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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一:看得见的手——政府在中国工业革命中扮演的角色(下篇)
清华大学讲席教授、美国联邦储备银行(圣路易斯分行)高级经济学家兼助理副行长
关键字: 中国邓小平工业化
【文/观察者网专栏作者 文一】
本文为文一教授长文《看得见的手——政府在命运多舛的中国工业革命中所扮演的角色》的下篇,观察者网编辑马力、清华大学博士生王莉丽翻译,文一教授在译文的基础上进行了补充和修改,观察者网首发中文版。
作者详细阐释了国家主导下市场经济发展的“胚胎发育”理论,并以英国、美国和日本三个国家的发展阶段为佐证进行了说明。今天的中国已经从一个落后的农业国发展成为一个门类齐全的工业化国家,那么中国的发展是否可以用“胚胎发育”理论来解释呢?这就是作者在下篇中将要讨论的内容。
邓小平改革的原则
1970年代末,在反思了极左意识形态、闭关锁国、空谈误国、物质匮乏和缺乏“按劳分配”激励机制所导致的低效率和一系列社会思潮混乱之后,新上台的邓小平为他的经济改革提出了几条基本原则:缺乏市场元素的社会主义经济不可能实现可持续增长;缺乏国家主导的产业政策、社会秩序和政治稳定,市场经济便不可能强大和繁荣并被大众共享。而在中国,强大的中央政府和基层行政网络应该可以成为市场经济的支撑力量。
邓小平改革的惊人之处在于他并不知道,其实现代西方经济学根本没有形成任何能使落后农业国有效实现工业化的、经得起实践检验的理论[1]。
这一问题的根源,不仅在于从萨穆尔森开始建立的当代经济学理论,是工业革命完成后的福利时代的产物和一批应用数学家的智力游戏,其基本假设为了适合数学分析而严重脱离现实世界、脱离英国工业革命和欧洲列强崛起的历史。
而且还在于即便是当代那些博学的经济史学家们,也没有搞清楚历史上工业革命产生的机制,比如工业革命为什么首先发生在18世纪末的英国,而不是欧洲的其他地方,或市场机制和私有产权保护都更好的中国,以及棉纺技术高度发达而且盛产棉花(19世纪全球制造业最为珍贵的原材料)的印度。因而无法告诉落后国家如何复制工业革命[2]。
以此对应,俄罗斯的经济改革,却是由黑板上训练出来的几个哈佛顶级经济学家和俄罗斯一批崇拜西方经济学理论的、既不懂政治又不懂历史的激进年轻人主导的。他们从西方教科书出发,坚信“一切资源私有化、一切皆靠市场机制、金融资本自由跨境流通、政府全面退出经济活动”是西方资本主义世界崛起的秘密,因此也一定能为俄罗斯带来美国一样的经济繁荣、科技实力和主宰全球的金融力量。
他们主动弱化政府、国企、国家研究机构和公费教育医疗体制,放弃产业政策。他们认为西方当年崛起靠的是“民主、自由、法治、博爱”。他们认为市场万能,产业政策不过是“穿着马甲的计划经济”,在市场经济中只应强调企业家的利益而不是国家利益。
他们认为那种毫无约束的、为了多获得1%的利润和回报就愿意置国家利益和公共道德于不顾、铤而走险的所谓“企业家精神”能够自动为社会带来前所未有的科技创新和技术革命,而不是“大头奶粉”、“苏丹红”、寡头垄断、房地产泡沫、金融诈骗和资金出逃。
他们认为是随心所欲的市场经济和自由贸易,而不是历代英国皇室的产业政策和坚船利炮,使得英国这个边陲岛国成为日不落帝国。
可显而易见的历史事实是,不光所有老牌殖民主义国家,就连明治维新以后拼命模仿欧洲殖民主义列强的军国主义日本也不是这样认为的,更不是这样实现工业化的。
哈佛大学经济史学家斯文·贝克特(资料图)
正如哈佛大学经济史学家斯文·贝克特(Sven Beckert)精辟指出的那样:“当年的大英帝国,作为第一个开启工业化的国家,并非是一个后来人们所描绘的自由、开明和廉政的国家。相反,它是一个军事开销庞大的、总是处于战争状态的、奉行干涉政策的、高税收的、债台高筑的、极端贸易保护主义的官僚集团和强权国家。它也绝对不是一个民主的国家。”(Sven Beckert,2015)
所以中国的成功不容易:她不仅无法依赖正确的经济学理论做指导(因为这样的理论并不存在),而且还有很多错误的经济学理论来误导[3]。
以下我们先简单列出邓小平改革开放后中国经济创出的“一条血路”,然后在下一节做详细描述和讨论。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经济经历了如下这些发展阶段:
乡镇企业繁荣阶段()
这个阶段又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克服粮食安全问题。中国政府通过初步的农村改革(比如以土地集体所有制为基础的包产到户)提高了农业生产率,保证了基本的粮食安全。中国政府鼓励以商业交换为目的的农业生产(commercialized farming)和发展副业以使农民初步脱贫。
二是解决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问题。地方政府通过鼓励和扶持以远距离贸易为目的的乡镇企业,全面启动了农村原始工业化进程。这个方面非常关键,因为它将农村的剩余劳动力全部就地导入了初级制造业,刺激了原始分工和地方性商业网络的发育,大大增加了农民收入和购买力,为大规模国内市场形成和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出现创造了条件。
虽然这一阶段依赖的是原始技术和国企淘汰技术,它为未来新企业的涌现和壮大创造了市场条件,播下了种子。
第一次工业革命阶段()。
全国性初级大市场和销售网络的形成引爆了真正意义上的、以规模化生产劳动密集型轻工消费品为标志的“第一次工业革命”。这一阶段虽然依赖国外进口技术,但大大刺激了全国性劳动力的流动和企业管理、销售、技术方面的更新,使得中国产品开始能够真正地进入国际市场、加入国际竞争。上个阶段积累的原始资金也为这些规模化大生产方式的涌现提供了良好的金融条件。
工业“三位一体”繁荣阶段()
第一次工业革命导致的经济繁荣和产业升级提出了对能源、通讯、运输和动力工具的巨大需求,使得煤炭、电力、电信、高速公路、铁路、海运、汽车、火车等工具性产品和服务的供给成为瓶颈。
由于巨大的公共品性质,工业化的继续深入需要一个有为政府通过国有银行体系和统一融资和税收来大力扶持这些基础设施产业。而融资和税收的基础则来自于前期农村工业化和第一次工业革命阶段提供的巨大社会积累和储蓄。
第二次工业革命阶段(2008-)
如果说第一次工业革命是一场轻工业革命,那末第二次工业革命就是一场重工业革命。而这两场工业革命之间的连接铆钉就是以能源、交通和动力工具“三位一体”为特征的全面基础设施建设。
“三位一体”工业化的全面铺开很自然刺激了对所有重工业产品实现规模化生产的市场需求,使得企业进入原材料产业和重化机械工业和有利可图,因而引爆第二次工业革命,其标志是对那些支撑大规模轻工业品的规模化生产和运输的生产资料和生产工具的大规模生产,这包括钢铁、水泥、机器、设备、化工产品、写字楼、现代商场、高速公路、铁路,仪器、机械设备以及所有的中间产品和部件的生产。
通过与成功工业化国家,尤其是英国工业革命历史进程的比较,就会发现改革开放后中国经济所遵循的发展路径正好是英国工业革命的基本路径,符合经济发展的“胚胎发育”原理。由于道路正确,再加上后发优势和充分利用了毛泽东时期积累的正面遗产,中国的工业化速度大大提高,以至于每10年相当于英国工业革命时期的50年。
中国目前正处于第二次工业革命的下半段,也就是向重化工业技术的价值链顶端的冲刺阶段,以实现高端产业链的自主生产和设计。
一旦完成了第二次工业革命,中国便会拥有一个自主的高端工业生产体系,一个能够规模化生产所有高技术产品(其中包括满足轻、重、化、电子工业品的规模化生产所需的所有机械设备和精密仪器)的良性循环回路(a positive feedback loop)。
这个良性循环的生产体系将非常灵活,可以对产业链终端消费者需求和全球市场变化做出快速的全局调整,这与冷战时代前苏联确立的、僵化的中央计划经济体制是完全不同的。
第二次工业革命获得的技术能力才为农业现代化奠定了基础,因为现代农业属于资本和技术密集型,而且是基于区域分工和多样化农副产品精细加工的规模化大生产,对管理、检测、储存、运输、冷藏、科研投入的都有很高要求[4]。
在西方的经济发展历史中,现代意义上的大型金融体系诞生于第二次工业革命阶段,主要服务于巨有漫长产业链的重化工业的集资、产业运作和升级(例如在钢和铁路时代),这刺激了大规模信贷、资产和债卷市场的形成,金融监管能力的提高和货币体系的现代化。
中国只是在最近(即进入第二次工业革命下半段后)才开始认真着手推动金融改革,建立金融债卷市场,促进人民币国际化和资本跨国流动。这个推迟了35年的金融改革计划十分英明。
无论是贫穷的非洲、落后的东南亚地区,还是比中国收入和技术水平都高出许多的拉美、东欧地区和俄罗斯经济改革,都是因为被教科书误导过早启动了金融自由化和资本市场开放,导致一系列灾难性后果,葬送了好多机遇和发展成果,出现严重去工业化,自废武功。
金融资本属于短期投机性资本,而制造业所需要的资本是长期投资资本,因此只有国家力量和正确产业政策的干预才能够实现对金融资本的有效引导和配置,如都江堰之于洪水。鼓吹“私有化、市场化、自由化、去监管化”的西方经济学理论对这一点严重缺乏认识,因而对拉美国家采纳华盛顿共识以后出现的“过早去工业化”现象根本无力解释。
因为这些黑板经济学理论没有看清历史上真正的现代金融市场和资本流动是在欧美国家全面开启第二次工业革命之后,由于大型重化工企业和巨大产业链(比如铁路运输体系)的兴起,才推动了现代债卷和金融市场发展和建设,以及由于受到多次金融危机巨大冲击以后才不断完善和建立的相应金融监管机制。
而落后的农业国和发展中国家,在毫无金融监管经验和所需信息基础设施的情况下,利用中小企业自留基金、民间小额贷款和国有银行体系就足以应付乡村原始工业化和第一次工业革命期间所需要的资金需求,而无需承担巨大的由于资本市场开放和投机性金融产品买卖导致的巨大系统性风险。
没有启动第二次工业革命的落后国家的资金链需求和资产市场小而浅,信息渠道极其欠缺、极不对称,极其容易被发达国家受健全监管机制束缚但富有投机赌博经验的金融大鳄和跨国金融公司操纵和炒作,使其血本无归,葬送发展成果。
巨大的投机性和套利机会本身也会把发展中国家自身的稀缺资源,包括资金和企业家才能,过度集中到金融产业,导致真正意义上的资源错配和深度腐败。
可以预见,一旦中国稳健的金融改革和健全、完善金融监管机制这个目标得以完成,现代化的金融、债卷、股票、期权市场得以建立,中国将有能力高质量地、全面地进入下一个发展阶段——全面福利社会阶段。
西方国家是在英国工业革命开启二百多年后的20世纪初期或二战结束后才普遍进入这一阶段的,当时这些国家已经完成或接近完成自己的第二次工业革命与产业升级。福利社会阶段的特点是全面的经济福利(如健全的金融、医疗、教育服务和社会安全保障网络),和政治福利(如法制下的言论自由和公民对社会政治活动的的大规模参与)。
只有在社会登记制度变得完善、劳动力资源变得稀缺、福利分配变得量化、生产力高度发达的这样一个高级发展阶段,对于违法犯罪的惩罚才可能具有真正的人性化的、量化的、有效的威慑效应(比如定量地限制获得经济福利和政治福利的权利)。在这个阶段之前的任何法律体系和其执行力度都会因此带有很大的极端性、任意性和不公平性(比如滥用私刑和死刑),尤其对于社会底层百姓而言[5]。
因此,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无论是摆脱贫困陷阱还是避免落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关键,就是必须完成第二次工业革命,实现重型机械工业、或精密仪器工业、或化学工业、或冶炼工业以及以此相关的农业、食品加工业和医药品工业的精细化、规模化生产和研发的良性循环和科技创新的独立自主。
但是,要实现这一点,绝不能在经济发展的早期(比如还处于小农经济作坊手工业阶段或第一次工业革命阶段)就开始大搞重工业建设和金融自由化,甚至大搞福利社会(尤其为了争取选票而不断向选民许诺福利),而是应该循序渐进地通过市场培育和劳动生产力提高来逐步推进产业升级,并以工业化进程来倒逼现代企业制度、行政管理体系和监管制度的建设和完善。
腐败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也曾经十分流行。一般是到了第二次工业革命接近完成时期才开始具备技术手段、经济实力、监管条件和国家意志去反腐,并把腐败控制在一个不危及国民经济和国家安全的范围。普选民主从来不是工业化的原因和先决条件,而是工业化的结果。
试图以大跃进或蛙跳式的发展战略跳过早期原始工业化的发展阶段和轻工业革命阶段,过早迈入重工业甚至福利国家阶段,只能会由于经济基础不牢而导致发展失序、债务危机和政局动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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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千多年以前,秦王扫了六合,从山贼手上救下俊美小生徐福,带回咸阳。话说这徐福,虽为男子,却长了一张羡煞旁人的俏脸,做了天子近臣。整日在秦宫中与秦王相伴,惹得八宫妃嫔,朝中重臣怨声载道。  徐福委屈啊,他外出遇险遭了难,被秦王所救,立誓要一生尽忠秦王。现在可好,朝内外谣言四起,宫中风起云涌,这项上人头确是不保。索信做了宦官,常伴君侧,顺便表了态。来啊,come on,想和我争宠?一起当宦官一起快活啊。  秦王得知此事,气的将手上的一碗锅盔牙子摔在地上。将徐福叫进寝宫骂了七天,因为徐福刚做了绝育,身子单薄,怕他受了风寒,便让他晚上先回去,次日接着挨骂。  八宫嫔妃从此无所怨言,貌美不及徐福一二,德行不比徐福端正,虽同住后宫,确是认徐福为后宫正主,直到秦王为求长生建了阿房宫。  自从徐福成为宦官以后,就勤修武艺,苦学养生之道。新来的练气士比之不及,加上心虚,确是不敢夺了徐福阿房宫之主的权,除了炼丹事宜,不敢擅作主张。后被徐福发现丹药虚假亲手扒了皮,剥了筋,削成人干,埋入粪池。  秦王有苦难言,就是想长个生,结果呢,生龙活虎了一段时间,却落下了一身病,虽然经过徐福无微不至的调养照顾,依旧没有痊愈。  徐福也一肚子气,饭都吃不下去。你一个乡野术士骗谁不好,骗我的秦王,还把我徐福蒙了过去。现在秦王整日郁郁寡欢,确是我的不是,若是我饱学诗书万卷,也不至于被这黄毛小道如此欺骗。得,从今日起,二更睡,四更起,日阅百卷,势要博古通今,才学古今第一。  秦王在寝宫调养数月有余,确是觉得空虚寂寞,仔细一想,确是冷落了徐福。招来左右,问罢,大怒,领三千士兵,抄了阿房宫,下令焚书。  徐福带着黑眼圈,虽然数月未好好休息,在知识的海洋熏陶中,反而更加气宇轩昂。若非秦王是主,身穿龙袍,头顶通天冠;徐福为臣,只着轻纱片缕,束青冠,穿着素雅,旁人甚至会认为徐福才是身居高位者。当然,不按礼官定下的严苛着装规矩的,也只有徐福一人。  此刻的徐福,虽然表面上镇定自若,内心却焦躁不安。这烧的书,是好书,万卷,是数百年历史的结晶,是秦王扫六合时,随行文臣小吏特意收录,加以整理的。书烧了也就罢了,他徐福聪慧过人,数月练得过目不忘之能。加上在知识的染缸里泡了又泡,染了又染,浑身上下都有着贤者的书香气息,哪怕是自行编撰也能著写书百卷。他担心的是心啊。得民心才能安天下,保秦朝盛世千年,万古流芳。  既然不能留民心,那就堵众口,直接下狠手,这民间的书,也都不要留了。  “来人,去将丞相李斯召来。”  “诺。不过徐大人,这文臣内官素来不对付。召李斯前来,唯恐非议啊!”  “哼,我召李斯这厮是来背锅,黑锅!便是大王询问也断然不会责怪与我。”  次日,全国传来咸阳诏令,焚书坑儒,全国震惊。  却说这如火如荼的全国烧书盛宴当中,出了一件奇事。在湘潭某座小道馆中,有一卷供奉数年的经书,年代久远不可查。不惧水火,吏官将其置入巨鼎,焚烧三天三夜,不损分毫。连夜送回咸阳,由秦王裁决。秦王年老色衰,早已不复当年,命朝臣当面毁了此书。数百武将纷纷亮出兵器,刀劈斧砍,结果确是令人错愕不已。秦王无奈,下令,在正殿门外施行五车裂之刑,就是所谓的五马分尸。  却说徐福听旁下汇报,说秦王召百官在大殿大动干戈,来了兴趣,至旁殿一观。见此情此景,心中确是燃起一股熊熊烈火,眼中闪过一丝精芒。  不顾宦官不入朝堂的规矩,大步走进正殿,两袖一挥,将上来擒拿的数位将军随手扫到两旁。向殿门口的秦王行了君臣之礼,随手拔出边上一位武将的佩剑,走向殿外。五匹骏马感受到徐福浩瀚的气势,惊的嘶鸣狂奔,奈何方向不统一,寸步难移,只是拴在身上的绳索不堪拉扯,随时都有被扯断。  徐福剑起剑落,只一剑,五马竟落得分尸的下场。卷起洒满马血的经书,擦拭一番,徐福发现,这经书确是丝毫没有被马血污染。颤抖的捧着经书,仰天大笑起来。  徐福开心了,蒙恬生气了。这马,是秦王赏给他的啊。为了彰显秦王对他的赏识,亲自将这五匹秦王赏赐的汗血宝马拉至殿外。你徐福说砍就砍,哪有半点把我大将军蒙恬放在眼里的意思。  “呔!!!”  只见大将蒙恬一声大喝,拔出龙纹宝刀,便向徐福砍去。剑过,人却不见踪影。  只听群臣纷纷惊呼,更有甚者指着太阳张着嘴巴惊的不能言语。确是徐福一跃而起,与炎炎昊日同辉。而后缓缓落下,却如仙人一般,心中生出一股不能直视的念头。  蒙恬心里苦涩,本以为徐福乃是宦官之身,虽随秦王习过武,练过弓。哪知武艺如此高强,身法如此了得,气一弱,便被从天而降的气势压的腿软,瘫倒在地上,手中宝刀也被搁在一旁,哪还有什么大将风范。  徐福也不是咄咄逼人之人,随随即在空中翻了两个跟头,止住剑势,落在一旁。  秦王久久不语,望着扔下佩剑,捧着经书的徐福,扶袖离去。  当晚,秦王宫中召见徐福,一同赏月。  “这是何剑。”  “仕女剑。”徐福坐辑答曰。  秦王皱眉,又问。  “何为仕女剑。”  “仕女舞剑,便为仕女剑。”徐福俯首再答。  秦王大怒,召来宫中最好的舞女叶公后人叶氏,命其立刻舞剑。  舞毕,秦王又问。  “这是仕女剑?”  “是,也不是。”  不等秦王询问,徐福接着答到。  “仕女善舞,是为舞剑。徐福善剑,照猫画虎,确是学的不伦不类。”  秦王了然。徐福这一身本事都是自己所教,平日也未见过徐福练剑,观仕女舞剑而有所得,倒也符合徐福聪慧过人的才学。只能感叹徐福青出于蓝胜于蓝的才情,遂命徐福进舞池舞上一剑。  徐福接过叶氏的剑,缓缓而行,至舞池中央,剑起。  那一刻,在场的数位嫔妃,又想起当初徐福以貌美才情支配八宫佳丽的恐惧。  翩翩剑舞,宛若百花开放。秦王知道,这是仙剑。为了自己能长生不老,一心问仙问道的剑。  霍然间,百花飘满空中。只见徐福一跃而上,同白天那样,与皓月齐平。当其落下,众宫女齐齐惊呼,天上似有仙女下凡。  秦王大悦,歌曰:“本是女子剑,身怀男儿心。剑起宫中影,剑落仙人离。”  又见徐福收剑坐辑,曰:“此剑,当名天外飞仙。”  徐福闻之,深感涕零,答曰:“诺。”  再一旁观赏的叶氏若有所思,秦王最为了解徐福,这首诗歌也是为徐福所吟,便牢牢记下,打算一同传予后人。  然后人只有叶孤城一人有所得,邀西门吹雪紫禁之巅一战。继徐福之后,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施展出天外飞仙的存在。  话又说了回来,当日,秦宫大殿外,除了满朝文武,还有两个特殊的人物,番邦使节。能长途跋涉,远行千里的,自然不是什么小人物。不仅如此,还是两个域外高手。此行来秦的理由不外乎俯首称臣,进贡求和,生怕秦皇脑抽继续开疆拓土。  他们将当日所见的一招一式都记录成册,带回西域。约七百年后,名曰达摩的番邦旅客按照史册寻至中原,找到叶氏传人。当时叶氏对于这无法练成的传家绝技并未重视,遂借达摩一观。  从此,西域多了一招名为大日如来神掌的不传秘技,虽不及天外飞仙,威力却也恐怖如斯。当然,后果就是佛教兴起的时候多了一条教谕,就是禁婚配。所以和尚不允许娶妻,都是达摩曲解秦王意思的锅。  
  时隔多月,徐福在阿房宫悠哉的过着小日子。  每日除了按时给秦王献舞,配秦王用膳外,就是编写史书和医术农学。  书烧的很彻底,一本不留。得亏徐福修养好,换做旁人,早已心态爆炸,哪有这闲工夫重新将古书默写修缮。  其实徐福虽然有过目不忘的天赋,但也不是真的一字不落的通篇记下,七八成倒是有了。不过神农氏做到的,他徐福何尝不可。不但尝,还种,顺便试着炼药炼丹。  除此之外还有一件最重要的事,经书。当日徐福一招天外飞仙将艳绝群臣,谁曾想一把带血的剑能挥出这样优美的一剑。徐福舞剑,惊为天人。仙人手中持仙书,最合适不过。这卷经书也不是大臣们能染指的,只有秦王才有资格过问。得,没大臣们什么事了,没事找点事情吧。什么咸阳第一美,大秦第一剑客的名号传遍了九洲。提及美人,脑海中便会浮现徐福的身影。有些虽为人臣,却管不住自己手脚的,东窗事发后革了官职,入了南墙大狱。虽然不日便官复原职,却惹得朝堂议论纷纷,说秦王贼喊捉贼,有欲盖弥彰之嫌,明明秦王才是最大的龙阳癖。其实仔细一想,倒是错怪了秦王,宦官能算男人吗?不能!得放未来,碰上打劫的,男人站左女人站右,徐福站中间。  却说这卷经书,真是奇妙。百十多字,仙气十足。徐福焚香沐浴后,一连读了三天三夜,脑海中只有两个词,蓬莱,长生。明明只是文字的堆积,却让徐福读出自己心中所想,读出自己心中的答案。是的,徐福读万卷书,不过数月尔。再聪明的人,在浩瀚的知识大道中,不翻车已经是谢天谢地了。  徐福读了一遍又一遍,可谓是一遍提神醒脑,两遍永不疲劳,三遍长生不老。这不,连读三天,稍作收拾打扮,徐福就去找秦王交卷了。  秦王早已在寝宫等候多时。徐福这小美人,可是他看着成才的,有什么事,还不是第一时间向他汇报。不过此刻,秦王也有点小吃惊,毕竟徐福对着经文连读三天可是有手下汇报的,不休息也就算了,你这么龙精虎猛的盯着本王可着实吃不消。  徐福将自己的见解跟秦王一一汇报。  秦王听完,龙颜大悦,遂下令停止修建阿房宫,遣工人于渤海之滨修造龙舟。  却说此龙舟非彼龙舟,不是赛龙舟的那个龙舟,是君王所乘之龙舟。虽然建的是龙舟,但满朝文武都知晓,他日登上龙舟乘风破浪的,是那徐福,大秦第一圣贤,大秦第一剑客,大秦第一美人。  建造龙舟,需要人专门监工。徐福举手,我,交给我老铁,没毛病。可是这次,徐福却出了岔子。  自从徐福离开咸阳到了渤海,对秦王那是日夜思念。可不,进了宫就在没出来过的徐福,对秦王的依恋就跟地缚灵似的,恨不得绑在一起。  白了发和眉,一改常态束了高冠。在龙舟建成次日立刻千里奔袭,直指咸阳。  秦王见到徐福,没有皱一丝眉头。仿佛见不到徐福满头白发,笑着脸,拉着徐福在大殿宴请群臣。  三日后,设祭坛为徐福壮行。徐福接过秦王递来的酒,一饮而尽。  秦王会心一笑,并嘱咐徐福,六月后的午时三刻,准时出海。  徐福允诺,带着秦王精挑细选的童男童女各三千,布匹衣料等杂物,向渤海而行。唯一出奇的是,这些杂物中,有一个兵马俑,大型手办控秦王亲手制造,绝对精品。  当日,风起云涌,咸阳与渤海之滨同时祭旗。  祭礼结束,徐福早早上了龙舟。船上的粮草药物净水都已备齐,就等午时三刻好开船。  时间一点点接近,徐福眉角微微抖动。作为精气神三合一的大高手徐福,自是能抑制住身体的不良反应。旁人看不出破绽,但徐福久读仙书,那卷经书随声携带。虽说不能卜算天地,但也能对未来发生的事心生感应。  这不,噗通一身跪倒在船头的兵马俑前。伴随着骤然降临的电闪雷鸣,一只血龙骤然出现,注入兵俑之内。徐福双眼血泪,边拜边高呼:“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却说在咸阳祭台上之上,秦王待祭祀礼毕,走上祭台,默默不语。秦王早已知晓自己时日无多,诏书早已立好,就等自己驾崩秦二世登场。  自古无情帝王家。  那日,徐福白着发,湿着眼角看着自己。心中早已写好的慰问之词全部吞入腹中。默默将徐福拉入宫中,一同宴请群臣。  次日秦王便做出决断,亲自烧一个兵俑,为徐福护航。  话不多说,只见秦王站在祭台望着天,不言不语。虽然天空阴沉,下一刻似乎就是倾盆大雨。可没人敢擅闯祭坛,那是杀头的大罪。  秦王一个人,拿起祭坛上的用来祭祀的剑,一言不发就提刀自刎。  这可吓坏了群臣,没看好秦王,秦太子继位,第一个便是拿他们这些无用之人开刀。这可是诛九族的大祸,秦太子一天到晚在秦王面前申请变法,秦王没有同意也没有拒绝。这下可好,现在换领导了,新账旧账算一起,没的跑。  只听有人大喝一声:“照顾好我七舅姥爷。”便撞在祭坛之上,脸上血肉模糊。其他家大业大的一看,这方法好,先不说今天来的都是朝中重臣,但是架不住人多,参加祭礼的都是候在大堂,礼官随机挑选一拨站一起的,也没备案。  这下可好,有了开头,其他人纷纷效仿,一时间血流成河。血气冲天而起,化作巨龙,映的天空红了一片。就见秦王尸首金光闪闪,乘龙而上,大喝一声:“徐福,俺来了。”便驾龙而去和徐福长相厮守去了。  秦太子,不秦二世姗姗来迟,早上右眼角一直在跳秦王嫌晦气,没让他来。现在看到此情此景,不知如何是好。  “英雄难过美人关,要美人不要江山。”宰相李斯一把揽过秦二世,摸着他的头,说道。  秦二世靠在李斯怀里莫名的温暖,秦王都没有这么摸过我,擦了擦眼角的泪,在李斯的提醒下,指挥下人将秦王尸身收敛。  却见草席刚将秦王裹上,却化作一摊绿水,同雨水一起,滑落祭坛,与血水混为一摊。  对于绿透了的秦王,秦二世无话可说。望了望,周围一脸生无可恋的大臣,让他们收拾地上的收拾同僚,早点回家休息。  对了,念在他们用自己的血肉送父王上天,剩下的人免除死罪好了。今天毕较邪门,九族什么的先见鬼去吧。  看了眼自己衣服上撒的狗血,回忆起徐福说过的话,狗血驱邪。搀着李斯离开祭坛。也不去计较李斯刚刚的诛心之言,江山美人什么的自己应有尽有就不去多想好了。  狗血什么的最好了,赛高。  
  航海日记二  时间:公元前209年元月1日(为什么是航海日记二?一是出发那天写的,哪有心情写啊喂,后期随便添上就草草了事。)  地点:小岛,或许是蓬莱  人物:狂野大剑豪徐福,弱鸡童男女七千,妖魔鬼怪百来只(我们不是人),兵俑+1  正文:我已到岸,感觉良好。  兵俑的身份无需赘述了吧。就当前世是秦王好了,除了徐福,一船人、妖,都不知道这个秘密。  七千童男女也不用多解释了吧。咳,总有几个早熟的嘛,全是小屁孩谁来开船,谁来扬帆。  至于这上百只成为全船噩梦的磨人妖精们,就需要从头道来。  话说那是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徐福离开咸阳的前一天。徐福夜观星象,嘿,有意思了。我徐福文武曲星下凡,世人皆称吾圣贤,可吾从未教化过一人,如何担当的起。孔子弟子三千,我徐福正好带六千尕娃上路,都收为徒弟,男女不限,有教无类,不论男女,弟子六千。虽不是桃李满天下,但是六千弟子,哈哈,想想徐福就开心。  六千,你比三千多三千。  然后就尴尬了,带着六千稚气未脱的娃娃,虽然有些大龄儿童,可以相互照顾,架不住年轻啊。虽然随行的小吏,可根本掩盖不住,这美食的冲天香气。  刚出城门,没走多远,好家伙,一群妖怪躲在路边仰着头,伸着鼻狂嗅,奶香十足。徐福何许人也,神而明知的圣贤,虽然算不出来什么东西,但也能猜到七八分。一个健步上去就是三千六百多个大嘴巴。  妖怪,好食童子,又香又嫩,天然无污染。  六千童子放一块儿,在城里还好,有各种乱七八糟的气息掩盖气息,妖怪也不敢轻易进城。  出城?你六千瓦大灯泡照瞎子?真当妖怪耳聋,闻不见味儿。  然后,没有然后了。徐福不食人间烟火,妖怪发现不了。然后五百杀,千妖斩,万魂翻飞。杀的太嗨,一不小心就打到了阿拉伯半岛。洗了个澡染红了海,海对岸黑人满头问号,不知实情,就叫红海好了。  回到了渤海之滨,六千童子平安到达。徐福虽然离去,但大杀四方的血气却吓坏了这些妖魔鬼怪。这不,这个小妖,那个小鬼,自动组成自卫队,互送娃儿们到目的地。徐福这种杀神可不会讲道理,万一知道这些娃儿有半点损伤,说不定会手撕鬼子、妖精什么的,想想都令鬼怪们胆寒。后来,徐福强召它们上船当保镖团,一起下海。  值得一提的是,随行的小吏中有一个胆大心细的,将经过一一记录在案,足足九九八十一战,到了咸阳承给秦二世过目。  秦二世可不是徐福闺密秦王,哪知徐福本事高到离谱,只以为吏官偷懒,随意杜纂,哄骗自己!等等,这厮该不会是故意为之,既拍了徐福马匹,又取悦本王。你看,秦王赏识的美人多么了得,下海,肯定能把长生药找到带回。这小伙子有心了,但是不好意思,我秦二世只喜欢老实人。你这样的,我不用。别走,取两锭金子,念在你送了我徐叔最后一程劳苦功高,带上你的报告,回去养老吧。  这位吴姓吏官风尘仆仆的赶回家天,心中哇凉哇凉,摊开手掌就蓝瘦,香菇。手心躺着两片薄如蝉翼的金片片,皇帝的打赏都敢贪污,天啦噜,还有木有王法了。  得,徐大人是得道高人,他日海外寻得宝药回来,我将记录徐大人的事迹记录成册。哪怕等不到那一天,由后人将其献给徐大人,必定能得到赏赐,也算是造福子孙了。若是能得到仙药赏赐,延寿99,岂不美哉?  可惜,这份期待,注定落空,壮士一去兮不复返。  直到明朝,后人小吴发现了祖先留下的书籍,震惊不已。当时佛家盛行,之前佛家祖师达摩也曾来访过徐福留下的痕迹,便跟风将书改编。  原著中的徐福改为唐三藏,金蝉子转世,吃一口长生不老,一口肉顶三瓶肾宝。秦王改为唐皇,寻仙药改为求经,历尽千辛万苦,九九八十一难,取得真经。  此书一出,秒火,家喻户晓,被后人评为四大名著。  嘿嘿,没想到吧,四大名著,抄的!  呸,借鉴。读书人的事能叫抄吗?更何况,你们看看,主角变了,故事主线变了,人物变了。  不管怎么说,我小吴下半辈子注定能吃香喝辣了哈哈,谢谢老祖宗再造之恩。  扯的有点远,让我们把视角转回大龙舟。  超神的徐福被人、妖们敬仰畏惧,还有一丝好奇。  人族超弱,但是味道冲,所以妖怪一向不喜和人打交道,喜欢吃小孩的妖怪,进城抓人前先被熏死的不计其数,这世间,无形装逼(的味道),最为致命。  血的教训,刻骨铭心。  然后,是什么让徐福如此强大?整天守在一具兵俑,身边。兵俑血气冲天,灵性十足,平日却是由徐福搬运。(秦王刚刚入主兵俑血气和陶土尚未融合,所以不能动,也不能收敛气息。)  妖魔鬼怪们和徐福签订了契约,具体内容,日后再议。(来和徐福签订契约,成为魔法少女吧。)不用担心徐福夺命,也不能害了娃娃们性命。  无聊啊,无聊。来搞一波大新闻吧。  今天在徐福屋里过夜,紧张的徐福抱着兵俑彻夜难眠。奏凯,吐艳,碰坏了你们赔的起吗?  明天跟娃娃们使坏,你们知道自己怎么来的吗?捡来的!你特么逗我。好吧,让妖怪叔叔告诉你们,你们是生出来的。怎么生,嘿嘿嘿,此处随便省略个百万字吧。  字可以省,字数不能省。算字数的时候记得加上百万,这一章写了一百万零两千多字,嗯,没错。  还好徐福大法好,真善美好,白日讲经,止乏。不然这一船磨人的小妖精,能折腾出六七千烦人鬼,烦死的。  童子们对于徐福这位师傅也是信服,现在张口就是:  “徐福老仙,法力无边,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神通广大,法驾齐天,仙福永享,寿与天齐。”  随后一群人、妖,浩浩荡荡下了船,进村,打土豪,分田地。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拼命三郎小石在田里干活,捡到一根木头。这木头可不一般,名为扶桑。  从握住扶桑的那一刻起,小石感觉自己犹如天神转世,心中一口烈火久久不能平静。  大喝一声:“我是希瑞。”  并没有变身,随手扔在一旁,继续干活。  这一幕被大哥小武看到,好家伙,握住这东西身体能发光。于是趁小石不注意,溜到田边捡了回来。  这扶桑本是神物,传说中太阳从扶桑树下升起,其实不假。当时的金乌还不叫太阳,就叫金乌,也不叫银乌,更没有铜乌。  扶桑喜欢泡澡,这洗澡的池子,被后人命名为汤谷。并非扶桑长在汤谷边上,而是扶桑经常在汤谷出没。至于汤谷里的水为什么是开的,你问金乌,一只爱洗澡的火鸟。哪怕金乌离开汤谷,水温也举高不下,故也叫温泉。温泉里面没有河神,没有河神,没有河神,重要的事情要说三遍。  话说当年大佬夸父,在家闲的无聊,又不想农耕,下田劳作才更无聊。又担心邻里说闲话,于是跟相亲们说,我把金乌抓住挂天上,让它天天照耀庄稼,收成会更好。然后追鸟,呸,追金乌玩去了。跑累了,叉着腰,喘口气,可把自己牛逼坏了,露出久经暴晒黝黑的脸庞,邪魅一笑。不管了,接着追,他奶奶的,叫你跑,追上了老子就把你嘿嘿嘿。  夸父也是个聪明人,知道金乌跑的快,也知道脚下是个球。打从一开始就没想过真追上,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终于有一天,在路过汤谷的时候停下休息。嘿,这木头像个拐杖,折下来。  世人都以为扶桑是夸父的拐杖,可谁曾想就是因为觊觎扶桑,和早上起来发现扶桑被折的金乌,大战三天三夜。最终金乌击杀夸父,夺回扶桑,不过伤势太重没挺过来,算是同归于尽了吧。  如果夸父后人的后人看到这一幕,一定会吐槽,不作死就不会死。可是他们看不到啊,他们只会记住那个曾经的逗比先祖,是开天辟地以来的第二劳模。  “第一,舍我其谁?”盘古在天之灵微微一笑,很倾城。  女娲?不存在的。盘古哭着对你说,神话里都是骗人的。盘古五脏俱全,她一个女蛇精,照着盘古的样子造人,还有诺大功德?盘古开天就更是功德无量,怎么就死了。累死的?三岁小儿都不愿意听这个冷笑话,顺便在你脑袋里塞了只猪。  “讲真,所谓神话,不过十万个冷笑话而已,认真你就输了。”盘古在天之灵笑着对你说道,并邀请你一起来压牛顿棺材板。  夸父死了,平日疏于运动,跑个步顶多腰酸背痛,腿抽个筋。真要打起架来,那是辛勤的小蜜蜂金乌的对手,毕竟金乌日行四万里,粗算就是上千个马拉松,你就说说,谁能一天跑上十个马拉松?就算有,金乌一个能胜他十个,百个。至于金乌为什么没有得劳模奖,背后没人,只有颗树,名为扶桑。而现在这棵扶桑,就在这个抢了它金乌劳模名头的糙汉子手里。  虽说夸父扶桑在手,扶桑夜夜和金乌双宿双泡澡,扶桑不会飞。此刻扶桑体内也存在着金乌的力量。金乌打在扶桑身上就相当于打在自己身上,怪不得有些动物发起疯来自己都打,感情是学金乌的。然后,夸父就在金乌的狂风暴雨之下,倒下了。临死前趁金乌松口气的同时猛抽金乌尾巴,鸟毛全掉了。  金乌看了眼被自己打的千疮百孔的扶桑,垫在屁股底下坐着,情绪低落。突然回身看了一下自己屁股,哇的一下就哭了,好丢人,每天还要跑上千个马拉松呢。受不鸟,死了算了。然后把扶桑重新栽好,撞断,死在扶桑树下。元神飞到天上化为太阳,血肉被再次断掉的扶桑吸收内结金乌精华一枚。  而夸父的血肉,好歹是盘古他儿子,即便不能化作山川河流,也能嘎嘣脆,鸡肉味。  咦,突然知道夸父的后台是谁了,第二劳模水分大的有点离谱。  然后就是扶桑了,被小武捡到,顺着扶桑木的感应和内心中的声音指引,找到夸父的阑尾,吞了,长生不老了。  为什么找到的只有阑尾?因为夸父没他爹的本事,被路过的小妖怪吃干抹净,残骸直接风化了。只有阑尾是在追日过程中割了的啊,长在身上跑步还会发痛。夸父毕竟大佬,一把从肚子里抓出阑尾,摔在地上,骂道:“我要你何用。”  然后夸父腰间多了个阑尾水囊。  且说牙好胃口好的小武,活了四百多年,想不出名都不行。手上拿着能喷火的扶桑。自称天照,当了第一任天皇,然后就被打了。  徐福那叫一肚子气,作为主角现在才登场!当然,这不是重点,不要误会。  本来一行人听说这小岛上有个神,去见见,却见到这个弱鸡,还特能哔哔。按在粗糙的地上摩擦,摩擦。妖怪们给徐福打着节拍,一下两下,一下两下,疼得天照直叫爸爸。在这磨光的地上摩擦,摩擦。似魔鬼的身材,似魔鬼的步伐。  然后天照跪了,鼻青脸肿,还好没叫徐福妈妈,不然小命难保。  徐福坐在神座上,之前还是天照坐着的呢。仔细端详这扶桑,上面有两颗果子。  抓起一颗送入口中入口即化。  徐福自打学神农尝百草,见到没见过的事物都是一口吞。先尝尝味道再说,然后在根据身体的反应来判断效果。这金乌血肉精华结的果(以后叫金丹),味道没的说,默默点赞。  徐福本事高强,而且能短暂预知未来,虽说金乌丹潜移默化的改造肉身,但是徐福眨眼功夫就已知晓。  一切都是因果,一切尽在轮回。  长生,并不存在。  你们看盘古,说开天就开天,一点不尊重天的感受,天也有尊严的好吗。  而且,你开了天辟了地不管算什么事。天一出生就是孤儿,地还好,头上全是草,绿绿的,还有天地间衍化的生灵存在。怪不得后人可怜天,给他安个爹,鸿钧,让他合身天道,管着天。假的,全是假的,不存在的。  天照小武之所以能够活几百年,是因为海未枯石未烂,吃了夸父阑尾,算是半个盘古后裔,不出意外,与这山川河流同寿。  而徐福,吃了金丹,更是了得。  盘古再牛也已经死了万万年之久,还不止。  可这金乌,从世界还是冰封之日起,应运而生。那时海洋解冻,大地回春,万物初生。  然后沧海桑田,日新月异。谁也没想到,不过万岁的小屁孩夸父,竟然做出这样的举动。  总之,此刻的徐福,真正做到了与昊日同辉。  金乌的元神太阳,按照生前的习惯,东升西落。比起天照,日照这个称号更适合小武。如今小武一声声爸爸叫的徐福心花怒放,我徐福也有干儿子了,我徐福也要当爸爸了!当年在宫里,那些手下的宦官一个个子孙满堂,只有我徐福孤家寡人,着实悲哀。  不仅是因为徐福美的不可方物,只可远观不可亵玩?更是因为徐福位高权重,虽深居阿房宫,却深的龙宠。你认徐福做父,置秦王与何地?秦王头上在绿也不是你能给他带绿帽的,虽然是子虚乌有的隐形绿帽,但那一经发现就是杀头重罪。  于是徐福现在多了个干儿子,叫武大郎(天照)。原先叫撒?就叫小武啊,说的不够清楚吗?姓氏是什么,土著们不知道,徐福知道啊,又可以教化众生了。  徐福,儿子叫天皇,他呢,就叫天帝好了。释天帝,好名字。至于秦王是王?呃,等秦王完全驾驭兵俑身躯再说吧。后人误以为徐福吃的是凤元,扯谈。都说落毛凤凰不如鸡,可金乌哪怕尾羽没了,也比凤凰高贵钱百倍,真拿老虎当病猫,真是的。徐福徐福强烈抗议的说。  然后徐福就将在大秦编写的三百农牧业书籍和医书交给了天照,让天照代为传授。  小岛后人不知这是徐福所授,便在史册上记下天照在高天原开垦田地,传授养蚕、织布技艺,造福百信等错误事实。  哦,对了,扶桑上面还有一颗果子呢,正宗的九转金丹哟,有谁想吃,快举手。  
  建村子,不是建城堡,也不是修桥梁。只需要在延河的沃土边修几间房子,开几亩地,一个村落,便草创成功。  如雨后春笋般,几百个小村庄出现在高天原。  比起其他地方,高天原乃至周围八州,都是个和平的好地方,毕竟加起来也就一个小岛。  汤谷在这座小岛上,植物勉强生长,动物勉强解决温饱,而对于妖魔鬼怪们来说,这是地狱。这种情况从扶桑诞生后就开始了,当初金乌早就发现未成熟的扶桑,早早定居此处,只等扶桑开花,就定居扶桑下。  扶桑不会结果,但是凡事都有例外,比如金乌陨落,就造就了金丹的形成。  这颗金丹,目前被放在高天原,天神宫殿内。天帝宅院在村落完全建成后才会列入工程列表里,之后还要建造祭坛,工坊,铁匠铺等重要设施。  而徐福带来的百来只妖怪,此刻被分散在神殿两旁充当护卫,防止当地土著乱闯。  转眼又到了来年开春,徐福轻轻的用丝绸将兵俑身上的一兜一甲全部擦拭干净。折了桃花枝,插在桌上的瓶子里,放在兵俑边上,随后就去各个地方视察。  妖怪是一种滋生能力很强的生物,区别于鬼怪,只要存在定义,也就是存在的理由或因果,就会在在某一刻起,在符合其特性的环境里诞生出来。  同一定义所产生的妖怪都很弱小,有些甚至连人类都打不过。要是回到中原九洲,岂不被同族们笑话。当然那些唯一性质的妖怪,就成为了所谓的大妖,天生比别的妖怪要强,而且成长高。别的小妖不服气,有的趁那些高阶妖怪还未成长起来,把它们吃了,哪怕没有获得各种能力,也能增长体力力量等各方面属性。  灾难,因此降临。  就如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那般。这小岛,千万年,虽然诞生出一些特殊定义的精怪小妖,可面对着金乌如此之近,随时都可能面临真火烧灼之苦,自焚的恐惧加上恶劣的环境,已经没有什么好怕了。  要么,险中求生,要么沉默中死亡。直到,那个家伙的出现,那个能够遮掩天空的存在,载着小岛的一干妖怪,离开了这几近被蒸发的大地。  可如今,金乌已逝,天阳永久的挂在天上,日不落。这便是妖怪大兴的征召,遵从命运的选择,它们来到了这个世上,然后饿殍遍野。  残存的百姓,拖家带口来到了高天原。天神宫外摆满了草席,确是遭了灾的难民无处可居。徐福的弟子们在煮粥抹药,虽非同族,但同为人类,在这天灾之前,人人有责。  天神宫在山腰,有一条羊肠小路笔直通往山巅,那是释天帝徐福的居所。  进了门,空旷的院子多了几分寂寞,当初的百来只妖怪早已不见踪影,不知是被徐福派往何方。因为契约的厉害,至始至终妖怪都不会做出出阁的举动。因此,妖怪们不会主动离开,也不存在被徐福抹去性命的可能。那结果就只剩下一个了,你就是凶手。不对,就想刚刚说的一样,不知被派往何方,派去做什么。  进了正殿,徐福正手持三注青香,恭敬的拜倒在空无一物的祭坛前。将青香插入祭坛前的炉鼎,徐福头也不回的走向后堂,丝毫没有理会天照的感受,只将背影留给天照,那是父亲的背影。  半刻,徐福取出两把宝剑,一把是自己常用的佩剑,秦王所赠,必属精品。一把是徐福屠妖所用,普普通通没有名字的一把锈迹斑斑的剑,徐福可不愿碰着污秽的东西,除了剑柄外,都被妖怪的血染个通透。  天照接过这柄红锈剑,知道这柄剑便是给予自己,当下取了名字,万骨枯。早在为修建此处庭院时,就和担当工匠的妖怪们交流甚多,也知晓了徐福过往,对这位便宜父亲甚是崇拜,恨不得时时刻刻做一个人型腿部挂件。被徐福安排守护庭院和山下百姓,天照默默看着徐福离去的背影,再一次陷入美好的回忆当中,如痴如醉。我爸,真美。  且说徐福下了山,一干村民没人认识,这不要紧。看他独自一人离开高天原,这就变了脸色,这人是不是傻,这种时候外出是找死吗?七千弟子也不会扯着心情极差的难民已领,指着徐福说,这是我师傅,听明白了吗,放尊重点,你的眼神我看着不爽。  附近的村落基本上放弃居住了,毕竟离高天原太远,难免会发生意外。徐福走在街道上,左手拔出佩剑,右手捏着剑指,放在嘴前,振振有词,行999步,车撵,百鬼,一应俱全。  是时候来一波百鬼夜行了,好久没有这么,这么痛快的战一场了,热血沸腾。  新生的妖怪普遍较弱,但也有些妖怪,依靠诡计伤人。虽然妖多势众,但架不住徐福手下的妖怪个个本领高强,一路碾压,三分钟上高地。虽然徐福是人族,但久经金丹浸染改造,已经有几分邪魅的感觉。乍一看,没准还以为是人型的妖怪,如此美丽,定时那妄图夺人心魄的魅妖吧。  且说一行百鬼,行四岛,踏八州,将新生妖怪扫荡干净。  但徐福知道这事没完,掏出镜子看看妆没花。  于是命令百鬼,让它们摆成百鬼阵法,准备祭天。  徐福最初的想法是,将百鬼祭炼成百八神明,能够轻易呼风唤雨,方便保驾护航。可秦王已死,身合兵俑,从某种意义上也算是长生不老了,这事便被搁浅了。  如今天灾人祸,徐福感触颇深,决定造福一方百姓,救民众脱离苦海。  解决天灾的方法很简单,从根源上动刀。妖怪为何会出现,因为这方土地没有生机,死气沉沉的。金乌虽然造福千家万户,但从某种意义上来它也是灾厄的化身,只不过它的存在带来的利大于弊。而新生的妖怪从某种意义来说,可以说是新物种,是天地维持平衡产生的物种。至于和人类之间的争斗,可以说是优胜劣汰。  就好比在三万万年前,第一批陆上生物由海洋生物进化而来。它们一上岸后,就开始了相爱相杀的举动。强悍点的,进化成食肉动物,弱的,食草,甚至吃虫子。食物链低端的,只能被吃。  虽然小岛上寄居的生物以人为主,但这是在妖怪被金乌变相灭族后的结果,甚至可以说是人族鸠占鹊巢。毕竟像夸父这样的巨人,在小岛历史上可是从未出现过,也没有如同徐福一般的大剑豪,大英雄之流如何与妖怪对抗。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堵不如疏,远水解不了近渴,妖怪们杀干净还会再生,倒下一个,还会有千千万万个。最好的方法就是让二者共存,妖族势强,永不为奴;人族重尊严,也不可能为了生存第三下四。  你看,不如,要不这样吧,你们别做妖怪了,我徐福跟你们讲,做神仙怎么样,神仙多好,逍遥自在,受民众供奉,享福。你们呢,别老惦记这些人族,适当的给予庇护。怎么样,皆大欢喜。  没人给予徐福答复,但徐福知道,他成功了(看来这小岛蛮上道的,敢不同意就劈沉了你)。祭天仪式顺利结束,身边百八只妖怪早已没了凶神恶煞的气息,同徐福一样,有种神而明之的味道。虽然并非本土中土生土长的妖怪,但是参与祭天,响应世理,功不可没,故而成为神明中的一员。但有别于未来的神明,成为神明虽然能长生(活的更长久),但是如果因故去世,就是真的死了。而未来的神明,就是将要滋生的妖怪,其存在的意义不灭,哪怕如现在被徐福斩了,被百鬼撕了,日后还会复活。不过具体会出现什么差别,就不得而知了。  啊,举个例子吧,山上好冷清,为了使其活跃起来,于是山蛙山兔就应运而生。有一天山兔不下心从山蛙身上摔下来,口中嘟囔着:“哎呀呀我跌倒了。”死了。山蛙那个伤心,学金乌撞树自尽。  其实在这里我想批评山蛙,命虽不是父母给的,天生地养无父无母,但你轻生就轻生,撞树干嘛。诺,你看,树断了,有没有点社会功德心。还有那个树下捡兔子的农夫,能走点心吗,旁边还有只山蛙,炖汤喝,不比烤兔子差,看不起蛙肉是吗?  然后山蛙山兔某一天后,继续在山里愉快的玩耍了。  至于今后他们作为神明的职位,大概也行是山神吧,谁知道呢。  徐福领着百八神明,来到村民面前,大致讲了一下事情起因经过和结果。然后,很顺从的按照徐福的要求,回村重建家园,顺便在路边、田园、山间建立神龛,供未来的神明居住。  天灾就此终结,徐福也逐渐走进了村民们的视线,和天照住一块的能差到哪去。要不就叫月读好了多般配。徐福听了想打人,掀桌子,哪里般配了。还好这件事徐福不知情,不然刚才屠神的局,瞬间屠民。  就这样,小岛经历了此番大难,建立了新的秩序。至于后续会发生什么事情,留着日后再说。  
  那是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天黑前就已经刮起彻骨寒风,与这炎炎夏日显得格格不入。  每当回忆起这个夏天,王阎都会忍不住发出感叹。  “曾经有一份真挚的爱情摆在我面前,我想去追求却变得一无所有,直到事情发生我才后悔莫及,人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人财两空!如果上天能给我再来一次的机会,我会对那个女装大佬说三个字:滚犊子,如果立下誓言能够让这一天到来,我的诚意是名字从此倒过来写。”  “所以说,这就是你擅自称王的原因?”  “不是的,徐福大人。是我向天发誓,只要再见您一面,哪怕改头换面我都愿意,更别提改名了。”面对徐福的质问,衣衫褴褛且鼻青脸肿的阎王说到。不知是跪的时间太长,还是徐福揍得太狠,两条腿涩涩发抖。  至于滚犊子这种话,谁爱说谁去说,反正我阎王不会说。  对于阎王的隐瞒,虽然徐福有所感觉,但面对着哈巴狗一样的阎王,徐福还真受不了,要不是徐福不好男色,阎王这小眼神虽然能秒杀万千直男,却也只能令徐福心生厌恶。  了解了幕后黑手的身份,处理事情自然得心应手。  至于事情的起因,却要从徐福出海之前的事情说起。  徐福穿衣向来素雅,平日打扮也很讲究,束发,扎髻。虽貌美,似天仙,却也能分辨出一丝男子的俊俏,让人好生羡慕有如此容颜。  可当日,红海之畔(未染红之前),一身血,腻在身上浑身难受,顾不得其他,索性直接跳进海中一洗。干净倒是干净了,但是一身披头散发不成体统,便决定找个客栈收拾打扮一番。  然后就出大事了,王阎撞见了徐福,那叫一个美,二话不说想绑回府上,但又怕唐突佳人,还是上去打个招呼吧。  然后,然后就倒在地上,看着自己另半截尸体,含恨而终。好气啊,好气,可是能怎么办,我也很绝望。  作为大地主家的傻儿子王阎,从小不去欺凌弱小,专注习文弄武,好铲奸除恶。第一次见到如此绝色,哪怕心生恶意,也在强大自制力的克制下冷静了,缺落得如此下场。还好徐福当时心情不错,只是随手将王阎斩成两截。若是将精气神之类的附着在剑上,怕是王阎身后的客栈都要不保。  且说王阎的魂魄飞到空中,被一条血河卷入,其中,正有被徐福所灭的妖怪们怨念的集合。  自从金乌陨落,世间便少了一股不分对错的正能量,自古以来的负能量便汇聚在一起,准备搞事。像什么此世之恶,亡灵无处可归的怨气,还有诸如愤怒等一系列情绪交织在一起,宛若一个装满的汽油桶,哪怕碰一下,都要爆炸。  捅了篓子的叫做徐福,但是这位管杀不管埋的杀星哪会理会这些,此时的徐福只是一个强大的人类,仅此而已。哪怕日后吃了金丹,也只是介于人、妖之间的存在。哪能算出之后会有万年难遇的大灾变降临。  结果在这关键的时候却有人为他站出来善后。说擦屁股是要被打断腿的,以防万一,谨言慎行。那个人就是躺枪的王阎,飞来横祸让王阎丢了小命,也让他因祸得福。  王阎在血河中立下大誓,要找徐福报仇。然后,这些想要搞事的负能量找到了主心骨,你既然有目标,我们就跟你混,说吧,干嘛。  王阎得知事情始末,作为地主家的傻儿子,不知纨绔为何物,品学兼优的他深知民间疾苦。  好吧,你们既然要听我号令,那就在海底两万里建个地府好了,收容孤魂野鬼,建立轮回,让逝者转世投胎,完成未了的心愿。至于地球直径两万多里这种事,你不说阎王难道不清楚吗,他这么做当然不会是想将地府建在星球另一面,因为这个世界是不规则的啊。  就像当年共工去不周山访友,走了足足十年,望山跑死马,只是戏称,正真跑死的是共工啊,快到山脚下时,气的共工心里发狠,两脚一跺,飞一般冲向不周山,撞断了,也把自己小命撞没了。  至于共工为何这么生气,就要问金乌了,天天见共工在往山下走,十年没走到,笑都笑死了,它金乌一天飞临不周山一次,就是为了笑话共工,还赖着不走。散发着自己身上的光和热,照耀共工前进的道路。  再说速度问题,夸父可以追着太阳跑,就算被远远吊着至少也能跟上。共工可比夸父厉害多了,毕竟健过身的,又有力气,又强壮,跑起来只会比夸父快。  原因很简单,空间折叠,嗯,就是这个理由了,毕竟这方世界还不稳定。你飞可以,有多远飞多远。走路就不行了,哪怕金乌用走的也不行。  地府建在海底两万里,却离地心都差着千山万水的距离,更不需要在意会不会出现在星球对面的问题。  心满意足的王阎看着地府落成,满心欢喜,虽然感觉忘却了什么事情,但是哪有比造福人类更值得庆祝的事情,不多想。来人啊,摆酒宴,痛痛快快。。  痛痛快快的哭一场吧。地底这么深的地方,没人,想都不要想,只有死人才会出现在这里。  空荡荡的地府什么都没有,搞事情用的负能量早已消耗一空,只是本能的召唤着灵魂,顺便送去轮回。至于王阎,除了指挥建造地府,什么都没干。自己,还是那条弱鸡,以后见到徐福,我该怎么办?凶神恶煞的指着他鼻子骂滚犊子?别开玩笑了,看着自己另一截身体这种体验才不要经历第二次呢。谈什么理想,谈什么抱负,手无缚鸡之力如何报仇雪恨。已经没什么好怕了,掏出白绫,悬于梁上。谈什么恋爱,来荡秋千啊。  吊不死,怎么可能会死。其实已经死了好吗?哪怕不是吊死鬼也不会被吊死啊喂,想什么呢。下不来了吧,哈哈。喊破喉咙都不会有鬼来救你的,放弃挣扎吧。  “有人在吗?救命啊,有鬼也行啊。”  在海底两万里的一个宫殿里,有一个声音,无时无刻不在向外界传递着信息。你若仔细聆听,听到远远传来的呼救声。那么,恭喜你,命不久矣了。地府传来的声音你都能听见,不是离死不远是什么?  不知过了多久,徐福为了查询魂魄消失事件,利用金乌的力量来到了地府。看到吊在大殿吓鬼的王阎,小小吃了一惊,绝对没有被吓到。一把将王阎扯到地上一顿暴打,然后就有了之前的那一幕。(最后一次叫王阎了,好别扭,阎王也是这么认为的。)  对于此刻的阎王来说,可真是祸不单行啊。而且再一再二之后,再三遭殃,再四这种事情,还会远吗。  徐福对于地府毫无兴趣,但是对于地府的制度颇为不满。  先不说地府与凡间没有通道,靠地府威能凭空转移魂魄入地府,无所谓,但弱小的灵魂不能承受这次转移,凭空消失。而强大的灵魂多半是作奸犯科的恶灵,长此以往,人间必将打乱。  解决方法,阎王不知道,泪眼汪汪的看着徐福。好心办错事了,老老实实抱大腿吧,天塌了正好来了个高个的,只能靠他顶着了。  徐福鄙夷的看了眼阎王,也没怪他,这世间,哪有什么纯粹的好事。这些负能量组成的地府,真会因为阎王的命令而弃恶从善?别开玩笑了,它们可是这世间最难化解的险恶组成。只是知道阎王最终成不了大事,又没有方向,选择困难也不是它们的错。于是,这最后的决策权,无意间落到了意外卷入其中的阎王头上。  徐福之所以能来到地方,不仅是因为自己超越了人类的存在,虽然介于人与妖之间,但也要看看什么人什么妖了。有什么能比世间第一大剑客加正能量满满的金乌组合更强?没有吧。而且又是因为金乌的存在,压的邪恶无法滋生,也使得这世间负能量难消。  因此,毁灭地府就成为最治标的办法。不过这样做,和金乌当初毫无区别。而且,徐福回头看了眼假装小可爱的阎王,地府就这么毁了,费尽心思想要造福百姓的阎王岂不悲剧了,估计会哭晕在厕所。  哎,就算为了天下百姓,还是麻烦一点吧。  徐福虚叹一声,剑已在刹那间落下,穿过时间长河,落在轮回之上。轮回虽然是由负能量组成,但是它随着天意降临,哪怕毁掉也会在此复原。除非徐福灭了众生,那轮回也就没必要存在,自行消散了。当然,徐福也不会这么做,他割开轮回,随手将金乌之力附着在这轮回之上,只见轮回再难维持形体,流出昏黄的苦水。  徐福将这苦水慢慢引向地面,就是后人所谓的黄泉。并让阎王亲自在旁边修条路。我徐福忙着你总不能闲着吧,况且阎王孤家寡人一个,哪来的人帮他。  然而这引黄泉也非易事,而且不可能直上直下的。阎王掌管地府和轮回,虽然能另黄泉水倒流,但你要是让这黄泉水笔直往上飞?皇上,臣妾办不到。  这河,这路,一修,就过去了三年。  
  那是一条神奇的黄泉路哟~喂,把地府的温暖送进人间。  要致富,先修路。要救灾,也要先修路。不过这黄泉路通了,也就没有什么灾难会发生,算是曲线救国了。  黄泉本就有召引鬼魂的能效,要是引到地面上。别说人类动物之流,哪怕妖怪也可能被招魂引魄。所以早在离地百米的时候,徐福就停止了引流。前文介绍说过黄泉并非笔直往上引流,而是曲曲折折拐了足足九个大弯,在九曲之弯挖了九个坑,建了九洼子泉,防止阎王使坏召回黄泉,也好在出乱子之前下去揍他一顿。  至此,黄泉才算真正建好。  至于阎王修的那坑坑洼洼的破路,有大用啊。阎王不是光杆司令嘛,物色到合适的人选,或者妖怪,让他们自己下去当鬼差,地府不灭他们不死,多好啊。要是让徐福自己一趟趟送,虽然快,但是多掉面子。现实是阎王才算是他小弟,挥之来,喝之去,不乖就打。  路修好了,要设路槛了。干嘛?挡路啊。挡谁的路?人的路啊。人活着下去干嘛?旅游还是投胎啊。当然,妖怪也不行,除非下去应聘。这个欢迎,热烈欢迎。  既然是允许鬼怪通行的门,就叫鬼门好了,此地就叫鬼门关,算是通往地府的第一站。  在鬼门关外围建一条护关河,叫护门河也没差。徐福将黄泉苦水威能打散大半,置于其中,定名弱水。  鬼门关虽然能阻隔凡世,但也不能任由人胡闯,这弱水你要是能过来,再说。  至于弱水上安排的引渡人员,你阎王自己找去,我徐福累了困了,要回去写歇息了。  阎王笑容满面,三年的苦劳没有白费。望着突然离去的徐福,伸手想要拦截,却又缩了回来。不是怕被打,而是有了抉择。所有事都要徐福来处理,那地府干脆姓福好了,为什么不姓徐?姓福姓徐有区别吗!  回去招兵买马,看新来的鬼魂有没有贤鬼智士。至于规矩什么的,等人多了再说。  且说徐福回去睡觉,并未惊扰到村民和徒弟们。但成为了神明  而在徐福治理黄泉(挖河引流)的这三年里,地上发生了许多大事  第一件事,就是这群第一波成神的妖怪们,跑到小岛各地当土地神去了。当初摆出鬼神大阵后成为神明后,和徐福签订的契约便完成了一半,这是当初徐福的承诺。和徐福一起访仙问道,找到长生之法就祝他们长寿。寿命当然长了,不出意外的话与小岛齐寿。剩下的另一半,就是将订立的契约本身完善。怎么完善,只有徐福知道。百八神明们,成为神明后获得的第一个神通,就是身随心动。只要在小岛范围,记忆深刻的地方,都能随心所欲的移动。  现在徐福不在,但妖怪们丝毫不担心徐福会出现意外。离开这么长时间,唯一需要担心的就是,让徐福离开这么长时间,罪魁祸首估计死的要多惨有多惨。毕竟,徐福平日里,对于房里的兵俑可是寸步不离。  反正相安无事,也能随时赶回来,百八神明就各自跑去当土地主了。  第二件事就是轮回的问题。轮回虽然被徐福捅破肚子,还不能复原。但是力量却丝毫没有削弱,哪怕吐了一肚子苦水。  毕竟是存在数万载的负能量,建成的轮回能差到哪去。虽然被徐福识破阴谋,但是贼心不死。于是乎,一条条带着记忆的魂魄转世投胎不说,还乱了种族。  猴子转世成母猪,上树摘桃,村民见了称奇,后世能上树的母猪都是有迹可循的,可以追溯到两千多年以前呢。所以说母猪很冤枉,有个会上树的祖先也不能怪它们。  猫咪转世成老虎,连小鹿都不去抓,加上都是猫科动物,所以经常有村民称这些老虎为,没错,就是病猫。其实也没错,身是老虎身,心确是猫心。若是你们知道未来阎王偷懒的某一天,让某个糙汉子投胎花木兰,你们就该玩味的看待木兰从军这件事了。毕竟从军十二年,傻子才看不出木兰是女儿身,只是同情木兰从军的理由没有戳破罢了。至于那位欣赏木兰的勇士李亮,千军万马都跟木兰泾渭分明,只有他,大庭广众,敢脱裤子。错了错了,是就他一人,会喜欢木兰这女汉子。所以,对于李亮,我只想敬他是条汉子,然后离得远远的。  当然,民间的奇事也不少。像什么孙子是爷爷转世,临死前念念不忘见还未出生的孙子一面。好家伙,投胎时刚好赶上孙子出生,好事坏事都凑一块了。你说,他儿子,是叫他爸爸好呢,还是叫儿子好呢。而他,在和儿子表面身份后,叫他儿子儿子,还是叫爸爸呢。你说奇葩不奇葩,阎王听了都想笑,后来便在建立地府秩序时立了一条规矩,凡人转世必须千年以后。  这些事情,当了土地神的百八神明也管不了。索信放着不管,哪怕又伤大雅,也不会伤及天和。  于此同时,徐福的六千弟子们纷纷自立。作为大剑豪的徒弟,自行建立起一个又一个的剑道道馆。什么一刀流、二刀流、三刀流啊,又好比居合流、天空流、下三流,都是那个时代建立起来的呢。  所以说不要看不起小岛剑术,后世小岛三百剑道流,九成九出自华夏呢。不能因为剑术传到小岛,就不是华夏剑术了。就像哥哥弟弟分家,弟弟混的比哥哥好,你就说弟弟和哥哥不是一家人了。  找机会说服弟弟回家才是最正确的举动,最明智的选择。如果嘴炮不能征服世界,那要和平有什么用?谁拳头硬谁说了算?所以啊,在拳头不能解决一切问题的时候,多练练嘴皮子,不仅要骂人,还会要劝人。  你们不懂就算了,人家小岛懂啊,为了防止日后被说服,日夜练习。你们看看小岛未来的文化作品,主角从来不废话,上去直接开打,防止被嘴炮莫名击溃。反派死于话多就这样被流传开来,但这明显不是重点好吗!不是重点!而那些菜一点的,半天打不死反派的,真情流露,请给世界多一点爱,请爱护自己。搞笑吧,这么赤裸裸的套路请看清楚好吗!什么套路与反套路不都是能力不足的结果好吗!要么像徐福一样,拿拳头说话,要么拿舌头说话。  在此,我奉劝弱小的诸位,战争已经在无声无息中打响。没有武力能够创造稳定的生活,那就用嘴皮子成为强者。去成为外交官,去成为政客,说服全世界加入华夏,天下大统,世界必将和平。  华夏万岁,为华夏崛起而读书,练嘴皮子,练嘴炮。  人民必将胜利,德玛西亚万岁。(编不下去了,仔细一想,小希岂不是徐福派,拳头主义,企图武力征服世界。)  
  “啊,什么东西,好刺眼,我的狗眼要瞎了,虽然我有眼睛也没用。”秦王布鲁克式嘲讽自己道。  作为一只兵俑,眼不能视,耳不能听,鼻不能闻。嘴巴,还是可以张的。至于为什么能说话,动物成精就能口吐人言,更何况秦王转世的兵俑呢。  “艾玛,身体好沉。这里是哪里,我是谁,我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  秦王在徐福的宫殿里百无聊赖,除了自己是秦王什么都不记得。并不是玩失忆,只是记忆都储存在脑海里,虽然魂魄能携带记忆离开身体,但秦王现在是石头脑袋,再聪明的智慧也会受到局限,更何况向来用拳头思考问题的秦王。加上挟裹着大臣奴才们的血气转生兵俑,灵魂早已不纯净。虽说叫他秦王也没错。可此秦王已经非彼秦王,道理你们都懂,我就不多赘述了。  这个房间里没有多余的东西,普通的衣服,裤袜鞋子,除了有点香没有什么异常。至于屋子正中间那颗闪闪发光的金丹,一看就很贵重的好吗,要是被主人看见我动他东西,砍了我怎么办。话说我也是这间屋子里的物品吧,不知道我贵不贵重,这里的主人是否友好,好无聊,玩游戏吧。  “一二三,木头人,再不说话就要被扣分。”  秦王自言自语。  “唉,木头啊木头,你要是能说话该多好啊。”  秦王接着自言自语。  “你到底能不能说话?”  “能啊。”  桌椅板凳床扫帚异口同声的道。  突然决得好尴尬,自已的一举一动被一清二楚的看的一丝不漏。  “你们之前为什么不说话?”  秦王赶紧问清楚木头们的,搞清状况才是现在最重要的事,没时间尴尬了,顺便交个朋友嘛,然后就收到七嘴八舌的回复,听了半天可算听明白了。  这房子的主人叫徐福,神通广大,自己确实是这房间最贵重的东西,每天都要被他擦拭一番。徐福离开之前,在自己脚下设了个法阵,让自己一尘不染。  心里默默向徐福道了声谢,接着又问:“那你们为什么一动不动,也看上去干净整洁一尘不染呢?”  话音未落,除了衣柜以外,所有视线的焦点全部聚集在扫帚身上,对此扫帚表示不谢一顾。  你们不敢动,怕房子主人徐福回来时,发现你们成精了,把你们烧了当柴火,尤其是衣柜,平时连话都不敢说。我不仅要打扫房子,还要帮你们清洁卫生,床上有被褥不适合上去,但你们这桌这椅嘛,哪怕蹬鼻子上脸也要帮你们清洁一番。不但如此,我还要成神,帚神。号令整个庭院的扫把打扫卫生。哪怕徐福大人发现,也断然不会责怪与我,更不会砍了自己当柴火,我可真是计划通啊。至于那些怂货,不屑与其为伍。  徐福有神而明之的神通,加上服用过金丹,任何神明在他身边都如同烛火一般明亮,也如同烛火般脆弱,一吹就灭。精怪就不同,入不了徐福法眼。不动弹装个死物,还是能安然无恙的。  当日徐福发现魂魄会莫名其妙的消失,预感到天下必将有大事发生,稍经思索就知道问题所在。与徒弟交代一番,说自己要出远门,随后将金丹摆放在房内并激活,让其无时无刻不在滋润秦王的兵俑之身。至于房子里的家具全部成精这件事,完全没想到好吗,感觉秦王摆在屋里不会出现危险,就不加理会了。  金丹的威能强大,不过三五日便将屋内的家具,全部化为精怪。成神这种事只需要福至心至,顺其自然便可成神。不只是万物成精,或者万物滋生出的妖魔鬼怪,哪怕是人类或者小动物,在小岛这片土地上,顺明天意,便可成神。哪怕你想为祸一方,只要能够建立神职,就有可能成为祸津神的一员。当然,这也是徐福为徒弟们留下的后路,在得到金丹后徐福便已知晓,在这无法长生的世界,长寿才是第一要事。  秦王的兵俑之身不比这些家具,虽然是最上成的陶土烧制,辅以最佳的粘合剂。但身体依旧是糟粕不堪,这是技术的锅。加上灵魂不纯净,融合肉身虽然是时间问题,但苏醒后血气会不会影响心智还是个问题。  金丹的力量太过庞大,对秦王来说是弊大于利,不可能直接服用。不过,只是利用金丹削弱后的光辉洗涤灵魂和身体,还是可以加快融合的过程的。这不,不到3年便复苏了。当然比起旁边这几个精怪们就差的远了。  秦王也不知该干什么好,门也不敢出。这房间乍看没什么特殊之处,金丹的力量却只在房内辐射,万一出去的金丹力量泄露怎么办,会不会有人惦记不知道,外面肯定又会多一匹精怪。还是老老实实多照会金光,让身体灵活点,等房子主人徐福回来再说。  然后就看着帚神,隔三差五的,在桌椅板凳上旋转跳跃,在一阵叫骂声中完成了每日的清洁工作,在欢声笑语中打出GG。  秦王在房内百无聊赖,或站或走或金鸡独立,活动着身体。偶尔照照镜子,长吁短叹。自己这身体,并不结实。要是自己是铁甲兵俑该多好,也不用担心这些问题。  “也不知道头掉了,还能不能行动。”  刚想对自己的身体做出质疑,3年紧闭的房门突然大开。秦王感觉门口有个全身散发着黑气的人物正在注视着自己,突然扑向自己。二话不说就蹲下身子,打算来个兔子蹬鹰。然后被略微失神的徐福勒断脖子,头颅调到地上。  气氛有点尴尬。  秦王一屁股坐在地上,伸手捡起地上打转的头颅放在脖子上。  “啪!”  又掉了。  屋内彻底安静了,落针可闻哪种安静,任凭尴尬的气息在屋内蔓延。徐福看着秦王,久久不语。就是想打个招呼,哪知秦王要躲,下意识用了点力。现在的秦王确实有点不结实啊,强化的话,吃铁应该可行,还有各种金属。  默默捡起秦王的脑袋,亲手戴在了脖子上,利用金丹法力,将其粘合在一起,心中有点愧疚的看着秦王。  “徐福大人,你回来了。”  “喵喵喵喵?你叫我什么。”  徐福顿时斯巴达了,秦王啊,俺的王啊,你叫我什么?以前不都是叫小福子的吗,心里有点小忐忑。不对,应该是嘤嘤嘤,人家家的小心脏不能跳动的啦。  问明情况后,默默在心中擦了把汗。在否决了给秦王换个聪明的脑袋瓜的想法后,将秦王的经历和自己这三年的经过与秦王交代后,将旁边厢房收拾一番搬了进去,打算睡个好觉。  帚神目睹了全部过程,徐福对于秦王的态度,惊的它下巴都快掉地上了,虽然它并没有下巴。布鲁克式冷笑话。听秦王唠叨自己也学会了,果然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徐福只是撇了自己一眼,算是默许了吧,回头醒来不会在找自己麻烦了吧,赶紧抱紧秦王大腿。虽然觉得徐福这关已经过了,但有个靠山终归稳妥些。  于是一脸贱笑的看着自命不凡的秦王,任谁突然听说自己曾经有着传奇般的过去,还能保持平常心的,问道:“大佬,缺个腿部挂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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