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师3血缘关系任务关系好以后可以去他的地下室吗

地下室_小宗师专辑:1那些时日,宗建明、殷小柔和我,每个礼拜都要去“香湾活鱼锅”吃涮鱼。我们通常不吃草鱼,而是点一尾六七斤的花鲢。草鱼肉过于腻嫩,刺又氄又多,稍不留神就卡住牙龈或舌头。通常,我们选择厢房里的那张圆桌,离门远些,风小,僻静。只不过常常吃着吃着,水泥盖板简易搭就的屋顶就落下报纸碎片、干瘪的鱼鳞或玉米粒大小的沥青。直到如今我也没弄清,为何屋顶上粘了那么多风干的黑鱼鳞?如果掉下的是片碎报纸,小柔通常会沉默着弯腰捡起,吹落上面的灰尘和鱼鳞,在微弱的光线下安静地朗读。透过氤氲缭绕的水气,我能看到她的嘴唇鱼鳃般黯然着翕动。后来我常做这样一个梦。梦里有个肮脏的地下室,几条鱼穿着蓝色竖条西装,正襟危坐在豪华的餐桌前,手里拿着银制刀叉,有板有眼地吃餐具里的水草、莲花、浮萍、盖子虫、水蚊、蝌蚪、蜉蝣或者水蛭。它们吃得香甜沉迷。后来水草吃完了,莲花吃完了,盖子虫也吃完了,它们就把镶着蓝色花纹的光洁盘子塞进嘴里,同时发出牙齿咀嚼瓷器的“嘎嘣嘎嘣”的脆响。后来这个梦消失了。不是说我不再做梦,而是梦中的布景发生变化:我开始学会了……飞。我的手不可避免地牵着另外一个人,这好像很暖和,也很幸福,可我却常常沮丧不已——我不知道手挽的人是谁。无论怎样,我还是会飞了。我野心不大,只是飞过桃源镇的屋顶或街心花园的石榴树。屋顶上满是积雪,而石榴树上却开满了花瓶颈样的火红花朵。我和那人,就在花朵糜烂的香气中不停地飞,不停地飞,仿佛我们如若不是天使,就是烂俗的童话中阴险狡诈的巫师。当然,我们去吃涮鱼的季节,我还没做这样的梦。那时我不做梦。一个小公务员的白天和黑夜如果被各种财务报表、专用发票、菜贩子、植物油、徒步行走所充塞,那么,这男人肯定不做梦。2其实,和宗建明做同事之前,我们就认识了。确切地说,是我已经认识他了。我们都在桃源县第一中学读高中,只不过他比我高一年级。桃源县中学是省重点中学,能考进去的,都不是笨学生。当然我不在此列,除了打乒乓球,我没什么特别拿手的。我能进那里读书,是我爸花了万把块的赞助费。学校三千学生,我能认识宗建明,无非是因为他那起臭名昭著的恋爱事件。高中生谈恋爱的本来也不少,更何况学校有座古城。古城下有条幽深的隧道。据说元朝时,大将军纳岩奔盏在此驻军,命三百军士挖此道以囤粮。抗日战争时,这条隧道是八路军的指挥部,他们专门在黑暗中研究消灭日寇的方针策略。炎夏,隧道里全是点着油毡约会的学生。也难怪,隧道阴凉如秋,仿若墓穴般肃穆沉寂,捂住双耳还能听到神秘河水的流淌之音。在这么美妙的地方幽会肯定甘美如贻。宗建明的恋爱之所以称之为事件,而不是单纯的事情,是因为他不单和那个叫曹书娟的女同学在隧道里拉了手,还互摸了乳房,不单互摸了乳房,还褪下了彼此的短裤连衣裙,侵占并享用了对方的身体。说白了,他们该做的都做了。如若仅限于此,也就没什么。糟糕的地方在于,他们彼此稀释了对方的体液又没采取安全措施——也难怪,在九十年代初期,哪个孩子会使用避孕套?曹书娟怀孕了,更糟的是,她怀孕了自己尚不知晓,高考前一个月体检,这个姑娘才彻底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学校呢,做了一个重点高中该做的,将宗建明和曹书娟双双开除。那个夏天,所有的高三学生都在秉烛夜读,只有这两个孩子推着行李回家了。第二年,他们两个以社会青年的身份参加了高考,曹书娟考上了一所市属中专,宗建明则考上了本省的一所专科。我还记得一九九四年夏天的一个傍晚,刚下过暴雨,空气里浮游着合欢的香气,我骑自行车回家吃饭,在学校门口遇到了他俩。那时大批面黄肌瘦的住校生端着饭盆往食堂以百米冲刺的速度疯跑。校园喧嚣热闹,校广播站正在播放“小虎队”的《青苹果乐园》。而这两个学生,却被远远抛到喧嚣之外。男生推着辆飞鸽牌加重自行车,后座上的被褥和纸箱砌得比他还高,虽然用绳子揽了却仍摇摇欲坠。这使他走路的姿势滑稽而忧伤:他一手扶行李,另一只手推车把,双臂艰难地劈成大大的“一”字,而胯骨则朝车梁中间前拱,两条细腿弯成弓步朝前一点点地蹭。女孩呢,自行车架是空的,面色潮红,不时朝男生快速地瞥上两眼。后来,她支起自行车,径直走到男生跟前,掏出条手绢给他擦汗。男生朝她咧嘴傻笑的时候,纸箱和被褥突然从后座上坍塌,“嘭”地一声掉到湿漉漉的地面上。两个人互相看了眼,又瞅了瞅满地凌乱的书籍。女孩就是这时扑到男生怀里哭起来的,她把窄小的头颅紧紧扎进男生的胳肢窝,两条细长的臂膀揽着他扁平的臀部,肩膀在嘹亮的哭声中有节奏地颤抖。我记得那天她穿了条杏黄色连衣裙,连衣裙洗得有些旧,吊吊地垂着,时不时被夏风撩起,衬得她双腿修长而性感。我就盯着这个长腿女孩抱着男孩嘤嘤啼哭。我向来是个喜欢帮助人的学生,但那天傍晚,我并没上前帮他们捡衣物和书籍,而是远远站着,看他们在初夏的黄昏里抱头痛哭。我听到学校的敲钟人在我身旁啃着西瓜说,啧啧,瞧瞧,瞧瞧,他们就是宗建明和曹书娟,全桃源镇最丢人现眼的一对学生!四年后,当我在税务师事务所见到前来报道的宗建明时,我并没认出他来。他留了撇八字胡,头发短短,一双桃花眼流转间笑意盈盈,跟每个同事都热忱地打着招呼,身体前倾着将香烟递到男人们手中,以最快的速度用火机点着。我叫宗建明,祖宗的宗,建设的建,光明的明。他郑重地介绍完自己,一屁股坐进柔软宽大的沙发里。宗建明上班后不久就结婚了。他和曹书娟的老家都在农村,县城里朋友也不多,只草草摆了几桌酒席。那是我第二次见到曹书娟。她穿着件粉红旗袍,旗袍绣着金凤,其中有只五彩斑斓的凤头紧绷地贴在她小腹中央,就要飞出来的样子。这给我种奇怪的错觉,仿佛她的小腹已然微微隆起。事实证明,我的感觉并没有错,他们结婚六个月后,曹书娟就生了个女儿。结婚前她在县里的锁厂当配件工,分娩后她在家只待了两个月,就去家私人文印部当打字员。我对她的长相几乎没了印象,偶尔想起这个面相愁苦的女人时,只有条短小的黄连衣裙吊吊地飘着,伴着女孩伤心欲绝的啼哭。宗建明结婚后不久,我也结婚了。我老婆是位小学老师。除了用一种教师所特有的教训孩子的口吻跟同事聊聊言情剧,她唯一的爱好就是织毛衣。很多年后我仍记得她织毛衣的样子:总是把毛线放在膝头,腰脊和脖子朝织针弯下,就像一尾饥饿的游鱼沉向芬芳腥臊的水藻。累了的话,她常常站到窗前,凝望着我们沉寂的大街。后来我们有了女儿,这样的机会便不是很多。她开始学会喂奶、洗尿布、给孩子擦屁股、煎炒、烘烤、擦拭灯具,直到整个房间瓦亮如一件冰冷的瓷器。她极少和我说话,仿佛嫁给我只是让沉默更能显现出它截然不同的温情和力量。我们也很少做爱,她有个安静的坏毛病:她对精液过敏,只要稍不留神,她就会在柔软的席梦思上晕过去,身体蜷缩成一只乳鸽,动也不动,犹如她本来就是艳俗的床单上单调夸张的饰物。那时,我跟宗建明都二十四五岁,最喜欢终日跟业户喝得醉醺醺,然后整夜整夜在黑暗中酣睡如猪。他结婚后胖多了,胡子也剃掉,一双眼睛望着旁人时满是纯净的渴望,好像随时在等待机会攫取什么价值连城的东西。他女儿两岁时,曹书娟开始频繁地更换工作:先是辞掉了打字员的职位,到农贸市场卖山东煎饼,然后到家冷饮店当门童,专门对那些前来吃冰淇淋的孩子们像鹦鹉那样不停地说着“您好,欢迎光临”。之后,她又跟亲戚推销一种昂贵的保健品,传销禁止后她借钱买了辆二手电三轮,晨起六点钟就到主街、汽车站、小区门口拉客。有一次我妈生病住院,我夜间陪床,清晨去上班时,随手在医院门口招了辆三轮车。那个车夫裹着军大衣,戴着白口罩,脚上蹬着双翻毛皮鞋,将我拉到单位时已气喘吁吁。我刚想掏钱,车夫摆摆手说,马文,我是你嫂子。我这才明白过来,车夫原来就是曹书娟。我望着她佝偻的背影,很难把她和若干年前穿连衣裙的女孩重叠起来。她就是登三轮车时认识的那个男人。据说男人当晚喝醉了不敢开车,把奥迪A6停放在酒店停车场。曹书娟将男人送回家后,在三轮车上捡到了一个黑色手包,里面装着手机、身份证、汽车钥匙、伟哥、银行卡和两个数目惊人的存折。她随意从手机里挑了个号码打过去,间接找到这男人,将手包归还给他。男人很感激,便邀请她去他的工厂当现金保管。当然,按照宗建明的说法,男人其实从开始就心怀歹意:如果好色算歹意的话。他甚至打包票说,这完全是个阴谋,男人当晚乘坐曹书娟的电三轮,是故意将手包丢在了上面,也就是说,曹书娟出众的姿色在夜色朦胧中蛊惑了这个男人,使这个男人春心萌动,方才做出如此大胆的举动。这男人呢,比我们长得都矮,也没我们年轻,家住在县城十里开外的农村。不过他居住的那个村子比较奇特,家家户户都在大规模地生产钢锹、铁锄、斧头、镰刀之类与农活有关的器具,他们将这些农具抛光上油,再卖到缅甸、埃塞俄比亚、厄瓜多尔、哥伦比亚这样喜欢种植罂粟和马铃薯的国家。他们的村子据说是全亚洲最大的钢锹生产基地,也是整个县城包二奶包得最疯、最明目张胆的地方:大老婆穿着黑棉袄在家里跟雇工一起割道轨、锯铁板,小老婆则在县城里喂养私生子,或者到美容院做昂贵的面膜。按照我们桃源县的说法,这个村子的男人普遍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左手握着丑陋冰凉的铁轨,右手攥着小巧锋利的镰刀。3我女儿三岁那年,我开始发福了。发福后我感觉自己无论做什么事,都越来越拙,抽烟时把鼻翼烫了个泡,坐沙发时裤子扒裆,开车门时被门楣撞伤了额头……随着脂肪的膨胀,我的每个动作都丧失了协调性,变得陌生沮丧起来。我老婆话越来越少,她唯一的任务就是孩子放学后,一遍一遍地教她“a、o、e,i、u”和数字分解,同时把总是将“9”写成“6”的孩子掐得胳膊紫青。宗建明呢,那时完全变成了家庭妇男,晨起把孩子送到幼儿园,晚上将孩子接回家,给她煮饭、陪她跳舞、辅导“珠心算”、洗衣服。他的小胡子又留上了,仿佛在向他自己证明,他正在衰老中享受着某种尊严。曹书娟极少回家,她已经是锹厂的财务部长和销售主管,终日陪厂长跑外,从俄罗斯或吉尔吉斯坦低价购进大批废弃道轨,制成铁锹后再联系外贸企业高价售出。宗建明就是那段时间迷恋上赌博的。女儿熟睡后他召集帮狐朋狗友,玩一种叫做“推牌九”的游戏。他赢钱的概率跟中国足球队拿“世界杯”冠军的概率差不多。输得最惨的一次,是他将两万块现金掏干净了,又给在单位加班的曹书娟打电话,叫她送三万过来。那天晚上下大雨,不过曹书娟还是来了。她是开着辆红色宝马过来的。据当晚的赌徒透露,当房门被推开时,他们看到一个穿黑色雨衣的幽灵走了进来,这让他们既惊慌又恐惧。之所以说是穿雨衣的幽灵,是因为这个人完全被覆盖在庞大油亮的雨衣里,看不见脚踝也看不见头颅,仿佛雨衣自己从房间之外袅袅飘进。后来雨衣的帽子被摘掉,他们才看到了曹书娟。曹书娟的脸庞瘦弱干瘪,唯一引人注目的是她的那双眼睛。她的眼睛湿漉漉水淋淋,当然并不是她被淋了雨,而只是因为她的眼睛比较大,眼下面又是半圆形的黑影,看上去就像是朵黑暗中缓慢绽放的花朵。曹书娟把一团庞大的报纸摊开,里面就露出了“数不清的老人头”。那个赌徒说,他“一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的现金”。整整十万,没有像银行取款时用纸条扎紧,而是凌乱地散着。曹书娟窸窸窣窣着将报纸推到宗建明眼前,柔声问宗建明说:“够吗?不够的话,我再去给你拿。”宗建明连看都没看她一眼,只将嘴里叼着的半截香烟在西瓜皮上懒懒地掐灭,含混不清而又焦灼地嘟囔道:“发牌!发牌!发牌啊!”他们都不相信宗建明那时还没猜到老婆出了问题,我相信。宗建明用曹书娟给他的钱赌博、买名牌、抽高档香烟、请朋友下最好的馆子,可从不疑心老婆出了问题,按照他的说法,老婆有钱是她比别人能干,比别的女人更像个男人,甚至比男人更像个男人。“净他妈扯淡!”有一次,别人拿他老婆和那个老板开涮时,他笑着说,“我老婆会看上他?我操!浑身一股铁锈味,”他漫不经心地剔着牙齿,“你们一点都不了解曹书娟!”首先发现她老婆有私情的不是别人,而是宗建明母亲。曹书娟和宗建明都没空带孩子,便把孩子奶奶接过来。这是位一辈子没进过几次县城的农妇,终生的乐趣除了生儿育女,就是拾掇农务,立春栽稻子二伏割麦子,霜冻收白菜腊月焐热炕头。她是位有健忘症的老人,刚来县城时常常迷路。有次去菜市场去了半天,让在家等菜下锅的宗建明很是恼火。后来母亲被警察送回家。为了避免母亲再次像个老年痴呆症患者那样失踪,宗建明给她写了张纸条,上面是宗建明的家庭住址,让她出门随身携带,万一迷路了就掏出来,让好心人看了给她指指路。她大字不识一个。那天她去商场买棉拖鞋。冬天到了,她怕孙女的小脚冻坏了。在商场门口,她看到顾客对两个人指指点点。她眼睛花,对县城每件事都有种孩子似的好奇心。她拎着双拖鞋,慢慢踱到那两个人身旁,忍不住“咯咯”地笑起来。原来是个男人和一个女人接吻。男人个子矮,女人个子高,那个男人只好把脚踮起。她的笑声惊动了两个正在亲昵的人。女人挣脱开男人毛茸茸的手臂,嘀咕了句“讨厌”,从包里掏出口红描了描唇线,然后冷漠地朝四周看了看。当她扫射到宗建明母亲时,有些诧异似地问:“妈,你怎么在这儿?又迷路了吗?”宗建明的母亲又去看那男人。那男人不是宗建明。那男人怎么会是宗建明呢?宗建明的手背光滑细腻,没有那么多的粗壮汗毛,宗建明可比这男人茁壮年轻多了。宗建明的母亲在刹那间懵掉了。她没有回答曹书娟的疑问,而是指着那个头发稀疏、肥头大耳的男人问道:“他……他是孩子舅舅吗?”曹书娟的哥哥她以前见过,跟这男人模样倒差不多。曹书娟捋了捋老妇人的衣领,擦了擦老妇人额头沁出的汗水,安慰她道:“妈,他不是我哥。他是我的老板。”她给老人买了只赵家烧鸡,让她的老板开车把婆婆送回家。老妇人还没明白过来,已然被那个男人讪笑着推?进轿车。轿车里温度很高,她感觉气息急促,心胸烦闷,眼冒金光。后来,她把早晨吃的咸菜全解恨似地吐在车里。宗建明母亲在床上躺了将近半个月。宗建明母亲始终不明白,曹书娟怎么这么不要脸呢?好像她根本就没做过这么不要脸的事。有时老妇人怀疑自己神智出了毛病,或是被什么畜生迷住,商场所遇只不过是自己的幻觉,她看到的、她听到的和她所经历的,只不过是睡梦里的事。不过她并没把这件事告诉儿子。多年的乡居生活没把她改造成一个说东家道西家、习惯火上浇油的老人,她的话比哑巴还要金贵,尽管她习惯迷路,但并不习惯把不干净的东西弄得更加不干净,让儿子徒添苦恼。她捂着胸口有气无力地告诉儿子,她想家里那几头花奶牛和三头猪仔了,她再不回家的话,它们都要被他的父亲饿死了,过年的时候她就没办法给他们送猪腿了。宗建明挽留再三,不得不让曹书娟从工厂派了辆小轿车,把泪水涟涟的母亲送到村里,继续挤牛奶养母猪。有时我也怀疑,宗建明已经隐约知道什么。只不过他不肯承认而已。一个男人,不可能闻不到自己女人身上他人的气味。宗建明既没有鼻炎,也不是鸵鸟。可他照常和狐朋狗友赌钱喝酒,把自己弄得神仙般快乐。曹书娟的事,归根结底是宗建明自己发现的。他给曹书娟洗衣物时,在衣兜里发现了一首情诗。这首情诗写在一张啤酒瓶商标的反面,是用铅笔写的,字很难看,完全符合一个只上到小学四年级的人的手笔。字也不多,宗建明喝醉时曾泪眼迷离地给我背诵过:我想/每天/每小时/每分/每秒/都搞你。这是我这辈子以来,读到的最好的一首情诗。我很难把这封情书,跟那个矮冬瓜般的农民企业家联系起来,就像我这样不读书的人,很难把大仲马和小仲马联系起来一样。4我跟宗建明去北京,就是在他读了那封情书以后。据他自己说,读完之后他醍醐灌顶,突然就明白了什么,可仍是未能确定,或者说,隐约中他在拒绝这样的事实。他没直接找曹书娟,而是把它放在餐桌上。等曹书娟偶尔回来吃饭时,她发现了那张皱成一团的纸。她随手拿起,麻利地扫了两眼,然后在餐桌上小心着展平,郑重地叠起来,不慌不忙放进衣兜。当时宗建明就站在她身边,用他自己的话讲,“我自个都替她脸红,可她却什么都没说。”曹书娟什么都没说,宗建明只好什么都没说,他那晚谎称去单位值班,在饭馆里喝得上吐下泻。在一家门诊输液完毕已深夜两点,他给我打电话,让我帮他找个小旅馆睡觉。我在大街上扶着他踉跄行走,他不时歪头吐着绿水,同时嘴里发出响亮的叹息声。我在北京有个要好的朋友,在凤凰网站当责任编辑。隔三差五他会开车回趟桃源,让我陪他洗洗海澡、吃吃海鲜、蒸蒸桑拿、找找姑娘。这当然提醒了我,作为宗建明的同事和哥们,我觉得很有必要带宗建明出去散散心。如果他继续在桃源镇闷着,肯定会吞食安眠药自杀。他死了也不会有人察觉。他女儿被他送回老家。曹书娟回家的次数比女人来例假的周期还要漫长。如果他不招呼那帮哥们回家赌钱,即便他死在家里,被老鼠和细菌吞噬掉皮肉,只剩下副骨架,我相信也没人去敲他的房门。完全是这样吗?完全是因为宗建明我才去的北京吗?好像也不是。你知道,一个人在一个地方待得太久,会一点点腐烂,即便不腐烂,身上也会长满绿色的老苔藓。尤其是桃源这样的地方。桃源离京城不远,坐高客两个小时准到北京站。可这里没一点好玩的地方,譬如……电影院。桃源镇至少能有一百个人开宝马,却没有一家电影院。自小学四年级看过一场《木棉袈裟》后,二十年时光,我再没看过一场电影。而我多么喜欢看电影啊。我喜欢洁白宽大的荧幕,喜欢喧闹的人声和正片之前演的加片。我记得加片都是纪录片,如《如何养殖约克猪和种猪》、《棉铃虫的防治》等。一切尚在喧嚣,温净的铃声突然响了,而后灯光灭掉,偶有几盏因电压不足恍惚着亮几下,犹如黑暗中萤火虫的尾巴。银幕里的那些人就开始动了。12岁之前,我一直以为电影里的一切都是真的,我很难相信所有的故事和情节其实都尽在导演掌控之中。多么不可思议的电影。这里呢,也没有乒乓球俱乐部,有钱人都跑高速去市里嫖妓,他们除了嫖中国人还嫖俄罗斯人,我相信哪怕出台的是埃塞俄比亚难民,他们也会嫖得津津有味。我从小就打乒乓球,曾经拿过“桃源县乒乓球青年大赛”亚军。那个冠军后来得心机梗死后,我就再也没有过敌手了。我订了18年的《乒乓世界》,最喜欢那些国手们的奇闻轶事。比如,有一次瓦尔德内尔来北京参加比赛,晚上去三里屯喝酒,把身上的钱全喝掉后,又不小心摔了一跤,被人送到医院后没钱交押金,就托人打电话给刘国梁。他用磕磕巴巴的中文对刘国梁说:“国梁呀国梁,你到医院来给我交定金吧!我他妈的一分钱都没了。”完全是这样吗?我从小就在桃源镇长大,高中毕业后又在桃源镇读了三年技校,学的财务会计,毕业后分配到镇上的税务师事务所,而后娶了位小学数学老师当老婆。我老爸也有点闲钱,他小官当得不错,又秉承了我祖父生意人的精明,已经给我在北戴河买了套海滨别墅。我也没什么不良嗜好,长得不丑,身材健朗。一切都很好。除了我老婆有晕精的毛病,除了我女儿眼睛有点斜视,我好像没什么遗憾。那是2001年秋天。我跟宗建明坐火车去的北京。他以前在石家庄上过大学,算是见过世面,不像我,去过的最远的地方就是百里开外的唐山市区。我多少有些拘谨,而他好像忘记了那桩让他忧愁的事,和一位戴玳瑁眼镜的姑娘谈论起名胜古迹,比如西安的兵马俑,比如湖南的张家界,甚至光听名字就光芒四射的耶路撒冷,好像他们真去过那些地方,不光去过那些地方,还在那些地方发生过浪漫旖旎的情事。我只是喝着健力宝望着火车窗外,才晓得在飞驰的火车上看到的原野和行走时看到的原野,其实并没有什么不同。北京很快就到了,也就吃顿饭的时间。我被卷进喧闹的人流中,紧紧拉着宗建明肩膀上旅行包的带子,怕稍不留神就会在人群中迷失方向。朋友请我们去“东来顺”吃涮羊肉。他不是一个人来的,而是带了个女人。这女人吃饭时根本不看别人,只盯着炭锅、翻滚的羊肉、韭菜花和卤豆腐。我问她要不要喝白酒?朋友没等她说话就替她回答道,柔姐只喝红酒的。然后他招呼过服务员,点了支名字拗口的红酒。“加冰吗?”我朋友低声问她,“操,在这里喝红酒,是不是感觉特像在办公室偷情?”女人抬起头来,朝朋友笑了笑。我这才看清她长相,一双狭长的丹凤眼,似乎已经挑进鬓角。后来她不吃了,也不喝了,从布袋里掏出支棒棒糖含嘴里,伸出舌头时不时快速舔几下,同时很郑重地逡巡着我们。宗建明有些高了。他喝了三两酒不到。他的话又多又乱。他跟我、我朋友、以及那个女人讲述着他跟曹书娟的往事。他说,他跟曹书娟总共钻过19次隧道,正好是他们高中毕业时的年龄。可是,他们只在隧道里亲热过一次。亲热也不是故意的,而是走着走着,曹书娟说要小解,叫他不要回头看。如果曹书娟没有最后那句话,他肯定不会回头看,可她偏偏说了。他忍不住好奇就回头了。结果一切都发生了。“如果我没回头,”宗建明哽咽着说,“是不是洪水就不会发生?”他喝傻了。在陌生人面前胡言乱语是没面子的事。我捅了下宗建明,又看了看那女人。这时女人突然问我:“你喜欢《哈德良回忆录》吗?”我长这么大很少读书,男的只读过金庸古龙,女的只读过琼瑶岑凯伦。我摇了摇头。女人对我无所谓的样子很感兴趣,她从包里掏出支棒棒糖塞进我手心,说:“你给我的感觉,特像《哈德良回忆录》里的某个人。非常像。”我把棒棒糖包装撕开,轻轻扔进白酒里。她对我漠然的举动没有反感,相反她搂住我朋友的脖子嘀咕句什么,而后安然地笑。我朋友也笑了,不但笑了,还竖起中指朝我晃了晃。我只好礼貌地点点头,来表示我完全明白他们的意思。大厅里人来人往,除了这一桌,再没我认识的人。这就是我对北京的感觉:滚滚的涮羊肉的水气中,满是面目不清的魂灵在游荡。我一点都不喜欢它。而宗建明还在唠叨着那个叫曹书娟的女人,仿佛即便他来到北京,他还是那个留着仁丹胡、由于老婆偷人而变得猥琐脆弱的人。他抚摩着我的肩胛骨,貌似忧伤地问我:“他妈的!现在这世道,男人有没有钱都找小姐,女人缺不缺钱都偷男人,你说,这世界怎么了?啊?!”不待我回答,他就从椅子上慢慢滑落到地板上。吃完饭我们去“钱柜”唱歌。我很少听歌,也很少唱歌。宗建明躺在沙发上打着呼噜睡了。女人也不唱,大把大把地将冰块加进芝华士,小口小口嘬掉,偶尔她掏出手机蜷缩在角落里回短信,举止优雅从容。只有我朋友在不停地唱,不停地唱,不停地唱。他唱的都是老歌,童安格的《耶利亚女郎》,姜育恒的《有空来坐坐》,张雨生的《我的未来不是梦》,王杰的《一场游戏一场梦》……他越唱越兴奋,后来干脆脱掉外套跳上茶几,单腿跪着,闭着眼嚎叫。他扁平的脸颊因为熟悉的歌词让我觉得他更加陌生。我恍惚地环顾着四周,不清楚我怎么会在这里唱歌呢?我来这里干什么?还好我朋友终于唱累了,将麦克风递给女人,说,小柔,你来首吧。这个叫小柔的女人没有推辞,坐在沙发上随着伴奏唱起来。她声音沙哑,又有些低沉,像房檐在日光下移来移去的影子,“你性急不性急/不必怕黑/没有灯的地下室/慢慢的搜索现场/切戒操之过急……”宗建明不知何时坐起来,大口大口吃着免费自助餐。他眼睛红肿,嘴角挂着米粒菜汤,边吃边小声和着蹩脚的歌词,好像那首歌他也会唱一样。唱完歌我们回宾馆。电梯本来就快超载了,到十楼时又自动打开,七八个人往电梯里伸着脖颈看了看,不耐烦地说真他妈挤啊,真他妈挤啊。其中有个女孩的一条腿已伸进电梯,听到这话连忙缩回去。这时小柔轻声说:“进来吧。不挤的。电梯就像平胸女人的乳房,挤挤总会有的。”女孩轻轻跳进来,说是啊,你说的很有道理呢。然后她低下头,默默地垂看着自己的胸脯。第二天我们就回了桃源镇。回去之前,我和宗建明在秀水街买了不少廉价服装。宗建明还买了瓶香水。他没说送给谁。大概怕我鄙夷,付款后他迅捷地将香水塞进皮包。当发现我在盯着他时,他的嘴角抽搐了一下,然后唇边的肌肉僵硬地朝面颊两侧蔓延开去。他的样子很像是患了面瘫的古稀老人嘴角扯动时的神情:你永远不知道他是在伤心地哭泣,还是在狡黠地欢笑。5宗建明从北京回来后,径自从单位骑了自行车回家。那段时间,单位所有的同事都知道了他老婆的事。即便我们的所长,那个面相慈善、其实小肚鸡肠的老男人,也对宗建明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像以前那样有板有眼地划考勤。宗建明住的是桃源镇90年代风靡一时的独院二层商品楼,院子里有个自建的地下室,用来储藏白菜和粮食。地下室只有一扇狭小的玻璃窗,玻璃窗用旧报纸糊了,宗建明看到里面透出昏黄的光斑。他将自行车支好,将窄旧的木门打开,猫着腰低着头,顺着水泥台阶一步步往下走,拐了个弯后他看到了曹书娟。这么冷的天,曹书娟穿着乳罩正在套呢子长裙。她的脸庞在黯淡的灯光下显得红润油亮,披散的头发让她楚楚可怜。宗建明从地板上捡起一个避孕套,就什么都明白了。他将那瓶香水掏出来咒骂着摔到地上,玻璃瓶在瞬间破碎成无数的晶莹碎片,有那么一片甚至嵌进了他的左眉骨。地下室浮游起了一种芒果酥麻的香气,这香气让宗建明刹那间宁静下来。他拧了拧鼻子,试图让那股呛人的气味变得舒缓些。曹书娟瞥了他一眼,不紧不慢地将羊毛衫套上,一言不发。宗建明就是此时爆发的。事后他跟我说,他受不了曹书娟的眼神。那是什么样的一种眼神?没有自责、廉耻和羞愧,也就是说,灯光虽然黯淡,她的脸却异样清晰,而他从她的眼神里却读不出任何内容。这让他焦虑不安,仿佛不久前在密室里偷情的不是曹书娟,而是一身寒气的宗建明。他抽掉自己的腰带,朝曹书娟缓缓走过去。这条“金利来”腰带是曹书娟给他买的。曹书娟这才停止了穿衣,向后退缩了两步,也只是两步,然后她的腰板就挺得和平日里一样板直,她甚至不慌不忙地捋了捋自己额头上的几缕头发。宗建明一腰带甩过去,正抽在她干瘪的臀部,她“吭哧”了声,扭头看了他一眼,然后转过身躯,背朝他趴在一张废弃的木床上。宗建明手里的腰带本来已经抽回,见了她这般模样,手又不由自主地高高举起。在整个抽打过程中,曹书娟没有叫,她甚至连丝呻吟都没有,只是间或“哎呀”两声,仿佛以此来证明皮带确实抽在了她身上,而不是宗建明身上。抽着抽着宗建明手酸了,他将皮带狠狠摔到地上,抱着曹书娟的腰身嚎啕大哭起来。我可以想象到他们当时的样子。一个男人打自己的女人,无疑比打自己更软弱。要是曹书娟和他同样悲伤,或者至少表面上显得理屈词穷、羞愧难抑,宗建明下手也不至于那么重。关键就在这里,曹书娟没哭,何止是没哭,简直连一滴眼泪都没有掉。她挣脱开宗建明的双臂,从床上哆嗦着爬起,打包里摸索出条手绢,光着脚朝宗建明走去,替他擦掉了大滴大滴还在暗涌的眼泪。擦完眼泪,曹书娟抚摸婴儿一样抚摸着宗建明的耳垂、下颌、喉结和小腹。她动作迟缓,在触摸过程中偶尔神经质地哆嗦一下,无疑是刚才鞭打的余痛还在折磨她。宗建明的下半身就是在皮肤与皮肤温和的摩擦中渐渐硬起来的。接下去的场景完全可以想象,他们不可避免地做爱了。宗建明后来说,那是他们最疯的一次。他们关了手机,拔了电话线,将门窗插死,在地下室整整一天一宿。这一天一宿里,他们没有走出过地下室,只用电磁炉煮了两袋过期方便面,卧在木床上恹恹地吃。吃完后继续做,做完后就睡觉,睡觉时也在梦里做。他的器官一直没离开过她的身体。他很诚恳地说,当时他特别贪婪,妄图把他那条无法软下来的东西,一辈子都留在她温热的身体里,永远都不离分。翌日晨起,宗建明发现自己下不了床了。他穿裤子时一个趔趄跌倒在地上。床单湿透了,散发着汗臭,床板也断了半扇。曹书娟把他扶起后,麻利地套上羊绒大衣和帽子,抱了抱他,一步一步地朝地面走去。她的身影在阴暗潮湿的台阶上越来越模糊,最后只剩团粉红艳影在他眼前晃了晃,随着“哐当”的关门声彻底消失了。宗建明坐在地下室的床上,听到汽车发动的声音。那一定是曹书娟开着她的红色宝马去锹厂上班了。然后,再然后,一切,都还是老样子。而我跟小学老师,无非也是老样子。孩子大了些,不像以前那样让人费心。小学教师的时间又充裕起来,重新迷恋上了织毛衣。她从超市里买来五颜六色的毛线,将它们缠绕在一个破损的线轴上,每当她需要时,就从上面毫不犹豫地撸下来一绦。她给我织了好多东西,有黑色高领毛衣,灰坎肩、蓝袜子、白色围巾、斑马花纹毛裤、桃红色手套,她甚至给我织了顶漂亮的紫色单角贝雷帽。我为她编织的天赋很是苦恼,除了给我织衣物,她还义务为亲朋好友编织,当所有的熟人都穿上了她的杰作后,她开始装扮我们家里的餐具,比如,她为餐桌的四条银色桌腿织了四只短短的绿袜子,让我们家的餐桌看起来像是来自火星、面目忧郁的机器人。有时我闻着房间里毛线的气味,冷漠地走到窗前,盯看着冬天的街道。桃源镇的有钱人越来越多,但街道还是以前的街道,跟80年代没什么区别:低矮的砖楼,狭窄的街道以及两侧千篇一律的柳树和白杨树。凝望着流淌的人群,我很轻易就预见到了我的将来:女儿上大学,我从税务师事务所退休,拿着不多也不少的养老金,同时患上形形色色的小毛病:气管炎、咽喉炎、高血压、风湿、肩周炎、老年痴呆症或心脏病。晨起会到街心花园跟一帮面孔模糊的老人打太极拳,或者跟穿着艳丽绸缎的老太太打安塞腰鼓,白天则坐在这座老房子里,继续看着退休后的小学老师不慌不忙地织着毛衣、毛裤、袜子或手套,餐桌已经不需要袜子了,没准她会给它织一条肥大的内裤,最后我或她,在床上或者在别的什么地方,或先或后地离开这世界,我们的女儿会从外地回来奔丧,将我们燃烧成捧尘土。从此我会在桃源镇彻底消失,留不下一点痕迹,就好像,我从来没有来过这世界一样。这样的想法让我五脏六腑都冷得够呛,说实话,只有在接到小柔电话时,我才稍稍暖和些。小柔每个礼拜五都给我打电话。我记得当初并没给她留电话号码,那么,该是她向我朋友讨要的。她为什么跟我朋友索要我的号码?我们仅有一面之缘,我对她或她对我的情况都不了解。我只记得她摇晃着身体唱歌,歌有个奇怪的名字,叫《地下室》。她声音低沉无味,没有明显的平仄起伏,倒与那首歌的旋律如出一辙。她对我倒印象深刻。她说,她很喜欢我的模样,当然,这不是主要的。那晚我留给她最美妙的回忆,是在她唱完歌,去洗手间的走廊里遇到我时,我给她变了个小魔术,用她的话说,那是当晚我馈赠她的“小小惊喜”。说实话,我倒一点不记得。她说,怎么可能?你还真忘了啊?你两只手交叉成十字架,优雅地晃了几个来回,她声音激昂起来,然后你的手指间,突然就飞出只蝴蝶!不是那种普通的黄色小蛱蝶,而是只色泽斑斓的凤尾蝶!那只凤尾蝶在“钱柜”的走廊飞过来,又飞过去,于是,在嘈杂的歌声中,侍应生和领班都帮我逮蝴蝶。你呢,则在旁边傻笑,说实话,我当时最担心的,是怕你再变只蝴蝶出来。我想小柔一定是记错了。我从来不会变魔术。我连最简单的扑克魔术都不会。我只会打乒乓球。6曹书娟出事那天,我和宗建明正在忙着给一家国营林场清算所得税。他们要缴纳的税款不多,只有十多万。这个林场厂长不停地向我们发着牢骚。他说县委书记把他们厂的三千亩桃林划走了,要建设成现代化工业园,划就划了,却一分钱没给,一分钱没给也就算了,国家的地,也没啥可说的。可那些地却免费赠送给了县里的几个富商。其中有个最有钱的,身价逾亿,经营着两家医院、四家超市和三个水泥厂,县委书记直接给了他五百亩!连地面附着物的损失费都是县里出的,县委书记还亲自帮他到省里跑手续。要是跑成,这五百亩地以后就是他个人的了。我说为什么不告他?厂长惊慌地扫射下四周,压着嗓子说,话可不能乱说……民告官,不就是耗子舔猫X吗?宗建明就是这时接到的电话。接完电话他脸色就变了。他小跑着到所长办公室,由于过于匆忙,出门时差点被块石头绊倒。几分钟后他从所长办公室跑回来,盯着我说,马文,你有空吗?有空的话陪我出趟门!我问他去哪儿?远不远?他没回答就闪出了屋子。我撇下那个林厂厂长追出去。他已经在发动他那辆广本飞度了。上了车我才知道,我们要去秦皇岛。去秦皇岛做什么?我有些无聊地问他。曹书娟出事了,被公安给逮起来了。宗建明的话简短而慌张,我看到他的喉结混乱地滚动。秦皇岛离桃园县只有两百里路。平日里去那里游泳,感觉路途总是如此短暂,而那天我坐在宗建明的车里,却觉得路途是那么漫长乏味。宗建明并不说明去意,只是透露曹书娟“出事了”。曹书娟能出什么事?做二奶并不违法。我可以这么想,却绝对不能这么问。曹书娟被关在市区的某个派出所。很奇怪的是审讯她的人不光有警察,还有海关和税务的人。我们作为曹书娟的亲属被勉强同意跟曹书娟见上一面,名义是送被褥和棉衣。曹书娟脸色平静,见了我们只是淡淡地笑了笑。宗建明一把攥住她的手再也不肯松开。我悄悄退出去,蹲在楼道抽闷烟。身边有两个警察走过时,一个问另一个,咦,这个女人倒是不简单呢。是啊,另外一个油腔滑调地说,看来床上功夫不错,脑筋更是活泛,几百万呢!他们的话很随意,我却隐隐觉察到他们的谈话多少和曹书娟有些干系。不久宗建明沉着脸出来,身后的铁门“哐当”声紧紧关闭。“我们回去吧,”他垂头丧气地说,“我操她妈的,都在这里蹲了半个月了,这才告诉我!什么东西!我操她妈的!”已经是中午了,我们进了家饭馆。由于早晨没吃饭,我要了盘炒鱿鱼后,又特意点了碗肘子肉。我对宗建明说,有什么事都别着急,着急解决不了任何事,只能忙中添乱。宗建明一声不吭,只托着腮凝望着窗外的大海。大海灰蒙蒙,没有船舶靠岸,几只海鸥惊叫着掠过,方将海水衬托得活泼些。等肘子肉上来,我夹了块放进宗建明碗里,对他说,你多吃点,吃完我们再想办法。其实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我根本就不晓得。宗建明抬起头扫我一眼,将肘子塞进嘴里慢慢咀嚼。后来他注视着我说:“曹书娟最爱吃肘子肉了。”我说咱们七十年代出生的孩子,有谁不爱吃肘子肉呢?那时候过大年,当爹妈的也只是用白菜尖炒半斤猪肉,蒸一锅白面馒头而已。“你们家条件好,爸妈都是商品粮,比我们家条件强多了。我跟她都是农村的,从小就没得过好,”他说,“其实,我跟曹书娟结婚后,连肉也很少吃的。你不信?”他没等我来得及阻拦,已然灌了一大口白酒。他咳嗽起来,胸腔剧烈起伏着,连耳廓都变得绯红,“我们那个时候刚买的二手商品楼,欠了一屁股债。俗话说虱子多了不痒债多了不愁,可她不这么想,她说,债一天还不完,觉一天都睡不踏实。可哪里能省钱呢?只有牙缝里抠。有一次,咱们单位的小陆结婚,我去吃宴请,席上就有碗肘子肉。我吃了好几块,可心里还惦着她,别人撤席后,我就偷偷用餐巾纸裹了块,揣衣兜里装回家。那时她怀孕三个月了。人家怀孕都不爱吃荤腥,她跟别人相反,最喜欢吃肥肉和鱼虾,”他又咽口白酒,这次他没咳嗽,而是用手指紧紧掐住喉咙,仿佛要防止白酒从喉管里喷涌出来,“我把肉给她热了吃,就那么一块,半个馒头大小。她舍不得全吃掉,非逼着我也尝尝。我跟她说,我吃过了。她就用牙咬成两半,用筷子夹了,硬塞进我嘴里。”他垂着头不敢再看我。我知道他一定是哭了。等宗建明把曹书娟的事告诉我,我却觉得没他想得那么严重。事情很简单,曹书娟情人的那家锹厂,利用专用发票偷了五百多万出口退税,结果被海关发现,因数额巨大,税务部门已将案件移交,公安的正在调查此事。这事倒与曹书娟没多少关系,她是销售部经理,也是财务主管,但偷税这种事,公安的不找法人代表,怎么找到了她?“其实……”宗建明说,“那个厂子,她也能当一半家。好些重要的协议和单据,都是她签的字……”他愣愣地看着我,似乎在等我做出惊讶的表情,“可是,你知道吗,她一个人把所有的罪名都顶下来了。那个狗操的家伙,倒是屁事没有!现在还待家里跟人搓麻将呢!”原来曹书娟的情人和曹书娟商量,先让她顶罪,他呢,在外面跑关系拉帮套,用不几日她就能放出来,这样既不损害“他们”的名誉,又不耽误“他们”的买卖。他应过她,等她出来,就给她两百万当酬劳。可现在,他发现事情办起来非常棘手,一百万花进去却石沉大海。以他农民企业家的思维,他决计没料到那些人胃口如此之大,他只好要撤兵了。“她可以把一切都交代清楚。”“她不肯。她说,要是交代了,等从监狱里出来,二百万肯定也没了。”宗建明望着窗外,“其实,我倒不怕她蹲监狱,我可以等,”他颤抖着说,“我是怕……她不是为了二百万去蹲监狱……而是因为……她真的离不开他了……”。我知道他所说的“离不开”的潜台词。“她今天……要你来做什么?”“她说,要我一定把孩子照顾好。她对不住我。”他泪眼婆娑地望了我一眼,“她说,她真的对不住我。这不是屁话吗?”7那年冬天,我和宗建明都成了忙碌的男人。每当夜深人静,县城安静得像座沉睡多年的火山,没有月光,没有风声,没有犬吠,所有的商店都早早关门打烊,偶有行人从岑寂的大街上走过,身后就传来皮鞋踩踏柏油路时空旷的声响。下雪的日子就更静,坐在书房里,能听到雪米粒在拍打着窗棂,如果拉开窗帘,会看到橘黄色的路灯下,肮脏的野猫在雪中蹿上枯藤缠绕的花墙,俯在砖瓦上逡巡着稀少的猎物。小学教师早早哄孩子睡去。我在房间里等着殷小柔的电话。等她的电话成了我夜间生活的一部分,或者说,成了种习惯。如果哪天深夜听不到电话急促的铃声,我会变得焦躁不安。我不停地抽着香烟,在网上跟人漫不经心地“斗地主”,很快就输得溃不成军。只有我在听筒里听到小柔的声音,我的心脏才不会狂乱地躁动,我的眼睛才会亮起来。我倒很少主动给她打电话。她说她经营着家咖啡馆,晚上会非常非常忙。我能想象到“非常非常忙”是什么样子,对她凌晨一点左右打来电话从没有抱怨,相反,我只是感激。别人也许很难想象两个成年男女煲两个小时的电话粥是如何的情形,更何况这两人既不是夫妻,也不是情侣,他们甚至连亲昵的朋友都算不上。他们只是在电话里述说着他们一天的行程,丝毫没有暧昧的情调。比如小柔,她通常上午11点起床,去面馆吃完兰州拉面后,到美容院修剪指甲。下午则躺在床上看尤瑟纳尔的《一弹解千愁》或《王佛保命之道》。这两本书她已经看了几十遍。傍晚,她先陪女朋友看百老汇的歌剧《第四十二街》,夜间回咖啡馆照顾生意。我不清楚她是否有男朋友。按照我一个小镇男人的理解,我那个凤凰的朋友肯定和她有些瓜葛。我不是多嘴的人,从不去问那些杂七杂八的事。她呢,心情好时,倒开玩笑似地主动提起她以前的男朋友们。不是男朋友,而是男朋友们。一个北京姑娘,从小到大没有几个男朋友是不可思议的。她说,她的前任男友是个电脑代理商,东北人,体格彪悍,思维像个铅球运动员。“我总是很容易爱上那些……我不太熟的人,”她有些惊慌又有些疑惑似地问我:“为什么这样呢?”按照她的说法,她喜欢过一个北京体院的大学生,他们是在地铁里邂逅的。当时车厢只有他们俩,地上大雪铺天盖地,而地下温暖如春,他们不时互相看两眼,后来,细腰瘦臀、穿46码运动鞋的大学生犹豫着坐到她身旁,下车后,他们就手挽手去“上岛”喝咖啡。而那个长得像张国荣的方面便代理商,是她在超市购物时认识的……除了这些,还有演过古装剧的男明星,慈善基金会的会计,卖羊肉串的维族人,开酱汤馆的韩国大叔。这些职业迥异的男人,她总是还没来得及介绍给父母,就消失不见了。而我每日的行程更简单,上班、下班、为代理人建账,跟朋友喝喝酒,只不过这些日子才忙起来,而忙起来的原因,无非是宗建明的缘故。宗建明已经跑了五六次秦皇岛。开始还能见到曹书娟,到后来,见面成了奢侈的事。每当我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一路观望着枯萎的灌木丛、海沟上裸露的贝壳、仍在撒网的渔夫以及灰色的、没有任何声息的大海,我都变得无比沮丧。我闭紧双眼,靠在温厚的座位上假寐,任暖风将我的鼻翼吹得酥痒难抑。宗建明通常一句话都不说,目光紧张地注视着前方,似乎不远处就是悬崖或者海滩。他的样子让我更加沉默,仿佛我陪同他去秦皇岛,不是作为助手或帮手,而只是无用的摆设,保证在他漫长路途中,能听到活人的呼吸、闻到活人的气味,不至于让他觉得这个世界上,只有他这样一个软弱、无助、除了这辆广本飞度外再没有任何积蓄的男人。我知道宗建明没钱。而在曹书娟这件事上,想空手套白狼是天方夜谭。那男人倒有钱,不是一般的有钱,我们通过税务局的关系查了他底细,他去年光纳税就四百多万。可问题是,他有钱并不代表他在曹书娟这件事上有所作为。如果付出的代价过高,这男人很可能会偃旗息鼓,远远地观望事态发展。而最关键的问题还在曹书娟那里,她不肯交代男人的任何问题,而是把所有罪过都揽在自己头上,这是让宗建明最无法忍受的事。后来这件事结束后,我仍无法猜度当时曹书娟的想法。去了几次秦皇岛,也只是做无用功。离开庭审判的日子越来越近,宗建明整天沉着脸,不是把发票填错就是把帐目记得混乱不堪。我们的老所长几次想发作,都被宗建明凌厉放肆的目光吓了回去。腊月二十三小年,宗建明对我说,你跟我去趟寞村吧。那个男人的老巢就在寞村。我说去那里做什么?宗建明递给我支香烟,默默地替我点着,说,替我收尸。我极力劝阻他去找那个男人算帐。这个节骨眼上跟他清算陈芝麻烂谷子,无疑没有任何好处。可我知道宗建明的脾气,如果我不跟他同行,他只会把事情办得更糟。我从没有去过寞村,在我想象中,这村子应该是别墅林立,花木疏朗,像中央电视台里老播放的小康村的典型模样。可事实并非如此,当我们的车驶入寞村时,我发现这个全亚洲最大的钢锹生产基地和别的村庄没有任何区别,低矮的平房,泥泞的乡村道路,路旁孤单的白杨,每户人家冒出的浓烟将天空染成浅灰,很难相信,这个村子全是家家户户都开奔驰的人家。男人的家在马路西侧,跟工厂混在一起。看门人是个粗壮的小伙子,穿着保安制服,详细地记录了我们的姓名和单位,然后讨好似地告诉我们,老板今天正好在家里。宗建明点点头,将车开到一排北京平房前,迫不及待跳下去。我没跟他一块前往,而是坐在车里,透过玻璃窗望着他大踏步闯进了房间。除了伺机行动,我不能让宗建明难堪。房子里开始很安静。我打开本杂志,揣度着宗建明和男人会如何展开谈判。后来我打开一张报纸,漫不经心地浏览着广告。突然,我听到愤怒的嚎叫声。我跳下车朝平房跑去。透过窗户,我看到宗建明抓着一个虚胖中年人的衣领,硕大的拳头就要落在他南瓜般的头颅上。男人个子很矮,我看不清的他表情,不过,这个农民最好受到些惩罚,好让他知道,睡人老婆是要付代价的。我等着宗建明的拳头狠狠地落下去,我等着看那个男人的脸庞被砸成染料盒,鲜血顺着他白色的衬衣领流到脚面。让我失望的是,我看到宗建明收回了他的拳头。他不光收回了他的拳头,还“咕咚”声跪倒在地上。他的举动不但让我吃惊,也让男人懵懂起来。他小眼吧嗒吧嗒地闪动,不晓得去扶宗建明还是踹宗建明两脚。我看到宗建明的双臂紧紧地环抱着男人粗壮的小腿,脸庞死死地扎到男人脚背上,他的样子很像是个虔诚的基督教徒正在亲吻从云端降落的上帝。我听到宗建明歇斯底里地哭声:“我求求你,你救救她吧!你救救她吧!”我悄悄退回车厢,将暖风打到最高,不停哆嗦着。8小柔对我的描述表示怀疑。那时她已经卖掉了她的咖啡屋,带着五卷本的《尤瑟纳尔全集》,从北京搬到我们小镇。快立春了,她穿件黑衬衣,手里把玩着一个掰开的石榴,不时将绛红色的石榴籽一粒一粒吸进嘴里。她黑色的四环素牙很快被石榴汁水洇红,然后那些桃红色汁水顺着她的下唇缓慢流到她的下颌,以及她白净的瘦脖子上。我至今还不知道当初她来桃源镇的原因。她的说法是,想来这里散散心,这么多年来,烦人的生意和扯不清的男朋友们让她身心疲惫。而桃源镇在她想象中,正是一个治疗失眠和失恋的好地方。“看到你的样子,我就能猜到小镇的样子,”她笑着说,“干净、清爽、厚道、没有城府,好像时光……都凝住了,”她将石榴子也囫囵着吞咽下去,“让人心神安宁,美梦连连。”三个多月的电话粥还是让我们感觉到彼此陌生。我只是去年见过她一面,除了她唱过的那首老歌,我对她的面貌几乎没有任何印象。我们在电话里愉快轻松的谈话并没有马上蔓延到现实中来,我有点紧张地看着她吃石榴的样子,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才符合这样的身份和氛围。她的房子是我事先给她租下的。房子很大,一百多平米,光线也充足。在搬过来之前,她在电话里千叮咛万嘱咐,一定要找个“即便是在阴天也能看得见光亮的房子”,不用很新,设施也不用特别齐全,只要明亮就好。这很容易满足,只不过我想起她幽暗慵懒的神情、瘦弱的肩胛骨以及近乎病态的黑眼圈,反而觉得她不适宜太多阳光。她该生活在黑夜,像那些喜阴的植物一样,在夜晚的暧昧中将无数根须插伸进漫无边际的空气,将氧气和阳光残留的温热吞咽,同时浑身散发出神秘的馝馞香气。她极少出门,整天待在房子里看恐怖片。她说,恐怖片让人感到放松和快乐。她看片的方式很独特,总是以快进2倍或4倍的方式播放,这样,即便是阴森的音乐或主人公凄厉的叫声,听起来也是喜剧片效果,而那些血腥画面则完全失去视觉冲击力,像是快速幻灯片。隔三差五我会买成捆成捆的青菜,呼哧着爬上8楼,忐忑不安地按响她家的门铃。她也总是穿着睡衣打开房门,哈欠连天地问道,几点了?天黑了吗?我这才知道,她已经完全混淆了白天和夜晚的界限。我实在不明白,她干嘛搬到这个小镇?那天晚上我出去跟业户喝酒,开车回家时下了雪,路过长途汽车站时,我看到了小柔。她穿件黑色大衣,戴着顶男式土耳其织帽,蹲在垃圾箱旁喂一只流浪狗。我想起她曾问我,为什么你们这儿有这么多流浪狗?我说我也不清楚。她说,把养了多年的宠物扔掉,是比杀人还严重的罪。那天,她蹲在那里,昏黄的灯火将她身影拉得比路灯杆还细。我下了车迟疑着朝她走过去。她没看到我,手捏着几根廉价火腿肠和一袋开了口的鱿鱼片,时不时伸到那只流浪狗嘴边。那是只丑陋的腊肠狗,浑身长满了大块大块的癣。我在离她五六米的地方抽了支烟,后来,我转身离开,开车回了家。第二天,我邀请小柔和宗建明去吃涮鱼。那些日子,我很少见到宗建明。曹书娟的案子已经结了,她被判了一年零三个月。这个期限对于那笔数额庞大的税款来说,已经是相当仁慈。据说她被关押在南堡监狱,宗建明开车跑了趟南堡,却没找到她,用宗建明的话说,曹书娟正在某个神秘的地狱受苦。我想起那天宗建明跪着的样子,心里说不出是鄙夷还是怜悯。不过宗建明总算是喘过气来了,他把女儿送回老家上学,经常混迹洗头房和歌厅。那天不光宗建明来了,还带了位骨骼粗大的女人,这女人叫李翠萍,满嘴东北腔,涂了厚重眼影,粗壮黝黑的睫毛看起来也像是假的。宗建明见到小柔时一眼认出了她。他伸出手臂热情地攥住她苍白的手指,李翠萍站在旁边撇了撇嘴。我这才知道,宗建明这段时间忽隐忽现,肯定跟这个叫李翠萍的女人有关。那顿饭吃得热闹。我们在餐桌上不停地谈论着杨丽娟、郭德纲、芙蓉姐姐、北京房价、超女、奥运会、广州投毒案和兰州碎尸案。我们的声音总是在该激昂时悄然沉寂,然后彼此会心地端起酒杯一口灌下,或者在某个段子高潮处压着嗓子嘿嘿地傻笑,来证明我们的智商并不比对方低下。在酒桌上我没问曹书娟的事。我不问并不代表别人没有好奇心。比如小柔抓起冰块放进酒杯时突然问道,宗建明,你还爱着曹书娟吗?问完她用汤匙不停地搅拌着红酒,冰块发出清脆的碰击声。说实话,我从未在镇上听到一个人问另外一个人关于“爱”的话题。那会是让人难堪的事。宗建明将嘴里的鱼刺吐出来,恍惚“嗯”了声。如果这个话题仅限于此,那晚会是个值得让人缅怀的夜晚。问题出在宗建明。接下去,他怎么就滔滔不绝的回忆起他和曹书娟的诸多往事。他说话的语气温和自然,仿佛小柔是他多年的老同学。他说曹书娟是个能吃苦的女人。那年夏天,她每天凌晨四点钟就起床,做一种叫“凉皮”的陕西小吃,孩子醒了哭,她就一只胳膊揽着孩子喂奶,另一手铿锵地剁着香菜沫。中午12点,桃源镇下了火,她顶着破凉帽,推着自行车到工地去卖“凉皮”。说到喂奶的情节时,他放下手中的筷子,弯着胳膊抚摸着自己的左胸,另一只的手指重重地弹着桌面,仿佛他就是正在切菜的曹书娟。下一次吃涮鱼,我们仍坐在老地方,仍点的花鲢。我们在饭桌上窃窃私语,谈论着股市突破5400点大关后会是如何走势。当小柔掏出支女士香烟时,宗建明欠起身麻利地替她点着,仿佛他整晚都在等这一刻。点烟时他左手小心着将小柔的手圈成半圆,怕夜风吹灭了火焰似的。小柔点点头,然后用男人之间敬烟时表示感谢的惯用动作,翘起小拇指弹了弹他的手背。宗建明这才迟疑着坐下。小柔大口地吸了两下,面目陶醉地继续听我们东拉西扯。当我们谈到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的风险指数时,小柔漫不经心地打了个哈欠。宗建明连忙问,你困了吗?这时李翠萍搭腔说,小柔困不困,跟你有啥关系?她的东北腔喜好浓烈,我听到她全身的骨骼在嘎嘣乱响。小柔摆了摆手,盯着宗建明问,你……为什么……爱曹书娟呢?宗建明一愣,讪笑着说,不知道,鬼才知道!他虽没有正面回答,却继续讲述了关于曹书娟的故事。他是多少次讲这个女人的琐事了呢?我们每次吃涮鱼,最后的结束语总是由这个我并不熟悉的女人来收场。那天他说,她最大的优点就是怕穷。手里那点压箱底的钱,即便该死了也舍不得拿出来。她生女儿时难产,孩子卡在两腿间怎么都出不来,护士就站在小板凳上撑着双臂猛压,疼得曹书娟浑身精湿,医生就建议用镇痛棒。你猜曹书娟怎么着?她呲牙咧嘴地问医生,用一次多少钱?医生说五百元。她哼唧着说,五百块!五百块!我两个月的工资,不用不用!有那钱我宁愿给宗建明买个BP机!宗建明说这些陈芝麻时面无表情。我看到小柔定定地观察着宗建明,仿佛要从他粗糙的皮肤和浅淡的汗毛里窥视出更多的秘密。桌子上安静下来,每个人都低头闷闷吃着腥辣的鱼肉,嘴里发出吧唧吧唧咀嚼的声音。后来,宗建明起身走出饭馆。我把小柔送到家时已经晚上十点。小柔说有些头晕,裸脚躺在沙发上,无聊地翻着本杂志。我犹豫着走过去,在沙发旁站了会儿。她拍拍沙发说,马文,过来坐吧。我腿脚机械地坐了。她又说,我觉得宗建明真怪可怜的。他能做到这份上,倒真让人钦佩。你冷吗,干吗老哆嗦?我没吭声,而是轻轻将她的头揽过来,倚靠在我怀里。她没有挣扎,也没有顺从。她手里仍抓着那本杂志。杂志碰到沙发扶手时发出哗啦哗啦的脆响。“我还是觉得宗建明可怜。”“是啊。老婆蹲监狱,孩子寄养在农村。”“他跟我说,他夜夜失眠,睁着眼一直到天亮。实在睡不着,就跑到地下室。他说,地下室堆着大白菜、红薯、破鞋烂碗,还有大包大包的老鼠药,气味一点不好闻,可他倒觉得比地面上舒服。他能在里面睡上三两个小时。”“真的么。他怎么没跟我说过?”“嗯。他说,地下空气不流通,闷得很,倒有种催眠的作用。”“他没跟你说,地下室里的那张木板床?”“这个他倒没提。”我盯着她。我的手不知道该往哪里放。“其实,我也特喜欢地下室。你知道吗,小时候我爸在江苏当兵,我妈在商场当售货员。没人哄我,我妈就把我锁在地下室。地下室很窄,那个年代,人们总是把他们最珍贵的物品藏在地下室,比如过冬用的煤球、面粉、缝纫机、皮鞋,我就在里面玩洋娃娃。里面还有几只老鼠,每天下午从洞里溜达出来,我就把馒头掰成碎渣喂它们。它们从不咬我。”“怕吗?”“一点都不。很静,听不到任何声音。”“……那么黑……”“黑,别人才看不到你,你才有种……”她摸了摸我的发稍,“安全感。”我将她的头扳正,让她的眼睛看着我的眼睛。我们对视了一分钟。她的瞳孔那么黑,我在里面只看到了我自己。后来,我礼貌地起身告辞。她没有挽留,也没有像平常那样出门送我。我将房门关好,蹲在漆黑的楼道里默默抽了支烟。烟丝在黑暗中忽明忽暗地亮着,我的眼泪就要流下来了。晚上回到家,小学教师和孩子睡着了。她们打着轻柔的鼾声,说着莫名其妙的呓语。我摸着女儿温热肥胖的脚趾,心房再次剧烈绞痛起来。9那时桃源镇的春天还没来,外蒙吹来的沙尘暴先行刮上了。整个桃源镇被硕大金黄的沙粒覆盖着,小柔管这些疯狂的沙粒叫做“春天的雪”。许多妇女上街时用透明纱巾紧紧裹住头颅,像沙漠里的阿拉伯妇女,骑着电动车惊慌地迎风行驶。每天早晨六点,我都穿上运动装,踏上那双十多年没穿过的彪马运动鞋,摸黑跑到菜市场买青菜,然后小跑着送到小柔楼上。小学教师对我一反常态的行为没有丝毫怀疑,以前我最喜欢懒床。我告诉她,最近我的甘油三酯超标,为了保证身体健康,我必须进行小剂量运动。她正忙着给孩子收拾书包,连头都没点一下。我还记得在朦朦晨曦中,拎着一塑料袋青菜奔跑在桃源的十字路口,凛冽的春风让我不停打着寒噤。有一次在小柔楼下,我碰到了位高中同学。那是我第二次在相同的地方遇到他。他正牵着条牛犊般的牧羊犬遛弯,看到我满头大汗的样子,他嘻笑着问道,你是不是在这里养了女人?总跑这里干什么?我很严肃地告诉他,我姑妈住在这儿,年老体衰的她无儿无女,我来给她送些虾酱。后来为了避免再次碰到他,我只好将起床的时间又提前了半个小时。小柔为方便送了我套钥匙。黑暗中我总是轻轻拧开门锁,内心的喜悦像沙尘暴布满桃源镇的大街小巷。我先煮锅红枣栗子粥,再煎咸菜鸡蛋,然后放进保温锅。小柔还在睡觉,有时我蹑手蹑脚地?开她的屋门凝望着她。她通常眉头深锁,裸露的两条细胳膊蜷在胸前,紧攥的拳头护着乳房,好像随时要同人搏斗。我的心软得像河蚌壳内那条嫩肉。我站在门口,安静地看着睡梦中的她,希望她永远不会醒来,这样我就能永远……守在她身旁。中午,我通常从单位先撤退一步,跑到超市或海鲜商店买对虾。小柔喜欢吃虾。她尽管瘦弱,胃口却很好。她喜欢往锅里撒些盐面和胡椒粉,将活蹦乱跳的对虾撒下,煮上十来分钟,再将浑身通红的虾捞出,冷水里一浸,剥了硬壳蘸着三和油吃。晚上我通常叫上宗建明,宗建明再叫上李翠萍,四个人去“香湾活鱼锅”吃涮花鲢。小柔很喜欢吃鱼。整个吃饭过程中她极少说话,也很少注视别人,她耐心地剔着鱼刺,将白嫩的蒜瓣肉夹进嘴里,默默地听着我们大声喧哗。李翠萍很能喝酒,跟我印象中所有的东北人像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在我们喧闹的猜拳斗酒声中,小柔总是会插上那么一句:“宗建明,曹书娟有消息了吗?”她声音暖暖的,问话时盯着筷子上的鱼肉,像是她问的不是宗建明,而是那条被我们吃掉的鱼。宗建明放下手中的酒杯,小胡子攒动几下,仿佛是在问自己似地回答道:“听说,她……在保定监狱?你知道,法院的判决书……根本就没在我手里。”我怀疑小柔对宗建明有那么点意思。这让我不舒服。我倒是很怀念我们以前通电话的日子,她什么都说,什么都问,总是显出旺盛的好奇心。可来到桃源镇后,她就恢复到我第一次在北京见到她时的模样,寡言、沉静、对什么事情都缺乏热心。除了喝杯红酒,她跟截木头没什么区别。而我们去保定监狱,就是在一次涮鱼之后。那次吃得挺没意思。关键在小柔,她筷子自始至终连动也没动,她不吃,我和宗建明也就没办法吃,只得使劲喝酒。我们每人喝了半斤后,小柔这才商量着问道:“我们……去保定监狱……找找曹书娟吧?”她说话时没看宗建明,也没看我,只盯着手里一片从屋顶掉下的报纸碎片,“我们总不能这么傻等着,”她站起来结了账,起身出了涮鱼店。我和宗建明互相瞅了眼,随她走出去。只有李翠萍还在那里喝酒,她的酒量是越来越好。那次漫长旅程,是我第二次出远门。小柔强调我跟宗建明都喝了酒,为了保证我们的安全,不能驾车前行。我们只好打车去唐山坐火车。那是趟长途夜行车,从哈尔滨到洛阳。车厢里满是民工,连硬座下面也躺满人。我们三个单腿站在吸烟室,随着车厢“哐当哐当”的摇摆,身体钟摆一样左右晃动。说实话,开始我们都有些茫然,仿佛不清楚,一个时辰之前尚在桃源镇吃鱼,一个时辰之后为何我们会跟那些面目模糊、眼角堆砌着眼屎、浑身汗臭的旅人混淆?半夜时我去了趟厕所。我没有撒尿,而是艰难地打开火车窗户,让呼啸的夜风将我吹得清醒些。后来我的帽子怎么着被吹到窗外,我仓惶着伸手去抓,却被突然擦身而过的一辆火车鸣笛声吓得哆嗦起来。我慌乱地关好窗户,侧耳倾听着马桶里传出的巨大的、忧伤的咆哮声。那个难熬的晚上,我们三个终于抢到一点地盘,蜷身席地而坐,将下颌骨顶住膝盖骨,在温乱的人肉气味中昏昏欲睡。等我醒来,火车外仍黑如鸦翼,宗建明的头靠在我肩上,而小柔的头,靠在宗建明的肩上。我没惊动他们,他们睡得很沉,睡相也类似:眉头紧皱,呼吸急促,车厢即便没有哐当,他们的身体也莫名地颤栗着。黎明时分,我们惶惑着下了火车,打出租去了长城北大街。小柔和宗建明跟站岗的武警交谈几句后悻悻折回。宗建明跟我解释说,武警不让进。武警不让进是正常的,那天不是探监的日子,更重要的是,我们根本不清楚曹书娟是否在这所监狱。我们仓促的行动在酒后显得如此滑稽可笑。只有小柔严肃地打着手机,似乎在联络什么人。宗建明给我点支烟,我们就蹲蹴在围墙外面盯看电网。小柔足足打了半个时辰。问题好像解决了,不久出来个戴眼镜的警察,跟小柔握了握手,耳语几句转身进去。我跟宗建明站在离小柔五六米远的地方,好像不是宗建明来探监,而是一脸忧色的小柔。还好,那个警察又出现了,这次我们离小柔不到一米,我们听到他响亮而清晰的说话声:“对不起,柔姐,这里没你要找的人。这么远,还亲自跑来干嘛?让魏哥打个电话就行了。”他又邀请小柔吃中饭,他的邀请冷漠机械,小柔礼貌地推辞了。我们三个在监狱外面站了很久,仿佛我们都不清楚接下去要做什么。后来小柔拍了拍宗建明肩膀说:“既来之则安之。我们去白洋淀溜达溜达吧。没准能逮到野鸭子呢!”我们就去了白洋淀,租了条渔船去芦苇荡。满河的芦苇刚刚发芽,河水波澜不惊,别说野鸭子,连水鸟都少。我们在光秃秃的白洋淀转了一圈。船开得也快,我看到小柔不时伸手去抓宗建明的手,似乎怕跌进深灰色的水中。宗建明没有拒绝,他非但没有拒绝,反而抓住小柔纤弱的手后迟迟没有松开。我将头扭向水天相接的地方,盯着白瘦水鸟飞起又落下。10小柔和宗建明晚上散步是我们从保定监狱回来后开始的。那晚吃完涮鱼后我去探望父母。我给父亲买了桶优质散白酒。在回家途中,我看到马路边上两个人正在疾走。他们一高一矮,一男一女。他们走路的速度非常迅捷,有点像竞走运动员。当车身从他们身边滑过时,我从倒车镜里看到他们挥舞着臂膀,似乎在朝我大声呼喊。我这才看清,这两人不是别人,正是宗建明和小柔。我没有停留,继续保持120迈的速度。在街道拐角处我停了车,爬在方向盘上眯了会。不久宗建明和小柔走过去了。他们仍保持着竞走的姿势,两个人间隔的距离不是很远,身体摇晃时他们的左肩和右肩会时不时蹭一下。我用手掌轻轻擦拭掉车窗上的雾气,大口大口吸着香烟。第二天宗建明在单位碰到我,说小柔想每天晚上散步,你要不要参加?我盯着手里的财务报表,目不斜视地说,她又没邀请我,我干嘛凑这个热闹?他笑着拍拍我肩膀说,怎么,你不是挺喜欢小柔吗?每天凌晨五点半,我仍穿上我的跑鞋去买菜,天气越来越暖和,我汗流浃背地站在小柔门前,不晓得是用钥匙拧开房门,还是将青菜扔进垃圾箱。她和宗建明的夜间散步没有停止,他们甚至将散步的路线延长了两公里。我们的涮鱼也没取消,小柔还是以前那样,慢慢咀嚼着鱼肉,仿佛她不是在进食,而是修女在沉静中祈祷。那天,如果我没记错,是农历二月初十,我们吃完涮鱼出来时,宗建明突然骂道:“我操他妈的!这不是他的车吗?”我很快明白过来“他”指的是谁。那是辆黑色奥迪A8,停在涮鱼馆旁的一家饭馆前。那是家烧烤店,锦州人开的,生意相当火爆。宗建明冲上前,朝尾车灯踹了两脚。车身晃了两晃,宗建明并没有罢手,他骂骂咧咧地返回涮鱼店,不一会儿抄了个啤酒瓶出来,照着倒车镜就是一下。砸完后他站在原地愣了一会。那个男人就是这时推开车门走下来的。这是我第二次见到他。他头顶上几乎没有头发,两只肥胖的耳朵让他显得面目慈祥。他刚想发作,目光迂回中发现了宗建明。他挺着胸腹声音洪亮地喊道:“宗建明!你撒什么野!”宗建明望着那个男人。他什么都没说。这时烧烤店里的吃客都跑出来看热闹,他们有的认识宗建明,有的认识那男人。宗建明环视了下四周,猛然朝男人吐了口浓痰。男人躲闪不及,慌乱着用手擦拭。宗建明这才冷笑两声骂道:“你妈拉个X!曹书娟现在在哪儿?!”男人明显被宗建明压倒了气势。他指着宗建明说不出一句话。后来他好歹清醒些,从西服兜里掏出手绢重新擦了擦脸颊,这才慢慢说道:“你老婆在哪儿我怎么知道?我又不是她男人!”他擦完后扔掉手绢,转身拉开车门想钻进去。很明显他无心恋战。跟宗建明这样的人动手对他来说是很掉价的事。我不清楚宗建明那天火气那么大,是不是因为小柔就站在他身边?有那么片刻我的目光偏离了这两个男人,投向了小柔。小柔正托着下颌凝望着宗建明。她的目光看似清澈,我却从里面看到了焦虑和担忧。宗建明那晚并没有喝多,他顺势从地上捡起两根穿羊肉串的钢钎子,突然朝男人猛冲过去。曹书娟就是这时从后车门里出来的。一点没错。当看到她时,不光宗建明,连我都讶异地说不出话来。我们都以为她还在蹲监狱。她什么时候从监狱里出来的?她怎么会从这个男人的车里,那么从容地钻出来了呢?她气色很好,穿着身深红羊绒套装,嘴唇红润油亮,像新娘忍不住从婚车里钻出来透透气那样,站着伸了个懒腰。伸完懒腰后她面朝宗建明,温婉地问道:“建明……孩子还好吗?”宗建明没有回答她的话,而是伸手去拽她。他一把就拽住了她的披肩长发,同时嘴里咆哮道:“跟我回家!跟我回家!跟我回家!”多年后我的耳畔还常想起宗建明这句话。跟我回家!这四个字从他粗壮的喉咙里大声地、无所畏惧地、豪迈地喊出来,尽管声带撕裂声线颤抖——何止是颤抖,简直掺杂着冰凉、恐惧和噩梦般的绝望。他肯定不明白曹书娟出了监狱后为何没回家,而是跟这个没良心的男人在车里温存——除了温存,他们这对狗男女还能在里面做什么好事?曹书娟的头发被宗建明用力拽着,身体几乎就要被他揽到怀里。如果我没记错,曹书娟刹那间推搡开宗建明,急急地朝那个男人靠过去,同时眼睛怒视着宗建明,仿佛在责怪宗建明弄乱了她优美的发型。宗建明回头看了我一眼,也许他不是看我,而是在看小柔。然后,他手里的那两根钢钎就朝男人扎了过去。那两把钢钎细长尖利,穿起皮糙肉厚的羊肉来也易如反掌。在众人尖叫声中,我们晃到团红色人影瞬间推开秃顶男人,硬生生夹在了他和宗建明中间。随后是声短促尖利的叫声。宗建明“啊!”了声倒退几步,愣愣地盯着曹书娟。钢钎就扎在曹书娟胸脯。她乳房高耸,上面插着两根细钢钎,不时在料峭的春风里左右颤悠。11我们都不明白,曹书娟为何要替那男人挡那一下?男人当时嚎哭着抱住曹书娟钻进车里,匆忙去了医院。说实话,我们都没料到这个精明的锹厂老板在众目睽睽之下嚎啕大哭。他哭的样子很丑,嘴角已然咧到后脑勺。后来我们得知,曹书娟并无大碍。那两根穿羊肉的细钎子一根扎进她乳头,另外一根扎进肋骨,除了暂时的疼痛,除了她完美的乳房日后留下一个细小伤疤,她并没有生命危险。这件事在桃源镇轰动一时,不久民间就流传出诸多版本,其中最不靠谱的一种,是说曹书娟本是那男人老婆,与宗建明有了奸情,良心发现甩了宗建明,宗建明恼羞成怒刺了她两刀,她在医院死在丈夫怀里。男人给她举行了豪华的葬礼,云云。曹书娟是以保外就医的名义出来的。至于她后来是否重新进了监狱,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并不知道,也并不关心。我所关心的是,这次伤人事件后,宗建明和小柔的散步并没有取消,只是中间停顿了几日。那几日宗建明没有上班,也没有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确切地说是他失踪了几日。我们都怀疑他出去避风头了,即便曹书娟不起诉他,那个男人肯定饶不了他。据说那男人找了市里的黑社会老大“笨头”,“笨头”派了几个兄弟下来,扬言要剁掉宗建明的一只手掌。种种说法不一而足。七天后宗建明好端端地来上班。他没有什么变化,只是唇上的胡须剃掉,露出布满胡茬的青皮。他默默地递给我支香烟。我没抽,趁他不留意扔到地上,拿脚碾碎。在接下去的半个月里,宗建明总是晚来早走,不怎么说话,脸上也没有任何表情。我也有半个月没去小柔那里了。这件事从头到尾挺没意思的。下班后我们再也没吃过涮鱼。我早早地回家,为小学教师和女儿做晚餐。我的厨艺本来就不错。早晨的时候我也没再早起跑菜市场买菜,我再也不用害怕见到我那个总是擦黑遛牧羊犬的高中同学了。小学教师犹豫着问我,为什么不锻炼了呢?我边喝粥边大声地告诉她,我的甘油三酯已经降下来了,从9.69到了3.2,日后只要多吃蔬菜少吃肉类,我会变得完全健康。小柔倒是给我打过几次电话。不是深夜,而是傍晚,邀请我去吃涮鱼,要么就是一起去散步。我怀疑散步的邀请是宗建明跟她提起的。他们可能都感觉到我对他们有些冷落。他们的朋友本来就不多,尤其小柔,想到“小柔”这两个字时,我的心房还会紧紧皱起,我只有泡上杯浓浓的铁观音,让我的头脑清醒一些。那个男人来找宗建明时,是某个春日午后。他这次是开着辆奔驰来的。他把宗建明叫了出去,两个人在融融的春日下交谈了足足半个小时。如果不明底细的人看到他们交谈的情景,肯定以为是两个多年不见的腻友在伤感地叙旧。男人后来开车走了。我漫不经心地问宗建明,他找你干什么?宗建明说,曹书娟出院后,不知道去哪里了,她保外就医的时间就要期满了,必须回监狱亲自续假。那男人很着急。宗建明轻描淡写地说,这只骚公狗,也有低三下四求人的时候?他认定曹书娟跟我回家了,宗建明嘿嘿地笑了两声,“她要是跟我回家了,”他扫我一眼,“太阳可真就从西边出来了!”太阳肯定有从西边出来的时候。那天晚上路过斯大林路时,我看到了一个卖虾的,我想起了小柔,就买了几斤给她送了过去。其实我的想法是,顺便把那串钥匙送给她。这串钥匙对我已经没有任何用途。当我轻轻打开房门时,屋内一片漆黑,在黑暗中我听到卧室内略显夸张的呻吟声。我扒住卧室的门缝朝里瞅去,什么都看不到,恍惚中只有大块大块的黑色在蠕动。我带上门慢慢踱向沙发蜷进去,把脚踝搭在沙发檐上,用毛巾被盖住脸颊。我的身体没有规则地抽搐着,我觉得我快不行了。后来屋子的灯亮了,有人从卧室走出来去厕所。那个人除了是宗建明外还会是谁呢?他臀部健壮,嘴里吹着轻佻的口哨。然后我听到了小柔招呼他的声音。她让他从厨房里顺便拿一只石榴。她的声音跟平时好像没有区别,我却闻到了那声音里温暖的气息。我从沙发上跳起,拎了对虾打开防盗门,以最快的速度撤出客厅。在将房门关好的刹那,我的手被挤了下,手指很快起了个透明水泡。我用牙齿撕咬开,里面就浸出大滴大滴的血来。12我承认,有那么段时间,我一直企盼着那个锹厂老板找人把宗建明干掉。甚至,我祈祷着宗建明在过马路时被大货车撞死,或者突然患了不治之症,在医院里哀伤地死去。我为自己竟然有如此卑鄙下流的想法苦恼不已。可我还是忍不住去想,我甚至设计了一套做掉宗建明的方案。这个方案的每个细节我都推敲得完美无缺:跟宗建明到他家中喝酒,把他灌醉后打开他们家煤气灶,让他在沼气的味道中停止呼吸。这样肯定不会有人质疑。一个丢了老婆又一无所有的男人,在春天疯狂的花香中结束自己的性命,是理所应当而且崇高的选择……我越想越怕,越怕越想,后来我甚至想,我是不是已经把宗建明干掉了?我所想的只不过是已经发生的事实?只有在单位见到宗建明,我才心安。知道他活着,不但活着,而且活得很好。他和小柔的事,连我们单位的同事都知道了,都清楚他找了个北京的女朋友。他们用艳羡的口吻谈论着此事,甚至猜度起这个北京姑娘的长相和性格。这个时候我通常保持沉默,或者走出办公室猫在厕所抽烟。宗建明后来干脆搬到小柔那里。据他说,小柔每天早早起来给他煮粥喝。说这话时他肯定没留意到我的脸已经扭曲得不成样子。他照样跟我继续说着有关小柔的事,比如,小柔有过很多有钱的男朋友,但都看不上他们,比如,小柔手里很有钱,我找的怎么都是有钱的女人呢?他还跟我偷偷说起他跟小柔在床上的事,小柔喜欢他从后面搂着她做,越凶狠她越喜欢,有一次他们甚至动用了手铐、眼罩、蜡油和皮鞭……在他看来,小柔和我是好朋友,而他,是我顶要好的哥们。我暗自冷笑着,拳头攥得比铁锤还结实。我不知道他是否真把曹书娟放到了一边。我知道小柔肯定没有。那天小柔打电话给我,让我过去一趟。她的口吻没有命令的意味,也没有哀求的意味。我过去后她抱着我哭起来。她的头发很香。她说她没想到会喜欢上宗建明。宗建明有什么招人喜欢的?有老婆有孩子,又没办离婚手续,跟她在一起,也只是一时,而不是一世。可她就是喜欢上他了,他的鬓角,他的脚趾,他身上的气味,他的狠劲和无耻,都让她怦然心动。她想跟他结婚,想把他带到北京发展,可他死活不同意。他肯定还在想曹书娟。曹书娟有什么好?不就是个娼妓吗?他为什么那么死心塌地爱一个娼妓?哭完她剥了石榴吃,边吃边哭,嘴角流淌的红色液体让她显得面目狰狞。我突然对她厌恶起来。后来小柔又找我几次,我都推脱说没时间。夏天快到时,我那个在凤凰网站工作的朋友来吃桃源镇海蟹,我才邀请小柔过来就餐。她带着宗建明一起来的。她比以前更瘦了,面色菜黄,头发焦枯,倚在宗建明身上,像是条陈旧泛黄的膏药。宗建明也瘦多了,他一直住在小柔租来的房子里。那天晚上宗建明喝了不少酒,我同学也是。后来他们两个搀扶着去厕所。小柔坐在我身边,又和我唠叨起宗建明,就像以前她在北京时,我们在电话里交谈那样。她说,宗建明肯定还在和曹书娟往来,他身上总是有另外一个女人的气味。她说,如果宗建明再这样下去,她肯定会采取措施逼迫他跟她走的。他不能再待在这个丑陋、破旧、表面上欣欣向荣其实内里破败不堪的小镇。这个小镇会让人窒息而死。“你也应该出去看看,”最后她把杯红酒一口干掉,用一种哀求的口吻问道:“你认识建明十多年了,你能跟我说说,他到底是怎样个人呢?”我什么都没说,直接去前台结帐。结完帐后我去了小镇曾经的电影院,我同学打电话我也没接。这个电影院,已经二十年没放映过一场电影,它现在变成了“捷安特”自行车、电动车专卖店,偶有外省马戏团巡回演出,学校就组织成群结队的孩子来这里,欣赏老虎走独木桥、金丝猴做算术题或大象按摩术。而我多么喜欢看电影。我喜欢洁白宽大的荧幕,喜欢喧闹的人声和正片之前演的加片,喜欢温净的铃声突然响爆,喜欢壁灯恍惚着闪亮……我又想起了十几年前的那个黄昏,我推着自行车,远远地看着宗建明和曹书娟在学校门口抱头痛哭……为什么,一切都变化如此之快?好像那些恒久温暖的幸福,只存于星辰和传说之中。我径直开车回家。小学教师正在看韩国电视连续剧。我朝她大踏步走过去,她慌张着站起来,有些惊恐地凝望着我。我一把将她紧紧搂进怀里,毫无顾忌地抽泣起来。她懵懂地抚摸着我的脊梁和耳垂,同时小声着、断断续续安慰着我。13那顿晚餐是我最后一次见到小柔。两天后,我接到小柔的电话。她吞吞吐吐地说,我要去南方旅行,房子退掉了,以后再不会来桃源镇了,那些家用电器……被褥……锅碗瓢盆……恐怖电影,还有那套《尤瑟纳尔全集》,你就用车拉回去吧,谢谢你买的那些青菜和虾……你是个好男人。我对她如此客气的口吻有些不悦,于是我也同样礼貌地回答道,照顾是应该的,谁让你是我哥们的朋友呢?认识你很荣幸呢,不过你一人出门在外,一定要注意安全,也不要老喝红酒。她在电话里笑着说,我会的,不过,你怎么知道我是一个人去旅行呢?三天后,宗建明在单位急匆匆找到我,把我叫到偏僻的角落,神秘而郑重地告诉我,小柔把他女儿拐走了。这些天来她一直怂恿他跟曹书娟离婚,让他随她去北京,他死活都没松口。现在好了,她跑到老家,从他母亲那里带走了女儿。几年后我才得以知晓事情真相。据说小柔打了辆出租车,叫司机去那个名字拗口的村庄。司机听她口音是外地人,就开了个天价。小柔一板一眼地对司机说,你家死人了吗?等着拿这钱去办理丧事啊?然后她脱下高跟鞋和袜子,沿着成片成片的苜蓿徒步走到宗建明老家。当她抵达那个满是牛粪味道的村庄时,她先坐在一堆干草上穿上鞋袜。然后,她顺利地跟一位耳不聋眼不花的老太太问到了宗建明父母的住址。在石头垒砌的院墙外,她看到了一个又黑又瘦的小女孩在挤牛奶。她个子很矮,钻在母牛的两腿中间,两只比鸡爪大不了多少的小手娴熟地撸着母牛硕大的乳房,当她一松手,一道雪白的牛奶就不偏不倚喷射进水桶。看来她勤劳的奶奶已然把孙女培养成了一位务农能手。小柔看着女孩挤了半天奶,女孩也发现了她。女孩就问,你是谁?你是收牛奶的吗?我奶奶不在家。小柔就说,我不是收牛奶的,我是你妈妈。宗建明的女儿已经三四年没怎么见过曹书娟,对这个面目忧愁的女人很是好奇,于是对小柔说,你不是我妈,我妈说话不侉。小柔就把她领到自己身边,耐心地告诉她,为了工作,每个大人都要会说很多种方言,为了活着,每个大人还都要会说真话和假话,她的口音之所以听起来像外地人,是因为她经常跑到外地卖锹。她跟她说的话,也都是真话而不是假话,做妈妈的永远不会欺骗自己的小孩。说完这些,她从背包里掏出个巨大柔软的芭比娃娃,塞进女孩怀里,对她说,抱着这个公主,妈妈带你去北京看天安门。这个五岁的女孩擦了擦满是牛奶汁液的脏手,羞怯地问,这个玩具……真的送给我吗?小柔说,是真的,等我们到了北京,妈给你买更漂亮的玩具。小女孩就牵着她的手,跟她走了。半路上,她们遇到一辆救护车,小柔很轻易地就拦下来,抱着女孩回了桃源镇,然后坐长途汽车去唐山。只不过她们根本没去北京,而是去了似乎更遥远的地方。而事发当天,宗建明根本不清楚小柔到了哪里。他拼命地打手机,小柔根本不接。他只能先去北京找她。那天,他忧心忡忡地对我说,你知道吗,小柔这样的女人,什么事都能做出来!她可不像曹书娟……提到“曹书娟”三个字时宗建明哆嗦了下,接着他有些为难似地告诉我,他会把他家的钥匙给我留下,如果三天后他还不回来,我必须去趟他家的地下室……“你带几个肉包子和几根黄瓜,西瓜也行……”他脸色惨白,声音也在颤抖,“无论你看到什么,都不要惊讶,也不要对任何人说!”他貌似亲昵地拥抱了我下,“我们是最好的哥们。我信任你,你也该信任我。我很快就回来!”他没跟所长请假,直接去了火车站。他说坐火车去北京。我木然地看着他的身影,随手将钥匙扔到垃圾箱。我也不清楚后来干嘛又把钥匙捡了回来,而且没有等到三天之后,而是立马开车去了他家。我知道他和小柔同居两个多月来,根本没在家住过。看到地下室昏黄的灯火,我有点意外。木门紧锁,我拿出那串钥匙一把一把试过,直到最后一把时,我才终于听到锁眼里传出“啪”的一声。我推开木门,一股屎尿的恶臭扑鼻而来,我慢慢地顺着台阶下行,大抵二十步左右处地窖拐了个生硬的弧线。我的视野立马开阔起来,我觑着眼俯瞰着昏暗的地下室。地下室杂乱无序,我先看到了一辆破三轮车,然后是煎饼锅、铁锹、跑步机……最后,我看到了宗建明无数次提到过的那张木床。他们曾经在这张床上度过了一个无比美妙的夜晚。他甚至说过,他想永远把那条男人的东西插在曹书娟温热的洞穴里,永不离分。现在,这木床上安静地躺着这个女人。她披头散发,嘴里塞团脏兮兮的棉布,双臂反绑,两腿蜷缩,套着棉袜子的脚踝不时抽搐两下。她显然是在熟睡,而且在睡梦中噩梦连连。我摸着潮湿的墙壁匆忙往后缩了几步,一个空易拉罐不小心被我踢着,顺着台阶叮叮当当滚落到床边。我吹了吹手上的灰尘,惴惴不安地坐到台阶上,再次盯望着她。她的身体蚯蚓般缓慢着蠕动。很明显,她听到了我的脚步和我粗壮的喘息。当她嘴里咿咿呀呀抬起头逡巡四周时,我没敢正眼看她,而是将目光投向窗外。惟一的一扇窗户用旧报纸糊得密不透风,可仍有几缕温净的阳光静谧地破窗射进,在地板上打了明明灭灭的亮格子。春禽静肃,杨花浮游,热濡的风不时从门缝恹恹吹进,卷着大朵大朵蒲公英的碎屑。我用手按捺住胸腔,大口大口呼吸着。如果还待在地下室,我知道我肯定会窒息。在宗建明家的院子里我站了五分钟。在这五分钟里,我想点支香烟抽,可最后还是没能点着。后来,我离开宗建明家,开车去桃源镇的广场喝了瓶百事可乐。再后来,我将百事可乐瓶扔进花圃,看着孩子们放风筝。这段日子我睡眠不好,经常无休止地做梦,梦里我牵着个面孔模糊的人,不停地飞,不停地飞,飞过石榴树,飞过屋顶和烟囱,飞过喷气式飞机,飞过月亮,飞过一切能飞过的,仿佛能飞到时光以外。我干嘛做这样无聊的梦?说实话,那天,我真不知道该去警察局,还是该回家睡觉。提醒您本文地址: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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