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的朋友回答下,我到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局领了报到证,到福田区人才园存档

服务内容包括:
1.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调入市外干部;
3.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
4.档案保管、到档查询;
5.职称申报、转正定级手续;
6.文凭验证;
7.人才引进相关信息咨询。
电话:&&&   传真: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免税商务大厦1403室
地铁站点:福田站1号出口、购物公园站B出口
公交站点:购物公园、广电大厦、投资大厦
个人申办毕业生接收办理流程指南
网上信息测评与申报
1、毕业生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www.),进入“办事大厅”—— “网上申报”-“人才引进测评与申报系统”,注册、填报信息、测评后,选择“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中心区分部)”作为代理机构,并提交。
2、成功提交后,毕业生带齐《毕业生推荐表》(须加盖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公章)、《成绩单》(须打印,并加盖学校教务处或者所在院系公章)、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中心区分部(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6号免税商务大厦1403)校核信息,交费,签订服务协议。
注意:(1)申请办理毕业生接收时已毕业的,还须提供毕业证及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属深圳生源的,还须提供毕业生本人户口簿(户籍未迁出深圳的)或提供毕业生本人原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迁出证明。
(3)属专升本毕业生、军事院校毕业生须提供入学时的招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原名册须盖有省级以上招生或教育部门公章,复印件加盖学校相关部门公章)。招生录取名册由学校招生办公室或者档案馆保管。
军事院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二、毕业生常见问题解答 深圳人才网 .cn
深圳人才网-&人事代理-&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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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毕业生常见问题解答
(一)个人申办毕业生接收
1、 在毕业时学校已将报到证发放到我的手上,我可以直接去报到吗?
答:不可以,需先委托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含人事代理部、高新区分部、中心区分部、华南城分部、西岸分部)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待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人社局”)审批通过,取得批件《毕业生接收函》后,方可按报到程序办理毕业生报到手续。
2、 如果我在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申请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我能委托他人代办吗?
答:个人业务须由本人或其直系亲属代为办理(由直系亲属代办的,属本人因故不能亲自前来办理者),代办业务需带齐申请人材料和与申请人关系的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工作人员确认无误后方可按正常流程进行办理。
3、 人事代理部办事人员很多,作为毕业生应该怎样才能减少在现场排队等候的时间?
答:人事代理部业务受理方式除了现场取号,还有网上预约。申报人员可通过“深圳人才网”——“人事代理”栏目中的网上预约进行预约办理。我中心在各区均设立了人事代理业务分部(含高新区分部、中心区分部、华南城分部、西岸分部),您可就近选择分部办理人事代理业务。为尽量节省您的办事时间和往返次数,建议您在来现场办理之前,仔细阅读我们的办事流程,按照要求备齐材料前来办理。
4、 我已在“深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开网站上注册并填报了个人信息,接下来做什么?
答:网上申报信息填写完整后,请保存并提交到代理机构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含人事代理部、高新区分部、中心区分部、华南城分部、西岸分部)。提交成功后即可到所选的代理机构提交书面材料。
5、 我打算留学深造不选择就业能办理毕业生接收吗?
答:准备留学深造的毕业生如学校仍能够提供“就业推荐表”及“成绩单”,出具“报到证”,符合毕业生接收的条件,建议办理个人申报毕业生接收手续。
6、 网上填报信息时拟入户公安机关及派出所怎么填?申请过后若想更改落户派出所可以吗?是否可以选择只转档案不转户口呢?
答:准备通过毕业生接收落户深圳的毕业生,可基于以下几个原则自行选择落户的派出所:本人或配偶房产家庭户、亲戚朋友家庭户、单位集体户、代理机构集体户。选落代理机构集体户的毕业生按下列标准填写:人事代理部属罗湖分局笋岗派出所、高新区分部属南山分局高新派出所、中心区分部属福田分局福田派出所、华南城分部属龙岗分局平湖派出所。
若材料审批后想更改落户的派出所,请直接到该派出所所属分局办理登记,通过公安分局审批即可落户相应的派出所。
毕业生接收手续审批通过后将接收档案并办理户口迁入手续,若不想转户籍入深,请直接到拟入户地人才机构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保存档案。
7、 我是党员,党组织关系如何转?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写什么单位?
答:您已在我中心办理毕业生接收,并获得人社局的审批件“接收函”,在办理报到手续完成后,凭“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按照要求,党组织关系应转往所在工作单位党组织或街道党工委:如毕业生党员工作单位有党组织,可转往所在单位党组织;如毕业生党员工作单位无党组织,可转往工作单位所属的街道党工委;如毕业生党员无工作单位,可转往居住地或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党工委。
对于不符合转往所在工作单位党组织或街道党工委的毕业生党员,可转往深圳市人才联合党委。如市内转入人员选择落我中心联合党委,“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名称可写“深圳市市委组织部”或“深圳市人才联合党委”;市外转入人员抬头需写“深圳市市委组织部”。
8、 学校已经将我的档案转回老家,我该如何转移档案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答:如您是我中心人事代理部、中心区分部、华南城分部接收的毕业生,并获人社局审批通过的,可凭身份证到我中心人事代理部616大厅档案业务窗口开具“索档函”办理档案转移。由高新区分部接收的毕业生请到高新区分部开具“索档函”。
9、 我户籍已转回老家,老家派出所表示无准迁证不能开具户口迁移证怎么办?
答:根据国家、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办理户口问题相关规定,入学时未将户口迁入学校的毕业生,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深圳市人社局的接收证明“接收函”,直接办理《户口迁移证》,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不需发《准予迁入证明》。
10、 非深户的毕业生档案能委托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保管吗?
答:非深户毕业生须委托我中心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后,我中心将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保管毕业生档案。我中心暂不受理非深户毕业生的单纯存档服务。
11、 我不是应届毕业生,能否以个人申办毕业生接收的方式办理?如果可以,该怎么办手续?
答:符合个人申办接收条件的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根据国家规定毕业后两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未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其户口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生源地,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可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具体流程请登录深圳人才网(.cn),点击“人事代理”,参照《个人委托办理毕业生接收须知》办理。
12、 我是今年毕业的毕业生,但是我的成绩单因为没有完成最后的实习课程,不能打印含所有成绩的成绩单,请问这样可以办理吗?
答:按照市人社局颁布的毕业生接收材料要求,成绩单必须打印且成绩完整。因此,如你在未毕业时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可提供不含实习课程的成绩单办理接收手续;如你已毕业,则必须提供含全部成绩的成绩单。
13、 我已经拿到了深圳市人社局发的接收函,回学校开报到证时抬头应该怎么写?
答:报到证抬头名称写“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深圳市的用人单位名称。
14、 毕业生网上申报信息中,有一栏是关于生源类别的,这里说的生源类别指的是什么?
答:生源类别跟生源地密切相关,生源地指的是上大学前的户口所在地。在网上填报信息时,“生源类别”这一栏只要根据你的生源地情况来进行选择即可。
15、 毕业生在毕业生报到处办理完报到后,是否可以到代理机构办理入户手续?
答:属我中心代理接收的毕业生并选择落我中心集体户的,在办理毕业生报到手续后,应先到拟入户地所属公安分局办理入户审批手续,再到代理机构办理开具《入户介绍信》,由本人持《入户介绍信》到拟入户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入户手续办理完毕后,将毕业生介绍信和报到证交代理机构存档备案。户籍卡由代理机构统一管理。
16、毕业生报到证上的有效时间为一个月,超过期限还能否办理报到?
答:一般当年内都可以报到。
17、未取得学位的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可以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吗?
答:可以。
18、毕业生推荐表和成绩单是否收取原件?原件还会退还给毕业生吗?
答:办理毕业生接收申报材料须提交《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原件,申报材料将由人社局进行存档,不退还。
19、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的时间?
答:全年度工作日办理。
20、博士毕业生,因学位没那么快拿到,能否办理?
答:暂时未获学位证书的毕业生,网上申报信息时须按无学位的申请,建议取得学位后再办理。
21、毕业生推荐表和成绩单盖章有要求吗?
答:推荐表由毕业院校出具,不得擅自涂改,须加盖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公章。成绩单由毕业院校出具,不得擅自涂改,须加盖学校教务处或所在院系公章。
22、毕业生推荐表上面的公章有点模糊,不是很清楚,能通过审批吗?
答:毕业生推荐表和成绩单上的公章须清晰可辨,否则将影响审批。
23、农业户籍毕业生能否直接申请办理毕业接收手续?
答:可以办理,原则上农业户籍毕业生不在深圳办理“农转业”手续。
24、学校老师说把档案寄到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完毕业生接收的报到手续后,我是否还需办理调档手续?
答:不需要。档案转往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均由我中心档案馆统一接收。
(1)委托我中心代理部、中心区分部、华南城分部和西岸分部办理毕业生接收的,不需另外办理转档手续;
(2)委托我中心高新区分部办理毕业生接收的,请告知高新区分部1-4号窗口工作人员,由高新区分部直接转档;
(3)委托其他代理机构办理或由具备档案保管权机构办理毕业生接收的,需提供该机构出具的《调档函》,方可办理转档。
(二)单位申办毕业生接收
1、单位毕业生接收的办理模式?
答:模式一:单位在深圳市人社局网()申报毕业生信息,选择提交给我中心代理机构,书面材料直接交给我中心代理机构,并签订人事代理协议,我中心代理机构会开具《受理回执》给单位经办人,待审批同意后,凭《受理回执》到所选的代理机构领取“接收函”。
模式二:单位在深圳市人社局网()申报毕业生信息,直接提交给审批机关深圳市人社局,书面材料交给人社局业务受理处窗口,审批同意后前往我中心代理机构签订人事代理协议,凭我中心代理机构开具的“〈深圳市人社局接收院校毕业生函〉凭证”到人社局业务受理处窗口领取“接收函”。
2、单位接收毕业生是否应由单位经办人来我中心办理?
答:是的,除带齐毕业生接收申报材料外,还需要提供单位承诺书,单位经办人身份证。
3、办理单位毕业生手续,能否网上预约?
答:暂时还未开通这项服务。
4、深圳生源毕业生和深圳院校毕业生是否可以通过用人单位办理接收手续?
答:可以。
5、用人单位领取毕业生接收函后是否需要报到?
答:需要,请参照《2014年应届毕业生报到须知》办理。并在办理报到落户手续后将《毕业生介绍信》和《报到证》交档案保管机构存入档案。
6、我们单位选择的业务审批部门是罗湖区人力资源局,能选择贵中心人事代理机构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吗?
答:不能。目前我中心只受理审批机关为市人社局的用人单位人事代理申请,业务审批部门为区人力资源局的,我中心暂不受理相关业务。
7、单位经办人可以帮毕业生代办报到手续吗?
答:可以。
8、我是在贵中心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的,属市外户口,我在办理毕业生报到手续后如何办理入户手续?
答:请您持《入户人员信息卡》、《“农转非”人员信息卡》(农业户籍人员提供)、《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介绍信》、《户口迁移证》先到拟入户地公安分局人口管理处办理入户审批,符合入我中心集体户条件的,请选择代理机构所属派出所办理入户审批(人事代理部属罗湖分局笋岗派出所、高新区分部属南山分局高新派出所、中心区分部属福田分局福田派出所、华南城分部属龙岗分局平湖派出所)然后持毕业生持《户口迁移证》、《入户人员信息卡》、《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介绍信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二代身份证数码照回执、一寸白底彩照及相关材料到拟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三)深圳生源及市内院校毕业生接收
1、哪一类是深圳生源毕业生?
答:深圳生源毕业生是指参加普通中考或普通高考时户籍地为深圳,通过普通中等院校或者普通高等院校的学习,获取相应毕业证书的毕业生,统称为深圳生源毕业生。
2、档案未到档,是不是就不可以申请毕业生接收手续?
答:不是。毕业生在递交完相关申请材料,审批同意后,领取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函》(简称“接收函”),凭“接收函”回毕业院校换领 “报到证”并办理档案转移手续,所以,属应届毕业生接收的,一般都是先申报审批,后转移档案。
3、毕业时向学校填报毕业后出国留学,应当怎么处理档案的相关手续?
答:如果填报后学校仍可以出具《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到证”等材料,就应该按照《深圳生源及市内院校毕业生委托办理接收须知》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如未获得学院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到证”等材料,可按《深圳户籍流动人员委托保管人事档案及关系须知》办理市内人员委托档案保管手续。
4、我是通过贵中心代理机构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的代理人员,我的档案一直未到档,会不会丢失?
答:我中心档案查询网址:
由于学校是统一转档,所以会占据较长时间转出档案,且如果在毕业生毕业季,机要局、人才中心均需要较长时间去处理这些档案,正常来说,档案是不会丢失的,如果是高峰期过后确实是长时间没到档,需先与原档案所在单位联系,获取相关寄档信息(含机要号、寄档日期、寄档单位名称)后,到我中心代理机构档案管理部门(人事代理部、高新区分部)查询到档情况,如确定未到档,可申请代理机构出具“索档函”,凭“索档函”向原档案所在单位办理调档手续。
5、深圳户籍的深圳生源及市内院校毕业生,网上申报信息时,迁入地登记机关及迁出地登记机关如何填写?
答:深圳户籍的深圳生源及市内院校毕业生,网上申报信息时,迁入地登记机关及迁出地登记机关均填目前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如:张三户口簿上的户籍登记机关为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公安分局福田派出所,网上申报信息时,迁入地登记机关填“福田派出所”,迁出地登记机关也是填“福田派出所”。
6、报到证的时间已过有效期,是否会影响审批同意后的报到手续?是否需要回学校重新开具新的报到证?
答:报到证的有效期已逾期,且报到证报到地址为深圳的,申请毕业生接收手续审批同意后,不影响后续的报到手续,但需注意的是:在毕业生接收审批批准后,应及时办理后续的报到手续。如果“报到证”抬头名称写的是“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简称“省就业指导中心”地址:广州市农林下路72号三楼)的,须先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改派手续后,再办理报到手续(省就业指导中心会在“报到证”备注栏签署派遣意见并加盖公章)。热点关注:
深圳2014年毕业生接收微博在线互动问题解答及指南
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5月29日上午,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在新浪官方微博平台设置微话题“#深圳2014年毕业生接收#”,针对高校毕业生群体关注的接收条件、派遣办理、所需材料等政策和问题开展微博在线答疑活动。活动持续近一个半小时,累计同30余名咨询者进行交流、发布指引和解答信息50余条。活动结束后,将网友反映和提及的常见问题进行汇总,为其他有类似咨询的群体提供便利。活动中的常见问题及其解答内容如下:
  1.请问深圳应届毕业生接收的具体条件是什么?&
  答:根据《深圳市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管理办法》(深人社规〔2012〕3号)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毕业生,可由用人单位申请接收,也可以个人身份申请接收,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审核办理:(一)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的;(二)本市院校毕业生;(三)本市生源毕业生。
  2.请问毕业生接收手续怎么办?&
  答:毕业生接收办理方式有两种,一是由用人单位申请办理;二是通过个人申办的方式委托我市认可的代理机构办理。具体业务流程及代查机构名单详见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发布的2014年人才引进业务指南汇编(可在其门户网站查询)。
  3.请问去年毕业时派遣到别的城市了,如果现在想改派到深圳市企业单位就业,应如何办理? &
  答:一、可由深圳工作单位为其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审批通过后,持《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接收函》到毕业学校及原接收地办理毕业生改派手续;取得报到地点为深圳市的《就业报到证》后,到报到地点办理毕业生报到手续。二、毕业后派遣其他市满一年的,可通过干部调动方式引进深圳。
  建议选择第二种方式;如采用第一种方式,建议先询问毕业学校是否还能重新给予派遣。
  4.我研究生毕业,已婚,老婆已怀孕,能在深圳办毕业生入户吗?&
  答:可以,但需提供《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见我局发布的《深圳市人才引进计划生育审核须知》)。
  5.在深圳申请毕业生接收一般提交哪些材料?&
  答:一是《接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呈报表(个人申办)》(收原件),此表在人才引进业务申报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成功后自动生成;二是毕业生推荐表和成绩单(收原件);三是申报时已毕业的毕业生应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所有毕业生须在办理报到手续时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四是身份证及户口簿(户籍证明)。另:如申报时已婚已孕的另需提交结婚证及《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
  6.请问毕业生报到有时限吗?&
  答:毕业生须在《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接收函》规定的报到时限内办理报到手续。
  7.报到时要对学历进行验证吗?&
  答:办理报到手续时,须提交学历证书验证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学历验证有两种方式,一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cn)进行在线验证,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选择12个月或以上;二是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8.请问毕业生接收多久才能办好?&
  答:呈报单位提交申报材料后,人力资源部门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接收毕业生的决定;对于情况特殊需要核查的,审批时限可适当延长。
  9.办完毕业生接收手续后,到哪里办理报到手续?&
  答:毕业生本人所持的《高等院校毕业生接收函》下方备注3中,详细标注了本人的报到地址。
  10.我是深圳生源毕业生,户口已迁到学校,办理接收时要提供学校的集体户口本吗?&
  答:深圳生源毕业生须提供户口本或户籍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如户口已迁出深圳的,须提供本人原户口簿(深圳户口本)或我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迁出证明。
  11.我已在深圳办理的毕业生接收手续,现又不想来了,准备回老家工作,已交的材料原件推荐表和成绩单能退吗?&
  答:可以,可在办理改派手续时一并申请退回毕业生推荐表和成绩单。
  12.我是全日制大专学历,但没有报到证,学校也出的全日制的证明,能否办理毕业生接收入户?&
  答:在深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入户的是指纳入全国统一招生、统一派遣计划的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能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
  13.我去年办理报到时提供了假材料,被记了\名单,还有机会来深圳吗?&
  答:根据《深圳市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管理办法》(深人社规〔2012〕3号)规定,毕业生本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予办理引进手续,将其行为记入深圳市个人信用征信系统,并永久取消其所有人才引进业务申请资格。
  14.我的毕业生接收函显示毕业学校填错了如何处理?&
  答:可由接收单位(个人申办的为代理机构)在人才引进业务系统发起信息更改,并提交相关材料到人力资源部门业务窗口,经审批后,重新打印毕业生接收函。
  15.我是公司的人事,请问接收毕业生一定要通过代理机构吗?&
  答:不一定,可以由用人单位办理。但因毕业生接收涉及档案商调保管问题,没有档案保管权的单位在办理毕业生接收时,需选择有档案保管权的代理机构;单位办完毕业生接收手续,毕业学校会把毕业生档案机要邮寄到委托的代理机构。
  16.我是一名外省毕业生,现在已与深圳一家单位签了就业协议,但档案关系缺少深圳的接收函,现在学校这边需要档案接收函,我该怎样做才能拿到接收函?&
  答:先由用人单位或个人委托的代理机构为您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经人力资源部门审批同意后,由用人单位或代理机构为你领取毕业生接收函后转交给你,再办理后续手续。
  17.何谓办理了高校毕业生派遣手续?&
  答:取得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说明学校已为您办理了派遣手续,报到证的抬头即前往报到的地址,如报到证开到深圳的,应在深圳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及报到手续。希望改到其他地方就业的,应回毕业学校办理毕业生改派手续。
  18.我是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今年七月份毕业,还没有找到工作单位,六月底才能拿到毕业证。如何把户口和档案迁到深圳?&
  答:可以个人申办的方式,委托我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认可的人才引进代理机构办理。代理机构名单可在市人力资源局门户网站查询(http://t.cn/zlbaShT,点击其中的“申请表格”中查询)。
  19. 我是深圳生源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已经和本市一家单位签署三方协议,如何办理接收手续,时间多久? &
  答:在择业期内(毕业两年内)深圳生源的毕业生,符合接收条件的,可以通过接收单位或代理机构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人力资源部门正式受理申报材料后,于7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批决定。
  20.我已经取得接收函,请问我的党组织关系怎么转?&
  答:市属和驻深内联等单位接收毕业生,由接收单位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统一到市老干部活动中心1楼老干部服务窗口办理接转手续(地址:上步中路1002号,深圳科学馆对面、市总工会旁;电话:12371党员咨询服务电话);各区接收的毕业生,由接收单位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统一到各区委组织部办理接转手续,详见2014年度毕业生报到须知http://t.cn/RvqDDog
  21. 外省毕业生在深圳市签了就业协议,户口和档案都可以迁到深圳吗? &
  答:在深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取得毕业生接收函后即可办理户籍及档案的转移手续。
  22.我今年4月底在深圳人才市场办理档案接收,5月份签约南山区的企业,可以解决集体户口。我想把户口落在公司,是不是毕业后先去深圳人才市场报到,再将户口转至公司,以及档案转至南山人才市场?&
  答:按照我市公安部门的规定,入户选择顺序:(1)配偶家庭户;(2)本人或亲友的房产立户、挂靠亲友家庭户;(3)本人单位集体户或配偶单位集体户;(4)代理机构集体户;(5)派出所代管户,即优先落户单位集体户口。如您已通过人才中心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可以选择落户单位集体户,档案后期可市内转移;如暂未办理接收手续,可直接通过南山区的企业申办毕业生接收。
  23.9月份还可以办理吗?&
  答:毕业生接收业务全年度工作日办理。
  24.深圳大学的深圳生源学生,选择了回生源地就业,接下来是应该去找人才市场还是等学校发报到证呢?&
  答:深圳生源毕业生回深圳就业,应先由接收单位或个人委托代理机构申请办理接收手续,待取得毕业生接收函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25.我将于今年7月在广州一所学校毕业,工作签的是深圳一家私企;户口在老家,不想迁到深圳。请问我的档案和组织关系可以迁到深圳人才市场么?&
  答:按照干部调配规定,工作关系和户籍不能分离,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后,应一并将户籍及人事档案迁入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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