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性条文割让与征服

新中国成立后被割让的领土
到底960万平方公里的国土是怎么算出来的???民国之后,中国大概割让了将近400余万平方公里给外国!!!
1)缅甸:江心破,相当于安徽省的面积。1956年的中缅边界条约,我们做到了英国没能做到的事情:沿着麦克马洪线和1941年英军声称&抗日&而越界的占据线,把在清代属于云南省的18万平方公里的土地让给了缅甸,占缅甸现有国土面积六十七万平方公里的四分之一强。&2)越南:部分西沙群岛,部分老山。1965年,为了支援越南的抗美战争,周恩来和越南总理范文同签署协议,将我国北部湾里的白龙尾岛(越南称夜莺岛),出借给越南政府,让其在上面修建雷达基地,作为预警轰炸河内的美国飞机。这个岛屿,至今越南没有归还。北部湾是个圆形的,世界少有的辽阔的大海湾。白龙尾岛就是这个圆心,有了它,简直可以轻易控制整个北部湾。自古就是中国领土。最近北部湾划界,白龙尾岛已经划到了越南海域内。看来要回来也难了。日,签订《中国和越南陆地边界条约》,云南老山和广西法卡山划归越南。&3)蒙古及周围:&中蒙友好协议&&蒙古独立,部分周边土地被俄国吞并。日,中国新任外交部长王世杰与苏联外交人民委员莫洛托夫在莫斯科签署了《中苏友好同盟条约》。这是日本宣布投降前一天,王世杰声明在日本战败后,如外蒙古公投证实蒙古人民独立之愿望,中国政府承认外蒙独立。1945年10月,外蒙古举行公投。1946年1月,根据投票结果,中国政府承认了外蒙独立。由于日,中国的共产党政府与苏联签订了《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中国的国民党政府在1945年8月与苏联签订的《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因当事方苏联一方违约而终止,所以,后来退居台湾的国民党政府仍然坚持&外蒙古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份&。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蒙古人民共和国建立了外交关系,1961年10月,蒙古加入了联合国。日,中蒙两国签订了边界条约。日,外电报导说,蒙古国的大呼拉尔日前讨论了一项提议,提出把蒙古并入中国,成为中国的一部份,以及蒙古与中国建立联邦国家。在二十一世纪,蒙古是否会与中国合并或组成联邦国家,完全取决于中蒙两国人民的意愿,从国际法上说,中国已无权要求收复外蒙的土地。&4)朝鲜:部分长白山和天池的一半。1962年,金日成以长白山是自己在日本殖民朝鲜时打游击的地方,希望中国能了解朝鲜人民对此地的革命感情,将长白山划给朝鲜。当时毛泽东反苏,在共产国际里很孤立,为争取朝鲜成为反苏盟友,同意把长白山的一角(有说是1/2,另个说法是53%&)和八个山峰中的三个划给了朝鲜,这就是1962年中朝边界协议的来源。&5)尼泊尔:部分喜马拉雅山。在中国西藏自治区和尼泊尔交界处。&珠穆朗玛&为藏语&女神第三&的音译。清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皇舆全览图》上作朱母郎马阿林。日,尼泊尔国王马亨德拉在北京参加了国庆典礼后,与当时的国家主席刘少奇签署了中尼边界条约。该条约第十一条规定,边界线在延着分水岭到兰巴山口后:再延山脊大体东南行,经过卓奥友山、普莫里山(尼尔朗古)、珠穆朗玛峰(萨加码塔)和洛子峰,到马卡鲁山;然后延山脊向东南转东而行,到波底山口。边界线划过珠穆朗玛峰顶。当时尼泊尔国王的地位并不巩固。马亨德拉在上一年解散了民选政府,把大权集中在自己手里。与信奉民主政体的印度的关系降到最低点,印度暗里支持反对派在印尼边界的游击活动。马亨德拉对北京也谈不上特别友好,CIA在1960年开始训练中尼边界的藏民武装。这位国王,北京可以压一下也可以拉一把。为了与印度争当亚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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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台湾高中历史课纲修订看其“去中国化”本质
  教育是形塑人民知识、意识及生活模式的重要手段。历史教育,更是形塑青少年民族认同及国家认同的重要手段。自李登辉执政以来的一系列带有明显“去中国化”的教育改革,使台湾人不认同中华民族的意识大大提升。马英九执政后,台湾教育部门在2012年对高中历史课程纲要进行小幅度修改,但课程纲要中一些实质性错误并没有进行修正。2014年,台湾教育部门就高中历史课程纲要中存在的不符合历史事实的知识点进行修改,结果引来台湾各方面反对。蔡英文上任后第二天,台湾教育部门负责人潘文忠就宣布废除2014年社会科(“历史”课程早在陈水扁“去中国化”的历史教育中纳入到“社会科”)、国文科“微调课纲”,并宣布在2018年修订完成新课纲之前,使用2012年版“课程纲要”。故可以认定台湾教育部门此次行为,为台湾民进党当局迈开“去中国化”的“文化台独”第一步。
  一、2012年台湾高中历史课程纲要修订之内容
  2008年马英九执政后,2009年台湾教育部门对部分课纲进行修正,但高中历史课程纲要基本没有修正,直到2012年才对高中历史课程纲要进行修正。从2012年修订后的课纲内容看,当然比2004年12月版高中“教材纲要”更符合历史史实,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2004年纲要将台湾史分为“早期台湾”“清代的长期统治”“日本统治时期”“当代台湾与世界”四部分。2012年修订的纲要也将台湾史分为四部分,“早期台湾”及“日本统治时期”没有动,只是将清代部分修正为“清朝统治时期”,将“当代台湾与世界”修改为“中华民国时期:当代台湾”。
  笔者作为台湾史研究者,认为2012年版课程纲要比较2004年陈水扁时期的纲要有所修正,更符合历史史实,但其中也存在着重要问题:
  (一)第一单元“早期台湾”中值得商榷部分
  1.“南岛语族”问题
  自李登辉上台以来的台湾史研究,由于其目的中含有极强的“去中国化”因素,故其研究重点,由祖国大陆移民开发台湾的历史,转向台湾少数民族的研究,并利用人们对“南岛民族”的不了解,使“台湾为南岛民族发源地”的说法,成为台湾少数民族与祖国大陆完全脱离联系的证明,借以形塑新的“台湾民族”,来否认自己唐山移民的后裔身份,达到在血源上脱离中华民族的目的。那么所谓的“南岛民族”真是和祖国大陆没有任何关系吗?
  关于南岛语的起源问题,是学界上热门的一个研究题目。比较有代表性的说法,包括起源于麦克罗尼西亚、中国长江之南、中南半岛、西新几内亚等六种不同说法。在此学说中,“麦克罗尼西亚”与“西新几内亚学说”似与中国大陆没有联系,而“中国学说”“中南半岛学说”“葛瑞斯的学说”及“施得乐与马尔克的学说”等四个学说,都直接认为南岛民族的来源与中国大陆有密切关联。故笔者认为,一些绿色台湾史学者,有意利用“台湾是南岛民族发源地”之说,来证明台湾少数民族与中国大陆没有任何联系的说法,完全是有目的的政治操弄。故在课程纲要中,应尽量避免使用“南岛语族”这样有争议的、可能有政治目的的“史学用语”。
  2.“滨田弥兵卫事件”
  “滨田弥兵卫事件”为1628年发生于荷兰与日本之间的贸易冲突事件。在荷兰人占领台湾之前,汉人与日本人就在台湾从事走私贸易。荷兰人占领台湾后,日本商人与荷兰商人在台湾竞逐汉人货物,因此存在相当大利害冲突。1625年起,荷兰统治当局开始向到台湾的日本商人课征一成货物输出税,但因为日本人较荷兰人早在台湾从事贸易活动,且此时荷兰货物输入日本享有免税优惠,因此日本人拒绝向荷兰人纳税,双方因此发生纠纷。台湾的台湾史学者研究此事件的目的,不仅仅是日本人滨田弥兵卫向荷兰人抗税的事迹,而是突出早在荷兰人占领台湾之前,日本人就在台湾从事走私贸易。故绿色台湾史学者利用此事件,来强调日本人与汉人曾经一同因为贸易进入台湾,潜藏着“去中国化”的媚日情节。
  3.“郑氏统治”
  1645年大明弘光朝覆灭后,郑芝龙、郑鸿逵兄弟于福州拥戴唐王朱聿键称帝,7月改元“隆武”。郑成功得到隆武帝赏识,封忠孝伯、御营中军都督,赐国姓、改名“成功”、仪同驸马。这就是人称郑成功为“国姓爷”的由来。1662年,郑成功收复台湾,但不久病逝,郑成功的儿子郑经继续经营台湾,改东都为东宁。依陈永华之议,移植明朝中央官制,仍奉已死的南明永历帝之正朔。故将这阶段命名为“郑氏统治”,显然有意淡化其与“明朝”的关系,这是绿色台湾史学者“去中国化”的说法。因为如果说“明郑统治”的话,就是明朝的郑成功统治时期,这样说具有国家性质,但是“郑氏统治”就不具有国家统治的意义。
  (二)关于“日本统治时期”存在的问题
  高中历史课程纲要中,将日本殖民统治台湾时期作为第三个单元,标题为“日本统治时期”。这个“单元”题目本身就有问题,其下三个主题“(一)殖民统治前期政治经济发展;(二)战争时期的台湾;(三)殖民统治下的社会文化变迁”中,有二个为“殖民”,但“单元”的题目却为“日本统治时期”,实有与“清朝统治”相对应,有隐去“殖民统治”之嫌疑。
  在台湾史研究中,一些台湾学者会故意抹杀掉一些东西,并使用非常微妙的表述来达到他们间接“去中国化”目的。“日本统治”就是日本“统治”“治理”台湾,这里首先忽略了日本通过战争手段强行割占台湾的意涵。如果没有非正常手段,其取得台湾这块领土就是合法的意思,那日本统治台湾也就变得合理化。其次,“日本统治”要对比课纲在整个历史中的阐释才能更说明其“去中国化”本意。比如说“荷兰统治”“郑氏统治”“清朝统治”等,这样安排下的“日本统治”,至少在标题上完全把殖民本质去除掉。
  另外此部分的重点问题“1.统治政策与台民反应”也存在重大问题。使用“台民反应”与“台民反抗”虽只有一字之差,但意思却谬之千里。“反应”从字面解释来看,是指“有机体受体内或体外的刺激而引起的相应的活动,也指物质受作用而引起变化的现象和过程”。从字面理解“反应”是个体的、不剧烈的“活动”,而“反抗”的意思为“反对并抵抗”。台湾自从马关谈判开始,就反对割让。反对无果的情况下成立台湾民主国反抗日本接收,之后台湾各地武装反抗不断,一直持续到1915年前后。1915年以后,台湾武装抗日过渡到非武装抗日,甚至到1942年太平洋战争爆发之时,台湾人民的反抗活动从来都没有停止过。故课程纲要在这里用“反应”一词明显用词不当。
  课程纲要是编纂教科书的指导,但诸如“日治”和“日据”这样的争议说法,并没有给予明确规定,故在教科书编纂中,就会存在着“日治”与“日据”共存的可能。这是此版课程纲要存在的问题。其实单纯从字面上看,“日据”与“日治”似乎没有太大区别,但实际上区别非常之大。从字面上讲,“据”是“据有”“占据”的意思,是指台湾是经过“马关条约”被割让给日本的,所以是一种占据的形式。1941年12月,中国政府发布对日宣战文告,明确否认了《马关条约》的正当性,这一立场已为《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所采纳,这就是台湾回到中国怀抱的国际法根据。这种情况下,日本的统治是不合理的、非法的,不符合历史发展大势。但如果用“日治”就使得日本对台湾的殖民统治合法化了。
  从以上内容来看,2012年高中历史课程纲要存在诸多问题,存在着重新修订的客观要求。
  二、2014年台湾高中历史课程纲要“微调”之内容
  日,台湾教育部门召开“12年国教”课程审议会,决定微调高中课程纲要,其中也包括台湾史部分。教育部门还特别强调课纲微调是中性的呈现历史,2015学年度高一新生适用。微调后的“课程纲要”确定把“中国”改为“中国大陆”,同时,“日本统治时期”改为“日本殖民统治时期”,对于慰安妇的描述增加“被迫”等字样。
  1、从微调后的“单元”内容分析 (见下图)
  从单元内容来看,只有第三单元加上“殖民”字样。“日本殖民统治时期”的表述,完全符合历史史实。但“台独”学者李筱峰却说:“日本确实在台殖民统治,问题是,台湾历史哪个阶段不是殖民统治?台湾历经荷兰、西班牙、郑氏、满清、日本到国民党,全都是外来政权在此地殖民统治。若日本统治要冠上‘殖民’,为何其他各阶段的殖民统治不用冠上?”
  从国际法来看,关于领土的取得和变更,主要有“先占、添附、时效、割让、征服”五种方式。“割让”又分“强制性割让和非强制性割让两种”。“强制性割让是一国通过使用武力以签订和约的形式迫使他国将其领土移转给自己,这种割让通常是战争或战争胁迫的结果。”台湾是日本通过武力以签订和约的方式强制性割让的中国土地。另外,根据国际法“征服”定义,“根据确立的国际法原则,凡进行武力威胁的或使用武力取得或占领的领土,均为非法的取得或占领”。日本对台湾的取得为“非法”。另外从国际法的“领土的取得和变更”来讲,无论“割让”还是“征服”条款,都是“国家”与“国家”间的政策行为。台湾有文字记载的四百年历史中,有四次大的政权变更,只有日本取得台湾是以“国家”间以武力强制性签订割让条约实现的,对“日本对台湾五十年的统治”,不论日本还是中国大陆、台湾的台湾史研究中,都认为是“殖民”统治,此点毋庸置疑。故李筱峰的观点即无视历史史实,更不符合国际法,完全是信口雌黄。
  2、从“单元主题”及“单元主题的重点”内容分析
  从高中台湾史课程纲要微调后单元主题来看,修改的内容很少,主要问题为郑成功收复台湾后所建立的政权的性质,即将“郑氏”修改为“明郑”。
  “单元主题的重点”部分最重大的调整修改主要有两部分,一是在第三单元加了“台人与抗日战争”。台湾自日本占据台湾开始,就开始了长期反抗日本殖民统治者的斗争。此斗争前期为武装抗日,后期为非武装抗日。台湾的武装抗日,是中华民族反抗日本军国主义对外扩张的起点,更是中华民族抗日战争的重要组成部分。故在此处加上此条,既符合历史史实,也便于学生了解日据时期台湾人民的反抗情况。
  二是在第四单元加了诸如“光复”“制宪”“二二八事件”“政府迁台”“土地改革”“地方自治”“白色恐怖”“保钓事件”等具体事件及政策性史实。这样微调后的课纲更好体现了这个时期台湾历史的特色。
  3、从单元“说明”的内容分析
  单元“说明”是就此单元内容进行具体阐释的指导,此部分内容较2012年课程纲要更为细致具体,除上述“单元、主题、重点”已经微调的内容外,主要增加内容如下:
  (1)说明汉人到台、澎的缘由与经过,如宋、元对澎湖的经营及明代颜思齐、郑芝龙入台,并说明原住民族和汉人的互动。(第一单元)
  (2)说明清廷在台湾的现代化建设如电报、教育和铁路,使台湾成为当时全中国最先进省份。(第二单元)
  (3)台湾与甲午战后晚清变法运动与辛亥革命之互动,包括孙中山赴台寻求台人支持,以及台人参与革命及中华民国之建立。(第三单元)
  (4)说明中华民国宣布对日抗战并声明废除《马关条约》,抗战中军民死伤惨重,以及台人李友邦等赴祖国大陆参与抗战。(第三单元)
  (5)说明《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内容与中华民国政府光复台湾,并叙述中华民国宪法的制定与台湾代表的参与。(第四单元)
  (6)说明“三七五减租”“耕者有其田”等土地改革的过程与影响,以及政府推动地方自治的过程及其对民主发展的意义。(第四单元)
  (7)说明“台海对峙”“八二三炮战”“反共政策与白色恐怖”。(第四单元)
  (8)说明“十大建设”、科学园区、资讯业的发展,并介绍此阶段重要经济政策的推手如孙运璇等。(第四单元)
  (9)叙述此时期两岸关系的演变及具有影响性的重大事件,从“三不政策”、开放探亲、“国统纲领”、辜汪会谈、飞弹危机到世界分工体系下的两岸经贸关系。(第四单元)
  (10)说明中华文化在台湾的保存与创新,以及文化的多元发展。(第四单元)
  从上述新增加内容分析来看,此版课程纲要更强调了汉人入台及清时期台湾在中国各省中的先进地位,在日据时期台湾人与祖国大陆人民的互动及台湾人反抗日本殖民统治的斗争,彰显了台湾人民的主体性,及对日抗战与台湾的关系及台湾人的贡献。特别是第四单元说明内容明显增加,使战后台湾的历史更加完整丰满。
  通过以上分析,此次修订的课程纲要对台湾史实有了更为准确细致的说明,也显示其以台湾为主体性的台湾史特色。但这样的课纲微调却遭到反对,特别是台湾历史学界部分学者参与其中,不能不说是“台独”意识形态在作怪。蔡英文执政第二天就宣布“废除微调课纲”,一方面是想给学术界大量支持者交待,也表明民进党急于迈出台湾文化教育上“去中国化”脚步。台湾教育部门除了表示要废除2014年“微调课纲”,还宣布在年新课纲修订之前,使用存在问题的2012年课程纲要。未来可能出现:
  一是历史教育方面,可能全面恢复到李登辉、陈水扁时期的课程纲要,甚至可能在一些具体史实方面完全使用“独”派台湾史学者的观点,以提升“台湾主体性”。二是鉴于以前曾经有将“中国史”纳入到世界史的提议,未来课程纲要可能出现仅有“台湾史”与“世界史”两部分,并将中国史纳入到世界史中的可能性。三是在未来台湾史中,弱化“中华民国”历史,并在此段历史中强调诸如“二二八事件”、白色恐怖等负面历史,加强党外运动及民进党史等内容。四是在未来台湾史中,配合日本右翼史观,正面论述日本殖民台湾历史,并配合日本历史观评价日本大东亚战争的可能性也存在。五是在诸如语文等文科方面,选择体现“台湾主体意识”的课文,培养中小学生脱离大中华意识的所谓“台湾民族意识”,将使台湾的下一代失去大中华民族文化的根基。六是将未来新课纲修订时间放在2018年,笔者认为可能民进党也有想利用课纲修订进行炒作,达到蔡英文连任的目的。
  未来民进党执政后的台湾将以教育为切入点,进行全面全方位“去中国化”,必须引起祖国大陆高度关注,并尽早制定遏止措施。首先,祖国大陆可组织召开专题研究会,或组织相关台湾史研究人员对台湾“去中国化”历史教科书存在的问题以纲要形式提出,并利用国台办新闻发布会、网站,中国台湾网、全国台联网、全国台盟等网站进行宣传,给台湾执政党形成强有力的外部压力,使其在修订新课程纲要时有所顾忌。其次,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机会,在与台湾进行经济、文化及其他交流过程中,对台湾“去中国化”历史意识形态给予有理、有利、有节的严厉批判。第三,祖国大陆可以通过台湾统派学者,在适当时机对台湾历史教科书中的“去中国化”意识进行批判,以便形成岛内压力,使其执政当局在课程纲要修订过程中有所顾忌。最后,利用台湾出版业活跃之势,组织祖国大陆与台湾学者联合编著简易台湾史读本,在台湾公开发行,并免费无偿赠予台湾各中、小学校学生,以便使学生产生正确史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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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与世无争博客/%BA%E4%D4%F2/blog/item/23aa4ede3c11f35ecdbf1a5a.html气愤呀!中国竟然丢了这么多国土! 14:34这就是我们的中国!其中红色的地区就是丢失的国土!(本版本暂不支持音乐播放)
从图中我们可以看出,中国以前的版图形状,也类似一只公鸡,但是一些土地却被印度,俄国,日本,缅甸,巴基斯坦,塔吉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上述所有斯坦的一部分以前都是中国的藩属部落,而俄国唆使他们独立,并割走了中国本土的一部分)等一些国家以各种借口和各种方式在各种时间段里割走了!这里面有清朝签约被各国割走的,有建国初期时候趁内乱抢走的,有被俄国唆使独立的,有为了面子为了两国友好互赠的,有“联合开发”的,有“共同保护”的,总而言之,言而总之,外国总有五花八门的理由骗走我们的土地。下面我就为大家一一讲解。(以下内容均为我的了解所言,如有误差,请评论)1.请看鸡头右上角的一大片地区,原来是中国东三省的一部分,当时中国的土地延伸到俄罗斯内部,俄国为了在中国谋取更多利益,就强迫清朝皇帝把这块地方与俄国“共同保护”了。什么共同保护呀!都是放屁!这块地方东至鄂霍次克海,南滨黑龙江,西临乌苏里江,北到斯塔诺夫山脉。说起这斯塔诺夫山脉呀,大家从稍微详细一点的世界地图和亚洲地图都可以看到,在斯塔诺夫山脉这几个字后面,还有一个括号,里面括着这样几个字—外兴安岭。这下您明白了吧,有大兴安岭,小兴安岭,还有这外兴安岭!这压根他就是中国的地名!右方的大岛,就是就是我们可亲可敬可爱的萨哈林岛,也就是我们以前的库页岛。如果这库页岛不被割走的话,那么台湾是中国第一大岛的地位可就保不住了。这块地界,从额尔古纳河往东,外兴安岭以南,鄂霍次克海以西黑龙江乌苏里江以东以北足足100万平方千米的地盘,也是我们大清的“鸡头”就这样被我们的“好邻居”俄国给“共同保护”了。2.咱们再看看鸡背上的一大块地区,恐怕大家再熟悉不过了,对,就是我们的喀尔喀蒙古。现称蒙古人民共和国在中国1911年的辛亥革命中南上的革命党耗尽了咱们大清最后一点力气,就在这时,我们的好邻居俄国又来趁火打劫了,看在朝廷忙着对付革命党,无暇顾及北方的蒙古部落,接下来的事情就不用我说了,您猜都能猜出来了,俄国“参考”小日本子在甲午战争中增兵朝鲜的做法,坚决支持蒙古独立。(说好听点是独立,其实就是个分裂)也正赶上蒙古内部也爆发了类似中国的辛亥革命似的战争,结果喀尔喀蒙古就这样第一次“独立”了。结果没想到,俄国内部也发生了革命战争!经过1912年至1917年5年的努力,苏联共产党终于消灭了沙皇俄国,建立了苏联政府。在这期间,“独立”的蒙古国无法得到俄国对他们的经济支持,从而又变了心。在1919年声称“回归祖国”,北洋政府从此把蒙古编入地图。抗日战争期间,苏联在雅尔塔会议上,宣布:如果中国现政府不承认蒙古独立,那么苏联就不派兵增援中国抗日。当时的中国没有办法,只得同意了。号,中国正式承认蒙古国独立。自此中国又丢了160万平方公里的版图。这俄国,割完了鸡头割鸡背,接下来该割鸡尾了。3.等会,鸡背似乎还没说完。如果大家仔细看,还可以看到蒙古上方贝加尔湖以南的一片狭长地带。这是怎么回事呢?原来呀,在大清康熙年间,俄国有一伙子地痞流氓来到中国额尔古纳河以西,喀尔喀蒙古以北的尼布楚附近,也就是今天的涅尔琴斯克附近驻扎,看样子是想把这块地方据为己有。康熙皇帝一听这消息,气的头发都竖起来了,于是立刻驱逐俄国地痞。结果狂妄的俄国人不仅没有哪来的回哪去,而且还跟天朝军队干上了!这就是著名的雅克萨战争。当时可是康乾盛世呀,俄国那点歪瓜裂枣自然打不过了。于是就与中国签订了《尼布楚条约》。这条约可是中国少有的平等条约。结果您猜怎么着?清朝之时要求俄国归还雅克萨,尼布楚等地,却自动放弃了尼布楚以西的三十万平方公里的土地。这是为什么呢?清朝不是打胜了吗?怎么还割地呀?您别着急,听我慢慢给您道来。原来呀,这清军在打仗的时候,发现雅克萨以西的这块地方,十分广大,不好驻守,属于典型的易攻难守的地形。于是这皇帝就想:今天这俄国这么点人,就敢打我天朝上国,那之后他们的野心岂不更大?这次雅克萨之战我们因为人多侥幸战胜,可万一以后他们架不住也多派人来呀!与其等着日后被战争蹂躏的不成样子再签订条约给他们,那家伙多没面子呀!不如我们光明正大的让给他们,这样体面不就挽回来了吗。这下您明白了吧,这鸡里脊呀,不是人家打过来的,是我们双手奉上的!4.在雅克萨地区西侧,蒙古国西北北部,也就是鸡背和鸡尾巴的交界处有一块突起的地带,这就是中国唯一一块被外国隔离的领土—唐努乌梁海。这块地方是自蒙古分裂后中国最北部的一块领土了,原本没有割让出去,但是因为蒙古挑拨离间,挡在中间,再加上俄国人的百般阻挠,使得中国行政机构根本无法触及到那里去,于是这块飞地就双方默认的被俄国吞了。5.鸡尾他们割得似乎就简单多了,趁中国内乱,联合各国割走的,什么哈萨克斯坦呀等等斯坦。本来这些就是中国的藩属国,原名哈萨克国,吉尔吉斯国。俄国利用中国及各国的藩属关系含混不清:虽为藩属,但并未划为领土;虽然大清为宗主,但并没有统治权。只是每年来朝贡,送点礼品进贡罢了。于是俄国大毛子从中作乱,根据《北京条约》和《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割走了这四十多万平方公里的土地的鸡尾巴。
6.在新疆正西的一片三角地域,就是著名的帕米尔地区。这块地方原是中国本土,连藩属都算不上(我的意思是正式领土)。这个俄国大帽子在光绪十年(1884年)强迫咱们傀儡皇帝光绪签订《喀什噶尔西北界约》,主要内容有:别迭里山口至苏约克山口一段边界,以正干西南大山支脉为界;苏约克山口至乌孜别里山口一段的中国领土划入俄国;乌孜别里山口以南一段,自该山口起,俄国界线转向西南,中国界线一直住南,两线之间地域为“待议”地区(参见《中俄伊犁条约》附图)。新中国成立后,英国殖民者退出这片地方,而西亚一些国家如塔吉克斯坦,阿富汗和印度等国曾先后争抢我们这块地盘,至现在为止,这片三万平方千米的土地,绝大多数已经落入塔吉克斯坦之手,剩下的则被阿富汗签约割走。7.新疆和西藏交界的地方有一块安徽省大小的土地,这就是克什米尔地区。这块十万平方千米的也是那条狗屁线—“约翰逊线”的受害者。英国大毛子割走之后,成为英属印度的藩属。1846年,印度酋长楂谟从英军手里买下。1947年10月,新中国成立前夕,印度和巴基斯坦爆发武装冲突,史称“印巴冲突”,战争的结果是这块地区为印巴共同占领,归属问题至今仍未解决。于是克什米尔地区成为世界上现在唯一一块无主地区。在四色定理的世界地图上呈白色。真想不到,他们为了中国的一块鸡屁股竟然争夺了50年,真不知道中国政府作何感想。8.藏南地区的一块跟台湾岛差不多的地区被印度指定的另一条狗屁线—“麦克马洪线”割走了。1913年,中,藏,印及英举行会议。会议的结果仍然是:麦克马洪线以南归印度,麦克马洪线以北归中国!这我们哪能答应那!于是中方拒绝签字,会议结果便成了一纸空文,双方决裂。1962年因为边境问题爆发中印战争,战争结果是:边境仍定在麦克马洪线附近,但并不重合。直到现在为止,这片三万平方千米的地区仍归印度。但中国仍有一部分的土地管辖主权和国防权。9.这些就是较小的了:日本在甲午战争占领了琉球群岛和钓鱼岛,共计五千平方千米,虽然日本将琉球群岛,钓鱼岛列岛和先到列岛改名为冲绳县,并管辖,但日本并没有多少主权。自从1879年占领后,其岛内的回归中国的呼声日渐强烈,复国运动正在进行;东沙,中沙,南沙以及曾母暗沙等南海岛屿200余年来被越南、菲律宾以及马来西亚等国瓜分,但因为实在太远,管辖混乱,现绝大多数南海岛屿都为上述国家所有;西藏南部被尼泊尔,不丹等国瓜分,这居然还是建国后的事情!看见没有,中国这只大公鸡竟然瘦了一圈!头,背,尾,臀部均被瓜分,甚至右脚险些都被小日本子规则吞了!气愤呀!中国竟然丢了这么多国土!(此文章为原著,无半点摘抄借鉴,均为了解后有感而发)
呵呵,不必生气,这些领土以前也是通过占领得来的,后来国力衰退,又被别国占了。因此,强国富民是当今中国刻不容缓的任务。
这些领土以前也是通过占领得来的,后来国力衰退,又被别国占了值得商榷
第二节 领土的取得和变更一、概说在人类发展史上,当形成民族和国家时,领土的取得和确立自然地成为生存的权利,这种领土取得大都为原始的取得,自古以来领土是夺取的对象。到了近代,国家为了保护自己的领土和扩大领土范围而不断动用武力,因此,领土的取得、变更和丧失变成经常发生的事。资本主义,特别是帝国主义的发生和发展大大推动领土的取得与变更,转受的取得方式日益增多。不过,殖民地和附属国独立后取得领土的主权,只是恢复历史性的权利,而不属原始取得。历史上形成了各种传统的领土取得和变更方式,但是现代国际法确立了一些原则和标准,可据以确定哪些领土取得和变更是合法的,哪些是不合法的。二、领土的取得由于历史上资本主义的发展,特别是帝国主义对外的侵略和领土掠夺,所以传统的国际法形成了国家取得领土的五种方式,即先占、添附、割让、征服和时效。不过,从现代国际法看,领土取得的方式已发生重大变化,首先强制割让与征服已被完全否定,先占和时效也已成为历史的陈迹,但是在特定情况下,还有一定实际意义,自愿割让和添附仍然保留为两种领土取得方式。为了了解历史沿革和解决领土问题,我们需要扼要加以讨论。(一)先占先占或占领是国家对无主土地进行有效占领从而取得领土的方式。先占必须具备三个条件或要点:(1)先占的主体是国家,占领领土的行为应该事先经过国家授权,或事后获得国家确认;(2)先占的客体是无主土地,所谓无主土地即不在任何国家主权支配之下完全无人居住的土地,或者虽有土著人民居住但尚未组成国家的土地;(3)先占的内容是真实的占领,即有效占领,而不能是虚构的占领,即仅表示意图,例如发表声明或悬挂国旗。所谓有效占领就是建立行政组织,行使统治权力,也就是实际占有和进行行政管理,这是很重要的。先占制度是欧洲国家向外殖民的产物,是殖民国家抢占当地居民土地的借口。大量的事实是西方殖民者以先占的名义侵占了亚非拉人民的土地。殖民者把亚非拉的土著居民都认为是不文明的民族,而把他们的领土视为无主土地,不就是侵占他们的领土的法律依据吗?现在世界上并无什么无主土地。1975年国际法院在关于西撒哈拉法律地位的咨询意见中指出:“凡住有土著部落或人群具有一定社会或政治组织的地方就不能认为是无主土地。”所以在现代国际法领土不可侵犯的原则下,先占已失掉作为领土取得方式的意义,只是在发生边界、领土纠纷时可以引用先占证明国家领土主权的合法性,从而变成判定领土归属的方法了。(二)添附添附是由于新形成的陆地而使国家领土增加的方式。添附分为自然添附与人工添附两种:前者是由于自然力量形成的土地增长,例如河流将沙石在河口堆积成三角洲,河岸或海岸的涨滩,领海内新生岛屿等,例如长江口的崇明岛由泥沙淤积不断涨滩;后者是人工造成的土地增长,例如围海造田、岸外筑堤、建造人工岛等。添附使领土范围扩大,现代国际法承认其合法,但采用人工添附不得损害邻国或他国利益。
(三)时效时效是国家对某些土地进行长期地不受干扰地占有从而取得领土的方式。国际法上的领土时效来源于罗马法中“物权取得时效”,但是,又与之不同,一是不管是否为善意占有,二是不受确定期间的限制。国际法上的时效概念是,一国即使原先是不正当地甚至是非法地占有某些领土,但已经过相当长时间安稳地占有之后,以致造成一般信念,以为事物现状是符合国际秩序的,因此便合法地取得该领土的所有权。时效与先占是不同的,前者的客体是有主土地,后者的客体是无主土地,前者的条件是长期的占有,后者的条件是有效的占有。十分明显,时效不能确定一个关于时限和占有状况的一般原则,容易引起争论,只是有利于帝国主义的殖民政策,为其扩张制造理论根据。而且,时效违反现代国际法尊重和维持主权和领土完整原则,不能成为领土取得方式。(四)割让割让是国家根据条约把自己的领土转让给他国,从而使他国取得领土的方式。割让具有一些要点:(1)割让的主体,无论是让与国或取得国,都是国家;(2)割让的客体是国家的一部分甚至全部的领土主权;(3)割让的依据是在让与国与取得国之间签订的条约,割让必须通过条约才能成立;(4)割让的种类分为强制性的割让与非强制性的割让:前者是一国使用武力或威胁强迫他国签订条约将其领土无代价地转让给该国;后者是国家出于自愿,将其领土与他国进行交换、买卖、赠与等。必须指出,从法律上看,现代国际法对非强制性的割让,无论采取什么形式,例如领土交换、买卖、赠与等,还是许可的。但是,对于强制性的割让,作为领土取得的方式,已被完全禁止。因为1928年《巴黎非战公约》废除了战争作为推行国策的手段,一般来说,战争已为非法。1945年《联合国宪章》明确宣布:“各会员国在其国际关系上不得使用威胁或武力,或以与联合国宗旨不符之任何其他方法,侵害任何会员国或国家之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以武力或威胁侵犯任何国家的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都是违反国际法和联合国宪章的行为。因此,从现代国际法来看,由于战争和签订不平等条约而取得领土的强制性的割让便失去其合法性,帝国主义以武力或威胁侵占他国领土的强盗行为已被禁止。(五)征服征服是国家以武力占领他国部分或全部领土,经过兼并取得领土的方式。征服的要素有三个:(1)征服是使用武力占领他国领土;(2)征服者不仅有征服的意思,而且有兼并的行为,所谓兼并就是把该国领土并入自己领土之内的行为;(3)被征服国已经屈服:如果征服的是部分领土,被征服领土的国家须放弃收复失地的努力;如果征服的是全部领土,被征服国及其同盟国要停止一切反抗活动。应该注意,征服与战时占领不能混为一谈,因为前者造成领土主权转移,后者只是暂时的军事占领,而不造成领土主权转移。征服与割让也有所区别,前者不签订条约,后者则签订条约,如果征服之后签订条约,便变成割让。如征服他国全部领土,使该国不再存在,便成为灭亡。在历史上战胜国把战败国灭亡的事例是不断发生的:1757年英国在普拉西打败印度,把印度变为殖民地1910年日本打败朝鲜,把朝鲜立为属地。在国家具有战争权的时代,由于战争的结果而导致征服被认为是允许的,但是,鉴于征服表现的是使用武力赤裸裸地掠夺他国领土,甚至灭人之国,暴露帝国主义凶残的侵略和扩张,它直接违反《巴黎非战公约》确立的战争为非法的原则和《联合国宪章》关于不得使用武力侵害任何国家领土完整和政治独立的规定,所以现代国际法确定征服是一种侵略,一种国际不法行为,作为领土取得方式已被完全禁止。联合国“国际法原则宣言”明确宣布,使用武力或威胁取得之领土不得承认为合法。
三、领土的变更领土的变更就是由于某种法律行为或事件使得领土的归属发生变动。领土的变更,无论在历史上或在现实生活中,都是经常发生的。问题是领土变更必须符合国家主权原则、民族自决原则以及平等互利原则。一般来说,符合现代国际法原则的领土变更是合法的,不符合现代国际法原则的领土变更是非法的。现在把几种现代领土变更的方式简介如下:(一)民族自决领土变更以民族自决为基础进行武装斗争或公民投票而决定自己原来居住的领土的独立或变更,是现代国际法认可的。因为民族自决原则是公认的现代国际法基本原则,被压迫民族或殖民地按照民族自决原则,采取武装斗争或公民投票方式,从宗主国或殖民国家分离出来建立独立国家或加入其他国家而发生领土的取得或变更,是合法的,被允许的。例如1947年印度和巴基斯坦通过艰苦斗争从英国殖民统治下获得独立。1962年阿尔及利亚通过公民投票从法国殖民统治下宣布独立。1961年英属喀麦隆北部地区居民进行公民投票并入尼日利亚,同时南部地区则同喀麦隆共和国联合,成立喀麦隆联邦共和国。(二)收复失地与归还领土这是为恢复国家的历史性权利或收复失地而发生的领土变更。这些领土大都是过去在外国侵略中通过不平等条约被掠夺的,因此按照国家主权原则恢复到被侵略前的原状即恢复领土的历史性的权利是合法的、正当的。例如1943年的《开罗宣言》[1943年11月中、美、英三国首脑在埃及首都开罗举行会议]和1945年的《波茨坦公告》规定日本将掠夺的台湾和澎湖列岛归还中国,1984年《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规定英国将割让的香港归还中国。同样,1987年4月《中葡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规定葡萄牙将澳门归还中国。
人类历史本来就是弱肉强食的历史,自己落后就怪不得别人逞强,落后就挨打,中国以前领土也没这么大,西藏新疆还不是中国强盛时期兼并进来的,所以务必淡定
(三)领土交换这是为了巩固和发展睦邻关系,合理地调整邻国问的领土或边界而发生的领土变更。国家之间由于历史、地理等等原因形成领土边界,但是依据平等自愿原则可以进行领土交换,也是合法的,正常的。例如1960年中缅边界条约规定,缅甸将片马、古浪、岗房地区归还中国,中国把猛卯三角地区移交缅甸,缅甸把班洪、班老部落等地区移交中国,这一领土变更促进了两国关系的友好发展。(四)公民投票公民投票也称全民投票,是由全国公民直接投票来表达人民的自由意志决定国家大事,例如对内对外政策、国家政体制度、领土变更等。如前所述,公民投票也是现代国际法许可决定领土归属的方式方法之一。不过,作为领土变更的方法,公民投票必须具备三个条件:第一,要有合法正当的理由,例如由民族自决决定领土的合并或分离等;第二,当地居民能够自由投票表达人民的意愿;第三,应由国际监督,投票有效。例如1969年西伊里安举行公民投票与印度尼西亚恢复统一。四、对国家领土主权的限制国家对其全部领土具有排他的主权,国家领土完整不容侵犯,这已经成为国际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但是国家的领土主权并不是绝对主权,并不排除国际法或国际条约对领土主权加以若干限制。国家领土主权的限制有两种情况:一种是适用于一切国家或者大多数国家的一般性限制。这种限制是各国旨在促进建立友好平等关系和巩固相互和平合作面自愿承担的。如关于外国商船享有无害通过一国领海的权利;外交官在接受国内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国家在其领土上的活动不得损害邻国的利益,等等。另一种是适用于特定国家的根据条约对其领土主权施加的特殊限制,这种对领土主权的限制合法与否,主要取决于其据以产生的条约是否合法。属于此类特殊限制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四种:[1943年11月中、美、英三国首脑在埃及首都开罗举行会议]
好帖!!!
熟悉的国际法只是在实际中并非如此简单的例子,台湾方面从没有承认外蒙独立国外的例子就更多了
LYS1962 :呵呵,不必生气,这些领土以前也是通过占领得来的,后来国力衰退,又被别国占了。因此,强国富民是当今中国刻不容缓的任务
看了很多香港台湾关于中国国土的视频,比较不合流,虽然比较气愤,在这里不敢随便发表那些言论,还是保持沉默。
有啥好气的。有实力就拿回来啊。再说了,领土从来就不是一成不变的。有心开疆拓土就行。只要实力够强,把月球做为中国领土也没有人敢吱声。
实力说话,拳头说话领土是一成不变的看了中央10科教有关宇宙现在还是加快膨胀的,顿时感觉到我们的家园原来是如此之小。曾经很多人都坚信有外星人存在,甚至入侵地球了,可看了有关星球间的距离更光年的漫长,我还是倾向曾经有个科学家说过,茫茫宇宙,人类可能是注定孤独的,只是可惜了人们的猎奇心理。
领土是一成不变的应为领土不是一成不变的
可悲!可愤!!可恨!!!
%作者:椰岛台风
发表日期: 17:39:16
转自与世无争博客/%BA%E4%D4%F2/blog/item/23aa4ede3c11f35ecdbf1a5a.html气愤呀!中国竟然丢了这么多国土! 14:34这就是我们的中国!其中红色的地区就是丢失的国土!+++++++++++++++++++你现在有几平方米的土地了? 还忧国忧民了!!
%作者:椰岛台风 发表日期: 17:39:16 转自与世无争博客/%BA%E4%D4%F2/blog/item/23aa4ede3c11f35ecdbf1a5a.html气愤呀!中国竟然丢了这么多国土! 14:34这就是我们的中国!其中红色的地区就是丢失的国土!+++++++++++++++++欧洲在元朝还是中国的, 你明天去叫欧洲人还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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