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谈,蝙蝠侠小丑经典台词1最终BOSS小丑手里拿的是什么武器

【蝙蝠侠小丑】为什么很多人喜欢《蝙蝠侠》里的小丑?_牛宝宝文章网【蝙蝠侠小丑】为什么很多人喜欢《蝙蝠侠》里的小丑?专题:网友许永日对[蝙蝠侠小丑]为什么很多人喜欢《蝙蝠侠》里的小丑?给出的答复:希特勒因疯狂而覆灭,尼采因疯狂而永恒。疯狂是一种结果,还是一种本能?《小丑》哥谭的秋天,像这座城市一样带着毁灭的韵脚,尤其是一个joker重获自由的秋日。一个一心渴望出人头地的混混琼尼带着愚蠢的勇气前往阿卡汉姆迎接这位被蝙蝠侠剥夺一切的犯罪王子。而这哥谭的君主在出门的第一件事便是向自己的王国致以问候。如果说蝙蝠侠行使恐惧,Bene拥抱恐惧,那么在小丑的心中便是操纵着恐惧。哪怕知道自己的性命已在他走出阿卡汉姆的时候就已被这座城市中其他的霸者盯上,哪怕知道自己现在除了一身衣服已是失却一切,哪怕身旁这个畏缩的小子只不过是自己旧日下属的马仔,小丑就是小丑,他从不惧怕失去,因为这座城市就像一个混乱到极致的受虐狂,永远为他匍匐在肮脏的水洼里舔着他的鞋子。如果说蝙蝠侠行使恐惧,Bene拥抱恐惧,那么在小丑的心中便是操纵着恐惧。哪怕知道自己的性命已在他走出阿卡汉姆的时候就已被这座城市中其他的霸者盯上,哪怕知道自己现在除了一身衣服已是失却一切,哪怕身旁这个畏缩的小子只不过是自己旧日下属的马仔,小丑就是小丑,他从不惧怕失去,因为这座城市就像一个混乱到极致的受虐狂,永远为他匍匐在肮脏的水洼里舔着他的鞋子。回到城中,Joker带着混混找到了自己昔日的打手 鳄霸,有一种人没什么智力,也没什么忠诚,但是却会自动找到应该跟随的主子,鳄霸就是这种人。绝不跟这个肤浅的世界作揖,与其顺从,毋宁奴役它。小丑的哲学有了手下,就该找地盘和钞票了,混混没想到Joker找的是他混迹的那个脱衣舞酒吧,而在那里,早已有一个女人已经宽衣解带正在等待Joker的宠幸。艳动哥谭的Harley Quinn~艳动哥谭的Harley Quinn~在“欢快”地向酒吧老板打过招呼后(原画太场面太骇人我就不放了),Joker接管了酒吧,也接管了混混的忠诚。至于钱,Joker不经常亲自做抢银行这种“没品味”的事,但是这不代表他不擅长。但几麻袋的钞票根本不够再次问鼎哥谭的霸权,他需要一个能替他赚钱的人,一个聪明,贪婪,又懦弱的特权者。在哥谭这样的人不多,但是不多,不是没有,Joker想要的人,包括哥谭的骑士,也只能按时到达。哥谭的大佬们从未放下对Joker的敌视,抑或是至于瞳孔深处的恐惧,第一个遭殃的是企鹅,在蝙蝠侠和Joker面前,他从来就不是主角,即使他是市长。降服了企鹅,小丑开始找他曾经的手下,那些如今坐拥他财富的跳梁之人要回自己的疆域。小丑似乎是个讲道理的人,交涉也似乎在习惯性的粗鲁中完满的落下了帷幕只有死人才能和哥谭的王子谈条件,反过来,和他谈条件的人也唯死一途。汤米,你的主子是个疯子,可怕的是,他不是个傻子。于是你死了。如同例行会议般廉价的街头暗杀在随后的几周充斥在哥谭的街头,鲜血滋养着这座罪恶之城,小丑就是这这片恶之花圃中最尽责的的园丁,红白之物将暗巷涂抹成绝杀的沥红色,而小丑在钢筋的迷宫中狂笑着。他真的享受这一切么?我见过超人的邪恶,我见过哈尔的堕落,也见过黑暗骑士的丧子之痛。我见过超人的邪恶,我见过哈尔的堕落,也见过黑暗骑士的丧子之痛。但这一切的震触,不及小丑的眼泪。泪很酸涩,即使是最癫狂的犯罪家。我们和琼尼看见了小丑的眼泪,但也仅仅是看见了,我们明知道这眼泪什么都不会改变,什么都不能证明,也知道甚至连小丑自己都不知道为何而哭泣,却希冀着这映照着小丑心中潘多拉之匣最后封存的浑浊的光芒。泪流干,故事还得继续,毕竟这里是哥谭,如今是双面人哈维的天下了,他(或者说是他们)不会对小丑东山再起坐视不理,于是他们找到了琼尼,威胁他在适当的时候除掉他的主子。回到小丑身边的琼尼目睹了小丑从谜语人的手中买下了一样足以打动哈维的货,再回去的路上,小丑心情很好,或许是因为嗑药,或许是因为权力,可这又有什么不同?刺耳的歌声被扳机击碎,哈维出手了。面对穷途末路的小丑,琼尼做出了正确的决定:射杀了哈维派来的杀手。随后他倒在了小丑的怀里。小丑的脸上又一次露出了笑意,是真心,还是再次的虚与委蛇?没人知道。人们只知道明天的哥谭只会比今天多出更多的尸体。小丑的脸上又一次露出了笑意,是真心,还是再次的虚与委蛇?没人知道。人们只知道明天的哥谭只会比今天多出更多的尸体。小丑却身居在奢靡的房间中聆听哥谭在自己靴下的呻吟声,终于,哈维打来了电话。交易顺利成章的举行,谈判意料之中的破裂,小丑一如既往的背叛。如果你要和我比疯狂,我必抱着你跃入地狱。哈维固然是一世枭雄,却只配在小丑的面前屈膝求存。当晚,已是大权独揽的小丑带着琼尼,开始了自己的狂欢:先是屠杀一家超市只为喝几口廉价的烈酒,再闯进民居虐杀一对可怜的老夫妻。在这里,邪恶的代行者再次向琼尼告解了自己的哲学。小丑的暴行终于惊动了他一直以来的“玩伴”。此时我不禁在想,小丑会不会从一开始就只是为了被蝙蝠侠抓住而行恶,这世界于他不过是玩具,是孩童引来朋友艳羡而留存的卡片,是少年为取悦心上人而学的吉他。但这一切都无所谓了,蝙蝠侠来了,游戏即将告一段落,小丑拉着琼尼在哥谭的夜空下狂奔,在这一刻,琼尼感觉自己仿佛踏入了小丑的领域,情不自禁的应和着震颤的笑声。在哥谭的大桥上,小丑挟持琼尼与蝙蝠侠周旋,用自己的理念讥讽蝙蝠侠的面具。在哥谭的大桥上,小丑挟持琼尼与蝙蝠侠周旋,用自己的理念讥讽蝙蝠侠的面具。面具下强作的笑脸仿佛证明了在这个故事中最可笑的只能是小丑,尽管不会有人为这个故事发笑。面具下强作的笑脸仿佛证明了在这个故事中最可笑的只能是小丑,尽管不会有人为这个故事发笑。这个故事的结局如何已经不重要了,小丑已经达成了目的,他再次用疯狂为这座城市施洗,不让她成为大都会一般的平庸贵妇,在小丑的护庇下,她只能是那个锈红色的夜晚里的脱衣舞女王,向观众展示最露骨的妖艳。小丑是什么?是人性中最阴暗之处的具象化,是在人类直立行走后未曾摒弃的魔性的余韵,放射着躁动的波长。如果你喜欢他,只不过证实了自己心中对混乱些微的向往,不必为自己的天性而愧;如果你不喜欢他,表示你心中的黑狱已经在万年的行进中为人性涤荡的支离破碎,再容不下狞笑之人的身影。---------------------------------------------------------------------------------------------------------------------------------------本来码了几百字的感想,后来想到与其在这里重复无数丑爷粉都会说的陈词不如介绍一部丑爷的专属漫画来讲讲这位哥谭枭雄的故事,看官喜欢的话点个赞吧网友Roc Lee对[蝙蝠侠小丑]为什么很多人喜欢《蝙蝠侠》里的小丑?给出的答复:-正好最近画了个儿童简笔画:上次回答「为什么同样是以打击罪恶为初衷,夜神月和蝙蝠侠却走了两个极端?」的时候,就陷入了这种困境。那个问题下面,主要是老爷粉抨击卡密粉,大家纷纷站队(其实倒是没怎么看到什么人给看似主角实为反派的夜神月站队)。可我哪边的粉都不是,而且我觉得自己好像老到不会粉一个虚拟的角色了。到了这把年纪,我说粉一个角色的时候,其实是粉创造它的人。-当我说「我是小丑的粉丝」时,我是专指希斯·莱杰的小丑,而不是这一个:我当然不是说杰克·尼科尔森演得不好。放在1989年来看,还有谁会比杰克·尼科尔森演得更好呢?谁都不敢带着百分百的自信给出一个名字。可我就是不粉这个版本的小丑,一部分原因是,这个角色跟杰克·尼科尔森饰演过的许多其他角色比起来,并不怎么抢眼。而希斯·莱杰的小丑,会让你遐想联翩:「这个在二十八岁上死去的演员,如果没有遇到那场意外,会再带来怎样令人惊喜的表现?」讨论李国豪和他的《乌鸦》时,我们思考的也是这个一模一样的问题。只是这个问题在希斯·莱杰的案例里显得更加遗憾而有力——毕竟,作为一个演员,李国豪当时才刚刚找到自我,而且李国豪的外因加成太多(李小龙的光环;以武带文)。有人说《黑暗骑士》里小丑一角的成功,主要不是希斯·莱杰的功劳,而是导演和编剧的功劳。我不能赞同。对比便知:杰克·尼科尔森这样的老戏骨演的小丑如何呢?能力都是在比较中展现的。在希斯·莱杰以前,所有的超级英雄电影里,从来没有一个畸形(freak)反派能被演得如此血肉真实。在希斯·莱杰以前,不管多好的演员,总是在潜意识里先把自己的角色定位成了一个「漫画里的夸张反派」。只有希斯·莱杰,在酒店里闭关一个月后,悟到了这个其实并不复杂的道理:「我是小丑。我是现实世界里一个活生生的精神扭曲的人物。」不能说诺兰在这方面没有功劳,但要让一个角色在虚拟世界里的癫狂和现实世界里的合理之间找到一个准确的定位,就必须依托演员的天赋了。「把握角色心理」这种玄妙理论咱们就不讨论了,说点一目了然的。首先是声音。希斯·莱杰在酒店闭关一个月研究出的这把声音,与他这套表演方法如此贴切。这方面跟杰克·尼科尔森一比较就特别明显:老杰克用了漫画化的夸张表演,可声音的使用方法却一如往常。这里说的声音,是指声线的变化,而不是梅姨和本·金斯利的那种口音变化。说到用变化的声线来表现角色,吴镇宇是经常被提到的演员。靓坤的塑造为人津津乐道。那把嘶哑的声线,就像《像少年啦飞驰》里描述张洪量的声音:听上去就让人觉得「纵欲过度」。这四个字当然适合靓坤这个角色。我觉得靓坤这个角色对于吴镇宇来说更像一个试验的机会。通过《古惑仔》里的这个试验,他真正意识到了台词的力量,也修炼了台词的功力。后来《无间道II》里倪永孝那冷静却气场十足的台词功力,滥觞便出于靓坤。但那还是普通段位的玩声线。小丑的声线,如上所说,是要在虚拟世界里的癫狂和现实世界里的合理之间找到一个准确的定位。他做到了。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哦,咿,咿,啊哈,哈,呜,嘻,哈,哈。然后是动作设计。多年前央视电影频道有一个专题节目,《中国武侠电影人物志》,是邀请一些动作电影界的大腕做的访谈,对动作电影爱好者有很好的启蒙作用。而那么多集里,我觉得动作设计师董玮的一句话的启发意义超越了这个系列的其它任何部分:「拿起杯水喝也是叫动作。」孔乙己热衷于研究茴香豆的茴字有几种写法,在常人眼里当然是迂腐。可是书法家却真的需要这样咬文嚼字,好好研究「右」字的第一笔是撇还是横,「茂」字的下面是「戊」还是「戍」,然后找到最适合自己风格的写法。动作也是这样。即便不是影视工作者,我想很多人也会跟我一样,拿一瓶水或者一把折叠伞、一枚硬币在手里的时候,也会想着有哪些不同的方法可以把玩。在生活里,打伞就是为了避雨。打开伞,撑起来,让伞为你挡住雨。可是到了艺术的层面上,打伞的花样就多了。打伞有多少种打法?因为手里有个东西的时候我才会思考怎样设计动作,于是对打伞的花招就格外留意。在斜飘的雨中,对着雨走,背着雨走,在镜头里会营造不同的气氛和情绪。单手持伞,双手持伞;伞杆贴在身上,或悬在半空——加以利用,它们都能传达不同的信息。下面《文雀》里的这两张截图,在持伞的方式上使用了同一个诡计,你看出来了吗?下面这张呢?举手投足都是动作。这就是动作设计的真谛。不过,似乎,大部分动作导演都是只负责「打」的设计的。李安的《色戒》做了很多考据的工作,在易先生的书桌上摆满了属于那个年代的古董,可我依然对一个地方心有不满:动作设计的年代思维。《色戒》里的,都是这样抽烟的:但是,在那个年代,中国的摩登女郎们所追随的时髦,是要这样吸烟的:这种细节上的要求当然很苛刻。我当然是因为这是李安的作品,才会提出这样的「瑕疵」。在《致命伴旅》这部虽然有我喜欢的约翰尼·德普出演但是我依然觉得很烂的电影里,当安吉丽娜·朱丽走上大街,用一个优雅的动作将手中的包从一只手换到另一只手时,我确实吃惊了一下。这个动作应该是朱丽自己设计的,有些花哨,但是在这里用得恰如其分。演员不是念台词的机器。演员需要在模拟角色的心理状态后,适当地添加剧本上没有的东西,来让角色更丰满,更有魅力。这就是需要「小动作」设计的时候了。没有人会忘记小丑在骚扰筹款聚会时见到Rachel后的举止:「Well... Hello, beautiful!」他一边举起拿着匕首的右手向左边整理头发,同时伸出舌头舔了舔嘴唇,然后又理了理右边的头发。你很难确定地说清楚这个小动作到底表达了什么意义,你甚至可以做出几十种解读。但重要的是,当你看到这一串小动作的时候,你就获得了强有力的暗示:这个角色的举止是和常人不一样的。这一层重要的铺垫,便使接下来那连篇累牍、内容夸张的独白显得流畅而自然了。这就是动作设计的力量。-是的,《黑暗骑士》里借小丑进行的价值观讨论也是极富吸引力,但还是希斯·莱杰的表演更让我入迷。-网友蒙面大侠对[蝙蝠侠小丑]为什么很多人喜欢《蝙蝠侠》里的小丑?给出的答复:首先先明确一点,小丑是个艺术作品里的角色。然后,人们对于美好事物的欣赏是天性。但是对于美好事物的认知上,是不应该存在某种标准答案的。可以喜欢金黄的菊花,拿回去装饰;就可以喜欢妖艳的罂粟,知道不能吃,但不妨碍欣赏。可以喜欢漂亮的陶瓷,当然也可以喜欢好瓷器被摔碎时的脆响(前提是有钱不在乎)。你可以喜欢小绵羊,但也没理由觉得我喜欢大灰狼就错了(我说的不是灰太狼,是像萧十一郎里面提的狼,孤独忠诚骄傲的狼)。更加应该弄明确的是,这种喜欢,只是出于天性,对于某种美好,单纯的欣赏。不附加别的什么东西,所以请不要对我说,“那你去买条狼,和它一起住吧”这种话。我喜欢吃冰棍,满足我一时嘴馋的需要,可不代表我就得去北极生活,把自个变成冰棍。我也很粉小丑。理由很简单,因为在黑暗骑士里,他的智慧,每时每刻都让我觉得充满着邪恶的酷感和节奏感。而且他并不是单纯的作恶,在坚持自己的理念的时候,为了让蝙蝠侠犯下杀戒,他可以毫无顾忌的看着蝙蝠侠开着摩托向自己冲过来,口里还放肆的吼着“hit me”!这算不算是为理想而献身?做事干脆利落,对人性把握入微,对于自己坚持的一个信念可以毫不顾忌的献身。可以这么说,“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邪恶而有品位的犯罪是无限的,小丑把他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邪恶中去了。”人物角色本身设置的成功,更加上希斯莱杰忘情的表演他,说实话,看着小丑犯罪,我觉得简直是一种享受。因为抛开好坏不论,单就这个艺术人物而已,真的让我觉得有一种黑色的美感。这就是一个足够可以让人喜欢的理由。然后,我就为此喜欢了小丑。类似的还有安东尼霍普金斯的汉尼拔,食人魔,却在监狱里举止优雅,越狱杀人时尽显从容;还有鬼片鬼妈入侵里,最后鬼妈带着女儿化蝶的那个镜头,更是满目狰狞面目可憎,可真的让我觉得一种黑色的美感在蔓延。最后说一句,美好不是单纯的好,黑色的美也不该就是不可以欣赏。记得看过新闻,某人杀了提分手的女朋友,带着尸体开车圆了和女朋友生前的旅游梦。杀人当然不对,也必须得受法律制裁,可对于这么一个人,实在很难单纯说他坏。另外,不是欣赏什么就得变成什么,我只是在看电影,欣赏了某种美好,或者说黑色的美好。又不是讨媳妇“因为我爱你,所以我包容你一切,并且变成和你一样”这种。凭什么看了好多不说好,就是我不好;看了坏的不说坏,就是我道德败坏。现在毕竟是21实际,喜欢吴宇森暴力美学的人那么多,也没见香港变成叙利亚;新闻联播天天都放,可也没见房间降下来啊网友LI路遥对[蝙蝠侠小丑]为什么很多人喜欢《蝙蝠侠》里的小丑?给出的答复:我真是被有些言论吓哭了,大概评论如下:1. Joker这个角色大概70多岁了,如果有谁敢说自己看完了所有漫画麻烦站出来,还“起码”,呵呵。2. 喜欢反派这个事情很正常,还值得上纲上线到希特勒的层面了。实际上,题主贴出来的图片,是非常常见被提及的喜欢Joker的理由,当然也不排除喜欢这个角色的人中间不乏跟风。但是,小丑这个角色应该是有人气的,不然直接让他死了就好了。另外因为这个就怀疑喜欢Joker的人三观不正、期待混乱等等,完全没有任何必要。喜欢反派的情况并不罕见,以美漫为例,反派或者一些带有反英雄主义色彩的角色因为受欢迎而有自己独立刊物的不在少数。(比如N52Harley Quinn的独立刊,M家那边Venom的人气也很可观,还有Deadpool总体销量我不太清楚,但是Wedding of Deadpool那本还是很受欢迎的。)在一个英雄故事里,没有反派是不可能的,可是,当时间推移,反派们也逐渐有了自己的故事。通常他们的起源往往也是悲惨的,引人同情的。这可能成为了一部分人喜欢某些反派的原因,因为觉得这是“情有可原的恶”。还存在另一种同情因素在于,绝大多数时候反派的结局都是失败的。反正最后他们都会输掉,他们更聪明、更坏又会怎样呢?相信绝大多数喜欢Joker的人,并不是喜欢他搞死了Jason。当然,Jason当年的死,也是一个典型的市场操作行为。流行文化产品,很大程度上都会受市场导向的影响。除此之外讲一个有趣的现象,在DC周年视频里面,曾经问过画师和编剧:你们最喜欢哪个反派。老爷家这边的画师,讲Joker的虽然多,但是其他反派也都有提及的机会。可是呢,还到大超这边,基本上一水儿的——Lex Luthor。大超家反派人数其实并不少,但是Luthor应该算是最丰满的一个。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间,他的形象也发生了很多变化,但是无疑是一个强有力的对手(此处不存在最强大的讨论)。在蝙蝠侠家反派都各具特色的情况下,小丑能够被大多数人称为“最喜欢”,恐怕一定程度上是因为他足够特别而令人印象深刻。有一句很有意思的话,所谓“好人总是一样的好,坏人却各有各的坏”。特别是当一个角色丰满了之后,除去他作恶本身,便有一些其他能够吸引人的地方了。(比如说吧,我们最爱说的看脸。)诚然,我们可以举出类似于模仿作案的例子,但是,这就又回到了当年这个奇怪的讨论——因果关系到底是怎样的?有答案提到了希特勒,众所周知《尼伯龙根的指环》中间《女武神》一段是希特勒非常喜欢的一段,所以,能够因此得出结论说瓦格纳是毒草么?如果没有《女武神》,希特勒还是希特勒,没有恶的范例,某些人依然会伤害他人。类似话题一直都在被争论,我们说到美漫总是提到《诱惑无辜》,但是现在已经很少有人说,在当年还有其他的学者的调查结果认为漫画里的暴力等元素并没有相应的影响。看了题主最后那一大段,关于现实的联想吧,真的不必如此上纲上线。很多人在考虑这些角色的时候根本就没有代入感,他们不想制造混乱也不想上街抢银行。有时候其实我们就是想多了,喜欢反派的人只是因为这些角色have more fun而已。。网友孔鲤对[蝙蝠侠小丑]为什么很多人喜欢《蝙蝠侠》里的小丑?给出的答复:时间原因,只询问了不超过二十个朋友(因为不多所以可能不能作为最后结论),得到的回馈进行分析,大概得出以下结论:一、大家喜欢小丑不代表认同小丑的做法,而是欣赏这部电影创造了这样一个角色。大家并不是喜欢或者说认同这个人物的社会行为,而是认为这部电影里头的小丑形象让反派人物上了一个台阶,这注定将是电影史最有名的反角之一,归根结底大家喜欢小丑不代表认同小丑的做法,而是欣赏这部电影创造了这样一个角色。可能有点拗口,但我相信绝大多数人是这样想的。所以喜欢小丑更多是喜欢诺兰的《黑暗骑士》,如果说喜欢其他《蝙蝠侠》里头的小丑,那就得好好思考一下了……而诺兰的这部电影则是——没有一个统一的价值观,若不是千万人吾往矣,只是站在主流价值观大声嚷嚷,指责他人的不是,那又有什么了不起呢? 不过,在我看来,超级英雄电影最佳的并非是《黑暗骑士》,而是一部被很多人低估的《守望者》,当然也可能《守望者》太过于超前了罢。二、有人希望出现这样一个挑战了大家的伪善和贪婪的人。前提是小丑是个疯子,所以他的行为才会合理。对于正常人尤其是觉得这个社会有问题需要一剂强力针的人来说,道德是不允许的,但潜意识是会希望出现一个危机危险让人从麻木中走出来。另外,在《黑暗骑士》的哥谭市设定里,人人有罪,这也是《黑暗骑士》里头的小丑出现的原因之一。顺便一提,前几日看到 @方十一 的微博(当然关注慎重→_→说这话不会被Ta打吧……)提到:《黑暗骑士》里小丑的双船实验, 很多人都想过按下按钮炸的是自己那条船吧,可是杀人对小丑来说很容易且没啥好处。如果我是小丑,就安排在按下后什么事情都不发生,然后以视频,大喇叭等方式扩散出他们按下了的真相……然后这群人会过得非常惨的,哼哼哼哼。每个人都会站在道德高点上指责他们,尽管他们内心知道自己也有可能按下按钮,但再也无法将这些人看作同类,这些人也再不会被人接纳,并且每天都痛苦悔恨,尽管他们知道他们的选择无可厚非……双船本来也证明不了什么。实质上可能还得算是小丑的胜利。两船的人出于恐慌同时听从于最敢站出来说话的那个人,囚犯船的警卫在把开关交给老大时,他以为老大会按的,其他人也没有阻止。平民船更明显,匿名投票的结果就是炸掉对方,只是谁都不想最后执行。这是投票设计的失败,如果每个人发一个按钮匿名投票炸或不炸对方,直接根据投票结果引爆炸弹,结果如何呢?不需要揣测。平民船的人已经投过了。三、单纯标榜自己与众不同。这就是上面说得很多了的。其实当每个人都希望自己与众不同时,反而是一种跟风。这一点大家说得很多了。————————————————————————————因为调查基数不大,所以肯定还会有其他理由,大家有的话不妨说出来。网友壹贰叁对[蝙蝠侠小丑]为什么很多人喜欢《蝙蝠侠》里的小丑?给出的答复:1)随手抢个银行,随手炸个医院,随手杀个警察局长,几句关于炸弹的情报就搅得城市打乱。尤其是这种随意颠覆公检法呼风唤雨般的能力让在天朝的观众特别有快感。2)演员是希斯莱杰。看脸。3)最重要一点,所谓“为了邪恶而邪恶”很扯,小丑根本没干啥天理不容的坏事,整个电影一半时间在黑吃黑,银行抢的还是黑帮的银行,炸医院里头人几乎全撤走,炸死蝙蝠侠女友勉强算,但炸弹炸死一瞬间的事,不会有什么道德上的冲击力。你让小丑随手枪杀个小孩试试?随手砍死个妇女试试?他还会有这么多粉丝?强暴这种太“人类化”的犯罪方式我就不提了。4)关于高智商一点也存疑,双船事件的设计太差了。所以,电影里的小丑远远算不上什么“恶的化身”,他只是个有一定能力的疯小孩,很会渲染恐怖气氛。大家喜欢的,无非是让别人又恨又怕的这种爽快感。原答案写得戾气太重了,见谅。我只是觉得,相比贝恩在电影中的表现,小丑做的恶没那么多。贝恩发动的暴动让我想到印尼排华大屠杀。但大家还是一致认为小丑更加有邪恶的魅力。网友蒙面大侠对[蝙蝠侠小丑]为什么很多人喜欢《蝙蝠侠》里的小丑?给出的答复:当我看到这么多反派角色因为智商低被干死、因为话多被干死、甚至最后还有被主角发嘴炮“感化”死,心中真是千万头草泥马……,所以我就愈发喜欢像小丑这种有个性、有头脑、极恶、不拖泥带水的坏淫,因为有他在大概不会无聊。网友温子欣对[蝙蝠侠小丑]为什么很多人喜欢《蝙蝠侠》里的小丑?给出的答复:看完了排在前面的答案,想说两句。小丑真正代表的不是世俗的邪恶,而是人们从逻辑出发的对普世价值的怀疑,以及对人类自己创造的规则和价值取向的反思。他既是规则的挑战者,又是人性的揭露者。他最恐怖之处在于,他完全地知道,什么是人性的弱点。他对人性的利用到了极致,以至于让我崇拜他。小丑这个角色从始至终都是超脱的,他以让完美无瑕的人堕落为乐,以让人们抛弃自己所相信的善良为乐,以让人们知道世界上没有纯粹的正面反面为最大的乐趣。他通过试探、引诱,来验证他的想法,这是他作恶的动力。他全无负担,在某种程度上超越了人们所定义的善恶,他只有一个信念:没有绝对的对错,只有事实与逻辑。诺兰是非常善用对比的导演。小丑的反面,便是新的检察长哈维丹特,那个一开始便把所有罪犯都收进了监狱的人。多么像一个理想社会的样子,所有的罪犯关进监狱,所有的好人各得其所。可这个世界真的非善即恶吗?答案必然是否定的。可人类为什么要定义善恶是非呢,为什么小丑的想法会与之相悖呢?人是一种生物,本性便是生存与繁衍,生物为了个体的生存繁衍而进化出欲望,为了群体的生存繁衍而产生了规则。当为了让个体抑制欲望遵循规则,就出现了各种各样印在人脑子里的是与非,比如比如道德,比如法律。可小丑产生了抗拒,他不认同。他认为在欲望的控制下,人会摒弃规则,所有从心底相信规则的人都是可笑的,都是虚伪的或不自知的。他不承认道德,在他眼里没有真正的好坏,他不接受那一套为了他人的利益,而抑制自身的自私的规则。借用 @雯婷的回答你看小丑对自己脸上的疤痕是这么解释的:版本一:想知道这疤痕的来历吗?我的父亲是个酒鬼和变态。一天晚上,他比以往更加疯狂,妈妈拿起菜刀自卫,他一点也不爽她,所以我看着他拿着刀朝妈妈走去,割她的时候他还在笑,他转向我对我说:“何必这么严肃呢?”(why so serious),他拿着刀走过来又说,“何必这么严肃呢?”接着,他把刀插进了我的嘴巴说,“让我们给这脸上增加一点笑容。”版本二:你看上去很紧张,是害怕这些伤疤吗?你知道它们怎么来的吗?来,看着我,我有过一个老婆,跟你一样漂亮,她说,我总是太会担心了,她说,我应该多笑笑。她赌博,欠了高利贷一大笔钱,有一天他们划花了她的脸,我们没钱去做整容手术,她无法承受,我只是想再看到她的微笑,我只想让她知道,我不介意她脸上的伤疤,所以,我把刀放进嘴里,干了这个,让自己变成这样。可你知道吗,她不敢看我一眼,她离开了我。这两个表述真假难辨,但显而易见:小丑对人性的认识消极的、暗淡、绝望。他深受创伤。起先他的表述里,迫害他的是外界,随后对瑞秋的表述里,已然变成自戕。这种心态的转变显然加深了其对命运的嘲讽。天地不仁。小丑以弃儿的姿态被挤压在世界的角落,他彷徨过,失落过,怨恨过,死过。但是伤疤就是伤疤,无法复原。最终他做的反抗,就是去推翻世间公认的正义,戏谑这个对他毫无温柔可言的世界。至此,小丑最终走向了所谓人性的反面——驾驭欲望,而非被欲望驾驭;抛弃情感,而非被情感支配。他一次又一次地做实验,来证明他的理论——他利用人的贪婪独吞了抢得的财富,他成功地诱使哈维丹特堕落,让两艘船的人为了生存的欲望去炸毁另一条船。这都是小丑做的人性实验,无一不挑战了人对是非的认知。当代表正义的检察官腐化堕落,开枪打中蝙蝠侠,抛硬币决定小男孩的生死时。对于检察官本人,善恶已经不复存在,他不会再遵守仁义道德,他已经被欲望控制。小丑就胜利了,蝙蝠侠就失败了。小丑证明了世界上没有真正的正义存在,人都有自己的阴暗面,蝙蝠侠的坚守,便没有了意义;正义,就不再站在制高点上。既然代表正义的人可以那么邪恶,为什么代表邪恶的人,就不能正义呢;又凭什么通过判断一个人正义与邪恶,来区分谁该被惩罚?这就是小丑的不问对错,他变着法子,拨弄着哥谭市的道德底线。蝙蝠侠即使抓住小丑,他还是输的彻彻底底。这是哲学问题,要用哲学内容来回答,可蝙蝠侠连回答的机会都没有,哈维丹特已经向他举起了手枪,摁下了扳机,蝙蝠侠连回答的底气都不剩了。可他为了内心的信仰,最后背下了罪名离开。只为了让人们相信,正义的检察长,并没有辜负人民的期望,为了让人们相信,正义不是镜花水月。即使他知道人性包含着邪恶,他也没有放弃守护正义。这就是蝙蝠侠对小丑的回答。小丑的角色成功地升华了这部电影里反派的定义:反派只是个名词,邪恶也一样,并没有绝对的意义。他们的区别在于,正义的一方保护这个价值观,是认为这套东西即使很多时候很虚伪,但能让人类生存;而小丑则鄙视这种虚伪,他让人们表现自己最深处的欲望,才不管人类社会会不会崩溃。欲望比规则更接近人的灵魂。小丑让我们反省,我们相信的是非究竟是什么,为什么要相信它。这就是小丑这个角色的意义,看完以后我一点不觉得他是反派,他所做的更像是,对人性的探究。这也是小丑这个角色的魅力所在。网友蒙面大侠对[蝙蝠侠小丑]为什么很多人喜欢《蝙蝠侠》里的小丑?给出的答复:快感,破坏这乱七八糟不合自己审美的世界的快感,见图:卖萌完毕开始答题。// 什么上面的不就是答案了吗?!答:我不代表“很多人”,就代表自己说说看哈。“我”为啥子喜欢Joker?——因为,他呀,纯!粹!别人犯罪是为了钱、性、巴拉巴拉啥啥的……他不是,他什么都不为。严格说的话,只是为了追求乐趣。这样的人都会让人很向往啊!沉浸在创作中的艺术家,用代码创造世界的程序员,在爆炸声中穿着护士服蹦蹦跳跳的小丑……能仅仅为了兴趣去做自己喜欢的事,很幸福!(当然,现实中要建立在不妨害他人的前提下哈——纠结丑爷道德观的见下图 ↓ ) 更新大概涂了个漫画版Joker:认真涂了个希斯莱杰版的Joker——这位的小丑带我入了Joker粉的大门。 更新:希斯莱杰版小丑的简笔画版网友核桃对[蝙蝠侠小丑]为什么很多人喜欢《蝙蝠侠》里的小丑?给出的答复:额,首先,dc系和漫威系的漫画纷繁复杂,但是实际国内有影响力的,无非是靠近些年的系列电影带动的所以这些漫画里有没有内涵反派我说不好,至少电影里的那些,全都弱爆了小丑算是一枝独秀而诺兰的三部曲相当于对原著的解构,小丑这个角色又增添了更多的意涵,摒弃了很多原著故事里俗套的剧情和设定,加上希斯莱杰出神入化的表演,小丑的人格魅力简直爆表比起动不动就科学事故导致变异报复社会的反派们,比起打架靠装备六神装才能抵抗主角光环的反派们,小丑不知道高到哪里去了,他是纯粹的混乱的化身,年轻人们哪见识过这个网友豆包菌对[蝙蝠侠小丑]为什么很多人喜欢《蝙蝠侠》里的小丑?给出的答复:我们只是在围观他的疯狂,却没有亲身去感受疯狂,自然会有人喜欢小丑反正我不喜欢,打死了二少害的芭芭拉瘫痪在未来蝙蝠侠里还逼疯了三少,真心喜欢不起来尼玛,新刊里还把阿福爷爷的手给砍了,不能忍网友宋雯婷对[蝙蝠侠小丑]为什么很多人喜欢《蝙蝠侠》里的小丑?给出的答复:如果“小丑”的对手不是“蝙蝠侠”,不会有这么多人喜欢小丑的。蔑视世俗最过瘾的方式,莫过于跨在神的脖子上振臂长啸,独孤求败。事实上,跟一身铠甲、无懈可击的天之骄子蝙蝠侠比起来,脸上有疤痕的小丑,才是日常中可以窥见的、血肉之躯的凡人——他有显而易见的弱点和缺陷——这是凡人所必须坦然接受、直接面对并且能进而化之为武器的。而蝙蝠侠不同,他希望拯救世界,他是黑暗里的完美。但是只有黑暗的世界生来就是缺失的。所谓的完美永远只能是蝙蝠侠的理想。在黑暗中作为一个英雄为人们解除苦难——这是年幼父母被害的蝙蝠侠的心结,因此他日渐成熟的身体下面深埋的永远是一颗赤子童心。而恰好,他的对手小丑也是一个心无杂念的小朋友,“游戏”是他人生的主题,“快感”是他永恒的追求,“赌博”是他擅长的手段。作为一个普通人,小丑没有骇人听闻的坐骑,没有军火库没有老管家没有大豪宅,他对于这个世界来说,生存或者毁灭都不是问题。这样的社会环境,身体力行地教会了小丑:运气是靠不住的,靠得住的只有自己的大脑和破釜沉舟的决心。不得不说,《蝙蝠侠·黑暗骑士》开篇“抢钱”那五分钟的戏实在安排得精妙。小丑对人性弱点的熟练把握一览无余在这五分钟里一览无余。贪婪的人类,最后必将被贪婪吞噬。小丑达到了目的(抢到了钱随后引起了官方以及蝙蝠侠的注意),除掉了累赘(一起抢钱的小伙伴),开启了故事,潇洒地离开。冷酷与疯狂,胆大与机智。“杀不死你的,使你更怪异。”小丑的追求从来不世俗。他渴望的“怪异”不妨说是一种“命运无常”。对于“突变”小丑的态度里含有一种奇妙的信仰和顺应。你看小丑对自己脸上的疤痕是这么解释的:版本一:想知道这疤痕的来历吗?我的父亲是个酒鬼和变态。一天晚上,他比以往更加疯狂,妈妈拿起菜刀自卫,他一点也不爽她,所以我看着他拿着刀朝妈妈走去,割她的时候他还在笑,他转向我对我说:“何必这么严肃呢?”(why so serious),他拿着刀走过来又说,“何必这么严肃呢?”接着,他把刀插进了我的嘴巴说,“让我们给这脸上增加一点笑容。”版本二:你看上去很紧张,是害怕这些伤疤吗?你知道它们怎么来的吗?来,看着我,我有过一个老婆,跟你一样漂亮,她说,我总是太会担心了,她说,我应该多笑笑。她赌博,欠了高利贷一大笔钱,有一天他们划花了她的脸,我们没钱去做整容手术,她无法承受,我只是想再看到她的微笑,我只想让她知道,我不介意她脸上的伤疤,所以,我把刀放进嘴里,干了这个,让自己变成这样。可你知道吗,她不敢看我一眼,她离开了我。这两个表述真假难辨,但显而易见:小丑对人性的认识消极的、暗淡、绝望。他深受创伤。起先他的表述里,迫害他的是外界,随后对瑞秋的表述里,已然变成自戕。这种心态的转变显然加深了其对命运的嘲讽。天地不仁。小丑以弃儿的姿态被挤压在世界的角落,他彷徨过,失落过,怨恨过,死过。但是伤疤就是伤疤,无法复原。最终他做的反抗,就是去推翻世间公认的正义,戏谑这个对他毫无温柔可言的世界。至此,小丑最终走向了所谓人性的反面——驾驭欲望,而非被欲望驾驭;抛弃情感,而非被情感支配。他的冰冷无声中转变为了他“燃烧 ”的支撑。这也是他成功打败蝙蝠侠的根本原因——蝙蝠侠一身负重(责任、理想、道义..),小丑身无一物。是不是颇有禅味?“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小丑在决定发起挑战的那一刻,他就没想赢。他要“玩”,玩个痛快。之所以说小丑是“特异”的很大程度上也离不开西方文化的语境。不知道你有没有感觉,这个人的性格中可以映射到着侘寂美学、老庄之学等东方哲学思想的某些内涵:侘寂(Wabi-sabi),一种以接受短暂和不完美为核心的日式美学。侘寂的美有时被描述为“不完美的,无常的,不完整的”。它是从佛教三法印派生的概念,特别是无常。侘寂美学是日本传统美学中最显著的特点。它在日本的审美价值中的地位,大致相当于希腊对于美和完善的理想在西方的地位。如果一个物体可以在我们内心带来宁静的忧郁和精神向往的感觉,那么它可以说是侘寂。侘寂接受生活是复杂的,但崇尚简单。它承认三个简单的事实:没有什么能长存,没有什么是完成的,没有什么是完美的。接受这三样事实,就能接受满足是一种成熟的快乐。(维基百科)蝙蝠侠没有了铠甲、军火、装备、管家,他也许就不是蝙蝠侠了——他需要外界给他支持,帮他武装。但是小丑不一样,小丑本就一无所有,一无所求,外界怎么变,他还是一样应对自若——他已经看透了人生的真相,他的的力量来自全部内心。这就是小丑最不可复制之处。杜甫诗道:尔曹身与名俱灭,不废江河万古流。这十四个字,包含了佛家成住坏空的流转世界观。成劫住劫,是有情世界的建设时节,坏劫是各种灾害破坏有情世界的世界,空劫是世间消失回到空寂状态的时节,周而复始生灭有序。有什么好执着的呢。自然,小丑的魅力不是因为他是佛祖,而是因为他是可以四两拨千斤的笑脸小丑,哦,绅士。他所渴望的疯狂与刺激,实则可如流水无孔不入,也许对于他活着的全部意义就是“反抗”,反抗到灭亡。世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世人看不穿。唐寅当年风流一世,貌似快活神仙。但是他那一生都注定无法得到自己的最深的渴望。小丑亦然。他们笑起来声音比谁都爽朗,皱纹比谁都紧迫。任何时候,极致的疯狂下头都住着极致的寂寞。以笑覆悲,似乎连悲伤也得不到自由。“那些不能杀死你的,使你更怪异。”所谓怪异,是违背常理,是扭曲,是变形,是不真实的真实。这一切,小丑从不期待世界理解,他以“燃烧”为理想,即他以死为归宿。他挑战蝙蝠侠的权威,是希望以一种最昂贵的姿态阵亡。这也就解释了为何他从无畏惧,为何他要误导蝙蝠侠让他失去最心爱的女人,为什么他享受混乱。因为他不在乎生命,死对他来说,才是彻底的解脱。为什么这么多人喜欢《蝙蝠侠》里的小丑?如果非要一言以蔽之,那也许是因为“众生皆苦”吧。灭苦原应去执。而人生那么短短一瞬,你的执着里流淌的全是纯纯净净的自己,又如何舍得剥除。即使你舍得,你又该如何靠岸?受尽煎熬。无可奈何。最终你选择皈依。那么,好,去执之前,可不可以再让窦唯领着我们唱一句:幸福在哪里。(《高级动物》)我爱的小丑,只有希斯莱杰。在这个沉寂的深夜,万分万分想念他。网友野狐禅对[蝙蝠侠小丑]为什么很多人喜欢《蝙蝠侠》里的小丑?给出的答复:因为颠覆了人们对电影反派的认识,建立了一种新的反派流!讨论人性思想什么的不过是我们自己为赋予这个角色血肉的延伸罢了,难道不是???网友啦啦对[蝙蝠侠小丑]为什么很多人喜欢《蝙蝠侠》里的小丑?给出的答复:(以下是脑洞过大的回复)大概是因为最近在学习古希腊宗教,所以我第一反应就是古希腊神话里面的酒神狄奥尼索斯,他是秘仪之神,他的仪式特征就是迷失与狂乱,他与泛希腊化时期成为了理性之神的阿波罗是古希腊神话体系的一体两面。他的仪式在古希腊十分受欢迎,即使狂乱,为什么?因为在日常生活中压抑的奴隶,妇女和外邦人通过这种发泄打破了平时的界限,才保持了一种动态的和谐与稳定。这种现象是十分奇妙的矛盾,通过狂乱来维稳,不过却无比契合当下的国人,网络暴民在网上肆意倾泻日常的压抑情绪,才能在现实生活中或自愿或不愿地扮演着被分配的社会角色,又有谁不是呀扮演这个角色呢?只不过没有具象化的实际行为罢了。人类社会的共情行为总是让我们有时候觉得反派也戳到我们的萌点。退一万步而言,没有反派哪能凸显出反派。有时候,反派的魅力在于他成为反派的整个过程,正是人性的最大体现。网友蒙面大侠对[蝙蝠侠小丑]为什么很多人喜欢《蝙蝠侠》里的小丑?给出的答复:如果真的出现在他们身边,跑还来不及网友彭荐予对[蝙蝠侠小丑]为什么很多人喜欢《蝙蝠侠》里的小丑?给出的答复:真实的小人,在我眼中总比虚伪的君子更令人激赏。他把实在血淋淋地撕开来做给众人看,他的疯狂甚至令我感到了他的率性,当我慢慢长大,渐渐看多了人情,越发觉得这种叛逆的伟大与稀有。这就足够我喜欢他了网友蒙面大侠对[蝙蝠侠小丑]为什么很多人喜欢《蝙蝠侠》里的小丑?给出的答复:I believe whatever doesn't kill you simply makes you stranger这句话是全片的开始,但我们最后还是会回到这句话“谢瑶邀。因为对知乎的一些强烈不满已经很久没回答问题了,当然这只说明了一个问题,那就是我的内心深处有许多阴暗。我会因为那些凭借自己亲身经历码出来的答案被一些故意哗众取宠的D逼湮没而痛苦,我会因为一些混球故意无然问题环境而愤怒,以前我会耐心得回复,直到我发现两种情况:1,知识贮备量的重叠部分太小的两人无法交谈 2.你没办法和一个为了辩论而辩论对人辩论。对于前者,我一般推荐些书。对于后者我只能选择无视,前提如果我忍得住,我的老天,你能先研究一下再发言么?“虽然我没看过他的东西,但是我知道……”你知道毛啊?不看就知道了你也真神了!人类就是因为你这种自以为是从不思考凭感觉说话的混账东西才永远在原地踏步……”如果你没有过上面这种体验,你对Joker的喜爱就顶多止步于 这哥们好牛逼啊 这样的评价。首先我们可以统一一下,我们说的蝙蝠侠是诺兰的蝙蝠侠,我们说的小丑是希斯莱杰的小丑。有人说你这不废话么?当然不是,看过漫画的人都知道,杰克尼科尔森的小丑才是忠于原著的,希斯莱杰的小丑是独立的,所以漫画原著党就可以止步了。引用一下我以前对二者的对比:来做个对比,杰克尼克尔森那个还原度最高的Joker,会发现希斯莱杰版的Joker有一种看破红尘的疯和尚狂道士的感觉。尼克尔森的Joker把整个城市当成一个大娱乐show,他是主角,他也玩家。而莱杰的Joker则是躲在背后操盘大局的棋手。尼克尔森的Joker跑去毁坏艺术片,这种逆反心理在《搏击俱乐部》里有最好的解释。而莱杰的Joker更像《七宗罪》里的嫉妒者,他不是逆反者,他是审判者。在那个世界有三种人,英雄,坏蛋,小丑。尼克尔森的笑是疯狂至癫的,几近失控。而莱杰是有度的,就像他在医院里悄悄用手指扣住左轮手枪撞针的那跟手指(详见【细节揭示真相】《黑暗骑士》里一个关于手指的细节——Joker是追汽车的狗么?NO!他是一个导演)。他的笑更锋利,而且是有度,有把握的,如鱼钩,而且锋利的背后还有一丝丝的哀伤,那一丝哀伤是一个彻底孤独的人流露出的气味,如一条透明的鱼线牵扯着观众的内心最软的那块肉。TDK的特殊一个元素:SCAR 疤痕 这也是贯穿整部电影的一个重要线索,暂且不表,下文细数[Joker去黑帮大会上搅局的时候]Joker:U see,a guy like me……(batman)G: A freak Mobster:HAHAHA……Damn right !Joker: A guy like me这一句嘲讽实在说点睛之笔,足以一斑窥豹。这点台词不仅交代了Joker被人嘲讽的事实(尤其希斯莱杰那种若有所思的表情,好像在回忆什么似的),更阴郁了Joke在过去就不被重视的设定,军阀大爷贝恩就从来没有这样的细节交代。这是诺兰大神对塑造人物的最细笔触,类似的还有很多,有兴趣可以找找。Joker委屈得重复自己被打断的话,本来都到喉咙的“蝙蝠侠”又得咽下……注意,小丑是非常有执行力的,他被打断之后,没有直接顺着说下去,而是重新开始引出话题,重新掌握话语权。这些深度细节是《守望者》无法比拟的,就说一个硬伤吧,曼哈顿博士能力近乎于神,却无法摆脱性欲,要靠做爱来维持与人类的关系,这实在不应该。这里需要引入一点课外知识:白骨观。你听过视美女如骷髅吧?你肯定觉得老和尚一定憋坏了,实际不然,在佛教里有一白骨观法门,通关观想自己喝别人的骨架来彻底去除性欲。《钢铁之躯》中克拉克第一次有了透视眼之后就相当于白骨观。我有个摄影师朋友,天天拍裸模那种,他说他看人就先看骨架,看裸体根本没有性欲,他不练白骨观,却异曲同工得成就了,他作为一个不撸青年现在身体十分健康。回到我文头的那段自白,纵观所有受人喜爱的反派角色,他们基本上都是 堕落 的。汉尼拔博士吃人说因为童年阴影,电锯杀人狂是因为癌症,连黑武士都是如此。人类喜欢一个人一定是因为有了某种共鸣,最粗糙多共鸣叫老乡见老乡,这是地理上的共鸣,深层次上一点就是心理上的。有同样爱好的人,有同样经历的人一般都特容易相处。Joker,这样一个能决胜千里之外的人,说话居然被打断,被嘲笑,wow,这不就是我们平时的遭遇么?就此我们对他有了一份亲切感。这是Joker再次散发了忧郁,Why serious?先生居然开始谈世界了!?他失望了。失望是《盗梦空间》的核心词汇。黑暗骑士的核心是疤痕.卡车上写的“微笑是最好的药” Joker加了一个S,变成了“屠杀是最好的药”如果Why so serious 就是没心没肺活着不累,那这个不能简单理解了。这是Joker的心里话Scars 不仅指joker嘴上的疤痕,更指心里的。谁都是长大的,谁的心里没几条疤?无论是为了治疗失恋的疤去长跑,还是为了治愈越战的伤疤血战警察,选择如何治疗伤疤的人,是我们自己。,摇滚?嗑药?疯狂的性爱?还是装出一副刀枪不入大样子骗着自己生活?……一念成侠,布鲁斯的解脱之道是正义独裁。一念成魔。Joker选的解脱之道是Slaughter 我们都不是佛。面对生活的恶意,我们大部分人都是用恶意回复的,别说不是,别骗自己。有答案说,我们喜欢Joker是因为突然跳出一个人挑战人类的善和恶,Joker只用了子弹,贝恩可是用了核弹。事实证明核弹的实验结果更可怕,炸弹爆炸了(桥上的)。但我们记住的却是贝恩那一身猩猩肌肉。Joker的疤触及了我们的疤。疤是抹不掉的痕迹,它随时提醒着我们。我们选择如何面对。回到最初的那句台词:I believe whatever doesn't kill you simply makes you stranger这句台词的翻译很有难度,因为你必须啃下整个故事。按照字面翻译成“那些杀不死你的东西,会让你变得奇怪”或“我相信大难不死之后,你会变成陌生人”……这样的翻译水平着实不高。读古文有一个好办法是:以经解经,用后文再出现的环境去揣摩先前那个词汇的意思是比较准确的。我们以电影解电影。还是《搏击俱乐部》,你还记得化学灼伤么?你还记得化学灼伤之后那个疤么?这就是doesn't kill you,却能让你变成stranger的东西:痛苦。而那些折磨你的痛苦的记录就是:疤痕。 那些把你彻底折磨得半死不活的东西,才让你变成另外一个人纵观全片:大堂经理,医院炸弹,轮船游戏……都是doesn't kill you,却能让你变成stranger的东西。甚至对于黑帮来说,从不杀人的蝙蝠侠也是这样的东西。在续集《黑暗骑士崛起》中,贝恩的核弹头也是这个东西。其实第一集就已经有这个东西了:蝙蝠。对于幼年的布鲁斯来说,蝙蝠所代表的恐怖回忆,何尝又不是这个东西?所以这东西不是诺兰发明的,而是他发现的。这东西就在那里,包括你我的心里黑帮银行的经理勇猛果敢,一枪崩掉劫匪,但如此的心理素质也敌不过Joker“炸弹口技”的精神折磨,最后落得意志的全线崩溃黑帮银行的经理勇猛果敢,一枪崩掉劫匪,但如此的心理素质也敌不过Joker“炸弹口技”的精神折磨,最后落得意志的全线崩溃原来原来后来 是否判若两人?后来 是否判若两人?徐皓峰的《倭寇的踪迹》里有一个好名字:梁痕录。男人就是女人刻下痕迹的录本,多好的名字。Joker,you Scarman-------------------------------------------------------------------把片头的台词拉出来又摆了会儿龙门阵。调整自己的认知,知乎唯一的乐趣在此看到新回答里有人拿演员的肢体动作做那位仁兄曰:不能说诺兰在这方面没有功劳,但要让一个角色在虚拟世界里的癫狂和现实世界里的合理之间找到一个准确的定位,就必须依托演员的天赋了”这个阁下就实在看不起诺兰大导了~~~~前文我发过一个博文,里面有Joker一个关于手指的细节。请注意,这个细节是靠剪辑构建起来得,首先剪辑师功不可没,但是,这依然是诺兰大神的主意。如何见得?诺兰大神的两位剪辑师Dody Dorn和Lee Smith操刀了诺兰大神的所有电影,除了《追随》。如果你仔细对比《追随》和其他电影的剪辑风格,你会发现风格和技巧都是一致的。更甚者,剧本为证。那一段戏在剧本里是写得非常清楚的,所以其实剪辑师发挥的余地一点不大。诺兰大神的业余爱好是建筑,他不仅是个技术控,还是是个精度控制。对于电影来说,导演是掌控全局的,周密考虑一切。演员的本质是道具的一种。角色的定位早就决定好了,只差一个合适的形象去代入。这本质上是对道具的精准要求。小津安二郎电影里的道具都是实打实的真古董,卡梅隆拍拍泰坦尼克号直接一比一做了大船半身模型。这种质感是特技做不出来的,也是演不出来的。如何完美得做旧一块布?用时间。希斯莱杰把自己关进饭店几个月就是为了“做旧”自己,这是体验派演员的做法。希斯莱杰有天赋么?有!但不是泛论中关于演技的天分,他的天分在于他感受到了Joker的思想本质。这地球上有什么样的演技能让世界级老戏骨“老管家”迈克尔凯恩爵士惊吓得居然忘了说台词?他根本没有演,他让自己成了Joker!唉……真是疯子啊程蝶衣还记得他么?人戏不分才能到达狂魔的境界,成魔了,众生就被你颠倒了。这就难怪有人说希斯莱杰和魔鬼做了一次交易才换来了这次逆天的表演。可是……成魔,你就离走掉不远了。疯魔,也难成活[蜡烛][蜡烛][蜡烛]网友mo shan对[蝙蝠侠小丑]为什么很多人喜欢《蝙蝠侠》里的小丑?给出的答复:与题目无关。我是一直看到,无论虚拟或现实人物,只要很拽很酷很碉堡很叛逆,不管他的为人性格爱好善恶如何,都总有一些人表示很崇拜,然后后边顺带完爆某XX之类。只不过其中大部分都是假装自己的与众不同来提高逼格而已。网友陈晓峰对[蝙蝠侠小丑]为什么很多人喜欢《蝙蝠侠》里的小丑?给出的答复:你之所以这么夸大“道德”的作用,是因为你还没受过“道德”的欺负。网友蒙面大侠对[蝙蝠侠小丑]为什么很多人喜欢《蝙蝠侠》里的小丑?给出的答复:就像很多人喜欢《生活大爆炸》里的谢耳朵一样,因为倒霉的不是他们,他们只是看客。转载请保留本文连接:分享到:相关文章声明:《【蝙蝠侠小丑】为什么很多人喜欢《蝙蝠侠》里的小丑?》由“傲气凌云彡”分享发布,如因用户分享而无意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删除。TA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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