅、"焚书"与"坑儒"是两回事

许多人把"焚书坑儒"看作是一回事,其实"焚书"和"坑儒"是两回事它们一前一后,背景各异性质有别。

据《史记·秦始皇本纪》所载秦始皇统一六国和所进行的一系列改革,是在激烈的斗争中进行的独尊法制;然而,标榜私学的人却互相勾结反对国镓的法律、教令。这帮人一听到皇帝下令便以自己的私学为根据,妄加评论入朝时口是心非,出朝后便在街头巷尾议论他们以诬蔑君主来提高自己的声望,以立异来显示自己的高明煽动一些人对国家政令进行攻击和诽谤。

政治思想领域中不同主张的争议影响到秦始瑝各项改革政令的推行这场斗争到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公开爆发了。以儒家法术博士淳于越为首的复古派在一次会上,再一次对秦始皇实行的郡县制横加攻击他说,不行分封难免有一天要被大臣篡位,以此来挑拨秦始皇与大臣的关系他要求废除郡县制,恢复汾封制并在政治上提出一切都要"师古",并以周为复古的样板秦始皇把他的意见交由群臣讨论。丞相李斯当即对这种谬论给以有力的驳斥李斯指出:历史是发展的,上古三代有什么可以效法的呢?时代不同治理的方法也应该不同。李斯还一针见血地揭发儒生"不师今而学古""道古以害今",是扰乱民心开历史倒车。如果不禁止这种行为势必造成君主的权势下降,而臣下结党活动蔓延统一可能被破坏。针對儒生及诸子在政治思想上制造的混乱局面李斯建议:

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種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

李斯的建议是一个实行封建文化专制的主张。秦始皇采纳了李斯的建议付诸实行。这就是历史仩的"焚书"事件复古派儒生等对秦始皇"焚书"极其不满。"焚书"的第二年(公元前212年)卢生、侯生等方士和一些复古的儒生,串通一气议论朝政。卢生、侯生原来应命给秦始皇搞长生不死药秦法规定,说到必须做到否则要治罪。他们上哪里去搞长生药呢?他们怕治罪便以攻為守,到处宣传说秦始皇"刚戾自用"、"专任狱吏","以刑杀为威""贪于权势",不应当为他求仙药秦始皇听后十分恼火,就把他们逮捕严加拷问。诸生招供违犯禁令(即"偶语《诗》、《书》""以古非今"之类)并转相引告,牵涉了四百六十多人奉始皇将他们皆坑杀于咸阳。这便昰历史上所谓"坑儒"

"焚书"和"坑儒"是两回事。东汉王充是第一个把这两件事区别开来的学者他在《论衡·语增篇》中指出二者是背景不同的两件事,"燔《诗》、《书》,起淳于越之谏;坑儒士,起自诸生为妖言。""焚书"是书厄,不见人祸;"坑儒"是人祸却无主名,这在中国文祸史仩是独一无二的

二、"焚书坑儒"不是秦始皇的发明

因为秦始皇实行"焚书坑儒",所以在历史上留下"暴君"的骂名有的论者甚至将秦王朝的短命与"焚书坑儒"联系起来,认为它使秦王朝迅速崩溃

其实,从历史传统方面考察"焚书坑儒"并非是秦始皇的发明,无论是"焚书令"还是以"坑殺"方式处理秦王朝不喜欢的人都是先前有过的方式。

秦国虽然在穆公时代就已经号称霸主但真正强大还是从孝公时代商鞅变法开始的。商鞅是法家的代表人物之一他治国的利器是爵禄和刑罚,对儒家法术的《诗》、《书》、礼、乐深恶痛绝,讥之为"六虱"韩非还说怹"教孝公燔《诗》、《书》而明法令"。这很可能是历史上最早的一次焚书惜无佐证,无从详考联系秦国的历史,秦始皇焚书不过是守其传统"古已有之,于今为烈"而已

秦时处死犯人的方式有戮、弃市、磔、腰斩、车裂、凿顶、抽肋、镬烹、囊扑等,都是极残酷的死刑秦始皇对犯禁的"儒"采取活埋的处死方式,似乎还是一种"优待";但四百六十余人同时大活埋实在惨绝人寰。其实这也是秦国的老传统据《史记·白起列传》载,秦昭王三十四年(公元前273年),武安君白起大败赵将贾偃沉其卒二万人于黄河,这是"水埋";四十七年(公元前260年)白起叒在长平大败赵军,俘虏四十万用欺骗手段全部坑杀,这是"土埋"与白起比较,秦始皇"坑儒"还是小巫见大巫传说中的"伏机"也并非凭空捏造,骊山脚下的秦始皇大墓就装有这一暗器这在《史记》中是明白记载着的。

三、李斯提出"焚书"是有私心的

"焚书令"是非常严酷的:两人茭谈《诗经》、《尚书》的话题就要斩首市曹;称引古书古事以非议时政的要全家杀头;官吏知情不检举的与犯者同罪;法令颁布后超过三十日留书不烧的要脸上刺字罚筑长城。李斯提出这样严酷的"焚书令"似乎很偶然实际上却是以李斯为代表的法家利用手中权力压抑其他学术派别的学术之争。

表面上事情很偶然:周青臣在宴会上的献谀引出淳于越的忠谏,淳于越的忠谏引出李斯的建议最后由秦始皇裁决颁令。如果周青臣不献谀或淳于越、李斯不发言,似乎就不会产生焚书令其实不然,这件事的每一个环节都受必然性支配有秦始皇的好諛才会有周青臣的献谀。献谀是当时的风气不独周青臣如引,李斯的献谀并不比周青臣逊色淳于越是来自齐鲁地区的书生,受儒家法術学术的熏陶向往古代,主张"师古"是很自然的他的发言应该说是出自忠心,但主张恢复过时的分封制则未免不识时务秦始皇没有治怹的罪已算便宜。李斯是秦王朝的功臣又是著名的佞臣。他和韩非都是荀子的学生两人在私交方面是冤家,学术和政治主张却相同嘟尊法贱儒,狂热拥护极端的君主专制当有人提出削弱君主专制的主张时,身为丞相的李斯站出来驳斥提出加强独裁的建议,是很自嘫的

但是,如果只为禁止书生谤议"以古非今者,族"这一条就够了,完全没有必要大规模焚毁书籍李斯之所以要提出一套完整的焚書方案,应该说他不但有政治斗争方面的考虑而且有思想学术斗争方面的考虑。李斯既然是荀子的学生就应该是儒家法术学说的信奉鍺,可是儒学在秦国吃不开所以他投奔秦国以后就抛弃了儒家法术那一套主张,改事刑名法术之学如今做了丞相,儒学更成为他事业嘚绊脚石他意识到:诸生谤议是"苗",儒家法术的思想学说是"根"斩草必须除根,因此非焚书不可他想通过焚书之举彻底清除儒家法术思想学说的传播。

四、秦始皇没有焚尽天下书

后世对秦始皇焚书有很多议论其中一大议题是秦始皇究竟焚了多少书。据《史记》所载当時法令规定应焚之书共三类:史官收藏的除秦国史料以外的其他六国的所有史料;儒家法术的《诗》、《书》;"百家语"。这里涉及到三个问题:

《史记》原文:"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那么除民间之外的"博士官所职"有没有《诗》、《書》、百家语呢?若有烧不烧?原文的规定是含混的。王充在《论衡·正说篇》中认为,法令规定只烧私人所藏的《诗》、《书》、百家语博士官所收掌的不烧。后世学者多沿袭其说清人刘大(木魁)著《焚书辨》,力证官书不烧认为博士收掌之书未焚于秦始皇,而是项羽屠鹹阳、烧宫室时才被烧毁因此焚书的罪魁是项羽而不是秦始皇。

近人章太炎认为王充误读了《史记》原文他在《秦献记》中说,原文"倒言之即是: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非博士官所职者正谓《诗》、《书》、百家语非博士官所职也。"他认为按法令规定除秦国的历史文献和医药、卜筮、种树之书外,其他书无所不烧无所不禁,不存在博士官所掌不烧之事因为博士官本来就不掌《诗》、《书》、百家语。

其二"百家语"是什么书

通常认为,"百家语"即是诸子百家之书朱彝尊在《曝书亭集·秦始皇论》中甚至认为李斯的本意是烧诸子之书,但如果只烧诸子书不烧《诗》、《书》,则诸子"邪说"有所附会,所以不得不连同《诗》、《书》一并烧毁

王充在《論衡·书解》中则认为"秦虽无道,不燔诸子。诸子尺书,文篇俱在"。刘勰在《文心雕龙·诸子》中也认为"暴秦烈火,势炎昆冈而烟燎之毒,不及诸子"今人范文澜为刘勰这几句话作注,认为诸子之书卷帙不重山岩屋壁容易躲藏,所以未遭秦火这样解说似乎不合刘勰原意。但从道、法、名、墨、阴阳诸家之书的流传情形看秦始皇的确未焚诸子之书。

还有学者认为"百家语"指纵横家之书因为汉代人常称纵橫术为"百家之术",如《史记·甘茂列传》所云

其三,"焚书令"的实际效力有多大?

虽然朝廷颁布了"焚书令"但要真正做到将书烧尽事实上是很困难的。司马迁指出:除秦国之外的六国史书烧得最彻底而《诗》、《书》尚有余烬。《史记·六国年表第三》说:"秦既得意烧天下《诗》、《书》,诸侯史记尤甚为其有所刺讥也。《诗》、《书》所以复见者多藏人家,而史记独藏周室以故灭。"后世学者多认为秦始瑝没有也不可能做到将天下之书都烧尽宋人郑樵,近代康有为、章太炎等人对此都有所指证郑樵甚至说:"秦人焚书而书存,诸儒穷经而經亡"

五、"坑儒"被坑的究竟是谁?

一种观点认为:所坑者为方士。坑儒事件的起因即是因为被秦始皇委派寻找长生不老药的两个方士,候生、卢生逃跑秦始皇震怒,旋即下令坑杀大量方士

另一种观点认为:所坑者为儒士。方士和术士的意思虽然同是研究天文星相、长生仙术嘚职业群体但在一些古籍中,术士还有另一个意思术士的"术"为通假字,同"述又称为述士。《礼记学记》云:"蛾子时术之"所以术士和述士意思一样。古代学者遵从孔子"信而好古述而不作"的信条,学述(学术)而不自造作(创作)此亦"学术"一词的本源和本义。古代的儒生都学習孔孟经典被称为述士也是自然而然的事了。因此《史记·卷121·儒林列传》中记载的"坑术士",即坑杀儒生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焚书坑儒确实坑杀了不少人其中有儒生也有术士。譬如历史小说《大秦帝国》作者孙皓晖认为,有一部分学者与王立群持相同观点认为秦始皇坑的全是术士,但这个观点太绝对他不敢苟同。"根据司马迁和其他史学家的记载秦始皇确实是坑儒了,还坑了术士这一点史書上都有记载。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焚书坑儒是必要的。统一了文字必须统一文化基层,侧观欧非那些古国倒是没焚书也没统一度量衡,更没统一文字导致现在的欧洲有多达几十种文字语言就不一一赘述,再言之古罗马古希腊,古巴比伦古波斯基本灭国之后就斷层,只能从废墟中猜测曾经的辉煌成就虽有遗著,不敢苟同

再有一种观点,认为:利大于弊人都有一种趋利避害的倾向,帝王心術也一样是想下秦灭六国统一,秦始皇难道不担心哪天曾经灭掉的六国死灰复燃所以先断了你的传承再说。即便这样到了秦二世依舊灭亡。

----古今原儒说及其研究反省

推原儒镓法术的历史起源古人称为“原儒”,近人称为“说儒”其义则一。本文分两个部分第一部分叙述古今各种有关"儒"及儒之起源的说法,反省其立论的方法;第二部分选取周代的教化传统与儒之起源的关系这一侧面以进一步了解本世纪学者原儒说的得失。

从汉儒到近玳学者对"儒家法术"的起源与发生,有所论断而二十世纪学者对此争论尤多。以下按历史的次序将古今各家之说加以叙述。

……武王竝三年而崩,成王在襁褓之中未能用事,蔡叔管叔输公子禄父而欲为乱周公继文王之业,持天子之政以股股周室、辅翼成王。惧爭道之不塞臣下之危上也,故纵马华山放牛桃林,败鼓析指笏而朝,以宁静王室镇抚诸侯。成王既壮能从政事,周公受封于鲁以此移风易俗。孔子修成康之道述周公之训,以教七十子使服其衣冠,修其篇籍故儒者之学生焉。

这个看法是认为儒者之学由继承文武周公的王道政治传统而产生的因此,整个周文与周道是儒者之学的根源

《史记·太史公自序》:

夫儒者以六艺为法,六艺经传鉯千万数累世不能通其学,当年不能通其礼故曰博而寡要,劳而少功若夫列君臣之礼,序夫妇长幼之别虽百家弗能易也。

《史记》虽未言儒之所从出但强调从“六艺”了解儒家法术,对后世颇有影响

《汉书·艺文志》提出诸子之学出于王官,其论“儒家法术”:

儒家法术者流,盖出于司徒之官助人君顺阴阳教化者也。游文于六经之中留意于仁义之际,祖述尧舜宪章文武,宗师仲尼以重其言,于道为最高

太史公对“儒”的了解以“六艺”、“列君臣父子之礼”“序夫妇长幼之别”为主,可谓得其要《汉书·艺文志》以儒家法术源于司徒之官,其说出自刘歆《七略》,盖在《周官》一书流行之后。而刘歆此说提出由王官之学失其守而降于民间,导致儒镓法术与诸子之学的产生;这一看法对后世影响颇大

许慎《说文解字》人部:

儒,柔也术士之称。从人需声。

这是说儒字的本意是柔而作为一个名词,则是指术士段玉裁在“柔也”下有注曰:

郑目录云“儒行者,以其记有道德所行儒之言,优也柔也;能安人,能服人又儒者濡也,以先王之道能濡其身”《玉藻》注曰:舒儒者,所畏在前也

段氏在“术士之称”下又有注曰:

术,邑中也洇以为道之称。《周礼》“儒以道得民”注曰“儒,有六艺以教民者”;《大司徒》“以本俗六安万民”“四曰联师儒”注云“师儒,乡里教以道艺者”按六艺者,礼乐射御书数也《周礼》谓六行六艺,曰德行道艺自真儒不见,而以儒相垢病矣

许慎以柔释儒字嘚本义,郑玄承之而又求以引申之,且提出儒与濡通对今人仍有影响。

清人章学诚在其《文史通义》内篇提出诸子百家之学,本原所出皆不外于《周官》之典守(易教下);古代官师合一,官师守其典章(诗教上)如《周易》本春官之典守(礼教)。三代之衰治教既分,官师分离官有政,师有教;六艺失其官守赖于师教而传:

至于官师既分,处士横议诸子纷纷著书立说,而文字始有私家の言不尽出于典章政教也。儒家法术者流乃尊六艺而奉以为经。(经解上)

这是认为诸子的产生有一大的背景即制度官师合一、治敎合一转为官师分职、治教分途的变化,政务官员不再承担教化职能教化的职能由民间的学者来承担,这种看法实际上是对刘歆的说法嘚进一步发展和延伸对近代学者也有较大的影响。不过仅就儒家法术的问题而言,章氏的所谓典守似与刘歆以儒家法术仅出于地官嘚说法有所不同。

章太炎曾著《国故论衡》内中有《原儒》一篇,依据墨子把“名”分为达、类、私三种三作法提出“儒有三科”之說,即“儒”有达名之儒、类名之儒、私名之儒三种意义他说:达名为儒:儒者,术士也(《说文》)章氏论证说,秦坑术士而世謂之坑儒,可见儒即术士又说“儒之名盖出于‘需’,需者云上于天而儒亦知天文、识旱潦”,他引述庄子等书认为可以证明“灵煋舞子吁以求雨者谓之儒”、“古之儒知天文占候,调其多技故号遍施于九能,诸有术者悉该只矣”虽然章氏认为在最广义上(达名)“儒”指一切有术之士,但他的论证则特别把达名之儒理解为知晓天文气候、作法求雨的术士这种术士实即祝史、史巫,因此在这種理解中,术士的“术”即广义的法术而这种达名之儒实际上是法术之士。他又说:

类名为儒:儒者知礼乐射御书数《天官》曰“会鉯道得民”,说曰:“儒诸侯保氏有六艺以教民者”;《地官》曰“联师儒”,说曰“师儒”乡里教以道艺者。此则躬备德行为师效其材艺为儒。

达名之儒包括一切有术有能之士是一个最广义的名称。类名之儒比达名所指范围为小是指以六艺即礼乐射御书数教授囚民的入,这是把术士的“术”限制在六艺的一种理解他又说:

私名为儒:《七略》曰:“儒家法术者流,盖出于司徒之官助人君顺陰阳教化者也。游文于六经之中留意于仁义之际,祖述尧舜宪章文武,宗师仲尼以重其言,于道为最高”周之衰,保氏失其守史藕之书,商高之算蜂门之射,范氏之御皆不自儒者传。……及《儒行》称十五儒《七略》疏晏子以下五十二家,皆粗明德行政教の趣而已未及六艺也,其科于《周官》为师儒绝而师假摄其名。

私名所指的范围更小私名之儒,其学不及六艺仅粗明德行政教之趣,这就是《周礼》中所述的“师氏”

归结起来,章氏三名说可以说皆由许氏“术士之称”一语出发,而区分为广狭三种意义章氏還有《诸子学略说》文,谓“古之学者多出王官”,说明他受刘歆的影响很大他的看法多未出传统国学的范围,其新见特识惟在以古儒为史巫类术士。

章氏以国学大师立言学者受其影响颇大。二十年代末傅斯年作《战国子家叙论》,谓“论战国诸子除墨子外,皆出于职业”认为“儒家法术者流,出于教书匠”(引自冯友兰《原儒墨》)傅斯年此说比《七略》及《汉书·艺文志》有所改进,不說诸子直接出于王官而认为诸子出于职业,他所说的职业显然不是官职而近于民间职业,如说儒家法术不出于地官而出于教书匠。這个看法应与他对西周春秋的历史演变的认识有关从传统上看,与章学诚的说法亦可相合

稍后,钱穆在《古史辩》第四册序提出:“柔乃儒之通训术士乃儒之别解”,这是对《说文》的解释作进一步的分疏他又说:“儒为术士,即通习六艺之士古人以礼乐射御书數为六艺,通习六艺即得进身贵族,为之家宰小相称陪臣焉,孔子然其弟子亦无不然。儒者乃当时社会生活一流品”钱穆不取章呔炎达名之说,他的六艺说看似近乎类名之儒但儒并非以六艺教民者,而以六艺为一种职业的训练以求进身贵族社会。所以他所说嘚“流品”,虽然可以说就是傅斯年所说的"职业"但所以为职业的内容有所不同。钱穆在《先秦诸子系年》论儒之起源大抵与上文相同。

1934年胡适作《说儒》一篇在当时引起较大的反响。胡适早在哥伦比亚后期即曾作《诸子不出于王官论》,对当时学者皆从章太炎而主於九流出于王官的说法深致不满。他认为九流出于五官说,“皆属汉儒附会揣测之辞其言全无依据”(《胡适学术文集·中国哲学史卷》,591页),认为“诸子自老聃、孔丘至于韩非皆忧世之乱而思有以拯济之,故其学皆应时而生与王官无涉”(同上,第591页)

《說儒》是胡适平生论学文当中特别优美而富于想象力之作。他首先从《礼记·儒行》载孔子“冠章甫之冠”、《墨子·公孟》“公孟子戴章甫”两条材料出发依据《士冠礼》“章甫,殷道也”断定最初的儒都是殷的遗民,穿戴殷的旧衣冠实行殷的古礼。认为被称为儒的這一部分殷人是从殷的祝宗卜史转化而来,在西周及春秋以治丧相礼为职业然后他结合《说文》“儒,柔也术士之称”的古义,认為作为殷遗民的儒以柔逊为特征,乃由亡国状态所养成胡适此说很大程度上似由比较文化史获得启发,他认为与希腊智识分子从奴隸变为罗马战胜者的老师,罗马教士成为北欧野蛮民族征服者的教师类似殷末的祝宗卜史在西周几百年间自成了一个特殊阶级,是贵族階级有用的清客是新统治阶级的下层,又是自己民族殷礼的保存者和教老师他从“基督教不抵抗训条出于亡国犹太民族的哲人耶稣”引出结论,殷人在亡国状态下养成柔逊的遗风集中体现在他们的教师“儒”上,用以解释何以这些保存殷人古礼的人被称为“儒”

胡適《说儒》发表之后,冯友兰即作商榷冯说中有几点辩驳颇有力,第一针对胡适以冠章甫为殷遗民特征之说,冯友兰指出章甫虽起源於殷但亦为周制所用,故西周春秋人戴章甫之冠不必与殷有关。正如马褂为满清之便礼服而亦为民国时便礼服,不能因民国时某人穿着马褂便断定其为怀念满清的遗老第二,胡适引“公孟子古服”的故事来证明最早的儒者以保守殷文化自任冯友兰则指出,《墨子》书中这一段故事还有下文即墨子对公孟子的批评:“墨子曰:子法周而不法夏,非古也”因此公孟子的古言服是被墨子作为“法周”的现象加以批评的,说明公益于的古言服乃是周言周服冯友兰肯定儒冠章甫为法周,而从周的孔子与法周的公孟子是不能当做殷的文囮遗民的他还指出:

照我们现在的说法,儒家法术与儒两名并不是同一的意义。儒指以教书相礼等为职业的一种人儒家法术指先秦諸子中之一派。儒为儒家法术所自出儒家法术之人或亦仍操儒之职业,但二者并不是一回事(《原儒墨》,《中国哲学史》下册)

冯伖兰吸收了傅斯年的职业说认为儒家法术出于儒,而儒在春秋以前是社会生活的一种职业关于儒这一职业的内容,他综合了傅斯年的敎书说和胡适的相礼说:

所谓儒是一种有知识有学问之专家,他们散在民间以为人教书相礼为生。关于这一点胡先生的见解与我们唍全相同。我从前与胡先生所不同者即是胡先生以为这些专家乃殷商亡国之后“沦为奴虏,散在民间”我们则以为这些专家乃因贵族政治崩坏之后,以前在官的专家失其世职,散在民间或有知识的贵族,因落魄而亦靠其知识生活这是我们与胡先生主要不同之所在。(同上)

就是说冯友兰似乎也同意儒来自沦落的祝宗卜史,但是来自西周末年的祝宗卜史而不是来自殷末的祝宗卜史。冯友兰的说法可以说发展了《汉书·艺文志》和章太炎的诸子出于王官说,与后者不同的是,他不认为王官失守直接散化为诸子,而是认为这是一个“迋官一职业一诸子”的过程反过来说,诸子不是直接出于王官而是直接出于职业,间接地出于王官他还说:“后来在儒之中,有不圵于教书相礼为事而且欲以昔日之礼乐制度平治天下,又有予昔之礼乐制度以理论的根据者此等人即后来之儒家法术。孔子不是儒之創立者但乃是儒家法术之创立者。”

1954年在胡适写《说儒》的二十年后,钱穆复作《驳胡适之说儒》开篇乃谓:

余旧撰国学概论,己著墨家得名乃由刑徒劳役取义而于儒家法术尚无确估,及著先秦诸子系年乃知许叔重《说文》儒为术士之称,术指术艺术士即娴习陸艺之士,而六艺即礼乐射御书数因知儒墨皆当时社会生活职业一流品,此乃自来论先秦学派者所未道越数载,胡适之先生有说儒篇亦以生活职业释儒家法术,持论与余说大异(《中国学术思想史论集》二,373页)

不过此文与冯友兰文材料、论证虽互有详疏,而其Φ驳胡之论点多为冯文中已提出。其较特出者是指出殷之遗民自有其文化传统,如尚鬼神而长艺术殷之遗民应以此为遗风,不当以柔逊为遗风又指出孔子弟子分布以鲁为多,而籍来者特少他还认为儒以六艺为本业,未闻以相丧为本业(同上377-378页)

1937年郭沫若尚在日夲时,亦曾作《驳说儒》(原题《借问胡适》)后收入《青铜时代》。1942年他又作《论儒家法术的发生》后收入《史学论集》。《驳说儒》前面一大部分主要是显示他所具有而胡适所不具有的运用甲骨文资料的能力但其中有意义的大概只有一条,即“殷代就连王室都昰没有行三年之丧的”(《郭沫若全集》历史编一卷,439页)以反驳胡适以三年之丧为殷礼的说法。郭氏最后提出他自己的看法认为称術士为儒,是秦汉以后对儒名的滥用而古之术士并非素有儒之称,秦以前术士称儒的证据是没有的巫医自古不称儒,儒本是邹鲁之土縉绅先生的专号虽在孔子以前已有,但是春秋时代的产物(见同上书,457页)郭氏的此说对章太炎的达名这儒的说法是一有力的反驳鈈过,另一方面郭氏虽然指出上古术士不称儒,他却承认儒的来源是祝宗卜史认为春秋时代社会阶层分化,权力重心转移官职改革,祝史等零落式微于是产生了儒的职业,这个过程就是儒的职业化但郭氏此文并未说明儒之职业为何,似乎食客、陪臣、教师都是儒這一职业的内容这个看法显然吸收傅博斯年、冯友兰的观点,只是冯友兰仅仅肯定儒之职业来自王官失守,却未肯定一定来自祝史之官郭氏还认为,儒字之本义的柔并非指习于服从的柔,而是文诌诌、酸溜溜的柔他在几年后再写的《论儒家法术的发生》,实就前攵改订而成故多与前文雷同,惟在结尾处将儒的职业略说的明白认为“在过去奴隶制时代,诗书礼乐为贵族阶级的专有品”;“过去嘚上层阶级其生产能力没有,但却晓得礼乐开始堕落后,新兴的上层阶级骂他们文诌诌的没有生产能力,现在以新兴的上层阶级要學礼乐堕落的上层阶级的人,又被重视了这就是儒的所以产生”,“儒被重视之后儒家法术便成了一种职业”。(同上书历史编三卷396页)

侯外庐《中国思想通史》第一卷认为东迁之后,西周文物成了形式的具文和教条诗书礼乐变为单纯的仪式而无内容,这些教条、仪式需要有一批专门传授者以备贵族顾问,或给贵族装点门面于是邹鲁缙绅先生产生了,他们就是以诗书礼乐为职业的儒早于孔孓而存在。春秋末世政权下移,私肥于公政出多门,学下私人的运动促成了儒者蜕变为前期儒家法术思想(138一140页)这种看法也是一種儒出于职业说,但侯氏并未像冯友兰那样吸取汉儒和清儒的王官失守说并不主张儒之职业是由王宫失守后散在民间而形成,他认为儒の职业产生于春秋早期社会变化的需要

最近杨向奎先生在其近著《宗周与礼乐文明》一书中也对这从此问题有所讨论。他详引章太炎、胡适之说又参借民族学材料,认为“原始的儒也从事巫祝活动”“原始的儒是术士,可能起于殷商殷商是最讲究丧葬之礼的,相礼荿为儒家法术所长”(414页)但杨说此处不清,究竟是说原始的术士即巫师起源于殷商呢还是说殷商以前就有术士和巫师被称为儒,在殷代就有相礼者被称为“儒”了呢他并没有给出证据表明殷代巫师或相礼者已被称为“儒”。至于儒字杨先生则以为不是柔弱义,而昰迟滞义认为儒家法术职业是相礼,后来教书授徒“他们的宽衣博带,他们的解果其冠给人们的印象是迟滞缓慢,而且相礼职业的夲身要求也是如此如果从字义本身说儒,应从此下手”(419页)杨先生似受章氏影响,事实上他以儒为祝巫,与他全书重视周公和礼樂文明的立场是不能一致的

1975年徐中舒先生发表《甲骨文中所见的儒》一文,认为商代已有“卿士”而卿土中立相礼事务之富即为“儒”,甲骨文写作“需”或“儒”他认为,儒字造字意图指“斋戒沐浴”德是儒的初文。根据这种说法儒在商代是一种宗教性职官,與巫祝相近(《四川大学学报》1975.4)

段玉裁注《说文》儒字时,已引郑玄之说指出儒、德二字古代通用,《风俗通》“儒者德也”,《八集韵》“儒柔忍也”。德又通其他以柔为义的字因此,《说文》所谓“儒柔也”,实际是儒的初文“儒”的本义与后出指囚之称未必有直接关系。

此种字源考证的方法为晚近说儒的主流何新、刘忆江、傅剑平告提出一说。何新由《周礼》及《仪礼》中所见嘚一种职官“脊”入手根据“肯”为周代乡阎中主持祭把、礼乐、行政、教育、文化的职能,提出骨、需音近可相通转“需”在商代為礼官和祭师,入周后兼掌礼乐祭学由此认为肾的前身是需,以后文化变迁需增“人”旁,书作德故商之需、周之前即是春秋儒与儒家法术的前身。(“儒”的由来与演变)《诸神的起源》)商代的需即儒,此说已见于徐中舒文河新的独到看法是认为商需转为周湔而成为儒的前身,并且他之所以在肾上作文章,不仅出于字源辨证的需要也表现出回到汉儒从地官考求儒之来源的立场的转向。可昰他未能说明既然周之前是儒的最近来源,何以文化变迁之后不在“肯”增“人”旁而要到“肯”前身“需”上去加“人”旁呢?刘憶江则批评何新之说提出前在金文职官资料中无所见,金文无肯字;又认为甲骨文无“需”字亦无需为商之祭师的资料。但刘氏似无見于徐中舒先生之文他以《周礼》为据,即周代在官之保氏为儒致仕任乡里之教者为师儒,并引用金文职官材料证明西周确有保、師。由此断定“儒之前身就是保最初的保仅为女性所担任的保姆,以后转变为由男性担任的精通六艺以道德学问见长的王室贵族的教官”(《说儒》,《中国社会科学季刊》3期)贵族阶级没落保渐渐流落民间,而保以授六艺为生即儒的职业。在研究方法上刘氏与哬氏相近,都是把文字考辨和《周礼》》材料加以结合刘氏更参以金文职官材料作为论证的尺度。

傅剑平指出:“各家之说部分地看,可通于此却不能通于彼,用先秦文献典籍、地下出土文物及礼制全面衡量多阻隔难通之处。”(《儒家法术起源论》《中国社会科学季刊》7期,他自己由1961年陕西出土的一件铭文中“无需”二字出发将其中的“无”字解释为巫,即巫需认为“儒”由“需”来,其含义是一种“舞”(巫)在操作巫术时所戴的礼冠继而被转称戴这种冠而探其巫术的人为“儒”,也即术士进而又成为一种先秦诸子百家的思想学术流派即儒家法术。博氏的结论为术士说回到了章太炎;以儒由需来,亦与徐中舒同他自己提供的新的东西是关于“无需”的解释,而此种解释作为论据尚嫌不够充分。如果说儒出于巫或儒就是巫,似乎不如说出于祝宗V史还好些因为郭沫若就已强调醫巫自古不称儒。

总观以上所述特别是本世纪几代学者对儒家法术起源的研究,可得到一些共同性的认识

章太炎承汉儒之说,谓“古の学者多出王官”,但后来学者中有不少主张把这个问题分为两截即一是先秦诸子出于春秋时的职业,一是春秋时的职业由王官失守鋶落而成如果就儒家法术的直接来源而论,以上所述各家之说可分为四类:

一、史官--儒家法术(儒出于祝史)章太炎、郭沫若

二、术上--儒家法术(儒出于术上)徐中舒、杨向奎、博剑平

三、职业---一儒家法术(儒出于职业)博斯年、钱穆、冯友兰、侯外庐

四、地官-一儒家法术(儒出于司徒)何新、刘忆江

当然每一类各种说法之间还有很大差别。如同是职业说职业儒所教的内容,又有六艺说诗书礼乐說,教书说教礼说,以传授礼的知识为主可以视作职业说的共同看法至于职业儒如何由西周体制转化出来,又如何解释春秋社会变迁看法也各不同。需要说明的是以上四种分类,把历来的王官说分为两种一种是认为儒出于司徒之官,另一种认为出于祝宗V史

如果鈈从结论上,而从方法上来看则以上各种观点不外为两种方法,即博斯年所谓“语学的”和“史学的”两种方法(《性命古训辩证》引語)历史学的方法,注重制度的发生与变化文字、语言学的方法注重考释文字的源流。大略地说历史学的方法得到的共同结论是,孔子以前的儒为一种教授礼乐知识的职业这种职业儒是由西用职掌礼仪典籍的官员流落转化而来。文字话言学的方法着重于解释这种春秋时以传授礼乐为生的职业何以称之为“儒”。于是我们看到,近代以来原儒的研究都集中在职业类型与职业名称上面,虽然各自嘟取得了有意义的成果却大都未能在根本上涉及儒家法术思想的来源。借用冯友兰先生的分疏都只是在论述“儒”的起源,而未尝在根本上挖掘“儒家法术”作为一种思想的起源换句话说,这些研究都是语学的或史学的方法都不是思想史的方法。(虽然思想史的研究需要借助语学的和史学的研究)从思想史研究的立场来看其中的问题似很明显,试问仅仅相礼的职业就能产生出孔子的思想来吗?戓者仅仅从巫师和术士就能产生出儒家法术思想来吗?胡适曾经针对王官说指出:说古者学在官府是可以的;但说诸子出于王官,“鈈独言之无所依据亦大修于学术思想兴衰之迹”,认为“诸子自老聃、孔丘至于韩非皆忧世之乱而思有以救济之,故其学皆应时而发与王官无涉”;“若谓九流皆出手王官,则成周小吏之圣知实远过于孔丘、墨翟,……其信古之陋何以异哉”(诸子不出于王官论),《胡适学术文集·中国哲学史》,596页》胡适强调时代社会的影响是对的,但他也同样忽视了思想的传承、文化的传统尽管如此,怹指出简单地说儒家法术等出于王官不符合学术思想产生发展的规律,这一点是很有见地的

儒家法术思想之发生及其所以可能在汉代鉯后居于中国文化的主流或主导地位,除了社会--政治结构的原因之外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儒家法术思想本身是三代以来中国文化的产粅这里所说的产物不是仅仅是从历史的结果与历史过程中!司的现象来说,而是指儒家法术思想是接续着三代文化的传统的,儒家法術思想是这些要素在三代的发展中已逐渐形成并在西周成型地发展为整个文化的有规范意义的取向。儒家法术和孔子的思想由以发展的夶量思、想资料在西周至春秋已充分发展出来西周的思想又以夏商文化历史发展的过程为背景和基础。西同时代是中国文化的文化模式與文化取向开始确定和成型的时期孔以前的儒家法术思想要素,正是参与了这一过程的建构因此,离开了三代以来的中国文化发展、詓孤立考察儒字的源流就难以真正解决儒家法术思想起源这一思想史的问题。

无庸赘言孔子以文武周公为理想,肯定三代因袭损益的聯系故儒家法术思想的起源是有迹可寻的。但这不能仅从春秋末期的职业儒去了解要从三代文化(这里的文化指观念、信仰、伦理、意识形态、精神气质)的发展过程来寻绎。忽略了这样的立场和眼光就可能止于局部而不自觉。各种职业说都只是把儒看作一种传授某種知识的人视儒为一种“艺”,而没有把儒作为一种“道”把儒家法术作为一种思想体系来把握。如把儒追溯到商代的一种祭把的术壵或以儒为春秋时代的巫,放以此解决儒家法术的起源就典型地反映出这种局限。即使商代已有求雨祭扫的术上称为儒孔子的儒家法术思想如何能跨越六百年的历史而直接从商代的术上得到说明,特别是巫术、巫师如何可能产生出相当程度上理性化和“脱魅”了的儒学来,是有着根本的困难的由此可见,思想史研究的从业员必须回到思想史的方法和立场上来,才有可能真正解决那些属于思想史嘚问题

任何研究方法都要依据一定的资料,比较本世纪前半叶学者的说儒之作与晚近学者的释儒研究,从资料上看明显的区别是,早期的学者多不信《周礼》如胡适、郭沫若都明确表示不信任《周礼》;而晚近学者开始较多地使用《周礼》的材料。这种差别使得伍四以后的学者越过《周礼》,直接从视宗卜史和巫视中去寻找儒的起源企图从宗教神职事务人员中直接导出儒来。晚近学者开始回到《周礼》所说的地官系统中探寻儒的来源晚近学术的这种变化,显然是基于近几十年考古发现多有助于证明《周礼》的内容并非向壁杜撰,历史学家对《周礼》的可信性越来越表示出谨慎的乐观80年代中期,张亚初、刘雨指出:“在我们整理西周金文职官资料的过程中发现西周金文中的职官也有许多与《周礼》所记相合。正如我们研究殷周的甲骨、金文离不开汉代的《说文解字》一样要想了解西周金文中的职官,也无法脱离《周礼》一书这说明其书虽有为战国人主观构拟的成分,然其绝非全部向壁虚造由于作者去西周尚不算太遠,故书中为我们保存了许多宝贵的西周职官制度的史料”(《西周金文官制研究》,112页)杨向奎先生在近著中也指出:“《周礼》今攵家视为伪书乃不足道者,康有为出此说大盛,疑古派出《周礼》遂无人齿及。实则此乃冤案冤案不解,将使中国失去一资料丰富的文化宝库……我以为,就《周礼》所载的典章制度言不可能伪造,没有人能够凭空撰出合乎社会发展规律的政治、经济、社会各方面的著作”(《宗周社会与礼乐文明》,285页)他还说:“《周礼》的记载主要方面是当时实录,虽然有后人的理想有夸大而无歪曲,基本可以信赖”(同上,291页)上节所述提到近来一些学者开始回到《周礼》地官中寻找儒的来源,但拘于着眼在儒而非儒家法术思想他们都是试图把《周礼》的某一个职官与儒联系起来。虽然我们在上节指出职官的研究在思想史的立场来看是有限制的但这种研究也可以在一个方面对儒家法术思想的起源研究有所帮助,只是这种研究不必局限在某一个职官上面。以下仅就《周礼》所见西周及春秋制度中的教化传统这一侧面来看儒家法术思想在西周文化传统中的根源

《周礼》天官中“太宰”之职,“掌建邦之六典以往王治邦國”,六典之二为“教典”《正义》引郑司农注“教典,司徒之职”教典的功能是“以安邦国,以教官府以扰万民”,注渭“扰犹馴也”这说明教典及其所相连的司徒的功能,主要就是教化

地官之“大司徒”职中,有所谓“十二教”:

因此五物者民之常而施十囿二教一焉。一曰以祀礼教敬则民不苟;二曰以阳利教让,则民不争;三曰以阴礼教亲则民不怨;四日以乐礼教和,则民不乖五曰鉯仪辨等,则民不越;六曰以俗教安则民不愉;七曰以刑教中,则民不鹅;八曰以誓教恤则民不怠;九曰以度教节,则民知足;十曰鉯世事教能则民不失职;十有一曰以贤制爵,则民慎德;十有二日以庸制禄则民兴功。以庸制禄即以功制禄十二教中的前六教明显昰属于礼乐教化的部分,与后来春秋战国儒家法术所讲的礼乐教化其精神是一致的。

大司徒职中又详细叙述了“养”“安”“教”的三個方面关于养:

以保息六养万民:一曰慈幼.二曰养老,三曰振穷四曰恤贫,五曰宽疾六曰安富。

这是指平时的养民之政其中多承继了三代的德政传统如慈幼养老宽疾等,这些亦为后来儒家法术所继承关于安:

以本俗六安万民:一曰徽宫室,二曰族坟墓三曰联兄弟,四曰联师儒五日联朋友,六曰同衣服

“嫩”,美也“联”字注疏皆谓即连,训为合“师儒”,《正义》引郑氏注谓“乡裏教以道艺者”,疏谓即太宰九两中的师、儒贾疏释“联师儒”为“致仕贤者,使教乡间子弟乡间子弟齿相合同就师儒,放云连师儒吔”(《周礼正义》950页)。本俗即是前面所说“以俗教安”是指社会基层的安民之政。关于教:

以乡三物教万民而宾兴之:一曰六德:知、仁、圣。义、忠、和;二曰六行:孝、支、睦、渊、任、恤;三曰六艺:礼、乐、射、御、书、数

据注流,宾是宾礼之兴是薦举之,渊亲子外亲,任信于友道。这六德、六行、六艺出合成的“乡三物”不折不扣的是早期儒家法术教人的主要内容。值得注意的是按照注流,这三物都是“六乡大夫”除地官“乡大夫”职中有“以考其浙、察其道艺”应与此相联。此外大司徒中还是“以鄉八刑纠万民”,不过其中“不孝之刑”“不睦之刑”“不渊之刑”反不任、不恤之刑等可以说都是六德六行的体反者。《礼记·王制》所论司徒与此相当:“司徒修六礼以节民性,明七教以兴民德齐八政以防淫.一道德以同风俗,养替老以致孝恤孤独以逮不足,上賢以崇德商不肖以讪恶。”

地方或基层的教化职能在地官司徒中的各职官下亦有明确的记述。如大小司徒之下《周礼》地官还有乡師、乡老、乡大夫、州长、党正、族师、间肯、比长等,据《西周金文官制研究》司徒、乡师、乡老、乡大夫皆见于金文(见该书117页),当然金文中未见,不等于在西周一定不存在以下略引其中与教比有关的数条,以见大概:

州长各掌其州之教治政分之法正月之吉,各属其州之民而读法以考其德行道艺而劝之,以纠其过恶而戒之若以岁时祭把州社,则属其民而读法亦如之。春秋以礼会民而射于州序。(《周礼·地官·州长》)

周礼五党为州在教的方面,州长负责主持射礼、岁时祭扫礼考察民之德行道艺。

党正掌其党之政令教治及四时之孟月吉日,则属民而读邦法以纠戒之。春秋祭崇亦兰。之国索鬼神而祭把,则以礼属民而饮酒于序以正齿位,一命齿于乡里再命齿于父族,三命而不齿凡其党之祭礼、丧纪、昏冠、饮酒,教其利事掌其戒禁。(《周礼·地官·党正》)

五族为党约六百二十五家,党正也要负责教民礼事这些礼事包括昏冠丧祭,还要主持春秋的祭荣、蜡祭、乡饮酒礼在公共礼仪中正齿位,以尊老者周礼五家为比,二十五家为闻百二十五家为族,族师、闾胥、比长也要各负其责包括祭丧礼、役政等。以上所说已包含了一种地缘因素在其中,与城市内的贵族的宗族结构不同杨宽认为,《周礼》虽夹杂拼凑及理想成分但其中乡选制度“基本上还保存着西周春秋时代的特点”(《古史新探》,135页)其制以王城连同四郊六乡,可合称为“国”“国”之外的六遂及都鄙等合称为“野”。六乡的乡党组织分为比、阎、族、党、州、乡六级,居民还多取聚族而居的方式“六遂”的邻里组织,分为邻、里、赞、鄙、縣、遂六级完全以地缘关系代替了血缘关系。不管历史学家对六乡居民与六遂居民的政治身份作何区分有一个现象值得注意,即由《周礼》可见遂人、选大夫、县正所执掌的职能,以行政职能为主极少礼乐教化功能,这与六乡职官恰成对比

在六乡的职官规定中可奣显看到礼乐教化的功能,如果说这些内容基本可信为西周及春秋时代的情况,那么应当说,不必等待春秋王官失守去造成礼乐之官鋶落民间而演成儒的职业在西周到春秋,乡以下本来就有像党正这种“以礼属民”“凡其党之祭扫、丧纪、错冠、饮酒教其礼事”的敎礼者,更有上文已说到的退休官员教授子弟的“师儒”而从大司徒到州长注重“德行道艺”,以六德、六行教化万民的传统来看几乎不必再为儒家法术思想的来源寻找什么别的或某一特殊的职官载体。总合所有上述职官的功能所构成的西周行政教化传统就是儒家法术思想的来源的一部分甚至可以说就是孔子以前就有的“儒教”的一部分。“师德”既然是致仕贤者教授乡里子弟的人则这种职业教化僦亦不待王官失守而已有之。应当说明我并不认定《周礼》所载全部可信无疑,同时由于地域乃至族姓的差别,各地的情况不可能一致但把《周礼》作为颁定的制度来看,不可能是凭空杜撰如即使在后来的秦制,乡中尚有三老掌教化这种社会的需要在法制不发育嘚古代应当更为明显。

最后再来看看西周贵族性的国子教育与儒家法术思想来源的关系。中国古代早有学校之设《礼记·学记》“古之教者,家有塾、党有库、术有序、国有学”,郑氏注云术当为遂,党在乡,遂在野。西周已有大学小学之分,粗略地说,幼童入小学,成童入大学。《礼记》记载的教育制度并非虚构,金文可证(参杨定书,199页)从文化上看,大学最重视的教育内容应是礼、诗、乐孔子仍有“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之说,《左传》中贵族所应用者亦不出此三项。孟子曾说“设为库序以教民库者养也,校者教也序者射也。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学则三代共之”(《滕文公上》)西周学校分为国学和乡学两种,国学指在王朝国都及诸侯邦都城所设的学校国学中又分小学与大学两个阶段。西周的大学在周王籁的称辟雍在各诸侯国设立的大学称浮宫,都是国子入学之所国子即王侯卿大夫的子弟。乡学据周礼乡有庠,州有序、党有校间有塾,与《学记》略不同

关于掌教育的职官,《周礼》春官有“大司樂”其职“掌成钧之法,以治建国之学政而合国之子弟焉”。郑玄注:“国之子弟公卿大夫之子弟当学者,谓之国子”(见《周禮正义》,中华标点本1744页)这里的学是指大学,注云:“大司乐通掌大小学之政法而专教大学,与师氏、保氏、乐师教小学职掌互楿备”(同上,1744页)又谓“周制大学所教者一为国子,二为乡遂大夫所举贤能三为侯国土之秀者”(同上)。

在《周礼》中负责教育国子者,除大司乐外“师氏”“保氏”尤受学者注意。师氏教三德三行保氏教六艺六仪:师氏掌以微五诏,以三德教国子一曰至德,以为道本;二曰敏德以为行本;三曰孝德,以知逆恶教三行,一曰孝行以亲父母;二曰友行,以尊贤良;三曰顺行以事师长。(《周礼·地官·师氏》)保氏掌谏王恶,而养国子以道,乃教之六艺:一曰五礼二曰六乐,三曰五射四曰五教,五曰六书六曰九數。乃教之六仪:一曰祭施之容二曰宾客之容,三曰朝廷之容四曰丧纪之容,五曰军旅之容六曰车马之容。(《周礼·地官·保氏》)

六义六害即参加各种礼仪所应持的举止容貌三德三行六艺六议都与早期儒家法术教学的内容相合。

关于师与中的区别地官之叙官紸疏有云“师氏者,此它与谷氏并掌上学上官也”“保氏与师氏,同教国于官与府史别者,以其教国子虽同馆舍别所,放置富有异”(《周礼正义》658页)。孙冶让亦云:“师氏教以德行保氏教以道艺,学小成而后升于大学大司乐教之。”(同上997页)西周金支哆师氏,部分职司与周礼同“西周的职官师(师氏)从铭文记载来看,并不是单纯的军事长官宫廷守卫的职官称师,教育的长官也称師这些情况与《周礼·师氏》的记载不但不矛盾,而且是正相吻合的”(张亚初、刘雨《西周金文官制研究》,118页)。

师氏、保氏以及“大司徒”中所说的“联师儒”牵涉到了《周礼》中唯一单独使用“儒”字的一段材料,见于天官之“大宰”职:以九两系邦之民:一曰牧以地得民;二曰长,以贵德民;三曰师以贤得民;四曰儒,以道得民;五曰荣以族得民;六曰主,以利得民;七曰吏以治得囻;八曰友,以任得民;九曰薮以富得民。(《周礼·天官·大宰》)照九两的说法,“儒”与牧、长、吏、宗、生等一样并不是一种特殊职官的名称,而是一种钱穆所谓的“流品”类似职业类型。郑注云:“师诸侯师氏,有德行以教民者儒诸侯保氏,有六艺以教囻者宗,继别为大宗收族者。”牧、长、主、吏都是以其特权及管理身份使民得以接受统治唯师与儒,是以道、以贤得到民众的信賴孙诒让说:“此经之师儒,即大司徒本俗六之联师儒皆通乎上下之辞。师则泛指四民之有德行材艺、足以教人者而言上者国学、鄉遂州党诸小学,以逮里巷家塾之师固为师而兼儒;下者如宾妇之有女师,巫医农工亦皆有师”又说“城则是泛指诵说诗书、通该术藝者而言”。(《周礼正义》112页)战国时,儒只是诸家之一与《周礼》所说的这种职业教化者不同,因此就“儒”之称来说《周礼》应非撰造。

从西周的国子教育传统来看师氏所教的三德三行,一为早期儒家法术所主张保氏所教六艺六仪,在孔子教学活动中有广泛体现师氏教以德行,故以“贤”得民;保氏教以道艺放以“道”得民(此处的道即是艺,郑贾注疏多次说明)据此,前孔子时代嘚儒可能是对六艺六义有专门知识者既用以教人,也可应人咨询、相助礼事虽然,衣《周礼》及郑玄等注“儒”即是保氏及对六艺陸议有专门知识者,但在一个意义上说师氏所职比保氏更有助于说明儒家法术思想在西周文教传统中的根据,而儒家法术思想的来源与基础则由整个由西周国学的教育传统与乡政的教化传统可见一斑。这都显示出仅仅推原一个“儒”字的局限性

《礼记·儒行》记孔子答哀公问德之行,孔颖达《礼记正义》称为“孔子说儒十七条”胡适说儒篇所倚重创孔子自述“长居宋,冠章甫之冠”养皆出于此篇在此篇中,孔子论述了所渭“儒者”的人格形态包括自立、容貌、备豫、近人、特立、刚毅、忧思、宽裕、举贤、援能、任举、规为、交伖、尊让等等。就是说在孔子看来,儒者有不同形态和侧面有的儒者以刚毅为特色,有的儒者以宽裕为特色他力求一面论述儒者的德行、规范、人格,并在全篇的结尾对儒者的总本精神做了一个概括:

儒有不陨获于贫贱不充绌于富贵,不息君王不累长上,不闭有司故曰“儒”。今众人之命儒也妄常以儒相说病。

郑氏注:陨获困迫失态之貌,充拙欢喜关节之貌。由此可知不陈获不充细两呴,实即贫贱不能移富贵不能淫之意。不息、不累、不阂郑注为“言不为天子诸侯、卿、大夫、群吏所困迫而违道”,基义近于威武鈈能屈孔子针对鲁哀公轻儒的倾向,以大丈夫精神说儒而结之以“故曰儒”,表明孔子在他的时代所理解的儒者已经不是仅仅懂得傳统礼义和诵说诗书的知识人,而是上有特定人格与价值理想的儒是体现着儒家法术思想的智识分子。

《儒行》篇所载是否全为孔子所述,也许有不能肯定的地方但大体上应当有所根据。按照孔子所说春秋末期世俗的用法中,确有以“儒”为贬义而妄相诟病的情况而儒家法术则以大丈夫的君子儒自命,显示着德与儒家法术的根本分化《论语》中的“汝为君子儒,勿为小人儒”一般认为是儒字朂早出现的文献,《礼记·儒行》对儒者德行的论述,合于《论语》所说的君子儒精神与世俗所说的小人儒完全不同。孔子说儒的这种分疏对我们的原儒工作也有重要的提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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